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设集团实习感想

2024-09-11

中铁建设集团实习感想(精选10篇)

1.中铁建设集团实习感想 篇一

入职感言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已是二零一五年的三月份,从去年的八月份集团公司报道到现在的见习期满,整整过去六个月的时间,感觉这段时间虽然过得很快,但是却让自己倍感充实!我感到很荣幸,也很自豪自己能够成为中铁建设集团的一员!

经过了集团公司的培训与六个月的见习期,在这之间无论是集团、分公司领导,还是项目同事都给予了我们新员工极大的关怀与帮助,使我们能够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在实习学习的同时也得到专业知识方面的很大积累与提高。虽然自己在校期间有着两次暑期工地实习的经历,但是在刚开始工作的前期,内心里还是充满“我可以做到成为一个合格的技术员吗?”、“我可以很好的完成上级交给自己的任务吗?”、“自己能不能很好的适应工作环境?”、“我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中铁建设集团的员工吗?”等这样一些紧张和忧虑。在参加集团培训和实习的过程中,集团、分公司领导的积极、热情与和蔼可亲,项目员工的蓬勃朝气、团结互助与耐心指导,都使我感受到中铁建设集团这个大集体的温暖与无限希望,逐渐消除了内心的紧张与忧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选择与奋斗的目标:我一定会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尽快成长,做一名合格优秀的公司员工,中铁建设一定会是大家成就梦想的地方!

很清晰的记得在集团培训结束的道德讲堂,主题是“有为”!何为有为?我认为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做到细致入微也是一种有为!培训期间集团人力资源部的各位领导对各自工作的认真、负责、尽心尽力给了我很大的感触。特别是在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道德讲堂的活动中,闫工、代工、陆工、师工等各位领导从最开始初选节目到节目彩排到最后节目顺利举办完成的过程中,都一直坚持在第一线、很认真、负责、用心的指导每一个环节,使我被他们对工作富有责任心、兢兢业业、力求完美的工作态度所感动。是啊,无论在何种岗位,能把自己的本职工作用心做好不也是一种不平凡、一种有为吗!所以,我想“有为”不只是简简单单理解的一个人做出了多么大的成就,而最基本的是能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尽心尽力付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完成好自己的任务!作为新员工的我们,更应该虚心向前辈们学习,在努力增长才干的同时,锻炼自己认真、务实、负责任、用心做好工作的态度!

作为中铁建设的新一员,公司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工作平台,希望我们新员工能够树立务实、负责的心态,努力学习与成长,做集团不断发展壮大的中坚力量!“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乃在能行!”。同时我也相信自己能够发扬中铁人不畏艰难险阻,不怕吃苦,勇于创新,勇于拼搏奋斗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踏踏实实,认真负责,始终把责任心放在第一位,努力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为中铁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有为的新时代青年!

山西分公司第二十三项目部

郭渊凯

2015年3月20日

2.中铁建设集团实习感想 篇二

作为大型建筑施工企业, 中铁建设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09年1月1日, AQ/T 9004—200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和AQ/T 9005—200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两部规范正式实施, 给正在探索安全管理新模式的中铁建设指明了方向。中铁建设按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要求, 结合建筑施工行业作业场所不固定及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 制定了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 并通过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标准制定、典型示范、氛围营造等手段, 经过不断地凝聚和升华, 逐步形成了具有中铁建设特色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2003年, 被建设部授予“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之后多次荣获“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本文将对中铁建设近年来安全文化建设的一些主要举措进行介绍。

“安全是天”

2004年, 中铁建设董事长汪文忠就提出了“安全是天”的管理要求, 经过不断地实践和发展, “安全是天”已成为中铁建设的安全文化理念。没有安全生产做基础, 一切成果都等于零。所谓“100-1=0”, 就是说市场、效益、信誉等工作做得再好, 如果安全生产出了问题, 所有成果都会化为乌有。在中铁建设谋发展、搞建设、抓生产的过程中,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2011年, 中铁建设总经理赵伟就明确指出“如果资源保证能力有限, 必须首先保证安全资源”。

16字安全承诺

中铁建设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 公开承诺在生产经营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控风险、遵章施工、持久安康”。其内涵包括:

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 健康是极为重要的, 要防止发生与施工作业相关的工伤、疾病和事件, 保护全体员工的职业安全和健康;同时, 要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 全员重视安全健康工作, 加强与员工及其代表的协商和交流, 通过全员的努力, 以达到持续提高的目的。

预控风险。坚持预防为先的原则, 防患于未然, 通过危害辨识、风险评价, 并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理论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采取控制措施, 投入必要的资源, 把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健康风险控制在未发生之前;同时, 科学管理, 强化监督, 以最经济合理的方式消除风险导致的各种灾害后果。

遵章施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 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并为作业人员提供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加强对外施工队伍的管理, 严格监控这类作业人员按照有关的工程施工标准、规范、工法、施组、方案、交底等作业文件;进行施工作业, 严格规范其作业行为, 严禁违章操作, 保证了施工过程中在场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持久安康。通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 有效改进了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绩效, 长期保障了全体员工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建立全覆盖的安全责任体系

随着中铁建设规模的扩大, 产业结构的调整, 其安全责任体系也在不断变化调整中,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原则, 主要包括3个方面:

一是从横向涵盖了集团公司各业务板块, 包括集团总部、区域分公司、专业分公司及板块分公司。其中集团总部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控制重大风险源, 评价并掌控各类资源的安全生产能力, 下达指标, 以及过程监控测量和绩效考核;分公司落实集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要求, 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 接受集团公司的过程监测测量与绩效考核。

二是从纵向建立了从董事长、总经理到一线管理人员的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 建立了岗位说明书, 使岗位工作流程清晰, 责任界定明确。

三是对于和中铁建设合作的相关方, 如劳务分包方、专业承包方、设备租赁方、物资供应方等, 甚至购买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的买方, 中铁建设要求都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及工作程序和权利。

构建安全激励约束体系

中铁建设高度重视安全管理的鼓励先进和责任追究, 并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奖励及责任追究体系。

每年年初, 集团公司总经理与各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安全总监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后下达至各分公司, 分公司进一步分解指标, 并下达至每一个工程项目部。年底, 集团公司、分公司分别对下达的安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完成责任书兑现。例如:2014年, 集团公司对完成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的27个分公司82名领导兑现安全生产奖励147万元。

同时, 中铁建设还制定了《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对工程获得文明安全工地、公司获得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进行奖励, 工程荣誉根据等级不同奖励标准为1~8元/m2, 其中国家级荣誉奖励上限为100万元, 省级荣誉奖励上限为50万元, 地市级荣誉奖励上限为30万元;公司荣誉根据等级不同为10万元~30万元不等, 其中, 国家荣誉为30万元, 省级荣誉为20万元, 地市级荣誉为10万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主要是针对发生险性事件、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 和经济处罚 (1万元~10万元罚款, 扣除10%~100%的工程兑现奖或年终奖) , 责任追究的主体包括发生事故单位的项目经理、分公司总经理、有关责任人, 还要对发生事故有关的资源方 (分包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等) 进行限制准入集团公司市场的处罚。

强化企业领导安全意识

为了进一步强化企业领导 (包括分公司总经理、项目经理、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扭转“安全只是安全员的事情”“领导不重视安全”等错误观念, 以及提升各领导对安全生产政策、知识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中铁建设从2014年以来,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开展”的原则, 开展了“老总讲安全”的演讲活动。

“统一部署”指演讲活动必须在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完成, 全部“老总”都必须参与, 演讲必须以安全生产为主题, 必须由专家和员工组成的评委对演讲活动进行评比, 对表现优异者必须进行表彰。

“分级开展”指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分公司总经理开展演讲活动, 分公司负责组织项目经理开展演讲活动, 项目部负责组织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开展演讲活动。

演讲活动结束后, 中铁建设还要对活动中的优秀演讲视频进行收集整理, 并刻制成光盘, 作为安全教育的素材在公司内进行宣传。

体验式安全教育

2014以来, 中铁建设在施工现场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安全体验区”, 体验区内设置了“安全帽撞击体验、安全带体验、洞口坠落体验、脚手架体验、移动操作平台架体验、触电安全体验、应急救援安全体验、平衡木、消防设施、重物搬运体验与安全防护用品展示”等多项安全体验项目, 体验设施自动化应用程度达95%以上, 打开开关按钮就可以实景模拟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 体验者可演示因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隐患以及如何减免该隐患。目前, 安全体验是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必修课程之一。

通过体验式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可通过真实或模拟环境中的具体活动, 能够直接体会到违章施工带来的危害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重要, 以获得安全施工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切实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完成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觉悟转变, 让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减少违章作业。

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每年6月, 中铁建设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 广泛进行安全生产政策和知识的宣传, 开展安全宣誓、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 并充分通过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 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比如:在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 悬挂安全标语, 以及张贴主题宣传画、事故警示挂图和安全文化理念标语。还设置了安全生产宣传栏、安全文化墙、安全警示窗等, 以强化施工现场各单位和作业人员的“红线”意识及安全意识, 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活动氛围。同时, 每年10月至下一年1月, 中铁建设还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 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 并结合冬季施工事故多发的特点, 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确保冬季施工的安全。

巧用新媒体

中铁建设鼓励全体员工对生产中安全问题予以关注, 并对安全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但随着公司规模越来越大, 施工生产地点遍布全国, 员工人数越来越多, 员工直接向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反映问题的线路也愈繁琐。因此, 中铁建设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的发展, 建立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论坛和QQ群、微信群和微信公共平台。

安全管理论坛包括“安全管理”和“警钟长鸣”2个板块, 集团公司所有员工都可以在论坛内进行发帖、讨论, 并就安全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安全管理部门及时予以解答。

安全系统QQ群和微信群加入了所有安全管理人员, 包括各级分管安全的领导和普通安全管理人员, 以此作为安全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的一个平台。群内人员可就公司推出的安全管理举措提出建议, 并可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行探讨, 以及就不同单位的安全管理经验进行交流等。

安全管理微信公共平台主要是用于发布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通知、制度, 通报各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转发国家有关部委、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管理标准规范的实施等。

项目部还利用微信平台开展了“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 该活动主要分5个步骤: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用手机拍下隐患照片→在现场大门口的活动展板上扫描微信二维码→将隐患照片发送到微信群内→项目部安排专人对隐患进行核实并进行整改, 将整改合格照片发送到微信群里, 同时项目部将会根据发现隐患的类别对隐患发现者进行奖励。

建立安全“名人堂”

为了不断激发安全管理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中铁建设构建了安全管理荣誉殿堂——安全管理“名人堂”, 将对安全管理做出表率和贡献的单位及个人, 记入中铁建设安全发展史。安全管理“名人堂”的主要实现方式是每年发布《安全管理系统手册》和《文明安全施工样板集》。

《安全管理系统手册》内收录了历年来“股份公司年度安全先进工作者名单、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个人名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及个人名单、集团公司‘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先进单位及个人名单”。《文明安全施工样板集》内收录了集团公司当年度各单位最优秀的文明安全施工做法, 每张优秀的节点图片都标注了图片所在的工程、项目经理和安全总监的名字。

同时, 《安全管理系统手册》和《文明安全施工样板集》每年制作完成后, 将其发放到所有的下属单位, 使其影响力遍及整个集团。通过这种方式, 使做得出色的单位及个人得到最广泛的宣传, 以获得尽可能多的关注和认可, 这些单位及个人也发挥了标杆引领作用, 激励更多的人向标杆学习, 超越标杆, 企业逐步形成了“荣誉与责任并重”的安全价值观。

3.中铁建设集团实习感想 篇三

来到大学已经有了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之中,我们学习了许多专业的基础知识,但对于这一切还不是很清晰。抱着“参与到实际生产生活中,在具体应用中感受电气魅力”的想法,我们向学校申报并展开了实践活动,希望在学习了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后,即将进入学习专业课程之前,我们能够进行这次社会实践,来增强我们对于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基本认知和应用能力。从而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将专业基础知识同实际应用结合起来,提高我们的动手能力和学习专业课程的兴趣,进一步增强对专业的感性认识,了解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技术在工程企业中的应用。

在十多天的实践和学习过程中,我们通过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做报关、跟班参观、跟班劳动、专题讨论、收集和阅读煤矿相关技术资料等方式实现了实践锻炼的目的。深刻体验了优秀的靖远煤业集团企业文化和其文化管理体制下的发展潜力,增强了对煤炭生产的感性认识;熟悉和了解了矿井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岗位职责、用人标准、规程规范);了解了当前国内国外现代化煤矿生产发展的一个基本现状;熟悉和了解了矿井开拓开采系统和生产系统;学习到了关于煤矿的许多生产、安全、管理常识;学习到了企业职工的培养和管理思路;学习到了煤矿各部门职能和职能的如何体现;参加了综采综掘工作面的劳动,了解了各工种的进行方式和配合方式,熟悉了其操作基本技能;积累了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扩大了专业知识面,提高自己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实践教学和科研的能力。

一、实习过程简介

二、实习企业简介

靖煤集团公司是甘肃省重要的动力煤生产供应基地,已有千年煤炭开采历

史。1958年8月拉开大规模开发建设序幕,1969年4月成立靖远矿区指挥部,1978年11月成立靖远矿务局和甘肃煤炭基本建设工程公司,2001年8月整体

改制为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1月更名为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靖煤集团位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西距省城兰州130公里,北距宁夏银

川300公里。

靖煤集团是以煤为主,多业并举,综合发展的多元化企业,具备煤炭

生产、洗选销售、基建施工、房地产开发、装备制造、科研设计、瓦斯发电、热电联产、供水供电、设备租赁、救护消防、医疗卫生、后勤服务等综合发展

能力。

靖煤集团总资产97.91亿元,现有在册职工17586人,下属30个二级

单位,其中全资子公司8个,控股上市公司——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靖煤集团煤炭地质可采储量4亿吨,现开采王家山、大宝魏、红会三

块煤田6对矿井,产能达到每年1000万吨以上,采煤机械化程度100%。安全

生产连续5年全省领先,2011年实现千万吨零死亡,步入全国先进行列。

靖煤集团主导产品陇上精品“晶虹”煤为不粘结、弱粘结及气煤,具有

低硫、低灰、低磷、高发热量(≥23MJ)等特点,被评为全国质量检测合格产

品,广泛用于电力、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

靖煤集团先后被评为全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全国节能先进企业、全

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产品质量信誉AAA等级企业;

甘肃省优秀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能源保障突出贡献企业、保增长调结构

先进企业、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先进企业、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先进基

层党组织。甘肃省纳税百强第10名,2011年名列全国煤炭企业100强65位,煤炭产量50强47位。

“十二五”期间,靖煤集团立足“五年产值超百亿,再造一个新靖煤”的发展愿景,按照全省“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的目标要求,抢抓历史机遇,大力实施资源储备、整体上市、人才强企、项目推动“四大战略”,形成“136”产业结构,即:1个支柱产业(煤炭),3个主导产业(基建施工、机

械制造、房地产开发),6个支持产业(瓦斯发电、设备租赁、勘察设计、商贸

物流、后勤服务、煤电铝化);努力实现“2221”奋斗目标,即:煤炭产量达到

2000万吨,工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利税达到20亿元,职工收入达到10万

元,企业综合实力跨入全省前列。

三、实习收获和心得

(1)专业收获

通过这次实习,我触动很大,收获很大,在专业了解方面,我主要以电气专业为重点,其次还了解了与电气专业相关的一些学科和知识。

采煤部分:1.了解了地面生产系统、工业广场布置及其有关自动化设备。

2.了解了井田地质特征,井田境界和储量。井田开拓方式和生产系统、水平

数目阶段内布置方式、开采顺序、大巷布置方式及井底车场及硐室。

3.了解了矿用设备的用途、结构、原理、大巷运动的方法设备类型和运转方

法。

4.了解了采区巷道布置及采区生产系统回采工作面的工艺过程及循环组织。

5.了解了液压支架及乳化液站结构及顶板管理的情况。

掘进部分:1.了解了巷道的名称、用途、位置和服务年限及巷道的断面形状和尺寸。

2.了解了巷道掘进方法和工艺工程、炮眼的数目、角度、直径和排列方式、支护的种类材料等。

3.了解了巷道施工组织。

4.了解了空气压缩机设备、型号、台数、原理和结构特点。

5.了解了风钻、高管、炸药的类型。

通风部分:1.了解矿井通风系统、通风构筑物。

2.了解通风设备的布置及反风系统及操作过程。

3.了解通风机原理、构造及维护。

4.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管理。

地面供电部分:1.了解了煤矿供电电源(上一级变电所)的运行方式:主变压器的型号

容量,向本矿输电下线路的形式和距离。

2.了解了本矿地面变电所的进线方式与电压等级,6000V高压负荷(提

升机、主扇、空压机等)的供配电情况。

3.了解了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结构;高压开关柜;地面低压

照明变压器的台数、容量和接线方式。

4.了解了全矿高压配电系统和低压配电系统。

5.了解了继电保护类型组成文件及动作电流;动作时限的整定(地面与

井下)。

6.了解了变电所过电压保护情况。

电力拖动与控制、信号部分:1.熟悉了煤矿固定机械配套的电器设备;电控系统;信号

系统。了解了其工作原理,学习操作与维护的实际知识。

2.了解了地面生产系统主要机械配套的电器设备和电控

系统、信号系统。

3.了解了电机车的配套的电器线路,设备及控制电路原理。

4.掌握了采掘、运输提升机械的配套电器设备及其控制电

路原理,了解了其需用信号、通讯设备。

通过以上这些内容的了解,我对煤矿的认识更加深入,也增强了了解和学习更多专业知识的决心和信心,使我更加喜欢煤矿。这些知识也必将成为我未来学习的一个很好的基础,让我对煤业知识有了更多的认识和思考。

(2)学习理念上的收获

新时代的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我们应该有选择的学习那些专业的知识,充分地学习一些专业相关的知识,使我们能够不再仅仅拘泥于前人所研究出来的成果,在学习研究中探究出自己的道路,为我国乃至世界的煤炭和相关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3)一些思考和建议

作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普通学生,我们之前只在课堂上学习了专业

理论知识,对于电气方面的实践内容的了解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而这次实

习使我们对与电器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各方面的信息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是

受益匪浅。

通过这次实习,我们的社会工作能力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在实习过程中,我们不仅从企业职工身上学到了知识和技能,更使我们学会了企业中科学的管理方式和他们的敬业精神。感到了生活的充实和学习的快乐,以及获得知识的满足。真正的接触了社会,使我们消除了走向社会的恐惧心里,使我们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社会。同时,也使我们体验到了工作的艰辛,了解了当前社会大学生所面临的就业严峻问题,促使自己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为自己今后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4.中铁隧道集团黄山轨枕场简介 篇四

一、轨枕场概况

黄山,因传说轩辕黄帝曾在此修炼成仙而得名。中铁隧道集团黄山轨枕场便坐落于这历史悠久.风景秀丽的黄山脚下--黄山经济开发区,轨枕场占地面积145亩,担负着合福铁路安徽段六、七、八标共120Km的双块式轨枕约37万根预制任务;承担合福八标RPC盖板约90600m2预制任务、桥梁遮板栏杆约6万m预制任务。

二、轨枕场建设规模

2010年4月18日,黄山轨枕场开始进场筹建,秉承集团公司“至精至诚,更优更新”的企业理念,以建设国内一流轨枕场为己任,按照“高标准起步,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运行”的要求,于2011年6月2日完成了轨枕生产线的安装调试工作,在全线率先生产出第一根双块式轨枕,并于2011年9月28日,率先通过铁道部质检中心的上道审查型式检验,此外又分别于2012年6月14日,11月23日,12月14日,三次通过了铁道部运输局组织上道技术审查工作。在2012年6月份、7月份建成了RPC盖板生产线和遮板栏杆生产线,主要机械设备配置有轨枕混凝土搅拌站、RPC混凝土搅拌站、桥梁遮板栏杆混凝土搅拌站各1套,轨枕预制生产线1套,轨枕桁架钢筋生产线1套,RPC盖板预制生产线1套,桥梁遮板预制生产线1套,共分为轨枕预制区、RPC盖板预制区、桥梁遮板栏杆预制区、办公区、生活区

等五个区域。目前月平均生产能力轨枕为25000根,RPC盖板为6000 m2,桥梁遮板栏杆为4500m。

三、生产工艺介绍

黄山轨枕场严格执行铁道部工厂化、标准化作业的相关要求,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生产,实现了常态标准化作业,施工管理井然有序。

1、轨枕预制

轨枕预制生产主要包括钢筋桁架及箍筋加工、钢筋及配件安装、混凝土浇筑振动、温控蒸汽养护、脱模、模具检查清理、喷涂脱模剂、套管螺旋筋安装等工序,轨枕出厂检验主要包括轨枕外观检验与外形尺寸检验。

钢筋桁架及箍筋加工在钢筋加工车间进行,采用了自动化、数控化专用设备,流水化生产,成品质量达标率高。

钢筋及配件安装在专门安装工位进行,完成后,模具输送到混凝土浇筑区。采用专用混凝土布料机布料,人工配合,混凝土机械振动成型,分两振动,总振动时间控制在4 min左右。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采用龙门吊将模具吊放到蒸养区开始蒸养。蒸养分为静停、升温、恒温、降温四个阶段,采用电脑自动化控制蒸

养温度及进程。当混凝土强度达到40 MPa后就可以进行脱模作业了。首先将模具运送到翻转机构进行翻转,再运送到脱模机构进行脱模,脱出的轨枕由运输小车运送到缓存输送带上进行外观检验。运输小车再返回脱模工位,取走空模具经翻转机构翻转后,再运送到清模工位进行清模。清模及喷完脱模剂后再将模具运输到钢筋及配件安装工位进行安装。这样,整个环形流水作业工序就全部完成。

轨枕的外观检验在轨枕缓存输送带上进行,由质检员逐根检验,挑选出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分开码垛。在外观检验合格的轨枕里,随机抽出10根轨枕进行外形尺寸检验,由质检员采用专用量具对10根轨枕的每个指标进行检测,并综合评定该批轨枕是否合格。

经检验合格的轨枕码垛运送到轨枕存放区存放入库,按照生产计划将轨枕出库、发运出去。

2、RPC盖板预制

RPC盖板广泛应用于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桥梁、路基电缆槽盖板,具有厚度薄、重量轻、承重力强等特点,其混凝土强度达到130MPa以上,对生产工艺和过程管理控制要求非常严格。

首先将钢纤维和石英砂进行预先干拌,使钢纤维完全分散,再将水泥、硅灰、钢纤维和石英砂混合物放入专用搅拌机内干拌5min,待所有材料拌合物拌合均匀后加入减水剂和水溶液一起湿拌4min成型。RPC混凝土经布料机定量布放于硬塑模具中,经定时振动平台振动密实,人工抹平混凝土表面并码放成垛,用叉车转送入蒸养室蒸养。

RPC盖板蒸养分初期蒸养和终期蒸养,初期蒸养24小时,温度42℃,终期蒸养48小时,温度80℃。当初期蒸养结束后,进行脱模,将盖板码成垛后倒入终期蒸养室蒸养,脱出的模具放入盐酸池侵泡清洗。

3、桥梁遮板栏杆预制

桥梁遮板、栏杆属桥面附属设施小型预制构件,遮板采用C40普通砼,栏杆采用无机复合型混凝土,均在标准化工厂内预制,主要分为钢筋加工绑扎区、钢筋入模区、砼拌合区、砼浇筑振动区、砼养护区和成品存放区。

拌合好的砼通过运料小车运送到布料桶,由布料桶人工向模具内布料,采用机械平板振动器振动密实,叉车倒运至养护区进行自然养护,当砼强度达到20MPa以上进行脱模,脱模后检测合格的成品倒运入成品库进行覆盖保温保温养护。

四、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

中铁隧道集团黄山轨枕场始终坚持抓安全、重质量、创品牌、树信誉的宗旨,始终将各项工作走在全线乃至全集团的前列。

在技术管理方面,每周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使全体员工熟练掌握轨枕预制的工艺和流程,使技术人员能熟练掌握技术标准、规范、内控标准、图纸、生产工艺,使检验人员能熟练掌握产品检验规定、检验方法。通过现场跟踪、与施工人员交流等方式及时改进施工工艺及参数。优化了混凝土配合比,解决了混凝土脱模强度偏低等问题;调整了振动台振动频率及振幅,解决了轨枕混凝土外观有气孔、麻面等现象。调整了蒸汽养护时间和喷汽方式,解决了轨枕脱模断裂等问题。

在现场管理方面一是建立了以轨枕场场长负责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以轨枕场书记负责的安全质量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体系,以轨枕场总工程师负责的安全质量技术保证体系,以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负责的专业安全质量检查监督保证体系。二是严格进行过程控制。根据作业工序,从材料进场、验收、使用,钢筋加工,半成品入库,钢筋安装,砼浇筑,出厂检验等预制工序实行全过程检验控制,配备数量足够、持证的质检人员,按照工序过程定人进行专项检查,并将相关责任人挂牌公布。三是严格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安排专人进行产品质量检验,首先进行产品外观逐根检验,挑出不合格品,其次进行抽样10根进行产品尺寸检验,检验出格后方可出厂。

五、获得的荣誉

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广大员工的不懈努力下,2012年,黄山轨枕场得到了业主、监理、铁道部等专家领导的高度评价,收获了诸多荣誉,在项目部组织的“同心协力,攻坚克险,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劳动竞赛中,我场获得优胜分部、明星分部、优胜架子队的光荣称号,被集团公司授予安全文明达标工地,业主单位京福公司全线通报表扬我场标准化管理工作和成品保护工作,在“三保一促”劳动竞赛中,被评为全线优胜拌合站,被黄山市政府授予“诚信平安企业”的荣誉称号。

5.中铁建工集团项目部工会活动总结 篇五

中铁建工集团青藏花园项目部工会在集团公司工会及分公司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工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与项目党支部密切配合,以企业生产经营为目标统领工会工作,积极开展“双标共建”和“争先创优”工作,以党建促工建,不断加强项目党建思政建设水平。一年来,项目工会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了项目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开拓力,在全面完成公司的全年生产工作任务中,很好的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现将工会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工作,大力推进“双标共建”进

1、组织突击队,用行动彰显模范之风

项目部在进驻青藏花园后,根据现场情况和西宁市建筑市场的整体施工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其中,专门制定了本项目的质量和创优计划,建立健全了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成立“党员突击队”、“工人先锋队”、“青年突击队”。通过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建、生产、民生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让组织“活”起来,让员工“动”起来,让班子“聚”起来,2、全面管理,用细节铸造精品优质工程

项目部把“创先争优”活动融入到项目经营管理全过程,使“创先争优”活动不单纯是党群工作,更是提升项目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积极引导广大党团员群众投身到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上

来。工作中,始终坚持领导靠前指挥,党员模范带头,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上创先进,争优秀,不断掀起施工生产大干高潮。

3、标准为导,大力推进企业标准化

项目开工后,我项目部党政工团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管理标准化及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在项目党建标准化方面,我项目部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工会及分公司党委工会的要求,做到了基础资料标准化、制度标准化、主题活动标准化 ;在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方面,我项目部同样按照公司相关要求,从现场三类到现场布置,从组织设置到人员配备,从技术管理到企业宣传标识并做到了标准化。

“双标共建”工作是我集团公司及分公司今年工作的重点,对我企业开拓西北市场作用举足轻重,因此,我项目部党支部、工会从一开始便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筹备,每一个细节、每一道工序、每一个部位、每一次节点,我们都一丝不苟,按标准施工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集团公司、分公司及青藏公司的多次检查中受到好评,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在西北高原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4、立足本职,加强群安员管理

项目部在史武勤主席的带领下,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分公司工会的要求,配置相应人员,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岗,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将群安员纳入项目管理体系,做好群安员培训,规范群安员工作流程,规范群安工作职责,项目群安员工作取得很大的成果。

三、以党建带团建,以党建促工建,双建并举,不断加强项目人才队伍建设!

1、抓好各项工作前期策划,加强项目党建促进工程建设。青藏铁路花园四期I标段住宅楼地处西宁市城东区,为青藏铁路公司职工住房与西宁火车站拆迁安置房。开工前,项目党政工团积极参与工程的前期策划,帮助项目制定一系列加强项目管理的工作措施,健全项目管理责任体制,以项目党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部从树立企业品牌的高度,把工程的目标定位于工程质量创“沙河源杯”,安全文明施工创西宁市文明工地。项目党支部书记及工会主席从项目办公室、宿舍、食堂等设施的建造入手,严格按照中铁建工集团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区分好施工区域、生活区域及办公区域,把工地上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尽量按照工具化、标准化的要求进行设置和搭设。同时,项目部针对项目不同施工阶段、施工部位、季节变化等制定了不同的控制重点方案,并要求强化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确保安全动态管理。针对较有难度的施工工艺,党支部专门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学习参观兄弟公司类似的施工工艺,在工程中努力做到技术先行,用技术方案引领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指定的措施,为项目在工程的质量及技术施工中完成制定的目标奠定基础,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心系职工,种种活动展现中铁雄风;关爱职工,点点

关怀体现团结大家庭。

职工队伍建设一直是我项目党支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我项目部工会组织多种活动来丰富广大职工的业余生活、调动大家的积极性,让大家在项目上能感受到家的温暖、家的关怀。多次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组织职工座谈会,积极组织兄弟单位友谊比赛等。2010年11月15日中铁建工集团青藏铁路花园项目部党支部、工会、团委联合举办的“职工活动月”系列活动成功举行,大家积参与,勇于拼搏,各项比赛活动都取得圆满成功,极大的调动了员工生产积极性。2011年4月,项目部与二十一局友谊“篮球赛”、“足球赛”顺利举行,增加了与兄弟单位的沟通与交流。

在日常生活中,项目党支部、工会时刻关注员工的生活。青藏花园项目部所处高原,早晚温差大,党支部同志配合物资部积极准备各种防寒保暖所需物资,并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体检,保证大家有一个好的身体,有一个好的环境,为工程建设奉献更多的光与热。对于来项目的新员工,党支部从人才战略储备的角度出发,根据自身条件并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因材施教,组织学习,配以师傅教导,并给予相应的发展空间,使其尽快成长起来,成为企业的有用之才。在团队凝聚力建设方面,党支部组织各项活动,使大家一条心,一根绳,齐抓共管,目标一个,使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圆满完成。

四、辛勤耕耘,精心打造,酿得百花终成蜜;十年磨剑,厚积薄发,累累硕果写华章。

一年来,在项目部党政工团的领导下,在全体职工的参与下,我项目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0年3月,我项目部由技术总工领导的“青藏花园桩基方案确定”QC成果二等奖,并顺利解决了复杂场地问题,战胜了工期问题,为圆满完成全年生产任务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障。2010年5月,我项目在玉树抗震救灾——平安驿站该工程

中,全体员工发扬“勇于跨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大干快上、保质保量,短短一个月便完成了任务,从而确保了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灾区人民出了一份力,得到领导的表彰,多人被评为“先进个人”;2010年11月,西宁晚报对我项目以“勇于跨越无止境,创优征程树丰碑”为题进行了全面报道,2010年12月,我项目开展“工程质量与创优管理”劳动竞赛活动,取得成功,青藏铁路报、青藏铁路电视台及铁道影视中心对此进行专访及报道;2010年12月25日,我分公司党委书记联合分公司党政工团来我项目进行调研,对我项目在此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

中铁建工集团西北分公司青藏花园项目部党支部、工会

6.中铁建设集团实习感想 篇六

日期:2011 年 11 月 27 日

先生:

经过我公司认真筛选和考核,您的学习背景、工作经验使您从众多的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我代表中铁建工很高兴地通知您,欢迎您加入我们公司。入职后试用期为三个月,根据工作表现可以提前,但不能短于一个月。您未来职能方向调整将视公司的业务需要、您的个人绩效及意愿而定。您的职责与待遇如下:

1.工作时间: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早晨8:30至下午17:30。中午12:00至13:30为午餐及休息时间。2.待遇说明:

Ø 试用期月薪为2500-3500,公司将在您的月工资中按劳动法规定代扣出您的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缴纳部分及其他国家规定的有关保险等费用; Ø 年终根据公司业绩及制度发放奖金; Ø 公司提供食宿或食宿补助; Ø 手机费报销额度为 100 元;

Ø 转正后可享受各种公司规定的福利,公司将从工资中代扣个人应缴部分;

3.您有义务对您的薪资内容保密,不将其告知第三方。4.聘用解除:试用期间,无论您还是公司(经总经理签字)都可以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解除聘用关系,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5.工作地点:

公司可根据工作要求安排您在公司的其它工作地点或公司下属机构工作。6.如您接受本聘书,请签字后送交人力资源部。

我们非常高兴您能加盟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若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

员工签字: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

招聘接口人:

7.中铁建设集团实习感想 篇七

员工奖惩办法(暂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鼓励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员工奖惩办法。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文化知识技术业务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对员工实施奖惩,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手段结合起来,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惩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对违反纪律的员工,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第五条

奖励分为授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及其他专项奖励。

一、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二、荣誉称号分为:授予先进集体、个人,先进生产(工作)者标兵、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等。在给予上述荣誉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三、其他专项奖励主要有科技进步奖、工法奖、QC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奖、劳动竞赛奖、安全奖、质量奖、特殊贡献奖、常规考核奖励及个性化奖励等。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二、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

三、在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四、有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并在应用过程中取得实际效果者;

五、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效益方面事迹突出者;

六、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成效显著者;

七、保护企业财产,防止或避免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者;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者。第七条

奖励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有权对所属单位及其员工行使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各项奖励;业务管理部门有权建议行使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列除特殊贡献奖外的奖励。

二、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列除特殊贡献奖外的奖励由业务部门提出建议,相关部门会签,分管领导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再报总经理批准。

三、授予先进集体、个人,先进生产(工作)者(标兵)的荣誉称号,由公司工会牵头,经自下而上的评选、公示等程序产生。

四、劳动模范由公司工会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荐申报。第八条

公司各种奖励标准和办法,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

奖励的实施:

一、奖励实施归口管理。给予员工的奖励,经规定的权限单位批准后,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

二、根据业绩、影响和经济效果的大小,全面衡量,准确地实施奖励。奖励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三、及时实施奖励。给予员工奖励,不仅是一项激励人、凝聚人的工作,而且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工作,因此,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应及时给予奖励。

四、对于员工的奖励,在适当的会议上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或奖章,或在网上以及采用光荣榜等形式予以公布,宣传模范事迹,以示表彰和奖励。

五、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或降职处分的员工在满一年以后,受留用察看处分的员工在期满被批准分配正式工作以后,符合奖励条件的,应当与其他员工一样对待,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三章

第十条

员工过错(违纪)种类:

按照违反纪律行为的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危害程度,分为重大过错、较大过错、轻微过错三类。

一、重大过错

1、无故旷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逾期不归者;或虽经批准请假,但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续假而无故超假15天及以上的;

2、在生产(工作)中由于自己的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任务,经教育不改的;

4、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主,对无关本职事件随便作答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在公务往来中,收取回扣(或小费)、礼品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不上缴的;

6、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影响极坏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依法被刑事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较大过错

1、工作疏忽大意,造成公司财物损失和损坏,经济损失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

2、未经批准使用公司设施、设备和工具器材的;

3、在公务往来中,收取回扣(或小费)、礼品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下,且不上缴的;

4、不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和劳动纪律,擅离工作岗位;或未经核准而先行离开工作岗位;或谎报请假理由经查证的;

5、经常无故迟到、早退的;

6、对顾客或同事不礼貌、不庄重、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的;

7、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安宁(秩序)的;

三、轻微过错

1、无故迟到、早退或擅自调整班次的;

2、上班时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工作或服务态度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4、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经教育不改的。

第十一条

对有过错行为的员工,应当分别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

行政处分的先后按照由轻至重排列,任何两种处分不能同时并用。

第四章

处分的具体规定

第十二条

处分程序:

一、重大过错的处理

凡出现重大过错或一年内接到三次过错通知,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监察等有关部门查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或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可做出记过、记大过、撤职或降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的处理,或者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二、较大过错的处理

第一次出现较大过错或在半年内两次出现轻微过错,由公司部门(单位)填写过错通知,写明犯规细节,提出处理建议,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监察等有关部门核实,按员工管理权限办理。

三、轻微过错的处理

凡第一次发生轻微过错的,由公司部门(单位)负责人提出警告建议,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监察等有关部门核实,按员工管理权限,作出处理。第十三条

处分的审批权限:

一、过错通知由员工管理权限部门(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发生效。

二、记过、记大过、撤职或降职、留用察看、开除,按照员工管理权限,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第十四条

降职、撤职处分的掌握和使用:

一、降职、撤职,只适用有职可降、可撤的员工。一般适用于管理、技术岗位上的员工,也适用于某些其他员工(如工班长,某些关键岗位、特殊工种的员工等)。

二、降职处分是降低员工现任职务,一般只降低一级职务,由正职降为副职,或在本部门(单位)内由高层次职务降为低层次职务,员工受到降职处分的同时,应明确仍具有低于原职的职务;撤职处分是撤销员工现任职务,要比原职降低两级以上的职务,未正式分配工作之前,没有任何职务,撤职后要重新分配工作,可以在原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也可以易地、易单位另行安置。

三、受撤职处分的员工有兼任职务的,一般只应撤销其本职,如果错误情节严重,也可同时撤销其兼各职。

四、发现员工在前任职务期间犯有严重错误,需要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时,不论是由于不慎调迁、还是失察升任,均应降低或撤销现任职务。第十五条

留用察看处分的掌握和使用:

一、留用察看处分是公司给予犯错误者在企业从业的一个悔改机会,具有考察、试用的性质;在员工受留用察看处分期间,只能安排不叙职的工作,进行考察,以观后效。

二、受留用察看处分的员工,在察看期间继续保留员工身份。

三、管理、技术岗位上的员工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满,经过考察证明,有悔改表现的,应按时正式分配工作,一般可以安排在管理、技术岗位;个别不适合管理、技术岗位的,也可分配在工人岗位上;正式分配工作后,一般不应提拔使用,但个别思想、工作表现好的,又经过两年以上的考查,确实具备提拔任用的德、才标准,可按规定程序提拔使用。

四、留用察看期间,重犯或犯其它错误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重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决定给予延长留用察看期限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员工留用察看期间患病请假,其生活费不减发;留用察看期间,其福利、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六条

开除是企业纪律处分中最高档次的行政处分,在执行和使用时,必须采取慎重的态度。第十七条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除名”、“停职检查”的使用:

一、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发生重大过错的员工,在给予行政处分或的同时,可依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二、对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全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以上的员工,给予除名。

三、员工被除名、开除,判处徒刑的,依据劳动合同规定,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四、“停职检查” 是一种临时性的组织措施,指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在检查反省错误期间,不适宜继续履行其职务,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停止职务,进行检查,交代问题。

第十八条

员工因违反纪律受过行政处分,已成为历史上的客观存在的事实,只要其所受行政处分(留用察看除外)是正确的,不履行撤销处分手续。

第十九条

对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留用察看期满后,表现好的,正式分配工作,重新按其岗位确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条

对于受撤职或降职处分的员工,按其新岗位重新核定其工资。

第二十一条

由于员工的责任在生产(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的金额由公司根据情况确定。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但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员工权利保障 第二十二条

员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集团公司、公司制度赋予的权利,公司予以尊重和保障。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人事管理等制度而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权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工会及领导提出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第二十四条

员工对给予的处分不服的,可以在送达处分之日起10日内,向处理部门申请复议或向监察部门申诉;属劳动争议的,可向工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第六章

第二十六条

8.中铁建设集团实习感想 篇八

一、需求信息

(一)2017年接收毕业生分公司情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桥梁、地质工程博士)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工程事业部(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工程管理、应用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专业硕士以上学历)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襄阳 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十堰 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十堰 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武汉 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

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汉江重工)湖北襄阳 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武汉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襄阳 桥梁有限公司(物贸公司)江西鹰潭 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武汉

勘察设计院 湖北武汉(道路与铁道工程、轨道工程、交通运输、信号、供变电、电力电气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专业:

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铁道工程、交通运输(铁路)、内燃机车、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道路工程、工民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机械、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通信工程、信号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安全工程、供电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测量、建筑材料、物资管理等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及会计、中文、法律、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行政、经营、管理岗位。

(三)招聘要求: 1、2017年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后能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践能力突出,专业对口,重点学科专业、双学位(专业)优先;应聘勘察设计院的毕业生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知识过硬,党员及学生会干部优先考虑;

2、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身体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中共党员及学生会干部优先考虑;道德品质优秀,行为习惯良好,劳动观念强,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已修完学校规定的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并考核合格,能够适应建筑企业流动性工作性质;

4、参加招聘会时请携带个人简历及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推荐表、成绩单须加盖学院公章)。

5、应聘资料须真实有效,应聘资料恕不退还,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福利待遇:

1、博士后的薪酬以基本月薪加奖金的形式支付,基本月薪、奖金参照《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基础年薪不低于15万元,详细待遇面谈。勘察设计院、海外工程事业部招聘的毕业生需为硕士及以上学历;

2、吸引更多的优秀毕业生到集团公司,对所招聘学生发放一次性入职培训费,最低标准为:本科生5000元,研究生8000元,博士生20000元;

3、待遇问题:见习期工资按转正定级后的薪酬标准发放,年薪资水平不低于4.5万,并根据各单位效益情况可发奖金;

4、户口档案问题:户口是随分配单位走,学生户口可选择落在单位驻地,也可回原籍。报到证需派遣到中铁十一局,档案必须派到集团公司。

注:网上投递简历请将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电子材料投递至邮箱:huxiaoyin@cr11g.com.cn.邮件名称格式:学校+专业+姓名;现场宣讲将以具体企业邮箱发送回复邮件及院校就业网公布信息为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27-88710991

三、单位简介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骨干企业,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第一师,诞生于1948年,1984年兵改工后改编为铁道部第十一工程局,1999年12月更名为中铁第十一工程局。2001年8月改制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3月随中国铁建整体上市。

经过60余年的拼搏进取,集团公司已发展成为集施工、勘察设计、科研、装备制造、资本运营、房地产开发于一体,并具有对外经营权的特大型企业集团。集团公司下辖14个全资子公司,外设13个国内区域指挥部和6个海外区域指挥部及新加坡分公司。

集团公司具有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矿山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机场场道工程、城市轨道工程、地基与基础、水工隧道、铁路铺轨架梁、土石方、铁路电务、电气化、送变电、钢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锅炉安装、管道安装、砼预制、岩土工程勘察、铁道行业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爆破、A级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B级起重机制造、房地产开发等各类资质106项,劳务分包资质15项,试验资质4类31项,测绘资质1项。

凸显行业地位:集团公司是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骨干企业,生产经营连续多年位居铁建前三,在中国铁建开展的两届“三级企业20强”评比中,共有10家(次)子分公司入选。集团公司连续四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自2007年以来连续八次荣获中国铁建“四好”领导班子。

集团公司具有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三项特级资质,集团公司连续13次保持铁路信用评价A类企业,是唯一一家连续获此殊荣13次的企业。

积极搭建科研平台:集团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在职博士后3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4个,省级高新技术企业4家。

科研成果丰硕:集团公司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百余项,制定国家、行业标准二十余项。获国家专利授权266项,其中发明专利26项。中铁建及省部级工法79项,国家级工法15项,完成科技成果鉴定56项,成果水平均在国际先进及以上。

9.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公司工作职责 篇九

一、负责企业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优良传统和爱岗敬业教育,引导青年争做“四有”新人。

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积极开展青年创新创效、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争先创优等符合青年和企业特点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在施工生产中的突击队作用,不断提高青年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团干部的选拔和配备,对团干部的任用、调动和奖惩提出建议,并负责团干部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公司共青团组织建设、团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团组织的设置和撤销。

五、做好青年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并积极向上级推荐先进典型。

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反映青年的呼声和建议,积极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

七、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工作,积极向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指导基层团组织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和团籍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团的统计工作。

八、完成公司党委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公司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负责企业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二、在局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领导下,主持团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共青团工作规划并实施;负责组织召开局集团公司团员代表大会;负责指导局属各单位团组织召开团代会或团员大会,不断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团干部的选拔和配备,对团干部的任用、调动和奖惩提出建议,并负责团干部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根据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在各个时期的指示,及时主持召开团的委员会会议,研究团的工作,提出贯彻意见,确保团的工作有效运行。并定期向党政领导汇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团的活动。

四、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号”、“队”、“手”和“创新创效”等共青团品牌活动,结合企业实际和当前形势,创新团的活动,服务企业,服务青年成长成才。

五、做好青年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和宣传工作。

六、审定团委的文电,做好推优入党、调查研究、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团内表彰、统计工作。

七、活跃团的文体娱乐生活,增强团的活力和凝聚力、战斗力。

八、完成集团公司党委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公司团委干事工作职责

一、指导基层团组织建设;掌握各单位团组织成员变动情况,及时办理团内任职报批手续;了解掌握各单位团组织建设状况,及时向团委书记反映团干部配备情况,做好团干部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各项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及时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奖励先进。

三、了解掌握团员队伍状况,检查团员履行义务、执行纪律情况,指导各级团组织抓好团员教育管理。

四、负责团费收缴、管理以及各种组织报表;负责团委文件、资料、图书、公物等收发、保管;负责团委全会、常委会等会议的组织召开、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等工作;掌管团委印信。

五、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指导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六、调查、分析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总结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经验,适时提出各个时期加强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七、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帮助基层搞好文娱体育活动阵地的建设。

10.中铁建设集团实习感想 篇十

草 稿

编写:邵礼斌 QQ:5453520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 和“安委[2011]4号”文件精神,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股份公司、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局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促进我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保持安全常态化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单位本部、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施工班组、施工人员四个层面的管理、实物状态都应符合本标准。

第三条

通过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我局企业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化的标准化。提高我局安全生产水平,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局平稳有序发展。

第四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第五条

本标准适用于我局建筑施工企业(局本部及各建筑施工相关的子、分公司)各管理层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第二章 术 语

1、建筑施工企业: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

3、各管理层: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4、工作环境: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危险源: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的根源或状态。

5、隐患: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6、风险: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8、安全检查:对安全管理体系活动和结果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常规监测活动,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动态,发现并纠正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活动或结果的偏差,并为确定和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提供信息。

第三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合理分工,互相衔接”的原则,落实各管理层与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实施安全生产体系化管理。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为:

1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3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依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不具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条件的企业,可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依据《建筑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建筑施工企业要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标准的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第四章 安全管理目标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及中长期管理目标。安全目标应易于考核,目标制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3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及特点; 4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设施设备。

第二条 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其中,事故控制目标应为事故负伤频率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指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应为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及文明施工基础工作要求的组合。

第三条 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根据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

相关文件:

《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中铁十安【2012】1号《2012年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发文公布。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三类人员需按规定持证上岗。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安委会),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4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各管理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的安全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

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第四条

局本部具体安全生产职责为: 1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

2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 2)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4)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领导、组织考核工作;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7)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2、企业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领导、组织对分包分供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资格考核与审查;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3、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出决定性意见; 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和验收;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前,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4、企业总会计师

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组织编制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保证经费到位和合理开支;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企业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6、安全管理部门

检查隐患,发布通报。

组织安全业绩考核,实施奖罚。检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情况。

7、工程技术管理部门

组织均衡生产,保证安全工程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保证施工人员劳逸结合; 组织编制、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并抽查实施情况;

8、科学技术管理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使用前,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分析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9、物资设备管理部门

确保购置(租赁)的各类安全物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负责本企业机械动力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对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参与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 分析事故涉及设备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0、劳务管理

审查劳务分包人员资格;

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1、人力资源部门

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开发、培养安全管理力量;

12、财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13、保卫消防部门

贯彻执行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 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4、社保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15、工会组织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对侵害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交涉; 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17、审计部门

18、安委会成员其他部门。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人【2011】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质量环保专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中铁十安【2008】255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

中铁十人【2009】115号《关于在生产一线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意见》

第六章 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各管理层安委会各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最新版本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每半年安质部汇编下发一次。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下安全制度:

1、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2、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与备案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安全管理【支架、起重、运梁、架桥、盾构、铺轨、非标设备、栈桥、宿舍等临时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5、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制度。

6、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关键工序、重点部位旁站制度。

7、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告知】、作业安全管理。

8、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资质检、查责任状】。

9、职业健康管理【如:职业病防治、高空作业体检】、安全防护、劳保护用品管理,10、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的内容;

2本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或部门以及配合的岗位或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策划、实施、记录、改进的具体工作过程及工作质量要求。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法律、法规的获取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操作规程、技术规程汇编

第七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三类人员、群安员、一般管理人员、新员工、特种作业人员、铺架、盾构和主要行车工种人员(如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巡道工)等应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对分项、分部或关键工序、四新技术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安全教育同时进行。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转岗,节假日、事故后,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等进行针对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条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学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其他从业人员不少于15学时,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不少于20学时,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项目、班组)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按规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2 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七条

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第八条

我局常用特种作业包括: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T S W),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T S W)。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架子工(P F)。电工作业人员(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压力容器操作者。爆破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架梁、盾构设备操作人员。(说明:T塔式起重机,S施工升降机,W物料提升机;P普通脚手架,F附着升降脚手架)。

第九条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影像资料,签到表、考试卷),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鲁建管发【2008】12号《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其他单位所在省的相关管理办法。

中铁十安【2004】117号《关于办理安全质量监察(检查)证的通知》

中铁十安【2005】60号 转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

中铁十安【2005】63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细则》 中铁十人【2008】58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局2011-186电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第八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第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资金的储备、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储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资金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类别、额度、实施单位及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经财务、安全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按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财务、审计、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等机构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分类使用台帐,定期统计上报。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比例。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安【2010】266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企【2006】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章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1、施工设施、设备是指:用于施工现场生产所需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时构(建)筑物、临时用电、消防器材等物料及施工机械等。如:高大模板支撑,升降梯,吊装起重,运梁、架桥,盾构,铺轨,吊篮移模等非标设备,消防、临电,栈桥,混凝土拌合站,宿舍等。

2、安全检测器具是指:用于力矩、厚度、尺度、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噪声等检测的工具和仪器。

3、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等。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技术管理包括:施工设施、设备安拆方案编制内容、审批程序,施工交底、过程监控、验收、检查内容和程序; 保养、维修的具体要求;改造和报废的依据、程序等。对企业使用面广,频次高、问题多发或曾发生事故的设施、设备等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第六条 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92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务院令373号+第549号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988年1月3日《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TSG 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JGJ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安全检验标准》 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10054《施工升降机》

JGJ8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16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2《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9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215《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建质【2008】7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鲁建管发【2009】6号《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鲁建管质安字【2009】16号《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 2008年5月29日《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其他单位所在省的相关管理办法。

中铁十物【2012】196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桥梁运架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机械的硬性规定 局发大临设施、铺架、盾构、大型设备(非标)检查、管理、验收管理办法。【部分需要新编制文件】

第十章 安全技术管理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建设部有关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包括: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及承重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特殊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包括: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支撑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6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重大危险性工程。

第四条 企业应明确各管理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案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并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度等要素,明确各管理层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的权限。

2专业分包工程,应先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总包单位审核备案。

3经过审批或论证的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第五条 根据权限,按方案涉及内容,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审核、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盖章。编制、审批应在施工前完成。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分级的原则、内容、方法及确认手续。安全技术交底应采取分级交底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开工前,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前,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2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项目施工员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方案实施安全交底。

3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4安全员应对新进场的工人应实施作业人员工种交底。5作业班组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并明确其它参与交底、验收和检查的人员。

第八条

营业线施工按铁路部门规定执行。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改造,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第十条

变更

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1、涉及隧道地铁项目

铁建设【2010】120号《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

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程施工防坍卡控红线》 局2012-140电报《转发股份公司关于加强地铁工程基坑施工防护工作的通知》

3、涉及连续梁、模板支撑体系施工

局2011-224电报《关于立即开展一次支撑体系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局2012-60电报《关于规范钢箱梁(钢桁梁)吊装作业的通知》

局2012-87电报《关于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第四条第(一)、(三)、(四)”。

3、涉及铁路工程(营业线)施工

局2012-172电报关于实施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十条禁令”的通知》及有关路局的禁令或红线卡控

中铁十安【2004】2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铁建设函【2011】210号《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中第一条第(二)款” 铁道部令第30号《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TB10401.2-2003 J260-2003)《铁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既有线“五必须、五不准”卡控制度,桥涵顶进作业的防控制度、“五不挖土、六不顶进”作业制度

4、涉及运梁、架梁、盾构方面

中铁十物【2012】196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桥梁运架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施工环节的硬性规定

5、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通用标准

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254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建质[2003]82号《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建质[2003]82号《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鲁建管发【2010】4号《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 JGJ/T7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B5049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JGJ231《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28《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202《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66《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80《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166《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6、涉及火工品、安全用电、消防

局2012-95电报《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局2012-156电报《关于进一步加强火工品管理的通知》 中铁十公【2004】277号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中铁十公【2004】199号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令【2006】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1990年6月1日《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

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第十一章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条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供)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 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 2 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对分包(供)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 4 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分包(供)单位检查和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2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记录; 3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并定期审核,更新。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第十二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第二条 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1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 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 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第三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总承包的,应成立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 4工程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应承担本岗位管理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5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落实总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 施工作业班组应在作业过程中实施安全生产要求;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第四条

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施工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①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应当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①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②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③1亿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应当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配。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再适当增加。

第五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承担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施,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3 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4 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六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特征,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审批,论证,交底、验收,检查;

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

第七条

工程项目部应接受企业上级各管理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组织整改。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与工程项目及时交流与沟通安全生产信息,治理安全隐患和回应相关方诉求。

第十一条

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操作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包括:

A、检查一般安全规定的遵守情况,包括:

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情况;高空作业人员体检情况;安全标志和警告牌设置情况;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作业情况。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B、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遵守情况,工种包括: 装吊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含砼搅拌司机)、电工、电气焊工、动力机械工、机械维修工、起重机司机、运输车辆司机、张拉压浆人员、土石方机械司机、中小机械操作工等。

C、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情况,设备包括:

起重机、架桥机、卷扬机、空压机、发电机、钻机、打桩机、木工设备、挖掘机、推土机、各类混凝土设备、各类钢筋设备、电气焊设备等。

第十二条 按照GB2894及单位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建工劳字【80】第24号《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小型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局2012-104电报《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局2011-188电报 《关于加强冬季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的通知》

第十三章 职业健康

第一条

各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第二条

各单位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第三条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第四条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第五条 各单位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第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职业病体检台账,高空作业者体检台账。

第七条

各单位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第八条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相关文件: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程》

中铁十安【2004】267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中铁十安【2004】267号《中铁十局集团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中铁十安【2004】67号《关于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铁十安【2005】39号《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令第20号《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1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

【87】卫防字第60号《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发【1987】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999年10月25日《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卫生部1999年12月24日《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卫生部第49号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卫法监发【2002】108号《职业病目录》 1993年11月26日《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JGJ14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

第十四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

第一条

各单位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施工活动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定期按时发布。

主要包括: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火灾。路基坍塌,侵限危及铁路行车安全;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接触网触电伤害。

第二条

各单位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第三条

各单位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相关文件:

《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程序》

中铁十安【2011】23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大风险项目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中铁十安【2006】124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安全重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中铁十工【2012】271号《关于做好防洪防汛工作的通知》

第十五章 应急救援管理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要根据不同的程度分级制订,接到报告后,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这样更具操作性。

内容应包括: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必要应急设备、物资、器材的配置和使用方法;

4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媒体、社区和公众等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列工作:

1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人员和应急设备、物资、器材,并落实到责任人进行管理,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2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3定期组织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4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七条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安【2007】76号《中铁十局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中铁十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及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第十六章

事故统计报告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如实向本企业负责人报告;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应在1小时内如实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 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第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4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伤残鉴定、政府的事故处理批复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

5其他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事件处理程序》

中铁十安【2007】128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铁十安【2004】124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中铁十办【2011】73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十七章 安全检查和改进

第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检查、整改、复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内容。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 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和其他违规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形式应包括各管理层的自查、互查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安全检查的类型应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

1工程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至少进行一次定量检查。

2企业每月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3企业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跟踪复查。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定期统计、分析,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制定并实施治理措施,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确定安全生产管理需改进的方面,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和评价。

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应及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评估: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安全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资料与记录。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中铁十局安全质量稽查办法》

国家安监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第十八章 安全考核和奖惩

第一条

企业安全考核和奖惩管理应包括确定考核和奖惩的对象、制订考核内容及奖罚的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落实奖罚等内容。

第二条

安全考核的对象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岗位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

第四条 企业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下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五条

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实现程度; 2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3安全行为; 4安全业绩。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状况,明确安全考核的周期,并严格实施。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或惩罚的标准应与考核内容对应,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奖励或惩罚处理,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以上规定操作细则按照以下文件执行: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监视与测量程序》、中铁十安【2004】186号《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考评办法》

中铁十安【2005】164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综合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中铁十安【2009】26号《中铁十局集团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十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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