专项会议事规则

2024-09-22

专项会议事规则(共10篇)

1.专项会议事规则 篇一

街道党工委会议事规则2篇1

第一章 议事原则

第一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区委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

第二条 切实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议事决策。全面贯彻建设法治型党组织要求,严格按规则程序办事,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第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结合实际推进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工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内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工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章 参会人员

第五条 街道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其他班子成员不得召集或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

街道党工委会由党工委班子成员参加,经党工委书记同意后,可召开党工委扩大会,邀请街道人大工委及办事处其他领导班子同时参加。

第三章 会议时间

第六条 街道党工委会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四章 议事范围

第七条 街道党工委会议事的范围是:

(一)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的方案意见和具体措施。

(二)研究重点工程、重大支出以及民生改善等重要事项。

(三)研究街道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工作,研究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型党组织的方案意见和具体措施,研究制定党的建设规划和计划。

(四)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内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等事项;按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对党员和街道管干部的奖惩事项。

(五)研究决定街道人大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和群团组织等提出的重大事项。

(六)研究街道领导班子及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讨论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开展发展党员预审,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事项,听取下级党组织重要工作汇报,并就请示事项作出决定。

(六)研究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工作,讨论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工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事项。

(七)讨论研究应由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议事程序

第八条 街道党工委会议事的主要程序是:

(一)确定议题。街道党工委书记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党工委委员意见基础上,确定党工委会议题。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需要提请党工委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事先征得党工委书记同意后,方可上会研究。也可由党政办收集整理后,交党工委书记综合汇总后,决定是否上会研究。

(二)征求意见。提交党工委会集体决策的事项,决策前必须做好政策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凡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应先行协商,意见不一致的,一般不上会。重大问题决策,党工委委员要带头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三)会前酝酿。党工委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之前,应当进行充分酝酿。需要提交党工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可先由党工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进行酝酿。酝酿不成熟的议题不得提交党工委会讨论并决策。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在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由党工委书记与副书记及有关党工委委员共同酝酿后,提交党工委会讨论。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工程招标、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由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及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共同酝酿后,提交党工委讨论决定。

(四)会议通知。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每次党工委会的召开时间和议题,一般应提前1-2天通知到参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同时送达。

(五)会议召开。党工委会须有2/3以上党工委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干部任免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之前提出。

(六)会议讨论。党工委会议事,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讨论议题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会议主持人应末位发言。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综合考虑。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集中讨论意见,进行决策,形成会议决定。需要表决的,提出决策意见,提请会议表决。

(七)情况通报。党工委会通过的决议和文件,凡可以传达的,经批准,应及时传达到规定范围。宜于公布的决议和文件,经批准,可及时公布。

第六章 会议纪要

第九条 街道党工委会应由党政办负责正式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每位成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属于表决的,须注明表决方式,并记录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票数,或暂缓表决的意见。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会议纪要由党工委书记签发。关于干部任免和少数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不发纪要。会议相关资料应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第七章 会议督办

第十条 街道党工委会议作出的决策,由党工委委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党工委书记对实施工作负总责。决策执行和工作进展情况,应及时向党工委书记报告,重要情况向党工委会议报告。在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经党工委书记同意后,可在党工委会上复议。

第八章 会议纪律

第十一条 对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工委会的,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征得党工委书记同意后,可临时处置。

第十二条 街道党工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三条 街道党工委会对重大问题作出的决定,未经批准公开时,参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

第十四条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街道党工委会议事规则2篇2

为进一步推进党工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确保决策公开透明,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xx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和工作部署,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研究确定街道总体工作思路、工作要点,发展中长期规划、重要产业和区域发展等规划,以及街道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预决算编制及执行等重大事项。

(三)研究确定街道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工作部署。

(四)研究决定科室(中心)、管区的设置和调整,科室(中心)、管区、村“两委”干部的调整、任免、教育和监督,以及评优、评先和全街道性的奖惩事项。

(五)研究决定机关、村庄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群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推荐及党员发展、转正相关事宜。

(六)听取辖区村庄、单位和人民团体重要工作汇报,并就请示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研究决定涉及群众利益和有关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突发性事件等重大问题的处置意见、措施。

(八)审议以党工委、办事处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讨论决定规章制度及各类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九)研究决定阶段性中心工作的安排布置及人员聘用、工资待遇、医疗、住房等涉及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审定街道、村庄集体资产处置及重要合同的签订,涉及街道、村庄重大资金拨付、大额资金往来、不动产购置及其它重大开支事项,各类建设项目、工程的组织实施。

(十一)研究决定应由街道党工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议事规则

(一)确定议题。班子成员有议题需上会研究,应先报督查室,督查室汇总后报主要领导, 经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确定。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班子成员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会前提出。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中心)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会议材料;会议研究所需的书面材料,由分管领导安排相应科室(中心)在会议召开半天前交督查室。

(三)会议通知。在会议召开前,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电话或书面告知应到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需向党工委书记请假,对所讨论事项的具体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出席会议的成员若少于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会议应改期进行。

(四)会议讨论。会议应一事一议、逐项研究,由提出议题的班子成员作简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根据情况说明,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讨论发言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意见相同不重复发言。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会议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五)会议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并将表决意见记录在案;对重要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个别酝酿、交换意见,条件成熟时再提请党工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六)会议决策。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到会班子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形成决定。

(七)会议记录。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每位成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会议记录须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签字,要有专人保管,并按有关规定存档。查阅会议记录,须经党工委书记同意。

三、议事纪律

(一)会议原则上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工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事项,违规作出的决定无效。

(二)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紧急事项需要即时研究的可随时召开。

(三)每次会议的议题应当适量安排,重大、紧急议题优先审议,重要议题可安排专题学习讨论研究。内容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会前应当充分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报,否则不得列入议题。

(四)班子成员和列席人员对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对研究中出现的不同意见,必须严格控制在会议范围内,不得在会外传播。会后需保密的会议材料不得带走。

(五)遇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或领导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人数,无法召开党工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研究表决的,经党工委书记同意后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党工委报告。

四、决策执行与督促检查

(一)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班子成员按照时限要求,分工组织实施,及时汇报办理情况,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意见或者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但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会议决定,也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有任何消极的表示。

(二)在执行会议决定中,如果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提请党工委会议或党政联系会议复议;也可由书记碰头会作出适当调整或决策,并提交下次会议认可。

(三)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督查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纪工委要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如不能按期完成,分管领导要作出书面说明。

五、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造成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的,要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或纪律处分: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会议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会议决定的;

(二)未经会议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三)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未将需要会议研究的事项及时提交会议研究,导致工作失去时效的;

(四)未向党工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五)执行会议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六)因私自泄露会议内容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因违反本议事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2.一件规则的事作文 篇二

事情还从我上二年级的一件事说起。那是一天下午课间时,我捡了十元钱,当时捡起这一元钱时,我想:“如果我把钱花了,也没有人知道。”但又一想,那是别人的东西,如果他发现钱丢了,一定很着急,也许这十元钱是他的下午生活费,丢了肯定要挨饿,再说老师也讲过,要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学生。我心里非常乱,一会儿想把钱花了没关系的,一会儿又想到老师的话和他可能挨饿的情形。我坚定信念,默默的对自己说:“拿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是非常可耻的。”于是我把钱交给了老师。

老师把钱还给了那个同学,并表扬我是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有说不出的高兴。

3.面对规则为话题的写事作文 篇三

有各种各样的规则: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拿别人的财物、不闯红灯……在规则面前,我遵守。

有一天,我高高兴兴的拿着五元钱去文具店买钢笔,走进文具店,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慈祥地对我说道:“小朋友,一个人来买东西呀!要买什么呢?”我在文具店里转了一圈,指着一个架子说:“我要这支钢笔。”老太太对我笑着说:“女孩儿们都喜欢粉色的,四元钱。面对规则作文小学作文-初中作文-高中作文-中考作文-高考作文-节日作文及各类中小学生作文。”我把钱递给了老太太,老太太把笔和找的钱放在我面前。我一看:十元钱!这下可以买好多东西啦!我连忙把钱放进口袋里,生怕让老太太看见了。我走出文具店,正打算去买零食。可眼前又出现了那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老人卖东西不容易呀!可我又十分想把这十元钱据为己有。一边是拾金不昧的好孩子,一边是诱人的零食。突然,我想到了学过的名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最后选择了把十元钱还给老太太。我又再次走进了文具店,“老太太,您把一元钱找成十元钱了,我来给您还回来。”“是吗?”老太太对我眨了眨眼睛,好像不太相信。我拿出那张十元钱递给老太太,老太太对我笑了起来,把十元钱换成一元钱找给我,“你真是个好孩子。”

在规则面前,我会永远选择遵守!

4.小学以规则之美为话题的写事作文 篇四

今年春游,学校组织大家去嬉戏谷玩。我们七八个同学组成一队,一起去看球幕电影。排队的人真多啊,一眼望不到头,工作人员提示我们最起码要排四十分钟。我们刚等了几分钟就没了耐心,四处张望。这时,一个同学指着前面一排说:“快看,那里有块空地方,我们可以翻栏杆插到里面去,可以少等好长时间呢!”说完,便利索地钻了过去,走到了那个空的地方,向我们招招手,示意大家都过去,有几个同学忍不住诱惑,有点蠢蠢欲动。

我们几个人站在原地,面面相觑,不知道到底是该翻还是不该翻。队长章城说:“同学们,老师不是常常告诫我们说,规矩是为那些不守规矩的人准备的。你们想想,今天我们插了队,是能够早点看上电影,讨了点小便宜,可是,其他人呢?是不是会感到不公平呢?我们老师不是说过吗,今天来游玩的我们,代表的是一个学校的形象,给集体抹黑的事,该不该干?”掷地有声的话语,让我们汗颜,审视自己,看见同伴插队,没阻止,心里也痒痒,多么不该呀。脸上火辣辣的我们,依旧顺着人流慢慢前行。

眼看着翻栏杆的几个同学已经排到了前几个,不断朝我们挤眉弄眼,站在那几个同学后面的一个中年男人似乎是看出了我们的心思,说:“反正大家也不急,你们几个也都翻过来好了。”说着,往后站了站,给我们腾出了一点空位,周围的中年男女人也说:“过来吧,没事的。你们年轻人爱玩,我们就是凑个热闹,你们先吧。”我们听了,笑眯眯地拒绝了:“叔叔阿姨,不用了,我们也不着急,等一会儿不耽误事,谢谢你们了。”此话一出,那几人先是一愣,有点惊讶,随后又向我们投来了赞许的目光。而前面几个同学,别过脸,也许感到了自己的不该……

人流缓缓向前,终于轮到了我们,我们几个迫不及待地走了进去。

5.专项会议事规则 篇五

姚奕华的故事:为什么还不睡觉

姐姐会和我一起在家里,吃饭、睡觉、写作业,这样很多天。而大人们就成天成群结队地去逛街,不会有人管我们。

妈妈是等中午我们睡着后才会走的,而我们最讨厌睡觉,尤其是在中午。我们想出了办法:每次装睡,等妈妈走了我们就起来;而有时候妈妈在看我们睡的时候,我们也会莫名其妙地大笑起来,所以经常用枕巾盖住脸。

妈妈走了,我们起来了。跟往常一样,我们看电视。

我还是一个优秀的“哨兵”呢!我的耳朵可灵了!能够辨认出是妈妈还是爸爸,是姥姥还是邻居。只要一有动静,我就警惕起来,随时准备关电视。

当然,我们忘不了作业,有时边写作业边看电视,好半会儿,我只写了一点点,而姐姐却快写完了。

这是没有规则的一件事,该睡觉,却去看电视;该写作业,却迷恋在电视上。

----这种事,我希望再也不要发生。

薛极凡的故事

有一天,妈妈要出门,我很高兴因为我可以玩了,妈妈说:“先做完两张卷子才可以玩。”我不情愿地说:“可以不可以不写?”妈妈严肃的说:“不行”我又低下头乖乖的写作业。我一边想一会怎么玩,我突然听见楼下小朋友玩的声音,我真的很想很想去玩。但是看到卷子还有一张呢,做完一张要到什么时候呀!最后再下朋友玩的诱惑下,不顾作业,不顾妈妈是否会打我,骂我,我也去玩了。妈妈回来后,我还在楼下玩。妈妈问我写完作业没有?我说:“没有”。妈妈很生气,骂了我很久。我知道我做的不对,任何事情都有它的规则。我现在的规则就是学习,我违反了我做学生的规则。我经过了这次教训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做学生应有的规则。

封晓琪的故事

那是在我6岁的时候。

一天,妈从外面工作回来,买了许多好吃的零食,看着都馋。

妈妈说:“这些东西你们都可以吃,但不能吃太多,否则会上火。”

等妈妈走后,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包装,吃了一个。因为太好吃了,所以又吃了一个。然后,我说:“再吃一个就不吃了。”吃完后还是那句话。接着,又吃了一个。就这样,一个又一个的零食被我咽下肚去,虽然每次都说这是最后一次,也知道吃多了会上火,但还是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

最后,我的嗓子发炎了。

在医院里,妈妈对我说:“谁让你吃这么多的?我不是说过不能吃多的吗!有些规则是必须遵守的,如果不遵守,就很容易发生以外!这是对你的一次教训,希望你能够记住这次教训!”

等我病好后,我就很少吃零食了,即使我面前有很多让人看着都流口水的零食。我也不会被诱惑这个“恶魔”打败了,当每次它出现时,那些零食也会出现在我眼前,仿佛在问我:“在得到和放弃之间,你会选择哪个?

忘了谁讲的了

一回家,没洗手就打开了电视,开了电视才洗手。面对电视的诱惑,我思考了一下:我看电视如果写不完作业怎么办?我写不完书法怎么办?反正也写不完了,还是多看一会儿吧!看完电视后,我开始写作业,我一直认真的写作业,天天都写到11点中。我累的不行了,就给妈妈说:“妈妈,我累的写不了了。”妈妈严肃的说:“当天的事应该当天完成,你必须写!”我搞着写完了,就脱了衣服睡了。第二天晚上,我还是累的受不了了。我还是给妈妈说:“妈妈,今天我太累了,可不可以不用写了呀?”妈妈没说话,我想妈妈肯定是让我写。一会儿,妈妈说话了:“你自己看着办吧!”我躲过了一天。

第三天,我终于醒悟过来了。一回家,洗完手,吃完饭,写完作业,才开始看电视。

6.专项会议事规则 篇六

上地西里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会议规则修正案第2号:

郭卫建 发表于 搜狐焦点网 北京业主论坛 业主之声论坛 2009-12-14 17:28:03上地西里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会议规则修正案第2号:

(2009年12月05日第二届业主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监事会监事、业委会成员应可以在业主代表大会上发言,但只能在第一轮发言一次,时间为三分钟”《上地西里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上地西里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规则》(2008年6月14日由上地西里第二届业主代表大会第9次会议表决通过)(2009年8月4日由上地西里第二届业主代表大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对于《上地西里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规则》修正案第1号)第一条 根据上地西里业主公约和业主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业主代表大会议事原则1.按程序充分讨论; 2.少数服从多数;

3.禁止剥夺少数人《业主公约》规定的业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或作出剥夺前述权利的决定。

4.业主代表自由、平等地表达观点和意见。第三条 业主、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事会的提案由业主代表大会秘书受理,提案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业主代表大会秘书应予以登记并在一周之内报告给业主代表大会召集人,符合开会条件的,召集人应在两周内召集业主代表大会。第四条 召集人可以召开预备会议,对提交的议题进行了解并审查是否符合提交的程序。预备会议应邀请相关业委会委员、监事会监事、或相关的业主代表、业主参加。预备会议可以是电话、或网上、邮件等形式。对于不符合程序的提案应告知提案人应当完善的程序。第五条 召集人在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三天前应将本次会议的议题、相关资料送交业主代表和其他应当列席会议的人员,并告知开会的时间、地点(特殊情况例外)。除非涉及特别的保密议题由业主代表书面表决决定不公开之外,会议一律向全体业主公开,并提前在社区内公告会议时间、地点和主要议题。社区业主、居民均可自由旁听。第六条 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按《上地西里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规则》召开,本次业主代表大会召集人与出席会议的业主监事会监事,临时组成本次会议的主席团,按《会议规则》决定本次会议的程序。主席团成员应不少于三人。第七条 业主代表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列席业主代表大会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监事会监事和其他被邀请的人员,经会议主持人安排,需向业主代表汇报工作、接受质询、解释说明某项工作和情况及解答某种专业知识,可以发言。旁听人员只有在代表发言完毕,且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允许后,方可发言。旁听和被邀请人员不得主动要求发方言。业主代表之外的其他与会人员没有表决权。参加本次会议主席团的业主监事会监事就本次会议的程序问题除外。第八条: 业主代表到会人数超过全部业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时(含三分之二)会议有效;但允许三名以下(含三名)非在场业主代表电话告知或邮件通知等方式参会,此三名以下代表视为参会。业主代表大会表决议题,只有在参加会议业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含三分之二),且占全体业主代表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允许未参会业主代表会下投票)。第九条 根据会议进程,召集人及主席团可以决定休会,休会时间由主席团决定。第十条 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应制做成书面形式,并送达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和居委会,并在三日内在社区公告。业主代表大会公告应公布出席会议和未出席会议业主代表名单。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书面文件,在公告前需由业主代表大会主席团二位以上成员(含二位)对内容确认。第十条 业主代表应当按时参加业主代表大会,连续三次未出席会议且无明确理 由的,视为自动辞去业主代表职务,由监事会按规定主持补选。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事会、委员和监事,应当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经业主代表大会书面提示仍不执行的,视为自动辞职。第十二条 业主代表对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委员和监事的监督;业主监事会和监事,对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及委员的监督,应当以是否违反程序、是否违反全体业主表决、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为标准,通过向业主代表大会提提案的形式进行。监督者直接向被监督者告知监督意见的,一周之内应向业主代表大会书面备案监督事项,监督事项结束后,监督者应向业主代表大会书面报告监督结果。对于未经过提案形式进行的监督,被监督者认为正确的,应当改正,认为不正确的,可以拒绝。第十三条 业主代表大会开会,除讨论业委会和监事会的改选问题之外,应邀请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事会列席;业主委员会工作会议,应邀请业主监事会列席,必要时也可邀请业主代表、居委会代表列席。监事、业主代表、居委会代表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没有表决权。第十四条 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事会的日常正式工作往来,应以书面文件进行。第十五条 每年5月份的倒数第二个周六,为业主代表大会固定召开日期。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业主代表大会制定和解释《上地西里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规则》(表决稿)第一条 会议由业主代表大会召集人与监事会组成的主席团决定主持人;主持人不得对会议议题发表意见,也不得对议题进行解释、说明或提问。第二条 会议开始,主持人根据与会代表人数宣布本次会议是否有效。确认会议有效之后宣布本次会议之前收到的议案,如果议案较多时,主持人应该首先提请代表表决本次会议将讨论的议题的顺序,并且表决该议题属于重大事项或者一般事项。第三条 确定本次会议议题之后,请议题提议人对该议题进行说明,时间不超过10分钟。第四条 说明议题之后,根据代表请求发言的先后顺序安排代表辩论发言,但是持反对意见的代表优先发言,没有反对意见时,应立即表决。当同时要求发言的代表超过二人时,未发言的代表应优先发言;如不能决定谁应先发方时,主持人可考虑按代表的座位顺序、或签到的时间顺序(或其它随机的排序方式)安排发言。主持人尽可能考虑给到会的每一位代表发言机会。第五条 辩论发言时间为每人每次不超过3分钟,对每一议题,在每一轮辩论中,每人发言只能一次。且不得占用其他代表的发言时间。第六条 辩论按轮进行,一轮辩论结束时,主持人应该征询代表是否进行下一轮辩论,当有代表要求进行下一轮辩论时必须进行下一轮辩论。第七条 每次会议对每个议题的辩论不超过三轮,三轮辩论以后主持人须提请代表就是否继续进行辩论进行表决,如果有1/3的与会代表要求继续辩论,则自动转到下一次会议进行,本次会议不再辩论;辩论程序全部结束后,应立即进行表决。第八条 对议题进行表决以后,代表不得在本次会议上临时提出反对该决议的议案,也不得再对该决议发表意见。第九条 主持人发现或有代表认为发言者有使用辱骂词语而提请主持人制止的,主持人应在征求主席团成员多数同意的情况下警告发言者改正,发言者拒绝改正的,主持人须立即提请全体代表就是否属于辱骂进行表决,如果表决认为属于辱骂的,主持人有权取消该代表的本次发言权。如果该代表在下一轮发言再次使用同样辱骂语言的,主持人须立即提请全体代表就是否取消该代表本次会议的发言权进行表决。第十条 有代表未经主持人允许而强行发言且主持人与主席团成员均无法制止时,主持人可以视具体情况经与主席团商议后,可宣布本次会议休会。第十一条 代表认为主持人的主持行为违反规定的,可以在有五名代表附议的情况下请求主席团提出更换主持人的表决议案,主席团须立即提请全体代表表决。当监事会提出此项表决时,主持人须自动暂时停止主持,待此项表决结束以后,按照表决结果辞去主持人或者继续主持本次会议。会议过程中如果由于代表退席而使得会议代表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时,主持人须立即宣布本次会议休会。第十二条 旁听和列席会议人员不得主动提出发言要求。第十三条 本次会议结束,主持人与监事会须即时宣布结果和公布结果的时间地点,记录在案。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业主代表大会制定和解释议事规则、会议规则修正案第1号

(2009年8月4日第二届业主代表大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监事会提案)

“上地西里业主代表大会:我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规则实施以来,在保证业主代表自由平等发表意见以及增进会议效率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据以往经验,目前会议规则中每位代表每轮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的限定,不利于代表充分表达其意见,尤其在遇到重大问题讨论时更是如此,鉴于此,监事会提议将每位代表每轮发言时间由3分钟增加到5分钟。请大会在本次会议上将此议案列入代表讨论和表决议程。业主监事会。2009年8月3日。”议事规则、会议规则修正案第2号

(2009年12月05日第二届业主代表大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监事会提案)。

7.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篇七

合伙人会议议事规则

(参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合伙协议》的规定,特制定本单位合伙人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合伙人会议的职权

第二条 合伙人会议是本单位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批准本单位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决定合伙人内部分工及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三)选举和更换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决定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及他们的报酬与奖惩事项;

(四)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

(五)审议批准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报告;

(六)审议批准本单位财务预算、决算、弥补亏损和利润分配方案;

(七)决定合伙协议的修改,审议批准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八)决定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九)审议批准本单位的增资或减资方案;

(十)审议批准分所的设立和解散方案及对分所的管理方案;

(十一)审议批准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十二)决定本单位名称的变更;

(十三)审议批准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除名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

(十四)决定转让、处分本单位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本单位不动产;决定以本单位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指金额在万元以上或其他标准范围内的资产];决定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

(十五)决定是否同意合伙人所持本单位财产份额的对外担保及转让;决定是否以本单位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十六)决定是否出具有重大争议的业务报告;

(十七)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三章合伙人会议的召开

第三条 合伙人会议审议议案、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主任会计师、三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或

[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议事内容,无特殊原

因会议应当召开。

[本单位不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时,本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合伙人会议。]

第五条合伙人会议由主任会计师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会计师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会计师指定的副主任会计师或其他合伙人主持。

主任会计师不能或拒绝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或其他合伙人可以推举一名或多名代表负责召集、主持。

第六条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临时会议召开[]日前(如合伙人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会议召集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按一人一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但对本规则第二条

(七)至

(十五)事项及其他对本单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的决议,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合伙人除名的表决应将被除名人的票数不计算在内)。

如果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同意某事项是对本单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则该事项为“对本单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合伙人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出席方为有效,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合伙人无正当理由既不亲自参加合伙人会议,又不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的,视为同意本次合伙人会议的各项决议。不妥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应当备置会议记录本。出席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合伙人会议审议的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应当记载于会议记录本,需要表决的还应当制成书面表决书并表决,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上签名。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合伙人会议的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本单位《合伙协议》及本议事规则的要求。

第十条 本议事规则经合伙人会批准后施行,如有与本单位《合伙协议》冲突之处,以本单位《合伙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本规则由合伙人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8.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 篇八

一、议事与决策范围

(一)研究贯彻落实中央、某某委和宜昌某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意见。

(二)对经常委会审定的全某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计划、中长期规划,以及全某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方案、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作出决策或向某人大提出决策建议。

(三)对常委会确定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计划、中长期规划,以及事关全局的重要政策、制度进行审议,作出决策。

(四)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五)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讨论拟提交党代表大会审议的有关文件。

(六)选举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

(七)对常委会作出的有关某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奖励(不含相关部门颁发的单项奖)、处分决定进行审议,予以确认。

(八)对常委会提名的镇(街办)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审议表决。

(九)对必须由全委会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二、议事与决策程序

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全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会前协调。全委会的议题一般由常委会征询委员意见后确定。

(二)准备材料。对拟提交全委会讨论研究的重要议题,常委会要提前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咨询论证,在此基础上,起草准备会议讨论议案材料和科学论证材料。必要时应准备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论证方案,供与会委员讨论时参考。

(三)提前通知。全委会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及有关资料一般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其中干部问题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另文送达。

(四)充分讨论。与会人员应认真阅读会议通知及有关会议材料,列出发言提纲。全委会由常委会召集并主持,某委书记受常委会委托担任会议主持人。会议先由常委会指定的常委会分管委员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某委书记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非常委委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委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

(六)作出决策。在全委会委员对讨论事项逐项表决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集中综合全委会委员的表决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全委会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某委常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对某委委员、候补委员作出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必须由全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报经上级党委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全委会时予以确认。

(七)形成纪要。全委会由某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讨论干部问题由某纪委或某委组织部安排专人记录)。会议须形成全委会会议决议、公报。会议决议、公报,由某委办公室负责管理归档(干部问题由某纪委或某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归档)。

经全委会讨论通过以某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三、集体决策的落实和检查

(一)对某委全委会讨论形成的重大决策、决议,应由常委会集体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二)某委办公室、某委督查室应根据书记或副书记的意见,将全委会决议和常委会议研究提出的各项措施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落实的时限,对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办。

(三)承办单位必须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向某委作出书面报告。

四、监督和纪律保证

(一)某委书记和常委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全委会委员的监督。全委会委员要支持书记和常委会的工作,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监督。全委会全体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全委会的团结统一,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二)坚持全委会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制度,坚决杜绝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策。对全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每个委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决议。

(三)某委全委会及其成员要自觉执行本规则,接受党的代表大会和纪委的监督,接受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全委会委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9.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篇九

第二条 主任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根据内容需要,可召开扩大会议。请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邀请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三条 主任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第四条 主任会议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根据需要,主任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第五条 主任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六条 主任会议的议题,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一府两院”提出,办公室收集汇总,由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会前征求其他各位副主任的意见并提请主任会议确定。

第七条 主任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八条 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⑴拟定常委会工作计划草案,决定全年各阶段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⑵依据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提出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决定列席人员和旁听人员。讨论需要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草案,督促办事机构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案。

⑷决定提交常委会的质询案。

⑸向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⑹决定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代表中提名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⑺对需要常委会决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对推荐人选如有不同意见,及时与提请单位交换意见,待意见比较统一后,再行推荐提名。

⑻向常委会提出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案。

⑼向常委会提出由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撤职案。

⑽负责组织实施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向常委会的述职评议工作。

⑾负责组织实施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和区直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评议。

⑿必要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贯彻等准备工作情况,提出审议意见,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对其中审议的重大事项,应当向常委会会议作出报告。

⒀检查、督促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意见、批评和建议,处理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重要来信来访。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汇报。

⒁审议“一府两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对区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办法、规章、命令和镇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以及“两院”制定的指导审判、检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建议。

⒂向常委会提出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方案。

⒃决定加强常委会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指导和协调各办事机构的工作。

10.专项会议事规则 篇十

“什么规则?”面对儿子纯真的笑脸,那位官员无奈地笑了。

一桌酒席,一排肮脏的笑脸,“那个xxx,不好意思!小弟最近手头有点紧,这个......”与此同时拿出一张卡,“您答应我的事......”“当然没问题!”那位高官爽快地答应着。“谢谢啊!”那个人陪着笑脸。有此一例之后,周围的人屁股似着火一般,一个个提着大包小包来伺候着那官员。他们此时似乎忽略了一个在旁边埋头吃饭的小孩。

回到家后,那位官员堆着笑容问儿子:“儿子,你今天学会这里面的规则了吗?”面对着儿子的一脸茫然,那高官随即又领会到了什么,转瞬后又说“那以后多学着点儿,反正你迟早会接替我这个位子的。”此时,儿子脸上除了茫然,好似又平添了一些焦虑。

果不其然,二十年之后,那高官利用关系把位子传给儿子。“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准备将所有干部进行改选。于此,那些官员不干了,在一起商量着对策,一个人提议:“要不把他做掉,再安个自己人上去?”“不不,动静太大了!”另一个立即出来反对。“要不?老规矩?”有一个人说道。“好!好!他应该懂得这里面的规则!”这一建议刚提出便立即得到了在场所有人的支持。

又一桌酒席,又一排肮脏的笑脸,一位官员带着笑容来到那位儿子的面前:“领导啊,您看,这是一点心意。”说罢,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大包小包欲往那儿子手里塞。“您看,这改选......”那位儿子见状,将手往兜里一缩,又推阻到:“你这是干什么啊!改选是为民众好啊!”当场,众人听后,先是惊奇,后是惊讶——这一位领导不懂规则!

回到家后,那位儿子笑着对他父亲说:“唉,爸,今天真奇怪,竟然有人要给我钱让我不改选?!”“那你收了没有啊?”父亲的脸上除了焦虑似乎还伴着些许惊恐。带着鄙夷的目光,那儿子冷冷地说:“没有!”“完了,完了!得罪人了!不是让你学着这里面的规则吗?”父亲急得在家中团团转。“规则并不代表着贪污!”说完之后,儿子摔门而去。

又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父亲与儿子在楼下转悠,突然,一辆警车呼啸而来。许是出于好奇吧,父子俩跟着警察搜寻着,最终,警察的脚步停留在了他们家的门口,“咚咚咚”警察不耐烦地敲着门。

“有什么事吗?”父亲上前询问,“这是我家!”“对不起,打扰了!”警察略带一些敬意,“请您与您儿子同我们去一趟警察局吧!”父亲与儿子相互对望了一眼,都面面相觑,却也无奈只得跟他们走。

“是这两个人吗?”警察问一些人。“是你们!”那儿子惊叹,他看见那日想贿赂他的人。“没错,就是他们。”那些人冷冷地说。“好,经我们证实以后,他们会受到惩罚!”

几日之后,报纸上出现一个特大新闻——某市政府高官因贪污被捕,其子因包庇其父同时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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