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2024-06-20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共13篇)

1.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一

裴介中心校

学校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保证我镇幼儿安全上下学,从幼儿车辆特大交通事故中汲取血的教训,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中心校与各园签订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目标

1、接送车辆按交警交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校车手续,喷涂“校车”字样;

2、驾驶人员有合格的驾照,并且有三年以上驾龄,没有严重违规或重大事故记录;

3、杜绝用无证车,农用车和不合规定的其它车辆接送幼儿;

4、教育司乘人员做到接送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违规;

5、落实责任,常抓不懈,预防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各中心小学和配有接送车辆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幼儿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幼儿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车辆接送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幼儿园接送车辆工作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中心小学校长负管理责任,幼儿园园长负直接责任。把车辆接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

3、落实幼儿园车辆接送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建立并认真落实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责任制和接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配本文来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接送车辆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中心小学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辖区内学前班及民办幼儿园的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4、各中心小学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派出所等部门联系,定期开展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发现无驾驶证、行驶证、通行证、无“校车”标志、故障、超员或其它交通违法的行为,要坚决责令立即停止接送,并限期整改。

5、凡配备幼儿接送车辆的幼儿园要到教育局政教股备案,并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必须制定幼儿接送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确保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

(2)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关爱幼儿。严禁非专职驾驶员开接送车。

(4)凡需乘接送车的幼儿,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幼儿园同意,并与家长签定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

(5)凡采取包租车形式接送幼儿的幼儿园,一定要选择有运营资质的承包单位。幼儿园要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幼儿家长自行包租车的除外),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6)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接送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接送车入园后要统一组织幼儿进入班级,防止出现因幼儿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奖惩与处罚

1、对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完成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中心小学、幼儿园,教育局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完成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的,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批评。

3、对疏于管理,违反交通法规,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信息报送不及时等导致发生重、特大接送车辆事故的,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中心校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学校(园)长签字:____________

裴介中心校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2.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二

一、政府对学校安全立法的影响

我国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颁布实施以来, 义务教育的现状仍旧十分的严峻。在呼唤加强学校安全的同时, 也在反思在学校安全立法中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我国义务教育法种指出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都可以向国家机关提出举报。对于违反义务教育法, 妨碍义务教育的实施,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是教育行政部分的人员都应当引咎辞职。这也是政府责任的一种体现。

义务教育法中对社会监督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包括人民政府, 任何公民都有权向国家有关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主要是政府以及有关部分的主要责任, 对于政府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可以向上一级的人民政府进行检举。对于政府有关部门人员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可以向上一级的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学校作为展开教育活动的机构, 对于学校未按照义务教育法的内容展开教育活动的行为可以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分进行检举和控告。义务教育法第九条第2款关于政府人员引咎辞职的规定, 其主体为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是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在《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中指出不同的辞职类型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对社会恶劣影响的事件, 负有主要责任的政府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失职, 连续或者多次出现重大的责任事故等负责的政府主体需要引咎辞职。

二、明确政府在学校安全立法中的责任和义务的必要性

(一) 作为公共管理组织的义务

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认为, 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契约的形式将自己的权利委托给政府, 政府代替人民行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在社会契约中, 政府与公民之间形成了一种双向的相互控制的关系。一方面公民要服从于政府的管理, 另一方面政府要向公民负责。因此政府作为公共管理的人员, 有责任和义务完善国家的法律, 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人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而政府对学校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就是源于政府权力的本源。学校的安全受到威胁, 意味着人民的公共意识受到阻碍, 也意味着政府没有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二) 履行法律法规关于政府责任的规定

在《义务教育法》中对人民政府的责任和有关部门的责任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各级的人民政府以及有关的部门有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为学生提供安全的社会和周边环境。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责任的明确主要是对学校治安责任的明确。在《义务教育法》的第52条中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对学校的校舍以及周边的安全等问题进行及时的检查和更新, 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校舍, 上级的人民政府有权利对其勒令整改, 情节严重的行政处分直接负责人。《义务教育法》实施后相应出台了一些校园安全管理办法, 对安全的规定进行配套实施, 对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政府作为校园安全事件的主要责任人, 其承担的责任是依法治国的必然, 各级的人民政府以及有关的部门必须全面履行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三) 适应安全问题转向的需要

学校的安全问题涉及到校园的内部安全问题, 主要包括学校的建设、校舍的安全以及学生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等。在学校的安全事件中, 责任的主体大多为学校、教师和家长。近年来随着学校安全事件的频发, 社会的关注度也逐渐的高涨, 学校安全事件的发生与社会有着很大的联系。学校的安全问题不仅仅牵涉到学校和教师, 而且与政府的的责任也具有很大的关系。学校安全问题由学校问题转变为社会问题, 政府需要发挥自身的公共管理职责, 倡导社会的各个部门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和学习的环境。

三、在学校安全立法中政府的责任类型以及提升途径

(一) 政府的责任类型

政府责任构成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一种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 政府以及公职人员在整个社会中履行自身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也就是法律和社会所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政府应当履行好自身行政能力的发展, 表现出对公共利益的热衷度和忠诚度。在学校安全立法中, 政府的责任一般包括政府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以及道德责任三种类型。政府的政治责任是在学校的安全管理中, 政府有义务在建设社会体制, 完善经济发展以及一系列的社会制度等方面为学校的安全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 为学校的安全提供足够的经费以及制度等方面的支持。政府的法律责任是在学校的安全管理中政府需要不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立法, 做到有法可依。政府的道德责任是在学校的安全管理中, 政府有责任加强社会的道德建设, 开展各种道德建设活动, 在社会中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同时为学生的成长建立各种的心理咨询以及矫治机构, 减少社会犯罪的发生。

(二) 提升政府责任和义务的对策

1. 致力于社会建设, 提供和谐的社会大环境

和谐社会作为现阶段共同的奋斗目标, 和谐社会意味着稳定, 公平、和睦。首先, 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为社会的医疗、住房以及教育等问题, 政府应当关注民生, 为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 解决底层社会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再次政府应当引领社会的道德, 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加强社会人员的安全意识, 引导学校管理人员正确的价值和观念, 加强学生的安全防卫的训练, 增强学生对不安全事件的抵抗能力和防卫能力。最后政府应当致力于建设各种社会的心理咨询机构, 保障社会人员的心理健康。

2.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完善学校安全资源配置

学校安全需要得到软硬件的相互配合, 得到双重的支持。政府应当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 设置专门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 加大学校安全设置的购置, 完善校内监控以及安保人员的聘任等硬件的工程, 同时应当在校园内大力宣传安全知识, 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安全能力和防卫能力的训练。在学校的安保问题上上升到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框架内, 在安保人员的聘任上提高专业度, 实施统一的安保人员聘任标准。

3. 促进相关立法工作, 明确政府具体的责任

在学校安全管理的立法中, 虽然已经有相关的立法, 但是对于校园安全管理中政府的责任规定比较笼统。政府应当联合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同出台校园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 详细制定校园安全管理的主体以及责任和义务, 明确校园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执法队伍的建设, 做到有法可依。在立法的过程中应当明确政府在学校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责任, 明确政府监管不到位需要承担的后果等。另外针对已有法律当中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更正, 完善政府在学校安全管理中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 满足学校安全管理的需求。

4. 整合社会力量, 减少学校安全事故损失

学校安全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的问题, 因此政府需要整合社会各届的力量, 调动社会的教育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社区组织以及社会媒体等方面对学校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支持, 带动学校行业内对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视, 调动各方面参与学校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社会中形成一个紧密联系的社会网络, 共同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一个安全防御网络。另外在学校的安全事务中效仿国外的国家, 政府专门设立学校安全的保险制度, 通过保险制度来转移学校教育的风险, 实现了国家作为补偿主体的赔偿机制。我国需要根据自身的教育国情, 针对学校的安全事务损失尽快建立相应的安全赔偿机制,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赔偿机制, 进而为学校的安全管理提供良好的服务。

学校安全作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 学校安全立法是保障学生安全的法律依据, 应当致力于明确政府的责任和义务, 提高学校安全立法的可实践性和操作性, 提升政府在学校安全立法中的行政能力。

参考文献

[1]姚平.浅谈政府在学校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从五起校园砍杀事件引发的思考[J].基础教育研究, 2011 (03) .

[2]李岩, 田飞, 毛维清.校车安全事故中的政府责任及对策探究[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2 (06) .

[3]雷万鹏, 徐璐.农村校车发展中的政府责任---以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为背景[J].中国教育学刊, 2011 (01) .

3.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三

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基础教育战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要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确保学生平安,促进学生发展。2008年,我国有37.5万所普通中小学校、8万个农村教学点和13.4万所幼儿园,有1.3亿中小学生和2474万在园幼儿。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生命不保,何谈教育,何谈幸福,何谈发展。

确保学校和学生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动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具有安定的特点。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幸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我国,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仍然不断,一些重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给学校和学生家庭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十分不利于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我们必须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的紧迫感。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学校和相关部门对交通安全知识的介绍、防震减灾意识的陶冶、各种逃生本领的训练,本身就是在增进学生的素质。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逃生演练,有利于增进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许多地方在安全教育方面的做法,就是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精神,措施扎实,工作得力,这些做法本身就是素质教育实施的重要体现。学生时代接受的安全教育,长大之后仍会铭记、从而受用终身。

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具备了较好基础

1.加强了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法规制度建设

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首次将安全教育写入,从法律层面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2006年教育部与公安部等十部委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公共安全教育纳入了中小学校教育,并规定中小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开展安全教育。2005年制定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目前正在做进一步完善。2005年制定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006年制定了《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基本要求》,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2.完善了中小学安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预警机制。教育部针对不同季节和不同区域事故发生的规律与特点,每年发布四次预警,督促各地中小学校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并经常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安全教育节目或播放滚动字幕,提醒师生注意安全。对出现的事故,不定期进行通报。

二是建立了定期安全检查机制。在进入事故高发期前,以及中小学校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易发地区和管理薄弱地区,并特别重视排查农村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食品与饮水卫生和校车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三是完善了信息报送制度。各级教育部门建立了安全事故报告人制度、逐级上报制度、事故信息续报制度和重大事故直报制度,并严禁延报、误报和谎报。

四是建立了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季度、半年和年度对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全面把握中小学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

五是完善了重大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机制。教育部门密切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调查,指导地方开展事故处理与善后工作。

六是建立了各地安全工作信息交流机制。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定期印发《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简报》,并通过论坛、网络和有关媒体进行及时交流。

3.持续开展了中小学安全教育

一是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各种活动。自1996年起,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日当天,全国各地中小学校因地制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2009年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加强防震减灾,建设和谐校园”。陕西、安徽、辽宁等地还将“安全教育日”拓展为“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月”。

二是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各地中小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学科渗透、地方课程、班团队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现场等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安全教育。

三是安全知识编进中小学教材。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教材内容,从2006年秋季起,在中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和《思想品德》等学科教材的封二、封三中印上了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插图,使中小学生时刻保持安全意识。

四是向中小学校提供安全教育各种资源。向部分地区中小学生赠送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知识图书、挂图、卡片和安全教育光盘,组织编写了等科普宣传手册,并配发到农村学校,推动中小学校卫生防疫宣传教育。2007年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向全国所有中小学校免费发放了防雷知识光盘和手册,普及防雷安全知识;2008年暑期前制作和收集了部分安全教育光盘与电子图书资料,并挂到教育部网站;2009年,教育部向全国中小学校赠送了《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指南》。

五是各地在每年开学初、放假前,都有针对性地部署中小学校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并在每年在暑期前组织学生同上一堂安全教育课或组织收看安全教育专题节目。

4.及时部署了中小学生安全演练活动

教育部每学年初都要部署中小学安全演练,指导各地中小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广大中小学校还积极利用课间操、升旗等集体活动,组织学生不定期举行紧急疏散演练。各地教育部门还密切联系公安、消防、交通、地震、气象等部门,邀请专业人员深入学校指导师生开展安全演练活动。实践证明,平时多一分安全演练,危难时刻就多一分生的希望。

5.组织实施了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安全培训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国基本建立了国家、省、市、县、校五级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安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各级培训,力争每年都使所有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都在不同层面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建立了学校卫生人员培训基地,定期对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针对农村边远地区、事故多发地区和管理薄弱地区,创新培训模式,通过面授与远程培训相结合,对西部各省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近年来,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和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坚持“积极预防,科学预防”的工作方针,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立法、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和深入开展安全教育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起数和学生伤亡人数都逐年下降,安全形势有所好转。这是我们继续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的基础。

三、必须有针对性地抓好安全教育关键环节

1.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造成学生伤亡的主要事故之一。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绝大部分都发生在上下学路上,学生上下学乘坐客车渡船严重超载、驾驶员精神不集中、疲劳驾驶、农村家长集体租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农村学生私自搭乘农用拖拉机和其他无证无照“黑校车”上下学以及部分地方和学校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校车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都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但也有约20%的事故是由于学校安全教育不到位,学生缺乏安全意识,不遵守交通规则酿成的。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必修内容,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通过专门课程、学科渗透、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做好“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有关工作。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积极聘请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有关同志进校、进课堂,向学生讲解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进行现场观摩和学习。要继续结合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在广大中小学师生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制作和编写交通安全知识挂图、图书和光盘,并免费向中小学发放。

2.游泳溺水

游泳溺水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这几年,每年溺水事故死亡学生占全年死亡学生总数的40%以上,其中小学生占溺水死亡学生总数的70%左右。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4月以后,学生私自结伴到江、河、湖、水库等地游泳是造成溺水身亡的主要原因。

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既要尊重广大青少年学生喜爱游泳的习惯和爱好,又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的联系,保护青少年生命安全:(1)各地中小学校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游泳安全教育专题活动,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2)要加强管理,严格纪律,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3)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有游泳设施的学校要延长向学生的开放时间,加强防护,尽力满足学生游泳需求。

3.校内事故

楼梯狭窄,采光不足,管理不善,可发生楼道挤踩,造成学生伤亡。寄宿制学校下晚自习时,是发生挤踩事故的主要节点。或爱动天性使然,或部分学生恶作剧,校园内人为的无意识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的学校为方便管理故意把教室后门堵死,有些是因班额大课桌占用了安全通道,一旦出现异常情况会造成学生疏散不畅。有的农村学校,厕所蹲坑大,低年级学生滑落便池的情况也存在。在冬季,一氧化碳中毒也是威胁学生生命安全的事故之一。

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落实校园、学生宿舍值班巡逻制度,严防外来人员对师生的伤害。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各地还要及时化解校园内部矛盾,慎重处理学生违规行为,防止因处理问题不当而导致校园暴力事件或学生自杀事件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建设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供暖设施,特别是农村寄宿制中小学使用燃煤取暖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隐患。

4.自然灾害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中强地震呈活跃趋势,自然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突发性、复杂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加重加大,给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同时也对中小学校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在学校开展防震减灾教育方面,一些地方和学校领导还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和落实不到位现象。

学生在自然灾害中发生伤亡,既有不可抗拒的外在客观原因,也有安全教育缺失的内在主观原因,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切实将学校减灾工作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观能动性,克服客观不利因素带来的困难,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四、确保学生安全仍需要警钟常鸣

1.实行严格的校长负责制和各种岗位责任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落实人员,负责并监督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要高度重视校长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校长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经考核不能胜任校长职务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进行处理。

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的思想水平决定了学校的管理水平,因此抓学校安全关键要靠校长。每位校长都要深刻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所肩负的重大责任,自觉加强政治素养和管理能力的建设;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强化内部管理,堵塞安全漏洞,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预案,落实预防安全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同时要注意的是,不能因强调保障孩子的安全,怕担责任就因噎废食,不让学生在楼道蹦跳、在操场上玩耍,不再组织集体春游、秋游等活动,各地应研究和实践进一步明确责任的有效办法。

2.大力加强和改进学生的安全教育

学校要切实提高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要把安全与健康教育纳入教学内容,要有一定的课时保证,要定期开展自救自护的实际演练,使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安全防范能力、健康保健意识、自我保护和心理调节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维护学校安全健康成为师生自觉行动。特别要结合各地各校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要在开学初、寒暑假和重大节假日前专门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积极推进安全文明健康的和谐校园建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人文环境建设。落实好《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要求,提高师生的文明素质。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良好育人环境。要结合实际情况经常对师生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遵纪守法、团结向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道德风尚,形成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互助友爱、和谐的人际关系。

4.密切配合通力协助共同保障学生安全

各地教育部门要密切与公安、消防、卫生、地震、建设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定期联合开展工作,逐步构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从机制体制上确保各部门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从长远上、根本上保障中小学校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对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进行紧急疏散演练、培训和检查等工作的专业指导,科学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没有安全保障的学校是不合格的学校,没有安全意识的教师是不合格的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及广大中小学教职员工都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清醒地认识到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和长期性,切实将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创建和谐平安文明校园,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

作者系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

4.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四

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学校治安的持续稳定,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控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白沙小学(甲方)与全体教职员工(乙方)签订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全体教职工应努力实现以下责任目标

1、全力维护政治稳定,高度重视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力争不发生非法游行、非法集会、聚众闹事、冲击党政机关和停工、停课,以及大规模群众性械斗等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的重特大事件,一旦发生,及时果断妥善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始发阶段。“三访事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得到有效遏制。

2、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3、贯彻落实《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的领导机制、管理网络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和减少外来人员中的违法犯罪。

4、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各班(班主任)组织好每年“安全教育周”宣传活动,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学生受教育面达100%,执行每周一天的“安全日”检查制度。

5、健全各级、各类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确定分管领导,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完善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6、健全防范机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学校治安的动态管理,深化人防、物防,提高防范中的科技含量,增强防范的效果,对因失职、渎职致使单位和学校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恶性事故,造成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责令赔偿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认真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浙江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坚决制止学生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

全面开展“平安班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杜绝在校学生刑事作案事件的发生。切实抓好班级学校整体安全工作,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8、组织重大活动要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认真办理报批手续,杜绝班级学校发生死亡和重大伤害、学生出走、师生传染病疫情、食堂饮食卫生等事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求及时报告。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和住校生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不干私活,坚守岗位,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学生体育兴趣、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各种户外活动,必须做到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9、加强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用电、用水及锅炉管理。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措施。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必须经省教育部门批准。平时个别学生有病服药有家长委托后,代为指导管理服药。

10、在教育工作中要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各自职责。杜绝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安全事故。

二、有关事项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约人:

乙方:

5.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五

1、学校内发生1人伤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必须如实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慌报或者拖延不报。

2、上报事故内容详细,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3、校长要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处理事故,并对事故现场作必要的保护。

4、成立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事故报告。

5、严格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当事人和广大师生员工,从严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安全措施。

6.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状 篇六

为落实省交管局《开展“百日奋战”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及时消除接送学生车辆事故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为丰南辖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制定本责任状。

一、保证接送学生车辆符合法律手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行驶权,车辆各部机件安全有效,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二、保证学生接送车驾驶人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与营运车辆相符的驾驶资格,熟知《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载、超速等各项违法行为。

三、确保学生接送车驾驶人按时参加驾驶员协会组织的安全教育及其他交通安全活动,倡导文明驾驶,礼让为先,时刻牢记珍爱生命,做到平安运营,文明交通。

四、保证监督并督促学生接送车驾驶人每天检查车辆部件安全,及时查找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监督并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确保车辆安全出行。

立状单位:丰南公安交警大队签状单位:

7.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七

纳入课程管理,开发音像教材

在中小学现有课程体系中,地方课程开设了《专题教育》课,这门学科整合了多种教育,包括生理卫生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民族教育、国防教育等。但由于教师资源不足,课时紧张,学生学习科目增多等原因,在落实上出现了难度。加之各校对地方课程本身的重视确实存在差异,教学内容的编排简单枯燥,缺乏必要的教辅材料,导致教学效果出现问题。安全教育不仅是知识教育,针对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直观形象的教育方式更易于为广大中小学生接受。因此,广西柳州市三江县林溪乡中心校开发音像课程与体验课程,通过生动的案例及讲述,通过学生的亲身实践,使学生易于接受并熟练掌握安全教育的相关知识与技能。探索多元化的教育方式,构建文本、音像、体验活动于一体的校本课程。

落实常规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领导重视抓安全工作、措施有力 在安全教育工作中,中心校认真落实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各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的理念,各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具体做法:开展安全教育课,将每年3月份定为安全活动月;利用板报、墙刊、广播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明火和电源线路;要求学生列队出操、上下楼梯和放学排队养成站好队靠右侧通行的习惯;护校队坚持每天在校门口接送师生;建立安全工作台帐;集体活动和课余活动均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制定饮食卫生管理制度,经常对食品进行检查;统一要求各班级每月都相继召开安全教育主题队会;坚持每学期进行师生安全演练工作,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值班工作,衔接到位。

扎实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 一是强化工作领导,提高责任意识。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各科室、年级组、部分教师,形成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网络。为落实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学校一把手与教师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深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工作意识。二是加强教育,健全制度,落实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加强学生日常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加大整改措施。

定期开展安全常识培训 对安全教育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除必需的安全教育常识外,还要结合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安全教育工作与时俱进。

注重实践体验,熟练掌握生存技能

安全教育的特点是实用,仅靠书面教育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因此必须加强学生的实践体验。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公共安全教育可以针对单一主题或多个主题来设计教学活动;通过游戏、实际体验、影片欣赏、角色扮演等活动,也可以运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探索寓教于乐、寓教于丰富多彩活动的教学组织形式,增强公共安全教育的效果。

体现协同教育,落实各部门职责

校园安全教育不只是学校的事,更是全社会的事。因为学生是未成年人,更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当整个社会都能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并且落实好本部门的职责,那将会改变和影响一代人。教育应与公安、消防、交警等各部门共同携手,一起为学生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社会环境,使安全教育深入人心。近些年来,学校积极与县消防队和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并定期让他们到学校举办安全讲座,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为学生上了一堂堂教育课。这些活动切实提高了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

总之,时代进步、社会发展的同时,学校安全、学生安全这样一个永久的课题,又在不断给我们提出新的问题,要求我们去求解。

8.宜昌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责任书 篇八

为切实加强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幼儿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职责

1、把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幼儿园)工作的突出位置,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对师生进行安全专题教育,校长或园长与教师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尤其是提高学生、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学校(幼儿园)舍、场地,以及提供给学生、幼儿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及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使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存在明显不安全因素;

3、健全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向学生、幼儿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

5、不安排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疾病的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6、不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幼儿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

7、学校(幼儿园)班级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应填写外出集体活动申请表,并报请市教育局审批;学校(幼儿园)组织集体活动前应制定安全预案,对学生、幼儿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人生安全;

8、学校(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幼儿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要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9、发现学生、幼儿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密切配合,保护学生、幼儿人生安全;

10、注意了解学生、幼儿的活动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家长(监护人);

11、适时向学生、幼儿家长(监护人)告知学校(幼儿园)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12、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幼儿;

13、严格遵守法定教育时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实施,并及时通知家长(监护人)。

二、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1、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根据学校(幼儿园)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幼儿园)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入、离园)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动内容、知道回家的时间;幼儿园的幼儿,监护人要依照园内的作息时间表凭接送卡接送,并负责路途的安全问题;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儿入园,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及时与本班老师联系,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隐患消除工作。

5、经常对子女进行集体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让子女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学生、幼儿在幼儿园的孩子家长应给幼儿穿着、携带无安全隐患的衣服、物品;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幼儿园)、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对在外租房或寄宿在亲朋家中的子女,家长(监护人)要加强管理;

9、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幼儿园)、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带子女去医院体检,发现有特殊疾病及时告知学校(幼儿园)、幼儿园;

11、对年幼的子女、上学和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情况比较复杂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险情的自然气候时,家长(监护人)应负责接送。

三、学生、幼儿的安全规范

1、自觉接受学校(幼儿园)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纪律和安全制度,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还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说明;

3、切实做到不翻跃围墙、门窗、校(园)门和各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和推搡等;

4、上体育课、实验课和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驾驶摩托车、电单车上学,严禁自行车载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穿马路的安全;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7、注意劳动安全,参加各类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照老师要求去做,听从老师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参加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应按照学校(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各级领导的安排,以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观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气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学校(幼儿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不经过老师同意,不得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自行到学校(幼儿园);

12、严格遵守学校(幼儿园)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3、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时向学校(幼儿园)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14、不得随意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幼儿园)内,更不能在学校(幼儿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家长(监护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带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其他各项管理规定。

四、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的无责范围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和事故责任(参照《学生、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幼儿园)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校(幼儿园)教师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幼儿进行教育管理,行为并无不当的;

4、学生、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家长也未告知的;

5、学生、幼儿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7、在学生、幼儿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幼儿园工

作时间以外,监护人擅自将幼儿送进幼儿园发生的;

8、中小学生、幼儿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园)期间发生的;幼儿园将幼儿交给监护人后在园内园外发生的;

9、在放学(家长接走幼儿离园)后、节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幼儿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者自行到校(园)发生的;

10、在学校(幼儿园)放假期间或在家中发生的;

11、因学生、幼儿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12、学生、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幼儿园)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幼儿不听劝阻、拒不改正;

13、学生、幼儿或家长违反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园)外购买食品、饮料等食用后发生的;

14、学生、幼儿突发疾病,学校(幼儿园)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15、其他在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管理职责范围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学校(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幼儿、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幼儿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和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在各个学段起始报名入学时,由学生、幼儿家长(监护人)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签订生效。请家长(监护人)务必认真阅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同学校(幼儿园)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甲方:乙方:

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盖章)家长(监护人)签字:

9.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九

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有效地排查整改各种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学校健康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综合整治”的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各方面积极因素,努力创建和谐、平安校园,营造教育发展良好氛围,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李俊局长为组长,常学顺、杨旺虎、刘晨龙副局长为副组长,孙吉会、武俊芳、张娟、李晖、马新、王惠兰、任天才、王文明、崔鲜鱼、王红云、杨喜仙、裴晓东、朱晓娟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室,杨喜仙兼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职责:教育局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分工职责,领导和指导相关股室、学校、幼儿园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部门职责:教育局各股室、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

三、重点工作与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规范安全工作过程管理。

1、坚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各学校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安全工作,通报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使之形成一种经常性的制度。要做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人员等情况。

2、坚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要坚持“日查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各乡镇小学每周进行一次综合记载并上报中心校。各校要坚持“周查制”和“月查制”,对所辖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记载并按要求报县教育局。教育局要坚持“月查制”、“季查制”和“抽查制”对全县中小学安全管理进行常规检查,同时还要根据上级安全中心工作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活动。以上各类督查活动做到有活动方案、有检查记录、有工作小结。

3、坚持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学校要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加以整改,防患于未然;安全检查组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或一般性安全隐患,由检查组向被检查学校提出口头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由检查组向被检查学校发出书面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督促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重特大安全隐患,由局安全领导小组会同有关单位发出检查情况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与措施;安全事故隐患学校应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切实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在整改结束后及时向局检查小组书面汇报整改情况;安全检查组要随时了解和掌握事故隐患学校的整改进程,切实抓好督办和验收工作。

4、坚持学校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后,有关事故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及财产损伤基本情况,向局安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电话上报,两小时内以书面材料上报;重大事故发生后,局安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应及时了解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与结案工作;安全领导小组相关职能股室及学校要建立重大事故登记台帐,台帐记明每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当事人及责任、事故经过及损伤、事故处置结果等基本情况。

5、坚持安全奖惩制度。每学期开学初,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要制定当的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并与各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每年末由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校本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安全管理控制目标达标情况进行考评和进行奖惩。

6、坚持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学校要切实规范抓好学校安全管理资料建设,真实、客观、有效、有力地再现学校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安全过程管理情况,同时为谋划下阶段学校抓安全管理提供全面、系统、丰富的参考资料,为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奠定坚实基础;要抓好安全工作文件、方案等资料登记;要抓好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安全事故登记等资料建设;要抓好专项安全工作方面的证件、图片、影像等佐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要将专项安全管理工作资料年终时上报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二)强化各项安全教育活动,致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广泛开展各种教育活动。第一,广泛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学校要以法制教育课为载体,采取法制讲座、图片展览、观看影视、学生讨论、学生心得等多种形式,广泛、持续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第二,广泛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正确认识网络和使用网络。学校要以网络(远程教育室)为载体,建立学校“阳光网吧”,给学生提供一个和谐、健康的求知平台,让学生逐步远离学校周边“网吧”或“黑网吧”,促使学生健康成长;第三,广泛开展德育活动,以德育促进安全管理。学校要以德育管理为载体,以开展养成教育活动为主线,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切入点,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安全心理;第四,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学校要通过集会(课间操、放学等),开展相关安全教育活动。各班级要通过班会或其他时间,结合班情开展相关安全教育活动;第五,广泛开展安全课教学活动,促使学生逐步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学校要把安全教育课纳入课表,至少做到每两周一节安全教育课,老师做到有教案,学生做到有听课笔记,授后做到有效果检测,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测;第六,广泛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自救、自护、避险、逃生能力。在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地震疏散演练、校舍安全通道疏散演练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之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周密安全的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确保应急演练活动圆满实施。

(三)深入学校进行隐患排查,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1、后勤安全。一是小卖部食品安全。要把好食品采购关和质量关,严禁“三无”食品进校园;要把好食品贮存关和出售关,严禁霉烂食品和过期食品出柜台,同时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或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二是食堂安全。要把好服务人员体检关,杜绝体检不合格人员进厨房;要把好清洁卫生关,做到定时或不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良好;要把好消毒关,对食堂餐具等要按要求消毒,保证餐具符合卫生使用要求;要把好菜饭关,同时要求学生不准带自制腌菜或易变质的饭菜,严防发生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三是饮水安全。要把好水源消毒关,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水源(蓄水池)按卫生部门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水源安全;要把好开水供应关,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向学生无偿提供饮用开水,同时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四是严禁厂家或商家未经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许可在学校进行促销活动;五是科学预防。学校要根据季节特点,与相关医疗部门联系,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专项安全教育,同时抓好药物预防。

2、教学安全。一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谨防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放学清场,放学后严禁学校或教师以任何理由滞留学生(训话、补课等),杜绝学校以任何理由在非节假日放假;二是严格进行课堂学生人数的清点,无论任何教师上课时必须首先对该课堂学生人数进行清点,一旦有缺席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处理,谨防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切实抓好学校教学设备实施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使用,有效防范学校教学设备实施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上实验课前,实验员或科学教师必须对实验仪器或危化药品进行彻底的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上课;四是上体育课或开展体育活动前,体育教师要对体育器材、活动场地进行彻底的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上课。同时要科学、规范开展体育教学活动,谨防因不当教学行为而发生体育安全事故;五是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谨防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要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致力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六是加强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品德教育等,谨防学生意外离校事件发生。学校要通过致学生家长信、责任状、共管协议等形式,构建“学校、家长、学生”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管理模式,致力保障学生正常的校园生活。

3、交通安全。一是继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请交警部门给学生上交通安全知识课;二是要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课,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通过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掌握回避交通事故发生的方法、提高学生回避交通事故发生的能力;三是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和事故图片的观看,对学生进行现场讲解、让学生受到直接教育。

4、校舍校产安全。一是经房屋鉴定部门鉴定的D级危房必须拆除,学校不得硬性使用。经房屋鉴定部门鉴定的B、C级危房,学校必须采取随时监控使用;二是在建工程由项目学校加强管理,学校要求施工方必须搞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标志、防护墙、防护网等),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三是学校对校舍(地基、结构、墙体等)围墙、堡坎、电路、水管、防雷设施等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校舍建筑安全卡”,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有记录、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6、消防安全。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保持消防通道安全、畅通,设施设备齐全。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校园内电网、煤气管道铺设及电器、煤气设备基础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要建立严禁学生违章使用电器的制度,定期检查,杜绝出现线路老化现象;学校每学期应组织学生进行逃生自救演练,教会师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对达不到消防要求的校舍,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7、楼道安全。学校要经常组织对楼道、楼梯、扶手和楼梯间照明设施的专项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的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不能完全适合学生人数要求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过道栏杆高度要符合安全标准;在管理中,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有统一的安全要求,放学时要适当错开时间,要有专人指挥,防止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8、锅容管特安全。一是学校要按照质检部门的要求如期核检;二是积极配合质检部门搞好学校锅炉质检;三是针对质检部门所提出的整改问题,必须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确保锅炉的使用安全;四是锅炉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学校锅炉工工作;五是学校锅炉房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9、季节性安全。随着季节的变化,学校要高度重视季节性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结合季节性特点,重点抓好溺水、洪水、泥石流、雷击、暴风雪、传染病、食物中毒、狂犬病、毒蛇伤害、火灾等预防以及国家规定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控能力。

10、传染病和流行病防控。一是学校要根据传染病和流行病发病特点,请相关医疗部门对学生进行传染病和流行病防控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必要的防控常识和必须的防控措施;二是与相关医疗部门取得联系,切实抓好传染病和流行病药物预防,做好流行病和疾病的防控工作。

(四)建立学校安全协作机制,有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学校除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之外,对发生在校外的各种可能造成学生伤害的安全事故负有预防教育的义务,对各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负有主动联系、积极配合的责任,因此各学校要与辖区公安、卫生等部门建立有效的安全工作协作机制。一是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对于涉及学校及周边的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反映和提供线索,协助做好防范和治理工作;二是要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三是密切配合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集中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和净化校园文化环境;四是要与宣传和各新闻媒体一道,积极营造创建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

四、活动安排与工作要求

1、学校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本实施方案,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学校科学合理的安全工作实施方案。5月15日前,各学校将方案报县教育局政教室。

2、制定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注重落实。

3、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开展好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活动,认真对照《运城市学校安全检查表》,切实抓好学校安全过程管理,做好考核工作。

4、各学校要认真写出半年和全年安全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底、12月底前报教育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闻喜县教育局

10.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十

为了做好全县中小学校的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消防法规、交通法规等,强化安全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二0一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一)学校常规管理方面

1、制定校园安全工作目标,并纳入学校综合目标,与学校各安全工作岗位层层签订校园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

2、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各学校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门卫、治安保卫、值班、巡查、安全学习培训、寄宿学校保育员、安全自查等规章制度。

3、落实安全档案建立工作。各学校要分类建立安全档案,做到有工作、有记录,提高校园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4、坚持伤亡事故月报制度。每月1号前上报上个月安全事故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安全学习活动情况。

5、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学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启动安全应急预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6、坚持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按区域划分值班责任,值班人员要做到及时到岗,按时巡查,并做好记录。

7、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准设立网吧、非法报刊音像摊点、小卖部、饮食摊点。如果存在,由学校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限期迁出或取缔。

(二)学校维稳工作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要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的校长为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

校的维稳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维稳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的工作机制。学校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矛盾纠纷的排查,摸清情况,登记建档,梳理归类,动态管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认真加以解决,化解矛盾,要积极消除矛盾隐患。

3、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学校要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尤其是发现越级或群体性上访的,应及时劝阻疏导并果断处置。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处理好越级上访问题。

4、建立健全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学校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访信息,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5、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学校要积极地做好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积极引导教师理性合理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6、及时解决学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着力化解矛盾,认真对待教师反映的问题,要给予教师合情合理的答复,真诚为教师服务,特别是学校要处理好本次返回原单位的借用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这些人员的思想稳定。

(三)食品卫生方面

l、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层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

2、各寄宿制学校要成立饮食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有生活副校长专抓饮食安全工作和卫生工作。

3、学校食堂要取得卫生许可证,统一培训炊事员,定期对炊事员体检,健康证办证率要达到100%.4、坚持食品定点采购制度和索证制度,做好食品原料采购登记,严把食品原料入口关。

5、设有学校小卖部的小卖部只能经营文化用品,不准擅自经营烟酒、食品、饮料等。

6、学校的食堂操作间、三池(洗菜、洗餐具、洗肉);三案(菜、熟食、生肉面案)、三防设施(防蝇、防鼠、防尘)等条件要符合规

定;25米内无垃圾堆放点、污水池、厕所等。

7、学校要制定有防范突发性流行性疾病、传染病及饮食卫生安全方面的预案。

8、学生每年要进行1-2次健康体检,学生健康建卡率要达到100%。

(四)消防安全方面

1、消防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制定消防工作目标,并纳入单位综合目标,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

3、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指导督促本学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对本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按期整改火灾隐患,保证整改率达100%。每季度召开消防安全情况分析会,通报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向教育局反馈日常消防工作信息。

4、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本学校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及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完善《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读本》,选拔培养专兼职消防课程教员,确保本学校每学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不少于4课时,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学校的用火、用电管理,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

6、消防宣传教育落实。对学生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组织本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安全培训。

7、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伍,加强对义务消防队伍工作的指导,制订完善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实地演练。通过演练熟悉本学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8、努力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各学校全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交通安全方面

1、交通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制定交通安全工作目标,并纳入单位综合目标,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本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明确,层层签订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

3、认真落实对中小学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责任。要收集编写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读本,确保中小学生每学期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不少于3课时。逐步将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写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月假、学期假学生接送时的管理及对公路沿线和农牧区的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乘坐农用车、超载车、报废车、超速车等,不准组织学生在公路上开展活动。每所学校每学期要书写或悬挂不低于4条的宣传标语或横幅。

4、各学校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凡是不具备条件的要停止由学校组织的统一接送。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必须向县教育局申报批准。学校不得利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

5、加强交通安全队伍建设,制订交通安全预案,特别是走读学校学生上下学时要有交通安全措施,确保全年无重大、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考评、奖惩

11.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十一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自觉加强法制学习,积极参加普法活动,增强法纪观念,遵纪守法。违法违纪,责任自负。

2、教职员工要遵守社会公德,加强职业道德,不涉及黄、赌、毒,树立良好师表形象。

3、尊敬他人,团结同志,不得打架骂人,创设良好和谐的人际氛围。

4、崇尚科学,提倡文明,抵制邪教,不得相信迷信。

5、关心爱护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违反以上条款,计入期末考核,情节严重者要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安全工作

1、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树立安全工作“隐患胜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做到安全工作时时讲,处处抓;事事讲,人人抓。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安全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

分管,谁负责;谁主持,谁负责的原则。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活动的主持者是直接责任人,安全工作做到无盲区。

3、教职员工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水、防电。班主任要制定切实可行“班级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4、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除。确保师生和国家财产安全。

5、坚持班级重大活动,请示报告制度。允许开展的集体活动要严密组织,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6、各位班主任要上好安全教育课。加强学生的自救互救、安全防范、安全意识的教育,并作好安全工作记录。

7、加强食品卫生教育,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一切中毒事件和预防流行疾病的发生。

8、若出现安全事故,计入期末考核,责任人不得评优晋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负责人:(签名)教职工:(签名)

12.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经研究,特制定本责任书。工作目标 :

1、学校校长牢固树立安全第—的思想观念,将学校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掌握和自觉遵守现行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

2、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施、措施到位。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各个环节有明确具体的安全要求,并认真予以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

3、坚持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让师生树立安全第—的思想,通过学校安全知识教育和进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4、重视校舍的安全管理。要特别重视对校舍的监控,定期进行勘验检查,发观校舍险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5、要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学校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教室、食堂、餐厅、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消防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

6、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设专人分管校园治安工作,值班人员要昼夜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要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

7、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学校实验室要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并加强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出入实验室和仪器室。

8、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在临近街道的学校门口,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9、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条例》、《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10、学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本责任书有效期为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春季开学。

年级班

学校负责人(章)

13.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十三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此,市教育局与各中小学、幼儿园签订如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1、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健全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街)中心小学校长还要与所辖各小学、幼儿园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2、中小学幼儿园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当地实际,制定实效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学期教育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每个班要配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每学期有不少于4课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常识教育,学生教育率要达100%,教育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爱护公路、铁路设施;教育学生不乘搭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不乘坐“超龄、超载、超速”车辆;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严禁学生攀爬、行走铁路,严禁学生用石头等物掷打火车。

4、中小学幼儿园必须依据当地实际切实组织好学生上学回家,教育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学生上学、回家时道路交通有序、顺畅。

5、中小学幼儿园要主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及时反映学校幼儿园周边的交通秩序、交通状况。有效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必须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健全校车的维 1

修保养和安检制度,按有关规定办理校车外观标识。严禁学校用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报废车、非法改装车等手续不完备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学校用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

7、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加强校车驾驶员的管理。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客运从业资格证。学校必须督促并检查应聘的驾驶员是否如期把其驾驶证送公安机关进行年审,资格审查。驾驶员必须依时向学校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审查的“驾驶信誉记录”。学校在聘用新驾驶员前,应征询公安机关的意见。凡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6分以上的驾驶员,或发生过负主要责任以上一般事故的驾驶员,学校幼儿园不得聘用其驾驶校车。

8、中小学幼儿园要造册登记校车每天运行的情况,建立台帐。

9、中小学幼儿园临时用车必须租用行驶证、驾驶证完备、车辆性能良好、驾驶信誉好的专业客运车辆,切实做到不超载,并监督驾驶员不超速行驶。

10、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即时报警、报市教育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护等善后工作,24小时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材料。

11、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履行上述岗位职责,若由于工作失职,教育、管理不力,造成损失或伤亡事故的,将视具体情况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2、如签订责任书的领导因工作变动,新任该单位的第一把手(或负责全面工作的)自然成为履行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

1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英德市教育局(盖章)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三日

学校(幼儿园)校车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我校(园)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我校(园)与校车驾驶员同志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准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客运从业资格证上岗。

二、驾驶员不得驾驶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报废车、非法改装车等手续不完备的车辆接送学生,不得驾驶货车、三轮车、拖拉机搭载学生。

三、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规定和安全赏识,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四、驾驶员要加强自我修养,提高职业道德,坚持安全礼让,中速行驶;不开快车,不强行超车,不酒后开车,不开超载车,不疲劳开车,不交非司机驾驶。

五、驾驶员要刻苦钻研驾驶技术,学习安全驾驶经验,遵守操作规程。对车辆坚持出车前、行车中“三检”和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车容车况完好,不开不年检车和带病车上路。

六、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支持交通民警执法,发生违章要依法接受处理。

七、驾驶员必须按规定把其驾驶证等有关证件送公安机关进行年审、资格审查,必须依时向学校提供公安机关审查的“驾驶信誉记录”,凡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6分以上,或发生过负主要责任以上一般事故的驾驶员,学校将辞退此驾驶员。

八、驾驶员出现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九、单位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驾驶员签字:

上一篇:生物启示教案下一篇:《观猴》看图写话教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