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年度民族宗教事务

2024-09-02

民宗局年度民族宗教事务(精选10篇)

1.民宗局年度民族宗教事务 篇一

民宗局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XX县委统战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根据年初确立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两大民族工作主题,坚持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保证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为维护如东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完成机构改革,细化部门职责。根据《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XX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14〕26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由原来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研究制定了部门的“三定方案”,明确了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经审核后确定行政权力清单29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19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明确部门职责9项。同时,认真分析部门履职情况,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理顺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明确履职界限,制定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二、扎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一是创新工作特色。由于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中、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民族成分变更的学生越来越多,为减少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首次在全县各镇(区)推行民族成份变更进便民服务中心,在各镇(区)便民服务中心划出专门窗口,安排专门人员,提供民族政策咨询,并为需要办理民族成分变更的少数民族学生,实行集中初审,统一上报,提了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欢迎,全年共办理民族成份便50人次。二是建立扶贫机制。今年,要求各镇(区)至少要发展1个少数民族扶贫基地,并要求吸纳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职工,其指标纳入社会事业考核范畴。年初,先后到马塘、曹埠、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镇(区)进行调研,最终研究确定了大豫镇如桥菜业有限公司为重点扶植的少数民族扶贫基地,并得到省民委扶植资金25万元,为周边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提供了有力的平台。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按照省民委的要求,先后多次到民贸企业——南通罗盖特生物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服务,帮助该企业建立完善了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基础档案,促进了民贸企业的规范管理。今年5月,蒙牛乳业意向与袁庄镇南通欣晨乳业有限公司合作生产清真冷饮,我局接到该企业申请后,及时与市民宗局和市伊斯兰教协会取得联系,按照审批程序,第一时间给该企业颁发了清真企业铜牌。四是破解帮扶瓶颈。针对部分少数民族妇女婚嫁到如东,目前还没有户口,所谓的“黑户口”现象,存在就业、出行、看病“三难”的突出问题,我局开展了关于解决少数民族妇女未落户问题的调查研究,并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已上报相关部分,县人大领导对这个问题十分关注,也在开展相关调研。

三、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谐稳定。一是加强法治宣传。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为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普法宣传效果。邀请县司法局专业人员进行辅导授课,重点讲解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使宗教界人士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与县委610办公室联合,在全县宗教领域持续开展“反邪教、抵渗透”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讲台宣讲、座谈讨论、制作宣传栏、知识竞赛、正反典型剖析、现身说法等方式,切实做到防范和抵御邪教的知识在教职人员以及信教群体的普及全覆盖。二是创建工作平台。大力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省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今年创建了2个省四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兵房天主教堂、上真观),2个三星级宗教活动场所(海印寺、兵房基督教堂),其中上真观和兵房基督教堂的档案管理通过了省二星级档案规范管理验收,全面推进宗教团体及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在宗教领域持续深入开展“三正三促”主题教育,制定下发了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查问题、找原因、抓整改”的步骤,重点解决宗教教职人员能力素质偏低、管理层次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等三大突出问题。首次在全县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实行由局统一监制的票据,并对县道教协会和上真观进行了财务审计,针对存在的问题,正在研究整改措施。三是抓好专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了《XX县农村寺观专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召开全县专项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县的违建寺观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一处一策”整治方案,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序时推进,其中苴镇安养院已处置完毕,自行调整布局变为老年活动中心。四是推行文明敬香。为维护寺观的文明、安全和环保,积极响应上级关于大力提倡“文明敬香”的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取得市民的认同和理解,并与县公安局、高新区委员会联合下发了《文明敬香公告》,协助国清寺共同拆除了使用近20年的大型焚香池。五是弘扬宗教文化。县国清寺积极打造佛教文化特色品牌,修建了日本天台宗大师圆仁纪念堂,成立梵贝乐队,建立了佛教文化图书馆。今年4月,成功接待了日本前驻华大使阿南惟茂夫妇及立石寺清原长老一行,得到了日本友人的高度称赞,并为发展中日佛教文化交流打下了良好基础。六是发展宗教慈善。以“宗教慈善周”活动为平台,积极开展宗教慈善活动,县佛教协会会长廓清法师多次到洋口镇养老院、长沙敬老院等进行看望慰问。充分发挥宗教慈善作用,通过信众募捐、寺院自筹、祈福法会等形式,先后资助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吴亚玲、河口镇孤女脑积水患者李玲、少数民族子女尿毒症患者周兵等,累计资金达5.3万余元。另外,在尼泊尔及西藏地震后,如东佛教界为灾区举行了祈福法会,定向捐资3.5余元,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2.民宗局年度民族宗教事务 篇二

按照印委2014]4号文件《关于县几家班子成员联系乡镇XX县直部门帮扶村工作通知》和《自治县民宗局今年党建扶贫工作计划》(印民宗字〔2014〕9号)精神,我局深入帮扶乡镇开展了党建扶贫工作,现就一年来开展党建扶贫工作总结如下。

一、文昌村的基本情况

文昌村位于新业乡政府所在地,全村有5个村民小组,346户134人,村干部5人,党员32人,全村共有耕地面积2200亩,其中田1600亩,土地600亩,人均耕地1.5亩,森林覆盖面积达70%。全村主要经济是以种植水稻等农作物为主,以外出务工,烟、茶、畜、禽为辅,2009年农民人均收入2450元,全村已全部用上自来水,户户通电、电视机覆盖率达80%以上,公路已通至村组,通过帮扶,使文昌村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党团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村民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致富能力明显增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民风纯正,社会稳定。

二、党建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3月22日,我局进驻新业乡文昌村深入村、组、农户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对帮扶项目进行论证,从文昌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扎实开展了帮扶活动。

(一)加强村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民宗局与文昌村建立了联合党支部,副局长戴光伟挂任文昌村党支部副书记。

2、建好班子,以“五个好”为目标,切实加强村党组织建设,通过引导、培训或督促的方式使支部成员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农业技术、致富技术的学习,增强带头致富的实际本领。

3、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村支部和村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建立党员学习和组织生活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完善村规民约。

按照印委2014]4号文件《关于县几家班子成员联系乡镇XX县直部门帮扶村工作通知》和《自治县民宗局今年党建扶贫工作计划》(印民宗字〔2014〕9号)精神,我局深入帮扶乡镇开展了党建扶贫工作,现就一年来开展党建扶贫工作总结如下。

一、文昌村的基本情况

文昌村位于新业乡政府所在地,全村有5个村民小组,346户134人,村干部5人,党员32人,全村共有耕地面积2200亩,其中田1600亩,土地600亩,人均耕地1.5亩,森林覆盖面积达70%。全村主要经济是以种植水稻等农作物为主,以外出务工,烟、茶、畜、禽为辅,2009年农民人均收入2450元,全村已全部用上自来水,户户通电、电视机覆盖率达80%以上,公路已通至村组,通过帮扶,使文昌村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党团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村民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致富能力明显增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民风纯正,社会稳定。

二、党建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3月22日,我局进驻新业乡文昌村深入村、组、农户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对帮扶项目进行论证,从文昌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扎实开展了帮扶活动。

(一)加强村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民宗局与文昌村建立了联合党支部,副局长戴光伟挂任文昌村党支部副书记。

2、建好班子,以“五个好”为目标,切实加强村党组织建设,通过引导、培训或督促的方式使支部成员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农业技术、致富技术的学习,增强带头致富的实际本领。

3、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村支部和村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建立党员学习和组织生活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完善村规民约。

(二)深入开展“六进村”活动

自7月以来,我局深入文昌村开展政策宣讲进村、电影放映进村、小戏小品进村、法律服务进村、科技普及进村、卫生计生服务进村“六进村”思想建设活动,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向村民群众作了关于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方面的宣讲,进一步阐述了开展农村思想建设“六进村”活动旨在转变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教育广大群众要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增强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理念,引导大家饮水思源、勿忘党恩。发放了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农技知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宣传资料400余份,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

(三)帮助制定农民增收致富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帮扶活动

1、结合文昌村实际,从产业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着手,制定了农村居民增收致富行动计划方案。

2、狠抓好粮食生产,搞好科技培训,提高农业单位面积产量,调整种植结构。引导村民在抓好传统农业的同时,重点发展烤烟、茶叶、现代畜牧业等农业产业。

3、民宗局挤出办公经费,为文昌村30户计生“两户”和困难户送去了价值3000元的农用物资。

(四)开展好“一帮一”结对子帮扶活动

1、局班子成员4人对4户困难群众家庭及党员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帮扶4户每户解决200元慰问金,共计800元。

3.民宗局年度民族宗教事务 篇三

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计划

今年五月,是自治区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了深入开展好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动员全体党员开展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实际行动体现先进性和进行扶贫帮困为主题的民放团结教育月活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计划:

一、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体现党员先进性,努力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为主题,看变化、论发展、谈成就。大力宣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实践;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实践;大力宣传改革开放以来我县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大好形势;大力宣传学习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县委、政府实施“得民心工程”,为各族群众办的好事和实事。用坚定的信念、共同的理想和扎实的工作把全县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脱贫致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上来,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团结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第2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着重突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宣传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好事这个重点,做到“六个结合”:一是把民族团结教育月同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县的成功实践相结合,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党的民族政策的无比正确和强大生命力,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把民族团结教育月同目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

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生命线的观念,从而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做民族团结的带头人;三是把民族团结教育月同形势教育相结合,教育和激励各族干部群众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四是把民族团结教育月同深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相结合,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复杂性,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五是把民族团结教育月同深入开展“五观”教育和“*个认同”教育相结合,使“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互相”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六是把民族团结教育月同扶贫帮困,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相结合,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民族团结教育月结合扶贫周,为贫困群众大办实事好事 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机关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突出特色,贴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帮困与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各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使各族干部群众在受到教育的同时感受到先进性教育带来的实惠。

1、组织座谈会。在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期间,举行爱国宗教人士和部门党员干部等参加的座谈会,畅谈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抗震房建设、乡村道路建设、水利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交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和体会。

2、认真开展好第四个“扶贫周”活动。在扶贫周活动中,机关将结合在全县广泛组织开展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的扶贫帮困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党员奉献日”“党员扶贫周”活动,将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开展助农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机关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范围,深入基层(**镇社区),通过与村领导班子和党员、村民代表座谈、一起过组织生活、捐资捐物、督促修建抗震房建设、帮助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等形式,了解农牧民群众所思所想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把扶贫的重点放在帮助帮扶对象、理清发展思路、督促修建

抗震房建设和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等实际行动上来。重要结合当前农业生产和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工作,尤其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抓好抗震安居房工程质量,帮助农牧民搞好庭院改造发展庭院经济以及在文化扶贫、捐资助学、科技普及、帮助贫困户解决当前生产生活困难等方面多办实事、办好事。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扎扎实实的扶贫帮困活动,切实把“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更加生动地反映出来,通过努力,使之转化农村干部群众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成为鼓舞盲该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强大精神动力,从而使教育月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四、做好宣传动员,努力营造民族团结浓厚的氛围

机关将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做好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宣传教育,使民族团结教育通过机关干部带入农村、社区等。使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得既有声势,又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五、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4.民宗局工作总结 篇四

一、服务科学发展,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

xx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重大命题。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民族宗教事务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就必须全面提高民宗部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使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

1.贯彻落实条例。今年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重点是一条一款抓落实。《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我局积极调研条例在落实中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得到上级重视,也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条例打下基础;各镇统战委员、民宗科员统一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建立了执法队伍。

2.学习贯彻条例配套规章。国家宗教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第3号令)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第4号令),今年3月1日起施行。我们高度重视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在同月召开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这两个规章向镇场、招商城,市各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作出了部署。

3.做好登记证换发。今年各宗教活动场所都要重新审核登记换发新的登记证。上级部门批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类别为寺观教堂的11处,其中5处是原乡镇佛教活动场所。5月15日,我局召开市佛教协会和有关乡镇参加的会议,探讨五个活动点升格为寺庙后,由乡镇居士管理转变为僧人管理以及乡镇如何落实属地管理等问题。

(二)逐级落实责任。4月20日召开了全市统战工作会议,市委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并提出了今后阶段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要求。会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桑五官代表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与各镇场、招商城签订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镇场也都与各管理区、行政村签订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市委、市政府继续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了“新风杯”考核和市对镇场“双百分”考核的内容。通过各级责任书的签订,强化了三级管理、两级工作责任制网络。

(三)狠抓复查治理。3月6日,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和《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回头看情况自查表》,部署了复查治理工作的时间、内容、方法,重点。各镇建立台帐,对XX年改、拆、封的老庙基逐个进行检查,填写专项治理表格、建立台帐。治理复查中,大的乱搭建没有发现,都是一些小天库和简易房,全市共拆除100多处,严格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做到拆除到位、改建彻底、封存严实、整改到位,有效遏制了非法宗教活动的蔓延和回潮。

(四)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局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确定本单位行政职权26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8张,经局领导研究确定,以正式文件的方式向公众公布,接受监督。

二、服务和谐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一)宗教团体作用逐步发挥

1.召开市佛协会议。3月28日,在常熟国际饭店召开由45名僧尼和居士正式代表,15名列席代表出席的市佛协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苏州市民宗局和统战部专程来常熟考察了后备副秘书长以上人选。苏州市民宗局局长王科军,副局长周远哲,常熟市领导秦卫星等出席了会议。大会选举产生了市佛协第四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佛教协会领导。

2.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为解决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教职力量薄弱的问题,我市“三自”引进一名南京金陵神学院毕业的教职人员;针对市佛教教职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市佛教协会从苏州灵岩山佛学院、苏州寒山寺引进毕业生10名,同时也送出几名年轻僧人到佛学院求学;并选派人员参加苏州组织的寺观教堂、固定处所负责人培训,抓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外出学习培训工作。

3.改善教职人员福利。我市寺庙经济状况逐年好转,僧人、职工的工作强度也在不断增强,参照周边县市寺院的情况,对寺院僧人的基本生活费和职工基本生活费补贴都作了适当调整,改善了了他们的福利待遇;市基督教教职人员的工资福利也得到了改善。

4.协助颜港天主堂开堂。10月13日上午,常熟市颜港街的颜港天主堂举行开堂仪式。仪式由常熟市颜港天主堂薛建刚神甫主持,约1000余人参加。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张生元、苏州市民宗局副局长周远哲、市民宗局局长曹国良、副局长卫欣及天主教苏州教区主教徐宏根等宗教界人士应邀出席。

(二)场所建设管理规范。服务和谐发展,首先要从建设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开始。因为,依法开放的场所不仅是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文化、社会活动物质载体,也是他们表达宗教感情的精神家园。

1.加强乡镇活动场所的指导。我市5处位于乡镇的原佛教活动点升格为佛教寺庙后,市佛教协会出台了《关于佛教活动点升格为寺院后的管理意见》,向五个升格寺庙各选派了3名僧人,注入一定启动资金、统一配备车辆。选派僧人到达各寺庙后,着手成立场所管理小组,协调与当地政府、信教群众、原班子成员、市佛教协会等方方面面的关系,落实七项管理制度,提高规范管理场所水平。

2.协调规范管理。3月30日,在兴福寺召开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作出了部署。

3.平安度过香讯。市政府专题组织召开了春节和三月三香汛协调会。香讯前,我局召开了3次有关人员会议,并多次组织人员前往重点寺庙检查安全工作。市佛教协会也积极组织力量对乡镇的香汛工作加强指导。在相关单位的大力协助下,今年我市各佛教活动场所在香汛期间,未发生任何事故。

4.建设平安场所。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确保我市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8月22日,我局发文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自查,各镇场、招商城组织派出所、用电、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并进行整改,市民宗局会同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藏海寺大殿进行了修缮,减少了安全隐患;市佛教协会邀请消防中队的官兵指导,在兴福寺举行了消防培训、消防演习。

(三)维护民宗界合法权益。服务和谐社会,民宗部门的一个主要工作方向就是极大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下,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化解民宗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1.加强协调管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大批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涌入我市,难免会产生矛盾。只要我们一掌握信息,就立即奔赴现场,尽最大努力,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我市海虞福山的一名外来少数民族族群众,因为打架被当地警方拘留,其同乡群访至苏州。我局积极主动联系当地警方,此事得以顺利解决。

2.维护宗教团体教产。在今年泰引线拆迁工程中,涉及市佛教协会房产有1200多平方米,因有关工作人员失误,使市佛教协会蒙受了损失。我局得知此事,一方面安排市佛协负责人对信徒做劝解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市建设局领导沟通。经过多次的交涉,此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3.协助教堂规划。今年老城区改造,市基督教堂毗邻改造区域。我局和市基督教“三自”,积极与市城投公司、规划局联系,争取借改造契机,全面规划建设面貌一新的场所。

(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维护宗教界及信教群众的各项权益,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中,促进宗教自身的健康发展。

1.推进文明进香活动。佛教寺院既是广大信徒过宗教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精神文明的窗口。新落成的三峰寺倡导文明进香,凭门票赠送三支香、一对蜡烛。经过市佛教协会和三峰寺一年的努力,这种文明进香方式已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2.支持开展公益慈善事业。一是常熟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4月20日、21日,组织10位医务人员在市中心福地广场举办义务诊疗活动,受惠人群达3000人。二是市佛教协会应邀撰写《佛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论文,扩大了佛教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影响,同时他们热心公益慈善事业,拿出几万元资助市儿童福利院和贫困大学生,并积极出资参加苏州寒山寺慈善基金,树立了宗教界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3.开展征文比赛。5月,市委统战部在全市统一战线成员中开展“忆党史、坚信心,议大事、献良策“主题活动以庆祝建党八十六周年。我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和三个宗教团体通过身边的共产党人和事,撰写征文9篇,其中1篇优秀征文推荐至市委统战部。另外,积极推荐宗教界和少数民族的代表人士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行使他们的权利。

三、服务改善民生,全面推进共同发展进步

我们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就是要努力团结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一)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我们把引领少数民族群众致富发展作为民心工程,积极努力做好服务工作。一是扶贫帮困。少数民族贫困户是社会上特殊关心的对象,年初,民宗部门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看望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支助少数民族困难户子女读书;二是提供热忱服务。增强热情服务意识,严格审核把关。根据政策规定确认考生是否具有少数民族身份,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办理;对材料不全的,在其按要求补齐后方予办理。为全市10名中考生办理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证明,4人更改民族成份。

(二)做好调研视察接待工作。上级领导的视察指导,充分体现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要求,也是让我们发现自己工作的不足,加强自身建设的好机会。6月26日,省宗教局(民委)翁振进局长来常参观视察。6月20日,苏州市政协主席冯瑞渡率部分苏州市政协常委来常视察宗教工作。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正率外事民宗侨台工作委员会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代表,调研检查我市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三)实施“凝聚力工程”。今年8月,民宗部门开展“为常熟又好又快发展献良策、聚人心活动”并在宗教界开展“学文化、学时事政治、学法律法规”的“三学”活动,旨在通过学习,使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自身素质、文化水平得到提高,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得到增强,切实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凝心聚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继续开展“少数民族勤劳致富奔小康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力度,促进我市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四)开展联谊活动。1月31日、4月3日和9月12日,分别召开了少数民族联谊会理事会议。来自常熟市各条战线的少数民族理事参加了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省、苏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市近期的民族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发挥了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纽带桥梁作用。

(五)开展宣传月。为营造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常熟,喜迎“xx大”的召开,常熟市民宗局下发了《关于我市开展“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宣传月活动的意见》。宣传月活动从9月15日至10月15 日,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文娱活动、知识竞赛、板报联展、专题讲座、街头咨询服务、扶贫开发、为少数民族同胞做实事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5.民宗侨务局工作总结 篇五

2015年,xx县民宗侨务局立足部门实际,按照《xx县县级部门(单位)2015社会评价办法》(富办发〔2015〕26号)文件要求,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2015年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和宗教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以“忠诚、干净、担当”教育和“挂包帮转走访”活动为契机,从依法履职,优化服务、工作效率、信息公开和廉政建设五个方面,认真查找工作落实、队伍管理和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明显加强,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效果明显,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对民宗侨务局工作满意程度明显提高。现将xx县民宗侨务局2015社会评价工作综合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方面

县民宗侨务局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民宗委下达的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及宗教工作任务目标,积极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以民族地区团结稳定、宗教和谐为重点,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习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认真履职,依法办事,认真为少数民族群众办理族别更改更正,未出现滥用职权、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

二、优化服务方面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民宗侨务局主要采取两项措施,转变机关工作、改进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制定了《xx县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出差下乡管理办法》,对出差下乡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所有报销严格按照县委政府要求,不开任何口子,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不允许干部私自公务接待。二是将责任目标量化到每位干部,使干部人人有责,属于个人负责的工作,一定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尽力服务好办事群众和基层。两项措施的实行,树立了民宗部门新形象。

三、工作效率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民宗委的工作安排布置,民宗侨务局做到计划到位,措施有力,效果明显,较好地完成了综合考核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任务及宗教工作目标管理任务。(一)民族工作创新发展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定位的建设开始之年,县民宗侨务局加强学习,狠抓落实,推动了全县民族团结稳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加强领导,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更好地促进全县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年初,县委政府对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与民族宗教工作相关的部门主要领导调整为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民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县委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通过调整,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县委于今年9月25日召开了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大会,对全县下步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全县民族宗教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

2、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云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示范区建设目标要求,更好地落实好《中共xx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富发〔2014〕22号),县委政府督查科牵头,民宗侨务局组织对全县贯彻落实曲发〔2010〕3号文件、《宗教事务条例》、《xx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及有关管理办法、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等有关政策及决定决议开展监督检查,将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核目标任务,统一考核,一并奖惩。

3、扎实做好民族地区团结稳定工作。xx县是典型的杂散居民族地区,点多面广,加之近年来煤炭开采造成的房屋开裂和塌陷(25个民族村委会有煤的为5个),各种热难点问题逐步增多。为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难和问题,民宗侨务局认真履行职责,超前谋划,超前介入,提前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局长亲自带队,深入到全县民族地区,深入排查各种矛盾和问题,将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计走访深入民族村140个。

4、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一是继续在全县所有的中小学开设了《民族政策常识》、《民族常识》课程,使民族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从小抓起,从基础做起;二是征订《今日民族》杂志170份分发到各少数民族村委会和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这一宣传窗口使各级领导了解支持民族工作,为广泛宣传夯实领导基础;三是认真贯彻执行《xx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自《办法》出台以来,以加强宣传为根本,以强化服务为手段,通过依法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实施规范管理,维护了食用清真食品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全市清真食品生产供应秩序的规范有序。今年为三户经营户办理了清真食品标示牌。四是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将分三次对12个乡镇的分管领导、统战和国保干部、民宗助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邀请了县委党校的讲师和市民宗委领导作专题报告,切实有效提高各级从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宣传工作能力。累计培训近300人次。

6.民宗局维护稳定典型材料 篇六

抓好全县民族团结

和社会稳定工作

澜沧县依澜沧江而得名,是全国唯一的拉祜族自治县,国土面积8807平方公里,县境与缅甸接壤,边境线长80.563公里,辖20个乡(镇)、160个村(居)民委员会,有20多种民族成分,7个民族乡,总人口50万人,少数民族人口 人,占总人口的 %,其中:主体民族拉祜族 人,占总人口的%。有基督教、南传上座部佛教、伊斯兰教三大宗教,信教群众近3.7万人。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多民族、多宗教的人文环境,决定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是全县关乎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多年来,澜沧县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确保稳定的宗教工作主线,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全县呈现出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边境安宁的良好局面。

一、抓调研,当好参谋助手

坚持把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措施。一是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着力加强对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历史和现实问题深入调研。二是对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发展问题进行全面调研,摸清了特困民族聚居村、沿边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下行政村等基本情况,为推动民族政策法规的落实发挥了良好的参谋助手作用。先后得到了“三免费”、“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云南省率先扶持特困民族拉祜发展试点村”、“全国兴边富民特色优势产业试点县”、“拉祜族聚居区综合扶持试点”等十多项政策倾斜,争取加大资金项目解决全县投入不足

2落实民族政策的良好氛围和以民族团结为荣、破坏民族团结为耻的良好风气。

四、抓落实,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

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团结是硬任务,是第一职责。多年来,县民宗局结合全县经济社会状况及国际国内发生的事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召开全县第三次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隆重表彰22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8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总结回顾和全面部署了新世纪新阶段澜沧民族工作。在我县形成了五年表彰一次的民族团结进步激励机制,营造了“做民族工作光荣、讲民族团结高尚”的良好氛围和倍加重视民族工作、倍加维护民族团结、倍加珍视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环境,为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边疆安宁、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澜沧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以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全县20个乡(镇)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民族工作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性管理机制。在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及奥运会、亚运会期间,坚持24小时值守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了解和依法化解调处影响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的矛盾纠纷隐患和群体性事件,多年来做到了“三个不出现”目标,即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问题、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和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很好地发挥了边境县守土固边的作用。

(三)认真抓好信访和代表提案答复工作。一是热忱接待来信来访群众,认真倾听并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解群众的矛盾纠纷,努力达到群众满意,确保群众正常利益诉求畅通无阻。二是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提案、议案,扎扎实实地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四)严把政策关口,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为使少数民族学生考生的照顾分优惠政策能真正落在实处,本着既要方便群众,又要严格审查的原则,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民族成份变更调查核实工作,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办理好民族成份认定更正,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了民族政策的严肃性。

五、抓项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

始终坚持把关注和改善民生,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第一要务,着力提高统筹协调发展的能力。从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实施新一轮兴边富民行动、加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争取省民委、市民宗局加大对我县民族乡、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特困民族聚居村的倾斜扶持力度,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十一五期间,共投入项目资金2790万元,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培训和民宗局自身建设等,直接受益群众15万人次。其中,一是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30万元,实施民房改造、道路硬化、解决饮水困难和文化活动场所、卫生室、垃圾处理池、公共浴室、集贸市场等建设;二是投入产业发展资金1425万元,扶持群众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建

6开展向扶贫挂钩村群众爱心捐款活动,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帮助党员提高责任心。开展与扶贫挂钩村党支部共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与挂钩村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互相促进,相互补充,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开展向刀会祥同志学习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刀会祥同志的先进事迹,以刀会祥同志为榜样,对照检查,查找差距和不足,加强对党章和党纪政纪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牢记党的宗旨和使命,强化党纪休养,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正确处理公与私、得与失、苦与乐的关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努力实现在党性观念上有新增强,在保障科学发展上有新突破,在反腐倡廉建设上有新作为,在形象提升上有新进展。

由于全县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并有一系列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为三个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后,我们继续把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改革开放活县,绿色经济强县,科教人才兴县,拉祜文化名县”的发展思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努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负责签字:董理保

7.民宗局2010年工作总结 篇七

我单位主管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一是招商引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帮扶少数民族村、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为社会服务,维

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制度、效能、党风廉政等在内的自身建设。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速开展“五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

二、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和“三民”大走访创先争优活动。

三、落实扶持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协调

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到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四、帮助明南仓湖村大黄回民组建成自来水工程,帮助横山回民村修通生产生活交通循环路。

完成了民族村综合活动室建设,孙郢村民组生产路建设,回民小学操场硬化工程,完成有线电视架设,横山水库渠道改造工程等。

五、妥善调解处置了仓湖教堂和大辛教堂、白沙王教堂、宝龙教堂等内部矛盾,帮助五户教堂从危房中搬出并安置好信徒新的活动场所,加强了寺观教堂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个,完成任务1810万元。

七、参与筹备召开了全市统战宗教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协安排的民族宗教工作视察调研活动。

八、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重点加强对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整治力度;

举办了为期20天基督教教职人员业务和法规培训班。

九、确保了民族宗教界重点时段的安全维稳工作,完成了民族、宗教志的编纂工作。

十、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1年工作计划

虽然2010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按“追赶跨越”的要求,仍需扎实苦干、创新突破。下一步和明年工作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主线、突出重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主攻招商引资不动摇。

一、努力完成新的招商引资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全员抓招商不动摇,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二、民族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继续加大服务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民族村组开展调研提供服务,通过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民族发展方面通过跑省跑市努力争取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村、组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和帮助民族村组加快发展,使发展项目实施落实到位。

三、宗教工作方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基督教“两难”问题(即: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处置,依法对宗教事务加强管理。我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各乡镇、办事处均不同程度存在,这些私设聚会点零星分散,由于他们目的不一,没有章法,不仅你争我夺,侵占钱财,蛊惑信众,不接受管理,而且很容易被敌对势力所渗透。面对此项复杂工作我单位克服人员少经费有限的困难,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争取各部门给予通力配合支持建立健全宗教三级管理网络加强管理,使之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宗教活动正确诠释其教规教义使之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四、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委宗教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善始善终落实好创先争优各项目标任务。

8.民宗局关于2021年工作计划 篇八

xxxx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在基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年。为此,我局xxxx年工作,将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为广大民族宗教界做实事,解决民族宗教界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一、指导思想

xxxx年我县民族宗教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搞好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准确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桃江县十个一律免职和十八个一律问责暂行规定》为底线,切实抓好班子建设,改进机关作风,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为民族宗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

1、认真落实党的民族优惠政策。一是依法依规开展普通高校招生和事业单位招工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二是积极帮助或协调解决民族企业在生产经营环境中遇到的问题。三是积极扶持清真食府正常发展。

2、积极协助鲊埠回族乡做好建乡三十年庆典和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工作。在项目资金争取、部门协调、资料收集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3、加强来桃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既要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又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妥善处理来桃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遇到的问题,维护民族团结。

(三)贯彻党的宗教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xxxx年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创建活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要真正使我县宗教回归宗教本真,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我们去做,需要我们深入调研,破解难题。

2、继续抓好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在xxxx年已深入的宗教活动场所基础上,继续深入调研,在xxxx年底实现走遍全县xxx个场所目标,编录电子文档。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依章管理。

3、继续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继续取缔非法宗教聚会点,限制地下神甫人员活动空间,阻止未经备案的神职人员在我县非法传道。

4、积极引导宗教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引导宗教界积极修桥筑路,扶贫助困,捐资助学。

5、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浮邱山旅游开发工作。重点支持浮邱寺搞好寺庙维修、文物保护。

(四)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民族宣传月活动。继续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把民族与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位,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管理服务水平。

9.民宗局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精选 篇九

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学习、宣传《纲要》、《决定》情况

1、加强学习教育管理,增强执法人员行政素养

(1)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理论学习。为搞好局机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制定了《今年度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利用每周五政治业务学习的时间,认真学习《纲要》、国家有关法律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在学习中,局领导能够率先垂范,无论工作多么繁忙,只要是机关组织的法制理论学习都主动参加,基本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职工乐意学的良好风气。

(2)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落实培训任务。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培训,不仅使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及时掌握了宗教政策、法规,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管理,而且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的提高了法律法规知识。

2、加强法规宣传,优化依法行政环境基础

(1)利用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做好法制宣传。我们利用每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利用赶集天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大对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政策法规宣传更有针对性。

(2)利用《宗教事务条例》颁布5周年之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成立了法制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与实施,通过制作展板,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了社会各界人士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各族群众、信教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局域网等媒体进行宣传。为扩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普遍借助宣传面广的新闻媒体、局域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借助每年宗教界人士迎春座谈会交流的机会,向他们详细讲解民族宗教政策,讨论交流普及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的方式方法。一年来,我们共通过各种方式发布民族宗教信息40余条,被省民委采用7条,被国家民委采用3条。我局《贵州印江自治县搭建五大平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被国家民委采用。

(4)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为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独立自主自办方针教育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使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树立自觉抵制境外渗透意识,构筑抵御境外渗透的思想防线,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境外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依法促进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做法和经验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民族宗教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不仅关系到政府部门是否能够依法履行好行政职能,更关切到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

(1)领导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加强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纲要》,局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光伟分管此项工作,指定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围绕目标细化责任。年初,局机关召开党组会,依据《今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并下发了《自治县民宗局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别与各股室签订了《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以制度促管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完善了行政审批事项,保证了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活动有章可循。

(2)进一步加强了对民族宗教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执法证件的管理制度,执法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3)推行依法行政公示制度。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不断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心,确保了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4)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申报。在规范性文件的处理上,严格按照程序,每制定一个规范性文件,都是按照业务股(室)起草,主管领导审核,一把手把关,确保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适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距离上级的要求仍存在差距,存在需要改进或提高之处。

(一)对行政法律依据认识不清。

混淆了法律法规和红头文件的界线。将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文件相混淆,认为执行文件也是执行法律,执行法律也是执行文件,却不知道法律和文件的制定有着完全不同的程序。

(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10.民宗局年度民族宗教事务 篇十

一、近五年来宗教人士情况 我镇有55个宗教活动场所、96名宗教人士。宗教人士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为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因少部分宗教人士的法律意识不强,非法组织地下讲经点,观看、收听非法的音像制品,损坏了大部分爱国宗教人士的形象。因此从今年起,我镇加强了对宗教人士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调动他们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让宗教活动场所的主持权利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使宗教为社会主义、为我镇的经济发展服务。

二、教育、培养宗教人士情况

我镇狠抓培养教育宗教人士工作,落实每月进行两次政治学习的制度,从而达到改变宗教人士的思想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他们对政治学习的认识。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宗教人士的培训、教育力度,培养更多的爱国宗教人士。

三、管理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情况

&(新世纪范本网http://,原创范本免费提供下载基地。)nbsp;我们要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以此来引导信教群众,广泛宣传信教自由政策,对利用宗教从事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进行治命的打击,坚决制止宗教干预国家的婚姻、计划生育、司法教育等事项。

四、落实“两项制度”情况

我镇制定了男、维、汉、领导、国家干部和村场主要负责人落实“两项制度”,即:与宗教场所联系、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虽然取得了实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固出现 村场干部在落实“两项制度”方面,对“两项制度”不重视,敷衍了事或不真实,目的填写检查手册的现象,自从镇宗教事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责任追究制度以来,落实“两项制度”工作取得了实效,提高了每个干部填写和敷衍了事的现象,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措施,确保实效。

五、信教和非法宗教活动情况

信教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不信教也是公民的权利。因此无论是哪一个组织都不得干预公民信教或不信教的自由。

在实施党的信教自由政策方面特别注意以上情况。在开展宗教活动时,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宗教活动,决不允许任何公民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更不允许利用宗教危害社会、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六、未经批准修建清真寺和改建清真寺情况

新建宗教活动场所方面,无论是扩建还是改建都必须新建,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按规定审批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宗教活动场所为合法场所。但是,不按照规定审批自行修建、改建、修建清真寺是绝对不允许的,更不允许任意扩大、重建、新建清真寺面积,修建、改建清真寺时,必须以原来的面积为主。

以修建清真寺为由不允许强迫要求信教群众交钱、交物,否则需要交钱交物,必须由信教群众自愿交纳。

在我镇必须按照以上规定新建、改建清真寺,今后也要保证按照规定进行。

七、积极引导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情况

在积极引导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方面,宗教界需要与党和政府共同努力和共同配合,因此,我镇爱国宗教人士提高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宗教的意识,向群众广泛宣传我国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必须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当前,我镇爱国宗教人士正在发挥积极引导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作用。

今后,我们办公室业务人员深入基层,在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中要善于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出现的现象和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防止出现一些现象和问题的发生,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加强管理,贯彻执行党的信教自由政策,切实保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为我镇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而服务。

上一篇:八下思品知识提纲下一篇:公文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