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合同

2025-03-15

药品采购合同(精选16篇)

1.药品采购合同 篇一

药品采购合同

(分销型企业)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 * 月 * 日】

甲方(采购方):【********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乙方(供应方):********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甲方、乙方各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1、甲方作为药品销售企业,具有在本合同规定的区域(下称“合同区域”)内销售合同产品的能力。甲方同意向乙方采购合同产品用于合同区域内的销售。

2、乙方作为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销售企业,具有合法生产或者销售合同产品的能力。乙方同意向甲方供应合同产品用于合同区域内的销售。

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合同产品在合同区域内的经销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1.前提条件

1.1 乙方保证:作为合同产品的供应方,具有合法生产、销售合同产品的资质且为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组织)。如有针对合同产品生产或/及销售的特殊批件,乙方亦保证拥有。

1.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1)本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2)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3)在有效期内的GMP或者GSP证书;(4)质量保证协议、随货同行单样本等其他资料(如适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在每年七月底之前向甲方提供其最新资质备案文件)。

1.3 本合同若必须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若授权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则双方签约的授权代表应向对方提供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签订本合同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2.合同产品和合同区域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授权甲方为合同产品在合同区域内的****(独家/非独家)经销商。若甲方为独家经销商,则乙方不得在合同区域内授权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合同产品的销售权。

2.2 合同区域:********、/、/。2.3 合同产品:

通用名称为【/】,商品名称为【/】,药品规格为【/】,计量单位【/】(或详见附件一)。2.4 甲方2014目标采购金额(√含税/□不含税):

****

万元人民币。

4.3 甲方将根据合同产品销售情况向乙方购进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品种,以保证合同产品的安全库存量,确保合同产品的正常销售。

4.4 甲方承诺在乙方保证供货的前提下,大力支持合同产品的销售及推广。4.5 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付款。

4.6 甲方仅为销售目的合理使用乙方合法拥有的“专有技术”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在获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许可第三人为合同产品的区域销售代理,并许可二级分销商合理使用甲方的“专有技术”和“商标”等知识产权。

5.合同产品的价格

5.1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价格详见附件一。

5.2 甲乙双方的订货须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如遇国家发改委降价、中标品种招标降价及合同区域内各区县遴选或其他政策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在前述价格正式实施后【/】日内调整供货价格,并对甲方造成的库存(包括社会库存)等损失予以补偿。

5.3 对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调整供货价格,乙方必须提前

/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乙方书面确定调价补偿事宜且征得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对于乙方降价,乙方需补偿因降价造成的甲方损失,并负责社会库存的补偿事宜。

6.产品的运输、交付

6.1 甲乙双方签订购销订货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根据购销订货单的要求,乙方应及时安排合同产品的发送及运输,由乙方或其指定的承运人将甲方采购的合同产品全部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6.2 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承运人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挤压等相应措施对甲方采购的合

甲方对这些合同产品没有保管的责任。

7.5 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进行批号、效期的跟踪管理,甲方收到的合同产品,其产品效期小于等于【2】年的,到货日期与生产日期之间隔不超出【4】个月;产品效期小于等于【3】年的,到货日期与生产日期之间隔不超出【6】个月。乙方发给甲方的同一批产品,其批号应不多于【两】个。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甲方有权予以拒收。对由于乙方发货原因造成的接近有效期止的合同产品,甲方在出库单上书面提示,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更换或调剂。

乙方书面承诺负责退换货或给与滞销、过期失效的损失补偿等特殊情况下,甲方可以购进乙方的近效期商品,或者超出安全库存量购进一定商品。

7.6 乙方每次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仓库后,须妥善保管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出库单并办理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若有)。为确保双方往来账款的核对,乙方应在送货时送达销售发票,经甲乙双方核对清楚后办理发票签收或签收联返还。

7.7 对于冷链品种等其他特殊商品,应该符合国家管理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合同。

8.采购退货

8.1 由于市场变动、乙方终端推广不力、招标落标等原因导致的滞销造成合同产品滞销、近效期或失效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该类产品进行销售退货处理或做相应的补偿。

8.2 由于合同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的相应规定标准存在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立即停止该等产品的销售(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调拨、回收等措施),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存在问题的所有批次的合同产品进行换货或退货,乙方承诺予以换货或退还相应的货款并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除,或甲方支付价款总额后乙方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

10.2 乙方在约定的时限内收到甲方的付款后,承诺在收到甲方付款之日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商业返利或回款奖励以【/】方式返回到甲方规定的账户,并接受甲方开具的【/】内容的财务凭证;逾期未支付商业返利或回款奖励且在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个工作台后乙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的其他货款中扣除应得的商业返利或回款奖励部分。

10.3 甲方已支付货款而乙方尚未兑现的返利及奖励,乙方需每季度提供余额及明细表。10.4 甲乙双方约定商业返利按以下方式执行:(返利比例详见附件一)。

对总量返利,甲乙双方在采购合同约定期限内每个自然到期后的【/】个月内,按甲方全年采购乙方产品的(无税/含税)金额清算,乙方在双方书面确认清算结果后的【/】个工作日之内按【/】方式结算给甲方,并接受甲方开具【/】内容的财务凭证。10.5 以上约定的返利及奖励的采购品种不包含乙方推出的新品与新规格。对新品与新规格以及一些特殊约定的补偿(如中标补偿、库存降价补偿、开户奖励等个案),甲乙双方需另行约定。

11.税费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履行所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2.违约责任 12.1 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款项时,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未付款部分总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未付款部分总额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根据本合同第14.1条约定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4.2.1 因乙方违约或其他情形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因此提出合同终止并不影响甲方根据本条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对甲方在合同终止后【1】个月内无法销售完毕的合同产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价回购;

14.2.2 14.2.3 14.2.4

15.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5.1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15.2 凡因本合同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住所地所在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16.其他事项

16.1 合同双方当事人间的文书往来,应送达本合同记载的住所及收信人,或当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发信人的其他住所。

16.2 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变更经双方确认后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具有权限的签约代表书面确认并经双方盖章且签字后方可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4 补充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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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1 月 1 日

2.药品采购合同 篇二

关键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医保

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已历时近10年,从效果上看,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范医院药品购销行为、遏制药品流通领域不正之风的作用,已成为国内药品流通的主流模式。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究竟对医疗及医疗保险有何影响,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认可程度如何,作者的调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国内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现状。

一.药品招标采购的尴尬现状

我国药品价格中,生产领域占30%,批发领域占40%,流通领域占30%。集中招标采购减少了流通环节,对降低药品价格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药品虚高价格,纠正了药品购销中的某些不正之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负担,减少了医保统筹基金的支出。国内多个地区媒体报道的降价幅度是20%,个别地区甚至达到40%以上。但事实上,药品价格虚高仍然是造成“看病贵”的重要因素之一,很多患者没有感觉到因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而带来的真正实惠。

针对药品招标采购对药价带来的影响,作者进行了相关调查。在抽取的株洲市3家二甲以上医院的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共计1000人的调查对象中,60%的医务人员、90%的病人或其家属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概念和具体内容不了解;65%的调查对象认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未降低药价,35%的调查对象认为药价不但没降反而有抬高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医务人员及患者对药品招标采购仍然持质疑态度。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议价药品无法合理降价,廉价常用药品无人投标。

一些地方出现了中标药品价格高于批发价数倍的现象。有媒体披露,批发商l.5元可以供应一种注射液,而医院中标进价竟然高达l3.46元;同一种葛根素注射液,市场批发商供价为47.58元,而中标进货价格高达127元。

2.企业投标成本较高,药品招标次数太多、机构太多,企业不得不各地奔波参加投标,加重了企业负担,甚至出现了药品中标后医院进货量反而下降的“死标”情况。

3.在医院医药费用中,药品费用占相当高的比例。以株洲市人民医院为例,2004~2006年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51%。

二.造成尴尬局面的原因

1. 政策目标与手段不匹配。

国家医药卫生管理部门制定此制度的初衷是希望以竞价方式解决“药品价格过高”问题,希望通过公开的招标程序,实现医院药品采购过程的“阳光化”,以纠正药品采购的不正之风。但药品价格过高的原因不仅仅是流通环节多少的问题,更重要的医药体制问题。政府对医疗投入有限,“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使医院获得高价行为“合理化”,加之我国医疗服务价格普遍较低,政府允许医院采取销售药品获取差价收入的“以药养医”政策,使药品销售与医院、医务人员之间产生了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药品价格越高越好。当某种药品大幅降价后,因为没了回扣和赢利空间,便在市场上“蒸发”,医生不开,医院不进,于是药厂也就不生产,或者改头换面仍以高价销售。

2. 舆论导向夸大了该制度的作用,忽视了作用范围的有限性。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影响的是药品的价格行为,而不是临床医师对药品的选择和合理应用。药品销售的主体在医院,患者的药品费用是由医院的用药层次和用药习惯决定的,造成患者负担过重的原因,有价格问题、质量问题、使用问题,但首先是使用问题——处方回扣导致的临床不合理用药,受利益的驱动,过度用药、用高档药频繁发生。在医疗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得以完善之前,集中招标采购的好处将在很大程度上被临床不合理用药所抵消。

3. 现行集中招标采购能纠正部

分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却无法从源头上纠风。这一制度仅仅实现了成交信息的公平,但多年来我国药品购销中不正之风主要发生在药品的使用环节。

三.建议与对策

1.在进一步完善当前药品集中招标制度的基础上,加快相关制度的改革。一是建立和完善公开制度,增加药品招标的透明度;二是建立和完善监控体系,增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透明度;三是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规范药品价格行为;四是规范招标操作规程,扩大招标范围及药品品种;五是加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宣传力度。

2.加快卫生体制改革,弱化医院在药品销售终端的垄断地位,改变“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实行医药分开,建立合理的医疗补偿机制和医药卫生竞争机制。医疗技术劳务价值得不到合理体现,影响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如诊断、住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普遍很低,甚至远远低于合理的成本,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势在必行。合理的竞争机制有利于医院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技术水平,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和道德教育,使医生能从真正意义上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

3. 建立和发展独立于买卖双方的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化方式可以逐渐降低企业参与投标的成本,在相当程度上避免由于买方主导模式强化医疗机构垄断地位所导致的问题。同时电子交易记录提供的数据安全性与稳定性,可以为药品监管提供便利。广东省自2006年10月起实施的《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工程》方案获得了满意效果,合理降低了药品价格,保障了医院临床用药需要,值得推广。

4. 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强化消费环节的审查机制。

株洲市自2005年3月开始的23个单病种、2006年的38个单病种管理获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保障了患者医疗消费的知情权,减少了不合理用药、治疗和检查,减轻了患者的负担和医保统筹基金的支出。临床路径是一种单病种管理的新模式,可以解决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后医疗质量可能下降的后顾之忧。国外临床路径被大量应用到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的质量把关和成本控制中,对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杨俊何.广东省药品网上采购阳光工程的实施及体会[J].中国药房.2007,19:1441.

3.药品采购合同 篇三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废之争”由来已久,到目前为止至少经历了三轮。

最早一轮发生在政府部门之间,后来国务院统一了意见要求全国推行。2001年全国推行之时,医药行业几大协会联合上书反对,但也没有提出更好的方案。

这些年来,企业反对声此起彼伏,每年全国两会期间也都会有交锋,但这些争论意义不大。

除了“存废之争”,还有“量价挂钩”、“款价挂钩”、“两票制”“双信封”、“单一货源承诺”等至少十几个方面,都是持续有争论无结论。这是造成行业一直混战、内耗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一直在围绕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权力、利益调配在争论在折腾,但对其本身却缺乏探索和研究。

看上去这是企业和政府间的博弈,实则是政府各部门间的利益博弈。

我认为,这么多年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太成功的原因就是:“有方向无路径、有概念无细节、有争论无结论”。

《瞭望东方周刊》:现在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路径出现了什么问题吗?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通俗地说不就是团购吗,团购肯定是有好处的,问题在于我们有了方向却没有找到路径。

这些年来,政府成为药品供应链的一个节点,有人认为只有政府干预,甚至政府包办才能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政府的介入似乎是为了保护老百姓的利益,约束甚至打破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医生组成的利益共同体。但是多年事实证明,流通是市场行为,政府介入就是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只会增加寻租机会,而不可能修正供应链的模式缺陷。

事实也证明,政府的职责就是管理,直接上阵总是会出错,不是此错就是彼错。只不过现在的错误表现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被异化,它已被异化成地方政府的准入和限价。这不是市场之间的博弈,而是权力和市场的博弈。

《瞭望东方周刊》:既然政府不宜介入过深,为什么要求政府规定一些细节?这样会不会束缚了市场各方的手脚?

李宪法:我个人认为卫生部门十几年前的工作比现在做得细。

比如最初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时候,卫生部是积极倡导的,先后发布了招标采购的规范文件和范本,将药品招标采购的流程、规则、要求说得非常清楚。地方想作修改需要得到卫生部批准、备案。整体工作很细致。

当时一些细致的具体做法,企业界大致也是支持的。可是后来卫生部把自己颁发的文件废止了,背后原因很复杂。

比如,网络技术发展很快,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开始推行。可是网上操作和手工操作又有很大的区别,这就意味着要重新订立规范、范本,必然需要更大量的、细致的工作。当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已经推动起来,很多人不愿再去做这件吃力可能还不讨好的事。

当然,这里面也有很多其他原因。再比如,2007年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地方政府需要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现准入和限价,导致其被异化。

《瞭望东方周刊》:有哪些方面存在“有概念没细节”的问题?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涉及大量的专业知识,需要处理大量操作方面的问题。但没有更细致的要求,各地自行其是,一件好事做得不漂亮,甚至办坏了。

比如“量价挂钩”,其实就是“批量作价”,这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要求。这个“量价挂钩”是国务院文件提出的,但没有具体说明这个概念怎样落实。

“量价挂钩”的细节策划非常复杂、专业,在欧美国家这可能诞生出一个新的服务行业。美国大量存在的第三方性质的“药品集中采购组织”,其使命就是按照“量价挂钩”的原则作出标准的“量价挂钩”合同,通过市场化的纽带将各市场主体(包括医院)联系起来。

可是在中国,很多人反对“量价挂钩”。我仔细观察和思考过,在目前这种被异化的情形下,我觉得反对者说的也有道理。

这件事现在成了一群精明人做的一件粗活,导致各地政府爱怎么干就怎么干,想怎么招就怎么招。今天集中招标,明天交易所,后天不知道怎么玩儿。

《瞭望东方周刊》:那药品交易所这种创新形式究竟好不好?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探索了这么多年,可能药交所是最后的归宿,也是最好的归宿。但是,它也有可能导致另外的结局。

我不是反对建立药交所,只是觉得应该统筹考虑全国市场,避免各地盲目攀比、重复建设。重复建设不仅会再一次造成巨大浪费,还会将艰难建立的全国统一市场又割裂开来。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跟一些部委沟通这个事情,2000年我就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药品交易所的建议。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组织了一次调研,当时我就向他提交了建立全国性药品交易所的建议。

以前可能还是觉得条件不具备,现在我觉得机会来了,建立药交所应该成为相关部门高度关注的一个改革方向。

药交所能生成一种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它也是组织化程度最高的一种药品流通方式。有了药品交易所之后,以前长期困扰我们的一些争论和问题,就可以找到一种市场化的解决办法。另外,它也将会促使采购政策和价格政策的融合。

《瞭望东方周刊》:一些地方还想着通过集中招标采购、药交所等为抓手来降药价。你怎么看?

李宪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决定的是医院药品的购入价格,但是决定医疗总费用的是零售价格。

至于购入价格、零售价格、医疗总费用之间的关系就更复杂了。购入价格低并不意味着老百姓看病费用就会更便宜。采购政策的确很重要,但不是决定性的政策。

总之,老百姓的医疗费用是由药品的采购政策、价格政策、支付政策等方面综合决定的,单方面强调任何一项政策,或者寄希望于任何一项政策来降药价,对解决“看病贵”问题都不会有明显效果。

现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之后,医疗机构的收入并没有减少,有的医务人员回扣照拿不误,企业商业贿赂依然盛行,利益各方皆大欢喜。可是老百姓“看病贵”有本质的改变吗?

此外,国外医院成本支出的大头往往是人力资源,国内医院支出的至少2/ 3往往是物化支出,包括大量浪费、药品回扣等都包括在物化支出里面。

4.药品采购合同(签订) 篇四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人:

5.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合同范本 篇五

卖出方(简称乙方):XXXXXXX

使用方(简称丙方:)XXXXXXX

甲方接受丙方委托并根据委托书授权与乙方本着公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XXXX年度XX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详见《中选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具有不可预见性,故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运输,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对拼装或散装的药品,同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二向中选配送公司发出采购计划,以便于乙方组织货源安排配送。

五、配送服务

乙方自接到丙方采购计划始,72小时内送达到医疗机构并当面验收交接,配送率不得低于项目计划的70%。因交通原因可能在非工作时间内送达者,应事先通知丙方有关人员等待,以免货到时无人接收。

六、伴随服务

乙方向丙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同时丙方予以协助。

2、对丙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无合格证明、过期、淘汰以及其它不符合约定的药品及时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票、货同行,便于乙方、丙方验收交接。

七、药品退货

因药品流通不畅,丙方需要退货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效期前三个月之前向乙方提出。少于效期前三个月提出退货者,乙方拒绝接受。

八、药款支付。

1、中选药品的货款由江宁区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结算支付,备案自主采购的药品款由丙方自付。

2、每个月票据截止时间为20号,丙方按局财务科要求将所有发票汇总上报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纳入次月。

3、从次月开始计算,局会计核算中心于第三个月内即支付全部发票货款(如:采购中心10月份接到丙方上报的发票,元月份会计核算中心即支付去年10月份发票货款)。

4、款项直接拨付给乙方的法定账户(以合同帐户为准,望书写清楚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遇紧急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丙方按“就近原则”及时采购。

2、乙方应保证其中选的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3、乙方供应的药品在丙方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检验等查出质量问题,系乙方原因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系丙方原因者由丙方负责全部责任。

4、对丙方扣留正常发票而不能按时上报甲方和会计核算中心时,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举报,江宁区卫生局决不姑息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配送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含医疗纠纷所支付的赔偿)。

2、自该合同签订之日始,乙方自觉履行“报价履约责任”: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因素外,每撤一项目或在采购中心敦促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以邮局印鉴日期为准)仍不能配送者,每一项目处5000元违约金,累计达三个项目者(包括7日内不能配送而强制撤标者)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

十一、管理服务费

按《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以签订集中采购配送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并在江宁卫生网公示。

3、乙方和丙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相互交换、索取规定的各种资质文件,以存档备查。

买受方(简称甲方):XXXXXXX

卖出方(简称乙方):XXXXXXX

使用方(简称丙方:)XXXXXXX

6.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篇六

1、医院采购办公室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药品采购工作。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医院药事管理委员负责监督药品采购工作。

2、医院药品一律实行网上采购。配备和使用河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随意加价。非基本药物销售额不得超过药品销售额的50%。

3、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由采购办索取供货方的材料,应所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4、药剂科每月根据临床需求和实际库存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书,计划书交采购办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最后计划书由采购办负责网上采购。新进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向采购办提交申请,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购进。因突发疫情、事故或紧急抢救需临时采购的药品,可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办紧急调拨,调拨后2-5天内补齐计划书。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县医院自收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后,在一个月内与中标企业结算药款。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票据交由财务科入账存档备查。

7.对医院药品采购及仓库管理的探讨 篇七

1 医院药品的采购

1.1 首先,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对药品供应商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选择一些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卫生许可证、GSP认证、税务登记证等, 并且经营药品相对齐全, 信誉良好的经营企业。由药剂科负责对确认的供应商及其业务员进行备案。

1.2 加强药品采购的工作管理

1.2.1 药品采购员的任命

因为在目前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下, 个别医药代表可能对药品供应、使用采取一些违规或不法行为, 这就要求医院领导与采购人员增加识别能力与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能力。为此, 我院实行采购员轮换制度, 每届两年。采购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与较强的业务技能。

1.2.2 药品采购目录的制订

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依据临床治疗所需, 结合省药品招标、备案及国家基本用药目录, 确立我院药品采购目录, 为了降低患者治疗费用, 我院对药品采购价与供应商进行再次议价。并且签订供销合同及廉政协议。以确保我院药品价格低于市场价。

1.2.3 严格药品采购计划审批制度

我们医院实行微机管理, 药库保管员依照全院药品使用情况, 合理设定各个药品的库存上、下线, 在定期制订药品入库计划时, 药品保管员可使用微机自动生成“入库计划单”。然后, 通知药品采购员, 采购员从微机中调出该单, 再根据近期临床用药情况, 结合上级领导指示及各供应商供货情况, 制订出“药品采购计划单”, 药品保管员及采购员在该单上签字, 由药品采购员提交科主任、医院监察室主任及医院主管院长审批, 药品采购计划经三级审批同意签字后, 方可实施药品采购, 并保存好生效的“药品采购计划单”, 以便日后查询。

1.3 严格药品购进的待检制度

购进的药品首先由供应公司业务员, 将药品及随货发票一起送入药库待检室, 由药品质量检查员依照发票对供应商、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国药准字及生产厂家等逐项核对, 同时对药品的外观质量及包装情况等认真验收。合格后药品质量检查员在随货发票上签字, 并认真做好质量验收登记, 药品方可进入药库, 接受药库保管员验收入库。

2 药品仓库的管理

2.1 严格药品验收入库制度

药品经待检室质量验收合格, 药品质量检查员在随货发票上签字后, 药库保管员方可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验收时同样要对每种药品的供应商、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国药准字及生产厂家等逐一核对登记, 发票记录与实物相符合, 药品保管员在发票上签字, 然后转交药品会计员进行微机入库记账。

2.2 严格药品的储存及养护

2.2.1首先, 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 我院将药库分隔成常温区、阴凉区、冷藏区及高危药品区。常温区温度控制在30℃以下, 湿度在45~75%;阴凉区温度控制在20℃以下, 湿度在45~75%;冷藏区温度控制在2~8℃之间, 湿度在45~75%。药品全部上货架。在药品各储存区域我们按药品剂型又划分出注射剂、片剂、中成药制剂、大输液制剂、消毒剂及化学制剂等区域, 然后结合药品性质及适应症分类挂牌摆放。

2.2.2药品保管员在药品入库时, 必须认真按药品的储存条件及药品类别整齐摆放, 做到先进的药品摆放在前面, 后进的药品摆放在后面, 以便出陈留新, 确保药品质量。对需避光存放的药品, 不得打开药品包装, 并在货架上悬挂黑帘遮光。

2.2.3药品保管员要对药库的温、湿度逐日认真登记, 及时调整以符合储存要求。

2.2.4对有效期药品的养护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贮存条件下, 保持药品质量的期限。超出这一期限以后, 药效降低或消失, 甚至毒性增加。为了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 正常使用于临床治疗, 我院在微机管理上特别增设了“药品效期查询”, 药品保管员可随时通过设定有效期时间, 对药库所有药品进行近效期查询、筛选, 及时掌握有效期药品的库存情况。

2.2.4.1认真执行有效期药品的采购与入库验收制度, 我院规定药品的有效期不足6个月者, 原则上不予采购, 如果市场上该药供应紧张, 则依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购进。

2.2.4.2对已入库的近效期药品, 有效期不足3个月者, 采取通报各调剂室及有关临床科室, 争取在有效期内将该药安全用于临床治疗或通知供应商退货。否则, 封存上报, 统一销毁。

2.3 对于特殊药品

, 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及医用毒性药品的采购及储存,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规, 做到适量采购, 双人验收入库、专人管理、专用入库登记册及专用账册、专柜双锁及双人核对出库等, 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2.4 对药库储存药品, 实行定期盘查。

我院实行每月月结自查, 每6个月医院组织院监察室、财务部等工作人员会同药库保管员、采购员及药品会计员, 对药库所有药品进行帐物盘查, 并对盘查结果登记造册。如果发生盈亏时, 数量在规定的范围内, 经主管院长、科主任审批后, 做盘盈或盘亏帐面处理, 达到帐物相符。如发现损坏变质或失效药品, 由药品保管员提出报废、登记造册, 经单位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核销。

总之, 合理采购及科学储存药品, 是保障医院诊疗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 是确保患者能够用到质优、价廉, 安全及高效药品的重要前提。为此, 采购及储存药品一定要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并且把本职工作落到实处。

摘要:严格医药的采购及储存制度, 是保证医院药品质量, 确保临床疗效及患者用药安全的关键环节。所以医院必须认真加强药品采购及储存养护的工作管理。

8.药品采购合同 篇八

【关键词】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可持续性分析

药品招标采购目前在中国开展的如火如荼,但医药招标采购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对他的功过是非就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那么,作为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它是否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和解决药价虚高问题的有效手段?作为中国医药体制改革重要措施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否要持续执行?这正是本文通过分析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本身的过程及对其的各种评论要回答的问题。

1.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流程

在每年的各个地区都会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而就头孢拉定类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来说,其采购的流程如下:

第一,政府发布相关的招标公告,表明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各项要求;第二,向各级单位发放集中招标采购文件,文件中标明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细节问题;第三,在招标现场进行报价磁盘的递交,同时也要递交相关的纸质标价表,明确头孢拉定类药品的招标价格,然后就可以开始进行竞标;第四,对头孢拉定类药品进行评标确认,并且对各种药品的价格得分进行确定;第五,向招标组织部门和管理部门递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第六,招标部门要建立专家评标小组,对头孢拉定类药品的竞标价格进行商议,并进行定价和报价;第七,将中标的头孢拉定类药品进行有效的标注,并将其中竞标成功的头孢拉定类药品种类想相关的医疗结构进行推荐,并有医疗机构来对中标药品进行选择;第八,公正平等的进行评标工作,对议价的结果进行发布;第九,对评标以及议标的结果进行公示;第十,与相关的药品进购企业进行专属合同的签订,按照实际制定的采购总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标准;最后,为签署头孢拉定类药品购销合同的企业进行相关药物的配送,同时,结清账款。

2.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积极意义

很多的药品企业在对药品进行采购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作弊行为,往往会通过提高药品价格的方式来赚取高额利润,从而使得患者的经济负担加重。头孢拉定类药品是一种较为普通的消炎药,人们通常在感冒或者是发烧时,都会选择这种药物,如果该种药物在采购的过程中,被提高价格,则会使得患者的经济负担明显加重。为了能够有效的解决这种头孢拉定类药物采购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就需要对头孢拉定类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以此方式来加强对医疗相关机构药品采购的监督力度,使得药品采购中的不正当行为可以得到有效的消除,从而降低药品的价格,以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

头孢拉定类药品实施集中招标采购可以使得相关头孢类药品供求信息更加的集中,药品信息的集中可以使得供需双方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双方对药品销售和采购的需求,从而使得药品的采购更加的透明化。就我国目前的头孢拉定类药品市场的经营状况来说,其中还没有任何有效的经济法规对头孢拉定类药品经营状况进行制约,也没有任何的经济法律可以使得头孢拉定类药品的采购变得系统化和科学化,从而导致了头孢拉定类药品在采购商存在不正之风,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提出,在头孢拉定类药品的采购形式上实现了突破,使得头孢拉定类药品各自独立销售的局面被打破,通过制定的集中招标采购方法使得头孢拉定类药品信息得到了有效的集中,在药品信息集中的基础上,也使得行业的集中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实施集中招标采购可以使得头孢拉定类药品的采购过程更加的透明,这样就使得各医疗行业在药品的采购中,不正之风的现象可以得到有效的抑制。

头孢拉定类药品采购实行集中招标之前,采购任务通常由药品采购员和药房主任承担。在缺少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很可能受经济利益诱惑,进行“暗箱操作”,收受回扣。集中招标采购坚持的是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使医疗机构的购药行为由分散转变为集中,由个体行为转变为群体行为,使医疗机构决策由分散决策转变为集体决策,使采购活动最大程度地透明化。

我国目前医药生产企业、医药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众多,供大于求的现象非常明显。招标后在一定期限内形成定点供应,供货单位对药品质量承担责任,这就优化了进药渠道,保证了药品质量,同时可促进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竞争,促使这些企业优化重组,导致大型、特大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诞生。

3.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

3.1权责不清,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药品购销体制尚未健全

头孢拉定类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招投标主体、客体和对象的责任和义务不对等、不清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没有建立起平等的合同关系。目前不少地方招标主体基本上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而非真正的主体——医疗机构。事权不清,也就无法以事定责,以事定规,且政事不分,监管不力就易诱发腐败。

3.2流通领域利益调节政策单方倾斜,未能营造“三赢”局面

为了调动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积极性,政府在制定政策上多方向医疗机构倾斜。在委托代理费用的负担上,一反常规要求由“中标方”单方支付;在中标药品降低利益上享受分成政策,据安徽省的调查情况显示,中标药品加成分成比率以中标价为基础,平均不低于40%。所以,目前企业、医疗机构、患者三方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都不满意,患者感觉没有得到多大实惠,过重药费负担涛声依旧。

3.3招标导致药品规格混乱

目前头孢拉定类药价成本中至少一半以上属于不良成本,这已经是业内公开的秘密。本来指望通过医药流通领域的改革来使这种混乱状况有所改观,然而一些地方招标方法的不规范,反而使混乱局面变得愈加复杂。因招标造成医药企业科研单位不专心搞研发而是想办法走“捷径”,弄些所谓的新药出来应付招标采购。

4.结语

综上所述,头孢拉定类药品招标采购的真正意义不是表面的降低价格,其真正意义是使药品交易的过程公开,减少和抑制交易中的黑色和灰色行为。通过交易的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优胜劣汰,为中国医药体制的改革打下基础。扩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逐渐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存在这些问题,加强其监督和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该政策,以形式的变革推动和反作用整个医药市场的运行机制,那么我们相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但可以可持续下去,更有推广和扩大的必要。 [科]

【参考文献】

[1]安彬,吕庆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分析[J].理论探索,2011(01).

[2]赵海燕.药品招标采购政策的系统性分析[J].中國医院,2010(10).

[3]耀文.谁撑起了虚高的药价——药品流通环节价格构成、成因及对策分析[J].首都医药,2012(12).

9.应急药品采购协议 篇九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保障突发应急事件(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应急药品供应,加强应急药品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品流入,保证医疗救护工作的顺利完成,甲、乙双方在认定对方为合格药品供货方和购货方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经济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若乙方发生应急事件并急需药品时,甲方应能24小时保证应急药品供应,并随时有人负责应急药品的采购、开票、发货。

三、甲方应为合法的经营企业,所供药品应为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药品,具体遵循以下条款:

1、药品质量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等有关质量要求,并有保证应急药品有适当的库存;

2、整件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药品运输符合货物运输要求;

4、进口药品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5、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应提供《生物制品批签合格证》;

6、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合法票据

7、符合其它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四、甲方所供药品一般情况其有效期限不得少于该药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甲方所供药品同一品种规格不得超过2个批号。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九、应急药品目录见附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10.药品采购工作总结 篇十

我们主要采购的供货商来自 “太华、九州通、东龙、汇康源、华辰等”我们所购进药品的质优价廉,关系到采购本钱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体效益的快慢,药品的价格始终抢占商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作为一名经验不足的采购员,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深知做采购的,要了解各药品信息的重要性,为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好,价格低廉,今后我要做好每一项工作,要用敏锐的眼光看待事情的变化与发展,主动和个部分沟通!经过这几个月的采购,深知幼儿园快乐新年活动方案并不是单单做个计划表和打电话报计划,那么简单的事,公司现在的采购数目是以开票处订的数目为准,个人以为开票处与销售部每个星期要有个总结,把客户所需要的信息反馈给采购部、我们采购职员也要对公司畅销品种有个基本的了解,在采购大量数目的情况下,我们要采取价格策略,与供货贸易务员联系,尽量降低药品的本钱,为了满足我们所需的库存,满足质管部要求,还要总结质量题目的因素,反馈给供货商,并与供货商达到共叫,共同解决质量题目,做到及时退货。今后我们要更注重保质优价廉,货比多家,我发现要做好“质优价廉”是作为一个采购员的工作精华,这个过程的操纵与实践,是需要平时的细心积累才得到的经验,改进工作方法,进发布性公告范文步工作技能才能更深进地做到“质优价廉”降低本钱。20xx年里我主要从以下方面往做:

1.认真做好采购计划,货比多家,做好内勤工作,多多与各部分的职员沟通,每次计划做好的反馈表与涨价表,做到及时通知开票处与销售部,并分析调查市场价格是否适合客户需求!

2.报计划时要细心、多多了解各品种的信息变更、变更的信息要及时反馈给质管部、开票处、销售部、当有新品种引进时,要授集好信息,及时与销售部、开票处沟通,并快速备货,还要多多了解供货商与厂家在各个时间段的优惠政策等。

3.采购不同品种,要灵活运用不同的方法询价、讲价、仪价以达到降低本钱的终极目的。

4.对已范文之学生压力调查报告知涨价的畅销品种,要尽快的调查原因,根据市场,和部分领导商讨应该涨到什么价,对于销售部反馈如是客户已订品种,销售部要提供大概价格,采购部根据各公司销售的价格来做价格调整。

5.对于业务员提供的新品种,要留意看月销量,畅销品种要经常查看库存是否断货,要保证库存不缺货,如因天气原因或流行病因要结合现实分析,针对不同品种做好备货预备。

6.对于采购了的品种要及时跟踪货是否到库,在第二天早上查看是否进完库,查清楚原因,以免做重复计划。

11.探析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控 篇十一

关键词: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管理;风险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33-0145-02

1 概 述

电力物资管理涉及整个电网企业运转,对电力生产意义重大,若不能保证合理供应,势必对生产的顺利进行产生影响。对电力物资采购及供应进行有效和规范的管理是企业管理体系中的关键部分。物资采购及供应过程中潜在着多种风险,而采购合同风险又占有较大比重。

采购合同是为了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行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签订的契约。电力企业在合同管理中要有效识别风险,防控风险,执行到位,降低经营风险,保障物资采购合法、合理、合规。

2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类别

物资采购合同是电力企业与外部物资供应的接口,风险来源于供应商交货时间、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企业内部原因等。

2.1 物资供应商方面的风险

物资的质量是否合规给合同管理带来风险。物资质量决定生产质量,判断采购是否达标的关键就是电力物资的质量和数量能否达到生产要求,若供应商不能按照合同要求的规格及招标质量条件来供应物资,势必对电力生产造成质量影响和重大安全隐患。

供应商约定交货时间是否产生波动。若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按时交付电力物资,就会导致电力生产中断,造成电力生产目标完成计划的延误,甚至会对社会安定造成影响。例如,由于市场原因,电力物资由买方市场变成卖方市场,物资紧俏,货源稀缺,材料价格随行就市。采购人员未能与供应商建立可靠合作关系,供应商见利忘义,采购人员又找不到可靠货源,导致交货时间不能适应电力生产的要求。

确保物资按时交付对供应商提高服务质量有促进作用,又能防止再次运输,增加额外成本。

供应商服务质量方面的风险。若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蓄意推诿,不负责任,会对物资采购合同造成无形风险,无形风险的积累势必会造成有形风险。

2.2 电力企业内部原因造成的风险

采购计划制定失当。内部采购人员若对生产流程不了解,对物资需求不明确或者对市场变化预测不当等,都会造成物资采购管理不科学,脱离实际。采购合同中的采购价格、技术规格、质量要求、要货时间等都会与实际生产目标偏离,造成合同本身风险。

采购验收风险。若采购工作人员不能按照合同要求验收采购物资,势必会影响采购物资质量,给顺利进行电力生产造成隐患。

内部采购员工责任意识。内部采购员工责任心不强烈,以权谋私,与供应商有着不为人知的交易会对采购工作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扰乱采购秩序,采购合同会因为不公正因素的存在产生一系列风险。

2.3 弹性制度产生风险

电力企业为了确保电力生产的顺利进行,会在进行采购计划的制定过程中制定弹性措施,如根据产品生产状况向供应商增加或者减少订单,发生紧急情况时甚至会出现加急订单的状况,而市场是瞬息万变的,供应商不可能随时可以按照企业要求提供合规的物资。

2.4 其他方面的风险

采购单位文本选择不当,措辞缺乏推敲,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等造成的合同风险。另一方面。随着科技时代的到来,新技术不断更新,部分原材料的生产工艺更简便,成本更低,有的物资资料面临提前报废或者安全性能下降,采购合同不能及时捕捉科技发展趋势,会对物资造成浪费,为安全高效生产埋下隐患。

3 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管控措施

3.1 加强物资合同文本规范管理

物资采购合同要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通用文本,对主要条款不能擅自修改,遇到问题时要上报有关责任领导,经相关部门商讨决定后方可进一步修改。在进行招标和合同签订时要按照标准文本进行,以保证质量的可靠性。在合同起草、审批、签订、变更、归档、保管中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

物资采购合同制定要符合国家有关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规范。在招标和选择供应商以及最后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步骤繁多,若电力企业与供应商产生纠纷,法律能成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明确合同中电力企业与供应商双方的权利义务及争议解决办法。责任与权利约定是把双刃剑,要合理运用、切合实际,设定不能浮夸、过于苛刻,否则当发生争议时会被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认定无效。当发生争议时,要依据现行法律《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根据双方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仲裁协议。

3.2 加强企业内部物资队伍建设

组建一只强有力的物资管理队伍。组建队伍要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人才价值,加强关于物资采购及合同管理的内部培训,建立有效晋升机制及奖励机制。培养质量好、素质高、能力强的团队能够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搭建采购供应桥梁,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另外,高素质的团队能够在合同风险管理的签订、执行、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上报、解决问题,为电力企业物资供应、降低违约风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3 强化物资合同履约质量监督

加强物资采购合同执行力度,在合同履约阶段,采用“一单一评价”,根据供应商供货物资质量、供应进度、现场及售后服务等多个维度,对每一份物资采购合同订单在交接、验收、投运、质保等阶段进行评价,客观、真实评价供应商履约和产品质量情况。建立供应商资质业绩和绩效评价信息库,通过“一单一评价”,形成供应商绩效评价信息收集常态机制,并将评价结果与招标采购工作联动,作为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深化供应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大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力度,采取招标采购动态扣分、限制授标、暂停授标、列入黑名单等措施,降低不诚信及质量较差供应商的中标概率,提升和促使供应商物资合同履约能力,保证产品质量。

3.4 政府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政府相关法律的不完善,中小企业得不到良好的发展环境。例如融资方面,中小企业规模小,社会地位低,融资能力差,会对物资采购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产生违约行为。

另外,一些供应商利用市场监管法律的漏洞,依托非法制造源,以次充好,滥竽充数,给电力的生产造成损失及安全隐患。

国家应该加强市场监管,同时制定有利于中小电力企业长效发展的法律法规,净化材料市场环境,增强电力企业实力,为物资采购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4 结 语

综上所述,电力物资采购合同存在的风险具有多方面性、不确定性。电力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经营状况,认真分析来自自身、供应商、市场、不可抗力等因素给采购合同带来的风险,从合同的制定、供应商的监督及自身建设等方面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文章通过分析研究,基本明确了电力企业在物资采购合同中存在的风险,但由于实际情况中电力生产工作的复杂性以及物资市场的多变性,物资合同管理要求也在不断更新。电力企业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体系,以适应社会及企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施旻.强化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分析[J].现代工业 经济和信息化,2015,5(17):99-100.

[2] 杨东红.强化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J].广东科技,

2014,12(24):23-24.

[3] 姚为奎.试论电力物资采购合同的风险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4,(10):

12.浅议基层医院药品采购及库存管理 篇十二

医院的药品流通管理分为药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两个板块,而药品的采购决定患者用药的质量,其中药品的质量由药品的规格、产地和价格决定,规格是否正宗,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优良,都在很大程度上对药品的质量产生影响,因此,在药品的采购方面有多对细节值得注意。而药品的储存,药品的储存和患者的使用紧密关联,在药品的储存环节,不仅仅是要保证药品的存放安全,在药品入库之前,还要对药品的采购日期、产亲规格、适宜存放的环境、名称、剂量、批号、国药准字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做好统一的等级,保证药品存放安全[1]。

1. 基层医院药品采购

基层医院是医疗体系中最简单的医疗设施,它们包括:村卫生所、街道门诊、商业性质连锁的药店、私人药店等,这些基层的医疗机构都不同程度上在医疗药品的采购上存在不同的问题。首先,对于村卫生院后街道门诊,这是属于最小规模的公立医院,虽然小,但是其性质已然是国有,其对人民的责任度相对较高,但是并不意味着没有问题,问题的来源就在管理的上,对于这种基层的医院,政府相关部门在管理上难免失职,这是其中一个原因,此外,医疗款项比较少,而且还要对居民实施大量的医疗费用的减免,这就造成采购方面资金的缺乏,从而影响采购的药物的质量;而对于其余的基层私营药店,其性质跟其他的商业活动没有区别,最大的目的就是盈利,因此这些机构会想方设法的争取成本最小化,利润最大化,也就意味着他们将最低价格采购回来的药物以最高价格卖出,这就严重影响了药物质量对患者病情的控制,在商业上是盈利的,但是从职业道德来说这是违反人性的。

2. 基层医院药品的库存管理

首先,基层医院对药品的管理不够专业化,药品的储存需要根据药品的性质分民别类进行管理,而不是笼统的放进仓库,要的时候进去拿出来用就是了,基层医院条件好点的都有配备药品储存室,但是医疗条件差的地方是几乎没有储存室的,而且在夏天,理论上为例保证药品能够在恒温下得到保存,是需要通过一些特殊的仪器的处理的,而在基层医院,这些条件都是没有的,这很不利于药品质量的保证,因此,这也很容易引发医疗事故。其次,有的医院跟本就没有设置相应的储存室,药品都是随意放置,这样引起药品变质的可能性更大,而如果这样的药物一旦用在患者身上,对患者肯定是莫大的伤害。

3. 药物的正确采购和库存方法

3.1 药物的采购

药物毕竟是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的东西,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因此,在采购药物的时候,要谨记不能贪图便利而随意采购,必须在有证经营的产家采购,并且要以签订有效协议的方式保证所采购药物的质量安全,也不能贪图便宜而采购非法药物,药物的来源一定要是清白的,而且一定要做实地考察,不能随意采购,还不能经常换采购产家,药品的买卖不能有太多的买方和卖方,出了事故一定要只能够找到相应的责任人[2]。最后在药品采购时一定要走正当的途径,相应的手续一定要齐全,这是对自己和患者的安全保证。

3.2 药物库存指南

《药品管理法》中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药品库管人员在药品人库后即应实行分类储存管理,按照药品的自然属性、管理规定、养护条件、剂型等因素进行分类,按区、排、号进行区别存放,科学储存[3]。药物储存室一定要分了进行储存,最明显的分类就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储存,中成药和西医药的分类,而在性能和外形容易混淆的药物一定要非开储存。而库管人员在进行管理的时候,要严格记录药物的各项数据,以免药物失效或者过期带来的危害。而对于对光线、温度、湿度有严格要求的特殊药物要做好防护储存措施,一旦发现没有按照相应的规格储存,要及时上报并更换药物。

结束语

综上所述,药物的使用和储存对患者的影响至关重要,因此,医院相关人员要做好药品的采购工作及保护措施,而在我姑的大多数基层医院,其药物的采购和储存都还没能达到相应的要求,特别是在药物的储存上还存在很大的漏洞,因此,应该立即完善起来,保证患者的安全,而作为医护工作者,对药品的采购和管理也不能马虎,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医药条例办事,不能把患者的生命当做儿戏。

参考文献

[1]董美丽.基层医院药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探讨[J].中国医药指南,2012.12(35):379-380.

[2]金玉奇,付书博,沙德四.基层部队卫生队药品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药事管理,2014.11.12:6.

13.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制度 篇十三

1、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组成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

行职能,及时沟通联系,主动协调配合,不得相互推诿,共同推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2、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

构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关键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3、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各环节特别是关键环节的工作流程,监督制

度和多重复核制度,使每个环节和程序都处于监督之下。

4、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网络管理,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确保网络数据的安全。

5、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管理。严

14.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篇十四

1、药品采购管理包括药品采购计划制定、供货客户资质验证、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采购合同签订、药品购进记录及供货质量评审等环节

2、药品采购计划是保障公司药品供应的首要工作,采购部、质管部等负责采购计划和质量审核工作。

3、采购部负责药品采购信息收集,编制采购计划,拟定供应厂商,搜集相关资料,进行供应厂商资格审核,填报《首营企业审批表》、《首营品种审批表》等工作。

4、采购合同应按采购计划规定的范围签订。采购合同有采购部专人管理,质量管理部参与监督。

5、药品采购合同应签定质量保证条款:药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成件药品有产品合格证和装箱单,药品包装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进口药品应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6、药品采购应按合同规定执行,采购的品种范围应在采购计划内。特殊情况超过计划采购应征询质量管理部意见,经质量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供货商应选择已评审合格的供货单位。

7药品购进后,采购部要及时填报药品验收通知单交质量管理部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8、采购人员要根据采购合同和供货清单如实做好药品购进记录。9每年度12月,由采购部组织质量管理部以及各业务部门对本

年度进货质量进行评审,为药品采购决策提供依据。

15.药品采购合同 篇十五

一、药物采购和资金支付渠道的正规化

(一)药物采购的正规化

随着我国医疗事业中对医药卫生的监控力度不断加强, 我国在医药卫生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并且为了减轻我国人民就医难的现状对药物售价进行了一定的控制。 我国药品采购从以前的分散式的不易管理到逐渐向利于管理的集中式采购转变, 先是选择试点地区实验管理,总结劣势和优势,将其过程中的失误和经验进行总结,从而逐渐向全国推广,使全国的药物质量监管逐渐走向正规化,从早期的思想真正落实到实际的药物企业当中,发挥它预期的作用,管理监督药物质量的渠道也逐渐走向科学化,法律化,正规化,专业化和网络化。 让药物管理实行全民监督监管。

(二)资金支付的正规化

随着信息时代的冲击, 任何行业都走向了网络化、 信息化和快捷化,资金集中支付也是如此。 医院每天的资金支出和收进可以说是繁琐零碎,不易进行整理,但是如今医院通过网银进行集中支付的方案,为医院节约了大量人力资源,它也可以利用当今的信息技术,将其进行归纳总结,将缺少的药物、器械和需要支付的数目做成浅显易懂的图,使管理者更加一目了然,也避免了接触过多的人员而导致管理上的疏忽, 使医疗企业的资金支付逐渐走向正规化。

二、药品集中采购及集中支付的具体措施

(一)药物集中采购的措施

医院对于药物的正规运用应该是从正规渠道进行申请, 监管渠道应对医院的药物使用情况有一个真正掌握, 对于医院在临床上运用的情况有一个严格的考核, 并且对该医院所缺少的药物进行核实和考究有没有相代替的同类药品,会不会影响医疗效果,并且有更加高效的药物进行及时的更换,以保证患者的医疗效果,也对药物的数量与质量有一个有效的保证和监管。

医疗药物和相关医疗器械的审核需要有个对应的科室进行审核, 科室主任在审核合乎标准后向药事委员会提出申请, 通过严格的审批以保证药物的质量和运用符合标准,使药物的使用标准化,流程化。

每一年药事委员会对下一年的医药公司进行调查研究, 对下一年将要消耗的药品数量有一个准确的评估, 针对上一年度在医院消耗前几名的药品的数量要有一个严格的限制, 对药品的供应有一个严格的控制, 避免药物多产和运用到不当的地方, 给人民的生命安全提供保证。

(二)资金集中支付的具体措施

在医院当中有财务、药剂、审计、纪委、法律、资料管理等部门与药品集中采购与资金集中支付事项相关, 对这些部门主管的方面要进行分区管理,各尽其能,尽量组成一个它们既相互牵制,又能相互竞争、相互协助的良性合作关系,从而促进整个医院更好、更快的发展。

药剂科对于药物的集中采购和集中财务支出会签订一个相关合同,确保其执行的合法性和正规性。 药剂科要对整个医院的药物使用和采购提供并整理精确地信息。 药剂科根据医院对药物的使用情况和市场变动进行统计,得出准确的药品采购预算,并据此向财务部门提出下一阶段资金使用计划。

纪委和法律顾问主要是负责相关合同的审核, 药品供应商的资格审核,并且对于相关的竞标对手和竞标过程进行一个监督,确保竞标的正规公平, 避免采购竞标过程中因为不正当的手段或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外对于资金方面的使用也要起到监督作用。

财务科针对医院的收支账户进行统一的管理,执行集中支付政策, 使医院的账户更加简明化,便于管理。 财务科要及时的了解合作的供应商的药品供应情况,对于没有按照合同履行职责的供应商,财务科有权不给付相应的款项,并根据损失来追究该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 财务科还要对医院的每一笔进出帐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每个月底又要对本月的财务支出进行核实,工作量很大,而将支付方式选择网银直接支付, 则可以省略很多复杂的程序,节省大量人工,通过设置若干岗位执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等信息化手段达到既快捷又保密的结果。 作为拥有八家分院的我院利用资金集中支付还可以达到集中各家医院资金集中办大事的目的,在网上审核过程中也能起到监督各单位资金流向,预防各种利用资金违规操作的现象, 便于财务能够更好地管理医院的财务账户。

三、结束语

我国处在经济迅猛发展的阶段,为了适应这个发展阶段,国家将实行政企分开的经济政策,使医院逐渐走向市场,自负盈亏,这对医院的自我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正因为如此建立一个严格的管理体系,针对医院的药物集中采购和集中支付进行重点改革,将有利于医院竞争力的提升,从而充满信心的参与到市场竞争的大潮中。

参考文献

[1]孙桂琴.如何做好中小医院物资药物集中采购及资金集中支付工作[J].中国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6

[2]佚名.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J].中国卫生经济.2001(9)

16.药品采购合同 篇十六

关键词:物资采购;合同;法律风险;管控

物资采购是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环节。物资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同文本风险、合同审批与签订风险、合同执行风险等,其风险管控对于物资采购效能的提升至关重要,既有一般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共性,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产品质量控制、交货进度控制、货款支付控制及纠纷处理等,无一不对企业生产效益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建立完善严格的、规范有序、控制有力的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控机制,应该成为先进企业的必然追求。

一、合同订立阶段的风险管控

(一)资信调查。资信调查主要是审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

格。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类。通常情况下,企业与自然人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较少见。审查法人的主体资格问题特别要注意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年检情况,了解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是否与拟签订的合同相适应;对方代表是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还是内部职能部门,是否有签约资格;特定行业如危险化学品等要根据合同内容审查对方的资质现状,是否属于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等。

(二)合同谈判。物资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供货,一方付款,因此物资采购合同谈判重点关注的是合同的标的物、价款、交付以及质量条款。

对于物资采购合同标的物,谈判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以及数量等详细内容,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置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标的物的交付。

对于价款,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谈判双方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标的物的交付即所谓的收货、送货,是采购合同中至关重要的内容,其涉及到货物风险的承担、所有权的转移等诸多问题,所以,谈判双方应对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运输费用的承担等事项约定明确。

(三)合同起草。物资采购合同起草前首先要界定好合同的性质。对于物资采购合同的性质问题,一般认为企业参与生产经营所涉及的物资采购合同属于有名合同中的买卖合同。但是在对物资采购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一般会先准备好技术资料和设计图纸,并与拟选供应商签好技术协议,这种情况下笔者建议应当选择承揽合同,为后续阶段合同信息的补充完善、责任义务的合理划分、标的物的跟踪检验以及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寻求法律的保护,确保实现交易目的。

物资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使用依据各个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根据物资不同属性可以将物资采购合同标准划分为一般物资采购合同标准文本和服务采购合同标准文本。一般物资采购合同标准文本主要包括化工产品、设备采购、材料采购标准文本等等。在物资采购活动中,由于市场交易复杂多样,物资特性千差万别,不同种类物资的采购工作在挑选供应商、确定交易方式、到货检验、质量跟踪以及标的物的计量和计价方法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物资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选择要优先使用企业标准文本,其次选择双方共同拟定的合同文本或第三方合同文本。使用非标准文本或者对非标准文本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预先征求合同管理部门的认可。

起草物资采购合同时,对在合同谈判中约定的标的物、价款、交付以及质量条款要分别描述清楚。注意数字大小写一致,量词规范,表述方法正确,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写清楚币种、单位以及结算方式或支付程序等等。关于采购合同的质量条款,笔者建议写上具体应当符合的质量标准。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等。很多采购人员认为采购合同没有必要填写质量标准。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采购合同中若无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将对采购方非常不利,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则无依据,不受法律的保护。

另外,起草物资采购格式合同或示范文本中有“其他”项或者空格的地方,如果没有内容填写应画上“/”或者写上“无”等相同意思的表示;技术含量较高的物资采购合同如果需要用到专业术语或专有词汇等概念性词语时,要将其作为合同的专有条款进行解释,确保文字表述不会产生歧义;存在三方关系的物资采购合同要描述清楚各主体之间是“和”还是“或”的关系,对主体的称呼前后必须一致,要注意法人变更后的名称。

(四)合同修改。物资采购合同的修改工作遵循一般合同的修改原则。一是要在合同上注明关于修改合同的条款,如“本合同每一页都应由双方加盖公章,无公章或只有一方公章的,该页内容无效”;“本合同内容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双方公章,无公章或只有一方公章的,修改后的内容无效,合同内容以修改前的为准”。二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注明的条款执行,特别是合同签订后不能随意修改合同文本,更不能有手动修改的痕迹,必须修改的位置一定要协商一致并确认双方是否都加盖了公章。

(五)合同审批。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主体的审查、合法性审查、商业性审查、表述性审查。在物资采购活动中,标的物的质量争议占七成以上,因此商业性审查是物资采购合同审查的重点工作。物资采购合同的商业性审查要注意是否写清产品全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随即备品、配件、工具、清单、人工服务、培训、不包含项和备注说明等,以及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等,为后续合同履行阶段的标的物审核提供准确详尽的资料和依据,同时也能够为用户单位的考评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物资采购合同的审批程序应严格置于签约之前。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初步审查,主要是审查文本前后的逻辑性、连贯性、统一性、准确性以及通俗性、可读性、实用性。企业的物资采购合同评审委员会负责专业性审查,由供应、技术、生产、财务、审计、质量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就合同草案的商务要件、技术要件、文字表述等进行评判和审查。企业的法律事务部门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决定性审查,流程一般设在专业审查之后和决策层审批之前,主要是评估合同可能隐藏的法律风险,给审批合同的企业领导提供决策的参考依据。

物资采购合同的审批权限要划分清楚。不同种类物资采购合同的金额往往差距较大,应当按照有效控制和落实责任的原则,根据金额大小合理划分合同审批级别、设置合同签署权限,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按规定的级别和权限进行审批、签署。对于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有重大影响、价值高、制造周期长的重要物资采购合同,可以采用集中会审的方式,会审后无需再分级审批。

(六)合同签署的风险管控。物资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特征是一般合同签订的风险特征。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要注意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签字盖章应当与签约单位及负责人或授权人相符。企业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要由专人使用、保管;合同专用章应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刻制、编号、发放、备案;合同专用章刻制的申请、审批手续要齐全;遗失补刻和交还程序要严格;对滥用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管理不善的责任者的处罚要到位。

二、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管控

(一)违约风险的有效控制。企业物资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特征重点表现为合同对方的违约风险。有效控制违约风险的主要方法是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必要的评估,并做好履行过程的跟踪监督。物资采购部门要根据合同对方的经营现状、以往合作情况以及用户单位评价等因素对其履约能力及信用程度进行判断,必要时可以安排专人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合同执行进度,对物资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及时协调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异常问题。重大采购合同实行履行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在物资采购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要特别密切关注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敦促出卖方按时交付标的物;注意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检查,如遇到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有些物资采购合同存在保密条款,应注意通知合同履行人员,注意保护商业秘密。

(二)合同变更的正确处理。物资采购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影响合同履行情况的发生,如因天气原因影响运输导致货物交付时间推迟,原材料价格突然大幅度提高造成货物价格变化等情况,很难做到完全遵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一方当事人总是会在情况发生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部分条款。物资采购合同内容的变更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①标的物数量的增减;②标的物品质的改变;③价款的增减;④履行期限、地点的改变;⑤结算方式的改变;⑥违约金的变更等。上述内容的变更应当具体明确,最好都采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以防止出现合同争议,并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以实现合同目的。

(三)合同纠纷的妥善解决。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企业诚信度不同或者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一份合同的履行往往会产生各种各样、或大或小的纠纷。物资采购合同纠纷也是如此。一般认为打官司是“劳民伤财”的办法,产生物资采购合同纠纷时,要权衡利弊,尽力调解。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选择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物资采购合同纠纷的诉讼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的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四年。

三、合同履行完毕后的风险管控

(一)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合同档案。物资采购合同的档案主要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谈判记录、过程控制记录、监造报告、交往信函,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发生问题的处理情况及结果等资料。另外,在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合同文本签收记录、各类台账、报表、领导批示等资料也应归类建档。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好物资采购合同档案,建立详细的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台账,待合同终止并完成所有流程后统一交给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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