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定位及决策机制研究(精选8篇)
1.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定位及决策机制研究 篇一
一、前言
财政分权是指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决定其预算支出规模和结构。这种制度使处于基层的地方政府能自由选择其所需要的政策类型,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使地方政府能够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20世纪80年代以来,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转型国家,标志分权程度的联邦制程度指数都处于增长状态,导致世界平均的分权程度从1975年的1.03上升到了1995年的1.94(Arzaghi and Henderson,)。
与此同时,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关于非传统要素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的强调,为探讨政府制度变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提供了理论支持,从而促进了对分权与经济增长之间相关性的研究。在此背景下,财政分权成为近期经济增长政策研究领域的一个新热点,近来发展起来的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也日益得到学术界的重视。
根据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分权有助于增加地方政府提供地方性公共品的激励,因为分权体制下的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能更好地响应地方选民的偏好,有效地提供地方公共服务(Tiebout,1956)。近期的研究认为,由于各种功能的公共支出之间存在竞争性和替代性,有利于当地居民福利的地方公共服务支出就会受到挤占。钱颖一和罗兰(Qian&Roland,)认为,财政分权将影响政府支出构成,财政竞争使得基础设施的边际区域价值大于边际社会价值,从而使基础设施的支出份额增加,地方公共产品支出减少。Heine认为,流动性强的个体会以自己所拥有的退出选择为谈判筹码,不惜损害流动性差的个体的利益,要求政府增加生产性服务的提供。
相对于理论上众多的文献,关于财政分权对公共支出结构影响的研究较少,大多都是关注分权对于某一类公共支出水平或绩效的影响。傅勇和张晏()发现,中国的财政分权对政府的公共支出结构产生了扭曲作用,导致文化类支出不足。一个待检验的假说是,中国特有的政治集权和财政分权的体制会使地方政府之间展开标尺竞争,这种竞争会对政府的支出结构产生扭曲。
二、财政分权对地方公共支出结构的影响
财政分权之所以能引起地方支出结构的改变,最主要的基础就是财政分权下的地方政府拥有了自主安排支出的权力。因此,现有的`文献在探讨财政分权影响地方财政支出结构时,无不将重点集中在支出分权的作用上。而对于这种作用方式,现有的分析思路无非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支出分权使得财政的决策者由全国选民转为地方选民,因此,可以认为财政分权下的支出结构的改变主要是反映不同区域选民的不同偏好;二是从地方政府入手,认为中央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使财政的决策者更接近于居民,从而更容易获得居民偏好的信息,与集权体制相比,会使地方的财政支出发生改变。这两种分析思路虽然角度有所不同,但落脚点其实是一致的,无非都是强调居民的偏好和需求发生了改变,或得到了更好反映。这种分析思路既表明了财政分权会影响地方财政支出的结构,同时,居民偏好的不同也形成了分权体制下的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具体特征。
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其中涉及了各方面的因素,有体制上的也有地方官员本身的原因。各方面的原因纠缠在一起导致了目前这样一个结果,即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上重视基础建设投资,轻视科教文卫支出;重视生产性投资,轻视社会福利支出;重视政绩建设支出,轻视居民生活投资;重视行政管理支出,轻视民生投资。
我们首先了解一下官方公布的中央财政支出结构。以科教文卫事业为例,其4项支出的总和只占到中央财政支出的10.6%,而仅仅一项工业商业事务就占到了10.7%。中央的财政支出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地方政府在进行财政支出预算时可能会参考中央财政支出的比例,可以说地方政府重视经济而忽视科教文卫事业是有其根源的。而事权的下放导致了中央在减少科教文卫事业支出的同时,却将财政支出的压力转嫁到地方政府的身上,因此为了保证科教文卫事业的总支出,地方政府不得不加大在这一方面的支出比例,这也就造成了地方财政支出的紧张。为了缓解这种财政负担,地方政府不得不加大经济投入以获得高额回报来缓解财政压力,这就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三、财政分权对地方公共支出结构影响的原因
(一)政府官员的考核标准过分强调GDP
在我国,地方政府最大的激励可能来源于中央所制定的晋升机制,而晋升的标准,据Li and Zhou(2005)的统计分析,认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是中央政府对省级政府官员的重要考核标准。这种考核标准,使得在分权的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的行为越来越呈现商业性的趋向。地方政府往往扮演企业家的角色,或者是将精力投向经营盈利企业(黄佩华,),或者是努力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张卫国,2005)。这意味着作为官僚机构的地方政府只对取得生产率和效率等市场目标负责,而不管是否满足了公众的需求和期望。中央政府将更多的支出职责下放给地方政府并赋予它更大的支出自主权,却缺乏合理完善的考核、激励和约束的政策,一味强调经济建设,这是导致教育事业投入比例低的根本原因。
(二)地方政府“投资饥渴症”
地方政府普遍患有“投资饥渴症”,即地方政府部门几乎普遍都有无边无际的投资冲动,甚至相当多的地方政府就象一个企业,一切以投资问题为中心,而对社会、文化、环境等其他问题很少关注。甚至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过度让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加大了居民的财政负担,这都是不容忽视的现象。这种过度的投资不仅对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结构造成了不良影响,更是对地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从出发点来讲,投资与招商引资的努力是积极的,问题是政府为何总喜欢自己亲自上阵?反过来的问题是,为什么地方政府喜欢上项目?显然是因为地方政府、地方官员能在其中获得好处;另一方面,日益沉重的财政压力也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这么做,同时,不合理的干部考核制度更加剧了这一问题。因此,想要治疗地方政府的“投资饥渴症”,必须在确立市场化取向的前提下,加快制度改革,这是解决“近忧”和“远虑”的根本途径。
(三)地方政府追求政绩建设
这个问题也是不难理解的,为了名声与晋升的需求,地方官员在任期间都会或多或少地进行政绩建设,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分税制改革后,分税的比例使财权不断向中央集中,导致地方财政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财政拮据,一些领导干部要出政绩、搞建设,不是紧着手中这点钱办事,而是要用这点钱办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事,因此政府拖欠也是必然的。这种投资体制再不改、干部考核机制再不变,这种现象将无法根除。
(四)财权与事权分配的不合理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目标是提高“两个比例”,即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以及提高中央政府收入的比例。第一个比例的提高,在财政收入逐年下降的情况下,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是很有意义的。但是第二个比例的提高,却可能会影响地方政府的行为。在收入有限的情况下,要支付超过收入能力的责任,地方政府自然要选择首先完成考核的“硬指标”,比如GDP增长,至少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软指标的被忽略,比如说教育质量。 可以说,地方财政过于追求投资性建设也是为了缓解在财政支出上的压力。事权的下放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地方政府的资金不足,如20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央与地方的比重就分别为15.27%和84.73%。为了确保这一部分的支出地方政府不得不提高政府的财政收入,所以高回报性的投资必然成为政府所追求的目标,这也是事权和财权分配不合理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四、完善财政分权、优化地方公共支出结构的思路与对策
(一)加强民生建设,合理地调整财政支出比例
我国对于GDP过于执着,可以说是在刻意追求GDP的增长。虽然GDP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最重要的一个指标,但是它有许多的缺陷,无法反映经济增长对于地区环境的影响,而且存在无效的GDP与消失的GDP,也无法反映居民的幸福程度。所以,经济增长应该采用更为综合的指标进行衡量。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我们要更加注重居民的幸福指数,打造好民生建设与公共基础事业建设。这需要中央政府的合理规划和指导,根据各省的经济 发展状况作出合理的安排,下达相应的指标。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财政支出比例倾斜的问题,也能更好地优化地方公共支出的结构。
(二)制定全面的官员考核制度
在我国,当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拥有人事任免权,并以GDP的增长作为考核标准的政治体制下,支出分权导致地方政府偏好于经济建设支出和除科教文卫之外的其他部门事业费的支出,而与居民的福利息息相关的科教文卫支出随着分权程度的加深,则会更加降低。收入分配所产生的激励作用在经济投入的支出上,也是最明显的,但它似乎并不能降低行政管理费用的支出,而且,倾向于地方政府的收入分配也不能使地方政府在支出中将更多的资金用于科教文卫。因此,要纠正我国地方财政这种支出结构的偏向,显然,在分权体制下,必须要改变地方政府所面临的激励。在对地方所制定的晋升机制中,转变GDP的考核方式,以居民利益的实现和提高作为 考核地方政府工作的标准。同时,在不同的地区对官员的考察指标也要有所不同,应该按照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标准,不能一刀切。
2.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定位及决策机制研究 篇二
关键词: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7)-12-0029-03
从行政学发展历史来看,行政决策机制的选择有两种基本取向,一是以威尔逊为代表的传统公共行政的规则取向,二是以新公共管理为代表的现代公共管理的绩效取向。当前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有明显的规则取向特征,它在现实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尝试以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探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创新,以期抛砖引玉,受教于同仁。
1.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决策机制,有浓厚的规则取向,其主要理论
渊源是以韦伯官僚制组织理论和威尔逊行政理论为核心内容的传统公共行政理论。这种决策机制强调决策规则与程序的核心地位,强调决策规则与程序和决策效率之间的密切联系,要求行政决策的制定和执行都必须遵循严格的规则与程序。正如韦伯和威尔逊理论从诞生之日起就存在争议一样,建立在以韦伯和威尔逊理论为核心内容的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基础之上的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也是饱受非议,它在运行中至少存在下面几个主要问题:
1.1官僚制决策的效率悖论
效率是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内在价值追求。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强调决策规则与程序和决策效率之间的关系,把决策者对决策规则和程序的服从作为实现决策效率最主要的手段,这本质上是对官僚制决策效率的推崇。官僚制决策是否必然是有效率的?这种决策效率是否是我们所追求的?有关研究对此表示了质疑。威廉姆·尼斯坎南认为,官僚总是“力图使其自由决定的预算最大化”[1],而且这种预算最大化追求与公共利益无关,“对于任何一位官僚来说,因为他的信息的有限性和其他人的利益冲突,无论他个人动机如何,都不可能按照公共利益来行动”[2]。韦伯在认可官僚制在精确性、稳定性、可靠性和纪律严明方面的优势的同时,也对官僚制扩张对自由价值的威胁表示出担忧,他写道,“面对势不可挡的官僚制化趋势,究竟如何才能保存个人行动自由呢?”[3]戴维·毕瑟姆更是认为,“官僚制固有的信息和组织能力通过保密和自我封闭,变成为一种反民主力量的过程,以及促使官僚制沿着这一方向发展的特定压力。”[4]众多研究都表明,以官僚制决策为核心的行政决策机制并非必然是有效率的,而是面临一种效率悖论:一方面官僚制决策具有速度、统一和严格的服从等效率优势;另一方面官僚制的自我扩张又很容易损害决策效率,并且强大的官僚制权力会对自由和民主等价值构成了威胁。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也同样面临这样的效率悖论,一方面地方政府以行政命令式的决策方式供给农村公共产品具有速度快,执行容易的特点,另一方面却存在农民参与不足和所供非所需等问题。
1.2公共精神的沦丧
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是地方政府公共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公共行政有别于私人行政的关键特征是它的公共性。公共性要求公共行政权力来源于公共授权,其运行要处于公共监督之下,并且行使公共行政权力的行政人员要具有为公众服务的公共精神。以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为基础的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特别强调决策者对决策规则和程序的服从,它在相当程度上使决策者成为了决策规则与程序的附庸,忽视了决策者的公共精神对于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积极价值。它把对决策规则与程序的遵循作为评价决策的标准,而没有把决策者是否在决策过程中秉承公共精神纳入评价标准,把遵守规则置于价值选择的首位,而忽视追求公共利益的公共精神。
1.3公众价值的边缘化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服务对象和受益对象是农村公众。公众性是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性的具体体现,它要求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强调公众参与性,强调公众价值,而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却很容易导致公众价值边缘化。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只重视来自政治方面的输入,如中央政策等,而忽视公众的反馈,忽视管理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事实上,“许多公共服务的用户本身就是实际上的协作生产者”,[5]公共产品供给离不开公众的参与,以农村教育产品供给为例,没有家长和学生的配合,教师根本就无法有效教学。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忽视了管理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使公众价值被边缘化。
2.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创新的基本原则
与以威尔逊为代表的传统公共行政不同,以新公共管理为代表的现代公共管理更倾向于建立绩效导向的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要求决策者以结果为导向,向决策绩效负责,而不仅仅是向决策规则和程序负责。鉴于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我们认为建立绩效导向的决策机制是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创新的目标选择,它必须遵循以下几个新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则。
2.1绩效标准
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对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行政效率标准提出了质疑,尤其是威尔逊的行政效率标准。在威尔逊看来,“良好行政的规则”就是行政效率的体现,文森特·奥斯特罗姆把威尔逊的行政效率观概括为“等级制组织的完善会使效率最大化,在此效率尺度为花费最少的钱和做最少的努力”。[6]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则认为,等级制组织的完善并不必然意味着行政效率的提高,“花费最少的钱和做最少的努力”也并不意味着正确的行政效率。效率只是一个简单的投入产出比,它并不能体现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的所有价值追求。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用“绩效”这一概念取代了“效率”,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绩效标准不仅要求“花费最少的钱和做少的努力”得到最大的产出,还要求这些产出是有效的,也就是说不仅要有效率,还要有效果。因此,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创新要遵循绩效标准。
2.2自由与责任对等
传统公共行政强调规则与程序对于行政效率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决策者成为了决策规则与程序的附庸。现代公共管理更注重决策者主动性的发挥,要求把决策者从“繁文缛节”中解脱出来,使他们成为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管理者。它有两条核心原则:一是通过放宽对工作资源使用的管制来“让管理者可以管理”;二是通过明确说明对管理者的期望,并对照这些期望来衡量他们的成绩,从而“使管理者愿意管理”。如果管理者没有管理上的自由,要求他们对绩效负责是不合理的;而如果管理者的表现无足轻重,那么给予他们工作上的自主权就会显得不够谨慎。[7]正如法学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一样,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强调自由与责任的对等,它一方面主张决策放权,给予决策者以决策自由,以发挥决策者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又强调决策者的责任,也即决策者必须对的决策的结果(绩效)负责。因此,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决策机制创新要遵循自由与责任对等的原则。
2.3公众参与的民主价值
在传统公共行政中,公众参与主要是在政治领域,也就是通过选举来表明公众的政策偏好和彰显公众参与的民主价值。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把政府管理过程视为一种公共服务的提供过程,认为地方政府应该充当更积极的角色,因为“地方政府离客户更近,能针对当地的需求和利益对服务进行调整”,[8]并且有利于公众参与到公共服务过程中来。在现代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民主价值得到了更充分的重视,他们不仅仅被看成是公共服务的消费者、协作生产者,而且被认为是管理过程的重要参与者。现代公共管理认为公众参与政府管理,不仅仅是一种改善绩效的手段,它本身就是一种绩效的体现,因为民主是政府管理绩效的内在价值诉求,而公众参与政府管理过程本身就是民主价值的具体体现。因此,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决策机制创新要对农民参与给予更多的关注。
3.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创新的主要途径
通过对现行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运行中存在问题及其创新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的分析,我们认为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构建绩效导向的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
3.1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评估机制。
绩效导向的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把绩效作为衡量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核心标准,把绩效作为激励和约束决策者的重要手段,因此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评估机制就成为首要的任务。
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评估机制是评估指标体系、评估主体、评估程序和评估申诉等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总和。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评估机制也就是要优化各要素以及各要素的组合,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构建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要根据具体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客观属性构建科学可行的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把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要构建多元主体评估机制。把上级评估和下级评估、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综合评估和专业评估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要对评估程序进行合理的制度安排。程序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绩效评估的质量,[9]因此,必须在对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程序进行科学设计的基础上,对评估程序进行科学的制度安排,以制度的形式把评估程序规范下来。四是要建立评估结果申诉机制。由于评估过程的复杂性,评估并非总是准确的,而评估的结果又往往与评估对象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必须建立评估结果申诉机制,允许评估对象在对评估结果的不认可的情况下向上级部门提请申诉,以维护评估对象的正当权利,保证评估的公正性。
3.2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问责机制。
根据自由与责任对等的原则,绩效导向的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要求决策者承担相应的决策责任,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问责机制。
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问责机制涉及到“由谁来问责”、“就什么问责”、“如何问责”和“问责的效果如何”四个方面。“由谁来问责”是问责主体的问题,在问责主体的选择上要坚持主体的权威性和多元性,权威性是问责力度的保障,而多元性是问责合法性的保障,因此,要把人大问责、上级问责、社会问责和市场问责结合起来。“就什么问责”指的是问责的事项,绩效导向的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责任机制所涉及的问责事项主要是决策的绩效。“如何问责”指的是问责的程序问题,没有一套科学可行的问责程序,问责就无法有序地进行,因此,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问责机制就必须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问责程序。“问责的效果如何”指的是问责的结果问题,如果仅仅是“问责”,而不就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奖励与惩罚,问责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因此,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问责机制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奖罚机制。
3.3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在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框架中,公众参与是手段和目的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农村公众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协作生产者,把农村公众吸收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过程中来,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农村公众直接参与公共产品供给决策过程也是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一种超越传统选举民主的新型参与民主,具有重要的民主价值。托克维尔曾说过,“个人是本身利益的最好的和唯一的裁判者”,[10]农村公众作为农村公共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对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绩效拥有最权威的发言权,因此,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让农村公众以各种形式参与到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的各个环节中来,把公众满意度作为最重要的绩效指标是构建绩效导向的地方政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责任机制的必然要求。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做好决策信息公开,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则要建立各种灵活的机制使农村能有效地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
参考资料:
[1] [2] [美]威廉姆·尼斯坎南.官僚制与公共经济学[M].王浦劬等译.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275,038.
[3] Weber, M.(1978)Economy and Society, 2 vols.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Especially pp.1403
[4] [英]戴维·毕瑟姆.官僚制.韩志明,张毅译.吉林:吉林人民出版,2005:116.
[5] Whitaker, Gordon P.(1980).”Coproduction: Citizen Participation in Service Delivery.“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40(May-June): 240-246.
[6] 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美国公共行政的思想危机[M].毛寿龙 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P36.
[7]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分散化的公共治理[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40.
[9] 彭国甫.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绩效评价研究[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30-31.
[8] 彭国甫.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程序的制度安排[J].求索,2004,(10).
[11]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分散化的公共治理[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47
[10]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72.
3.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定位及决策机制研究 篇三
公共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王仲阳
公共卫生是一种有组织的集体活动,通过社会群体的共同努力,达到改善生活环境、卫生条件、预防、控制传染病和其他疾病流行,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公共卫生是全社会的问题, 因而,对其的财政投入需要全社会和政府的共同关注,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稳定的发展,造福人民群众。
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关系到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方向,也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党中央日益重视公共卫生事业的建设,不断加大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促进了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然而,社会的变迁,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生活环境却日益恶劣,也使得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急需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探索良策,解决问题。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为人民的健康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一、公共卫生的基本内涵和功能
(一)、公共卫生(Public Health)最简单的定义为“3P”,即Promotion(健康促进)、Prevention(疾病防御)、Protection(健康保护)。
1988年,艾奇逊报告将公共卫生定义为:“通过有组织的社会努力预防疾病、延长生命、促进健康的科学和技术。”这一概念高度概括了现代公共卫生的基本要素。
这些定义表明:公共卫生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居民健康,研究的重点是整个人群。公共卫生作为一种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其实质是公共政策,离不开政府强有力的参与。世界卫生组织的经济学家EyitayoLambo就认为,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部门对于公共卫生承担重要责任。(二)公共卫生的功能
公共卫生是通过计划、组织和实施手段,来实现疾病预防、重点人群(儿童、妇女、老人、职业等)保护和健康促进的目标,尤其是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此,公共卫生通常被认为是政府的职责。
二、目前公共财政在公共卫生投入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共卫生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政府是唯一的供给者,政府财政的介入保证了卫生机构的资金来源和功能的实现。近年来,政府财政对公共卫生投入虽然逐年增加,可公共卫生服务的质与量却没有得到有效地改善,仍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共卫生事业应有功能的发挥,影响了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一)、公共卫生财政投入产生的效率较低
政府财政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其优点是稳定性高,交易成本低和方便质量控制,但由于公共卫生资源的配臵不合理,通常情况城市的财政收入水平都会高于农村,城市公共卫生机构员工的收入、技术、设备普遍高于农村公共卫生机构,从而导致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缺乏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和设备相对落后。而且,责任有时不到位,使员工缺乏主动服务的动机,于是出现了财政高投入,产生的效率低的现象。
(二)、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方式不完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直接以计划性财政拨款形式向供给方进行投资,这是公共卫生机构获取费用的主要渠道。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但人们的生活环境却日益恶劣,对公共卫生的服务要求也日益增多,如果我国政府对公共卫生财政投入仍是采用这种方式,我国的财政预算不但不科学,而且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我国的公共卫生财政必须重新布局,抓住公共卫生发展的特点,不断完善其投入方式来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政府财政投入的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中央财政支出在公共卫生费用中所占的比例逐年下降,而地方财政的支出比重却逐年上升,而且政府注重对医疗机构补助,对公共卫生、预防保健机构的投入相对薄弱,造成了 公共卫生资本存量逐年萎缩。另外,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居民个人的医疗卫生费用也跟着飞速上涨,许多地方医疗机构对大型医疗设备的引进超过了实际需求,而对疾病的预防、检测所需的经费却相对不足,导致了公共卫生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下,无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疾病。如2003年的“非典”,暴露了我国公共卫生体系技术落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薄弱和应急反应能力不足等问题。
(四)、政府财政投入的区域结构不合理
1、公共卫生费用支出偏重城市。公共卫生资源分配偏重城市,资金、设备、医务人员有80%以上都投入了城市,其中2/3集中在大医院。大城市的一些高、精、尖医疗设备的占有率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发达国家水平。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市县以下公共卫生机构,特别是许多乡村卫生机构缺乏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设备。据测算,1993年,农村卫生费用占到全国卫生总费用的34.9%,1998年为24.9%,而2000年仅为22.5%。7年里下降了十多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以近两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减。
2、公共卫生费用支出东高西低。公共卫生费用的支出结构失衡还表现在地区失衡。不同地区卫生资源配臵极不平衡。东部地区的医院数、医院床位数和卫生技术人员数占全国的比重,均大于其总人数占全国的比重。相反,西部地区却低于其总人口数比重6个百分点。由于我国卫生事业费用主要来自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调剂的比重很小。因此,地方财力决定了地方财政支持卫生事业的能力。而地方经济实力是地方财政能力的决定因素。地区间经济差距的拉大,加剧了地区间卫生支出的失衡。而且,政府卫生支出比重下降带有明显的累退行,经济越穷的省份,政府卫生支出下降越快。
三、加大公共卫生财政投入的重要性、必要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经济、精神文明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高度,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意识也得到了不断地增强,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在这样的环境下,政府也应加大公共卫生投入的力度,满足人们的需求。从全球范围来看,实践经验表明,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影响着卫生事业的发展,合理的投入并有效地利用可以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卫生系统的改善健康、增加反应能力和筹资公平性三大目标的观点来衡量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至少应包括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的提高、公平性、效率、质量和可持续等方面。改革开放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也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有效地防治如“非典”、“甲流”等传染病及其它疾病,有效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环境,改变了低收入人群因经济原因而无法就医或是因医致贫的局面,而且大大提高了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技术水平,为全面健康创造了有力条件。从这些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加大公共卫生财政投入的重要性,但财政投入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健康状况为依据,加以合理控制,才能充分发挥出它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国社会地和谐发展。
四、更好的发挥政府财政的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对策
(一)、加快卫生立法,建立公共卫生财政投入的长效机制。由于公共卫生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且卫生改革比较复杂,因此,卫生事业的发展与改革须有明确的方向和稳定的政策。这要求建立财政投入的长效机制,通过立法,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和卫生经济政策,为加大公共卫生事业财政投入提供法律保障。
(二)、发挥财政的主导作用
1、确定公共卫生领域的财政主导地位。我国政府应在公共卫生领域发挥主导作用,财政应当加大对具有纯公共品性质的健康教育、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妇幼保健、特困医疗救助、食品药品安全和具有准公共品性质的卫生检疫、基本医疗服务、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投入。
2、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政府应建立以财政预算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民间团体、个人捐赠、国外贷款等为补充渠道的筹资机制。
(三)、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
1、合理分担卫生事权,界定各级政府投入责任。首先,要明确中央政府在公共卫生投入中应承担的主要职责,包括:对于公共卫生,如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等大部分应当由中央予以承 担,筹资以中央财政为主;全国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健康教育以及支持重大的基础性医学科研活动;重大卫生项目、卫生专项计划、设施的基本建设费用等;农村地区、落后地区的卫生经费补助。其次,省级政府承担的卫生投入职责包括:地方性疾病预防,公共营养服务,尤其是危害严重的地方性疾病和传染病,如麻风、克山病等;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控制,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适当扩大疾病预防和控制机构的行政授权,独立收集、披露公共卫生信息,处理相关事务。最后,县级政府的公共卫生事权主要包括:承担本地区范围内的疾病控制、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的职责,负责乡镇卫生院的日常经费保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常见病和多发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对经济贫困群体进行医疗救助。
2、规范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以解决地区间卫生资源配臵不均衡的问题,缩小城乡间卫生服务水平的差别。这要求落实落后地区公共卫生的经费来源,同时确保贫困人口享有基本的初级医疗保障。从2007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对中西部地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以实现在东、中、西部不同地区间基本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省级财政则应把卫生事业的重点从城市转向农村,提高农村的投入比例。
(四)、提高公共卫生财政投入的效率。
1、财政投入重点从治疗转向预防保健。世界银行的数据表明:同样的资金投入到疾病预防领域,比投入疾病治疗领域会产生更大的效益。预防保健投入低,效益显著,应成为公共卫生投入的重点。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医学领域的科研应注重预防。财政部应安排转项支出进行全民健康教育,并提高防治防疫费在整个卫生事业费中的比重
2、财政投入的重点转向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着居民就医的主要任务,财政应加大对这些机构的经费支持力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在城市,要加快发展社区医院;在农村,要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站点的建设,加强农村医疗设施和卫生从业队伍的建设,提高乡村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效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
4.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定位及决策机制研究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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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关部门的7个主要职能
企业公共关系部门的职能究竟是什么?要回答这一问题,说简单也很简单,因为许多公共关系教科书上对此已有阐述,比如“信息管理”、“决策参谋”、“对外宣传”、“协调关系”等等。这当然都是对的,但未免失之笼统。如果认真观照一下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公共关系部门的运作现状,就不难发现,实际情况要比人们想象的纷繁复杂得多。
首先,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是:目前我国不少企业虽已有了公共关系部门的建制,但不仅名称有异(如有的企业就称为“公共事务部”、“对外联络部”乃至“沟通部”),组织架构形式亦多有不同。在有些企业中,公共关系部属于一级职能部门,与总经理办公室、营销部、人力资源部等机构并列,直属总经理或某一分管副总经理领导;而在有些企业中,公共关系部则属于二级部门,即挂靠在某个一级部门之下,成了这一部门的附属机构。如果说,不同的名称,已多少折射出企业公共关系部门在职能定位上不完全一致的话,那么,不同的组织架构形式,更意味着公共关系部门在具体职能行使上的明显差异。道理很简单:当公共关系部只是一个二级部门时,它所行使的职能不可能不受其上一级部门职责范围的制约,从而发生一定程度的偏差。比如,隶属于总经理办公室的公共关系部往往偏重于一般事务的联络和处理,隶属于营销总部的公共关系部则往往偏重于对市场销售行为的直接支持。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对此,似乎不必苛求。因为不同的企业本就有着不同的情况和需要。何况,能设立公共关系部门,本身就是我国许多企业的一大进步。在这一过程中,一些企业的公共关系部门在职能定位上出现某种迷失,当可理解。
但理解不等于认同。无论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说,还是从公共关系职业的规范来说,我们还是可以对企业公共关系部的职能定位提出一些要求和期望的。
从理论上说,公共关系部门作为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机构之一,所发挥的乃是一种管理职能,即对这一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实施战略管理。如此,则企业公共关系部门所行使的职能,主要应有以下7个方面:
◆ 积极组织和开展有关调查工作,监测舆论环境,分析各种信息,为企业发展战略和相关工作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 对企业形象的定位、设计等事关企业形象整体建设方面问题进行统筹考虑,并向决策层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方案。
◆ 作为企业的新闻发言人,或是新闻发言人的支持部门,深入把握企业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企业的各种信息。
◆ 制定整体传播计划,通过策划和实施各种新闻发布活动或公共关系专题活动,有效地传播企业或品牌的良好形象。
◆ 积极、主动地那些与企业运营有关的社会公众进行沟通,并协调和拓展这些关系,为企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环境。
◆ 协助企业决策层建立科学、务实的危机管理机制,并负责日常危机信息的搜集以及危机预警(防范)方面的工作。
◆ 具体应对并妥善处理企业随时有可能面临的各种突发性的危机事件,切实维护企业或品牌的社会声誉和良好形象。
无疑,正是上述7个方面,构成了公共关系部门的独特管理职能,使公共关系部门既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又与企业的其他管理部门明确地区分了开来。自然,公共关系部门应该也可以支持企业其他部门的工作,但在职能定位上,仍然有着它自身的质的规定性,决非其他职能所能囊括或替代。否则,公共关系部门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依据。从这一意义上说,仅仅把公共关系职能作为其他职能的附庸,让公共关系部门依附于企业的某一职能部门,实际上就是限制乃至取消了公共关系所应发挥的独特功能——你怎么可能要求一个隶属于市场营销部门的公共关系部去考虑企业的整体形象建设问题,又怎么可能要求一个隶属于总经理办公室的公共关系部去策划和实施各种信息发布活动或公共关系专题活动呢?所以,当一个企业把公共关系部作为二级部门来设置的话,大概只有两种解释:要么是这一企业的决策层不太重视企业形象的建设、推介和维护,要么就是他们根本就不理解公共关系的独特职能,从而将它与其他管理职能混为一谈了。
但问题似乎并非这么简单。据笔者所掌握的情况,有一些企业的公共关系部原先属于一级职能部门,但在后来企业机构的改革和调整中却被降了一级。这就令人深思:在这种看似“倒退”的现象背后,是否还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也许,关键在于:许多企业的公共关系部门作为一级职能部门,是否有效地承担了其应有的职责,发挥了其应有的功能。
这也是本文更为关注的问题。
战略缺失影响公关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
应该承认,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公共关系部门运作得还是比较规范的,在企业和品牌形象的建设、推介和维护上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总结他们的成功经验,可以发现这么几点:(1)有一名具有战略眼光、统摄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公共关系事务高级主管(总监或部门经理)。(2)有一个明确的公共关系工作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制定了一整套比较完整、周密的工作计划。(3)有一支精干、高效、训练有素的工作团队,其成员有合理的分工,关键时刻能够快速反应。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即这些企业决策层对公共关系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但这话似乎也可以反过来说:正是这些企业公共关系部门的有效运作,推进并强化了企业决策层对公共关系工作的重视和依赖!遗憾的是,为数更多的企业公共关系部门却未能有效地行使其应该行使的职能,并最终影响了它在企业管理中所应该具有的地位。
这些企业的公共关系部门平时做些什么工作呢?据了解,主要有两项:一是联络,即负责与相关公众的沟通协调;二是宣传,即通过组织一些新闻发布活动或公共关系专题活动来传播信息、推介形象。这两者中,往往又以后者为重。初一看,这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所行使的也是公共关系部门应该行使的职能。但细辨之下,即可发现问题所在:当这两项职能脱离其他一些具有战略性的管理职能而单独行使时,是很容易落入纯粹执行的技术层面的。事实也正是如此。在不少企业,公共关系部的人员并不参与相关事务的决策。他们只是在企业决策层作出决定之后,才被告知去执行这些项目,落实有关工作。他们有时甚至根本不清楚企业决策层为什么作出某项决定,当然更不明白这一决策在企业长远发展战略实现中的意义和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无论相关公众的沟通协调也好,企业形象的宣传推介也罢,战略性的整体计划是谈不上的,公共关系部唯一能做的就是被动执行。尽管这种执行也可能很规范,很尽职,但在缺乏整体计划和战略思想指导的前提下,公共关系部在执行上能否真正到位是值得怀疑的。所以我们不难看到有些企业公共关系部门在不同项目执行上所显露出来的目标冲突。
近几年来,在有些企业,公共关系部门除上述两项工作外,新增加了一项危机事务处理的工作。这似乎是公共关系部门职能的某种提升,当是值得高兴之事。但问题依然存在:如果公共关系部不能提请企业决策层从战略层面来考虑危机管理问题,不能帮助企业决策层制定出完整的危机管理计划,建立起有效的危机管理机制(包括危机预警和危机防范机制),则这种危机事务的处理仍然还是纯粹执行层面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关系部的作用只等同于“灭火队”,哪里有“火”就扑向哪里。但同样值得怀疑的是:在缺乏危机管理整体计划和完善机制的前提下,这样的“灭火”是否一定能够奏效,会不会发生随意“喷水”结果却助长了“火”势的意外情况?从目前某些企业公共关系部人员在危机事务应对上的手忙脚乱、毫无章法来看,这种怀疑并不是没有理由的。
这里,我们还不能不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随着职业行为的细分、企业成本的控制和一批专业公共关系公司的迅速崛起,国内不少企业公共关系事务中的很大一部分,已越来越多地委托给了专业公共关系公司去实际操作。换言之,原本应由企业公共关系部门行使的职能,现已转由公共关系公司代为行使。这似乎是一种全球化的趋势。诚如《有效的公共关系》引用的某位美国公关人士所述:“传统的、大规模的、中心式的公共关系部门几乎都将必然变成历史的遗迹。非常紧凑的、小规模的和专家型的部门很可能会成为规范,而外部调配可能是最普遍使用的语言。”问题在于,在这样一种变化了的形势下,企业自身的公共关系部门究竟还应该承担哪些职能,还有没有必要作为企业的一级职能部门存在?
事实上,如果同意笔者前文提出的企业公共关系部门的7个方面职能,这一问题是不难回答的。因为人们很容易看出:在这7个方面的职能中,有的可以借助外部专业公共关系公司的力量,有的却只能由企业自身的公共关系部门来实现。要言之,凡属纯粹执行的事务和项目,都可以委托外部专业公共关系公司去实施,且有可能效果更好;而一些战略性、整体性和带有敏感性的工作,则应始终牢牢地掌控在企业自身的公共关系部门手中。这从一些成功运作的企业公共关系部的实践中也可看出——他们虽然也经常借助外部专业公共关系公司的力量执行某些新闻发布、专题活动、关系协调方面的项目,但核心部分的职能还是由自己来承担的。也因此,这些企业的公共关系部门依然有其存在的充分理由,其地位和作用决不会被外部专业公共关系公司取而代之。
但是,如果某些企业的公共关系部门本身所行使的就只是纯粹执行的职能,这一问题就比较难办了。因为,一旦这些纯粹执行的事务和项目被逐渐委托给了外部专业公共关系公司,公共关系部门除了在企业决策层和专业公共关系公司之间充当“联络员”、“传声筒”之外,所剩下的就只是一些日常琐碎事务了。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关系部门又有什么必要作为企业的一级部门而独立存在呢?
地位不是恩赐的而是作为得来的综上所述,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随着一些公共关系事务和项目的逐渐外包,不少企业的公共关系部门已日益空洞化了。而有些企业公共关系部门为了避免这种空洞化,或者干脆不 考虑外部力量的调配,或者只好把原先委托出去的事务和项目再收一部分回来自行操作。这样一种进退维谷的尴尬处境,显然无助于公共关系部门在企业中地位和作用的提升,必须尽快予以改变。
格鲁尼格教授曾经指出:“凡卓越的公共关系部,它必须在组织里发挥着战略管理的作用或具有这样的地位。也就是说,公共关系与组织的战略管理发生关系,它与组织的长远目标联系在一起,参与着组织的重要决策。”这里,关键词是“战略管理”和“参与决策”。这也是企业公共关系部职能定位的核心所在。笔者前面提出的企业公共关系部门职能中的第1、2、6项内容,以及其他几项中的有关内容,就与这一核心职能有关。无疑,公共关系部门在企业中的作用和地位,最终取决于这一核心职能的实现。
这里,似乎有着某种客观因素的制约。笔者曾不止一次地听一些企业(包括外资企业)的公共关系部经理抱怨过:也希望能融入企业的战略管理,也期盼能参与企业的有关决策,但企业高层领导不重视,不邀请,又当奈何?这种抱怨固然不是没有道理,企业公共关系的大环境亦有待进一步优化,问题是: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的一些公共关系部门及其主管人士自己又做了哪些努力?
笔者曾请那些抱怨的企业公共关系部经理认真思考下列问题:你是否定期向企业决策层提交有关企业发展环境(尤其是舆论环境)方面的调查和分析报告,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过若干整改建议?你是否就企业形象的定位、设计、整合等问题进行过深入研究,并向企业决策层提出过具有可行性的建议方案?你是否全盘考虑过企业在发展中可能面临的种种突发性危机,并向企业决策层提交过有关加强危机管理的建议乃至危机管理计划的草案?你是否每年制定并向决策层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公共关系工作计划?如果这些工作你都没有做过或做得完全不能令人满意,你又怎么能让企业决策层来重视你,邀请你参与企业的有关决策呢?的确,在很多情况下,企业决策层也许并没有明确要求或布置你做上述这些工作,你不做似乎也无大错。但其结果,只能加深企业决策层的误解,认定你和你的部门只能承担执行方面的事务。所以,你既然认准了公共关系部的职能定位,并坚信自己和自己所主管的公共关系部门有能力参与到企业发展战略(尤其是形象战略)的制定中去,就应该主动开展工作,主动向决策层提交有关调查分析报告和建议文案。所谓“以作为求地位”,公共关系部门在企业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是靠别人恩赐的,而是靠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工作绩效来争取的。如果你和你的部门没有能力做到这些,那就完全没有必要怨天尤人。同理,如果你自己在公共关系部门的职能定位上陷入了某种迷失,也就不必奢望企业决策层某些人士会比你更清醒!
所以,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企业公共关系部自身。正如前文所述,凡成功的企业公共关系部门,往往都有着一名具有战略眼光、统摄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主管。由此反观,凡不太成功的企业公共关系部门,往往也与这样一名称职的高级主管的缺失有关。据笔者所知,眼下有一些企业的公共关系部经理,或是从别的岗位调入,仅凭对公共关系的一知半解
在那里开展工作;或是虽在公共关系行业滚打过几年(有的还是从专业公共关系公司出来的),但仍然疏于宏观思维和战略管理,并往往缺乏必要的产业背景知识。这样一些经理主管下的公共关系部门,能执行好已属不错,遑论其他?如此看来,公共关系部门要在企业里发挥战略管理的作用,企业公共关系高级主管人士本身素质的提高当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则一切难免都是空话!
值得高兴的是,有不少企业公共关系高级主管人士已经认识到自身的这一不足,正在通过攻读MBA学位等各种途径,刻苦磨练内功,迅速提升自己。有些企业的公共关系部门也因此而有了一些新的气象。这是值得首肯和赞赏的。
但笔者以为,要真正解决企业公共关系部门的定位问题,光凭一些从业人员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作为整个行业来说,应该推动这一进程,并做好下列四方面工作:(1)从理论上廓清企业公共关系部门职能定位的问题,不让某些片面的学说或观点误导从业人员(现在有的教材和文章仍然存在着这种误导);(2)大力开展行业内的交流,推广成功经验,正视存在问题,找出解决办法;(3)利用国内外公共关系教育和培训的资源,为企业公共关系部门人员(尤其是高级主管人士)创造更多的专业学习和进修机会;(4)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让企业决策层人士了解公共关系部职能,并用好其核心职能。在这些方面,尤其盼望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能发挥行业领导和引导作用,并在条件成熟时成立一个企业公共关系工作委员会,统一协调上述工作。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本文虽然对企业公共关系部门的运作现状多有批评,但其出发点却是期盼我国的企业公共关系尽快走上规范发展的快车道,并早日确立公共关系部门在企业中的战略管理地位——这就是所谓的“爱之深而责之切”吧。
5.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定位及决策机制研究 篇五
中央财政职能包括资源配置职能、稳定经济职能、提供公共劳务职能。国防、外交、对外援助、教育、空间开发、环境保护、海洋开发、尖端科技、卫生保健、社会保险以及全国性的交通运输、通讯和能源开发等,都由中央政府提供和管理。
地方政府的财政职能主要有:从事公共建设事业;维护公共安全;发展社会福利;改良社会设施。
在中央政府与郡政府的事权划分上,中央预算支出主要担负国防、外交、高等教育、社会保障、国民健康和医疗、中央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以及对地方的补助。
郡政府的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中小学、地方治安、消防、公路维护、住房建筑、预防灾害、地区规划、对个人的社会服务和少量投资等。
在预算管理体制上有“两面三刀”特点:一是实行严格的分税制。中央和郡的预算收入完全按税种划分,不设共享税,由各自所属的税务征收机关征收。二是中央高度集权。中央预算收入通常要占到整个预算收入的80%左右。
在划分税收权限上,英国是一个税权高度集中的国家,税收立法权完全属于中央,只有中央政府有权决定开征税收,地方政府无税收立法权,不能设置税种、开征税收。中央政府征收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公司税、资本利得税、印花税、石油收入税、遗产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机动车辆税、博彩税等。地方征收的税种有市政税和营业房产税。在1995-1996年度中,英国政府总收入为2719亿英磅,但地方税仅有92亿英磅。
6.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定位及决策机制研究 篇六
【摘要】养老保障制度的实践表明,政府是保持养老保障制度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但由于政府行为本身的局限性导致政府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会出现政府失灵。因此应明确政府在养老保障制度中的行为必须是有效和有限的,并且是负责任的,必须确立公平的价值取向,并且注重效率,对政府在养老保障制度中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
【关键词】养老保障;政府行为;政府作用
引言
养老保障制度的实践表明,政府是保持养老保障制度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但由于政府行为本身的局限性导致政府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会出现政府失灵。不管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掀起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热潮,还是基于社会经济转型的时代背景,我国着手的社会保障改革,其实质都是对社会保障中政府行为的重新界定和调整。结合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和政府行为的现状,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应明确政府在养老保障制度中的行为必须是有效和有限的,并且是负责任的,必须确立公平的价值取向,并且注重效率。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中国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的角色及职能定位进行深入分析,并探索实现其职能定位的途径。
一、政府在养老保障制度中的职能定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发展,在政府权力高度集中方面,比计划经济时代有了明显的好转,但仍然存在着政府规模过大,机构重叠,人员过多,职能失衡等问题。正是实际存在的这些问题,使政府行为本身难以把握一定的度,往往过多地介入社会事务,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履行了许多不该履行、也履行不好的职能。在有限的社会保障与全能的社会保障之间,没有明确政府的责任界限。要解决此类问题,就必须对政府行为进行科学定位。
由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政府的社会保障工作并不意味着完全由政府来直接组织社会保障事务,尤其对于我们这个社会保障建设刚刚起步的国家来说,在有限的社会保障与全能的社会保障之间探索最优路径,是对均衡发展时期的政府社会保障决策的一个严峻考验。因此,在养老保障制度过程中政府行为的科学定位应该是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
第一,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在养老保障制度中政府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环节都必须遵循有限性的要求,做政府最应该做的事。明晰政府角色,增强政府能力,把政府应该做的做好。
第二,在清晰界定政府责任并确实承担起这种责任的同时,正确厘清城镇养老保障制度中的政府责任与民间责任,积极调动非政府组织和市场分担相应的养老保障责任。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构建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的管理体制,兑现国家对社会保障的财政责任,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事业的监管机制,推动社会保障的立法建设,创造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等。政府还应大力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强化政策设计和创新,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
二、政府在养老保障制度中实现其职能定位的途径
(一)转变政府职能,协调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养老保障中的补充作用
勿庸置疑,政府在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和运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是促进或制约养老保障发展的唯一因素。养老保障对象广泛的社会性和保障结果的公益福利性也要求养老保障的发展不能脱离社会环境和社会力量自身的能动作用,片面强调政府的作用反而使养老保障的真正实现陷入困境。因此,应该坚定“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理论,转变政府职能。转型期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包括三个层次,即需要退出的领域,需要强化的领域,需要转变的领域。一般而言,政府职能存在“三位”现象,即“错位”,“缺位”,“越位”。对于“错位”现象政府需要转变,对于“缺位”现象政府需要强化,对于“越位”现象政府需要退出。政府在养老保障基金管理中应转变角色,把运营角色转给市场,更好的承担起监管的责任;对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责任缺位,政府需要强化;由于客观的原因,在养老保障的立法方面政府越位,应该退出,交由立法机构。但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职能的退出都需要社会能够拥有一定的自治能力。只有社会拥有自治能力,政府职能才能真正转变。否则就会出现二级政府,中介政府。因此,政府应该更多地为社会创造条件,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养老保障的现状
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我国具有显著的城乡二元经济的特征,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与“二元”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国养老保障体系也分成完全隔离的两大板块,中国政府在其中承担的责任完全不同,在城市里,实行的是比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责任共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而在农村,养老保障目前则是一种以家庭保障为主,集体为辅的保障模式。建国初期农村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今天,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时候了。我国政府应当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当前特别应当改变长期忽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做法,根据我国工业化和社会结构转型的实际进程,制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远景规划与近期规划,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整合为最终目标,并循序渐进地实现这一目标。在完善城镇养老保障制度的同时,着力建设农村乃至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三)健全法律体系,落实依法行政,优化养老保障的法制环境
我国至今没有一部由立法机构出台的专门性的法律如《养老保障法》。没有这些由权威立法部门出台的社会保障法律对社会保障发展的基本目标、政府责任、基本项目、基金筹集与管理、待遇标准等等做出比较原则性的规范,社会保障的推进就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据。
鉴于上述状况,政府除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继续完善有关农村社会保障法令法规的制定、发布和实施体制外,应积极做到以下几点:
1.推动立法机关尽快出台《养老保障法》专门性社会保障法律,使政府制定的法令法规建立在科学的法理基础上。此外,社会保障相关法律还要与《公司法》,《托管法》等经济法相协调,共同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运营,防止机构关联交易等违规操作的发生。
2.建立各种仲裁机构。在养老金的收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经济纠纷,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应建立各种仲裁机构来解决纠纷。
3.进行普法宣传。我国总体而言国民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因此,在养老保障制度过程
中,政府应适时加大普法力度,让每个公民知法,懂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提高自身的保障水平。
(四)完善监管体系,培育资本市场,加强养老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营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一个长期性的问题就是保险基金缺乏安全、有效的投资方式,资本市场不成熟,市场上投资工具和投资方向相对单一,投资收益率低,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问题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险基金缺乏获取投资收益的渠道,实际上面临很大的未来支付风险。为此,2001年我国连续出台了《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未来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向、管理人和托管机构作了相应规定,但目前还只是大概的轮廓,具体的操作办法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规范。就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发育状况而言,社保资金进入证券市场,能否实现保险市场与证券市场的双赢局面还有待作进一步的分析,新办法拓宽了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向,社保基金除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以外,还可以投资于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虽然从原则上来讲,社保基金的投资方向增加了,但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情况限制了这种可能性。因此,完善监管体系,培育资本市场,加强养老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是养老保障制度顺利运行的重要保证。还要从政策制定的角度考虑制定金融法规,最终达到养老保障的良性发展。
(五)强化政策设计和创新,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
对于城镇的养老保障制度,应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继续大力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高社区管理比例;发展企业年金,完善企业年金配套实施办法,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在于加强监管。对于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应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组织小城镇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试点。探索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适合进城务工人员特点的社会保障政策,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不因征地而下降,长期生活有保障。
总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整顿规范的经验,完善基本制度和配套政策,尽快理顺各级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妥善处理遗留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定基金投资办法,规范基金投资行为。重点在于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加快建立养老保障制度。在国家综合国力日益强大、财政更加宽裕的条件下,建立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机制。
三、结语
对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养老保障领域的角色进行科学定位,就必须变革政府行为方式,把政府应该做的做的更好,更有效,把政府不该介入的放给社会和市场,这对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养老保障制度中规范政府行为,对于体现我国“老有所养、老有所安”的社会主义保障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需要政府清楚地认识到本身应起的作用,更需要政府能力的提高;既需要养老保障制度本身的完善和长远构想,亦需要冷静地面对现实,认真解决具体问题。只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有坚忍不拔的努力,就一定能使养老保障制度的功能顺利实现并不断完善,最终达到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毛寿龙.中国政府功能的经济分析[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8.[2]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2005)[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4]【英】哈耶克.邓正来译.自由秩序原理(下卷)[M].三联书店,1997.河南省教育厅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9.9—2010.9)。
7.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定位及决策机制研究 篇七
调查人:苏冬冬
调查时间:2009年7月20
调查地点:浙江温州
调查对象:温州的部分产业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温州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范式。“温州模式”在与其他城市模式相比,它有其他城市模式的效率和功能,更有其他模式所不能超越的地方。在这种“温州模式”的大背景下,温州的区域经济发展迅速,产业在区域经济的地位非常重要,各种各样的产业应运而生,顺势发展,在区域经济中地位越来越重要。在这些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温州地方政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就此现象,我对浙江温州部分产业进行了一次关于温州模式中的政府职能定位的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做以下分析报告。
一、“温州模式”中区域经济发展状况
温州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最为活跃、也是市场化进程最快的区域之一。而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特色产业为支撑、区域集聚为基础的产业集群,也是“温州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温州的皮鞋、打火机、低电压器、桥头纽扣、服饰等,已扬名全国。也正是这些产业的发展支撑着温州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温州这种经济中,“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产业集群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为温州二十多年的经济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温州已初步形成六大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即畜牧产业,水产产业,果品产业,笋竹产业、茶叶产业和食用菌产业。如瓯海的养猪;乐清的滩涂养殖;苍南的四季柚;永嘉的早香柚;泰顺的笋竹、茶叶;苍南的食用菌等。现如今,全市已形成农副产品生产专业乡80多个,专业村2400多个,加快了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除了在农业上有所发展,温州经济在工业方面更是有所突破,上了一个新台阶。经过30多年来的发展,温州形成了具有明显区域经济特色的有代表性的12大特色工业产业集群,即以鹿城、瓯海、龙湾、瑞安、永嘉为主产地的制鞋业;以乐清、瓯海、瑞安、鹿城、永嘉、平阳为主产地的服装业;以平阳、瑞安、苍南为主产地的塑料制品业;以鹿城为主产地的打火机工业;以永嘉为主产地的阀门产业,以瑞安为主产地的汽摩配产业;以永嘉为主产地的纽扣产业;以鹿城、瓯海、龙湾为主产地的眼镜业;以鹿城为主产地的民用灯具业;以龙湾为主产地的制笔业;以乐清为主产地的低电压器工业;以苍南为主产地的印刷包装工业等。2001年以来,这十二大特色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逐渐上升。有的产业己形成原材料供应、半成品加工、成品生产、加工机械制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区域性生产网络。部分产品在国内市场己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如防风打火机占60%、眼镜占80%、商标徽章占40%、低压电器占35%、皮鞋占20%、西服占10%。
总而言之,这种集群产业模式给温州经济发展带来了生机,给了温州区域经济无限活力,温州经济正以其不可打败的精神继续向前挺进。
二、地方政府在温州区域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
在温州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中,各级地方政府的作用不可忽视。在温州经济模式萌芽、转换与创新三个发展时期,地方政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纵观温州经济的发展,可以发现,“温州模式”的核心即在于,地方政府充分尊重和发挥民众的首创精神,将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有机地融为一体,使改革和发展在区域经济与社会变革中成为一个相互促进的动态变化过程。
出于中央战略和温州地理位置等发面的考虑,国家给予温州的投资一直很少,这更迫使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从原有的体制进行突破,创造性地发挥地方政府的职能。
三、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型
在温州模式从区域经济向现代化市场经济靠拢并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温州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问题更加令人关注。温州经济模式要进行新的突破,政府职能转变已经成为关键的环节。
在“温州模式”的最初形成与实践中,温州地方政府曾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即使在计划经济与人们观念受极左思潮影响的年代里,温州私营经济也因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的保护与支持而持续存在,改革开放后更是得到政策的保护与保证而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温州在全国的市场改革是领先的,可以概括为一种“市场解放模式”,是融合了“自发自生发展模式”和“自组织模式”,这与温州政府运用的管理职能有很大的关系。在“温州模式”下的企业是在市场的指挥棒下运行的。其中,政府起着一种促进性的、辅助性的、倡导性和主持性的作用,而不是“经济管理”作用。
温州地方政府在保护和促进市场主体成长、引导市场经济发展,解决企业负外溢影响、加强宏观调控,提供公共产品、进行制创新、为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随着区域经济模式的新发展,地方政府在转变意识形态、促进区域合作、培育中间体组织和深化机构改革等方面进一步转变职能,促使区域经济进一步发展。
四、发挥政府职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在调查中,一些企业向我反映了政府职能发挥中的问题。现将这些问题做以下归纳:
(1)政府部门颁布的一些政策、措施与方案没有很好地发挥效用;
(2)政府有关部门对部分企业、产业的排污排废的制裁力度不够,导致有些污染不仅影响其他产业的发展,也危害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与健康;
(3)有些企业利用物质利益诱惑及贿赂政府官员,政府与其企业串通,并形成垄断,减少了市场活力,使自己受益,而大大地侵害了其他人的利益;
(4)在贯彻“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过程中,政府难以形成远大的目光,局限于本地发展,靠“本地主义”发展自家产业,使得产业规模有所拘泥,不能向外扩张、对外开放等。
五、政府克服职能问题刻不容缓
在调查中大多数企业都希望能够通过这样的调查方式来表达自己的需求和建议,他们一方面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以本产业的优势继续发展;另一方面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各司其职,在自己的岗位上奉行廉洁、为大家谋利益,出台并充分实施发展方案与措施,大力打击违法违规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力度。上面我所列出的职能问题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要从根源来说,政府部门必须廉洁自律、严行奉公、在履行职能中坚持“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三个代表”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取利益。
鉴于这些职能问题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已不能再忽视,因此,政府克服职能问题实在刻不容缓。
六、结论与建议
通过调查发现,“温州模式”中的区域经济呈健康良好态势发展,在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正确进行职能定位,正确履行其职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对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对于政府执行职责是出现的问题,政府自身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企业自身也应该做到公平竞争、合法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
七、附录
8.公共行政学政府职能 篇八
政府职能是国家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行政管理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主要回答了政府应该管什么,怎么管,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政府职能在不同的国家,或者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政府职能的具体内容不同,重心也不同。
内涵: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依法对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所发挥的基本职责、功能和作用。
职能又称功能、职责,就国家而言,职能是一个与公共权力、公共责任紧密相关的概念。考察政府职能可以有许多角度:
1.政府职能是国家职能的一部分,考察政府职能不能离开对国家作用的考察。2.政府职能与公共政策相联系。3.政府职能与制度创新相联系。
4.公共行政职能与公共行政目的相联系。
公共政策是政府履行其职能的主要形式,公共政策的有效性构成了政府履行职能的现实基础。
政府职能的特点:
① 执行性与变通性 ③ 多样性与整体性 ② 政治性与社会性 ④ 动态性与相对稳定性
1.从行政和立法的关系看,政府职能是一种执行性职能,政府职能的行使,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与其他非国家活动的管理相比,它具有明显的权威性,而这种权威性,只有在政府执行国家意志即立法机关的决定和决议时才能得以实现。但是由于客观环境的复杂性与变动性,立法机关的决定和决议在具体执行时,政府要因时因地制宜,进行变通,以便更好地执行立法机关的决定和决议。
2.政府的各项职能都是为了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服务的,都直接反映和体现了国家的阶级本质,其根本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其政治性十分突出。同时,政府职能又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尤其是在自身的统治地位巩固后,统治阶级在国家法律的框架范围内采取和平的方式解决对立双方的矛盾,从而使原先那种作为阶级镇压工具的政府形象得以改变,弱化了政府行政的政治职能,从而注重社会职能的发挥。
3.政府职能具有多样性,一方面,政府职能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无所不包;另一方面,政府的对层级性,带来职能层次上的多样性,政府职能体系的层次既相互贯通又相互独立,呈现出一种相互交错的局面。尽管政府职能在内容和层次上表现出一定的多样性,但相对于立法职能和司法职能来说,政府职能又是一个整体而存在。
4.作为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政府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不同,政府职能的内容和范围也有所差别,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不同,政府职能的基本内涵和实现形式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然而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政府职能又表现出相对的稳定性。政府职能体系的基本内容(构成):
1.基本职能: ① 政治职能:维护政治统治是一个国家的的首要任务。政治职能成为政府职能的核心内容。
军事保卫职能:即政府通过军事科研、国防建设、武装力量建设来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的完整,保卫国家的安全。
镇压与治安职能:即政府要从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镇压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以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秩序,维护安定的政治局面,为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和秩序。
民主建设职能:通过提高行政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强调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建设的积极性。
② 经济职能:政府在国家经济行政管理中的职责和功能,是根据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全部活动。目的在于维护特定的经济基础,促进经济繁荣
③ 社会职能:也叫社会服务职能,是指政治职能和经济职能之外的,政府所具有的,管理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公共事物的职能。如:制定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发展文化事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控制人口增长等。
政府的经济、政治、社会职能是一个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2.运行职能:
① 决策职能:根据客观实际资料,确定政府的目标和任务,并具体设计出实现目标的方案、步骤、方法的工作。决策职能是政府管理过程的首要职能,贯穿于政府管理过程的始终。
② 组织职能:政府为了实现目标、计划而建立政府的组织体制,并对行政管理过程进行有效的指挥、沟通和协调。也是行政工作人员把确定的行政方案付诸实施的行动过程。
③ 协调职能:设计和保持一种良好的行政环境,从而有效的完成行政目标。
④ 控制职能:是政府为了保证计划的实现而确立的职能,它是上级部门或行政领导者通过对具体执行部门或人员的监督、检查修正、纠偏等,力求实际工作的结果与预期的结果相符合。控制职能贯穿于政府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
控制职能内容:1.事前、事中的预防、督促、检查
2.事后的纠偏、惩戒
政府的基本职能与运行职能一起,在纵向和横向上构成了政府职能体系,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交叉、相互作用,形成一个互相渗透、有机统一的整体。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由于行政环境改变,政府的基本任务和工作重点发生转变,而出现的政府职能重心转变、政府职能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关系转变。
政府职能市场化的认识or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转变原因)在于:
1.政府职能转变是政府职能发展的普遍规律。政府职能是国家职能的体现和要求,同时也直接受到行政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2.政府职能转变是国家根本任务转变的必然要求。3.政府职能转变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迫切要求。
4.政府职能转变是最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5.政府职能转变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
1.政府职能是政府和行政环境的互动过程中调整和发展的,政府职能是国家职能的体现和要求,同时也直接受到行政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行政环境变化后政府职能重心、职能方式和职能关系都要做出相应的调整的变化。行政环境变化的普遍性决定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普遍性。
2.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面临的根本任务不同。根据我们宪法规定,我们国家目前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了实现这个根本任务,政府必须转变职能重心和职能关系。
3.经济全球化是世界性趋势,中国加入WTO之后,我们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而我国在加入WTO以后,实际上对政府的职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要求政府的职能与国际接轨,与WTO的对接再次凸显出我国政府职能与市场经济的不适应,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的内容、方式、效率都有全面的要求。
4.我国原有的政府职能的配置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渐形成的,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宏观调控体系框架的逐步建立,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及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在这种社会历史条件下,过去的那种政府职能已经到了不改就难以为继的程度,因此政府职能必须转变。5.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党的18大政治报告提出的中国特色行政体系改革目标,也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建设这样的服务型政府,有赖于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
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内容包括:职能重心从政治职能转向经济、社会职能;职能方式从单一的行政方式,转变为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市场和社会的等多种方式的结合;政府职能关系从高度集权,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向下放权力,分清职能、理顺关系方面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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