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控制管理规定

2024-09-29

扬尘控制管理规定(精选5篇)

1.扬尘控制管理规定 篇一

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强制性规定

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实行标本兼治,严格实施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烟尘控制、运输车辆管理、专项方案编制、施工湿法作业等七项强制性规定。

(一)现场全封闭施工规定

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全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注水式塑料围挡除外),不得超过2.2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成线,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要进行彩画美化,做到定期粉刷、保证美观。

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密目式安全网要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

施工现场使用的脚手架钢管须漆成黄黑相间或红白相间颜色(同一工地应统一)。

(二)场地坪硬化规定

进出口通道及工地场内道路应用混凝土硬化覆盖,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和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配置高压水枪。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控制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混凝土使用量500 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确因条件限制不能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要使用密封的散装水泥,限制使用袋装水泥。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合同签定后执行情况的检查。

搅拌站必须按照要求,加大投入,对粉尘、噪音和废水进行有效治理,尽最大可能减少环境污染。

(四)烟尘控制规定

严禁在施工现场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不得在施工现场洗石灰、熬煎沥青、焚烧各类废弃物,工地生活燃料应符合有关要求。

施工现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粉尘材料必须入库保管,沙石料必须覆盖,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扬尘的建筑材料。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浮土必须及时湿水清扫。

(五)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从事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符合市政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并经市政环卫部门批准。

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施登记卡和标志牌制度。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建筑工地,必须由施工单位在登记卡上做好记录,登记卡由施工单位保留。登记卡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的时间、车辆牌号、车辆所属单位、运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 求等。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标志牌,标明驶出的建筑工地名称和联系电话,标志牌应放在挡风玻璃位置。

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箱完好,装载的货物必须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环境。否则,施工单位应不允许其驶入工地。

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施工单位应不允许其驶出工地。

(六)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规定。新开工工程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单独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并将其纳入安全报监资料之中。

2.扬尘控制管理规定 篇二

近年来,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正处于高峰期, 伴随着建筑施工行业如火如荼的发展, 随之产生的大气扬尘污染也日趋严重, 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PM10超标。PM10是指粒径在10μm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 其对人体的危害不言而喻。因此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已成为改善城市空气污染的迫切需求。

2 施工现场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序和部位

施工现场以下环节容易产生扬尘污染:1) 土方工程开挖与回填、土方运输车辆运输过程;2) 现场道路未硬化、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车辆行驶造成扬尘并将泥土带到工地外;3) 现场土方裸露部位未覆盖或绿化, 土方随风飘撒造成扬尘;4) 拆除工程未采用湿作业法施工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造成扬尘污染;5) 楼层垃圾清运未设置专用密闭式通道, 甚至从楼层临边或电梯井等部位向下扬撒造成扬尘污染;6) 施工现场切割材料未设置集中除尘车间造成扬尘污染等。

3 现场抑制扬尘污染措施

通过对施工现场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序和部位进行分析, 要避免扬尘污染的发生, 在施工现场布置和施工技术措施方面, 可采取以下措施:

1) 现场设置连续封闭围挡, 行车道路全部硬化, 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设施。建筑工地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围挡高度应能够满足阻隔扬尘向工地外飘撒的要求, 一般情况城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2.5 m, 一般路段围挡不低于1.8 m。整齐划一的工地围挡, 不仅能够对工地起到阻隔扬尘的作用, 而且可以通过装饰, 起到宣传企业文化、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

现场施工区的主要道路必须全部硬化, 并构成环形通道。道路的宽度和转弯半径应能够满足现场车辆通行的要求, 道路合理设置排水坡度, 避免形成积水。

施工单位可结合成本目标、周转次数、路面承重要求等因素综合分析和定位, 采用混凝土现浇路面、混凝土预制块路面、钢板路面等, 在承载能力要求不高的次要道路, 也可结合采用炉渣或碎石硬化路面, 在满足抑制扬尘的同时合理降低成本。

2) 施工现场设置喷淋降尘和车辆冲洗设施。为有效减少施工现场产生扬尘, 可沿施工现场围挡和主要道路连续设置喷淋降尘系统, 一般每隔2 m~3 m设置一个喷头。其原理是水通过水泵加压由喷头喷出, 在压力作用下形成喷雾状, 水雾能够有效吸附空气中的灰尘颗粒, 而且雾化水不会在地面形成泥泞, 在施工现场实践应用中能够起到非常好的抑制扬尘的效果 (见图1) 。

为防止建筑工地内车辆带泥上路, 应在工地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简易自动冲洗设施因其冲洗效率高, 且能够有效节约水资源而在建筑工地得到推广。其工作原理是冲洗过车辆的废水经过有组织的排水、沉淀和循环, 得到再次利用, 能够有效的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且由于其自动化程度较传统的冲洗方式明显提高, 所以工作效率也有明显提高 (见图2) 。

3) 土方工程采用洒水、覆盖、控制运输车辆等措施抑制扬尘。土方开挖、回填、现场堆放及运输车辆运输过程, 是建筑工地产生扬尘污染的主要环节之一。

当土方干燥、易起尘时, 在开挖与回填过程中应辅以洒水抑尘等措施, 降低产生扬尘的可能性, 并应做到土方随挖随外运, 减少开挖过程土方裸露时间。如果土方不能及时清运, 或者需要存土用作回填土, 应在施工现场选择合适的位置集中堆放, 并采取定期淋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扬尘。如需较长时间存土, 应采取覆盖、种植草皮、表面临时固化等措施。

土方运输时, 必须保证运输车辆装载车厢完好、严禁超载, 车厢必须密闭或者要有覆盖措施, 防止沿途遗撒渣土, 且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应注意减速慢行。

4) 切割加工作业设置具有除尘设备的集中加工车间。在建筑工地, 往往存在大量的切割作业, 如切割石材、砌块、模板等, 如果对切割作业不加以控制, 会产生较严重的扬尘污染。为了有效地控制切割加工作业产生的扬尘, 要求切割加工必须设置具有除尘设备的集中加工车间, 产生的粉尘、木屑、废料等必须及时清理 (见图3, 图4) 。

5) 楼层垃圾清理设置专用通道。为避免建筑楼层内清运建筑垃圾产生扬尘污染, 可采取在各楼层设置封闭的建筑垃圾竖向收集通道, 通道直径一般是300 mm~500 mm。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 清运时应适当洒水湿润 (见图5) 。

6) 建筑工地拆除作业, 必须实施封闭围挡进行全封闭作业, 拆除同时进行喷淋洒水。施工现场应安排专人负责渣土运输和喷淋降尘指挥管理, 对于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喷淋和覆盖等措施, 防止形成扬尘。

4 结语

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必须从改进施工技术措施和优化现场布置着手, 对容易产生扬尘的每一个施工过程严格控制,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摘要:结合施工现场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序和部位, 从设置封闭围挡、喷淋降尘、垃圾通道、土方运输等方面, 阐述了现场抑制扬尘污染的措施, 旨在实现绿色施工的目标。

关键词: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除尘设备,建筑垃圾

参考文献

[1]孟旭东, 王满良.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及控制措施的优化[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6 (21) :89-90.

3.施工扬尘控制方案 篇三

文明施工管理是企业施工生产经营的综合反映,应贯穿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以便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物耗、消除污染、美化环境、防止大气污染、防尘、并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实行全封闭、半封闭的管理,遵守《2013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保证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的稳步提高。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关于严格控制主城区扬尘污染的有关要求,保证本工程施工期间,防治一切影响本工程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特编制本扬尘污染控制及治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山东省临朐县弥合综合治理工程(冶源水库—县城段)定位于城乡一体示范区,南起冶源水库,北至沂山路大桥,东西以滨水绿道为界,设计总宽度200~250米。

本工程内容为滨水绿道右岸工程,右岸长12.5km,限行小型车辆,主要满足旅游、健身、河道管护需要。综合确定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车速为20km/h,道路路基宽10米,路面宽度8米,两侧路肩各宽1米;沿线新建支流桥3座。

二、施工方案选择

为了有效的控制扬尘污染,在该项目施工时采取的主要措施为:

1、半封闭施工;

2、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采用集中堆放和覆盖的方式;

3、对于进出车辆进行集中冲洗;

4、所有材料堆放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堆放;

5、对厨房、洗手间采取严密消防措施,勤于冲洗,保持卫生。

三、施工方案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总工为副组长,总包及劳务公司、专职安全员、专项工长、施工员、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情况,监督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对施工现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半封闭施工: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采用素土进行全封闭施工;

3、现场材料堆放和覆盖,施工现场所用水泥必须修建水泥库房,防止因起风四处飞扬灰尘,施工用河沙、石子严格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堆放;所有堆放材料均采用三色布进行覆盖,以防起尘;

4、车辆冲洗:对于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共设置一个施工出入口,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阀和沉淀池;

5、现场管理:为了加强现场平面管理,项目部指定现场监督员负责监督该项管理工作,入场各施工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听从指挥。

四、控制要点

1、项目部控制扬尘的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和落实;

2、控制扬尘的经费必须落实,做到及时划拨、专款专用;

3、工地清扫的建筑垃圾,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工地清扫时必须有洒水和其它防尘、洗尘措施;

4、对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必须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废料及时清理;

五、控制措施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防控扬尘、共创蓝天的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环保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利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环保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施工保护体系,确保施工环保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度的环境污染,最大限度的确保施工中人员及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环保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影响环保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5、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6、施工现场的主要主便道采用石渣布设,并撒布不小于10cm的碎石面并及时洒水,做到“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泥泞”;

7、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8、本工程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对于极少量混凝土进行自拌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防尘措施;

9、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程场地,清除积土、堆物;

10、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堆放、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按潍坊市政府有关要求,做好对施工过程中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规范施工、运输等工作。

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要求施工工地整洁;工地出口落实外出车辆的清洁措施,出口道路做硬地面,随时冲洗外出车辆,不得带泥上路;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场地清、无建筑垃圾”等。

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做到持证运营,不偷倒、不乱倒建筑垃圾。

施工中产生的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妥善堆放,并采取防溢漏、防扬尘措施。

运输余泥渣土的人员必须随车携带准运证。渣土准运证上应当载明运输单位、路线、时间、方式和弃置场地。

运输余泥渣土的车辆必须倾倒于指定的弃置场。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载、撒漏以及不按规定的地点、场所倾倒渣土。运输过程中,应装载适量,车厢上部必须覆盖蓬布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余泥渣土沿途洒漏、飞扬。

运输渣土的车辆应当设有防撒落、飘扬、滴漏的设施,采取密闭或者加盖苫布等防范措施;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及其它浑浊废弃物的外运,应当使用专用车辆运输。

不得将余泥渣土与生活垃圾及其他垃圾混倒;不得在道路、桥梁、河边、沟渠、绿化带等公共场所及其他非指定的场地倾倒余泥渣土。

场地进出口应当设置进出车辆行驶路线示意图和场内路线提示等醒目提示标识。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堆存的渣土及建筑垃圾。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是保证环境资源持续发展和有效利用的根本。我们在施工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本项目《环境保护实施计划》和当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建立管理体系,对我单位公路施工活动范围内环境予以认真保护。

2、结合本合同段工程实际和自然环境保护特点,制定具体

3、无条件地接受当地环保部门和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环保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并贯彻落实。

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改进环保、水保中存在的问题,文明施工。

4、借鉴我单位以往施工中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经验,在施工过程中,全面规划、统一管理、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合理利用、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5、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环境保护实施计划》,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的教育,提高全员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意识。

6、工作安排时,永临结合,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减少扰民噪音的技术措施

1、严格控制人为的噪音。进入工地现场不得高声喊叫、乱吹口哨,限制高声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扰民。

2、尽可能控制深夜施工,一般晚上10点到次日早晨6点之间停止强噪音施工。确系特殊情况必须连续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当地居委会协调,并出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的谅解。

3、从声源上降低噪音,这是防止噪音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1)尽量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音设备与对环境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加工工艺。

(2)在声源处安装消音设备,减少噪音的传播。(3)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音。利用吸声材料、采取隔声措施等。

(4)在职工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工人嬉戏吵闹。(5)按时作息,夜间外出的人员必须在的指定时间内回宿舍。

降低环境污染的技术措施

1、材料运输:所有材料运至工地后及时卸货,按规定的地点堆放,运输车辆尽快离开现场。

2、车辆运输进出洒落的泥土、砂、石,由值勤人负责清扫干净,材料运输车在运料时用帆布遮盖,以免洒落,施工现场做完一段,清理一段,保持场地整洁干净。

3、做好临时排水系统,应畅通不堵,施工期间保证场地内不积水。

4、组织专业卫生承包队及各施工队分片负责卫生责任区,负责监督和打扫卫生,清除杂物。有必要时撒水防尘。

5、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消毒。

6、食堂:现场食堂要符合食品卫处管理要求,做到无蚊蝇,无鼠害,无饮食污染,使职工吃的好,吃的卫生。

7、现场设立生活垃圾池和建筑垃圾池,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垃圾在现场仅做短时间堆放,每天清除,保持场内清洁。

8、施工垃圾处理:现场施工垃圾处理采用分区清理,集中堆放,专人管理,统一搬运的方法,经常听取周围居民的意见,对不足之处及时改正。

9、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生产及生活设施的设置认真规划、设计,在规划设计中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遵守环境保护法规。生活、生产废水应经收集、处理后再排放。易撒、易污染的材料运输应加铺盖措施,防止粉尘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

根据现场目前管线情况,具体位置还不是很清楚,施工前先会同业主、监理等单位摸清沿线地下管线的埋设位置和走向,在施工中,我方将在甲方管线处的指导下,确保管线正常运行,一旦中标,将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前,应详细阅读,熟悉地下管线图纸等资料,并把保护地下管线措施作重点来抓,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万无一失。

2、建立项目部兼职管线保护员组成的地下管线监护体系,把保护措施、加固方案落到实处。

3、在沟槽开挖前必须挖好样洞,尤其在路口,要摸清周围管线的走向、埋深、管名等分布情况,对于地下管线情况不明的地段,应当采取人工进行沟槽开挖,严禁机械挖掘,杜绝野蛮施工。在管线部位,应做好醒目的标志,以免遭到破坏。

4、在遇到管线的施工地段,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操作人员、机械驾驶员进行管线交底,并派专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各种管线的保护进行监督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

5、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现状管线与交底内容、样洞资料不符或直接危及管线安全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业主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保护,未有结论前,不得擅自操作处理。

6、管线暴露后,采用悬吊、支撑加固保护,分别采用外包草袋或其他保护物,对管线进行保护,防止外击碰伤管线,重要管线必须派人监护,跟踪观测。

弥河综合治理工程

施工扬尘控制方案

工程名称:弥河综合治理工程 施工单位:山东临朐田园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临朐县弥河综合治理工程 编制人: 审核人

4.扬尘控制方案 篇四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扬尘控制八项强制性规定,继续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及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加大城市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巩固施工扬尘控制“百日攻坚行动”的阶段性成果,确保xx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为全市空气质量总体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

二、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国土房管、交通、市政、园林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的房屋拆迁和土地整治工程、交通建设工程、各类市政管养维护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等其他专业工程结合本行业建设施工特点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扬尘污染治理情况检查

以《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xxx 号)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关于扬尘控制的强制性规定为检查依据,每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扬尘治理达标。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渣土密闭运输。

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辆,车辆离场时保证密闭措施到位,不得冒装,防止运输中“抛、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

2.车辆冲洗。

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配置高压水枪或工具式冲洗设施。工地出口的车辆冲洗位置保证夜间照明,车辆离场前必须进行冲洗作业,不得带泥上路。

3.易扬尘物质处置。

施工现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xx小时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

4.施工湿法作业。

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进行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作业时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二)推进扬尘治理相关工作措施落实

1.实施重点项目施工工地视频监控系统。

主城区新开工项目施工现场实施xxx%电子监控,其他区县房屋建筑面积x万O及以上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x千万及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加强扬尘控制工作监控。

2.积极响应空气重污染预警。

收到空气重污染预警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扬尘污染:

一是加大响应区域在建工程检查频次,督促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污染;

二是增加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洒水、喷淋频次或采取覆盖措施;

三是对施工现场和周边被污染道路进行冲洗、洒水和保湿作业;四是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

3.加大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力度。依法从严处理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通报批评、纳入不良行为记录,进行诚信综合评价扣分以及媒体曝光等手段,加大处理力度。

四、时间安排

结合我市夏季日照时间长、地表干燥,不利于扬尘控制的特点,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分三个阶段:

(1)部署阶段(xxxx年x月xx日前)。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结合本方案,将专项治理行动部署到辖区或监管的每个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以及在建工程项目部。

(2)集中整治阶段(xxxx年x月―xxxx年xx月)。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要制定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检查要贯穿全年,并明确工作目标。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督促和指导各自监管的在建工程逐一对照整治内容开展专项整治的自查自纠工作,资料留存备查。

(3)检查督导阶段(xxxx年x月―xxxx年xx月)。市城乡建委结合“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对工地进行抽查督查,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自查自纠不认真、存在问题较多和整改不落实的企业和工程项目,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限期结束后整改仍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进行诚信评价扣分等,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五、建立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档案。全市所有在建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扬尘控制专项档案,内容包括:扬尘控制专项方案;扬尘控制工作制度、记录;专项经费使用计划、收支记录、发票;专项检查、隐患整改工作记录;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环保类投诉处置记录等资料档案。

(二)抓好开工前提条件审查,把好源头关。施工扬尘控制有关要求已纳入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各区县建设施工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把好开工前审查关,对控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不得通过开工前提条件审查,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各区县城乡建委安全监督机构应将施工扬尘控制作为施工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在监督记录中专项记录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检查情况。

(四)积极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积极创建或巩固施工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全面提升辖区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水平。xxxx年,主城各区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xx个,其他区县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x个。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控制扬尘污染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突出抓好重点时期的扬尘治理,特别是做好夏季高温季节、风高物燥时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强化这些重点时段扬尘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5.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方案 篇五

扬 尘 控 制 方 案

一、控制目标:随时保持施工现场及道路干净、整洁。

二、控制要点

1、项目部健全和落实控制扬尘、噪音的管理制度,关键在于落实。

2、及时划拨使用专款,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

3、按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材料堆放整齐。

4、土方进出工地时,在洗车池将车辆的车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并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5、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采取围栏、遮盖等措施防尘。

6、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及时清理。

7、工地在清扫时,适当洒水或采取其它防尘、吸尘等措施。

三、控制措施

1、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由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

2、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3、建立扬尘、噪音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噪音控制。

4、项目部扬尘、噪音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5、指定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噪音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噪音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6、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噪音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7、对控制扬尘、噪音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 →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噪音负责人 →各施工作业组组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噪音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8、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9、施工场地已经进行了地面的硬化处理,因施工需要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绿网覆盖或其它措施,使泥土不裸露。

10、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

1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2、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3、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4、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15、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6、当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不采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

17、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8、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本工程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19、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20、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监测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是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扰民的根本途径。针对建筑施工噪声事件集中、位置多变的特点,夜间施工的现象,成立了夜间巡逻队,加大了夜间检查频次,尤其是在中高考期间,为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复习、考试环境。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快查处,有力地促进了施工单位进行噪声防治。随着群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环保法律法规的深入人心,建筑施工扰民的信访不断增多。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事件,也是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重要方面。在对待群众投诉问题上,要求施工单位多查找自身的原因,虚心接受群众意见,认真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施工噪声污染严重,又不采取措施的单位,应根据噪声法的规定给予严肃查处,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21、施工企业积极降低和减少噪声

1)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叫喊,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2)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音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居民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3)从声源上控制噪声(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机械的产品噪声标准,并严格执行这些标准)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

22、建立社会舆论的监督制度

施工场界周围的居民有权在施工前了解施工时可能发生噪声污染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当听取当地居民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不但可以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且可以增加建筑施工单位作好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和压力。

23、加大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的宣传力度

在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过程中,应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经常不断地对施工单位进行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向施工单位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噪声管理的规定,增强施工队伍的环境意识,使他们真正意识到治理噪声所带来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从而在工作中采取一切可能降低噪声的措施,自觉进行噪声治理,将施工噪声污染降到最低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各地都在加紧建筑工程的建设,但是建筑施工不能以噪声扰民为代价。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法规,采取得力措施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尽量减少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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