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道德社会化存在的问题(共10篇)
1.目前我国道德社会化存在的问题 篇一
论目前我国道德社会化存在的问题
摘要:当今中国社会存在的道德问题,是在社会转型大背景下发生的,具
有鲜明的社会转型期特征。正视这一点,是我们加强道德建设、治理道德问题的必要前提。加强道德建设,治理道德问题,是一项全民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担当。每一位公民都应该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而不能只当旁观者;都应该成为良善道德环境的维护者,而不能只当享受者;都应该成为躬身行德的实践者,而不能只当评头论足的“批评家”。关键词:道德 社会化 问题
一、道德社会化的含义
道德社会化就是将特定社会环境的道德准则好道德规范加以内化形成符合社会要求的道德行为的过程。
关于道德社会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儿童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三个方面。道德认知是指个体对是非、善恶、美丑等行为准则以及执行它的意义的认识。其著名研究首推皮亚杰和科尔伯格的认知发展论。他们设计了经典的道德故事对儿童的判断水平进行研究。道德情感是个体按照一定的道德标准去评价他人或自己的思想言行时所产生的一种内心体验。我国的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李怀美等(1989),他们的研究涉及爱国主义、良心、荣誉感、义务感和幸福感五个道德情感范畴。在“五个”水平上考察儿童道德情感的发展趋势。道德行为是个体在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所采取的各种行为。人的品德最终以道德行为来表现和说明的。道德行为也是一个人道德意识的外化表现。班杜拉认为儿童可以通过看、读或听说别人怎样行动来形成自己的道德行为模式。三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道德情感影响道德认知的形成和倾向,而道德行为又是道德认知好道德情感的体现,通过到道德行为可进一步促进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的巩固和发展。
二、道德社会化的影响因素
为什么处在大体相同的社会环境中,处在相同的制度、体制之下,同样经受着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同样面对着形形色色的诱惑,人们的道德境界、道德表现却差异甚大?少数官员贪污腐败,是因为他们在理想信念上出现了滑坡,而这是最致命的滑坡;一些企业和商人诚信缺失,是因为他们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一些社会成员公德失范,是因为自私自利的思想意识在作祟。这印证了一句话: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深思才能了解吗?”在人类历史的本源意义上,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而不是相反。个人在社会中占据这重要的个体地位,人的因素是最值得关注和分析的,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有许多不同关系的人群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阶段不同的过程不同的程度地影响这个人的道德教育效果,对此,个人在道德社会化中的作用不可忽视。个体的道德教育程度也严重制约着道德社会化的发展。
社会道德教育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个人思想品质道德感情和道德行为,他的作用在于对个人品德在本质上是一种无声的教育,通过环境育人的一些特殊功效对个人品德的形成和发展发挥作用。
三、道德社会化存在的问题
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旧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体制逐渐被打破,新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体制正在逐步建立。在各种新旧体制的转换过程中,社会变革为人们追求效益和务实创新.最大限度的解放自己烦人才能和智慧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带来了实现自身价值的多样化途径,促进了社会道德向新的境界和高度攀登。正是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我国的传统道德与西方的思想观念发生激烈的碰撞,传统道德的某些积极因素被淡化,出现了一些文化失范,社会道德滑失的倾向。主要表现为社会体系存在一些“规范缺失”“规范权威的合法性危机”“社会规范调控机制的弱化”等等。部分社会成员的“失范”,对理想目标的短期庸俗,急功近利,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迷失人生价值的追求。社会生活中非规范行为盛行,一些丑恶的社会现象比比皆是。
(1)少数官员贪污腐败。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权钱交易易发多发,而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从这些年我国贪污腐败易发多发的时段、领域、人群来分析,一个基本规律是,贪腐现象严重的地方,往往是权力与市场的结合部,是新旧体制机制转轨的结合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围绕配置资源的权力展开的寻租博弈,是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基本特征。而所谓寻租,最直接的表象,就是权钱交易。导致在一些时段、一些领域和一些人群中,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现象突出。该由政府管的,一些职能部门不作为,有权不用;不该由政府管的,一些职能部门乱作为,有权乱用。这些不作为和乱作为反映的正是制度上的缺陷,它为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为一些败德的官员提供了贪污腐败的客观条件。
(2)商业领域缺乏诚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交换、消费的情形发生了根本变化。从生产环节看,人们原来直接从田地里收获食用的庄稼,现在往往只是现代化大工厂流水线上的原材料,食品加工业产出的商品五花八门,把超市的货架摆得琳琅满目。从交换环节看,原来直接的以物易物和即时交易行为,被越来越多的间接订货方式所替代,支票结算、信用卡结算成为基本的结账方式,期货交易、网络交易等成为新型的时空分离的交易方式。从消费环节看,过去,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只有一步之遥;现在,不仅粮食蔬菜水果的生产可能被施以各种化肥和农药,而且还要经过复杂的加工环节,消费者个人很难有能力检测餐桌上的食物是否“绿色”和“有机”,更检测不出“地沟油”和“瘦肉精”。在这样复杂的经济活动中,可以制假贩假的链条全方位延伸,诚信缺失的风险空前放大。(3)公共道德出现滑坡。一些人一面抱怨“人心不古”、“人情冷漠”,一面又提醒家人“出门少管闲事”、“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一面抱怨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一面又对廉价仿冒名牌趋之若鹜;一面抱怨公共秩序混乱,一面又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逆行闯红灯,等等。这种相互矛盾、“双重标准”的心态,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正是当前道德问题突出的温床和土壤。当前中国社会的公德失范现象,绝大多数不是发生在“熟人”之间,而是发生在“陌生人”之间;人们照样会为亲朋好友“两肋插刀”,但面对陷入困境的“陌生人”,往往退避三舍。因此,不能简单地说当前中国人的社会公德水平普遍滑坡了,而更应该说,一些国人在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的过程中,道德价值观产生了纠结,陷入了道德选择的困惑。
四、道德社会化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在对各种败德现象同声谴责的批评声中,我们听到的是对加强道德建设、改善道德环境、治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强烈呼唤。对道德问题,既要回答“怎么看”,更要思考“怎么办”。
(1)优化家庭德育环境,提高家庭德育质量。家庭美德建设不仅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影响到社会道德风尚和精神文明,影响到国家的安定团结和道德社会化进程。坚持男女平等,制止家庭暴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夫妻相互忠实,禁止插足他人婚姻,保障老人安度晚年,在家庭中切实保障每个成员的权利和利益。
(2)优化社会德育环境,提高社会德育质量。加强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创造有利于人道德社会化的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人的道德观念形成产生最直接的影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社会文化事业呈现出一派繁荣发展的喜人局面。然而不良文化的涌现也玷污着我们的社会环境,严重影响了人的身心健康。所以必须注意公民的道德意识的培养道德规范的内化,使之在包括婚姻家庭领域的各个领域中自觉产生合乎道德规范的行为。
(3)法治德治紧密结合,有效促进道德建设。道德的后盾在法律,道德的底线在法律。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面对更多的利益诱惑和欲望冲动,面对新旧道德规范的碰撞激荡,无论是少年儿童还是成年人,新的道德良心的养成,既要靠学习教育、靠舆论引导,更要靠制度强制,包括靠法律惩处的“威慑”。人们往往只看到发达国家公共秩序良好的一面,却忽略了发达国家社会公德背后的法律支撑,当闯红灯、乱停车、随地吐痰等轻微违法行为的代价都高昂到承受不起时,人们自然就会变得更加“有道德”。中国自从实行“醉驾入刑”以来,酒后驾车的人数陡然下降。这是道德觉悟提高了,还是惩戒机制奏效了?答案显然是:双赢!因为法律本身也具有思想教育的力量,可以促使人们将道德行为由他律转为自律,并通过正确行为的反复强化、对不良行为习惯的反复矫正,逐渐使遵守道德规范成为一种不再需要外部监督和意志努力的自觉行为。治乱当用重典,治理当前的道德突出问题,必须更加重视发挥法治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萍.文化视野中的青年道德社会化[M].厦门: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 [2] 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
[3] 朱启臻.社会心理学原理及应用[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8
2.目前我国道德社会化存在的问题 篇二
一、当前我国网络新闻的发展特点
1. 网络新闻的自由度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扩大
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中, 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与沟通, 这就使得网络新闻在传播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自由度。一般来说, 网民可以直接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采用跟帖或者评论的方式发表出来, 或者也可以将自己了解到的新闻发布在网络上, 这充分说明了传统媒体传播的局限性, 提高了网络新闻的自由度。
2. 网络新闻意识形态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淡化
传统的新闻媒体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 大多注重政治军事方面的新闻主题, 这种禁锢式新闻传播使得人们过于被动地接受新闻信息。因此, 这种媒体传播方式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淡化, 被社会所淘汰。如今, 网络新闻的主题开始从政治军事方面转移到民生方面, 更加注重新闻的趣味性, 而传统新闻的意识形态也就随着网络新闻的出现而不断淡化, 逐渐趋于多元化, 方便人们的生活。
3. 网络新闻的时效性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强
随着时间的推移, 新闻媒体所经历的过程相对比较漫长, 从报纸、广播、电视转变到网络。从严格意义上来讲, 报纸、广播、电视在新闻发生之后往往需要经过撰写、修改、广播等过程传达给大众, 而网络新闻也就在当时可以直接通过视频等各种方式发布在网络上, 并随时更新新闻, 具有非常强的时效性特点, 并且新闻的信息量也非常大, 这也满足了当前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当前我国网络新闻道德失范问题的表现形式
1. 虚假的网络信息过于严重
在网络环境开放的情况下, 网络新闻的自由度主要取决于其独特的传播方式, 并且网络新闻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具有时效性、互动性、海量性等优点。网民可以直接在论坛、贴吧、博客等网络圈中发布或者转载新闻。与此同时, 各种虚假新闻也越来越多, 影响到网络新闻的真实性, 例如网站上出现各种获奖等虚假信息、超低价购物陷阱、诈骗、通过QQ群等及时通讯发布虚假信息等。这些现象严重影响网民的正常应用, 降低了网络媒体的信誉, 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价值的严重失衡。
2. 网络新闻与信息监管不够严格
由于现代化社会正处于一个开放的网络环境中, 在网络中出现大量的暴力或者色情的内容, 通过发散式传播, 产生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并影响了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目前, 这一现象已经成为网络新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另外, 还有一些用户在正常上网的过程中, 还会收到以邮件方式发送过来的各种不良信息, 影响到用户的正常应用, 对网络环境也造成严重的影响。
三、网络新闻道德失范问题的具体解决措施
1. 建立完善的网络新闻法律体系
积极加快并完善网络新闻法律体系建设, 从根本上杜绝网络新闻失衡问题的出现。目前相关的网络法律, 远远不能适应网络新闻发展的趋势和要求, 应制定适合网络新闻导向的法律法规, 并尽快建立较为完善的网络新闻法律体系。在具体实践中, 要严格执行网络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 对网站要实现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发布新闻要注明出处, 并按着传统媒体的转载要求进行转发。
2. 创建和谐的网络新闻舆论环境
为了能够有效地制止网络传播环境中的一些失范现象, 需要形成扶正祛邪的和谐网络新闻舆论环境。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将管理网络舆论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成立对网络舆论进行搜集、分类、研究的专门机构, 建立网络舆论预警机制, 及时应对突发事件;推进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就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新闻发布会;尝试建立网络新闻阅评制度, 定期对重点网站开展新闻阅评, 促使网站提高报道质量, 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实行网络大检查和群众举报机制, 从而创建和谐健康的网络新闻舆论环境。
3. 严格自律提高网络新闻的真实性
传播网络新闻的网站, 首先要严格自律, 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 确保网络新闻传播的真实性。官方的新闻网站, 要作为网络新闻传播的主力军, 勇于担当重任, 尤其是对重大新闻与突然发性事件的报道, 要做到准确、客观与公正, 提升其公信力。网络新闻工作者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 多制作原创新闻, 对转载的新闻应及时核实, 标注具体出处, 以保证新闻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1]李颖.浅议在网络传播中新闻的自由问题及展望[J].科技资讯, 2007, (6) .
3.目前我国道德社会化存在的问题 篇三
【关键词】 失业 再就业 形成原因 对策研究
1.我国面临的主要就业问题及发展态势
高校扩招、农民失地、下岗职工规模扩大等问题始终困扰着我国的就业市场,新时期,我国就业问题仍亟待解决:
1.1就业两大基本矛盾突出
首先表现为供求总量矛盾突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经济增长带动了就业人数的增加,然而我国人口基数大、劳动力供给逐年攀升,劳动力供给的绝对剩余依旧是困扰我国就业的主要矛盾。截止到2010年,我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劳动力供求缺口达1000万左右。
除此之外,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也是制约我国就业市场平衡发展的一个问题,主要表现为劳动者素质的不适应和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偏低。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上技能等级职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企业对高级技工、技师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相反,简单劳动领域的劳动力供给却远远大于需求。
1.2就业服务体系与保障体系不完善
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并形成了由基层服务窗口、就业训练、创业服务等环节为主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但人力资源市场存在的城乡分割、地区分割,极大制约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服务体系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公益服务收效甚微。加之政府监管力度不够,全国尚无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具体管理法规,影响了人力资源市场的健康发展。
就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就业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健全。随着社会进步,一些新的就业方式如非正规就业、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就业等层出不穷,对于这些临时性工作,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往往无法建立较为稳定的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劳动争议,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第二,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人口老龄化、退休人员不断增加、城镇医疗保障不足、失业保险比率过低等都制约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
第三,矿难事故的死率居高不下,工伤保险制度面临新的挑战。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处理不好将成为影响和谐社会构建和社会稳定的因素。
1.3就业歧视现象普遍存在
我国目前的就业歧视主要表现为民族歧视、政治面貌歧视、性别歧视、健康歧视等,全国范围内就业歧视普遍存在。许多企业明确提出了性别限制,明文规定女职工在聘用期不得怀孕生育,甚至拒收35岁以上的女性。另外,女大学生如要找到满意的工作,远比男大学生付出更多。残疾人也是就业歧视较严重的群体,我国非就业残疾人的数量很高,残疾人贫困人口数量很大,残疾人就业水平偏低,就业状况不容乐观。
2.失业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2.1 新时期“失业”概念的重新界定及原因分析
2003 年, 我国对“就业”与“失业”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的界定,“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工作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包括虽然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劳动者。
失业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是多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可归纳为:
第一,经济结构调整引起的失业。科技发展较低、技能要求不高的服装业、纺织业、机械制造业等传统产业不断淘汰,对劳动者的需求量下降,许多企业裁员重组,造成大量的失业人员,金融、信息和服务业广泛招工却无法吸纳这些剩余劳力,造成“岗位空缺”和“失业”并存。
第二,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引起的失业。经济波动以投资膨胀为起点,以政府采取主动的收缩政策为结局,经济紧缩阶段,市场需求疲软,不仅迫使企业正式职工下岗失业,来自农村的劳动力也被逼纷纷退回农村,表现出“隐性失业”和“显性失业”并存。
第三,农村失业与国企失业。在我国农村人口约占80%,农业中的劳动生产率明显低于工业部门,存在大量的隐蔽性失业。在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等非国有企业发展的进逼下,国有企业中原有劳动力失业,工人下岗。
2.2 治理失业问题的对策研究
第三产业门类广、行业多,表现为集劳动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就业容量大,可以发展成为解决我国劳动力就业的主要场所。加大力度发展以第三产业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同时继续发展轻纺工业、软件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扩大就业。
多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各种所有制的中小企业能够以较小的投资成本创造出较多的就业岗位,是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源泉。政府应努力改善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在投融资、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税收等发面加以鼓励和支持;企业自身也应加快技术革新和资源投入,完善管理体制,吸纳更多的社会劳动力。
3. 再就业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3.1 下岗职工面临再就业问题的原因
“下岗职工”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经常谈论和媒体上经常出现的一个名词,再就业现象是市场经济、市场竞争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产物。
第一,下岗职工的出现是是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的一种客观反映。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长期存在,然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素质的劳动力仍然十分短缺,劳动力的技能结构、知识结构无法适应新的市场需求。
第二,是企业经营机制深层次矛盾的突出反映。许多企业重复建设,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等严重趋同,在激烈的竞争中效益低下,处于停产、半停产甚至濒临破产的状态,造成部分职工下岗。另一方面,不少企业盲目扩大规模,有的半途而废,有的负债累累,导致企业停产,职工下岗。
第三,是劳动力市场不完善与转变就业机制之间存在的矛盾造成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和流动是一种必然选择,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不平衡,不能适应彻底转变就业机制的需求,导致富余人员分离困难、就业岗位与劳动力之间脱节等问题,企业职工下岗增多。
3.2 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对策研究
政府、企业应积极引导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采取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再就业,从不切实际地希望找到舒适轻松、报酬优厚的工作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增强就业、择业的竞争意识,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加大社区建设力度,开拓社区就业服务,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市场就业制度,加强就业管理特别注意规范用人单位招聘、裁员和辞退行为。
除此之外,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升职工的整体素质,与各部门的下岗职工培训机构相互配合,使其能应对就业市场的风险和挑战;女性职工的生育负担应由社会承担,逐步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缓解女性由于双重角色冲突所增加的企业负担,根治就业歧视问题。
参考文献:
[1] 陶伶.改善创业环境,增加就业岗位[N].光明日报,2003- 04- 22.
[2]边纪.我们这个时代所面临的就业挑战--记中国就业论坛[J].中国劳动保障,2004.
作者简介:宋瑞灵,男,1975年12月20日生,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职称。工作单位: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目前我国道德社会化存在的问题 篇四
公务员职业道德最基本的原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由此,笔者认为其最主要的规范应该是“公”、“实‟,、“廉”、“俭”。
一、“公”即一心为公、公而忘私、公道正派。
(一)一心为公。它既是公务员与国家和政府关系的本质体现,也是公务员思想、行为、作风等各方面的最主要的道德规范。国家公务员是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实施国家行政行为的主体.这个根本属性决定了公务员的职业行为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意志.处处考虑和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政府的声誉。具体地说就是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集中表现为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及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和政治敏锐性等行为规范。
(二)公而忘私。公务员要真正做到„‟一心为公”必须正确处理好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因为公务员在工作和生活过程中.必然会面对着利益的取舍问题,尤其是当国家利益或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更加不可避免的迫使其作出抉择。作为一切言行都以合乎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高目标的公务员.个人利益必须眼从于人民利益,只有在保障人民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统一。这是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中处理利益取舍问题时最起码、最经常的要求。而在个人利益和人民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自觉地无条件地服从于人民利益,在人民需要的时候.为了人民的利益勇于牺牲个人利益甚至自己的生命.则是公务员职业道德原则最重要的归宿.也是衡量一个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高低的尺度。在这方面,我们有许多榜样.60年代的焦裕禄和90年代的孔繁森就是典范。
(三)公道正派。公务员的职业性质决定了不管他头上有没有“帽”.手中总会有点“权”。要使公务员能够正确行使权力.切实保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变.就必须具备执政为民、用权为公、奉法1}理、正直无私、公事公办等职业道德规范。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处理问题,秉公办事;解决问题.主持公道;遇到干扰.铁面无私。从而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腐败现象。
二、“实”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做老实人。
(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是公务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力,执行公务时必须遵循的又一主要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邓小平同志指出:“实事求是.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过去我们搞革命所取得的一切胜利.是靠实事求是,现在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同样要靠实事求是”。公务员肩负着上传下达以及管理政务的重任,要使政策“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真正反映人民的意志.首要的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忠于事实.尊重客观规律。只有这样才能从中得出事物中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才能制定出合乎实际的政策.否则就会贻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损害人民的利益。
(二)说实话、办实事,做老实人。敢说实话的公务员往往敢于面对现实,不回避现实.不哄骗上级.不欺骗人民群众.勇于道出事实的真象;发现上级领导的缺点和错误.敢于理直气壮提出批评。也正因为这样,敢说实话的公务员最终总是得到群众的好评和赞扬。在这方面.彭德怀同志以其对党和人民无比忠诚老实、不讲假话的崇高的道德品质,为广大公务员树立了学习榜样。办实事,是要求公务员尤其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想方设法为人民多办实事.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切戒那种为了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而不惜劳民伤财的投机取巧行为。说实话、办实事,做老实人的根本要求就是„.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那种“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的虚报浮夸、弄虚作假的作风再也不能维持下去了。
三、“廉”即“清正廉洁”。
其道德规范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洁身自好,不贪财,不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中饱私囊,不利用职权索贿受贿、贪赃枉法。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规范既是公务员公正无私执行公务的需要,也是消除政府机构腐败现象的重要保证。
公务员的职能是执行公务,职责是代表国家依法组织和管理国家的事务,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公务员要真正做到以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标准去执行公务,就必须保持洁身自好、清正廉洁.因为只有遵守清正廉洁的行为规范,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才能理直气壮.公道正派。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
1、清正廉洁行为规范.是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循的关于廉洁从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清正廉洁行为规范是政府内部的行为规则,它是有关廉洁清白,不贪污受贿的各种制度、命令、政策、法律、纪律的总和,是各级公务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3,清正廉洁行为规范为公务员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培养廉政品质的言论和行动提供了标准。4,清正廉洁行为规范也是国家制约和监督公务员的权力和行为.使其办事不偏不私、公平正直,执政拒腐蚀、不贪污.是实现政府机关廉政建设的有力手段。
清正廉洁的对立面就是贪污腐败。古人云:“不受曰廉,不污为洁”正是如此。因此,公务员不坚持清正廉洁就必然会导致贪污腐败。而政治上的贪污腐败可直接危及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不分职务大小都是人民的公仆,政府机关不分权力的大小都是人民的政府.绝不容许贪污腐败。当前.出现的个别行政机关和个别公务员.经受不起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走上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搞权钱、权色交易的违法犯罪道路.既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干扰了改革开放,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形象,又违背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规范。、由此可见,坚持公务员清正廉洁的道德行为规范是清除政府机关腐败现象的根本保证。各级公务员必须严格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去规范自己的行为,确保公务员队伍永远清正廉洁。
四、“俭”就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奢侈和浪费,这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因此,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理所当然应该是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公务员应该成为人民群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表率。众所周知,现阶段我们国家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人民生活还不富裕,甚至有部分地方的群众还没有解决温饱间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争取早日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团结一致.勒紧裤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决不允许离开生产力水平谈生活.盲目追求什么高消费,高享受。即使是将来,我们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也仍然要继续艰苦奋斗、历行节约。因此,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是一天一日的事,而是长期的政治任务。要使人民群众的认识取得一致并自觉做到这一点,公务员必须做出表率,带头做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人们常说的“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也正是这个道理。
另一方面.我们党的性质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了作为人民公仆的公务员必须具备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证公务员用好人民给予的权力.从而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财力和物力真正用到为人民谋福利的刀刃上,不浪费一分钱,不白耗一颗米。有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这个“法宝”,就能使公务员保持“两袖清风”的淡泊之节.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就能使我们的政府永远是人民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反之.如果公务员一味追求享受,贪图安逸,唯利是图.其结果只能是败坏公务员的声誉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目前公务员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社会的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社会利益分化更加明显。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谐社会意指社会各种要素和关系协调与融洽,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的一种状态。这就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共管理体制。作为公共管理核心主体的政府,必须切实担负起协调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的历史重任。要完成好这一历史任务,建设公正、廉洁、高效的政府,迫切需要建设一支具备较高业务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公务员队伍。无疑,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探索新时期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和方法,是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公务员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1、缺乏公仆意识
社会主义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根本使命之一,就是密切公务员与广大群众的联系,协调公务员之间的关系,为行政活动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政治行政环境。所谓“公仆意识”的核心就是: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公仆的权力本身是人民赋予的,而人民赋予权力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你当好公仆,除此之外,官员不应该被授予任何权力。
但是,在现实中,权力一旦被授予,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能往往就会同时出现,具体表现为权力的扩张、权力的懈怠以及腐败的滋生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被少数官员的贪欲和享受淹没了,本该为百姓谋福利的权力却成了少数人用来追求私利的工具。一些公务员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将职业公共权力视为私人产品或个体力量,并且凭借这种力量凌驾于他人之上,“我就是法,法就是我”的观念在一些公务员的言谈举止中不时有所流露,处处显示出他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有的是官僚主义思想严重,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群众,不负责任,乱搞政绩工程,欺下瞒上。服务意识的淡化,是公务员职业道德问题中最具根本性、关键性的问题。
2、责任意识淡薄
公务员的责任包括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道德责任。然而,在公务员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这四种责任缺少深刻的认识。一是对政治责任缺少认识。公务员最不可少的应是政治责任,政治责任是指行政行为与政府决策失误或行为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虽不受法律追究,但要承担政治责任。在社会转型时期,存在着许多部门和个人追求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问题。有些人忽视百姓利益,有的甚至和老百姓抢利益。执政为民是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政治责任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公共利益。二是对法律责任缺少认识。法律责任是指公务员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违法行使职权,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这点上我们的队伍中仍有一部分人缺乏认识,滥用职权,超出职权范围行事的事情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做违法的事情,比如有的部门官员挪用公款、建立小金库居然不知道是在犯法。这说明有些干部的法律意识淡漠。三是对行政责任缺少认识。行政责任是各级国家公务员自身特定的一种责任,公务员是政府行政行为的主体是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实践者。能否真正履行行政责任,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地位。比如只对上负责不对人民群众负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同时也说明我们行政责任监督体制做得不够。四是对道德责任缺少认识。公务员必须谨守行政道德责任的原则,执行公务符合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真正服务于公民,应展现个人的正直、廉洁、公平等思想,不能运用不正当的方式在执行职务时获取利益。
3、享乐主义成为时尚
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由于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影响,加上公务员地位的特殊性,“及时行乐”成为一些公务员的生活哲学,享乐主义蔓延开来。这些人玩世不恭,超前消费甚至奢侈浪费。他们追求感官的刺激,忽视道德情操的陶冶。尤为严重的是,一些经济困难地区的公务员在当地群众温饱问题尚未解决、失业人员愈益增多、不少学龄儿童无钱上学的情况下,仍挥金如土,暴珍天物。长此以往,日积月累,不仅将泯灭公务员的理想与斗志,消弥公务员的创业精神,而且严重毒化社会风气,给党和国家在人民中的形象造成难以抹杀的恶劣影响。
4、浮夸和弄虚作假之风泛滥
当前公务员的浮夸和弄虚作假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主要表现有:第一是玩数字游戏,虚报产值与速度;第二是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为求升迁,不讲良心道德,置党性原则不顾,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和贴金工程;第三是对成绩无限夸大,甚至无中生有,对失误则尽力隐瞒,大化小,小化了;第四是好说空话、假话、大话,哗众取宠,沽名钓誉,捞取政治资本。由于急功近利之心,上级领导提出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和空口号,而下级则疲于应付,在不能完成的压力下只好作假;而某些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者又不察实际,满足于听汇报和看报表。结果是,敢于弄虚作假的得到肯定、褒奖甚至提拔,而说实话者则受到批评甚至处分。再加上有的上级领导有意无意地纵容下级弄虚作假一搞贴金工程,提高自己的政绩,而一旦出了问题责任是下级的,自己最多是检查不严,甚至可以推做不知,给了弄虚作假者可乘之机。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上级乃至中央决策的准确性,甚至导致决策失误,危及国计民生,阻碍现代化建设进程。
5、贪污腐败屡禁不止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换的重利性促使了广大公务员讲效益、求实、高效,但也引起了一部分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滋生了拜金主义思想,使立党为公、无私奉献的党性原则受到严峻挑战。一些公务员信奉“有钱就有一切,无钱寸步难行”的律条,理想信念淡薄,只讲索取,不讲奉献,有的甚至见利忘义,见钱眼开,为了钱,不顾国格人格,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一
些公务员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大搞权钱交易;有的利用手中的人事权,索贿受贿;有的把自己应尽的职责变为以权谋私的条件,搞有偿服务,收受贿赂,甚至利用执法权贪赃枉法。公务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涉及面广,腐蚀性强,危害性大,严重败坏党风,污染了社会风气。
二、解决公务员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的对策
要防范和治理公务员可能出现的道德失范,必须从改变公务员的传统观念,在思想上有正确的认识、从加强行政立法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监督体系等多方面入手。
1、要树立宗旨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更是公务员行为的最高准则。毛泽东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人的崇高精神境界。邓小平把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作为共产党员的最高准绳。江泽民同志则强调:深入持久地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胡锦涛同志强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仅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观的集中体现,也是公务员的立德德标准。立德就是选定人生价值的取向和坐标。
2、要实现自觉认识
道德作为一种“内心立法”,是通过人的自觉性来实现的。这就要求公务员必须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加强行政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主动地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磨炼、自我提高等途径来达到自我修养的目的,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较有行政道德水平的国家公务员。我国古代对道德境界的最高描述叫“慎独”,指的是一个人在没有任何人的监督,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仍能洁身自好,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也提出,如果能长期坚持与实践相结合的道德修养,他就可能有最高的自尊心、自爱心,“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也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10]尽管公务员要达到“慎独”的境界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付出长期的乃至毕生的努力,然而,公务员不应该因此而停止追求。公务员在执掌行政权力,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单独行动的机会是存在的,在这个时候,能不能始终用手中的权利为人民服务,不为自己谋取半点私利,这是对公务员自觉度的考验,也是对公务员能否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抵御腐败侵蚀的堤坝的检验。
3、要正确认识权力
引起公务员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的核心是权力。在胡锦涛同志一系列的重要讲话中,反复提出党的各级公务员必须解决好权力观的问题要切实作到“权为民所用”。在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行政道德时,要引导广大党政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处理好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这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对广大公务员的提醒。而当前,公务员要解决好权力观的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要有“领导就是服务”的理念
公务员要确立“领导就是服务”的理念,就是要立足本职工作,想法设法、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并以人民满足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自己工作地标尺。
(2)恪守执政为民的职业道德
我国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国内改革的艰巨任务,公务员一定要树立符合职业要求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明确一个职务就是一份责任。不存在没有权力的职务,也不存在没有责任的权利。
(3)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时代发展向执政党提出的新课题。各级公务员要解决好权力观的问题,就一定要带头学法、守法,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克服各种“以权代法”或“权大于法”的错误思想和行为,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重要途径。
4、要结合制度建设
制定合理、实用的行政道德准则是实施行政道德监督的前提。历史和现实的实践都证明对行公务员来说,制度化的道德准则,具有稳定的引导、评价、标准等功能和强制性的约束力。对于道德水平高的公务员起到激励作用,对于道德水平低的公务员则起到惩戒的作用,使其行政行为受到控制,从而实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目前,不少国家都建立了系统的公共部门道德准则。美国国会早在1978年就通过
了《政府道德法案》。1993年,又颁布了《美国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加拿大和墨西哥也于1994年分别颁布了《加拿大公务员利益冲突与离职后行为法》、《公务员职责法》。欧美其他发达国家也都先后颁行了类似的道德法典。在亚洲,韩国首先于1981年颁布了《韩国公职人员道德法》。日本于1999年颁布了《国家公务员道德法》。新加坡、印度、巴基斯坦等国也都相继建立了关于公共伦理道德的法律法规。同时,根据法律还建立专门的行政道德监督管理机构。美国政府道德办公室、英国的公共生活准则委员会和加拿大的政府道德咨询办公室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这些机构,或为实质性权威机构,或为咨询性机构,或隶属于立法、司法权力机关,甚或享有自主性的权力。在此基础上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追究。
5、要正视利益补偿
正视和提高对公务员正当的物质利益补偿是推进行政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虽然行政腐败不是由贫而是由贪引起的,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给予公务员正当的物质利益补偿,将其工资收入提高到社会中等偏高的水平并与通货膨胀率挂钩还是应该的。要想遏制行政腐败和行政道德失范现象,使行政主体不以权谋私,就要求行政主体除工资收入和法定津贴外,不能再有其他的收入,而这种要求在社会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迅速提高、高收入队伍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实际上很难做到。即使我们依靠其他手段能维持行政主体的廉洁,但低收入也难以把社会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行政部门来。而那些虽然廉洁但低素质的行政人员同样不是我们所希望的,也是不受人民欢迎的。所以,加强对行政主体正当的物质利益补偿,也是解决行政道德失范的有效途径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连年增长,国家行公务人员的工资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我们希望这可以有效的降低职务犯罪。
6、要完善监督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治理行政道德失范要注重加快行政体制改革,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把握全局,维持社会秩序,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从而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营,而并非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其次是要确立有限政府的观念,即承认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切实把政府的行政行为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克服过去那种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政法不分、政商不分、的状态,使政府在其应该发挥作用的范围内充分发挥其作用。如此,才能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防止“权力膨胀”,杜绝漏洞,从根本上、制度上防止行政道德失范的发生。在加强监督方面要注重新闻媒体的监督尤其是网络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新闻媒体或者是网络为载体,以反映群众的呼声、提供舆论信息为手段,对社会政治活动、政府机关及行政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它虽不具有法律效力,没有直接的处治权,但它却具有无形的强制力量。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传播,可以引发全社会的道德监督、纪律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产生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近年来,网络监督对行政人员违纪违法、盲目决策、滥用权力、腐败堕落等现象的披露,对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一定得积极地作用。一些国家公务员不怕党内通报,就怕媒体关注、网上关注。那些无视群众利益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正之风,一旦在媒体或是网络曝光,局面很快就会有所改观。
公务员职业道德征文
经常听到其他行业的人铿锵有力的说“这是我起码的职业道德”。真的感觉很敬佩。其实每种职业都有道德准则,公务员也不例外,这里专指国家机关公务员。以前真的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概念模糊,这次在执法资格培训中倒是认真学习和思考了一回。
在我国, 国家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在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在编人员,是行政管理的主体,是政府职能的执行者。公务员的职业特点是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其权力来源于人民,又服务于人民,他们除了严格依法行政,遵守公众的道德以外,还应遵循特殊的职业道德。在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忠于国家,严守机密;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忠诚积极、以身作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等。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核心就是“公心”。就是用好手中的权力是为了人民,为了群众,不是为了一己私利,不搞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这个权力是国家赋予的,是让你为人民群众办事的,不是给你个人享用的。有了这个“公心”,做事就有了准则,有了标准。这个标
准就是是否为人民群众着想了,是否办了实事了,而不是以个人是否会讨领导欢心,个人只求无功但求无过为标准。做事不能有私心杂念,不能只考虑个人得失,是要有“公仆”意识的。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关键是“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有了“公心”还不够,还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就是要依法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这就需要加强法制学习,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才能真正体现公平和公正。
目前,我国公务员队伍在职业道德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还不能适应“廉洁、公正和高效”的时代要求。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我们还经常听到、看到腐败案例和对机关作风的批评,我们身边也还存在公务人员创新精神失落,工作应付差事等现实状况。
加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久的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重大举措有机结合,同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有机结合,同反腐倡廉、创先争优有机结合,强化宣传教育,树立典型榜样,弘扬正气,整顿风气,充分发挥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起带头表率作用。
用道德的力量对公务员行使“权力”的行为加以约束,虽然不如法律约束那样直接有力,但它却是一种持久地、广泛地产生调控作用的力量,也是唯一的一种内在的、自律的调控力量。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也是新形势下行政工作对行政人员提出的新要求。
5.目前我国道德社会化存在的问题 篇五
我国的减刑制度始创于建国初期,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做过一些调整,但整个减刑体制并无根本的变化。随着我国监狱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狱刑罚执行模式的不断变化。作为国家刑事司法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减刑制度,近年来在改造罪犯,维护监管秩序以及实现公平正义等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和方法,然而也面临着许多需要进一步优化的地方,进而提出完善我国现行减刑制度的建议。
一、目前我国减刑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减刑条件不具体
首先,减刑的实质条件模糊不清。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虽已明确规定了减刑的条件,但这都是十分笼统的,比如什么是“确有悔改表现”、怎么才算“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等等,而且这些标准都非常难以量化。现在全国各地监狱对罪犯减刑的报请都依据罪犯的有效奖分,但各监狱的奖分条件不同,甚至于奖分方法都不同,这就造成了各地减刑的实际条件也不统一。
其次,没有针对不同种类的罪犯设臵不同的减刑标准。我们认为,减刑制度应当在主要考虑刑罚的矫正目的时,对报应公正和一般预防给予适度考量,并通过对不同罪犯设臵不同的减刑标准来保证减刑目的和刑罚其他目的都能够得以实现,以保证各种刑罚价值目标的均衡实现。
(二)减刑程序存在不合理
罪犯与减刑程序的结果有着最密切利害关系,缺乏法定的程序来
保障罪犯的权利,显然有违正当程序的最基本要求。
1.减刑的程序过于僵化
尽管监狱机关不能直接决定减刑,但服刑罪犯仍寄希望于自己的改造成绩能首先被监狱认可,一但符合减刑条件,更加渴望材料能被及时报送人民法院裁定。但是,由于法院对监狱报送减刑材料有统一的时间要求,人民法院对减刑案件的审理又存在法定的时限上的弹性空间,加之人民法院对减刑案件裁定的结果常常与监狱提请减刑的建议不一致,在客观上不利于监狱机关积极而稳妥地引导犯罪努力改造,也会使刑罚目的的实现过程变得更为曲折。
2.罪犯在减刑中的权利保障机制不完善
法律没有规定罪犯对于减刑的知情权。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机关对罪犯的改造情况进行考核,然后向法院提出减刑意见,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后作出减刑裁定,在这一过程中,作为被减刑的罪犯始终无法得知减刑的实际情况。另外,法律没有规定在减刑案件中罪犯的辩护权。大多数的罪犯的法律知识欠缺,对于减刑制度的理解更是贫乏,如果有专业人士的法律咨询和帮助,就会更好地使罪犯理解减刑制度,对于其真心悔罪认真改造是大有好处的。
(三)法院的减刑裁定机制欠科学
人民法院的减刑裁量程序不完善,无法保证公正性。一些学者指出,法官根据执行机关的建议书与报送的罪犯表现材料在办公室里研究决定是否减刑,也不询问被申请减刑者,他们不具体了解核实实际表现。单纯的逻辑分析、书面推理很难判定事实情况,特别是这种服
刑中的改造表现具有很大的观念性和人为性,凭书面材料很难真正说明实际情况。在这种书面审理方式下,对证据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以及取证行为合法性的判断都是间接进行的,这种判断的正确性是建立在对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真实合法、无怀疑的前提下的,可这个前提往往会因各种法外因素的介入而不真实。
(四)减刑制度无法约束罪犯减刑后的行为
我国现阶段对减刑是否可以撤销的问题是持否定态度的,多数学者认为减刑既然是对良好行为的奖励,就不能因为其他行为而撤销,否则就变更了减刑的奖励性质。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考虑得不够全面。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有罪犯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甚至贿赂司法人员等违法手段获得了减刑,还有的罪犯为了得到减刑伪装积极改造骗取信任,一但得到减刑后就放弃改造甚至抗拒改造,他们自诩“大毛病不犯小毛病不断”,司法机关对类似问题束手无策,对这样的罪犯是否可以撤销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减刑裁定呢?
二、完善我国现行减刑制度的建议
为了更好地实现减刑的目的,我们必须对现行的减刑制度进行改革,以使之更适应时代的发展和新时期刑罚执行工作的需要。在此,对解决我国减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提出一些设想和改良建议。
(一)通过立法科学界定对罪犯减刑的条件
首先,要科学设定罪犯减刑的标准,该标准不仅要能准确反映罪犯在服刑期间的矫正效果。而且要对每个标准要设定可操作性的量化条款。对全国监狱的罪犯考核工作进行规范和统一,逐步消除罪犯减
刑的随意性,特别是不同监狱之间的巨大差别,从而实现减刑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其次,要将减刑和罪犯的社会危险性挂勾,针对不同类型的罪犯的不同危险程度,设定不同的减刑标准和条件。如对主观恶性较浅、社会危险性较低的过失犯、初偶犯及未成年犯可设定较宽的减刑标准和条件。对危害国家安全、涉黑、涉枪等恶性案件的罪犯,在减刑上应设定较为严格的标准和条件。特别是对这类罪犯中余刑不长的人实施减刑时,更要以其释放后的社会危险性作为条件。
(二)重新设计减刑的程序
首先,减刑作为一种刑事奖励,要达到激励的效果,就要实施及时的奖励。这就要求我们改变以前每年定时办理减刑裁定的作法。将减刑作为院的日常业务,罪犯什么时间达到减刑的标准,监狱就及时按程序审查提请,法院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作出裁定,以提高对罪犯的激励效果。
其次,作为减刑制度最大受益者的罪犯应充分参与到减刑的程序中来,以保障罪犯的权利。其一,要保障罪犯的知情权,包括减刑的条件、程序等等。其二,要保障罪犯的辩护权,如在罪犯因某种行为或原因被取消减刑资格时,应赋予罪犯本人或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其三,要保障罪犯的异议权和申诉权,罪犯对减刑的结果有异议的时候,必须保证有自我救济的渠道。
(三)构建科学的减刑裁定机制
对于减刑的决定权应当行政化还是司法化,目前学术界有很大的争议。在我国当前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由法院对减刑享有裁定权较为合理。但法院应改变目前“书面审”的工作方式,法院收到监狱减刑建议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后,应当及时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减刑案件。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通知原犯罪行为被害人或者其家属开庭时间,允许被害人到庭并发表对减刑犯的意见,合议庭应当认真听取。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要求拟减刑犯到庭,并听取其陈述意见,应当允许拟减刑犯聘任律师或代理人到场给予法律帮助。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通知罪犯所在监区罪犯改造积极分子委员会,由积委会提出意见或让其他罪犯通过积委会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同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派员到庭发表意见。对于案情复杂或有疑点的减刑案件,法院应深入监狱基层进行实地调查。以上措施大大的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甚至中级人民法院无法负担。针对这种情况,可将部分减刑案件分流到基层法院,如对拘役、管制和缓刑的罪犯的减刑完全可由基层法院实施。
(四)创建合理的减刑撤销制度
和假释相比,由于减刑没有事后约束力,造成了减刑致命的弱点。这就造成了部分罪犯先伪装积极,获得减刑后原形毕露;或有的罪犯经过减刑后发现由于刑期限制自己再没有判刑的可能时,就消极改造,甚至抗改,导致以前的改造成果也逐步丧失。因此,在减刑制度的改革中,我们有必要借鉴假释的考验期制度,给减刑也设定一定的考验期,即将现行的绝对减刑改为附条件的减刑。法院在裁定减刑的同时设定一定的条件和期限,在该期限内若违反条件,法院可根据监狱或公安
6.目前我国道德社会化存在的问题 篇六
摘要: 失业是当今世界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各国政府无不以解决失业问题为己任。失业保险是解决失业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它可以使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从具体制度上保证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缓解经济改革中遇到的社会矛盾,有利于社会的安定。本文拟就我国目前失业的现状及出现的新特点,对作为社会“安全阀”、“减震器”的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略陈管见。
关键词:失业保险 存在问题 发展趋势
调查情况: 我们组在6月18日一行五人(修震,邵利芳,朴紫萍,李依璇,张圣)来到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花园社区进行为期一天的调查工作。我们组还了解的从2002-2008年我国失业保险水平每月人均250元-450元之间,以后几年多次进行调整,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获悉,我国今年失业保险调整到每人880元。
我们还对4050养老问题进行了调查,国家认为应推迟退休年龄,但进行民调统计不同意的占总人数的94.5%(约220000人反对),但有一部分教授,公务员,医生站同此观点,认为所学的的知识没有充分的发挥,是一种浪费。保险基本框架存在问题,需加以完善。
一、失业保险制度及其功能
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集中建立保障资金,对遭遇失业风险而失去收入来源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有两大功能:一是对失业人员进行救济,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促进失业者尽快再就业,从而抑制失业。生活保障功能是失业保险制度设立的最初目的,反失业功能的强化则是全球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
失业保险制度的目标主要是通过保障尽可能多的失业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来维持社会安定、缩小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同时保证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1]。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单纯强调失业保险的生活保障功能已很难解决日益严峻的失业问题,必须探寻更积极的失业保险机制,发挥其抑制失业和促进就业的能动作用,才能真正发挥失业保险“社会稳定器”的减震作用,维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面对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失业保险政策。从1986年国务院《国有企业职工待业暂行规定》,到1993年《国有企业职工待业规定》,再到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失业保险制度已经形成完整体系,在保障失业工人的权益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总体来说,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更注重事后的补偿,其抑制失业及促进就业的功能没有得到发挥。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失业保险覆盖面较窄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从理论上讲,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面临失业风险、或已成为失业者的劳动者都应该享有失业保险制度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保障的“国民待遇”均等原则。然而我国目前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主要限于城镇经济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的失业者,不涉及农村经济领域;在城镇经济范围内,又主要侧重于公有制经济,私营、三资企业还未完全纳入。这种保障现状,使得失业保险的社会性名不副实,实际上成为少数人的保障。当然,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大小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在我国的现实国情下,失业保险也不可能覆盖全部劳动年龄人口,但失业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城镇就业格局及就业方式的重大变化已是不争的事实。我国现阶段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阶段性和弹性工作时间等多种灵活形式实现就业,事实上已经成为许多劳动者的选择。如果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不能跟上就业形势的新变化,就会造成劳动者享受社会福利机会的新的不平等。
(二)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偏低
按现行制度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从实施情况来看,我国的统筹层次仅在市县两级,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失业保险应有的功能和作用的发挥。由于统筹层次较低,基金的整体抗风险能力比较脆弱,基金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互济。而且,这种在市、县两级分级统筹管理为主的方式,造成各地在使用和统筹失业保险金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使失业保险基金过于分散且各自为政,不利于统一调度和集中管理、使用资金。统筹层次偏低造成的条块分割,使我国失业保险机构与职工培训机构、职工介绍机构各自为政的状态长期存在,很难得到根本的改变,这就极大限制了失业保险反失业功效的充分发挥,使得失业职工不能按照市场需求接受职工培训,不能及时得到用人信息和就业指导咨询,造成失业职工再就业率很低。
(三)失业保险水平的设计不合理
失业保险水平的含义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失业保险金的给付额度,即失业者在失业期内所收到的失业保险金的多少;二是失业保险给付期限,即失业者最多可享受多长时间的保险待遇。我国在失业保险水平的设计上不合理,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过低。依照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目前我国的月平均失业保险金水平为各省、市最低工资的70%-80%,大致在150到450元之间。如果将失业保险金与国有企业年平均职工工资做个比较,我国的失业保险金只能替代25%左右的工资。而大多数国家失业保险金的替代率为失业前工资的40%-75%。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保障,也不足以支付求职成本,不能促进转岗就业,使得失业保险应有的保障功能和反失业功能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2.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期限过长。现行制度的具体规定为: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这样的规定,与失业状况较为严重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的给付期限显得过长了。过长的失业救济期限可能使失业者丧失迅速就业的动机,延长失业者的职业搜寻期限,不利于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四)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
现行制度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从以上支出的项目中可以反映出,现行失业保险虽然也规定了失业保险待遇中还包括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费用,但是费用的多少并不明确的,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一“自行规定”的结果就是从实施《失业保险条例》以来,提供给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的支付占了绝对的比重。以2001年为例,当年的失业保险基金总支出为111.8亿元,包括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在内的非生活保障金支出为23.5亿元,仅占总支出的21%[2]。这说明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过于侧重生活保障功能,促进就业方面投入不足。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审查还不够规范
按国际通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处在劳动年龄,非自愿性失业,失业前有一定时期的连续工作并交纳失业保险费,及时申请失业登记的失业者。我国《失业保险条例》也做了类似规定,但还不够具体完善,且缺少相应的审核机构。由于缺乏具体详细的资格审查条例和相应的资格审核机构,导致有些人一边拥有就业收入,一边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体系的对策建议
增强失业保险的反失业功能,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的方向。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应当以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及抑制失业为目标,制定有效的政策,在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保障和稳定作用。具体的对策建议如下:
(一)逐步地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
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基础目标。我国可以适当地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以保证有足够的支撑力来维持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当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会涉及到很多方面。首先要考虑失业保险水平是否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一旦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的提高超过了经济增长的承受能力,那就会出现西方福利国家的“失业陷阱”。再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提高还要考虑企业的缴费能力,因为给付标准的提高也意味着保险费率的提高,这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劳动力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力减弱。因此,给付标准的确立需特别慎重,在现阶段应是适当地、逐步地提高,使我国的失业保险既有足够的支撑能力以保障失业者,又能确保水平的适度性,以促使失业者积极再就业。
(二)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的用途
要实施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就需要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的用途,在现阶段可以对基金的支出作以下的调整:
第一,在生活保障方面,可适当拉大失业保险待遇差距,使失业保险待遇与领取时间挂钩,随着领取时间的推移,失业保险金额呈逐渐下降趋势。
第二,在失业保险的支出结构方面,加大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方面的投入,为实现就业保障型的社会失业保险制度提供资金上的保证。可以考虑灵活发放失业保险金,对于有可行创业计划的失业者考虑一次性发放多月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其创业的资金。
第三,在其他方面,可运用失业保险机制来抑制企业的解雇行为。比如根据相关产业政策的需要对企业进行就业补贴和培训补贴,帮助其改善就业环境,实行内部转岗培训,内部消化过剩人员,减少解雇员工的情况发生。
总的来说,对失业人员最有效的直接帮助是使他们重新就业,因此,通过调整失业保险金中用于技术培训、转岗训练的费用比例的办法,从以往简单的生活保障转化为促进失业人员的重新就业,由消极保险转化为积极就业保障,应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需要着重加强的方面。
(三)加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审查并细化资格审查条例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失业保险政策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各国普遍加强了对领取失业保险资格的审查,并把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紧密联系起来。我国目前应当在失业登记的资格条件与程序办法、失业统计的方式和指标等方面,加强研究,进行补充和完善。比如把失业者是否履行求职登记、是否参加求职指导和技能培训、是否积极寻找工作,作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果消极等待就业和拒绝介绍工作,就应通过缩短失业保险金期限等惩罚手段,来刺激失业者尽快重新就业。
(四)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
应加快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就业信息网络,通过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来加强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的联系,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布制度,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及时便利的就业服务。优化现有的各项传统就业服务活动,如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及就业规划等等,切实提高这些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7.目前我国道德社会化存在的问题 篇七
云计算被许多专家认为可以成为继大型计算机、个人计算机和互联网之后,IT界的“第四次革命”。云计算是以用户为中心,给用户提供相对应的IT服务,以实现用户“按需所求”的目标为服务理念进行运营。云计算由大量的计算机和程序构成一个信息集成平台,向网络上需要使用其IT相关能力的用户提供迅速、便捷的有偿服务。
云审计通过云计算这一基础,搭建一个信息化的审计平台,将审计信息存储到云端存储器中去,将审计资料数字化、电子化,然后通过“云”来协调各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及审计资源间的配置,使它们各自发挥最大的效能,从而优化审计信息的流动性。笔者认为云审计至少应包含三个方面:一是需要依靠第三方提供具有云计算能力的基础平台;二是能够对审计数据进行相应的云计算,从而使审计过程实现“云”化;三是“云”能够有效沟通审计人员之间的工作,促进审计业务之间的协同运行,信息之间的相互沟通,保证审计程序的可靠性。
2 目前我国云审计存在的问题
随着云计算迅速地融入这个社会,云审计也必将成为今后审计领域的主流发展方向之一。但是在一味追求发展的同时,由于认识水平不足和考虑不周,云审计也浮现出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开发云审计成本巨大
对于软件开发商来说,将大量的财务数据、审计软件移植到云端平台上并长期存储它们,所需的时间精力以及资金是难以想象的,每年的存储更新费用更是目前许多开发商没有考虑到的地方。
2.2 审计资料安全性没有保障
第一,数据集中在一个平台上,因为云审计的前提是所有审计人员获取的各种审计资料、采集的数据不再分离由审计人员保管,而是经过恰当的筛选后储存在一个虚拟的审计资源平台上,因此审计资料是否安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第二,审计平台要面临不断地升级维护与更新,审计数据资料也要相应的流动,审计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是否会部分丢失以及审计人员能否在更新后准确定位到之前所存储的审计资料也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问题。
2.3 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的问题
第一,审计内容受限。因为提供云计算的服务商的收入利润并非来自免费或者低价的软件服务,而是在于相应的软件增值服务以及广告收入。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虚拟性,被审单位因此难以提供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审计人员将很难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第二,控制测试有效性难以保证。目前,云计算的发展势头很快,但大多集中在软硬件的开发与性能的提升上,忽视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的缺失会导致数据存储混乱和丢失,内部人员恶意的串通舞弊,会使审计人员难以依赖内部控制而进行有效的控制测试。
3 解决我国云审计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3.1 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加强对审计人员会计、审计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与引导,注意培养审计人员对数据的敏感性,审计人员在面对概括性、结论性的数据时要有敏锐的判断力与识别力。因此,审计人员应该有意识地提高自己数据分析、风险识别及问题发掘的能力。
3.2 政府加大政策性支持与资金投入力度
云计算作为目前信息化发展下的新兴产物,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与用途。但是与之相匹配的云审计平台的建设目前还是处于萌芽阶段,这就造成了“有相关计算,没配套审计”的现象。因此,政府应该鼓励、支持云审计平台的研发与建设,给这些新兴研究领域提供政策性的支持。
3.3 加强通用数据接口及审计数据标准化建设
如何高效地在获取被审单位电子财务数据的同时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在于云审计平台服务商是否可以建立一套完整的云审计通用数据接口。数据接口是搭建云审计平台与云存储器沟通的桥梁,因此,要保证接口规范统一、操作协议标准化,形成一套安全、高效、可伸缩、有弹性的数据接口。
3.4 采用新的审计方法与技术
在云审计环境下,审计人员无法直接获取相应的电子会计凭证及账单等会计资料时,可以考虑以下思路。
第一,观察被审单位行业发展的环境与经营性质,评价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是否给被审单位带来业绩压力。如果该被审单位对电子信息化依赖程度很高,就越应充分考虑相关的风险点对被审单位财务报告的影响。
第二,评价被审单位电子财务数据的控制环境。首先观察是否存在相关内部控制,然后,实施相应的控制测试确认是否得到执行。如果无法确认是否存在相关内部控制,那么审计人员应该考虑管理层组织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对IT环境足够的重视,虽然电子证据与IT治理环境并无直接关系,但混乱的IT治理必然会导致电子证据失去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
4 结语
如今,云计算已经广泛运用于整个社会,那么云审计在将来也注定是审计行业的主流发展趋势,它对审计组织方式、实施方式的影响是巨大的,同时也是审计人员面临的一次新挑战,因为审计信息化,涉及的层面更高,内容更复杂,对审计人员的要求也更高。
参考文献
8.目前我国道德社会化存在的问题 篇八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投资决策;施工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0)09-0045-02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筑业得到快速发展。在投资主体逐渐多元化的同时,工程造价管理受到建筑业的普遍关注。由于工程造价关系着多方的经济利益,关于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策略已成为当今建筑业的一项热点研究课题。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建筑工程造价中存在诸多问题制约着建筑业的继续发展,因此,有效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研究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
1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
1.1投资决策阶段存在的问题
在项目的整个投资决策阶段,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因素影响工程造价:
1.1.1项目建议书阶段
投资估算一般情况下是由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议公司投资计划部进行项目投资,而这种建议书的内容较为简单,且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往往会导致漏项,影响公司做出正确合理的决策。
1.1.2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由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而共同编制的。但是建设单位由于一些原因,为使所报项目被批准,有时会干涉设计单位的工作,故意要求其降低一定幅度的投资估算,从而使原本存在误差的估算变得更加不准确。
1.2建筑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
1.2.1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
在招投标阶段,由于参与竞标的单位众多,一些建设单位就采取任意压价的手段来减少建设资金,从而严重影响了工程造价的真实性。而且,这一结果使一些施工单位低价中标,但这些施工单位同样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所以他们会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弥补中标的差价,可能会偷工减料,降低材料质量标准,从而影响工程质量。
1.2.2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
(1)施工单位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制定不合理,缺乏科学性和先进性。
(2)在材料价格方面,管理手段落后,影响了材料采购和储存量计算的科学性,另外采购时机不佳和采购价格的不真实,也是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的重要原因。
(3)大多数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法较为落后,不能够合理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从而造成对现有人力、财力、物力的巨大浪费,使得建筑成本有所增加,工程造价相应地提高。
(4)施工单位为实现自身利益,故意变更设计,使工程量增加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更多利润。
2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策略
2.1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建设单位往往认为工程造价的重点在施工阶段,普遍加强施工图预算和工程结算价款的审核,从而忽视了施工阶段之前的造价控制。项目投资决策是控制投资的基础,一旦忽视了前期的工作,就可能导致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现象。为避免这一“三超”现象,建设单位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保证翔实、准确。造价人员要对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进行认真分析,保证投资预测、经济分析的准确。由此可见,工程造价前期工作阶段的控制是不容忽视的。建设单位不仅要做好市场研究工作,同时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在能较好完成建筑工程的基础上,控制成本造价,严格进行各种方案的比较工作,从而选取最优的设计方案。另外,这一工作对设计人员的要求较高,他们首先应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也要拥有牢固的经济意识,从而不仅可以很好地完成建筑任务,也可以大量节约资金,把工程造价降到最低。
2.2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2.2.1做好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收集整理工程造价的资料,是一项对工程造价控制起着重要作用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建设单位应建立造价资料积累制度,实现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管理系统化。工程造价资料的积累一般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对于不同类型的工程,列出他们所包含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
(2)工程的基本情况。
(3)各项工程的组成机构中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主要参数。
(4)各项工程的造价情况,即单项工程造价资料和单位工程的预算、结算和决算数据,若出现“三超”现象,则应注明分析原因,供以后参考。
(5)主要设备、材料的用量及价格。
(6)各单位工程中的主要分项工程量。
2.2.2加强工程招投标,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1)强化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工程招投标工作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
(2)加强内部管理。对评标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升其业务素质,使标底的编制质量也随之提高,坚决抵制竞标的不公平性,杜绝低价竞标。另外,也要严禁招标人要求施工企业压价让利的行为。
(3)标底的确定原则上应使招投标双方都有利可图,达到双赢的目的。在评标过程中,应在合理低价中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投标单位的社会信誉、资质情况、施工能力、设备状况、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以便选择一个既能降低工程造价成本,又能保证工程按质按时完成的中标单位。
2.2.3加强施工管理,科学组织施工
施工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具有可控制的周期长、控制面广、费用支付划分点多、造价是动态控制等特点,因此笔者认为相关单位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制定先进合理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定期进行工程造价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找出偏差,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2)材料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建筑成本和工程造价。因此应在确保材料质量合格的条件下,严格控制材料价格,从而既能保证施工质量,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造价。
(3)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的合理性也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因此,建设单位应在对各种施工方案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再进行技术方面和经济方面的对比分析,从而选出最优方案,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状态,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4)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规范设计变更程序,对必须变更的工程要先做出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建设单位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证,发出相应的图纸和说明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调整原合同确定的工程造价;若遇有重大设计变更,总造价突破原投资估算或设计总概算时,还必须报原批部门或单位批准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
(5)加强项目总体管理,避免发生索赔。对承包商的索赔也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因此为有效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造价,应尽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造价中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不论是前期工作还是施工阶段都有一些问题给工程造价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因此,相关建设单位应积极研究有关策略,在项目投资决策、招投标以及施工的整个建筑工程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使工程造价问题真正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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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zes Our Country Present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st Existence the Question and the Strategy
Lu Jiashun
Abstract: Along with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s development, building cost of projects’s management moves toward the marketability, the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st control becomes gradually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This article mainly to our country present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st in the investment decision, the move bids and constructs three stage existence question to carry on the analysis, proposes several spot corresponding strategies for the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st’s control.
9.目前我国道德社会化存在的问题 篇九
[摘要]:物业管理越来越成为城市居民所关注的问题,也有很多矛盾演化成为社会性矛盾;这就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使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即要物业管理企业自身的完善,也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对物业管理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
[关键词]: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在我国始于1981年由深圳特区“引进”的。经过政策的引导和法律的磨合,物业管理这个创新的管理模式,终于从1995年开始在我国城镇中普遍推广开来,并迅速形成一股发展的热潮。当前,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已由打开局面普遍推广的阶段,进入到普及与提高、发展与进步同时并重的新阶段。但是随着物业管理的快速发展和物业管理覆盖面的不断扩大,行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也随之暴露出来。特别是最近几年,各地因物业管理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一些物业管理纠纷事件时常见诸报端,物业管理问题已成为百姓和政府都非常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面对我国物业管理的快速发展,如何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全面分析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快采取一些更为切实可行的措施,排除困难化解矛盾,已成为我国物业管理亟待研究和解决的课题。现就此谈些粗浅的看法。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物业管理的商品消费观念淡薄,导致收费难。
1998年全国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之后,广大居民拥有了房屋的产权,对房屋本身的商品属性概念已经确定,但对物业管理的商品消费观念却很淡薄。加上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限制,使很多地区普通居民住宅的物业管理长期入不敷出。一些业主希望得到最好的物业管理,但只愿意付非常少的管理费,更有一些业主对物业管理问题知之甚少,甚至不清楚自己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导致收费难成了目前物业管理公司最头痛的问题。据广州物业管理业内人士介绍,在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的缴费率不到60%,绝大多数小区都存在着欠交物业管理费的现象。广州约有20%的业主拒交管理费。再以长春市某省级优秀住宅小区为例:环卫、保安、绿化三项有偿服务的基本项目收费标准为每月每户6元,在全市同类小区标准是最低的,但收缴率仅为55%,一年下来,仅此就亏损21.6万元,长期的亏损运营导致物业管理无法生存。据统计70%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处于亏损境地。当然业主拒绝缴费有很多原因,但最主要的是居民对物业管理的商品消费观念尚未建立。物业企业作为经营性质的公司,有偿服务是其生存的必要条件,成本投入是其专业化管理与服务的基础,完全是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量入为出”的经营模式。费用收缴率低,必将使物业管理走入
恶性循环。如果不建立这种物业管理的商品消费观念,我认为即使其他问题都解决了,收费难的问题仍然存在。
1.2职责界定不明确.衔接不好,物业管理企业成了开发商的“替罪羊”。
据统计,大约有三分之一的物业管理企业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的,这种建管不分的体制决定了物业管理从属于、依附于、受制于房地产开发,重建设、重销售、轻管理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开发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留下来的问题.在居民人住后逐步暴露出来,引发居民对物业管理的不满。目前,职责界定不明,已成为物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职责界定是指发展商、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四方,在以物业为中心而发生的责任确定。由于职责界定欠明确衔接不好,往往会造成某些责任的盲点。以长春市为例有三种情况:一是许多开发商紧紧抓住了居民日益重视居住环境、重视服务质量的消费心理,把物业管理作为楼盘的新卖点,积极开展营销活动。在一些售楼广告中,开发商在物业管理上大做文章,推出许多承诺,诸如免收三年物业管理费,赠送顶层花园,一入住即有24小时热水供应等。实际上呢,这使主要靠物业管理收费生存的物业管理公司无法正常运作;而实践中如果你收了,业主会说你言而无信,他们不找开发商,只找物业管理公司;如果你没做
到,业主就声称你物业管理公司违约,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不承受由开发商信口承诺而带来的住户责备。二是小区内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区内道路、绿化、安全等环境设施应建未建的项目,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未予补救的项目,或者在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项目。如道路未铺装,绿化场未种植,屋内渗水,天棚、墙壁裂缝等等质量通病或者是有意不兑现承诺产生的一些问题。而有了问题久拖不能解决的。则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自己配备的、一个下属单位面对这些问题只能处于两难的境地。三是“债务链”带来的扯皮的问题。小区在开发建设中,都要涉及许多市政设施配套及增容问题,施工的用水用电问题。有的建设单位与开发商以种种理由赖着不给钱、少给钱。这类债务少的几百万元,多的上千万元,一旦大批居民人住小区,就会把欠费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收费绞在一起,甚至拉闸停水、停电,使居民生活跟着遭殃。居民对上诉问题的不满情绪最为激烈,物业公司没法解决时,就使之与住户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成为开发商的“替罪羊”。
1.3相关主体间的法律责任不清,缺少法律及相关方面的支持。
物业管理涉及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业主委员会、公安、居委会及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他们之间的诸多权利义务关系不清给物业管理造成许多困难,如产权关系不明确,一个住宅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属业主共有,哪些维修养护费应由业主共同承担,没有明确的界定;再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偷盗等刑事案件,物业公司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物业公司如何进入和退出小区物业管理等等。尽管这些年来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些规范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但由于相关主体间的法律责任不清,缺乏大法和行政法规,致使物业管理中产生了大量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司法机关也因缺乏法律依据难以及时处理。这样不但对业主的归属感造成损害,而且也影响了物业公司的形象和信誉。
1.4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不规范。
一些物业公司,日常工作不能按合同、制度办事,处理问题和矛盾简单生硬,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很难使业主满意,在商品房住宅区的物业管理中,有的公司巧立名目,多收费少服务,质价不符,财务不公开,以押金、罚款等不正当手段强制业主服从管理,从而使矛盾激化。
1.5物业管理市场发育缓慢,竞争机制尚未形成。
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理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将物业管理企业推向市场,通过招投标聘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优胜劣汰。但目前70%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是由原房管所转制、开发企业委派或指派的物业公司,市场还处在物业管理发展的初级阶段,这种封闭的自我保护式的管理方式,不仅有碍于物业管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而且使物业公司难以产生危机感和紧迫感,使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识很难得到体现。
1.6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管理服务不到位。
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从业人员良姜不齐。加之一些物业公司忽视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考核,使物业管理服务的观念很难到位。特别是一些转制而来的物业公司,虽然名字变了,但观念变化不大,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业主对此意见很大。
1.7业主委员会组建不及时,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意识差,作用发挥的不好。
目前一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不及时,有的未按规定程序通过民主产生,有的不能代表产权人、使用人的意志。据对12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调查结果表明,有40%的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有34%的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有26%的居住者不知道本小区是否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由此可见在商品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作用发挥尚且如此.那么在普通住宅区恐怕会更差。
2.办法对策
2.1提高认识、更新观念。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居民已习惯于福利消费住房,强调享受权利,拒绝承担义务,这种观念必须改变。物业管理是一种服务,服务也是商品,也
需要用货币进行交换。物业管理公司是企业,企业经营以赢利为目的,我们可以把利润率控制在最低限,但不能让企业亏本经营。如果物业管理所需经费长期不能落实,那么物业管理企业难以为继,对业主也不会有什么好处。因此只有居民提高对物业管理的商品消费观念,加之物业企业自身的努力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才能使物业企业的经营运作实现良性循环,健康、迅速的发展。
2.2分业经营,向独立化、专业化发展。从长远来看。物业管理公司,最终将走一条规范化、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路子,国家《十五计划发展纲要》中,已经明确地提出,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管理分业经营。分业经营后,互相形成了一种制约关系,这种独立的专业化的物业公司是招投标的形式承接住宅小区的,没有开发商的种种束缚,对开发商的前期行为进行监督,使整个物业的前期开发建设过程,为后来的物业管理,为大家的入住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这将是今后物业管理的发展方向。
2.3建立、建全法律法规。物业管理的运行机制,要遵循市场规律、引人竞争,物业企业与业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因此,在市场推人、行为规范、权利义务、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急需进行约束和规范,并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在行业自律方面,也要加快出台一系列的规定和管理办法,从而尽快建立起物业管理的行业性法规体系,为物业管理事业能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2.4严格合同规范管理。据了解,目前业主投诉较多的问题之一,就是交了钱,没有得到等值的服务,这是个质价不相符的问题。现在有关房地产和物业管理收费的官司一打就是几个月,甚至是一年,一个是法律方面的原因,另一个原因就是合同问题。因此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都要增强合同意识,按合同约定,该承担哪些责任,不承担哪些责任,交了多少费用,得到什么样的服务,在合同中都要写清楚。如果相互之间一旦产生了矛盾和纠纷,就可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2.5加快培育物业管理市场,加速引进竟争机制。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的运作和发展时刻离不开竞争。只有竞争才能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才能使物业管理行业充满生机和活力。加速竞争机制的形成,应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项目招投标制度,促进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进程。通过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的建立,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运行模式,使开发和管理分离.使更多的物业公司不断自我壮大,独立成长,同时也为物业管理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竞争市场,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格局。
(2)破除行业保护主义、本位主义,为建立物业管理竞争机制创造条件。要勇于把符合招投标条件的物业项目拿出来,推向市场实行公开、公平的竟争,只有这样,才能加速物业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3)建立规则,实现物业竞争的有序化、规范化。物业管理的竞争,客观上要它运作活动是有序的、规范的。要使物业管理竞争能正常运作和有序发展,实现物业管理竞争的规范化,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物业管理竞争规则,使我国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活动尽快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2.6建立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物业管理是个新兴的行业,没有哪个行业的员工,能像他们那样把根扎在居民群众眼皮底下从事服务工作,这是行业特点。发达、完善的物业管理,取决于训练有素的物业管理专门人才,他们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而且要掌握现代管理科学技术,并善于运用实践。培养物业管理人才的关键,在于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而要提高素质就必须加强培训工作。
在人才培训方面上,当然最理想的办法是从正规院校培养出一批专业人才来,但有些“远水不解近渴”;目前解决人才缺乏、素质偏低的主要途径是岗位培训和社会培训。对在岗各类人员培训,采取边做、边学、边提高的办法,通过短期培训班、讲座和座谈会、讨论会、报告会以及知识竞赛等形式,培训急需的业务知识和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也是从组织措施上保证起码的合格人才。所谓社会培训,是由主管部门牵头或委托大专院校代培、或由行业组织联合办培训班,组织在职物业管理人员轮流集训的办法。理论与实践结合以实践应用为主,有计划地、有系统地培训一批专业管理人才。还可以通过组织物业管理人员到国内外考察学习,借鉴国外和其他省市物业管理的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加速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努力为人们创造更加舒适、优美、安全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环境。
2.7健全和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为物业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业主委员会作为辖区内产权人、使用人民主推荐,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发组织,充分发挥其作用,对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同物业企业一道作好物业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因为业主委员会同物业管理企业是建立在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上的平等民事主体,体现了物业管理的专业管理与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这原则,有利于发挥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产权人、使用人三个积极性。同时它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产权人、使用人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因此,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一定比例时,一定要在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要及时召开产权人、使用人代表大会,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从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也只有这样,业主委员会才能真正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共同管理好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引入我国虽然仅有十几年时间,但是,它在市场管理中的巨大社会作用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已充分显示出来,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迅速发展,物业管理在我国城市管理中一定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0.目前我国道德社会化存在的问题 篇十
及对策研究
以校园酒吧为例
指导老师:陈丽威
(黄山学院旅游学院,黄山,安徽 245041)
摘要:通过网上搜集、问卷调查及资料的搜索整合,本文旨在对我国酒吧行业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以校园酒吧为例,了解到目前人们对酒吧行业认识存在着偏差,大部分的酒吧定位不明确,文化氛围不浓,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以及从业者的素质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对策,以期校园酒吧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能够得到规范,形成自身的特色,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发展壮大。
关键字:中国酒吧,现状,存在的问题,对策,校园酒吧
引言
2010年10月,一则无照酒吧开进大学校园 女大学生陪酒称可“出场”的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湖北荆楚理工学院校园里,一所还没有营业执照的酒吧竟然在校园里公开试营业,更让人难以相信的是酒吧的服务员和陪酒员中大部分都是在校的女大学生。经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没有经过任何法定程序私自开设的黑酒吧,所幸的是在试营业后短短的十天之内就被公安局查封。由此可以看出目前我国酒吧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以及酒吧文化氛围混乱等诸多问题。本文通过对目前我国酒吧行业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以校园酒吧为例,提出一些解决的对策,以便其在我国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1、中国酒吧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酒吧最早是由美国的西部牛仔和强盗们经常聚在小酒馆里喝酒,酒馆老板馆子门口设一根用来拴马的横木发展而来的。酒吧一词原本是英文(Bar)的谐音,原本的意思是指一种出售酒的长条柜台,是以前的水手、牛仔、商人和游子们打发时间和发泄感情的地方,经过数百年的不断发展和演变,酒吧现在成了一处以休闲、放松为主的娱乐场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文化的不断繁荣,酒吧开始进入我国,而且首先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随着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人们的工作压力日益增大,酒吧已成为都市人放松身心,缓解压力的最佳去处。“泡吧”日益成为都市人时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大学生为追求时尚品味生活,成为酒吧行业一支不可忽视的新兴消费人群,各色校园酒吧开始应运而生。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纯饮品酒吧。此类酒吧以提供各种特色饮品为主,也附带一些佐酒的小吃。这类酒吧环境舒适恬静,颇有休闲的氛围,一般适用于客人在午饭后或是夜里,带上三两个朋友,忙里偷闲的到酒吧里聊聊天,放松一下心情。
(2)供应食品的酒吧。此类酒吧以提供各种特色美食为主,附带的提供一些酒水,所以酒水的利润相对较低,品种也比较少。这类酒吧通常的做法是突出自己的特色美食,如特色的小吃点心,高档的雪茄或美味的披萨,让人垂涎三尺。
(3)娱乐型酒吧。此类酒吧往往以提供娱乐为主,如各种乐队的演奏,时装走秀或是劲爆的DISCO舞曲,以刺激客人前来消费。此类酒吧一般气氛比较的活跃,氛围轻快,适合年轻人放松娱乐。
(4)休闲型酒吧。此类酒吧通常被人称为茶室,以提供软饮料为主,咖啡占其所售饮品中的分量比较大。这类酒吧一般都比较的隐蔽,远离闹市区,环境比较的清静幽雅,酒吧的座位比较的舒适,灯光柔和,音乐舒缓,主要满足客人约会、聊天或放松心情。
(5)俱乐部、沙龙型酒吧。此类酒吧一般以会员制的经营方式为主,客人具有相同的兴趣爱好,职业背景,社会地位。这类酒吧通常成为客人定期聚会,讨论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或交换自己的意见、看法的社交场所,同时也供应酒水饮料。
以上这些是目前中国比较流行的几类酒吧,而大学生作为高素质,高学历的一类特殊群体,同样需要释放自己的压力,绽放自己的青春,因此敏锐的商人嗅到了发财的商机。于是酒吧以一种含蓄、羞涩却活跃的形式出现在大学校园里,并取名为“校园酒吧”。从这个吧名我们就能了解其中包含的韵味,而这类酒吧最大的特点就是通过前卫的布置、前卫的音乐。变异夸张的墙面画,别出心裁的题记等吸引大学生前来消费。
对于这类酒吧的出现,人们持不同的态度。有人认为它亵渎了神圣的大学殿堂,给这方净土带来了喧嚣;也有人认为它的出现标志着更为人性化、现代化的校园诞生。校园酒吧不仅涵盖了西饼屋、休闲屋的所有成分,而且提升了休闲品位。它的出现,为大学生放松身心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去处。
当我们谈起酒吧的时候,大部分的人都会把它与酒馆混为一谈。其实跟酒馆想比,酒吧更具有浓厚的文化气息,虽然酒吧是欧美文化的产物,但当它传入中国之后便吸收了众多的中国文化因素。正如我们所说的“入乡随俗”,酒吧在中国开始普及的过程中,有的酒吧吸收了中国的茶文化,导致给人一种“西式茶馆”的感觉。也有的酒吧在装修格局上融合传统的中式装修风格,以塑造天人合一的氛围。这些中西方文化融合的酒吧让顾客在品位西式饮品时,能够感受到浓浓的中国风韵,令人得到久违的惬意和舒缓。所以说,任何酒吧都是建立在文化的基础上的,只有以文化和主题为载体的酒吧才能够长久。校园酒吧更应该是这样的,因为它的主要消费群体是是高学历、高素质的文化人,所以校园酒吧经营的是文化。
目前中国的校园酒吧大多分布在一些大城市的高校附近,消费对象主要是留学生,大学在校生以及校友聚会等,酒水比较的便宜,经营方式灵活。大部分的校园酒吧以一种健康、活跃的形式给人们传递出它的文化精髓。被公认为是陶冶性情的最佳场所。然而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中国校园酒吧繁荣的背后,却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2、校园酒吧存在的问题 2.1国人对酒吧认识不足
深受传统文化思想熏陶的中国人对酒吧这种外来文化存在着许多的偏见,认为酒吧是一种不健康的娱乐场所。由于刚开始时中国的酒吧大部分是从夜总会转过来的,许多酒吧的经营者以前可能都有过开夜总会的经历,所以中国的很多酒吧保留着一些夜总会的经营模式。比如说为了刺激客人消费,让一些年轻漂亮的小姐来陪客人聊天喝酒,这不仅使酒吧应有的文化和品位得到破坏,而且使酒吧的经营成本大大增加。这种酒色混杂的环境难免滋生事端,况且大部分的酒吧营业时间比较晚,装潢富有特色,灯光柔媚诱人,加上媒体不时的进行负面报道,酒吧几乎成了夜总会的代名词。而在这种思想洪流中,针对以大学生为消费主体的校园酒吧也未能在这种偏见中脱俗而出,大学生“泡吧”成了一种不务正业的表现。
2.2 酒吧市场定位不明确
目前中国的很多酒吧市场定位不明确,很多都没有自己的经营特色与固定消费人群。有点四不像,也就是说酒吧不是酒吧,咖啡厅不是咖啡厅,下午茶不是下午茶,夜总会不是夜总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可能是因为人们对酒吧的认可度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加上大部分的中国人消费水平有限,开酒吧的老板经验也不足,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持酒吧的生存,不得不改变酒吧的定位,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所以造成了这种不伦不类的现象。校园酒吧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具有高学历、高素质的文化人,面对这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更需要明确自己的市场定位,走出自己的特色。
2.3酒吧营销策略不合理
目前中国的许多校园酒吧走入了营销的误区,有相当一部分酒吧只重视吸引新客户,而忽视保持现有客户,使酒吧将管理重心置于售前和售中,造成售后服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从而使现有客户大量流失。然而酒吧为保持销售额,轻易的使用价格或者强力促销来进行客户回馈,殊不知这就等同于一种变相的价格竞争,最终会弄得两败俱伤。
2.4酒吧的文化氛围不浓
酒吧是时代的产物,应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人们到酒吧去消费,为的就是酒吧的品位与档次,不同的酒吧文化氛围带给客人的感受也存在差异。比如说清吧,比较适合较活跃的单身客人,在这类酒吧里可以欣赏调酒师精湛的调酒技术,和其他的客人聊聊天或是玩玩小游戏,以打发一个人的寂寞时光。再比如说DISCO吧,主要突出的是音乐和氛围,让人们在火爆的DISCO舞曲中忘掉烦恼,放松身心。这两类都是定位比较明确的主题酒吧,然而目前中国大部分的酒吧都没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氛围,只是一味的照搬一些成功的案例,却没有结合自己的主题特色与消费人群,最终导致酒吧的文化氛围不浓,无法长期吸引顾客。校园酒吧同样存在着这样的问题,面对大学生这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校园酒吧更需要彰显自己的特色,塑造文化氛围。
2.5酒吧存在着安全隐患
酒吧作为大众的休闲娱乐场所,消费群体复杂,人们怀着不同的目的到酒吧寻求身心放松,其中不免有些犯罪分子乘虚而入,威胁其他客人的身心健康。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一些新闻,比如XX酒吧发现有携带凶器的客人,或是在XX酒吧发现有人售卖摇头丸,或是聚众吸毒,酒吧似乎成了犯罪分子与毒品的滋生地,让人望而却步。校园酒吧的消费群体相对单较单纯,更需要防范这种现象的发生。此外,酒吧这类娱乐场所容易发生火灾、斗殴、聚众闹事等安全隐患,这种事件的发生不仅严重威胁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给酒吧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2.6酒吧从业者的有关问题
目前仍然有很多中国人存在着一些偏见,认为在酒吧行业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业,酒吧从业者也因此受到了歧视。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是因为酒吧行业营业时间比较的晚,又大部分以娱乐为主,加上从业者得素质参差不齐,普遍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所以服务水平比较的有限。此外酒吧等娱乐行业的员工流失率比较高,造成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大部分酒吧营业时间比较特殊,工作时间比较长,工作环境比较差,员工待遇比较低,所以酒吧往往留不住员工。校园酒吧虽然与其他的社会酒吧比较有一定的优势,但是也难逃目前中国酒吧行业这一大气候环境的影响。
3校园酒吧的解决对策
针对目前我国校园酒吧存在的认识不足,市场定位不明确,文化氛围不浓,存在安全隐患以及从业者等有关问题,我提出了一些解决的方法对策,现阐述如下:
3.1纠正国人偏见,树立酒吧品牌
外来文化与本地文化的冲撞交融通常需要时间的沉淀,由于酒吧行业的特殊性以及媒体的负面报道,导致目前中国人存在这种偏见也是很正常的。但是首先作为消费者我们需要正确的认识酒吧这个行业,它在中国的产生是中西方文化融合的产物,是以提供酒水饮料为主,目的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娱乐休闲的场所。虽然酒吧行业营业时间比较的特殊,通常在人们下班以后到凌晨一点多,但这并不妨碍酒吧业作为一个正当行业的存在。而校园酒吧主要针对的是大学生群体,其营业时间更灵活,经营的项目也比较的贴合大学生的需要,更应该视为一种健康的娱乐场所;其次,作为酒吧的从业经营者,要努力规范自己的经营项目,突出自己的经营特色,树立酒吧品牌,争取以正面的形象进行宣传,使国人摆脱愚昧的偏见;最后,政府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规范酒吧行业的发展,使酒吧行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尤其是校园酒吧,更需要依照法律程序办事,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且需要经过学校等相关部门的允许,方可正常营业。3.2明确市场定位,确定消费群体
决定一个酒吧经营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首先是要明确自己的市场定位,是走高档路线,还是平民消费。校园酒吧应根据实际的市场调查,确定自己的市场定位。考虑到大学生这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往往不具有收入来源,消费能力有限,因此需多推出一些特价酒水,或进行优惠促销活动。同时大学生团体具有季节上的消费性,往往会造成酒吧经营上的困扰,所以校园酒吧应扩宽自己的客源市场,例如通过建立QQ群来拉拢顾客,或建立自己的微博,及时的发布最新的活动安排或优惠信息,也可以建立客史档案,确立VIP客户,通过其介绍更多的客人前来消费,还可以与学校的社团签订友好协议,主动承办诸如同学聚会,生日聚会,校友聚会等活动。
3.3注重营销策略,提高客户忠诚度
校园酒吧要将让客户满意作为我们的追求(目标)。虽然客户满意是一个极不确定、伸缩性很强的目标。满意的顾客、满意的程度,很难度量,今天的满意的客户明天可能因为“第三者插足”施以一个小小的恩惠而离你而去,满意客户的“移情别恋”、“喜新厌旧”常使人伤透脑筋。从经营角度看,我们进行服务的基本目的应该是:“争取客户重复来酒吧消费以增加利润,同时获得口碑传播以巩固酒吧品牌.”所以,校园酒吧要要擅于运用价格策略,懂得在开发新客户的同时,留住老客户,想方设法提高客户的忠诚度。
3.4塑造文化氛围,提高市场竞争力
通常酒吧提供的酒水饮料差异性小,所以酒吧经营者要在装修上下功夫,首先就是要确定酒吧的经营主题。一个好的主题不仅能够增强酒吧的吸引力,而且使其市场竞争力提高。校园酒吧要想获得良好的生存环境,更应该确定自己的主题特色,通过主题的渲染,来增强其文化氛围。如果是开一间怀旧类型的校园酒吧的话,在酒吧的装饰方面,要考虑到现在的大学生都喜欢一些新奇古怪的东西,可以到二手市场淘一些八、九十年代的废旧物品作为摆设,还可以请艺术学院的学生捐赠几幅油画挂在墙上,再买一些旧书籍用于闲暇时翻阅,总之给人一种亲切舒适感。如果要开的是娱乐型的校园酒吧的话,就需要在灯光与音乐上多做准备,在酒吧的空间布局上,尽量突出舞台的位置。在节目的安排上可以邀请一些尚未成名的乐队进行不定期演出,或是聘请心怀音乐梦想的大学生前来酒吧驻唱,还可以将其改造成小型的舞池,以备大学生举行社交舞会。总之,校园酒吧在确定自己的主题后,要突出自己的经营特色,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3.5杜绝安全隐患,倡导文明消费
目前中国的一部分校园酒吧依然存在着安全隐患,由于媒体的负面报道,校园酒吧似乎也成了是非不断的场所。目前校园酒吧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聚众闹事,有些客人醉酒后喜欢挑事端,并且拉帮结派闹事,导致后果比较的严重。对此我们需要不时的进行观察,防止客人醉酒闹事,如果不幸发生了聚众斗殴的情况,要及时的拨打110报警电话。而对于酒吧的毒品交易现象,应做到不参与,不吸食,及时的报案请求民警参与彻查。对于酒吧发生的偷窃,火灾等意外情况,要注意防范,一方面要加强员工的日常安全培训,杜绝火灾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倡导客人文明消费,杜绝玩火、偷盗等不良行为。
3.6提高员工素质,保证优质服务
酒吧从业者要想消除国人的偏见,就必须努力的提高自身的素质水平。一般的酒吧从业者文化水平都比较的低,且长期处在是非不断的营业场所,无法受到正面能量的影响,导致酒吧员工的素质水平得不到提升。要想提高酒吧员工的素质水平,首先员工要对自己所从事的行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任何职业都是平等的,酒吧员工与客人之间是平等的关系,酒吧行业是一个正规的娱乐行业,其从业者以提供优质的服务赢得客人的满意。其次酒吧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员工进行培训,不仅要提高员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使其对酒品知识有所了解掌握,而且要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以标准化的尺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使其在提供规范化服务的同时兼顾到个性化服务,从而保证提供优质化服务。最后,酒吧的经营者应做到“以人为本”,不断地满足员工的需求,提高员工的待遇,酒吧管理者要学会用人,学习留人,善用物质和精神激励,减少员工的流失率。校园酒吧的员工多是在校的大学生兼职,自身的文化水平比较高,自身的学习能力比较强,所以易于接受日常的培训,但是这些员工多出于家庭比较贫困的缘故,选择勤工俭学。酒吧管理者要多关心这类员工,尽量解决其学习生活上的困难。
总之,I校园酒吧的出现是为了缓解现代大学生日益增加的压力而产生的,为大学生结识新友,聚会聊天,放松身心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去处。虽然目前中国的校园酒吧还只是存在于一些大城市的高校校园内或校园附近,并未得到大量地普及,而且校园酒吧存在着众多的生存压力,市场竞争比较的激烈,但是校园酒吧的存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且会得到不断的发展壮大。
由于实践经验有限,本文所述内容不免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望予以评价指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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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对策研究
——以校园酒吧为例
姓 名: 伍卉红
学 号: 31104041086 指导教师: 陈丽威
院 系: 旅游学院
专业班级: 11专升本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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