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政策自主创新(精选8篇)
1.形势政策自主创新 篇一
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的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几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实施,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有效缓解纳税人缺乏足够资金纳税的困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为保障分期缴税政策的贯彻落实,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80号),进一步明确了股权奖励计税价格和应纳税款的计算、转增股本政策适用范围、备案手续办理和代扣代缴等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公告》出台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为促进科技创新,鼓励企业投资,缓解纳税人缺乏资金纳税的困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于今年6月份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62号),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将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和绵阳科技城。
为更大程度发挥税收政策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10月21日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的股权奖励、转增股本分期缴税等几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实施。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为确保政策顺利落地,我们对前期试点地区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在广泛听取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公告》。对计税价格的计算、备案手续办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旨在进一步规范政策执行口径,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手续,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2.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财税〔2015〕11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自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财税〔2015〕116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自20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股权奖励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答:股权奖励的计税价格主要是按照公平市场价格确定。对于上市公司股票,因其流动性较强,其在公开市场的交易价格可以作为其公平市场价格。因此,《公告》规定,对于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按照取得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确定,当日为非交易时间的,按照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但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价格,由于其流动性较差,通常难以找到较为合理的参照价格。
因此,《公告》规定,对非上市公司,一般情况下根据个人取得的股权份额所对应的企业净资产确定其公平市场价格。对于企业净资产无法确定的,可以通过最近一段时期企业股东转让股权时的合理转让价格类比确定。若净资产法和类比法都无法确定股权价格的,企业经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可通过其他合理方法确定股权价格。
4.什么情况下转增股本可以分期缴税?
答:《公告》规定,非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并且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其他企业转增股本,应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转增股本(不含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
5.纳税人如何享受分期缴税政策?
答:为方便纳税人,对于符合财税〔2015〕116号文件规定的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纳税人可以自行享受分期缴税政策。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享受分期缴税政策时,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其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随同其他相关资料,于发生股权奖励或转增股本次月15日内一并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分期缴税期间,分期缴税计划需要进行变更调整的,应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6.纳税人如何办理分期缴税申报?
答:在分期缴税年度中,纳税人并不需要自己办理纳税申报,由其所在单位依提交给税务机关备案的分期缴税计划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办理纳税申报即可。
7.纳税人分期缴税期间取得分红或转让股权如何处理?
答:分期缴税政策主要是为了解决纳税人没有足够现金缴税的困难。若纳税人因分红或转让股权等行为取得现金,应该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因此,《公告》规定,纳税人在分期缴税期间取得分红或转让股权的,企业应及时代扣股权奖励或转增股本尚未缴清的个人所得税,并于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8.备案办理时企业需要提供一些资料,主要是何考虑?
答:备案办理时确实需要企业提供一些必要资料。这些资料多为说明性的资料,或企业在实施股权奖励或转增股本过程中自然形成的资料,都是证明纳税人符合分期缴税政策必要的证明材料。由于股权奖励、转增股本的税款计算较为复杂,企业提供这些资料,有利于税务机关帮助企业做好税款计算和扣缴工作,有效防范纳税风险。由于许多资料是现成的,提供这些资料并不会给纳税人和企业带来额外负担。对部分资料,税务机关只是做形式审核后立即退还企业,并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2.形势政策自主创新 篇二
改革开放30年来,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激励科技进步、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 但从企业自主创新的发展情况开看, 这些税收政策没有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还存在一些问题, 还需要根据目前企业发展现状不断完善和发展。
1. 我国企业实际税负重, 制约企业自主创新
2007年税收收入额 (49449亿元) 占GDP (246619亿元) 比重为20%, 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33.7%, GDP比上年增长11.4%;2008年税收收入额 (54219.62亿元) 占GDP (300670亿元) 的比重为18%, 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18.8%, GDP比上年增长9%;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 虽然我国税费占GDP的比重只有20%左右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差并不是很多, 但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经济发展速度, 即便是在遭遇经济危机的2008年, 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仍然高于经济发展速度9.8%, 但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人均GDP在2万以上, 而中国人均GDP还不足2千美元, 相对于中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来说, 中国宏观税收负担太高。由于实际宏观税收负担重, 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也不可能很轻, 这就制约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2. 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完善, 公平税负原则有待进一步贯彻
我国长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向公有制企业倾斜, 公平税负原则有待进一步贯彻。虽然1994年的税制改革统一了不同所有制的内资企业的所得税, 但在一些具体的税收政策上, 不同所有制的内资企业存在一些明显差别, 公有制企业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 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不利。2008年1月1日开始, 内资企业所得税与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 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消除了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所得税差别, 但在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 非公有制经济还面临着一些税负不够公平的问题。而中小企业的主体是非公有制经济, 所以, 长期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给中小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平等的待遇, 制约了中小企业发展和自主创新。目前还存在小企业税负高于大企业, 小企业之间税负不公平的问题, 不利于小企业的发展和自主创新。例如,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试用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35%, 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的基本税率高出10%, 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20%的优惠税率高出15%。这些税负不公的问题都有待税法的完善进一步解决。
3. 我国缺乏健全的激励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
现行的税收激励政策体现在199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历次印发的文件中, 法律层次较低, 每一项税收激励政策大多针对单一环节、单一问题、单一取向而独立存在, 并没有从科技创新活动所要经历的各个阶段形成环环相扣、相互衔接的激励机制。甚至有的单项激励政策会影响其他激励政策的效力。并且现行税收激励政策多为科技发展中的具体情况出台, 解决个案问题, 指向特定企业或行业, 具有临时性、针对性、限制性、特惠性的特点, 没有形成健全的政策体系, 全面性、开发性、普惠性税收激励政策少, 不能使所有的科技项目, 所有的创新活动都得到扶持。
现行的税收激励政策激励的重点没有针对具体的企业技术自主创新活动, 而是针对已形成科技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已享有科研成果的技术性收入实行优惠, 而对技术落后, 急需技术更新的企业以及正在进行科技开发的活动激励不足, 对风险投资缺乏激励, 使得企业技术自主开发过程得不到风险投资的支持, 降低了企业技术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二) 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建议
自主创新是一个国家的灵魂, 没有自主创新, 没有自己的知识产权, 就无法提升中国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创新, 制度重于技术, 现根据目前自主创新税收激励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提出关于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的若干建议:
1. 改革税制, 实施减税政策, 降低宏观税负, 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税收制度必须根植于当时当地的经济社会环境, 必须跟上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进程。我国现行税制始于1994年, 虽然几经完善, 但基本格局没有改变。目前世界经济形势已发生了巨大变化, 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就必须改革税制,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相适宜的税收制度, 并把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控制在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水平。毕竟我们不能忽略一个事实,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人均GDP在2万以上, 而中国人均GDP还不足2千美元, 所以, 如果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宏观税负水平相当, 那么就说明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还是重了。目前, 在全球经济危机的背景下, 各国都采取降低税负的政策刺激消费, 我国也同样开始了减税措施, 但如果我国的减税措施仍然使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高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宏观税负水平, 那么就会不利于我国企业的发展, 不利于我国经济长期稳定经济的发展。
2. 改革税制, 公平税负, 促进企业发展和技术自主创新
在2006年3月批准的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 进一步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金融、税收、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 改善行政执法和司法环境, 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2007年10月,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形成各种所有制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破除体制障碍, 促进个体、私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自主创新不是某一产业, 某一区域的责任, 是全部国民经济所有行业和所有企业的责任。我国的政策导向已明确, 要破除体制障碍, 形成各种所有制平等竞争的金融、税收、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所以在税收政策方面, 要加快研究和实施, 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公平税负, 促进企业的发展和技术自主创新。并且在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激励政策方面, 要坚持只要是技术自主创新活动, 就可以平等享受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激励的原则, 取消身份、行业、大小、区域的限制, 无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 使企业无论处于传统行业还是新兴产业, 无论企业规模大小, 无论是地处特区、开发区、西部还是一般地区, 只要是自主创新活动, 都可以平等享受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激励。
3. 借鉴国际经验, 强化税收立法,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
大多数国家的税收激励政策多在基本的税收制度中规定出来, 而非通过临时性的行政法规来体现, 极大增强了税收激励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如韩国在《技术开发促进法》中确立“技术开发金准备制度”, 并颁布《外资引进法》、《税收减免控制法》, 全面系统地介绍国家的税收优惠条款。
借鉴国际经验, 建议国家制定《企业自主创新促进法》, 对目前国家颁布的有关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税收、金融、进出口等政策进行梳理, 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编制涉及企业自主创新活动所要经历的各个阶段内容的激励政策, 形成《企业自主创新促进法》草案, 提交全国人大立法实施。通过立法, 保证国家对企业自主创新活动激励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 长期有效地激励企业自主创新。
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激励政策的选择上要借鉴国际经验, 采取更多的方式激励企业发展和自主创新, 特别要对研发环节加强激励, 提高研发费用在所得税前的扣除比例, 实施投资优惠, 加速折旧, 建立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技术开发准备金制度;并对采用低技术造成环境污染、消耗过多能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企业开征环境税, 加大企业使用低技术的成本, 迫使企业自主创新, 提高技术水平, 增强企业竞争力。
摘要:自主创新是一个国家的灵魂, 没有自主创新, 没有自己的知识产权, 就无法提升中国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创新, 制度重于技术。文章在分析我国目前自主创新税收激励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基础上, 提出了关于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
参考文献
[1]高培勇.当前若干重大税收问题的分析[J].税务研究, 2008[11].
[2]黄晓虹, 李顺明, 邓文勇.新加坡税收制度简介与借鉴[J].税务研究, 2008[11].
3.企业自主创新相关扶持政策解读 篇三
(一)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鼓励开展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活动,提升产品水平和附加值,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准,支持专利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
(二)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支持国家和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完善关键研发试验条件,构建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三)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联合开展产业政策研究、关键技术攻关等。
(四)引进国际先进研发仪器设备。支持承担国家和本市重点项目的单位引进国际先进研发仪器设备,不断提升基础条件和自主创新能力。
(五)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支持重大技术装备整机产品研制、关键零部件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研制以及重大技术装备测试、试验、认证能力建设等。
(六)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鼓励装备使用单位与制造单位合作开发或者装备使用单位自行开发的国际、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入工程应用,实现首台业绩突破。
(七)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支持的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标准如下:
(一)纳入年度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的项目,支持标准不高于该项目研发总投入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二)纳入年度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计划的项目,支持标准不高于该项目新增总投资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纳入年度产学研合作计划的项目,支持标准一般不高于该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其中,产业政策研究项目可由专项资金全额资助。
(四)纳入年度引进国际先进研发仪器设备计划的项目,支持标准不高于所购仪器设备价格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五)纳入年度重大技术装备研制计划的项目,支持标准不高于该项目研发总投入的20%,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纳入年度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风险补贴计划的项目,对该首台(套)装备的本市使用单位给予风险补贴支持,支持标准不高于所购设备价格的10%或者保费额的50%,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申报条件:(一)在本市登记注册;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四)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项目方案合理可行;
(五)所申报项目为在建或者拟建项目,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上海市鼓励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六号公告) 所称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是指依法通过贸易、经济技术合作等方式,从国外取得先进技术并通过掌握其设计理论、工艺流程等技术要素,成功地运用于生产经营,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并实现商业化的活动。
下列项目或者技术可以获得技术开发经费的补贴:(一)属于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或者本市重点支持的吸收与创新项目;(二)在吸收基础上创新的、具有市场竞争力或者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三)未列入市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但符合指导目录要求,经过市经委组织鉴定,确认其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并形成一定规模的项目。用于吸收与创新的技术开发经费,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用于吸收与创新的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价在规定数额以下的,可以一次或者分次计入成本。
列入市吸收与创新年度计划的项目,可以对设备进行快速折旧,并参照市新产品试产计划或者中试产品计划的规定享受相应优惠。可以申请优先列入市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获得贷款贴息的资助。承担单位需要引进外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按照规定直接申请办理外省市专业技术人才调入本市的手续;需要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有关专项资金的扶持。进行关键技术攻关,需要聘用国外专家的,可依据聘用合同向市有关部门申请经费补贴。本市各级机关在采购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属于扶持发展产业的吸收与创新产品。
吸收与创新项目属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或者在吸收高新技术基础上创新的成果转让取得收益的,按照国家和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规定,享受优惠。吸收与创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增值税零税率优惠。吸收与创新的产品进行技术质量认证,企业可以申请有关的经费补贴。吸收与创新的技术或者产品申请国内外专利的,可以申请专利申请费、专利维持费、专利代理费的部分资助。引进国外专利技术用于技术开发,属于国内首次运用的,可以凭专利转让或者专利许可合同等有效证明,申请经费补贴。
在本市建立吸收与创新的下列机构,可以申请启动经费的补贴:(一)国家级或者市级的企业技术开发中心;(二)国家级或者市级的吸收与创新基地;(三)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的市级技术开发机构。
《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经技[2008]291号) 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申请条件:(一)企业所属行业必须符合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战略的要求。申报企业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年销售额不低于3亿元。
(二)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60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每年必须有专利申报。
(六)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区(县)所属企业原则上为区(县)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市属国有及控股企业由集团公司审核并推荐。
(七)企业两年内(指申请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31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4、其它违法行为。
(上海中小企业风险管理研究所姜怡供稿)
4.形势政策自主创新 篇四
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进我县新建和改扩建的高新技术产业更快更好的发展,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鼓励自主创新的优惠政策。凡经市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除享受我县辽委发[2004]12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找文章到好范文-/-一
站在手,写作无忧!]
一、政府设立一定数额的科技创新基金,重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
二、新建高新技术企业或科研机构,不论投资额多少均可享受辽委发[2004]12号文件规定的相应优惠政策。对重大的科技创新项目,政府从科技创新基金中拿出相应的资金给予支持。
三、鼓励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经市级认定达到标准后,除市资金补助外,县政府以返还土地出让金的5予以奖励(不含租赁土地企业)。
四、鼓励企业为科技孵化器或在孵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县政府按其投资额的3—5比例给予资助。
五、允许孵化器的经营者和管理骨干实行股权激励制度,经双方同意孵化器经营者可获取在孵企业的认股或购买在孵企业的期权股份。
六、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研人员到我县办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并形成县级财政收入的可获得注册资本5的资金资助。
七、高新技术项目获得国家、省、市专利的分别给予5、3、1万元研发经费支持,在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政府给予相应的奖励。
八、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2005年基数,自2006年起连续5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高于基数的增加额地方留成部分,由县财政提供一定数额的补贴。同时申报市财政按照1:1的比例予以匹配,用于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认定年为基数,自下一起连续5年,享受上述补贴政策。
九、对国内外人才携带高新技术、科技成果、专利、项目来**创办、领办科技企业的,政府在科技三项费中优先立项。对引进的人才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科技创新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5万元以上的奖励。
十、创新科技企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连续享受创新基金支持。以项目入县级库净增税收额基数的10进行资助。
十一、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经市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毅然咨询等中介机构,可享受非营利科研机构的优惠政策,对其从事公益性科技成果的转化、转移活动,政府可给予1—2万元的奖励。
**县科技局
2006年8月14日
5.形势政策自主创新 篇五
作者: 来源:市科技局计财处 发布日期:2011-11-1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合政〔2011〕54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就政策兑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地点
1、时间:2011年11月14日—11月25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
2、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科技局窗口。咨询电话:3537787。
二、申报范围及材料
1、《政策措施》第1条:项目无偿拨款配套
申报材料:《配套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立项合同或资金计划;政府下达拨款资金批文;资金到账凭证。(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配套补助资金申请表》电子版)
联系人:曹莉莉 联系电话:3538652 邮 箱:jcc@hfst.gov.cn 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联系人:戴 兵 联系电话:3538653 邮 箱:gxc@hfst.gov.cn
2、《政策措施》第4条:各类新认定研发机构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各类研发机构(考核优秀)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认定批文。(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新认定各类中心(考核优秀)奖励资金申请表》电子版)
联系人:曹莉莉 联系电话:3538652 邮 箱:jcc@hfst.gov.cn
3、《政策措施》第5条:新认定国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市级创新型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创新型(试点)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认定或试点批准文件。(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新认定创新型(试点)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电子版)
(1)国家级、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联系人:王 全 联系电话:3538656 邮 箱:fgc@hfst.gov.cn(2)市级创新型企业
联系人:李 君 联系电话:3537767 邮 箱:qycx@hfst.gov.cn
4、《政策措施》第7条:各类新产品研发团队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各类新产品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主创新产品、(重点)新产品证书。(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新认定各类新产品奖励资金申请表》电子版)
联系人:曹莉莉 联系电话:3538652 邮 箱:jcc@hfst.gov.cn
5、《政策措施》第9条:标准制定奖励
申报材料:《标准制定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颁布标准。(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标准制定奖励资金申请表》电子版)
联系人:曹莉莉 联系电话:3538652 邮 箱:jcc@hfst.gov.cn
6、《政策措施》第10条:2010年度企业各类获奖奖励
申报材料:《获奖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各类证书或批准文件。(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获奖奖励资金申请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吴 剑 联系电话:3538657 邮 箱:hf3538657@126.com
7、《政策措施》第11条: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申报材料:《新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批文。(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电子版)
联系人:毛春宝 联系电话:3538653 邮 箱:mcb@hfst.gov.cn
8、《政策措施》第13条: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资助
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资助申请表》(见附表8);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认定批文。(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资助申请表》电子版)联系人:毛春宝 联系电话:3538653 邮 箱:mcb@hfst.gov.cn
9、《政策措施》第14条:创新平台资助
申报材料:《科技平台及服务机构建设资助申请表》(见附表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平台批准文件;服务资质(资格)证书;场地实际使用面积佐证材料(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科技平台及服务机构建设资助申请表》电子版)
联系人:吴 剑 联系电话:3538657 邮 箱:hf3538657@126.com
10、《政策措施》第15条: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资助
申报材料:《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0);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批文。(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资助申请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束晓芳 联系电话:3538653 邮 箱:sxf@hfst.gov.cn
11、《政策措施》第16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
申报材料:《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1);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证明材料;企业购买成果合同书及知识产权变更证明;2010年11月1日以后购买科技成果或登记备案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销售收入凭证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申请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吴 剑 联系电话:3538657 邮 箱:hf3538657@126.com
12、《政策措施》第17条:仪器分析测试费用补贴
申报材料:《科学仪器协作共用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2);委托检测协议合同书、收费发票,享受30%补贴的须提交科技计划项目批文。(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科学仪器协作共用补贴资金申请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朱中元 联系电话:3537787 邮 箱:zzy@hfst.gov.cn
13、《政策措施》第18条: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优秀奖励
申报材料:《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表13);考核优秀批准文件。(申报材料一式3份;附《合肥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申请表》电子版)
联系人:束晓芳 联系电话:3538658 邮 箱:sxf@hfst.gov.cn
14、《政策措施》第19条:软科学研究专项奖励
申报材料:《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4);立项批文。(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立项批文原件备查;附《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申请表》电子版)
联系人:王 全 联系电话:3538656 邮 箱:fgc@hfst.gov.cn
15、《政策措施》第24条:科技人员、大学生创办企业奖励
科技人员创办企业申报材料:《科技人员创办企业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创业科技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证书或科技成果评价报告;2011年1-10月份销售收入凭证;工商注册验资报告。(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科技人员创办企业资助申请表》电子版)
大学生创办企业申报材料:《大学生创业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注册验资报告;大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创新类产品用户报告。(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大学生创业资助申请表》电子版)
联系人:吴 剑 联系电话:3538657 邮 箱:hf3538657@126.com
16、《政策措施》第25条:专利申请定额资助、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1)专利申请定额资助
申报材料:《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6-1);《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见附表16-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专利授权证书。(申报材料一式2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电子版)
联系人:陆晓冬 联系电话:3538654 邮 箱:zscq@hfst.gov.cn(2)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申报材料:《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见附表16-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代理专利一览表(全部)》(见附表16-4)。(申报材料一式2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联系人:陆晓冬 联系电话:3538654 邮 箱:zscq@hfst.gov.cn
17、《政策措施》第26条: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奖励
(1)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
申报材料:《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申请表》(见附表17-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明专利授权证书》;2011年度涉及本发明专利的产品销售额凭证。(申报材料一式2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联系人:陆晓冬 联系电话:3538654 邮 箱:zscq@hfst.gov.cn(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奖励
申报材料:《发明专利奖励申请表》(见附表17-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专利授权证书。(申报材料一式2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联系人:陆晓冬 联系电话:3538654 邮 箱:zscq@hfst.gov.cn 有关要求:各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已获得过合肥市专利申请资助的专利,不得重复申请资助,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重复申请资助,将取消其单位(个人)当年专利申请的资助资格。
18、《政策措施》第30条:新建院士工作站资助
申报材料:《院士工作站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8);院士工作站批复文件;工作站设施证明材料;院士简介、合作协议。(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院士工作站资助申请表》电子版)
联系人:吴 剑 联系电话:3538657 邮 箱:hf3538657@126.com
19、《政策措施》第32条:企业聘请外国专家资助
申报材料:《聘请国外人才费用资助申请表》(见附表1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聘外国专家本人的《外国专家证》;所聘外国专家本人的护照及出入境记录;聘请外国专家工作合同或项目合同;所聘外国专家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本年度企业支付所聘外国专家工薪的证明。(申报材料一式3份,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附《聘请国外人才费用资助申请表》电子版)
联系人:张晓皖 联系电话:3536500,3536507 邮 箱:hcaiep@126.com
四、表格下载
从市科技局网站(http://)一站式查询、下载。
附表:
1.《配套补助资金申请表》
2.《新认定各类研发机构(考核优秀)奖励资金申请表》 3.《新认定创新型(试点)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4.《新认定各类新产品奖励资金申请表》 5.《标准制定奖励资金申请表》 6.《获奖奖励资金申请表》
7.《新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8.《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资助申请表》
9.《科技平台及服务机构建设资助申请表》 10.《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资助申请表》
11.《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申请表》 12.《科学仪器协作共用补贴资金申请表》 13.《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资金申请表》 14.《软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申请表》 15-1.《科技人员创办企业资助申请表》 15-2.《大学生创业资助申请表》 16-1.《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 16-2.《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 16-3.《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请表》 16-4.《代理专利一览表(全部)》 17-1.《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申请表》 17-2.《发明专利奖励申请表》 18.《院士工作站资助申请表》 19.《聘请国外人才费用资助申请表》
6.漳平出台自主创业帮扶政策 篇六
日前,漳平市完善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制定出台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主创新业,以创业促进就业。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不少企业受到冲击,大量农民工返乡,大学生就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为此,漳平市出台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一方面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和加强技能培训,让更多返乡农民工再次实现转移就业,通过各种招考,让大学生获取工作岗位;另一方面,完善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把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列为小额贴息贷款扶持对象,提高小额贷款的额度和贴息的标准,贷款的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贴息的标准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有力扶持创业。
刚从福建农林大学多媒体制作与设计专业毕业出来的女大学生小江就是在政策和亲友的帮扶下,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能力和观点设计系列漳平水仙茶礼盒,经营茶礼,迈出了自主创业的第一步。双洋镇溪口村青年农民小洪返乡后,用打工积攒下来的.钱和银行的贷款,创办一家玉器店,探索自主创业的路子。和他们一样,漳平市和平、西园、芦芝等乡镇有100多名在外务工人员返乡,从事经商、跑运输、搞种养等行业。
7.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政策研究 篇七
近些年来, 北上广深等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这与我国政府财政政策倾斜有密切联系, 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辅助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攀升。全世界自主创新产业日产值高达250 亿美元左右, 并在以百分之五左右的速度逐年递增, 尤其是在西方创意发达国家。预计未来我国自主创新产业将会出现指数式增长状况, 一大批跨行业, 跨媒体的战略投资与品牌竞争力集团在我国扎根。因此, 深入研究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自主创新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政策扶持重点不突出
近几年, 政府屡屡出台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 但各地区文化差异的存在使得政策倾向各有不同, 企业自主创新范围界定存在模糊现象, 政府政策扶持重点难以凸显。尤其是针对文化创意企业而言, 有的企业有足够创意性却缺少文化内涵, 有的具备文化内涵却缺乏一定创意性, 这对我国企业发展造成严重阻碍。据相关调查资料表明: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 房租压力较大, 融资困难等问题是当下企业自主创新面临的首要问题。缺乏完善的企业自主创新保障体系, 企业发展就无从谈起。融资难问题也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 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缺乏有效保障, 盈利结果存在的不定因素较多。大城市房价问题让诸多试图从事自主创新的从业者望而却步, 无论进行场地购买还是租赁, 对中小企业而言都是一笔巨大开支。我国政府财政资金要找到问题症结所在, 恰到好处的使用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与平衡作用的要求, 可有效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部分问题。
2.财政政策针对性不强
当前各地区财政政策扶持自主创新企业的选取标准存在“一刀切”问题, 符合标准的企业就可得到自主创新资金扶持, 这种模式普遍起到的是锦上添花作用, 而非雪中送炭。通过层层选拔, 最终入围的自主创新企业一般都具有规模相对较大, 运营模式相对成熟特点, 而真正需要扶持的小型自主创新企业则被排除在外。前者很容易导致企业产生等靠要等不良思想, 或是锦上添花效果, 对企业未来自主创新能力的长足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而后者规模小, 创新资金不足, 很容易在激烈市场竞争中遭淘汰, 应成为政策扶持重点所在。部分地区财政扶持政策缺乏有效针对性, 其一是因为对自主创新企业内部结构认识不清有关, 其二是政策对不同自主创新企业的区分不足。企业作为一个产业体系, 包含了若个子行业作为, 这些行业虽具备创新性, 文化性与产业性, 但在市场绩效, 外部性强弱, 组织方式与市场结构等方面还存在很大不同。比如电影制作与广告策划, 就分别适合较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织架构。又如新闻出版与建筑设计, 两者外部性就存在明显差别。因此, 财政扶持政策应依据各行业自主创新本质上存在的不同, 体现足够区分度。
3.对财政补贴风险的认识不深入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干预是一把双刃剑, 某些条件下政府干预可有效控制市场失灵,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政府干预就可能会干扰市场释放的资源配置信号, 导致市场出现人为失灵状况。原创性高的行业需要政府资金支持, 投资风险较大的行业需要政府资金进行担保, 而对类似于印刷与广告业发展, 带有明显市场化特征, 市场调节在其中要完全发挥主导作用, 政府一般不必把其当做重点行业进行扶持, 政府干预本身就存在两面性, 这也决定了企业财政政策扶持必须经过仔细甄选, 否则就容易产生负面效果, 比如部分企业可能会在未形成有效盈利的前提下过度依靠政府财政扶持, 出现层层外包与坐吃财政补贴现象;甚至有的企业不想着如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吸引客户扩大盈利, 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如何获取政府财政支持上, 违背了政府自主创新政策贯彻执行的初衷。
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具体财政政策
1.加强财政扶持政策的有效针对性
综合当地实际发展情况, 并基于企业自主创新范畴, 择选重点与优先发展行业, 并从多方面予以政策扶持, 以最快速度发展形成优势行业。可依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分别进行不同优惠政策扶持, 比如企业在发展初期, 资金与规模相对不足, 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难度较大, 融资渠道与方式受限, 这类企业应以财政资金扶持为中心展开。中后期随着企业规模与资金不断雄厚, 企业融资渠道得到很大改善, 较少成本获取了较多自主创新资金支持。成长阶段的企业应把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当做主要资金来源, 后期企业实力雄厚可考虑进入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短期获取较大资金规模, 在正确资金使用上又好又快发展企业。财政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应尽可能细化, 企业主要分为核心产业, 外围产业与边缘产业, 分类支持是必经之路。
2.深化财政政策扶持范畴与重点所在
进一步对财政政策范围进行明确, 并按照预期标准缩减政策覆盖面, 从而正确区分自主创新企业范围。应始终围绕企业自主创新的特定属性展开讨论, 不具备自主创新特征的企业应及时剔除, 但这也并非完全忽视这部分产业群体, 而是在自主创新政策上有所偏重。应始终遵循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 符合要素市场供求机制, 以此逐步壮大企业。企业自主创新融合了更多高科技元素, 一般具有以下三个典型特征:文化性、创新性、产业性。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带有鲜明的创意文化特征, 缺少文化底蕴的企业犹如无源之水, 很难持续性发展。另外, 自主创新性从根本上将传统企业与现代企业区分开来, 缺少自主创新的企业即便拥有了文化特征, 其未来发展也很难成为自主创新产业。因此, 财政政策需把优惠重心放在文化与自主创新体现充分的行业上, 并且具有较强发展潜力。财政政策支持应重视区域性特点, 走比较化路线, 重点扶持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政策扶持企业应突出区域特色, 避免出现雷同现象, 区域间的资源优势各异, 产业发展侧重点自然有所不同。各区域要正确安排企业数量与质量, 避免出现大而全现象, 以免盲目推动导致持续亏损。应充分做好市场调研, 准确把握社会大众形态, 在对自主创新需求有一定了解的前提下做好企业园区的市场定位及未来发展规划, 最终形成政策扶持重点。财政政策支持企业的发展目标应始终放在自主创新层面上, 企业创意的形成与创意企业孵化体系是其中核心要点。其一应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 管理创新, 产品创新等力度, 引导企业对其进行资金投入, 深化该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其二需营造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 促进诸多创意产业发展平台出现, 推动创新能力与产业集群能力大幅发展。例如依据企业的发展特征, 把优惠政策进行延伸, 创意研发与市场转化阶段得到重视, 经济投入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研发设计力度。自主创新企业进口相应生产设备时, 政府提供优惠政策进行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可依旧销售收入提取相应比例的创新开发资金, 政府允许并不断完善研发准备金制度。
3.摸索更高效的财政扶持制度
应依据企业与自主创新产品实际发展情况, 不断摸索更为高效的财政扶持制度, 其一是对自主创新财政扶持资金滚动机制进行不断研发探索。众所周知, 自主创新财政扶持资金的特殊使用容易出现市场不公平竞争现象, 政府职能被逆转, 部分企业产生等靠要思想。应加大对自主创新财政扶持资金滚动机制的探索, 财政机制与企业发展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局面。其二是对阶梯式补贴模式的探索, 当下扶持政策不免会带有“一刀切”等问题, 应选择优方式配合专家评审, 良性扶持申报且符合标准的自主创新企业。单一标准与主观性评价模式会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造成负面影响, 应努力完善阶梯式补贴模式, 多项标准齐下, 对达到不一样标准的企业进行不同程度和方式扶持。其三是企业投融资能力与市场价值应成为财政扶持政策重点, 由前期被动企业资金扶持到中后期主动性的研发销售活动扶持, 自主创新企业交流平台的搭建是关键, 自主创新成果应和市场紧密结合。财政资金对企业直接性补贴的方式应逐步得到转变, 更多自主创新财政扶持资金应以市场化方式投入运作, 譬如设置专业企业评审委员会, 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建立基金企业项目。也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投资力度, 拓展自主创新企业多元化资金融合渠道。首先要努力争取国家财政支持, 深化国家各部委合作, 为重要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其次是进一步完善企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完善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平台及环境整治等。最后是进一步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 自主创新事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 通过融资担保补助, 贷款贴息, 奖励等途径展开。进一步深化税收优惠程度, 推动自主创新企业质量与效益双丰收。首先可对自主创新企业示范区内的模范文化企业或相关从业者减免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等, 运用税收返还制度, 努力实现企业集聚区进一步发展。其次是鼓励个人或企业加大企业投资力度, 依据个人或企业投资的展览馆, 博物馆, 电影电视等行业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比例抵扣企业所得税。然后是大力推行用科技手段来改善自主创新产业, 针对企业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等获取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加强企业自主创新服务体系构造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其一是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等层面贯彻推行经营性自主创新企业;其二是深化投融资机制, 加大企业相关贷款优惠政策力度, 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合理运用, 带动自主创新产业投资基金与企业上市引导资金量进一步发展, 当地优秀自主创新企业上市应得到政府优先考虑。其三是支持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与高校教育合作培养懂管理, 市场经营及文化的复合型人才。其四是努力建设多种自主创新产品交易平台, 基于此背景逐步培育文化产品市场, 培养文化消费意识, 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用。投资重点要放在自主创新事业,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附加值含量高的产品上, 从而促使企业进一步扩大。其二是统筹自主创新企业相关资金, 不同类型资金支持重点要有明显区别, 群众基础优良, 前景发展态势良好的自主创新项目要进行重点扶持。其三是强化自主创新财政资金管理力度, 项目申报立项与资金使用情况, 政府采购与预算编制等环节可设立全过程绩效考核与监督制度, 财政扶持资金规范化与科学化是关键。
四、结语
综上所述, 无论是从全球经济贸易发展趋势来看还是从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来看, 一个新的自主创新点必然会带来周边产业发展与较大升值空间。科学与艺术的充分结合便会迸发出创意, 中国自主创新产业同时面临历史发展机遇与严峻挑战, 经济全球化时代, 任何一种成功的工艺技术又或是商业模式, 都极有可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被高度模仿出来, 要始终领先和屹立于激烈的市场竞争, 只有用源源不断的创造力进行支撑。
摘要:企业自主创新基于企业战略利益与国家利益背景下, 依据市场竞争需求走技术创新之路, 充分结合国内先进经验突破技术难关, 使创新成果逐步实现产业化与市场化, 最终形成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推动国家创新型建设, 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举措, 深入研究企业自主创新财政政策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是引导与激励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 本文就如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政策做进一步研究, 以期能为业内人士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自主创新,企业,财政政策,市场竞争
参考文献
[1]李存周.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财税政策的探讨[J].现代商业, 2012 (05) .
[2]韩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政策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 2014 (24) .
[3]王风生.企业自主创新动力机制的财政助推方式[J].现代商业, 2015 (35) .
8.企业自主创新与科技政策的探析 篇八
关键词:晋江;科技创新;科技政策;建议
一、前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科技的发展与进步,国际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自主创新成了企业生存与发展壮唯一路径,也关系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企业的自主创新需要有政府各级单门的大力支持,那么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如何根据市场的发展态势以及国情和地情的实际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科技政策,促进地方企业和经济的发展成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为此,前不久晋江市委常委扩大会原则通过《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结合晋江科技发展的实际和需求,从大力鼓励科技进步、建设科技创新体系、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拓展产学研联合等方面入手,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政策和措施,相信晋江企业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自主创新,定能实现“智造名城”的目标。
二、完善科技政策引导和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建议
政府是企业发展的强而有力的后盾,政府的科技政策与企业自主创新有着较显著的相关性,因此为更有效地引导和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笔者从晋江的实际出发,对科技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提出几点拙见。
1.采用多种税收政策相结合的方式,促进自主创新
税优政策一直被认为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市政府积极地研究、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比如实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在采购中政府部门更加重视对本土企业的支持,加大了对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特别是中小科技型企业创新产品的采购力度。设立企业科技创新的专项扶持资金,帮助区域产业链企业优先采用本土产品和技术。针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制定了减免服务外包企业有关税收费用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用服务外包企业的产品和技术。为了更为有效地发挥出科技创新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加大了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奖励力度,对于企业创新类项目的实行等同返还或是减免企业所交税收。
2.完善市场体系,以市场为导向促进自主创新
人们的需求就是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目标和市场,把市场的需求作为引导企业坚持走科技创新之路的方向。在时代发展的大河中,人类需求的增加导致市场潜在需求不断扩大,而在科技日新月异、人们追求产品差异化的今天,企业的所创新产品不一定就是人们想要的,也许不是市场所需求的。所以我们要以市场为导向,使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并且成为一种自觉的习惯。对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而言,如果企业的创新不是以人们的需求和市场的发展为导向,那么企业就无法实现以科技创新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与壮大,反而会造成企业的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浪费,制约企业的发展。实践证明,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要以市场的需求为导向,企业的创新成果及其相关产品才能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同,进而不断提高企业的競争水平,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而在这样动力的驱使下,企业将会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和强度,从而将科技创新带入一个良性的轨道。
3.完善科技金融体系,解决自主创新的资金难题
据统计,晋江市政府加大本级财政科技的投入,财政支出比例每年以0.2%-0.5%的增幅递增,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创新力度。优化配置政府与市场各方资源,积极营造资本与科技创新紧密结合的良好的政策环境,根据不同企业的发展特点,建立健全综合配套机制和融资体系,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资本市场制度,充分发挥出科技金融政策的最大作用,帮助企业解决自主创新的资金难题。根据本地的实际制订落实科技型贷款政策,组织银行、金融专家、学者等开展研讨会,研究和制定企业自主创新项目的推荐程序与标准,放宽对发展前景良好的科技创新项目和企业的贷款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项目的融资给予最大的政策支持。这样既能使银行金融机构能够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又能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实现“双赢”。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利益
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企业自主创新的最终产品不被他人侵犯,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科学技术的进步加快了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发展的步伐,而技术、知识的创新需要有确实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能够从根本上保护好创新企业的知识产权,如技术专利、商标等,还可以有效制止不正当的市场竞争,维护创新企业的利益,规范市场的秩序,进而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动力。因此,尽快建立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政府要不断加强创新专利的管理能力,从点到面,再由面到整体,不断提高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进而有效规范企业和市场的行为的秩序,促使企业按照知识产权法规开展科技创新,营造出良好的自主创新氛围。
5.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服务体系
长期以来我国的行政管理部门都以管理者的身份自居,这就使得个别部门利用职务的权力,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索要“好处费”,没有好处不予办事,既破坏了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形象,也影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因此,政府要尽快转变观念,加快政府机构改革的进程,真正实现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全面转型,全力服务于企业的创新和发展。要尽快建立与完善政策服务体系,加快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使企业能够获得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了解市场的需求,加快技术的研发速度,以及让企业通过这一平台公布自己的创新成果,并迅速转变为市场产品,从而使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极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结语
市政府积极地为企业的自主创新研究与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科技政策,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倡导市场的公平和有序,激励晋江企业坚持走科技创新之路,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能力,努力为晋江经济的“二次腾飞”做出积极的贡献。(作者单位:晋江市科技馆)
参考文献:
[1]郭彩云,刘志强,王秋红.三方视角下企业自主创新科技政策实施问题及对策[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2.
[2]周赟董,新平,郑瑜.宁波市政府科技政策与企业自主创新的实证研究[J].价格月刊,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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