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品等级管理办法(精选10篇)
1.公司产品等级管理办法 篇一
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标准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对全国物业管理单位的从业资格进行了规范,并确定了等级标准和资格审批管理部门。一级、二级、三级资质企业的标准
一、资质一级企业
1、注册资本500万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8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的物业;
4、管理各类物业的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计算基数是:(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4)办公楼宇、工业区及其他物业50万平方米。
5、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20%以上的管理项目获得省级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
6、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7、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二、资质二级企业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资质三级企业
1、注册资本50万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企业经理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50%以上的部门经理、管理员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4、具有比较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了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2.公司产品防护管理办法 篇二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修订页
历史制/修订纪要
制/修订时间
制/修订摘要
制/修订人
核准者
备注
本次修订说明
原章节号
现章节号
修订(内容)说明
修订人/时间
签名/日期
制修订人/日期:
制/修订部门审核/日期:
流程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相关部门会签意见:
审批意见:
备注: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原
废止.公司产品防护管理办法
目的通过对产品在收发、搬运、储存、包装等各阶段进行控制,确保本公司产品在这些过程中不发生损坏、变质、丢失、危害产品质量的情况,以满足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要求,最终向顾客提供满意产品。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所有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包装材料、外协加工件以及成品交货前的防护管理。
术语和定义
一般物料:生产上用于各种产品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呆滞物料: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储存时间超过三个月期限未使用或未出货者。
报废物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良物料、半成品、成品,经品质模块确认无法维修再使用者。
引用标准
ISO9001-2000
7.5.5
产品防护
职责
5.1
仓管员负责所有物料收发、储存保管及组织物资入库和出库的搬运。
5.2
生产模块负责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交接、标识与防护。
5.3
品质模块负责所有来料、自制件、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判定及产品状态的标识。
工作流程
6.1
产品的搬运与装缷。
6.1.1
来料、半成品、成品于搬运前,搬运人员必须先确认上面的标示,若未经授权、标示不明或未具标示的不得随意搬运。
6.1.2
对于大宗原材料(如钢材、铝材等)和大型产成品(如箱体风机、顶板风机等)的装缷,一定要根据产品的特征和现场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装缷设备(如航吊、机动叉车)和熟练的操作人员,装缷时要小心谨慎,防摔、防撞、防电等。
6.1.3
自制件、半成品转移库位或在自制件转工序的过程中,用手动叉车搬运时,要切实保护产品的完整性,并保持原有的标识,以免损坏、丢失等。
6.2
产品的包装。
6.2.1
在产品采购合同中,必要时应明确规定供应商对包装要求,防止在运输、搬运和使用过程中因包装不当而导致损坏。
6.2.2
生产合格的成品应按客户的要求进行包装,并清楚地填写好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
6.3
产品的储存和保管。
6.3.1
物料的验收入库要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办法》和《来料检验流程》,按已审核的《采购订单》内容收货,保证入库物料的数量准确,质量合格,仓管员应根据物料性质及时填写入库台账,办理好入库手续。
6.3.2
经检验合格的物料,仓管员根据其属性存放在有标识的库位内,堆放要整齐有序,以便随时清点数量。
6.3.3
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要按照《来料检验流程》进行控制,隔离到退货区,检验员作好不良标识。
6.3.4
化学品、危险品应设置单独的仓库放置,与其它物料隔离,并标识危险告示。
6.3.5
仓库应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布置,储存区要求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并应防火、防盗、防雨、防潮,防止物资变质、损坏及丢失。有特殊要求的产品要进行维护与保养。
6.3.6
仓库员对库存产品状况定期进行检查,定期盘点记录,发现物料呆滞、损坏、丢失或变质时,要整理清单上报领导部门进行处理。
6.3.7
产品出库。
6.3.7.1
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领料员和仓管员应当面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领料人开具领料单,仓管员确认签字,并登记入帐。
成品发出必须由销售模块开具《发货通知单》,仓管员凭有财务室和销售模块负责人签名的《发货通知单》方可办理发货手续。
6.3.8
产品保管责任划分:各分库位内物料由相应兼职仓库员负责保管;凡已领出的物料,由领料班组负责保管;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由该工位人员保管;产成品检验合格后由相应生产班组物料员保管。
6.4
为确保产品安全的运送至客户,应注意相应预防防护措施。
6.4.1
包装设计应符合客户的要求,做到防震、防潮、耐压等条件。
6.4.2
运输商应备有防雨设备,避免雨淋,以免破坏包装及产品。
相关文件
7.1
《来料检验流程》
7.2
3.股份公司产品商标管理暂行规定 篇三
1股份公司产品商标管理暂行规定总则
1.1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搞好公司的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益,维护商标信誉,特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开展商标业务管理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为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合法依据和法律监督。商标管理的部门、职责范围
2.1 商标业务管理工作属非诉讼法律业务,由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负责,归属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并接受上级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该工作是企业经济法制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必须对法定代表人负责。
2.2 商标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2.2.1 负责将公司决定的商标,办理注册和续展注册等手续。
2.2.2 负责制订注册商标方案督促实施。
2.2.3 负责注册商标标识的验收和残次标识的处理,负责公司内部标识的签发等各项工作。
2.2.4 负责对各种涉及到商标的宣传资料、广告的审查。
2.2.5 负责建立商标档案,经办资料按时归档。
2.2.6 负责定期提出商标管理工作报告(初稿),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向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商标图案及作用范围
3.1 公司拥有“
其中”“、”“、”“、”“、”“、”威孚“等六种82件注册商标。”、“威孚”商标限于喷油嘴偶件、柱塞偶件、出油阀偶件(以下简称三对偶件)和喷油泵总成、喷油器总成产品等成为商品的产品。国家核准注册日期:一九八五年四月三十日。有效期十年,十年期满续经注册后有效。
3.2.商标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公司名称合用。
图示尺寸为标准(按公司设计规定图3.3 使用注册商标和公司名称合用图案
案)可放大缩小,不得任意更改或走样。
共4页第1页
3.4 对三对偶件和喷油泵总成、喷油器总成外的其它产品均不得使用
与公司名称合用图案)。如需使用商标,须另行办理申请注册手续。(包括
3.5 经注册的三对偶件、喷油泵总成、喷油器总成等商品出产时,均须使用
商标,若连续三年不使使用者,即自行撤销注册,不受商标法保护。
3.6 三对偶件、喷油泵总成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准使用。
3.7 三对偶件、喷油泵总成、喷油器总成等合格产品,未用
装、入库和出厂。商标实施和商标台帐
4.1 公司的商标标识由产品开发部门与销售部门按照国家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负责联合设计,由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会签,公司领导审核后定稿。商标标识的标准化、图纸、技术文件等工作,由标准化部门负责制订。
4.2 注册商标标识的制版及制版后的验收工作,须有法律事务归管部门负责审签,并由销售部门派员负责办理。
4.3 注册商标标识、产品样本以及包装箱商标必须在定点印刷单位印制。凡印“优质”、“名牌”字样或标记必须交验有关证明。如开辟印刷新点,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注册商标印制”的有关规定,由销售部门、采供部门与法律事务归管部门会审后定点。
4.4 各种商标标识印制后进公司必须严格验收。对改变了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模糊的等不合格标识,必须在法律事务归管部门和销售部门、采供部门两名负责人以上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销毁,填写验收台帐。现场人员对验收记录进行审查并签字。
4.5 严格控制商标标识的发放和使用。标识严禁外流,标识和印有商标的包装箱的领用和消耗,应建立耗用台帐。公司下属企业生产的三对偶件、喷油泵总成、喷油器总成,产品需经公司复检合格后,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采供部门根据商品实发数,负责发放对应的标识(包装)由下属企业装订。
4.6 产品使用注册商标的,有关部门(分厂)必须认真使用,法律事务归管部门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台帐。
4.7 公司注册商标的宣传广告,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创优获奖,应建立台帐。5 商标档案
5.1 商标档案统一由公司档案部门负责管理,有关部门应予以协助和配合。
5.1.1 凡反映商标工作基本历史面貌,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图案,应永久保存。商标,不合格的产品 商标,不准包
5.1.2 商标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文字材料、商标图样以及缩微型、声像型、机读型文件材料。
5.2 商标档案的内容
5.2.1 申请商标注册的文字材料、商标图案设计理由、设计人员和标准图样。
5.2.2 核准注册的《商标公告》、《商标注册证》。
5.5.3 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补证和注销的文件材料。
5.2.4 注册商标首次使用的日期和证据、历次使用的商标标识、装潢、广告、包装和宣传材料的实样或影印件、印刷商标的经费记录。
5.2.5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的国际注册资料。
5.2.6 商标纠纷、违章和侵犯专用权的材料。
5.2.7 其它有关商标管理的文件材料。
5.3 商标档案中《商标注册证》的使用。
5.3.1 《商标注册证》是本公司商标专用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复印《商标注册证》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法律事务归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5.3.2 《商标注册证》不得擅自涂改,不得自行转借或转让,不得自行复印,严禁伪造。
5.3.3 办理变更、转让、续展、注销申请时,须附交《商标注册证》。
5.3.4 因公需用商标档案资料,必须办理出借归还的登记手续。
5.3.5 公司《商标注册证》一般只出借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毁损,要及时报告法律事务归管部门,申请补发。其责任者必须赔偿《商标注册证》补证费和印花税费。
5.4 公司保证商标申报、印制使用和报告的经费。其经费应按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由法律事务归管部门编制经费计划,经公司审核后执行。商标标识的印制批量,每次不得超过二年的需用量,一般也不应少于半年的需用量。
5.5 商标纠纷及案件的处理归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有关部门如:产品开发部门、采供部门、销售部门、人武保卫部门等,应积极派员配合搞好该项工作。进行诉讼程序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交公司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事务。
5.6 法律事务归管部门,每半年向公司报告商标使用管理工作情况。并根据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随时报告商标管理工作,上报的材料须经公司批准。奖惩制度
6.1 注册商标的使用,直接涉及到公司的声誉和经济利益,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不随意转让、仿制,更不准冒用。发现上述情况者,公司根据商标法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6.1.1 对违反本规定或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的责任者,公司视其情节轻重按公司法规给予必要的行政、经济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1.2 对模范执行本规定成绩显著者,公司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公司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工作中获得的经济赔偿,可提取10—20%作为奖励基金。附则
7.1 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商标使用被许可企业的商标业务管理依照本规定执行。
7.2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协调仲裁权归属公司。
7.3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公司法律事务归管部门。
4.公司产品等级管理办法 篇四
摘要:精益生产管理思想适用于现阶段我国轨道装备制造业的生产特点,本文运用精益生产管理思想,结合北车大连公司机车产品的生产管理情况,构建了精益生产管理模型,力图推动生产精益化,助力北车大连机车公司实现全面精益化管理的目标。
关键词:装备制造;精益生产;流程管理;模型构建
北车大连公司在生产模式上,不仅有基于库存和管理的轮番生产、组合生产,还有基于订单的定制生产,企业的产品品种多样化,同时同类不同型号产品的生产流程又有一定的重合度,因此研究北车大连公司实施精益生产管理在装备制造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
一、数据搜集与处理
本文的研究数据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获得,分别为问谈采访和实地调研。一方面笔者一直从事机车行业产品设计和管理工作,对公司产品的生产、设计以及工艺要求情况较熟悉,同时对各生产车间及物资、技术等相关部门的生产人员、调度员、质检员等进行了问谈采访。另一方面,笔者采集了ERP系统及实际生产过程中的相关数据,例如各部件加工时间、工人工时、机器设备占用、生产计划、库存及物料管理等。为本文的研究提供原始数据信息支持。
二、案例分析
(一)车间组织结构
北车大连机车公司设立四个车间,包括三个机械车间和一个总装车间。各车间分别下设技术、管理、设备、检查、调度五个职能组。
(二)产品生产基本流程分析
北车大连公司产品种类繁多,通过归纳分析,各类产品的生产基本遵循以下流程:市场调研--按要求进行整机研发--分解为配件研发--整机及配件设计--试制与改进--配件批量生产--整机组装--调试检验--生产销售循环。
(三)生产管理现存问题分析
通过问谈采访和实地调研,结合笔者工作实际,本文认为北车大连公司生产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机车产品种类多样,零部件构造和工艺比较繁杂。目前公司为避免停工待料,一次性采购物资批量较大,加重了材料投入成本,同时由于生产计划不准确,产成品在公司滞留的时间较长,加大了库存成本。(2)公司的生产计划下发给各个工序后,各工序按照本工序的计划数量进行生产。由于各工序间的信息沟通不及时,都是按照本工序的计划进行生产,忽略了生产中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没有考虑工序间的协调对接,使得工序间的在制品积压较多。(3)由于在制品库存的存在,致使生产现场作业空间不整洁,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库存成本。更重要的是,在制品库存掩盖了生产中会出现的问题,如:产品的质量情况、生产线的平衡情况、设备的运行状态等,从而不利于对生产进行有效管理。(4)机车产品生产环节众多,但因为信息流动性较差,信息反馈速度较慢,各生产环节信息不对称,以致生产数据无法及时准确达到共享,工序间的物料无法得以充分流动。前一道工序不管后面工序的需求,盲目的将自己生产的数量传送到后工序,使得生产线流动不协调,生产效率不够高。(5)种类繁多的机车产品零部件,其生产流程有很大差异。即使是同一零部件,由于不同型号的机车对同种零部件的精度要求不同,也会造成同一零部件的同一工序可能在不同的设备或加工中心加工,工艺路线复杂多样,一旦某种零部件缺料会导致后工序停产,造成生产资源浪费。针对上述问题,为了提高车间的精益管控能力,有必要建立精益生产管理模型,提高生产计划的可执行性、数据采集的及时性、生产监控的准确性、生产调度的灵活性,进一步降低在制品成本、提高生产线流畅性、缩短生产周期,为企业的精益化管理提供支撑。
三、精益生产管理模型构建
本文根据机车产品的生产特点,运用精益生产思想工具,从三个维度构建整体的精益生产管理模型。具体思路为:以机车产品的生产过程数据信息化为基础,构建产品过程数据信息采集模型,实现生产过程各因素信息化;通过整合分析这些信息,将生产人员、生产设备、生产物料这三个生产的关键因素有机结合,构建基于人、机、料互联的.生产模型,达到均衡高效生产;在此基础上,设计车间生产的动态调整模型,以应变企业日常生产中常发生的几类突发情况,保证了模型整体的机动性和实用性。三维度模型关系如图1:
(一)产品过程数据信息采集模型
产品过程数据来自生产各环节,具有数据量多、分布散的特点。完善的数据采集机制,实时、准确地对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数据进行信息采集至关重要。产品过程数据信息采集具体过程为:A.在计划、物料、工艺、质检等过程中建立信息采集点,并且对所采集数据进行分类。B.在有零部件追溯的工位节点将信息输入计算机,实现对零部件的追溯和读写。C.形成能够暂存产品信息的功能数据库,实现对已产出和装配的产品进行查询浏览,即对产品全过程进行数字化管理。D.建立产品过程数据处理机制,整合数据信息,提高分析效率,达到生产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可靠,为计划管理、调度等后续流程提供支持。
(二)基于人、机、料互联的生产模型
车间生产的顺畅进行需要人员、机器、物料三因素之间的协同配置,在实施产品过程数据信息采集模型的基础上,“人、机、料”互联的生产模型将生产作业计划作为主线,基于产品过程数据信息采集模型对信息的收集分析,最终实现计划管理、设备管理以及物料信息的互联,使整个生产过程达成一体化。继而结合产品及技术工艺BOM,识别生产过程中对工艺、设备、物料不同方面的需求,对识别出的信息进行整合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调整生产计划,从而保证连续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基于“人、机、料”互联的生产准备模型如图2所示。
(三)车间生产动态调整模型
机床企业的生产会遇到缺料、订单变更、产品质量等干扰正常生产的问题,从而使车间生产作业执行过程不流畅。因此,本文还建立面向这些问题的车间生产动态调整模型,帮助企业找出此类约束条件下可行的生产作业解决策略,为车间快速组织资源、及时应对突发变化提供有效调整策略和方法。该模型包括干扰信息采集、基于车间现场实时信息的调整程度分析、调整因素分析、与历史生产数据的对比和调整策略选择。基于产品过程数据信息采集模型对生产资源(设备、物料等)状态信息进行采集,分析生产资源利用情况。将上述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得到生产调整程度和调整因素数据,最后根据调整事件信息与历史生产数据的对比分析,找出与该调整事件对应的调整策略,实现动态调整。由此提高了设备利用率和产品按时交付率。
四、结论
精益生产管理模型通过面向生产车间计划订单、库存物资、技术设备等要素和流程的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帮助企业人、机、料互联生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提出应对物料不足、紧急订单等情况的动态调整策略,解决了企业生产线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生产的问题,提升了企业生产的协调应变能力。对提高我国机车装备制造企业的产品生产管理具有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张立岩,赵国伟,赵志宇,李伟.工艺流程优化在复杂零件加工中的应用[J].国防制造技术.2012(04)
[2]刘颖,靳志宏.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环境下表面贴装生产线的平衡优化[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2012(02)
5.公司产品等级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条 为规范个险渠道产品说明会经营行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树立行业诚信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保监会《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公司个险渠道(以下简称个险渠道)。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产品说明会是指个险渠道组织的,以宣传或者销售人身保险产品为目的,以讲座、会议为主要形式开展的经营活动,如客户联谊会、客户答谢会、客户沙龙等。
第四条 产品说明会由各省级分公司个险销售部进行管理和审批。
第五条 省级分公司个险销售部负责制定产品说明会的标准流程和课件内容,并向总公司个人保险部备案。
第六条 产品说明会须由各分公司个险销售部统一组织开展,除此之外任何团队或个人不得开展产品说明会。第七条 产品说明会举办单位应在举办前向省级分公司个险销售部申报,申报材料包含拟召开产品说明会的以下内容:
(一)召开时间、地点和举办单位;
(二)会议议程、使用的课件及其他宣传材料;
(三)会议的相关安全保障措施。
第八条 产品说明会举办单位应在会后10个工作日内 向省级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备案,备案内容除申报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客户签到簿、销售人员名单和现场签单情况说明;
(二)产品说明会的组织管理人员、主持人、讲解员及参加会议的其他内外勤人员名单;
(三)全程录像的声像资料,声像资料应全程正面摄录 讲解人及其讲解课件,不得人为删减、剪接和编辑,确保声 像资料的画面和声音可清晰再现产品说明会的讲解情况。
第九条 产品说明会的举办单位应合理选取参加产品说明会的对象和邀请方式,避免邀请与销售产品不适合的群 体,不得在邀请客户时对客户造成滋扰,邀请时应明确告知 产品说明会召开的目的、形式与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欺骗、诱导客户参加产品说明会。
第十条 各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应加强对产品说明会的组织管理,严格按照总公司个人保险部统一制定和下发的标准流程、课件内容执行,课件中关于产品介绍的部分应与产品条款和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讲解人员在进行课件演示时须向客户说明,课件演示的只是保险产品特色,具体内容应以保险合同文字表述为准。
第十一条 产品说明会上应提供相应的产品条款和产品说明书供客户查询。产品说明会上使用的其他宣传资料应 由总公司统一设计印制或由其授权印制,任何分支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亦不得自行印制任何宣传资料。
第十二条 产品说明会应以保险产品讲解作为主要内容,旨在让消费者全面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收益风险、除外责任、服务项目和承诺、投诉途径、理赔等涉及自身权益的重要信息。
第十三条 产品说明会不得以与保险产品无关的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不得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社保和其他同业产品等进行片面比较;不得将保险产品混同为银行存款或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销售;不得承诺、夸大收益;不得隐瞒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投连和万能险费用扣除情况以及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等合同重要内容;不得提供关于产品和公司的片面、虚假信息;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为由进行虚假宣传和销售误导;不得进行同业诋毁;不得存在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内容。第十四条 产品说明会讲解人员必须由通过培训、取得认证资格的个险销售部负责人、讲师、组训担任,并向客户明确介绍其真实身份。
第十五条 各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应妥善保管产品说明会的有关档案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第十六条 各分公司应妥善保管客户个人信息,不得外泄。
第十七条 各省级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应根据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所辖机构产品说明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建立检查的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个人保险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6.公司产品等级管理办法 篇六
申请条件与材料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证券公司业务(产品)创新工作指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创新业务方案专业评价办法》,对会员提交的现金管理产品方案组织专业评价。
现金管理产品,是指会员以集合计划形式向其经纪业务客户销售,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登记和托管的,在不影响客户参与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前提下,在产品存续期内,以约定的方式参与退出计划份额,并依据其持有份额的数量和期限,获得相应收益的资产管理产品。
一、专业评价的申请
(一)会员申请现金管理产品专业评价须同时具备证券经纪业务资格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二)会员申请现金管理产品专业评价,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现金管理产品专业评价申请报告;
2、现金管理产品方案;
3、现金管理产品规模预测与流动性分析报告;
4、现金管理产品说明书、产品合同、风险揭示书等附件;
5、由中国结算公司出具的现金管理产品技术测试结果报告。
二、专业评价材料的基本要求
(一)专业评价申请报告
报告须说明本公司是否符合发行现金管理产品的各项要求和条件,并简述本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准备工作情况。
(二)产品方案
方案设计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相关规定,具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应与会员自身资本实力和产品管理经验相适应。现金管理产品业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产品方案概述:产品基本定位,产品设立形式、条件、期限及规模,产品托管方式,产品参与、退出方式,产品收费,产品巨额赎回与终止条件等;
2、产品清算交收:产品账户设置,资金及份额清算交收流程等;
3、产品投资管理:投资范围及配置比例,投资品种的选择标准,产品收益分析等;
4、产品估值与收益分配:估值原则及方法,估值程序,费用支出与业绩报酬,收益分配的原则及方式等;
5、信息披露安排:信息披露的内容、时间和方式;
6、产品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对产品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定性定量分析,预防风险的相关措施,极端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等;
7、产品技术实现:产品的技术系统设计,技术系统测试情况等;
8、产品营销方案及客户适当性管理:产品目标客户选择,产品
营销策略,客户适当性管理安排,客户投诉处理路径及处理方式;
9、产品实施安排:内部管理组织架构,业务隔离安排,相关制度及流程,试点期限安排,产品试点规模等。
(三)产品规模预测与流动性分析报告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最近2至3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每日变动趋势分析;
2、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变动的影响因素分析:新股发行、节假日客户取款、客户股票交易、竞争性产品吸引等因素;
3、现金管理产品规模测算;
4、情景模拟与压力测试:在方案设定的产品规模、投资范围、和资产配置下,测算不同情形下产品的风险敞口,并对覆盖风险敞口的应对措施进行分析。
(四)产品说明书和产品合同
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合同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客户了解现金管理产品的特性、客户权利和义务。
(五)产品风险揭示书
现金管理产品的风险揭示书应针对产品特点、收益特征、参与产品可能面临的资产安全及流动性风险等作出说明,并特别就产品参与退出方式、估值方法、客户预约取款等作出特别提示。
三、专业评价的实施
(一)本所受理会员报送的现金管理产品专业评价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预审,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会员对产品方案及相关材料作出补充和修改。
(二)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会员现金管理方案,本所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专业评价会议。会员应对方案作出陈述并回答专家询问。评价专家对方案形成评价意见,并对会员产品方案是否通过评审进行打分和表决。
7.公司产品等级管理办法 篇七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保监发〔2008〕106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解决部分保险产品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推动财产保险市场的稳定、健康、规范发展,根据2008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和《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08〕70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财产保险公司应立即对本公司所有正在使用的保险产品(包括分支机构在保监局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开展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凡存在如下问题之一的保险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如需继续使用的,应作出修改,并重新报保监会备案:
(一)存在侵害消费者利益、有失公平性原则的内容的;
(二)“有条款、无费率”的,或者有费率但费率已不再适应市场实际情况的;
(三)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保监会有关规定的内容的。
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清理整改工作,并将修订后的保险产品重新报保监会备案。报送备案产品时,除提交规定的备案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交保险产品整改情况的清单,包括被整改保险产品的名称、备案号、备案时间、备案监管机关以及处理结果(被修改或被废止)。
二、各财产保险公司应督促分支机构及时将本公司有关保险产品清理整改情况向所在地保监局报告,并切实承担起监督分支机构严格执行经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的管理责任。
三、各保监局应加大对未依法履行保险条款和费率变更申报程序即擅自修改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费率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在2008年12月31日保险产品清理整改工作结束后,如发现有继续使用本通知第一条所列的有问题保险产品的,保监局应对其进行重点检查,并依法、从严、从速作出处罚。
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积极组织专业人才力量,研究借鉴国际保险市场上的成熟经验和技术,收集、统计和分析全行业历年来的经营数据,研究制定标准化的指导条款、测算有关商业风险的纯风险损失率数据并予以公布,逐步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保险公司在开发设计有关保险条款、费率过程中(特别是大型商业风险项目)缺乏基础数据、缺乏经营经验的问题,探索和推进保险条款、费率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工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8.公司产品等级管理办法 篇八
保监发〔2007〕32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电话营销(以下简称“电销”)是在传统电话服务基础上发展出现的新型业务营销模式,对于保险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电销业务是以电话为主要沟通手段,借助网络、传真、短信、邮寄、递送等辅助方式,通过保险公司专用电话营销号码,以保险公司名义与客户直接联系,并运用公司自动化信息管理技术和专业化运行平台,完成保险产品的推介、咨询、报价、保单条件确认等主要营销过程的业务。有的财产保险公司针对电销业务特点,已在积极探索开发专门用于电销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以下简称“电销专用产品”)。为鼓励和支持财产保险公司加强创新,维护各销售渠道间产品价格体系稳定,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促进电销业务健康规范发展,本着高起点、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原则,现就财产保险公司开发、销售和管理电销专用产品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电销业务是直接销售业务的一种创新营销模式。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电销渠道向客户提供咨询、报价、接报案等服务,也可以销售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产品或电销专用产品。
二、保险公司电销专用产品只能用于承保分散性的个人业务,非分散性个人业务和非电销渠道不得使用电销专用产品。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对电销专用产品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避免各销售渠道的产品在价格、服务上相互发生冲突,确保电销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三、保险公司必须以直销形式,通过电销模式自主经营电销专用产品,不得委托、雇佣保险中介机构或其他外部专业机构销售电销专用产品,不得在电销业务的经营费用中列支手续费等中介费用。
四、保险公司开发和销售电销专用产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电销业务办公场所;
(二)具有专门的电销管理部门,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
(三)具有专用的电销服务号码,并在销售电销产品地区的主流媒体上公布后长期使用;
(四)建立专门的电销运营基础设施和电脑系统;
(五)建有完善的专项内控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
五、保险公司开发的电销专用产品应当由总公司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保险公司报送电销专用产品申请材料,除应满足《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要求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电销专用产品业务规划及开办区域;
(二)电销运营场所、运营设施、电脑系统及业务流程说明;
(三)电销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说明,包括电销人员管理、培训、呼出管理、质量监控、客户信息管理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内容;
(四)电销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以及主要负责人;
(五)电销专用服务号码;
(六)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中国保监会在收到保险公司报送的关于电销专用产品的完整申请材料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保险公司开办电销业务的各项管理制度、系统运行情况以及运营场所等进行验收。中国保监会也可以委托保监局开展此项验收工作。
七、保险公司应当在电销专用产品获准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电销专用产品销售地区的保监局报告。
八、保险公司修改电销专用产品条款费率的,应当由总公司报中国保监会审批。报送材料按《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保险公司在管理电销专用产品各个环节中,应建立以下内控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
(一)建立电销业务专用电脑系统和电话系统,实现业务流程管控、交易确认、数据存储和信息管理等功能,并且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实时对接。
(二)建立电销人员管理制度,对电销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保险公司应与电销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加强业务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电话语言规范、销售行为规范、电销专用产品的条款费率、核保政策、理赔处理、营销流程与规范、电脑系统操作、客户服务、合规经营和诚信教育等内容。
电销人员应通过保险公司专用的电话号码以保险公司的名义与客户联系,并向客户如实告知公司名称和本人身份、通话目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电销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
电销人员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应遵守电话语言规范和销售行为规范,不得诋毁同业或其他销售渠道、不得误导欺骗客户、不得做不实宣传或不实承诺、不得强行推销和骚扰客户。
(三)建立健全质量监控机制,安排电销业务监听、抽查及客户回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销售和客户服务质量。
电销过程中的磋商及成交记录应实现全程录音。录音开始前应向客户作录音提示。录音应合理备份,并且应方便检索和抽查。录音等相关资料是记录和反映保险经营活动过程的重要资料,其保存期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电销成交记录至少应当包含投保人身份、投保意愿确认、保险标的信息、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障范围、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缴费方式、保险费及保险合同生效日期等内容。
(四)建立电销专用产品独立核算制度。电销专用产品相关的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营业费用等应在财务科目上单独记录、统计与核算。不得将非电销业务记入电销业务渠道项下。
(五)建立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客户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客户资料和数据采集、处理、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保险公司采集、使用和管理客户信息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从事电销的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保险公司应与其签订有关保密协议,并采取设定用户帐号和密码、权限设置等必要措施防范客户信息外泄。
(六)建立统一的售后服务制度,完善电销业务单证管理、配送、收费及结算流程,并加强对电销业务的接报案、理赔及投诉处理等售后服务。
在送达保单时,应采用客户告知书等适当方式向客户介绍产品的详细情况,使客户明确了解相关权利与义务。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收费管理,以灵活、便捷、可靠的方式收取保费,确保资金安全。应针对电销业务的销售和服务分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电销专用产品的保单应当注明“电销专用”标记,保单号应当增加识别标记,以区别于其他产品。
十、保险公司应严格管理电话呼出业务,尊重消费者一般生活习惯,严格管理呼出时间和服务方式,严防骚扰事件发生。
十一、保险公司应当在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区域内开展电销专用产品销售活动,并严格执行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条款和费率。
各地区保险公司必须使用本地区经批准的电销专用产品保险条款和费率,不得使用异地条款费率承保,也不得异地承保。
十二、保险公司应加强电销业务后续服务管理,为消费者提供便捷服务。电销业务的出单、送单、收费、理赔及后续管理等原则上应当在保险标的所在地进行,并实行属地管理。
十三、保险公司应当针对电销业务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宣传方案。宣传内容和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生活习惯、消费习惯和文化特征等。
十四、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电销专用产品的管理。对于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开发和使用电销专用产品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等的有关监管法规予以处罚。
十五、各保监局对于辖区内开办电销专用产品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防止保险公司通过电销渠道开展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对于电销业务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予以严肃处理,对于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当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十六、保险公司通过电销渠道销售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其他非电销专用产品,其规范性要求另行制定。
十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9.客户经理等级管理办法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XXXXXX客户经理队伍信贷营销与风险意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有效规范客户经理经营行为,防范化解信贷风险,优化信贷资产质量,打造高素质的客户经理队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金融政策及市办客户经理管理指导意见,并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客户经理是指XXXXXX向客户营销金融产品和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人员。主要负责各类业务的拓展、推广、维护和管理工作,为客户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咨询等金融服务。凡取得《客户经理上岗资格证书》或通过联社信贷业务考试的人员均可担任客户经理。参加联社信贷业务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担任客户经理。
第三条 客户经理工作目标:以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充分巩固和挖掘市场需求,拓展市场份额,履行各项职责,完成各项指标任务,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第四条 客户经理管理实行“业绩考核、按季评价、动态管理、能升能降”的原则。
第二章 岗位与管理
第五条 级别设臵。
客户经理设臵六个等级考核管理,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客户经理、二级客户经理、三级客户经理、四级客户经理、五级客户经理、六级(待定级)客户经理,原则上按季进行确认,实行动态管理,可以跃级调整。客户经理由联社业务发展部负责考核管理。
第六条 联社业务发展部、风险部、电子银行部负责客户经理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基层各单位负责客户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质量、业绩统计与考核。
第七条 联社业务发展部负责建立客户经理管理档案,对其重大表现及考核情况归档管理,作为提拔后备干部、聘任中层管理干部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 稽核审计部负责对客户经理每季办理的业务进行事后稽核检查,确保合规操作。
第九条 客户经理工作变动的,必须将所管理客户进行全部移交,管户移交工作必须采取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面签的方式。管户责任移交未经原单位认可的,不得解除管户责任、不得办理柜员卡的转移、不得从事新的岗位。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十条 客户经理基本条件
(一)基本素质
1、年龄:男53周岁、女48周岁(含)以下。如超过以上年龄,确因拥有广泛客户资源或特别突出业务营销能力需要聘任的,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联社同意后予以聘任,并实行一年一聘。对男53周岁、女48周岁(含)以上的,客户经理等级评定不得超过四级(含四级)。
2、担任客户经理不足三年的等级评定不得超过三级(含三级)。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正式工与短期合同工。
4、大专学历以下(含)的原则上参加信合工作三年以上(含),本科学历(含)的原则上参加信合工作二年以上(含),研究生学历以上(含)的参加信合工作一年以上(含)。
(二)职业道德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良好、廉洁自律,合规意识强,团体观念强,能自觉维护信用社利益和社会形象。
2、身心健康无个人不良嗜好,无重大责任差错及违规违纪行为记录。
3、考核合格及以上,无不良记录。
(三)业务技能
1、熟悉信用社信贷系统与核心系统,熟悉信贷营销、风险分类于电子银行业务的基本运作方式和操作流程。
2、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政策水平,能独立完成存款、贷款、投资理财和其他中间业务等全方位金融业务操作;
3、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业务拓展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储备广泛的客户资源和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章 客户经理选拔聘用
第十一条 客户经理的选拔。按照“公开、公平、公证”原则,联社每年根据需要在全辖范围内组织客户经理公开选拔活动。
(一)自愿报名。凡符合客户经理基本条件的员工,均可报名参加客户经理选拔活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联社,由联社相关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选拔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联社组织进行选拔活动。开展相关理念学习、营销PK、业务考试、组织面试等内容的选拔活动。
(三)确定名单。由联社人事薪酬委员会择优确定客户经理名单,作为后备客户经理统一纳入联社人才库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客户经理的聘用
(一)见习聘用。各信用社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出新增客户经理的申请,联社业务发展部根据申请情况到客户经理队伍中进行统一聘用。新聘用的客户经理一律为见习客户经理,见习期为一年。
(二)正式聘用。见习期满后,由联社业务发展部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聘用为正式客户经理;对两次考评未能通过的,退出后备客户经理人才库,回到原岗位。
第五章 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 客户经理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恪守信用社职业道德。
(二)深入进行市场调研,细分客户市场,发现客户需求,挖掘和培养优质客户资源,建立客户档案,不断完善客户信息。
(三)关注市场变化,科学分析市场前景,积极主动进行营销,并按照有关规定在业务权限之内受理客户业务。客户经理应在拓展业务的同时,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切实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
(四)按照授信、风险等相关授权管理规定受理客户业务,严格执行业务操作流程,实事求是、扎实细致、一丝不苟的落实贷款“三查”制度,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
(五)按照相关的贷款管理制度做好客户监测。包括贷后检查、到期催收、逾期催收等。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探访客户,接触客户,掌握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项目建设、产品市场供需变化等情况,要特别关注客户所处行业的市场变化、同业竞争和发展趋势,对客户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客户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六)积极向客户推介金融产品,通过走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做好客户维护和管理工作,并根据客户需求提出新产品开发方案。
(七)根据信贷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对所管辖客户的详细资料录入信贷及风险资产管理系统,并建立纸质资料。客户经理必须对其提交及录入的各种信息资料和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八)客户经理要积极清收管辖的存量不良贷款,保全信贷资金,优化信贷资产质量。
(九)完成信用社分配的任务计划和阶段性工作。
(十)严格保守信用社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十一)建立工作日志,详实记录每天的工作情况。第六章 等级化管理实施原则
第十四条 等级化管理遵循原则
(一)综合评价原则。以全辖客户经理平均业务完成情况为基准,确定统一的等级化管理指标,公正合理地对客户经理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二)突出重点原则。结合我联社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指标考核体系,重点反映客户经理合规经营情况、创收能力、信贷营销能力和综合发展能力。
(三)奖惩挂钩原则。将客户经理等级级别与薪酬、考核评比进行挂钩,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合规性。
(四)差异管理原则。根据客户经理等级级别,对授信权限和信贷投放任务以及信贷投放控险方式实行差别化对待。
第七章 客户经理等级与考核
第十五条 客户经理等级标准。客户经理等级实行百分制考核,按照客户经理工作完成实绩的得分情况划分等级,每季度复核一次,原则上每季进行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可以跃级调整。
(一)定性指标20分。
1、学历职称6分。其中:取得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得5分;取得助理职称或大专学历得3分;取得信贷岗位各种证书或银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得5分;取得初级职称得1分;无职称不得分。
2、出勤考核6分。由所在信用社依据客户经理出勤计算得分,出勤满22天得满分,出勤不满22天的按比例得分。
3、业务考试8分。依据联社组织的业务考试成绩考评,考试成绩实际得分按比例计算。
(二)定量指标80分
1、存款净增任务完成占20分;
2、贷款投放净增任务完成占20分;
3、贷款利息收回15分;
4、表内不良贷款净降占10分;
5、表外不良贷款净降占10分;
6、贷后管理占5分。
(三)加分项目20分
1、贵宾卡2张加1分(加分以4分为限);
2、开通手机银行2户加1分(加分以4分为限);
3、开通个人网银2户加1分(加分以4分为限);
4、开通企业网银1户加1分(加分以4分为限);
5、布放POS设备1台加1分(加分以4分为限)。
(四)扣分项目
1、新增逾期贷款每10万元扣1分,扣分以5分为限;
2、新增不良贷款(包括2010年后新发放形成不良建台账处罚的贷款)每5万元扣1分,扣分以10分为限;
3、新放贷款挂息本金5万元(含)以内的扣5分,不足5万元按比例扣分,新放贷款挂息本金5万元以上的按比例扣分,最多扣10分;
4、被媒体曝光的扣10分,被客户投诉到省级单位扣5分,被客户投诉到市级单位扣3分,被客户投诉到县级单位扣2分;
5、业务调查不真实、面谈面签不规范、五级分类不规范、实贷实付不到位、贷后检查不认真及时、POS商户巡查不及时、稽核检查等发现问题,每项扣1分,扣分以5分为限。
(五)单项超额完成的,按比例记分,最高记分比例120%;未完成计划的,按实际比例计算。
(六)考核统计
1、信用社年初将客户经理组织存款、贷款投放、不良贷款清收及收息、电子银行业务推广等计划上报联社业务发展部门备案。
2、每季末次月10日前,信用社会计主管将客户经理考核按照“累进制”办法计算到人,经客户经理与社主任签名确认后,将“客户经理等级评定考核表”上报联社业务发展部。
3、会计主管是客户经理考核的统计责任人,上报不及时、统计不准确、稽核检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次处罚统计责任人300元。
4、经营单位安排的阶段性工作是指信用社负责人安排给客户经理岗位之间的协调互助及各项临时性工作。
第十六条 客户经理等级划分依据上季度最高得分(含),向下延续10分为一个档次,比如上季度最高得分为89分,则客户经理等级划分按以下得分进行划分:
一级客户经理:81分(含)以上
二级客户经理:71分(含)以上至81分(不含)三级客户经理:61分(含)以上至71分(不含)四级客户经理:51分(含)以上至61分(不含)五级客户经理:41分(含)以上至51分(不含)六级(待定级)客户经理:41分(不含)以下。
1、新调整为客户经理岗位不足6个月的定为待定岗,暂不参与级别评定。新调整为客户经理岗位满6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暂定为五级客户经理,若在考核期内,考核得分超出该五级客户经理得分的,依照实际得分核定等级。
2、客户经理调动未能交接清手续的,取消其当季等级考核资格;取消资格的,不能办理信贷业务;手续交接完毕,经原单位确认后,方可办理柜员卡转移,受理新的业务,重新参与客户经理等级考核。
3、在考核期末(一个考核期是指一个完整季度)调动的客户经理,按原单位任务、实绩标准考核,下季度执行新单位任务、实绩标准考核;在考核期间调动的客户经理,实行分月计算,季度内的任务按照3:3:4比例划分,即:按照所在单位实际月份的任务与实绩计算得分,将得分予以平均,得出本季度考核的最终得分。
4、客户经理岗位变动后,原单位、新单位的会计主管要在变动当月向联社业务发展部重新上报存款、贷款投放、不良贷款清收、收息收回及电子银行计划分配表,否则,暂停该单位客户经理等级评定。
第八章 客户经理权限管理
第十七条 对客户经理实行“等级管理、按级授权”的原则,按以下权限受理业务。
1、一级客户经理。可全面受理经营单位的各项存款,贷款及中间业务,参与电子银行等新业务。
2、二级客户经理。可受理各项存款业务,相对应权限的贷款业务,参与电子银行等新业务。
3、三级客户经理。全面受理电子银行类新业务,存款业务、不良贷款清收、贷款利息催收、可参与贷款业务的调查审核但无独立受理发放贷款和办理富秦家乐卡业务的权力。
4、四级客户经理。全面受理电子银行类新业务,存款业务、不良贷款清收、贷款利息催收与贷款业务的调查审核但无独立受理发放贷款和办理富秦家乐卡业务的权力。
5、五级客户经理。可受理存款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及不良贷款利息清收与贷款业务的调查审核但无独立受理发放贷款和办理富秦家乐卡业务的权力。
6、六级(待定级)客户经理。只能受理存款和电子银行业务。
第九章 客户经理薪酬与考核
第十八条 客户经理绩效工资根据联社《薪酬考核管理办法》执行,每人建立台账,按月考核。
第十九条 为体现多劳多得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客户经理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依据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对客户经理考核评比实行等级工资管理,按季考核兑现。
一级客户经理等级工资为1800元; 二级客户经理等级工资为1500元; 三级客户经理等级工资为1200元; 四级客户经理等级工资为900元; 五级客户经理等级工资为600元;
六级(待定级)客户经理每季度处罚300元。
第二十条 凡客户经理因不尽职,出现过错与过失,造成信用社资金损失的,一律按损失金额赔偿。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形成的损失,客户经理已经尽职尽责的,经举证得到联社有关部门认可的,可免于赔偿。
第二十一条 客户经理有下列行为的,联社有权降低客户经理等级级别或者提前取消该客户经理的任职资格,并给予必要的处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
(一)有吃拿卡要行为的;
(二)挪用资金的;
(三)违反规章制度或有弄虚作假现象的;
(四)不履行单位安排的阶段性工作的;
(五)以贷谋私,严重失职形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规、私自办理存款、贷款等业务的。
第二十二条 客户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或降低等级、暂停授信处分,并处以每项不低于100元的经济处罚。
1、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证件审查不严的;
2、未按规定将借款人与抵押人主体及配偶、股东等关联人信息录入“信贷及资产风险管理系统”的;
3、未按规定将借款人与抵押人主体及配偶、股东等关联人信用状况,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省联社“信贷及资产风险管理系统”查询的;
4、未采纳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与省联社“信贷及资产风险管理系统”查询的借款人与抵押人主体及配偶、股东等关联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未在资料、证件的复印件有效区域盖章确认的;
6、授信业务资料及要素不全的;
7、未对权限内审批的贷款,在贷款发放后20日进行上户专项检查的;
8、未对联社授信业务管理委员会审批的贷款,在贷款发放后10日进行上户专项检查的;
9、在贷款到期1个月前,未向客户发送《贷款到期通知书》的;
10、未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授信业务检查的;
11、未在相关规定期限内上报授信检查报告的;
12、未按季进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的;
13、未将贷款档案资料按程序归档管理的;
14、未将授信资料与风险分类资料分开管理的;
15、不坚持贷款档案资料调阅制度的;
16、贷款归档资料遗失或损毁的。
本条款4、7、8、9、10、11款同时追究社主任责任,5、6、13、15、16款同时追究风险审查岗责任。
第二十三条 客户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低等级或取消资格处分,并处不低于1000元以上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违规办理存款、贷款、中间代理及电子银行等业务的;
2、私自办理存款、贷款等业务的;
3、将信用社经营资金体外循环的;
4、工作不尽职,形成严重后果的;
5、挪用信用社或客户资金的;
6、违反规章制度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7、以贷谋私、严重失职形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客户经理如发生违反制度办理金融业务,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客户流失或资产损失等行为的,按照《陕西省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XXXXXX负责解释和修订。
10.公司产品等级管理办法 篇十
原创2016-11-03西贝中医
China FA Lab 研究员:西贝中医
▎财富管理公司的产品体系定义以及目标
金融产品是满足客户需求的媒介,用“医疗譬喻”来讲,金融产品如“药品”,只有足够品类和数量的“药品”,方能够配置各种药方(资产配置),最终满足客户的需求。
因此,财富管理公司产品体系建设可定义为:风险控制视角下,在对金融市场以及资产管理机构的充分研究的情况下,通过客户推介、产品代销或者资产管理等方式选择或者开发足够数量和质量的金融产品,以便能够及时满足客户的资产配置的需求。
需要指出:
产品选择和开发的类型、数量以及发行节奏,主要参考潜在客户资产配置的比例确定。但一定要在风险管理能力范围内实现,“宁缺毋滥”。产品选择以及开发方式由易到难:客户推介、产品代销以及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这两个词在中国尚无学术定义。本文讲到的“资产管理”是指,某机构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采用适当方法,选择一个或者多个证券(或其他可投资的金融工具和财产权)构成组合,以达到增值保值的目的。
核心资产管理能力是对资产端的专业化运作能力,具体包含:信息获取以及分析能力和资产获取以及交易能力。
通俗来讲,“资产管理”是指对某些资产的初始投资和后期的动态管理,管理对象是“资产”。
▎财富管理公司产品建设的三种方式以及优劣势分析
如何实现产品体系建设的目标?一般形式通过客户推介、产品代销和资产管理(或称为自主生产)三种方式。
图1:财富管理行业金融产品来源示意图
推介模式:推介即推荐和介绍。当财富管理公司客户对某种类型金融产品有需求,但公司并不具备某种产品销售资格时,将有相关潜在需求客户推荐至具备销售资格的公司产生交易,并获取推介费用。
这种合作模式,在具备销售资格公司视角来看,是一种市场行为,是批量获客的一种方式。在推介端来讲,是一种提供客户流量变现的运营方式。
这种类型的优点在于门槛低且操作方便,缺点在于基本上失去了对客户的控制权。从客户终生价值角度看,推介形式基本上是将客户终生价值折现为一次打包出售。
代销模式是指,当财富管理公司具备销售某种产品的资格时(通常为保险产品和基金产品),与相应产品提供方签订代销协议,然后面向客户进行销售的模式。
代销模式是目前财富管理公司的主要产品生产方式。优点在于可以通过代销方式与顶级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合作,快速搭建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缺点在于,代销模式的收入模式通常为代销费,一次性支付,这会导致公司的业绩稳定性很差。比如说,2010年左右,信托销售比较火,一些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当年报表很漂亮,但2014年“99号”文发布后,不允许非金融机构销售信托产品,很多公司业绩一落千丈。
除此之外,有句金融俗语:“得账户者得天下”。在客户与金融世界发生关系时,账户是入口和载体,没有建立自己的账户体系,客户的护城河基本为零。代销的方式,客户的“账户体系”在资产管理公司,因此,客户的终生价值很有可能会逐渐丢失。
这也是为什么如诺亚、宜信财富、恒天财富等大型财富管理公司,逐渐开始增加资产管理在业务中比重的原因。
自我生产模式也称之为资产管理模式,具体是指利用金融工程技术,由具备相关资产管理资格(通常为私募股权或私募证券)的主体,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金融产品开发和风险管理的模式。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向资金的增(减)量收费(如申购和赎回费),也可以向资金的存量收费(如管理费),增加公司盈利模式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缺点是,需要有相应牌照以及资产管理能力(市场研究、基础资产的生产或者选择、交易结构设计以及交易能力),这并不是每一个财富管理公司都具备的能力。
实现客户资产配置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是财富管理公司产品建设的目标。需要在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圈内,判断公司自身禀赋,“没有金刚钻,勿揽瓷器活”,按照“推介、代销以及资产管理”的难易程度,尽可能实现客户资产配置所需产品的全面覆盖。
▎财富管理公司的收入模式概述
参考国内外业务实践,目前财富管理公司有三种收入模式:面向客户收费、面向产品收费以及混合收费。其中,“面向产品收费”方式中,通常不同产品来源(推介、代销以及资产管理)有不同的收入模式。
表1:财富管理公司收入模式一览表
目前,在中国市场中,只有展恒金融和普益财富等少数公司,在尝试面向客户收费。大多数其他公司,主要还是面向产品收费。不同来源的不同产品,收入方式大概如下:
表2:不同产品来源的财富管理公司收入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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