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验室管理重点

2024-12-16

临床实验室管理重点(11篇)

1.临床实验室管理重点 篇一

大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连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与规范化管理,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 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型企业组建,开展高水平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三条 重点实验室是本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的后备力量,是促进项目、基地、人才结合的重要载体。其主要任务是:、面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促进相关领域和行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面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在相关领域起到技术辐射和服务作用;、组织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的科研人员到重点实验室承担应用技术研究或前瞻性、探索性研究课题,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推动产学研用战略合作与协同创新,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协助企业开展技术集成创新,加快技术向产业的转移。

四条 市科学技术局负责重点实验室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根据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择优遴选建设,并保持适度规模。第二章 认定与管理

五条 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研究方向应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明确的近、中、远期目标,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在本领域中有明显的特色和优势;、科研团队结构合理,拥有学术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结构合理、高素质的科研团队,有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投入。依托企业应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近两年在实验室所属领域承担的课题经费总额不低于200万元;、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场所应适合相关研究的开展并相对集中,具备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并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实现对外开放和资源共享,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500万元;、具有良好的科研实力和基础。近三年内拥有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经历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高水平的论文专著等科技成果;、依托单位能够提供保证重点实验室运行与开放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实验室具备较完善的组织体系、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较强的研发组织水平,具有稳定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第六条 实验室认定程序:、市科技局发布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大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附件1)、《大连市重点实验室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立项文件及合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技术标准、管理制度、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等);、申报单位所在地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报送市科技局。申请单位为中央、省驻连单位和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请;、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大连市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实地考察;、市科技局根据重点实验室工作计划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择优审核确定认定名单。认定结果在“科技指南针”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实验室,由市科技局行文批准,统一命名为“大连市XX(技术领域)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Dalian Key Laboratory of XX(技术领域))。第三章 运行管理

七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一般应设立由行业知名专家和单位技术骨干组成的学术委员会,负责实验室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技术决策和研发工作计划审定等。

八条 重点实验室应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加强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资产、考核、激励等内部管理制度,实现技术、人才、经济的良性循环。九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报告制度,每年对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报送重大成果和动态信息。

十条 对于变更重点实验室名称及改制、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变更事项的,应提出申请报市科技局备案。

十一条 重点实验室要注重创新团队建设,稳定一批高水平技术队伍;拓宽全球视野,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重视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加强专利保护。

十二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定期评估制度,每三年为一个评估周期,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估主要对重点实验室三年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对评估为不合格的实验室,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第四章 鼓励政策

十三条 经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重点资助其开展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等。

十四条 各类科技计划按照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重点实验室承担。

十五条 对管理规范、运行良好并且符合国家、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的,推荐其申报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并按有关规定给予配套支持。第五章 附 则 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2.临床实验室管理重点 篇二

1 创新管理模式

1.1 完全独立模式

在完全独立模式中, 实验室与学院完全独立, 与学院是平级的关系。在这种模式下, 实验室具有自主的人事权、财务管理权, 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合理利用经费, 可独立招聘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研究生, 并提供大型仪器的开放服务。同时, 实验室不受学院的控制, 能够在学校的管理和投资下进行发展, 具有较大的自主权, 因此实验室的发展往往较为迅速。

1.2 依托学院模式

在依托学院模式中, 实验室在人、物、财等方面依托于学院, 但是在科研、学术沟通等科研学术方面是独立于学院的。学院会定期召开会议, 讨论、决定一些重要的事情。在这种模式下, 重点实验室没有自主的人事权和财务使用权, 实验室的领导由学院的人担任, 实验室的活动也受到学院的制约, 但能够促进教学和科研的相互发展。

1.3 合作共建模式

顾名思义, 合作模式就是指实验室与其他科研单位或高校开展一系列合作, 以促进科学研究发展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实验室需要与高校或科研单位签订一系列的协议,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模式能够促进实验室人员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 便于集中多方的资源, 集中力量办大事, 促进项目的快速发展。

1.4 相对独立模式

相对独立模式是指实验室结合多个学院的优势学科而组建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实验室在人事、财务方面仍是独立的, 并且能够独立管理和运行实验室, 而科研人员和大型设备则是多个学院资源组合而来, 共同开发, 共同使用。

2 重点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2.1 存在的问题

2.1.1 高端设备使用率低

具体的设备分到单个成员手中, 导致其他成员对仪器的使用并不是特别清楚, 而且科研人员很难使用到仪器, 这就降低了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此外, 由于高端设备价格昂贵, 实验室对仪器的保护意识过强, 导致其他成员或年轻科研人员很难使用到设备, 高端设备往往被闲置起来, 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2.1.2 管理人员与实验室的管理需求不匹配

随着高学历人才待遇的不断提高, 实验室管理人员转行现象较为普遍, 造成实验室的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实验室的管理人员长期不被关注, 在发放津贴和福利时并没有统计其工作量, 导致管理人员容易产生消极情绪, 在工作中往往完成自己的实验教学任务就了事。另外, 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较少, 使得高校实验室的人才结构不合理, 不利于实验室的长久发展。

2.1.3 个别实验室缺乏明确的研究方向

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不确定, 管理人员在科研过程中就不能集中精力, 科研人员往往在各个学科都有但难以有一个特定的研究方向将他们的能力结合起来, 真正的研究人员少之又少。由于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不确定, 因此在项目的立项上有很大的难度, 恶性循环, 导致实验室的研究能力不断下降。

2.1.4 部分实验室没有运作起来

很多高校只是为了争“牌子”, 并没有把实验室的发展与学校的发展真正统一起来。领导的不重视, 导致实验室更像是一个研究室。

2.2 建议措施

2.2.1 明确研究目标

重点实验室是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的基地, 首先应当定位明确, 明确自己的研究方向。在当前高校推动协同创新的背景之下, 应当充分发挥出学科的优势, 加强对本学科的基础研究, 并结合工业应用, 以效益带动实验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从而更好地促进实验室的发展。

2.2.2 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学科的交叉

当前交叉学科发展迅速, 重点实验室可以引入他山之石, 不断以学科交叉碰撞出知识火花。实验室还要制订完备的人才引入计划, 围绕自己的实验室发展方向引进人才, 并为引进的人才提供相关的资源和政策, 把引入的人才真正利用起来, 实现实验室和科研人员的双赢。

2.2.3 保证资金

资金是实验室发展的重要条件。重点实验室需要多争取科研项目和政府的专项投资, 以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2.2.4 提升实验室科研能力

仪器设备是实验研究的基础, 实验室各个团队和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合作, 共同发展, 使仪器和设备真正发挥出其作用, 从而不断提升整个实验室的科学研究能力。同时, 实验室还要加强与外界的学术交流, 例如邀请知名专家举办讲座, 鼓励、邀请更多的精英科研人员参与到实验室的研究中, 并适当地走出去, 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合作。

2.2.5 加强实验室管理

要加强实验室管理, 就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 提高其管理能力。在实验室的运行中, 要提升管理人员的责任感, 并通过建立合理、有效的考评机制提升个人能力;同时, 建立激励机制, 分层奖励管理人员, 促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己的要求。

3 结束语

加强对高校重点实验室的管理, 提高其运行效率;加强人才引进, 促进实验室科研能力的提升对发挥实验室的作用意义重大。只有在资金、人才、管理和科研能力上得到提升, 明确研究方向, 实验室才能实现更好的发展。

摘要:在分析高校重点实验室管理模式的基础上, 总结了现阶段高校重点实验室管理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重点实验室,管理模式,科研能力,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危怀安.国家重点实验室运行机制问题与对策[J].研究与发展管理, 2006 (1) .

3.电磁兼容性重点实验室 篇三

声隐身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船舶行业内唯一专业从事减振降噪前沿技术研究的重点实验室,肩负着为新型潜艇声隐身技术跨越式发展提供工程基础的重任。2010年,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一研究所声隐身技术研究室为主体,与中船重工第七〇二研究所、海军工程大学联合成立声隐身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主要从事舰艇声隐身设计技术、控制技术、试验技术和测试技术研究,侧重于海军装备声隐身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攻关,支撑型号声隐身总体设计技术的发展。

湖北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

定位国内外高端海洋工程市场,实施“总体研发设计、总体系统集成、工程总承包”三大发展战略,着力发展高技术海洋工程船舶、大型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工程装备、海洋工程配套装备等领域,打造科研、设计、总包三位一体的创新研制平台。海工院拥有功能齐备的船型开发、结构设计、三维构模、仿真分析、虚拟制造、设计过程管理等工具软件,将建设国际一流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海洋工程研发环境,围绕现代化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研发的需要,建设相应的基础共性技术实验室,搭建企业一流的公共研发服务平台。海工院将建设我国世界一流的海洋工程装备产品研发基地,不断推动着我国海工产业向前发展。

中国船舶工业电工产品试验检测中心开关电器试验室

前身为直流断流容量试验室,通过国防试验室认可、国家试验室认可、计量认证“三合一”的现场评审,已取得CNAL、CMA和DILAC认可证书。鉴定评为“该系统的配置改变了国内现有低压电器试验站由电力系统直接供电而造成的对电网的冲击的不利影响,其交、直流的整体试验能力也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中低压直流通断试验能力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三”。试验室现有设备260多台套,占地面积2398m2。除承担我国多型船用直流开关电器的研究性试验、型式试验及出厂试验,还承担了国内多家单位产品的研究性试验、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任务,被试对象涉及船舶、冶金、地铁和一般工业用电器产品,试验质量受到用户的一致好评。

国防科技4212二级计量站

主要从事军民品计量测试、理化检测、无损探伤及焊接技术研究等技术服务与咨询工作。计量站是国防二级计量技术机构,负责对湖北省百余家国防军工企事业单位的量值传递,承担省内三级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标准考核与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对企业内部的计量监督管理职责,并设置了中南地区唯一的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人员考试中心。建立了计量标准装置40余项,可开展几何量、热学、电磁学、力学、无线电、化学、声学等专业检定工作,是湖北省内计量标准最多、校准参数最全、产业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计量站重视计量校准与理化检测、无损检测技术的同步发展和进步,建有无损检测中心及材料与结构实验检测中心,配备40余台套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培养了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队伍。

核动力仿真重点实验室

主要研究自主化的核动力仿真术,包括核动力仿真支撑平台技术、核动力过程仿真模型技术、数字化仪控系统仿真技术、核动力三维虚拟仿真技术等。研究开发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核动力仿真平台RINSIM,实现了对核动力仿真机、模拟机开发、运行及维护的全寿期支持,技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水平;开发了严重事故仿真软件,实现了仿真过程模型的高精度及严重事故的监测与干预;在数字化仪控技术方面,开展了仪控系统(包括DCS)仿真验证平台的关键技术研究,掌握多种数字化仪控系统仿真技术,开发了数字化仪控系统设计验证平台;在虚拟现实技术研究方面,开发了核电站虚拟漫游和虚拟检修系统平台RinVR,完成了虚拟平台和系统仿真平台的集成,填补了虚拟现实技术在核电站应用领域的空白。

航空防护救生技术航空科技重点实验室

是为满足新一代飞行器的防护救生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关注人机安全的发展趋势而设立,实验室以研究防护救生领域的先进技术为目的,提升我国航空防护救生装备的能力和水平,满足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从而达到在该领域的装备和技术水平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目标。实验室结合4个研究方向,设立了六个研究单元,开展探索性、创新性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型号关键技术攻关等项目研究。建设方向为跟踪国际上防护救生领域先进的技术,研究用户需求,探索防护救生领域的新技术、新概念、新原理;开展防护救生领域技术工程化研究,快速将研究成果应用至型号上,满足对防护救生技术和装备不断增长的需求等;有计划、有梯次的培养防护救生领域后备人才,吸引高素质研究人才,建立一支该领域队伍稳定、专业齐全、军地结合的人才团队等。

高速水动力实验室

主要研究高速航行体综合航行技术、高速水动力测试分析技术、高速航行体流动控制技术、高速水动力仿真及数值水池技术、水上迫降及水面击水技术。是国家航空科技重点实验室,包括高速航空拖曳水池和水上迫降水池,高速航空拖曳水池是亚洲长度最长、速度最高的水池。实验室着重研究高速航行体(水面飞行器、高性能船舶、高速水下航行体)的流体动力构型、航行性能(快速性、操作性、稳定性、耐波性和实战环境下的环境适应性、隐身性等)、固定翼、旋翼机水上迫降性能与试验验证技术以及相关的试验测试分析技术。已具备水面飞行器水动力设计及试验、固定翼飞机及旋翼飞机水上迫降试验、水面舰船及水下兵器试验等科研试验能力。先后完成了我国第一架大型水上飞机SH-5、第一架森林灭火飞机、第一架实用型地效飞行器DXF-100、第一架轻型水陆两栖飞机HO300以及AG600大型灭火/水上救援水陆两栖飞机的水动力设计与性能试验。目前已开展运八、MA60、ARJ21等机型的水上迫降性能研究及适航验证试验。

武仪航空防除冰重点试验室

主要进行防除冰、结冰验证试验。BQS-01结冰气候室为国内唯一的一座大型低温结冰气候试验室。该气候室采用立式单回流闭口低速风洞形式,能够模拟低温和结冰云雾指标,并能模拟一定风速。气候室主要实验对象为防除冰部件、组件以及小型飞机的部件或各种缩比模型。可进行飞机防除冰系统产品(如尾翼除冰分系统、直升机旋翼防冰系统)的防除冰验证试验,尺寸较大的飞机部件、局部段或模型的结冰试验,以及飞机部件(如副油箱等)在低温环境下的传热及温升特性试验等。

YBF-04仪表冰风洞为目前国内唯一一座投入使用的带高度模拟功能的亚音速仪表冰风洞。该冰风洞采用闭口回流式结构,主要技术参数达到国际同类风洞水平,可进行航空仪表、气动传感器的防除冰试验,测试产品参数,验证其防除冰性能,还可以进行发动机导叶、整流支板、帽罩及飞机机翼旋翼缩尺模型或局部段的结冰特性研究试验,飞机防除冰组件的防除冰验证试验,以及开展结冰机理、冰成形等相关试验研究。

计量检测中心

专门为火箭炮等军工产品计量理化及环境可靠性试验建设的综合性服务保障机构,是鄂西北地区大型机电产品环境与可靠性试验的重要基地之一。在产品环境与可靠性实验手段和能力方面首屈一指,拥有特大型高低温、潮湿交变试验箱,试验环境采用先进全自动计算机控制,能够自动升降温、调节温湿度、采集和处理数据、完成实验报告,试验所用软件及硬件配置均满足国家与国军标等产品环境试验与可靠性要求。拥有人员3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5人,人员持证率100%,设有七大专业:几何量、电磁、温度、力学、物理、化学、环境与可靠性试验。拥有各类主要检测试验设备225台。其中,大型三坐标测量机等检测试验设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4.临床实验室管理重点 篇四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精神,为加强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加速我省医疗卫生优势学科群体的形成,造就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加强医疗卫生科技平台建设,提高全省医疗卫生科技水平,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培养后备力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学科(实验室)是指在省内本专业具有领先优势,通过两年的强化建设,逐步达到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能带动全省本专业水平提高的学科(实验室)。

重点专科是指在省内本专业具有发展优势,通过两年的强化建设,逐步达到省内先进、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能带动省、市、州本专业水平提高的专科。第三条 省卫生厅根据各时期卫生工作重点、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卫生政策导向,及各单位的申报情况,按照相应标准择优确定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对已确定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授牌,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

第四条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共同建设的原则,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省卫生厅医学科研管理专家委员会负责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专业评审和技术指导工作;项目单位负责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报

第五条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从高到低依次分为甲、乙级;四川省医学重点专科从高到低依次分为甲、乙级。原则上省级单位申报重点学科。第六条 申报原则

(一)坚持以临床和预防医学为重点,充分考虑各业务领域的特殊性,建立相应的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

(二)坚持发展我省卫生领域的传统优势和特色,使这些学科(实验室)、专科保持省内先进或领先水平,争创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或跻身国际先进行列。

(三)坚持效益优先原则,鼓励优势凸现、特色明显、基础好和起点高的学科(实验室)、专科通过项目建设成为主攻方向明确,促进交叉学科发展的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并能充分利用有限的建设资金和卫生资源,实现该学科(实验室)、专科的最大限度发展。

(四)通过项目建设,带动全省及市、州相关专业的发展,促进疾病防治水平的提高。

(五)申报的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应是本单位的重点科室,本单位能提供财力、物力、人力保证,具有达到预期目标的可行性。

第七条 申报条件

(一)研究能力: 甲级学科(实验室):有本学科发展前沿的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论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科技成果奖;成果被推广运用产生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现承担有省级及以上级别计划科研项目。乙级学科(实验室):有本学科发展前沿的研究方向,接近或部分达到省内领先水平;论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科技成果奖;成果被推广运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现承担有省卫生厅及以上计划科研项目。甲级专科:有本专科发展前沿的研究方向,处于省内先进水平或市、州领先水平;论文在国内有影响期刊上发表;获得市、州级及以上级别科技成果奖;成果被推广运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现承担有市、州级及以上计划科研项目。乙级专科:有本学科发展前沿的研究方向,处于市、州领先水平;论文在国内有影响期刊上发表;获得市、州级科技成果奖;成果被推广运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现承担有市、州级及以上级别计划科研项目。

(二)业务技术: 甲级学科(实验室):诊治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近年来开展一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两项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项目。乙级学科(实验室):诊治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处于省内先进水平;近年来开展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两项省内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新项目。甲级专科:诊治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处于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近年来开展一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两项省内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新项目。乙级专科:诊治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处于省内先进水平或市、州领先水平;近年来开展一项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或两项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项目。

(三)学科带头人与人才梯队:

有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医疗、科研整体水平较高,有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甲级、乙级学科(实验室):项目负责人应是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相当水平。

甲级、乙级专科:项目负责人应是市、州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相当水平。

(四)基本设施:

拥有与本学科(实验室)、专科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先进仪器和设备,实验室条件和信息资料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五)学科管理:

单位领导重视,重点扶持,相关学科有协作攻关能力;科研管理完善,能确保建设项目的实施。

第八条 申请单位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当年规定的申报时间,填写《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经单位和主管部门论证筛选后,上报省卫生厅。

第三章 建设

第九条 对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实行项目管理。第十条 项目建设经费的筹集、使用及管理:

(一)经费的筹集:采取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方式对确定的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进行项目建设。省卫生厅视项目情况给予一定资助作为引导性经费,项目单位应按照与省卫生厅3:1及以上的比例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建设。同时鼓励从其他渠道争取项目建设经费。

(二)经费的使用:坚持“突出重点,保证必需,避免重复,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软硬件的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增添或改善关键性仪器设备,购置科学研究必需的实验材料与实验动物,培养合理的梯队人才。

(三)经费的管理:省卫生厅资助的经费、项目单位配套的经费及从其他渠道争取的经费,要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第十一条 项目建设的周期为两年。每年底应由项目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如出现严重违背项目规定内容的情况,省卫生厅将作出限期整改、停止资助或取消建设项目的处理。第四章 评审

第十三条 项目的立项、验收评审工作由省卫生厅医学科研管理专家委员会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省卫生厅医学科研管理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第十五条 评审报告内容包括:

(一)评审工作概况;

(二)《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各项指标得分及总分;

(三)评审结论和建议;

(四)评审组成员签字。

第十六条 评审结果由省卫生厅审定。有关评审工作的各种原始材料由省卫生厅医学科研管理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第五章 授牌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期满后,经省卫生厅审定,达到授牌标准的授予“四川省医学甲级或乙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四川省医学甲级或乙级重点专科”称号和牌匾。

第十八条 经省卫生厅审定,未达到授牌标准的,由评审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暂不予授牌。整改后,再次审定仍不合格的,取消本周期评审资格。

第六章 管理

第十九条 省卫生厅对已授牌的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组织进行一次复评。如发现与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称号不符的情况,省卫生厅将视其情节,限期整改或降一档次授牌,直至撤销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称号。

第二十条 省卫生厅对在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组织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第二十一条 在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评选中,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的项目负责人将作为评选条件之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5.临床实验室管理重点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坚持稳定支持、动态调整和定期评估。

第四条 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

第五条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和自主创新研究。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六条 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等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第二章 职责

第七条 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是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定重点实验室发展方针和政策,宏观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2.编制和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3.批准重点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工作计划。组织重点实验室评估和检查。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和政策,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2.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重点实验室管理细则,指导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

3.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4.落实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间所需的相关条件。

第九条 依托单位是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

1.优先支持重点实验室,并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解决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2.组织公开招聘和推荐重点实验室主任,推荐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委员。

3.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配合科技部和主管部门做好评估和检查。

4.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重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发展目标、组织结构等重大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

第三章 建设

第十条 重点实验室根据规划和布局,从部门和地方重点实验室中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建设,保持适度建设规模。

第十一条 科技部公开发布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由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第十二条 申请新建重点实验室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两年以上的部门或地方重点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

2.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

3.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

第十三条 主管部门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填写《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审核后报科技部。

第十四条 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主管部门组织相应依托单位公开招聘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制定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审核后报科技部。科技部组织可行性论证,通过后予以批准建设。

第十五条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提供建设期间所需的相关条件保障。

第十六条 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完成后,由依托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科技部,科技部组织专家验收。

第四章 运行

第十七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十八条 重点实验室主任由依托单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择优推荐,主管部门聘任,报科技部备案。重点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般不超过六十岁。

第十九条 重点实验室主任任期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每年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八个月,特殊情况要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 学术委员会是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职责是审议重点实验室的目标、研究方向、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

第二十一条 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依托单位推荐,主管部门聘任,一般应由非依托单位人员担任;委员由依托单位聘任。

第二十二条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十三人,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一位专家不得同时担任三个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委员会委员。

委员任期五年,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两次不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的应予以更换。

第二十三条 重点实验室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

重点实验室人员实行聘任制。骨干固定人员由重点实验室主任聘任;其余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由骨干固定人员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核准。

第二十四条 重点实验室按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置研究单元,保持人员结构和规模合理,并适当流动。

重点实验室应当注重学术梯队和优秀中青年队伍建设,稳定高水平技术队伍,加强研究生培养。

第二十五条 重点实验室应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设立自主研究课题,组织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少部分课题可由固定人员或团队自由申请,开展探索性的自主选题研究。要注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鼓励实验技术方法的创新研究,并可支持新引进固定人员的科研启动。

第二十六条 自主研究课题期限一般为1-3年。重点实验室对自主研究课题的执行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验收。课题的检查和验收坚持“鼓励创新、稳定支持、定性评价、宽容失败”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重点实验室应加大开放力度,建设成为本领域国家公共研究平台;并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参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重点实验室应建立访问学者制度,并通过开放课题等方式,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第二十八条 重点实验室应统筹制定科研仪器设备的工作方案,有计划地实施科研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自主研制。

重点实验室应保障科研仪器的高效运转和开放共享,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数据共享。

第二十九条 重点实验室应当重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宽松民主、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开展经常性、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十条 重点实验室应当重视和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要加强室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要公开透明。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三十一条 重点实验室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重点实验室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励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重点实验室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与产业界的联系与合作。

第三十三条 重点实验室应当重视科学普及,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学生开放,每年不少于十天。

第三十四条 重点实验室需要更名、变更研究方向或进行结构调整、重组的,须由依托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学术委员会论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科技部批复。

第五章 考核与评估

第三十五条 重点实验室应当在规定时间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科技部。

第三十六条 依托单位应当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科技部备案。年度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实验室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七条 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科技部会同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每年对部分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研究和解决重点实验室存在的问题。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听取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考察实验室、召开座谈会等。

第三十八条 科技部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定期评估。五年为一个评估周期,每年评估一至两个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具体评估工作委托评估机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评估主要对重点实验室五年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

第四十条 科技部根据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成绩,结合年度考核情况,确定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未通过评估的不再列入重点实验室序列。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重点实验室统一命名为“××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英文名称为“StateKeyLaboratoryof××(依托单位)”。如: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浙江大学),State Key Laboratory of Silicon Materials(Zhejiang University)。

第四十二条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第四十三条 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重点实验室管理细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基字[2002]91号)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8年08月29日 实施日期:2008年08月

6.临床实验室管理重点 篇六

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福建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是福建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重要科技创新平台。主要任务是围绕解决学科发展前沿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科学问题,提高我省持续创新能力,面向我省优势学科和经济发展优势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

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机构组建,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类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多方投入、稳定支持、动态调整和分类评估的原则。

第四条 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经费,主要由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承担。依托单位每年应提供50万元以上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实验室的开放运行、队伍建设与科研仪器设备运行维护,专款专用。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重点实验室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组织实施全省重点实验室总体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制定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宏观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组织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申报、认定、验收、评估、调整和撤销;指导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活动,为重点实验室对外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促进创新资源的共享。

第六条 省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设区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职能部门,以下相同)是重点实验室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推荐本部门和地区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配合省科技厅开展重点实验室验收和评估工作。

第七条 依托单位是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负责组织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提供人、财、物和技术支持,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配合做好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和验收工作。

重点实验室业务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可以是同一单位。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

第八条 重点实验室采取依托单位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科技厅认定方式组建。优先支持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组建重点实验室。

第九条 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内注册并拥有相对独立科研实体且年主营收入3亿元以上的行业龙头企业,或其他省内注册并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机构。

2、研究方向:定位清晰,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

3、人才队伍:具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科研队伍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固定科研人员总数应在20人以上。

4、科研能力:有较好的学术研究基础,在省内能引领同类学科或行业发展,具有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近三年内主持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及横向科研项目10项以上;主持制定行业(地方)标准;拥有获奖成果或授权发明专利。

5、硬件条件:具有较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集中用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拥有仪器设备总价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

6、构建和投入:依托一级法人单位,且已正常运行二年以上;依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在申报前三年连续投入建设与运行经费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第十条 业务主管部门按照省科技厅申报通知,组织符合第九条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提交《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及有关附件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科技厅。

第十一条 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认定。

通过批准认定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应填写《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经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

第十二条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一般为二年。业务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应当提供建设期间所需的相关保障。

第四章 建设与运行

第十三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重点实验室主任负责制。重点实验室主任由依托单位提名、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聘任,并报省科技厅备案。

第十四条 重点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聘任时年龄不超过六十周岁,每年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八个月。对于未按要求履责的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依托单位应及时调整并报省科技厅备案。

第十五条 重点实验室应当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审议重点实验室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和研究开放课题等事项。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形成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六条 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依托单位聘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非依托单位人员担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二届。由依托单位推荐、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聘任,并报科技厅备案。

第十七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国内外同领域的优秀专家组成,人数7人(应为单数)以上,其中依托单位委员数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一位委员不能担任三个以上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

第十八条 重点实验室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等研究人员。固定人员不可同时兼任其它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重点实验室应设置专职秘书岗位,负责重点实验室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重点实验室保持人员结构和规模合理,并适当流动。重点实验室应注重学术梯队和优秀中青年队伍建设,稳定高水平技术队伍,加强研究生培养。

第二十条 重点实验室应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设立自主研究课题,组织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注重培养青年科技人员。

第二十一条 重点实验室应加大开放力度,成为本领域公共研究平台;积极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和交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建立访问学者制度,通过设立开放课题等方式,吸引国内外研究人员到重点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第二十二条 重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成套试验装备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及配套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开放共享。

第二十三条 重点实验室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主要利用重点实验室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

第二十四条 重点实验室特别是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重点实验室,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与产业界的联系与合作。

第二十五条 重点实验室应当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规范运行管理,重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

第五章 考核与评估

第二十六条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满二年,完成《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规定的目标和任务后,由依托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科技厅正式授予“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称号及牌匾。

第二十七条 省科技厅对验收合格的重点实验室实行年度总结和定期考核评估的动态监督方式进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 重点实验室应于每年1月30日前上报上年度工作总结和当年度工作计划,经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

第二十九条 省科技厅委托有关机构每三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估(简称考评),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现场考察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水平与成果、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考评。

第三十条 省科技厅根据重点实验室考评成绩,确定重点实验室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整改和不合格五类。考评结果为优良的给予一定支持;考评结果为整改的,将予以通报并给予1年的整改期限,整改期间没有明显进步的,将予以取消重点实验室资格;未通过考评的或连续二次考评结果为整改的,取消重点实验室资格;不参加考评或中途退出考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重点实验室资格。

第三十一条 重点实验室需要更名、变更研究方向或进行结构调整、重组,经学术委员会论证,由依托单位提出书面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批复。考评的当年以及整改期间不受理实验室名称、实验室主任、依托单位等变更事宜。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重点实验室统一命名为“福建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名称)”,英文名称为“Fujian Key Laboratory of ×××(依托单位英文名称)”。例如:福建省亚热带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福建师范大学),英文名称为“Fujian Key Laboratory of Subtropic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3月17日印发的《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7.临床实验室管理重点 篇七

省级重点实验室是开展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是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科技基础设施之一,其设立的目标是围绕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中长期需求,以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为重点,瞄准国际学科前沿或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高水平探索,实现知识创新,提供技术储备,培养学术带头人。实验室在项目层次、研究水平上得到快速提升,先进仪器设备增加,开放程度提高的同时,相应的管理模式却没能得到改进,现有的管理制度与方法已经不能满足实验室发展的需求,不利于实验室的高效运转[1]。

本文结合依托温州大学建设的“浙江省皮革工程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对实验室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完善和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室的效用。

2 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高水平实验技术人员匮乏

专业素质高的实验技术人员是实验室高效运行不可或缺的因素,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大都拥有上千万的仪器设备,这些仪器设备能否正常运行,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实验技术人员有直接的关系。缺少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再培训体系,使得实验技术人员知识体系更新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实验室管理的水平难以提高。随着仪器设备的种类和数量的增加,很多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比较复杂,对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熟练程度有较高的要求,需要专门的培训和学习后才能使用,实验技术人员如果不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学习,很难同时精通所有仪器设备。

高校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常挂靠所在学校的某个学院,有的实验室设置了专职的学术秘书,负责实验室的学术档案整理,学术信息、科研成果统计等,而有的实验室没有学术秘书,此类琐碎的工作就由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或科研人员承担,这就容易产生职责不明、工作效率低等问题[2]。

政策方面的某些缺陷或政策的不落实,易挫伤高校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学校内部的软环境不尽人意,实验技术人员待遇偏低,对他们的实际问题解决较少,在评定职称、评优、奖励方面名额少等等造成了实验技术人员思想不稳定,无法吸引高素质的人员安心从事实验技术工作。

2.2 经费不足

重点实验室经费来源有上级部门财政拨款、学校配套经费及争取到的研究课题经费等。虽然科技厅和学校都给予一定运行管理费,但因资金不足,从中划拨出来的开放基金课题费和实验室主任基金都较少。大型设备和精密仪器的购入,大部分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来补充,往往又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建设计划和进度,也影响了实验室开展国家攻关等重点课题的研究水平。同时研究人员通过申报各类竞争性科技计划获得的研究经费只有项目负责人才有权支配,因此,重点实验室可自主支配的科研经费明显不足。

2.3 重科研轻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实验室开放制度不完善

就政府行为来讲,在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没有一套正式的管理办法、制度,没有把政策给足、给活。各实验室的管理模式仍然脱离不开原有教学管理模式的框框,实验室主任虽然大多数是学术精英,却没有相应的职务支撑,很难在深化改革、部门协调及向管理要效益等方面有大的建树,有的甚至举步维艰。

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要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通过科研课题的开放、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促进学术思想和科研信息的开放,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实验室的高效开放运行依赖于科学完善的开放管理规章制度。由于运行经费不足,实验室开放程度较低,设备大多是利用学科经费、省部共建经费、项目研究经费等购置,主要隶属于各相关学院或科研团队,缺乏设备共享机制,共享信息也不太畅通,校内共享都有一定障碍,对外开放共享显然存在一定困难。

3 实验室管理模式的改革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笔者多年从事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针对浙江省皮革工程重点实验室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革方案。

3.1 加强制度建设

规章制度是规范约束人们行为的准则。通过建立各种有效机制,做到运行与管理有章可循,保证实验室的正常、高效运行。皮革工程重点实验室依据《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在建设和运行中制定了《实验室章程》、《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管理条例》、《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条例》、《安全与环境保护条例》、《财务管理制度》、《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细化与完善。在科研管理方面,制定了有关奖励办法来促进实验室成果产出,如制定了《实验室成果激励办法》等,要求凡实验室资助的项目及取得的成果必须署实验室名称,以增加实验室的知名度。

在该实验室的建设过程中,学校把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由一名副校长主管,定期研究、检查实验室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院系对实验室建设有充分的自主权,能积极做好实验室人员的安排和仪器设备、实验用房的调度,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另外,学校科技部门积极配合主管校长和院系做好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并对实验室进行宏观管理。特别是在大型仪器的论证,招标等工作上要为重点实验室做好服务。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委员会对实验室的建设、学术方向、科研管理、大型仪器设备等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建议和方案。学术委员可以从皮革领域的院士、长江学者等知名专家中选取,他们将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把握方向,带领中青年研究人员进入该学科的研究前沿。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听取学术委员会的意见,统一调度实验室人、财、物的优势,保证实验室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3.2 重视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

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在岗培训工作,使之制度化。经常有意识地引导实验技术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根据现实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参加在职进修或业余学习,以及各种类型培训班。分批让实验技术人员外出学习培训。通过交流、培训,不仅使实验技术人员开阔了眼界、更新了知识,提高了综合素质,同时也为以后同行之间的交流建立了桥梁。

在稳定队伍方面,要尽力提高科技人员的特遇,吸引国内外科学家来实验室工作。特别要注意吸引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优化梯队结钩,解决新老更替带来的缺员问题。同时,也要重视队伍的思想、学风建设,提倡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重点实验室的发展需要大批学术思想活跃、具有创新精神、精力充沛的优秀人才来充实和加强。要改变重科研轻人才培养的倾向,健全引才、留才和育才的有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这也是重点实验室占领科技制高点,走向世界的关键。

因此,高校的管理者们必须改正以往对实验室工作的误解,多了解实验室的需求,注重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实验人员的地位和待遇,使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够积极、负责地投入工作,为实验室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3]。

3.3 建立多方筹措经费和有效监督的新机制

重点实验室需要购置先进仪器设备,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进行连续的科学研究,因此充足的经费投入是重点实验室跨越式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快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应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资金体系。

实验室经费的筹措可以有多种形式,具体如下:(1)各级政府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每年安排数额比较充足的专项建设经费。(2)高校可通过产学研协作或共建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和企业资金的介入,形成国家财政、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的格局,也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革,或者重点实验室联合上市,进行融资。(3)通过学科方向调整,充实研究力量,提高实验室的创新能力和水平。通过科技创新争取到更多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经费,再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在获得广泛社会效益的同时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得到源源不断的经费支持,促进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4]。

当前,有些重点实验室的经费使用缺乏严格管理,甚至出现贪污现象或乱花钱、不出科研成果的问题。因此,应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经费的监管力度,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要定期审计,使实验室经费的使用更加科学合理。

3.4 改善设备管理,开放共享资源

管理好仪器设备,大力推进实验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使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使资源的有限投入获得最大使用效益,是实现重点实验室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规范设备管理,为保障实验设备正常运转和共享,大型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并建立设备档案,使每个仪器都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皮革工程重点实验室大型设备均有专人负责,大多为实验室固定人员,研究生协助导师管理设备。设备均建立技术档案、使用和维修保养记录等,为设备维修保养和技术改造提供依据。推荐的仪器使用程序为:提前预约→实验室定时开放→持实验证开展实验→登记使用记录本→实验完毕由管理人员验收仪器运转状态→验收实验室安全及卫生→关闭实验室[5]。

4 结语

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需要实验室管理者在实践中潜心研究其运行规律,运用现代科学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形成适合自身发展并具有自己鲜明特色的实验室管理新理念和新机制,提高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使其在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中充分发挥其有效作用。

摘要:针对目前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建设存在的问题,从管理制度、人才管理、实验经费管理、实验室开放共享等多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重点实验室管理的新模式,以提高重点实验室的管理水平,推进重点实验室发展。

关键词: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创新

参考文献

[1]李永秀,胡凝,赵小艳.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J].2011,110(4):81-82

[2]刘怡,张戡.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思考[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0,27(1):134-139.

[3]金锋.地方高校重点实验室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创新[J].现代教育管理,2010,7:56-58.

[4]蒋红花.省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提升的实践与思考[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4,23(9):94-97.

8.临床实验室管理重点 篇八

[摘要] 高校重点实验室在近几年发展较快,它是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科技基础设施之一,也是人才培养和开展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但目前关于高校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模式方面的研究较少。高校重点实验室发挥自身的人才优势和仪器设备资源优势,采取科研和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科研、教学、人才培养。本文以四川理工学院“材料腐蚀与防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为例,探索了适应本科生创新型人才培养需求的重点实验室开放与管理模式,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关键词] 重点实验室;本科生;开放模式;探索与实践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6) 11-0096-02

高校重点实验室在近几年发展速度较快,它作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不仅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对学校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4]。然而在较长一段时间里,很多学校忽视了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的功能,重点实验室也完全与本科教学和本科生的人才培养脱节,与高校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有一定差距。因此,有必要积极探索并建立高校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模式。一高校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现状与意义

高校重点实验室是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科技基础设施之一,是人才培养和开展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近几年来高校重点实验室数量大幅增加,但关于高校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模式方面的相关研究甚少,现研究水平已无法满足高校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的发展需求。高校重点实验室目前在人才培养方面,主要是针对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而忽视对本科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因而未充分利用实验室优质教学资源,未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人才优势和设备资源优势,从而影响高校本科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在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培养过程中本科生缺乏真正接触和参与高水平科研机会,而重点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就能有效破解这一难题[5-7]。

目前高校对重点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模式研究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虽有部分高校积极参与了关于重点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模式方面的研究,但总体来说不够系统也不成体系[8]。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实验室的运行与管理机制,缺乏面向本科生开放的总体规划;缺乏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设实验课程的相关政策;缺乏本科生参与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的相关政策与措施;建立了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但面向本科生开放体现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重点实验室虽拥有较好的科研条件和人才优势,但却未向有利于培养本科生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的课外科技活动、大学生创新基金等活动开放。

因此,高校重点实验室应发挥自身人才优势和设备资源优势,采取科研和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积极面向本科生开放,建立适应本科生人才培养需求的重点实验室开放与管理模式,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高本科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探索出一条切实有效的途径,为实现高校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贡献一份力量。

二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建立、探索与实践

高校重点实验室是大学进行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为了推进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是重点实验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如何建立高校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模式也是近年来许多高校探索重点实验室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现以四川理工学院“材料腐蚀与防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为例,介绍实验室积极探索向本科生开放的内容及模式,经过几年的建设、探索和实践,已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绩。

1重点实验室教学平台的建立

材料腐蚀与防护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成立于2007年,2008年被授予“省级教学团队”,2011年升格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成立之初就把面向本科生的教学作为基本任务,通过多年时间与探索已经成为:

(1)应用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基地。通过以专业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中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为依据,打造以培养学生动手能力、观察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为目的的实验技能训练平台,以及以培养学生工程实际应用能力为目的的工程训练平台,使实验教学活动有其独立教学体系。

(2)实验教学改革的重要窗口。通过多元化实验教学改革的实践,以深化实验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

(3)高素质师资队伍的建设平台。通过加大引进实验室人员的力度,加强在职进修以提高业务水平,改善了实验室队伍结构,提高了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

(4)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的基地。利用重点实验室现有的先进仪器和基础设施,开发了一些新实验设备和实验项目。

2实验室向本科开放的模式

充分利用高校重点实验室人才和资源优势,促进实践教学改革,以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能力的应用型技术人才为目标,将最新研究进展和研究成果及时融入到教学内容中,建立以兴趣为引导,全方位开放的科研教学相互融合的实验室教学模式。

3重点实验室向本科开放的主要内容

(1)新生专业教育是新生迈入大学校园的第一课,是大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了解、认知、熟悉、热爱自己所选择的专业,培养专业兴趣,专业教育至关重要。新生专业教育途径很多,其中,参观材料腐蚀与防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了解我校材料专业的主要研究内容和专业特点,展示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专业爱好。

(2)面向本科生的开放性实验充分利用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平台优势和学生创新活动的需求,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实验教学。

a.学生创新基金实验

大学生每年可申报并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重点实验室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向本科学生开放实验室,改革实验室的开放和管理模式,探索重点实验室全方面向本科生开放的模式与体系,最终实现培养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素质。

b.课外科技活动实验

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是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重点实验室依托良好的科研氛围和齐备的实验设备,每年为基础好、能力强的大学生提供实验场地,并指派科研能力较强的老师指导其实验过程,通过课外科技活动的实验过程,让学生掌握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近年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本科生参加了全国高分子大赛、全国金相大赛等学生课外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取得了不错成绩。

c.研究性实验

研究性实验是实验者在不知晓实验结果的前提下,通过自己实验、探索、分析、研究得出结论,从而形成科学概念的一种认知活动。重点实验室依托先进的大型仪器设备和良好的实验场所,可给本科生的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基础实验平台,本科生通过研究性实验获得相应实验结论,分析解决问题,从而激发学生好奇心,培养科学探究能力。

d.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知识的实验。该实验主要针对已有一定专业基础的学生,鼓励学生选择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实验,通过整个实验过程的训练,使学生熟练掌握各项实验技能和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设计性实验

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教师给定实验目标,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该实验是大学生在理解实验原理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知识和技能,进行创造性思维和实验活动。该实验主要综合考查学生实验能力和思维能力,提高其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f.大型仪器设备的应用

向本科生开放大型仪器设备是重点实验室进行本科实验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重点实验室依托大量先进的仪器设备,由设备负责人对部分大型设备原理、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研究领域等进行课堂和现场讲授,并结合科研项目给学生一定的科研锻炼的机会,也可由来重点实验室交流的专家学者对该设备的应用现状以讲座形式进行集中讲授,让学生们尽早置身于研究环境中,有利于加强科研资源转化为教学资源,提高大学生的动手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能力的应用型技术人才为目标,充分利用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平台优势,建立和完善高校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的模式与体系,加强管理,更好的面向本科生开放,切实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大力促进实践教学改革,提高本科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1]张金凤.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促进学科发展[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4,31(8) : 236-238,242.

[2]高居荣,李圣福,樊广华,等.提高重点实验室开放使用效益的实践与探索[J].实验室科学,2010,13 (3):139-140.

[3]孟淑娟,孙万虹,苏琼,等.高校重点实验室管理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甘肃科技纵横,2014,43 (5):63-65.

[4]卢鑫,陆芸婷,郭森,等.以重点实验室开放技术平台为项目载体的高职学生协同创新能力培养[J].教育教学论坛,2015(15):207-208.

[5]李永秀,胡凝,赵小艳.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J].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2011(4) : 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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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季敬璋,吕建新.依托省级重点实验室,提高本科生科研创新能力[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09( 1):70-71,77.

9.临床实验室管理重点 篇九

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2008年制订)

一、为了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与义务和经费使用范围,特制定本条例。

二、凡经审批通过的课题经费只能用于在本实验室内进行开放课题的研究工作。

三、课题研究成果,如在国内外期刊或在学术会议上发表研究论文,应将“南京

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10009(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Oriented Chemical Engineering, Nan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Nanjing 210009, China)”列为作者单位之一,并注明“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supported by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Oriented Chemical Engineering”,中文论文请向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报送期刊封面、目录页和论文正文的复印件,英文论文可传送期刊发给作者的reprint电子文档,以便备案;如申请专利,专利权归申请人单位所有,如有本实验室合作者,南京工业大学大学应同为专利权人。

四、获本实验室资助的研究课题在实验研究工作结束时,需向实验室递交《开放

课题结题报告》,进展良好者,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可给予持续支持。

五、经费开支的范围限于如下用途:

1.在本实验室中工作期间所需要的试验材料费、测试费、专用小型仪器设

备购置费、学术资料费等。

2.以本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会议费(1人次)

和论文版面费。

3.开发课题负责人或课题参加者来实验室工作的差旅费、住宿费等。4.研究工作中用实验室资助经费购置、加工的仪器设备和装置归实验室所

有。

六、重点实验室可为来实验室工作的课题执行人提供实验条件。

七、课题负责人如果不按时开展研究计划,或者获资助的研究课题在实验中与研

10.临床实验室管理重点 篇十

安徽财经大学重点实验室资助经费使用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重点实验室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我校重点实验室的资助经费,也适用上级各部门对我校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资助经费。上级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 资助经费的使用要符合资助的用途,遵守节约高效的原则。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开支方式内使用。

第四条 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资助经费按规定分项建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五条 获资助项目的负责人要将建设方案和资助经费的使用计划,报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在接到建设方案和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超过时限,视为同意。

第六条 资助经费实行资金管理责任制。项目所在单位领导可自行安排经费的使用,对资助经费使用的全过程负责。经费开支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制度。

第七条 实验室管理处对重点实验室资助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和检查。

第八条 重点实验室资助经费的使用应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一次性采购价值达到招标采购规定标准的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

11.临床实验室管理重点 篇十一

【关键词】城市缺水;建设;重点实验室;必要性

蚌埠市是安徽省中心城市之一,既处于长江三角洲及沿海发达地区经济、技术直接辐射范围内,又是陇海—-兰新经济带上综合发展条件较好的城市之一;同时因地扼京沪铁路、京福、沪洛高速铁路中段,是国内交通运输大动脉联系长江三角洲各大城市与华北、东北和中原、西北等经济区纽带上的重要枢纽。这种区位优势将促使蚌埠市发展成为长三角及沿海发达地区经济技术与中西部地区能源、原材料等互补优势、传接与融合的“接力站”,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蚌埠市全市国土总面积5952平方公里,位于淮河中游偏下。全市地跨淮河两岸、北靠淮北平原、南托江淮大地、千里淮水穿市而过,淮河在蚌埠境内全长150公里,区域流域面积838平方公里。蚌埠境内水面较多,且多是淮河中下游的主要支流和湖泊,全市境内水域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19.01%。但长期以来由于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以及不重视环境保护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全市水资源占有量与利用程度与整个淮河流域一样,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近几年淮河流域的水质监测结果,淮河流域除干流水质基本达到Ⅲ类、Ⅳ类水标准外,大部分支流水质均为Ⅴ类或劣Ⅴ类,当前蚌埠市的水环境质量状况与整个淮河流域的水环境状况相似,存在水资源短缺和水质性缺水的双重威胁,水环境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1.蚌埠市水资源现状分析

1.1蚌埠市属于缺水区

我省蚌埠闸上沿淮淮北地区,系指淮河南岸的蚌埠、淮南两市城区和霍邱、寿县、怀远三县沿淮一带及蚌埠闸上涡河以西的我省淮北平原,面积约占全省的1/6,人口约1700万人,其中1460万人居住在淮河以北近2×104km2土地上。该区域人口密度大、耕地率高,年均降水量约900mm,人均水资源量多年500m3,按照国际通用的水紧缺指标判断应界定为资源缺水区。随着蚌埠经济迅速发展,蚌埠市面临着缺水的危机。

1.2蚌埠市用水总量分析

2008年蚌埠市总用水量2.47亿m3,城镇用水1.3亿m3,占总用水量的53%,其中城镇生活用水0.32亿m3,占13%,工业用水0.98亿m3,占45%,农村1.17亿m3,占47%,其中农田灌溉用水1.13亿m3,占45%,农村生活用水0.04亿m3,占2%。

1.3水资源消耗高加剧了蚌埠市缺水现状

1.3.1蚌埠现状供用水总量分析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虽然城市工业用水占总用水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是由于工业快速发展,其供水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另外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城镇生活用水所占比例持续增加。农村生活用水基本保持稳定。根据以上分析,蚌埠地区缺水现象继续加重。

1.3.2蚌埠市第一次水资源供需平衡

蚌埠市第一次水资源平衡是指在现有供水工程挖潜基础上的平衡,城市与农村供用水量平衡分别计算。

据初步分析,在适当限制农业用水和弃分挖掘现有水源工程供水能力的条件下,在现状1999水平年,蚌埠市75%保证率城市用水基本满足要求,仅郊区农业存在少量缺水。95%保证率缺水0.71 亿m3,其中城市缺水0.30亿m3,郊区农村缺水0.35亿m3,缺水的主要原因是特别枯水年淮河水量及水质均不能满足城市供水要求。

据分析,在95%保证率情况下,如不考虑水质性缺水因素,蚌埠市2013年和2030年的城市缺水量分别为0.71亿m3和1.76亿m3;考虑水质性缺水后,蚌埠市2013年和2030年的缺水量分别为0.92亿m3和1.93亿m3。

1.4地表水水质污染严重增加了蚌埠市缺水压力

水质污染一直是蚌埠市城市供水感到十分棘手的问题。自80年代以来,随着淮河流域工业,特别是造纸、制革、化肥、酿酒和印染等“五小”工业的兴起,大量工业、城市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淮河及其支流,致使水环境严重恶化,COD、BOD及酚和氨等多项指标超标。近年来虽经过努力污染治理,但目前淮河、龙子湖、八里沟、席家沟等水体仍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河段水质超Ⅴ类水。部分水功能区丧失原有的水体功能。

1.5蚌埠市生活、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蚌埠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从2004年到2008年呈波动变化,先减后增。2008年比2004年增加了0.9个百分点。工业废水中COD的排放量几年来基本呈减少趋势,到2008年,COD排放量比2004年减少了0.32倍。工业废水中NH3-N的排放量却呈上升趋势,到2008年增加了1.05倍。2004年-2008年蚌埠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及污染物COD、氨氮呈上升趋势。

1.6蚌埠市地表水达标状况

《蚌埠市地表水功能区划》中水功能区共44个,其中包括渔业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景观用水以及混合区。2008年蚌埠地区淮河干流河流水质达标率为80%,支流及湖泊的水质达标率为41.2%。(注:数据来源:市环境监测部门淮河干流蚌埠段历行监测数据归纳而得。)

1.7淮河蚌埠段水质污染状况

从淮河蚌埠段2000年-2008年水质类别变化分析,淮河蚌埠段水质呈U字形变化趋势,也就是说淮河蚌埠段水污染出现了回潮现象。

2.建设蚌埠市污水处理研究重点实验室形势发展需要

目前蚌埠市仍以淮河水作为饮用水源。由于水质差,不得不增加沉淀投药量,处理费用较高,尤其是遇到污水团下泄,用药量增加近十倍,水处理成本增加7-8倍,整个枯水季自来水公司处于保本或亏本状况。如2001年8月淮河污染团下泄的几天,自来水公司每处理一吨水亏损0.5元,总亏损达上百万元,即使这样,饮用水中的NH3-H仍难达标,并且还有异味,长期饮用超标水对人体健康也回产生危害,易诱发正铁血红症及癌症。

为尽快改善我市的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变过去污染放置主要偏重于末端治理的被动局面及我市污染防治工程市场大部份被外市占领的不合理状况,充实和加強我市环境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队伍,建设蚌埠市水处理研究重点实验室是实现上述目标最基本的物质条件。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环境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应面向环境保护主战场。没有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及优质、可靠、高效的环保产品和设备,就不可能保证前述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因此,建设蚌埠市污水处理研究重点实验室,并以此来支持和稳定住一支高水平的环境科技研究开发队伍,对实验室实行开放式管理,向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转变,实乃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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