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普法教育 建设法治广电(精选17篇)
1.加强普法教育 建设法治广电 篇一
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海监队伍建设
冯增臣 房锡涛 吴学松
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在各级海监队伍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是海监执法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新时期加强海监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对确保海监执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海监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加强学习真正入心入脑
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于法治理念教育的全过程,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使海监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在思想上真正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突出法治理念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必须突出法治理念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使海监执法队伍始终保持政治本色。把握法治理念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要把握好重大理论原则问题,必须在深化理解、系统把握上下功夫,澄清模糊认识,确保学深搞透。
领会法治理念的实践性和丰富性。要着眼于海监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联系海监工作实际,积极运用法治理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解决问题 促进执法公正
通过法治理念教育,解决海监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使广大海监执法人员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履行职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
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解决“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要通过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海监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时刻为人民群众着想,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树立公平正义理念,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广大海监执法人员要以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为己任,坚持秉公执法,坚持执法公开、“阳光办案”,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树立服务大局理念,解决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广大海监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执法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意识,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考和谋划。
树立党的领导理念,解决党性观念不强的问题。海监执法人员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联系实际 推动队伍建设
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相结合。学习贯彻法治理念,各级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做到用正确的执法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带好队伍,并将法治理念贯穿于领导班子的选拔、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中,促进领导班子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对海监执法人员进行法治理念教育,是新时期海监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海监执法机关的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注重制度和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执法人员自学、集中教育、定期培训等制度,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能够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2.加强普法教育 建设法治广电 篇二
据悉, 广西广电网络公司采取五大措施加强农村广电网络建设。一是加快农网多元化发展步伐, 大力发展数字电视、高清互动、多媒体信息服务以及互联网宽带业务等;二是加大农村网络数字化、双向化建设力度, 不断提升网络全业务支撑能力;三是大力推进农网有线电视数字化, 今年要完成所有联网乡镇的数字化转换工作, 条件具备的乡镇要积极开展高清、宽带互联网等业务;四是加强未联网乡镇、村屯的联网建设工作, 进一步扩大有线、无线覆盖范围;五是立足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大局, 继续加强和完善直播卫星“村村通”接收设施的售后服务工作。
3.加强普法教育 建设法治广电 篇三
关键词:道德建设;法制社会;道德素养
一个国家能否长久治安稳定发展,一个社会能否和谐安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的道德素养。只有公民道德水平得以提高才能推动社会进步。加强道德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公民素养的基础性条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明确提出“增强全民道德法制观念”刻不容缓。广大人民应从自身做起,用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要求自己,培育社会文明道德风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一、我国公民道德素质所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传统道德文化缺乏科学性、平等性
在我国古代,理学思想的核心要求“三纲五常”常常被作为检验人们是否忠心、听话、孝顺的行为准则。无论对与错,臣民必须无条件听从皇帝之言,子女必须服从父母之命。人们丝毫没有追求自我决定自我选择的权利。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社会进步。直至今日,我们依然能听到“你们的婚事我坚决不同意”“要是执意在一起就断绝父子关系”等等沟通中缺乏平等性的言语。这些传统的文化观念从小就被灌输脑中根深蒂固,禁锢了人们前进的脚步,阻碍了公民道德素质水平的提高。
(二)社会公共道德的缺失
社会公共道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具有维护社会生活稳定发展的作用。从 “三鹿奶粉”到“毒胶囊”再到“染色馒头地沟油”。不难看出,目前我国社会公德严重缺失,公民的基本道德素养有待提高。在利益的驱使下个别企业不讲商德,为了追逐高额的利润丧失诚信理念,制假贩假的案例屡见不鲜。路边摔倒的老人如今连儿童都不敢搀扶;旅游景点总是在人声鼎沸后留下一片片垃圾。种种现象表明经济的进步却未能促进公民道德素养的提高。社会公德不但没有深入人心,更使当代国人的道德素养缺失问题暴露至极。
(三)社会主义道德法制制度不够完善
确定法律的权威并加强道德法制制度的完善是促进法治社会基础性建设的重要条件,既体现人民意志又体现党的主张。由于国家监督机制不健全、道德法制制度不完善,存在着一些官员贪污腐败、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的行为,且时有发生,对社会正风气的形成形成一定的消极影响。好人好事、见义勇为者得不到及时的表彰,失信谋利者也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因此,加强社会道德法制完善,加强社会制度完善,在公民遵守法制制度的条件下,不断加强道德法制制度的管理成为提高公民道德素养的重中之重。只有不断完善道德法制制度,让法律和道德互为依存相互促进。通过道德制度的完善强化个人道德意识,让外在化的他律和内在化的自律有机结合,才能对社会的稳步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二、加强道德建设促进法制社会基础建设的参考建议
(一)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增强全民道德法制观念
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本质要求。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度变革、利益格局深度调整的情势下,人们的思想价值取向也朝着多元化发展,道德观念呈复杂多变的特征。部分人的思想道德取向出现偏差,是与非、对与错分辨不清,公民法制观念薄弱。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可以在人民群众中大力普及道德知识,帮助人们辨别是非。可以开展表彰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活动,评选出优秀的道德模范,用道德模范的行为影响人们,从而鼓舞人们见贤思齐、积极向上,增强道德法制观念。
(二)发挥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
导向性是新闻媒体独具一格的特征。针对社会中不断涌现的好人好事、感动事迹能够以一定的宣传手段来进行宣传,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理念。弘扬社会精神文明的主旋律。传播社会积极的信息,更正人们的错误观念,用新闻媒体报导出的先进事迹、模范代表激励人们争做好事,追求真善美。对不道德的行为能够进行有力抨击。不断发挥新闻媒体的影响力,对社会中普遍关注的道德热点加以宣传,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
(三)发挥思想道德法制化的时代价值
思想道德建设法制化是加强道德建设,促进法制社会基础建设的重要途径。将不道德行为逐一纳入法律程序,赋予道德明显的法律效力,让“道德”不再是纯粹的“道德”。明确的规定道德的主体应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比如随手乱扔垃圾,仍一次罚款十元、扔两次罚款加倍;让看似只是公民缺乏道德素养的行为变成法律行为,让道德和法律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两者相互促进、取长补短。由此,最大限度的发挥思想道德法制化的价值,让受罚者引以为戒,受罚的同时能够提高其基本道德素养。
大力倡导公民道德建设,提高民族道德素养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社会也总以良好的公民道德为支撑,只有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才能促进法制社会基础建设。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能够树立社会新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参考文献:
[1]曹金荣,柏正杰.浅谈我国公民道德缺失的原因与对策[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12(64).
[2]孔玉芳.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J].中共河南省委,2006(01).
4.浅谈加强法治中国建设 篇四
摘 要:当前,要高度重视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坚持与政治体制改革协调一致,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导向,结合我国国情,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关键词:法治建设;加强;意义;原则
一、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人民的必然选择。法治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民主与法制建设问题上,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毛泽东同志早在建国初期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就曾经指出,“这个工作要注意讲规格,没有规格那是很危险的。要合乎标准才叫反革命,就是要搞真反革命,不要搞出假反革命来”。毛泽东同志这里所说的“规格”就是法律。在重视社会主义法制的同时,他还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强调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在此基础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并陆续制定了其他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快速起步。但是在民主与法制的建设道路上,我们经历了挫折,有过十分沉痛的教训。从1966年到1976年,我们党内“左”倾错误发展到了极致,特别是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破坏,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遭到了毁灭性的践踏。“文化大革命”中,宪法、法律、党章变成一纸空文;上自国家主席,下至基层干部、劳动模范、各界群众,可以任意被批、被斗、被抓、被整;党纪、政纪废驰,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受到极大的破坏。据最高人民法院1980年9月前的统计,仅因刘少奇而受到株连被定为反革命判刑的案件,就达26000多件,28000多人。从1965年2月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长达十年都不开会,不立法,不作任何决定,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除了1975年对五四宪法作了倒退性修改、制定了1975年宪法外,国家没有制定过一部新法律,原有的法律法规虽然未被明文宣布废除,但实际上已成为一纸空文。十年“文化大革命”给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鉴往知来,鉴著知隐”。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挫折和失误使我们反思,从此,中国人民做出了坚持法治建设的选择。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重新主持全面工作,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又迎来了一个新的春天。邓小平强调,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足。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不行,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两方面是统一的。为此,他第一次指出坚持发展民主和法制是我们党的坚定不移的方针。邓小平明确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一观点是邓小平同志民主法治思想的重大发展,是我国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胡锦涛同志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推进了中国的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中国建设,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建设法治中国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实现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我们全部工作坚持的基本方针。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发展,必然离不开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央早就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做到改革与法制建设的统一,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信等属性,必然要求法律发挥其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功能。实践充分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制化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想健康有序地运行,必须建立健全各种法律制度,而且保证这些法律制度能够得以正确实施。只有这样,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如假冒伪劣、投机倒把等不法现象,才能够得以预防和消除。在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民主和法律建设得到很大的重视。1993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第十五条原条文“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在修改后增加了“国家依法”的字样,变成了“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随后,1993年11月中央提出: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立法体制,改进立法程序,加快立法步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法律规范。坚决纠正经济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以及为谋求部门和地区利益而违反法律等现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从其建立之初,就要把法制建设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经济领域的特点,必将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产生深刻影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市场关系和契约关系的发育,引起了作为民主和法律行为主体的公民个人对自身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的重视与追求,公民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日益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我们走向法治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得以在更为广阔的领域发挥作用。综观世界各国法治发展的实践,无不向我们证明,始终坚持法治建设,是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根本保证。
二、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法治中国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协调一致。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和法制,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要讲社会主义的民主,也要讲社会主义的法制。我国过去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主要解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方面长期以来存在的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政企不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等等弊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法治建设不仅能够极大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而且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消除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我们党进行了有力地改革。1982年宪法特别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这一规定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成为一项重要原则。从中央到基层,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党是人民的一部分。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一经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全党必须严格遵守。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建设对于消除权力过分集中,废止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等,也具有重要意义。1982年宪法和各国家机关组织法规定了各个国家机关必须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这一前提下进行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全国人大、国家主席和其他国家机关都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工作。并且,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宪法还明确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并规定国家依法实行企事业职工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退休制。由此可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是密不可分的。当前的法治建设要借鉴以往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特别要和政治体制改革保持协调一致,才能全面落实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
(二)要坚持法治中国建设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
基本导向。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围绕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而进行的。正确处理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是实现国家稳定的前提。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实现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社会主义法制是民主制度的体现。卢梭说:法律是人民公意的体现,一个人,不论他是谁,擅自发号施令都绝不能成为法律。要实现国家稳定,既要讲民主,又要讲法制,不能将两者分割开来。讲民主不能离开法制,不能离开四项基本原则,不能损害安定团结。我们不回避前进过程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只能用加强民主法制的办法,不能用无政府主义的办法。那种损害安定团结、破坏安定团结的所谓民主,绝不是我们所需要的,而是我们要坚决反对的。经过三十多年的实践,当前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改革必须在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中有秩序地进行。没有全社会的安定团结,经济建设搞不成,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也搞不成。我国改革开放的困难、障碍、矛盾和冲突是十分尖锐和复杂的,不安定的因素很多。坚持法治建设可以增强我们排除干扰,减少和消除不安定因素的能力。在改革过程中,我们要大力加强法治建设,以此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分子,调整利益冲突,缓解和疏导矛盾,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要坚持法治中国建设必须结合我国国情。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不很发达,民主与法制遗产相对贫乏,法治建设面临许多困难,不能急于求成。首先,我国法治建设基础薄弱,民主与法制传统差。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全面转型期,经济、政治体制都处于改革之中。特别是在广大农村,不少地方的人们还习惯于依靠宗法关系和各种伦理来调控各种社会关系。其次,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水平阻碍着法治建设的发展。法治建设的发展,从来不是孤立的,它直接受到文化素质、文化水平的制约和影响。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法制观念与人们的文化素质有关。现在这么多青年人犯罪,一个原因是文化素质太低。再次,体制尚未健全,也制约着法治建设。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法律控制之下的高效政府,涉及到权力的划分和优化权力结构等诸多问题。我国目前体制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影响和制约着法治建设的进程。只有积极推进和深化改革,建立起廉洁高效的政府体制,我们的法治建设才能得到真正长足的发展,法治中国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参考文献:
[1] 李丹葵.论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兼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模式的价值选择[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0年04期
5.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总结 篇五
开展法治医院单位创建活动是医院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内在需要,也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院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这次创建法治医院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医院医疗行为,有效地增强了全院医务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依法执业意识,实现规范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医院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取得明显的实效。
一、主要工作措施
㈠领导组织机构健全。为了有效地开展好创建活动,医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和副院长任副组长,支委组成成员,制订了《医院创建“法治医院”实施方案》,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经费落实。为法治医院工作提供了条件和保障。
㈡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医院实际,大力开展了3月3日、6月6日等法制宣传活动,营造法治医院氛围。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利用法制专栏、横幅、电子显示屏等载 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开设“创建法治医院,营造和谐环境”宣传专栏,各楼层护士服务站放置“依法守法、诚信服务”服务牌,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知识培训,形成人人自觉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行医的良好氛围和风气。加强职工法制教育,组织全院职工深入学习与医疗卫生有关的各项法法规,切实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行医能力,营造“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的法治氛围。
㈢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院工作的新要求,我院不断健全各项医疗工作规章制度。完善了《医院医疗操作常规》、《护理工作规范》等工作制度,新制订了《医院行风建设制度汇编》,内容包括药品阳光采购、处方用药管理、治理“红包”、“回扣”制度等20多项。
㈣加强医患沟通。进一步加强对来院病患及其家属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院把医患纠纷、投诉的处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开设了“和谐医患沟通室”,由客户服务中心专人负责,制订有工作制度、处理流程,切实做到依法、公平、公正,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秩序的正常运行和医疗环境的安全稳定。
二、法治工作特色及成效
㈠医德医风建设得到大大加强。制订了《乌市眼耳鼻喉 专科院医德医风考核实施方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分个人自评、科室评价、单位评价三个步骤,每月进行《医务人员医德风考评表》,考评的内容有是否救死扶伤、是否尊重患者、是否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是否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是否因病施治、团结协作、努力提高自身技术水平等。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挂钩。
开展了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廉政教育、岗位风险防范、完善监督制度、自查自纠等工作,医院的药品阳光采购、耗材和设备的招标采购都严格按照政府规定。严格医疗服务行为,对收受“红包”零容忍。设立了意见箱、举报信箱,张贴了投诉电话,对病人反馈的意见或问题第一时间处理。服务对象对医院绩效评价满意度达到98%。
㈡医疗执业做到严格守法。依据《执业医师法》,严格了医师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执业标准。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强化医院的日常监管。认真执行了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依法执业。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健全会诊管理制度,医师执业行为及会诊行为进一步规范。
㈢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我院严格实行院务公开,制订了《院务公开制度》,医疗服务坐诊信息、服务价 格信息、行风建设信息主动向患者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医院的人事任免、岗位聘用、基建项目、药品和设备的招标采购、绩效薪酬、廉政建设等信息主动向全院职工公开,并意见征询,接收内部监督。民主管理方面,坚持发挥院职工工会和职工代会的作用,代表大会活动正常,重大事项和决策召开职代会通过,强化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权益得到了保障,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通过良性互动,调动了职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医院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㈣医疗服务质量更为优良。我院医务人员上班准时到岗到位,做到着装规范、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普通病房透光通风良好,温馨舒适,等候区域环境整洁、舒适,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等候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关爱病人,提供贴心周到的人性化服务。护士站和导诊台摆放有健康宣教资料,供免费取阅。挂号、药剂、收费等窗口服务方便快捷,配置有自助挂号系统、验单打印系统、收费项目查询系统、发票查询系统,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
㈤医疗质量安全不断强化。我院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执行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医疗质量评价、传染病报告、病历书写规范、处方公示点评等工作不断强化,保证和巩固了基础医疗和护理质 量,为患者提供了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同时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医疗环境。
㈥收费合理规范。我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准确收费。2012年底建立了新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一日清单制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患者对医疗费用的监督。我院药品100%按要求全部参加药品阳光采购,严格控制进口、贵重药品的采购及使用。提倡成本低、效果好的“朴素治疗”,纠正滥检查、开大处方的行为。医疗费用切实得到有效控制,使患者以最低的费用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创建法治医院工作,需要全院职工密切配合,也需要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院将注意积累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健全各项制度,保障人员、经费、设备的落实,强化工作措施,多渠道创新形式,积极推进医院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6.加强普法教育 建设法治广电 篇六
一、加强思想建设,夯实干部职工加快青岛广电发展的思想基础
一是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部门建设的突出位置,教育引导部门职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理论素养,为广播电视宣传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二是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职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十一五”战略规划上来,统一到抓住机遇,加快改革和发展上来。三是注重部门理念、文化的培育,倡导树立正确的工作机遇观、工作效率观、工作创新观、工作服务观和工作和谐观。
二、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部门工作效能和质量
一是提高部门执行能力。进一步加强目标绩效管理,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体系;强化岗位管理和细节管理,努力实现管理的扁平化,形成快执行、快办理、快落实的良好作风。二是提高部门业务(服务)能力。制定了《2012年全局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分层次地抓好政治理论培训、中层干部综合培训、职工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培训等,不断提高广电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提高部门协作能力。摆脱传统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的束缚,加强部门间横向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了跨部门协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和放大组织合力。四是提高对突发事件的报道能力。制定了局、台《公共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并组织宣传一线系统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敢于和善于面对各类急难险重的任务和突发事件,掌握方式、方法,妥善解决复杂问题。
三、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实现现代媒体的科学管理
一是抓好建章立制。结合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订、补充、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认真跟踪落实、加强自查自纠,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性机制。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本着简便、科学、高效的原则,对每项业务工作实行流程再造,并以“法规栏”、“线路图”、“责任人”和“时间表”的形式固化下来,严格遵循实施。三是推进网上办公。以“办公无纸化、流程网络化、信息数字化、资源共享化”为目标,不断完善局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日常业务网上流转,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四、加强文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流团队
三是创建“责任型”团队。通过各种形式,教育和引导部门职工认真对待和做好每一项工作,遇事顾全大局、负起责任、经得压力、甘于奉献,切实做到“四个不让”,即不让领导交办的事情在我的手中延误,不让工作出错在我的身上发生,不让消极敷衍的现象在我的身上出现,不让单位形象因我而受到损害。
五是创建“廉政型”团队。按照2012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三项教育”,加强行风和作风建设,为确保广电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六是创建“和谐型”团队。从培养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部门文化入手,坚持以人为本,尽力解决好职工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部门内建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合理的利益导向和积极向上的舆论导向,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和谐向上的氛围和环境。
五、加强组织管理,确保部门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靠上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信息交流,定期检查调度,在局办公网上设立“部门建设”专栏,组织“部门建设经验研讨会”,及时总结交流部门建设思路、做法、经验、成效等。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部门建设情况纳入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确保部门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7.加强普法教育 建设法治广电 篇七
一、将法律安全教育作为学校法治教育课程的重要内容, 树立学生的法治意识
笔者建议在中小学课程改革中, 增加关于中小学法治安全教育的相关课程, 或在原有的课程的基础将法治安全教育内容进行拓展。设立公益性的全国教育普法网站, 利用网络手段, 汇集、编辑各种法治教育资源, 形成法制教育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平台, 为各地开展远程学习与培训提供支持。另外, 建议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针对常见案件的个案剖析, 定期、有针对地在中小学开展安全预防教育, 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风险自身防护能力和鉴别能力, 减少乃至杜绝校园犯罪案件的发生。此外, 法治教育不能停留在知识掌握层面, 还要结合学生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 对学生进行法治精神教育, 使学生明确法治的价值和原则, 了解法律的作用, 帮助学生树立宪法和公民权利观念, 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树立社会责任感。从在校学生抓起, 逐步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教育形式要进一步多元化, 增强校园法治教育的灵活性
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尚不成熟、形象思维能力较强的特点, 法治教育应力求内容丰富、生动形象、活泼多样, 为此, 须拓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途径和形式。通过笔者走访发现, 学生们希望的法治教育形式是:参观访问、与有关人员座谈、组织模拟法庭、小律师活动、观看电视电影等形式, 仅有少数的学生选择了听讲座。这充分说明只有增强直观性, 才能吸引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才能有实效。为此, 应开展内容丰富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如可以根据中小学法治课程教育内容为主题, 举办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学比赛、课件评选、知识竞赛等。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读书活动, 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主动投入到中小学校园法治教育当中。
三、建立健全中小学法治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制度, 是推进校园法治教育的前提
建设高素质法治教师队伍,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是做好学校法治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法治学会制定专门计划, 聘请为中小学负责开展法治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 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能力培训, 切实提高教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完善法律知识结构, 提高开展法治教育的教学能力。也可采取国家和地方分级培训的方式, 保证每所中小学校至少一名教师接受法治教育能力培训。同时继续推动和规范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的建设, 加强对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培训。建议在校内法治教育老师的培训中, 应当积极争取校外司法机关、地方高校等实践和理论资源丰富的部门和机构的人员参与其中。
四、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其中, 保证校园法治教育取得实效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通过法官协会、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法律职业群体间对学校法治教育的协调和沟通, 这既是对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通过“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 也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落实。对地方中小学校法治教育, 可由地级市法学会牵头, 市司法局、地方高校及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地方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整体制度设计, 各区县法学会负责监督检查, 各区县司法局、教育局具体落实。
8.新形势下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篇八
【关键词】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遴选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法治工作队伍的内涵
法治工作队伍,也称法治队伍。它是由党政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等领域专门从事涉及法律工作的人员组成。实践中可分为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习近平总书记讲:“我国专门的法治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的工作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的工作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这支队伍建设好。”由此可见,法治专门队伍由立法、执法和司法三支队伍构成,法治专门队伍在法治队伍中处于核心地位。法律服务队伍以律师主体还包括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根据四中全会的《决定》法学研究和教育工作者也属于法治工作队伍的一员。
在全面依法治国这样的新形势下,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二、新形势下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1.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包含了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两个方面。法治工作队伍体系的建立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工作队伍人员工作能力的高低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应有之意。
2.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
衡量一个社会的发展进程,有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法治的完善程度。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成为我们国家四大战略布局之一,其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法治在规范人们的行为、管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平正义、缓和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无论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是全民守法,都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作为保障。
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良法善治的需要。
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理国家和社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法治作为上层建筑,其基本内容聚政治性、思想性、专业性和技术性于一体,对于从业者的层次要求较高。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加速转型,整个社会处于矛盾多发期。新型案件、知识产权、涉外案件层出不穷,民生问题和群体性案件逐年增多,环境权益、发展权益案件不断涌现。这就需要更多的受过良好教育,具备深厚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的法律人才,在实践中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保障司法的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4.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当今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发展也进入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新的阶段。法治队伍面临的外部环境、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法治队伍要适应这种变化,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我国法治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第一、少部分法治队伍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有待加强。在理想信念这方面绝大多数法治队伍工作人员是坚定的,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法律、爱岗敬业。但实事求是地讲,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理想信念不坚定。极少数人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信仰流于形式,并未深入内心。二是部分人对中国特色的法治理念、法律制度、法治道路认识肤浅且不想深入学习领会,反而对西方的法学制度、思想采取“拿来主义”生吞活剥,不切实际地想运用到我国实践中去。三是在法治的队伍中有少数人违背社会公德、违反国家法律的现象时有发生。
第二、法治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国家加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这支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但也要看到这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在立法的过程中,有部分同志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不足、大局观念薄弱、文化法律素养不高,导致立法很难全面反映和回复客观实际和人民的期望,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行政执法队伍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徇私枉法等现象时有发生;司法队伍中也存在一些司法人员责任意识淡化、业务水平较低、作风腐化、办案不公等问题。
第三、法律服务队伍中存在着供求失衡和服务质量不高两大问题。
以律师为例尽管中国律师队伍发展迅速,在中国每年审结的民商事案例中有律师代理的仅占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左右,能够熟练办理涉外案件的律师仅仅几千名。法律服务的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在法律服务队伍中,部分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低下,贿赂司法人员,办“关系案”、“金钱案”,这些问题对于律师队伍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第四、法治人才培养方面,高校里面西方法治理论占有较大比重忽视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在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中存在学与用脱节的现象;高校从事教学的一线教师到司法实践部门交流学习的机会较少。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路径
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践行者,新形势下建设好法治队伍尤为迫切。
1.党的领导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前提。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首先要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出党的领导。我国的法治工作队伍应该具有鲜明的特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党的意志要通过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实践得以体现。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是一切实践活动的灵魂。法治工作队伍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观,增强政治定力;同时,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培养法治工作队伍的高尚职业情操和职业神圣感,坚定宪法法律至上法治信念。
3.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点在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一)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的关键在于建立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这是提升法治队伍素质的重要关口。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机制,改革法学教育模式,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接轨,这一举措可以有效地解决目前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难题,突破存在的制度障碍。同时严格国家司法考试主体资格,完善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这样有利于提升法律从业者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逐步探索完善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采取逐级遴选制度。
(二)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关键在于专业精神和法治精神的培育。专业精神要求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能够运用法律术语与逻辑,合理分配权利义务,平衡社会利益,引导社会价值取向,并从善治的角度出发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最终最大限度地反映法律所蕴含的社会公平正义。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法治工作者要有一颗公平公正之心,做到不忘初心。心底还要有一颗敬畏法律之心,能跳出固有的道德思维,以法治精神去处理和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事务,只有这样才能摈弃人治,实现真正的法治。
(三)法治工作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关键在于畅通能上能下的人才流通渠道,给人才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规范行政运作,加强权力监督,建立职务、职级、职称三种序列管理制度,杜绝权力的自由延伸。纵向上加大向基层法律部门选拔人才的力度,横向上在法治专门队伍中建立人才流动的通道,建立其他党政部门优秀人才到法治队伍中来的机制。
4.加强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建设
(一)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将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为法律服务队伍的基本要求,确保法律服务队伍的发展有一个正确的方向。同时要提高业务素质,学习培训常态化。
(二)优化律师队伍结构。公职律师专主要是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法律分析和意见,并承担部分法律援助义务。公司律师是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保证公司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如合同的拟定、公司改制、上市等。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是律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点方面,也是衡量律师制度的完善与否以及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有利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宪法和法律的问题。同时设立公司律师,维护企业建设成果。
(三)加快推进律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首先,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律协自律管理约束机制,依法促进律师队伍的良性发展,其次,健全律师专业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律师执业评价办法。完善律师诚信职业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规违法职业惩戒制度;实行严重违法犯罪职业终身禁止。最后,完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制度,促进律师事务所合法经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5.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第一,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导向。教育的第一任务是立德树人,在法治人才的培养方面,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人、塑造人和培养人,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制度环境、舆论环境。
第二,加大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力度,组织法律领域的精英人才编制全国统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类教材,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从而为培养法治人才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三、充分发挥国家司法考试的导向作用,在考试中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相关内容。以考核评价机制的变化引领高校在教材选择、课程设置、研究方向上的创新。
第四、建设一支法治人才教育和培养的专家和教师队伍。在法治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教师处于核心地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在于高等院校和法律培训机构。首先,教师队伍必须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同时还要具备优良的业务素质。其次,要畅通司法实践部门和教学、理论研究部门之间的双向交流渠道。让更多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登上高校的讲台,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从业人员也可以到司法实践的第一线去交流。
【参考文献】
[1]陈俊丽.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j]实践(党的教育版),2015(7)
9.XX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 篇九
法治政府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我乡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立的“四大战略、四化工程、六大支撑体系”的发展思路,坚持党的核心领导作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进一步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服务中心,强化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为我乡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及重点
1、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党委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基层人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 — 1 —
和决策权,实现乡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3、切实提升重点人群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二是加强公务员和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三是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四是加强个体私营户等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五是积极开展对村“两委”干部的法制教育轮训活动,提高村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4、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把我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主要抓好六项工作:(1)成立一个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召开一次动员大会;(3)培训一批法制宣传员;(4)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5)在新农村建设点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6)针对社会反映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一次依法专项治理活动。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活动时间为2012年2月至2012年底,共分3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2月至4月)。成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乡、村要利用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总结和借鉴其他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全乡各村、各部门的建设工作。
(三)考评汇报阶段(2012年11月至2012年底)。对全乡各村、各部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评比排位,并对我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加以总结。
四、具体措施
(一)深刻认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要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全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部门一是要重视法治行政全局,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效能型和廉洁型的法治政府。二是提高行政机关人员的意识和能力的培养,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制度,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明主决策、公正执法,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三是以“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和“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载体,不断夯实法治乡细胞工程。
(三)强化司法公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优化司法职权配臵,做到权责明确。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权威,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在司法机关人员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强化基层自治,着力促进民主建设
各村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和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以村民自治、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建立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意识,有效保障公民民主权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主选举,依法保障村民的推选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坚决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家庭势力干预基层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行为。
(五)强化平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健全责任体系,实行责任追究,增强维稳工作实效。积极配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防范治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低成本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和不稳定隐患,依法妥善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畅通各种利益诉求渠道。
(六)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
加强对各村、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问责。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七)加强舆论宣传
乡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村村通”广播工程优势,加大创建法治政府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在全乡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激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XX乡人民政府
10.加强普法教育 建设法治广电 篇十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了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而这无疑为当前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现实的手段。各地区各部门在社会服务与管理中应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实现依法决策、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权益,依法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如何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加强法治建设?怎样以法治来保障社会管理?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强化法治观念,夯实服务社会管理的思想基础
(一)突出法治的人民性。法治的价值在于满足和发展人的需要。
新形势下,社会思想意识多元、价值取向多异、社会分工多样、利益构成多重,导致人的观念变化快、追求变化广、定位变化大、诉求变化杂,这就给社会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为此,我们坚持把以人为本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始终,着力在普法中提升人的素质,在用法中规范人的行为,在执法中维护人的权益。
(二)突出法治的基础性。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培养人的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我们把应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绩效考核中来,并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来明确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主题,在全市上下形成知法守法、办事依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突出法治的方向性。法治和德治是有效管理社会的两种手段,结合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在全市端正方向、明确取向。在法治方面,着力在学法上抓深入、在用法上抓服务、在执法上抓监督;在德治方面,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开展“文明市民”、“文化社区文明做主”、“五星家庭”等创建活动,切实将人本理念、民生至上贯穿于法治全过程。
二、在进行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充分发扬民主精神
(一)依法进行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需要充分发扬民主精神,提高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平。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不仅需要党委政府领导、社会协同,还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只有公众积极参与才能实现管理的有效性,才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的原则。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社会建设,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和
政法机关发扬民主精神,依法组织公众进行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二)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的民主参与机制。社会管理,是一种公共管理。作为公共管理,不仅要公开,而且公共管理的重大决策,必须实行公众参与决策原则,实行公众有序参与关乎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得“官方”决策与民意相吻合,形成良性互动、和谐管理。公开最终与参与有关,或者说,公开的最终目的就是人民参与行政决策。要想真正实现人民能够参与行政决策,我们就必须从制度上进行保障,必须建立一套人民群众能够参与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例如,在行政机关的立法和重大事项决策上,建立征求公众意见制度,广泛收集和听取公众的意见,尤其是不同利益人群和利益集团的意见。对于公众提出的不同意见、建议等,行政机关应当作出相应的回应,即征求意见的回应机制。对于目前实行的听证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听证意见的地位和作用,使得听证真正成为决策的基础和重要根据,而不是一个“过场”。行政决策的民主参与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发展的动力。我们的政府推动型依法行政要想实现向社会推动型依法行政转变,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是不可能的。人民群众参与的有效性和积极性,总是两个相互关联的因素,只有在机制和制度上解决了参与的有效性问题,才能够真正达到参与的积极性目标。
三、利用法治手段,增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社会利益协调”。这些要求归结到一点,就是要平衡主体利益,合理调整好各方利益。经济的高速发展不仅应当使社会公共利益受益,而且,还应当使个人利益主体也能够直接受益,实现公私利益两兼顾和双赢。平衡公私利益,才会减少纠纷和增强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要充分利用法治手段来破解社会管理中的难题。
(一)致力长效常态,管好流动人口。一手抓服务和保障,一手抓管理和管控。一是建立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展开经常性的信息和轨迹再读查询;二是完善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社区、用人单位、流动人口协管员“五位一体”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全面建立推广旅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建立社会公共信息资源、警务信息资源、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信息资源等协同共享机制,把管理、利用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二)注重标本兼治,维护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程序、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努力使公平正义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尝试在全市建立数字化科技法庭,方便群众通过网络观看庭审现场,着力以公开促进公正。对在案件查办和审判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的工作缺陷,及时向相关单位写出司法和检察建议书,监督到位。
(三)突出阳光和谐,推进征地拆迁。征地拆迁,这是城市建设发展中一个敏感性强、关注度高的问题,也是社会管理中的一个难题。要解决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就必须坚持依法、阳光、和谐。我们可以在重点项目现场设立巡回合议庭,成立非诉执行局,采取案前介入、诉中调解、善后执行等办法来解决征地拆迁这一难题。
(四)实行个性保障,满足特困需求。特困群众是社会管理的难点,也是社会救助的重点。我门要按照城乡统筹、应保尽保的总体要求,对享受社会保障政策之后生活仍然困难的群众,可以实行设卡建档、义工扶助、设立扶贫救助基金等多样方式来实现对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
11.学校加强法治教育的途径和方式 篇十一
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就是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精神,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努力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学生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其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为构建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社会和谐新局面作贡献。
一、净化环境,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就要把法治教育作为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强化法治教育工作的领导和体制建设,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依法执教水平。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九年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校意外事故伤害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市区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领导教师的教育管理行为,及时查处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如此才能杜绝如成县某校长殴打女教师、环县某教师殴打女学生等类似行为。积极争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与周边军队、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等开展共建活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社会环境,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作为寄宿制学校,甘肃省酒泉市第三中学积极与派出所联系,掌握了校园周边村民出租房屋内外来人口情况,加强了对学生的返校管理;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定期给学生作法治报告;每年新生入校,及时成立家长委员会,召开家长会,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使家校配合,加强了学生乘车回家、返校的安全纪律法规教育,并及时督查,避免学生涉足“三厅一室”,携带违禁品进入校园,危害青少年学生。2013年,学校被省交通厅赋予“交通安全示范校”的荣誉称号。
二、编写校本课程,结合实际上好法治课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组织编写和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教育部门要加强师资培训,从青少年学生中发生的典型事例入手编写教材,配备专业教师上好法治知识课。学校要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决定》,深刻认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遵守《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与道德规范,自觉提高师德水平和法治教育水平,并善于在各科教学、实践活动中渗透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贯穿在一切教育教学活动中,引导学生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优化课堂教学,发挥主渠道作用
目前,学校的教材中涉及到的法律内容有《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这些法律知识都是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来编写的,设计了许多案例、情境、图文资料等来帮助学生认识,学生能够理解接受。要想把法律知识讲透,教师还必须精通法律知识,选取现实生活中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认真备课,进行教学,增强教学的直观性、可信度;还可以引导学生利用休息时间收看“今日说法”“法治在线”“庭审现场”等电视节目,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从电视节目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教育,体验法律规范人们行为、调节社会关系、惩治犯罪的重要作用。
四、形成合力,发挥处室的协作育人功能
明理才能导行。少先队、教务处、政教处、团委应结合阶段工作目标,以及重大纪念日、节日,系统地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如:国旗下讲话,板报橱窗,校园电视台、网络,学校发生的重大违纪事件,组织学生外出参观监狱,观看禁毒、安全、交通等法治教育图片、影视片,请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组织“模拟法庭”,参加“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用血的事实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让学生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犯罪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使其切身感受法的存在和威力。
五、创新形式,把法治教育渗透到日常生活中
班主任应结合学校法治教育的总体计划安排和学生违纪违法实际,充分利用好晨会、班会、队会、道德大讲堂,认真准备,精心设计活动方案,灵活运用案例、视频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学生明白违纪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要及时纠正小错误,矫治坏毛病,“修剪”不良行为、习惯,加强自身教育。教师要摒弃功利思想,不仅要从学习上关心学生,更应从生活、思想、行为上关心学生,确保“一个都不能少”;要利用团队的力量,弘扬正能量,鞭笞影响班级和谐发展的不良风气,努力创建健康、向上、积极的学习生活环境;要区分心理问题、道德问题、法律问题的界限,对于心理有偏差的学生,要及时引导其进行心理咨询。此外,教师在教育“问题”学生、“后进生”及处理学生之间矛盾的过程中,不仅要程序合法,而且内容和结果都应合法。
六、构筑防线,充分发挥家长作用
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环境、家庭教育密切相关。近几年,校园暴力、“校园欺凌”事件、殴师辱师弑师事件频发,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家庭和中小学校责无旁贷。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在法治教育中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法治教育应成为家庭教育的一项主要内容,贯穿在家庭活动中。家长应主动参加家长学校,及时和教师探究孩子的教育方法,充分利用与孩子共处的时间,结合亲身经历,宣传法律,剖析案例,帮助孩子明辨是非,不做违法之事。同时,要对孩子的课外、离校、节假日活动状况加强监管,预防和杜绝孩子与社会阴暗面和各种丑恶现象的接触,正确引导,趋利避害,发挥好家庭作为预防孩子违法犯罪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总之,学校应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将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有机结合,将法治宣传与学校文化建设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如此才能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起到事半功倍的法治教育效果,从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12.加强普法教育 建设法治广电 篇十二
关键词:传统法治文化,作用分析,法律文化
21世纪初的中国正在进行着一场深刻的法治现代化革命,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新世纪我国的治国方略和宪政目标。
1 传统法律文化包含很多优秀成分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成文法、判例法共存及制定法与民间法并列的“混合法”模式、“无讼”价值观下节约成本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守法观念、司法中“亲亲相容隐”的人伦主义、“慎刑恤狱”的司法人道主义、“实质正义”的司法价值取向、法律的“集体主义本位”、“为政在人”的人治观、“亲民”的政治道德观、法律语言的简洁、司法人员的人文素养、古代行政立法、监察制度及廉政建设及历史上“变法”的经验等等, 这些都包含着符合现代法治的成分, 经过改造, 完全可以为当前的法治建设服务。
2 中国法治建设离不开传统法律文化
2.1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包含着许多先进
的成分, 例如前述的“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 将法律建立在民族的伦理道德之上, 通过礼法互动来保证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转。以礼行法, 减少推行法的阻力, 以礼明法, 增强道德的约束力,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现代西方社会中法律与道德的紧张对立所造成的法律的僵化及普遍的道德冷漠。
2.2 法治现代化进程中不能割裂历史传统。
文化建设不是一项空中楼阁的事业, 文化自身有历史延续性的特点, 任何一国文化的发展都是在既有的历史文化的基础上进行的, 今天的一切与历史传统都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文化的发展决不能割裂历史, 不能完全摆脱传统。我们知道, 英美文化非常注重对传统的借鉴。
2.3 移植的法律必须经过一个“本土化”的过程。
任何外来文化进入一个国家之后都必须经过一个“本土化”的过程才能被消化、吸收, 从历史上看, 中国对印度佛教的改造, 日本、韩国对从中国传入的儒家文化、佛教、道教的改造都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种改造是对外来文化进行过滤、吸收和选择的过程, 如果没有这个过程, 一种文化是不可能轻易地移植到另外一种文明里的。
对于所谓的“本土化”, 按照学者的解释, 一方面是指“按照本民族的特质而发展”, 还指“与本国 (本民族、本地区) 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传统以及风俗习惯等密切相结合。”其主要原因是只有经过“本土化”的过程, 才能使民众对移植的法律产生亲和力, 便于民众接纳, 减少推行的阻力。正如学者所指出的那样, “真正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的法律, 恰恰是那些与通行的习惯惯例相一致或相近的规定, 一个只能靠国家强制力才能贯彻下去的法律, 即使理论上再公正, 也肯定失败。”
3 法治建设中要利用好传统法律文化
3.1 仔细鉴别, 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内容庞杂、良莠不齐, 其中包含着许多优秀成分的同时还包含着更多的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已被时代抛弃的糟粕, 因此, 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时, 必须仔细地鉴别。对于其中的专制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泛刑事主义等明显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内容应毫不犹豫地予以抛弃, 对于其中含有的优秀成分, 亦必须仔细鉴别, 巧妙合理地予以运用。
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方面, 我们曾有过许多失误, 将精华当作糟粕予以抛弃及将糟粕当作精华而奉行的错误都曾犯过。前者如近代第一代法律家在对待传统“混合法”的态度方面, “混合法”本来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遗产, 但是近代第一批法律家在西方“三权分立”思想影响下, 却认为法官“援引比附” (即适用和创造判例) 是司法干预立法事务, 有悖宪政原则, 故对“判例法”采取否定的态度, 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国法律制度向大陆成文法系一边倒的形势。后者如从建国至今, 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法律工具主义”仍被许多人所奉行, 将法律视为无产阶级专政“刀把子”的观念仍大有市场, 针对社会治安的状况, 隔一段时间就在全国或国内部分地区推行的“严打”竟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种常规的手段!这种现象的存在, 不利于人民群众现代法治意识与观念的培养。所有以上这些失误, 都反映了我们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方面认识的浮浅与幼稚。
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方面, 还应对传统法律文化中一些契合现代西方法律发展趋势, 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西方法律的弊端而被一些西方学者推崇的内容保持冷静的头脑和审慎的态度。因为中国的情况不同于西方, 中国与西方处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 面临着不同的情况, 在西方要避免的一些东西有时反而是我们必须学习的对象。例如, 西方二十世纪民商法发展的趋势是从个人本位向在坚持个人本位的同时强调社会本位, 突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就法律的社会本位这一点来说,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有着极其丰富的资源, 中国传统法律就是以集体为本位的。但与西方不同的是, 对于中国这个具有浓厚封建残余的国家来说, 当前的法治建设中不应过多的强调集体本位, 相反更应大力弘扬的却是个人本位、个人主义, 没有个人的自由、独立, 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就无法建立。又如, 对于传统法律文化中法官司法实践中的“实质正义”的价值取向,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西方法律形式主义所造成的法律的僵化及由此可能造成的牺牲个案正义的结果。但是, 对目前中国的司法实践来说, 更应受到重视的却是法律形式主义而不是“实质正义”的价值取向, 当前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要破除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现状。不确立程序优先、违反程序亦违法的观念, 司法公正就根本无法谈起。因此, 我们不能以为一些西方学者看到了西方文化的一些缺陷和内在的危机而对东方文明予以关注就跟在后面卖弄一些后现代主义的概念, 天真地以为二十一世纪就是东方文明的世界了, 金耀基先生毫不留情地批评了这些人, 说他们是缺乏理性精神的表现。
3.2 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方面, 应注重对传统法律文化的改造。
如前所述,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毕竟是在古代农业社会中产生、发展的, 它根植于古代农业社会, 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相一致, 其内容与现代法治精神有着天壤之别。故传统法律文化要实现现代化必须与时代的发展同步, 不断注入新的内容, 变革图新, 否则就没有生命力, 最终将面临枯竭的危险。因此, 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上, 应主要利用其形式, 用新的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内容去替换传统法律文化中不符合时代发展的内容, 利用传统法律文化的固有载体来表达现代法治的内在要求。唯如此, 才能从中找到现代法治精神的支撑点以便嫁接现代法治的内容, 也唯有如此, 才能使民众真正地接纳、吸收。
3.3 必须正确地看待法律移植与利用传统法律文化之间的关系。
由于传统法律文化中反法治成分是主要的, 在大力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的今天, 在传统法律文化不能充分有效地提供本土资源的情况下, 适时地移植西方法律文化比从有限的本土资源中寻找零星点滴的资料更能提高效益, 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开支。因此, 与利用传统法律文化的本土资源相比, 法律移植在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是一条更重要的途径, 这也是任何一个后进的国家和民族在现代进程中不可避免的学习的过程, 诚如学者在论及中国法学如何走向世界时所指出的那样:“不能否认, 现代中国法律基本上是继受法, 严格说来, 我们继受的主要是西方法, 因此, 我们逃不脱当学生的命运。”
13.加强普法教育 建设法治广电 篇十三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全面构建和谐青龙的基本性工作来抓。近年来,青龙发展可谓日新月异,一派欣欣向荣、百业复兴的喜人气象。在这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跨越时期,必然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大转型,必然带来人们利益格局的改变、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波动,以及各种社会矛盾的滋生。而要应对这些发展过程中所必须面对的问题和矛盾,实践证明,以“规矩”成就“方圆”,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树立法治权威,是营造公平正义、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引领广大干部群众走科学发展之路的基本方略。
一、树立法治理念,使依法行政成为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必要前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看,树立法治理念,自觉依法行政,是改善发展环境、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要基础。
严明的法治环境是最好的发展环境。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呈速度快、发展方式多样、参与主体多元化的特点,要维护和保障良好的发展秩序,必须要求参与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的各方,无论是政府职能部门,还是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管理活动都必须按照法制的要求进行。各方职责法定、权益明晰,才能在法治框架下有序运行,才能合理取得并有效保护预期的发展成果。
依法行政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实现自身价值和加强自我保护的首要前提。无论是一个领导班子,还是每名党员干部,只有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其从政行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才是合法有效的,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和巩固。一个违法的行政行为,不但无法实现预期的施政效果,也将使自身因违法而受到法律的追究。
依法治国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指导思想和内在动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合法的渠道和方式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新时期经济社会科
学发展的最积极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时,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必须在法治范畴内依法进行,既不能法外开恩,给社会造成错觉,也不能滥用权力,动辄打击报复,将人民内部矛盾激化成敌我矛盾。要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必须受到保障;没有法律依据、漫天要价,也不能屈从纵容。要通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引导形成一种健康积极的社会心理,即任何人通过合法渠道和方式表达诉求、争取权益,其合法权益都将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以依法治国的施政理念,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法治的轨道,从而能够避免非法治的不可预期、对抗与暴力,实现法治的和谐与社会稳定。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近年来,我县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过程中,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建设不断加强,行政决策机制更加科学,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经济社
会迅猛发展的同时,法制建设的步伐相对缓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衔接不够及时和科学,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变化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突出表现在矿业生产、国土安全、环境保护、城市拆迁等重点工作中,面对一些新现象、新矛盾和新问题,有些职能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反应迟缓、迷茫失措,欠缺法律素养,执法能力不强。在不能严格依法行政的情况下,造成矛盾涌现、秩序混乱、工作被动、发展受阻。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首先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法制建设:
一是搞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衔接,在所有领域和环节实现“有法可依”。要结合我县实际,加强调研,依据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完备相应的规章制度。无论是招商引资还是矿业发展、城市建设,只有遵循明确、合法、统一的行为规范和标准,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秩序,减少偏颇和损失,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法制教育,培树法治理念,着力打造法纪严明、行为规范、诚信有力的政府形象。要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一方面要强化教育和管理举措,实切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强化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
平,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程度,营造阳光、透明、健康的法治氛围。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党和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施政事项,以及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都应扩大公开程度,确保公开透明。只有把法律依据、行政权力、行政行为和结果置于公众的视线之内,才能有效深化人们对权利、责任和法律的认识,才能有力推动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普通公民依法办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方利益主体自觉接受法制的规范和调整。
三、严查重点领域渎职侵权违法犯罪,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党中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加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但是,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除传统意义的贪污腐败之外,在一些重点领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其危害程度更大,社会反响更强烈,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制约了科学发展的进程,引起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了反渎职侵权工作。中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
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把各地的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推向了高潮。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重点领域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力度,推进重点领域的反腐败斗争,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法制动力和司法保障。
一是关注民生,强化监督,努力挖掘重点领域渎职侵权案件。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渐趋多元,矿产资源开发、土地流通流转、工程建设、城市拆迁等事项每天都在发生,整个市场经济发展的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都变得更加复杂。这就给负有监管责任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加艰巨的任务和新的挑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依法履行职责,就容易发生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渎职侵权犯罪。从我县近年查办的渎职侵权案件看,发生在企业税费收缴、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管理、森林资源保护、征地拆迁等领域成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犯罪多发易发的领域。这些领域的职务犯罪,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资源环境,损害国计民生,而且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危害公平正义,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妨碍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挖掘这些领域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依法予以严惩,营造“违法必究”的法治氛围,既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也是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效服务大局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是健全机制,加大力度,严肃查办重点领域渎职侵权犯罪。要进一步加大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健全办案机制,重视犯罪预防,加强工作协调,完善法制建设,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确保犯罪行为受到追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忠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处影响科学发展、损害国计民生、危害公平正义、破坏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对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犯罪案件,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要下大力气予以彻查严办。
三是注重宣传,教育警示,构建对重点领域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的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大一部分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并不是出于主观故意,而是源于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责任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漠,如果前移关口,注重预防,增强执法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履责意识,很多违法犯罪行为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所以我们主张以重点领域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为典型案例,利用重点领域
14.加强普法教育 建设法治广电 篇十四
花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花影市人社系统加强法治政府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内各股室(大队)、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根据《花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华府办〔2011〕26号)要求,制定《花影市人社系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О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花影市人社系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政府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推动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花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华府办〔2011〕26号)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总体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促进全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基本要求
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2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学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内各股室(大队)、局属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干部集中学全年不少于12次,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进行专业法律知集中培训不少于10天。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推进制度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在文件制定之前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和成本效益分析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根据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适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和废止,切实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究。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
3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逐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当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研究社会保障领域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创新执法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制度,把保证公民的陈述申辩、听证、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一系列权利以及约束行政机关行政裁量权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工作的重点,减少执法的随意性,逐步建立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基准制度。
(五)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立高效、便民政府。
认真遵循电子政务规划和信息交换、资源共享规则,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信息系统和设施,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整合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使网上办公成为公众办事的重要手段。通过电子政务将法定事项和主体、权限和责任、程序和条件进行公开,实现便民和高效;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4不断深化政府电子政务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深化行政调解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组织体系规范化建设、制度规范化建设、队伍规范化建设和行政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抓调解就是抓执法、抓调解就是抓服务、抓调解就是抓和谐、抓调解就是抓稳定的理念,把调解贯穿到行政管理全过程,充分运用行政化解争议纠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督促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和行政执法监督对接机制,形成化解行政争议合力。
(七)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行政机关的权利。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主题词:社会保障法治政府方案通知
15.加强普法教育 建设法治广电 篇十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提出把每年的12 月4 日作为“国家宪法日”。教育部党组就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发出通知, 明确要求“要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强调“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培养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作为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方面, 切实加强和改善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2]
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这其中的“高素质”就包括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 加强和改善高职院校法治教育, 增强高职学生法律意识, 提高高职学生法律素养, 对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 高职院校在加强和改善法治教育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笔者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 对部分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方面的情况作了调查。对调查问卷进行梳理后, 发现高职院校在法治教育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 一) 学生对法律知识不感兴趣。不感兴趣的主要原因是觉得学了用不上, 既然如此, 不如不学。学生没有认识到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 在法治社会, 法律无所不在, 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不知法、懂法, 就不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 二) 学校对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有的学校是领导对法治教育不够重视; 有的学校是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 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现象; 有的学校没有成立统一的法治教育机构, 等等。
( 三) 法治教育课时得不到保障。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得以进行, 即使如此, 有时课时也得不到保障。
( 四) 法治教育师资力量薄弱。有相当一部分教师不是法律专业, 又未经过专门培训, 对某些法律术语自身也是一知半解, 给学生讲授法律课程时法理讲不清、案例讲不透, 达不到举一反三的效果。
( 五) 学生获取法律知识渠道单一, 自觉性和关注度不高。在高职院校, 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堂教学, 除此以外, 就是学校的宣传橱窗偶尔会张挂一些法律宣传教育图片。
( 六) 学校法治教育方式落后, 学生学法氛围不浓厚。学校法治教育方式主要是说教灌输, 单调枯燥。
( 七) 学校法治教育没有与学生所学专业相结合。不管学生学的什么专业, 千篇一律学一样的法律, 没有把法律知识与学生当前所学专业、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和现实生活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 致使学生学法处于要我学, 而不是我要学的状态。
二、主要任务
( 一) 创新法治教育形式。要运用生动形象化的教学方式, 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法治教育的作用, 重点培养和增强学生的宪法法律权威意识和国家意识。
( 二) 融合法治教育内容。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 “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内容不再是单纯的学习法律知识, 而是要求把法律知识转化为内在的法治意识、法治情感再进一步转化为外在的法治能力的系统化过程。[3]”因此, 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不能停留在片面地灌输法律基本知识的层面, 重在培养、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 三) 法治教育从关心爱护学生着手。要让学生懂得, 守法不仅仅是在维护公共秩序, 也是在保护自己; 而违法不仅仅会侵犯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 也会损害自身的利益。从而增加学生守法、用法的意识,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基本要求
一是要确保法治教育课时到位。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法治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 进行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
二是要确保法治教育活动机制化。学院、分院及各职能部门要统筹制定法治教育制度。
三是要确保法治教育常态化。加强和改进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是项系统工程, 不是能一蹴而就的, 需要付出长期的努力, 要想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需要常抓不懈。
四是要提高法治教育教师的授课水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治教育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 同时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 使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五是要完善和规范高职学生法治教育的内容。要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生活实际和成长需要, 按照法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 积极组织法学专业教师结合高职学生特点, 编写法治教育校本教材, 进一步规范法治教育内容。
四、方法与途径
( 一)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法治教育中的主体作用。认真钻研教材, 结合时代发展要求, 密切联系学生实际生活需要,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形象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增强学习效果。
( 二) 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在“2. 11”国际互联网安全日, 在“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在“6. 26”国际禁毒日, 在“11. 9”消防安全日, 在“12. 2”交通安全日, 在“12. 4”国家宪法日, 通过法制宣传橱窗、墙报、画廊、图片展览, 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组织守法有奖征文竞赛, 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 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 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 寓教于乐。
( 三) 充分利用节点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在学生进校时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学习, 在学生校外实训时开展职业操作规程学习, 在学生毕业时开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学习。
( 四) 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开展法治教育。“针对非法学专业的法学教育, 针对不同的专业, 制定法治意识培养目标。[4]”高职院校要结合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建筑类专业、设计类专业、制造类专业、电子电气类专业、信息类专业等不同的专业, 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有条件的分院要开设相关法律专门课程。
( 五) 深入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人们常常说身教重于言教, 高职院校全面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让学生置身于良好的法治校园环境之中, 其本身就是法治教育的一种静态模式, 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具有潜移默化的效果。
( 六) 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基地建设。与学校所在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建立法治教育联系机制, 组织学生旁听案例、参与纠纷调解等, 让学生在法律实务中提高法治意识。
( 七) 把法治教育与德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良好的道德基础, 是推进法治社会构建的前提。人的道德品质越高, 遵守法律的意识越强。[5]”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一个没有道德意识的人不可能有法治意识。因此, 在加强法治教育的同时, 应当同样的要重视道德教育, 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 八) 运用“互联网+ ”开展法治教育。“在网络信息时代, 新媒体作为教育载体和平台, 比传统教育具有显著的优势, 体现在高效性、便捷性、交互性和生动性。”在校园网上开设法治教育平台, 同时开通校园法治微博、校园法治微信等平台, 传播法治新闻、法治实务案例, 链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 开展法治知识竞赛, 等等, 充分发挥“互联网+ ”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N].人民日报, 2014-10-29 (01) .
[2]教育部党组就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发出通知[N].中国教育报, 2014-11-16 (01) .
[3]孙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内容探讨[J].法制博览, 2015 (20) .
[4]耿兆辉.中国法治教育的问题与路径选择[J].河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4 (06) .
16.加强普法教育 建设法治广电 篇十六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情况汇报
2010年12月13日,XX县纪委监察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并对文件中提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总体要求等九个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现将学习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17.加强普法教育 建设法治广电 篇十七
一、单项选择题(共8题)
1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从2011年起,对于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部门规章和地方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应当每隔()年协调清理一次;行业内本级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每隔()年清理一次。
A 52B 53C 32D
422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中,决策机关在集体讨论前要将()交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A 风险评估报告B审议草案
C 专家论证结论 D 预算文件
3全行业要进一步加大“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信息公开力度,政务公开方面以“()、专卖执法”为重点,生产经营公开方面以“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为重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明确界定公开范围,制定公开事项目录并加以明示。
A 许可证申领办理B 网上订货C 工程建设D 行政复议
4为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拟从事法规部门、专卖执法部门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在任前组织专门的(),不合格的不得上岗。A 能力面试 B 集中培训C 法律知识测试D 政治审查
5《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新形势下烟草行业加强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行业各级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新完善()的制度机制为突破口。
A 专卖专营B两个至上C 三个依法D卷烟上水平
6()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人员。
A 县级以上B 地市级以上
C 省级以上D 以上内容都包括
7专卖执法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的结果要纳入对有关领导和()绩效考核体系之中,具体比例由各省级局确定。
A 专卖执法人员B 经营管理人员C 法规人员D 考核人员
8依法建立烟草专卖执法(),细化量化专卖执法裁量权,坚决克服专卖执法的随意性。
A 责任管理机制
B 程序合法保障体系
C 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D 行政问责制
二、多项选择题(共2题)
1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备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哪些制度?()A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及登记制度
B 备案公布制度
C监督检查制度
D 情况通报制度
2烟草行业法律知识培训要把()作为法律知识培训的重点对象。A烟草专卖执法人员B生产经营管理人员
C处级以上领导干部D广大烟草经营零售户
三、判断题(共6题)
1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从2011年起,对于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部门规章和地方制订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应当每隔3年协调清理一次;行业内本级制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
2行业各单位法规体改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进烟草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3全行业要强化“办事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大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信息公开力度,政务公开方面以许可证申领办理、专卖执法为重点,生产经营公开方面以“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为重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明确界定公开范围,制订公开事项目录并加以明示。()4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切实提高行业决策水平,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引入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合法性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5烟草行业的重大决策必须设置合法性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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