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法治

2025-01-01

平安建设法治(精选15篇)

1.平安建设法治 篇一

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制订2013年昆明市口腔医院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医疗卫生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2013年昆明市口腔医院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确保活动组织有序、成效明显,成立昆明市口腔医院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平安院区综合部、希望院区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时间安排

2013年9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四、活动目的动员全院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

和谐稳定,切实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为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五、宣传方式

(一)张挂标语广告。以展板、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宣传活动。

(二)突出点面结合。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做到长流水、不断线。要通过行业系统平安创建等有效形式,扩大宣传影响。

(三)注重典型引导。积极总结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六、活动具体安排

(一)9月在卫生局领导下组织《》普法考试。

(二)10月11日邀请消防人员做消防安全讲座,并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三)11月邀请政法人员做法制报告,集中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12月下旬召开“2013年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总结及2014年活动规划会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是 — 2 —

当前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院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活动对于动员全社会参与平安法治建设,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人员的责任,落实经费等保障,一级抓一级,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挖掘宣传素材,组织好本单位宣传活动;有计划地把活动引向深入。

(三)严格宣传纪律。严格遵守宣传纪律,重大敏感问题的宣传报道按统一口径稳妥把握。宣传要全面准确,引用数据要出自权威部门,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重要稿件要按规定送审。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上报本单位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的特点亮点及经验做法。

2.平安建设法治 篇二

人类早期的成文法常常铭刻在石柱或铜表上, 但铸鼎未必传世, 勒石未必长存, 真正流传下来的是“铭刻”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的法治精神。历史发展表明, 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 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落地。因此,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 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要达到“全民守法”的目标, 必须以法治政府的建立促进法治社会的发育, 以司法的严谨、执法的严格来培育公民守法的自觉性。这就要求我们, 一方面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 并在此基础上, 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 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具体的司法案件中建立对法治的信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权威, 他们对法律的态度才能由认识到遵守, 由信任到信仰。

守法需要自觉, 自觉守法要靠各行业、各领域的自我管理来培育。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 也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 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使各行业、各领域的从业者, 真正在实实在在的自律和自我管理中, 一点一滴培养起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精神。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建设, 离不开类型多样的宣传与教育。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 我国已经完成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五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 “六五”普法规划正在进行中, 普法内涵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宽, 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在全民教育基础上, 继续推进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法治教育, 不断创新宣讲和教育方式,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以精准滴灌和春风化雨的形式, 将法治教育送入街头巷尾、百姓人家。只有经过多管齐下的法治教育、培育, 遵法守法的意识才能蔚然成风,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落地生根, 并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夯实坚实的社会基础。

3.平安建设法治 篇三

十八届四中全会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因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本刊为您梳理四中全会公报中出现的新鲜提法。

关键词:依宪治国

【公报摘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解读】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褚宸舸:如能够激活宪法监督,某部法律法规违反宪法,可以通过宪法监督或宪法解释,宣布其全部或部分无效,宪法对立法监督乃至对政治的规范性就可以加强,宪法的生命力就焕发出来了。

关键词:法治政府

【公报摘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解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公报首次提出了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实践。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还需要完善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责任法。

关键词: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公报摘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体制机制的改革,本质上是法律的改革,只有改革与法律同步才能避免冲突。

关键词:扩大地方立法权

【公报摘要】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解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设区的市全部赋予地方立法的权力,更有利于公民直接参与立法,赋予地方立法权更有利于其行使权利,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积极的意义。立法权往地方扩大,可以大大加大立法速度和数量。

关键词:重大决策终身追责

【公报摘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解读】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这项制度对反腐败也能发挥作用,比如问题官员落马后,可以进行倒查,这让官员不会再有“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侥幸心态,选人用人也会更加谨慎。

关键词:独立公正司法

【公报摘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建立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使得任何一个领导干预司法的时候都心有余悸,不能、不敢。

关键词:法治思维

【公报摘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教授马怀德:这是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最重要的一项制度。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称职,能否晋升,关键是看他有没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关键词:跨区划法院检察院

【公报摘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解读】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是触及司法体制的一个核心内容,也是解决司法地方化的治本做法。按照司法规律进行重组,各类案件的审判将变得更为独立,极大地促进法院的公正审判。

关键词: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公报摘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立法工作者需要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并且要有一定程度的司法实践经验,优秀的律师和法学专家符合这两项条件,还会丰富立法工作者的知识结构,促进我国立法更加成熟完善、具有前瞻性。

关键词:深化基层治理

【公报摘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解读】北京社科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袁振龙:公报强调了市民公约、乡规民约或组织章程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很多社会问题的治理,靠党委政府来包揽一切是难以实现的。让出一部分空间,让基层组织发挥自我管理和约束的功能,这是我国在未来需要大发展的领域。

(综合自新华社、人民日报等)

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重大任务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4.11、综治平安法治建设试题库 篇四

一、综治工作

1、村级综治中心主任由谁担任? 答:村党支部书记。

2、县综治委明确村级综治中心设立“一站四室”具体指什么?

答:便民服务站,综治室、法治室、视频监控室、调解室。

3、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四帮一”管控责任人分别是谁?

答:一名医生、一名民警、一名村(居)干部、一名监护人。

4、根据县综治办《关于加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收治管控工作和落实有奖监护责任的实施办法》,对每名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奖补标准是多少?

答:每人每月200元。

5、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登记工作的基本单位是?

答:村居。

6、“村村通”视频监控故障维修报修电话是什么? 答:82343344。

7、县综治办确定的“暖心对象”具体指哪些人? 答: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及性格偏执等人。

8、根据《全县社会矛盾“大调解、大化解”百日行动实施 方案》,每个村(居)至少配备多少名专职调解员?

答:1名。

9、“无访无诉村居(社区)”建设先进标准是什么?

答:

1、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5%以上,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2、信访量、信访积案量、诉讼案件量均逐年下降,2018年比前3年平均值下降15%以上,2019年、2020年分别比上年下降15%以上;新增越级访量2018年比前3年平均值下降20%以上,2019年、2020年分别比上年下降20%以上。

3、无赴京非接待场所上访,无越级到市级及以上上访,无大规模到县级及以上集访,无影响县级及以上机关工作秩序的缠访缠诉,无重大影响信访事件,无重大负面舆情。

4、无村(居)委会不履行生效裁判案件,无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引发刑事案件。

二、网格化方面

1、按照《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意见》(射发【2017】39号)文件,“五统一”概念?

答:网格统一划分、资源统一整合、人员统一配备、信息统一采集、服务统一标准。

2、按照《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意见》(射发【2017】39号)文件,城市社区以多少户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

答:150-250户。

3、按照《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意见》(射发【2017】39号)文件,专职网格员报酬标准?

答:专职网格员的报酬,按照农村村居每月每户3元、城市社区每月每户4元进行测算,以后酌情逐年增长。

4、按照《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意见》(射发【2017】39号)文件,农村网格网格长(员)配备数量?

答:农村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长,并担任该网格的专职网格员,再配1名兼职网格员。

5、按照《关于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意见》(射发【2017】39号)文件,网格员主要工作有哪些?

答:信息采报、便民服务、矛盾化解、隐患排查、治安防范、人口协管、法治宣传、心理疏导、乡风文明、其他工作。

6、全要素网格通—在消防检查宣传模块新提交的日常检查时间是几天?

答:7天。

7、对网格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网格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社区居民满意度。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可委托第三方组织,占考核权重不低于多少?

答:50%。

8、社区(村居)至少多少时间召开一次网格长和专兼职网格员参加的民情分析会或工作碰头会?

答:每周。

9、镇区至少多少时间召开一次社区(村居)网格长会议,听取社区(村居)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5.平安建设法治 篇五

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摘要: 今年以来,印江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以及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着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总要求,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深入拓展平安印江治安整治‚7+x‛行动和深化平安印江建设‚五项行动‛为抓手,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六项工程‛建设,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平安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升平安印江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大力巩固治安防控体系

为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一直以来,印江县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不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多管齐下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法制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不断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强城乡治安巡防力量建设;根据区域面积、人口数量、治安复杂程度等情况将城区划为城南、城中、城北三个警务区,每个警务区按照‚1+2‛模式(1名民警、2名辅警)配备了警力。建立完善村(社区)警务工作运行机制;重点实施了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社区农村警务战略。建立多警种协作巡防机制;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特(巡)警队、交警队、民警巡逻队的职能优势,定期召开各警种联席会,协调防控管理,共同研究巡逻时警力组织、勤务方式、工作任务等。

(二)着力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构建了县、乡(镇)、社区(村)和网格‚四级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在峨岭镇城区科学划分了20个网格工作室。进一步夯实群众工作站、室力量;配齐配强乡、村综治干部,17个乡镇综治办配齐了副科级实职的综治专职副主任,在374个村(社区)配齐了综治工作站站长和综治专干。开展‚6995平安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借助中国移动印江分公司的通讯技术优势,与该公司共同创新推出面向基层、政府、普通农户、城镇居民的‚6995平安信息管理平台‛,构建‚十户电话联防系统‛,创新农村社会综合管理新模式。

延伸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网;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辖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二、深化平安印江建设工作

近年来,印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将平安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基础工程、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民心工程、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进落实。

(一)开展背街小巷亮化行动。背街小巷灯下黑或者无路灯,不仅给出行带来不便,而且给背街小巷的安全带来隐患,交通事故、盗窃抢劫等问题时有发生。印江县围绕亮化、硬化、绿化‚三化‛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摸底排查,规范建立台账,确保资金投入,狠抓落实,截六月底,城区道路硬化、亮化、绿化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二)开展天网地网延伸行动。加快‚天网工程‛建设,加强社会资源整合,推进安防技术系统建设,完善服务业报警系统,探索建立市场运营保障机制。加快实施‚技防入户‛工程,推进技防新装备向农村地区延伸,2015年全县要新建成视频高清监控点200个,新建卡口20个,整合社会可用资源200个。加大街面巡逻防控力度。要坚持警力随着警情走,周密部署巡逻防控,最大限度把警力摆上街面,不断完善巡逻防控模式,切实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建警灯‛。要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加大楼群院落值班守护,值班守护率达到90%以上,农村护村护寨队等力量覆盖率达到80%以上。同时,按照‚面上巡、多层控、重点防、适时引‛的思路,积极构建网上综合防控体系。要加强网安信息化建设,整合互联网基础数据及各警种网上资源,健全完善网上网下协同作战的现代警务机制,切实提高整体防控能力。

(三)开展零发案小区创建行动。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科学划分主城区、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数量,强化网格与物业式小区、单位式小区、松散式小区的有机结合。要将‚零发案小区‛创建工作作为深化‚平安印江‛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完善的‚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守护印江平安。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实行‚一小区一方案‛,分解责任,明确职责。确保经费投入力度,在各小区出入口安装起降杆、电动门等设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外来人员实行严格登记,对小区居民和出入车辆实行凭证出入。要与背街小巷亮化行动、天网地网延伸行动等各项行动有效衔接。在小区内多形式开展平安、法治宣传教育、安全防范宣传等活动,切实提高居民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居民对零发案小区创建知晓率要达95%以上。

(四)开展吸毒人员收戒管控行动。依托‚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将全县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纳入重点人口管控,及时了解掌握吸毒人员的戒毒和生活情况,发现复吸的一律执行强戒。对吸毒人员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彻底摸清辖区吸毒人员底数,尤其是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底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到发现一个收戒一个,对吸毒成瘾严重的一律强制隔离戒毒,确保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辖区宾馆酒店、出租房屋、KTV娱乐场所的检查管控力度,提升阵地控制能力。充分发挥情报信息导侦作用,广辟线索来源,对查获吸毒人员的毒品来源一律深挖延伸,全力切断毒品来源渠道,遏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在侦办涉毒案件中,实现‚以吸挖贩,以贩找吸‛。深入开展 ‚八进‛活动,落实禁毒宣传进学校、进单位、进场所、进社区、进农村、进行业、进网络、进家庭,不断增强广大群体其抵御毒品的意识和能力,消除宣传教育的盲区和死角,最大限度提高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反毒能力,形成全民参与治毒禁毒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平安建设大宣传行动。大宣传行动在县委宣传部的统筹下,向上推成效,向外推新闻,向下推观点,强势宣传平安印江建设。建立健全宣传工作领导机制、宣传联络员和工作制度,细化宣传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开辟平安建设宣传专栏,明确宣传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开通印江长安网,平安印江微信公众平台等自媒体,加大平安印江建设宣传力度。

三、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

(一)坚持县、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日报告制度,把矛盾纠纷排查落实到一村一寨,一家一户,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户。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包保责任。做好全国、全省‚两会‛,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特殊敏感时期维护稳定工作,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对民办教师、涉军群体等重点人员的稳控,实行‚一对一‛包保责任,确保不漏管、不失控。及时处理因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在处置过程中,坚持依法处理和依法打击并举,消除了不稳定隐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以县委办、县政府办文件对矛盾纠纷调解进行个案奖励,奖励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提高司法调解的积极性。

(二)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对集中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按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类,按照‚一案一策‛‚一人一策‛的办法,落实县、乡镇(县直部门)责任领导,实行包案化解。二是狠抓重点人员疏导稳控。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思想稳控工作。对县内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落实稳控措施。实行人盯人,把重点人员盯死看牢,随时掌握其思想、行动方向,掌握活动轨迹。对出现过进京非访的人员,严防重管;对行为偏执,扬言要进京赴省非访的,落实稳控包保对象、稳控责任人‚双实名制‛措施。三是狠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实施重大决策事项、重大工程项目的前置条件。探索第三方参与评估做法,并积极推广。督促住建、交通、水务、城管等部门,对涉及城镇建设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做到应评尽评。四是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体制改革工作。推行信访听证制度。针对部分重大疑难、久访不息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印江县率先在全市推行了信访听证制度,让法和理‚对簿公堂‛。由县委群工部(信访局)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村居(社区)干部,召开信访听证会,借助第三方力量,发挥其专业、中立的优势,通过阐明道理、介绍政策、讲解法律、依法处理等,消除当事人疑问,促使息诉罢访。通过信访听证制度,我县成功处理几起长年未得到解决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五是从严打击非访。在强化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到位的同时,我县对无理缠访、闹访、反复非正常访的行为当事人坚决予以依法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四、依法治县 新举措解决老问题

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印江县坚持依法治县,各级政法机关在一线工作中善于总结经验,敢于创新,在解决实际问题,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一)大力推进信访代理工作。信访代理工作是印江县在推进法治建设、依法治访、规范信访秩序工作中的一项创新工作。信访人全权委托信访代理员到有关部门反映诉求、解决问题。通过信访代理,有效推动了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群众无序上访、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发生,加快了基层法治社会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实践,印江县提炼总结出信访代理‚12345‛工作法。信访代理‚12345‛工作法已经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落实了信访代理奖励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同时,信访代理工作得到了省综治办、省委改革办的高度肯定。贵州改革情况交流2015年第38期,省委改革办刊发了《印江县探索推行‚信访代理‛的成效与经验》,省综治办,市委办、市委改革办也以专刊形式刊发了我县信访代理工作的经验做法。截止目前,全县34名信访代理员为信访群众代理办结信访案件87件,群众满意率100%。

(二)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2014年以来,印江县以全民普法和守法为重点,按照‚做好‘加法’、算好‘减法’、推好‘乘法’、用好‘除法’‛的工作思路,创新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县财政保障法律明白人培养所需经费,组建讲师团,以点带面扩大法律明白人基数,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农村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独特作用。把人民群众培养成为看得懂、讲得出、用得上法律的‚法律明白人‛,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和自觉遵守者,营造良好的学法、懂法、守法氛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新气象。

6.平安建设法治 篇六

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区政府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条例决定部署,深入推进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XX村”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法治环境,根据省、市、区关于实行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1、积极做好各村民小组和企业单位的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以村党支部、村委会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针对治安形势的新特色及综治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各村民小组要认真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企业单位也要把综治、法治工作纳入正常工作,安全工作是企业的生命线,各村民小组和企业要配备综治、法治、学法联络员,确保综合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新局面。

2、进一步加强组、企业的调解工作力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的组织网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同时,各组在社会矛盾纠纷处理上实行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杜绝上访事件的发生,秉承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3、认真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和完善“三结合”工作机制,即家庭、社会、学校工作体系,积极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活动,深化“关爱工程”,对重要关爱对象、各组和企业要登记造册,开展“一对一”关爱活动,及时上报村综治办。

四、各村民小组、企业要紧紧围绕“平安XX、法治XX”建设要求。加强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完成“六五”普法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制意识的关键,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建设平安法治新XX村而努力奋斗。

组别

组长签字 XX村领导签字

企业领导签字

2015年3月25日

7.平安建设法治 篇七

一、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 是针对人治而提出的一种治国理念。当前也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认可和采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 足以看出国家对于法治的重视程度。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 一直在法治的道路上积极探索。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 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 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1) 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是前提, 即构建法治社会首先要有法的存在, 且这个法必须是良法, 即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国家国情的、能促进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都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中的要求, 一是要求在有法存在的前提下, 法律必须得到良好的遵守, 不能被架空, 更不能被滥用;二是要求必须依法执法, 不能有以权代法、越法执法的行为。违法必究则是对违反法律后果的追究, 它更多体现的是对违反法律行为的一种制裁。

从法治要求的内涵来看, 每个方面都彰显着对良好法治环境的依赖。良法的出现, 需要的是一批高素质的知法懂法的专家学者, 能对法律的内容进行广泛的讨论和分析, 能给立法机关提供科学有效的建议和意见, 以达到促进高质量的立法要求。而立法的整个过程, 从议案的提出, 到草案的拟定, 再到意见的征集, 法案的修改、审议和发布都离不开众多主体的努力, 而参与主体法律素养的高低, 也就决定了最终法案的好坏。全社会要形成依法办事, 严格遵守法律的良好风气, 同样离不开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人按照什么样的模式做出自己的行为, 除了受个人主观思想的控制, 另外很大层面上也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在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里, 人人守法, 人人严格依法办事, 也就成为了一种共识, 都会自觉的得到遵守。当然, 在执法和司法环节, 更需要一个法治环境的保障。我们在探讨少数的暴力执法和不公正司法行为的时候, 除了要考虑执法者和司法者本身的素质以外, 也不能不考虑执法司法对象和整个社会环境的影响。我们虽然反对暴力执法和不公正司法行为, 但是也不能忽视拒不接受合法制裁的相对人也还普遍存在, 这种现象之所以存在, 是因为这一部分人的意识里, 还没把法律当作是一种规则, 一种最高准则。

法治社会的建立, 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各个方面一起努力。党的十八大确立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和基础。严格执法是法律权威树立的重要一环。法律作用之实现, 执法是关键。在执法的过程中的不文明执法和暴力执法行为都会直接损害到法律的权威性, 也直接妨害了法治的实现。而司法是保障法律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 可以说公正司法是法律公正的集中体现。而公平正义又是法律的核心价值之所在。“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2) 法治社会发展的最终方向, 是建立一个人人守法的法治社会, 因此, 全民守法也就成为了我们构建法治社会的一个价值追求。如果说立法、执法、司法从主体的外延来看还只是涉及一部分的人或部门的话, 那么全民守法这个环节则是要求所有的人都能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且切实的遵守, 其困难程度也随着主体范围的放大而增大。因此可见, 对于构建法治社会, 不论处了哪一个发展阶段, 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如果在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下, 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法律素养, 那么我们的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也就简单易行了许多, 我们距离真正的法治社会也就不远了。

二、持续做好全民普法工作是培育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手段

2015年是我国六五普法工作的最后一年。我国的普法工作已经为培育良好的法治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我国公民的文化素质飞速提升, 这就给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但是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 不是一朝之功, 它需要长时间的培养, 因此普法工作也就是一个需要长期抓好的重点工作。

(一) 加强领导, 建立健全普法机构和制度

普法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应当要有专门的机构和制度予以保障。首先要确立一个专门领导机构。六五普法到了收官之年, 但也并不是每个地方每个单位和组织都有专门的普法组织机构, 有些即便是有, 也形同虚设, 只是设置了以便应付检查而已。从原因上分析是很多领导干部都没有学法用法的习惯, 领导干部自身的法律意识不强。习近平同志就曾指出: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从1986年, 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开始, 我国已经经历了六个为期五年普法周期。"六五”普法规划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 深入宣传宪法, 广泛传播法律知识, 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二) 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工作, 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

法律理念的形成离不开法治教育。我国目前的教育已经从传统的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 全面的素质教育, 自然也应当包括法治素质教育。目前我国的法治教育大部门都集中于高等教育阶段, 这是明显不够的, 而且时间上也有点太晚。笔者认为, 法治教育中应当以小学知法、中学懂法、大学信仰法为基本目标。在小学教育阶段, 努力使学生知道有法律这种规则的存在, 并能知道违反法律规定就要招致法律的制裁, 至于具体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并不是这时期法治教育的重点。所以这个阶段可以采取一些典型案例教学的方式进行, 主要是让学生知道法律的存在, 而且知道要严格遵守。到了中学阶段, 则应当开展一定内容的法律知识教育, 特别是宪法中公民意识的教育。在中学阶段就应该开设一定的法律课, 学习一些具体法律知识。特别是高中阶段, 学生接近成年, 大部分也都具备了一定的法律责任能力, 这时候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内容教育, 可能会导致一部分学生因为不懂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目前我国的法律教育大部分是放在大学阶段, 而且是包含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 严格说起来也只有思政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设有专业的法律教育, 且篇幅只占总课程的三分之一不到。思政课中的法律教育更多的是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的教育, 具体的法律法规教育其实很少, 因此也完全有必要进一步开展一些专业法律的教育。所以, 继续开设《法律基础》课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对一个小学生说要他守法, 出于对教育者的尊敬和信赖, 可能他还会遵照执行。你告诉一个大学生说要树立法治理念, 但是你连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教给他, 他自然也就难以明了所谓法治理念从何而来。强调要全民守法, 严格依法办事, 但是连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都不知道, 难以想象其严重的后果。

(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构筑法治的文化大环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文化环境是法治环境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简单的说, 法治文化就是法观念和法意识。我们提倡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法治文化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必须要坚持社会主义法的方向。马克思主义认为,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阶级社会中, 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其法律必然要体现工人阶级的意志。基于国家法律体系而构建发展起来的法治文化, 必然也要体现阶级的本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必须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维护法律权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信仰的力量是无穷的, 法治信仰的确立虽然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艰苦的努力, 却不得不常抓不懈。

三、倡导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价值观是人类在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产生并发挥作用的。公平正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价值观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也是贯穿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条红线。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任务。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十二个词中, 虽然单独只有“法治”一个语词, 但是其他内容诸如民主、自由、平等等, 都和法治相关。在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 明确提出要“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上升为具体法律规定, 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 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

价值观一旦确立, 就能反作用于人类活动指导人类实践。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有之意。在我们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 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法治观, 用价值观来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培育良好的法治环境, 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前提。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良好法治环境对于构建法治社会的重大意义, 鼓励全社会都投入到培育良好法治环境的建设中来, 为早日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奉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11.

8.推进平安建设,打造平安品牌 篇八

一、强化“五项保障”,有力促进工作落实

1、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县五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乡镇、县直单位平安建设制度,完善县委常委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综治委成员会议、综治五部委会议和综治委各专门工作小组等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所挂钩乡镇、单位平安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2、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在18个乡镇均配备专抓综治的党委副书记,兼任乡镇综治办主任,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举办综治干部业务培训班,全县各乡镇综治副书记、综治办专兼职工作人员,县综治平安建设联络员等110多人参加了集中培训。

3、强化经费投入保障。县财政把综治创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拨款保证平安建设和城区治安防控工作经费需要,不断加大治安防范经费投入。各级综治工作协会积极向社会筹集群防群治经费近20万元。

4、强化目标考核保障。按照市“平安乡镇村(社区)”、“平安单位”等4个考评验收办法,建立平安建设季汇报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督导,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考评,促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5、强化责任追究保障。实行平安建设、创安全生产合格乡镇“领导问责制”,明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坚决行使“一票否决权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

二、构建治安防控网络,努力减少和预防案件发生

首先构建具有中心城区特色的治安防控网络。在中心城区建立健全由“七道防线”组成的立体式治安防控网络:主干道路巡逻防线;出城路口设卡检查防线;居民小区巡控防线;内部单位防线;厂际协助防线;店铺联护防线;居民互助防线等。 其次构建基层调解网络。全县共建立乡镇调委会18个,村级调委会202个,企业调委会5个,县直部门调解组织8个。完善分级分工负责制,实行预警分析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排查调处情况分析会,及时收集掌握纠纷信息调处解决;完善回访制度,切实解决潜在的矛盾隐患。 再次构建重点人口管理网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组织责任区民警和社区(村)群防群治组织,结合入户访查,全面核实登记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被委托管理人的信息,及时发现、掌握混杂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有效控制流动人口的流窜犯罪率。同时构建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对枪爆物品的监管,扎实开展“治爆辑枪”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枪爆物品大清查,对全县民爆物品的供应和购销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供货、统一核销”制度,严厉打击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强化交通、消防安全监管,交警部门积极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畅通工程”活动,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大幅下降。消防部门以“四进”工作为载体,以“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格消防监督检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强化特种行业监管,定期召开特种行业工作例会,建立不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对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监管,全力消除各类治安、消防安全生产隐患。

三、深化基层平安创建,积“小安”为“大安”

积极开展以创建平安社区、平安农村、平安矿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各项活动,提高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创建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责任落实,加大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力度和完全生产工作防范力度,加强各类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生产环境。

四、开展“五种形式”宣传,不断提高平安建设知晓率

1、主阵地宣传。县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设立综治平安建设宣传专栏,及时播报平安建设的做法及成效,县平安办编发“平安德化”工作简报19期,每期印发200份发至各乡镇和县直单位。

2、宣传月宣传。以综治宣传月和平安建设宣传月为契机,举办“平安德化”知识竞赛、征文摄影比赛、平安社区风采展示、好新闻评选等平安建设系列活动,开展“送法进企、进村、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3、入户宣传。由乡镇党政领导带头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开展“两带头两带回”活动,听意见、送平安;

4、广告宣传。在全县各主要路段和乡村公路显眼位置设置了26块平安建设大中型公益广告牌和300多块安全警示牌;发挥城区客运三轮车、公交车流动宣传岗作用,在车上张贴显眼的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和安全防范友情提示。

9.法治是平安中国的 篇九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线程的复杂社会,每一个线头都连着平安。平安的概念有多丰富,平安中国的治理任务就有多艰巨

俗话说,平安是福。对于群众而言,社会平安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是检验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最有效的标准。正因此,11月3日召开的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强调,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总书记批示指出,“把政法综治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来谋划”,指明了方向,道出了真谛。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中国人的平安概念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果说过去的人们对平安的憧憬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那么身处社会转型期,人们对平安的期待已经大大拓展,既意味着良好的社会治安,更意味着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风险社会,制度能起到更好的庇护功能。这正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之于平安建设的意义所在,也是为什么总书记要特别强调“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可以说,法治是平安中国的“守夜人”,也是照亮前路的“燃灯者”。

去年召开的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第一次在国家层面提出“平安中国”战略。此次再度谋划平安中国建设,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局中推进。这意味着在平安建设中,将主要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推进各项工作,让“法治”成为各项工作的共同价值。

这也是一年多来,各地平安建设有益经验的总结。比如,针对“信访不信法”难题,各地政法机关依据中央精神,大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努力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推动“弃访转法”。又如,针对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相关部门于去年10月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实践证明,遇事“一断于法”,遇险“加固于法”,是解决问题的良药。

事实上,从化解信访难题到建设平安校园,从维护食品安全到打击网络犯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平安中国,已是一个涵盖方方面面的综合工程。给人民群众全方位的平安感受,需要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加快创新立体化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这一目标,不能只靠政府单打独斗,而需要在政府、社会和千家万户之间,建立起有温度的联系。孩子是家长的心头肉,针对幼儿园、游乐场等地,能否构筑更为严密的防范机制?公民个人隐私泄露,能否针对电商网站、快递业加强监管,同时促进行业自律?凡此种种,都离不开法治思维的明晰、法治方式的运用。

与平安有关的每一件小事,都是具体工作的抓手,也是百姓评判的标准。与此同时,法治中国背景下的平安中国建设,何尝不是一场全民动员的普法行动?每一起个案既是公平正义的“影响力因子”,也是培育法治信仰的种子。人们常说,要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而群众在“找法”的过程中,无形中也提升了自身的法治信仰、契约精神和规则意识。

10.平安建设法治 篇十

申 请 报 告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校在创建“平安法治校园”的过程中,认真学习文件的有关精神,以及评估标准的内容,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将申报“平安法治校园”所做的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组织动员,积极营造“平安法治校园”创建氛围

(一)学校领导召开班子会议,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关于创建“平安法治校园”工作的精神,成立了“平安法治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安全制度,实行了平安创建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学校领导在做好带头示范作用的同时,并与每位教师签订了创建“平安法治校园”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意识和岗位意识,强化管理,同时利用国旗下讲话进行安全教育,班主任利用晨会和班队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校安全管理网络覆盖到校园的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角落。

(二)通过学校宣传栏、班级黑板报、墙报、校园广播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掀起创建“平安法治校园“的高潮,营造创建平安法治校园的良好氛围。在学年初开展了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并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发出了一封有关安全教育的公开信,要求家长配合学校抓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并通过“平安法治校园”创建的各种形式的主题班队会和各班开展的安全教育知识的比赛评比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扩展了学生的安全常识。

(三)及时与家长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重视子女的安全教育。结合安全教育主题和节假日,向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并通过家长会等途径向家长传递信息,使家长充分了解我校创建“平安法治校园“的具体举措,提醒家长们在家里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看完以后要求各年级学生写观后感,以此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四)重视学生和老师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行为养成教育,每学期均进行法制教育和卫生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不仅如此,每学期还请有经验的老师开展安全专题讲座。同时结合安全教育日,开展安全教育周系列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校园拒邪教“活动,教育师生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杜绝师生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提高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

(五)加强了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和学生值岗力度,维护校园清洁,保护学生安全。教育学生不买小摊小店内的不安全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同时经

常性地进行治安防范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即查即整,不留隐患。在贯彻《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内容时扩展学生法律知识。对学生进行防交通安全事故、防溺水、防中毒,防煤气中毒、防盗、防触电、防敲诈勒索等教育,下发了安全教育的相关资料,举办了安全教育的黑板报,各班积极开展了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通过国旗下讲话和校园之声,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防校园欺凌事件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大小集会活动有预案,重要地段有教师站岗值班(特别是楼道口)。

(六)在努力抓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认真组织安全检查,查事故隐患,抓隐患治理,保人身安全,确保顺利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七)严格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制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成立了预防和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校教职工提高认识,不得掉以轻心,利用好消毒用物品,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二、加强检查,促使“平安法治校园”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自开展“平安法治校园”创建工作以来,学校专门组织有关人员每个月对各年级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调解决,每学期对我校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财产安全、卫生安全、课间安全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并投入资金及时整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工作扎实,管理到位,“平安法治校园”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由于目标明确、各种安全制度和责任网络健全、措施得力、教育到位,我校正在形成稳定的校园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制环境和安全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自开展“平安法治校园”创建工作以来,我校180多名教师无1人违反师德标准和参加邪教组织,1700多名学生无1人在校内外受到意外伤害,这些都与我们扎实开展“平安法治校园”创建工作是分不开的。

总之,为推进学校“平安法治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罗田县关于创建“平安法治校园”指示精神,学校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我们自评认为达到“平安法治校园”创建的标准,符合创建要求,特此申请。

罗田县实验中学

11.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篇十一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纵深发展的一年。《中国经济报告》记者日前就法治中国建设的相关问题专访了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

怎样处理好党的领导和立法机关的关系

中国经济报告:2016年的“两会”即将召开,你认为,在依法治国背景下,应当怎样处理好执政党的领导和国家立法机关的关系?

陈光中: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但是党领导制定法律,不等于党的决定就是法律。前者是党的意志,后者是国家的意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根据党中央的决定,适时地制定和修改法律以体现党的主张,党的主张通过立法程序法律化,才能让全国各级组织和全国公民遵守奉行。例如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计划生育政策改为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2月27日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第18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样就能从法律层面保障党的政策的实施。实行全面二孩政策符合世界人口发展趋势,西方国家大多都鼓励生育,中国目前老龄化的比例也越来越高,造成一对夫妇赡养四个老人的状况较多,这种现状不能持续下去。所以,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是大势所趋。

党对立法具有领导权的同时,也要让立法部门有立法的主动权。具体来说,日常的立法工作应当由人大及其常委会独立进行,但为保障党对立法的坚强领导作用,一是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由党中央提出建议;二是立法规划应当报党中央审查批准;三是立法中事关大局的问题要报党中央讨论决定。总之,党只能管大政方针,不能管得太多、太细。

法治与民主结合,保障人民权益

中国经济报告:中国应该如何着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换言之,如何建设法治中国?

陈光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了依法治国、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个关键问题是必须同民主相结合,而不能单纯讲法治。邓小平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法治是为人民服务的,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品质,当代法治要将民主法制化。法治以民主为灵魂,民主以法治为保障。归根结底,法治是为人民的主体地位服务的。

古代的法家也讲法治,但目的是为君主专制服务。当代法治要以民主为前提,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人民的言论自由权。对于各种言论要有包容性,既要强调主旋律,也要允许其他声音的存在。在不触犯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应当充分保障言论自由,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当今网络时代,信息沟通时间短、速度快,地球成为地球村,我们必须要承认社会的多层性、文化的多元性,面对现实,理性对待不同意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自信就不怕挑战,不怕风吹雨打,这样才能在关键时刻立于不败之地。何况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若没有言论自由,怎么能算真正的主人?

法治为经济创造良好环境

中国经济报告:经济建设需要法治建设的保障。在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关系?

陈光中:经济社会是一种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要遵循市场规律,市场规律就要把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如工厂、商店、公司等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使他们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经济建设,这就必然要求法治保障。法治能够规范各行各业的主体怎么进行经济运作,从注册登记成为合法的经济主体开始,主体的具体运作都要遵循各种法律规范。也就是说,法律规定了人们的权利是什么,义务是什么,大家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在法律规范的框架之内,经济主体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不允许任何公权力侵犯私权利。这样让公司企业感觉到自己的权利是有保障的,义务是明确的,他们才会有经营安全感。我们应该给每个企业以安全感和独立的经营权,这样他们才能施展创新才能。

事实证明,企业的安全感越强,创新空间就越大。增强企业的安全感,就要减少行政干预,慎用惩罚手段。企业如果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当然应当进行处罚,如果涉及犯罪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对有些并非犯罪、或者是犯罪界限不清的企业,如果进行刑事惩罚,会使企业感觉没有安全感。这不仅仅会造成一个企业的损失,其他的企业看到,物伤其类,也会心感不安,将会导致资金外流到环境好的国家。候鸟选择湿地栖息,企业也要选择合适的地方投资。可见法治越健全,合法权益越有保障,就越能为经济发展和防止GDP下滑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造成经济下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因素。过去,中国GDP保持了长期的两位数高速增长,已经将发展的能力有所透支。2008年经济危机时期4万亿投资存在一定的浪费,造成内需空间窄化。这些问题后来逐渐暴露,值得我们认真反思。从法治方面来说,应当不断完善法律,来保障中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

强化“人民陪审员制度”

中国经济报告: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结合国情吸收和借鉴国外的陪审制度而建立起来的。在强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方面,你有什么建议?

陈光中:人民群众参加、监督司法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民主的表现。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已经提出要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目前正在探索。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扩大人民陪审范围。在过去,越是重大案件人民越不能参加陪审,现在是死刑案件以外的案件尽量让人民陪审员参加。死刑案件不让参加,因为涉及到判死刑人数的保密问题。我认为,就今后的发展方向来说,死刑案件的禁区也要打破,死刑案件也应该允许人民陪审。除了涉及国家保密的案件不适合陪审以外,包括死刑案件在内,都可以实行陪审。

第二,降低人民陪审员的文化水平要求。过去我们要求人民陪审员要有大专文化水平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但是西方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是要求陪审员从普通老百姓角度来分析判断案情,而不要求从法律专业角度来评判。中国陪审员的文化水平条件目前有所改变,从大专改为高中,也不要求有法律知识,这有利于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加陪审。

第三,探索陪审员逐步过渡到只就证据事实问题进行判断,而不参与适用法律的合议裁判。这是吸取和借鉴了西方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将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律化

中国经济报告: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于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方面有着什么重要作用?应当如何加强?

陈光中:对人民监督员,没有法律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所以与人民陪审员相比,人民监督员的法治性比较弱。人民监督员的权利比陪审员要少,这是因为检察机关本身是检察长垂直领导的体制,限制了人民监督权利的扩展空间。法院合议庭在法院内部基本上是独立的,法院上下级不是领导关系,是监督关系。所以,陪审员比人民监督员权利大,有一定决定权。

但是,我还是非常支持发展中国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因为这个制度是中国的独创,体现人民直接参加监督检察机关。四中全会《决定》充分肯定了人民监督员制度。此项制度改革的方向是,首先应当使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分量进一步加重,检察工作中比较重要的环节要让人民监督员参加。其次,加强人民监督员制度最关键的一步是要将人民监督员法制化,应当将人民监督员列入《人民检察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

劳教废除后,如何处罚一般违法行为

中国经济报告:中国已经废止存在了50多年的劳动教养制度。你认为,废止劳教制度有什么重要意义?劳教废止后,法律应该如何填补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的区域?

陈光中:劳动教养制度虽然在一定历史阶段发挥了维持治安的作用,但毕竟不符合民主法治发展的要求,因此,废除是必然的。我认为,废除劳动教养制度以后,没有必要创制某个新制度来加以弥补。因为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大部分行为可以改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惩罚,只需要对该法进行一些小修改即可。这样也不会关得很长时间,以前劳教一般要1-4年,治安处罚不超过半个月,合并处罚不超过20天。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取消劳教制度并没有发现社会治安受到多大影响。

因此,国家不用另立制度,而只需对刑法做个别的修改。刑法修正案9在个别问题上已经弥补劳动教养制度废除的空间了,例如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原规定是一次不超过1000元,多次小量盗窃的则处以劳动教奍,现在刑法修改为多次盗窃小数额财物的也构成犯罪。可见,不需要机械搬用外国做法搞“保安处分”之类的新法律制度。

强化法援制度,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

中国经济报告: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对于法治中国建设有什么重要作用?应该从哪些方面推进?死刑复核被明确列入法律援助范围,有什么积极意义?

陈光中:发展法律援助事业是司法改革中的一个重大进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发布文件,有关部门正进一步落实。我认为,死刑关乎生命的剥夺,必须加强辩护,对于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律援助应该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死刑复核的案件必须有法律援助。以前死刑复核案件律师可以参加,但是没有要求法律援助,现在明确规定法律援助,那律师就必须参加了。二是应当要求有经验的律师参加死刑复核。目前中国已经明确死刑复核案件都要搞法律援助,但是,参与律师的条件没有明确规定。因为死刑案件重大,保障辩护质量很重要,应当规定,律师至少从业5年以上才能当死刑复核案件的法援律师。

目前,中国对死刑和无期徒刑实行法律援助,我认为应进一步扩展到无期徒刑以下。事实上,判20年、15年、10年也是重罪,包括:抢劫、放火、盗窃等,其中很多被告人收入很低,大部分都请不起律师,这就造成中国刑事法律案件中有辩护律师的比例仅为20%-30%,也就是说,100个案件中有律师参加的只占四分之一左右,大部分案件没有律师参加,这样对人权保障很不利。我认为,应该把法律援助的范围至少从无期徒刑扩大到重罪,即先扩大到可能判10年徒刑以上的案件。如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到5年或3年。

反腐败须准字当头,加强程序正义

中国经济报告:中央目前在大力反腐,你如何看待中国强化反腐败案件的惩治?从反腐败案件中可发现哪些问题?

陈光中:铁腕反腐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大得人心的重大举措,中国确实已经到了不反不得了的地步。反腐败成绩辉煌,但也要防止出现失误。在打老虎方面问题不大。由于老虎地位高、数额大,办理这类案件证据比较扎实,一般不会搞错。而拍苍蝇情况有所不同,有的基层案件,官不大,数额也不多,处理不好容易出问题。

首先,在案件的前期司法调查阶段,存在搞刑讯逼供、特别是疲劳讯问等变相刑讯的可能,收集的言词证据不太真实。因为腐败案件与一般案件不同,手法比较隐蔽,客观证据难以取得,造成了取证难——往往是行贿人揭发,收贿人不承认,又要加强打击力度。因此,办案人员很容易采取刑讯逼供等方法非法取证。其次,在检察院的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由于受外部协调的影响,检察院对事实证据的收集审查难以完全独立运作,把关不严。再次,在案件的审判阶段,反腐败案件与普通案件相比,程序不够规范,污点证人(行贿人)一般不出庭,被告人、出庭证人往往翻供翻证,经不起对质,所以法院不让证人出庭。

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要以审判为中心,庭审起决定性作用,要对质在法庭、辩论在法庭、法官心证形成在法庭。但是,基层的行贿案件中绝大多数证人是不出庭的,即便翻供也照样判。因此,要杜绝拍苍蝇的个别案件经不起法律、社会检验的情况发生。反腐败非常必要,必须深入持久下去,但也要防止出偏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样适用于反腐案件。反腐案件也要避免发生冤假错案。

12.平安建设法治 篇十二

关键词:以人为本,人本法治,法治建设,立法,法律精神

“以人为本”是共产党治国理政、管理社会的指导思想, 被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之中。同样, 在法治建设中, 理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树立人本法治观, 以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一、实现以人为本: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

以人为本是指在经济发展、社会改革、制度建设中必须以人为本位、核心、目的, 不断满足人的需要、维护人的利益、促进人的发展。人本法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尊重个体。人本法治是“为了个体在社会中的生活”, 蕴含了公平、民主、权利、人道等价值理念, 表达了对个体的尊重与关怀。这种人本关怀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对人的“关怀”, 渗透着尊重人、发展人的人本精神。二是倡导人性。法律和法治必须以人性为基本前提, 缺乏人性的法律不仅是不人道的, 也不会有持久的生命力。三是保障人权。保障人权的重点是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人权, 关键是在司法实践中切实解决人权保障中的问题, 切实将保障人权落到司法程序的每个环节。[1]

二、人本法治迷失: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困境

( 一) 公民基本权利体系缺失。我国宪法规定, 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 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 公民有劳动和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但是, 我国宪法所确认的权利体系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 许多宪法权利并未被纳入法律体系之中, 缺乏有力的法律保护。[2]

( 二) 部分公民权利受到许多限制。当前, 我国法律法规对公民权利行使设置了过多限制, 不利于公民行使自身权利, 制约了公民权利的发展。如《选举法》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其中有许多约束性条款, 导致许多选举活动流于形式, 无法很好地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三) 法律内容形式缺乏合理性。我国宪法规定, “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世界人权宣言》也规定, “人人对社会都负有义务”。在法治实践中, 我国将公民权利和义务结合起来, 比如, 劳动权、受教育权等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但是法律并未规定公民不履行义务时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怎样监督公民履行基本义务等等。

三、建构人本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理走向

( 一) 树立人本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社会成员对法治的认知、观点、情感、评价、认同、信仰等, 是带有倾向性的法律意识。亚里斯多德说过, “即使最完善的法制……而公民却缺乏平民情绪, 这终究是不行的”。为此, 在现代法治建设中, 要将以人为本作为基本价值导向, 培育公民的权利意识、守法精神、法律信仰等, 提高公民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在法治建设中, 不仅要将以人为本融入法治建设的各个层面, 融入立法过程、司法实践、行政执法、普法教育等过程中; 还要用以人为本的原则评价法律法规, 诊断现代法治中不符合人本、人性的负面因素, 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的发展创新。

( 二) 坚持人本立法原则。首先, 尊重与保障人权。尊重人权、保护人权、改善人权状况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 也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客观要求。2004 年保障人权被载入了宪法修正案, 这意味着我国在保障人权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此, 要依据以人为本、人权至上的原则, 推进立法建设, 改变不合理、不科学的法律制度; 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 以更好地保障人权。[3]

( 三) 建构人本执法体系。张居正说过, “天下之事, 不难于立法, 而难于法之必行”; 孙中山也说过, “国人性习, 多以定章程为办事……吾人如不能实行, 则宪法犹废纸也”。可见, 执法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因素, 只有规范行政执法, 提高法律的执行力, 才能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但是, 在法律实践中, 经常出现执法不作为、暴力执法、野蛮执法、办“人情案”、以权压法、以罚代法等问题, 这些损害了法律的权威, 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因而, 在执法过程中, 执法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原则, 改变执法方式, 尊重执法对象的合法权利, 依据法律程序进行理性化、非歧视的执法活动, 充分保障执法的程序和实体正义。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 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民权益的基本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 也是社会主义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为此, 应将以人为本理念融入法治建设中, 渗入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方面, 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 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鑫, 黎明, 赵永军.“科学发展观”视阙下的人本法治[J].法制与社会, 2010 (7) .

[2]胡怀应.论培育和谐社会的人本法治观[J].岭南学刊, 2015 (3) .

13.平安建设法治 篇十三

暨“党员红袖标”授标仪式上的讲话

×××××

20××年7月1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百度?区阳彭山平安法治文化公园正式建成开园了,首先,我谨代表中共百度?区委、百度?区人民政府,向平安法治文化公园的开园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亲临活动现场的各位领导表示诚挚的欢迎!向参加活动的各位社会管理志愿者表示亲切的慰问!

平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追求与期盼。近年来,百度?大力推进平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构建平安法治文化基地,不断加大平安百度?的建设力度,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平安法治文化宣传。今天正式开园的阳彭山平安法治文化公园,宝塔路街道将平安法治文化与百度?悠久的历史文化相结合、将平安法治宣传与阳彭山独特的自然景观相融合,是积极打造富有百度?特色的平安法治文化的又一重要举措,使广大人民群众在休闲娱乐中轻松学习法律文化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平安法治的熏陶,在耳濡目染中受到平安法治文化的感染,阳彭山平安法治文化公园必将成为百度?平安法治文化的又一亮丽风景线。

开展以“党员红袖标”为主体的治安志愿者社会面巡防,是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创举,这对于增加群众见警率,提升公共安全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党员同志作为社会管理义务巡防的骨干力量,不计回报,不分白天黑夜,义务巡防在全区社会面的各个角落,充分发挥了平安先锋的主力军作用,模范践行了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近年来的红袖标义务巡防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刚才获得表彰的先进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你们是百度?平安法治建设的模范功臣,人民群众感谢你们!今天恰逢党的生日,在这里隆重举行党员红袖标授标仪式,更有重要意义,这既是对坚持参与这项工作同志的肯定,更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今后进一步发展壮大“治安志愿者红袖标”队伍,广泛发动和组织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切实把义务巡防力量建成掌握治安动态的“千里眼”、加强治安防范的“流动哨”、了解社情民意的“观察点”,共同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最后,我再次向出席本次活动的各位领导表示诚挚的感谢,祝愿各位来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14.平安建设法治 篇十四

不管是小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康,还是大到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都需要平安作保障。为国家、为人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政法机关的首要职责。正所谓,群众看政法,首先看平安。

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深化平安建设,建设平安中国‛。会议要求全国政法综治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深化平安建设,建设平安中国’,积极回应了群众的热切期盼,是新时期政法工作的应有之义。

富裕了的群众更加期盼平安

早在2005年10月,中办国办就转发了一份开展平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此后,平安建设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

群众看平安,首先看治安。治安是影响群众安全感最直接的因素。深化平安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治安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发态势。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平安根基,组织动员群众投身平安建设 毋庸置疑,政法机关是平安建设的主力军。与此同时,政法委书记们普遍认为,深化平安建设,需要最广泛地组织动员人民群众投身其中,才能打牢平安建设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

最广泛地组织动员人民群众投身平安建设,只是创新机制深化平安建设的一个方面。要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加强推进平安建设网络化、信息化、社会化,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深化平安建设,建设平安中国‛,是此次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也是政法机关的庄重承诺。要将切实按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把平安建设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有力抓手、做好群众工作的综合平台,进一步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努力营造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满意的社会环境。

15.国家审计法治建设初探 篇十五

一、审计法治的内涵

审计法治是审计文化与审计法律制度相结合的一种产物,它既包括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水平、状态、环境和效果, 也包括立法、执法、守法、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的全过程。审计法治的基本内涵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审计法治的制度形式。审计法治需要有完善的、相对稳定的、可遵守的审计法律制度, 并通过这些制度的充分执行来建立相应的秩序, 使审计监督能够有法可依;二是审计法治的文化内涵。文化内涵集中体现在审计法治具有固有的价值和意义, 代表着特定社会群体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

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将依法审计放在首位,充分说明了审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刘家义审计长曾经强调,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法理精神”,要按照法律的授权、法定的程序、权利、义务、职责、依据、标准和手段开展审计工作,只有坚持依法审计,不断推进审计法治化,才能更好地查错纠弊、揭示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

二、目前审计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法律规范体系构建速度滞后于新形势和任务的要求

目前,我国审计法律规范体系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需要有超前性、预见性,要使审计法律规范体系构建速度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相适应。目前由于缺乏与新的审计工作业务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如对于信息系统审计、联网审计等新的审计工作领域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法规,导致在定性时无法可依。再如,在大数据已经与我们生活、工作密不可分的时代,如何对审计机关规范、利用大数据开展审计工作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此外审计法治建设的外部环境也亟需改善,这方面主要是法律没有给予审计人员足够的行政权力和检查手段,在面对被审计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没有好的解决办法,特别是有时候需要第三方部门协助时较为困难。

(二)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仍需增强

随着审计监督领域的不断拓展,审计项目越来越多,审计任务越来越重,审计人员所需承受的压力也前所未有。由于人员少、任务重,部分审计人员、甚至领导干部在面对压力时寻求“捷径”,只要能出大案要案,能有成果向上级交代,使用非常规手段,甚至动用个人关系,审计风险意识淡薄,忽视了依法审计要求。

三、审计法治建设的建议

建设审计法治化的方向包括两条主线,一是建设审计程序的法治化,是指审计机关要严格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开展审计监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要不断推进完善审计法律规范和准则,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控制工作质量,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宏观政策、完善体制机制出谋划策,发挥建设性作用。二是建设审计方法的法治化, 主要是审计准则的问题。2000 年审计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基本上确立了我国审计准则体系,这从审计方法上将法治化推进了一大步。

(一)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给审计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需要借助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和普及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使社会普遍认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树立自觉遵守审计监督的意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同时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法治宣传,促进其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法律观念,正确理解和看待审计工作。

(二)健全并完善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系统审计、联网审计等新的审计监督领域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使这些领域的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根据审计法,结合业务工作需要,参考国外的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不断修订和完善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法规。

(三)不断促进审计人员法治观念的提升。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树立广大审计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审计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促进公正审计和文明审计。另外,还需要完善审计追责机制,加强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监管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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