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

2024-07-05

中国人寿(共11篇)

1.中国人寿 篇一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国家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和1996年分设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及1999年成立的人寿保险公司。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下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及保险职业学院等多家公司和机构,业务范围全面涵盖寿险、财产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海外业务等多个领域,并通过资本运作参股了多家银行、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机构。

中国人 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2009年,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总保费收入达到3029.92亿元;总资产 达到1.55万亿元,占全行业境内总资产的37.7%,是国内唯一一家资产过万亿的保险集团。集团所属寿险公司总市值为9114.7亿元,仍然居全球上市 寿险公司首位;资产公司是国内资本市场上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财险公司在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后,开业三年即实现盈利,打破了行业发展的常规模式;养老险公司及国寿投资公司也取得了不俗的业绩。据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10年“全球500强”排行榜显示,中国人寿已连续第8次榜上有名,排名由2002年的290位跃升为2009年的118位,在入选的所有54家中国企业中排名第8位,在入选的4家中国保险企业中排名第一。公司荣誉

2003年,中国人寿在《欧洲货币》杂志对亚洲企业的评选中,被评为亚洲最好的保险公司。2004年,在世界品牌实验室和世界经济论坛共 同组织评选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中,中国人寿以427.67亿元人民币的品牌价值成为中国十大最具价值品牌之一。在世界权威品牌评审机构“超级品 牌组织”首度在中国举办的超级品牌评选中,中国人寿同时获得“超级品牌”荣誉奖和“行业特别奖”、“本土品牌成就奖”三项殊荣。所属寿险股份公司2003 年12月在纽约、两地同步上市,成为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中国寿险公司和第一家在境外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金融企业,并创下当年全球最大融资规模纪录。作为中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2008年,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总保费收入达到 3220.52亿元,境内寿险业务约占寿险市场份额的42.7%;总资产达到12846.11亿元,成为国内唯一一家资产过万亿的保险集团;可运用资金超 过11000亿元,是我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已连续7年入选《财富》全球500强企业,排名由2002年的290位跃升为2008年的133 位。该企业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2006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六,2007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八。2009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七位。中国人寿全集团2008年保费收入是2003年的2倍,是1999年的5.3倍,是1996年的16.8倍,较建国初期的1953年增长1.75万倍。

公司理念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秉承“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遵循“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企业宗旨,恪守“创新、拼搏、务实、奉献”的企 业精神,把“与客户同忧乐”作为企业价值观,以“与时俱进、争创一流”的精神,努力打造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大型现代保险与金融服务集团,致力于造福社会 大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更大的力量。

通过重组,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转让了所有转移保单,同时保留非转移保单。这些非转移保单给集团公司造成了相当损失,主要原因是集团公司在产品设计中使用的预定利率(即集团公司将要给付的准备金)高于其投资资产所能获得的回报率。这种现象是中国所有其它主要人寿保险公司 共同经历过的,称为「利差损」。从1996年至1999年,人民银行数次降低利率,使集团公司能够从投资资产中获得的回报低于其产品设计中使用的保证利率。1999年,中国保监会降低保险公司可支付的最高保证利率,因此集团公司其后发售的保单未出现「利差损」。属本公司前身的集团公司截至2003年6月30日的股东权益亏损为人民币1,763.53亿 元,截至2002年12月31日的亏损为人民币1,754.63亿元。本公司前身于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6个月及2000年、2001年和2002 年的净亏损分别为人民币7.14亿元、人民币69.90亿元、人民币32.95亿元和人民币22.50亿元。这些亏损是由本公司前身就集团公司在重组中保 留的保单的亏损所造成,抵销了转让给本公司的保单产生的利润。按照反映重组结果的模拟方式确定,本公司于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6个月及2002年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31.28亿元及人民币45.24亿元。通过重组,集团公司已与财政部共同建立一个特殊目的基金,专门用于支付非转移保单下的给付。特殊目的基金的资金来源将包括集团公司所保留的投资资产、非转移保单续期保费收入、中国人寿根据下文所述的退税机制的部 分所得税退税、特殊目的重组基金的投资所得的利润、集团公司在本公司的现金股东股利所得、集团公司在不时出售股份所得的收入、财政部在下文所述特殊目的基 金有亏损时注入的资金。该特殊目的基金预期将由集团公司和财政部共同管理。该特殊目的基金将支付集团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由于非转移保单所产生义务的给付 及赔付,以及运作特殊目的基金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第三方的管理费和专业人士的费用,以及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的其它用途。基金将设有管理委员会,由财政部两至三名代 表和集团公司两至三名代表组成,负责基金的管理,而遇有特定重大项目,须取得财政部批准。一旦非转移保单下的所有给付责任都已满足或如果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该基金即可解散。根据一般适用的税务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本公司以及集团公司和本公司联合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将 分别作为独立纳税人上报及缴纳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管理局预期将批准的退税办法,将把集团公司业务合并于本公司,如同一个单一纳税人计算出一个假设的所得税。若根据该计算的假设所得税少于集团公司、本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实际分别缴纳的所得税之和,则该超出部分的税款将退还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具有高额的结转税收损失,而且本公司预计集团公司于未来数年内仍然会面对亏损。根据中国税法,每一年的税收损失可以,就税务而言,适用于未来的五年,因此预计在若干年内实际缴纳税款之和应超过假设的集团公司的应缴税额。该等退税机制预期在重组生效日期起的若干年内实施。本公司正就此安排与财政部(包括资产管理公司)商讨。财政部就特殊目的基金发给集团公司的批文注明,只要上述特殊目的基金仍然存在以支付任何非转移保单下的所有付款,如该基金出现任何亏损,财政部将以注资方式提供支持,保证非转移保单持有人获得应有的给付和偿付。本公司已获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金杜律师事务所告知,(1)财政部有权就此特殊目的基金签发此批文;(2)此批文属合法及有效力;及(3)没理由相信财政部会撤回此批文。根据中国保监会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规定,集团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低于监管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根 据上述规定和保险法,中国保监会有权责令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向第三方出售资产或转让其保险业务,以及委任接管人接管该公司。见「监管 保险公司监管-偿付能力」一节。本公司相信,基于上述财政部的批准,中国保监会不大可能采取这些行动。然而,本公司不能保证中国保监会不会对集团公司采取 上述处置行动,如果中国保监会采取这些行动可能会对本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编辑本段中国人寿战略联盟与战略合作

公司积极参与金融、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管理与资本运作,对外开展广泛的战略合作,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积累丰富的战略性资源。 公司积极探索金融业的综合经营。战略入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企业,为中信证券第二大股东(股权比例为12.01%)、广东发展银行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为20%)、民生银行第二大股东(股权比例为5.1%)。 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国内首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开创了国内保险资金投资产业的先河。 公司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与富兰克林战略投资公司等在香港合资成立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公司,从而建立起公司进行海外投资的桥头堡。 公司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服务和融入地方经济建设。 公司与世界500强公司微软、GE等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公司与世界一流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等股份制银行签订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积极实现强强联合。【公益事业】“撒播爱心、造福社会”是中国人寿永恒的价值理念,公司始终坚持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勇立潮头,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责无旁贷地担当起企业社会责任,立志成为优秀的企业公民。 自2003年以来,公司各项慈善捐赠总额已超过1亿元人民币。2006年,公司发起捐建的18所“中国人寿长征小学”已陆续投入使用。2008年初,公司向奋战在抗击雪灾一线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的职工和公安干警捐赠灾害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通过民政部向遭受低温、雨雪和冰冻的南方灾害地区捐赠1000万元,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困难。 2007年,公司捐资5000万元人民币发起成立金融业首家在民政部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国寿慈善基金会”,致力于专业和可持续地开展公益事业。该基金会已捐助1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联合发起了“健康新村工程”项目,计划在贫困地区农村援建100所卫生院(站)、开展乡村医生培训、给予特殊贫病家庭提供医疗救助等。 公司不断深入推进为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保险保障服务的工作,2007年5月,西藏分公司正式开业,结束了西藏无寿险服务商的历史。公司积极支持和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等政策性业务,推出了被誉为“惠农第一险”的“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新简身险”),开办了农村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保险等一批政策性业务,积极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编辑本段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中国人寿财产管理有限公司(China Life Insurance asse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China Life Insurance Overseas Co., Lit)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Life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Ltd)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Life Pension Company Limited)

2.中国人寿 篇二

一、中国人寿绩效考核体系现状

(一) 中国人寿简介。

1988年以前, 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前身) 承接中国全部的寿险业务, 成为了龙头老大;1988~1995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出现, 将中国人寿垄断全部寿险业的格局打破;1996年至今, 人寿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 我国寿险业朝着多元化的方向不断发展。中国人寿自1949年成立以来, 已经走过了66年的风风雨雨, 同新中国同呼吸共命运。中国人寿作为寿险业的元老级人物, 拥有全国范围内最多的分支机构, 也因此在市场上占有极大的比重。中国人寿提供多种保险类产品, 不仅仅包括人寿产品还有意外保险产品和健康保险产品等, 为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提供了便利。

(二) 中国人寿绩效考核的核心问题。

中国人寿绩效考核的主体就是保险代理人队伍, 而谈起保险代理人又不得不提到的一个关键问题便是保险代理人制度即个人营销制度。保险代理人并不隶属于公司内部员工, 只签订业务代理合同, 不享受人寿公司的薪酬福利, 一切费用都由推销保险佣金所得。个人营销制度也因此暴露出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保险代理人高流失率和专业人才极度匮乏两方面。原因有以下几方面:第一, 保险代理人受到佣金制度的严格限制、束缚, 保险代理人要想拿到比较高的佣金不仅有业绩要求而且要在一定时间内都能保证出单率, 可以看出保险代理人竞争压力非常大;第二, 代理人法律地位模糊, 代理人并不是公司聘用的正式员工, 公司不与代理人签订正式劳动合;第三, 我国保险代理人素质整体偏低, 在大街上宣传成为了主要推销方式, 在这种环境下很难让社会群众对保险代理人形成好印象, 大大打击了代理人对于工作的热情。

二、基于KPI的绩效管理体系在中国人寿的实施

(一) KPI指标体系的设计

1、公司级KPI设计。

公司KPI指标要与公司战略目标相衔接, 首先通过SWOT分析法确定影响人寿公司的关键因素, “S”即strength竞争优势, “W”即weakness竞争劣势, “O”即oppportunity潜在机会, “T”即threat外部威胁, 然后通过鱼骨法对关键因素按逻辑层次表现出来。透过鱼骨法可以清晰地看出影响中国人寿战略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市场占有、盈利和发展、客户服务、人力资源等, 由此可以设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公司级KPI指标。

2、部门级KPI设计。

部门级KPI指标来源主要来自于对公司级KPI的分解, 人寿公司销售部主要关注盈利方面, 增加保单继而增加销售收入就可以作为一个部门级KPI。而客服部通过调查问卷等手段提升客户满意度就是关键绩效指标。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培训等手段提高人才留存率也是一个重要的绩效指标。在部门级KPI的设计方面要注意体现差异化原则, 还要与该部门的职责要求相结合。

3、岗位级KPI设计。

保险代理人作为保险营销的主体人员, 其关键绩效工作就是销售险种、沟通客户和服务客户。因此, 员工级KPI的设定主要从销售业绩、客户关系与服务、工作态度与能力、忠诚企业文化等方面考虑。销售业绩包括:保费销售目标完成率、保费销售增长率;与客户关系与服务包括:客户保有率、客户投诉解决率;工作态度与能力包括:专业知识能力、协作能力、工作责任感等;忠诚企业文化包括:培训参与率、规章制度执行率等。

(二) 实施KPI的具体步骤

1、明确实施KPI的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整个绩效管理体系的制定、实施以及后续改进, 为绩效考核结果的正确性提供保障支持。在实施KPI绩效考核时, 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确定绩效考核的时间、整体实施步骤;主管级组成绩效考核实施小组, 商议绩效考核的具体措施以及评价意见;绩效专员负责绩效考核资料的合理归类。

2、对员工行为进行持续监控与沟通。

绩效管理体系设计的作用不是为了事后弥补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不足, 更重要的是为了事前确定员工的工作标准、工作职责以及关键绩效行为, 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优越性。绩效考核的结果是基于持续、长期的有效监控, 并且要与员工不断进行沟通, 端正员工对于绩效考核的态度, 积极采纳员工合理的建议。

3、实施KPI的绩效反馈。

绩效考核不是绩效管理的终结, 将关键绩效指标与公司的薪酬体系、培训体系联系起来, 将有利于激励和留住人才, 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能力。

(三) 实施KPI的措施保障

1、获得高层管理者的支持。

大海航行靠舵手, 高层管理者掌握公司的总体部署以及计划实施的决策权, 指明公司的战略愿景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只有得到高层领导的信任, 才能在实施绩效考核体系时获得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 只有高层领导的以身作则, 才能得到公司员工的认可与追随。

2、企业奖惩分配机制应以绩效考核结果为导向。

鉴于我国寿险行业的发展历程, 使我们认识到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寿险营销工作, 企业的奖励与惩罚作为一种激励手段, 并不是让员工产生畏惧心理, 而是让代理人从绩效考核结果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取长补短, 实现绩效改进。

3、企业文化的塑造与强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企业发展的基石, 对一个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有员工认可该企业的文化, 才能积极主动的工作, 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整个寿险行业之所以问题重重, 原因在于企业缺乏一个可以吸引、留住、激励员工的文化氛围。个人营销代理人与企业之间关系一直处于尴尬的状态, 如果企业能够以文化获得代理人的认可和拥护, 那么保险代理人的高流失率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解决。

(四) 基于KPI的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运用于薪酬分配。

一方面考核结果可用于工资提升幅度的参考, 考核结果优秀的代理人可以给予提升5%~8%幅度的增加额, 考核结果不是特别理想的代理人不给加薪;另一方面涉及到年终奖以及季度奖的发放, 根据优良差比例划分奖金的具体额度。

2、考核结果运用于员工晋升。

通过较长期和连续的员工绩效考核结果, 企业员工的绩效特征与工作特质将会清晰地显现出来, 在考核结果中表现优秀的代理人有可能得到晋升的机会;而绩效考核结果呈下降趋势的代理人, 则应进行绩效改进并制定绩效改进计划表;绩效考核结果一般或者不甚理想则暂不考虑晋升职位。

3、考核结果运用于个人发展。

保险代理人上岗培训周期比较短, 员工缺乏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考核结果的优劣将影响员工的后期培训教育以及综合发展机会。通过绩效考核, 员工可以清晰地看到自身的优缺点以及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的契合度, 了解自身关键绩效行为的欠缺, 养成对环境和工作目标进行分析的习惯。通过KPI绩效考核的实施, 员工能更深层次的认清自我, 合理计划、分配时间和精力去完成关键绩效任务, 提高业务技能。按照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人的需求既有生理、安全等较低层次的需要, 也有尊重、社交、自我实现等较高层次的需要, 对于绩效结果优秀的员工, 可以安排参加相应层次的培训, 提供晋升的平台, 实现员工自我发展的需要, 从而增强员工自信心, 提升中国人寿形象。

三、结语

对于一个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 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可或缺的, 而寿险业提供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减轻了政府的负担, 日益发挥着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保险代理人作为保险业的保驾护航者, 对社会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保险佣金作为保险代理人的重要生活来源, 对每个保险代理人对至关重要, 本文针对此现象设计的绩效考核体系希望能有效解决佣金分配不公平、考核混乱等现象, 对保险代理人良好形象的构建以及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借鉴意义。绩效考核不是绩效管理的全部, 只有考核发现问题并积极改进, 才能促进保险代理人队伍的茁壮健康发展。

摘要:保险业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和社会再分配的手段, 和银行业、证券业一起构成现代金融的三大支柱。近年来, 中国的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获得了不容小觑的发展, 但在其高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尤其是绩效考核体系的不完善引起的粗放式经营方式, 重业务轻服务等, 影响人寿保险在大众心中的形象。针对中国人寿在绩效管理运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本文设计了一套基于KPI理论的绩效考核体系, 同时还陈述了实施该体系过程中的措施保障。不仅能够促进KPI理论在寿险业中的应用, 对其他企业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KPI指标,绩效管理体系设计,绩效管理应用

参考文献

[1]孙宗虎.关键绩效指标实操全案——KPI的选择、监控和实施.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3.

[2]魏钧.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

[3]陈洲, 贾波.财产保险公司个人营销绩效管理.沿海企业与科技, 2008.4.

3.中国人寿改革引安保投资 篇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升为国家战略。此次中国人寿主动探索、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旗下养老险公司引入安保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就是要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优势,进一步优化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的治理结构,激发公司改革发展的生机与活力,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再上新台阶,为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拥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审授予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受托人、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三项资格。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成立以来,紧密依托中国人寿的品牌实力和资源优势,全面迅速进入市场,积极主动参与竞争,行业地位快速提升,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与日骤增。截至2014年9月底,实现企业年金受托资产1219亿元,列行业第一;投资资金832.5亿元,列行业第二;个人账户125.8万户,列行业第五、养老保险公司第一,已经成长为业内管理资产规模最大、品牌形象最好的机构,实现了从企业年金专业经营到养老金管理综合服务商的战略转型。

此次合作,是中国人寿集团和安保集团长期合作结出的新硕果,也是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新起点。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将以引入战略投资者为契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力争早日成为“国内一流、国际领先,品牌卓著、值得信赖”的养老金管理公司。(中国人寿供稿)

澳大利亚安保人寿有限公司简介:

安保人寿是安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养老金管理业务和寿险业务,从事养老金管理业务的历史超过65年,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澳元(约合5400亿元人民币),在澳大利亚的养老金和寿险市场拥有超过20%的市场份额,行业排名第一。在养老金管理的许多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先进经验,是澳大利亚养老保障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澳洲乃至全球的养老金管理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中国人寿代理合同 篇四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十二条 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个人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在业务活动中,必须仪表整洁,礼貌待人,态度热情,不得有与客户争吵等过激行为。

二、拜访客户应事前约定适合的时间、地点,事前未约定的拜访应选择客户适合的时间。

三、与准保户接触时,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动出示《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本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本公司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本公司。

五、在与准客户讨论保单时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给代理人的展业宣传材料,且必须使用完整的说明材料,不得增加内容,或只选择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条款或展业材料以及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传说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经本公司批准的销售建议书和有关的数字。

七、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尽可能地保证准保户理解他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他有权获得保单利益。

八、对于长期寿险应主要宣传其保障功能,不得将其预定利率与银行储蓄利率直接比较。

九、对利差返还性险种,不得预测利差返还收益。对保险利益的描述应特别强调未来利益的不确定性。在举例说明利差返还的性质时,应当清楚地表明,这种举例仅仅是为了说明保单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对未来利率的假设,因此不是保证可以获得的。

十、在与其他类型的保险或投资比较时,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阐明每种保险或投资的特点。

十一、尽可能地使所建议的险种符合准客户的需求,并且不超过准客户的负担能力。

十二、只对那些自己有能力处理的事情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寻求或介绍其他专家的意见。

十三、不得对任何保险公司及其产品或任何其他保险中介人做出不正确的或误导性的陈述。

十四、除非现有保单明显不符合准客户的需要,不得试图促使准客户取消任何现有保单,并应准确完整地说明、比较现有保单的险种与所推荐的险种。

十五、在完成建议书或投保单或其他任何材料时

1.避免影响准保户,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声明都是他的责任。

2.必须提醒准客户注意投保单上的有关声明,并向准客户讲明欺诈、不告知和告知不实的后果。

十六、特别强调保单的长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险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篇二:中国人寿基本法2015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2015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组织架构..............................................................................................2人员招募..............................................................................................3职级与职责..........................................................................................4管辖关系与培育关系..........................................................................5委托报酬..............................................................................................9品质管理............................................................................................17考核....................................................................................................18法律责任和解约处理........................................................................25附则....................................................................................................2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的保险营销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符合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具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a类),向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本办法中所称“津贴”、“奖”、“奖励”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相应的委托代理标准时,公司支付的委托报酬。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级”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规定的委托代理标准时所对应的代理级别。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责”是指达到一定代理级别所应履行的相应职责。本办法中相关用语简称如下:“代理职级”简称为“职级”,“代理职责”简称为“职责”,“代理职级评估和认定”简称为“考核”,“代理职级提升”简称为“晋升”,“代理职级下降”简称为“降级”。

第三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的一切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保险营销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据。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五条 各级分公司设立的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为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上级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营销团队的称谓为: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名称+ 营销团队名称 第三章 人员招募

第七条 保险营销员签约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501周岁之间;

(二)具有符合当地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学历;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持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签约:

(一)有不良嗜好,有犯罪记录的;

(二)因违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而被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代理合同的。第九条 待签约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登记表》;

(二)本人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五)公司认为必需的其他资料。第十条 保险营销员签约程序如下:

(一)待签约人员由推荐主管进行初审后,填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登记表》,再由公司审核确认。

(二)符合条件的待签约人员应按公司要求参加培训,并通过培训考试。

(三)待签约人员需由保险代理合同规定的两名保证人对其提供担保。

(四)待签约人员应向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a类)后,由公司核发《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保证金在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间由公司负责保管,保险代理合同终止后,如无债务问题则无息全额返还。

(五)各分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应按公司有关规定,为保险营销员建立个人档案。1 加下划线的指标为参考标准,各省级分公司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下同。第四章 职级与职责

第十一条 保险营销员分为两个系列:

(一)业务系列:包括业务员、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四级。

(二)主管系列:包括组经理、处经理、区域总监三级,分别管辖营销组、营销处和营销区。组经理级主管分设组经理、高级组经理和资深组经理三档;处经理级主管分设处经理、高级处经理和资深处经理三档;区域总监级主管分设区域总监和高级区域总监两档。第十二条 业务系列和主管系列之间可以相互转换:

(一)业务经理和高级业务经理符合业务主任晋升组经理条件的,可申请转为组经理。

(二)各级主管可根据本人业绩转为业务主任、业务经理或高级业务经理。当主管个人业绩达到所转换职级维持考核条件,可提出转换系列申请。组经理转系列为业务经理或高级业务经理须任组经理满12个月。

第十三条 业务系列和主管系列转换系列的程序:

(一)由本人填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转换系列职级变动申请审批表》,向公司书面提出转换系列申请。

(二)保险营销员转换系列由市分公司或上级分公司审核批准(业务系列人员转换主管系列必须通过晋升组经理综合测评和培训考试),再由公司根据本人最近考核结果确定其转换系列后的相应职级,并在其所在营销服务部予以公布。第十四条 业务系列与主管系列人员的职责:

(一)业务系列人员(业务员、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的职责: 1.寻找准客户(包括:接洽、需求分析、设计投保方案、方案讲解),销售保险单(包括:促成和递送保单),协助客户缴纳保险费,完成业务考核指标;

2.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客户回访、协助客户缴纳续期保险费、满足客户相关保单服务需求、协助公司处理保全和给付事宜等);

3.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和培训等活动,向公司汇报代理业务情况; 4.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组经理职级主管的职责:1.同业务系列人员的职责(1-4项); 2.对直辖组业务系列人员进行辅导、培训和陪访; 3.积极主动推荐新人; 4.培育组经理;

5.对直辖组业务系列人员进行日常活动管理; 6.协助上级主管实施团队日常管理。

(三)处经理职级主管的职责:

1.同组经理职级主管的职责(1-6项); 2.对直辖组经理进行经营管理与辅导; 3.积极发展组织,培育组经理、处经理; 4.确保直辖处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

5.制定与实施直辖处发展计划,组织直辖处的经营管理。

(四)区域总监职级主管的职责:

1.同处经理职级主管的职责(1-5项); 2.对直辖处经理进行经营管理与辅导;

3.积极发展组织,培育组经理、处经理和区域总监; 4.确保直辖区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

5.制定与实施直辖区发展计划,组织直辖区的经营管理; 6.建立与维护区域公共关系。

第五章 管辖关系与培育关系

第十五条 组经理级主管管辖营销组,处经理级主管管辖营销处,区域总监级主管管辖营销区。

各级主管与其直接管辖的业务系列人员组成该主管的直辖组,处经理(或区域总监)级主管的直辖组及其直接管辖的营销组构成该主管的直辖处,区域总监级主管的直辖组及其管辖的营销组、营销处构成该主管的直辖区。

第十六条 营销员与其推荐的新签约人员之间形成推荐关系,推荐关系可以为多重。关于新人的组织归属有如下规定:

(一)主管推荐的新人,归入该主管的直辖组;业务系列人员推荐的新人,暂归入推荐人直接主管的直辖组;

(二)业务系列人员晋升为组经理时,与其具有多重推荐关系的业务系列人员均回归至其辖下;若被推荐人先于推荐人晋升为主管,篇三:中国人寿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2006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的保险营销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根据公司委托,向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

第三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的一切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保险营销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据。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五条 各级分公司设立的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为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上级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 市分公司或县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为保险营销员人员管理的基本单位,依次下设营销部、营销分部、营销处、营销分处和营销组等营销团队,分别由部经理、分部经理、处经理、分处经理和组经理履行管理职责。营销团队的称谓为:公司营销服务部名称 + 营销团队名称

第三章 人员录用

第七条 保险营销员录用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

(二)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一)有不良嗜好,有犯罪记录的;

(二)因违反《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而被公司或其它保险公司解除保险代理合同的。第九条 待录用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填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登记表》(见附表1);

(二)本人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五)公司认为必需的其它资料。第十条 保险营销员录用程序如下:

(一)待录用人员由增员主管进行初审后,填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登记表》,再由公司审核确认。

(二)符合条件的待录用人员应按公司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并通过岗前培训考试。①加下划线的指标为参考标准,各省级分公司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下同。①

(三)待录用人员需由保险代理合同规定的两名保证人对其提供担保。

(四)待录用人员应向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后,由公司核发《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保证金在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间由公司负责保管,保险代理合同终止后,如无债务问题则无息全额返还。

(五)各分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应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个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下称《个人代理人个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为保险营销员建立个人档案。

第四章 职级和职责

第十一条 保险营销员分为两个系列:

(一)业务员系列:分为业务员、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四级。

(二)主管系列:分为组经理、分处经理、处经理、分部经理、部经理五级。第十二条 业务员系列和主管系列之间可以相互转换:

(一)业务经理和高级业务经理符合晋升组经理条件的可申请转为组经理;

(二)各级主管可根据本人业绩申请转为业务主任、业务经理或高级业务经理(组经理转系列为高级业务经理须任组经理满6个月)。

第十三条 业务员系列人员和主管系列人员转系列的程序:

(一)由本人填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转换系列职级变动申请审批表》(见附表2),向公司书面提出转换系列申请。

(二)保险营销员转换系列需征得本人直接主管的同意。

(三)营销(分)部经理审核同意。

(四)保险营销员转换系列由市分公司或县支公司的上级分公司审核批准(业务员系列人员转换主管系列必须通过晋升组经理综合测评和培训考试合格),再由公司根据本人最近考核业绩确定其转换系列后的相应职级,并在其所在营销(分)部予以公布。第十四条 业务员系列与主管系列人员的职责:

(一)各级业务员(业务员、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的职责: 1.寻找准客户(包括:接洽、需求分析、设计投保方案、方案讲解),销售保险单(包括:促成和递送保单),收取保险费,完成业务考核指标;

2.为保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续期收费、保户回访、满足保户需求和协助公司处理保全和给付事宜等);

3.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和培训等活动;

4.执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事项。

(二)组经理的职责:

1-4.同各级业务员的职责; 5.增员、陪访和辅导; 6.育成主管; 7.制定小组业务活动计划,并组织执行;

(三)分处经理的职责: 1-7.同组经理的职责;

8.对所辖人员的日常管理与培训;

9.制定与执行计划,主持会议,组织所辖人员的激励活动。

(四)处经理的职责: 1-9.同分处经理的职责;

10.营业单位各项经营绩效与任务目标的达成。

(五)分部经理的职责: 1-10.同处经理的职责;

11.对所辖营销分部人员的督导和检查。

(六)部经理的职责: 1-11.同分部经理的职责;

12.协调和统一管理所辖各营业单位的业务活动,并随时进行督导和检查;

13.制定所辖营业单位的中长期规划,组织落实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策划所辖各营销分部的业务推动活动;

14.地区公共关系的建立与维护。

第五章 组织归属和管辖关系

第十五条 对于新人的组织归属情况做如下规定:

(一)新人由主管系列各职级人员直接增员的,在新人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时,新人与其增员主管构成直管关系,与其增员主管的直接主管构成间管关系。

(二)新人由业务员系列各职级人员推荐给增员主管的,新人(被推荐人)在与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时与推荐人之间构成推荐关系,推荐人的直接主管为新人的增员主管。业务员系列人员之间可形成多重推荐关系。

5.中国人寿实习报告 篇五

实习目的:通过办公实习了解保险行业及其营销运作状况,在此基础上把所学的商务和营销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密切联系起来,培养实际工作操作能力与分析思考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并积累一定的社会处世经验。实习时间:2008.12.10----2009.1.10

实习地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

总结报告:

我有幸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在这一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和书本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现在我就对这一个月的实习做一个工作小结。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实习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49年随国建立的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几经演变后,现公司于2003年6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成立,并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及2007年1月9日分别在美国纽约、中国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公司名列我国最具价值品牌前十名,是我国保险行业第一品牌;市场份额将近全国的1/2,拥有最多的全国客户群体和独一无二的全国性多渠道分销网络以及遍布全国的客户服务支持,是中国寿险市场的领导者;随着资产的不断提高,公司已通过其控股的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稳健的投资管理风险管控体系;其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将中国人寿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排名不断提高,08年跃居159位,堪称行业老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是荣昌县所辖地区拥有客户最多和最具实力价值的保险公司。

在中国人寿荣昌支公司,我先后接受了保险业基本理论和中国人寿新推出的险种——万能险的基本条款及规定的培训,参加了了关销售万能险的产品发布会和不同形式的客户联谊会参与听讲新人培训会与每周例行的大小型晨会,参与保险代理人换签合同的各项流程处理事宜,接待保险业务员及为其制作、打印各种险种利益的演示表格,辅助个险销售部及组训室的其他同事解决工作上的问题等。通过这些各种形式的工作参与,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实用知识,主要是:

(1)保险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

(2)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3)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方向,通过与同事们和众多的业务员的交往、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交到了几位可以虚心请教的长辈朋友,感谢他们对我的指导、教育和思想启迪。

(4)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扩展知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

(5)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做事风格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真正有所收获。

当然,以我个人之见也发现了一些小的问题,如保险代理人考核制度不够健全,保险业务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出勤制度不够完善,分工不定期不够明确等需要改善。

这次实践教会了我许多,不仅让我扩展了知识的视野,增长了社会见识,而且为我大学毕业后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我青春时期的一笔重要财富,使我终生受益。

感谢在我实习期间所有帮助过我、教导过我的人!

6.中国人寿暑期实习体会 篇六

中国人寿实习体会

庄子云: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年少时的我们,总是会觉得时光无限,岁月恒久,殊不知还未等我们从上课时间漫长的抱怨中走出,我们已然要肩负责任,走进社会,迈向外来。

不知不觉,在中国人寿的实习已近一月。回头看那个初进培训班的自己,对保险和人寿可谓无知而懵懂,自我介绍时内心忐忑,声音颤抖。然而,在领导的宽容,指导老师的教导和伙伴的支持和陪伴下,内心对未知的不安开始慢慢平静下来,对保险知识和人寿公司有了一定的了解,工作起来,也能淡定从容。中国人寿让我充分感受到了其“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理念,也体会到了作为国寿人的专业和辛勤。在对公司人员肃然起敬的同时,也为我有机会进入中国人寿实习赶到庆幸。在实习中,除了收获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外,更让我赢得开启通往社会之路大门的三把金钥匙:

一、执行力

正式实习的第一天是星期一,也是团险部各经营单位报送客户拜访量的时间,部分经营单位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按时报送而被全辖通报批评。一开始我觉得这样做会不会太不给面子,太无情,然而,再仔细一想,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部门,执行力都是很重要的。一个人

无法按时完成任务,会影响整个单位的办事效率,而一个单位不按时完成任务,会影响整个部门甚至整个公司的工作进程。

执行力指的是贯彻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是把企业战略、规划转化成为效益、成果的关键。只有每个人,每个单位,每个部门的人按时按点,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一个公司才能得以高效发展。高效高执行力的人才,是每个企业都需要的,同样的,我们也只有保证自己执行力的时候,才能高效的完成任务,实现自身价值。

二、主动性

在公司的前几天,可能一方面自身能力有限,一些专业性较强工作指导老师不放心让我们做,一方面指导老师很忙,没时间来安排我的工作,开始几天的工作任务很少。大多数时间是自己看书或翻看前辈的工作成果。

也许是不甘于这样清闲的工作状态,我会主动询问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工作。一开始指导老师和前辈们会将一些简单但任务交给我,工作虽然简单,但我也会认真对待,及时完成。也许是出于对我工作的信任,渐渐的,指导老师和前辈们也会将一些相对复杂的工作交给我,我的工作也渐渐忙起来,能完成更多任务,积累更多经验。

刚进入一家公司,自身能力有限,能处理的工作也有限,但我们不能止步不前,将没有任务做为自己不工作的理由,我们需要主动的去找一些自己能做的事,一方面积累经验,一方面也表现自己的工作能力,才能在一家公司迅速成长起来。

三、激情与梦想

刚进公司时的我们都是很有斗志的,做什么都很带劲,但那股新鲜劲过去后,我们会渐渐体会到早上六点起床,比上课都起得早;坐一天了,腰酸背痛;对这电脑时间长了,眼睛酸痛;工作繁琐,头脑发胀……当工作的疲惫会向我们袭来,当对工作不适应的状态渐渐显露,是激情和梦想让我们支撑着我们坚持下来。因为热爱这个公司,热爱这个行业,热爱我们的工作,所以我们有激情去抵抗所有的疲惫。因为梦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与拼搏,获得公司的肯定,奉献自己,实现自我,所以有动力去面对未知的挑战。

对于“爱一行干一行”还是“干一行爱一行”的问题,我觉得,对于我们大学生,就业时应尽量选择自己喜欢的行业,做工作是自己所爱会更加得心印手。然而,如果无法选择自己喜欢的行业,那就要努力去培养自己对所从事行业的兴趣。只有你真正去爱自己的工作,才能调动你所有的热情,所有的激情去完成它,去为它付出。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在中国人寿近一个月的实习,给我的人生增添了不少财富。在公司我不仅学到了理论知识,工作技能,更让我端正了高效谨慎工作的态度。在此我由衷的感谢中国人寿保险公

7.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篇七

目前,公司在全国已开设18家省级分公司,在上海、广州成立了全国性的电话销售中心和客户联络中心。

2012年12月,国华电商以革命性的万能险产品在淘宝聚划算平台创下“三天过亿”的骄人业绩,创造中国电子商务史上首个“单团破亿”的纪录。2013年“双11”,开创了9分34秒过亿的销售神话,天猫旗舰店双11当天成交5.26亿。短短一年多时间,国华电商销售业绩已接近20亿。国华人寿在电商领域的创新与突破,使购买保险成为一种客户自主行为,极大地改善了保险行业形象,推动了整个行业发展模式的转型。国华人寿总裁付永进因此当选“2013年互联网金融年度人物”。

2013年,国华人寿先后荣获和讯网“2013年度最具创新力保险公司”、金融界“最佳中资寿险公司”奖、天下网商绿网商:年度最具成长性公司、东方早报社“2013年最具创新力保险公司”、《华夏时报》“金蝉奖——2013年互联网保险产品最具创新奖”。

8.中国人寿保险面临三大难题 篇八

2002年,保险业面对入世后的激烈国际竞争,中国人寿总经理王宪章在年初全国系统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实现保费1000亿元,跻身世界500强”。公司上下艰辛努力,业务以58.3%的高速发展,最终提前两个多月超过了1000亿的目标。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287.19亿元,市场份额为56。59%。中国人寿以营业总收入排名290,利润排名第351位,资产排名第224位的成绩入选,成为中国内地惟一一家进入全球500强的保险企业。但我们也看到,同在500强之列,中国人寿与外国保险公司的位次有天壤之别。据了解,与中国人寿同时进入全球 500强企业的保险公司共有48家,中国人寿仅名列第32位。排名在前 5位的保险公司依次是德国安联、荷兰国际、美国国际、法国安盛和日本生命。中国人寿与国外大公司相比,资产规模存在明显差距。 WTO允许我们有保护性地开放市场,但这种保护的时间不会太长,中国人寿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发展壮大自己。由于寿险产品一般期限较长,一旦丧失市场份额,则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难以收复失地。中国人寿在本土占据全国寿险市场份额的65%,称其为寡头垄断、横刀立马一点不为过。可要与世界保险列强比拼,中国人寿保险确实还“嫩”了点,与外资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开展竞争,稍有不慎,会遭受致命性打击,着实令人担心。 难题之二:原本龙头老大、自以为是的企业能习惯于高度透明的股市运作吗?

有人把海外上市公司比喻成“只穿一条裤衩的公司”,企业在海外上市,要接受证监机构“翻口袋式”的检查监督,公司的一切运作昭然天下,稍有违规,就会遭到“黄牌”警告,高度透明的股市运作规则要求上市企业完全市场化运行。而上市后募集的资金必须做到有效使用,增加了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管理的难度。而缺乏制度保障的高速度,既缺后劲,也有隐患。原本以龙头老大自居的中国人寿冲向国际市场后,不仅要克服自身原有体制上的问题,还要面临境外挑剔的投资者和合作方的压力。按国际规则打篮球,中国人寿行吗?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一位主任直言,国有保险企业一定要明确股改和上市的真正目的,不要为了上市而上市,因为企业上市后会成为“公众企业”,如果管理不跟上,业绩不好,对公司声誉造成的负面影响会大大超过上市前。 难题之三:原本嗷嗷待哺、捉襟见肘的众多国有金融企业能让人寿一家享受财政担保的特殊优待吗?

据了解,中国人寿为实现上市,只保留在1999年6月10日或之后的保单,而之前要支付高保证回报的蚀本保单,则留在母公司人寿集团之内,导致人寿集团出现资本亏绌约1760亿元,偿付能力严重不足,不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最低偿付能力要求。于是,政府出门用财政担保,帮中国人寿“金蝉脱壳”,潇洒上市。人寿甩掉350亿元“亏损保单”,逍遥自在,在海外最终上市成功,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了“鸡蛋炒饭”,依仗的是国家行政干预,享受财政担保这个最保险的政策优待。那么眼下好多连一口稀粥都朝不保夕、嗷嗷待哺的众多国有金融企业,他们可不是“后娘”养的呀,本是同根生,缘何看待不一样,叹息、攀比、埋怨似所难免,政府总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厚此薄彼,人为地制造亲疏。如果政府把国有金融企业眼下巨额不良资产全担保下来,也没有这个雄厚的财政实力。况且,财政担保也有悖市场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一旦外国保险巨头杀进国门,一定会拿中国财政担保说事,人寿总有一天会面临“断奶”的危机。

9.中国人寿养老保险 篇九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认真履行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的职责,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依托集团优势,发挥专业特长,整合企业年金服务资源,努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企业年金管理服务。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相关阅读

强大的股东实力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国内最大的保险集团,截至底总资产达到1.55万亿,占全行业境内总资产的37%。已经连续八年入选《财富》全球500强,位居第118位,同时入选“品牌价值”全球500强,是中国唯一入选的保险品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全球市值最大的寿险公司,拥有15000多家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80多万名各类销售人员,年保费收入近3000亿元。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内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资产总额超过1.4万亿元。8月首批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借助中国人寿卓著的品牌实力和强大的资源优势,公司一定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做大做强做优。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专业化的管理团队

公司总部设有15个部门。现有员工全部为大学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66%。绝大多数员工从事过寿险和年金业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公司在全国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置了35家营业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及时快捷的企业年金咨询与管理服务。

先进的企业年金管理系统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借鉴国际先进的业务处理模式,汲取社会保障和金融领域业务管理精华,吸收中国人寿在寿险、养老保险和投资管理领域长期积累的应用系统建设经验,建立了基于多层应用体系架构、以“管理集中,服务延伸”为特色的企业年金管理系统。该系统功能齐全、扩展性强、适应性好、安全稳定,具备操作方便快捷、管理科学严谨、风险控制出色等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柜面、传真、短信、邮件、95519呼叫中心、网上信息披露和查询等多渠道、个性化服务,可以确保企业年金计划持久、安全、高效运作。

出色的受托管理能力

公司具有丰富的精算经验和领先的精算能力,自主研发了国内首个专业养老金精算咨询系统,能够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精算咨询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制企业年金计划,满足企业的个性化、多样化、差异化需求。公司以专业的受托管理能力为核心,以完善的受托管理系统为平台,以科学的监管机制为基础,以严密的风险控制为保障,从受托年金资产的安全、高效管理出发,制定符合市场、贴近企业的资产配置策略,对各运营机构进行有效管理、实时监督、完全评估,整合企业年金服务流程与价值链,为客户提供完整全面的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服务。

丰富的账户管理经验

中国人寿从1983年起开始经营补充养老保险业务,开始对养老金业务实行个人账户式管理,为国内众多企业及绝大部分《财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了数百亿元的补充养老金和团体年金保险保障,管理的个人账户数量达到1100多万个,积累了丰富的养老金管理经验,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同。208月首批获得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资格后,依托深厚的养老金账户管理经验,发挥经营企业年金业务的综合优势,已经为数百家企业近70万人提供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方案设计和专业化服务。

严密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设置了由监事会、审计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责任人、审计和风险管理部门、企业年金风险管理岗及企业年金稽核岗组成的五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应用国际最新风险管理技术以及流程管理的最新内部控制理念,遵循国际标准的COSO风险管理框架与美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形成针对企业年金业务运作、风险管理和监督检查的三个工作系统,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风险管理,有效控制风险,保障企业年金基金安全。

庞大的服务网络

中国人寿系统覆盖全国的3000多家客户服务柜面、80余万名各类销售服务人员,可以为企业年金客户提供全国统一的、无差异的、便捷的服务。

客户可以通过95519客户服务专线、公司门户网站和短信平台查询账户信息,也可以到中国人寿全国各客户服务中心进行面对面咨询。

中国人寿正在着力打造“实力雄厚、管治先进、制度健全、内控严密、技术领先、队伍一流、服务优良、品牌杰出、发展和谐”的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作为中国人寿的组成部分,公司将致力于建设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并最终成为国际顶级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

公司的通讯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2号

邮编号码:100033

电话:010-63635888

传真:010-85626199

10.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演讲 篇十

是大病保险让我与中国人寿结缘,也是大病保险让我在心中默默的为中国人寿点赞!虽然现在工作有所变动,但我还是为曾经干过大病保险、为中国人寿感到深深的自豪!

3年前,我从洛阳离职回到家乡,恰逢我公司招聘大病保险服务专员,于是我便与中国人寿结下了不解的情缘。在此也非常感谢公司领导的信任和栽培!

清晰的记得经过市公司总经理室的不懈努力,中国人寿信阳分公司在2014年10月1日全面承保覆盖全市所有县区690万农村居民的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紧接着,又于2014年12月31日全面承保覆盖全市52万城镇居民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并在全市八县两区成立10个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实现与当地政府部门、医疗经办机构的合署办公!且不说中国人寿世界500强的品牌、寿险行业的航空母舰,单单是上面这些数据足以见证我们中国人寿的雄厚实力,是其他保险公司望尘莫及的!

当我们耐心的给患者解释如何办理报销手续后收到赞许的目光时,当我们受理客户送来的辗转于北京301、武汉协和、郑大一附院等大医院的病历时,当我们给患者送去30万、20多万、10多万不等的补偿款时,顿时觉得我们的工作是多么的伟大!平时工作遇到再多的困难也是值得的,也要化为继续前进的动力,为客户送去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

如今我站在新的工作岗位,更要带着这份深深的自豪感踏上新的征程。到罗山支公司后,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能更深入的接触学习寿险销售工作。

寿险是什么,打个比喻,上帝创造了人类,却没有办法保护每一个人,于是他创造了母亲;而母亲也没有办法陪伴孩子一生,于是有了人寿保险。中央电视台公益广告 “远离贫困,从一份保障开始”“你有保险,孩子将来是你的受益人;你没有保险,孩子将来是你的受害人”等等都是从国家层面对保险的认可!也如同我们每次在会销平台上播放的暖场视频中唱的那样“你是众人点燃的篝火,你是沙漠蓬勃的绿洲……有你的相伴更温暖,有你的相伴心更甜,有你生活更安然,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我们从事保险工作,不为别的,只为对生命的尊重,对家人爱与责任的体现;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医疗险,不为别的,只为住院时不用花自己的钱;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教育险,不为别的,只为您在与不在,都能给孩子确定的未来;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养老险,不为别的,只为你在夕阳下无忧的笑脸;

如果有一天,我建议您买财富传承险,不为别的,只为您留下的资产可以合理避税!

我们给客户送去的一份份保险,是在风险来临时四两拨千斤的雪中送炭、是一生平安到老时养老的绵上添花、是相伴一生不离不弃绝对忠实的“第二伴侣”!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你的岗位。”这是雷锋日记里的一段话,它告诉我们,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要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都要有敢于担当的岗位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为岗位做出最大的奉献!

作为一个国寿人,我们的工作很神圣很伟大:把爱心送给每一个人,我们用诚信书写人生;把真情送给每一个人,我们用信念铸就双成。心怀这份光荣感使命感,我更要情系国寿挥洒青春,肩挑责任放飞梦想。

我始终用青春和生命践行梦想,集智实干,以实干赢自信,以实干创业绩。同时我也明白,一个公司要做强,要发展,仅仅靠埋头苦干是不行的,还要经常给自己充充电,补补钙,通过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这样才能在思想理论层面上有所突破,才能在公司的前景规划上生发出具有战略性的见解,然后付诸实践,加强执行力度,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创业精神,以“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的质变过程,才能实现把中国人寿建设成为“国际一流金融保险集团”的伟大理想!才能为创造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国寿人应有的贡献!

11.对“中国人寿”的X光透视 篇十一

一、业务多元化

从业务的角度看,可以发现其经营范围在逐步扩大,就像水中的波纹一圈一圈地向外扩展:

第一圈,以寿险作为核心主业,资产管理作为非保险的核心主业。例如,2007年该集团共实现保费收入2206.68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三成多;集团总资产已达11873.88亿元,其中境内总资产约占全行业总资产的41%。

第二圈,为将核心业务扩大到养老金公司和财产险公司。目前,中国人寿已经拥有了企业年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三个资格。按照中国人寿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养老保险公司到2012年受托业务基金规模将达到530亿元,管理账户数量将超过180万户,努力成为中国最大、最有影响力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

第三圈,将核心主业扩大到银行、基金、证券、信托等相关领域。例如,中国人寿已经投资了广东发展银行、中信证券等金融机构,参股的银行数量已经达到九家;正在筹备成立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并得到了保监会的支持;中国人寿也对信托行业表现出兴趣,并与中诚信托在接触中。

从以上轨迹可以看出,中国人寿的业务多元化是沿着比较严格的相关多元化展开的,就是稍微远一些的混合多元化,也基本在金融领域内。这也是符合稳健的原则的。

二、股东多元化

从资本角度看,我们可以注意到股东、董事、监管等三个层面。

第一,从股东构成看,首先,中国人寿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次,中国人寿是在香港、纽约和上海等三地上市的股份公司;此外,中国人寿的股东中也包含有其他金融类企业,特别是将正式迎来“银行股东”。由于股权纽带的建立,将推动既有的银保合作发生重要改变。

第二,从董事构成看,独立董事所占比已达60%,这与世界500强排名靠前的12家保险公司中独立董事的平均占比68%的情况已经基本接近,考虑到亚洲保险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足20%,因此,可以认为中国人寿治理结构是比较合理的。

第三, 从监管方式看,作为一家三地上市公司,中国人寿在实践中严格遵循三地监管规则,特别是遵循香港联交所《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和美国萨班斯法案及404条款的要求,致力于遵循国际最佳公司管治实践,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使公司的治理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值得讨论的问题

除了以上内容外,还有一些值得讨论的问题。

第一,股份公司与非股份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的企业形态是否一定是股份公司呢?答案是不一定。从国外情况看,人寿保险公司可以是股份制的公司,也可以是非股份制的公司,例如,在日本就有相互生命保险公司。这时投保人为所有人;年度收益与投保数量期限挂钩;由于投保人数众多,董事会的人选在报上公布,没有太大问题就通过了。相互生命保险公司可以是银行的大股东,而银行不可能反过来成为相互生命保险公司的股东。

第二,归核化与多元化。中国人寿将业务扩展到相关领域,这可能带来新的机会和效益,同时也可能有风险。你进入别人的领地,也就允许别人进入你的领地,正所谓“谁动了我的奶酪”。换句话说,中国人寿的竞争对手已经扩展到银行、基金、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在一个“与狼共舞”的时代,也得注意不要被狼吃掉。

第三,相互持股与策略联盟。企业之间的联系有资本联系与非资本联系或业务联系。中国人寿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而其他企业又成为中国人寿的大股东。这样就可能形成“相互持股”的关系,即与日本企业集团类似的结构。另外,企业之间也可以没有股份的、长期合作的关系,形成所谓的“策略联盟”。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应该结成股份关系,在什么情况下不应该结成股份关系,还值得探讨。比如农村网点,与邮局合作不也是一种选择吗?

第四,中国企业与国际企业。中国人寿要努力成为世界一流企业,这就需要“对标管理”。比如,目前名列全球500强的一些大型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几乎涵盖所有金融领域,中国人寿也在向这方面发展。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力度也很大。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监管国有企业,是应该高于上市公司还是应该低于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的公开性怎样?再如品牌价值,虽然中国人寿连续四年成为国内十大最具价值品牌,但是,其品牌本身就有研究的必要。中国国有企业最大梦想就是挂上“中国”二字,放到最前面;而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就把“中国”二字放到了中间。

第五,长期行为与短期行为。从人寿保险的本质来看,个人年轻时入保,30年后享用,这是一种比银行存款长得多的长期资金。从全社会看,这种长期资金又会投入到企业中去,让全社会分享长期繁荣。但是,在当今中国,又有多少人能有这种长期行为?股票原始股可以涨它百分之几百,一般股票也追求一天10%的涨停,权证更不用说了。假如都是此类短期行为,甚至于陷入“全民浮躁”,那人寿保险又有什么用武之地?

也许,对个人来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资产结构,比如储蓄、股票、保险各占三分之一?至少现在看不出什么苗头。所以,中国人寿的路还很长。

上一篇:物流公司规章制度大全下一篇:推普工作总结及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