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行医总结1(共11篇)
1.打击非法行医总结1 篇一
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工作总结
我院依据卫生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活动,现将近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一所公立医院一所,卫生所一个,集体产权村卫生室29个,个体诊所38个,药店5个,集贸市场5个。
二、主要行动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深入宣传
打击非法行医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规范管理医疗机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为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派出所指导员为副组长,卫生监督协管办为成员的督察小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我镇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对打击非法行医进行了广泛宣传,公布了举报电话。
(二)严格准入,优胜劣汰
1、对个体诊所准入方面重点检查: ①人员资质方面,是否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护士资格。②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m2。③三室分开。处置室必须有紫外线灯,实施无菌操作。
2、对我镇医疗机构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①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②医院是否存在租赁、科室承包和变相租赁等现象。
(三)加强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为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要求每位成员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共同组织学习了《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的文件精神,提高业务素质,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同时,要求执法人员要做到“三禁止”,即:禁止违反程序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停止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禁止以工作名义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和吃请,真正做到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四)全面整顿,突出重点,成效显著
根据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的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在全面检查、整顿的基础上,重点对无证行医和药店“坐堂”行医进行了打击。截止目前,我院共出动执法
人员36人次,车辆6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所,检查药店5个,清查集贸市场5个,集体产权村卫生室29所,个体诊所38所。对被查单位建立了档案,提出了改进意见,较好地规范了医疗市场秩序,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是开设诊疗科目与审批类别不一致,主要是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时进行输液打针;
二、是大部分诊所面积普遍较小,三室难以分开,特别是处置室,设置面积小或者没有;
三、是诊所制度建设、消毒隔离、医疗垃圾回收、门诊登记等工作不规范。
2.打击非法行医总结1 篇二
1 方法
1.1 调查对象
2010年6月-2011年5月 (未开展大联勤) 和2011年6月-2012年5月 (开展大联勤后) 嘉定区非法行医排摸情况和查处情况 (以下以未开展大联勤和开展大联勤表示) , 通过对非法行医发现时间、查实率、执行率等指标的统计分析, 了解大联勤机制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影响。
1.2统计分析
使用SPSS13.0软件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非法行医的发现时间大为提前
通过对未开展大联勤和开展大联勤期间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件数及时间段进行数据分析,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t=26.27ν=5, P<0.05) 。可以认为, 开展大联勤后, 非法行医的行医行为从存在到发现最短的时间明显缩短。 (表1)
2.2 联动常态化, 查实率明显提高
通过对嘉定区未开展大联勤和开展大联勤的街镇进行数据分析 (表2) , 经统计学检验, 两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χ2=5.50, ν=1) 。比较开展大联勤前、后非法行医的发现和【卫生监督管理】处置情况, 可看出开展大联勤在非法行医的查实率比未开展大联勤大为增加。 (表2)
2.3 法院执行率上升
未开展大联勤时法院的有效执行率数为11例, 占需执行数的22.9%, 开展大联勤之后有效执行数为31例, 占需执行数的40.3%。经分析, 两者之间的差异有显著意义 (P<0.05) 。 (表3)
2.4 行刑衔接案件数明显上升
通过大联勤的实时监控, 使发现非法行医的违法现行几率大为增加, 非法行医的行刑衔接也随之增加。未开展大联勤时对非法行医成功进行行刑衔接的有6例, 开展大联勤后对非法行医成功进行行刑衔接的有13例。
3 讨论
3.1 成效
3.1.1 解决了非法行医发现难、发现晚的问题
长期以来卫生行政部门对非法行医信息的掌握是滞后的, 不外乎举报、排摸和有关部门的通报这几种渠道, 除非是发生了非法行医致死或致伤案件, 否则难以做到及时发现和查处[1]。同时,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手段的单一, 很难摸清行医人的身份、存药地点等信息, 使执法人员在现场无法认定行医人的真实身份、只能收缴少量的廉价药品[2], 或者即使查到非法行医点, 现场也只是一些空药瓶空药盒, 对非法行医者影响不大[3]。在大联勤机制下, 对非法行医的发现和排查是联勤队员一项本职工作, 通过联勤队员的日常巡逻, 可以及时地发现地下诊所、游医、非法性别鉴定等违法行为。由于联勤组织中有公安、联防队等成员, 可以及时获取行医人的身份、存药地点等信息, 使卫生执法人员在随后的执法中能够快速、准确地固定相关证据, 对非法行医者进行有效的行政处罚, 大大提高了对非法行医的查实率和处罚率。
3.1.2 缓解了卫生行政部门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虽然卫生部联合公安等其他部门下发了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一系列文件, 规定了相关部门的职责[4],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部门协调困难, 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主要仍由卫生行政部门一家承担。由于卫生行政部门受机构编制、地域交通、工作分类等因素的影响, 在一线从事打击非法行医的监督员力量不足, 监督检查难以全区域覆盖、全程跟踪、长效监管[1], 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常出现“你查我关、你走我开”等现象, 影响了卫生行政部门的公信力。在大联勤机制下,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把有限的人力, 集中到了对非法行医的现场处置上面。在接获联勤指挥中心的通报后,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根据联勤队员已掌握的信息, 对非法行医者进行有效处置, 提高了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效率, 真正落实了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5]。
3.1.3 提高了对非法行医的处罚执行率
由于现有法律的局限性, 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当场收缴罚款, 而主动履行缴纳罚款的寥寥无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 由于黑诊所非法行医人员流动性大、无固定住所, 信息的不对称, 执行人员不能有效地识别被执行者的身份, 造成了执行效率的低下[6]。在大联勤机制下,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能准确的固定住非法行医人, 从而保证了执行的有效性和处罚的到位率, 打破了非法行医者的侥幸心理。
3.1.4 实现了联动常态化, 刑事处罚率大为上升
非法行医者在受到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后, 其行医行为变得更加小心和隐蔽, 往往采取接诊地点和行医地点分开、上门行医、有专人望风等方式逃避法律的制裁, 使卫生行政部门很难再次抓获其行医行为。在大联勤机制下, 由于大联勤是24小时巡逻, 大大增强了非法行医现行的发现率, 使得非法行医行刑衔接的案件数大幅上升。
3.1.5 提高了打击非法行医的积极性
大联勤机制下,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纳入到了对街镇政府的工作考核内容中, 联勤部门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到了对每个联勤队员的工作考核内容中。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条线管理, 对街镇和联勤部门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效进行考核打分, 对表现优秀的予以奖励, 提高了联勤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3.2 问题
3.2.1 联勤队员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联勤队员主要以当地招录为主, 基本居住在当地, 与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关联较少;联勤队员年龄跨度大, 文化层次相对较低, 对非法行医的辨识、规范处置上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3.2.2 联勤工作的到位和不越位
由于联勤范围主要以当地村 (居委) 为主, 联勤过程中联勤队员个人会受到利益关系、人身威胁等情况的干扰, 可能会存在知情不报等现象, 影响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同时, 目前打击非法行医的一些前期工作, 如巡查发现、信息掌握、现场控制等都是由联勤队员在做, 也应防止联勤队员处置过度, 滥用卫生行政部门的职权。
3.3 改进措施
3.3.1 制定业务流程, 加强培训
制定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流程手册, 做到联勤队员人手一本;加强培训, 建立分级培训、定期培训制度, 区级讲师对街镇小讲师培训、街镇小讲师对村级联勤队员进行培训;新招录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的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完善联勤队员行为守则。通过一系列流程和制度的制定, 使联勤队员在处置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3.2 交叉联勤
采取交叉联勤的工作模式, 本地区的联勤队员到其他地区开展联勤工作, 定期更换, 可以有效的避免执法中碰到各种利益冲突。
3.3.3 完善考核机制, 责任落实到人
建立完善联勤队员行为规范, 通过对联勤队员在日常工作中对非法行医的排查发现、信息掌握、协助处置等方面的表现来对联勤队员开展考核, 同时通过对勤队员的考核, 促使村 (居委) 、镇 (街道) 提高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力度。
参考文献
[1]鞠习强, 管建彬, 张勇, 等.浅谈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对策[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6, 13 (6) :461.
[2]涂惠敏, 姚耿东, 韦天星, 等.非法行医现状及长效治理策略探讨[J].浙江预防医学, 2008, 20 (11) :74.
[3]李远征, 林仲坪, 等.非法行医成因分析与整治对策[J].医学创新研究, 2008, 5 (35)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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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润深, 吴雪飞, 罗东, 等.非法行医屡禁不止的原因及对策[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7, 23 (5) :438.
3.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篇三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打击非法行医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按照工作要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重拳出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终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重点
近年来,我市加大医疗市场整顿力度和监管力度,多次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行动,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二是严肃查处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医生未经注册擅自行医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四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行为。
二、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为确保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顺利开展,做到不放过一个细节,通过排查,对全市的医疗市场进行集中执法检查。此外采取日常监督与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但注重治标,更侧重于查源头,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收到了良好效果。到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车辆50余辆次,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单位110家次,发现聘请非卫生技术人员3家,接到各类举报1件,收缴非法行医器械3种共计20小样。通过行动的开展和监管力度的加大,我市医疗市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各单位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切实有效的整改,各医疗机构外聘人员都主动到市卫生局进行注册或变更注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检查与引导相结合,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省卫生厅及州卫生局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二)文明执法,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争取社会各界对卫生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三)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工作,使其依法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依法开展医疗活动,规范执业行为。
4.打击非法行医总结1 篇四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陕卫监督[2015]第177号文件《关于印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患者提供规范、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及时查处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将医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做一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为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医院成立了以于春富院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进一步规范医院执业行为活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其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督查及资料、信息收集整理及汇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院医疗执业行为进行专项督查,就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处理,从根本上规范了医院的医疗秩序,杜绝了非法行医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
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扩大专项整治影响力,争取广大患者及院内职工的广泛关注与支持,医院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监督公示栏”,以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并以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在院内举办专题讲座普及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增强科室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为广大患者提供规范、专业,有效的卫生服务供给,引导人民群众正确选择医疗服务。各医疗主管部门积极参与、长期监督,对于群众投诉和举报的个案认真核实,严厉打击,全院上下积极行动,认真督查,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三、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供给。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内容,医院经过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全院医疗工作有序开展,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时变更、校验,未超诊疗范围开展医疗活动;无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未出现“医疗中心”、“诚信医院”等夸大不实宣传;无非法义诊和坐堂行医活动,无雇佣“医托”行为;无出租或承包医院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行为;按规定及时为试工及外聘医务人员办理执业证书变更手续;全院各科室无使用非医疗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多科室、多部门,医院将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加强专项行动工作力度。不定期的督查、回顾、总结,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做好成果巩固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各项医疗技术服务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期有效管理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为广大患者提供专业、规范、有效的医疗服务。
2015
5.打击非法行医总结1 篇五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巩固2011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按照省、市、县2012年打击非法行医安排部署,6月份,关集中心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小组成员,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对村室成员私自在家进行医疗活动的专项整治
6月12日,在院领导的亲自带领下,对辖区内的陈桥村卫生室成员在家进行医疗活动进行了专项整治,对3家村室成员擅自在家开展诊治活动的“黑诊所”进行了依法取缔,没收诊室内所有药品。为了防止取缔后的“黑诊所”再次执业,执法人员坚持每天巡回监督检查,使此次医疗市场整治工作初战告捷。
二、对我镇的非法行医进行专项整治
6月20日,我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执法大队行动的安排,对我镇陈桥村韩庄韩新德非法“黑诊所”进行了专项整治。
卫生监督所执法大队人员在韩新德诊所内
由于地理环境、交通等因素的影响,无证行医现象较为严重,而且隐蔽性较大,有的不挂牌匾;有的使用灵活易搬动的小牌匾,当发现执法人员检查时,将牌匾取下,锁门走人,并混杂在周围的群众中窥视监督员的一举一动;还有个别被取缔的“黑诊所”
一、两天后一块新牌匾又重新树起,简陋的诊室内摆放一张桌椅和简单的诊疗器械又开始执业了,和监督人员打起了游击战。类似上述的情形很多,给监督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为保障我镇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使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监督所工作人员克服重重困难,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加大巡回监督检查力度等方式,对全乡镇内的医疗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
三、宣传报导工作
为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我院卫生监督所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及时报道工作进展、专项整治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营造了强大声势。6月,我院共检查医疗机构12户,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3人次,出动车量10台次,取缔无证黑诊所4户,责令改正1户,没收诊疗器械16件,没收药品6箱。
6.打击非法行医总结1 篇六
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活动,2011年我们把打击非法行医,保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力度,通过稳步开展,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我们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及乡镇卫生监督站负责人组成,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同时,召开了绛县打击非法行医和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县各医院和个体诊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本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提高认识,扎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增强打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整治,务求工作实效;三是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四是要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 力度;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是规范执业的第一责任人,对违规执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一项重要任务任务,为了保障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加强了一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针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组织学习探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法律适用条款和工作方法等问题。先后5次对120余人次进行了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防护工作制度、放射诊疗安全质量保证等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讲解了打击非法行医法律适用,使监督员掌握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点和法律依据,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证。
三、畅通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我们设立了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凡接到投诉举报,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四、重拳出击,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为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不留死角,摸清我县医疗机构的底数,我们抽调专门人力、物力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以及是否出租、承包科室,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为有的放矢搞好专项行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80余人次,出动车辆120余台次,共监督户数289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共没收药品器械25台(件),收缴罚款2.2万元。
为摸清辖区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的执业情况,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和科室承包(出租)以及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 面的监督检查,并下达了《医疗市场整顿通知书》。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聘用无资质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我们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落实不力的,我们立案查处,从重处罚,净化了医疗市场。
五、现场监测,积极开展“蓝盾行动”
根据运城市“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绛县卫生监督所自5月9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放射卫生诊疗单位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放射防护设施、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持有放射诊疗工作证、建立及落实放射卫生防护制度、个人剂量监测、放射性标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我县共有放射诊疗单位25家,其中有CT的7家,共有12家单位办理了放射诊疗许可证。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所长亲自带队,对所有涉及放射卫生的单位逐家逐户进行认真详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做到了持放射诊疗工作证上岗,配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设施和放射性标识。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单位对受检者防护设施配备不全;有的单位放射卫生防护制度及落实情况、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 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还不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没有进行相应的防护以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没有给受查者配备防护用品;乡镇一级的医疗机构还存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现场指导放射诊疗单位填写申报资料,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停止放射诊疗工作限期进行整改。
同时,我们特邀请市卫生监督所放射科陈志芳科长等两人对辖区内23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情况进行了监督监测。针对这次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对我县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大对放射防护设施的投资,确保放射诊疗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对全县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安全防护知识等进行培训。
六、广泛宣传,积极营造社会监督的舆论氛围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人人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才能使医疗市场得到净化,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来,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们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今年以来,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在电视台播放新闻6次,编发卫生监督信息29期,扩大了宣传声势,保持了高压整治的舆论氛围。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 后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深入持久,同时要继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经营秩序做好我们应尽的职责。
7.打击非法行医总结1 篇七
打击非法行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
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区一直把打击非法行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作为卫生监督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解决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睢阳区卫生监督所按照省、市、区打击非法行医精神,根据近年来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并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三级联动方案,睢阳区卫生监督所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将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列为打击的重点,对一些典型案例及集中行动公开进行报道,对非法行医者给予有力的震慑。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得到有效开展,在省、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睢阳区卫生监督所成立了所长王因运同志为组长、支部书记焦峰同志为副组长的长年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非法行医
打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卫生局党委要求卫生监督所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做,主动争取公安等部门支持,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保证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二、职责明确,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实行区卫生局督导,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的办法,强化辖区职能,条块结合,分块管理。坚持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期间睢阳区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督导组,负责对全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督导检查。整治重点是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等。
三、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睢阳区卫生局在全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多次召开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大家齐心协力全面开展我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睢阳区卫生监督所根据日常掌握的全区医疗市场状况,并集中精力,采取拉网式摸底排查方法,对全区非法行医情况进行登记。根据摸底掌握全区非法行医情况,适时开展有针对性打击,对“钉子户”“难缠户”采取联合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开展执法,形成合
力攻坚之势,给予严厉打击。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睢阳区卫生监督所坚持舆论引导和媒体参与,打击全程记者跟踪报道,并通过报刊及时向社会宣传打击成果。睢阳区卫生监督所并及时将工作动态以简报形式向市卫生监督所和区卫生局报告。在这次行动中,睢阳区卫生监督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00余人次,车辆450余台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543余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00余份,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16余起,其中查处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案件11起,取缔无证非法行医14家,没收药品器械58箱(件),没收非法(违法)所得4.1万元,罚款7.23万元。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共向计生部门移交2起。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巩固去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严厉打击目前我区医疗市场状况进一步好转,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1.公立医疗机构因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缺乏,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现象;
2.无证非法行医者流动性、随意性大,行医场所简陋隐蔽,容易死灰复燃;
3.个别医疗机构负责人依法执业意识不强,疏于管理,纵容包庇非法行医人员;
4.非法行医形式多样化、复杂化。
今后,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指导下,切实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不断推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努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目标。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意识。二是要在巩固成果,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对社会办医、个体执业人员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三是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对医疗行业监督的有效模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而净化我区医疗服务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
8.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 篇八
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 二O一二年八月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秦卫发(2012)7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通知》(甘卫发监函2012 361号)和《天水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天水市函2012 100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犯罪活动。
(二)清理整顿超地点、超范围行医,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 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坚决打击发布非法医疗广告、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欺骗广大患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和药店无证“坐堂医”。依法查处非法医疗美容机构。查处以“义诊”、“免费检查”、“专家咨询”、“讲座”等名义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的行为,以及借助虚假广告,招摇撞骗、误导和欺骗患者的非法行医行为。
(二)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从业人员;查处助理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独立执业行为和使用无《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护理工作的行为。
(三)清理整顿超范围、超地点行医的各种医疗机构。
(四)查处医疗机构超出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 下性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以及超出《母婴保健机构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许可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的行为。
(五)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
(六)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管理、消毒管理制度的执行、医疗废物的处理、牙科医疗机构落实“一人一钳、一人一钻”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医疗机构在职医务人员违反卫生部“八不准”规定,私自向院外介绍检查和住院病人,私自向院外介绍买药和手术、私自收费、班外行医,未经批准到本单位以外的医疗机构会诊、手术,离退休及内退人员私自开业行医或到其它医疗机构行医的行为。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以及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其他机构或者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销售药品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医疗机构。
(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四、整治范围
对全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各类无 证行医黑窝点、美容机构等全面检查整顿,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还要开展一次“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严防非法行医行为反弹主。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12年7月15月-2012年8月31日)。我院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要充分利用广播、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以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搞好业务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础。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医疗机构,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效果和整改时限,8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抽查阶段(2012年9月1日—2012年9月15日)。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整改。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村卫生所建设
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以村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村级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村卫生所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镇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第三阶段:汇总查处情况阶段(2012年9月16日-10月15日)。自查和整改工作结束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积极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检查验收过程中仍存在非法行医、非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要严厉处罚,切实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制度建设,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非法行医活动已严重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损害了医疗卫生系统的形象。我们要高度重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整治工作。要结合当前效能风暴测评,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这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要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加大整治力度,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医疗机构,出依法查处外,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为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三)密切配合,常抓不懈
针对非法行医的形成原因和特点,积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 大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和打击非法行医,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协同公安部门对那些影响大、情节恶劣的“钉子户”、“难缠户”坚决依法惩处,切断非法行医的催生因素;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行医的鉴别能力,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形成全镇拒绝非法行医的氛围。
附 件: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秦安县陇城中心卫生院
9.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汇报 篇九
为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行医行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营造和谐、规范的医疗服务秩序,宣州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今年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2011年全区整个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8人次,执法车辆93台次,查处无证行医35户,取缔35户,罚款34户,罚款金额103500元,没收违法所得9户,没收金额57123元,没收医疗器械142件,没收药品97瓶(盒);另1户因无证行医受二次行政处罚,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有效地打击了非法行医者的嚣张气焰。同时,打非工作也呈现出各具特色的创新点。
特色一: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实施打击非法行医信息报告制度。
为建立打非长效机制,实施科学监管,设立乡镇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监测点,完善非法行医监测网络,各监测点职责明确,有相对固定的联系人,统一制定信息报告制度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地址。各乡镇卫生院定期对本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进行监测,并上报《打击非法行医摸底调查表》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以便实施动态管理,精确打击。
特色二:结合卫生监督基层力量,加大打击无证行医的力度。
基层卫生监督检查员积极配合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执法工作,主动与当地派出所、工商所沟通联系,对游医进行直接干预。对于驻点非法行医者收集非法行医活动基本信息,掌握其其行医地点、药品存放点、行医规律等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使我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的放矢、目标明确。针对非法行医者诊疗时间的不确定性,灵活机动的安排时间、组织人员重点查处,有时是早晨提前2小时上班,有时甚至提前1天就下乡蹲守。重点排查以往打击多次仍在行医的“黑诊所”,特别是行政处罚两次后仍在行医,或其他符合移交公安处理的非法行医者。协助执法机构调查取证,负责对已经整治完毕的医疗市场进行管理巩固,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非法行医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特色三:部门联合,共同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对于卫生监督所在查处非法行医行动中遇到的查处困难及阻碍执法的行为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搜集非法行医信息,依法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非法行医违法犯罪线索能够进行相互通报,凡无证行医受二次行政处罚者均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特色四:加强宣传,利用舆论监督
我所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讲解非法行医的危害等宣传工作,倡导安全就医行为,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专门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向无证行医者发放《卫生知识培训材料(医疗机构类)》,宣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告知非法行医的危害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使部分无证行医者能够主动终止非法行医活动。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群众的投诉及有关案件的查处情况在卫生信息网络上公布。
今后我所将继续对无证行医保持高压打击力度,保持并发扬行之有效的管理特色,有力地维护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的秩序,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保驾护航。
10.打击非法行医总结1 篇十
摘要:由于监管不力,一些地区社会医疗机构遍地开花且鱼龙混杂,非法行医者乘虚而入。这些非法行医者绝大多数不具备或没有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甚至没有执业医师资格,但他们却在城乡结合部租间民房,挂块白布,摆点药品,就对外“开诊大吉”。这些“医师”以搞接生、人流、取环的居多,并大量使用假药、劣药,且有乱收费行为,常常造成医疗事故,严重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市民身体健康。近年来,卫生行政部门虽然多次对非法行医活动进行专项治理和打击,取缔了一大批非法行医的诊所和游医,但非法行医现象仍大量存在,非法行医需要长效管理。笔者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和体会,谈谈行政执法中打击非法行医应注意的问题。⑴1.无证行医和非法行医的概念无证行医是指医疗机构和卫技人员未经有关的卫生许可,没有取得必需的许可证照、证件就从事医疗活动。就人员具体是指医师无《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外国医师来华行医无《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乡村医生无《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卫技人员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无《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无《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就医疗机构是指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和家庭接生以及出具《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技术鉴定证明的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非法行医是指不合法地从事医疗活动,具体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卫生 法律 法规的行为。因此,笔者认为无证行医属于非法行医的范畴,应该是非法行医的一部分。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是取缔无证行医。2.取缔无证行医最关键的是诊疗行为的取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八十八条的解释: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因此,诊疗行为可以分成医疗检查、诊断和 治疗 行为三个方面。判断是否有诊断行为的比较明确的证据应该是书写病历,进行诊断,出具处方,使用药物及手术等方法医疗检查和治疗行为比较明确,使用医疗器械进行医疗检查则存在争议。常见问题是使用听诊器、血压计是否是医疗行为,使用××测试仪测试缺钙或者贫血是否是医疗行为等。我国卫生部尚没有对此作出行政解释。而国外,比如日本厚生省就解释使用血压计是医疗行为。3.如何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监督检查根据《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根据《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1)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2)或者非医师行医的。根据《母婴保健法》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三)出具《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或者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根据以上非法行医的主要表现形式,查处非法行医的执法监督检查一般应包括下列几个方面:⑴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检查法人名称是否已经更换、核对诊疗科目是否与诊疗行为一致、是否有逾期不校验、以及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⑵执业医师资格或者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认定:应检查身份证、学历证书、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医师或者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检查注册证书中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11.打击非法行医总结1 篇十一
为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规范医疗市场服务行为,流均镇防保所根据区卫生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区卫生监督所文件精神,结合流均镇实际情况,制订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确保打击非法行医和规范流均医疗服务市场行为顺利进行,流均镇防保所成立了以高书记为组长,防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领导组,制定了详细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同时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为保护流均广大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消除医源性感染隐患,流均镇防保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通过流均有线电视台、悬挂横幅等开展非法行医危害宣传,引导患者理性就医,同时加大非法行医曝光力度,震慑非法行医者。二是公布打击非法行医投诉和举报电话85620029。如有举报,该所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坚决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三、划分责任区域,落实责任追究。
根据该镇具体情况,流均镇防保所把辖区划分为五个责任区域,协助区卫生监督所负责非法行医查处取缔工作,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防保所包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施监督的监督员和卫生检查员为具体责任人。通过近期排查,如辖区内发现一处无证行医单位,对第一责任人通报批评。发现两处非法行医单位未查处,第一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三处非法行医单位未查处,第一责任人停止分管工作。
流均镇打击非法行医办公室 二0一0年五月十日
关于印发流均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流政发〔2010〕59号
各村(居)委会、行政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办公室:
现将《流均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二月十一日
流均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大规模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镇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大规模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镇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大规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用一年的时间,将我镇的非法行医窝点基本清除,完善和健全医疗市场监管机制,营造一个公平、规范、有序的医疗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二、整治原则
非法行医已成为医疗市场的顽疾、社会的毒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务必要下大力气,严肃整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应坚持以下整治原则:
(一)重典治乱原则。以“治乱用重典”的思想进行整治。在整治手法上,突破传统查处方法,大胆创新整治办法,用“铁的手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绝不姑息。
(二)标本兼治原则。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通过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黑诊所”,规范有证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医疗资
源,努力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探索建立医疗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防止和遏制非法行医出现反弹的势头。
(三)系统整治原则。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实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村组配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对非法行医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系统整治。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协调、督导和检查,使我镇联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流均镇联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克勤(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杜承誉(镇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谈
佳(流均医院院长)
何
平(镇维稳及综治办)
刘从怀(镇宣传办)
郭贵洪(镇文广中心)
唐立志(流均镇派出所副所长)
袁兆喜(流均防保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在防保所(电话:85620029),负责综合协调、信息交流和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谈
佳
流均医院院长
(兼)
副主任: 袁兆喜(流均防保所长(兼)
镇打非办内设材料组和2个联合执法队。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各村(社区)要成立打击非法行医支援队,(以下简称村支援队),由村(社区)主要领导任队长,治保主任、警务区警长任副队长,从村(社区)治安队、村民(居民)小组等抽调人员组成支援队员(支援队员不少于10人)。
四、职责分工
(一)各级组织机构职责
镇打非办主要职责:负责全镇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及具体实施工作,及时书面上报全镇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度、成效和存在问题等。
各村(社区)支援队主要职责:配合镇打非办开展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窝点的调查摸底及查处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镇宣传办:负责组织文广中心、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非法行医查处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和高压严打态势,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流均派出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做好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和群众举报涉嫌非法行医罪、发布虚假广告罪等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流均医院:负责协调和组织全镇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挂靠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严肃查处药店坐堂行医的行为;严肃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违规义诊活动。对收缴和罚没的药品、诊疗器械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镇综治办: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畴,负责协调和督导,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全镇专项整治工作。
镇文广中心:负责这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宣传,把握舆论导向,严禁在有线电视发布虚假不实的医疗广告。
五、工作措施
(一)实行属地管理的工作制度
打击非法行医要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一把手负总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格局。
1、签订责任书。镇与各村(社区)签订辖区《楚州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责任书》,形成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框架的工作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提高基层的属地管理责任感。在检查验收阶段,凡是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的村(社区),或在检查验收后非法行
医“黑诊所”仍滋生不断、群众投诉、举报案例多、社会负面影响大,并经查实确凿的,将由镇对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在专项行动中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整治效果差的,要按行政不作为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2、纳入考评体系。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纳入区、镇《村级两委会年度工作量化评比方法》考评体系中。各村(社区)、组要根据自身实际,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实绩与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量化考核评定直接挂钩;与村(社区)、组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奖金直接挂钩,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增强辖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责任感。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镇、村(社区)两级要建立由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和解决在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实行“疏堵结合,分类治理,打击重点,严查严处”的整治手段 1、结合辖区人口和现有医疗资源配置的实际,坚持围堵与疏导相结合,在不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的同时,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基层医疗网点,满足群众就医需求。重点在居住人口较多的村(社区),合理地规划设置一批基层医疗网点。同时,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立规范的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模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努力缓解局部地区因医疗网点不足造成群众看病难 的问题。
2、对不同性质的非法行医行为实行分类治理。
(1)限期整改。对于医疗机构擅自扩大诊疗范围和规模以及“一证多点”、美容美发店等各类生活美容机构超范围开展医学整形、医学美容服务,药店内坐堂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限期在4月底前改正。
(2)完善手续。对于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的医疗机构,因历史或其他原因尚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限期在5月底前完善设置申办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核准,依法给予办理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打击重点。对以下非法行医行为要坚决打击:一是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二是整改期限过后仍开展违法行医活动的各类医疗机构、生活美容机构和药店;三是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完善申办手续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医疗机构。
3、镇联合执法队、村(社区)支援队要加强对辖区非法行医窝点的巡查,一旦发现“黑诊所”、游医经营场所等非法行医窝点,要遵循“从严从重”处罚的原则,统一没收所有非法行医药品和器械等经营设备,不得“以罚代没”。对涉嫌造成就诊人身体损害或构成非法行医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4、在开展查处工作中,遇到非法行医窝点关门的情况,经劝说后仍不开门接受检查的,一律视作抗拒执法行为,由公安执法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
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要加强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等宣传渠道,采取新闻、图片、专栏专版等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打击非法行医的意义、典型案例和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和普及法律、卫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择医;对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及其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让广大人民群众认清非法行医谋利害人的真实面目,提高人民群众尤其是外来工对非法行医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镇广播电视站黄金时段反复播放由市打非办统一制作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公益广告。、在全镇各主要路口、街道、及人口聚集地带广泛悬挂标语、横幅,警示非法行医者和无证医疗窝点经营者。在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的政务公开栏、法制宣传栏,张贴辖区内自查摸底发现和被查处取缔的非法行医窝点有关告示、图片和文字资料等,对“打非”专项行动进行全程宣传报道。、镇有线电视对全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行全方位的新闻跟踪报道,阐明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和政府打击非法行医的决心;及时报道全镇“打非”工作动态,对重点地区的“打非”工作进行纵深报道;要从正反两方面,宣传“打非”工作的先进事例和典型人物,及时曝光顽固分子和典型案例。
(四)建立健全监督和举报制度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对非法行医进行有效监督和举报。建立两个监督体系:一是行业监督体系。发动合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维权行动”,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大力举报“黑诊所”。联合执法队接到举报后,要立即对“黑诊所”进行查处,为合法医疗机构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二是社会监督体系。发动广大群众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举报。通过推行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社会热心人士作为执法部门的义务监督员,及时投诉举报非法行医“黑诊所”。
(五)加大教育监察工作力度
加强村(社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村(社区)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要求村(社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作用,不得将本人及其亲属的房屋租赁给非法行医经营者作为营业场所。为执法人员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不得为“黑诊所”经营者和非法行医者求情或充当保护伞。要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监督:、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村(社区)党员干部直接参与经营无证医疗机构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村(社区)党员干部为非法行医提供出租屋及其他方便的;
3、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村(社区)党员干部为非法行医充当“保护伞”的(包括向非法行医窝点经营者透露清查行动信息、阻挠执法工作、为被取缔非法行医窝点求情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村(社区)党员干部虚报瞒报有关非法行医资料的;、相关职能部门消极执法的(包括互相推诿、明知不查,明查暗放,查处不严等行为);
对以上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单位和部门工作不力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六)加大对药店的管理力度
加大对药店的管理力度。一是加强对药店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教育,增强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二是将打击药店坐堂行医和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 认证验收工作结合起来,明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将药品销售给非法医疗机构;三是在药店门前挂上“严禁药店坐堂行医”警示牌,严肃处理纵容、包庇、窝藏坐堂行医者的违规药店。
五、时间安排与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从2010年3月18日开始到12 月31 日,为期10 个月,分为6 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摸底阶段(2010年3月18 日至3月31日)
1、动员部署。一是召开全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二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镇实施方案,并参照区的格局召开动员大会,对本辖区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三是通过各类传媒大力推动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积极发动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支持和主动参与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和社会舆论氛围。、成立机构。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村(社区)成立支援队。安排、落实好人员和办公场所。
3、调查摸底。全镇动员大会后,要迅速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清查摸底行动,镇打非办联同村(社区)支援队要深入到村(社区)进行地毯式的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调查摸底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数据准确,严禁虚报瞒报。对虚报瞒报导致“黑诊所”没有被查处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调查摸底期间,要对非法行医场所要张贴“专项行动公告”,对非法行医经营者进行宣传劝告,责令其自行关停;对一些屡教不改、群众反映意见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非法行医“顽固户”、“钉子户”要坚决取缔,坚决打击非法行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0 年4月1 日至4月30日)
镇打非办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对本辖区非法医疗点进行分类治理,积极做到“自行关停一批、完善整改一批、坚决取缔一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0 年5月l 日至7 月31 日)
镇打非办按照方案的要求,对非法行医窝点进行集中整治。
联合执法队在流均镇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日常清查和集中行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清查由打非办联合执法队根据本地实际,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组织对非法行医窝点进行检查,经查实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严处。集中行动由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重点打击顽固的“钉子户”,形成“横向协调、纵向深入,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具体行动实施方案由镇打非办制定并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按照以下查处流程,协同作战,做好查处工作。
1、案件举报的受理工作。群众对非法行医的举报由医院和镇打非办负责受理。经查属违法经营的“黑诊所”的,由镇打非办组织联合执法队依法严处,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区打非办。镇打非办必须对所有举报案件逐一登记,拟定处理办法,记录处理经过及结果,并及时将查处情况上报区打非办。
2、案件的查处工作。镇打非办成立2 个联合执法队,对非法行医窝点进行查处和取缔。公安部门要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持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安全。各村(社区)支援队要全力配合镇打非办做好相关保障工作。被依法查封、扣押的药品、医疗器械、财物,由镇打非办落实专用仓库妥善保管,并及时上报区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镇联合执法队对非法行医窝点作出查处、封存、取缔决定时,要统一依法使用由卫生行政部门对非法行医经营者开具的《收缴清单》和对经营场所张贴的《取缔公告》。
(四)查漏补缺阶段(2010 年8 月1 日至9 月30 日)
由镇打非办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对经过整治效果仍不理想,非法行医窝点仍然较多的村(社区),作为全镇典型,由镇打非办进行重点整治。
(五)巩固完善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0年10 月1 日至11 月30 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整治工作情况和经验积累,迅速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战果,建立健全医疗市场监管的长
效机制。要按照“打建并举、整顿和规范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履行辖区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规范辖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基层医疗网点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努力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坚决消灭和遏制非法行医现象。
(六)检查验收阶段(2010 年12 月l 日至12月31日)检查验收工作由区打非办以实地抽查和暗访的方式进行。
镇打非办组织督查组分赴各村(社区),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标准是非法行医“黑诊所”查处率达100 %,无现成“黑诊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按照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把打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镇打非办作为专项行动期间的常设机构,要建立日常办公制度和信息定期报送制度。镇打非办各成员单位要定期报送开展工作的有关情况(文字、报表), 由镇打非办汇总编印成工作简报,定期上报区打非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深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严打格局,以强大的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行医,确保取得实效。
主题词:打击
非法行医△ 通知
流均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10日印发
流均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为了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镇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7月5日在区卫生监督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扎实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非法行医行为变得更加隐蔽,狡猾,有人望风、多在清晨、晚上、节假日行医,和监督人员打起了游击战,还有一些新的非法行医行为的出现,如外地生物科技公司以销售保健食品、保健日用品的方式,免费进行身体检查,开展非法医疗执业活动;保健理疗店大量牵引、电磁诊疗、扎灸针、拔火罐、刮沙等医疗执业活动。加之我镇地域辽阔、监督检查工作面宽量大,难以保证监督检查的持续性和时效性,非法执业机构和人员存在侥幸心理,新形势下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难度更大。为了防止取缔后的黑诊所再次执业,7月8日—7月9日,在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沈联发领导的亲自带领下,卫生监督员蔡铁军、陈菲菲、孙成山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监督所工作人员克服重重困难,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加大巡回监督检查力度等方式,死看死守,不给不法分子以喘息之机,此次活动取缔捣毁1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治活动的孟氏牙所,同时摘毁牌匾1块,收缴医疗器械4件及牙床,使这次专项整治工作
取得了显著战果。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将继续协助区卫生监督所不断推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努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目标。强化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意识。在巩固成果,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对医疗行业监督的有效模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流均镇打击非法行医办公室 二0一0 年七月十二日
流均镇防保所2010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为了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管,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区、镇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我所制定了2010年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区卫生监督所统一部署下,重点打击了本辖区内无证诊所、游医、假医、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临床活动等违法行为,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得力,责任落实到位
全所召开了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传达了区、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以所长任组长,防保所全体人员为成员的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办案人员,落实工作机制和工作责任制,确保了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加强医疗市场监管,促进医疗市场规范
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我们坚持打击与整顿规范相结合,加大监管的力度,在规范中促进专项行动的有力开展。结合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执业,减少或杜绝违法行为。在监管中,将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及时建挡,对违法执业的医疗机构及时报区卫生监督所备案,以促进医疗机构的严格准入,并利用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和登记,审查、整改、规范违法的行为,取缔不合格的机构。
三、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取得较好的效果。截止7月10日,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台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5家,其中医疗机构4家(陈大猛牙科、孟氏牙科、李二牙科、刘小飞牙科),药品经营单位1家(幸孙药房)。对5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诊所进行了取缔;没收违法药品10件,在专项行动期间,7月9日在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沈联发带领下,卫生监督员蔡铁军、陈菲菲、孙成山对孟氏牙科进行了立案查处,没收医疗器械4件及牙床.四、存在的问题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导致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个体诊所法律意识还十分淡薄,对非法行医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
(二)我镇地处偏远,农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法律意识较差,许多人为图方便和便宜,只愿到个体药店和游医摊看病,对非法行医行为不仅不举报, 反而拒绝配合执法人员对非法行医行为的取证,这给打击非法行医带来了一定困难。
(三)在现有的执法环境和条件下,打击无证非法行医工作难度更大。一是非法行医行为变得更加隐蔽,许多“黑诊所”从集市、城区退入农村或城郊结合部,一些药店从自己店内拿药去病人家中为其诊治,增加了打击工作的难度。二是一些新的非法行医行为的出现,增大了监管工作的难度。如外地生物科技公司以销售保健食品、保健日用品的方式,免费为消费者进行身体检查,开展非法医疗执业活动;保健理疗店进行牵引、电磁诊疗、扎灸针、拔火罐、刮沙等违法医疗执业活动。
(四)执法监督力量薄弱,取证工具缺乏,加之我镇地域辽阔、监督检查工作面宽量大,难以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持续性和时效性,非法执业机构和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因此,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下一阶段,在卫生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按照区卫生监督所的统一部署,不断推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努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意识;要在巩固成果,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对社会办医、个体执业人员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对医疗行业监督的有效模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流均镇打击非法行医办公室 2010年7月11日
流均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小结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全镇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行医行为,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流均镇打击非法行医办公室在区卫生监督所的大力支持下,7月9日由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沈联发亲自带队,区卫生监督员蔡铁军、陈菲菲、孙成山成立的执法组对我镇非法行医进行了一次集中查抄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是针对镇内重点非法行医点呈扩散态势这一情况而开展的。卫生监督所早在5月初就联合其他部门进行摸底排查,初步掌握非法行医点分布情况,并开会商讨确定联合整治计划。
在检查中,卫生监督员在现场发现在流均镇文化站对面一不到8平米的房内,只有一个装有格式药品的药品柜、一张桌子、一张沙发,一台牙床和一张椅子,并在隐蔽的角落里找到了牙科诊所的简易广告标牌。该名非法行医者毫无消毒意识及法律观念,房屋内没有任何消毒、隔离设施,生活垃圾和卫生垃圾没有分开,存在极大的卫生安全隐患。
据了解,本次查处的无证行医点均为牙科,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无法出示《医师资格证书》,前来就医的主要对象是低收入群体和广大农民,药品及补牙材料从非正规渠道购进,也没有任何进药凭证或发票。卫生执法人员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即对该牙科诊所予以取缔,对药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和对牙床先行封存。
为保证群众用药安全,规范医药市场秩序,继续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将在以后及时、定期进行复查,以避免非法行医点复开现象,确保整治长效,保障百姓生命健康权益。
目前,本次检查中可以看到,在距黑诊所不足百米就有正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流均镇打击非法行医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为了生命安全,请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不要到无证行医点接受治疗,发现非法行医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的良好氛围,最终使违法活动无处容身。
流均镇打击非法行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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