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操作规程gmp

2024-10-18

标准操作规程gmp(精选12篇)

1.标准操作规程gmp 篇一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1、参加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政治历史清楚,具有半年以上露天矿工作经验者。②经体检证明,能担任爆破工作的。

③如间断爆破工作一年以上或外单位调入的爆破人员,须经15天以上的实地实习,方能独立操作。

④经技术考核合格,并发给爆破作业证者,方能独立操作。⑤学徒工必须指定专人带领,不得单独作业。2、爆破工作面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3、露天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岗和警戒标志。4、禁止用翻斗车、三轮车、自行车运输爆破材料。5、人工运送爆破材料时,炸药和雷管应分开运输。

6、传递炸药、雷管和导爆索时,必须小心,不得抛掷。

7、搬运及使用爆炸材料时,严禁吸烟。在现场堆放爆炸材料时50米内不准有明火和进行焊接。

8、工作面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收集在一起,及时送回库房,严禁乱扔乱放。

9、六级以上的大风天、雷雨天及雾天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0、禁止单人作业。

1、露天爆破从最后一个炮响算起,5分钟内不得进入工作面。

2、在一般情况下,不准采用裸露爆破,特殊情况必须经作业区领导同意。1

3、必须认真执行冶金部颁发的爆破和炸药生产安全规程。

露天中深孔爆破

14、装药前,炮孔周围的碎石和杂物应清除。

5、装药前,距爆区50米(正面按设计要求)内要撤除一切与装药无关的设备,装药时禁止在200米内进行其它爆破作业。在大、中、爆破时,距爆破区坡底线30米内,禁止同时进行其它爆破。

6、装药前,校对炮孔的编号及装药量,同时必须掌握炮孔深、水深、有无卡孔等情况。

7、装药时,爆破工不得随意增减每个炮孔装药量。

18、装药时发生堵孔,禁止使用铁器处理,可用竹杆处理。

19、露天爆破时,人员与爆破地点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内规定。三

盲炮处理规定

20、炮眼爆破发现盲炮时,爆破工应立即处理,当不能马上处理时,必须立即向班长报告,同时在该处设置警标并看守。

21、炮眼盲炮准许采用下列方法处理: ①距盲炮30cm以上平行打一炮眼爆破。

②当看到盲炮药卷时,可再装入少量的炸药引爆。

22、中深孔盲炮可采取下列方法处理:

①如果盲炮是由于外部网路破坏而引起的,其最小抵抗线无变动时,再可起爆。

②可在距盲炮2-3米处打一平行深孔,装药引爆。

③当采用导爆索和硝铵炸药爆破时,准许用铲子清理盲炮附近岩石,但必须要有爆破工在场监督,且在清理之前必须灌入大量的水,使硝铵炸药失效。

④当不能清除盲炮附近岩石时,必须在爆破人员监督指导下,用小风钻配

合处理。

爆破信号

23、在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在规定的危险区边界上设置岗哨和信号标志。

24、爆破工作必须照下列顺序发出信号:

①第一次警报—撤离信号,开始清场:人员和机械设备按要求开始撤离,派出警戒人员。警戒人员手持对讲机进行警戒期间联系。

②第二次警报—起爆信号,机械设备和人员到位后,放二次警报。警报结束现场指挥核实各警戒点情况,无误后发出起爆指令。

③第三次警报—解除信号,爆破员检查爆破区域无问题后,现场指挥发出解除指令,解除警戒。

注意:起爆信号(第二次警报)发出后,除紧急情况外,各对讲机要保持静默;解除信号(第三次警报)发出前,机械设备和人员不得擅自行动进入警戒区;警戒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警戒位置,坚守警戒岗位。

2.标准操作规程gmp 篇二

1 临床资料

1.1 诊断标准

参照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医病症诊断效果标准》, 诊断标准为:头痛、眩晕、耳鸣、耳聋、视物不清, 有体位性猝倒, 颈椎侧弯后伸时, 症状加重。X线检查显示颈椎横突间距变小, 钩椎关节增生;CT检查显示左右颈椎横突孔大小不对称, 一侧相对狭窄。

1.2 纳入标准

(1) 符合前述疾病诊断标准者。 (2) 头晕伴体位性猝倒病史者为重症, 头晕伴X线片病理改变者为中症, 头晕排除颅内病变、美尼尔氏综合征、X线片异常者为轻症。 (3)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1.3 排除标准

(1) 不符合上述诊断标准和纳入标准者。 (2) 已接受其他治疗者。 (3) 合并颅内病变、美尼尔氏综合征、精神病患者。 (4) 混合性颈椎病合并脊髓压迫症状患者。 (5) 年龄在18岁以下及65岁以上的患者。

1.4 一般资料

选择符合椎动脉型颈椎病患者600例, 男228例、女372例, 年龄19~62岁, 病程2周~15年。其中症状以头晕、头痛为主342例, 伴有眩晕462例, 伴有颈肩痛564例, 伴有恶心、呕吐264例, 伴有视物模糊198例, 伴有记忆力下降216例, 伴有四肢麻木150例, 伴有猝倒史24例。X线检查颈椎失稳600例。颈椎CT检查示椎间盘膨出或突出600例。经颅多普勒超声 (TCD) 检查示单侧或双侧椎基底动脉血流速度加快或双侧血流速度不对称318例, 单侧或双侧椎基底动脉血流速度减慢138例, 动脉弹性减弱216例。

1.5 分组方法

将600例椎动脉型颈椎病患者, 采用简单随机方法 (第四军医大学SPLM统计软件) 分为旋牵手法治疗组 (A组) 、旋转扳法对照组 (B组) 、颈椎牵引对照组 (C组) , 各200例。

2 治疗方法

3组均用对应方法治疗:A组采用旋牵手法治疗, B组采用旋转扳法治疗, C组采用颈椎牵引治疗。治疗6个疗程, 1次/周, 4次/1疗程。分别于治疗前后、治疗1疗程和6个月后进行TCD检测和X线检查, 治疗结束后采用门诊预约来诊随访, 必要时出诊随访。

2.1 旋牵手法

准备手法:患者取坐位, 背部紧靠椅背, 使肩背部肌肉放松, 医生立于患者背后, 以双手拇指在颈根部从下到上, 直达双风池穴, 来回横向交叉推揉, 使膀胱经与督脉交通。反复操作3分钟, 然后在颈、肩背进行滚法治疗。

点穴:以双手拇指依次从上到下点、按、推、揉哑门、风府、风池、百劳、天柱、大杼、肩井、肩中俞、肩外俞穴位, 反复揉按5分钟。

复位手法:以患者右侧椎动脉受压为例, 医生立于患者背后, 右手拇指抵于患者左侧风池穴, 食指、中指置于待复位椎体横突, 左肘窝绕于患者下颌, 双手配合, 边左旋边牵提, 头部由屈到伸, 一般可听到一串小关节响声。另一侧同法再做一次。

放松手法:用拿法放松颈部肌肉, 搓肩关节, 作梳头、擦汗动作。按压臂髎、曲池、手三里、内关、合谷穴。

2.2 考核指标

效应指标:临床症状、体征。

TCD检测:两侧椎动脉 (VA) 、基底动脉 (BA) 的收缩峰期血流速度 (Vpeak) 、舒张末期血流速度 (Vmin) , 搏动指数 (PI) 、阻力指数 (RI) 值。

X线检查:进行正位、侧位、过伸位、过屈位检查。

2.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3组治疗前后主要症状、体征有效率比较采用卡方检验。

3 治疗结果

3.1 效果评定标准

参照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医病症诊断效果标准》。效果评定标准: (1) 治愈:眩晕及其伴随症状、体征消失, 即时超声多普勒示椎基底动脉供血恢复正常, 半年内未复发。 (2) 显效:疗程结束后, 眩晕消失, 其他症状、体征基本消失, 椎基底动脉供血明显改善, 或已达到临床治愈标准, 而随访不足半年或在半年内复发。 (3) 有效:眩晕程度减轻, 发病次数减少50%以上, 其他症状有所改善。 (4) 无效:未达到有效标准者。

3.2 结果

3.2.1 3组治疗前后血流参数比较 (见表1)

3.2.2 3组治疗后X线检查结果

治疗后X线 (正位、侧位、过伸位、过屈位) 检查结果:治疗前后通过X线检查可发现4种体位变化不甚明显, 3组比较无明显差异。治疗1疗程后3组患者颈椎横突孔增大明显, 生理弯曲有恢复的迹象。治疗6个月后A组有25.40%的患者颈椎横突孔增大明显, 生理弯曲恢复, 达到了静力平衡, 原有症状完全消失;66.60%的患者颈椎横突孔增大, 生理弯曲基本恢复, 基本达到了静力平衡, 自觉以上症状基本消失;8.00%的患者颈椎颈椎横突孔增大不明显或未增大, 生理弯曲未恢复, 未达到静力平衡, 自觉以上症状未改善。而B、C组分别有23.00%、13.20%的患者颈椎横突孔增大明显, 生理弯曲恢复, 达到了静力平衡, 自觉以上症状消失;60.00%、53.60%的患者颈椎横突孔增大, 生理弯曲基本恢复, 基本达到了静力平衡, 自觉以上症状基本消失;17.00%、33.20%的患者颈椎横突孔增大不明显或未增大, 生理弯曲未恢复, 未达到静力平衡, 自觉以上症状未改善, 经过半年随访无改善或加重, 3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 (P<0.05) 。

注:治疗前后比较, △P<0.05, ○P<0.01;各组比较, ●P<0.05

3.2.3 3组随访结果 (见表2)

治疗6个月后随访:A组有28.00%的患者自觉以上症状消失, 经过半年随访未复发;64.00%的患者自觉以上症状基本消失, 经过半年随访症状未加重;8.00%的患者自觉以上症状未改善, 经过半年随访症状加重。而B组、C组分别有27.00%、13.00%的患者自觉以上症状消失, 经过半年随访未复发;56.00%、50.00%的患者自觉以上症状基本消失, 经过半年随访症状未加重;17.00%、37.00%的患者自觉以上症状未改善, 经过半年随访症状加重, 3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 (P<0.05) 。

注:与B、C组比较, △P<0.05

4 讨论

颈椎病是因颈椎间盘退变本身及其继发性改变刺激或压迫邻近组织, 并引起各种症状和/或体征的疾病。颈椎病现在的基本概念, 是以颈椎间盘退变为主要病变基础, 包括颈周围肌肉、关节继发性改变和相邻椎体退变增生直到压迫神经血管等, 并引起与之相关临床症状和体征[1]。目前国际上较一致的看法是指颈椎间盘退行性变, 及其继发性椎间盘关节退行性变所致脊髓、神经、血管损害而表现的相应症状和体征[2]。临床上主要分为神经根型颈椎病、脊髓型脊椎病、交感神经型颈椎病和椎动脉型颈椎病4种。颈椎病属于中医学“痹证”“痉证”“瘫证”“眩晕”等范畴[2], 而椎动脉型颈椎病主要属于中医“眩晕”的范畴。

旋牵手法是由我院首创的一种无创伤、简单易行、效果良好的保守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的方法。旋牵手法将旋转扳法和颈椎牵引相结合, 使这2种各具特点、效果较好的手法融合在一种手法中, 取得迭加的治疗效果。

采用旋牵手法, 旋头将上部小关节锁住后牵引、复位上部小关节, 边旋边牵, 逐步锁定、牵引、复位中下部小关节, 一气呵成, 可听到一串小关节响声, 从而达到复位关节微小移位, 调整椎间关节紊乱, 扩大椎间孔, 恢复生理弯曲的作用, 有效解决了横突孔狭窄、钩椎关节增生、关节突关节增生、颈椎失稳、颈椎活动对椎动脉的影响和颈部软组织病变[3], 缓解了颈部交感神经受刺激引起椎基底动脉继发性缺血[4]。

1957年德国Auton等提出, 椎动脉在枢椎横突孔至枕骨大孔有4个弯曲。倪文才报道[5]人体椎动脉在这一段有6~7个弯曲。徐德永等[6]认为椎动脉多位于骨性管道 (横突孔) 内, 其游离段亦与颈椎的骨性结构 (如钩椎关节、关节突、小关节等) 有关, 并且当其进入颅内之前弯曲多、折角锐、血流速度不均匀, 常易发生管壁硬化, 这是椎动脉型颈椎病的主要病因。经TCD[7]检测也显示椎动脉型颈椎病患者的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通过旋牵手法的“点、按、推、揉、拿、搓”一体治疗, 能将膀胱经与督脉交通, 使肩背部经穴达到治疗作用, 发挥了理筋整复、滑利关节、疏通经络、行气活血的作用。

旋牵手法具有简、便、验、廉的特点, 为保守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开辟了新的途径。

摘要:目的 观察旋牵手法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的效果, 研究旋牵手法的治疗机理, 并制定旋牵手法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标准操作规程, 为保守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开辟新的途径。方法 将600例椎动脉型颈椎病患者, 采用简单随机方法分为旋牵手法治疗组 (A组) 、旋转扳法对照组 (B组) 、颈椎牵引对照组 (C组) 各200例。治疗前后、治疗1疗程和6个月后分别进行经颅多普勒超声检查两侧椎基底动脉供血情况, 并拍颈椎正位、侧位、过伸位、过屈位X线片, 进行效果评定。结果 A组优良率92.00%, B组优良率83.00%, C组优良率63.00%, 3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 (P<0.05) 。结论 旋牵手法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有良好效果。通过标准化研究, 使操作手法规范化, 有利于旋牵手法的推广。

关键词:旋牵手法,椎动脉型颈椎病,标准操作规程

参考文献

[1]贾连顺.颈椎病的现代概念[J].脊柱外科杂志, 2004, 2 (2) :123.

[2]吴在德, 吴肇汉.外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

[3]翟宏伟.椎动脉型颈椎病的发病机制[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 2006, 21 (7) :668.

[4]张清.椎动脉型颈椎病发病机理的研究概况[J].中国中医骨伤科杂志, 1998, 6 (4) :59.

[5]倪文才.颈椎综合征[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7.

[6]徐德永, 栾红梅.椎动脉型颈椎病发病因素与检查方法的探索[J].临床放射杂志, 1998, 17 (16) :371.

3.制冷标准资料操作规程要求 篇三

氨制冷压缩机

氨制冷压缩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机组本体及管路的动、静密封点应无泄漏,机组油封渗油应在允许范围内; 机组运行时,应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音,各连接部位应牢固、无松动; 机组运行时,其性能参数应在规定的技术范围内,无超压、超温现象等; 机组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并在检测有效期内。

7.9 压缩机安全设施

氨活塞式制冷压缩机

氨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安全设施  7.9.1.1 压缩机应设置高压、中压、低压、油压差等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一经调整、校验后,应做好记录并铅封,不应随意调整。 7.9.1.2 氨制冷压缩机上的高压安全阀在吸气侧与排气侧压力差达到1.5MPa时应自动开启;双级压缩机低压机(缸)上的中压安全阀,当一级吸汽侧与排气侧压力差达到0.5MPa时,应能自动开启。     7.9.1.3 在氨制冷压缩机的排气管道上,应设置止回阀。7.9.1.4 氨制冷压缩机的吸排气侧,密封器端应设置温度计。7.9.1.5 每台氨制冷压缩机的吸气侧、排气侧,均应装有氨压力表。

7.9.1.6 氨制冷压缩机控制柜若设于总控制室内,应在每台制冷压缩机旁增设电机启、停控制开关。7.9.1.7 每台活塞式氨制冷压缩机都应单独设置电流表、电压表及过载保护装置。并应定时记录其工作的电流值、电压值。 7.9.1.8 氨制冷压缩机冷却水系统应设断水保护。

活塞式氨制冷压缩机的运行应按照其《使用说明书》操作,并参照下列要求进行:  8.4.1 查看运行记录,了解压缩机情况。压缩机与电动机各运转部位应无障碍物,联轴器安全保护罩固定良好。 8.4.2 曲轴箱油面。一个视孔油面应保持在该视孔的1/2处;两个视孔应保持在下视孔的2/3到上视孔的1/2范围内。 8.4.3 曲轴箱压力不应超过0.2 MPa,油压应比曲轴箱内的压力高0.15 MPa-0.3 MPa,油温应在25℃-65℃范围内。 8.4.4 最高排气压力不应超过1.5 MPa,最高排气温度不应超过150℃。单级氨制冷压缩机的排气温度为80℃-140℃,双级氨压缩机的排气温度为80℃-120℃。 8.4.5 压缩机冷却水套的进出水温差应为3℃-4℃;机体不应有局部非正常的温升现象,轴承温度不应过高。密封器温度不应超过65℃,滴油量不应超过2滴/min。 8.4.6 运转中气缸、曲轴箱中应无敲击声。吸、排气阀片的上、下起落声应清晰,气缸与活塞、活塞销、连杆轴承以及安全盖等部位都不应有敲击声。 8.4.7 压缩机吸气阀的吸气口部分应结有干霜,气缸体不应有结霜现象。压力表指针应平稳或小幅均匀摆动。

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常见故障消除及维护等应按其《使用说明书》修复并定期维护,并参照下列要求进行:   9.1.1 应根据压缩机的累计运转时间和压缩机的完好状况,定期对压缩机进行小修、中修和大修。9.1.2 当压缩机运转2000h-3000h,应进行小修。包括检测各运动部件的间隙、活塞上死点间隙、油环气环间隙、油泵间隙、清洗密封器、拆下水套检查结垢情况,清洗曲轴箱、更换所有因磨损不符合标准的零件,检查活塞连杆大小头的磨损情况。 9.1.3 当压缩机运转5000 h-6000h,应进行中修。除检查上述小修项目外,还应拆卸、检查、更换严重磨损的活塞销、大小头轴瓦、小头衬套。研磨内阀座和外阀座的阀线,拆卸检查油泵等。 9.1.4 当压缩机运转8000 h-10000h,应进行大修。大修应将压缩机各部件完全拆卸检查,更换磨损的零部件。

9.1.5 长时间停用的压缩机,开机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符合技术要求后才能运行。

氨螺杆式制冷压缩机

氨螺杆式制冷压缩机安全设施   7.9.2.1 压缩机组的自动控制及自动保护系统的工作条件及工作过程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7.9.2.2 压缩机组运行参数的调定值应符合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且排气压力不应超过1.57 MPa,喷油温度不应超过65℃,油压与排气压力低保护为0.15 MPa,油精过滤器前后压差不应超过0.05MPa。  7.9.2.3 压缩机组应设置吸、排气止回阀,当机组的排气阀为止回截止阀时,可不再单独设置止回阀。7.9.2.4 压缩机组在气温较低且长时间停机时,应将油冷却器等用水设备中的存水放净。长时间停机,应每周开动油泵10分钟,每周盘一次联轴器。停机超过3个月,除了上述措施外,应每3个月开启机组一次,运转时间不低于30分钟。  7.9.2.5 油路系统恒压阀的设定值出厂前已调好,如使用过程中需要另行设定,应由专业人员进行。7.9.2.6 每台压缩机应单独设置电压表、电流表,并定时记录电压值、电流值及过载保护装置,并定时记录其工作的电压值、电流值,并应设有过载保护装置。

螺杆式氨压缩机组的运行应按照其《使用说明书》操作,并参照下列要求进行:  8.5.1 查看运行记录,了解压缩机情况。检查压缩机与电动机各运转部位应在无障碍物,所有控制仪表保护装置应完好。  8.5.2 油分离器油位应在视油镜高度的2/3以上。

8.5.3 润滑油压力应比排气压力高0.15MPa―0.3MPa,对可调内容积比式机型其排气压力比润滑油压力应高0.02MPa―0.03MPa。油温应在40℃左右,最高不应超过65℃。轴封处的渗油量不应大于3mL/h。  8.5.4 最高排气压力不得超过1.57 MPa,最高排气温度不应超过105℃。

8.5.5 水冷式油冷却器冷却水的进出水温差应为3℃-4℃。供液氨冷却式油冷却器使用的氨辅助贮液器的液面应在1/2处。  8.5.6 运转中应无异常响声和振动、机壳不应有局部过热现象,轴承体处的温升应正常。

8.5.7 压缩机吸气阀的吸气口部分应结有干霜,气缸体不应有结霜现象。压力表指针应平稳或小幅均匀摆动。

螺杆式氨制冷压缩机常见故障消除方法及维护等应按其《使用说明书》修复并定期维护,并参照下列要求进行:  9.2.1 累计运行15000 h-18000h或运行达到3年,需要大修(以先到为准)。大修须将压缩机各部件完全拆卸检查,更换磨损的零部件,其中角接触推力球轴承必须更换。  9.2.2 如运转中发生事故,不应受该机型检修周期的约束,应及时进行抢修。

9.2.3 应进行年度检验,如果发现滚动轴承、止推轴承、平衡活塞套、轴封出现严重磨损,应及时予以更换。

9.2.4 油粗过滤器、精过滤器的过滤芯应在运行5000h更换。更换工作应在停机状态进行。压力容器设备

压力容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容器铭牌应完好并清晰可见;

容器应确保其密封性,无变形、锈蚀等损伤,容器基础无裂缝和不均匀沉降; 容器附件应齐全,安装正确,连接牢固,性能良好。

7.10 制冷系统用压力容器、加氨站集管,以及氨液体、气体分配站集管和不凝性气体分离器的回气管,均应安装氨专用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安装位置距操作者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m,且应清晰看到。压力表选用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    7.10.1 位于制冷系统高压侧的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不应低于1.5级。7.10.2 位于制冷系统低压侧的真空压力表不应低于2.5级。

7.10.3 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的量程不得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不得大于工作压力的3倍。7.11 制冷系统中的压力容器液位计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否则应当增加其他辅助设施。液位计上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应作出明显的标志并符合以下要求:   7.11.1 根据压力容器的介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和温度选用。

7.11.2 在安装使用前,设计压力小于10MPa 压力容器用液位计应进行1.5 倍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 压力容器的液位计应进行1.25 倍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   7.11.3 储存0℃以下介质的压力容器,应选用防霜液位计。

7.11.4 寒冷地区室外使用的液位计,应选用夹套型或者保温型结构的液位计。7.11.5 液位计的液面应指示平稳,不允许采用浮子(标)式液位计。

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运行要求  8.6.1 高压贮液器液面应相对稳定,存液量不应超过容器容积的2/3;卧式高压贮液器的液位高度不得低于容器直径的1/3。 8.6.2 低压循环桶、氨液分离器、排液桶的存液量不应超过容器容积的2/3,液位高度不得超过高液位报警线。 8.6.3 中间冷却器的液面应保持在浮球控制的高度。当中间冷却器的液位过高或压力超过0.5MPa,应进行排液处理。 8.6.4 管道应随班巡检,发现泄漏、严重损坏等应及时修复。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压力表及测温仪表维护

9.3.1 制冷系统所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压力表、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应完整、齐全、有效,并定期校验、检修和记录。

9.3.2 压力容器应定期检验。并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按以下要求确定:   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 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9.3.3 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管道进行的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1次;全面检验是按照一定的检验周期在系统停止运行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GC1、GC2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I)的结果确定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GC3级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应当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      新投用的GC1、GC2级的(首次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发现应力腐蚀或者严重局部腐蚀的; 承受交变载荷,可能导致疲劳失效的; 材质产生劣化的;

在线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检验人员和使用单位认为需要缩短检验周期的。

9.3.4 安全阀、压力表及测温仪表校验应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等。

换热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6.6.1 蒸发式冷凝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换热器部分应无泄漏、锈蚀和结垢;壳体表面应无锈蚀、渗漏; 运行参数应正常,性能稳定可靠;

循环水泵应无锈蚀、无裂痕、无异常振动、密封垫无泄漏,运行平稳;; 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应齐全,并在检测有效期内。空气冷却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换热器部分应无泄漏、锈蚀;

风机除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外,并应连接紧固、转动灵活、无卡阻; 运行期间,蒸发器结霜厚度应在规定范围内。

6.6.3 排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排管吊架应牢固、无松动;

排管上霜层均匀、厚度适中,无霜层过厚形成冰板现象。

6.7 氨泵应符合下列要求:  

阀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阀门内外密封部位及连接处应无渗漏;

阀门开闭应灵活,开闭及开度指示正确,各部件连接紧固可靠; 阀门编号制式统一,各种标识清晰可靠; 安全阀应在校验有效期内,铅封完好。氨泵铭牌清晰,运行参数符合要求;

氨泵密封件应可靠有效,无跑、冒、滴、漏现象。

相关阀门操作要求

8.7.1 相关阀门应根据系统运行程序要求操作。  8.7.2 压力表阀,液面指示器阀应稍开启。安全阀前的截止阀、均压阀应处于常开状态。

8.7.3 非相应操作过程,各设备上的放油阀、加压阀、手动放空阀、热氨冲霜阀、冲霜排液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6.9 氨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氨浓度报警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外观良好,结构完整,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编号等齐备清晰; 压力表在校验有效期内,表外壳外观整洁,表体铅封未损坏; 压力表指示准确,指针完整不松动,表内弹簧管连接密封齐整; 压力表表盘刻度清晰,表盘玻璃完整。    附件齐全,并附有制造厂家说明书;

连接可靠,各旋钮或按键等应能正常操作和控制;

通电时,外露的可动部件应能正常工作,显示部分清晰、正确,性能良好; 氨气浓度传感器安装位置应符合5.23的规定,并确保工作正常。

气体浓度报警器应具有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并应委托生产厂家进行报警仪的校验,校验周期不应超过其有效期且6个月校验一次。化学式传感器发出报警信号后应及时校验。检定报告应存档备查。

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抢救药品等应急救援物资应由专人保管、摆放整齐、取用便捷,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处于备战状态。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应符合GB/T 18664 的规定。6.11 过滤式防毒面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过滤式防毒面具的面罩、导气管和滤毒罐(盒)等组成部件应齐全有效;

b)过滤式防毒面具外表无损坏,无老化、开裂、异常收缩、脱胶、脆化现象,标识齐全; c)面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橡胶罩体表面应无发黄、硬化、变形,无砂眼裂缝,柔软弹性好; 2)罩体金属部件应无变形、生锈和裂纹;

3)罩体窗视物应透明清晰,阻水罩、导气管螺纹接口等部位完好,安装牢固。d)导气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气管应无孔洞、裂纹;

2)螺纹接口应无变形,接口内橡胶垫圈应连接紧密,无松动。e)滤毒罐(盒)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滤毒罐(盒)制造厂标记、生产年月等标识应清晰; 2)滤毒罐(盒)表面应无破裂、压伤;

3)滤毒罐(盒)与导气管连接螺纹应完好,无破损; 4)滤毒罐(盒)底塞、罐(盒)盖齐全,垫片应有效。6.12 空气呼吸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空气呼吸器的供气阀组、减压阀组、压力表及报警器组、背架及背带组、面罩组、气瓶和瓶阀组、连接软管等各组成部件应齐备有效。

b)空气呼吸器外表应无损坏,无变形,无老化、开裂、异常收缩、脱胶、脆化现象,标识应齐全。c)面罩应符合下列要求: 1)球形全面罩视窗应无划伤、破损,视野宽、透明清晰; 2)面罩胶体应柔软,密封效果好;

3)面罩与供气阀的连接插口应完好紧密,密封无破损;

4)面罩头带及快松扳扣系统应无缺失、老化、龟裂现象,调节有效。d)供气阀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气阀与面罩的连接插口应完好,密封无破损;

2)供气阀与面罩的连接插口上的O型圈应保持干净,并处于良好状态; 3)供气阀排气按钮应灵活可靠;

4)供气阀的呼吸软管接口应能180°正常旋转。e)压力表、余压报警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橡胶护罩应无老化、龟裂; 2)读数应清晰可靠,表面没有水雾; 3)在暗淡或黑暗环境应能读出压力指示值; 4)报警器不得松动或变形。

f)背架及背带应配件齐全;无影响使用的变形;无老化、开裂现象;并可自由调节长度,扣紧后不允许滑落;带类零件不允许有整股纤维断裂,塑料和金属扣件无变形和开裂。g)导气管应无割痕;无老化、漏气现象;接头无变形,插拔、锁紧轻松。h)气瓶和减压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瓶外表面应无变形、脱层、鼓包、暴露纤维等缺陷; 2)气瓶阀输出端螺纹应无损坏;

3)减压器输出压力调整装置的锁紧装置应完好,动作灵活有效。6.13 防化服、防化手套、防化胶靴/鞋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防护服、防滑手套、鞋靴表面应无污染、发黄、硬化、变形,无开裂、磨损、撕裂等; 防护服、防滑手套、鞋靴接缝应完好,无破损; 防护服拉链开合应正常,无损坏。

6.14 应急照明应符合5.20要求,照明灯具应完好并符合下列要求:    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灯具的尽缘外壳不应有破损和漏电; 灯具固定牢固可靠。

6.15 防爆型事故排风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排风机结构完整,铭牌、型号、制造厂商名称、出厂日期、编号等应齐备清晰; 排风机叶片应紧固,无弯曲变形或缠绕有金属物、松动现象; 排风机叶轮转动应平稳。

热氨融霜

8.8.1 热氨融霜时,进入蒸发器前的压力不得超过0.8MPa。

8.8.2 热氨融霜时应先关闭蒸发器的供液阀,延时一定时间再关闭回气阀。关闭回气阀后应及时打开排液阀。热氨阀不得开启过快,融霜完毕后,应先关热氨阀,再关排液阀,要缓慢打开回气阀。

8.8.3 采用热氨和水融霜应先按热氨融霜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待一定时间后再打开水阀门。停止融霜应先关闭融霜水阀门,再关闭热氨系统相关阀门,缓慢打开回气阀。

系统排油操作应两人协同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制冷系统液氨充注

8.10.1 企业应制定制冷系统充氨操作规程、应急专项预案,及充氨操作岗位责任。

8.10.2 充氨现场防护用具和用品、消防设施应准备到位,并应划分安全区域,设置隔离标志和安全警示牌,非岗位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

8.10.3 应采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氨瓶或氨槽车向制冷系统充注液氨。

8.10.4 液氨应采用符合GB536规定的液体无水氨,氨含量应达到99.8%以上。

8.10.5 充注前应有专人对氨槽车或氨瓶进行外观检查无缺陷,瓶体钢印标志齐全、清晰无误;安全附件齐全、无损坏,检验期限应在安全使用期内等方可使用。

8.10.6 每次充氨操作应计量,充氨量应作记录,并应由操作负责人、操作人员、称重人员和检查人员签字存档。

8.10.7充注氨液使用的称重衡器应准确,称重衡器的最大称值应为常用值的1.4-3倍,称重衡器的校验期限不应超过3个月。

4.菌种生化反应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篇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第三部。

范围:适用于大肠杆菌表达的重组人基因工程产品。

目的:通过生化试验鉴定所用的菌种是否为标准的大肠杆菌。

原理:枸椽酸盐利用试验原理:枸椽酸盐培养基中仅含一种氮源(铵盐)和唯一碳源(枸椽酸钠)一般细菌能利用磷酸二氢铵作为氮源,但不一定能分解枸椽酸盐而取得碳源,因此可否利用该盐,能将不同细菌鉴别。

吲哚试验原理:有些细菌具有色氨酸酶,能分解蛋白胨中的色氨酸生成吲哚,吲哚本身没有颜色,不能直接观察,所以加入二甲基氨基苯甲醛试剂,使之与吲哚作用形成红色的玫瑰吲哚。

甲基红试验原理:大肠杆菌和产气杆菌在糖代谢中都能分解葡萄糖产生丙酮酸。产气杆菌能将两个分子丙酮酸脱羧生成一个分子中性乙酰甲基甲醇,故培养物中形成酸类较少,使酸碱度PH可在5.4以上,因此加入甲基红指示剂后呈桔黄色,是为甲基红试验阴性,而大肠杆菌能进一步分解丙酮酸,产生酸类较多,使培养物的酸碱度在PH4.5或更低,故甲基红指示剂呈红色,是为甲基红试验阳性。

V-P试验原理:测定细菌分解葡萄糖后能否产生乙酰甲基甲醇,产气杆菌可使丙酮酸脱羧变为中性的乙酰甲基甲醇,在碱性条件下被空气中的氧气氧化成二乙酰,后者又与培养基蛋白胨中精氨酸所含胍基起作用,生成红色化合物,称为U-P试验阳性。

内容:

1材料、设备

1.1 材料:

1.1.1 菌种:PBV888/DH5α,来源于主种子批或工作种子批。

1.1.2注射用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要求。

1.1.3 试剂

蛋白胨

氯化钠NaCl分析纯

葡萄糖C6H12O6分析纯

溴麝香草酚兰C27H28Br2O5S分析纯

对二甲基氨基苯甲醛C9H11NO分析纯

戊醇C5H15O分析纯

浓盐酸HCl分析纯

甲基红C15H15N3O2分析纯

无水乙醇CH3CH2OH分析纯

氢氧化钠NaOH分析纯

氢氧化钾KOH分析纯

α-萘酚C10H7OH分析纯

硫酸镁MgSO4•7H2O分析纯

磷酸氢二钾K2HPO4分析纯

磷酸二氢铵NH4H2PO4分析纯

枸椽酸钠C6H5Na3O7·2H2O分析纯

琼脂粉分析纯

1.2 器皿

盐水瓶、中试管、胶头滴管、烧杯、量筒(100ml、500ml、1000ml)、吸管(10ml)、试剂瓶(250ml、500ml)。

1.3 仪器、设备

PH计PHC-3C型上海大中分析仪器厂

电子秤ES-200A型沈阳腾龙电子仪器公司

电子天平ACS太原

恒温培养箱HG303-5B型湖北省黄石市医疗器械厂

水浴箱6 LiterLKB

生物安全台Ⅱ级A型安徽蚌埠净化设备厂

1.4 其它材料

硫酸纸、牛皮纸、片带、橡皮膏、吸球(1ml及10ml)玻棒、接种环、透气栓。2方法

2.1 准备工作

2.1.1 工作环境:在十万级洁净室内进行,确认场地清场合格,摘下“清场合格”标志牌,挂上“使用中”标志牌。

2.1.2 器皿清洁要求

经本室洗刷间处理烤干后用二层硫酸纸、一层牛皮纸包好,用线绳系紧,经121.3℃,60分钟高压蒸汽灭菌备用。

2.1.3调试仪器设备

2.1.3.1 确认PH计运行状态良好,已挂有“备用”标志牌。

2.1.3.2 确认电子秤运行状态良好,已挂有“备用”标志牌。

2.1.3.3 确认电子天平运行状态良好,已挂有“备用”标志牌。

2.1.3.4 确认培养箱运行状态良好,已挂有“运行”标志牌。

2.1.3.4 确认水浴箱运行状态良好。已挂有“备用”标志牌。

2.1.4溶液及培养基的配制:

2.1.4.11N NaOH 100ml

摘下电子秤“备用”标志牌,挂上“运行”标志牌,接通电源,校零。

用电子秤称取NaOH 4克,加注射用水80ml溶解,用量筒定容至100ml,置试剂瓶中,标明溶液名称、浓度、体积、批号、配制日期,放室温待用。

2.1.4.21%的溴麝香草酚兰(BTB)100ml

摘下电子天平“备用”标志牌,挂上“运行”标志牌,接通电源,校零。用电子天瓶称取1克溴麝香草酚兰,加1N NaOH 1.6ml,加注射用水定容至100ml。置试剂瓶中,标明溶液名称、浓度、体积、批号、配制日期,放室温待用。

2.1.4.30.4%的溴麝香草酚兰(BTB)100ml

用电子天平称取溴麝香草酚兰0.4克加1N NaOH 0.64ml,加注射用水至100ml装入试剂瓶中,标明名称、浓度、体积、批号、配制日期,放室温待用。

2.1.4.4 95%乙醇500ml

量取475ml无水乙醇,加注射用水定容500ml,装入试剂瓶中,标明名称、浓度、体积、批号、配制日期,放室温待用。

2.1.4.5 甲基红试剂 500ml

用电子天平称取甲基红0.1克,溶于95%乙醇300ml,然后加注射用水定容至

500ml,置试剂瓶中,标明溶液名称、浓度、体积、批号、配制日期,放室温待用。

2.1.4.6 枸氏试剂 100ml

摘下水浴箱“备用”标志牌,挂上“运行”标志牌,接通电源,设定56℃,预热。用电子天平称取对二甲基氨基苯甲醛5克,加入到75ml戊醇内,置于56℃水浴中,不断摇动使其溶解,取出冷却后徐徐滴入浓盐酸25ml,滴加时随滴随摇,以免骤热。放置一夜,即成淡褐色透明液体,置250ml试剂瓶中,标明名称、浓度、体积、批号、配制日期,保存于冷暗处或冰箱内。

2.1.4.7 40%氢氧化钾溶液100ml

用电子秤称取40克KOH,充分溶于80ml注射用水,补足体积至100ml,摇匀,盛于250ml试剂瓶中,标明溶液名称、浓度、体积、批号、配制日期、放室温待用。

2.1.4.8 6% α-萘酚酒精溶液100ml

用吸管吸取6mlα-萘酚,用无水乙醇定容至100ml,置250ml试剂瓶中,标明名称、浓度、体积、批号、配制日期,放室温待用。

2.1.4.9 75%乙醇的配制

取无水乙醇75ml,用注射用水定容至100ml,混匀,装入250ml试剂瓶中,贴标签,标明液体名称、浓度、体积、批号、日期。室温备用。

2.1.4.10 培养基的配制

2.1.4.10.1 蛋白胨水培养基(吲哚试验用)1000ml:

摘下pH计“备用”标志牌,挂上“运行”标志牌。用电子秤称取蛋白胨10克,NaCl 5克,加入800ml注射用水,混匀,调PH值7.4-7.6,定容1000ml,115.6℃,30分钟高压灭菌。

2.1.4.10.2 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甲基红和U-P试验用)1000ml

用电子秤分别称取蛋白胨5克,葡萄糖5克,磷酸氢二钾5克,加800ml注射用水,混匀,调PH7.2-7.4,定容1000ml,115.6℃,30分钟高压灭菌。

2.1.4.10.3 枸椽酸盐培养基1000ml

用电子天平分别称取NaCl5克,MgSO4·7H2O 0.2克,磷酸氢二钾1克,磷酸二氢铵1克,枸椽酸钠2克,琼脂20克,溶于注射用水1000ml,调PH6.8-7.2,加入1% BTB指示剂10ml,摇匀,115.6℃,30分钟高压灭菌。

2.2操作步骤

2.2.1 吲哚试验

2.2.1.1 摘下生物安全台“备用”标志牌,挂上“运行”标志牌。用75%酒精棉擦拭台内,接通电源,打开风机,吹30分钟。在生物安全台内,将蛋白胨水培养基用吸管分装于灭菌中试管,每管2ml。用接种环(经火焰灭菌,冷却后)取细菌接种于蛋白胨水培养基中,盖上透气栓。

2.2.1.2 于37℃恒温培养箱中培养48小时后取出,每管加2-3滴枸氏试剂,轻轻振摇,使戊醇分散于液体中,将培养物静置,待戊醇升至培养液面后,如有吲哚存在,就可以被提取在戊醇层中,反应呈玫瑰红色者为阳性,以“+”表示,仍呈黄色者为阴性以“-”表示。

2.2.2 甲基红试验

2.2.2.1 在生物安全台中将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分装于灭菌中试管中,每管2ml。用接种环(火焰灭菌,冷却后)接种细菌于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中,用透气栓盖好。

2.2.2.2 37℃恒温培养箱培养2-3天后,取出滴加甲基红试剂2-3滴,可立即观察,显现红色为阳性,用“+”表示,否则为阴性,用“-”表示。

2.2.3 V-P试验

2.2.3.1 在生物安全台中将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用吸管分装于灭菌中试管中,每管2ml。用接种环(火焰灭菌,冷却后)取细菌,接种于该培养基中,用透气栓盖好。

2.2.3.2 37℃恒温培养箱培养2-3天取出后,在每管中加入0.4ml 4%的KOH和1ml 6% α-萘酚酒精溶液,混匀,室温下静置5-15分钟,如出现红色为阳性,以“+”表示,否则为阴性以“-”表示。

2.2.4 枸椽酸盐利用试验

2.2.4.1 将灭菌后的枸椽酸盐培养基冷却至50℃左右,在生物安全台中用吸管分装于试管中,每管5ml,倾斜放置。斜面培养基冷却后,用接种环(经火焰灭菌,冷却后)取细菌,接种于该斜面培养基中,用透气栓盖好。

2.2.4.2 37℃恒温培养箱中培养24小时,观察,有菌生长,培养颜色由绿

变为深兰者为阳性,以“+”表示,否则为阴性以“-”表示。

工作场地摘下“使用中”标志牌,挂上“待处理”标志牌。结果判定

3.1判定标准

吲哚、甲基红、U-P及枸椽酸盐利用四项试验,合称为IMVIC试验,鉴别大肠杆菌的结果应为“++--”。

3.2判定结果

判定结果经二人复核,填写检定记录,注明菌种名称、批号、判定日期、检定结果、工作者及复核者等。

4清场

4.1配液清场

4.1.1称取药品之后将药品瓶盖好,放回药品柜中。

4.1.2将电子秤、电子天平和PH计切断电源后,清洁干净,放回原处,填写使用记录,摘下“运行”标志牌,挂“备用”标志牌。生物安全台,用75%酒精棉擦拭台内,继续吹10分钟后,关闭风机,切断电源,摘下“运行”标志牌,挂上“备用”标志牌,并填写使用记录。

4.1.3清洁操作台面,用专用抹布擦净。

4.1.4地面用专用拖布拖净。

4.2操作清场

4.2.1试验完毕,含细菌的中试管121.3℃,60分钟高压灭菌。

4.3 清场结束后,由车间工序负责人或质量监督员检查合格后,摘下“待处理”标志牌,挂上“清场合格”标志牌,并填写清场记录。注意事项

5.1 各种培养基的标识一定要醒目,以免判定时失误。

5.2 清场时,必须将带菌的器皿先送高压灭菌处理后,再送洗刷组处理。

5.标准操作规程gmp 篇五

GMP,于1963年诞生于美国,1969年由WHO向全球推广。透过硬件、软件、人员的具体要求体现质量的预防管理理念。对企业生产药品所需要的原材料、厂房、设备、卫生和人员的培训等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减少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最重要的措施,从而保证产品质量。

ISO9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吸取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结合现代管理理念进行归纳、补充、完善而形成的,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两方面的质量体系标准。强调的是从产品的设计、生产、售后等整个的环节建立的质量体系。通过完善、科学、有效的质量体系运作达成质量管理,最终确保质量。从1987年发布以来,在全球引起了强烈反响和良好效应,已被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所接受。

1. GMP与ISO9000相同点

1.1 GMP与ISO9000的目的都是保证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达到一定要求:

都是通过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实施控制来达到确保产品质量的目的;都强调从事后把关变为预防为主,实施工序控制,变管结果为管因素;都是对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而且标准是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

1.2 都基于全员参与、注重预防和持续改进的质量管理理念:

两者均强调以产品和客户为中心,确保客户的安全和利益;注重培训、预防控制和持续改进,达到企业的质量目标。

1.3 质量合格不仅是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过程也应符合规定:

在GMP中严格规定,产品的最终合格放行,必须是全过程和最终产品均符合规定,才允许产品放行。同样产品质量来源于设计和生产,过程操作及其最终结果合格,这种质量评定思想也贯穿ISO9000的始终。

1.4 对文件的要求相同:

一个组织的体系文件应该是为该组织给出一个符合作业实际的规范。无论是药品GMP还是ISO9000其文件体系都重视把产品/服务等有关活动所必须的必要规定,纳入文件的编制范围,以确保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的需要,且这些文件不论是GMP还是ISO9000均需经过审批并正式颁布,成为该组织的法规。

1.5 二者均是一个体系的认证而非某个具体的产品的认证:

GMP与ISO9000都做为评价一个体系,虽然存在专业和通用的差异,但均适合对一个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作评价,证实其具备生产某种产品的基本能力。它们对管理体系提出要求,认为这是实现产品技术要求的可靠支撑。

2. GMP与ISO9000差异

2.1 首先,GMP是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通用准则,是行业标准。

ISO9000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的关于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标准体系,是通用标准。

2.2 标准的性质不同:

药品的GMP是一个管理规范,是专用性、强制性标准,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GMP具有法律效力,它的实施具有强制性,其所规定内容不得增删。换句话说,是药品生产的门槛。而ISO9000的推进、贯彻、实施是建立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的,可进行选择、删除或补充某些要素。ISO9000为推荐标准,实施与否取决于企业的自身要求。

2.3 内容的侧重点不同:

药品GMP则对厂房、设备等硬件都提出了较为详细的要求,甚至规定了具体技术参数和指标。对组织的质量方针目标、设计开发不做要求,GMP强调药品生产过程的控制。ISO9000标准给出了一个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整体框架,无任何具体指标,是原则要求。ISO9000标准要求组织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强调领导的作用,强调产品质量是从设计开始的,强调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强调通过数据分析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而这些都是GMP所没有的。

2.4 体系文件结构和作用不同:

药品GMP文件和ISO9000文件的作用在多处是相同的,但也存在着差异。药品GMP文件作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内部文件,蕴含相关药品的配套法规与知识产权,对文件的体系结构无层次要求,编制时不考虑对外。而ISO9000对体系文件有层次结构要求,要求企业制定"质量手册", 作为质量工作的大纲。"质量手册"可作为质量保证书递交外部顾客。

2.5 认证管理程序不同:

药品GMP认证由国家和地方药监局认证中心统一承办。GMP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颁发,证书5年有效,每2年进行追踪检查。ISO9000认证是第三方认证。由获中国质量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注册的认证机构都可以进行认证。各认证机构颁发认证证书,同时负责对认证单位的年度审计。

2.6 适用范围不同:

GMP具有区域性,多数由各国结合本国国情制定本国的GMP,仅适用于药品生产行业。ISO9000质量体系是国际性的质量体系,不仅适用于生产行业,也适用于服务、经营、金融等行业,因而更具广泛性。

3. 实施GMP可借鉴ISO9000标准

首先,可以促使企业着眼于长远与全局,制定质量方针、目标,全面考虑企业所有的质量活动,重视持续改进,提高市场竞争力;其二,提升企业质量体系的管理水平,明确职责、合理分配适用资源,利于指挥调度,提升管理质量和工作质量水平;其三,人员设置上借鉴ISO9000管理者代表的职责与新版GMP质量受权人有机的结合起来,既能做到质量受权,有能起到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其四,改善文件系统的条理性,明确文件结构和相容性的关系,有助于体系文件的建立、简化、管理和控制;最后同时运用管理评审与内部质量审核,健全和强化GMP的"自查",持续质量改进同时也是对GMP的贯彻和有效提升,切实保证了企业的规范化运作,为企业良性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GMP是药品生产企业应达到的一个最低标准,药品生产企业仅仅贯彻GMP是不够的,而应在GMP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体系,以保证GMP的真正落实。对于有实力的企业来说应该在实施GMP的过程中,特别是在编制企业自己的文件系统时,能吸收ISO9000国际标准"营养成分",充实本企业实施GMP的实质,才能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更好地参与国际间的竞争。

摘要:通过对药品GMP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9000标准比较。使制药企业在实施GMP过程中自愿地引入ISO9000的思想和办法。在保证达到GMP要求的基础上, 进一步吸收ISO9000有关内容形成一个更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

关键词:GMP,ISO9000,药品质量,质量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 1998.

[2]陈松.ISO9001, ISO14001和GMP管理体系文件的整合, 医药质量管理2005, 14 (9) :13-14.

6.临床试验合同签订的标准操作规程 篇六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文件编号:JG-SOP(PM)-020-1.0

临床试验合同签订的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 的

规范临床试验合同签订流程

二、范 围

适用于在本机构开展的所有药物、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及按临床试验管理的其他研究项目。

三、内 容 合同的拟定:

合同由申办者和PI依据本院临床试验合同模板(文件编号:JG-form-003-2.0)初步拟定。研究经费预算:

1)试验观察费:用于支付研究人员的劳务费; 2)检查费:用于支付受试者临床试验相关检查的费用; 3)机构管理费:收取试验观察费的30%列为机构管理费; 4)受试者费用:给予受试者的交通补贴、营养补贴、补助等费用; 5)资料保管费:超过5年按2000元/年收取。合同的审核:

1)专业组负责人(PI或授权研究医生)对合同条款及经费进行审核,对试验中涉及的免费辅助检查的费用明细进行确认,核对价格;向机构办公室递交合同电子版(word版),并填写合同审核表,专业组负责人和PI签字后提交机构办公室。2)机构办公室对专业组递交的合同进行复核,交医院律师进行审核。

3)医院律师审核后在合同审核表签字确认,提出修改意见,机构会同申办方进行修改。4)以上步骤重复,直到审核通过,双方达成共识。合同的签署:

1)经律师审核后的合同由机构负责人和PI共同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及骑缝章。2)印章上的公司名称与合同中书写的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时的单位名称应一致。

第1页/共2页 潍坊市人民医院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文件编号:JG-SOP(PM)-020-1.0

3)合同原件由申办者、机构办公室和PI分别保存。

四、参考资料 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五、工作表格 临床试验合同审核表

JG-form-030-1.0

7.磁力搅拌器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篇七

操作步骤:

1.使用磁力搅拌器之前要检查其电源是否已经连接,调速旋钮是否已经归零。调速旋钮一定要归零,以确保实验安全。

2.将盛有溶液的容器放置于仪器台面的搅拌位置,内放搅拌子,插上电源插头,开启电源,电源指示灯即亮。

3.打开搅拌开关,指示灯亮,把调速旋钮顺时针方向由慢到快,调至所需速度,由搅拌子带动溶液进行旋转匀和溶液。

4.机内装有加热装置。需要加热,在仪器背面插入传感器插头,调节控温旋钮至所需温度。如不需要加热,把温度调节旋钮调至零位,并拔掉传感器插头。

5.加热温度如在70℃以上,连续加热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

6.加热温度如超过80℃以上,容皿上口应加盖。

7.带溶液搅匀之后(溶液透明澄清),先将调速旋钮逆时针方向由快到慢调至为零,如用加热功能则需要将控温旋钮调至为零,再关闭电源开关,最后再将盛有溶液的容器拿下来。

8.清洁磁力搅拌器及其周围环境卫生。

注意事项:

1.使用之前确保调速旋钮和控温旋钮调至为零。

2.使用本仪器时,首先请检查随机配件是否齐全,然后按顺序先装好夹具,把所需搅拌的溶液放在镀铬盘正中,然后选定您所需的温度,开始搅拌,由低速逐步调

至高速,不搅拌时不能加热,仪器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溶液进入机内。

3.搅拌时发现搅拌子跳动或不搅拌,检查一下烧杯是否平,位置是否正。

4.中速运转可延长使用寿命。

5.加热时要防止烫伤,防止烫坏电源线等。

6.为了确保安全,使用时请接上地线。

8.如何编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篇八

规程:顾名思义即规定的程序;程序———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 规程连起来讲, 是对某种政策、制度等所做的分章分条的规定。

操作规程:是指操作时必须遵守的规定。

技术操作规程:是指从技术要求的角度, 在操作时必须遵守的规定。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指在操作时保证不出事故, 安全有保障的必须遵守的规定。

2 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重要意义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必须有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全厂职工的行为准则,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在正常的生产活动中,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 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用以统一规范全体职工的思想和行为, 保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合法权益, 保障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分为三大类, 一是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度;二是各种单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是企业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 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根据各工种的特点和各作业过程的危险性, 总结、提练, 甚至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它是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行为准则。遵守、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从职工的行为上进行控制, 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订必须遵守的原则

3.1 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我们日常使用的机器、设备等, 绝大多数都有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机器、设备按照标准、规范制作, 因此在使用它们时也必须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来使用。因此对这些机器、设备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时, 一定要按照其使用要求制订。譬如承压容器:它对使用压力、介质、工况均有严格要求, 我们在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时, 就要从压力、介质、工况几方面考虑, 如对压力规程中就不能少了对操作压力的控制、定期巡回检查, 以及压力超过使用界限后的应急处置 (设置安全阀、防爆膜、采用压力超限连锁等) 。对介质要求严格的设备, 就应在规程中加进, 控制进料的质量 (品种) 、先后顺序, 以及定期检查腐蚀、磨损等情况。工况:是指温度、进料速度、反应速度、压力的变化等, 对温度控制要求严的设备, 规程中则应要求设置双温度控制, 或温度控制连锁, 以及规定温度非正常升高时的处置措施。

3.2 制订的规程必须保证能贯彻执行。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既然是广大职工和作业人员的行为准则, 那么制订后应有保证贯彻执行的措施。制订的规程一旦公布予以实施, 就成为一个法律文本, 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换言之, 一旦形成了法律文本, 也不可能朝令夕改, 随便变化, 否则就失掉了严肃性。对于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人, 如同犯了法一样, 必须严肃追究, 在规程面前人人平等。工厂必须制订执行安全规程的条例, 必须将执行规程纳入正常的管理之中, 奖惩分明, 同时要定期总结执行规程过程中的情况。

3.3 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切合企业实际。

因为每一个操作都是针对各个企业存在的生产装置和生产工序进行的。各个企业情况不一样, 生产的产品、使用的设备、周边的环境、控制的手段不一样,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也不可能相同。即使使用的同一类型的设备, 采用同一工艺生产的产品, 因为技术条件不一样, 规程制订的也就不一样。

尤其对于化工工艺安全技术规程, 应根据各自的工艺要求制订。

3.4 制订规程要有利于企业生产的发展。

俗话讲, 没有规矩不成方园, 没有科学的、合理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要想搞好生产、经营活动也是一句空话。没有规程, 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无所适从, 造成事故多发, 影响了企业生产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 我国企业发展很快, 产品的更新换代, 新技术使用, 境外企业的冲击等等, 加上市场变化大, 人员流动大, 安全基础工作削弱, 安全规程出现真空。在引进国外技术时, 由于对方对某些关键技术的保密, 由于耽心自己的技术被剽窃, 核心技术对外不公开, 所有这些对制订科学、合理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带来了难度, 有一家化工企业是外资的, 全厂300多种原料, 均以代号标明, 工人不知道其理化特性, 也无法制订使用这些原料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制订规程应注意的问题

4.1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要制订某一对象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定要掌握该对象的各种情况, 包括设备、工艺、操作、运行、环境条件等具体情况, 还要掌握以往该系统或工作发生事故和职业伤害的教训, 只有掌握实际情况, 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程。

4.2 收集和研究法规标准。

根据要制订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应尽量全面收集现行有关的国家有关法规标准, 并进行深入研究, 吹透精神, 并考虑如何结合实际落实这些精神。

4.3 结合经验、制定条款。

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除应按国家法规制度外, 还应考虑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工作方法等, 还应从正、反两方面去思考, 尤其对发生过的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 如在对一起三氯化磷生产中发生爆炸死亡两人的事故分析, 找出爆炸的原因是因为磷渣过多, 复盖了黄磷, 导致吃“底磷“的过程中, 产生五氯化磷, 五氯化磷分解造成爆炸, 结合事故原因, 最终修改三氯化磷的操作规程, 将单根管道通氯改成双管通氯, 通氯管伸至反应釜底部, 这样可以充分从反应釜最底部搅和均匀, 使沉积于釜底的黄磷可以充分反应掉, 不致造成死角和沉磷。

4.4 关键条款要经过技术试验和技术鉴定

在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时, 除利用现有的法规、标准, 采纳以往的事故教训和成功的经验外, 对新的工艺要求在未完全吃透的情况, 有些规程较难制订, 尤其化工生产, 新物质新工艺层出不穷, 对新的物质 (品种) 的认识处于探索、研讨过程中, 在制订规程时, 就要反复斟酌, 必要时通过科学试验, 积累数据, 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 作为规程定下来, 有些试验的技术和数据还必须经过相关方权威性的技术鉴定, 才能最终确定。所以我们要求不仅正常生产的操作要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而且对中试生产、装置也要制订相应的规程。如我市一家企业在生产中改原料, 使用硅粉, 他们考虑到硅粉与铁摩擦撞击会产生火花, 引燃 (爆) 硅粉, 因此不使铁板作漏斗, 使用塑料作漏斗, 硅粉从漏斗上滑下去, 加入反应釜, 改变物料进行试生产, 一直进行了500多次, 未出现问题, 但在进行到501次时发生爆燃, 造成一死两伤的事故, 分析原因, 是因为硅粉与塑料漏斗摩擦, 产生静电后未能移走 (塑料不传导静电) 静电积聚, 达到一定量后在出塑料漏斗口由于落料时, 物质距离加大, 电容加大, 导致静电放电, 引爆了釜内存有的氢气。从上述例子上可以看到, 在制订规程时应考虑各种情况, 每一条都不能含糊。

4.5 坚持先进、摈弃落后。

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不能保留和迁就落后的,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内容, 要密切注意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进展情况, 以及生产实际的进步情况。我们国家是发展中国家, 安全生产技术随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随科学技术的提高而提高。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投入使用规程也必须采用新的条文予以适应。

4.6 不断更新和补充完善。

安全生产技术是不断发展的, 人的认知能力也是随着实践经验的积累不断提高的, 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也是在实践中不断验证其符合性, 同时社会的影响, 他人的经验, 一切有益的教训也给制订的规程提供了提升的条件。因此我们在制订、使用某项规程时, 不能认为已有了就一劳永逸, 而要不断的收集国际的、国内的、同行业的、地方的甚至是本单位的相关资料和情报, 作为修改、补充的依据之一。

曾经在小化肥生产中, 有七项规定的, 如造气炉灰门加重锤、生产、生活用蒸汽 (简称两汽) 分开, 弛放气回收氨、氨水提浓等就是不断总结全厂小化肥生产的经验、教训而归纳的。我们地区如皋化肥厂开始时改革工艺, 去掉了造气炉重锤, 最终导致灰门自动打开, 烧死一人的惨痛事故, 后按原化工部的要求, 加上了重锤, 重新修改了炉条机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后再也未出事故。

责任编辑:李墨洋

摘要:程序——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 规程连起来讲, 是对某种政策、制度等所做的分章分条的规定。

9.标准操作规程gmp 篇九

一、清洗消毒内镜时工作人员防护要求

1、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

2、穿戴防水服或防渗透围裙、袖套、手套、戴防护面罩。

二、消毒内镜清洗消毒操作流程

1、送洗

①内镜使用后立即用清洁湿纱布擦拭内镜插入部,并反复送气、送水10秒钟。

②关闭内镜图像处理机器电源。

③盖上防水帽,置于内镜存放盒或运送车送至清洗消毒室。

2、测漏

①内镜轻放于水槽内,再次检查防水帽是否盖紧。

②进行内镜测漏试验,一般情况下选用湿测,紧急情况下采用干测,在清洗消毒前确保内镜无渗漏。

3、初洗

①在流动水下彻底冲洗,用纱布反复擦洗镜身及操作部至干净;纱布一用一换。

②取下活检入口阀门、吸引器按钮和送气送水按钮进行清洗,高压水枪冲洗内镜各孔道;用清洁毛刷彻底刷洗活检孔道和导光软管的吸引器管道至少3次(吸引器管道分别从 45°、90°刷洗),刷洗时应两头见刷头,并洗净刷头上的污物。④正确安装内镜清洗专用按钮,将全自动灌流器中的注液口与内镜口连接,轻触全自动灌流器的“启动”键,对内镜进行充分的清洗。

⑤清洗纱布一次性使用,清洗刷一用一消毒。

4、酶洗

①根据多酶液的比例正确的配置。

②将带有全自动灌流器的内镜及各类按钮擦干后置于多酶洗液,内镜进行全自动灌流。

③内镜折卸后部件用超声清洗机清洗 5~10分钟。

④含酶洗液一镜一换。

5、次洗

①将带有全自动灌流器的内镜及各类按钮擦干后置于次清洗槽内,内镜进行全自动灌流5分钟。

②彻底冲洗内镜各部件,管腔用高压水枪彻底冲洗。

③充分清洗内镜外表面及内腔,去除残留的多酶。

6、消毒

①将带有全自动灌流器的内镜及各类按钮擦干后置于消毒液中,内镜进行全自动灌流。非全浸式内镜的操作部,必须用清水擦拭后再用 75%乙醇擦拭消毒。

②胃、肠镜、喉镜用2%戊二醛消毒时间不少于10分钟;支气管镜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结核杆菌、其他分枝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消毒时间不少于45 分钟;当日不再使用的内镜应当延长消毒时间至30分钟。使用酸性氧化电位水进行内镜消毒,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使用说明书进行。

7、末洗

①更换手套。

②将带有全自动灌流器的内镜及各类按钮擦干后置于末洗槽内,内镜进行全自动灌流。

③卸下内镜清洗专用按钮及全自动灌流器。

④内镜消毒后,管腔用高压水枪彻底冲洗。

8、干燥

①将内镜及各类按钮置于内镜干燥台,用高压气枪干燥各孔道。

②内镜镜身用酒精纱布擦干。

③每日诊疗结束用75%酒精或洁净空气吹气干燥。

9、备用

①每日诊疗结束将干燥后的软式内镜储存于专用洁净柜内或镜房内,垂直自然悬挂。

②每日诊疗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当日拟使用的消毒类内镜进行再次消毒。采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冲洗、干燥后,方可用于诊疗。使用酸性氧化电位水进行内镜消毒,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使用说明书进行。

10、附件清洗与消毒

内镜附件(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等)使用后,按上述程序随内镜清洗消毒流程进行初洗—加酶超声—漂洗—干燥—按要求包装—灭菌—备用。

三、消毒内镜清洗消毒机操作步骤

按《规范》索证,使用按说明书。程序应具备:机器自检—预清洗—酶洗—消毒—漂洗—酒精注入—干燥。

四、内镜清洗消毒设施及储存设施消毒

吸引瓶、吸引管、注水瓶及连接管消毒;每日诊疗结束用500mg /L有效氯消毒液消毒 30分钟,消毒后用无菌流动水彻底冲洗干净,刷洗干净、干燥备用。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消毒槽:每日诊疗结束经充分刷洗后,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消毒30分钟。消毒槽在更换消毒剂时必须彻底刷洗,清水冲洗,备用。专用洁净柜或镜房:每日保持清洁干燥。

五、内镜清洗与消毒注意事项

1、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或者其它消毒设备,必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

2、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时间应当使用计时器控制。

3、禁止使用非流动水对内镜进行清洗。

六、内镜清洗消毒登记及监督管理

1、内镜清洗消毒每日必须做好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日期、病人姓名、内镜编号、清洗消毒起止时间、操作人员签名等事项。2%戊二醛消毒剂必须每日进行浓度监测并登记,发现浓度不符合要求需立即更换。

10.标准操作规程gmp 篇十

QW/ATG 08.05.03

Version : C/0

1.本设备危险指数高,操作不当会对人员及设备产生永久性的伤害或损坏,非指定的专门操作人员不得开启冲床。

2.开机前应先检查模具位置是否正确、有无松动,冲床上是否有杂物,检查转动部位的润滑情况,并定期加注润滑油或润滑脂。

3.确认各部分都正常、安全后用镊子等辅助工具往模具上放好待冲样品,双手离开模具旁后按下启动按钮,待电动机运转正常后迅速踩一下脚踏开关即放开,则冲床即冲出所需样品;

4.冲出样品后,按下停止按钮,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用镊子等辅助工具从模具上取出已冲好的样品;禁止在机器没有完全停止的情况下拿取样品。

5.冲压机应严格执行一人单独操作制度,严禁两人操作;即一人操作、一人送料,成品出模、送料必须使用夹子,严禁用手直接取料或送料。6.操作环境光线不足、操作者神志不清时禁止操作。7.禁止随意踩踏脚踏开关,以免造成设备操作时的误动作。8.工作过程中禁止连续踩几下脚踏开关或踩住脚踏开关不放。

9.使用完后,应关闭电器、搞好设备清洁卫生;若停车时间过长,必须对模具进行加油防锈保护。

10.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并及时通知有关专业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编 写: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2005/10/13

11.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操作规程 篇十一

目前为止, 任何研究所检测隔热涂料都是不对的。由于我们是用于普通民众, 所以采用96的设备就可以, 在部队采用的是06级。所以这种检测也很必要。在军队的帮助下, 专家们把建筑反射隔热涂料的作用进行了重新定义, 做了科学实验。隔热涂料确实温差很大, 效果也很明显, 隔热涂料与隔热砂浆一样, 不能因为使用隔热涂料而改变整个墙体建筑的构造。所以就制定了这样的目标, 从2008年制定到现在, 却没有按照这个标规程做过一个完整的案例。

例如, 南方的修正系数是1.6, 北方的是1.3, 这是如何制定出来的, 定了目标以后就解决了等效问题。我们的这个标准比较简单, 使用加减法。什么是等效的?要根据所在地区, 使用不同厚度的保温砂浆, 例如江苏省, 江苏夏热冬冷, 比如广东, 冬天在多少温度下需要开启加热空调, 夏天有多少要开启制冷空调, 这些都有严格的规定。把这些数据带进去就能计算出隔热涂料在所在地的日子。所以长江流域以北的区域, 外墙的这个作用就很小, 所以现在这个目标全部出来了。江苏省保温砂浆在2008年就已经制定出来, 泡沫板于今年开始。基本上主要就是墙体保温, 如空心砖。现在有一个难点就是剪力墙, 因为要做内保温。

2008年的标准就不能采用这个保温砂浆了, 所以剪力墙是比较困难的。江苏省对这件事也是比较注重的, 去年, 凡是在江南的项目都要进行检测。现在最严峻的问题就是做假。例如该用100桶, 而只用了50桶, 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同时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这种操作规程已经制定出来。江苏、浙江是部分的, 由几个企业联合制定, 制定之后由江苏省建设厅批准使用。重庆从修正技术到等效技术已经全部制定完成。这种等效很多不会计算, 确实比较困难。特别是有的建设厅年轻人比较多, 有国外留学经历的, 可能会比较好。而且这个目标已经具备法律效力, 与建设部的标准是没有冲突的。

12.标准操作规程gmp 篇十二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规范该实施办法中各项资助措施的组织实施,提高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16〕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本操作规程规定的扶持措施资助项目所需资金从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项目资助实行自愿申报、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

一般申报要求和审批流程

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各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二、申报主体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应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四)申报项目措施中未明确不受企业纳税额限制的,应提交申报年上一企业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税务系统打印)。

三、申报单位应按本操作规程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材料一般要求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本规程或其它规范性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项目审批应履行下列一般流程,如需经历补充流程,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第三章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

(一)启动申报:业务主管单位在宝安政府在线网站等媒体上发布申报通知。

(二)材料接收:原则上由区或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出具材料接收回执;不合格的,应当指导和释明后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报企业需要补正的材料。

(三)材料审查:业务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核查,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主体应在收到业务主管部门书面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充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征求意见:业务主管单位就拟资助项目的初步名单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申请企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资助。

(五)对外公示:业务主管单位将拟资助名单在宝安政府在线网站等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上会核定: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后,按规定报区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审定。

(七)资金拨付:项目审定通过后,业务主管单位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拨款手续。

五、本规程内扶持措施项目申报时间根据业务主管部门项目申报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般流程的审查核定时限(包括材料审查、征求意见、对外公示环节)为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起90个工作日,补充申请材料、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以及提请相关会议审议的时间不纳入审查核定的法定时限内。按照便民利企原则,各扶持措施资助项目审查核定的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至45个工作日。

第三章 具体资助措施和标准

第二部分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局负责部分

十七、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第六条,“实施标准化战略。对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各类标准制修订、承

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机构和企业,给予市资助标准50%的奖励。对每名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给予 6 万元的奖励,对每名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市标准奖的项目,按照市资助金额给予全额配套奖励。对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的,或通过深圳标准认证产品和服务的,按照市资助金额给予全额配套奖励。”

(二)奖励条件

1.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2.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宝安区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居民。

(三)奖励标准 1.标准制修订项目(1)国际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由ISO确认的可发布国际标准的组织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以及其他重要国际性标准组织批准发布的国外先进标准。

主导国际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50万元的奖励;主导国际标准修订的,按项目给予20万元的奖励。

(2)国家标准

由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

主导国家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30万元的奖励;主导国家标准修订的,按项目给予10万元的奖励。

(3)行业标准

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已发布并在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业标准。

主导行业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15万元的奖励;主导行业标准修订的,按项目给予5万元的奖励。

(4)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

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含特区技术规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和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已发布并有效实施1年以上。

主导深圳市技术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5万元的奖励。(5)深圳市团体标准

由社会团体或产业联盟发布的深圳市团体标准,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上提交有关信息且得到1年以上有效实施。

主导深圳市团体标准制定的,按项目给予4万元的奖励。(6)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或标准文本的“前言”中排序在前二位的起草单位为主导制定、修订标准的单位,其余单位均视为参与制定、修订。对参与制定、修订标准的,按照上述主导制定、修订奖励标准的50%对项目进行奖励。如果同一项目有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定、修订的,应共同提出申请,奖励资金由各参与单位协商分配;如有放弃的,须提交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2.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项目 由市级及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或权威机构下达正式批准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文件。

(1)对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以及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等国内对口单位工作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单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对承担深圳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单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奖励 国际或全国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下达正式任命文件,且在相关岗位任期内。对每名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每名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配套奖励

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照市资助金额(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给予全额配套奖励。

5.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配套奖励

获得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每项奖励30万元。6.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配套奖励

承担由市级及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建设任务并已通过验收。按照市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给予全额配套奖励。

7.深圳标准认证配套奖励

通过深圳标准认证,且认证产品和服务使用深圳标准标识的。按照市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给予全额配套奖励。

8.上述奖励措施均不受企业上一纳税额限制。

(四)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基本材料;

2.单位公共信用信息证明材料;

3.申请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奖励的,应提交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已发布的标准文本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提案被采纳的证明;在标准制定、修订期间,召集人(或等同职位的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为申请单位全职员工的证明;参与程度和投入的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奖励的,应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公告及已发布的标

准文本原件。申请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制定项目奖励的,应提交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已发布的标准文本原件和有效实施一年以上证明材料。申请深圳市团体标准制定项目奖励的,应提交团体标准编制说明、团体标准通过审查的有关文件、团体标准发布通知公告、已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原件、标准查新报告、团体标准先进性说明和在深圳市标准信息平台上提交有关信息且得到有效实施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4.申请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奖励的,应提交市级及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或权威机构下达的正式批准文件,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执行进度安排和预计工作成果,其中工作组(WG)项目应为负责某一领域标准制定的常设工作组。

5.申请国际或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奖励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聘书等任职证明材料、员工劳务合同复印件、近一年在工作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上工作成果和本工作计划。

6.申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配套奖励的,应提交获奖标准文本、获奖证明材料及市级资助拨款通知。

7.申请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配套奖励的,应提交获奖标准文本、获奖证明材料及市级资助拨款通知。

8.申请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配套奖励的,应提交市级及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建设任务批准文件、工作总结和通过验收的证明及市级资助拨款

通知。

9.申请深圳标准认证配套奖励的,应提交认证证书、产品和服务使用深圳标准标识的证明材料以及生产销售推广情况报告及市级资助拨款通知。

(五)项目审核部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

(六)项目审批补充流程:

专家评审:对标准制修订项目及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组围绕项目与宝安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关联度、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参与程度与投入等方面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章 附则

一、本操作规程由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本操作规程所指“以上”均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三、根据《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规定,除研发准备金补贴项目外,本规程所列优惠政策均不受企业上一纳税总额限制。

四、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原则上只能享受本操作规程一项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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