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络舆情管理制度(共8篇)
1.政府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一
云舆情监测 1880-2727279 2727279
云舆情谈政府如何应对网络舆情
怎样应对网络舆情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手机媒体的异军突起,如何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建设、有效利用网络舆情,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一个重大课题。
一、网络舆情打破了传统舆论格局
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2010年01月15日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3.84亿,增长率为28.9%。其中,手机网民一年增加1.2亿,总规模已达2.33亿人,占整体网民的60.8%。特别是2010年微博开通以来, 通过手机无线上网,网友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信息传播,而且不限于文字,还可以将现场拍摄图片、视频上传,对突发事件进行“现场直播”,正在引起众多网民的青睐。网络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不管是正面信息还是负面信息都有可能会在一夜间风靡整个网络,若是负面消息,甚至会造成广泛而深远的恶劣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舆情的控制难度愈发加大。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变得日益重要。
二、充分利用互联网引导舆情
实践证明,利用好互联网,可以极大提升党委和政府的执行力。
一是采集民意。互联网的虚拟性、隐蔽性、匿名性,带来意见表达的便捷性、随意性,使得个体网民不用再顾忌“沉默的大多数”而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基于以上因素,从主流媒体和官方媒体收集到的网络民意看,绝大部分贴近事实真相,党和政府可以足不出户,不用微服私访就可以了解真实的社情民情,大大提高了调查研究工作效率,已经成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的重要方法。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广东省,从2008年1月起就开展了“网络问政”活动,并于2009年6月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网络问政平台——奥一网,通过这个平台了解百姓的所想所思所需,得到广东人民的垂青和厚爱,红遍大江南北。网站开通以来,截止到2009年12月未,“捎话汪书记”栏目收到民意6万8千余条,“有话问黄省长”栏目收到民意近2万条。就从松原市网民表达民意的主要阵地“松原吧”来说,每天留言数也有几百条。前不久,人民网联合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进行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69%的网友认为,网络是党政官员了解民意的有效方式。
二是汇集民智。地方的发展必须有智力、有智库,才能实现科学决策、科学发展。这个智力既有官方智库,也有民间智慧。俗话说“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民间智慧自古以来就是我国智慧的主体,从孔子、孟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毛泽东,在他们成为官方智慧前,无一不代表着民间智慧。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工程,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真正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真心实意地吸纳群众智慧,才能够获得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和力量源泉。2008年6月,胡总书记在人民网强国论坛和网民在线交流,听取网友的意见和建议。2009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两会”前也在中国政府网和网民对话,直接听取网民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建议以及其他方面的意见。2009年,西安市政府为了更好地为民服务,于9月初至10月底开展“问计于民”活动,公开收集对西安下一年发展建设的建议和意见,据西安市政府“问计于民”活动官方网站统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网站就收到建言近4000条,点击达8万人次。前不久,江西省委书记苏荣“一言之善,贵于千金”的深情问计,引发了省内外朋友的献计献策热潮。目前,江西省不断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确定专门人员收集整理民智,分类呈送,使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及时的采纳。其中苏荣直接批示责成有关领导和部门办理、研究的就有36次,有的还进入了省委、省政府决策层面,形成现实而巨大的生产力,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是网络舆论监督。网络舆论监督是网民依托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络语言或其他方式对自己所关心的公共事务、公众人物、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话题发表意见的舆论监督形式。网民通过网络舆论对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开展监督,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网络舆论的新特点,努力适应网络舆论监督的新要求。
三、具体如何应对网络舆情
1.掌控舆情。网络舆情具有传播快速的特点,某一事件一经发生,往往几分钟就有网民将相关信息发布网上,十几分钟后就有网站转载,几个小时后网上讨论就可能达到高潮。因此,必须及时监测网络媒体议论的焦点和热点问题,特别是涉及到本地的人和事,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真相,查实网络舆论追问的核心问题,争取主动,抢占网络舆情制高点。
2.跟踪舆情。网络舆论事件发生后或者处置过程中,地方主流媒体保持沉默的过程正是导致谣言扩散的过程。网络舆论热点特别是公共突发事件形成后,必须密切关注事前、事中和事后等关键节点上的舆情走向,在官方媒体(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公布事件处置的新情况,回应公众的质疑和猜测,不给虚假不实之词有可乘之机。如成都去年发生的“6·5”公交车燃烧事件发生仅两个小时,成都市政府就召开了首场新闻发布会,当天连开三场,不断公布伤亡、救治和现场情况,让真相赶在传言之前。6月6日第四场发布会主动回应市民有关疑问,使质疑声音减弱。7日第五场发布会认定“有人带油上车”,网民转而追查纵火者,民众的思路和情绪与政府逐渐合拍。最终这一突发恶性事件平稳落幕。
3.加强与网民的日常沟通。新形势下,加强“官”与“民”的日常沟通,已经成为疏解社会情绪、释放百姓生活压力的重要途径。实践看,官方与百姓沟通得越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机率就越小。互联网这个纽带在这种形势下,正在成为各地加强官民互动的主力军。刚刚不久,南京市推出了90多个政府部门的网络新闻发言人,开辟了政府与网民沟通的新路子。这90家单位在南京市政府官方网站上的网络发言人论坛开设了互动版块,由各自的网络发言人担任版主。网络发言人在此平台上适时发布本地区、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开展工作交流。网民可在相应的版块内,向相关部门提问、咨询,各个部门的网络发言人受理并回复网民建议、意见、咨询等网帖,受到广大网民的拥护。
三、工作建议
针对互联网和网络舆情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党委和政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成立组织,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整合各地相关部门职能,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研究信息化工作,加强互联网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了解网络社情民意,鼓励网民建言献策,解决网上信访问题。
2.加快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强官方媒体网站建设,使其在网络舆论引导中发挥主导作用。特别是要加快本地政府网站、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扶持和培育属于本地的网络论坛、网络贴吧,用当地主流网络媒体规范当地网民行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互联网建设包括手机无线互联网建设,从发展趋势看不容忽视。
3.加强“网上信访”工作。要把处理“网上信访”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安排专职人员收集网上有关信息,提供有关领导参阅,作为领导决策和改进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民意渠道和信息来源。必要时建立责任部门答复机制,及时在网上公布信访问题的处理结果,以正视听、以解民怨。
4.强化法律和技术监管。网络舆情宜疏不宜堵。但对网民恶意传播一些明显超越宪法和法律,危害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侵害个人权利的违法行为,要通过技术手段和法律规范,双管齐下,坚决遏制有害信息的传播。
近来,“网络反腐”频频使官员落马,雷政富、孙德江等公职人员相继因网络曝光被立案调查或被免职。群众通过网络举报贪腐案引发社会关注,推动了纪检部门调查处理,已成为当前反腐斗争的一个新特点。
公民参与反腐的重要途径
异军突起的网络反腐已经成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从名烟局长周久耕、“表哥”杨达才、“雷冠希”雷政富等一系列事件中,公众看到的几乎是相同的解决路径:网络曝光-纪委介入-查实处理。
专家指出,“民意倒逼”的被动式反腐不该成为常态,而应该顺应民意,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的进一步深入。
“网络反腐是公民参与反腐的重要途径,政府与网民形成了良性互动。”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主任何增科说,这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意的顺应,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这也是对制度性反腐的重要补充。
专家强调,网络表达是社情民意的一部分,但并不是全部。如何去伪存真,顺应民意,推动反腐斗争,不仅是一种考验,也是一种挑战。
一些举报人士担心,自己身单力薄,实名举报信可能会面临遭受打击报复的危险。所以有人不惜将内容公开到网络上,宁愿承担损毁自身名誉的风险。
“这好比走山路,如果高速公路畅通,不会有人愿意涉险。”有专家直言,网络反腐案件的迅速增多,在一定意义上表明反腐渠道不畅。可以肯定的是,群众支持是推动反腐的重要因素,民意表达会越来越受重视。
北大国际关系学院教授黄宗良表示,网络反腐的兴起虽不代表正常的反腐渠道不畅通,但是强大的民意表明,要赋予群众真正的监督权力。
“网络反腐”需要制度化
“网络反腐”的力量源自真实。网络使每一位网民都有了麦克风,但麦克风只有传递真情、探寻真相、还原真实,网络才会更有力量。
网民所反映的腐败问题,往往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起“围观”;一旦有关部门回应不及时或者采取“删帖”等不当方式处置,则会引起舆论不满。事实一再证明,“网络反腐”所能提供的往往是“蛛丝马迹”,而反腐败取得成效的关键,则取决于权威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因此,“网络反腐”需要权威部门及时介入很关键。
此外,“网络反腐”需要制度化。网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窗口,只有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体系,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才能确保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促进“网络反腐”持续健康发展。
近期落“网”官员
重庆市北碚区区委原书记雷政富:11月20日,疑似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的截图在微博上发布。23日,重庆官方发布消息称,确认不雅视频的主角为雷政富本人,宣布免去他的书记职务,并且立案调查。
黑龙江双城市工业总公司原总经理孙德江:11月23日,自称是黑龙江双城电视台女主持人王德春的微博账号,实名举报自己遭人大代表孙德江胁迫,长期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11月26日,双城市纪委发现孙德江违规违纪问题,并对其立案调查。12月3日,免去孙德江双城市工业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2.政府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二
一、网络舆情及其基本特点
网络舆情是民众通过互联网对社会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意见、观点和情绪的总和[1]。网民通过新闻跟帖、BBS讨论、电子邮件、博客 (微博) 或一些即时通信工具表达意见与情绪, 在反复互动过程中汇聚成带有某种利益诉求和价值观念的网络舆情。同一般的舆情相比, 网络舆情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 网络舆情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 影响范围广。网络的使用及信息的发表具有自由、便捷、低成本的特点。舆情内容涉及面广, 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自然等无所不有, 网络信息的传输是以电子为介质, 具有数字化的特点, 其传播速度与范围大于一般媒介的舆情传播。互联网可以采用多种渠道进行信息传播, 通过网络超链接技术, 大量的舆情信息可以随时查阅、传播、反馈, 因此网络舆情信息公开的数量和速度都要超过现实社会中的其他媒介。第二, 网络舆情非理性成份较大。在一定程度上, 网络舆情是情绪的宣泄, 具有较强的非理性特点。这一特点使得网络舆情传播容易出现群体极化倾向。第三, 即时性强。网络是开放的, 言论的发表可以署名亦可匿名, 在缺少了传统媒体运作的“议程设置”、“把关人”等程序下, 网络上的言论表达被即时地传播出去。网络的使用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网络上形成的舆情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被网络使用者查阅、跟帖, 新的舆情产生后又可以被使用者即时发现。因此可以说网络舆情具有即时产生、即时传播、即时反馈的特点。这是网络舆情突发性的主要原因。
二、网络舆情对政府管理的影响
舆情代表着社情民意, 代表着民间大众的呼声, 是政府管理的重要依据。网络舆情不仅是网民民意表达的场所, 更是沟通政府与公众的一种方式。网络舆情的发展, 无疑对政府运作的方式和效能带来很大的挑战。随着网络媒体作用的日益加强, 网络舆情对政府管理方式、政府职能转变及政府管理理念等方面将产生重要影响。
1. 网络舆情推动电子政务发展, 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建立高效政府是世界各国政府努力的方向, 也是确保经济社会成功发展的基础。20世纪70年代到来, 为了裁减冗员、消减行政费用、提高行政效率, 世界各国政府纷纷采取各种不同措施进行着本国的行政改革。网络舆情的发展为政府提高行政效能提供了良机。电子政务通过使用各种新技术手段实现信息化管理, 以更为快捷、更为经济的方式收集、处理、传递、沟通信息, 能够大幅度提升政府的整体行政办事效率。同时, 信息可以在组织内部为更多的人分享, 越来越多的问题在较低的层级就可以得到解决, 以上传下达为主要工作内容的中层管理得以大大精简, 因信息传送不及或传递错误所造成的内部消耗可以大为减少, 行政程序将进一步简化[2]。
因此, 为了适应网络媒体的传播特点, 政府管理向电子政务方向发展是政府未来发展的趋势。通过网络化、电子问政平台建设、政府网站建设等形式可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例如,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通过在政府和民众间搭建起一个双向沟通顺畅、解决问题有效的平台, 提供给人民群众对执政党和政府进行监督的一种互联网新的方式。为民众参政议政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形式, 既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 也增强了民众的参政议政能力。
2. 网络舆情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网络舆情有利于公众获取信息, 提高公众参政议政能力。政府作为社会管理机构必须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公众希望政府更多地帮助个人解决问题, 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种政策信息, 提供各种政策咨询服务。便捷、低成本的网络舆情使公民和企业可以及时了解政策法规, 从而获得政府更具体化、更个性化的服务。
随着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与专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 全能型政府已经难以为继。政府职能的无限扩张不会为公众解决更多的问题, 相反只会产生更多、更复杂的问题。政府职能定位应从弥补市场缺损, 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求的角度出发。网络舆情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挑战, 要求政府实现职能转变, 将社会性、公益性、自我服务性的事务性工作从政府职能中剥离出去, 交给中介组织和事业性单位承担, 将原本属于社会的生产、分配、交换的经济职能归还给社会, 政府集中精力致力于市场与社会组织的培育, 实现公共权力的本质。
政务管理走向公开与透明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一环。网络舆情的快速与突发性特点对政务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电子政务的框架下加强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使大众及时了解政务信息与办事制度、流程, 监督政府政务工作。网上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障民主权利, 维护群众利益, 使大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政府办事制度、办事过程、办事结果, 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政府才能真正做到科学、民主、依法执政。
3. 网络舆情催生政府管理理念创新, 树立政府治理理念。
网络舆情不仅对政府管理方式与政府职能转变产生积极的影响, 也在管理理念上对当前的政府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总的来说, 在网络舆情的关照下, 政府管理理念要从政府管理向政府治理转变。
管理与治理虽然仅一字之差, 但其内涵相差甚远。全球治理委员会于1995年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报告中提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 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 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者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治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并非单纯的规则或者活动;治理的手段是协调、合作, 而非控制;治理的目的是指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 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3]。由此可见, “政府治理”是在行政型政府基础上发展而成的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 政府由高居于社会之上的国家对社会实施治理的公共权力机构, 转变为社会众多权力主体之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协调者、引导者。政府组织结构也开始由等级制的金字塔式的管理结构逐步向网络化扁平式的治理结构转变。
治理强调网络是政府对外展示的一个良好平台, 为公共管理双方提供了便利的沟通渠道。对网民而言, 通过网络了解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初衷, 可以知晓公共管理具体行为的推进情况, 甚至于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监督政府的行政管理行为。在这样一种良好的互动情况下形成的网络舆情, 有助于为政府管理提供有利的舆论环境。
三、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机制探讨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浪潮, 作为“第四媒体”的网络媒体在现代社会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新闻报道与参政议政等方面已有超越传统媒体之势。作为社会管理的主要社会组织, 政府有必要主动介入互联网, 根据网络发展的特点与趋势, 组织专家分析研究网民的思维方式, 用网民能够接受的形式建设、管理和利用好互联网资源, 不断完善应对网络舆情的机制, 发挥政府在网络社会中的作用, 引导网络舆情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1. 建立政府权威信息发布机制。
在网络媒体的介入下, 传统媒体中的受从地位发生改变。网民由被动变为主动, 网民可以自己设置新闻议题, 利用微博、BBS、论坛等形式发布即时新闻。政府应对网络舆情时, 要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过去政府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时, 往往从社会稳定角度出发, 采取先封锁, 后公布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存在一大隐患:主流信息不畅易引发谣言。网络媒体传播速度与范围的不可控决定了面对网络舆情, 不仅不能采取封堵躲的办法, 而必须通过及时公布权威信息, 才能真正抑制谣言。可以说, 政府要高度重视网络媒体的作用, 提供主动公开、快速畅通的信息渠道。正如刘云山部长所说:“在这种形势下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如果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不高度重视、不善于运用, 就会陷入被动, 更谈不上扩大覆盖面、增强力。”因此, 政府要善用网络媒体、抢占网络阵地, 第一时间发布全面、准确、权威的信息, 堵塞小道消息传播的通道, 以增强政府舆论宣传的公信力。
2. 建立政府网络问政机制。
网络问政是现代政府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也是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重要机制之一。近年来, 中国网络问政得到快速发展。2009年10月, 山东烟台“网上民声”荣获第十九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 2010年, 广东奥一网网络问政平台荣获第二十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建立网络问政机制可以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 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提升公众通过网络参政议政的意识, 对于巩固社会主义民主, 扩大参政议政渠道具有积极意义。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采取相应措施, 设立专人专岗从事网络问政平台建设, 及时了解社情民意, 建立群众、网民意见受理、转办、督办、反馈机制, 接受民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形成政府对网上社情民意反应敏捷、渠道畅通、直接开放的回应机制, 实现政府和民众的互信、互动;在网络问政建设中建立规范工作流程, 明确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流程的具体工作内容;提出时限要求, 对涉及职责范围的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 由各级各部门专人在规定时限内办毕并反馈, 对确需延长办理的, 应在网上作出说明, 对确需通过详细调查后才能办结的社情民意, 要及时在网上通报办理进度。
3. 建立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互联网已成为各种思潮、思想、观点的集散地, 成为思想舆论斗争的新阵地。为了营造一个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 政府必须加强正确舆论导向, 以积极正面的舆论取代、压制不利于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消极舆论。一般来说, 人们在网络中浏览、搜索信息时会意识地倾向于选择信息源内容丰富、具备较高权威的网站。因此, 政府网络媒体应充分发挥网络舆论导向作用, 围绕网上热点问题, 及时披露信息, 组织有深度、有说服力的文章在网上刊发, 解疑释惑, 维护网上正确舆论导向, 逐步形成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政府在接受公众舆论监督, 改进公共管理与服务的同时, 还应加强与公众的互动, 主动充当“意见领袖”, 正面引导网民的讨论, 及时批驳敌对势力的造谣、攻击和污蔑, 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同时, 注意发挥网络“舆论领袖”的积极作用。网络“意见领袖”在网络突发事件中往往起到了引导舆论方向的作用。因此, 政府需要建立一定的沟通交流机制, 引导网络“意见领袖”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 理解政府解决种种复杂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实际操作, 确保网络意见领袖在引导网络舆情方向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 建立网络舆情预警机制。
网络舆情具有突发性特点。往往在很短的时间内集中爆发, 这一特点无疑加大了政府管理的难度。因此, 有必要建立一整套网络舆情预警体系, 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 提高应对效率。网络舆情预警体系包括预警指标、预警等级、预警测度、预警方法、预警活动等多项要素与指标, 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 需要网络专家、软件工程技术人员、社会学家、政府部门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包括网络舆情信息收集机制、网络舆情信息分析机制、网络舆情发展方向的预测机制和网络舆情发展的干预机制。通过建立预判预警机制, 政府可以有计划、有目的地对网络舆情进行干预, 如在收集和分析舆情信息时发现了负面信息, 则可以通过报道正面消息冲淡负面信息的影响。
5. 建立政府网络舆情危机处理机制。
现阶段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 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危机管理是对当前政府面临的较大挑战。对网络舆情来说, 在用正常渠道无法处理的情况下, 民众长期积累的各种社会诉求可能通过网络爆发, 从而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目前中国的公共管理危机处理机制尚处起步阶段, 网络舆情危机时有发生, 政府在应对时尚缺乏有效的机制, 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我们可以通过设立综合性决策协调机构和常设的办事机构, 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来提高应对网络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网络舆情问题, 可以建立由专门部门负责, 各部门参加的舆情监管机构, 制定程序化的网络舆情处理过程, 提高有关部门的响应时间, 采取有计划的步骤, 沉稳地面对事件, 消除影响, 减轻危害, 保障网络的安全运行和信息安全, 同时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
6. 建立网络道德自律机制。
网络舆情主体素质是构建和谐网络环境的重要基础。网络舆情具有一定的非理性因素, 往往体现着情绪的宣泄, 并容易出现群体极化现象, 导致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出现。政府要加强网络文明与道德建设, 提高网民道德自律意识, 使网络舆情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的《文明上网自律公约》, 号召互联网行业从业者和广大网民:“自觉遵纪守法, 倡导社会公德, 促进绿色网络建设;提倡先进文化, 摒弃消极颓废, 促进网络文明健康;提倡自主创新, 摒弃盗版剽窃, 促进网络应用繁荣;提倡互相尊重, 摒弃造谣诽谤, 促进网络和谐共处;提倡诚实守信, 摒弃弄虚作假, 促进网络安全可信;提倡社会关爱, 摒弃低俗沉迷, 促进少年健康成长;提倡公平竞争, 摒弃尔虞我诈, 促进网络百花齐放;提倡人人受益, 消除数字鸿沟, 促进信息资源共享。”这一公约的提出, 对于网民的网络舆情表达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有利于克服网络舆情表达中失范现象。
7. 建立网络规范机制。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 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网络破坏政治稳定、政治安全的事屡有发生, 互联网成为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各种国家分离主义分子如藏独、疆独、台独以及“法轮功”组织等敌对政治力量利用网络的隐匿性与虚拟性, 传播不真实的政治信息, 制造背离政府主流政治文化的网络舆论, 对国家政治安全造成压力和干扰, 破坏中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这种虚拟的网络化斗争将成为今后意识形态斗争的一种常态。针对境内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煽动和和破坏以及网络空间传播的虚假信息, 我们要大力加强网络规范化建设, 通过立法规范, 化解网络中的敌对势力对我们的攻击与破坏。一方面, 我们要加强网络立法, 通过完善的司法制度规范和引导网络空间的各种行为, 包括与网络媒体监督相关的传播行为、讨论行为等。另一方面, 应加强网络安全工作, 防范不良、虚拟信息的输入, 使网络舆情真正反映民众呼声, 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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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三
正是因为这些方面的综合影响,也使得网络舆情危机渐渐增多,且在地方政府管理中成了重要的、棘手的问题之一。如何适当、正确地解决、管理好这些舆情危机,将成为一个重大的课题,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甚至我们可以说,在一个网络的时代,无法处理好网络舆情危机的政府,将无法完整地履行其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
【关键词】地方政府 网络 舆情危机 应对策略
一、网络舆情危机的影响
由社会事件引起网络舆论,而非理性的网络舆论经由网络的助推以及扩大,就会演变成网络舆情危机,网络舆情危机的出现将会给社会、政府以及个人造成很大负面影响。这样的网络舆情不仅误导了民众的情绪,还会在社会上滋生一些不良的社会思想,进而影响社会生活的长治久安。对地方政府而言,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和处理也是一种执政能力的考验。如果处理的不好,那么必然会引来社会的压力,这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很大的损害。同时,我们也在显示中看到,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当这种网络舆情被不良分子利用而形成危机事件的时候,对社会的危害将是极其巨大的。
1.误导民众情绪和观念
总所周知的是网络具有便捷性,这意味着我们能够轻易地接触网络以及使用网络来进行表态。在这样的情况下,网络必然存有大量的非理性的言论和信息。同时,凭着网络本身所具有的较强的隐匿性的特征,很多的网名会自觉地或不自觉的在网上出现一些不良的言论,这些言论可能是针对个人的,亦或者是因由某个事情,而争对政府而提出的。这样的情况在很多大型论坛和聊天室出现,屡见不鲜,甚至很多是有组织的。
2.破坏稳定的社会生活
因为,网络舆情的非理性大量存在,以及尤其造成的“谣言”的等经常出现,因此破坏这社会的安定有序,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但是言论自由需要其有一个度,必须适当的。在现实中我们会发现,网络的言论自由程度相对于社会而言高了很多,这是因为网上的限制相对较少,所以网上出现的信息以及观点也就相对多元化。
3.影响政府公共决策和管理
我国的网名人数在不断的增加,而且增加趋势越来越明显。随着,网络舆论参与人数的增加和公民的社会主义意识不断增强,网络舆情日益影响这政府的公共决策和管理。往好的方面看,这是民主政治的一种体现,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了公共管理的时间之中,对政府的行政行为的监督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下,使得我们的公共决策、公共职能的执行,不断的走向透明化和公开化。但同时,其也对政府的行政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往往左右着政府的决策与管理。
二、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危机应对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原因是因为现在社会的转变引起了各种矛盾和社会价值多元化导致的利益诉求不一。所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成地方政府部门的紧急要务。处理好网络舆情危机将可以部分解决社会矛盾,即能在危机中让民众的情绪得到宣泄,也能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理顺多方关系。
1.地方政府危机应对行为不恰当
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中,应当积极主动发挥政府的主体性作用。通过调度各个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唯有这样才可能良好地应对危机,以及保持社会长治久安和维护好自身的形象和公信力。然而,在具体的网络舆情危机应对中,我们往往看到的却是地方政府的各种不当行为。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但这一制度在基层落实得还不到位,地方政府多数没能在第一时间出面给出权威说法,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对危机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妥善解决。如果政府部门不能在公众最需要的时候发布各种权威信息,可能会引发网络舆情恶性膨胀,事态往与政府部门意愿相违的方向发展,比如上文举例的“群众冲击街道政府事件”,还有温州7.23动车事故,铁道部没有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强化正式渠道的信息传播。
2.危机应对机制不灵活
目前,在舆情危机事件处理上,我国政府部门的相关机制不灵活,面对具体的网络危机往往不能进行有效的处理,同时与之配套的制度也不完善,这造成了很大的困惑,尤其是在网络舆情危机的预防和预警机制上。在我们的基层政府部门中,没有专人处理危机事件,而临时的应急工作小组往往缺乏专业性,不能很好地处理危机。
从机制上看,不少地方没有建立不同类型、级别的网络舆情的分层化预警、应急体系、工作规章,网络舆情无人统计整合,也无处报送,更有甚者,报送了没人反馈。一些地方未重视在平时长期考虑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突发状况处理,由于这些机制运转不灵活,会导致舆情信息无法上达,领导干部无法及时掌握一手信息,而其设想的系列应对机制也没法有效贯彻执行。
三、地方政府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应对策略
1.转变政府职能,预防网络舆情危机
在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过程中应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所谓主导作用就是在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过程中,能积极主动,明确自己的职能。本文认为,首先政府的职能应当是为社会提高良好的公共服务,而不仅仅只是充当一个舆情的处置者。单纯的处理危机既违背了政府职能的初衷,也往往使政府在该类事件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因为一旦危机发生,政府首先面临的就是信息收集上的问题,而由于在危机中并没有处于主动的地位,就无法收集到或者证实网络舆情危机出现的真正原因,这就无法处置好该类时间。
2.构建网络舆情危机应急机制
4.政府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四
1.选题过程(1)步骤
1)阅读课题指南,查询以往社科基金项目,了解党中央和国家最新重大部署、紧跟国际最新动态,跟踪学术前沿。
2)确定团队小组熟悉的领域或方向,聚焦于团队熟悉的问题,充分发挥自身的现有优势,扬长避短。(由于团队有几个人做过网络舆情的研究,所以我们选题的方向是网络舆情)
3)查阅网络舆情领域最新的综述文献或相关研究论文
4)仔细阅读文献资料:确定最有意义和最有可能的突破口(突破口有哪些,文献综述里找)(2)突破口
老问题+旧方法型(对老问题深入挖掘)
老问题+新方法型(方法的创新)
新问题+旧方法(前沿研究)
新问题新方法
看我们所研究的课题是哪一种吧 1)逐项检索这些突破口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2)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研究的课题,确保选题能集中回答1-2个重要科学问题 3)请教同行专家论证课题和研究措施的可行性(看看改不改成询问老师意见,或者干脆不要这一步)2.选题理由
随着社会的进步,网络的发展和民意表达空间扩展,网络舆情在突发事件本体的演化过程中,常常催化其升级和扩散,甚至影响和决定着社会舆论的走向,进而渗透到现实社会中,并对现行的政府公信力、政府公共决策、政府运行机制等形成制衡或约束,成为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阻力因子。因此,加强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研究,尤其是掌握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化规律,并实施科学、有效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是当前理论界和实践界所关注的热点、重点和难点。
在基金申报选题时,不管你所选题属于何种类型组合,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需求性原则。所选的研究课题属于学科发展或科技发展的前沿,必须是目前未做或未完成的研究工作,且优先选择那些关系到国计民生亟待解决的问题,所选题必须具有重要意义或急需解决的问题。
(2)创新性原则。要求探索科学问题中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思路、新理论、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总之,选题必须有原创性,研究工作必须有创新性。
(3)目的性原则。所选题必须目标集中,不含糊,不笼统,切勿选题太宽泛,最终确定的选题应集中回答1-2个重要科学问题,不能求一个项目解决所有问题。这一点通常是基金申报新手很容易走入的误区。
(4)可行性原则。需要根据智慧技能、研究基础、团队实力和硬件设施,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地进行选题,确保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实现有限的确定目标。因此,在项目选题方面,一定需要详细说明所选课题是可以实现的。最好,自己有相关研究基础或预先研究成果作为支撑。
(5)优势性原则。选题时充分发挥自身的现有优势,扬长避短,顾及个人及团队的智力结构、特长、基础和潜力,考虑课题研究的可持续性。最好能在自身熟悉的领域选题,这能保证项目书能送到小同行中评审,让评审专家对你的申请书有较客观的评价。另一方面,如果不是自己优势的领域,自己把握可能也不够。(6)可持续性原则。基金申请人通常会有自己的一个小课题组。为此,申请人需要考虑所选课题,是否具有发展前途,即是否具有推广价值和可持续性的创新,能否为日后课题组提供可持续性发展。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问题:
(1)2014 年 1 月 16 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 3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 2013 年 12 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 45.8%。
(2)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期,突发公共事件数量连年增加并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经过网络媒体和网民传播的突发公共事件更是呈现井喷式增长。并产生舆情聚焦,经过互联网的放大不仅左右了公众的舆论导向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
(3)目前我国政府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对于网络舆情的治理和应对水平较低
研究目的和意义:
(1)有助于建立起针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长效治理机制,通过适当手段预防、干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2)提升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能力,有助于融合新媒体共同推动我国社会架构转型。
(3)作为政府公关的一个重要方面,不仅能够拉近和民意的距离,提升政府公信力,还能为政府公共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推动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合理化。
三、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综述
西方发达国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舆情的政府监控的研究起步较早,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我国对这方面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研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西方发达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中舆情的监控研究如今已经涉及政府监控的方方面面,研究愈加细化。
(1)网络舆情理论研究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民主理论、网络空间治理理论等逐渐进入国外学者的研究视野。Herbert Blumer认为网络舆情是指在所给定的公共场所里,在任何时间里由讨论的人组成的一种集体性行为。Noelle-Neumann从沉默螺旋理论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认为在网络舆情的生成中,公众的意见会因为另一方意见的沉默而逐渐强化,并通过反复形成具有某种一致性的舆论,进而演化为群体性倾向的网络舆情。Brauchler Birgit则分析了对立理论在舆情中的作用机理,并以东印尼的Moluccan事件为个案予以证明,网络中的对立矛盾的交锋更容易导致网络舆情。Patricia Moy则认为,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影响因素中,最为主要的是突发事件的应对和舆论引导不当,并可能因为舆论的引导不当导致更大范围的事件。LavrenkoV、Allan J、DeGuzman E 等人从技术层面对网络舆情进行了研究,他们指出网络舆情监管包括最初对事件的识别,以及包含突发公共事件及其后续相关报道的话题检测与跟踪。Mceoy以美国“黑色联盟”为个案分析了“新闻修复”的权威地位,并为网络舆情的传播与发展创造了更好机会。Bob J.Carreil与DavidL.Sturges等人从网络舆情的原因进行解析,认为公众利益的冲突性和环境的作用是网络舆情的直接原因。Brooks B在网络舆情的引导中认为“网络把关”是十分重要的,并要求在网络舆情引导中要善于运用议程设置理论。
因此,在理论方面,西方国家学者提倡网络舆情的研究应将案例研究和理论研究相结合,突出网络舆情理论在案例中的应用和分析,从何构建出合理的管理模式。
(2)网络舆情技术模型与平台建设
第一,网络舆情的技术模型研究。Katarzyna Sznajd-Weron于2002 年创建的Sznajd 模型是学术理论界出现的首个舆论交互模型,该模型基于“united we stand divide we fall”建立,认为舆论观点是由内向外扩展。Elgazza采用Watts以及Newman的网络方法,创建了一个小世界网络,在该小世界网络模型中,突出体现了领导者的观念,并将领导者定义为负有传播、解释各种观点责任的个体,它能够在充分保持自身观点不改变的同时,可以轻易地、完全地改变其他个体的看法和观点。Hegselmalm以及Krause等人提出一个全新的网络舆情模型,并基于观点距离考虑,提出“有限信任”的观点,他们指出在网络舆论传播的过程中,舆情观点不仅仅包括简单的正反两种观点,而是多种观点共同交互,这是网络舆情演进模型中的重要的研究方向。Fortunat研究了全连通图、无标度网络、星型图、方格和随机图等五种网络技术模型。
第二,网络舆情监管的技术平台研究。Tsou等为网络舆情监管中对网络舆情进行主题分类和倾向性分析提供了技术支持。Gil-Garcia等认为,在网络舆情监管过程中,发现、采集以及跟踪网络舆论热点话题并寻找最佳的网络舆情预警实现途径,主要是运用文本聚类等方法实现。Antioine Naud等认为,在网络舆情监管过程中,可以采用基于聚类算法的文本主题分类等方法和技术,来对网络上的舆情话语进行舆情简报处理、倾向性分析等操作,最终实现网络舆情的预警、引导和监控。Vadrevus、Gelgif、Davulcuh等人认为进行网络舆情分析,就必须进行多元统计分析,在技术方面也需要采用包括距离判别法、Fisher判别法以及Bayes判别法在内的多种分类判别方法。Welty C、Murdockj W等人认为网络舆情监控的关键技术主要包括神经网络、遗传算法、朴素贝叶斯、组合分类器等。
在实践方面,西方学者注重研究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性。通过对网络舆情的技术模型和平台的建设对现实突发事件提供技术支持。2国内研究综述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在国内的迅猛发展,关于网络舆情的研究出现较多,而对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治理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以下方面。(1)关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内涵、特征、产生、演化机制研究
关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形成和演变机制研究,例如有学者指出该过程经历三个阶段:舆论爆发期、舆论高涨期和舆论消退期。魏丽萍建立了三个进化博弈模型来模拟网络舆情的生成和演化机制。唐超认为网络情绪是网络舆情演化过程的重要因素。
(2)关于网络舆情政府治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关于网络舆情政府治理的研究,探析了非常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监管中政府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有效互动不足、不知情、不懂得应对方法、不懂得如何修复舆情、对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的现实影响和危害预期不足等。当前学者从宏观角度、电子政务角度等治理对策方面的研究,包括舆情研判、舆情引导、舆情干预、舆情应对、舆情公关、舆情反馈、舆情管控等。如加强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和专门的网警队伍;在网络舆情监测中引入数据挖掘技术;构建政府网络舆情辅助决策系统模型等。
除此之外,专家学者们在特定领域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研究也已经有了不少成果,包括涉警领域、法院、检察机关、高校等领域。
(3)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分析模型及技术研究
如在网络舆情预警中融入BP神经网络的数学模型,实现对网络舆情安全态势的定时评判,并通过仿真实验验证其效度。通过构建舆情热点发现和追踪模块,利用热点算法描述了模块数据挖掘功能。还有学者针对我国网络舆情信息量大、人数众多、控制难度大等特点,提出构建舆情反应力、舆情引导力、舆情控制力等3个维度的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危机预警评估指标体系。
(4)网络舆情监管技术和方法的研究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必须要有技术支持,例如:舆情采集技术,数据挖掘技术、信息检索技术、聚类分析技术、网页分类技术等。也有学者针对网络舆情监控技术的核心舆情分析引擎进行具体研究,包括舆情观点分析、舆情倾向识别、舆情主体监测以及舆情主动自动跟踪等舆情信息识别与分析技术。
(5)关于网络舆情与政府形象方面的相关研究 提出从静态和动态角度构建政府形象提升模式,以创新的方式应对网络舆情危机;提高政府合理利用网络舆情的能力;转变行政思维和理念,正确对待网络监督,提高地方政府公信力等。
(6)关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案例的具体剖析
近年来学者对多件网络舆情案例进行了有效剖析,例:厦门“PX”事件、汶川地震、“李刚门”、四川会理悬浮照事件等多角度总结了政府在治理网络舆情时存在的问题和根源,并探讨政府如何有效地应对、化解网络舆情事件。
(7)不足 总体上讲,国内关于网络舆情的相关研究分布范围较广,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某些方面还有所欠缺。
1、在分析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方面,某些研究存在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的现象,而多数的地方政府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地方领导人在应对新媒体方面还存在不够重视、粗暴应对等一系列问题。
2、我国关于网络舆情政府治理的研究起步较晚且情况特殊,国外相关理论和经验应用于中国存在着一定解释力限制,对网络舆情政府治理的进一步的系统研究还有待探索等等。3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转型期的网络公共危机进一步加剧,国内外理论界和实践界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相关问题的关注也逐渐加强,并做了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为后续更加深入研究提供很好的借鉴价值和指导意义,奠定了此类问题研究的基础。但是,总体来说,上述相关的研究还存在一定局限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研究的跨学科分析尚存在不足。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复杂的系统工程,然而,目前国内外学者,由于学科背景原因,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进行分析。系统化的学科协同研究理论成果明显缺乏。
第二,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规律的分析和把握尚不够深入。现有的研究中,由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研究者一般都是从经验的感性层面对网络舆情演化进行认知,缺乏从本质层面探讨和分析舆情演化动力机制和演化规律,因而难以形成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规律和演化机理的科学、有效把握。
第三,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政府监控对策研究还有待加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是一个完整生命周期。因此,在政府监控方面也是有着不同的阶段性和重点性。然而,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国内外学者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控研究大多比较零散,而且主要集中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发生后的政府的应急管理。
四、研究内容及方法
1.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重点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分析文章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认为本研究有利于构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基本理论框架,为政府网络舆情监控提供理论准备和实践指导;并对国内外关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理论与实践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与分析。
第二部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理论基础。首先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界定,重点分析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内涵、特征与基本构成要素;并从社会现实风险上升、信息公开不对称、网民心理机制失衡等方面分析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影响因子;同时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翔实阐述;最后从危机管理理论、大众传播理论、议程设置理论和公共治理理论等方面构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理论工具体系。
第三部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化的基本规律。在信息生命周期理论基础上,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阶段划分为生成阶段、扩散阶段和消减阶段,并且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不同阶段都呈现着相应的舆情演化规律。在舆情生成阶段,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规律主要表现为形态突变规律、叠加聚焦规律、共振趋同规律、群体极化规律;在舆情扩散阶段,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规律主要表现为线性渐进规律、涟漪发散规律、感染互动规律和螺旋上升规律;在舆情消减阶段,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规律主要表现为冲突阻动规律、替代转移规律、散焦碎化规律和自然消散规律。
第四部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成效与问题。主要对我国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基本现状进行梳理和分析。从目前来看,我国政府舆情监控取得了初步成效,譬如舆情监控意识普遍提升、舆情监控法律逐步完善、舆情监控机构开始设立、舆情监控技术逐步成熟等;与此同时,在政府舆情监控实践中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主要有政府对舆情监控地位认识不清、政府对舆情爆发危机应对不当、政府对舆情演化规律把握不准、政府对舆情监控条件投入不足等方面;究其原因,主要由于舆情监控理念观念较为保守、舆情监控法律建设相对滞后、舆情监控监管体制尚未健全、舆情监控应对机制亟待改进等。
第五部分:国内外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经验与启示。从国外来看,重点分析了美国、法国、韩国、加拿大和新加坡等五个国家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中的基本做法和成功经验;从国内来看,主要选取了“华南虎”事件、“躲猫猫”事件、“甬温”事件、“抢盐”事件等典型个案来分析我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控中的经验与教训。综合国内外的典型经验与个案观察,认为对我国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启示包括四个方面:强化舆情政府监控的观念建设是前提、健全舆情政府监控的制度体系是基础、提升舆情政府监控的应急能力是关键、完善舆情政府监控的技术措施是保障等。
第六部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对策研究。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创新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基本理念,包括树立“以人为本”的舆情监控价值取向、构建“道德自律”的舆情监控约束规范、遵循“平等公正”的舆情监控行为准则和实现“及时有效”的舆情监控基本目标;二是优化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应急机制,包括建立健全舆情生成期的研究判预警机制、及时启动舆情扩散期的引导控制机制和逐步完善舆情消减期的善后恢复机制;三是改进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技术支持,包括舆情信息收集系统、舆情监控分析系统、舆情应急响应系统等;四是完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保障体系,包括完善网络舆情的法律制度保障、构建舆情监控的组织体系保障、培育舆情监控的人才队伍保障和优化舆情监控的协同治理保障。
2.研究方法
根据研究需要,本文主要采取以下研究方法: 第一,调查研究法
文献调查法。本项目研究拟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全面、深入的梳理、调查与分析。
抽样调查法。拟设计调查问卷,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不同区域的、有典型意义的地方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抽样调查,收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相关资料数据。
第二,实证分析法
个案分析法。对近年来我国所发生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标本事件和个案进行描述和分析,譬如“华南虎”事件、“躲猫猫”事件等。
计量统筹法。对近年来我国所发生的典型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帖子数量、回帖数量等进行计量统计,并通过统筹方法分析舆情发展与演化的过程。第三,理论研究法
比较分析法。在研究中运用比较分析法对国内外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典型经验进行分析比较,以期在比较中得到启示。
归纳总结法。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个体案例进行分类归纳,并进行深入的分析,从中抽象和总结出典型的舆情演化规律。五.技术路线
本文主要沿着以下思路展开研究:相关文献梳理——理论原理分析——问题动态跟踪——对策建议研究。如图所示。首先,对国内外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相关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形成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基本认知,以危机管理理论、信息传播理论、议程设置理论以及公共治理理论等基本理论为依据,科学、系统的分析和把握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生成、扩散和消减的规律;其次,对我国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基本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把握其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及其问题成因;再此,在对国外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典型经验进行分析,以及对国内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个案观察基础上,得出一些经验和启示;最后,立足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理论原理分析和问题动态跟踪,创造性的提出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科学、全面的政策建议。
技术路线图
分为三个部分 1.文献梳理
2.理论思路
3.对策研究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三阶段五点”模型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变化过程是一个复杂多变的过程,各种内部或外部因素都会作用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发展中,使其演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如何界定或划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化阶段是一个难点问题。学者的相关研究和探讨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阶段划分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本文遵循信息传播生命周期理论和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时间序列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进行了阶段划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的“三阶段五点”分析模型,具体如图3.4所示。
图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的“三阶段五点”分析模型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的“三阶段五点”分析模型,反映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基本演化态势与变动效应。在图3.4中,OP线是轴线,表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实际影响程度(量),OT是时间轴线,表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时间序列状况,S曲线是舆情演化状态,表示在某一时间点,网络舆情的热度和强度情况。其中,在S曲线上有有五个关键的“点”,即称为“五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曲线S与预警临界线W(Early Warning)相交的点Ms(时间窗口落在OT线的M点上),称之为预警点(Warning),此时各种因素导致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开始被社会关注,舆情表征警示舆情进入前危机状态;随着突发事件的发展和网民的关注度加强,S曲线加速上升与舆情影响临界线(下限,Lower limit)L相交的点As(时间窗口落在OT线的A点上),称之为暴发点(Outtreak),此时,网络舆情处于建委热烈状态,网络评论、跟帖急剧增加,并大规模扩散,网络舆情危机全面爆发;随着舆情的进一步扩散和深化,S曲线上升到最高值,达到舆情影响临界线(上限,Upper limit)U相交的点Ds(时间窗口落在OT线的D点上),称之为灾难点(Disaste),此时舆情处于极度热烈状态,并形成舆情演化拐点,S曲线开始向下发生转折。随后,S曲线向下穿越影响临界线(下限)L即进入消减阶段。S曲线与L线相交的点Bs(时间窗口在OT线的B点上),称之为回归点(Regression),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开始回归常态管理;S线快速下滑再次与预警临界线W相交于点Ns(时间窗口落在OT线的N点上),我们称之为平安点(Safety),也即意味着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已经处于正常状态或完全控制状态,在平安点Ns以下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于常态管理,S曲线逐渐恢复水平运动。至此,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从生成到消亡就呈现了一个完整的网络舆情生命周期。
根据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生成到最终消亡的抛物曲线S的演化规律,结合“五点”的关键特征,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进行简单的阶段划分,可以分为舆情生成阶段(OM)、舆情扩散阶段(MB)和舆情消减阶段(B-)。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三阶段五点”模型较为科学的描述了网络舆情演化的阶段性特征,文章将按照“三阶段”模型对网络舆情在每一个阶段的演化特征与规律进行分析。2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生成规律
一般来说,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生成规律主要是对网络舆情生成、演化过程的一种简单化和形象化的描述,客观表达了舆情在生成阶段的内在模式与机理。不同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在其不同环境或要素中生成演化的模式和规律是不同。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生成阶段,主要经历“触发——集聚——热议——爆发”四个关口,并且在每一个关口都呈现着相应的演化规律:形态突变效应、叠加聚焦效应、共振趋同效应、群体极化效应。2.叠加聚焦效应
叠加原理和聚焦原理都是物理学中非常常见的理论,描述了事物从小变大,由分散变集中的一个过程。叠加原理主要是从时间角度反映事物的变化过程,而聚焦原理则主要是从空间角度反映事物的变化过程。叠加原理和聚焦原理其共同点都是将分散的能量聚焦或集中为一个统一的能量。因此,在本研究中将叠加与聚焦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主要分析事物由单个、分散到集中统一的过程。2.1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叠加聚焦的作用因素
互联网犹如一面凸镜,具有聚焦和散焦功能,其可以将事件关注度集中到一个特定的点,形成网络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也可以将一个普通事件以放大形式无限扩大,使其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一些原本并不复杂的偶发性普通事件,经过互联网的叠加与聚焦后,事件被放大,并成为普遍关注的严重性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对群体性事件发生起着聚焦放大效应,并催生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互联网是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叠加聚焦的基本工具和载体,其叠加聚焦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社会公众深层社会矛盾的情绪积累和聚集。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研究员约翰·博伦(Johan Bollen)在他的研究中指出,社交网络用户会根据某种需求聚集,并且用户成群汇聚的根据不仅仅是年龄和兴趣,更重要是情绪聚集,他们更意愿与相同兴趣取向的分享和交流。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社会利益格局的多元化与社会公众思想的多元性,增加了社会矛盾和社会心态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二是社会媒体的刻意渲染强化了网络聚焦功能。传播媒体或称“传媒”、“媒体”或“媒介”,主要是指传播信息资讯的载体,即信息传播过程中从传播者到接受者之间传递信息的一切物质形式。媒体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最大限度的传播信息,因而,在媒体信息传播过程中如何增强信息的关注度和聚焦度成为了一项重要内容,实践中,媒体经常以“头版头条”、“重要消息”等形式聚集信息受众的吸引力,以扩大信息的传播度和影响力,如新浪、网易、好123、百度等门户网站都开辟了专门的“头条新闻”、“热点事件”等,在互动网站如天涯论坛、百度贴吧等都设置了“置顶”、“热点帖”等,以强化新闻事件的聚焦效应,增强新闻的影响度。而同时,个别新闻媒体、新闻网站为了某种效应或利益刻意对新闻事件进行炒作和“眼球效应”,不顾新闻的真实性,以耸人听闻和震撼人心的“爆料”、“黑幕”来煽动和聚焦人们的情绪。
2.2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叠加聚焦效应的演化
社会深层次矛盾的日久积累聚集和网络媒体的刻意渲染放大,使社会公众集聚的情绪找到了关注点和突破点,所有的对社会不满和个人情绪都会因为某一件突发事件发生而引发情绪的累加聚焦,并在一定的时候爆发网络舆情。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下,由于网络传播的参与成本低,准入条件容易和网络人气聚集速度快,以及其传播规模和影响范围大,使网络舆情发展的叠加聚焦效应十分明显。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于事件影响的扩散或事件信息报道与呈现,使事件的利益相关者,如事件当事人、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都会将注意力、精力集中聚焦到特定的突发事件或突发事件的某个问题上,此时事件处于多主体共同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而除了上述的利益相关者主体之外,广大的网民由于某种因素或情绪的积累也会积极对特定事件进行广泛的关注,网民会发挥其特有的社会知识和认识背景,对事件进行全方位的观察、审视与分析,并且根据各自对事件的看法发表事件评论。当突发事件变成普遍关注的焦点事件时,长期积累的对社会不满情绪的人群,他们会将事件进行分解寻找已经积聚情绪发泄的突破口或关键点,譬如很多的突发事件会被贴上“官员腐败”、“政府不作为”、“商人霸道”等标签,从而引起网民的情绪爆发,进而形成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因此,我们可以假设,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化是一种社会公众的情绪积累聚集与发泄的过程,当公众对社会、政府等抱有某种意见,就会形成情绪的积累,一旦社会发生偶发性事件时候,不论事件是否与公众的某种情绪相关,公众都会自发的将事件原因或矛头指向社会或政府,利用网络大肆渲染、发帖和进行网络评论与炒作从而引发广泛的情绪汇集和聚焦,当情绪叠加到一定极限值的时候,就爆发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我们可以归纳其网络舆情的演化逻辑为“情绪叠加→事件发生→情绪聚焦→网络舆情”。如图3.7所示。
图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叠加聚焦演化
3.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扩散效应
由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自由性、互动性和复杂性等特征,其扩散与发展并非简单的直线式上升或直线式下降,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总体上来说,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扩散主要是指网络舆情生成以后的由小到大、由弱变强、由隐性到显性的传播和变化过程。实质上就是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在生成后的一种“强化放大”的过程。一般来说,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扩散阶段,沿着“强化放大”的逻辑结构,其扩散是经历“流行——强化——反复——升华”四个关口,与生成阶段一样,在每个关口都呈现着一定的演化效应:线性渐进效应、涟漪发散效应、感染互动效应和螺旋上升效应。
4.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扩散的涟漪效应
日常中我们往平静的水面中投掷一块石头,在石头落水处会形成以落水点为中心的一圈一圈向外扩散的水波。我们称之为涟漪现象,属物理学范畴。美国心理学家杰考白·库宁(Jacob Kounit)在其研究中根据水波现象原理提出了“涟漪效应”,主要是指由一个出发点引发周围的点持续性震动,如果没有任何阻力,震动会波及并扩散很远距离的点。并且杰考白·库宁从心理学的角度进行了解释,“一群人看到身边有人破坏规则,而这种破坏规则的行为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这群人会模仿其他人破坏规则的行为。”如果破坏规则的人是人群中的首领或有影响力的人,那么波及的人群会变得更加广泛。在危机管理领域,小的事件经过一定的途径演化为大的危机,很多时候可以称之为“涟漪效应”,即一种危机引发更大的危机或引发多种危机的发散和放大过程。
突发事件往往很容易产生涟漪效应,每当为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及其衍生事件就想一块投向水中的石头,激起水中的波浪,引起阵阵涟漪,形成更大范围的网络舆情,对外部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在舆情研究中,“涟漪效应”是一种重要的舆情传播和扩散模式。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扩散中,由于互联网的无所不在和便捷性,公众会通过网络意见交流形成一种对事件或超越事件的评论或情绪的“发散性弥漫”。由于“涟漪效应”,一些原本对事件并不知晓或不关心的社会公众在网络舆情传播过程中由于“涟漪波”弥漫和放大而被迫转入对事件的认知、关注甚至开始表达个人观点和情绪。由于涟漪效应的作用下,一些局部性甚至一些微小的个案事件在网络波的条件下迅速成为社会公众所关注的“共同话语”或“广泛认知”事件,并且在公众心理形成某种情绪或态度。因此,可以说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涟漪效应实质上就是舆情的“弥漫性”放大和发散传播过程。
4.1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扩散的涟漪效应的要素分析 根据波激动力原理,可以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涟漪效应的要素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作用源。正如在水波现象中,我们必须是在有某个物体破坏水面平静状态是才能产生水波,而我们常常所说的石头就可以看作是“作用源”。约翰·密尔指出,“在舆论体系中,舆论本身就是一个最强大和最积极的社会力量。”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是公众对某一突发事件或事件相关问题所表达的具有倾向性观点和看法。因此可以说突发事件本身就是网络舆情扩散的“作用源”。但从实践中来看,往往很多的网络舆论所关注的并不完全是事件本身,而更多的涉及相关事件或事件背后的因素,正如有学者认为,公共舆论的并不完全是针对某一事件,而是针对事件背后的原因以及纠葛着诸多的利益群体普遍诉求。
二是作用介质。作用介质就是指传递的介质。水波的扩散的介质就是水。很显然,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作用介质就是互联网,当然也包括广义的其他通信渠道等。网络作为一种承载着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媒介形式,不仅记录和保存着海量舆情,更重要的是网络作为一种传播途径还在于其能大规模、快速的扩散舆情信息。现实中,互联网是一个拓扑结构网,能过在舆情的扩散中提供“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一”的技术支持,而这种拓扑结构网络为网络传播的放射状和波浪形传播提供了条件。网络环境下,公众不仅可以通过互联网满足个人舆情信息的收集,也可以成为舆情信息的发布和传播者。因此,网络的拓扑行和层级性满足了其作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作用介质要求。
三是作用机制。在水波中,涟漪的动力主要来源于石头重量和石头落水的速度。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作用动力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突发事件本身的影响力,一般来说普通的突发事件,如交通事故、灾害事故等相对来说社会影响较少,因而在其舆情扩散传播过程中的动力会小一些,其扩散的速度和扩散范围也会相对有限,而对于特殊的突发事件或由于长期社会矛盾所引发的突发事件,如征地拆迁等涉官、涉商事件则其舆情扩散动力强劲,很快就能在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另一方面是网民情绪,包括网民的利益诉求强度,对社会或事件的知情却的要求度,甚至包括对社会或事件的情绪发泄等都是网络舆情扩散的动力。
4.2基于波激涟漪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扩散路径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经过扩散中的“流行”关口,开始进入“强化”和“放大”关口,在该关口,网络舆情的强化和放大机理主要是源于舆情的“辐射性”发散。由于网络层级的复杂性和网络结构的多样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具有涟漪般逐层放大和扩散效应。根据“水波动力学”原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在“舆情源”和“舆情动力”作用下,“舆情波”一级一级向外辐射,并形成更加强烈和更加广泛的网络舆情。简单的来说,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涟漪发散就是一个“由点到面”的扩散过程。借助波函数,我们可以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涟漪扩散形态与方式进行如下表示:=f(h,k,l),其中表示波的影响力,h表示波高、k表示波数、l表示波幅。在理想的无阻力情况下,波的影响力是随着波扩散不断增大,当达到一定范围值时候,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风险性就形成,并将对社会产生一定的破坏。由于受到诸多内部或外部动力因子影响,网络舆情在时空上呈现着波浪式的运动形态,波峰是舆论处于上涨阶段,而波谷则反映了舆情的下落阶段,波峰与波谷犹如水波荡漾一样,交替出现,彼此消长,并在舆论动力机制作用下,滚动前进。具体的扩散过程如图3.14所示。
图 基于涟漪发散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扩散图
表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推动型和阻滞型行为特征
在图中,“舆情源”也即突发事件,是整个涟漪效应扩散的中心,处于核心地位,所有的社会网络舆情都是基于对该事件或事件相关问题的聚焦。首先,是突发事件的当事人或参与者,通过网络对事件进行主观性的描述和评论,形成了单个事件舆论。“任何舆论的发生都源于个人意见。”一方面个人对突发事件的观点和意见的表达,另一方面是个人对突发事件中的衍生事件或相关联事物的揭露,形成了“网络波”的“舆情源”。其次,当事人或事件相关人开始在网络中有意向的向周围表述意见和观点,如果这些“舆情源”信息不能吸引网民的关注或引起网络的共鸣,其所产生的舆情源头很快就会消失;相反来说,如果个人意见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则就会出现广泛的讨论,从而扩散为一级舆情,主要表现为事件的利益相关者开始表达对事件当事人的关注、同情或声援,达到舆情波的小高峰。再次,随着舆情源的不断扩散,影响的范围越来越广,社会公众开始从关心事件的本身发展为关注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并将矛头指向了某些制度层面或社会层面等,引发了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的舆情,演化为二级舆情。最后,在涟漪效应下,由于社会公众观点、态度和意见不断靠拢集中,网络舆情涨落被放大,舆情由原来的无序评论转向有序的声讨,形成了一种公众与政府的矛盾相互对抗局面,演化为三级舆情等。而实际上,舆情系统的有序演变,正反映了社会系统从有序向无序的转变,甚至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
5.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消减效应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是沿着一个盛衰的演变过程发展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消减主要是指网络舆情在经历了生成和扩散阶段之后,网络舆情逐渐呈现的由大到小、由强到弱、由热点事件变为普通事件的淡化和衰减过程。随着事件的妥善处置和解决,突发事件所带动的社会资源逐渐耗尽,公众对事件关心呈现疲态、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关注和报道较少,以及网络舆情发展缺乏新的动力机制,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开始逐渐进入慢慢平息的消减阶段。在网络舆情消减的过程中,有的是断裂式消失,有的是反复弱化等。但总体上来说,是沿着“冲突——序变——淡化——消亡”的演化路径而完成由盛而衰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每个舆情消减节点都相应呈现一定规律:冲突阻动效应、替代转移效应、散焦碎化效应和自然消散效应。6.冲突阻动效应
6.1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冲突阻动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冲突作为一种特殊的冲突形式,首先,它应该表示处于社会系统中的公众、网民之间的情绪、意见和态度的对立状态;其次,网络舆情冲突主要存在于社会沟通和交流,缺少了这种社会的沟通与交流,舆情冲突就无法形成正面的舆论交锋和议题对立;最后,舆情冲突主要来源于社会现实生活中公众对不同的、对立的利益追求,或者对某种观点的支持与反对。因此,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冲突主要是指公众之间或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一切情绪、意愿和态度的对立状态。“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冲突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不可避免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作为一种对事件观点、情绪和态度的总和,是现实社会在虚拟社会的反映。因此,也存在相互对立或矛盾的双方,他们对舆情事件持有不同的或相反的态度,在网络舆情中其中明显不同的作用,一部分是对舆情起着推动作用,另一部分是对舆情起着阻滞作用。起推动作用和起阻滞作用的两部分群体,我们可以把他们看作是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冲突的两个对立方面,其具体行为可以如表3.4所示。一般来说,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变过程中,会涉及当事人(利益相关者)、政府、媒体和社会公众四个主要的舆情主体,他们由于各自的利益诉求的冲突,会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化过程站在不同的立场,并起着相反的作用。因此来说,冲突一直存在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整个演变过程。
6.2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冲突阻动型消减模式分析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在经历了扩散阶段后,由于缺乏持续的舆情推动力,网络舆情进入消减阶段,并且在消减阶段中开始转入“冲突”关口,在该关口,主要是通过冲突阻动力使舆情由高涨期进入停滞期和消减期,出现舆情演化发展的“拐点”,我们称之为网络舆情演化的冲突阻动效应。技术手段的进步使得政府等部门对互联网的阻动控制成为了可能。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冲突阻动效应主要是指政府、媒体等舆情主体强制性控制网络舆情,并使网络舆情减少和消失的行为或现象。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在其演化过程中,主要有事件利益相关人(当事人)、政府、媒体和社会公众等四个主要的舆情主体,并且这四个舆情主体由于各自的利益偏好或受某种情绪的影响,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化过程中充当着不同的角色,根据其在网络舆情演化的中的作用,可以分为推动型行为模式和阻滞型行为模式,两者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化过程中互动作用,此消彼长,推动着网络舆情的发展。如图3.17所示
在图中,我们可以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看作是冲突对象,而事件利益相关人(当事人)、政府、媒体和社会公众等四个主体可以看作是冲突的对抗主体,其对抗行为效果分别为推动力,称之为A,和阻滞力,称之为B。网络舆情作为主体的冲突对象,承受着对抗主体的相互作用的冲突力,称之为F。因此,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冲突力可以表示为函数F=(A,B)。当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过程中,推动型舆情行为占主导作用时,即A﹥B时,网络舆情呈现扩散态势;当阻滞型舆情行为占主导作用时,即为A﹤B时,网络舆情呈现消减态势。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的前阶段,主要是推动力起作用,因而,网络舆情会在推动主体的作用下,如对事件的广泛宣传、网络评论、事件炒作等,使事件舆情迅速扩散和发展;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的后阶段,主要是阻滞力起作用,主要是通过对事件进行控制型报道、政府防控干预、屏蔽事件消息或删帖等行为,以弱化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扩散动力,消减网络舆情。尤其是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管控机制,其最大优势在于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大量消极的网络舆情得到及时控制。①因此,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管控机制是网络舆情发展的冲突主要阻力,其与舆情演化趋势,可以用曲线图来表示,如图3.18所示
图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消减的冲突阻动函数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冲突控制型消减函数F是一个因变量,其舆情演化趋势(舆情的扩散速度和强度)与舆情阻力分布(阻滞型舆情行为要素)是呈现一定的函数关系,正常情况下,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消减态势与舆情的阻力分布是反比关系。在舆情的推动因子作用下,舆情发展迅速,但在舆情发展到一定程度,或者是舆情发展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政府、媒体等将对舆情发展进行的阻碍干预,在舆情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冲突控制型的对立状态,即增加了舆情发展的阻力因子。在这种冲突阻力作用下,网络舆情发展态势开始弱化,并且随着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冲突阻力增大,网络舆情发展就越趋向衰减,甚至最终消失。
7.完善网络舆情政府监控应急响应技术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应急响应技术主要是针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发生中的应急管理内容,而采取的一系列响应支持技术,从而实现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有效引导和处置,是政府对网络舆情监控的关键环节。一般来说,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应急响应技术主要包括应急响应决策模拟系统模块和应急响应决策支持系统模块。
第一,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应急响应决策模拟系统模块。由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发生与应对总是处于一个动态的环境中,为了及时掌握相关舆情信息,并在舆情应急响应决策阶段,选择最优的可行决策方案来响应舆情,需要建立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的应急决策模拟系统,实现舆情应急响应决策的优化。由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化的复杂性,尽管有舆情数据仓库的支持,但是政府在舆情监控中常常是在信息不完备或不对称中对舆情实施监控,因而难以正确估算网络舆情的发生概率和实际影响。通过人造简单系统的行为逼近真实世界中复杂系统的行为,是模拟仿真方法的主旨。因此可以探讨舆情响应决策模拟系统的构建方法,通过模糊风险评估,对舆情应对方案进行合理的筛选。由于传统实验的成本很高,可以通过大量的计算模拟仿真实验,用来对所有的备选方案进行评比、择优和排序,帮助决策者在各种政策之间作出选择,其流程如图6.6所示。
图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应急响应决策模拟系统流程图
在图中,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政府监控应急决策模拟系统对于应急决策响应流程作了较为详细的描述。在通过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信息的调查分析基础上,建立舆情决策仿真模型,并逐渐修正,达到功能仿真的完善,最后实现政府舆情监控决策最优化,使政府在面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爆发后,能及时、科学的启动应急决策系统和指挥系统。也就是说通过决策支持系统的模拟仿真,实现从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信息的上报、警情识别、警情预测到舆情监控的应急预案启动、辅助决策、专家知识支持、应急联动等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达到在最短时间内对网络舆情监控提供应对预案和处置流程。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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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舆情网络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提升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性,办人民满意学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我校舆情信息收集工作制度。
一、舆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国(党支部书记/校长)副组长:**霞(分管教学副校长)
**强(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 员:**刚(德育主任)
**冲(学校网站管理员)**民(教务主任)
**盼(少先队辅导员)
**东(安全办务主任)
二、工作重点
1、加强社会舆情的收集报送。
社会舆情包括公众对学校的认识或看法,报纸、广播、电视、杂志、图书等媒体反映出来的舆论动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等反映出来的思想动态等。
收集报送社会舆情的主要内容是:学生、家长、社区对古井小学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的思想反映;对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的思想反映;教育教学中值得注意的倾向性问题,深化教育改革中部分老师思想上产生的模糊认识和疑虑、困惑;学生、家长、社会对教师教育教学、师德表现中产生的不良事件的思想反映。
2、加强本校各类活动情况的收集报送。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进展情况;开展师德教育、学生活动、文明创建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创新深化课改工作的经验、做法,尤其是特色性工作和亮点;学生、教师、学校获得的重大成绩或奖项等。
3、加强舆情信息的回复反馈。内容主要包括:讨论回复学生、家长、社区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舆情动向和发展趋势的研究、分析;针对舆情信息中的相关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系列活动,进行整改,全面提高教师教育的能力,提升办学质量。
三、工作机制
1、建立社会舆情信息工作责任机制。为保证信息灵敏高效,重点建设三个网络:(1)领导小组工作网。制定舆情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管理信息报送、舆情反馈等相关工作。(2)信息报送工作网。设立信息报送员,收集相关信息与图片资料;设立摄影专管员,负责各项活动照片的拍摄、梳理、汇总、上传工作;各部门、各条线要确定资料信息员,每次活动安排一位教师写一篇活动信息报道。(3)舆情信息工作网。设立舆情信息专管员,负责收集相关舆情信息,上报舆情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协同做好回复与整改工作。
五、工作渠道
1、信息报送渠道:学校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等;
2、舆情收集渠道:书信、电话专线、学校公共邮箱、问卷调查等。
6.网络舆情监督制度 篇六
为更好的服务我院师生,根据《龙岩学院校园网信息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我院微博、微信、网站及各个班级微信、微博平台都属于舆情监督对象。
第二条
以团委学生会名义,成立相对稳定的网络评论员队伍、网络监督员队伍、新媒体管理队伍。
第三条
网络监督员队伍由一名专任教师指导,针对发现的违反党纪国法、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道德伦理的网络信息及时删除,并根据信息的影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条
网络监督员队伍要确保有天天有人,时时关注,工作安排合理紧密。
第五条
网络监督员队伍要定期培训,掌握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重点。
第六条
本条例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工程学院
7.政府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七
关键词:自媒体,网络舆情,政府
0 引言
自媒体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 在诞生之日起迅猛发展。媒介朝着与民众零距离接触和信息碎片化发展, 改变了网民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网民在享受自媒体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产生了“网络谣言”、“群体事件”等网络舆情问题。政府在面对网络舆情突发时, 难免陷入被动应对的不利局面, 对网络舆情的掌控和处置能力显得不足, 有时还引发舆论风暴, 这不仅不利于网络事件的解决, 还影响政府公信力。所以, 面对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出现的新问题, 政府如何合理有效的应对, 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1 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特点
1.1 自媒体的发展
自媒体最早出现在2003年1月吉尔莫撰写的一篇题为“New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Here Comes‘We Media’ (自媒体) ”的文章。随后美国新闻协会的媒体中心引用We Media (自媒体) 并进行了严谨的定义:自媒体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 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国内学术界对自媒体的定义是:自媒体是一个普通市民或机构组织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以任何方式访问网络, 通过现代数字科技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联, 并提供或分享他们的真实看法、自身新闻的一种途径和即时传播方式。自媒体的发展, 是科技的进步和民众对表达的渴望以及对信息的需求, 使得自媒体在我们身边迅猛发展, 深入到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各个领域, 存在于主流媒体、社会名流和基层草根各个阶层。
自媒体在短时间内突破传统媒体的障碍并受到广大民众的接受和认可, 根本上还是取决于自媒体独特优点, 即多样化、平民化和普泛化。每个人都可以利用随身携带的智能移动设备通过微信、微博以及各种APP, 发布新闻, 转发信息, 参与讨论等各种活动。
但是, 自媒体的产生, 也带来一些弊端。比如表达的情绪化、内容的片面化、主体责任的淡化和追查的难度大。自媒体的种种弊端, 给网络谣言的产生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破坏了网络舆论的生态环境, 给民众生活带来不必要的烦恼, 也给社会秩序带来了影响和危害。
1.2 网络舆情特点
如果自媒体产生信息, 那么网络就是信息传播和演绎的平台。毋庸置疑, 网络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舆论阵地。正所谓“一网在手, 便知天下”, 网络舆情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广大民众的认知和判断。通过网络我们可以快捷的获取信息, 发现新闻热点, 倾听不同声音, 表达自己观点。但是, 在网络热点事件中, 各种言论鱼龙混杂、泥沙俱下, 可能会误导网民视听, 更有甚者, 歪曲事实真相, 产生严重危害。网络舆情的主要特点有:
1.2.1 传播迅速
搭上网络“高铁快车”, 网络舆情打破了传统信息传播的中间环节, 受众可以直接获取信息。传播迅速, 表现在时间的即时性、过程的迅捷性和效果的扩散性。尤其是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网民可以通过图片、文字、声音、视频等各种表现形式, 第一时间在网络发布、转载和评论, 零散舆论在短时间内聚集, 形成强大的群体舆论声势。
1.2.2 内容多元
自媒体的信息发布者, 大都是广大普通民众。他们来自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活动领域, 年龄不同、教育不同、经历不同、背景不同、对事物的看法也是仁者见仁。有正能量的, 也有负能量的;有积极的, 也有消极的;有友好的, 也有敌对的;有客观公正的, 也有主观片面的。总之, 网络舆情在一个多元的主体下产生多元的内容。
1.2.3 渠道多样
网络是一个开放的空间, 我们可以从任何一个切点进入, 通过各种方式发布信息, 网络舆情的发布和获取渠道, 总是多样的。从主体上看, 我们获取的信息, 可能是专业新闻机构发布的, 可能是意见领袖的评论, 可能是网络大V的一家之言, 也可能是普通网民的吐槽。从媒介上看, 可以使用微博、微信、社区论坛和社交APP等各种平台, 只要是开放的网络空间, 就有网络舆情的存在。
1.2.4 影响广泛
网络舆情不受时间空间限制, 在短时间内, 扩散到每个角落, 覆盖所有领域。截至2015年6月, 我国网民数量达6.68亿, 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 占网民总数的88.9%。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的出现, 使网民不自觉的参与到网络舆情的构建和演变当中, 受网络舆情影响的同时, 也影响着网络舆情的发展。由于网络舆情的大众参与性, 使其具有民意效应, 从某个程度上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声音, 影响经济社会生活, 也影响政治意识形态。
2 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带来了新的挑战, 政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网络舆情监管覆盖面广、时间预见性差, 加上自媒体出现使得网络舆情的表达风格变异、主体变迁, 政府和民众之间对立情绪时有发生, 使得政府应对网络舆情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1 问题的表现形式
2.1.1 对负面舆情处置不当
自媒体时代是个多元的时代, 公众的表达意愿强烈, 平台多样, 出现的信息有正面的, 也有负面的。但是面对负面信息产生不利舆情的时候, 政府应对往往是“封、捂、堵、压、瞒”等简单粗暴方式, 这不仅不利于负面网络舆情的化解, 反而增加了民众的对立心理, 给社会和谐带来不稳定因素。
2.1.2 对突发情况处于被动
对于突发事件, 网络舆情往往是暴发式发展。而政府在网络舆情发酵之初, 很少主动作为、积极应对, 被推上风口浪尖后才出来表明立场, 陷入被动应对的不利局面。一是拖延应对, 即态度冷漠、消极对待、反映延迟, 不能快速抢占舆论高点, 引导网络舆情发展。二是虚情报道, 即采用编造借口, 或转移视线等方式来对待网络舆情发展, 以混淆视听, 掩盖事实, 以致引起网民的更多质疑。三是口径不一, 使网民茫然, 政府公信力也大打折扣。
2.2 问题的原因分析
2.2.1 思想观念较为保守
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多变, 观点各异, 但民众期待政府可以积极回应, 消除疑惑。但是政府对网络舆情监控较为保守, 不能快速适应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的新特点, 把握网络舆情发展规律, 思想落后, 态度消极。一是无所谓态度。认为网络舆情是一些无聊的网民在网络中发发牢骚, 一些观点和看法并不会产生多大影响, 不值得认真对待, 对网络舆情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认识不足;二是惧怕态度。认为网络舆情如洪水猛兽, 触碰不得, 控制不住, 担心无法掌控舆情发展, 反而卷入事件, 成为网民的众矢之的, 因而敬而远之;三是无可奈何的态度。面对铺天盖地的报道, 汹涌而来的舆情, 有些部门秉承“以不变应万变”的原则, 认为无法扭转趋势, 担心会越描越黑, 无奈之下只有等待。
2.2.2 监管机制不健全
政府作为网络舆情的监管部门, 面对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发展的新特点, 政府监管的方式、程序滞后于舆情发展,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预警机制不健全。网络舆情预警包括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分析和警报四个步骤, 每个环节都影响预警机制的整体效能的发挥。但是, 当前政府的预警机制无章可循, 操作人员缺乏专业素养, 对网络舆情不能客观、全面、深刻把握, 也对风险防控不足。二是信息公开机制不健全。一方面是不及时公开, 落后于民众的期待, 另一方面是不完全公开。此外, 信息公开的平台单一, 因此缺乏有效的正面引导。三是联动机制不健全。网络舆情的内容有时涉及不止一个地方政府或一个单位部门, 这需要不同政府和部门联动, 集合多方面信息, 统一口径, 步调一致。四是评价机制不健全。目前政府缺少相关的评价和问责机制, 政府网络舆情监控行为的科学评价体系尚不完善, 惩罚机制和问责机制也不健全, 这导致政府职责不明确, 问责无法界定。
2.2.3 法律法规不完善
虽然我国关于网络舆情的法律法规建设初有成效, 各个地方也在积极实践探索, 但尚未有国家层面的统一法律法规出台, 也没有明确的专门细则指导, 在有效防止有害信息和言论, 规范和管理网络信息传播, 控制和约束网络舆情发展方面的效果不明显。一是法律法规界定模糊, 自由裁量空间大。比如言语达到什么程度是“扰乱社会治安”没有明确界定。二是操作标准不清, 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某些行为和言论进行定性, 缺乏操作依据。三是法律法规空白, 对新问题没有明文规定。比如“人肉搜索”, 更多是停留在道德遣责层面的约束。
3 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策略
3.1 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应对能力
首先, 转变观念, 主动作为。自媒体给大家提供一个开放的舆论空间, 是一个民意的集中体现场所。政府应积极融入到自媒体时代, 运用自媒体搭建政府和民众的桥梁, 加强沟通, 增进了解。积极主动发布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回应民众疑问。增强责任意识, 明确工作分工, 完善责任机制, 对不负责任、推诿敷衍的个人和单位, 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其次, 建设一支专业化队伍。网络舆情工作是一个综合能力要求较高的工作, 内容涉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统计技术、社会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 需要一个专业化的队伍来长期坚持。这不仅需要有专业的知识, 在政治敏锐性方面有更高的要求。所以, 一方面加强职业培训, 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 提供技术保障措施, 应用舆情分析系统软件, 及时捕捉纷繁多变的网络舆情热点议题, 动态掌握公众的意见反馈和利益表达。
再次, 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网络舆情可能是一个综合性的复杂社会问题, 涉及不同地方政府, 也可能涉及不同部门, 如何加强沟通协调, 形成合力, 是政府需要面对的问题。一是内设网络舆情领导小组。分设各部门, 稳定组成成员, 定期召开例会。如有突发网络舆情出现, 可以迅速行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二是对外建立联络机制。网络舆情的发展, 不能忽略媒体的作用。加强对新闻网站、主流媒体、领域专家的沟通联系, 利用外部的优势和资源, 壮大自己力量。
3.2 建立网络舆情预警机制, 防范危机发生
预警, 是为了防范于未然, 也是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网络舆情预警, 是在网络舆情出现危险征兆之后, 在未能形成具体损失和伤害之前, 提前预判危机的出现, 并启动应急预案, 化解危机所采取的必要的有效行动。健全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 能及早发现危机的苗头, 把握危机的走向, 及时做好预判、积极主动作为, 消除危机于萌芽。一是信息收集。加强技术创新, 提高软件监测效能。针对民众经常活动的论坛、网站、微博等信息平台, 加强监控, 通过比对敏感文字、特殊图形, 收集异常信息。二是信息分析。建立网络舆情标准体系, 分类分等级定性定量, 形成可以参照的标准。网络舆情的定级参考指标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设定:一方面是量的指标。比如评论、帖子、图片和视频等转载、下载和回复数量, 在单位时间内量的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是性的指标。即情绪性、谩骂性、攻击性帖文占比及其变化, 图片和视频的道德尺度, 正负能力的对比程度等。三是启动预案。针对网络舆情红、橙、黄、蓝预警等级, 分别制定不同预案。当网络舆情触发预警等级时, 启动预案, 各单位部门相互协调, 成立小组, 统一行动, 密切跟踪舆情发展。
3.3 加强网络舆情引导, 把握发展主动权
自媒体时代, 网络舆情的发展之初, 是无序发展, 并没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在这个时候, 政府可以加强引导, 抢占舆论高点, 控制舆情发展方向。首先, 信息公开是网络舆情引导的前提。信息公开, 一方面要求政府在网络舆情生成后, 第一时间发布全面、准确、权威的信息, “让谣言在真相面前裸奔”, 争取时间, 抢占阵地, 赢得主动。另一方面, 创新信息发布方式, 充分利用自媒体的优点, 在政府微博、网络问政和政府新闻APP等平台, 发布文字、图片信息, 直播、录播和转播新闻发言人视频。其次, 疏导是网络舆情引导的关键。研究表明, 自媒体时代, 网络舆情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 认识现状, 把握规律, 有效疏导, 可以将网络舆情引向正面发展。一是要把握“疏”与“堵”的关系。网络舆情的引导, 主基调是疏导, 而不是压制。在不同信息、不同时间、不同人群之间, 如何选择“疏”与“堵”, 考验着政府的工作能力。二是把握“官方”和“民间”的关系。可以通过政府发言人、政府微博等官方平台, 对网络舆情事件进行报道。也可以开辟民众问政平台, 遴选合适的网络版主, 培养“意见领袖”, 提供正面信息和消除认识偏差, 使舆情朝有利于社会主流的方向发展。
3.4 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规范网络行为
法治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 只有不断完善自身法制体系, 才能适应时代发展。自媒体发展时间较短, 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方面相对滞后, 监管无法可依。因此, 对加强法律规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首先, 应完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应建立更具体、更全面、更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网络治理条例, 使政府在应对网络舆情过程中有法可依。其次, 采用柔化开放的管理。一方面需要加强普法教育, 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 明确网络参与者的权与责的基础上, 以更加宽容的环境保障民众的表达。对负面的网络舆情不是一味地压制, 而应通过法律规范各方行为, 净化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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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政府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地方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总数已达6.68亿人,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如今的网络舆情环境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在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公民通过网络表达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看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这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
一、突发公共事件与网络舆情危机
(一)突发公共事件中网络舆情危机的发生
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网络舆情危机是地方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经常遭遇的一种新形式危机。突发公共事件总是会引发媒体与公众的强烈关注,许多身在事件现场的网民会在微博、微信、论坛、贴吧上发出图片和视频,不断拼接事件全貌,催生各类舆情,数不尽的媒体和网络跟着推波助澜遥相呼应,舆论危机也紧随而至。纵观近年来的突发事件,不乏一些案例中,舆论危机比之突发事件本身的杀伤力有过之而无不及。客观来讲,对于数量庞大的中国网民来说,如果正常的信息渠道不畅通,那么,不产生网络流言是不可能的,不发生混乱的流言和引发舆论危机和社会危机的谣言也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我们不能对这种完全可以避免的危害社会安全和稳定的舆情危机置之不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尊重基于基本人性的传播学规律以包容的心态对待。
(二)突发公共事件中地方政府的定位和职责
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地位毋庸置疑,但是需要注意分清不同层级政府的属性、角色和关系。政府角色具有三重维度,包括基层政府,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政府角色具有多样性和多层次性。抗击非典危机的实践表明,不同层级政府的行为和策略攸关政府应急管理的效果。起初阶段北京政府应对非典危机的行为和策略是消极被动的,思想的不重视导致“SARS”的大面积传播,信息的瞒报贻误了最佳的应对时机,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后来中央政府通过“开会”、“视察”、“讲话”等形式,不断向地方政府和社会传递信号,逐渐形成对于北京政府的压力,特别是通过直接实行政府问责,调整相关负责人的职务等手段,使这一压力达到顶峰,从而彻底改变了北京政府应对非典危机的行为和策略。这说明地方政府(事发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行为和策略直接决定应急管理的绩效;而地方政府的应急管理行为和策略又受到中央政府的“压力”影响。总之,无论发生任何问题,各级政府及各部门都应当坚持为民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态度不夠真诚,错过最佳应对时机
突发事件处置,如果没有真诚坦率的态度,就不能在官方与民间搭建起心理层面的认同。网络社会信息传播是多途径的,封锁消息的做法不仅是愚蠢的,其结果也往往是事与愿违,使事情变得更为复杂。人们就可能会按照自己有关事件的片面消息对事件进行解说,这就等于为不同的事件有不同版本的舆论提供了条件。关于事件的不同版本的解说在网络之中经过一段时间的流传之后,最后会很快地朝向极端的方向发展,这时要再控制舆论已经不再可能了。由于网络舆情往往会涉及有关部门的负面形象,因此地方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容易存在隐瞒、躲避的心理,错失最佳应对时机,往往引起公众和媒体更大的猜测和质疑。
在2011年甬温线动车事故中,面对惨烈的伤亡,铁道部方面仅有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出来回应舆论,引致公众不满。面对重大灾难事故,没有顶格回应,这种态度和做法违背了危机处置、舆情应对的基本法则。如果政府再不能就其发生的危机与公众进行合适的沟通,不能告诉社会它面对灾难局面正在采取什么补救措施,不能很好地表现它对所发生事故的态度,这无疑将会给政府的信誉带来致命的损害。
(二)缺乏统筹,推脱责任
地方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往往缺乏统筹意识。以8.12天津港事爆炸事件为例,事件发生后,历次新闻发布会参会人员均有变化,新闻发布会信源不统一,官方回应层级不统一。首场新闻发布会未见分管主政官员出席,也没有安监部门出席。此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虽然安监部门有所回应,但按照应急管理原则应该出席的分管市领导却迟迟未见露面。导致网上质疑“副市长哪去了”的声音更趋强势。由此可见,天津政府应对舆情危机欠缺总体统筹。
另一方面,权威性行政主官缺席使得同级部门在说明信息方面不敢发声、不敢担责、对于可能涉及“兄弟单位”的信息披露,也是小心翼翼。如此一来,诸事要“商量”情况要“了解”就成了发布会的常态。此外,由于没有统筹授权,每个部门“说什么,怎么说”都在仔细掂量,政府各部门没有有效的信息交互。危机涉及的单位存在“家丑不可外扬、自身问题尽可能内部解决”的认识误区,相互推诿,生怕承担责任,对公众的质疑表现出敷衍推脱的态度。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国家机关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三)缺乏应对技巧,处理不恰当
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真相在公众之间难以被澄清,而某些负面因素常常被随意放大。有关政府的负面舆论总是比正面舆论更容易激起公众的响应,大量的非理性的发泄性言论由此产生。负面舆论出现之时,我们惯常的做法不是第一时间通报消息,让民众知道真相,而是封锁消息。政府不能真诚公布信息,满足并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在危机面前,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更缺乏应对经验,让许多事情的真相得不到媒体的正面引导,引起不明真相事实的网民在网上高度关注甚至炒作,从而放大了负面影响。
纵观历年来的突发事件,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在对于攸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缺乏科学的传播策略和舆情应对技巧,信息披露不够彻底、及时,漠视网民的知情权。应对网络舆情危机,没有足够的准备而是仓促上阵。其结果只能是自说自话,一问三不知,搪塞推诿。这不仅导致了地方政府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被动局面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三、地方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应对策略
(一)及时赢得话语权和主导权
面对突发事件,地方政府要尽量在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赢得话语权,先入为主,掌握主导权。危机管理专家诺曼奥古斯丁主张:“说真话,立刻说。”同时要重视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主动与网络媒体建立联系,特别是在权威网站上及时将突发事件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确保正面的、权威的信息始终占有主导权。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发挥他们的资源优势,加强对重点网站的跟踪、监控,为应对舆情创造条件。要发挥政府主流网络媒体的作用,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正确引导;要加大对本地主流网站的扶持力度,使其尽快发挥应有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真正成为能对本地网络舆论起主导作用的权威网站;要努力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用正面声音占领网络阵地,用正确舆论引导广大网民,充分发挥重点新闻网站舆论引导作用和政府网站权威信息“资源库”的作用。①
(二)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
地方政府应积极探索网络舆情传播的内在规律,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网络舆情危机的化解能力。要建立舆情监控制度,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向。要强化正面疏导,建立应对网络舆情的工作制度。建立应对网络舆情的预警机制,对涉及本地且可能造成突发舆情的事件及时预警,掌握舆论发展的动态。对网民反映情况属实或有一定根据的批评性网络舆情,做到及时纠错、公开答复,争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反映情况失实或恶语中伤的,要通过正当途径公开辟谣,以正视听。对于不当炒作、不利于社会稳定事件的,依法妥善处置。要利用公众媒体,建立应对网络舆情的联动机制。争取传统媒体的支持和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客观地发布信息,避免出现不利的舆论导向,在危机处理中争取到公众的理解、合作与支持。
(三)提升基层干部应对舆情的能力
作为一个新时期的领导干部面对舆情时,首先应该摆正位置,真正把民众利益当成政府施政的方向。同时要树立正确的网络舆情观念,既不畏惧网络带来的冲击和挑战,也不忽视网络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地引导网络舆情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②日益开放透明的舆论环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仅面对舆论压力要有承受能力,更要提升应对能力。增强地方政府公务员的应急执行能力,不仅要使信息公开成为常态,更要学会主动研判网络舆情。因此,必须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增强对网络舆情的政治敏锐性,自觉培养适应网络舆论监督下开展工作的能力。要在公务员培训中加入应对舆情的课程,特别是根据新媒体特点,定期开展舆情培训,创新舆情管理能力培养的方式方法。通过专门培训,提高公务员运用互联网的能力,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提高网络舆情的敏锐性和洞察力,确保政府在应对舆情中掌握话语权、占得主动权。
总之,应对舆情危機,政府首先要有真诚坦率的态度,做到透明、公开,让民众与政府产生心理层面的认同。其次,及时的应急处置是平复舆情发展的工作根基,“做了才能说”是回应质疑的真理。再次,动态的信息发布是处置舆情的基本工作要求。网络时代,我们政府应对舆论的能力必须适应现代网络社会发展的新趋势。面对汹涌的网络民意,只有主动揭示真相,坦然承认和认真改进政府管理的缺失,才能争取主动,赢得民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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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朱敬婷(1980年—)、女、山东省即墨市、北京开放大学平谷分校讲师、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地方治理与危机管理。
注释
①巴晓芳.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的困境与出路[J].新闻前哨,2010年11期: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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