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务派遣合同协议书(精选14篇)
1.企业劳务派遣合同协议书 篇一
甲方:(聘请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1、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 。
2、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3、乙方的工作地点: 。
4、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5、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6、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合同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 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1)用工单位实行每天 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 天,每周休息 天。
(2)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 班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 小时。
2、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3、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4、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5、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2、甲方承诺每月 日为发薪日,月工资 元。
3、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
4、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5、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险
1、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甲方
乙方
时间
2.企业劳务派遣合同协议书 篇二
2008年《劳动合同法》首次对劳务派遣内容进行了规定。 该法颁布实施后,出现了劳务派遣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劳务派遣用工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根据全国总工会测算,全国被派遣劳动者人数2011年达到3700万。实践中,劳务派遣用工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表现在:一是劳务派遣单位过多过滥,经营不规范。二是许多用工单位长期大量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使用劳务工,有的单位甚至把劳务派遣作为主要用工形式。国有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最为集中,金融、 邮政、电信、电力、石油等大型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占职工总数的1/3以上。三是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不同酬、不同保障待遇的问题比较突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权利得不到很好落实,一些劳务工长期没有归属感,心理落差较大。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滥用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对常规的用工方式和劳动合同制度造成较大冲击,并给和谐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8年和2011年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执法检查,两次执法检查报告中都明确要求,要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从维护工人阶级主体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从法律上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二、国有电解铝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现状及存在问题
1.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某集团公司所属7家电解铝企业中有5家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平均比例达30%。
2.大量劳务派遣工不在“三性”岗位上。大量劳务工所从事的岗位并不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许多电解铝企业在电解工、阳极组装、铸造等基本岗位上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3.劳务派遣工与合同制员工收入差较大。调研表明,劳务派遣与劳动合同制员工,特别是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制员工之间存在工资福利待遇上的较大差异。尽管在有的企业已经推行了劳务派遣工与劳动合同用工同工同酬改革,但在福利待遇上仍没统一。
4.劳务派遣工流动性大。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因同工不同酬,劳务派遣工缺乏归属感,不仅流动率非常高,而且在企业内部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利益群体,他们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而当其利益诉求难以满足时,往往会出现大规模的人员流动,不仅造成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而且造成企业声誉的损害。
(二)原因分析
1.电解铝企业生产特性决定了企业采取灵活的用工制度。电解铝属于周期性行业,公司经济效益和国内国际经济波动相关性较强,当经济形势好的时候,经营状况相对就比较好,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经营的难度就比较大。因此,建立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劳动用工制度,是这个行业的基本要求。劳务派遣用工作为一种灵活的劳动用工方式,遂被大量企业采用。
2.招工难导致国有电解铝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电解铝企业工作环境较差,劳动强度较大,并且由于工资水平与其他企业相比缺乏竞争力,导致招聘难成为电解铝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企业在招不到正式工的情况下,为了弥补劳动力缺口, 只能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3.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严格控制导致电解铝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对国有企业而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严格的工资总额控制,工资总额的增加受制于企业效益增长。由于在企业核算上,劳务派遣工的工资一般不纳入企业工资总额核算而以劳务费的形式指出,不受企业工资总额的控制,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既可以满足生产经营活动扩张对人才和劳动力的需求,又可以规避企业工资总额的控制,维护正式职工的利益。
三、《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制度法律修改对国有电解铝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影响
(一)修改后法律严格限制劳务派遣工岗位范围,电解铝企业主营业务岗位将不能使用劳务派遣工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辅业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修订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 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明确禁止用工企业在主要工作岗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三性”岗位定义,电解铝企业电解、阳极组装、铸造等主要生产岗位不属于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岗位,自2013年7月1日期不能再使用劳务派遣工。对符合条件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劳务派遣工的数量也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修改后法律落实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电解铝企业用工成本将会上升
修订前的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第63条在原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一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本次修改,使同工同酬原则得以细化,同工同酬的标准更加明确,用工单位尤其是之前在劳动合同制员工和被派遣员工之间实行不同劳动报酬分配方案的用工单位,需要及时调整不合理的薪酬方案,以免招致不必要的风险。该规定的实施,将会提升电解铝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成本,电解铝企业需要考虑原劳务派遣用工岗位是否继续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如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则既可以使用正式用工,也可以考虑将相关工作进行劳务外包。如继续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应当避免和纠正“混岗” 使用的问题,即不能在同类岗位上既使用合同工又使用劳务派遣工。
关于同工同酬的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编著的《劳务派遣制度与法律适用》一书认为:“同工同酬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同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在数量上相同。由于能力、受教育程度等个体差异,即使在同一岗位上,付出等量劳动,并不一定能创造等量价值,即使创造等量价值,也还存在年资、以往对企业的贡献等差异。我们考虑,同工同酬应着重强调对员工实行统一的分配制度,只要企业将派遣工与正式工纳入同一绩效考核和工资福利分配制度内公平对待,就可认为做到了同工同酬。”
(三)修改后法律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单位实行行政许可, 企业可供选择的劳务派遣公司范围将会大幅缩小
修订后的第57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体要求为:(一)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门槛,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万元提升为200万元,并要求取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否则不能经营劳务派遣。资质条件提高后,大大压缩了劳务派遣公司的生存与盈利空间,部分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将可能因资质不达标而被洗牌,企业可供选择的劳务派遣公司范围将会缩小。
四、对策与建议
修改后法律使国有电解铝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依据将不复存在,国有电解铝企业需要根据国家法律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劳动用工结构,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防范企业用工法律风险,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一)对现有业务岗位进行梳理,界定“三性”岗位,加快调整劳动用工结构
国有电解铝企业需要根据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和电解铝行业生产特性,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6条关于劳务派遣用工岗位“三性”的界定,对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用工数量、用工比例等情况及相关信息,并对现有业务岗位进行梳理,明确岗位属性,哪些属于主营业务岗位,哪些属于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岗位。对属于主营业务岗位的将不能再使用劳务派遣工,已使用及时进行清退。清退时对目前在岗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转换为劳动合同制员工;对于操作简单、可以计件的辅助性生产性岗位、长期休假的替代性岗位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采用业务外包的方式。对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要将将劳务派遣用工纳入本单位统一的岗位管理体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目前正在起草《关于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将对劳务派遣用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进行明确规定,现阶段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要求,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劳务派遣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比例。国家相关比例出台后,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二)根据劳动用工结构调整情况,增加单位工资总额
国有电解铝企业现有主营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转为合同制员工后,所形成的工资将不能再通过劳务费的方式支付,需纳入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需根据劳动用工结构调整情况,增加工资总额。中央企业需要向国资委争取增加工资总额政策,便于所属单位顺利调整用工结构。进一步理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九年制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要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强化二次分配,适度拉开同一岗位不同技能水平、业绩水平的绩效工资差距,逐步理顺岗位之间的分配关系。
(三)对现有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梳理,督促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资质升级
国有电解铝企业要未雨绸缪,敦促现有劳务派遣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注册资本的增资和行政审批,对到期未能完成法定资质手续办理的,终止劳务派遣协议,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相应责任,避免因与劳务派遣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对企业带来的风险。同时,在与新的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时, 应审查劳务派遣单位是否依法取得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是否符合法定设立条件,避免因与不具备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使用不合法的劳务派遣用工而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四)重视员工调查,预防群体事件,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3.企业劳务派遣合同协议书 篇三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 合 合 同 同 书 书 发包方(甲方):
劳务分包方(乙方):
二〇一三年月日
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劳务分包方(乙方):
安顺市信立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完成贵州省六盘水六枝特区《大用生态城》 工程施工,需要乙方劳务分包作业,依照国家、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贵州省六盘水六枝特区《大用生态城》工程2、工程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六枝特区大用镇
处 处 3、施工工期:
以开工令为准顺延 10 个月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5、安全文明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 等 安全事故
6、建筑面积和工程量:总建筑面积约 40000平方米,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以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为准。
二、劳务承包内容与范围
1、劳务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辅材、周转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采用大清包形式。
2、劳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2.1.人工费:
结构主体:基础垫层、室外回填土人工配合、基础(不包括防水层)、主体框架结构模板、钢筋、电渣压力焊、混凝土。
砌体:建施图中砌体、构造柱、圈梁、过梁、压顶、造型及零星构件部分的土建人工费。
粉刷:室内抹灰(毛面)、地坪(毛面)、天棚抹灰批顶、散水、台阶、坡道、屋面、外墙粉刷。现场安全:按规范规定应该考虑的施工脚手架、安全围栏、或空间安全防护脚手架、搭拆和维护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按规范防护和维护。
文明施工:施工区、生活区的场地硬化人工配合、临时用电(含二级配电柜一下的材料)、用水的管理及维护保养、现场垃圾清运等。
脚手架:按规范搭设脚手架(钢管,扣件,槽钢,预埋件,立网,兜网;硬防护,加固件,跳板等)。
配合其他承包方进行的预埋(装饰预埋件除外)。
2.2.施工机械工具费:
主要机械:塔吊、龙门架、包括塔吊、龙门架司机。
搅拌机、砂浆机、钢筋加工机械、模板加工机械、手持电锯、电钻、混凝土振捣机械、照明灯具、斗车等。
2.3 材料费:
模板、方木、钢管、扣件、对拉丝、止水螺栓、蝴蝶卡、螺丝帽。
小型材料:二、三级配电用电线、配电盘、照明灯管、电焊条、铁丝、铁钉、钢锯条、麻线、扫帚、草袋、海绵胶带、线锤、冲击钻头、膨胀螺栓、绝缘胶布、砂轮片、金刚片、穿墙用 PVC 管等。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至一级配电柜;施工用水由甲方将总水管引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支路水管的安装及材料。施工区、生活区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承包内容中不包含的项目及材料
3.1.不包含项目:基础降水、基坑护坡、安装工程(水、电、暖、消防、电梯)门窗、防水、机械土方及回填(机械部分)、外墙保温、内外墙瓷砖、涂料油漆、幕墙、钢结构、铁艺、铝合金、楼梯扶手、空调铁件、阳台栏杆制作及安装。
3.2.不含材料:临建工程的材料、钢筋、商品砼、砌块、砖、水泥、砂、石、白灰、外墙涂料。
三、劳务分包资质情况:
1、营业执照:
2、资质专业及等级:模板、钢筋壹级,砼各
资质证编号:
4、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四、工期、质量、安全
1、总工期日历天,以甲方要求的控制点为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2、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以质量部门评定的工程质量为准)。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材料堆场场地及生活住房,以满足乙方在现场的生产和生活所需。
2、甲方负责主轴线(控制线)、标高设置的校核和监督、技术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图一套和施工方案、施工计划、设计变更等。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主要材料(钢筋、商品混凝土、砌块、砖、水泥、砂石、白灰、外加剂等)及构件的及时供应和调配。
4、甲方负责协调质量监督站和五大责任主体关系,以及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5、甲方应按节点对有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并结算劳务工程款。
6、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乙方作业人员予以清退。对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矛盾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
7、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甲方有权处罚乙方万元,并整改至合格为准,整改不合格的按照已完成的 60%进行结算退场。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施工必须持劳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发包单位审验,并对所属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教育。签订合同时,必须编制施工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附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单位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代表及专业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跟班作业,离开工地时应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并另行安排人员负责工地工作。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开具的质量处罚单,付进度款时扣除。
4、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编制乙方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遵守机械操作规定,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从事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禁止无证人员上岗。
6、乙方应根据甲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要求,组织劳动力。农忙季节人员保证正常施工,保证连续施工,不影响正常工期。
7、乙方应保证工作面落地灰随清随用,严格遵守限额领料制度,不得造成浪费。8、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业主、监理、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
9、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和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因保护不善而损坏的,照价赔偿或无条件返修。
10、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员,对乙方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1、禁止 18 岁以下,50 岁以上人员及病残人员现场务工,禁止施工人员家属住进施工现场。
七、结算与付账
1、结算依据: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及合同约定计算方式。
2、结算单价:元/m 2(单价×工程量=总价,工程量按合同约定面积计算方式计算)
2.1.工程量:
2.1.3.坡屋面面积:按照坡屋面投影面积计算半层。
2.2.若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的增减,按照变更后的面积结算;若合同范围内分项工程量的增减,不予调整,据实按照约定面积乘以合同单价结算;若甲方未提前通知引起的返工,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2.3.以上价格含二次结构砼搅拌费、运输费及泵送费,零星砼现场搅拌运输由乙方负责。
3、付款:按照节点付款,地上一层砼主体完成后,均按照已完工程量乘以单价 400 元/m 2 的 80%支付工程款,砼主体封顶后按照已完工程量乘以单价 265 元/m 2 的 80%支付工程款;二次结构(砌体工程)施工至二层或者完成伸缩缝以东(西)时按照已完工程量乘以单价 50 元/m 2的 80%支付工程款,二次结构(砌体工程)全部完成后按照已完工程量乘以单价 50 元/m 2 的 80%支付工程款,粉刷工程施工至二层或者完成伸缩缝以东(西)时按照已完工程量乘以单价 50 元/m 2 的 80%支付工程款,粉刷工程完成后付至总价款的 90%,工程全部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95%,剩余 5%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3.1.乙方施工至合同约定付款节点后向甲方申报已完成工程量。甲方在接到乙方申报后 7 日内完成验收并支付工程款。
3.2.甲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或缓建,甲方承担乙方的人工费、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租赁等损失,工期相应顺延,甲乙双方以签证的形式进行确认。
4、本工程采用大清包形式,结算单价不含所有税费,如发生税费费用由甲方承担。
5、劳务企业支付劳务费时,必须编制工资支付表,把工资支付到务工人员本人。八、文明施工
1、未达到合同安全文明目标,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人员的工作安排,严禁赤膊工作,严禁穿拖鞋施工。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法纪,不打架、不聚赌、不偷盗,不留宿妇女儿童,不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
3、乙方人员应遵守宿舍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搞好食堂及宿舍公共卫生,减少疾病,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4、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周转材料,应按规定码放整齐,严格实行标示制度。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5、乙方未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事故处理及保险
1、依照国家《建筑法》、《劳动法》规定,根据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甲方必须为其劳务作业的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其保险费用,甲方承担此项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劳务分包人员立即报告发包方工程项目部,由工程项目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保护事故现场。
3、劳务分包方和工程承包方对事故有争议时,按有关规定处理。4、事故发生时,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十、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及 合同 的 解除
1、为保证本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万元(甲方财务开具收据并加盖公司财务章),合同生效,待工程施工至第一付款节点后 7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保证金。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 2 个月内,工程仍不具备开工条件,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合同继续有效。
3、若因甲方开工手续不全或未合法的办理相关手续,且要求乙方进行施工,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或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4、若甲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或退还保证金,甲方应承担施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倍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5、乙方施工工程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经甲方通知整改仍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的或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正常施工致使工期严重延误超过约定工期 6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条件的致使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或甲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超过 60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一、本合同签订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经济赔偿。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履行完一切合同内容,结清所有手续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4.企业劳务派遣合同协议书 篇四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劳 劳 务 协 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劳务协议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安宁园区钛材加工园一期厂房 10kV 配电工程
(2)工程地址:攀枝花市盐边县安宁园区
(3)承包内容:新立电杆 5 基,电杆采用φ230×15 米,电杆基础采用C20 砼浇筑;架设 10kV 线路 0.310 公里(导线采用架空绝缘导线JKLYJ-10kV-240),安装智能远程费控表 1 只、专变采集终端 1 台;安装 10kV 成套配电柜 5 面、400V 配电柜 9 面、直流屏 1 面;安装10kV 组合式高压计量箱,安装 500KVA 变压器一台,低压配电柜安装,安装 800KVA 变压器一台(利用原有 800KVA 变压器,将原变压器及低压配电柜移位新建配电房内),制作户外电缆头 1 套,制作户内电缆头 2 套,项目涉及的各内标识制作安装,空洞封堵、设备接地制作安装遥测,负责将高压线安装至低压配电柜。(4)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 日至?? ??年?
月?
日。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劳务包干价:13000 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2)付款方式: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 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劳务款。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人员、技术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
(3)有权制止乙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不安全行为,督促其及时改正,必要时可终止其工作。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有权按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4)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制度,负责乙方的办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执行。
(5)施工所有材料除混凝土外,其余材料由甲方运到施工现场。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1)落实本劳务作业相关的防火、防坍塌、等安全防范措施。
(2)按约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执行电气安全工器具、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措。
(3)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4)动火制度,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已受电、投运区域施工,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
(5)工程开工后,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停电、带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施工过程的设备、人身及危害他人的设备、人身安全负完全责任,(包括误入带电设备和线路)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6)应每天检查工器具检测日期是否过期,过期的工器具由乙方自检,如不按照规章制度要求,使用过期工器具被上级领导检查违规使用工器具和罚款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7)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文明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8)工程施工需要停电,必须履行工作票制度。否则所造成的后果一切由自己负责;
(9)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如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7.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5.经典版劳务合同协议书 篇五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____元/月;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 每月日(或第周)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______日内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严重者进行开除或辞退,或者通过有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补偿。
(2)当乙方工作满半年时,甲方为乙购买社会保险。
(3)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范本简易版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______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______个月的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二条 工作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路_____号__________.
第三条 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__________部门(或岗位)担任__________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______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___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 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_____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有关劳务合同范本简单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
第三条 劳务报酬支付
甲方每月_____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
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需提前_____个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续交接清楚后办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_________元商品免赔责任,超出短少按价格_______折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直至达到双方满意。
第七条 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文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6.浅析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篇六
劳动合同是在社会生产中产生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源于传统民法中的雇佣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是我们经常提到的一个概念,实践中,人们通常将提供活劳动服务的过程称之为劳务。但是,对劳务合同的定义,立法没有做出规定。劳务合同的概念很宽泛,包括承揽合同、出版合同、行纪合同、寄存合同、仓储合同、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1 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而劳务合同是确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的范璐,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和意思自治的原则。
2 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同
劳动关系主体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的年龄和能力有具体规定。关于用人单位,《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劳务关系的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为法人、其他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其他组织,劳务合同中的劳动者一方规定比较宽泛,只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无年龄限制。
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是平等的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与用人单位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动者应当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劳动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相关行业的职业道德,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劳动者不再享有其自身劳动的支配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劳动,其法律人格在劳动过程中被用人单位吸收。劳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无论在劳务合同签订之前或劳务合同签订之后,其地位都是相互独立和平等的,双方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劳动者始终享有其自身劳动的支配权。
4 法律对合同内容的规定不同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对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主要条款,予以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而劳务合同的具体内容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劳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通过平等协商来确定合同的具体内容,大部分劳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法律做特别规定的情况较少。劳动者的待遇和报酬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以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和质给付报酬,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另外,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国家直接干预工资分配,《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待遇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对于劳务费用,国家则不采取直接干预的办法,劳务合同中的劳务报酬是按民法通则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的,其支付方式是一次或分次支付。
5 合同的价值及其实现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劳动合同成立后,劳动者就是单位人员,向对方提供服务。劳动者提供劳动力资源,用人单位提供其它生产资料,通过将二者结合来实现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劳务合同则是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成果为目的。劳务合同以取得物质化的劳动成果为目的,用工方并不关注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而只是最大限度的追求物质化的劳动成果。劳务合同中,劳动者有时不仅提供劳动力资源,还提供完成劳务的其它生产资料。
6 劳动风险的承担主体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受到了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或对他人造成损害,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即使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也必须承担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在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在完成劳务的过程中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害的,一般情况下责任由劳动者自己承担。
7 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不同
《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形和解除方式作了详尽的规定。而解除劳务合同关系主要依据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8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进入诉讼程序,必须先裁后审。而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仲裁或直接诉讼。
9 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不同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在违反劳务合同的情况下,法律一般只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 0 结语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本质区别。通过对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比较分析,阐明二者的区别,有利于合同当事人选择正确的处理途径或方式,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对实践中正确处理劳动和劳务纠纷具有重要的意义。
摘要: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往往混淆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以致其应有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本文简单介绍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制度
参考文献
[1]吕星华.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J].中国邮政,2008,(06).
7.劳务协议合同书 篇七
企业(单位)名称:
劳动者姓名:
合同编号:
劳务协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鉴于甲方经营管理之需求,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确定双方为劳务合同关系,并自愿签订本劳务协定,共同遵守本协定所列条款。该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至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日止,为期。其中______ 年 ______月______ 日至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止,为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当月出勤工资和政府规定的补贴。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2.甲方是以承包的方式把厨房的所有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应管理好厨房的工作并对厨房的一切负责,包括厨房员工的工资、安全等。
3.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表现突出,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上班,不无故缺勤。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检查及人体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衣服物品。
第四条 工作时间.甲方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2.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薪酬、奖金和补贴(除国家规定补贴外)。
第五条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
1.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 ______元。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
2.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15日。
3.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对乙方的工作考评结果,按其所担任的职、级,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
4.属甲方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根据国家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双方协议,暂由乙方向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窗口自行办理。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的,以及被除名、开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条 解除合同的规定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4)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企业调整而多余的职工;
(5)企业宣告解散或合营期满的。
第八条 承担责任
1.乙方不在岗期间且不在餐馆区域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工作期间对使用设备造成人为损毁,由双方协商,照价赔偿。
3.乙方在试用期不满十五天辞职的,不予结算工资
4.转正后,乙方需辞退工作的必须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方可正常辞职并结算所有工资。若提出申请不满一周就离职的,根据情节轻重扣除乙方部分工资。若不提出申请就直接离职的,直接扣除全部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注: 未尽事项另作补充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8.劳务合同协议书(甲方改好) 篇八
甲方:广西鸿盛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为本企业项目经理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项目经理,乙方将所考取的级建造师证注册在甲方。聘用期限:自乙方级建造师注册证注册成功并交由甲方保管之日起壹年内。
二、乙方配合甲方将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于甲方公司,注册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在聘用期限内,甲方在本企业资质就位、审核、升级或工程投标时使用乙方的级建造师注册证。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名义进行工程投标前,应当事先通知乙方,告知乙方工程概况,并征得乙方同意后使用乙方名义投标。甲方不得用乙方名义在乙方供职的建设单位投标。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乙方建造师注册证及相应附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上述证件及附件。
五、若无特殊约定,乙方不参与甲方的施工项目管理,甲方在具体施工项目管理中不得使用乙方名义。若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以乙方名义作为项目经理投标,中标后,建设单位要求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管理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一致时,乙方不因此而参与具体的项目管理,由甲方负责与建设单位协商处理投标项目经理与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不一致的事宜,乙方亦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若甲方在投标过程中有征得乙方同意以乙方名义作为项目经理投标,中标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薪金事宜另行商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带来的损失责任或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若甲方要求在项目管理中使用乙方名义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后方生效。甲方在项目管理中未与乙方另签补充协议,擅自以乙方名义作为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乙方建造师注册证及相应 1
附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上述证件及附件,乙方对因此而造成的后果亦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七、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负责妥善保管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级建造师注册证》(后简称“注册证”)及附件(如印章、附件资料,下同),保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本协议期满,或本协议终止十四内甲方无条件归还乙方上述证件及附件。若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遗失、损坏乙方上述证件及附件,由甲方负责办理遗失、补办相关事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简称“资格证”)由乙方自行保管。甲方在办理资质审查、年审等业务时,若需调用乙方资格证,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准备好资格证,以便乙方将资格证交付甲方(交付地点双方另行约定)。甲方在办理完上述业务后十四日内应主动将资格证交还乙方。若甲方借出乙方资格证后四十五日内未能及时办妥相关业务手续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向乙方续借。
八、在本协议期限内,若乙方因为评职称、学术论文等活动需要甲方提供乙方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其复印件时,甲方应为无条件提供。乙方在上述活动结束后应在十四日将注册证及其附件重新交回甲方保管,本协议期限内,若发生乙方的注册证书遇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后才能续期注册,乙方应及时配合参加继续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不参加继续教育,致使本协议期限内影响甲方未能继续使用,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带来的损失责任或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甲方不得使用乙方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附件做甲方企业资质就位、年审、升级、工程投标活动以外的事宜,亦不得做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它事宜。同时,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做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各项事宜(乙方签署之与甲方相关文件资料,未加盖甲方公司公章或有甲方授权的,一律视作无效处理,因此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签署之与乙方相关文件资料,未经乙方授权的,一律视作无效处理,因此给乙方带来损失的,则由甲方负责)。
十、在本协议合法期限内,乙方资格证、注册证及附件仅在甲方公司使用。甲方不得将乙方资格证、注册证及附件转交第三方使用。
十一、乙方工资待遇: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其资格证及相关注册所需附件交给甲方(如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乙方将资格证书暂时交由甲方负责管理,待乙方资格证书在甲方公司注册成功且甲方使用乙方名义进行资质就位后十四日内,甲方将乙方注册证及附件之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交还乙方。
2.乙方资格证注册成功,并将注册证交由甲方保管之日起,甲方支付乙方每月工资额人民币元(含国家规定的应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等其费用,若乙方自愿要求参加甲方公司的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险种,其费用应按国家规定比例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注册约定的工资中扣除),每月25日前支付(支付采用银行转帐形式,以银行转帐底单为凭证),注册成功后15日内支付。
3.工资从广西建设厅下发文件可以注册级建造师之日起十五日后算起。
十二、违约责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资格证无法在甲方公司注册或办理资质的,本协议终止,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资格证书。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资格证无法注册、办理资质或逾期注册的,甲方在办理完上述业务失败后十四日内应主动将资格证交还乙方。若甲方借出乙方资格证后四十五日内未能及时办妥相关业务手续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同时归还乙方资格证等证件。
3.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的,逾期超过2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注册证书及附件、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同时甲方应按照每月应支付工资的额度补偿乙方。
4.履约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私自以对方的名义办理业务的,均视作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
5.因政府部门政策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的,甲方无条件将注册证及其附件、资格证交还乙方。乙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三、协议期限:注册成功后壹年内,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根据协商确定是否续约,未续签视为续约。续约期间若甲方要求终止协议,甲方应提前一个月
通知乙方办理变更手续;续约期间若乙方要求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无法保证办理变更时间。
十四、本合同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期满,或出现协议终止的条款出现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十六、合同附件:
1.甲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乙方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押印);
3.乙方有效资格证复印件、乙方个人简历;
4.学历证书原件。
甲方:广西鸿盛建设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签名、押印)
法人代表:(签名)乙方帐户
开户银行:
公司代表:(签名)银行帐号:
9.派遣合同滥用的规制 篇九
1 劳务派遣概述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受特定企业委托招聘员工, 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将员工派遣到企业工作, 其劳动过程由企业管理, 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等由企业提供给派遣机构, 再由派遣机构支付给员工, 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项事务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最大特点是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分离, 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 而用工单位“不招人而用人”。而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 劳务派遣单位只是名义上的用人单位, 它直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却不直接使用该劳动力, 而是将签约的劳动力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获取报酬;另一方面, 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虽然名义上不是用人单位, 却实际上在使用该劳动力并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费用, 劳动者的劳务是向实际使用者提供的, 故此《劳动合同法》在第五十九条将其称为“用工单位”。
2 企业利用劳务派遣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 在我国只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 但我国劳务派遣的就业潜力要远超过一般国家 (1) , 不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劳动成本, 逃避法律责任, 保护既得利益, 不断地寻找新的降低劳动力成本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成为他们的重要途径。
2.1 避免和老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样一来企业就认为自己会增加很多负担, 就借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 既可以甩掉这些包袱又不影响正常用工。
2.2 规避支付补偿金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 必须依照规定支付补偿金。但是劳动者如果想获得补偿金, 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而在劳务派遣这一用工的形式下, 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并没有存在着劳动关系, 用工单位用工非常的灵活, 只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事先约定的报酬就可以, 无须再对劳动者支付任何费用。
2.3 跨地区缴纳社会保险 (2)
我国幅员辽阔, 人口众多, 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均衡, 导致了各地社会保险收费的基数和比例不一样。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可以在收费比例较低的派出单位所在地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这样做虽然也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 表面上符合法律的规定, 但无形当中却可以节省不少费用, 降低社会保险成本。
正是以上种种通过使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规避法律责任的所带来的利益, 再加上《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的严格控制, 提高劳动力成本的这个催化剂, 让用人单位肆无忌惮地甚至是变相地使用劳务派遣这一个手段, 来逃避法律责任。例如: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使用各种方式,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一个月, 让2500余名, 大部分在其单位工作了十数年的“临时工”——代办员, 统一签署了与中国银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书, 同时又要求他们分别与各地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使这些劳动者在希望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能够与中国银行这样的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前, 被用人单位利用“劳务派遣”这一把“利刃”给裁掉。中银分行通过种种方式的意图, 就是要把这些劳动者从中国银行的员工转变成劳务派遣工, 来规避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 用劳务派遣来处理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
3 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思考和建议
目前, 我国劳务派遣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规模和数量还有限, 从需求来看, 仍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在我国对促进就业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劳动合同法》的生效, 为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带来了希望, 可是调整这社会关系单靠这部法律是不够的, 毕竟《劳动合同法》并非专门针对劳务派遣而订立的。以下笔者提出几点看法:
3.1 劳务派遣范围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的范围加以限定, 但是如果对劳务派遣的行业或工种限制严了, 将难以规范现在已经大量存在的各种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也很难真正保护正规就业劳动者的权益;如果规定宽泛了, 又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不如通过明确和强化派遣方与要派方的责任和义务, 来限制其规避法律义务、降低用人成本的动机。但鉴于我国区域差异性大的特点, 可以授权地方具体规定适用范围。
3.2 现行法律中应当设立劳务派遣情形下雇主责任的规范
《劳动合同法》对派遣单位、派遣职员和用工单位三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作了规定, 但该法是从劳动法角度进行规范, 而对于派遣职员职务活动中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没有涉及。鉴于劳务派遣已成为我国传统劳动用工形式以外的一种重要形式, 因此我国相关法律, 应对派遣职员的雇主责任问题给予明确规定。而在现实中我国对职员职务侵权责任采取的是三分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赔偿责任、基于劳动合同的企业法人工作人员赔偿责任、基于雇佣合同的雇员的赔偿责任。虽然法律针对不同对象作了细化规定, 但是, 三者合起来仍不能完全适用劳务派遣中的职员职务侵权的情形, 尚存在法律漏洞。
3.3 派遣机构的资格
劳务派遣的社会风险很大, 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 因此, 对派遣机构的资格实行严格管理, 不仅在注册资金方面, 在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方面更应当有明确的劳务派遣机构设立条件。应当包括:有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能达到一定等级的从业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不低于法定数额的风险担保金;注册资金不低于法定金额。对于劳务派遣专业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认证, 以及风险担保金的数额标准、财务管理等应当建立专项制度, 并由国家作出专门规定。
在实施过程中还应实行劳务派遣实行许可审批制度。只有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后, 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方可营业。
劳务派遣正日益成为我国社会用工的一种重要形式, 并不断地成熟发展。在现阶段我国的城镇中, 每年大约需要为两千万人安排就业, 另外还有数量过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要逐步转移到城市就业, 就此而言, 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务派遣解决日益深重的就业压力。而企业在实行劳务派遣后, 将最大限度地净化其用工的管理职能, 从而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 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但这些都绝不可能成为规避法律责任的手段,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目前的情况也实如各方之前的推测, 违规性质的劳务派遣正成为企业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 使得这种用工模式大幅增长。其实这只是企业片面理解的错误做法, 《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作了很多规范性的规定。如果将这些规定实施到位, 劳务派遣才能真正实现其促进劳动者就业、满足企业灵活用工的现实价值, 而不至于使之沦为企业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逃避补偿金等的工具。
摘要:本文就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对劳务派遣进行论述, 阐述了某些企业如何通过劳务派遣这一新型用工方式来规避劳动合同法所带来的法律责任问题, 并总结了在实施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方式中, “派遣单位”、“派遣职员”和“用工单位”三方主体之间应重视和完善的问题。
关键词:劳务派遣,法律规避,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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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改 篇十
工程承包人:
山东黄河建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专业分包人: 上海颛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本协议是对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2014年5月)(富国路河道栏杆施工安装)分包工程合同的补充,如与专业分包合同条款有不同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一、承包范围:
富国路河道栏杆生产、包装、场外场内运输、施工、栏杆相关的留孔、补洞、预埋、修补、安装(辅材 : 水泥/砂石料/油漆等)产品保护、资料收集/审批/申报完善/竣工资料移交。(此承包单位只负责总电源供应)其他 均有分包单位负责
二、工程质量:
本工作必须达到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标准,符合水利工程栏杆安装施工规范,及(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合格确认书。以最终获得的证书为准。
三、工期要求:(包括节点工期)
从开工到竣工,工期为30天(开工时间为准)
四、工程价款:
金额:(工程完成后由审计单位出终审报告书上工程款为准)
本合同工程总款采用工程量报审后由审计单位出终审报告书为准
工程量按照实际施工延长米计算
乙方必须遵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得拒绝甲方安排(如:安全、文明施工;各种交叉、配合;农民工管理配合等等)。施工工期的所有影响因素也已包括在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作期限内,不因此顺延工期、增加费用。
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拒付一切工程款,乙方无条件退场。
五、工程款支付:
1.付款方式:
1、分包单位的施工工程款由分包单位根据工程量提出申报请款,送至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投资单位/建设单位确认签字并盖章。
2、分包单位的工程款由承包单位根据业主付款进度方式,等承包单位收到业主签付工程施工进度款后20天支付。
3、经双方协商: 分包单位支付总工程款的 拾柒 % 为承包单位的配套管理费,其中包含(税金、管理费、材料砂石料费)。管理费从每阶段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审计费按审计工程量款后各自分担
4、专业分包合同内的工程总价款为(根据业主报送审计单位审价终审后)
2.因工程质量及工期延误,造成业主、监理或项目部对甲方的处罚,甲方将按罚款数额的 10 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在支付当期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支付各期款项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建安发票(发票必须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款项。
4.甲方项目部、分公司签署的结算资料仅做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只有经业主成本管理部审核,业主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成本投资管理部盖章,并由业主确认后的分包结算书才能成为本工程的有效结算资料。
5.所有款项均在业主支付甲方该工程工程款后20天支付。
六、工程延期:
乙方应严格依照合同及甲方指令施工,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若建设单位、监理及有关部门直接向乙方发布指令,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调整合同价款,不计任何费用,且不顺延工期。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违约责任及罚责:
(乙方除承担本协议的罚责外还承担该工程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甲方违约责任、罚责,如有冲突,与本协议为准)
在施工期间,若甲方认为乙方进度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改,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安排赶工措施,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能按照整改通知进行整改或者整改结果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认为乙方施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减少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自行组织实施、整改或委托第三方实施、整改。由甲方自行组织实施、整改或第三方实施、整改的,除相应工程量不进入乙方的合同结算价款外,由此所造成差价及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无须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除修复至合格标准外甲方可直接依据合同约定扣除合同额 50 %的违约金,而不需得到乙方的确认。
如果在履约过程中,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常驻施工现场,甲方认为施工方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乙方在5天内未提交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甲方满意,将被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返工、修理及整改:
无论乙方施工工程是否已通过验收,当甲方或本工程监理/业主发现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甲方通知乙方后24小时内,乙方不能对缺陷进行修返工、修理或整改,或乙方返工、修理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甲方可在发出通知24小时后雇佣第三方进行修补,并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因此发生的费用,无须通知乙方和征得乙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工程施工:
考虑到需配合现场其他分包工程施工,乙方也不得因甲方不能完全满足乙方关于运输材料的要求,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赔偿。
乙方应按照甲方协调的工作面按工序进行施工,不得在施工中损坏其他乙方的工作成果,否则需按甲方与其他乙方签订的合同价格予以赔偿,并承担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修改施工方案,乙方应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不得以施工方案变更为由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十、禁止转包:
乙方严禁将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十一、检验、验收及完工:
乙方应在每个分项样板工程施工完、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完后进行自检后,甲方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甲方/监理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修责任及费用,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并不为其检查检验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拒不返修或整改,则由甲方自行聘请第三方返修,并按其与第三方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无论是否进行验收,当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必须按要求进行剥离和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后,由发出重新检验指令一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且乙方不能证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担检验、返工、修理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顺延。
十二、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的计价方式:按由业主/投资监理审计终审报告为准;
结算的程序:乙方应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向甲方及业主上报其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应包括其结算总价及明细表。甲方在收到该结算资料后报送审计单位予以审核,并经甲方/和投资监理终审后报告书签字确认后生效。若乙方未在该期限内上报结算资料,或结算资料不符合本条约定,则被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现有资料,单方面进行计算,并确定结算价格,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提出异议。甲方并有权扣留合同约定结算完成后应付的任何款项,直至结算最终办理完毕,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利息。甲方前期依据合同已支付的款项被视为已满足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需要,若因此发生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聚众闹事等情况,乙方将承担结算价款的100%/次的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与建设单位的结算:甲方若要求乙方就工程结算事宜,与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审计单位共同核实时,不论与乙方的结算价格
是否直接相关,乙方均须按甲方的要求予以配合。若乙方未予以配合的,造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中未能获得相应价款的,乙方在合同价款的结算中不得计取。十三
四、免除甲方责任: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完工以及保修过程中免于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与下述事项有关的任何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①任何人员的伤亡;②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③由于乙方的疏忽、过失导致的连带责任。如乙方在分包工程中造成以上事项或导致甲方因以上事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自愿按约定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赔偿金、诉讼费、差旅费等。
十四、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收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理,如乙方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无论是否为乙方过错,费用均由乙方支付。若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维修后,认为保修事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在乙方出示可证明责任人的当地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后,甲方协助乙方向责任人追偿。
十五、安全文明施工:
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人员安全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经理、工长及管理人员的要求组织施工,如有不听指挥的随时随地清退出现场,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是成建制施工队伍、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天津市建委要求持证上岗,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检查员、质量检查员和材料员,如乙方安全设施防护不到位,甲方可自行组织劳动力等,所发生费用有乙方承担。
现场技术安全管理方式,由甲方向乙方管理人员交底,甲方放主轴线(控制线),乙方技术员负责现场工程的放线工作,负责向工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甲方进行验收。由乙方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必须向自己的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并作好记录,上报甲方。各级安全检查的隐患立项及时整改,并上报甲方。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符合上海市施工现场达标及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乙方要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乙方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事件,严禁在工地内吸烟、睡觉、做饭、喝酒等,如发生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人每次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所有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考核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各方面均应达到甲方要求。考核的内容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局、公司及政府部门检查情况,材料浪费情况及违章作业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执行情况等,由甲方各部门管理人员填写考核单,对乙方不符合要求和不合格项,甲方管理人员可当场开处罚单,转财务扣款。
乙方必须配合安全文明施工用工。
乙方解决其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并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期足额发放,如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或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以索要工资、工程价款等名义擅自进入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正常施工,或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和建设单位声誉的行为出现。甲方无须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的同意,可按工人提出的拖欠工资额直接向
其支付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农民工工资管理:
1.分包人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里应约定工资标准及支付时间,并在当地有关部门备案。且将其复印件(包括劳动合同备案资料)报承包人。2.分包人按上海市的现行规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分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承包人实施上海市及当地区县相关部门有关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预储帐户支付,承包人将建设单位划入农民工预储帐户并通过银行发给农民工的工资视为给分包人的付款。
3.分包人施工现场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以及农民工工资制度的统一管理;必须服从上海市及当地区县相关部门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务实名制的规章制度;必须实行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制度,必须按月支付雇用的农民工工资,分包人必须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卡”,一律实行银行代发。分包人每月要把《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原件(盖分包单位章)及所有工资支付结算单据复印件送承包人备案。
十七、劳务管理:
1.分包人必须保证工人持有上岗证件,在进场同时向项目部提交进场人员的有关岗位证书,按照上海市要求满足持证上岗率,保证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普通工种持证率60%以上,如达不到要求,分包人应积极整改,或者分包人提出培训计划由承包人负责组织的培训,分包人承担相应的培训费用。
2.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人必须是劳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的在现场的劳务队长,同时要有授权委托书和合格的劳务队长证书,并报承包人备案。3.分包人必须配备1名专职现场劳资员,该劳资员负责履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相关劳务管理职责。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前把本队伍的“现场劳资员授权委托书”交与项目部。
4.分包人必须做到现场实际人数与每日进入现场打卡考勤人数相符。
5.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建立花名册并附有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与身份证复印件一一对应。
6.各劳务队伍必须与每名劳务人员签订《建筑业劳动用工手册》,并安排专人每月认真填写《建筑业劳动用工手册》。
十八、合同的解除:
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或甲方认为乙方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九、合同备案:
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应负责至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分包工程备案手续,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办理备案手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未能办理备案前,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合同价款。若本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完成后,变更协议生效。
甲 方(盖章)乙 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11.标准的劳务用工合同协议范本 篇十一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根 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 本协议,共同执行。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_ 年 5月20 日起至 20_年 5月20日止;
二、工作职责: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乙方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用完之后必须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无理或以不正当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间应主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甲方应对乙方在工作中的工伤事故,按国家工伤事故标准赔偿;
四、劳动报酬:按月结,一月八千,应甲方要求不能全部发完,先发六千,年底一并结清。
五、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第三次签转派遣合同是否合法 篇十二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续订劳动合同的。
另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 应当是指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 与劳动者第三次续订合同时, 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3.筑工程脚手架劳务合同协议条款 篇十三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工程施工架子搭设专业化的要求和部颁标准、规程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当前建筑业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项建筑工程脚手架搭设使用与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更好地完成建筑工程脚手架的搭设任务,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建筑工程名称:
二、建筑工程地点:
三、脚手架搭设形式:双排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及一层满堂支撑架 脚手架搭设高度:按建筑物高度 脚手架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脚手架搭设材料:钢管、扣件 建筑面积:57881平方米;一层满堂支撑钢管架6950平方米
四、脚手架搭设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平方米
五、脚手架搭设单价:双排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人民币贰拾伍元/平方米;一层满堂支撑 钢管架人民币壹拾捌元/平方米。
六、脚手架搭设总价: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贰仟壹佰贰拾伍元(其中外钢管脚手架:57881平方米*25=1447025元;一层满堂支撑钢管架6950平方米*18=125100元)
七、合同服务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贰仟壹佰贰拾伍元。此合同服务总金额包括范围如下:
1、一层满堂支撑钢管架搭设,必须满足模板施工需要;
2、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加固、拆除;
3、脚手板、安全网的张挂、铺设、维护、拆除;
4、材料的场内运输及场外运输;
5、编制脚手架搭拆施工方案;
6、清理、堆放各楼层扣件、钢管等脚手架材料;
7、无偿提供材料并搭设、拆除:电梯井内架搭设、电梯井口围护、砼搅拌机防护棚、钢筋制作场防护棚、砂浆机处防护棚以及在安全隐患范围内的施工机械设备处、卸料平台、转料平台、施工安全通道搭设、每个楼层的施工电梯平台架、楼梯栏杆搭设、屋面构件施工架应满足泥水作业要求、楼梯口临边围护、施工洞口临边围护、基础基坑临边围护、安全出入口的防护棚、工棚及项目部办公室上空的悬挑防护棚、甲方因施工需求所要求提供的零星钢管搭设等。
8、工人工伤保险和工人住院医疗费用等均包含在合同服务总金额内。出现工伤事故,乙方应及时组织抢救,支付医药费等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支出。第二条 脚手架使用期限和搭设工期:
一、根据本建筑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商定本脚手架使用期限为 天,即 年 月 日放样挖洞立杆之日起至拆架起 年 月 日止。
二、脚手架搭设工期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提供材料堆放场地,脚手架基础场地未平整,障碍物未清除而影响进场施工的。
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或设施未到位而影响进度的。
3、非乙方原因使监督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4、未按合同规定拔付工程
进度款而影响工期的。
5、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第三条 脚手架超期使用的处办法:
一、甲方因施工工期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拆架期限,双方经协商同意,必须同乙方签订延期使用协议,并在五天内付逾期赔偿金。
二、甲方延期使用叁拾天以内不计赔偿金额,延期使用叁拾天以上按每叁拾天支付合同服务总金额的5%计算赔偿金额,依此类推。第四条 计算方法和付款办法:
一、计算方法:脚手架搭设面积按单位工程 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脚手架搭设总价款以总建筑面积乘以单价计算。
二、付款办法:
1、按每幢脚手架的搭设形象进度支付。每搭设完成四层主体甲方支付完成的工程量款项的80%。
2、一层满堂架搭设完成、拆除后一次性结算付清。
3、脚手架工程搭设完毕,甲方支付架子工程款不得少于合同金额85%,拆架前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预留10%尾款待乙方拆完架并清理完毕时一次性付清,不留余款,若有变更部分,按实结算。第五条 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质量要求:
一、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建设部JG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福建省建筑施工检查评分标准实施细则》中脚手架检查评分标准实施细则执行,搭设质量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要求。
二、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严格按所制定的搭设方案及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交底要求搭设。
三、脚手架搭设操作工须经专业化安技培训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注明使用工地并经架子服务公司盖章。
四、脚手架搭设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
五、乙方工人必须认真的遵守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甘愿受罚,每次罚款在乙方进度款时扣除。对甲方
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但费用乙方负责。安全带可借用,丢失或损坏结算时甲方按购买价从工程款中扣除。
六、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规章组织施工。乙方对承包搭设的脚手架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凡因乙方搭设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确保脚手架搭设的工期和质量,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按期及时拔付架子搭设劳务款。并提供场地供乙方堆放材料,同时做好脚手架基础设施的场地平整,夯实、清除障碍物等工作。
2、甲方及时对进场的架子操作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脚手架按建筑工程施工要求搭设完毕,甲方应按时办理中间验收,及时签证,做好交接班手续,未经验收签证,甲方提前使用,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事故,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施工使用架子时,不得随意破坏连墙点和加固设施,装饰脚手架的架上的荷载不得超过200kg/m2,上下皮脚手架堆物不得超过50kg/m2,不得往架上乱丢砖头、土头等杂物,否则造成连墙点被毁,顶撑脱落,脚手板脱落,架子失稳等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
5、建筑工程由于中途停建、缓建或变更设计造成架子搭设延误或返工,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返工、倒运、停工及人员、材料的调迁和积压 的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施工的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各级安全监督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各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应组织操作工人及材料进场,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务,架子搭设应与工程施工同步,超过主体施工层1.2米,不得影响施工进度,否则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架子经验收签证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在施工期间负责对架子工程的巡查、维护和加固。若因搭设质量和防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对甲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架子搭设工程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做好整改后的复核签证,平时应主动配合做好架子搭设的分段验收、交接班手续和签证工作。
5、自觉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乱堆放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做女孩子安全网的挂设,保证整个外架的垂直、牢固、整齐和清洁。第七条 对事故的处理和责任: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合同,互相支持和配合,杜绝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伤亡事故,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按照事故的报告规程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并根据查处责任事故的规定,及时组织调查,查清原因,查明责任,并追究责任人和责任的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严肃查处事故的责任者。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法:
1、甲、乙双方因故未能履行合同签约的责任,应在顾全大局的情况下,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双方协商未果时,可邀请惠安县建筑安全监督站协商解决。
2、乙方所搭钢管项目必须符合甲方创建泉州市文明工地的要求,否则须支付违约金伍万元给甲方。
3、外墙架子搭设应与工程施工同步,超过主体施工层1.2
米,不得影响施工进度,否则每拖延工期壹天须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叁仟元。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为加强合同的管理和监督,合同应关惠安县建筑安全监督站备案 壹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中若有变更或出现尚有未考虑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第十条 双方认为其他需明确的条款:
一、附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工程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工程负责人(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附 脚手架搭设具体技术要求:
1、脚手架材料要求及立杆间距:材料选用钢管。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实施细则》要求,钢管外径使用48~51mm,外径3~3。5mm垫厚,钢管立杆纵向间距为1.5;若材质达不到以上要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缩小立杆间距技术措施,确定钢管立杆纵向间距为 m。
2、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措施:(1)钢管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应保证脚手架整体稳定和刚性,具备既能受拉又能受压的能力,设臵位臵按架子每高4m,水平每隔7m与建筑拉结。(2)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应保证脚手架架体横向不摇晃倾斜,做到连墙点有拉有顶,设
臵位臵按每二步、四跨装设,拉结件为10#~12#镀锌铅丝双股拉结牢固或根据工程特点采用双股镀锌铅丝。
3、防护栏杆设臵要求及架体离墙距离:防护栏杆设臵要求:每步外立杆内侧应设1m离防护杆;架体离墙距离20cm~30cm。若有特殊情况架体应离墙距离 cm。
4、施工层脚手架板铺设:脚手架在主体施工阶段,每施工操作层上下要满铺三步以上脚手板,中间每三层铺一层,作为安全防护使用,封顶后须满铺且铺平,脚手板四角与大横杆用16#铅丝绑扎牢固。
5、剪刀撑设臵:脚手架的转角处,两端及中间每隔15m的双跨内从下而上循序连续设臵,但应保证与地面呈45°~60°夹角。钢管脚手架最下面的剪刀撑与立杆联接点离地面不得大于50cm;
6、大横杆设臵:每步要设臵4根大横杆,大横杆上下左右接头要错开50cm以上。
7、立杆基础要求:立杆埋地深度为30cm,立杆底端设臵。
8、建筑总层数为15层的在7层位臵采用间隔立杆拉设钢丝绳的方法进行卸荷并承担相关费用。
9、建筑总层数为17层的在9层位臵采用间隔立杆拉设钢丝绳的方法进行卸荷并承担相关费用。
10、转料平台使用16#槽钢制做的整体式转料平台,由乙方负责进行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11、剪刀撑为连续设臵,剪刀撑杆件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采用不小于3个扣件进行连接;剪刀撑杆件杆件采用黄、黑两色油漆间隔50厘米进行喷涂,喷涂使用的油漆、材料、人工均由乙方自行组织喷涂。
12、本工程所有立杆和横竿相交处必须设臵一根小横竿,小横竿外露长度,即伸出立杆的长度应保持一致。
13、转角处必须设臵4根立杆
14、脚手架外露杆件及楼梯栏杆必须采用经油漆的杆
件。
1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及当地有关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专业劳务分包资料。
16、安全网底层除安全通道外全部进行封闭,乙方应保证至少每栋有两外侧使用全新安全网,每片安全网所有扣眼均与外架绑扎。
17、工期按各栋实际开始搭设日期至外架拆完日期为止计算。
年1月21日
14.劳务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篇十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生产需要,甲方现同意将(项目名称)中的(劳务分包工程名称)按劳务分包方式委托乙方负责的(班组名称)施工。为使本工种工程能保证优质、高速及安全文明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明确双方在建筑劳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有关条款如下:
一、承包方式
本工程劳务分包采用整个工程项目人工费和少量辅助材料包干方式,包人工费、包辅材、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劳保用品(强制性采购)进行承包施工(承包范围见附件1)。属于承包范围内的工作,甲方不再给予计时工签证,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补价差;但因图纸变更或甲方同意的返工,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劳务分包合同为实物工作量单价包干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工程变更、设计修改或增减工程量,包干单价不作调整。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及乙方代表的劳务工集体为完成指定工作量所必须采购的辅助材料、工具设备、保险费用、劳动工资以及可能发生的加班工资;劳动工资必须随本合同约定的实物工作量结算方法进行同步结算并及时发放。
二、结算方法
1、本劳务分包合同按成品包干单价(价格清单见附件2)和现场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其中承包范围外的借用工单价按每工日工资40元计算;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中途退场,无论任何原因,甲方对乙方的实物工程量的结算仅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给予确认;
2、本劳务分包工程按月进行中间结算。在次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指定的劳资员(或商务经理)提交经施工员确认形象进度、质检员核定质量等级的当月《劳务分包工程实物工程量结算书》(一式两份)。劳资员(或商务经理)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根据图纸、合同和现场完成核量核价;
3、本劳务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向甲方申报本劳务分包合同实物工程量的竣工结算;所谓的验收限定以甲方同业主间的施工合同约定 1的中间验收或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为准;甲方指定人员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劳务分包合同实物工程量的竣工结算的审核;
4、上述结算书在甲方指定人员核定后的三日内由乙方签字认可并报甲方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否则,视为无效。
三、付款方式
1、对于本劳务分包合同,甲方按月支付实物工作量结算款的80%(剩余20%作为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以及尾工工程的保留金在本合同竣工结算后一次性付清)。在甲乙双方办理每月结算手续后,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上《劳务分包工程劳动工资表》,其中劳动工资表必须经过表列人员共同会签;
2、甲方指定劳资或财务人员审阅乙方的付款申请和《劳务分包工程劳动工资表》并核查①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材料管理的所有奖励和罚款数额以及②以劳务分包合同的付款条件及结算文书为基础的应付/应扣款金额后报甲方负责人审批;
3、财务人员根据审批意见办理付款,其中①劳动工资必须在甲方财务人员监督下(必要时)直接发放到劳务工手中(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款签署、工资表由财务部门存根备查)②劳动工资总额不得超出以劳务分包合同的付款条件及结算文书为基础的应付/应扣款金额(如乙方编制的当月劳动工资总额超出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限额,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4、在本劳务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全面结束并完成本合同实物工程量的竣工结算后,甲乙双方办理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所有奖励和罚款数额以及往来帐款的核定,乙方清结其所属班组劳务工劳动工资(提交相关的证据如工资表)并向甲方上缴工作牌或工作卡后,甲乙双方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各月安全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以及尾工工程保留金的还返手续。
四、适用标准
本劳务分包工程管理适用标准包括①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和验收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见附件3)和②工序、技术、材料、合同、劳资等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法(属于指导性标准,见附件4)以及③甲方围绕上述标准推行的奖罚措施及其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见附件5)。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乙方劳务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应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⑵、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时提供必备的机具(若遗失或损毁者照价赔偿)。一般手工机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⑶、甲方负责安排好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避免停工窝工。若不能保证连续生产,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⑷、甲方为乙方工人提供食堂就餐和临时宿舍居住。乙方工人可在甲方医务室就医(医药费自理)。如乙方或乙方人员与甲方不存在纠纷,甲方对应收取乙方相关人员每人每月80元的水电费、住宿费、搭伙管理费给予免收。
⑸、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其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并负责申报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2、乙方责任
⑴、乙方如成立法人单位,须将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法人委托授权书等有效证件交甲方进行审查,并提交复印件一套作为协议附件。
⑵、乙方应与被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办理有关人员劳务用工手续、劳务暂住证和劳动保险或安全生产保险,特别强调乙方及所有工人在进场三天内必须购买意外人身保险和人身意外医疗保险(费用由乙方或工人自负、得益由付款人享受,手续可由甲方代扣代买统一办理)。
⑶、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的劳务人员进行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劳务人员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0周岁,并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乙方按规定将劳务人员登记造册,并为劳务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其个人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
①、务工人员登记表(附照片);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外出务工许可证(含技术等级)<原件>;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原件);⑤、特种作业人员需具备操作证(复印件);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具备“上岗证”。
⑷、乙方必须健全管理班子,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乙方必须保证劳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单方面调整人员。保证按期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生产任务,并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征得甲方劳资组与项目经理部同意可将队伍进行适当调整,并向甲方出具书面调整安排意见。
⑸、乙方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有关说明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它工具,如发生损坏,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赔偿。
⑹、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劳务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
⑺、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消防、计划生育、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六、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地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当地政府颁发的其它有关规定;
2、对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双方应由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负
责人)做好交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存查。
3、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
伤亡事故定性后,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属乙方责任,由乙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处理,甲方不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应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如本工程业主对甲方给予处罚,乙方必须分摊20%的罚款额;
⑵、属甲乙双方责任,由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商处理,费用承担按各自的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摊,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如本工程业主对甲方给予处罚,乙方必须分摊10%的罚款额;
⑶、属甲方或第三方责任,按法律程序裁定;如本工程业主对甲方给予处罚,乙方不分摊罚款额。
七、变更和违约
1、变更程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法变更(补充)劳动协议。变更协议文本或补充协议条款必须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使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协议时,应由双方协商小、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2、违约责任
⑴、甲方违约
①、由于甲方安排任务不及时或因材料、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窝工超出3天时,超出部分按实际发生窝工数向乙方劳务工支付生活补贴,标准为_10元/人·天(停工、窝工记录应由双方现场负责人洽商签署,作为付款凭据)。
②、由于本工程的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窝工,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签证索赔工作;在签证索赔得到有效确认后,甲方和乙方根据停窝工签证中的人工费总额按60%:40%的比例分成。
③、甲方任务不足时或确实需裁减人员,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协议。
④、由于甲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⑵、乙方违约
①、乙方人员未按协议约定时间进场,在双方再次商定的时间内仍未进场,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经济索赔或终止协议书;乙方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劳务工人,并因此对工期造成影响时,甲方除有权拒付尚未支付的劳务费及终止协议外,可向乙方提出索赔。
②、乙方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进行调整,乙方如不调整,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直至终止协议。
③、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工料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劳务费中予以扣回;因工期延误必然引起损失,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八、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首先由甲方所属项目部进行充分协商解决;若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协议调整委员会(小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件组成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条款
2、双方会签现场管理规定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作指令等
5、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会议纪要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送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本合同经双方指定代表人签定后生效;协议期满,办理有关结算后即终止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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