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中心小学一岗双责制度

2024-09-15

罗庄中心小学一岗双责制度(2篇)

1.罗庄中心小学一岗双责制度 篇一

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 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支部委员和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

第四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负责人对全体工作和人员负责,党支部委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二级班子成员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第五条 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负责人每半年对中心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二)党支部委员每季度定期对分管(联系)工作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三)二级班子成员每月召开一次本部门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月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对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第六条 党支部委员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不出问题的责任人,给予适当奖励。

第八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并对责任人按人均奖的比例扣发一岗双责责任奖;

(二)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被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出现一人次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100元。

第九条 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

第十条 干部职工受诫勉谈话(含诫勉谈话)以上处理 的,以党支部研究的决定或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为依据;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该处分而隐瞒不报党组研究被发现的,全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并对该责任人按组织程序给处理。

2.小学一岗双责制度 篇二

为认真认真落实教育局相关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特制定本方案。学校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邓仁亚(校长)

副组长:

汤恒宝(分管综治安全副校长)万永山(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

成员:

梁桂霞

各班主任教师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把安全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完善具体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人头,使每一位教职工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工作要求和方法;实施对安全工作日常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准确掌握工作动态,积极整改安全隐患,2、副组长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直接责任人,协助组长具体管理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召开安全卫生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布置开展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常对学校建筑物、水、电、食品卫生、活动场所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二、教职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1、班主任教师:

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课堂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学生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关心班级学生健康成长。

2、科任教师:

协助班主任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自始至终不离开学生,及时清点学生到堂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和报告。

三、工作制度:

1、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对所承包项目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2、例会制度:每月月底召开安全稳定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总结,通报本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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