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委托管理

2024-07-29

酒店委托管理(精选8篇)

1.酒店委托管理 篇一

福建省八零九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日期: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名词定义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四章 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 双方的责任 酒店维护与保养 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税务、财务管理 保险

监管、奖罚机制 管理年限 双方约定 违约及终止 不可抗力 争议的解决 商标及服务标志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加盟酒店经营管理活动,促进8090城市酒店连锁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使加盟酒店的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平,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福建省八零九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委托方“(公司)”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管理公司“福建省八零九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系在中国福建省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法定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33号2楼,法定代表:胡明彬。

第二章 名词定义

第一条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位置)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附设简易餐厅、商品柜、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酒店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

(3)提供后勤服务的简易仓库、办公室、员工餐厅、员工更衣室、员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第二条 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公共卫生(PA)设备、办公室等设备;

(3)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及类似物品;

(4)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第三条 双方

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第四条 标准

在本合同中是指:由管理公司确认的所有标准、规格、规范、流程、制度、手册、计划、图表、设计或其他文件形式,用以规范加盟酒店装修改造和经营管理,在合同期限内所应使用的设备、材料、质量、外观、体积、设计、服务、程序、人事、管理等方面适用的标准。第五条 手册

在本合同中是指:管理公司关于酒店筹备、经营管理的规范性书面文

件,如:酒店《硬件标准》、《运营手册》等。第六条 手册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经营、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使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第七条 酒店开业验收

“酒店开业验收”一词是指管理公司,为确保加盟酒店工程改造质量和开业准备,及各项服务质量达到管理公司运营标准,而进行的酒店现场检查和验收;酒店开业验收分为“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和“运营验收”三个方面;开业验收合格后,加盟酒店方可对外试营业。(在加盟酒店未领取营业执照和正规发票之前,不得对外正式营业)。

第七条 营业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是指加盟酒店在经营活动中的营业总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加盟酒店由经营客房、餐饮、商品、商务、保险赔偿(赔偿营业收入的部分)及加盟酒店在任何形式下获得之经营性收入,包括以现金、支票、信用卡及其它支付方式(包括已支付或尚未支付、已收取或尚未收取),但不包括中介销售佣金、中央预订销售佣金、电话费、电话服务费、物品赔偿、废品收入、洗衣收入、免房券收入、销售家宾会员卡所得之收入。第七条 经营毛利(GOP)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GOP”是指酒店营业总收入减去营业税、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后的所余部分。

一、加盟酒店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经营性费用)

a)出售与消费掉的食品原材料成本、客用品以及全部在使用中的经营用具和经营用品的成本;

b)特许酒店全体雇员的工资、福利及奖金,包括支付和缴纳的各项社保基金、资遣费和按国家规定计提的工会经费等;

c)能源及公共事业费用; d)办公室及行政费用; e)设备的一般保养及维护费用;

f)各种与经营有关的保险费(固定资产及装修保险费除外); g)市场推广费及广告宣传费;

h)与加盟酒店专业有关的律师费用及审计师费; i)技术顾问和经营专家服务费用; j)中介佣金; k)营业税等。

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非经营性费用)(1)房屋租赁费;

(2)资本性及投资性费用的摊销(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和筹建及装修费用摊销);

(3)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4)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5)土地使用费;(6)董事会费和保险费;(7)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8)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9)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及开业时之验资费用;

(10)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11)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12)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13)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第十条 经营指标

“经营指标”一词在本合同中是指每个财政末由管理公司提出的下一加盟酒店经营指标。“经营指标”是管理公司为了加盟酒店经营管理需要,对加盟酒店和加盟酒店总经理下达的管理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考核指标,在加盟酒店开业满三个月,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管理公司会合理地调整当年的经营指标。如果调整的经营指标与向委托方交底的“经营预算”相差较大,管理方将事先与委托方进行沟通。

第十一条 经营预算

1、“经营预算”是加盟酒店根据管理公司下达的经营指标,结合酒店上一经营实际和本经营变化因素,按月编制的酒店营

业收入、营业成本、经营费用、经营利润预算;此经营预算由管理公司城区总经理报送委托方。“经营预算”是加盟酒店经营的目标,是加盟酒店总经理成本和费用开支的控制依据。

2、“经营指标和经营预测”是指加盟酒店正常经营情况下的指标和预算,如果酒店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例如:重大维修、较为严重和一定数量的坏房、停业或局部停业、重大股东变动、法律诉讼或政府行为影响、市场意外变化、不可抗力等情况),管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与委托方协商调整经营预算。第十二条 项目测算

加盟项目审核前,管理公司根据加盟项目所在城市和酒店位置,对加盟项目所做的经营测算和投资回报测算,该项目测算结果经委托方和管理公司共同确认,作为加盟项目审核依据,并作为加盟酒店委托管理的经营考核目标依据。第十三条 重大维修

“重大维修”一词是指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或是指金额虽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下,但使加盟酒店的设施及经营条件发生重要变更的项目。“重大维修”项目由管理方提出,报委托方审批后实施。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十四条 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加盟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

第十五条 酒店总经理

1、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或驻店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2、酒店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3、管理公司有权委派、调动、任免加盟酒店总经理,总经理根据管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对加盟酒店进行经营管理,根据加盟酒店审批权限履行职务。

4、在管理公司提供的经营预算之内,加盟酒店总经理根据连锁酒店总经理的审批权限,行使各项经营费用开支的权力;如正常开支所需的经营费用(包括员工奖励费用等),超出经营预算之外的经营费用、重大维修、固定资产添置,须经委托方审批同意才能开支;超过合理的审批期限(双方约定5天为限),为保证酒店正常运营不受影响,总经理有权先付款再等待上级或委托方审批(即:逾期审批视为同意)。

5、由于委托方原因,加盟酒店总经理无法正常行使管理职能、或行使各项经营费用开支的权力,管理公司有权追究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并酌情扣罚特许保证金,加盟酒店因此而受到的经营管理影响和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6、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7、副总经理、驻店经理如因工作需要独立管理加盟酒店,行使与总经理同等的职权。第十六条 酒店财务

1、加盟酒店会计和出纳由管理公司委派,按连锁酒店财务制度开展工作,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加盟酒店财务人员业务指导、工作考核和最终任免;加盟酒店总经理负责财务人员日常管理。

2、加盟酒店财务须根据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设置帐户、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按时准确输入管理平台经营数据,完成财务报表和报告(加盟店财务只负责酒店经营帐务,并不负责属于委托方的帐务处理和财务工作,管理公司明确要求加盟店财务人员不得兼任属于委托方的财务工作);管理公司区域财务经理和运营部门负责对加盟酒店的财务工作和经营,实施双重管理和业务指导;

3、为确保财务系统的统一性和管理平台的通用性,加盟酒店必须使用管理公司指定的正版财务软件;如委托方未配备,则加盟酒店总经理有权根据管理公司财务标准购买、安装使用,费用由加盟酒店承担。

4、加盟酒店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15天内应在当地银行开设独立经营帐户(如该帐户为一般户,则委托方同意加盟店现金可通过委托方基本帐户提取),该帐户应保持充足的流动现金(经营活动开始时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运营平稳后不低于3万元),此帐户由管理公司委派的加盟酒店总经理在权限范围内审批使用(帐户的财务印章、签字权,全权由加盟酒店总经理和财务人员按照管理公司制度管理及使用),管理公司对该帐户提供担保,委托方可根据需要查阅帐

册或审计。

5、加盟酒店的任何营业收入包括一切现金及酒店经营之任何支付与费用,均应存入该独立经营帐户或自该帐户中支出。该帐户只用于支付日常经营费用(见名词定义);该帐户余额超出双方约定限额,则由加盟店财务负责划入委托方指定帐户。

6、每一个会计终结时,管理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加盟酒店财务进行审计(根据需要,财务部可随时安排专项检查和对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委托方对管理公司审计结果如有疑问,可由双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加盟酒店进行审计,并向双方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审计发生的费用由加盟酒店承担。第十七条 酒店人事安排

1、酒店总经理将根据加盟酒店的实际情况和管理公司人员定编标准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上报管理公司人事部审批。

2、管理公司人事部根据连锁酒店人员配备标准,结合加盟酒店经营规模和服务项目配备情况,审核下达加盟酒店的人员定编。

3、加盟酒店如因酒店实际与标准定编有差异,可提出调整意见,但须知会委托方,然后经管理公司人事部核准后进行调整;“酒店人员定编”是加盟酒店人员聘用和工资总额计提的依据。

4、“岗位工资标准”是管理公司根据不同城市酒店员工的薪酬水平,制定的酒店各岗位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工资标准不包括酒店按国家规定所应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和各项补贴等。根据不同城市不同的薪酬水平,管理公司把工资标准分为三类不同的标准。根据国家政

策、物价及工资上涨幅度等因素,管理公司有权每年进行工资标准审核和调整。

5、“工资总额”是管理公司人事部根据加盟酒店人员定编,按照所在城市岗位工资标准+奖励标准,计算的酒店员工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结余可累积跨月使用。

6、“工资提取比例”是管理公司人事部下达的,工资总额所占酒店营业收入指标的比例,是加盟酒店根据每月实际营业收入,计算提取员工工资总额的核定比例。为了保障加盟酒店经营预算和经营毛利/GOP的实现,委托方可以要求管理公司参照连锁酒店员工最高工资总额加一个月年终奖的标准,确定工资提取限额封顶,以防止过高的工资费用开支。

7、根据加盟酒店实际经营情况及员工工作表现,委托方可参照管理公司下属连锁酒店员工工资和奖金发放水平,在工资提取限额封顶的基础上,给予员工额外的奖励,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但加盟酒店总经理和财务人员的奖励须通过管理公司统筹发放)

8、酒店总经理全权负责招聘及录用酒店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助理、值班经理、客房主管、前台员工、客房员工、保安员、维修工等,财务人员除外),并以加盟酒店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社保。

9、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员工均受加盟酒店雇佣(酒店总经理和会计除外),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加盟酒店人事制度执行

管理公司连锁酒店统一的人事制度。第十八条 酒店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管理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委托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筹备期和正式营业期。

一、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备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管理公司派出总经理和相关管理人员筹备酒店开业,做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物品、销售、运营等准备;

2、管理公司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加盟酒店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指导和整改意见;

4、尽快使酒店达到连锁酒店运营标准并配合各项验收;

5、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6、对酒店硬件设施进行维护和完善,使之符合连锁酒店运营标准;

7、组织进行市场开发和全员销售;

8、有计划地推行管理公司“连锁酒店管理模式”;

9、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

二、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1)负责为加盟酒店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管理公司连锁酒店的标准实施全面管理。(2)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与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3)负责为加盟酒店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客源体系,并利用管理公司现有的客源网络,使

用CRS预定系统,有计划地组织酒店各项销售工作,努力提高酒店经营业绩。(4)管理公司将负责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5)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将努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6)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7)管理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8)管理公司在每年初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财务预算。(9)酒店总经理在次月15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上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10)每一个会计结束____1___个月内,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11)为委托方培训一支符合加盟酒店经营、管理需要,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在《委托管理合同》结束后使委托方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第四章 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九条 总经理费

1、“总经理费”是指:委托方支付由管理公司所派出的酒店总经理的费用,包括工资、国家规定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各项补贴(包括但不限于异地外派津贴等)、总经理按照管理公司考核办法所应得的奖励等。但管理公司委派的总经理因经营酒店过程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讯费、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差旅费、工作餐费等)则在加盟酒店根据审批权限按实列支。

2、自管理公司派出酒店总经理实际到岗之日起,按照如下 标准在次月15日前由委托方或加盟酒店直接支付管理公司。

城市类别 城市名称

一类城市 上海;北京;深圳;广州

收费标准

按16000元/月(如兼管按11000元/月)计算,15日以内按半月8000元计算,超过15日的按全月16000元计算(驻店经理按14000元/月标准)

二类城市 杭州;宁波;温州;南京;苏州;昆山;无按15000元/月(如兼管按10000元/锡;东莞;天津;江阴;厦门;珠海;天津 月)计算,15日以内的按半月7500

元计算,超过15日的按全月15000元计算(驻店经理按13000元/月标准)三类城市 石家庄;南通;常熟;常州;连云港;济南;按13000元/月(如兼管,按8000元/太原;长沙;武汉;南宁;桂林;沈阳;成月)计算,15日以内的按半月6500都;重庆;长春;南昌;昆明;西安;海口;元计算,超过15日的按全月13000福州;徐州;青岛;萧山;绍兴;合肥;大元计算(驻店经理按11000元/月标连;哈尔滨;郑州(包括未列出的城市)。准)

四类城市 呼和浩特;乌鲁木齐;拉萨;兰州;西宁;按13000元/月(如兼管,按8000元/银川 月)计算,15日以内的按半月6500

元计算,超过15日的按全月13000元计算(驻店经理按11000元/月标准)

以上总经理工资标准和城市分类将根据实际情况由管理公司每年进行复审及调整。

第二十条 开业筹备期管理费

试营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管理公司总经理到位后,按10,000元人民币支付筹备期管理费。(总经理费、项目经理费、财务人员工资按标准另计)第二十一条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二十二条 从酒店发生营业收入之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1.5%收取。

第二十三条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营业总收入乘以上比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第二十四条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经营宽容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宣布试营业后三个月为经营宽容期)。酒店宽容期结束后开始收取效益管理费。效益管理费年终结算,于结算通知发出后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帐户

第二十五条 效益管理费自酒店宽容期结束后开始计算,第一年效益管理理费以实际经营毛利(GOP)超出项目测算经营毛利部分提取3%;第二年起,效益管理费以实际经营毛利(GOP)超出前一年实际经营毛利的90%部分提取5%。(如加盟酒店财务没有执行管理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或因财务核算口径发生争议,效益管理费可按照当年经营预算设定的经营毛利率进行计算;第一年实际经营不足一年的,可按考核月份的平均毛利推算)

第二十六条 若正式营业期实际经营毛利(GOP)未达到项目测算(指第一年)或前一年实际经营毛利的90%(第二年起),则同比例扣减当年管理公司管理费(如当月应收管理费不够扣除,则在下月的应收管理费中继续扣除)。

第五章 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委托方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周转金和定额流动资金。周转金须在酒店总经理到任之日起提供,流动资金须在独立帐户开设之日起提供,流动资金

定额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一般酒店帐户余额不少于5万元);

3、按时审批酒店经营方案、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大修理计划;

5、协调好工程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加盟酒店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二十八条 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连锁酒店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六章 酒店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九条 酒店从正式开业日起每月提取一定数额的维修费用,用作酒店设施设备的更新、修理和维护等。每年维修费用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其中日常维护费1.5%)。第二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其中日常维护费1.5%)。酒店维修费用可以每月提用,也可按规定比例,根据实际需要控制使用。

修理和维护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费用由委托方负责审批。酒店日常维修费用开支由总经理根据审批权限管理使用,超出1.5%日常维修部分由委托方负责审批。

第三十条 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经委托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三十一条 每维修费用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冲转当年经营利润。

第七章 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三十二条 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三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第三十四条 管理公司有权处理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酒店或委托方相应的会计科目内管理(根据财产的管理权属),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三十五条 若委托方处置酒店财产,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税务、财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加盟酒店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营业税金。

第三十七条 酒店员工按照管理公司人事制度和当地税收政策,由加

盟酒店代理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八条 酒店的会计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并根据管理公司财务制度部分采用电子文档)。酒店的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支票、有价证券,分别由委托方、酒店总经理、会计和出纳保管(根据连锁酒店财务制度管理)。

第三十九条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管理公司会计制度》办理。

第四十条 酒店的财务审计根据需要由管理公司负责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委托方。如委托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九章 保险

第四十一条 酒店保险及员工保险

一、酒店保险---委托方必须为加盟酒店购买经营所需的保险,其中:公众责任险必须统一委托管理公司保险顾问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其他险种:财产一切险、机损险、现金险可由加盟酒店自行投保,也可统一委托管理公司保险顾问公司投保。

考虑到保障的完整性和规模效应获得的优惠价格,建议统一委托保险顾问公司投保,保险顾问将协助加盟酒店处理各类索赔提高索赔效率。投保金额按照管理公司所属酒店投保标准,管理公司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调整投保险种和投保金额等。

二、员工保险 –加盟酒店必须与员工签订符合当地劳动部门要求的正式用工合同及缴纳当地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四十二条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和公众责任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管理公司连锁酒店标准。

第四十三条 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加盟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委托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

第十章 监管、奖罚机制

第四十四条 委托方须指定专人代表委托方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经营计划,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但委托方指定代表人不得干预酒店经营管理的日常事务,不得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十五条 建立完善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根据管理公司加盟酒店审批权限执行。超过经营预算以外的经营费用、及固定资产添置、重大合同需经委托方指定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开支和签署。

第四十六条 管理公司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

第四十七条 委托方有权了解和知晓管理方所实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加盟酒店的管理进行考核,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

发展和保值、增值。具体考核及奖罚计算参见奖励管理费条款。

第十一章 管理年限

第四十八条 委托管理年限为八年,双方在经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委托方提出仍需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可以在变动相关条款后续签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约。

第四十九条 在委托管理年限内,如加盟酒店符合管理公司公布的委托方自己管理加盟酒店条件,可向管理公司申请委托方自己管理,经管理公司审核同意后,双方可协议终止本《委托管理合同》。

第十二章 双方约定

第五十条 装修工程结束后与酒店经营过程中有一段相当磨合期(一般第一年为工程质保期),在此磨合期装修过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或工程质保项目,加盟酒店为确保经营所需整改付出的费用,经委托方和酒店管理方双方确认,列入工程后续科目费用,不计入酒店管理费用。如若在工程质保期施工单位不能达到酒店运营所需的质保维修,酒店管理方有权先安排维修再要求委托方扣除工程质保金。第五十一条 因故延误的工程项目、或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加盟酒店客房不能全部投入运营,而影响到经营的,要根据损失的金额来扣减管理公司应承担的管理目标。

第十三章 违约及终止

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三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将违约情况书面通知违约方,如在15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五十五条 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双方之间的所有账款在15天内付清。

第五十六条 签约双方均须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协调双方关系,确保本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五十七条 若委托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应一次性支付10万元人民币作为对管理公司的赔偿,并赔偿管理公司在合同期所应获得之利益损失,以及负责管理公司人员的遣散费和搬迁、返家之差旅杂项费用。

第五十八条 如因委托方进行资产重组、产权交易等原因影响到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委托方应给予管理公司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管理公司所应获得的预期经济利益作为补偿。第五十九条 如合同双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会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正常履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合同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六十条 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维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顿等严重且较长时间影响酒店正常经营的,委托方应对加盟酒店管理目标要予以酌情扣减。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一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暴风雪、战争

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有关本合同履行的相关事宜。

第六十二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内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十四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六十五条 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六章 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商定酒店对外宣传时,分别加入管理公司管理的字样或标识。

第六十七条 双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专有的商标或服务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和日常经营活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酒店将不得再

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即终止聘请管理的关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与修改。合同修改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条 如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委托方将酒店的产权、股权、权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转让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书的履行为前提,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为止。

第七十三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署。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时间: 年 月 日 管理公司: 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2.酒店委托管理 篇二

关键词:调水工程,工程管理,委托管理,评价机制

调水工程是一项投资巨大、结构复杂、涉及主体众多、周期较长、高度专业化的复杂系统工程。调水工程委托代理关系错综复杂, 委托代理关系管理的好坏将决定工程质量的优劣乃至工程效益的发挥。本文通过分析调水工程管理的特点及其委托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 以期供调水工程委托管理工作借鉴。

1调水工程建设管理的特点

a. 参与主体众多, 委托代理关系复杂, 协调难度大。调水工程规模大, 参与主体众多, 地理范围广, 投资额巨大, 其主体既包含多区域多级别的众多行政管理部门, 又涉及众多的专业技术公司和工程建设机构, 还涉及工程影响区的广大居民, 各主体之间构成了一定的委托代理关系。调水工程的影响层面包含经济、社会、技术、环境等诸多方面。调水工程大多分多期进行组织实施, 而每一期工程由多个单项工程组成, 每一个单项工程又包括多个设计单元, 因此, 调水工程的特点决定了调水工程的委托代理关系复杂, 管理协调难度较大[1]。

b. 工程项目种类繁多, 专业类型多, 管理专业化水平要求高。一项完整的调水工程是由多个项目集合而成的, 一般包含输水工程 (输水河道、泵站枢纽) 、蓄水工程 (湖泊的整治、水库的整修与加固) 、泵站工程等, 每个项目都有着丰富的管理内涵。在调水工程建设过程中, 生态与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征地移民、文物保护、节水、地下水控制开采、产业结构调整等涉及面较广的社会层面工作与工程建设交织进行, 这就需要在建设过程中能很好地处理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生态、政治等多方面的复杂问题[2,3]。

c. 点、线、面相结合, 工程管理难度大。调水工程还呈现出点、线、面相结合的特点。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的工程项目与固定地点的项目相结合, 相应项目的流域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同时, 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还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组合体项目, 先期完成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和建设项目的有序推进等工作。这要求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点、线、面都要照顾到, 因此工程管理难度大。

d. 项目整体周期较长, 而单个设计单元的周期长短不一、交错进行。对于整个调水工程而言, 一般需要经历很长的周期, 有时甚至需要几十年的时间。在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有许多单体项目, 既包含后期单体工程的前期研究和规划建设, 还包含先期完成单体项目的维护保养工作等。

2调水工程委托管理的必要性及容易出现的问题

2.1调水工程委托管理的必要性

调水工程是一项投资巨大、结构复杂、涉及主体众多、周期较长、高度专业化的复杂系统工程, 其中涉及多层次、多主体、多区域、多周期的错综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 调水工程委托管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决定整个工程的效益, 因此, 做好调水工程中的委托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较完善的委托管理模式才能协调好调水工程中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 只有先进的委托管理模式才能够保证调水工程的效益。

2.2调水工程委托管理容易出现的问题

在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和管理过程中, 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问题, 以及由此引起的一系列委托管理问题。学者们对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委托代理关系已经有了一些研究[4,5,6]。从信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来划分, 主要有逆向选择 (inverse selection) 和道德风险 (moral hazard) ;从信息不对称发生的内容上来划分, 主要有隐藏行为 (hidden action) 和隐藏知识 (hidden knowledge) 。

逆向选择是指在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之前, 代理人已经掌握了某些委托人不了解的信息, 而这些信息有可能是对委托人不利的。代理人利用有可能对委托人不利的信息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合同, 而委托人则由于信息劣势而处于对己不利的选择位置上[4]。比如在调水工程寻找代理人的过程中, 代理人就可能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优势签订有利于己而不利于委托人的合同, 从而提高调水工程的成本, 降低调水工程的效益。

道德风险指在签订合同后, 代理人在确保自身效用极大化的前提下损害委托人或其他代理人效用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在发生这种情况后, 代理人并不承担其行为的全部结果, 因为不完备或受约束的合同阻止了代理人承担全部损失或利益的责任。道德风险属于经济环节中的外生不确定性, 它将破坏市场均衡或导致市场均衡的低效率[5]。比如在调水工程中, 代理人在签订代理合同后, 利用自身掌握的信息优势为自身牟利而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在工程中偷工减料、拖延时间或不尽全力地提高工程质量, 不尽全力地完成工程目标, 从而导致工程成本提高、周期延长等。

隐藏行为和隐藏知识是指在签订合同前后代理人利用信息不对称, 或委托人对自己的信息无法全部了解, 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甚至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在委托合同签订之前, 代理人为争取合同只向委托人展示对自己的有利信息, 以获取合同;在签订委托合同后, 由于委托人不可能全面实时地监督代理人的全部行为, 无法全面了解合同执行的详细情况, 而只能通过合同最终执行的结果来判断合同执行的情况,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代理人就可以有意识地隐藏对自己有利或对委托人不利的行为和信息, 从而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如在调水工程代理人的选择过程中, 委托人一般为政府机构, 其在工程建设、委托代理和持续地监督检查等方面并无很强的专业性, 各代理人为了获取合同, 会尽可能展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 在签订合同后的执行环节中, 委托人又很难对代理人进行实时全面的监督, 代理人会隐藏对委托人不利的行为和信息, 不从提高工程质量、尽全力保障委托人利益上着手, 有时甚至出现偷工减料、拖延工期等现象, 从而降低了工程的运行效率, 提高了项目的执行成本, 为工程未来的良好运行埋下了隐患。

3调水工程委托管理的原则

在调水工程中, 信息不对称问题和委托代理关系已经渗透到了整个工程的各个环节, 涉及参与的各个主体。为了使调水工程能够顺利达到预期目标, 首先, 要明确参与的主体有哪些, 它们在整个工程系统中的角色和定位, 需要完成什么样的职能;其次, 将各参与主体有机地联系起来, 并构建合理的委托代理模式和利益架构;第三, 在委托代理关系管理中如何建立及建立怎样的激励约束机制, 以便使各相关利益主体各司其职, 尽可能地使项目最终效用最大化。

3.1明确政府在调水工程中的定位和作用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管理中承担的职责和功能。政府职能与经济体制密切相关, 一定的政府职能和机构总是为适应一定的经济体制而设立的, 同时, 政府职能又有相对独立性和稳定性。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体制。经济活动主要由市场调节, 政府主要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包括建立法律基础, 保持非扭曲的政策环境, 保持经济的稳定, 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设施和经济基础设施, 保护承受力差的阶层, 保护环境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政府必须改变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 不仅管理公共事务, 而且管理本应由微观主体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我决策的大量私人事务的做法, 使市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 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实现政府职能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转变。加入WTO后, 需要进一步加快改革政府管理经济的手段和方式、规范政府行为、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构建一个有限和有效的政府。

1998年以来, 水利行业在适应宏观形势和客观环境变化中, 寻求解决水利面临新问题的方法, 逐步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跨流域调水思路。在此调水思路的指导下,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改革跨流域调水管理体制, 取得重要进展。打破垄断、引入委托代理机制、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正在成为经济全球化大潮流的明显特征。我国公用事业领域已打破行政垄断, 引入市场竞争, 优化资源配置, 构建政府监管下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委托代理机制, 水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不断推进。另外, 民航、电信、电力、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出台, 在这种宏观背景下, 如何准确地把握水利的客观规律, 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水利发展要求的目标, 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 引入委托代理机制已成为当前重要课题。

在调水工程项目中建立“政府监督、项目法人主导、专业单位负责具体运作执行”的运行机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

3.2明确把握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

3.2.1 水资源的自然属性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 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 又是稀缺的经济资源、战略资源, 水资源开发不仅关系到经济发展, 还关系到环境保护, 而这两者在社会经济腾飞阶段往往会发生冲突, 单靠市场调节, 必然会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 制约可持续发展。

3.2.2 水资源的经济属性

获得洁净和卫生的饮用水是人的基本权利, 是身体健康的基础和保障。水资源利用不仅关系到资源配置效率, 还关系到社会公平, 既不能完全由市场按照利益导向来配置水资源, 又不能不考虑资源的高效利用。水以流域为单元, 地表水和地下水相互转化, 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的开发利用相互影响, 水量与水质相互依存。水是商品, 水资源使用不仅会给使用者带来效益, 还会对流域其他人产生影响。外部效应的存在决定了水仅靠市场调节, 生产者或消费者在用水决策时难以考虑经济活动的全部成本, 其产出对于全社会而言往往是次要的。

由水利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在水利管理中的作用与在竞争性行业和纯公益性行业中的作用不同, 政府既要管理资源、又要管理资产;既要服务于经济发展, 又要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既要监管水服务, 又要直接提供水服务。目前水市场没有充分发育完善, 需要政府培育和发展。

3.3培育和发展水市场, 引入委托代理机制

水资源管理主要是政府职责, 水资源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决定了政府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及管理中要积极培育和发展水市场, 引入委托代理机制。在市场经济中, 政府与市场始终都是体制中内生的、同生共存的要素或组成部分, 没有“无政府”的市场, 也没有“无市场”的政府。培育和发展水市场, 引入委托代理机制, 不仅有利于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效率和效益, 还能为政府调控水资源提供政策工具和作用机制, 能有效提高政府调控水资源的能力[6]。因此, 在发展水经济的过程中要加强引导、促进立法、制定规则、科学规划、宏观调控和监管交易, 大力培育水权交易市场、水利建筑市场、水商品和水服务市场、水利工程管理养护市场;要培育市场主体, 实行政企分开, 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和委托代理制度, 实行契约管理和合同管理, 使企业成为水市场的主体;严格执行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政府采购等制度, 规范水利建筑市场, 发挥委托代理机制的作用, 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健全市场委托代理制度, 允许合格企业自由进入和退出水资源开发领域, 保持有序竞争, 维护竞争者的公平利益;建立合理的水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公开价格制定和调整程序, 实行价格听证制度;加强水市场上生产流通行为的监管, 促进生产者和消费者合理地使用水资源, 最终使水市场的各方参与主体和利益相关者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利益分配机制, 达到水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

4做好调水工程委托管理工作的建议

在存在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调水工程管理委托代理关系运行机制设计的关键在于委托人如何设计契约和制度, 促使代理人在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的同时, 最大限度地增加委托人利益, 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如何防止委托代理问题的发生。可以通过设计一套系统机制来尽可能地抑制委托代理问题的出现, 降低因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成本。

4.1建立信息披露机制——资源利用信用机制

建立信息披露机制, 促使信息充分披露, 减少代理人的逆向选择。如建立水资源利用信用制度, 在用水户申请用水许可证时, 给其一个用水信用码, 该码是唯一的, 并且建立一个全国联网的庞大数据库, 一旦用水户出现信用污点, 计算机会对此进行记录, 并依此建立用水户信用等级, 供水公司可依据用水户的水资源利用信用等级, 作为批准它的用水申请参考, 并实行相应的监管等级。

4.2建立以自然生态环境为导向的评估机制

调水工程在某种程度上能反映在它所涉及的河流和湖泊的水文情势, 通过因果关系链影响自然生态环境的某些组分,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深远而复杂。在调水工程的研究中, 应重点研究如何充分发挥调水工程的有利作用, 防止或减少调水工程产生的不良后果, 也就是说应用现代科学来评价和预测调水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7]。

在调水工程评估的过程中, 首先要分析工程中涉及的因素, 对这些因素有何影响, 是有利影响还是不利影响;其次要研究调水工程对各个相关因素的影响程度, 要尽可能使其朝有利的方向发展, 将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4.3建立以战略目标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所谓激励, 就是委托人使代理人从自身效用最大化出发, 自愿或被迫选择与委托人设定的标准或目标相一致的行动[8]。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信息分布的非对称, 委托人难以观察代理人的私人信息 (如是否努力工作) , 代理人可利用信息优势采取有利于自身收益的私人行动, 这些行动可能与委托人的目的不相一致, 因此委托人要设计一种激励机制, 该机制使代理人在达到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同时, 达到委托人规定或希望的标准或目标[9,10]。

委托人设计激励机制的目标具体有两类[11]:①针对因代理人的隐藏信息而面临的逆向选择地位, 激励的目标是如何使代理人“自觉地”显示其私人信息或真实偏好, 即所谓的“如何让人说真话”;②针对因代理人的隐藏行动而可能面临的道德风险问题, 激励的目标就是如何使代理人“自动自觉地”尽最大努力工作, 诱使代理人不采取败德行为, 即所谓的“如何让人不偷懒”。

4.4创建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评价机制

各国公认的调水工程管理委托代理的经济分析准则是对工程进行效益-成本费用分析准则。通过效益-成本费用分析, 找出最佳投资优化方案。投资优化方案一般都是根据建或不建调水工程两种情况下所产生的社会效益高低来选定。采用这一方法, 可以明确看出哪些是与工程本身有关的纯效益 (或纯费用) 。通过效益-成本费用分析将有助于解决以下2个问题:①在投资方案比较中, 找出对促进经济发展最为有利的方案;②不同的投资方案对收入分配会产生什么影响。

4.4.1 跨流域调水工程管理委托代理经济效益评价指标

跨流域调水工程管理委托代理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如下:

a. 工程造价, 指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 (如土地、建筑物以及设备等) 、运行、维护和更新费用。

b. 调水工程施工中直接损失的补偿费, 指农业用地的占用、各种经济用途的项目、居民点等的搬迁等应补偿的费用。

c. 消除和补偿对调水影响区的生态环境损害而形成的费用, 即工程的“生态造价”, 这部分费用是调水系统总造价中最难确定的费用。

4.4.2 跨流域调水工程管理委托代理经济效益的评价模型

根据流域调水工程管理委托代理经济效益-成本费用的计算方法, 提出水资源区域再分配经济效益分析模型:

BDΜ+BSΜ+BDΤ+BSΤ>BDX+BSX+CSC+ΤC (1) ΤC+CDX+CSX- (BDΤ+BSΤ) <ΤCA (2)

式中:BDM为受水区调水的直接效益;BSM为受水区的间接效益;BDT为输水区的直接效益;BST为输水区的间接效益;BDX为取水区的直接效益;BSX为取水区的间接效益;TC为与调水工程有关的费用;CDX为取水区的直接消耗 (不调水的费用) ;CSX为取水区的间接消耗;TCA为与调水工程优选方案有关的费用;CSC为在经济方面与受水区竞争地区的间接消耗。

式 (1) 表明, 受水区和调水线路所经过区域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应当超过取水区以及与其竞争的地区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加上建筑物的基建费用;式 (2) 表明, 调水工程的造价 (包括运行费用) 应当小于向同样地区和以同样数量供水的优选方案的费用。这种比较是以预先选择工程最佳规模为前提的。如果调水工程能满足这两个条件, 就可以认为经济上是有利可图的。

4.5建设水资源利用共享的信息平台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 若委托代理双方秉着合作原则, 尽可能进行信息共享, 从整体最优的角度出发, 实现全局最优化, 而不是个体目标的最优, 则能减少委托代理中问题的发生。

在调水系统中实现信息共享, 提升整体效率, 需要各单位相互合作, 为此要有一定的激励机制, 其原则如下:

a. 合理分配信息共享带来的额外利润。信息共享不仅要使整个系统都受益, 而且要根据共享者提供的信息在系统中所起的作用大小, 按恰当的比例分配利润。有效的激励机制应该能够向系统中信息共享者提供这样的保障。

b. 有效的激励机制应该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能够产生诱导作用, 促使系统各成员共享私有信息。

c. 在激励机制约束下, 各成员可以采用使自己效益最大化的策略, 激励机制应该诱使成员目标与整体目标相一致, 但不能强迫企业采用指定的决策。

d. 兼顾成员和整体的效用。在激励机制下, 不仅应使各个成员实现效益最大化, 还应实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激励机制应该能够通过诱导措施, 协调整体目标与局部目标的冲突。建立信息共享激励机制, 可以把日常工作和信息共享任务当成两项不同的任务, 采用多任务的委托代理模型来设计激励机制[12]。

在制度设计上可采取定价激励和返销激励等方式:①定价激励方式。信息共享可以有效降低上游节点的供水量, 从而降低上游节点的生产成本, 因此, 上游节点可以给予参与信息共享的下游节点较低的产品转移价格, 这样下游节点可以从信息共享中获利, 从而影响下游节点的行为。具体可以考虑使用差别定价策略, 对参与信息共享的节点提供较低的供货价格, 而对拒绝参与信息共享的部分节点采用抑制性高价。②返销激励方式。这种方式允许下游成员以低于批发价的返销价格将超过需求的产品退给上游企业。虽然返销方式能给下游节点比较宽松的订货数量, 但是返销会使下游节点负担额外的成本, 因此这种方式能促使下游企业认真预测自己的需求, 并将需求信息及时反馈给上游节点, 双方共担需求不确定风险。

4.6建立优化调水的管理机制

3.新建学校委托管理实践探索 篇三

一、昆山高新区汉浦中学的托管模式和特征

托管作为教育管理的新举措,其模式有多种,但不可强调统一标准,而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合适的托管路径和策略。2015年9月新成立的昆山高新区汉浦中学(以下简称“汉浦中学”)由区内优质品牌学校城北中学托管。托管模式基本属于目前学校托管中的“衢州模式”(即浙江衢州取得显著成效的“名校托管”工程),但又有自身特点,即:托管学校和被托管学校实行“一个法人、一套领导班子,两所学校既独立核算、独立核编,又统一人财物的管理,实现师资、设施同待遇”的捆绑式、紧密型的管理模式。其特征具体表现为:(1)学校行政管理方面,城北中学校长兼任汉浦中学校长(负责人),2015年9月城北中学派出两名副校长和四名中层干部到汉浦中学至少两年轮岗,统一两校行政管理,参与汉浦中学的教育教学管理;(2)课程设置与课程改革方面,实施统一的学校教学管理和科研活动制度;(3)课程教学方面,2015年9月城北中学派出五名学科骨干教师到汉浦中学至少两年轮岗任教,两校教师的课务做到统一安排下的灵活处理;(4)校园文化方面,积极开展面向两个学校师生的各种活动,增进交流,促进融合。

此外,昆山的托管模式与传统的教师支教、结对帮扶有着本质的区别,托管不仅仅是人力等方面的支持,而且要求援助学校必须切实承担起办学主体的责任,这一点在近几年《昆山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综合考评方案》与《昆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专业发展考核细则》中都有体现,这从办学管理方式上来说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强化了援助学校的托管责任,构建了托管工作的质量保障。而另一方面,从办学主体来讲,受援学校和援助学校依然是两所不同的单位,有各自独立的建制,拿汉浦中学来说,在托管结束后,汉浦中学将拥有独立管理主体地位,可见,这种托管模式又不同于学校兼并“开分店”(“名校扩张”工程),即所谓的“两个校区,一个牌子,一个法人,一套班子,一支队伍”,而是要通过两至三年的托管,从学校管理、课程教学、教师队伍、学生发展、校园文化等多方面全面推进受援学校的内涵建设,使受援学校在托管结束后,能成为有较强独立管理水平,具有自身特色的内涵自主发展的新优质学校。

二、昆山高新区汉浦中学托管的实践操作

(一)推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化

学校的日常运作需要制度来保障,新建学校尤为如此,这也是学校管理走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实现学校管理制度化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形成系统完整的、符合学校实情的、体现自身特点的规章制度,改善学校管理中的个人主观意志起主导作用的状况,并能够在办学过程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从而规范学校日常运作。

可见,“建章立制”这项工作的落实,便成为托管之初的当务之急。城北中学作为老牌优质学校,早已有一套成熟的日常管理制度。汉浦中学通过制度复制和本土化创造,依托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局的有关规程,逐步建立起了各项学校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的随意性。受城北中学托管以来,汉浦中学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文本,完善并确保上述制度落实,以实现学校管理的制度化。

(二)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缩小校际差距,提升学校品质的关键在于教师,“托管”的成败,也在于能否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汉浦中学新入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高达58%,因此,如何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就成为托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1.置换交流,双推成长。托管之初,学校领导班子根据《昆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轮岗交流方案》,结合两校自身实际,全盘考虑、统筹安排,制定置换交流工作计划,合理安排部分教师为期至少两年的轮岗任教。汉浦中学部分青年教师到城北中学跟岗学习,城北中学部分优秀教师到汉浦中学引领示范。通过这种双向途径,推动汉浦中学青年教师迅速成长。

2.专家引领,指导发展。借“托管”的机会,学校引进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引进成功的教育教学实践范例,为教师的发展提供思想资源和示范导向。学校先后邀请多位知名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来校作学术报告。在此基础上,又着手在实践层面引领教师的专业发展,多次主动邀请各科教研员、城北中学及兄弟学校的优秀教师来校开展课堂教学诊断活动,对每堂课进行点评,深入研讨课堂教学的实效,解决课堂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其中,城北中学教师与汉浦中学教师“师徒结对”旨在让汉浦中学的青年教师们在“看中学”、在“听中学”,通过观察、模仿、借鉴蕴含于城北中学资深教师教学中的教育智慧,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教学技能。

3.联合研讨,分享智慧。汉浦中学与城北中学之间建立教师定期互访、互相听课等联合教研制度。在托管过程中,两校通过各种途径(比如QQ群)开展联合备课。这一模式,一方面促使两校教研组教师形成团队合作,另一方面又培育汉浦中学教师向城北中学看齐的竞争比拼。实现了合作与竞争的统一,无形之中提升了汉浦中学的教研教学质量。两校联合研讨活动,围绕主题深入交流、切磋技艺、互利互进。联合备课活动中,组长对教案和教学反思、听课记录、作业布置、分层递进等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评比。各备课组教学进度相对统一、重点难点落实到位,并进行阶段性联合质量调研与分析。通过这些形式,促使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4.求“同”存“异”,各具特色。开展两校教师的“同课异构”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即双方教师以同一内容通过自己的方式展开教学,先听课后评课、反思,在比较中研究和学习不同的教学结构、教学风格、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重实效促提高。两校相关学科分管领导及两校教研组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城北中学各学科专家指导听课评课活动,并对同课异构活动进行总结性点评。城北中学专家的真知灼见,使汉浦中学教师在“听课——评课——反思”的过程中得以不断实现自我完善。

(三)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自托管以来,汉浦中学学生学业成绩与城北中学不分上下,稳中有升,位列全市上游。与此同时,学校始终关注学生的健康、品行、情感、态度、习惯、方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等,不断提高学生各方面素质。

1.坚持德育为先,改善学生的精神面貌和行为习惯。良好的校风、学风是学校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托管之初,学校就把德育工作放在了首要位置。城北中学是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德育工作成绩斐然,其最大亮点就在于善于创设德育情境,组织多样化、生活化的“活动”,为学生提供直接参与道德实践的机会,引导和帮助学生通过亲身经历,获得情感体验,深化思想认识,提高道德践行能力。托管以来,汉浦中学学习城北中学德育工作的成功经验,以培养良好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与行为习惯为主线,以生活为切入口,以活动为抓手,整合多种资源,精心组织实施以生命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民族精神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法制教育为重点的各项体验性德育主题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探究和体验,通过亲身践行,促进良好素质的形成和发展。

2.加强科技教育,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学生最重要的素质之一,它能对其他素质的提高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城北中学是省内知名的劳技教育特色学校、苏州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特色教育硕果累累,学校被授予“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称号。汉浦中学秉承城北中学“创新·实践”的理念,结合本校教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借鉴城北中学科技教育的成功经验,在托管之初,学校就着力抓好科普教育和科技竞赛活动,组建“航模”、“纸模”、“小制作”、“小发明”等兴趣小组,每周由相关辅导老师组织活动,同时加强与城北中学师生的交流研讨,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

三、昆山高新区汉浦中学托管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第一,任何一所学校都是独特的,都有许多自身的实际情况,包括教师、学生、家长、地域、社区文化等等,汉浦中学如果盲目照搬城北中学的先进经验,或者简单移植城北中学的办学模式,再炮制与克隆出一个城北中学,理论上似乎很简单,但这既不现实,也不明智,同时也不必要。因此,在托管中一定要从汉浦中学的实际出发,将城北中学的办学模式与具体做法加以具体改造,形成有自身特色且行之有效的办学思想、管理理念与具体做法。

第二,要树立“托管是为了不管”的理念,从“输血”向“造血”转变。城北中学托管汉浦中学的关键就是要激活汉浦中学内在的巨大潜能,并搭建和创造对汉浦中学有利的发展空间,以促进每一位师生的自主、主动的发展,并最终使汉浦中学具备自我更新、自我发展和持久发展的原动力。

4.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篇四

甲方:内蒙古兴宇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7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一部分:协议主体信息

甲方:内蒙古兴宇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大沙头生态文化旅游区

法人代表:尤拴军

乙方: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敖镇上海庙南路文化产业园C6-2 法人代表:李成有

第二部分:协议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着甲、乙双方的资源优势及专业优势,创新大沙头生态文化旅游区(以下简称“景区”或“大沙头景区”、“兴宇唐苏格酒店”)旅游发展模式,实现旅游景区建设和接待的提升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多赢、创新、发展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就大沙头生态文化旅游区(含兴宇唐苏格酒店)委托管理合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第二章 合作内容及期限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确定就大沙头生态旅游区(景区范围四至图作为本协议附件1)和兴宇唐苏格酒店进行合作,全权委托给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文旅集团”)经营管理,甲方不参与景区和酒店的经营管理等工作,可参与财务审核,享有监督权。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托管期限初定为5年,自2017年6月9日起至2022年 6月8日止。

第四条 合作原则

1.在托管期内,乙方有权就旅游景区、酒店日常管理、项目建设、市场营销、活动策划等进行决策安排。

2.乙方充分利用当下全域旅游环境和文旅集团平台,以及专业团队的管理,把大沙头旅游区建设提升作为目标,增加景区经济及社会效益,增大客源量,增加盈利收益。

3.自协议签定之日起,2017年_6_月_9_日前甲方存在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如:在册员工社会保险、公司债务、抵押贷款、消费卡、券等均与乙方无关,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发放的总价值 ___万元消费卡、券,在乙方托管后逐步消费完毕。每笔消费卡、券预定和账单均需由甲方法人或指定授权人签字确定,消费卡、券消费金额均计入甲方账户,均由 甲方自行承担解决。

5.乙方托管甲方景区、酒店项后,2017年修缮、维保酒店设施设备费用,在甲方借贷款中进行支付,2018年1月1日后乙方在托管期内景区、酒店产生的经营费用均在营业费用中进行支付。

6.甲方申请获得融资、贷款不计入经营收入,但需用于旅游区和酒店项目建设;获得的政府政策补贴、项目资金、宣传费等费用计入经营收入。乙方申请获得的项目资金,补贴等计入经营收入。

第五条 合作模式

1.乙方给甲方借贷1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主要用于旅游区、酒店项目投入、设施设备更新、活动运营等。按托管期5年回收本金和利息(月利息按1%计算),托管期内经营产生的利润首先支付借贷利息和本金。

2.乙方给甲方的借贷款根据景区和酒店项目进行支付,根据项目的建设需要在1年内完成项目投资。

3.从2018年5月1日起,每年保持经营收入递增。

4.双方合作期内,甲方偿还借贷款本息后剩余的利润进行分成,甲、乙双方协议期前两年分成比例为4:6,后三年分成比例为5:5。

5.甲方再投资资金后产生的利润,根据投入、借贷比例协商确定分成模式。

第四章 双方权利与责任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享有资产所有权。

2.甲方对公司经营获得利润,享有约定比例收益权。3.甲方按照国家AAAA级景区等相关要求进行景区投资建设、内部管理及运营,且甲方尊重乙方及其旗下公司的专业精神。甲方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

4.对乙方提出的公司经营计划、重大经营决策、日常经营管理等事项享有知情权、监督权。

5.不得干涉乙方日常经营活动,如因债务纠纷问题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积极处理协调。

6.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对固定资产及项目投资建设及重大资金使用,甲方需要予以认可并签字确定。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有权以景区和酒店名义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

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增减公司各项费用及收费标准。

4.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托管经营期满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甲方。

5.乙方须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等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依法纳税。

6.乙方应严格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制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享受财务收支审批权。

7.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乙方有决定员工聘用、辞退、制定调整薪酬、岗位、奖惩、考核等权限。

8.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管理人员。

9.乙方有权更换酒店不再适用的设施、设备及营运物品等,处臵权在甲方。

10.乙方享有项目招商权。

11.甲、乙双方对酒店和旅游区项目投资进行协商确定后投入执行,如乙方单方进行投资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12.乙方在双方合同期满时确保酒店及景区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移交。

13.乙方确保在托管期内获得营收利润,以偿还甲方借贷本息。

第五章 关于托管事项的移交

第八条 托管事项移交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借贷给甲方的资金,根据项目建设投入情况及时注入。

2.甲方向乙方移交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公章及其它印鉴、资产凭证等全部公司经营管理资料。甲方委托乙方的文件及手续齐全,可视为托管移交完成。

3.甲、乙双方移交工作完成后,共同对托管资产移交清单进行签章确认,乙方即接管托管旅游区和酒店生效。

4.甲方需向乙方真实有效移交拖欠员工薪资名单、金额、考勤表等能够证明的有效资料,以财务挂账为准。

5.甲方需向乙方真实有效提供消费卡数量及金额,以备乙方日常管理。

第六章 甲乙双方称述和声明

第九条 甲方称述和声明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称述。

2. 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经营已经获得授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托管经营权真实、合法、有效。

3. 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条 乙方称述和声明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称述。

2.乙方保证在托管经营期间内严格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托管经营义务。

第七章 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一条 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需签署书面协议并签章确认。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1 乙方擅自处臵兴宇公司资产或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的; 3.2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3 从2018年5月1日起,乙方托管期内连续经营亏损,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4.1 甲方干涉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活动; 4.2由于甲方债务问题,影响到乙方日常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需承担乙方已投入费用的经济损失,乙方借贷给甲方的款项,本金利息甲方需正常进行偿还。

5.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五章第八条约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2.除本协议约定条款,未经双方一致同意,若任何一方擅自单方面解除合作的,或拒不履行合作协议造成对方或本协议约定的主体无法执行合作的,则视为违约,应根据协议履行期内已投入运营资金,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期借贷已完成投入总额150%的违约金。

3.由于甲方干涉乙方日常经营和建设开发投入导致损失 均有甲方承担。

4.无论发生任何解除协议的情况,均不影响甲方向乙方偿还借贷款和利息。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内容及合作费用为商业机密,甲方自协议签署后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内不得对乙方公司外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泄露协议内的相关信息(但向法庭、仲裁机构、审计机关等出具则应豁免),否则视为对乙方权益造成侵害。

第十四条 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债务中拖欠员工薪资总计____万元,所拖欠员工薪资必须真实,与员工考勤、财务台账相符,该费用在托管期中逐步解决。甲方不得对薪酬进行造假,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求甲方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与甲方指定的一名授权联系人(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全面沟通相关事宜(留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印)。如上述联系人或其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另行书面确定新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如任意一方变更其接收通知的收件人信息、地址或传真号码,均需提前5个工作日经由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未及时通知方承担。

第十六条 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若争议发生之日起20日内,双方不能通过协商 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解决期间,除双方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其它义务。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相关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方旅游区(含酒店)范围四至图

2、甲方关于景区及酒店权属的证明协议

3、旅游区、酒店2015、2016营收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游客流量统计表、收入统计表、营销投入等)

4、甲乙双方主体资料文件(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联系人信息等)

5、甲方旅游区及酒店所有资产移交清单

6、甲方旅游区及酒店已存在债权和产权抵押情况证明文件

7、甲方拖欠员工薪资的清单及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书面证明文件

8、甲方2017年已经签定的需要继续履行的经营业务合同合约。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署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内蒙古兴宇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鄂托克前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样本 篇五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

(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委 托 管 理 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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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注册地址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注册地址为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协助甲方管理邢台国际酒店(简称酒店)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标的全称为:

(以下简称)

其注册地址为

2.所有权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对“酒店”的以下财产拥有全部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关证件作为合同附件): 1)酒店所有的建筑物和、设施设备;

2)在经营管理酒店时所使用的家俱、装饰、车辆和其他营运物品; 3)土地使用权 3.标的的功能与定位

酒店为集餐饮、住宿、会议、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商务酒店;客房总计136间,餐位约600个,酒店开业定位为区域内高端酒店。第二条

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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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生效日

本合同的生效日期(简称生效日)为双方盖章之日。2.管理介入期

本合同生效日的 天内,乙方开始介入整改工程建议管理,介入酒店委托经营管理。3.约定开业日

本合同的酒店开业日是指酒店开始试营业或正式对外营业之日,酒店开业应提供的基本条件为:

a.酒店所有设施、设备、物资符合运营之要求; b.酒店营业所必须的手续齐全; c.甲方和乙方都确认酒店可以试营业; d.各项保险生效;

e.酒店经营必须的流动资金到位。4.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自合同生效起至实际开业后

年。期满时,若经双方同意,可延长期限,因政策性变化和不可抗拒自然力影响,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而定。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筹建开业前:

a.作为开发商与设计、施工单位签订酒店的设计、建设施工合同,A & Logos International Hotel System

合同中明确

****年**月**日前确定开工,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工作;

b.在此期间协调配合酒店的开发、建设和筹建工作;

c.为酒店的建设和顺利开业提供建设、营业所需的全部政府许可; d.为酒店的建设和开业提供所需全部资金;

e.为酒店的顺利开业和经营提供可能提供的其他帮助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f.为酒店的顺利开业和经营提供符合开业条件的经营场地、设施设备及铺底物资;

g.购买相关财产保险、公众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2)委托经营管理阶段:

a.为酒店经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免受各种不利因素的干扰及及时处理与之相关的突发事件;

b.负责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提供一切必要的营业条件及所需全部资金,办理酒店正常营业的各种许可证;

c.委托业主代表代表“甲方”对酒店的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并对酒店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和协助,确保酒店正常运作。2.乙方责任 1)筹建开业前:

a.在甲方的授权下,负责与设计方、施工方的协调、沟通及确认,全面推进建设工作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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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委派项目工程总监1名及相关酒店管理人员1名,根据工程需要乙方无条件派驻相应工程管理人员。提供技术服务,帮助甲方检查并确认装修设计施工图纸,包括对酒店的功能布局、装潢风格、文化主题、酒店外观照明及景观设计等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完善意见及建议,提出员工后台区域的功能布局设计方案。实施、监督施工管理,负责把控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及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展、工程质量,以确保在 年

日前完成酒店建设筹备的全部准备工作并开张试营业;

c.为酒店在购置符合星级标准的各种设备、设施、配件、家具、用具、装饰和陈设用品时提供指导和建议;

d.预计开业日期的前

个月内制定开业计划及预算,该计划应包括财务及经营上准备酒店开业而需要进行的一切活动(简称开业前计划)。开业前计划应包括:

 编制开业前(开办费)预算、流动资金预算;

 编制开业必须的营业用品、经营设备和经营用品(简称铺底物资)的清单及购买预算;  酒店经营预算建议;

 酒店人事政策,包括饭店组织架构、编制、工资及福利政策;  酒店市场定位及价格策略;

 提出系统的开业策划,实施开业前广告、宣传及促销计划;  对专业公司提出的饭店VI视觉形象做选择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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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招聘员工,构建管理团队

乙方按照酒店管理标准和酒店人事政策,招聘合适的从业人员。f.培训

乙方负责按照星级的服务标准,采用多种方法,系统的对全体管理人员、员工进行培训,使全体管理人员、员工系统掌握符合星级饭店的所有应知、应会等,以满足酒店的经营需要。

同时,乙方应接纳酒店部分管理人员及服务骨干前往乙方管理的同星级饭店培训,乙方不收取培训费用。

酒店开业前的培训费用列入开办费用;开业后的培训费用列入酒店管理费用。g.管理模式的输出

乙方应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从培训开始,将乙方成熟的、先进的管理模式输出到酒店:  管理概念;

 酒店各岗位服务标准;  酒店及各部门制度及规定;  酒店各岗位标准操作程序  酒店各岗位职责

 所有酒店经营预算、各式表单、报表、报告等日常管理需要的电子文档、文件或资料。

以上管理模式的输出,在开业前不能全部完成时,乙方应首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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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顺利开业。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完成管理模式的输出。h.开业前工程检验

乙方应在酒店开业前协助甲方,对酒店工程及有关开业手续进行开业前检验;开业前检验所发现的任何问题应由负责人的有关方立即纠正。

2)委托经营管理阶段

a.派出执行总经理及主要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实施酒店的全面业务管理;

b.立足四星级酒店标准,导入规范的酒店管理理念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管理,确保专业的服务水平。

c.由业主方负责资产的改建、扩建,以及资金的投入和周转,管理方在管理必须的前提下,在业主方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职能;

d.编制酒店的经营方案、营业预算,经业主方审批后,组织实施;

e.实施系统、全面、严密的安全管理系统,确保酒店安全营运; f.组织规范、有效的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在配合确保完成酒店预算的基础上,塑造好酒店形象,打造专业品牌;

g.实施全面规范、持续创新的服务品质管理系统,以产品品质推进营业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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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实施有效地节支降耗措施,推行绿色饭店之可持续经营理念; i.实施系统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j.实施规范的人事政策和培训系统,保证管理团队的素质; k.实施规范有效的企业文化建设措施,体现企业的价值和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l.严格遵照国家规定和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及企业运行规范进行经营管理;

m.其他酒店运营所需事项。第四条 双方约定的若干事项 1.管理权

a.有关开业准备的重大问题(即开业前的计划),乙方在决策前须经甲方批准。

b.委托经营管理期的如下重大问题,乙方在实施前须经甲方批准:  酒店经营预算  酒店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  酒店人事构架和工资总额  酒店总经理的任命  酒店功能布局的调整

 酒店经营区域和经营项目的调整;

c.经甲方批准的以上事项和酒店日常经营的其他事项,由乙方全权负责实施。为此,乙方应对酒店包括人事、财务、物资、经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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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等项事宜在酒店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具有充分的指导权和决策权。乙方及其酒店代表可以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以上事宜、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

d.乙方对酒店总监及以下的管理人员有招聘及任免权。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和调整,应征得甲方的同意,总监及部门经理的任免和调整,需报甲方备案。

e.乙方无权擅自处理甲方任何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以酒店名义向第三者进行经济或责任担保。2.总经理

a.总经理由乙方委派。总经理是乙方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全面负责酒店的经营管理和运作。代表乙方每月向甲方报告一次酒店的经营管理情况。

b.总经理有权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合同。

c.乙方如需更换总经理,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对总经理人选由否决权。

d.总经理应与业主及业主方代表建立畅通快捷的联系,及时将酒店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与业主代表进行沟通协商,确保酒店高效运转。3.相关人员

a.甲方有权决定财务总监、采购部经理的任职资格,在与乙方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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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甲方有权雇佣及解聘财务部总监及采购部经理。

b.乙方视酒店开业前及经营各阶段管理需要,在遵守酒店制定的相关制度前提下,负责安排管理及相关人员开展工作(总经理助理以上须征得甲方同意,总监及部门经理人员报甲方备案)。c.对于乙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工作等不同看法,甲方有权与乙方交换意见,意见合理时,乙方及时作出调整。4.乙方委派的管理人员之待遇

双方商定筹建开业期间,乙方所派出参与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等由乙方负责。5.协助管理的约定

a.乙方协助甲方负责按照星级酒店管理标准,组织、招聘合适的各级管理人员,并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有关开业准备的所有工作(包括开业前计划的落实),和酒店开业后的经营管理,由乙方负责实施。

b.对于乙方协助管理的各类要求、标准、建议等,甲方不能理解时,应与乙方积极沟通;如甲方对此不予采纳或采纳不力、经乙方指出后也不更正时,由甲方承担管理后果。管理理念无法沟通,导致严重影响酒店管理运作或严重影响乙方管理形象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6.银行账户

所有从经营酒店收到的款项和乙方因经营酒店而支付的项目,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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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通过“银行账户”收支;只有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人才获权操作“银行账户”及从该账户提款。7.应收账款

每一会计,乙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必须控制在当期营业收入

以内(客房)、(餐饮),甲方同意挂账部分除外。管理期结束时,到期部分的应收账款原则上全部收回,如因甲方要求,可延缓收回的,乙方无需承担相关责任。8.关闭、紧急事故和延误

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发生乙方所不能控制之情况,如战争、自然灾害等(简称“不可抗力”),为了保护酒店,或为了保护客人、员工,乙方经与甲方协商后,可关闭和停止经营酒店的全部和部分,并在乙方认为不会危害到酒店及其客人和员工时,经甲方协商后,重新营业。

如若发生紧急情况时为了保护酒店及其客人和员工的安全,或为了确保酒店的财产需要立即进行修理时,则不论预算中是否有此项目,乙方;有权采取一切紧急措施及支付所需的开支,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会计审计及税务 1.会计

本合同所指的会计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标准

a.甲方开设独立的酒店经营账户,实行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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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乙方应根据国家的法律和条例,建立符合高星级酒店标准的财务管理系统,提供反应酒店经营情况的报告、账目和记录。3.营业收入

本合同中营业收入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施所得的客房、餐饮、会议厅、停车库(场)、酒吧、酒店配套精品商场、健身美容、娱乐设施、电话、传真、洗衣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税营业性收入之综合。业主店内消费按成本价计营业收入。4.经营毛利

本合同经营毛利是指酒店营业收入减去营业税金、营业成本、工资及福利、营业费用和行政管理费、市场推广费、维修能源费、财产保险(保额和范围须经双方确认)等经营费用及房产或租赁税费(不超出

万,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后的余额,成本计算不包括折旧、财务费用、土地使用费、无形资产推销、开办费、铺底物资摊销等属于业主投资行为产生的非经营费用。5.审计

甲方和乙方各自委托的财会人员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间查阅酒店的账目和记录,进行审计,经甲方同意,可请第三方进行审计。6.税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酒店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7.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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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按甲方意见并以甲方名义购买营业必须保险。保险种类至少包括公共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保险范围和金额等具体另定。保险费用列入酒店有关费用。8.经营预算

a.在每一个完整的会计开始,至少30天以前,乙方把其后完整的或部分的会计(视实际情况而定)而建议的经营预算提交甲方。

b.乙方如遇突发事件、突变因素,而有较大的、额外的收入或支出,而改变经营预算,应及时报告甲方;如需甲方批准的,在合理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接到报告后10天内予以批准,以不影响正产营业。

c.若甲方和乙方对经营预算有分歧,而又无法在有关的会计开始之前协商解决,则应暂以上一个会计的经营预算作为该有关使用的经营预算,直到该有关的经营预算被批准为止。9.营业报表

在一个日历月结束后的下一个日历月10日内,酒店应提供给甲乙双方关于酒店经营结果的详尽营业报表。第六条 人事和组织

1.乙方应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提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制定用工计划,参考酒店所在地同行业工资水平和劳动力市场价格,根据法律法规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制定工资政策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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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面的有关条例、守则、细则,供酒店采用。2.劳动合同

酒店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七条

资产管理 1.资产预算

在每一个会计开始之前30天内乙方把下一个会计有关资产重置的预算(简称“资产预算”)提交甲方批准。在合理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接到报告后20天内批准预算。

在资产预算中没有包括、根据情况变化需增列的资产重置项目,需乙方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甲方批准。在合理的情况下,甲方应在10天内批准。2.资产重置的实施

乙方会同甲方负责在资产预算中所批准的资产重置项目的实施。3.日常维护和修理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从酒店建设和开业决算完成后,负责酒店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理,并使酒店设备处于良好保养状态;有关修理费用应列入经营成本。酒店改建、再装修等改造费用,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管理费 管理费的标准及支付 1.筹建开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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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自本合同生效日期起,至双方约定开业日,乙方收取酒店开业协助管理费(含开业前技术服务及资料费用和资讯管理费用,含委派管理人员的所有工资、食宿费、交通费等)共

万元。b.本合同生效一周内,甲方支付该管理费的 %,即

万元; c.筹备期

月份开始甲方每个月5日支付人民币

万元。

d.待

日整体试营业后甲方支付剩余管理费用

万元;

e.如确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在 年

日试营业,甲方则扣除以上剩余管理费用。

f.如果并非乙方的原因导致酒店不能在约定的日期开业,推迟

个月内不另收管理费,个月后按照

万元/月的标准加收开业协助管理费。2.委托经营管理期

a.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效益管理费,基本管理费:

万/月,基本管理费是指管理方在实施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必须的人力、物力成本及其他管理费用。效益管理费计算方式为经营毛利扣减

万元,剩余利润按甲方

%,乙方

%分配。效益管理费的计算依据试行一年后依据预算再行商议明确。b.基本管理费每季度预付一次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效益管理费每年支付一次,起计算方法是按合同第5.4A & Logos International Hotel System

条乘以本合同第8.1.2条规定的费率,于次年一月底前完成清算确认并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c.管理费不包括委派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相应的待遇。d.管理费列支

乙方收取的管理费均在酒店行政管理费用中列支。e.支付方式

上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应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f.甲方不能如期支付管理费,应按未付部分0.5%支付滞纳金,逾期60天不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

第九条 继承、受让或变更

1.在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通知之前,双方均不应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或转移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或利益。如甲方对酒店的权利或利益的转移和因甲方责任不到位原因(如上第三条第一项)而造成本合同的终止,甲方需付足乙方至合同终止时应收的管理费,同时甲方必须在30天前对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转让其对酒店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甲方应保证,本合同对购买酒店、取得酒店所有权、或取得酒店占用权的任何人或实体仍有约束力,且乙方在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不受该转让的影响。

3.就涉及酒店的经营管理及本合同所包括的有关事项与范围而言,A & Logos International Hotel System

若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与合同双方之一和第三方签订的文件文件条款有冲突时,应以本合同的条款为准,并且本合同的条款应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效力。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1.酒店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合作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2.甲乙双方因故无法履行合约的,经双方一致同意签署协议的,可终止本合同。

3.如乙方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酒店主要管理人员,直至更换管理公司:

a.对酒店经营中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严重失职; b.损害所有者权益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行为,造成资产流失; c.面临突发事件或灾难逃避或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损失扩大;

d.如乙方连续两年未完成营业预算(第一年除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无故撤出管理团队或委派人员少于计划委派人员的50%,经协商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经另一方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仍为作出补救时,则在该30天期满后,另一方可终止本合同,若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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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第十一条 其他 1.商业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有义务保护双方的公司利益,不得泄露双方的商业机密,并不得泄露双方约定之文件资料。

乙方输入管理模式的内容、教材、文档、表单、资料、文件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应用或输出给任何第三方。2.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和履行应适用国家法律。

3.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在争议未获得解决前,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规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备忘录签署,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以及本合同附件一,同样具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6.酒店委托管理 篇六

----XX房地产公司

中国酒店发展至今,成为中国向世界展示东方文明窗口;是离不开引进跨国酒店管理公司采取“全权委托管理”的模式;从而使酒店业成为了与国际接轨最快的行业之一,目前中国各大城市豪华型酒店也仍然沿袭这一“全权委托管理”方法以保证尽快收回投资,实现经营利润和社会效益.“全权委托管理”势必酒店业主与管理公司之间会出现不同观点的碰撞、东西方文化的冲突,然后又会逐渐的获得相互了解、理解和适应。下面自己谈一谈酒店投资方与酒店管理公司的关系

一、业主对管理公司派遣的酒店总经理 应进行认真选择和评估。

酒店投资销售与房地产截然不同,房地产对商品房是一次性售出,通过开发的平方米产出计算收益,投资回收快。即便囤积起来待价而沽时也没有多少管理费用产生。而酒店销售则不然,酒店是依靠一再重复的售出客房的空间与时间的过程来回收投资的。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运作成本高,回收期长,而且在经营运作、员工和客户管理上要远比房地产运作复杂得多,它需要经过孕育、卵化及成熟的过程。所以选 择酒店管理公司以由管理公司派出的总经理就尤为重要,酒店总经理一方面他代表酒店管理公司负责酒店日常的经营管理,另一方面他又是业主方酒店对外的全权代表。因此,其经验、资历、经营管理水平和沟通能力对于酒店经营和维系酒店业主与酒店管理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至关重要。

并不是说强势的酒店管理公司,或知名品牌公司派出的酒店总经理就一定是好样的。一个总经理的能力可能会因社会环境不同,文化体系差异,或是企业机制区别而有着完全不同的表现。例如:我曾经供职的管理公司,签下一家豪华的五星级酒店,特别选派了一名曾在外资酒店任过职的总经理担任,但是由于这个总经理的管理理念、经营思路和业主方没有良好的沟通,滥使权力,造成很坏的影响,给业主公司带来经济和名誉的双重损失,也迫使管理公司痛失管理项目,所以酒店业主一定要认真行使对酒店总经理人选的筛选和考察权力。

二、业主公司充分利用董事会监控酒店管理公司的工作 在酒店经营管理的范围内业主应当充分放权给管理公司。但是,放权不等于放而不管,管理也不等于事事过问。业主完全可以通过管理合同里的约定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对管理公司进行监控。一般运用“两会三审批”的管理方法。

“两会”即业主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和平常业主代表同管理公司之间的“联席会”。业主董事会一般 一年最少召开一次,审批酒店年度市场营销计划以确定经营目标、审批年度财务经营预算以确定收入、利润与成本费用目标;审批资本更新计划以解决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问题。这就是所谓三审批。在董事会批准了这三个计划后,就应该放手让管理公司在预算的框架里运作,而不要天天监督、事事过问。业主当然还可以随时检查上述计划的执行情况,即从经营指标上来控制。例如,XX酒店就配有完善的董事会监管体系。酒店管理团队每年均要将相关财务预算、市场营销方案以及固定资产增购和基建工程改造计划上报董事会审批。在执行中,每个月董事会要了解相关工作落实以及进展情况,向酒店提出相应改进或完善之处。此外,当涉及酒店重大决策问题时也需报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酒店业主与管理公司通过委托管理合同发生的关系,是公司与公司间平等合作的关系。管理公司派遣的酒店管理班子是被派到酒店执行管理合同的,双方从法律上讲是平等的。但从经营运作上讲又有“雇佣关系”,所以互相尊重是双方合作共事的重要基础;相互信任是相互尊重的前提。只有做到了和谐良好“雇佣关系”才能完成经营指标的实现。

四、业主代表在酒店中的作用和职责

业主方一般派一名副总在酒店协助酒店管理公司工作,主要是协调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业主方和管理方合 作的愉快与否这名代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起到承上启下,沟通左右的作用,即做好企业的监督管理者,又要当好酒店信息反馈者,将酒店管理方的发展需求、工作规划等需要企业进一步决策的事项,准确无误的向上级领导反馈,同时将相关决定传达给酒店管理方。

外派副总要时刻牢记对董事会负责、对业主负责,忠诚于企业,监督酒店管理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有无违反管理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免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同时也要将酒店经营计划的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准确的反馈给董事会;确保酒店安全、稳定运营。

总之,酒店业主方在处理和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时,既有当事人对饭店行业运作特点的认识问题,也有相互间处理关系时的方法问题;既有当事人思想理念提升的问题,也有相互间理解和宽容的问题。只要双方都能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实现和谐发展,相互共赢的最佳目标。

上述理解,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7.委托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篇七

一、以委托管理形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的意义

1.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重要举措

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任务时,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按照新农村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上海市创造性地推出委托管理的具体举措,以委托管理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内涵发展,加快新农村教育事业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步伐。

2. 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实践和主动探索

随着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强化,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已经十分迫切。以管、办、评分离与联动机制为重点,逐步建立新型的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努力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中介优质服务”的教育发展新格局,是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的主动探索和具体实践,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推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是在明确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基础上,将政府公共服务实施中的具体事务委托给专业化的社会机构,从而激活管、办、评分离与联动机制,扩大优质资源的辐射效应,多渠道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 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加快教育均衡的需要

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指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点,而教育内涵发展是现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和难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就是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进而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此外,以委托管理的形式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还要有以下方面的考虑。

第一,采取委托管理,有利于突破现行体制机制下学校人、财、物等资源跨区域流动难的问题,实现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更有效地辐射郊区农村。在现行属地化管理体制下,学校的人、财、物等资源跨区域流动难度较大。由市级财政拨出经费,供郊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城区教育机构购买服务,并以委托管理的方式推进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可以有效突破现行行政区域的界限,使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更加充分地发挥作用。

第二,采取委托管理,有利于引进专业化服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与教育教学效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年来,政府通过实施“加强初中建设工程”“郊区小学初中教学设施改善项目”等,使得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一致。而在学校管理、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等内涵建设方面,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之间仍有一定的差距。实行委托管理,通过政府购买专业化服务,委托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管理郊区农村相对薄弱的义务教育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三,采取委托管理,有利于学校转变思维方式和管理方式,塑造符合教育现代化要求的学校文化。学校文化是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体现,需要学校干部和教师共同精心打造。组织优质教育机构以团队形式实行契约式的委托管理,直接向学校快速植入新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教学管理,推行精细化管理,有利于打破惯有的思维方式,实现学校文化的重塑,加快教育现代化的进程。

第四,采取委托管理,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培育非政府教育专业机构。对相对薄弱的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委托管理,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管理,学校或专业机构依法自主办学,评价机构独立参与评价的管、办、评分离与联动模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培育非政府教育专业机构,活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教育资源要素的生长与发展,为社会进步提供新的动力源。

需要指出的是,委托支援机构管理义务教育学校,不是说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减轻了。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是不可推卸的,可以委托的是政府管理学校的具体事务,因此教育行政部门仍然要依法做好对委托管理学校的领导、拨款、监督、考评、审计等工作,确保适龄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当然,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管理方式应当有所转变,当教育中介机构发育成熟后,由教育中介机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相对薄弱学校的委托管理工作,还可以根据需要适当扩大。

二、委托管理制度的有关内涵界定与各方职责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是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与中心地区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签订协议,委托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对本辖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管理。这里所讲的管理是全方位的学校管理,包括公办学校校长应有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在上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中,市教委主要开展委托管理制度的设计与研究,协调委托管理的整体推进,提供委托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委托市教育评估院组织开展委托管理的相关评估与认定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是委托管理工作的管理主体,负责与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权委托给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依照区县公办学校的经费投入水平为被托管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提供办学资金,同时依法对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解决委托推进工作中的问题。

各接受委托的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是委托管理的办学主体,依照协议享有办学自主权,在委托管理期间派驻管理和教学团队,调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积极性,依法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等各项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的监督和管理。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为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

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性质和所有权不变、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享有办学自主权的前提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和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经过平等协商,签订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协议,双方依照协议开展委托管理工作。

三、推动委托管理改革探索的主要动因与理论依据

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的根本动因,在于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异。近几年来,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使得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硬件设施有了很大改进,但城乡义务教育质量的差异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为了消除城乡义务教育质量的差异,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就是一种尝试。同时,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也是创新体制与机制的一种尝试,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的有益尝试。

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主要是受到下列方面论述的启示。一是制度经济学中关于“专业化(specialization)收益”的论述。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通过管理责任的转移,充分发挥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的专业知识和先进经验的作用,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提升—实现“专业化收益”,这是“专业化收益”概念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和实践。二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关于“社会分工”的论述。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义务教育是具有公平性、公益性、非竞争性的纯公共产品,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内容。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义务教育都应该由政府来办,除了办义务教育外,政府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这同样也履行了义务教育职责。三是组织行为学中关于组织文化变革的分析。改变学校现存的思维过程,形成建设性的学校文化,需要学校领导持续地影响与推动,需要学校各组成系统的整体再造。委托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进行管理,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文化变革、推行精细化管理变革成为可能。

四、实行委托管理的关键环节与应对策略

1. 学校管理责任的有效转移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与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签订协议,委托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后,学校的管理责任即从法律的意义上实现了转移。法律意义上的转移并不一定是有效的转移,要实现有效的转移,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负责人可以直接兼任被托管学校的校长,也可以从自己的机构中挑选相关人员担任被托管学校的校长,或者聘请被托管学校原来的领导担任学校校长,切实履行托管责任。所以,要在校长的领导下形成一个团结有力的领导班子,建设清晰的管理组织架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责任的有效转移。

2. 学校托管目标的科学制定

学校托管目标是在一定周期内对被托管学校的管理预期,是评估委托管理效果的重要依据之一。制定托管目标,首先要做好校情分析与问题诊断,对学校的情况特别是内涵发展情况,有一个整体准确的把握。制定托管目标时,要有民主意识,听取受托管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对受托管学校的定位,吸取学校干部、教师关于学校发展的看法,必要时召开家长座谈会,听取家长意见。托管目标表述要清晰,有可测性,必要时可分学年、分条线制定相关子目标。由于一个托管周期的时间有限,所以在目标制定上要抓住重点。

3. 重点突破与面上跟进

托管工作启动以后,不可能一下子全面开花,要从一个或几个方面着手,逐步向面上推进。比如,可以通过引进教学质量分析机制、关注学习困难生的指导等举措,实现教育教学有效性的提升和教师队伍专业发展,再向面上推进。

4. 情感融通与工作提升

由于各个地区、各类学校都有自己长期积累的文化和传统,有些传统观念可能是根深蒂固的,所以教育中介机构和优质学校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过程中,要充分肯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已取得的成绩,鼓励广大干部和教师树立自信心,从办好学校的共同愿景出发,认真做好学校教师的思想工作,实现与受援学校教师的情感相融,调动受援学校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绝不能居高临下、盲目优越。在落实各项措施时,要循序渐进,不要急于求成,要给教师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借鉴、传输原来的办学经验和优质资源时,一定要切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际,不要简单地照搬照抄,应努力做到有针对性、了无痕迹的渗透和融合。

5. 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否显著提升,是委托管理工作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要通过制度建设、文化塑造、教师和干部培训等,让学校的整体精神面貌发生改变,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教育中介机构和优质学校要自始至终认识到,这是委托管理的最高目标,从进驻学校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并持之以恒地努力。

6. 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健全

评估是市、区县教育局对委托管理工作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科学合理的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建立健全对委托管理工作的推进至关重要。上海从委托管理工作的推进角度出发,开展了托管前的初始状态评估、委托管理方案评估、委托管理工作中期评估、委托管理工作总结性评估等。其中,委托管理方案评估和委托管理工作中期评估,主要由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自行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开展,被托管学校初始状态评估和委托管理工作总结性评估由市教委委托上海教育评估院组织开展。委托管理工作总结性评估既要与初始状态评估情况对比,了解学校的变化情况,还要考虑委托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市教委委托市教育评估院就四项评估工作制定相关评估指标及要求,设计相关评估制度。

7. 管理制度的健全和运行机制的建设

首先,严把教育中介机构或优质学校的资质审核关,选择非营利性的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民办教育管理机构或者近年来在提升教育质量方面有显著成效的优质学校。其次,加强制度设计,根据委托管理推进进度,及早研究并设计相关管理制度。最后,加强风险防范,对委托管理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有充分的估计和积极的应对措施。

8.委托站党工团管理工作探微 篇八

【关键词】加油站;委托管理;党工团;工作效率

所谓加油站委托管理是指在加油站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加油站所有者(委托方)将加油站现场管理、现场服务及相关费用,委托给加油站管理服务公司(受托方)管理,同时以吨油费用形式向受托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实行“自有他管”的一种加油站管理模式。和所有的改革一样,在理顺了中小型加油站经营管理体系后,委托站的党工团工作如何开展、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和归属感如何不受影响,中石化濮阳石油分公司党委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不仅让34座委托管理油站,242名员工有了明确的党工团组织,还规范了党工团活动、教育培训、经费划拨等操作流程,委托站的员工也团结奋战在各个“堡垒”里,为企业出谋划策,奉献助力。

1 “四个同时”让党工团工作实现全覆盖

随着委托站改革的深入推进,中石化濮阳石油分公司同步部署党工团管理工作,力争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管理”,明确了委托管理油站党团员组织关系纳入市公司管理,党团员的教育、活动、培训和经费管理统一纳入市公司,委托站员工的党团组织关系编入相应的党团支部。南乐县分公司一站站长张静霞,在刚刚参加完一次县分公司党课后,她心中有了目标,也认定了组织,决定向所在的南乐县分公司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在经过组织考察后,顺利成为了预备党员。在此之前,油站委托出去了,作为委托方聘请的管理人员,张静霞和所属其他员工一度很担忧自己成了“没爹没妈”的孩子。如今,市分公司全面推进委托站党工团管理工作,作为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促进基层党工团作用发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委托站管理的同时,及时出台党工团管理工作规范。所辖各县区公司党团支部、工会组织以凝聚人心,增强活力为目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党工团活动。

刚刚参加完工会分会组织的“迎三八女工趣味文体会”活动,委托站员工付晓洁情绪非常好。像付晓洁这样的员工在公司各级工会组织QQ群和微信群里不会缺席,所有的工会活动、关怀行动对他们而言都是一视同仁的。“我们和其他员工一样,都可以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我们也是工会的一员!”除了理顺党团组织关系外,该公司工会按照委托油站员工自愿申请的原则,吸收委托站员工入会,统筹组织帮扶救助和慰问关爱各种工会活动,并落实活动经费,确保工会会员有组织,有活动,有活力,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有增无减。

2 培训晋升渠道畅通

“一进油站,自动扫码,自动推送促销信息,点击购买,加油支付自动完成,开车离开,多酷啊!”在全市系统加油员培训班上,委托站学员和其他学员们纷纷展望着未来的加油场景,学会运用互联网思维去经营传统的油品业务,正是此次培训的目标之一。此次培训的最大亮点在于,将委托站和自营站员工同安排、同学习、同交流,除了系统的新常态思维培训外,还包括了互联网+与新媒体等方面的知识,不仅增强了一线员工的营销思维,还通过邀请外部专家,引入互联网知识、新能源趋势、法律法规培训等,强化了大局意识,开阔了成长视野,为推动企业转型发展,凝聚正能量合力奠定了基础。

对干部员工培训一直是该公司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打造一支理论素质高、思维活跃、适应性强,学习能力高的干部员工队伍,在培训内容上,该公司一方面不断挖掘内部讲师团队外,还将各专业线条竞赛获奖选手,在某些项目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领头人和站长推上讲坛;另一方面,在培训方式上,引入了微课堂,情景互动,案例讨论,角色代入等活泼的形势,打破传统的讲台式单一传输模式,增加互动环节,学员在提问、讨论、小组解题中培养思考能力、团队协调能力。当然,这里前提之一是不管你是自营站,还是委托站,唯一不变的原则就是以能力论英雄。去年以来,有一名委托站站长经组织考核,进入了中层队伍;有3名委托站员工经严格考评,晋升为高级工序列;有11名委托站员工被评为省、市公司优秀员工。

3 社会志愿者活动同部署同考评

走进社区宣传石化、易捷品牌可以获得5个积分;帮助油站服务区打扫卫生可以获得3个积分;参加送油到田间地头志愿服务活动可以获得7个积分,……各类社会活动有了量化的标准,谁是“最美志愿者”再不是凭感觉,而是有硬邦邦的服务时间作支撑。该公司对自营站的部署和考评如此 ,对委托站也是如此部署考评,一年来,该公司团委推出志愿者服务积分制,将爱心服务以积分的方式量化计算,积分不但可以作为评选“优秀志愿者”的依据,还可以成为获得物质奖励的评比依据,以鼓励委托站和自营站更多的员工投入到志愿服务中来,让爱心进入良性循环,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爱心积分作为“优秀志愿者”及“五四红旗团小组”等的评选依据,更客观、更科学。“虽说志愿服务不求回报,但是有了爱心积分,我就可以知道一年来我到底做了多少事,既是对我工作的认可,也激励我更加努力投入到志愿服务中!” 已有送油小分队两年队龄的委托站员工蔡庆斌,所在加油站位于城乡结合部,他热衷于为“三夏”麦客机手服务,为“三秋”农忙的乡亲们服务,每年义务服务时间超过210小时。委托站员工在机制的激励下,将爱心扩展到了全社会。

参考文献

[1]叶冬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J].协商论坛,2014(02):6-10.

[2]袁义淞,李腾.政府风险规避视角下的 PPP 模式委托代理模型研究[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01):118-124.

[3]石芸,罗瑞,曾玲等.重庆地区医药卫生科技查新委托中的相关问题分析[J].重庆医学,2014(24):3256-3256.

作者简介

岳占石(1963-),中共党员。现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濮阳石油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

作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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