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共10篇)
1.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篇一
岳阳市新世纪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司各科室、驾驶员:
根据国家、省、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为确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我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工作职责和组成成员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公司车辆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或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系,组织相关考核。(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督促各部门、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指导督促各部门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五)在公司范围内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迅速、妥善处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六)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性意见。
(七)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表彰会、经验交流会及安全生产大检查。
(八)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计划和工作目标。
二、组成成员
组 长:吴卫国 董事长 副组长:李 淼 总经理 副组长:阮景文 安全经理
成 员:杨 辉 宋 文 刘 伟 贺意平陈 进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杨辉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
岳阳市新世纪实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元月
2.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篇二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项目部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落实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以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局承建红叶二级电站厂房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决定成立水电十局红叶二级电站厂房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蒲昌清、韦伟、苟小明、范林文、刘汉斌、段政华、廖维君、龚忠强、于长久、刘宁等10人组成。
组长:蒲昌清
副组长:韦伟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质安部,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指导、决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由段政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的联系和处理。
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条例、法令、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管理。
2.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安全活动。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施工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5.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上告主管部门领导处理。
6.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报告、分析、统计,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7.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明劝阻无效,有权越级上告。
红叶二级电站水电十局厂房项目部
3.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篇三
金
金水水水区区区监财建
金教体„2009‟40号 察政设局 文件 局 局
金水区教体局 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金水区监察局 金水区财政局 金水区建设局 关于成立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监察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成立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郑教计法„2009‟97号)精神,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在区教体局设立办公 — 1 —
室,并同时启用“郑州市金水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校安办)公章(印模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校安办的主要职能
在郑州市金水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以及市校安
办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拟定我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工作目标、政策;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整合与中小学校舍安全有关的各项工程及资金渠道,统筹提出中央、省、市及区资金安排方案;结合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综合衔接地址避险、建筑防火等各种防灾标准,按照国家制定的校舍安全技术标准、建设规范和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工作指南,指导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明确有关部门在校舍安全工程中的职责,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对中小学校舍建设进行管理;制定和检查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编发简报,推广先进经验,报告工作进展。
二、区校安办的机构组成区校安办由区教体局副局长邱云同志担任主任。常务副主
任由区教体局计划发展科副科长陈琳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教体局财务室,区发改统计局办公室,区财政局行财科,区监察局监察室,区建设局安全科负责同志担任。
办公室下设三个专业组,分别由相关副主任兼任组长,教
体局相关同志为副组长。其中:协调与规划组由区教体局、区—2 —
发改统计局、区财政局有关同志组成;技术指导组由区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教体局有关同志组成;监督检查组由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教体局有关同志组成。
三、区校安办的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郑州市文化路28号 金水区教体局517房间
邮政编码:450003
联系电话:60116669(金水区教体局计划发展科)
传真:60116667
附件:“郑州市金水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
室”公章式样
金水区教体局金水区发改统计局
金水区监察局金水区财政局
金水区建设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
附件:
“郑州市金水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章式样
式样
4.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篇四
关于成立“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门诊部、中心卫生室,中心卫生院各科室: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院“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水平,经研究决定,现成立水布垭镇中心卫生院“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儒品
副组长:吕东生谭德坤
成员:张应文覃双贵谭显龙陈喜琼
张学敏刘克勇谭晓瑛覃爱莲
黄发美黄治辉谢清云李传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覃双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5.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篇五
峄城区招商引资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全区招商引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区直经济主管部门、三大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区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和《中共峄城区委、峄城区人民政府2011年招商引资工作意见 》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外经贸工作实现新跨越,促进招商引资外经贸任务的全面完成,经区商务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商务系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高广星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景新区商务局副局长、区国际商会会长
左士军区商务局副局长
康平区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于涛区国际商会副会长
王保恒区国际商会副会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张庆久区外商投诉中心主任
陈威区商务局外资科科长
姚义斌区商务局信息科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马其武区商务局考核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景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于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督查工作。
二、督查内容
1、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招商引资决策部署情况;
2、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3、承担外资任务的镇(街)和单位外资项目建设情况;
4、镇(街)和区直所属企业外贸出口完成情况;
5、重点招商活动项目筹备情况和签约项目落实情况;
6、其他有关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三、督查程序和方式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由区招商委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机关效能监察中心、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电视台
等单位组成督查组,赴各相关镇(街)和相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拍摄录像、座谈反馈等形式。对检查结果汇总后,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并由督查室通报。
1、督查考核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通报、全年一总结”的督导调度方式。
2、每月底组织区电视台对项目现场进行拍摄,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台“招商引资面对面”栏目进行表态发言,并在全区范围内播放、通报。
3、每季度组织一次项目集中观摩评议活动,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在全区形成大招商、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生动局面。
6.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篇六
通 知
各科室、年级中心: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强学校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内控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能和质量,根据上级财政、教育部门颁发的有关采购工作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文成中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和监督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伟斌
副组长:周 成 严宗琪
成 员:刘小东 林佳利 严黎忠 刘金良 黄 伟
刘国平赵 洁 王文德
下设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刘小东、王文德、赵志华、赵晓斌为办公室成员,刘小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全面负责领导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2.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学校采购工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分类编制采购计划;论证优化采购项目方案;组织采购项目招标工作;根据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代表学校签订合同;组织采购项目的实施、验收工作;创建采购工作台帐。
3.协调解决采购业务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监督采购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强对采购申请、立项审批、采购招标、合同订立、验收、付款等环节的监控督查。
4.配合落实重大采购事项决策程序。重大采购事项由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采购意向,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充分论证,制定采购方案,提交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能实施。
5.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购置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严格规范采购与付款程序。大额货物、工程与服务采购项目,由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和申购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采购项目工作小组开展采购工作;采购日常工作,由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预算、签订合同、实施采购、组织申购部门验收和付款;低值易耗物品采购由学校后勤部门按规定实施。
6.负责采购工作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询审查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资产购置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合格的物品要及时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工作;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7.学校各部门采购物资,要到总务处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采购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查批准;3000—10000元的采购项目由分管校长负责审查批准;100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校长负责审查批准;由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采购。采购项目必须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未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采购项目,学校一律不予以报销。
二、采购工作监督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采购工作监督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德暖
成 员:陈剑光 孟小明 吴建文
(二)采购工作监督组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及检查制度,全过程监督检查学校采购流程,监督采购部门执行有关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况。
2.参加采购工作会议和相关招标、评标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听取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工作汇报,制止违规采购,坚决杜绝贪污、受贿的行为,保证学校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进行。
3.定期对学校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4.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有关质疑、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本文件从发文之日开始执行。
7.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篇七
延油靖厂二大队发﹝2011﹞30号
靖边采油厂采油二大队
关于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采油队、站:
根据延油靖采发(2011)138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搞好我大队资产清查这项工作,把我大队管理范围内的所有井、站以及无名井 的资产清查落到实处,我大队决定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小平
副组长:董向明 韩和平
成 员:郭建斌 张建华 张树华 李建宇 李 荣
李登科 陈志飞 李光忠 刘芳飞 郭武刚
刘 军 张振龙 叶 洋 刘平赵启生
李 信 王子军
二、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修组,李建宇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三、工作职责,根据资产清查目标和管理制度要求,拟定资产清查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指导、督察、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决定
资产清查工作中的特殊问题,审核各队站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并将资产清查结果认真整理后上报采油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四、本次资产清查第一负责人为各队、站的队长、站长,各队、站设备管理员。
五、资产清查工作安排:(一)2010年11月1日---10日为编号阶段。
(二)2010年11月11日---20日为清查登记核实汇总阶段。(三)2010年11月21日---25日为大队汇总阶段。
(四)2010年11月26日上报采油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
靖边采油厂 采油二大队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成立 资产清查 通知
抄 送:大队领导,各队站。档(二)靖边采油厂采油二大队办公室 2011年11月1日印发
8.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篇八
金沙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成立卫生食药监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及局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县卫生食药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金沙县卫生食药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谢道均(县卫生食药监局局长)
副组长:阳宗烺(县卫生食药监局副局长)
申军(县卫生食药监局副局长)
成员:栾亚军(县人民医院院长)
汪道杰(县中医院副院长)
方拥(县疾控中心主任)
丁常文(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罗国华(县合管中心副主任)
李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余芝丽(县中心血库主任)
黎胜尧(光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朱天丽(罗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华(局办公室负责人)
吴晓玉(局规财办负责人)
谭光洪(局业务股负责人)
宋发军(局监督执法股负责人)
宋荣宽(局监察室负责人)
曾巩(局项目办负责人)
柏昌宇(局项目办工作员)
及26个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项目办,办公室事务由曾巩、柏昌宇同志具体负责。
县卫生食药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卫生食药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包括公共卫生(如职业卫生、餐饮服务)安全、医疗安全、疾病预防控制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等责任落实情况和各类事故防范处置情况。
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按照各成员所在单位、股室工作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职责: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安委办的日常联系;收集、上报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信息;分析并反馈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监督本系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决定、部署的情况;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安委办交办的具体工作,组织督导检查、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联系人:曾巩、柏昌宇,联系电话: 72529
21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9.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篇九
关于成立护理质量管理领导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工作,经院办会研究决定:成立护理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定期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孙燕
成 员: 刘艳君:护理文件书写质控组 吕红萍:消毒隔离质控组
杨鑫磊:病区管理质控组
李翠娟:护理技术 质控组
曾兰: 抢救药品质控组
徐家美:分级护理质控组
李佳莲:基础护理质控组
职 责
1.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制定护理工作的各项考核标准质量控制标准,确定护理质量的稳定与持续改进
2.每月对全院护理质量进行检查,严格掌握质量标准,正确评价护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持续性改进措施,在全院护理会议上进行评价,督促落实。
3.负责患者满意度的调查。
4.对护理缺陷,差错事故进行分析,讨论,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5.制定全院护理人员培训方案,考核方案、奖惩制度。祥云县中医医院护理部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
祥云县中医医院
关于成立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把坚持持续改进医疗护理质量和保障医疗卫生安全作为医疗护理的核心内容,牢固树立为病人服务的安全宗旨、为人民群众服务、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不断提高护理质量,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特成立医疗护理领导组:
组长: 廖银花(院长)组员: 姚强德(书记):
王国法(副院长):行政
彭云辉(副院长):医疗质量
孙 燕(护理部主任)护理质量
职责
一、负责制定医疗护理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长落实。
二、负责组织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医护员工的质量意识。
三、负责医疗护理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医疗护理质量,防范医疗护理差错和事故,保证医疗安全。
四、深入科室,督促检查 医疗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技术发现问题,加强预防性的管理,控制影响医疗护理质量的因素。
五、组织院内专家对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进行调查、讨论、提出处理意见。
六、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医疗护理工作情况,制定质量考核标准。
七、定期将医疗护理质量问题向全院职工以简报的形式公布。
祥云县中医医院
二0一二年一月十日
祥云县中医医院
关于成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的通知
各科室:
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控制医院感染,特成立医院感染管理组:
组长: 廖银花(院长)
组员: 姚强德(书记):
彭云辉(副院长):医疗质量
孙 燕(护理部主任)护理质量
梁艳萍(检验科主任)院内感染监测
职责
一、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医院控制医院感染规划,并监督落实。
二、研究并制定预防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三、建立议会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的重大事件,遇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四、配合药事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五、研究确定重点部门、环节、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措施,明确各部门、人员在控制感染中你的责任。
六、每月间将监测的结果报告科室。祥云县中医医院 二0一二年一月十日
祥云县中医医院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办法
各科室:
根据2002年9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施行。为了深入贯彻《条例》的有关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院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我院特制定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 “ 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委员会” 组长: 廖银花
副组长:姚强德 王国法 彭云辉
组员: 孙燕 姚春传 梁维琼 杨斌
二、工作职责
1、制定与完善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办法,对已发生的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
2、具体负责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有重特大医疗事故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接待患者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调解医疗纠纷;
4、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协助完成调查取证、陈述及答辩等程序;
5、负责处理应由医院承担的医疗事故经济赔偿事宜;
6、对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和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
7、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教育,每季度召集各科室主任召开防范医疗事故工作会议,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事故苗头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将分析结果及时通报有关科室,指导其改进工作。
三、医疗事故具体防范措施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
(2)切实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在言语、行为举止上讲究文明礼貌,对待病员一视同仁,树立“病人至上,廉洁行医”的观念。
(3)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医疗中应以病人为中心,注重人性化服务,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加强医患沟通,营造正常良好的医疗氛围。
(4)严禁个别医务人员利用医患纠纷,挑拨离间,激化矛盾。(5)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各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6)各科室要制定出适合本科室工作性质的医疗事故防范具体措施,并严格按照该措施进行日常工作。
(7)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于急、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患者利益和医疗安全为重,不得以种种借口互相推诿拒收患者。以免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导致医疗纠纷发生。
(8)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对重点病人,上级医师及经治医师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对于病情危重、复杂、疑难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科主任,加强科间协作,尽快组织会诊,必要时可请院外专家会诊,如条件允许应建议患者转院治疗。
(9)临床科室在新病人接诊、疑难病人诊治、危重病人抢救、手术病人围手术期等重点病人的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对各项诊疗常规、制度、标准的落实。要注重个人技术水平的发挥,要求对每个病例的诊断分析思路清楚、病程记录规范及时、抢救处理措施得当、对各种预后估计充分。应坚持三级医师检诊、把关制度,尤其要把好重点病人诊治过程的环节质量关。
(10)严格执行《云南省病历书写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范病历资料管理,严禁任何人对病历进行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严禁院内外任何人违规查阅、借阅、复制本院住院病历资料。死亡讨论和学术讨论情况不得对外散布,否则引发不良后果,由散布者承担一切责任。(11)医技科室应完善适应科室特点的三级检诊制度。放射科实行三级阅片、审核报告制度;急诊 X线、B超、心电图等检查必须及时完成;检验科室当日报告需由科主任技术把关,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 30min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相应的抢救设施,并保证随时可用;药剂科应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严格执行新业务、新技术审批制度。在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科室在实施新业务、新技术前必须进行充分论证后上报医务部,同时做好新业务开展前的准备工作,最后医务部组织相关专家及职能科室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
(13)建立医疗差错上报制度。无论是个人或科室,一旦发生医疗差错都应上报,一般差错要求每月初上报,严重差错要求当日上报。由当事人写出发生差错的全部经过,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写出调查报告,组织科室人员进行讨论、定性和提出处理意见、根据造成差错的环节提出防范措施,并上报医务科备案。不允许瞒报、漏报或迟报情况的发生。
四、发生医疗事故后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经治或当班医师应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不得隐瞒。并迅速采取积极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2)科主任应立即组织调查,实事求是的写出调查报告并在24小时内上报医务部。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尸检结果、科室初步处理意见、根据造成差错的环节今后需加强的防范措施等。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经由医务部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定性后,得出最终处理意见,上报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备案。
(3)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4)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需在医院职能部门人员、当事科室人员及患者或患者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交由医院保管。
(5)如患者已经死亡,为明确死因,正确处理善后工作,经治医师应及时征询患方直系亲属是否同意尸检,患方无论同意与否,均应书面签署意见及时交回,并在病历中认真规范记录。如患方拒收、拒签、拒绝答复,应当如实记载,并由在场人员签名作证。
(6)规定由科主任与医务科共同接待前来投诉的患者及患者家属,指定专人进行沟通解释。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表态答复患方要求或同意减免患者医疗费用。(7)接待投诉工作人员应本着“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坦诚沟通、谨慎答复、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应对患方聚众过激行为,并做到“言行有理、有利、有节”,依法维护医院、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应及时通知医院保卫科或医院总值班,必要时报告院领导。
(8)经沟通无效者,一旦进入司法渠道,当事人、当事科室应实事求是完善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医院充分进行应诉准备。
五、处罚办法
(1)因玩忽职守、严重渎职、严重违反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而造成重特大医疗事故者,由直接责任者承担全部经济赔偿,给予直接责任者开除,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一级医疗事故:赔偿在2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给予直接责任者开除或留用一年、记大过处分一次,降职低聘一年,停发一年效益工资。直接责任者承担赔偿额的10%,科室承担赔偿额的10%,科室主要业务领导承担赔偿额的5%。
(3)二级医疗事故:出现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在5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者,给予直接责任者记大过处分一次,停发半年效益工资。直接责任者承担赔偿额的8%,科室承担赔偿额的8%,科室主要领导承担赔偿额的4%。
(4)三级医疗事故:发生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额在五万元以下的,给予直接责任者严重警告一次,停发3个月效益工资。直接责任者承担赔偿额的6%,科室承担赔偿额的6%,科室主要领导承担赔偿额的3%。
(5)凡是因差错、误诊、过失发生医疗纠纷未构成医疗事故的,给医院造成一定经济赔偿的,给予直接责任者严重警告一次。直接责任者承担赔偿额的4%,所在科室承担赔偿额的4%,科室主要领导承担赔偿额的2%。
(6)凡遭到病人的投诉,虽没有发生经济赔偿,但经核查确系因医务人员在诊疗服务中有违规行为的,每起投诉扣直接责任者70元,科室主要领导30元。
(7)如当年科室发生医疗事故,科主任、护士长、当事责任人不能作为院级以上各种先、优、模的候选人,其他院内规定项目的评比均实行一票否决制。
祥云县中医医院
10.关于成立死因监测领导小组的通知 篇十
各科室: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促进全院死因监测、上报工作的开展,更好的做好全院的死因登记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杭锦旗人民医院死因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附件:
1、死因监测领导小组及职责
2、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4、《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填写要求
5、《儿童死亡报告卡》
6、《儿童死亡报告卡》填写说明
杭锦旗人民医院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死因监测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召开死因监测工作会议
2、加强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工作的管理
3、负责死亡病例档案资料的保存管理
4、定期开展死因监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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