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困难职工制度

2024-07-25

帮扶困难职工制度(13篇)

1.帮扶困难职工制度 篇一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维权和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抑社会矛盾,促进改革发展。进一步将帮扶工作做大、做强、做实,使帮扶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困难职工,现就新绛公路管理段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有关内容、制度和标准进行说明。

一、困难职工标准

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由于重病或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400元以下)。

二、帮扶工作制度

(一)每年“两节”期间向困难职工发放米、面、油等过节物品和慰问金。

(二)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组织贴心人服务队开展为困难职工服务活动。

(三)每年在8月底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考上大学和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

(四)组织在读受助大学生开展暑期教育活动,并发放助学金。

(五)不定期开展转赠活动,将筹集到的帮扶物品赠与有需求的困难职工。

(六)每年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开展募捐活动,集社会

力量帮扶困难职工。

三、职工解困基金

1.资助条件。

根据职工及所供养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状况,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及家庭进行资助。人均月收入为家庭月总收入除以供养亲属总人数的平均值。

下列情况不予解困资助:

(1)不服从调配、工作安排或在外从事第二职业的。

(2)违反党纪国法或因个人原因给国家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继续承担抚恤责任的死者家庭,包括已失去供养条件的死者直系亲属。

2.申请程序。

(1)由职工本人或配偶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出具有关证明。

(2)填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按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办理。

3.资助标准。

(1)凡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的,一次性给予500至5000元救助。损失极为严重的,资助金额不受此限制。

(2)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根据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以补差额的形式,每季度视情给予300至900

元的定期救助金。

(3)困难职工子女教育助学基金、希望工程助学基金每学年为3000至6000元人民币,具体数额将根据职工家庭经济状况、学费标准等因素研究确定。

新绛公路管理段 困难职工帮扶制度

2.帮扶困难职工制度 篇二

石家庄公交围绕企业年度开展的“走线路、进班组、访职工”活动,扎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实打实为困难职工解决困难,逐步形成了总公司、分公司、基层路队联动帮扶的三级模式,实现了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持续性和常态化。

近日,总公司“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冬季慰问帮扶活动正式启动,目前,已投入资金5万元,总公司领导班子、分公司领导和路队领导分批慰问困难职工70多人,为困难职工送去米、面、油和冬储菜等暖冬慰问品,共计26600多斤。今年以来,石家庄公交共组织慰问困难职工370人次,走访线路220多条,累计投入资金70多万元。同时,总公司将在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走访慰问困难职工等系列活动,让每名困难职工都能体会到企业的关怀和温暖。

3.帮扶困难职工制度 篇三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得以提高,然而,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各种条件的制约,在我们社区却有部分困难职工仍然生活在温饱线以下。通过探讨送温暖工程的社会化途径和方法,实施救助工作,通过关心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把人心凝聚到建设文明和谐社区推进社区发展上来。

关键词 送温暖 工程 社会化 途径 方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得以提高,然而,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各种条件的制约,在我们社区却有部分困难职工仍然生活在温饱线以下,如何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已经成为摆在我们社区面前的重要工作。工会更应该积极去做好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救助工作,做到认真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深入开展送温暖工程,实施救助困难职工,通过关心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把人心凝聚到建设文明和谐社区推进社区发展上来。

一、工会帮扶困难职工的途径和作用

(一)帮扶救助困难职工的必要性

所谓帮扶救助,就是密切关注困难职工群体生活,了解他们的疾苦,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对有一定自救能力者进行帮扶,使他们走上脱贫致富之路,对无能力自救者实施救助,提供基本和生活保障。其必要性在于:

1、帮扶救助是困难职工的现实需要。在当前社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的生活十分贫困,通过对困难职工生活调查,在全体职工收入水平逐年提高的同时,贫困职工生活水平呈相对下降趋势。其中少数职工因家庭成员素质偏低,致使他们脱贫的希望变得十分渺茫;因受发展环境及条件制约,困难职工自我脱贫难度大,发展资金不足,致使有的自营经济很难发展起来。这些问题的存在,靠困难职工自身是很难解决的,必须靠组织的帮扶救助,才能使他们走上脱贫之路。

2、帮扶救助是发展的需要。在社区发展的今天,如果困难职工的问题得不到妥善地解决,在经济上相差悬殊,那么这部分困难职工群体就极易产生心理失衡,给社区造成不稳定因素,产生不和谐音符,影响职工生活和企业发展。因此,改善这部分群体的生活环境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尽力做好。

3、帮扶救助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它的基本职责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因此对于帮扶救助生活困难职工,工会责无旁贷。

4、帮扶救助要认识到位,落实行动。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把帮扶救助困难职工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把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工会开展帮扶救助工作的基本途径

做好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这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的,各级公会组织必须履行的,要当好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的“第一责任人”。

1、调查分析,当好“第一知情人”。

首先,要坚持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知情”的前提。因此,工会组织要定期对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生活困难职工群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其次,要及时做好反馈情况。要将调查分析的结果及时向党政各级组织反馈,提出可行性建议,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真正发挥好纽带的作用。最后要实行过程管理。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要建立经常性的困难职工台账,定期进行核对和填补,使各种生活困难的重点对象和不稳定因素得以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处理,进入可控状态。

2、拓宽渠道,当好“第一帮助人”。

对困难职工进行直接的帮扶和救助。与其他组织相比,工会具有明显的组织优势。一是建立和扩大两级送温暖基金。二是加大困难补助的力度,加大职工临时困难补助的力度,提高困难补助的有效度,努力解决“杯水车薪”的问题。三是办好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工作。四是自谋出路,对于困难职工来说,仅靠有限的组织救助,永远也不能使其摆脱贫困,发展自营经济,是帮助困难职工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工会今后要加大自营经济项目的调研,解决启动资金,进行重点扶持,做到扶持一个,成功一个,分期分批的帮助困难职工脱贫致富。五是积极安置就业,就是要向有关方面积极呼吁,争取多给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创造就业的机会,增加家庭收入。

二、研究 “送温暖工程”社会化的途径和方法

(一)“送温暖工程”是社区和谐发展的保障

随着社区改革的发展,深层次问题也不断暴露出来,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富裕人员必须有一套完整的体系,如以互助基金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自营自救为合体,在企业的支持下建立的公会组织帮扶机构等,通过有效的方式解决困难职工的困难。工会组织建立职工困难档案,及时提供困难职工信息,为帮扶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二)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的方法

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是一项长期任务,不是靠一时热情和短期行为就能完成的,要靠制度约束,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首先,抓制度建设,将之纳入日常管理。要制定并完善干部包帮贫困职工管理办法,建立签订协议、走访反馈、座谈汇报等基本活动制度。其次要抓典型宣传,要多开展一些诸如评选“帮扶救助优秀典型事例”活动,选树一批帮困脱贫优秀包保干部和优秀包保工作等方面的典型,用典型影响和带动全体干部当好“第一帮助人”树立新时期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新形象。

三、结语

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和建设的基本立足点。工会通过源头参与、社会监督、维权工作、帮扶救助等方式,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民主政治权益,这些在实际上都是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参考文献:

[1]魏静.浅谈工会在帮扶工作中如何做好困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营管理者.2011(13).

4.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为了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员工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为工会春节慰问困难员工和集体送温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减轻因各种特殊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的员工的生活压力,发扬公司员工团结一心、互帮互助的友爱精神,增强团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体现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三、权责

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制定,各单位照案执行。

四、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五、帮扶程序

1、准确摸底,精准帮扶。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全面摸清和掌握本单位困难员工基本情况,杜绝“人情帮扶”“关系帮扶”,切实做到“应建尽建,应退尽退”(含内退员工,退休人员、工亡家属及伤残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

2、困难员工帮扶标准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行政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员工家庭;

②、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含),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

③、家庭成员遭遇意外灾害,损失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

④、单亲丧偶家庭;单身一人且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同时患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患重病且有子女在大学就读的;

⑤、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家庭,不建立档案:拥有2套以上(含)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⑥、公示上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员工,公司工会将进行集体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六、困难员工档案管理

1、困难员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发现随时上报,随时救助,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

2、困难员工档案以纸质档案一式两份。

七、困难员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困难员工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残疾人”证明复印件也可)和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

5、家庭遭受灾害的有效证明(一年内);

6、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上学证明材料、学费、宿费票据(一年内)。

八、困难员工申报认定程序:

1、申报。由困难员工本人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困难员工申请书》

(1)员工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及本人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残疾人”证明复印件也可)和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

(3)家庭遭受灾害的有效证明(一年内);或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上学证明材料、学费、宿费票据。

2、入户调查。基层工会收到困难员工申请的资料,应依据困难员工认定标准进行审核认定,并派2名或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调查人员要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人口、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入户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填写《困难员工入户调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代理人)分别签字,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

3、公示。入户调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员工,经基层单位工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在单位按照《困难员工公示》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单位工会应出具《困难员工公示无异议证明》,填写纸质《困难员工登记表》,并提出审查意见,签章齐全后上报公司工会困难员工帮扶站。

4、审核。工会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困难员工认定条件,对上报的困难员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入户核查。审核完成后,将合格的困难员工材料汇总上报报公司工会研究批准。

5、审批。工会负责对工会拟建档的困难员工进行审批,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工会拟建档的困难员工进行审批。

6、建档。工会应及时将本级工会已审批的困难员工档案上报公司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5.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办法 篇五

为深入开展帮扶助困工作,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构建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发展,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长效机制,使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现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会和车间(部门)工会组织应通过调查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职工特别是特困职工的实际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对困难职工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困难职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根据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公司工会将有针对性地 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困难职工救助活动,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困难和实际问题。同时引导困难职工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增强自助、自强意识。

救助范围及条件: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二)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本人或直系亲属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

(三)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救助程序:

(一)困难职工个人应向所在车间(部门)工会组织提出申请(每个困难职工家庭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困难救助申请表》,附必要的证明,如家庭经济收入证明、疾病证明(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及受灾情况证明等。

(二)困难职工所在车间(部门)工会组织,对申请困难救助职工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了解困难职工家庭收入情况、致困主要原因等,准确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状况。

(三)困难职工所在车间(部门)工会组织将审查后的《困难救助申请表》上报公司工会,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公司工会对申请需要救助的困难职工,根据困难情况,确定困难救助名单及救助金额。确保每一个困难职工都能得到及时救助,每一个受到救助的职工都符合标准。

本办法从即日起执行。

杭州飞鹰船艇有限公司工会

6.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定 篇六

×市困难职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困难职工救助资金本着切实为特困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指导思想,坚持解难济困的原则,经常性地救助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的特困职工。为保证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现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的募集。

资金来源主要是采取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工会经费和个人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帮扶中心常年接受社会、个人捐助,补充救助资金。

二、救助的对象及标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所救助的对象是××市建立工会的企业特困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以家庭为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救助: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绝症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遭遇意外灾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职工;因生活困难造成无力支付考入大学的子女学费的困难职工。

三、资金的管理与使用。⒈帮扶中心在市总财务部设救助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用于中心接收捐赠资金和中心有关救助款项的支出,不得用于与救助无关的任何核算项目,接受财政、审计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⒉定期公布资金筹集情况,通报救助使用情况。⒊救助程序。首先由特困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基层工会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基层工会上报委局(产业)工会把关,委局(产业)工会再上报帮扶中心。帮扶中心进行审核,并由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集中研究,由帮扶中心实施救助。

四、组织机构。帮扶中心成立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审查批准救助报告,研究有关救助资金的重大问题。

特困职工救助办法

一、救助范围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所救助的是××市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的特困职工会员,且本人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入工会半年以上。

二、救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个人申请,所在企业和委局(街道)工会出具证明、中心调查核实后,予以一次性资金或物资救助。⒈家庭收入达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未进入“低保”的职工;⒉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病或遭遇意外灾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职工;⒊夫妻双方下岗后,除基本生活费以外无其它收入,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职工;⒋因生活困难造成子女失辍学的特困职工。

三、救助程序及要求

⒈申请:申请救助者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签字、盖章;携带《户口本》,到所在企业工会填写《特困救助登记表》。

⒉提报:基层工会在认真审核求助者身份及经济等情况的基础上出具证明,工会主席签字盖章并加盖基层工会委员会公章;《特困救助登记表》和证明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经委局工会审核,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

⒊审批:市总帮扶中心调查核实后,经帮扶中心会议研究确定后予以救助。对特困职工的救助以家庭为单位每年只限一次。

四、对符合××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尚未纳入低保的职工,经中心协调,由所在企业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办理“低保”手续。

五、具体救助由帮扶中心负责。

就业再就业服务办法

一、积极向下岗失业人员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监督其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

二、凡有就业能力的特困职工家属及子女,持基层工会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可在帮扶中心享受免费就业服务登记,帮扶中心为其建立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

三、根据特困职工的求职要求,中心通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暨劳动就业办公室为职工提供用工信息,按规定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介绍、求职咨询、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

四、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培训规划,提供技能培训。需要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的,帮扶中心出具证明,介绍到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参加常年开设的各类培训班,帮助特困职工尽快提高就业技能。

五、下岗失业的“”(女岁,男岁)人员,在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方面优先照顾。

六、在册特困职工在培训时享受酌情免、减、缓培训费用照顾。

法律援助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职工法律援助,是指××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符合《××市法律援助办法》援助条件的困难职工提供减收或免收服务费用的法律服务。

二、法律援助对象。家庭收入达不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病或遭遇意外灾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职工;夫妻双方下岗后,除基本生活费以外无其它收入,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职工。

三、法律援助范围。用人单位违反《宪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争议案件;涉及劳动关系方面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帮助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代理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仲裁、诉讼活动

等。

四、法律援助形式。由帮扶中心聘请的法律专业人员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刑事辩护和刑事诉讼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等。

五、法律援助程序。申请法律援助的职工,应填写《职工法律援助申请表》,递交有关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工会出具的证明及法律

援助机关要求提供的经济状况证明(下岗证、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救济金的证件或企业工会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帮扶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移送市法律援助中心予以援助。

六、法律援助保证。中心聘请的法律工作者每星期一上午在中心集中研究援助事宜,特殊情况另行约定。法律援助中心要保证所聘请法律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办理帮扶中心移交的案件;帮扶中心为法律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设施。

信访接待办法

一、信访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信访条例》和《××省省信访规定》,确保信访工作秩序。

二、信访接待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实事求是和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处理问题”的原则,把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发状态,以控制和减少重访、重信、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为目标。

三、建立信访登记制度。认真填写《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信访接待登记表》,信访案件要及时汇报,送交领导阅批。

四、建立交办、转办、催办制度。对应由其他单位和部门做出决定的信访问题,以帮扶中心《转办单》及时转送、转交。对交办、转办的信访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做到每起信访都能及时正确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五、信访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发扬对工作一丝不苟的精神,敢于替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尽职尽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制度

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履行“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特困救助、就业服务”职能,努力把帮扶中心建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示工会形象的窗口,协调劳动关系的渠道,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阵地。

⒉要强化为基层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及时、准确、快捷、高效地为职工办实事、送温暖、排忧解难。

⒊恪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严以律己,扎实工作,团结协作,无私奉献,高标准、高质量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⒋值班人员做好登记和记录,及时按工作程序办理,按程序汇报和请示。

⒌坚持例会制度。中心半月召开一次全体人员碰头会议,调度帮扶中心工作,通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教训。

工作人员职责

一、协助党政做好帮扶特困职工工作,切实履行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责任。

二、以“服务职工、奉献社会、扶贫助弱、维护公正”为宗旨,以“认真、热情、诚实、负责”为准则,认真倾听特困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工作求真、务实、高效,不推委、不拖延,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团结协作、秉公办事。

7.帮扶困难职工制度 篇七

王玉普在讲话中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重视维护包括女职工在内的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两会”刚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对促进妇女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专门规划。目前,我国有1.37亿女职工,已占职工总数的42.6%,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作为女职工的“娘家人”,维护女职工权益、关爱女职工健康、帮助女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是各級工会推动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王玉普强调,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女职工“关爱行动”,多给予她们一些关心爱护,多为她们办一些实事好事,多帮助她们解决一些困难问题。要精心组织实施好女职工“关爱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特别要针对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患病女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帮助她们协调解决实际困难。要建立健全关爱困难女职工长效机制,加强对女职工的就业援助和职业培训,积极为她们送岗位、送技能。要特别关注女职工的身心健康,为困难女职工做好体检服务和心理疏导,提供细致、周到的关爱。要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手段,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困难女职工和女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启动仪式上,部分受助女职工、女农民工现场领取了慰问金、慰问品和“健康体检卡”,受助女职工代表在发言中表达了对工会开展困难女职工帮扶工作的期盼。

8.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管理办法 篇八

第一章

第一条

为确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真心实意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推动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遵循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为困难职工提供解困绿色通道;

(二)坚持“救急济难”的原则,确保不使一名困难职工因生活困难而发生意外;

(三)坚持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内外推动的原则,公司党政工团合力推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职或离退休困难职工和因各种特殊情况需要帮扶的公司职工。

第四条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为职工服务”为宗旨,对困难职工进行就业帮助、生活救济、法律帮扶等援助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委员会 主

任:党委书记

副主任:总会计师、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总经办主任、人资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发展计划部部长、职工医院院长、团委副书记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主

任:组织部部长

成员:工会副主席、人资部部长、发展计划部部长

第六条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对困难职工的信访接待工作,接待职工来访要满腔热情,对待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要认真听取和解答;

(二)负责对困难职工进行就业帮助、生活救济、法律帮扶等日常援助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职工困难;

(三)负责根据求助职工的请求,建立帮扶职工的档案,分类处理求助职工提出的不同意见和请求,及时了解求助职工的状况;

(四)负责对职工超越规定范围或不符有关规定的请求,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章

就业帮助

第七条

公司成立就业帮扶领导组,负责对困难职工提供就业帮助。

长:总会计师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人资部部长、总经办主任、离退处处长、实业公司经理 第八条

帮助程序

(一)家庭生活困难、有就业愿望的职工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本人可填写生活困难家庭就业申请表,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

(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对要求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承办;

(三)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为困难职工家属发布就业信息,对困难职工中有就业愿望的人员提供帮助。

第九条

企业的临时用工,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张贴招聘启示,进行公开考试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困难职工的直系亲属。

第十条

同社会有关部门联系,组织劳务输出,按照用人单位提供的条件优先选派困难职工家庭人员外出务工。

第四章

困难帮扶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困难职工帮扶领导组,负责对困难职工提供困难帮扶。

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总会计师、党委副书记

成员:工会副主席、组织部部长、财审部部长、实业公司经理、职工医院院长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困难职工可向帮扶中心申请帮助:

(一)因家庭遭遇意外灾害导致生活难以为继的;

(二)家庭无固定收入而生活极其困难的;

(三)患大病家庭无力承担的;

(四)生活极度困难造成子女辍学的。第十三条

帮扶程序

(一)困难职工填写困难帮扶申请表,载明困难原因、困难状况、家庭人口,转送有关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提请困难帮扶领导组研究确定;

(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建立贫特困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三)公司特困职工由公司领导和其结对子进行帮扶;贫困职工由所在单位中级经营管理者结对子帮扶;

(四)定期对贫特困职工帮扶情况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第十四条

困难职工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帮扶资金。

第十五条

对符合“低保”条件而未保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其办理“低保”手续。

第五章

法律援助

第十六条

公司成立法律援助领导组,负责对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总会计师、工会主席

成员:发展计划部部长、人资部部长、总经办主任、工会副主席

第十七条

法律援助领导组职责

(一)接受职工的法律咨询,宣传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政策;

(二)协调劳动关系,依照《劳动争议条例》化解职工矛盾;

(三)参与对困难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的调查和处理,并为其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四)监督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八条

援助程序

(一)本人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和理由;

(二)十五日内法律援助领导组讨论,提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意见;

(三)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根据受援助人员具体情况,由办公室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第六章

信访接待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信访接待领导组,负责接待困难职工的来信来访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总会计师、工会主席

成员:组织部部长、人资部部长、纪监处处长、工会副主席、离退处处长

第二十条

信访程序

根据公司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信访接待工作要把热情服务与坚持原则相结合,把倾听意见要求与宣传政策法规相结合,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做好思想疏导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信访联系、通报、督办制度,对报送、转办的信访事项要协调督促、跟踪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第二十三条

对信访办理情况进行登记、归档管理,对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定期综合分析,上报党委。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对职工的检举、控告保守秘密。

第七章

帮扶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帮扶资金的筹集

(一)困难职工救济的行政专项拨款;

(二)工会经费中的部分资金;

(三)职工的各种捐助资金。第二十六条

帮扶资金的管理

(一)帮扶资金为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外借、转贷和挪作它用;

(二)帮扶资金由工会财务代管,要建立专项账目,专人负责,对不符合财务手续的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三)费用支出的审批

500元以下由相关组长签字;

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相关领导组集体研究,组长签字;

1000元以上由帮扶中心领导委员会研究,组长签字。

第八章

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

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用于联系外出劳务输出、代写诉状、代理劳动争议、印制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购置相关法律法规书籍、职工救济和其它必要的支出;

(二)用于印制财务报表、各种申请书、代理业务或其它有报销凭证,可按规定额度由相关领导签字报销的费用支出。

第二十八条

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审批程序:

(一)由困难职工填写困难帮扶申请表,由单位审核后报帮扶中心办公室;

(二)经帮扶中心办公室审查、汇总,报困难帮扶领导组研究;

(三)根据困难状况确定困难帮扶额度。第二十九条

遭受天灾人祸职工帮扶资金审批程序:

(一)由受灾人填写困难帮扶申请表,由单位审核后报帮扶中心办公室;

(二)家庭损失在万元以下的,最高帮扶不得超过1000元;家庭损失在万元以上的,最高帮扶不得超过3000元;

(三)经困难帮扶领导组研究,报帮扶中心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三十条 因患大病职工帮扶资金审批程序:

(一)由本人提出困难申请并填写困难救济申请表;

(二)个人支付除医保报销外低于5000元,不给予困难帮扶;个人支付除医保报销外在5000元以上帮扶10%,但最高帮扶不超过3000元;

(三)由困难帮扶领导组研究,报帮扶中心委员会审批后生效。

第九章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9.2010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总结 篇九

关于2010年金秋助学活动小结

按照市总工会2010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要求,县总工会早动手,早安排,全力投入助学活动,使国家帮扶资金发放合情合理,合规合法,没有胡乱滥发,力求公正、公平、公开。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升学解决了资金困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送到了困难职工手中。助学活动发放助学救助金6.8万元,受助学生31名。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根据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要求,为使金秋助学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县总工会于8月10日召开专门会议,成立活动领导组,主席陈成新任组长,副主席帮扶中心主任李伍贤任副组长。从县总各部室抽调责任心强,工作能力高的人员为成员。分头进入角色,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并于11日,召开各乡镇、各系统和重点单位工会负责人会议,专门布置金秋助学工作。要求:各工会一把手要切实把金秋助学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绝对不能出现人情救助,胡乱救助以及截留等不正常现象。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及时送到真正困难的职工子女手中,严格按照规定把好事办好。

二、早布置,早安排,确保活动高质高效。

金秋助学是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使今年的活动再次取得更好效果。我们于五一节后就开始对全县困难职工子女即将高考升学情况进行调查,心中大概掌握了可能升学的人数。在7月份,根据高考成绩达线人数以及对其考生家庭情况的了解掌握,初步确定救助对象。按照市总要求,我们于8月份专门下发了平工发(2010)14号文件,就金秋助学活动进行专门安排。根据我县情况,原则上救助

对象是专科(全日制)以上的应届生,往届生属特殊情况的,经领导组研究可适当予以救助。由于我们动手筹备早,情况掌握比较清楚,所以在救助时切实做到了真正困难者受助,虚假报请者挡在门外。使金秋助学这碗“饭”真正送给了“饥人”。不搞哗众取宠的“锦上添金”,做到实实在在的“雪中送炭”。

三、严格手续,完善档案。

我们对每一名受助对象的要求,都按市总统一标准。首先工会干部会议上宣传动员,其次根据本人申请和单位工会推荐意见,进行跟踪调查,确认对象的认真填表,严审把关,发放时非特殊情况,要求学生本人或家长的亲自签字领取,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现象发生,并使每个受助的困难职工全部录入困难职工电子档案,严格审查录入,救助手续完备,步步审核把关,确保万无一失。真正做到困者受助,难者得帮,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服从县委领导,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运作,互通信息,做到救助不重不漏。

按照市总要求,在县委领导下,主动与其他有助学任务的单位和组织沟通,信息共享,尽力避免重复救助,使有限的资金覆盖更多的上学困难者。9月9日,县总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大会议室举行隆重发放仪式,共有31名学生(家长)代表参加了发放仪式,发放救助金额总计6.8万元。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班子的领导亲临现场为受助学生(家长)发助学救助。

平顺县总工会

10.帮扶困难职工制度 篇十

吉文森工公司是林区比较困难的森工企业,林业总人口2万人,全局共有28个基层单位,在岗职工3378人,集体企业职工2578人,离退休职工2395人。在校学生2100人。建局45年来,由于过量采伐,森林资源已尽枯竭。天保工程实施后,森工公司木材产量由原来的20万m³调减到10.2万m³。随着企业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主辅分离等改革措施的深化,加之主产业萎缩,林产工业不成规模,多种经营发展缓慢,企业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困难职工生活保障和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目前,企业特困户862户,困难户656户,下岗职工344人、季节性下岗职工475人,职工遗属698人,企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952户、8508人。面对如此庞大的困难职工群体,扶贫救助,做好困难职工脱贫工作,让他们安心为企业发展作贡献,是工会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一、对职工生活困难状况的调查分析

每年公司工会都组成调查组,对全公司职工家庭生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建立起困难职工数据库,并实现特困职工、困难职工档案动态化、规模化、网络化管理。经2003年10月对职工生活状况调查分析,造成部分职工生活困难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业结构矛盾突出。“天保工程”实施后,我公司木材产量大幅度调减,经济收入锐减,企业办社会负担沉重,由于没有林产工业项目,发展非林非木产业又缺少启动资金,企业职工就业面窄,造成部分职工下岗,企业应对措施不足,结构性调整难度大,影响了职工生活。

2、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木材产量进一步调减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力度不断加大,还将有部分职工转岗或下岗分流,加之我公司每年有200多名初、高中毕业生需要就业,一部分大集体职工要求返岗就业,使我公司就业矛盾更加突出。

3、一部分职工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素质偏低,认为当全民职工才算就业,企业开工资才算收入,砍木头才算林业工人,小农意识、小富即安思想严重,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守在家里要“低保”,造成生活困难。

4、家庭人口多,人均收入低,子女虽成家立业但都难以就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职工家庭读书的子女多,特别是子女有在外地读大中院校的,上学费用高;单职工家庭,单位季节性生产,而又没有发展家庭经济,只靠几个月的计件工资收入维持全年生活;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职工一时没有再就业或找不到活干;职工遗属大多是身体多病,医药费用高或子女就学费用高,而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这部分特殊群体生活十分困难。

5、职工家庭经济发展缓慢。吉文地区有着丰富的柞木资源,80年代——90年代,职工依靠柞木杆种植黑木耳发家致富尝到了甜头,一些困难职工通过培植黑木耳摆脱了贫困。“天保工程”实施后,柞木资源被列入了资源采伐限额,禁伐区一律禁止砍伐柞木资源,2000年企业从保护生态、保护资源出发,控制柞木杆砍伐,而部分职工发展其他自营经济缺少经验,搞种养业又怕冒风险,使部分已脱贫的职工出现返贫。

为了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持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森工公司党委、森工公司积极实施扶贫攻坚计划,广开就业门路,增加职工收入,加大扶贫救助工作力度,较好地解决了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公司工会对困难职工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不懈地开展送温暖工程,帮扶困难职工脱贫,组建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新机制,推动了扶贫救助工作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作为工会龙头工作来抓

在扶贫帮困工作中我们认为“企业即人,无人则止”,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真心实意为职工群众谋利益;“凡是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以最现实、最具体、职工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通过小事积累,实现职工群众的利益。工会作为扶贫帮困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者,只有牢牢抓住关心职工生产生活,维护职工切身利益这个重点,才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真正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落实到实处。必须始终坚持以职工群众的利益为重,以职工满意为目标,致力创建职工的“温暖之家”、“爱心之家”,建立高效的、全覆盖的企业扶贫救助机制,构造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连心桥”。办好扶贫帮困这件大事,必须要有好的载体,让职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2002年林区再就业工作会议和送温暖工程表彰会先后召开后,我们工会班子成员坐下来讨论,认识到当前工会急党政所急,办职工所需,尽工会所能,必须建立起一套扶贫救助运行管理机制,组建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把建立和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作为工会工作的龙头,把帮扶中心做大做强,建成工会工作的窗口和工会工作的亮点,以此深化维权职责,建立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带动工会各项重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2003年初,工会提出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形成送温暖、促进再就业、困难救助“三位一体”的龙头,把帮扶中心建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示工会形象的窗口,调解劳动关系矛盾的渠道,依法维护困难职工合法权益阵地的设想,得到了公司党委、公司的高度重视和内蒙古林业工会的支持。帮扶中心从酝酿成立到正式成立,公司党政领导几次到工会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很快注入了专项 3 资金,为帮扶中心配备了4名专职人员,内蒙古林业工会和中国农林水利工会领导亲临我公司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揭牌,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很短的时间内,规范运作。无论是帮扶的覆盖面、帮扶方式还是帮扶力度、帮扶的效果,都稳步向前推进,职工亲切地称之为“吉森公司的爱心保障线”。

三、健全机制,完善网络,做强做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吉文森工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以来,公司工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具体操作规程,在组织机构、帮扶内容、基金筹集管理、帮扶职责、对象确立等到工作上都具有较为鲜明的特点:

1、在组织领导上,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工会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帮扶中心在公司党委、行政领导下,隶属公司工会具体管理。最高权利机构是帮扶中心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公司工会、纪委、劳资、财务、信访、社保、教育、卫生、法律顾问室、再就业中心等部门和基层28个二级帮扶服务站组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任顾问,公司工会主席任主任,帮扶中心成员会议定期研究决定工作目标、工作条列实施细则的修订、帮扶资金的调剂使用和特殊情况的处理等重大问题。在工会设立两间办公室,公司工会生活保障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帮扶工作由帮扶中心办公室组织实施,负责扶贫救助日常工作的接待、处理、情况收集调整、协调等工作;公司相关部门参与信访接待、法律援助、下岗职工劳动介绍、困难职工低保待遇等问题;二级单位帮扶服务站负责本单位职工扶贫救助事项的调查、申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2、在机制上,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和有效载体,开设9项帮扶内容,变短期帮扶为长效帮扶。保证“中心”规范、高效运作,使帮扶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一是制订并严格执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实施(暂行)办法》、《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暂行)条列实施细则》和《困 4 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帮扶工作制度,不仅严格按制度进行操作,而且建立健全了各项监督机制。二是建立了帮扶中心各类档案和数据库,并进入微机化管理。三是在“中心”管理上建立了个人申请、逐级申报、分类审批、直接发放的运行机制,实行透明化管理。四是帮扶中心根据承办能力和职工需求,开设了9项帮扶内容即:生活救助、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法律援助、中介服务、婚丧承办、贷款帮扶,并完善了工作制度和实施帮扶的具体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帮扶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为基本生活难以维继的困难职工实施及时救助;通过信访接待、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协调基层、解决职工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和解释工作;负责为下岗失业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劳务中介机构联系与合作,把企业富余人员和困难职工子女有组织地输送到经济发达地区务工;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劳动模范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家庭无偿承办婚丧事;为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提供发展家庭经济无息贷款和技术等服务;分析研究企业职工队伍中特别是困难职工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向企业党政提出处理、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帮扶的重点是下岗失业职工和老弱、伤、病、残职工及遭受意外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重)病,因生活困难造成子女失学等困难职工群体。五是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两部求助热线电话,让需要帮助的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随时得到直接、快捷、方便的帮助和服务。

3、在资金筹集使用上,建立了“企业拨一点、工会出一点、职工捐一点”和各项资金调剂使用的资金管理体系。开展帮扶工作必须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渠道,帮扶中心共设立三项基金:送温暖基金、助学基金、帮扶基金,各项基金累计80余万元,基金的来源渠道基本上按照企业和工会每年定期划拨、基层单位和职工个人自愿捐助;各 5 项基金的管理由公司工会财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各项基金按照扶助对象的具体情况、既定的标准和程序合理使用。“三项基金”调剂使用,改变了过去各项基金“单打一”的作法。对帮扶基金的调剂使用,由帮扶中心成员会议研究决定,克服了以前各项基金由各个基金领导小组单独管理、帮扶标准不一致、出现重叠的矛盾。严格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从基金的收缴、管理、帮扶对象、帮扶申请、审核、帮扶标准到资金发放、信息反馈等,每个环节都作出了详细的操作规定,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开和宣传,让职工充分了解帮扶中心的工作制度和帮扶标准,让符合帮扶条件的职工及时报告家庭困难情况,让帮扶中心及时发现遇到困难急需救助的困难职工,特别规定了帮扶基金的发放要实行签字认领,保留原始依据,做到依制管理,手续完备,有据可查,让职工放心。为扶贫救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形成了新的合力,加大了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

四、拓展帮扶领域,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力度

丰富和完善帮扶困难职工的办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帮扶中心窗口和载体作用,努力形成解决职工生产生活问题的长效机制。

1、“输血”与“造血”并举,由短期帮扶发展为长效帮扶。帮扶中心以“扶贫救助、送暖解难、心系职工、同奔小康”,为服务宗旨,依照相关规定,一是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基地。将公司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办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中心,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高技能提供良好的学习、实习场所,先后举办养殖技术、食用菌培育、中草药种植、下岗再就业等培训班六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80人次。二是为下岗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发展家庭经济提供无息贷款,鼓励他们自主创业。2003年3月,公司筹集20万元资金,开展了“双十万百户家庭经济”扶贫工程,为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提供发展家庭经济无息贷款帮助,直接面向困难职工家庭放贷,滚动发展,并帮 6 助家庭经济户选择项目、市场信息和销售等项目服务,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现已为87户困难职工家庭发展种植、养殖等非林非木项目和建设家庭生态林场提供了无息贷款,帮助他们走上自主创业的路子,28户困难职工家庭通过无息贷款帮扶,已摆脱贫困,走上富裕之路。2004年公司工会又筹集资金8万元无息贷款给困难职工发展家庭经济。三是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帮扶活动,帮扶安置下岗失业职工。与私企、个体工商业主联系,寻找就业岗位;吉发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在吉文森工公司利用闲置厂房进行卫生筷子加工,得知上深加工生产线消息后,我们找老板商谈用工事宜,一次性就接收了85名下岗职工就业,帮扶中心成立以来已帮助165名下岗失业人员寻找到工作岗位,其中“4050”人员26名。四是帮扶中心成立一年来,基本覆盖了整个困难职工群体和下岗失业人员,据统计,已为665户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了及时救助,累计动用资金35400元;接待处理来电来访185人次;为76人次进行了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将企业65名富余人员有组织地输送到上海、北京、浙江、广东、山东、呼和浩特等地务工;为198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承办了45户困难职工家庭婚丧事。

2、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帮扶。帮扶中心与公司信访、劳资、社保、教育、卫生、法律顾问室、再就业中心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携手联动,共同保障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会同公司社保部门与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调促进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到目前,全公司已有198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到再就业优惠证。从“中心”运作以来的情况看,基本达到了把好事办好,让职工满意,让党政领导满意的效果。为企业分忧、为职工解难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已初步形成。

五、对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几点思考

1、工会要想在帮扶困难职工工作上有所作为,仅靠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企业党政和相关部门的力量,构造一个强大的操作系统,建立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才能更直接、更有效地开展好帮扶工作。在帮扶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如通过节日走访慰问,开展“定时帮扶”;针对帮扶对象实际困难开展“随时帮扶”;针对帮扶对象及其子女就业愿望,开展“优先帮扶”;针对帮扶对象遇有重大问题和困难,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帮扶”,针对工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帮扶”等。为增强困难职工自身“造血”功能,把送钱给物输血型,向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岗位造血型转变,引导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走上长久的谋生致富之道。

2、能够有利地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成立及有效运作,其意义不仅仅在于解决部分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更重要的上,它让企业职工切实体会到来自企业党政工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从而极大地调动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生产和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性和向心力。

3、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阶段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制的不足。现阶段,林区职工社会保障体系仍处于体制转型期,与内地发达地区的情况相比,总体上存在起步晚、发展慢、起步低的不足。就吉文森工公司情况来看,虽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把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纳入国家社保体系之中,为企业职工解决了很多后顾之忧,但也存在因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而造成一些职工生活相对贫困等到问题。如职工患大病自付费用过高难以承受: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死亡职工遗属男子18—55周岁,女18—50周岁不能享受按月抚恤金待遇;职工子女上学费用高而举债过日子;下岗失业人员和大集体职工缺乏生活保障等等;导致企业中部分困难职工基本生活 8 得不到保障。“中心“的建立,较好地解决了现阶段林业职工社会保障体系没有覆盖到,而困难职工家庭又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这就大大增加了职工抗御风险的能力,对社会保障起了较好补充作用。

4、能够推进送温暖工程长效机制的建设。近年来,林区送温暖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以完善发展,逐步迈上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但是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注重形式不讲求实效,实力不足导致帮扶乏力,过年过节热热闹闹平时无人问津等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是缺乏资金保障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建立其过程本身就是企业在实施送温暖工程中,不断拓展工作领域,规范工作程序,创新运行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的过程。“中心”对送温暖工程资金的筹集,工作领域的拓展,工作水平的提高等多个方面,都从制度上、机制上给予了保证,从而极大地推动了送温暖工程的深入实施。

11.房山镇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总结 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完善在工会领导下的维权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和完善帮扶困难职工长效机制,我镇工会根据东工发„2010‟25号文件《东海县基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于2010年5月6日正式成立了房山镇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帮扶工作网络。

党委政府对于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高度重视,于5月6号联合发文成立了以杨峰副书记为组长,王彬委员为副组长,镇工会、劳动所、民政办、农经站、司法所为成员单位的镇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1名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事务,镇帮扶中心的工作台账在全国总工会帮扶系统上登陆,实现管理网络化。镇党委划拨了专门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和经费,制定了完善的帮扶制度和考核标准,一系列的工作使我镇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做到了人员、场地、设施、制度、台帐“五到位”。

二、开展帮扶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帮扶阵地硬平台。为了方便群众、整合办公资源我镇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镇劳动所联合办公,这样有助于一起开展困难帮扶、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动力转移等工作,为帮扶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镇党委政府拨专款为帮扶中心配备了电脑、电话、传真打印机及其他办公设施,开通了热线电话。我们镇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还和镇妇联联合建立了家政服务中心,促进了帮扶工作深入运作。二是健全完善了帮扶工作台帐软平台。困难职工是帮扶中心的主要工作对象。对此,我们广泛开展了调查摸底,为了全面摸清困难职工底数,做到帮扶不漏一户、不丢一人,工会干部通过摸清实情,分别按照家庭状况清、特困原因清、技术特长清、就业要求清、思想状况清的“五清”标准,层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统一输入微机实行信息化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输入,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注销,建立了全域覆盖的困难职工动态管理网络。目前,我镇工会系统由于刚刚建立,所以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有20多名。

三、完善一套制度,建立了规范操作的帮扶工作模式。

针对困难帮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实际,帮扶中心健全和完善了相关运行机制,实现解困帮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正常化。一是建立帮扶中心日常工作制度。制定了《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方案》、《特困职工救助管理办法》、《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帮扶中心工作指南》、《工作流程》等多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进行上墙公示。中心设立了“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专户”,实行阳光管理,真正使帮扶工作做到了正常化。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镇党委主持召开一至二次联席会议,听取帮扶中心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工群众的困难问题,使特别困难的职工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帮扶。三是建立困难帮扶公示和监督制度。对帮扶的对象名单、申报程序、帮扶金额,分别予以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每年的帮扶资金使用进行审查,确保每笔帮扶资金做到帮得准、扶得到位,使帮扶工作做到规范化。

12.帮扶困难职工制度 篇十二

困难职工帮扶结硕果

宁江区石化街道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和工会联合会,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真正把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工会工作特点和困难职工实际,畅通就业信息渠道,促进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有效开展,在企业构建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针对辖区内非公企业员工就业难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工会组织联系面广,接触企业和职工多,信息渠道畅通的优势,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街道非公企业职工就业帮扶中心和分工会帮扶小组,上下联动为企业和职工寻找和提供用工信息搭建就业平台,使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运作组织化,信息网络化,管理制度化。

街道职工就业帮扶中心组织人员,经常深入企业开展困难职工就业帮扶工作,采取“三走”方式多方寻找用工信息,即走访企业挖掘用工信息,走街串巷信息板摘取用工信息,走进劳务市场收集用工信息。目前,寻找并及时向职工和企业发布就业信息60多条,帮助20多名困难职工实现再就业,有力解决了企业技术工人缺乏,充分拓展了困难职工再就业空间,真正把惠及广大职工和企业的事情办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心坎上,增强了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13.职工困难帮扶机制建设经验材料 篇十三

两个保障:即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为了使送温暖工作持久有效地开展下去,3年前,**石化公司就设立了“送温暖基金”,形成了送温暖工作的长效机制。为了使长效机制发挥好作用,**石化不断加强工作力度,制定了《送温暖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担任主任的送温暖基金管理委员会,并在公司工会设立送温暖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召开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会议,汇报困难职工跟踪情况,讨论确定每年所需要的困难补助资金的计划,明确筹资渠道及使用原则;通报上一职工困难补助基金使用情况;讨论决定本的困难帮扶工作。为了使“送温暖基金”具备足够的资金能力,**石化在资金筹集上下功夫,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筹集,在上级、企业及企业工会拨付部分资金的同时,**石化每年都发动公司员工开展“献爱心”活动,用员工的爱心捐款充实“送温暖”基金,据了解,仅2007年,这个公司广大员工就为困难员工捐款了11.97万元。通过多种渠道,这个公司“送温暖基金”得到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个跟踪,即对困难员工生活情况实行动态跟踪。为了动态掌握困难人员的全方面情况,确保及时为他们送去温暖和关爱,去年,**石化又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每一名特困员工建立了困难员工档案表,对其家庭收入、住房情况、致困原因、自救能力、健康状况等18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统计造册。根据档案表,公司工会定期通过各基层工会跟踪了解困难员工的生活情况,并作为合理、公平、及时帮扶的依据,确保把“送温暖”基金用好,用在最需要用的地方和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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