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形势及对策

2024-11-12

信访形势及对策(9篇)

1.信访形势及对策 篇一

关于分析新形势信访问题的成因和对策助推信访形势稳定调研的报告

信访工作是政府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正确解决处理各项矛盾的有效途径,是体察基层、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关系的有所调整引发诸多矛盾纠纷,一些突出矛盾纠纷往往通过信访这个渠道反映出来。此外,在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不断改革创新,如何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各种信访问题,对于维护我区信访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带着这些问题,对信访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问题出现的起因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逐渐与国际市场接轨,传统的产业与组织方式受到极大挑战,短期内群众增收难、剩余劳动力增加、劳动力转移困难等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产生比较强烈的不满情绪,使群众一些原来就很敏感的“热点问题”持续升温,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心态失衡,思想观念落后。

部分群众在因循守旧,不患贫而患不均,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思想观念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较低,心态失衡,对两极分化不满情绪增大。还有部分群众全局观念淡薄,喜欢走“上层路线”,对基层干部不信任,认为只有上面的领导才会公正、公平。

(二)利益驱动,故意制造事端。

少数群众受利益驱动,组织策划群众上访,煽动群众闹事,以便自己从中获利。如因集体资源、宗派利益等产生磨擦,就故意挑起矛盾,煽动群众闹事。有的是为了博得群众对自己的信任,让上级觉得自己有能力处理各种棘手之事。还有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千方百计制造事端,激发矛盾为自己非法谋利提供条件。只要出现一定规模的上访,一般都存在着组织者、领导者。

(三)被动服务,信访工作能力亟需增强。

一是基层组织因经济基础薄弱,服务功能被动、弱化,没有及时、主动地去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致使一些本来很小的矛盾激化升级,酿成大纠纷,从而加大了调处的难度。二是部分干部文化素质偏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有个别干部,政治思想很好,品德人缘也很好,群众称为“老实人”。但是,一遇到难办的事,就讲不出政策,说不出道理,拿不出新招,调处起来不周全,没有一定的魄力和前瞻性,使一些问题由小变大,由少积多,逐步酿成大的矛盾。

(四)管理滞后,民主氛围不浓。

信访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重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导致群众对民主管理的监督缺失,群众的利益受损,进而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有些信访多村和街道征求群众意见较少等等。

二、新形势下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的对策

(一)抓住“早”,变上访为下访。

要及时捕捉信息,及早化解矛盾。在具体操作中,要坚决克服“上访无好人”的观点,正确对待上访群众,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依照法律法规解决矛盾,及时有效地疏导群众。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搜集信息,超前预测,防患未然。要把易发、多发信访的村、街道、企业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对排查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不安定因素,及时摸清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措施,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快”,变久拖为速决。

对于群众上访,接访后要做到快调查、速处理、快结案,力争一次处理到位,不留后患,避免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发生。在调查处理中要坚持两个“要”,把握两个“关”,做到“三不结”。即:事实要查细,把握好事实关;

有错要必纠,把握好处理关。要做到问题未查清的不结案;

处理结果未与上访人见面的不结案;

调查结论群众不满意的不结案。

(三)把握“源”,变处理为预防。

实践中,每发生一次群众上访都会存在一定的工作成本,而一旦引发集体上访,则更加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我们在解决群众上访问题的同时,要注重超前防范,标本兼治,从根本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一是要配备好强有力的基层信访干部队伍。二是要加强对群众信访工作的创新解决能力,提高信访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强化“责”,变被动为联动。

一是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逐级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层层明确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二是要健全信访网络。从镇到村、到组、到重点地段、重点区域,都要有信息员、联络员、调处员、宣传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决问题,通报工作情况,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格局,充分发挥信访信息网络的预报、预警作用,彻底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收集报送影响基层稳定的苗头性问题。三是要推行稳定承诺制。信访相关部门要公开承诺,明确处理期限,引导群众有问题逐级反映。四是要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变上访为下访,变来访为回访,变上告为下解,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耐心解释,果断处理。

(五)瞄准“热”,变焦点为亮点。

一是要建立健全信访进展公开制度,让群众真正了解信访工作进展情况,对于表述不清楚、群众有疑问的地方,要给群众解释清楚,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二是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处理信访问题。三是要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不和稀泥,不循私情,确保##信访总体形势稳定。

总之,我们在当前信访工作中,转变工作作风,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处结老问题,化解新问题,最大限度地促进“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避免信访“增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为和谐##贡献一份力量。

2.信访形势及对策 篇二

如今, 我国在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宣传工作, 已经普及如千家万户, 而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做好了防患于未然的工作, 并且提高检查力度, 使信访工作有了显著的成效。但在一些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区域, 出现了当地政府非法占用土地, 进行非法集资, 缺少对人民的补偿的现象, 当引起人民的不满时, 就会有人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即得利益, 而由于一些人民急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不按照国家相关信访程序, 出现这样的情况, 笔者认为主要有几种原因。

1.1 人民群众缺少用地意识

其一, 在一些地区中, 仍然有非法占地的情况出现, 尤其是进行私下非法转让的情况, 这使国土资源管理单位想要查处, 工作具有一定的难度。其二, 有些地区的基层政府, 将土地使用权, 以改制的方法转给企业所有, 使土地资源在未经过国家批准的情况下, 非法进行转让工作。

1.2 招商引资项目违法用地

在我国一些地区, 为能够提高经济发展, 而出台了相关将土地作为招商目标的政策, 并下发不同的惠民政策, 开始在未经国家法律审批的情况下, 而非法占用土地。当国土资源要求占地者办理相关手续时, 一些地区以招商引资为借口, 进行反租倒包的形式, 而无需去办理相关手续。

1.3 土地补偿不规范

目前, 我国基层政府对当地经济发展尤为重视, 因此, 为了加快经济发展, 而进行工业化建设, 但在城区土地资源有限, 而一些地区开始占用农民的土地, 而以租的形式取代征地, 将资金以分期的形式付给农民, 而如今土地征用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 补偿是否在国家相关土地补偿的规定内等, 切实对农民的经济利益造成威胁。

2 信访工作建议

想要将土地信访工作转变为主动工作, 就要对信访工作实行透明化, 从而降低信访量, 而使信访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 给予此点, 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 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加强信访工作。

2.1 提高群众干部的土地意识

针对一些区域, 进行“合理用地, 共同提高经济发展”为标语的宣传形式, 争创土地规范区, 模范区等称号, 激发全民参与意识的热情。相关部门下发文件至各地区基层政府, 加大宣传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征用土地的情况, 建立“保护耕地, 非法占用可耻”的口号。

2.2 从基础问题抓起

一直以来, 信访工作以解决问题为宗旨, 消除隐患为目标, 以预防为前提。努力排查土地矛盾, 争取及早发现问题, 及早解决, 在问题的初期, 就及时进行处理, 实现信访工作在当地就能够进行解决, 防止造成重访、不按照程序信访的情况发生, 当有无理上访者时, 要严肃处理, 坚决按照信访程序, 对于一些合理的上访建议, 要积极帮助解决, 用积极的态度, 提高上访满意度, 让人民群众能够充分信任基层政府, 相信政府的实力, 而不再有越级的情况出现, 并且, 对于上访的意见, 及时进行解决。

2.3 严格按照规章秩序办事

上访部门要秉承合理化管理、严格按照规章秩序办事等思想。当有人民群众上访时, 要进行认真听取并做记录, 实行全面调查, 坚决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切不可由于私人感情而忽视工作职责, 坚决秉公办事, 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一方面, 信访工作人员要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 注意综合素质, 讲求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信访接待日制度, 对信访程序进行公示, 另一方面, 也要对上访人的行为举止进行规范, 普及人民群众在进行上访时, 要履行的义务, 并规定上访者在一定的时间内, 不能够有越级的上访情况出现, 当信访案件结束后, 信访单位要给上访者“答复意见书”。

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 基层国土资源信访部门的职能越来越重要, 信访工作的任务艰巨, 既要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 又要赢得群众的工作支持, 本文对信访工作的现状和相应对策进行了分析, 希望能够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 减轻基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压力。

摘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 信访工作具有重要影响, 降低信访量、以使国土资源工作得到稳定发展, 信访是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体现, 也是国土资源工作效率的体现, 近几年来, 我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正在趋于完善化发展, 并且信访工作也初有成效。因此, 本文以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为中心, 对信访工作进行阐述。

关键词:基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形势及其对策

参考文献

3.浅论我市环境信访成因及对策 篇三

一、宁国市环境信访问题的现状

宁国地处皖东南,市域面积2487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6个街道,总人口38万。宁国生态环境优良。森林覆盖率达75.3%,拥有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国家级森林公园青龙湖和省级板桥自然保护区,是全国绿色小康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生态市。宁国虽然生态环境良好,但随着群众环保意识逐渐增强,环境信访还是呈现递增趋势,并渐成为信访工作中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据统计,近三年来我局环境信访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达711件,仅2013年就有281件。宁国市环境信访主要呈现如下几个特点:

(一)工业废水反复投诉。宁国是山区县级市,萤石采选、河道采砂、木竹加工较发达,工业废水投诉较多,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易反复投诉。

(二)娱乐噪声投诉不断。宁国三产较发达,其中酒吧、KTV产生的噪声对居民生活造成很大影响,信访量也随之增加。

(三)油烟废气投诉时有发生。宁国饮食服务业发展较快,随之而来的餐饮油烟气味投诉量逐年增加。

二、宁国市环境信访的主要成因:

一是无环保设施、环保设施不完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转。这方面有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有的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项目设计中没有污染防治设施;

第二种是有的建设项目尽管已得到环保部门的审批,但没有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

第三种是有的建设项目虽然建了污染防治设施,但不能正常稳定运转,达不到污染处理效果。

第四种是有的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虽然完善,但企业环保法规意识淡薄,出于经济利益、违法成本考虑,存在偷排、漏排行为。

二是城区规划设计不合理。宁国市是一个县级小城市,临街很多住宅和商业混在一起。临街住宅小区一般是一层、二层的商业店铺,三层以上为住宅或办公楼。在近几年服务业发展中,绝大部分餐饮业、歌厅、KTV等娱乐业都位于临街商住楼,还有汽车清洗美容业。如饮食业的油烟污染、娱乐业噪声、汽车清洗废水是目前我市环境信访的主要问题。有的餐饮业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向大气排放造成大气环境污染,歌厅、KTV等娱乐业未安装隔音、减振设施,产生的噪声和振动成为近几年我市环境信访投诉的主要原因。

三是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近几年调查处理的环境信访案件中,很多企业的建设项目是经过环保审批,而且污染防治设施是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的,但还是引发群众信访投诉,经现场调查和环境监测发现,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排放也是达标的,但群众还是认为对其生产生活还是造成影响,要求企业赔偿,这是当前环境信访处理工作的难题。究其原因,一是虽然企业达标排放,但对群众还是有或多或少的影响,群众心里作用强。二是有的住居区原先环境非常优良,稍有改变引起不适。三是不排除有极少数人想通过环境信访达到个人经济利益的目的。

四是环境管理职能交叉,环境信访处理不迅速。在宁国河道采砂引发投诉较多,对于采砂引起河水浑浊,群众第一反应是向环保部门反映,但按职能分工,一般是环保部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向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由河道主管部门处理。但可能有关部门对此的认识不一、重视不够,引发群众上访。又如,城区噪声信访,按职能分工,由城市执法管理部门处理,但可能涉及噪声是否超标,城管部门没有监测能力,要求环保部门现场监测,环保部门到达现场后,可能噪声环境现状已经发生改变,这为正确处理信访带来很大难度,也就造成了对此类信访件处理、调解的不及时,因而也很容易造成反复信访。

三、解决环境纠纷的对策

从我市环境信访成因,不难看出环境信访主要是人民群众环境意识提高和企业污染控制不严的矛盾,是规划设计欠缺和产业布局不合理之间的矛盾,是环境管理职能交叉和环境信访处理时效之间的矛盾。因此,要预防和有效控制环境信访,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环境保护法规的宣传,营造环境友好社会氛围。

环保法规宣传,要分层次区别对待。首先,加大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宣传,主要宣传环境影响评价、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主要环保法规,了解建设项目准入的法规法律门槛;其次,加大对企业的环保法规宣传,主要宣传建设项目准入的环保法规要求、污染控制环保法规要求、违反环保法规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以及遵循环保法规的优惠政策。再次,要加强对公众的环保法规宣传,主要宣传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综合性法规,既要使公众了解改善环境质量公众应尽的环保法律义务、在法律框架内的有效监督,也要使公众明白企业在遵循环保法规、按环保要求实施污染治理、达标排放的免责性。通过上述几个方面的宣传,努力营造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和谐氛围。

(二)加强部门联动,从源头控制环境信访。

在环境信访源头控制方面,可从以下方面进行:一是在规划设计时,执行《宁国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听取环保部门的意见,要从环保角度考虑产业布局的合理性,规定居民区与工业区、商业区的卫生安全防护距离,各种开发和建设活动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逐步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从而将信访消除在源头状态。二是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通过环评审批。环保部门在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要充分和项目业主沟通,提前做好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方案、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环评文件编制机构要实地勘察项目现场,确保项目环评对企业后续建设真正起到指导作用,按照环评要求实施污染防治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能够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是规划、发改、国土、工商、环保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任何建设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发改委不得立项,规划部门不批准规划,国土部门不得供应土地,工商部门不得发放营业执照。

(三)严格环境监管,完善信访处理机制。

一是要严格环境执法机制。提高广大执法人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工作依法而不违法。环保部门审批项目要严格把好选址关和“三同时”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要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审批责任制。对已经建设的未经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严肃处理;对经过环评审批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已经投入生产的(“三同时”不落实的),应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对有污染防治设施而不正常使用,存在偷排、漏排行为的(故意违法的),严厉依法打击。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切实加强对环境信访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情报收集工作,及时掌握可能引发的问题,及早沟通,及早做好防范、化解和處置工作。特别是对初信、初访要早分析、早调查,超前工作在先,把矛盾和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一些噪声、油烟味扰民问题,要及时进行现场回访,向群众耐心解释有关法规条款及排放标准,使他们能够理解低于标准排放的合法性。

4.信访问题的焦点、成因及对策 篇四

信访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特别是在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遇到许多纷繁复杂的棘手问题,有些难点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如何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指导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是当前信访工作的重点。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就当前的热点问题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群众信访的几个焦点问题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征用方面。近年来, 国家政策不断向农业倾斜, 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 土地越来越值钱, 农业承包案件也大量增多。该类案件涉及农村土地、荒山、荒滩、鱼塘、林地、草地等多种类型。由于它们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如不妥善处理, 就会激化矛盾, 甚至引发上访、缠诉等事件。另外, 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 征地面积也不断加大, 开发区日益增多,拆迁安置量随之增长。在农村几乎是乡乡有开发区、村村有拆迁户, 普遍采用一次性解决方式, 安置费和补偿费较低,农民钱用完后, 存在着没钱养老、无钱看病的现实问题, 于是找政府解决, 解决不了就上访。

二是城市房屋拆迁方面。上世纪90 年代以来, 城市化建设、旧城区改造工作一直是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经过大拆大建、功能再造,我国的城市基础建设得到很大的改善, 但个人的利益、诉求、对拆迁政策理解角度不同及其他社会问题, 引发了诸多拆迁纠纷。和前些年相比,近几年来群众在这方面的信访内容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如地方性拆迁政策与国家、省拆迁法规不匹配; 房屋市场价格不断攀升走势与动迁群众实际承受能力之间的矛盾;城市建设动迁不再局限于旧城区改造, 对地段、结构、装修较好的住房动迁引发与市场配套的估价、赔偿等一系列附加问题; 城市建设和拆迁速度过快、安置条件不合理等问题。

三是企业改制方面。近几年, 我国企业改制速度加快, 暴露了一些企业经营不规范, 企业拖欠职工工资, 不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加上以前部分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 老问题没解决, 新问题又不断出现,造成此类问题较为突出。主要包括改制企业国有、集体资产变相转移; 职工要求得不到合理安置和补偿;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实施破产的企业资产变现难, 职工得不到妥善安置; 实施产权出售的企业职工要求补发在岗时拖欠的工资、风险金、集资款; 企业占地; 农民工要求与全民职工同工同酬等可题。

四是工资与社会保障方面。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内债主要反映在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生活费、取暖费、医药费以及欠缴“ 三险一金”问题,而且新的拖欠仍在产生, 极易引发新的问题。集体企业职工要求参加社保问题, 主要表现在集体企业职工要求补缴养老保险、办理退休问题; 未解决劳动关系的集体职工要求享受社会保障补贴问题;没有缴费能力的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不要低保要社保问题; 困难集体企业要求参加医疗保险统筹问题等。如果这些问题不能解决, 随着国家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的成功, 将可能引发这一群体的进一步上访。

五是涉法涉诉方面。涉法涉诉问题是信访老大难问题, 主要涉及反映司法机关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违法办案、作风霸道、乱罚款、乱收费等问题, 导致百

姓对公检法失去信任感, 只有通过上访来求得问题的解决。这类问题积案较多, 长期滞留上访的人多, 成为长期困扰各级信访部门的主要问题之一。

(二)当前信访焦点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

当前信访热点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 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法规滞后。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 各级政府对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工作力度逐年加大, 新城建设、旧城改造、交通道路、工业用地的规模急剧扩张, 围绕土地占用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多,由此而带来一系列法律问题。目前, 我国尚未制定《拆迁法》,虽然国务院在2001年颁布实施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并制定了相关规定, 各省、市也依据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遵循“ 等价有偿” 的原则, 对拆迁程序、补偿等方面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不相衔接的地方,具体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偏差较大。

二是政府的职能转变滞后。政府直接组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流转, 利用行政手段调节当事人的民事关系, 已不适应依法治国、转变政府职能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对可以通过市场调节、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解决以及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事项, 都应当从行政管理职能中剥离出来。政府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流转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应该是制定评估规则、公布市场信息、调解纠纷等。如拆迁征用补偿价格的确定, 本属于拆迁人或征用人与被拆迁人或被征用人之间的民事行为, 政府一旦介入,如遇到被征用和拆迁人不满意时, 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政府身上, 造成政府与群众的矛盾。

三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基层党政干部基本素质较低, “官本位”思想和特权思想严重, 服务意识、公仆意识较差, 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 不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诱拖拉, 对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能及时调处, 甚至酿成严重事件, 从而引发干群矛盾, 甚至民族之间的矛盾, 造成了不好影响。

四是农村城市化加重了农民的心理负担。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的变化和变革加剧了农村社会矛盾, 传统的农村社会观念和体制被打破, 农村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社会在城市社会扩张中处于两难的境地以及强烈改变现状的愿望与对现状担忧和对未来前景预期的不足, 使多数人放弃农村, 走入城市, 由此又导致了这些进城农民与城市市民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他们只能以“边缘群体”的身份在城乡社会的夹缝中生存。绝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较低, 法律意识薄弱, 心理承受力差, 崇尚用武力解决问题, 一旦生活无着, 就可能在群体性上访中采取一种反社会的行为, 以此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

五是个别信访人员对信访问题的处理要求过高。有的信访人员认为“大闹大解决, 小闹小解决, 不闹不解决”,尤其是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国企改制等群众性上访事件, 往往涉及较大的经济利益, 因此有些人企图通过反复上访获取更大的利益。有的信访人员为满足私欲的心理, 往往利用一些小问题借题发挥或趁火打劫, 煽动群众, 散布谣言, 蛊惑人心, 制造混乱, 致使群体访事件越闹越大, 甚至以堵塞交通、冲击党政机关相要挟, 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

六是部分司法判决缺乏公信力,司法权威得不到保障。司法权威不仅表现在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制度建设上, 还应当表现为司法机关依法裁判的结果公正、公平, 并为人们普遍认可和信仰。实践证明, 部分司法人员执法不公,判决

不透明,程序不合法,其表现主要有: 有些诉讼程序不公开、不透明, 暗箱操作的情况严重,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有些办案人员故意拖案, 案件严重超期,当事人催促无果, 从而引发申诉上访不断。

(三)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的几点对策

一、加强立法工作。立法机关应充分发挥立法主观能动性, 制定充分反应社会各方利益的良法。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要听取各方群众的意见, 考虑各方面群众的利益; 在谋发展、搞建设时, 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 不能顾此失彼; 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 依照法律精神和公正原则切实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突出司法调解的地位和作用。司法调解不仅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和便利的特点, 而且也可以弥补法律适用能力的不足。司法调解可以根据自主和自律原则选择适用的规范, 如地方惯例、行业习惯和标准等,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协商, 通过调解结案的结果更易得到当事人双方和社会的认可。突出司法调解的地位和作用, 根据不同案件类型, 建立庭内、庭外调解制度, 根据不同诉讼阶段的特点, 建立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 明确各环节调解职责和要求, 努力把调解贯穿诉讼的全过程。对已达成协议的案件, 法官主动与当事人联系, 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 提高自动履行率,巩固和落实调解成果。

三、加强人民调解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加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 提高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力求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机结合与合理衔接。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度, 完善“一把手” 担负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人员直接负责、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二是要加强基层调解,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应对机制。要以村、街道和社区为工作重点, 抓好村(居)委会、治保会、调解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加强“两所一庭”(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 调处化解在基层。要立足预防, 全面排查隐患, 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工作。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对一些重点突出信访问题, 信访部门和党委政府督查室要联合督查督办, 确保问题及时处理。要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各地区、各单位对所辖范围一段时期内突出的不安定因素要定期报告, 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以免贻误处置时机。四是要坚持依法治防。全面贯彻落实《信访条例》, 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对鼓动闹事的为首的少数人和无理缠访、闹访者要依法打击, 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五、牢固树立司法公正观念。司法是维护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屏障, 对于构建良好法治环境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 牢固树立公正司法观念是新时期加强政法机关建设和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要继续深入进行司法体制改革, 加强司法人员队伍建设, 增强司法人员政治业务责任和职业道德, 遏制司法腐败, 实行公正司法, 提高办事质量,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律师是法律服务主体的主要组成部分, 从某种意义上讲, 律师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是群众的代言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律师充当着重要的角色。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人, 各种矛盾不断凸显, 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尤其突出, 群众迫切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但有时又请不起律师, 加上一些律

5.当前信访工作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篇五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制建设的稳步推进,一方面是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突显,另一方面是群众的法制意识包括维权意识的逐步增强,这两方面因素汇集造成信访案件呈高发态势。如何化解信访难题,已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改革发展的成败,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课题。笔者认为,做好当前信访工作,必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挥党政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重要作用,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全力以赴搞好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汉中、平安汉中做出应有贡献。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信访工作谈几点认识和看法。

一、当前信访工作的特点

1、信访主体趋于多元化。不仅有破产企业职工、失地农民、案件诉讼当事人,还有房屋拆迁户、商品房业主,以及因历史、政策原因而感觉利益受损的一些特殊人群等。

2、信访内容日趋复杂化。既有反映企业改制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拖欠养老保险金、工龄买断补偿金不足等问题,又有反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不按规定补偿问题;既有反映司法不公问题,又有反映政府不作为问题;既有反映贪腐问题,又有反映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问题。

3、信访形式 多样化,非正常访增多。一些上访群众不再限于来信、个人访,而采取在重大活动、上级领导下基层视察检查等时机,打横幅、呼口号、下跪、拦车、闯会场等形式喊冤,或者堵门、堵路、在办公场所混闹,企图造成影响,蓄意将群众信访当成要挟政府的一种手段,引起政府的重视。有的还聘请律师,寻求非官方媒体介入,通过各种手段向党委、政府和执法部门施加压力。

4、重复访、越级访突出,群体性上访增加。有的问题发生后,当事人不通过正常途径向当地政府和执法机关反映诉求,而是直接赴省进京;有的问题经多次处理、复查,当事人仍无理纠缠,成为缠访老户;有的问题涉及群体利益,一些人纠集众人结伙上访。

5、处理难度大。上访者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急切,甚至表现激烈。由于诸多主观、客观方面的原因,有些信访问题本身情况比较复杂,加之法律、政策规定不明确,解决处理难度较大,很难使上访者满意。

二、信访现状成因分析

1、唯官唯上,是产生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由于受数千年来“法自群出”、“群言即法”、“官就是法”、“法就是官”等封建法治思想的影响,在部分群众的头脑中,“人治”观念占主导地位,在信访活动中存在找“清官”告“御状”的“唯官唯上”心理,遇事找党委、政府决断。群众信“访”不信“法”的另一原因是经济能力有限、法律知识欠缺,对一些问题法律规定了诉讼渠道,但由于群众不愿承担诉讼费用,或者对诉讼程序 不了解,对处理结果无法预判,而不愿去选择诉讼途径解决纷争,加之有时信访途径又比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快、成本低,使部分当事人误认为找“大盖帽”不如找“乌纱帽”。

2、执法不公,监督制约不力,执法机关公信力下降是产生信访问题的重要因素。现实生活中,一些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不公、司法不公问题屡禁不止,乱作为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另外,对群众的申请、诉求敷衍了事、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等不作为的现象还屡屡出现。加上执法部门的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过于宽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无法及时得到处理解决,使群众对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产生置疑,最终走向信访道路。

3、政出多门,管理机制滞后,是产生信访问题的根源所在。部门繁多、机构庞杂、职能交叉重叠,是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一大弊端。首先,因横向不协调,造成一信多投、多访现象普遍存在。以群众对民事案件裁决不服为例,由于长期受部门工作的影响,政法系统并没有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存在信访、司法“两张皮”的现象,部分案件承办人认为案件审结便履职到位,当事人不服则将问题推给上级业务部门或当地信访单位,不愿做、也不会做群众信访工作;而作为隶属于行政机关的信访部门,则认为本部门是群众来访的“中转站”,并没有处理问题的权限和责任,遇到涉法涉诉信访案往往采取“绕 道走”的办法,既不立案,也不督办;政法部门不愿管,信访部门管不了,相互推诿扯皮,必然造成上访升级,民怨加深。其次,因纵向不沟通,导致缠访、越级上访不断。在具体信访案的办理中,部分责任单位与上级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当事人多头上访,接待部门说话不一,多头批示,致使当事人心中生疑,给当事人过多希望,而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不利,上访不止。第三,对无理缠诉者手段措施不力。上访者摸着了政府害怕上访的心理,助长了他们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念头。同时,还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怪圈,使当事人寄于上访的希望远远高于其他解决的方式。

三、几点对策

1、行政和司法部门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公信力。这是化解信访问题的根本所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努力使办理的行政事项、诉讼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群众检验和法律检验,力争不出现诱发信访的因素,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信访案的发生。

2、在全社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按照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纷争,使群众抛弃信“访”不信“法”的不正常思维。

3、完善立法、明晰政策。基层工作人员要善于归纳分析群众的诉求,积极主动向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政策的及时跟进,减少同类信访问题的发生,为正确处置问题寻求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上级部门也要经常深入基层,了 解民意、研究民情,及时拿出制度性规定解决信访中普遍反映的问题。

6.对当前我县信访成因及对策的思考 篇六

一、当前信访热的成因和反映出的问题

当前信访形势的严峻是客观存在的,成因是极其复杂的,反映出的问题也比较多,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

(一)社会转型因素。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短短数十年里,中国社会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变革,而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迈进的黄金发展期,正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信访热成为全国各地的普遍现象。由于多年来社会的巨大变革,政策、法律的巨大变化,使得一些在当年曾经很合情合理的事情放到现在就显得不合理了,一些当年不合理的事情放到现在也许就合理了,我县许多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也在于此。如当年的辞退民师、农业服务体系中被辞退的临时人员、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等现在要求解决养老待遇的信访问题,这些问题应该说当年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处理了的,现在信访似乎是在翻历史老帐,显得不合理。又如当年被判反革命罪和投机倒把罪人员现在要求平反等信访诉求,用现行的法律、政策来看似乎又觉得有些道理。实际上,此类信访人员看问题时脱离了当时的历史背景,片面要求以现行法律政策解决其多年的历史问题,动辄以“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来要求政府满足其诉求,并不是很合理合法的诉求,而且这类信访问题基层党委政府也是根本无法解决的,导致此类人员频繁上访。由于此类上访人员人数众多,普遍抱着“法不治众”的态度,采取集访、缠访、闹访、到市进京上访等方式向党委政府施压,成为我县目前信访工作中的最大难点。

(二)政策不合理因素。政策,我们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各种规范性文件和重要领导的指示、批示等。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这是多么精辟的论述,但遗憾的是,在我们国家目前的情况下,相对于法律法规的制定来说,各种政策的制定很不严谨。由于拟稿人水平高低、签发人疏忽大意、或者从自身部门利益出发等原因,一些出台的政策文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自相矛盾,有的多个部门文件打架,有的内容含糊令人产生歧义,有的文件不切实际难以操作等等,此类政策文件很容易被部分信访人抓住利用,成为我县信访问题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三)信访工作机制存在问题。目前问题最突出的就是信访人接返机制。许多信访人进京上访时,上级不分青红皂白,未加甄别就要求基层党委政府前往接返。虽然此举目的是为了给中央或北京减压,然而实际上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达不到给上级减压、为北京分忧的目的。在接返过程中大多数信访人住宾馆、坐小车、吃喝等等全免费,回来后不但不息诉息访,反而认为基层党委政府到北京接他是“做贼心虚”,接他是理所当然。由于信访人只承担一面的路费,使上访成本变得很低,这就进一步坚定了其上访施压的决心。基层党委

政府对此则一天到晚紧紧张张,劳民伤财,最终结果是人越接越多,信访秩序越接越发混乱。其次,当前的信访工作中还存在着对违法上访行为处理偏软的问题,许多明显违反《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集访、缠访、闹访行为没能得到依法惩处,纵容了非法信访行为的发生,致使一些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经常受到干扰或破坏。此外,信访工作中的考核机制也有一些问题,在处理一些人、事分离型信访案件时,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的乡镇政府与承担属事管理责任的部门之间责权利不平衡,加重了乡镇政府的政治压力和财政负担。

(四)部分干部工作作风和方法存在问题。这些年来,尽管各级对干部工作作风和方法问题三令五申的规范,但我县一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还是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突出表现在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吃、拿、卡、压的“衙门”之气。在工作中,一些部门的干部利用职权涉足经营性行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与民争利;一些部门在居中调处矛盾纠纷时,或多或少偏向一些利益集团,引起群众不满;一些干部缺乏责任心,不讲政治,不爱学习,处理问题时不注意方式方法,老问题没解决又引发新的矛盾等等。其根源是机关干部中普遍存在“只唯上”的工作作风,对下面群众的呼声漠不关心、麻木不仁,使得一些群众的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上访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五)部分信访人自身诉求存在问题。在上访群众的各种诉求中,确实也有相当部分属于明显不合理诉求。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政策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事情,有些信访人仍频频上访,扭住不放。一些信访人认为信访又不收费,成本很低,管他合理不合理,“闹而优则有理”,先上访再说。一些信访人则“有理闹翻天”,稍微有点理由就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我县就出现了某乡镇余某要求赔偿1.5亿元经济损失,某乡镇瞿某要求组织上为其安排老婆解决婚姻问题,某乡镇任某要求政府必须安排其当人大代表等荒唐诉求。此类人有的性格偏执,有的疑似精神病人,但他们普遍上访意志坚定,缠访闹访能力强。此外,一些已经重庆市政府复核终结或法院终审判决的案件,当事人又不能提供新的有效证据,仍反复上访,扭住信访渠道不放,令各级信访接待人员头痛不已。

(六)农村地区宣传思想工作存在问题。我县的各类集体上访群体中,绝大多数是农村居民。许多参与集体上访的群众反映,他们实际上也是盲目而来,对政策法律搞不清楚,由于现在的村社很难得开一次村民大会,党的许多方针政策无人传达到农村,小道消息和各种谣言满天飞。基层的村社干部也大倒苦水,称如果不发点路费的话,群众根本不愿意来开什么村民大会。乡镇干部也反映在处理人、事分离型的信访案件中,做信访人思想工作时,不清楚上级的一些具体政策口径,无处着力。村社干部由于大多数是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普遍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协助处理信访问题时畏首畏脚,有的甚至向信访人建言献策,将矛盾上交。在我县信访工作中,农村基层地区已经成为一块“短板”。

(七)信访工作机构地位和工作人员待遇问题。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信访工作机构具有协调、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的职能,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县信访办与其他部门、乡镇属于平级单位,如果没有县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就难以发挥,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在各级部门和乡镇中,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也不高,信访工作岗位是无人愿干的苦差事,工作苦和累不说,还要受方方面面的气,得罪方方面面的人,政治上没有发展前途,也很难有什么工作成就感,工作环境非常压抑,长此以往还容易产生各种心理疾病。全县公务员规范津补贴后,取消了信访岗位津贴,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很不理解,工作积极性也受到一定影响,许多人都逃避和厌烦做信访工作。

二、解决问题的一些思路 信访是各种利益矛盾的一种外在表现,当前我县信访现象的活跃也未必就一定是坏事,它可以充分暴露出一些社会问题,也有利于我们找准做好工作的着力点。在长期的信访工作中,我县已经建立了一套成熟有效的工作机制,如领导包案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信访联席会议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等等,在此基础上,建议各级领导可以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咬定发展不放松。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事实上,只有经济发展了,财力雄厚了,才有能力让老百姓共享改革成果,很多信访问题才会得到解决。我县当前的绝大多数信访问题解决起来实际也就是一个字——钱!钱从何来,只有依靠发展!只要经济发展速度慢了,社会矛盾就会大量爆发,我们必须要有这样的认识。怎样搞好经济建设才是当前的第一位大事,各级领导干部在重视和抓好包括信访在内的各项工作时,必须下大力气来抓发展,不能让任何事情影响发展。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指引,努力推动我县的各项事业特别是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这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

(二)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加强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非常重要的保障,我县各级领导对信访工作已经相当重视了,但这种重视还应该找到一个着力点,还需要创新的举措。在我县的各个乡镇,正在建立以综治办为平台,公安、司法、安监、信访、人武等部门协同工作的“六位一体”、“七位一体”等机制,以共同作好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工作。在县上,也应该考虑强化县委政法委的职能,整合纪检监察、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的资源,建立一个以政法委为平台,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机制,对包括信访工作在内的许多工作开展也更为有利。政法委地位较高,拥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一些重大的需要多个部门进行办理的信访案件由政法委牵头协调效果更好,可以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合力,可以避免一些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不顾大局的行为发生,可以让党委的决策能够更直接、更有效、更快速地得到贯彻执行,这是我县信访工作难度和特殊性的需要。

(三)积极向上级建言献策。社会大环境的变革和上级出台什么政策不是基层能够决定的。但我们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第二研究室”、“第二监督室”的作用,尽可能多的向上级反映真实情况,更重要的是要积极提出解决的方案,供上级参考,为上级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当好参谋,争取上级早日出台政策,切合实际地解决当前的信访难题。

(四)加强信访业务知识培训。由于信访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每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时也都是“信访接待员”,而目前我县的许多干部对信访业务并不熟悉,有些部门乡镇专职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对信访工作程序都搞不清楚。因此,对全县各级干部应该加强信访业务知识培训,不能流于形式,要定期组织对各乡镇、部门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要在公务员轮训中增加学习信访业务知识的内容,对各级领导干部也要利用各种机会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不仅限于法律法规,更要剖析案例,讲述经验教训,探讨工作方法,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各级干部信访工作水平。此外,抽调年轻干部到县信访办挂职锻炼也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式。

(五)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县上各级机关出台规范性文件,实际上也是出台或者执行政策的一种行为,这一行为应该有较为严谨的审查程序,防止个别部门疏忽大意,或者从自身利益出发,出台影响大局的政策,造成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我县可以考虑建立一个由法制、信访、财政、人事等部门联合组成的规范性文件审查中心,各部门的规范性文

件必须经该中心审查后方能施行,中心重点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可行性,是否会引发不稳定因素等,建立一套风险评估机制。县委政府讨论出台重大政策时,应请上述部门领导列席并发表意见,集思广益,通过各种措施防止政策出台的随意性,消除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隐患。

(六)关心爱护信访干部。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很辛苦,这已无需多说。但信访工作岗位又很重要,对工作人员的要求又比较高,要调动信访干部的积极性,就要做到真正地关心爱护信访干部。实事求是地讲,各级信访部门是锻炼干部的好地方,在这里工作的同志首先要求讲政治,要有一定政治敏锐性,其次要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政策法律知识,要对国情、市情、县情有一定了解,对口语交际、待人接物的能力也有一定要求,在工作中要与各方面的人打交道,处理许多棘手的事,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能够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在信访部门工作一段时间,确实对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很大帮助,是一个锻炼年轻干部的好地方。我县应该建立起信访干部的交流锻炼提拔任用的长效机制,有计划的组织年轻干部到信访部门轮流锻炼,同时也要多考虑提拔任用经过信访岗位锻炼的干部,让信访干部在事业上有盼头。此外,由于信访工作的特殊性,要积极向上级争取发放信访岗位津贴,体现组织对特殊岗位工作同志的关心,让更多的干部能安心信访工作,作好信访工作。

(七)坚持“两手都要硬”。两手都要硬,指的是我们在处理具体信访事宜时,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要硬,力争100%解决;对不合理诉求处理也要硬,100%不能解决。不能乱开政策口子、乱表态、乱解决,引发更多的上访。当然,这是工作原则,具体的工作方法要更灵活一些,更策略一些。对那些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合理诉求,如果有关部门不作为,县委政府应该对相关责任人果断采取一些必要的组织措施,要让群众看到我们的党委政府是真正为人民办实事的,也可以端正一下有关部门的工作作风;另一方面,对那些确无道理又无法无天的信访人,党委政府应果断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当然,处理信访问题时一定要慎用警力,慎用警力的意思是要党委政府在考虑周全,能得到大多数人民群众拥护,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使用警力,该出手时就出手,“慎用”并不是“不用”,关键是把握好这个度。

(八)统一政策口径,加大宣传力度,化被动为主动。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一向是我们党的“法宝”,在当前信访工作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只是消极被动地应对信访热潮,要作好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创造出对党委政府有利的工作局面。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涉及人数较多又没有息访,已经市政府信访复核的案件,以及属于全市一些有共性的群体访的信访事项,如辞退民师、被清退的农业服务体系中的临时人员、乡村医生等,县委政府在慎重研究后,应该将主要事实、处理情况、法律政策依据等以文件或专题会议的形式传达贯彻到乡镇村社干部甚至普通党员一级,讲清情况,表明态度,争取大多数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同时也统一了政策口径,基层干部做工作也才有据可依,能够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对那些无正当理由集体上访的行为有“釜底抽薪”的作用,还能够防止其它类似情形的信访,创造出有利的工作局面。

(九)改革不合理的信访机制。目前,乡镇基层对信访接返机制有很多怨言,这种机制的弊端也已经日益显现。当然,也要看到,这种机制的建立是自上而下的,县委政府暂时也无法改变。我们只能是在向上级积极反映的同时,调整一些具体措施,例如一些人、事分离型的信访案件,不能将接返成本全部摊派到乡镇政府头上,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合理分担。属地管理的乡镇可以出人力,主管部门应该出财力,共同来承担责任,共同来做好工作。其次,在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评体系中,应该弱化对发生信访总量的目标责任,强化对已发生信访问题解决情况的目标责任。社会矛盾是任何社会都会出现的正常现象,关键是要有一种

完善的诉求表达和解决的机制。要把信访工作的考核从着重于“量”转变为着重于“质”,使基层政府从围追堵截上访群众中解脱出来,把信访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信访问题上。

7.试析信访老户的成因及对策 篇七

一、处理信访老户问题的几点经验

(一) 落实领导责任。

将信访工作放在与生产经营同等重要的位置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是做好信访工作和处理好上访者户问题的先决条件。凡是缠诉缠访问题解决得比较好的, 都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党政领导负总责责任制, 正职亲自抓老户。有的将信访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 取得了突出成绩。有的将疑难信访老户实行项目管理, 一个老户为一个疑难项目, 一个项目一个项目长, 象管理生产经营项目一样管理疑难信访问题, 细化责任目标, 制定项目运行计划和保障措施, 严格实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疏导、包稳控管理、包处理到位的“五包”责任制, 有力促进了老户问题的解决。

(二) 妥善处理初信初访。

初信初访是第一信号和征兆, 处理不好, 必然会引发重复访、越级访, 产生上访老户。因此, 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办理, 防止由信变访、初访变重访、重访变积案、新户变老户。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 凡属各单位 (部门) 业务范围内的事项, 能当场解决的, 要立即协调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 要明确答复和处理时限, 并按时兑现;不属自身业务范围的, 也要热情相待, 及时指引信访人到相关部门办理, 做到不推诿、不疏忽、不遗漏。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制, 对一般信访件实行办理承诺制, 尽早答复, 决不允许逾越《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对“交办件”落实包案部门和领导, 提高一次性处结信访问题的成功率。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 及时协调相关单位 (部门) 联合会诊, 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对生活困难的信访人员给予真诚的帮扶救助, 以生活稳定促思想稳定。同时, 注意分析初信初访反映出的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 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 提前防控、提前化解, 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未发之前。

(三)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督查督办工作是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妥善化解的关键环节。信访部门要坚持每访必督、每信必督、一督到底。不断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 对重要信访案件, 尤其是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严格按照督查制度的要求进行督查, 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超出时限要求的, 根据不同性质采取《信访督查单》形式。对下发督查通知单仍不能按照办结的, 严格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建立回访制度, 接访人员坚持按时到信访人家中或其单位进行回访。出现问题或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就地解决, 杜绝了反复信访的现象。建立接访服务承诺制度, 向来访人员公开做出承诺, 公开接访程序、接待人员守则, 接受来访人员监督。建立机关部门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制度, 开展信访稳定工作督导和调研, 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三) 注重综合施策。在职工群众信访工作中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是解决信访老户问题的可行思路。一是采取信访听证制。针对一些信访老户结而不服、要求过高的现象, 采取信访听证机制。邀请主管部门、律师、司法工作者、群众代表等在一定范围内对处理信访老户的问题进行听证, 明确答复意见。二要加强正面引导。通过职工大会、群众大会、座谈会、党团活动日等途径, 利用板报、橱窗、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工具, 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企业的重大决策部署, 宣传企业改革发展和职工生活的巨大变化, 宣传近年来企业和企业党组织克服种种困难, 积极创造条件, 在真困难真帮助、解决失待业人员就业、办实事好事等方面所做的艰苦细致的工作, 宣传只有企业发展才能造福广大职工群众、只有“大河有水, 小河才能满”的道理, 营造团结向上的社会氛围, 引导职工群众识大体、顾大局。同时, 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并给职工群众讲清楚, 反映利益诉求的渠道是畅通的, 有什么事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 不要动不动就采取非正常的形式到处写信, 甚至串联、煽动、蛊惑集体上访。报社、电视台、局域网等媒体, 要牢固树立阵地意识, 切实保证在政治方向、舆论口径上与上级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三是对信访活动中严重的违法行为, 要实施教育与处罚措施, 促其思想转化。对已构成犯罪的, 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是加强疏导。聘请律师、法律顾问、司法工作者参与信访老户的接待和处理, 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聘请心理医生对信访老户进行心理疏导等。

二、信访工作中的现存问题及对策

(一) 对于信访老户, 个别部门工作人员思想不够重视, 存在畏难情绪, 处理上以拖为主, 得过且过。

(二) 一些单位信访基础工作薄弱。有的对信访老户的有关情况掌握得不全面, 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三) 个别信访稳定干部能力水平不高, 面对信访老户无从下手, 处理问题方式简单, 导致矛盾复杂化, 事态升级, 等等。

这些问题不解决, 企业信访工作水平就很难实现质的提升。我们必须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这些问题解决好, 为实现企业持久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针对这个问题, 有必要从建设入手, 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信访工作干部力量, 并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合情合理地解决信访干部待遇问题。同时, 建立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切实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摘要:本文阐述了当前信访老户的现状、分析了形成信访老户信访行为的特点和成因。立足石化企业信访工作实践, 总结了信访部门促使信访老户息诉罢访的经验、并针对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信访老户,成因,经验,对策

参考文献

8.信访形势及对策 篇八

[关键词] 信访 心理特征 检察机关

检察院的信访接待工作室是对外的一扇窗口,是联系群众的桥梁,是倾听百姓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的平台。笔者2004年开始从事来访接待工作至今,深感这项工作的重要性。2004年至2011年,笔者共接待来访群众1829批3065人次。在工作实践中,深刻认识到作为一个窗口接待人员,善于分析和把握来访人心理,对于掌握工作主动权,提高工作效率,凸现接待效果,有着重要作用。

一、来访人的心理特征表现

人的心理是人脑对社会客观现实的主观能动反映,不同的人因其有着不同年龄、不同社会经历、身心发展成熟程度等,往往有着不同的表情和行为,也就有着不同的心理。有时一个人身上会出现几种不同的心理状态,他们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对于来访人多变而又复杂的心理,笔者从非专业性的心理行为方面,凭工作实践中积累的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进行直观性预测,对超过十次以上的有一定代表性的来访人进行分析,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1.依赖心理。这种来访心理的人往往缺少主见,独自处理问题的能力比较弱,习惯于顺从、依赖他人。表现为思维单简,又不善言辞,一旦遇到困难和挫折便无从着手,只会向他人求助,希望从中得到帮助和支持。如冯某因承接工程与马某发生经济纠纷,马某欠冯18万元逾期不还。马某因涉嫌其他犯罪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冯就找到检察院,要求帮助解决债权问题。接访人员根据他提供的马某的住址,引导冯先进行催讨,在讨不到的情况下又引导他走法律途径。之后冯几十次来检察院,要接待人员帮他写诉状,又要为他联系法律援助,又要求为他写困难证明等。对于这种依赖心理的来访人,接访工作人员可以在允许范围内做一些帮助工作,引导他走法律诉讼程序,同时引导他树立自立自强的意识,克服依赖心理,养成独立思考、处事的能力。这类来访者往往是多次访的对象。

2.固执心理。固执是一种常见的以偏盖全,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往往表现为性格倔强,固执己见,强词夺理,认为自己全对,别人全错,一遇到问题容易走极端,钻牛角尖,其错误观念也不易得到纠正。如奚某、胡某夫妇,2000年奚某因参与他人斗殴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5天,夫妇两人不服法院行政判决,从2002年至今,近百次到检察院上访,诉说自己受迫害,多次控告公安民警作假证,控告法官违法犯罪,但都无事实依据,坚决要求检察院立案。当检察院告知立案无依据后,就控告检察院有案不立,不作为等。接待人无数次的解释答复工作、指明行政申诉途径都无济于事,其仍然无休止地缠访、辱骂接待人员,牵制了接待人员和领导的大量精力。对于这种来访者,首先要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分发一些宣告资料,疏导他们全面看问题,正确理解法律含义,不能以偏盖全。其次要指出他们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再次,可请心理医生进行心理咨询矫正,也可以冷处理。这类来访者往往是越级访、重复访的对象。

3.企盼心理。这类来访人一般都是通过来访活动,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想从中得到帮助,支持他们意见,同情他们遭遇。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来院举报要求立案监督的环节上。他们一般表现为以受害人身份出现,情绪激动,发泄不满,对检察院有过高的期望,企盼自身愿望得到实现。如朱某,因其饲养的鱼虾被其兄放水,造成鱼虾死亡、游离,损失了3万余元,因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于是三番五次到检察院来上访要求监督,希望检察机关主持公道,对其兄法律制裁。这种企盼心理强烈,解释工作收效甚微。对于这类来访人,除了耐心解释法律外,还要给予同情心,进行关怀式交谈。心理平静后,告知解决问题可以有多种途径,可以双方协商,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这类来访人往往是越级访、重复访的对象。

4.失衡心理。这种心理的人往往看任何事情都是消极的,看看社会对照家庭,看看他人想想自己,总觉得这个社会对自己不公平,强调客观,从不从主观上来找原因,故心理上失去平衡。来访人大多受过挫折或者有过不顺心的经历,他们一般表现为通过来访活动發泄心中不满,埋怨他人,纠缠小事找茬,以求得心中的平衡。例如施某,其儿子因犯罪被判刑,施认为处理太重,以案子中的某些情节与事实不符,公安机关、检察院对某些细节未调查清楚等问题,不断来访,并拿出其他同样罪名的案例比照自己的儿子,抓住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同接访人员论究竟,要求讲出个所以然,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对于这类来访人,接访人员要耐心向他解释法律依据及办案要求,讲明有罪证据,无罪证据都是同等的重要等,并用案子上调查到对其儿子处理有利的事实,用司法部门、政府单位为其所做的有利于他的工作来平衡其心态,消除其不满情绪,放松心情。这类来访者往往是重复访、多次访的对象。

5.情感释放心理。这种心理的人,一般都是通过来访活动,向其认为信得过的人诉说自己的经历,讲一些有关无关的事情,以求得接待人员的同情、了解。一般表现为不间断地、反复地向接待人员哭诉自己的有关遭遇,不管接待者是否管,是否听,讲完了心理感到轻松,变哭为笑。如徐某是个长期一个人生活的女人,在闹市地段开了一家饮食店,常常要应付一些三教九流的顾客,多年来养成刚烈、暴躁、粗鲁的性格,亲戚朋友从不同她往来,精神上、生活上非常孤独,情感没处发泄。一次由于家庭事务上的事来检察院上访,接访人员拉家常式地接待、开导她,使其的情感像火山一样爆发,从此一发不可收。以后把接访人员当作亲人,一遇到不如意的事就来述说,说出她的想法,释放她的感受。对这类来访者,接待人员要了解其性格,掌握其心理特点,就是再强悍的女人,也有软弱的一面,也有情感,也需要交流。因此接待中要用感情温暖其心灵,消除内心的孤独,逐步调节心态,规范其为人处事的行为,减少来访次数。

二、接访要掌握语言分寸

接访效果就是接访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针对不同心理的来访者运用说理、法律宣传等方式,通过对来访人疏导、调节、矫治等方法解决上访人的心理问题,以此减少、消除重复访、越级访的状况,从而起到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

1.语言要文明。对来访者,文明用语是最起码的要求。坚持文明用语、规范用语,接待过程中不能因某些来访者粗鲁的语言进行针锋相对的回击,这样极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起不到接待效果。接待中坚持文明用语,使不同心理的人都能起到稳定情绪的作用,使上访人感到亲切,这样达到双方在平静对话中完成交谈。

2.语言要简洁。就是对话内容要简明、扼要。把来访者反映的问题作简要归纳后,抓住其表达的重点要点,说理清楚,突出中心,不兜圈子不说废话。一般来访者心理大都比较烦躁,急需得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途径,接待人就要清楚、简明讲出其中一二三的道理,这样使来访者节省时间,既有效果,又提高工作效率。

3.语言要通俗易懂。就是让来访者听得清楚,容易理解。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来访者要使用不同的语言,目的使他们都能一次听懂,尽量都能理解,少用书面语言,多用口语。如对于文化水平不高及农民的来访者,可以用一些形象化的语言,也可使用举例打比方的语言来进行对话,免除深奥的理论给他们带来云里雾里的感觉,否则极易产生反 感情绪,达不到接待效果。

4.语言要有度。就是语言要婉转,轻重适度。对于来访人反映的事实不清、性质不明的问题,不能凭其一面之辞而用肯定、否定等断定性的语言轻易表达,以免引起错觉、误会,产生不好的接待效果。特别是对那些有偏执心理、失衡心理的来访者,不能被其抓住语言上的把柄,以免引起争执、缠访。

三、运用心理学知识,提升接访效果

1.学一点心理学知识。接访工作人员学一点心理学知识,掌握一般来访者的心理,把思想、情绪、行为三者结合起来,通过同来访者交谈,观察语句、语调、表情等,深入其心理,然后通过平等对话,同来访人建立共鸣,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稳定其情绪,调节其心理问题。通过心理调节,让来访者正确地认识自己,激发其内在的潜力,逐步纠正心理上的某些偏差,体现接待效果。

2.聘请心理医生。对那些非病理性心理问题的来访者,可以聘请专门的心理师对来访人系统地进行心理咨询,通过咨询,帮助其自助,矫正心理障碍、人格障碍,重塑健康心理,协助检察机关提升接待水平。

3.依靠医学。对一些心态失调有病理性心理的来访者,如偏执型人格心理障碍的人,单靠说理疏导、心理咨询等方法已不起作用,可以同家属联系沟通,在分析来访人的心理状况后,由咨询师对来访者作出评定,征得家属的同意后,在咨询医生的指导下,必要时对来访人进行药物治疗。

四、正确解释法律,消除片面理解

1.做好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宣传工作。来访人员的來访内容多而杂,大多不属检察机关管辖,因此接访人员在接待来访人员的同时,要认真宣传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特别是检察机关的主体管辖、级别管辖、职能管辖,让来访人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内容,要讲明道理,并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访、多次访。

2.正确解释法律。接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随时掌握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正确、全面解释法律,分发些有关的宣传资料。对不懂法律的人要做好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工作,有针对性地告知其反映的来访内容上的有关法律规定;对一知半解的人要帮助其准确理解法律规定的精神,使他们消除误解,正确理解;对片面理解法律的人,要讲清道理,引导他们全面理解法律,不能断章取义为己所用,使他们全面掌握法律的有关规定,以达到解决问题的效果。

9.信访形势及对策 篇九

区信访局副局长 刘庆华

近年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利益关系的进一步调整、农民法制意识、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益显露,反映农村各种问题的信访呈上升趋势。如何化解农村信访矛盾,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新农村,是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课题,对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十分重要意义。下面结合博山区的实际,浅谈引发农村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及对策:

一、当前我区农村信访反映的基本问题

今年1-10月份区信访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61件批,同比下降15.3%,其中接待来访852起6136人次,同比分别下降8.8%和上升39%,其中有关农村的信访问题172起662人次,分别占20%和10.8%。主要反映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因重点工程建设、城市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土地整理等引发的信访问题。此类信访反映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征地补偿标准不一致,同类级差的土地,由于用地的项目不同出现不同的征地价格,而且价格

差距很大,同样的失地农民不同的失地养老保险标准,要求统一标准;二是对各村、组在土地征用政策处理、赔偿分配方案不一致相互攀比,引起集体上访;三是土地征用的有关收支帐目及安臵赔偿的政策不够公开,村民对村提留少数的土地征用费、赔偿标准、分配方案有异议,要求公开赔偿安臵政策、公布征用款数额及分配方案等。

(二)村级财务及村干部经济、作风问题。此类信访主要反映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反映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挪用公款;二是作风粗暴、独断专行、失职、渎职;三是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打击报复。

(三)违章建筑、道路纠纷及建房问题。引发此类信访的原因:一是镇、村及有关部门在审批建房时把关不严;二是调处不力或不及时,致使问题久拖不决;三是农民建房处理相邻关系难;四是部分村村镇规划不明确或不按规划审批建房等。

(四)村委会换届选举遗留问题。此类信访反映的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在选举过程中有违反选举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二是威胁、贿选问题,利用社会上的黑势力对村民进行威胁,使之不能正常选举;三是新上任的村委会成员素质参差不齐,少数人认为可以脱离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向村支部发难,制造事端,使村两委干部工作不

协调;

(五)历史遗留问题和其他问题。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有:80年代被辞退的民办教师、60年代下放知青、农村电工、乡村医生、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伤残人员等军队退役人员,其他问题主要有生活困难,要求救助;民事纠纷及涉法案件等。

二、产生农村信访问题的根本原因。

引发农村信访问题的原因错综复杂、多方面的,既有外部方面的原因,又有内部引发的原因,既有现实原因,又有历史原因。但农村大多数信访问题的引发,究其主要原因都与基层党群干群关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密切相关,现着重从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基层干群关系不和谐。这是引发当前基层信访的主要原因之一,导致基层干群关系紧张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村干部方面的原因。(1)少数村干部的思想素质较差,办事不公道,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如在农户申请建房时吃、拿、卡、要。对村集体项目不公开招投标,优亲厚友,从中谋利。在土地承包、有关款项分配、处理村民一些纠纷时,不公正、不公平,所有这些都容易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败坏了党风,损害了

党在农村的形象,从农民反映村干部问题的情况看,相当部分都有村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因此,村干部为政不廉、办事不公是引起群众不相信干部,农村干部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2)干部在决策时不民主、不科学、不按程序办事、不尊重群众意愿,不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如某村在做村公路时,主要村干部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做“书记路”、“主任路”,引发村民多次集体上访。又如,在承包村集体山林时,未经广大村民同意,暗箱操作,引发农民集体上访多次,最后以终止合同才平息。(3)干部工作作风粗暴,法制观念淡薄,独断专行,民主意识不强。一些村干部在工作中,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对有抵触情绪的群众,往往采取压制的办法,有些甚至借机公报私仇,进一步激化了干群矛盾。有的法制观念淡薄,仗势殴打群众,欺压百姓。个别村干部家长制作风严重,议事不民主,个人说了算,给班子内部不团结留下隐患等。(4)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不规范,村干部乱吃喝、铺张浪费现象严重。有的村级财务多年不清理、不公开或虽公开但流于形式,有的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虽有财务制度但没有认真执行,形同虚设。如各级政府都明文规定取消村组招待费,但这项财务制度有部分村没有执行到位,缺乏相互监督,使村级财务呈失控状态,群众对干部在财务上的收支产生怀疑和猜测心理,进一步使干群之间形成互不信任、有隔阂的状况。(5)乱收费,无故加重农民负担。主要是在农民审批建房时,违反规定乱收费,群众对此虽

有意见,但因有求于村,只能无奈交款。(6)一些村干部自身不过硬,失去了群众的信任,恶化了与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有的自己带头拖欠村集体的承包款,有的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形象,参与赌博,生活作风不检点等,使自己在群众中没有威信,说话没有份量,难以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有的在与村民发生个人利益的纠纷时,思想上存在着误区,以为自己有权有势,不管有理无理别人就要让他三分,不然自己就没有面子,一副“土皇帝”的样子,不注意以平等的身份,以理服人的方式处理与群众之间关系,这样虽然自己占了上风,但却失去了群众,积下了矛盾。

二是乡镇党委、政府方面原因:(1)纵容村干部,少数甚至不讲原则地维护村干部的利益和声誉。在下村工作和处理一些问题时,偏听偏信村干部的意见,不愿到群众中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甚至怕得罪村干部,在一些问题上无原则地迁就。在村干部做错事时,不敢大胆提出批评意见,听之任之,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少数乡镇干部甚至与村干部同出一辙,结成共同利益,这样,不仅使上级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信任度下降,也使自己的权威和对村干部的调控能力下降,致使一些村干部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导致一些村的干群关系进一步恶化。(2)在村主要干

部选拔、村级班子组合、搭配等方面把关不严。如在用人方面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惯于将一些以为有魄力,但思想道德素质不太好的“强人”选进村领导班子,以为这样才能更好地压制村里的一些“刁民”,使工作能顺利开展。但这类人往往在群众中缺乏感召力,不善于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工作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极易得罪群众,使群众产生逆反心理。虽然群众慑于其权威,敢怒不敢言,但一旦群众的承受力超过一定限度,加之有外界因素,群众的不满情绪就会爆发,容易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另外,在村级班子搭配和培养村干部后备力量时,把关不严,出现村干部之间亲连亲、眷连眷,村主要领导和村财会人员是一家的现象,使权力过于集中,给腐败问题的发生带来了隐患,也是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之一。

三是群众方面的原因:(1)农村经过20多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同时,由于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的集体主义观念,加之部分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农民从集体中得到的福利和实惠很少,农村集体的凝聚力、号召力有所下降,这样,使农民的集体意识淡薄、利己主义的思想增强,客观上给农村干群关系带来了不利影响。(2)对村干部的要求过高,考虑问题不够客观,缺乏从整个村来考虑问题的思维习惯,往往以个人、小团体或宗族的利益要求干部怎么做,一旦干部不那样做,就满腹怨言,怀恨在

心。同时,明辨是非的能力差,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3)缺乏一种防微杜渐、时常关心集体的意识。平时一般都不太关心村集体的一些事情,总认为与自己不相干,任凭村干部怎么操作,对村干部的一些错误做法不敢指出,采取消极对待的态度,缺乏敢于、善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的习惯和勇气,给一些素质差的村干部违法乱纪埋下隐患,往往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或忍无可忍时才爆发出来。因此,现在农村上访群众反映村干部问题时,往往是几十人甚至上百人,而且一来就是反映一大堆的问题,而在平时却一点反映也没有,也就是缺乏防微杜渐,从小事或小问题就开始监督反映的习惯,殊不知如果平时就多关心集体的事务,多一点儿心眼,多给村干部提提意见,多找刺,许多矛盾就不会发展至此。(4)只要权利不要义务。部分村民在争取自己的权利或利益的时候,忽视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也是造成基层工作难做、一些社会矛盾难以调处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邻里关系的处理上,只考虑自身利益,忽视他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在信访过程中,只强调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尽《信访条例》规定的如实、客观、依法上访的义务。

(二)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到位。

随着法制的健全,村民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但离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离村民的民主参政议政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当前基层的

许多信访问题都与缺乏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很大关系,如村级财务问题,这是基层信访的热点、焦点问题,虽然现在村村实行村务公开,但部份村公开内容过于简单,公开程序不够规范,公开时间不定期,使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当前基层组织的一些决策(如公益事业、山林承包等),往往不经过村民代表以上会议讨论,民主议事制度形同虚设,这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村民的利益。基层组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不规范、不到位与村民逐步增强的民主意识产生矛盾,也是造成许多信访问题的原因之一。

(三)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班子内部矛盾引发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1)部分乡村在农村基层党员发展上把关不严。有的村党支部领导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不是把那些有能力、有文化、办事公道、群众信任度较高的年青人培养入党,而是把自己的子女、兄弟、亲属拉入党内。如某村共有党员10名,其中支部书记一家就有5人,村民戏称“家族党”,开支部会,村民戏称“家庭会”。这样就给农村基层组织带来三种负面后果:一是群众对党支部的公信度低;二是党支部在群众中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调整村支部班子时,回旋余地小、选人面窄。(2)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班子建设存在着使用多、教育管理少的现象,平时只注重布臵工作任务,而轻视抓好村级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

织建设,碰到困难绕道走,造成一些班子内部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致使一些村班子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这些村往往就成为信访高发村。(3)部分村“两委”在运作方面关系还未理顺,影响村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稳定。影响村“两委”班子工作不协调的主要因素:一是“两委”班子运作的相关制度还不完善、不规范,有的虽有制度但没有执行到位;二是村党支部长期包揽村里大小事务的思维定势一下子难以改变,对村委会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有时存在着不支持态度或怕失权的心理;三是村委会,特别是新当选的村委会干部,不尊重村党支部的核心地位,总以为自己是全体村民选出来的,公信度比村支部领导高,往往脱离村支部开展工作。如某村,新一届村委会经村民公推直选后,脱离党支部领导,召开村民大会,决定村中大事,将村支部排斥在村民的自治权之外,加深村“两委”之间的矛盾;四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为了达到自身目的或宗族、派性利益,从中挑拨村“两委”班子的矛盾。

三、化解农村信访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密切与群众的鱼水关系。

首先,要加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教育。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楚的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于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而

没有为自己谋私的权利,否则就会失去群众对你的信任,丧失你手中的权力。只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时时提醒自己“为什么当官、为谁当官、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不辜负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群众才能把自己当亲人,干群鱼水关系才能建立起来,干部在群众当中的感召力和疑聚力才能增强,才能有资格有本钱处理好农村方方面面的矛盾和问题。

其次,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建设。作风不民主,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是导致一些干部好事办砸、处事不公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影响干群关系的重要因素。要解决这个问题,主要应从四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干部民主意识教育,使干部真正懂得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是干部正确决策,办好实事的必备前提;二是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办事处理问题一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多做调查研究,弄清问题的本质和矛盾的症结所在,从而对症下药,使问题得到及时公正妥善处理;三是要提倡严于律已宽于待人的好品质好作风,干部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求群众做到的,不但自己带头做到,而且还要使自己的家人和亲属也要先做到,干部身教重于言教的表率作用,就能在群众中形成无形的感召力和推动力,多数群众也会自觉跟进,即使少数群众一时想不通,干部能采取平等的态度,协商的方式做工作,也容易使其思想转化,不会导致干群关系恶化的局面;四是要重用作风民主务实、办事公道、廉洁勤政的干部,形成一种好的用人导向,激励干部切实转变作风。

(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首先,要加强四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受理、民主监督)两公开(即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推进力度。近几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普遍实行了村民委员会直选;二是初步推行了村务财务公开;三是积极探索出台了一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的相关制度措施。但还存在不少有待于解决的问题。因此,当前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应着重做到三点:(1)努力推进民主决策,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须提请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上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把关,对未经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多数同意的重大决策,不准村级组织随意实施。为保障群众的民主决策权利落到实处,建立重大决策上级党委、政府审核制度。对未经审核随意实施,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对其它一些重要问题的决策,也要经过集体讨论,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权力过于集中。(2)切实搞好村务公开工作。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

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要加强群众参与和监督的力度,增强村务公开的透明度。要建立完善村务公开的运行机制,确保村务公开健康正常开展,切忌形式主义和走过场。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实行村帐乡管后,要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注意加强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功能,通过民主推选,将办事公道、群众公认、懂财务的人推选到民主理财小组,改变部分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干部指定,使第一道监督关口流于形式的局面。同时,建立村主要干部届中、离任审计制度。

再次,要加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基层民主政治能否顺利推进,与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密不可分。民主的顺利推进要靠法制来保证,更需要知法懂法的干部群众来实行。因此,必需把加强普法教育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切实抓紧抓好。当前应重点抓好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法、治安处罚条例、信访条例和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自己民主权利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特别要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权利与义务是相一致的。自己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时,必需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有义务没有权利,都违背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基本原则。

(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的疑聚

力、战斗力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农村大量的信访矛盾大多发生在基层,能不能把矛盾化解在前、化解在小、化解在始发地,主要取决于农村基层组织的疑聚力、战斗力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一些农村矛盾多问题多越级上访多,仔细分析都与当地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工作不力有关。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入手,这才是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的治本之策。抓好基层组织应从五个方面着手:(1)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抓好村级基层组织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真正把它作为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牛鼻子工作来抓,切实摆上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办法新路子。(2)乡镇领导要深入到问题多的村调查研究,找出问题症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花大力气整治,尽快扭转被动局面。(3)规范农村党支部、村委会两套班子的运作机制,妥善处理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与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之间的关系,使两套班子能相互尊重各负其责,团结协调地开展工作。(4)加强动态管理,防范于未燃。要切实改变对基层干部重使用、轻教育管理的情况,平时要及时撑握村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班子内部的运行情况,发现干部有情绪有思想疙瘩或班子内部有矛盾,要及时去做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始发阶段,达到防范在前、化解在小的目的。(5)

乡镇党委在基层组织建设上要把好关,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作风民主务实、有开拓精神、群众公认的人选配到班子中,改变部分领导凭个人关系、好恶、印象来提拔使用干部的现象。在发展党员时要为村党支部把好关,避免出现一个村党员都是亲连亲、眷连眷的现象发生,切实把有素质群众公认的年青人发展入党,为支部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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