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应急体系,服务杭州市民”社会实践总结

2024-10-23

“调研应急体系,服务杭州市民”社会实践总结(精选2篇)

1.“调研应急体系,服务杭州市民”社会实践总结 篇一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新探索

——关于**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调研

近年来,**省**市针对本地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地撂荒化越来越严重的实际,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深入了解**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情况,近日,我们专程赴**市开展调研,先后到文登区、荣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区市的6个乡镇实地考

察,并多次组织座谈,有关情况如下。

一、**市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做法

从调研情况看,**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乡镇为单位,打造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吸引村级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广泛参与,探索出一条政府领办、市场运作、农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之路。

(一)打造服务中心,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平台保障

近年来,**市农村普遍存在村庄空心化、土地撂荒、集体经济增长乏力等短腿和问题。为探索破解难题的有效办法,2017年4月,**市在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选取4个试点镇,整合涉农服务资源,建设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探索为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综合服务。文登区高村镇综合服务中心还拓展服务范

围,指导10个试点村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流转农户闲置土地,打包交给服务中心进行生产托管或招商流转。

2018年,**市重点推广高村镇经验,全面铺开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镇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

务中心联合专业化农业服务公司,为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提供农资供应、耕种管收、贮藏、加工、销售等全程“一站式”服务;为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以及农村土地、劳动力、农机服务等生产资源信息。截至2019年6月,**市已建成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65个,按照“服务半径3公里、辐射面积3万-5万亩”的标准,服务范围覆盖所有涉农镇(街道)。

(二)强化基层党建,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组织保障

**市把党的建设贯穿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激励下,村党支部积极发挥带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领头雁”作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和种植合作社,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引导小农户集中连

片接受社会化服务,带动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各乡镇成立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党总支,探索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新途径。在纵向上,镇级服务中心以党总支紧密联结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党组织,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真正延伸到村组,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横向上,各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党组织组成联建党组织,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聚焦聚力农业产业发展。

(三)完善服务体系,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主体保障

**市依托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汇聚政府公益性服务资源、专业化服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对小农户、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等开展土地整理、土地流转、招商引资、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切实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问题。

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农户闲置的土地集中流转,委托给服务中心进行土地整理,再对外招商流转。对暂未招商成功的土地,由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选择专业服务公司进行生产全托管,确保流转农户利益不受损失。

专业服务公司对农户未流转的土地提供耕种收管各环节的“菜单式”生产托管服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建立土地托管服务电子化信息台账,实现机耕、施肥、用药、运输等全过程追溯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四)创新资金支持,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政策保障

为保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高效快速推进,**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对产业发展、设施配套、公共服务等有关项目,优先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规模化地块实施。文登区安排镇级服务中心奖补资金,择优奖补

100万元;确定集体经济薄弱村3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捆绑使用,鼓励从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培植集体经济增长点。

针对涉农贷款无抵押物和融资难问题,由区财政设立担保风险赔偿基金,牵头成立融资担保公司。文登区与中国太平保险合作,推出“新型集体化经营最低收益

险”,对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经营的土地,由财政给予保险补贴,保障种植小麦、玉米、花生土地最低收

益;同时,深化与农商行合作,支持经营主体以“新型集体化经营最低收益险”保单作为抵押物,申请农业生产贷款,解决农业发展融资难题。

二、**市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成效

**市通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和方式,聚集了各类资源要素,从搞好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性服务入手,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增加了农民和集体收入,实现了产业融合,推动了农业绿色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为“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提供了解决办法。各村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大量闲置、低效的土地被集中流转经营,重新激发了土地生产活力,目前已有24万亩土地改变撂荒状态。通过推广农业生产托管,为小农户提供了完整的全链条生产性服务,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文登区高村镇成立高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实施全托管服务3500亩,半托管服务81000

亩,土地撂荒复耕面积达到了6000多亩。

二是为“集体增收”“组织振兴”提供了有效抓手。各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积极带动集体发展,提高了村集体的经济实力和凝聚力。同时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基层党建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文登区高村镇西桥村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带动集体增收

5.2万元,西桥村面貌焕然一新。荣成市上庄镇在镇服务中心内开辟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农业生产新技术,培养了一批农业能人。

三是为“三产融合”“产业振兴”提供了发展动能。**市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性服务,助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荣成市上庄镇以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连片成方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休闲农业旅游,挖掘释放农业产业价值。文登区张家产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上集成建设西洋参交易中心,推动西洋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为了远近闻名的“西洋参小

镇”。

四是为“绿色农业”“生态振兴”提供了可行途径。**市依托农业社会化体系,开发推广了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及手机APP,提升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通过专业服务公司开展生产托管,进行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土壤改良修复,使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0%、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亩均节约用水40%—50%、节省肥料

30%—40%,推动了农业绿色发展。

三、相关思考与启示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处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往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于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创新农业社会化

服务体系有关做法和成效看,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一)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发挥好村级组织的带动作用,组织引导农民,扩大服务规模。**在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特别注重发挥村级组织尤其是基层党支部的带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牵头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和种植专业合作社,将农民不愿种或地处偏远、耕种不便的土地,进行集中流转,统一进行土地整治和耕种经营,并接受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的全程托管服务。二是对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民,组织引导其购买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提

供的全程式、菜单式服务。通过开展土地流转和组织协调,一方面扩大了镇社会化服务中心的服务面积,放大了适度规模效应,另一方面为农村基层党建找到了新抓手,为服务农民和村集体增收找到了新路径。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重要堡垒,肩负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开发集体资源等职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统”的重要方面,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制于集体经济实力不强、人员力量不足等因素,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和三提五统后,一些地方村级组织在服务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发挥并不充分。近年来,农业机械化迅速发展,各类新型经营服务主体不断涌现,为村级组织服务农民提供了良好支撑,村级组织并不需要太多直接的投入和服务,但在组织农民、集中土地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发挥好村党支部的带动作用,发挥好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通过有效方式,引导小农户集中连片接受社会化服务,在规模化服务中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统筹规划,有效整合资源。**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以镇为单位建设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吸纳政府的农技推广、植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及市场化的农资销售、农机服务、农产品销售等专业服务主体进驻,形成农业类“一站式”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为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提供生产资料购买、耕种管收、农产品流通等服务。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根本;产业振兴,社会化服务是重要支撑,只有依靠不断健全的社会化服务,才能克服单家单户经营主体的不足,带动产业发展壮大。但农业社会化服务点多面广线长,涉及环节多、主体多,现实中一个服务主体往往只提供某一环节或部分环节的服务,有的环节因为投入过多或者技术壁垒而根本没有相关服务,给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带来不便。因此,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显得十分必要。要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聚焦秧苗培育、粮食烘干、农产品销售、品牌建设以及地方特色产业的机械化等关键和薄弱环节,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强科

研攻关和应用推广,切实提升服务能力;搭建有效服务平台,整合各类优势服务资源,建立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公共服务和政策支持,协调金融部门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保障。

(三)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发挥好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培育专业组织,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注重发挥政府规划引导、资源整合、平台搭建、体系构建等方面的优势,但不是大包大揽,而是注重培育和引入专业化市场化服务主体,为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提供服务。文登区高村镇由政府财政出资成立高田农业发展公司,专门负责土地流转、农资供销、农产品销售等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荣成市上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引入虎山农业种植合作社,为农民提供农资和植保服务;经济开发区桥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实行民办公助,主要由泰茂农资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政府进行部分补助。农业社会化服务有一定的公共性,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主要在于提供基础公共服务,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规范管理;但开展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更多是一种市场行为,必须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市场机制,撬动市场力量。因此,要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实际,大力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探索不同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鼓励各类服务主体加强联合合作,实现功能互补、要素聚集、融合发展,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市场化专业化水平。

2.“调研应急体系,服务杭州市民”社会实践总结 篇二

李治贵 岳秀霞 朱 蕾 彭妍晖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厅党组的安排,自治区老龄办组织专题调研组就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赴全区五市及辖区各市、县(区)实地察看了部分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医疗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与基层广大干部群众、老龄工作者及部分老年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座谈,形成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于2009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虽然比全国晚了10年,却以每年5.0%(全国3.2%)的速度递增。目前,我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0.7万,占总人口的12.2%,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6.6万,占老年人口的8.2%;失能失智老人14.98万,占老年人总数的18.56%。据测算,到“十二五”末,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90万以上,占届时总人口的13%以上,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7.8万,占老年人口的8.7%,且老年人口的失能失智化、空巢化将进一步加剧。

二、取得成效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区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政府主导,科学制定规划。国务院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召开了第三次全区老龄工作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12年4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和《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构建“9073”(的养老服务模式,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区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农村50%以上的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各类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2.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各级政府将养老事业发展纳入民生计划,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强规划指导,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健全与人口老龄化程度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加大政府投入,推进城乡统筹。一是加快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争取纳入一批、抓紧建设一批、论证储备一批”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养老服务机构,投资建设了宁夏老年人服务中心;实施了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加快推进老年护理院建设步伐,新建、改扩建老年护理院5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9所。二是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撤小并大、撤弱并强”的建设思路,利用撤乡并镇后的闲置资产,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农村敬老院。目前,全区五保供养机构61所,床位5693张,集中供养率32%。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打造“黄河善谷”的决策部署,投资建设了陶乐幸福园项目,新增机构养老床位600张,为生态移民区的五保老人打造了幸福家园。三是加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将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30件实事之一,采取“财政补助一点、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一点、地方政府配套一点”的办法,投资5000余万元,在全区规划建设了16所老年活动中心,搭建了“老有所乐”的平台。

(三)强化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营”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同时,对按标准建设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和每年1200元的运营补贴。2010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共安排848.5万元资金,用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床位补贴,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的积极性。目前,全区民办公助养老服务机构12所,建筑面积76056平方米,总投资13342.4万元,设置床位2579张;新建和改扩建的6所,计划设置床位2000张。

(四)整合各类资源,创新发展模式。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医疗服务站、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辖区养老机构、老年活动中心(站)等多种资源,依托社区建设了一批具有日间托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探索多种形式的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日托、就餐、洗衣、保健、休闲、娱乐、学习等多种服务。目前已建成规范运作、管理有序、服务优良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445个,其中城镇社区353个,覆盖率达到了79.5%,农村社区和幸福院共200个,覆盖率接近10%。自治区财政预算资金和福彩公益金补助481.2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慈善资助等形式,累计为5000余名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为5万多名老年人提供了多种形式的服务。采取社会力量投资、市场化运作、政府和慈善公益组织资助并监管的方式,委托宁夏援通众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900余万元、自治区资助418万元,建设了集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和“一键式”紧急呼叫服务为一体的宁夏智能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通便民服务热线和心理咨询热线,开展社区居家养老生活照料服务和紧急求救等多种延伸服务,用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注重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服务。近年来,通过不断探索研究,建立健全了一批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的制度,提升了养老服务功能。先后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考评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格准入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单位质量评估制度(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活动中心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养老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登记程序、考评办法等,确保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自治区民政、发改、财政等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及时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了政府补助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发展不平衡。有的市、县(区)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认识不足,未能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真正摆上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不够,加之,受经济、社会、地域、思想观念等制约,致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如固原市的机构养老床位仅占老年人口的11‰,而石嘴山市的机构养老床位已达20‰以上。

(二)资金投入不足,机构养老床位缺口大。2012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15年,各类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2.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农村敬老院床位数达到1.2万张以上,集中供养率达到70%。”。但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我区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仅13.9张,农村敬老院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32%。如果要实现上述目标,到“十二五”末需新增机构养老床位1.58万张,其中农村敬老院需新增8000张床位。因此,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三)服务功能不全,社区居家养老推进难度大。我区虽已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445个,但由于缺乏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资金短缺,人力不足,服务设施差,功能不齐全,日间照料中心、托护中心发展慢,致使居家养老综合服务总体上推进迟缓。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内容单一,大多只能提供一些简单的文体活动、日托生活照料和卫生保健服务,多元化服务模式尚未形成,难以满足社区老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特别是农村养老形势严峻,除敬老院收养五保老人之外,农村老年人只能依靠子女或亲戚朋友的照料。

(四)政策落实不到位,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在土地、税费、用水、用电、用气、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一次性床位补助和年运营管理费等方面出台了一些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但由于认识不到位,配合协调不力,加上一些政策措施刚性不够,地方配套措施跟不上,许多政策落实困难。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普遍存在设施简陋、功能单一等问题。目前,固原市还没有一所投入运营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五)从业人员短缺,专业化服务水平较低。从事养老服务人员较少、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专业化程度低。据了解,全区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720名,取得专业证书的只有69人,持证率不足10%。由于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大都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缺乏基本的护理知识、经验和技能,只能为老人提供日常性的生活照料。如大武口逢干老年公寓收养123位老人,护理员23人,只有4人取得国家认定的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证书。

(六)体制机制不健全,行业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尚未出台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专项行政法规,养老服务机构的准入机制尚未建立,民政部门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小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在任何部门登记,游离于政府监管范围之外,缺乏有效的监管。

四、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加快推进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进入关键阶段,建议自治区进一步加强顶层规划指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力量深入全区就各市、县(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意见》和《规划》等情况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促使各地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效能考核,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明确建设目标,细化配套措施,强化部门职责,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民生工程,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长效经费保障机制,统筹规划发展。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通过新建、改(扩)建和购置等多种方式,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特别是医养结合的关爱护理院建设,为“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和抚养能力)、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要切实解决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经调研,如要达到“十二五”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的目标,需新增床位8000张,按35m2/床、3000元/m2计算(包括简单装修、设备配套和美化、绿化、亮化、硬化),共需资金8.4亿元。除争取国家项目资金30%,即2.52亿元外,需地方投入近6亿元资金。建议自治区和各级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支持农村敬老院建设,提高集中供养率,确保满足“五保”供养对象入住需求。

(三)健全服务功能,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将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以及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等生活服务,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因此,要在巩固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成果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村养老幸福院建设,加大对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中心、医疗服务站的扶持力度,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全区智能化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构筑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弥补机构养老之不足。从今年起,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将给予每个建成的农村养老幸福院3万元的资助,主要用于设施修缮、设备购置。因此,我们建议自治区财政和区本级福利公益再各给予1万元资助。

(四)完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落实国家有关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策,加强对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研究和制度设计。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在强制落实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优惠政策的同时,提高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床位补助标准和运营补助标准。建议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床位补助由目前的每张床位5000元提高到10000元,运营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提高后的一次性床位补助费采取自治区财政50%,区本级福彩公益金30%,市和市辖区各10%,县(市)20%的办法解决;运营管理费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解决。通过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政府补贴、财政贴息、购买服务等多元资金投入和经营运作方式,支持企业、慈善组织、民间资本等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分期分批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院校毕业生、城镇和农村转移劳动者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在养老服务机构中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广泛开展养老志愿者服务。通过多措并举,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建立一支以养老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工和志愿者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专业化队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划》要求,到“十二五”末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的要求,需要对4000余名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除市、县(区)就地培训外,建议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每年专门给民政厅安排500名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经费列入全区的就业培训计划中,具体由民政厅按程序组织实施,培训后报请人社厅审核后将所需费用拨付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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