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综合考评情况综述(精选2篇)
1.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综合考评情况综述 篇一
综合素质考评工作情况
综合素质考评成绩作为在校本科学生评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就业推荐等的主要依据之一。本学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依据《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手册,二0一一年九月编印),我们班严格按照工程技术系领导和辅导员的指示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评出的结果真实,通过考评活动有效地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审小组名单:
组长:辅导员(李蓉老师)、副组长:班长(万臻臻)
成员:三名学生干部(项忠全、王成、李参军)和两名普通学生代表(冯丽婷、黄海林)
二、评选工作情况:
1、考评前辅导员李蓉老师召开班委会,布置考评各项工作,强调考评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完成考评各项任务。
2、2月15日,我们班成立考评小组,通过辅导员老师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学生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自评,并附依据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原件等)上交班级考评小组。
3、2月16日,班级考评小组审核、公示。我们班考评小组审核、初评,将我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按照学生综
合素质考评程序统一录入数据。
4、2月17日,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反馈情况。在经过公示后,我们班全体无异议。
打印初评结果在全班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由辅导员李蓉老师核准签字,并附依据材料上报工程技术系。
总结,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成绩直接关系到我们班学生的各类评优评奖,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辅导员李蓉老师及综合素质考评小组成员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杜绝弄虚作假和打人情分的现象,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本次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在同学们和辅导员李蓉老师的监督下圆满完成。
班级:10级材料本1班
时间:2012年2月18日
2.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综合考评情况综述 篇二
青直工委〔2012〕1号
2012年省直机关党建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以迎接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和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为主线,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动员和组织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为落实“十二五”目标任务,推动四个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新贡献。
一、着力强化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把集中教育与经常性的理论学习结合起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掌握和运用科学理论的能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引导,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党的建设全过程,广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以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主题的形势政策教育、国情省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国防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弘扬“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和“大爱同心、坚韧不拔、挑战极限、感恩奋进”的玉树抗震救灾精神。
(三)协助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指导省直机关各单位开展以“坚持立场、践行理想、永葆本色”为主题的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加强以理想信念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深化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活动,以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带动机关学习,以领导干部学习带动党员学习,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水平。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围绕中心抓学习、重实践,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各部门各单位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机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抓好组织领导、分层落实、健全制度、考核激励等工作。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需要,拓展学习领域、丰富知识储备,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深入实践历练、提高工作水平。继续组织开展好“新青海讲学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评比,制定出台《省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
办法》和《省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标准》,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省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活动。
(五)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立足于工作岗位,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素质教育和能力培训。发挥好工委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中青年干部、处级干部和党务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的教育培训。
(六)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党员干部围绕机关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理论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破解难题,创新思路,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供决策依据,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展好理论研讨工作。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二、着力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七)继续抓好《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把《条例》和《实施办法》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深化学习与宣传。健全和完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和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督促和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条例》和《实施办法》落到实处。
(八)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引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创先争优。深化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着力推动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创先争优。深入开展理论研讨和舆论宣传。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总结表彰工作,“七一”前夕,组织开展省直机关总结表彰活动;“七一”后,广泛开展“学先进、见行动”活动。扎实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九)做好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各项工作。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省直机关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推荐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工作。筹备召开省直机关党代表会议,选举省直机关出席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营造浓厚氛围,宣传党的十七大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五年来省直机关党建工作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抓好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热潮。
(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服务。教育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抓好“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十一)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内选举、党内民主决策、党内民主监督、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指导和督促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在试点基础上,对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逐步推行公推直选。
(十二)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等途径,提高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关心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帮助党务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党务干部排忧解难。注重从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拔党务工作者,加大党务干部与其他岗位干部的交流力度,使党务干部队伍始终充满活力。
(十三)抓好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重点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分领域、分行业创建各具特色的党建品牌。建立健全基层党建考评体系。本着有效管用的原则,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构建党建工作配套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及长效机制,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事管人、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着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十四)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法规、廉洁从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开展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
(十五)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十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做好2007-2012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的落实和总结工作。协调、配合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推行廉政示范岗建设和管理。
(十七)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联系群众方式,组织开展机关党员“下基层、转作风、办实事”活动。督促落实“基层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开展机关基层党组织与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评选一批结对共建先进单位。
四、着力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十八)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魂”,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培育文明道德风尚,构建道德行为规范,不断提高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文明修养和道德水准。
(十九)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注意掌握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关心机关干部职工,重视做好生活困难职工、离退休老干部思想工作和帮扶工作。切实做好维护机关稳定工作。
(二十)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名省的意见》,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和谐向上、充满活力、求真务实、规范有序的工作
氛围,努力实现“忠诚奉献、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共同价值追求。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处室等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省直机关学习实践雷锋精神活动。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律进机关”活动。
五、坚持党群共建,加强和改进机关统战、群团工作
(二十一)认真做好统战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外干部信息库。发挥好党外知识分子的作用,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同心”品牌工程,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加强“三个离不开”等宣传教育,努力在省直机关营造团结稳定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在扩大组织覆盖、深化阵地共建、强化作用上取得新进展。支持工、青、妇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健全群团组织,创新活动形式,扎实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各项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工委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
(二十三)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任务,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决策、议事、办事规则和程序。
(二十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思路、强化责任、分类指导、服务基层。强化督促检查,健全工委与各部门党组(党委)联系沟通机制,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党建联系组的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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