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制度(精选12篇)
1.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制度 篇一
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批准【平谷区民防局】
平谷区民防局
2015-07-09
1、事项名称: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批准
2、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3、设定和实施依据:
(1)《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经所在地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使用。根据战时需要,人民防空工程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平战转换。”
(2)《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向所在地区人防部门申请办理批准手续。”
4、审批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等
5、实施机关:平谷区民防局
6、受理方式:办公现场受理
7、申报材料:(1)《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
(2)《使用人防工程场地证明》(单位工程由产权单位出具,公用工程由区民防局出具)
(3)与人民防空工程产权人、管理单位签订的安全使用协议。
(4)治安管理制度、防火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5)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人防工程防汛应急措施。(6)人防工程总平面位置图(A3)、防空地下室平面图(A4)。
(7)申请人合法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还需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相关合法证明文件。注:人防工程的使用人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8)依据平时使用用途,消防、卫生、治安(旅店业)等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9)楼座外观、楼牌号、出入口、内部环境的照片。
8、审查内容:
(1)使用人防工程是否具有真是性。
(2)治安管理制度、防火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3)人防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人防工程防汛应急措施是否健全。
(4)申请人合法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还需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相关合法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性。注:人防工程的使用人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5)依据平时使用用途,消防、卫生、治安(旅店业)等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9、审查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拟使用的人防工程具备符合《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规范》规定的使用条件;
(3)、使用功能与人防工程现状用途相符并符合《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及《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4)满足地下空间管理的相关要求。
10、批准形式:人防工程使用证
11、有效时限:20个工作日
12、审批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审批
13、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14、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15、优化后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16、办理科室:工程管理科
17、办理地点:平谷区西环南路1号(平谷区民防局办公大楼2层)
18、联系电话:89988532
19、部门监督电话:89982338 20、投诉电话:89991768
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批准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2.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制度 篇二
1城市人防工程质量综合管理的现状
1.1人力资源匮乏
城市人防工程的建设并不是针对某一局部地区的,而是针对整个城市本身,因此其建设不具有独立性、个别性,而具有广泛性、全面性等特点,与此同时,城市人防是一个相对而言具备一定专业性的领域,因此其建设也要围绕其专业性展开,从专业化的角度,深度剖析城市人防工程建设所需要落实和完善的项目,这也是城市人防工程建设的要求之一。时至今日,城市化的发展速度异常迅猛,这就让与之配套的城市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也随之逐渐增加, 但是实际上人防工程的建设还处于发展的初期,相关的专业人员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工程项目的需要,因此就出现了人力资源不足、技术性人才不足等情况,而因之而衍生的管理不到位、人员约束力度不强等问题也就逐渐暴露出来,这在日益增加的工作量与人员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增长的现状下成为了一种必然现象,其对于我国人防工程的工程质量提升以及综合管理环节的发展与完善都会产生一定的阻碍。
1.2. 缺乏相关法律的保障
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与相关法规的约束作用是分不开的,法律能够给予相关的工程落实与具体施工行为以一定的约束力,在法律的约束下行管的工程建设才能有序地进行与完善, 因此,法律与工程建设相辅相成。但是,目前我国的人防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就不够完善,在工程的实际实施过程中几乎没有法律作参考,亦几乎没有章程与规定来遵循,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导致具体施工环节的执行层面出现混乱等不良状况,从而阻碍人防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而且,相关的管理部门在缺乏法律作为参考依据的情况下无法顺利进行其监督管理工作,因此就间接导致了具体施工环节中设备开发商对某一地域进行的技术垄断以及相关地方为了保护其基础设施不被破坏而采取的不合理保护行为。这些不合理、 不合相关法律规范的行为都会对人防工程的建设工程产生一定的阻碍,同时也会导致相关的设备市场秩序混乱、不良竞争频发等问题的出现,从而为城市人防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与此同时人们的安全也就相对而言得不到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民心涣散,进而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1.3. 质量管理模式落后
这一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依旧是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可以说其是因法规政策缺失而衍生出的问题。而行政管理体制的落后会使其对本就不完备的法律的执行更为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法律不完善而导致的后果的影响,同样对于人防工程质量的综合管理都是尤为不利的。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时代大背景之下,我国的经济体制得到了一定的革新与发展,而在不断发展的经济的作用之下,我国的发展方向由注重经济建设向注重人文性转移, 因此,我国对人防工程等一系列与人民息息相关的建设的投入与关注度也就随之提升。但是这也就使得传统质量监管机构的固定编制模式和非行政执法主体的尴尬地位无法适应人防工程建设的现状,导致专业人防工程质量监管人员配置的缺失和执法难。同时,其质量监督方式、 检查内容和管理手段都相对落伍,无法实现对人防工程质量的全面有效管理,也就不能保证人防工程高质量、高水准的建设。加上部分人防专业监理人员素质较低,导致无形中增加了人防质监站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1.4. 检测手段不齐全
工程检测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质量控制是建立在科学可靠的试验检测数据上的。目前我们在工程的质量监督过程中,质量检测基本以眼看、手模、锤敲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科学性、权威性,且对于人防防护设备、通风设备等缺乏检测手段。这对我国的人防工程建设会在成一定的影响。
2改善人防工程质量综合管理现状的对策
2.1. 完善团队建设
随着人防工程建设以及其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关的工程项目也就不断增多,并且已几乎涵盖了被其建设城市的每个角落,人防工程的整体分散性因此而得到了很到的体现,以某一点为中心,向整体呈线性状扩散,最后覆盖整个城市的整体,以达到完善全程人防工程建设的目的。与此同时,这也从侧面要求我们必须逐渐从内部完善人防工程的各建设环节, 以让与人防工程相配套的各项建设活动符合日益增长的人防工程项目的需要,进一步促进我国人防工程的建设与发展。
因此,我们就有必要不断提升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和相关要求,让工程的建设标准不盲目地随着项目的增多而粗糙化,让其得以更为平稳的向更高的层次过渡。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商家将建设重点放在城市人防的工程建设上,因此这一领域的竞争性就在不断扩大,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就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硬件水平,而工程建设最重要的硬件就是核心的人才队伍,其建设与发展不容小觑,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核心队伍的选拔和培养机制,在此基础上安排相关的设计、监管、技术等方面的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活动以及知识体系梳理活动,让其明确其工作的
而在人才的管理机制上,要确立一定的考核机制,并将绩效机制合理地贯穿于工作的细节之中,让工作人员都能具备一定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通过相关条例对其起一定的约束作用。使其得以在工程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全面地发展。
2.2发挥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
当前,我国人防工程主要由国家人防办管辖的各级人防办公室进行管理,人防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就应该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在严格遵守人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坚守人防工程建设阵地,对人防工程的建设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合理协调与其他管理部门在地下空间利用上的矛盾,尽可能多地从国家长远利益出发,合理开发和利用城市的地下空间资源, 发挥其应有的行政指挥能力和干预功能,主动介入,执行好行政管理职能,抓好人防工程的管理权限,切实保障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
2.3提升人民的意识
人防建设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国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以人为中心,强化公民的人防意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国家的整体人防建设度,并进一步提升国家对自然以及其他威胁的防护能力,这对于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也是大有裨益的。和平是当今社会的主旋律,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当今不需要人防建设,人防建设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即对在我们生存环境中潜在的威胁因素予以一定的防范,将这些威胁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起到了保护国家和平的作用,符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符合当今时代的发展潮流,因此具备一定的积极意义与一定程度上的现实意义。因此,要不断强化公民的人防意识, 开展和构建在人民群众中的安全教育体系,将人防安全意识与民防安全意识这两大理念普及给人民群众,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完善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的有机结合,进而提升人民群众的实际防灾能力,使其有能力随时消灭可能到来的和平威胁因素。
3结语
总而言之,城市人防工程的建设与完善对于城市化的进程以及城市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都与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其有利于城市的综合发展,有利于城市建设向人文方向转型,还有利于城市的整体设施规划的完善,因此,城市人防工程质量的综合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相关管理应该不断完善并落实相关城市人防工程质量的管理环节建设进程,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完善的法律规章制度来规划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从而使我国的城市化建设迈向一个新的领域。
参考文献
[1]彭国东;黄良渠,城市人防工程质量的综合管理[J],建筑2016.
[2]孟令健,结建式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研究[D],青岛理工大学2013.
[3]陈霞,我国城市人防工程的开发策略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4.
3.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制度 篇三
摘要: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科技的迅速发展,我国房屋建筑的地下室人防工程也在不断增加,相关的工程施工技术也在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地下室的利用也不仅仅是普通的车库、仓库,另外,随着人们对于地下室人防工程的深入了解,也更加愿意将普通的地下室进行改建或是直接房屋的地下室设计建造成地下室人防工程。那么如何在进行房屋建筑的地下室人防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确保及时有效的质量管理,本文将会作出简单论述,以供广大读者参考。
关键词:房屋建筑;地下室;人防工程;防护工程;隐蔽;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国基础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人防工程也得到了快速增长,地下人防工程的建设水平也不断提高,地下室人防工程是人防工事的一种,包括外墙,缓冲墙、防爆门、封堵墙、防护隔墙等部分组成,是人民防空临时掩体,战时防空指挥中心、通讯中心、隐蔽所,主要用于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隐蔽等需要,具有预定防护功能的地下室,同时还具有紧急时刻储存粮食淡水的作用。
一、房屋建筑地下室人防工程的概念简述
防空地下室建筑特点
1 术语解释
人防——就是人民防空,国防的组成部门。是指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劫难。
人民防空工程——简称人防工程,是指战时掩蔽职员、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是实施人民防空最重要的物质基础。
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职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2、常用防护设备人防工程的分级:
按抗力分级: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主要用以反映人防工程能够抵御敌人核袭击能力的强弱,其性质与地面建筑的抗震烈度有些类似,是一种国家设防能力的体现。抗力等级安防核爆炸冲击波地面超压的大小划分:一般地下人防分为5级、6级、4B级。目前常见的面广量大的防空地下室一般分为5级和6级。
3、人防工程的人防武器
首先普通地下室人防不是防直接命中,一般可防核武器,常规武器、生化武器。核爆炸方式一般分为“空爆”两种,因为空爆产生的空气冲击波能大面积摧毁地面举措措施,这爆炸方式多用于对城市的袭击,因此对防空地下室设计主要考虑空炸。核武器又叫核捆绑,核威胁,核武器在空中爆炸时,反应区的高温高压气团迅速猛烈地向外扩张,冲击及压缩其临近的空气,从而形成空气冲击波,并不断向处传播。
4、口部防护
人防工程中,因为职员和设备进出及透风,排气(烟)的需要,必需对外开设少量的孔口,通常包括职员和设备的出进口,透风口,排烟口,排水口等等。核爆炸冲击波一般但爆炸波、毒剂、细菌和放射微粒等,都有可能从这孔口进入工程内部,杀伤职员或破坏举措措施。
按设置位置防空地下室可分为:室内出进口,室外出进口和连通口三类。而人防设备就是安装在这些口不上。口部是人防工程战时防护的枢纽环节,防护设备是人防工程的重要部门,防护设备产品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战时职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及能否有效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事,直接影响人防工程的整体防护效能,其重要性和特殊性远远超过其他普通产品。
5、常用人防设备
人防门——是设置在人防工程出进口的具有战时防护功能的门。
(1)、密闭门:作用阻挡防化毒剂进入室内的门,它不具备有阻挡冲击波的功能。
(2)、防护密闭门:作用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防化毒剂进入室内的门。
密闭门和防护密闭门的组成及作用:
(3)、门扇:作用门扇开启时能保障职员、车辆的进出,封闭时能阻挡冲击波、毒剂通过。
(4)、门框墙:作用是門扇的支座。
(5)、铰页:作用是能使门扇灵活滚动的支撑。
(6)、闭锁:作用是锁住门扇,压紧密闭胶条。
(7)、密闭胶条:设置在门扇内侧,关门时位于门扇和门框之间,门扇紧锁时,胶条被子压紧,使门扇与门框之间形成密封。
(8)、作用:是设置在透风口,平时透风,战时用来阻挡冲击波的一种防护设备。
(9)、分类:胶管活门,悬板式活门,防爆波超压排气阀门。
防爆地漏:作用平时排出污水、废水。战时封闭防止有害、有毒气体进入室内。
6、防空地下室建筑特点
防护单元——是指在地下室中,其防护举措措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它具有独立的进排风系统,出进口。
染毒区(非密闭区)——防空地下室中能抵御预定的核爆动荷载作用,但答应染毒的区域。
清洁区(密闭区)——防空地下室中能知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抗暴单元——在防空地下室中,用抗爆隔墙分隔的使用空间。
临空墙——防空地下室中一侧直接受核爆冲击波作用,另一侧不接触岩、土的墙体。
主要出口——战时空袭以后,职员或车辆进出较有保障,且使用较利便的出进口。
次要出进口——指战时主要供空袭前使用,空袭后可以不使用的出进口。
备要出进口——指战时空袭前一般不使用,空袭口在必要时使用的出口。
密闭通道——有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并仅依赖密闭隔绝作用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密闭空间,在室外的染毒情况下,不答应职员出入的通道。
防毒通道——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具有透风花期前提,依赖超压排风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空间,在室外染毒的情况下,答应职员相出入的通道。
洗消间——战时专供染毒职员通过并清除有害物的房间。通常由脱衣室、沐浴时和检查室组成。
简易洗消间——供染毒职员清除局部皮肤上有害物的房间。
滤毒室——装有透风滤毒设备的专用房间。
7、防护分区的划分尺度:
(1)、防护单元划分建筑面积应控制在≤2000M2
(2)、相邻两防护单元之间采用防护密闭隔墙,为利便平时通行在密闭隔墙处设置临战封堵或在两则设置防护密闭门
(3)、每个防护单元不应少于两个出口(不包括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相邻两防护单元可在防护密闭门外共设一个室外出进口,但其楼梯的宽度必需战时通行的要求
(4)、每个防护单元划分为两个防爆单元
8、防毒分区
4.地下人防工程的优化管理论文 篇四
地下人防工程的优化管理论文【1】
摘 要:结合工程实例,介绍了人防地下室防护通风设计中在建筑方案优化前后滤毒设备、进风机及超压排气活门等通风设备的比选。进而得出结论,在掩蔽人数相同的条件下适当减小防毒通道面积可减少滤毒设备、进风机及超压排气活门的数量,最终达到节省投资的目的。
关键词:过滤吸收器 风机 超压排气活门 防毒通道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人防工程建设已成为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防设计成为越来越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方面,并逐渐由单一的防空职能向防空防灾双重职能转变。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某居住小区的2#楼,地上共十七层,地下共两层,地下一、二层平时为储藏室,战时地下二层为乙类、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部,防化级别丙级,掩蔽人数430人。该人防工程为一个防护单元,一个人防主要出入口。
2.防护通风方式及运行原理
2.1防护通风方式
战时通风系统包括清洁通风、滤毒通风、隔绝通风三种方式。在人防地下室的主出入口和次出入口分别设置排风系统(见图2)和进风系统(见图1)。其中,F4和F5为密闭阀门。
2.1.1清洁通风是用于战时防空地下室周围的空气未被核、生、化武器及各类武器的次生灾害污染时的通风方式。
2.1.2滤毒通风是用于战时防空地下室周围的空气已被核、生、化武器及各类武器的次生灾害污染,但其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又是专用设备可以清除时的通风方式。
2.1.3隔绝通风是用于战时防空地下室周围的空气未被核、生、化武器及各类武器的次生灾害污染的浓度过大,超过了专用滤度设备的清除能力等特殊情况而实施的内循环通风方式。
在敌人实施核、化学、生物武器袭击时,清洁通风应立即转入隔绝通风,如果人防空气污染浓度过高或除尘、过滤吸收器对毒剂失效时,应进行隔绝通风。
2.2运行原理
清洁式通风时进风系统运行原理:开启密闭阀门F5(X1)、F5(X2),关闭其他阀门,启动进风机F1。清洁式通风时排风系统运行原理:开启F5(P1)、F5(P2),关闭F6(P3)、F4(P4),启动排风机F12。排风方向:室内清洁区→厕所→室内排风口→排风机F12→F5(P1)→F5(P2)→扩散室→防爆波活门→风井→室外。
滤毒通风时进风系统运行原理:开启密闭阀门F4(X3)、F4(X4),关闭其他阀门, 打开阀门X7、启动进风机F1; 滤毒通风时排风系统运行原理:首先关闭阀门F6(P3)、F5(P1)、F4(P4)、F5(P2)和排风机F12,待室内超压达到规定值时,打开阀门F6(P3)、F4(P4)、F5(P2),形成超压排风,排风方向:室内清洁区→F6(P3)→防毒通道兼简易洗消间→F4(P4)→F5(P2)→扩散室→防爆波活门→风井→室外。
隔绝式通风时进风系统运行原理:开插板阀F7(X6),关闭其他阀门,启动进风机F1。隔绝式通风时排风系统运行原理:关闭所有阀门及排风机F12。靠进风井实现室内空气的循环。
当过滤吸收器F2失效被更换后滤毒室内的空气被污染,为防止染毒空气向其它地方扩散、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拆换或维护完毕后,应打开换气堵头X5和密闭阀门F4(X4),关闭密闭阀门F5(X1)、F5(X2)、F4(X3)、F4(X4)和插板阀F7(X6),启动进风机F1,将室内染毒空气吸入过滤吸收器中得以净化达到标准后关闭换气堵头6,整个系统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平时须将换气堵头X5封闭。
2.3隔绝防护设计
隔绝通风时防空地下室既无进风也无排风,依靠风机实现室内循环通风,为防止室内空气出现O2浓度过低、CO2浓度过高导致危机室内人员的安全,《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表5.2.4给出了不同工事战时隔绝防护时间 (?子)、CO2容许浓度、O2容许浓度的要求。本工程二等人员掩蔽所隔绝防护时间:?子≥3h。
?子=1000×V0(C-C0) ÷(n·C1) =1000×1290(2.5%-0.45%)÷(430×20) =3.075>3h
V0——防空地下室清洁区有效容积m3,本工程清洁区有效容积1290m3
C——防空地下室内CO2初始浓度(%),
C0——隔绝防护前防空地下室内CO2容许体积浓度(%),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表5.2.5)
隔绝防护前的新风量为5 m3/(P·h)时C0应为0.45%,
C1——清洁区内每人每小时呼出的CO2量(L/(P·h)),掩蔽人员宜取20,
n——掩蔽人数,本工程n=430
本工程隔绝防护时间满足要求。
3.设备选择
3.1进风系统
进风系统由消波设施(防爆波活门和进风扩散室)、粗过滤器(油网滤尘器)、过滤吸收器(滤毒器)、密闭阀门、进风机及连接这些设备的管道组成,设在战时非主要出入口附近。
3.1.1进风机
进风机是整个防护通风系统的动力部件,考虑到战时外界电源有被切断的可能,在缺电的情况下采用人力驱动风机维持通风。本工程选用了DJF型电动脚踏两用风机,风机风量根据掩蔽人数确定。
①清洁通风新风量的确定
LQ=L1×n =5×430=2150 m3/h
②滤毒通风新风量的确定
LR= L2×n =2×430=860 m3/h,
LH=VF×KH+Lf=40.95×40+51.6=1690 m3/h,
LD取LR和LH二者中的大值,LD=1690 m3/h
注:n——掩蔽人数
LQ——清洁通风新风量(m3/h)
LD——滤毒通风新风量(m3/h)
LR——按掩蔽人员计算所得的新风量(m3/h)
LH——室内保持超压值所需的新风量
L1——清洁通风时新风量标准≥5 m3/(P·h);
地下人防工程中自然能源的高效利用【2】
【摘 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地下人防工程中的一些地道特点,而且对于地道冬暖夏凉的空气特性,从理论和实际基础上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且针对地下人防工程中的空气温度、湿度和风速变化等了讨论,得出的结果说明,地下人防工程在冬天,可以为热泵热源提高有效的空气源,而且降低了热泵的消耗能力,而且提高了热泵的有效性能系数。
【关键词】人防工程;能源;空气源热泵
5.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 篇五
发布日期:2007-12-25 来源:浙江人防省办秘书处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的质量管理,确保人防工程的防护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是指设于人防工程(包括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工程)出入口、连通口、进(排)风口及排烟口等各种孔口,用以堵截冲击波、生化毒剂、电磁脉冲等武器破坏效应的专用设备。常用防护设备按功能分为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防电磁脉冲门、密闭阀门、密闭观察窗、给排水防爆波设备等。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以下简称定点厂)的资格审查、质量监督、备案登记、年检、执法检查等管理工作。
省以下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量管理和行政执法检查。
各级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省人防工程定额管理站负责采集和定期发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价格信息。
第五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和安装实行定点企业资格许可认定制度,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统一审批。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生产和安装企业必须持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
第六条 申请《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条件
申请的企业必须为非外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
二、人员条件
(一)技术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特点及相应的生产、安装工艺。
(二)质量管理及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三)技术人员中,防护专业工程师不少于1人,机械专业工程师不少于2人,结构和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熟练工人中电焊工不少于5人,车工等机加工人员不少于3人,钳工不少于5人,电工不少于1人。
(四)电焊工、车工、铣工、刨工、电工应具有初级以上技术操作等级证书,吊车、行车、探伤仪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特种操作证书。
(五)具有一支熟悉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工艺的现场安装队伍。
(六)生产和安装现场都应配备持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场地条件
(一)生产场地具有一定规模,厂房布局合理,生产区、办公区、仓储区、生活区相对分开。其中结构件车间不小于1000平方米,机加工车间不小于200平方米,仓储区(含备品备件库)不小于1000平方米,办公区不小于200平方米,并有加装了安全设施的图纸资料室。
(二)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场地要有防水、防潮、防变形措施。
(三)生产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的定点厂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养护室。
(四)生产环境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要求。
四、设备要求
(一)结构件加工设备:行车(载重量不低于3t、起吊高度不低于4m)、加工平台(尺寸不小于6m×4m,平整度公差不大于0.5㎜)、振动平台、电焊机、切割机、除锈设备、校形设备、消除内应力设备等。
(二)机加工设备:车床、铣床、刨床、钻床等。
(三)生产设备应保证企业能自主完成产品总加工量(标准件除外)的80%以上。
(四)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五)质检设备:大小钢尺、游标卡尺、千分尺、螺纹检测仪、焊缝检测仪、同轴度检测仪、平面度检测仪、塞尺、拉力计、垂直度检测仪、漆膜附着力划格器、回弹仪、气密性测量装置等。质检设备应定期标定,使之处于有效精度状态。对需要使用大型精密仪器检验的项目,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部门代检。
五、制度要求
申请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岗位责任、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物资台帐、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售后服务等制度。
第七条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申请:
(一)企业向所在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生产审批表》一式六份。
(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现场考察后提出初审评价意见,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后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进行考察,确认符合条件的,上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
(四)审查合格的企业,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发给《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生产通知书》,试生产期限最长一年。
试生产的防护设备产品只能用于质量检验,不得进行销售。试生产的每一品种都应由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授权有关技术单位)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质检报告。
(五)企业申请试生产的所有品种全部质检合格后,填写《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审批表》(一式六份),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查确认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后,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发给《许可证》(含正本和副本)。
试生产产品质量经检测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或试生产期满未提出复审申请的,停止试生产资格,由所在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收回《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试生产通知书》并上缴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第八条 《许可证》有效期三年。三年年检合格的定点厂,向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换证申请,并填写《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换证审批表》一式六份,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
第九条 定点厂按以下程序进行年检:
(一)定点厂填写《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年检表》一式四份,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
(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于每年第四季度会同有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企业进行实地考核,产品出厂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才能通过年检。合格的,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许可证》副本中的年检登记表登记并盖章;不合格的,勒令停产,限期整改。
第十条
定点厂在更换法人、厂名、厂址、所有制形式时,应及时向国家、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并申请更换新的《许可证》。
第十一条
《许可证》只限持证定点厂使用。不得转让、出借《许可证》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合作生产。定点厂必须在《许可证》上登记的企业地址进行生产,严禁异地私设加工点。
第十二条 定点厂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标明的许可范围生产产品,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范围,严禁生产未经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的非标准型号产品。
《许可证》上的生产品种有以下类型:
(一)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指门扇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
(二)钢结构手动防护设备(指材质为钢、启闭方式为手动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密闭观察窗、封堵板)
(三)阀门(指密闭阀门、防爆地漏、防爆波闸阀)
(四)电控门
(五)防电磁脉冲门
(六)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
定点厂需在《许可证》上增加品种,必须先试制,经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授权的质量检测单位)出具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后,在换证的同时上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
第十三条 定点厂应设有专门的生产(工艺)部门和质检部门,配备专职质量检验员,针对拟生产的各类人防设备产品,制定全面、严格的生产工艺和质检操作规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企业应在取得《许可证》后3年内通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第十四条
定点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的标准图纸、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安装和检测,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
第十五条
各定点厂应有熟悉防护设备性能、相对稳定的安装队伍及人员。人防工程主要防护设备应由生产该产品的同一定点厂进行安装,严禁非定点厂安装主要防护设备。
第十六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过程中,必须由定点厂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凡未以定点厂名义签约的合同,均视作非定点厂生产的产品。
第十七条 定点厂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维护说明书,并在产品显著位置标出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型号、生产时间等内容的铭牌。工程竣工验收时,由当地人民防空办公室或受其委托的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核查。
第十八条
定点厂应按规定要求向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第十九条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安装验收后,定点厂应建立有关工程档案。工程档案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具体的设备型号和数量、人防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孔口防护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记录和隐蔽验收记录、材料质保单,每一樘防护设备完整的生产和安装的质检记录等。
工程档案应在十天内由建设单位报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办公室。
第二十条
定点厂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加强各类标准、图纸以及和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的管理,严禁私自复制和扩散泄密载体。取消定点厂资格的企业,其各类标准、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由所在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收回并上缴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定点厂应建立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和维护保修制度,产品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由于生产或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定点厂负全责。
第二十二条 鼓励定点厂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开发研制新产品,但必须经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检测合格、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销售。
第二十三条
省外定点厂在本省承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业务时,应遵守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并须到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接受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检查监督。
(一)备案程序
1、定点厂向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组织现场考察;
3、经考察,符合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第五条基本条件的,准予备案。
(二)企业申请备案时须提供下列资料,提交的各项资料(含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在提交复印件材料同时,还需准备原件以供查验。
1、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二份
2、《浙江省省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备案申请表》一式四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二份;
4、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定点厂文件复印件二份;
5、《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二份;
6、最近年份的年检表复印件二份;
7、企业业绩二份;
8、定点厂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通过备案的定点厂在浙江省人民防空网上公布。
(三)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每年第一季度对已备案的定点厂进行核验,对上一年检不合格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或经营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定点厂,视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备案。
第二十四条
定点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一)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定点生产和安装资格的;
(二)涂改、出借、套用或转让《许可证》的;
(三)无图或无正规图纸生产的;
(四)制假售假的;
(五)私改图纸的;
(六)偷工减料的;
(七)有严重质量问题或不良竞争现象的;
(八)生产条件和管理要求达不到本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
(九)产品出厂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不到90%的。
对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相应行政执法部门对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制度 篇六
宁防办〔2008〕109号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以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设计和审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全市范围内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和设计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市人防主管部门)。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掩蔽与疏散、物资储备、人民防空指挥、专业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式人防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附建式防空地下室)、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工程(以下简称兼顾设防工程)。
第五条单建式人防工程与附建式防空地下室的界定:
单建式人防工程是指任一个防护单元主体上方建筑物投影面积小于该防护单元面积一半的人防工程。
附建式防空地下室是指每个防护单元主体上方建筑物投影面积均大于(含等于)该防护单元面积一半的人防工程。
第六条人防工程建设规模按照下列标准划分:
(一)大型人防工程项目:
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单建式人防工程。
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各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防护等级为四级及以上的附建式防空地下室。
(二)中型人防工程项目:
投资规模在6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下的单建式人防工程或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单建式人防工程。
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的各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
防护等级为五级及以下的附建式防空地下室。
(三)小型及零星人防工程项目:
投资规模在6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单建式人防工程。
第七条承接我市人防工程设计业务按照下列设计资质确定:
(一)具备“建筑(含人防工程)”或“建筑(限人防工程)”资质的设计单位可以承接单建式人防工程的设计。
(二)具备“建筑(含人防工程)”或“建筑工程”资质的设计单位可以承接附建式防空地下室的设计。
(三)具备“人防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可以承接大型、中型及以下规模人防工程项目的设计。
(四)具备“人防工程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规模人防工程项目的设计。
第八条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它地下工程建设中与人民防空相关的工程设施的有关防护方面的设计,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人防工程乙级”以上(含)资质。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防工程不论投资主体或投资方式,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均应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第十条 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实行分级监督和管理。
人防部门投资建设的大型人防工程项目,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人防部门投资建设的中型人防工程项目,由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人防部门投资建设的小型及零星人防工程项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和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项目,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报审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报审表1份。
(二)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图纸1份(设计深度应满足《江苏省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工程项目总平面图、地面首层建筑平面图、上部建筑给排水进出管竖向剖面
图各1份。
(四)人防工程结构计算书1份。
(五)首次报审的设计单位,请提供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报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表1份。
(二)人防工程施工图一式3份(设计深度应满足《江苏省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工程项目总平面图、地面首层建筑平面图、上部建筑排水系统图、地面首层给排水平面图各1份。
(四)人防工程结构计算书1份。
(五)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1份。
第十三条组织审查的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受理设计文件后,应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审查工作:
(一)人防部门投资建设的大型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
(二)人防部门投资建设的中型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
(三)人防部门投资建设的小型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
(四)除人防部门投资建设以外的其它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对报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设计单位应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应积极配合审查工作。
第十四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组织审查合格后再批准实施。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对人防工程设计图纸审查意见如有重大分歧时,可向组织审查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作出复查结论。
第十六条人防工程设计图纸审查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人民防空的技术标准,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审查责任,但不代替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质量责任。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设计审查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09年1月12日起施行,由市人防办负责解释。
7.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制度 篇七
关键词:人防工程,建筑管理,科学发展观
1 以长远的眼光谋划发展。
恩格斯曾用“过程的集合体”来表述唯物辩证法关于发展的观点, 称之为“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任何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的,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发展也如此。促进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 必须善于以长远的眼光通观人防的发展过程, 谋划大计, 创新发展思路。没有长远眼光, 既不可能创造美好未来, 也不可能做好现实工作, 最终必将损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以长远的眼光谋划发展, 才能认清发展方向, 不断开拓进取, 既充分把握有利条件, 又保持清醒头脑, 真正把现实的努力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联系起来, 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只顾眼前, 急功近利, 是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相容的, 自然也无法实现科学发展。要大力加强人防工程建设。重点抓好人防指挥所工程建设, 注重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城乡结合部拓展人防工程, 促进人防工程建设有一个大的发展, 尽快改变人防工程人均面积偏低的状况。要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加紧做好新时期军事斗争人防应急准备, 力口快完善体系建设, 形成防空袭应急保障能力;二是大力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 探索建立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民防体制, 增强参与和承担社会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救援任务的能力;三是加快人防信息化进程, 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规划工作关乎长远, 统揽全局, 各级人防部门要高度重视, 组织精干力量, 深入调查研究, 真正把“十五”总结好, 把形势分析透, 把需求搞清楚, 把任务确定实。要坚持与时俱进, 求真务实,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处理好人防建设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全局与局部、重点与一般、平时与战时、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科学筹划和编制人防建设“十一五”规划, 并切实把人防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统一部署, 全面落实, 实现各级人防部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跨越式发展。
2 全局的意识统筹发展。
物质世界的善于联系, 决定了任何事物包括经济社会又都作为系统而存在。科学发展观中的“五个统筹”, 概括了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各个基本要素的内外联系, 反映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全局的意识统筹发展, 要求抓住每个“统筹”的实质, 判定其在经济社会发展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 着眼于“一盘棋”的全局, 下好每一步棋;要求抓住中心不动摇, 同时围绕中心抓好其他方面的发展, 学会“弹钢琴”, 使各方面有节奏地配合, 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要求反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放到各部分相互联系的整体中去研究解决, 不能顾此失彼, 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尤为重要的是, 必须以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正确反映和兼顾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不同方面的利益, 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谋发展, 使发展的成果回报人民。要认真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原则, 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与城市建设相结合, 切实把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把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把人防工程建设管理重点项目列入政府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 努力抓紧抓好, 抓出成效。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统一起来, 把个人的政绩与人民的实惠统一起来, 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各级人防部门要防止和纠正以减免人防建设经费等方式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使我们的城市建设和人防建设经得起战争的考验, 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经起得人民的评判。
3 以科学的态度抓好发展。
科学的方法从来都是同科学的态度密不可分的。坚持以科学的态度抓好发展, 就是坚持求真务实, 正确认识和把握、自觉遵循和运用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从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角度看, 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必须遵循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 不断解决好主观与客观的关系, 使主观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客观实际, 并结合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来认识和把握人防发展各个方面的本质联系及其运动趋势, 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中不断提高人防建设管理现代化建设的水平。同这种科学态度相统一, 必须坚决纠正一切阻碍科学发展观落实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 努力把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科学思路, 转化为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转化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能力, 扎扎实实地创造发展的业绩。要加强防护工程建设。结合中心城区大型公共、商业设施和地铁、停车场等基本设施建设, 搞好人防建设规划落实, 建一批平战结合效益好的人防工程, 努力增加人防工程设施, 提高人均面积占有率。在城市地下建设中, 人防部门要主动参与, 提供支柱支持和服务, 使城市地下建筑符合战时要求, 实现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各级政府要依法办事, 严格审批;人防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执法, 对应建不建的单位和个人, 依法实施处罚, 确保防空地下室建设落实到实处。要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适应高技术战争条件下空袭作战的特点, 把人民防空的重点从以人员防护为主, 转到以重要经济目标和生命目标防护的研究。在规划和建设重要经济目标时, 要充分考虑防空、防灾的要求, 听取人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要对现有的重要经济目标进行普查, 摸清数量和分布情况, 根据重要程度和性质, 搞好防护类别的区分, 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
4 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 是一个实践和探索的过程, 一个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 始终有一个努力学习和掌握贯穿于党的基本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中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掌握了其中的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 才能更好地把握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精髓, 不断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使全体人民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一个成功的行业, 必须有强大的行业文化作支撑。卓越的人防价值观和人防精神, 是人防取得成功、不断发展壮大的关键。建设以人为本的人防文化, 既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建设人防文化的过程中, 应坚持以人为本, 强调以德立人防、一心为公。坚持以人为本, 就是牢固树立人是生产力中最具决定性因素的意识, 把人的价值放在首位, 把人作为人防最宝贵的资源, 充分体现干部职工在人防发展中的主人翁地位, 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全体职工的根本利益。以德为人防, 就是人防建设和发展中加强诚信建设, 坚持以道德立责任、以目标求发展, 树立良好的人防形象, 促进人防可持续发展。同时, 坚持以德立人,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素质, 为干部职工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创造条件。一心为公, 就是在用人制度上, 坚持唯公不唯亲, 唯才是举;在工作要求上, 培养干部职工的集体意识, 把人防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在干部职工管理上, 要求各级干部唯公不唯私, 廉洁奉公, 勤勉敬业, 恪尽职守。
人防人应立足于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 下大力气抓好人防工程安全建设管理体系建设, 努力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大力强化广大职工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为实现安全施工, 在安全操作上, 做到全员参与, 不留隐患;在责任落实上, 做到纵横包保, 不留余地;在时间管理上, 做到环环相扣, 不留空当;在空间管理上, 做到检查细密, 不留死角;在安全处罚上, 做到大刀阔斧, 不留情面。同时, 超前预防, 消除隐患, 针对每个职工的身体和精神状况, 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安排身心疲惫的职工脱岗休息, 恢复体能;提醒状态不佳的职工注意休息, 自我调节。
总之, 科学发展观既是人防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也是人防发展的行动指南。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 立科学发展之志, 谋科学发展之策, 求科学发展之效, 真正把上级的各项战略决策和方针政策落实到实处。
8.人防工程通风优化设计策略探究 篇八
关键词:人防工程;通风优化设计;策略
1 人防工程设计的重要性
人防工程设计作为建设人防工程的基础,对保证城市的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建设人防工程的首要目的是满足战争时期的需要,因此对于内部结构的设计一定要最大化地保证人身的安全。对于人防工程的设计最重要的是出口和入口的时间,在我国的相关规定中对此是有一定的要求的,要想保证人防工程发挥保证人员人身安全的作用,出口和入口的宽窄设计应该按照每个人0.3m的宽度,并且不能低于100个人的要求来计算。另外,在出口和入口的地方还应该设有相应的密闭防护设施,主要包括防护密闭门、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和防爆破活门等[1]。在战争中,人防工程最大的功能是防止航弹,因此在设计人防的时候需要设计两个防护航弹的单元,一个是防护单元,另一个是抗爆单元。为了能充分地发挥它们的作用,满足特殊时期的需要,保证城市的安全,在设计的时候一定要做到科学合理地划分。
2 人防工程通风的主要方式
由于人防工程属于一个比较隐蔽的场所,而且通常都设在地下,因此通风的作用变得非常地重要。而随着城市化的建设,人们对人防工程的要求的不断提高,使得人防工程的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通风是最容易被忽略掉的问题,它也是影响人防工程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对于人防工程通风到设计非常得重要。在人防工程的设计中,通风的方式主要有隔绝式通风、清洁式通风和隔绝式通风三种,在进风系统中主要有滤毒式通风和清洁式通风两种。
3 通风设计的优化策略
3.1 对进出口的优化 如果人防工程单元面积比1000m2大,进出口的设置就要达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而且至少要保证一个战时进出口能直通地面,各个进出口之间要保持不低于15m的距离,而且进出口的朝向不能相同。如果人防工程单元面积没有超过1000m2的时候,进出口可以设置为1个通向隔壁的连通口和1个直通地面的战时进出口。指挥工程中要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的直通地面进出口。而且要保证进出口通道高度不能低于2.6m,宽度不能低于2m[2]。比如青岛的某个建筑工程人防地下车库通风的平战结合设计,地下一共三层,一层和二层是商场,三层是人防地下车库,因为商场、地上的高层及人防地下车库是不同的设计院设计的,设计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并且没有充分的沟通时间,所以就导致了同一个竖井的地下三层都是排风排烟井。可是上部分趋势新风井。进而造成了图纸大量的修改工作,严重延误了工程时间,也带来了不利影响。
3.2 对油网滤尘器的优化 按照人防工程通风的相关规范,要求当在特殊战争时期和一般生活中共用一个通风系统的时候,要分别按照这两种情况计算通风系统的通风量。因此在这两种情况中,一般生活中新风量最大,合用的时候滤尘器应该按照平时的风量进行设计。油网滤尘器主要有两种安装方法,即立式和管式。其中管式最多能拼装四块滤尘器,当滤尘的风量低于每小时5000m3的时候选择管式安装,当滤尘的风量高于每小时5000m3的时候,就要采用立式的安装方式。在进行立式安装的时候要注意将滤尘器安装在滤尘室的隔墙上,避免受到冲击波的破坏。
3.3 对某些设备的校核 对于风井平时和战时的应用,因为战时和平时的风量比较小,所以要按照一般的风量来校核。通常的风量包括日常的通风和日常的排烟,有些车库的层高比较高,排烟量和排风量差别比较大,并且对于风速的要求也不一样,所以要按照最不利的条件来校核。比如某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是2000m2,层高是5.1m,日常的排风量是36000m3/h,日常的排烟量是72000m3/h,如果想要确定风井的尺寸必须依据日常的通风量来计算,然后再依据日常的排烟量来校核。依据风井内的风速不能高于6m/s来计算,风井的最小净面积的1.67m2。然后再依据排烟时的风速不能高于10m/s来校核风井,进而得出排烟时的风速是12m/s,通过计算可以看出当风速过大的时候,要对风井的尺寸进行必要的改进,取作2.2m2,排烟的风速是9.1m/s,排风的风速是4.5m/s,这样才能满足要求。所以风井的尺寸要取1.5m×1.5m。
3.4 对风机和防排烟系统的优化 一般情况下,人防工程经常采用普通的离心风机,但是因为该风机需要长时间的运行,而且一直在排风的状态下,当排烟的时候风量比较小,所以在日常的工程中要选用既节能又能实现排烟风机效果的风机,这样一来选用变速离心风机或者双速混流风机比较合适。在人防工程中机械排风的装置一定要全面均匀,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进风方式中气流组合合理。因此排风烟口的设计应该布置在远离室的出入口,以免造成气流短路的问题。在具体的工程设计中设置排风管口来作为日常的通风方式,同时也用作发生火灾的排烟风管口。而地下一层作为车道的自然进风,除此之外其他的都按照进风系统来兼做进风。进风口设置在地面的主楼,因为这样能降低火灾烟气的污染程度,排风口设置在比附楼屋面高的地方,避免地面环境受到排出烟气的影响。
3.5 对过滤吸收器的优化 在人防工程设计的相关要求中,规定过滤吸收器中的额定风量不能低于通过该设备的风量。因此在选用风机和过滤吸收器的时候,要满足风量的需求,在设计的时候如果机房的面积满足设计要求,就应该尽可能地使用相同规格的风机和过滤吸收器。当选用的过滤吸收器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时候,要尽可能地选择同一型号的设备进行并联安装,而且要保证每个过滤吸收器通过的风量大致相同,防止出现透毒的问题。如果过滤吸收器要进行上下堆叠的方式进行安装,为方便该设备的拆装,应该要在每个过滤吸收器之间留下适当的间距。
4 结语
综上所述,人防工程的通风设计,不仅能在特殊时期起到重要的作用,在平时的生活中也能发挥出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多方面的作用,在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城市安全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相关的设计人员对人防工程设计的时候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注意对人防通风的设计,实现设计的最优化,以最大化地发挥该工程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曲,朱鹏.浅谈如何做好人防工程通风优化设计[J].科技视界,2015(17):103.
9.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制度 篇九
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防办,市人防办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总工会、共青团《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成安监„2009‟58号)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成都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成安监发[2009]26号)要求,结合我市人防实际,制定了《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方案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第六纪工委
成都市人防办工程管理处2009年5月25日印(共印40份)
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事关构建和谐社会大局。2009年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生产责任落实年”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总体部署,严密组织,加大宣传力度,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职工,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为我市人防系统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和构建平安和谐成都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成都市人防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人防办党委书记、主任周芝茂担任组长,副主任黎昌辉担任副组长,各处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人防“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各区(市)县人防办、直属单位开展全市人防“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工程管理处。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着力于突出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讲求实效。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咨询日定在6月14日,以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为重点。各区(市)县人防办和直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精干的宣传队伍,采取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板报、发宣传资料及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人民防空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生产法律咨询和疑难问题解答。
(二)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
定于6月份中下旬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额等另行通知)。由市人防
安委会统一组织,区(市)县人防办、各直属单位和办机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以更新“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为推动我市人防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
各区(市)县人防办和各直属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检查,通过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促进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市人防办安委会适时进行重点单位的督查。
(四)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活动
区(市)县人防办和各直属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辖区内的安全隐患为模拟主题,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活动,专业消防队伍参训率要达到100%。通过此次活动要使广大职工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五)开展全员“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
开展知识竞赛活动,是进行全员安全教育的好形式。区(市)县人防办和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市上统一安排组织安全科普知识竞赛。通过全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六、活动要求
1、区(市)县人防办、各直属单位要按市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活动计划。
2、区(市)县人防办、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行动、有效果、有总结。
3、区(市)县人防办、各直属单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计划、总结及《数据统计表》,分别于6月1日前和6月18日前报市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
联 系 人:施公安
联系电话:61885953
10.人防工程资料目录 篇十
1、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合格证明文件;
2、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3、主要建筑材料、试块检测报告;
4、人防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
5、防护设备合格证(含各类人防门、防爆波地漏、防爆波呼唤按钮、防护密闭封堵框、密闭观察窗、防护阀门等);
6、防化设备合格证(过滤吸收器、油网滤尘设备、测压装置、密闭阀门、超压排气活门、自动排气活门、通风方式控制箱等);
7、孔口防护设备安装工程报验申请表;
8、人防设备安装人员特种岗位操作证;
9、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许可证书;
10、临战封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孔口防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2、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3、钢筋绑扎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4、钢筋焊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5、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6、混凝土设备基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7、人防门门框墙制作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要求一墙一表);
18、人防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要求一门一表);
19、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0、进、出工程管线的防护密闭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1、给水管道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2、给水附属设备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3、排水管道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4、电缆线路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5、配管及管内穿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6、槽板配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7、成套配电柜及动力开关柜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8、低压电气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9、接地装置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0、金属风管制作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1、无机玻璃钢风管制作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2、通风部件制作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3、风管及部件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4、除尘器、过滤吸收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5、密闭阀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6、通风机和除湿机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7、防腐与油漆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8、人防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9、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40、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41、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42、管道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3、电气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4、设备、阀门试压(满水)记录;
45、管道系统隐蔽试压灌水记录;
46、给排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47、管道冲洗吹扫清洗记录;
48、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49、(水泵、风机、电气)设备试运转记录; 50、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51、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5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53、人防工程竣工图(规划部门审批的1:500总平面图);
54、战时建筑、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包括动力、信号、照明)竣工图;
55、经人防主管部门或人防审图机构审定的设计变更文件。
说明:
11.基于防化设计的人防工程建设研究 篇十一
关键词:防化设计;人防工程;建设
人防工程的建设是一项涉及国计民生的工程,人防工程建设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战时作用的发挥,因此对人防工程进行设计时应当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对人防工程的结构、功能等进行确定。在近些年的战争中,化学武器、生物武器被大量使用,人防工程要想有效的实现防护工程,就应当以防化设计为基础进行建设。
1 人防工程设计原则
1.1 确定人防工程抗力级别
容纳一、二等人员和专业队人员在战时掩蔽、提供场所用于针对实施医疗救护、存储战争物质和用车是人防工程在战时的主要功能。用于地下商业街、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是人防工程平时的功能,它能够方便人们的生活,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战时发挥的主要作用是确定人防工程抗力级别的主要依据,同时在相关规定中要求,人防工程用于掩蔽人员时,应具备大于五级的抗力级别。所以,设计人员应当先对人防工程的主要功能进行确定再进行人防工程的设计,应当更加重点设计和确定二等人员隐蔽部、物资库、战时车库的人防工程。而当前有些建筑将六级作为人防工程的抗力级别,进而节省建筑工程投资成本。
1.2 合理划分防护单元、抗暴单元
防航弹是人防工程战时的重要单元,而在人防工程中划分抗爆单元和防护单元是对抗航弹的主要方式,航弹击中人防工程时产生的碎片因抗爆单元和防护单元的阻挡而减小了对人防工程的破坏,因此在人防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防护单元和防爆单元进行科学的划分。在新实施的人防战技规定中,对于地道工程、坑、指挥工程的抗爆单元和防护单元可以不进行划分。所以,设计人员应当从建筑地下室的具体情况出发,确定人防工程是否需要划分抗爆单元和防护单元,避免影响地下室功能的使用。
1.3 应当根据战时需要对人防出入口进行设计
为战时准备的防护隐蔽场所是人防工程的本质作用,所以应当根据战时需要对其内部结构进行设计,其中入口设计是重点。应当根据规范要求对人防工程战时出入口的数量进行设定,应当根据战时、平时的用途和防护密闭门、防护门尺寸综合确定出入口的通道和门洞的尺寸。应该按隐蔽人数每一百人不小于0.3米计算确定人员隐蔽工程防护单元的战时出入口门洞净宽之和,符合疏散宽度规定。
2 基于防化设计的人防工程建设
2.1 人防工程主体
战时地下室和平时地下室是建筑工程中的地下室的一般分类,平战结合是地下式设计的原则。对结构体系的确定应当依据有无防化要求、抗力级别、工程、需建的人防面积,同时应当分别设置非防护区和防护区,接下来对防护单元进行划分,然后再进行抗爆单元划分。每个防护单元的系统都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和防护设备,用混凝土防滑密闭墙对防滑单元之间进行隔离,通过结构计算确定墙的厚度。可以在隔墙的两侧各设置一道防护密闭门进而保障相邻防护单元相通,应当将两门之间的距离控制在500毫米以外。设置抗爆隔墙与防护单元内相邻的防爆单元之间,控制该钢筋混凝土墙的厚度在200毫米以内。如果隔墙采用的是钢板,那么厚度要大于10毫米。如果设置连通口与抗爆隔墙,则应设置抗爆墙与门洞任意一侧。
此外,应用整体浇筑的密闭墙对清洁区和染毒区进行隔离,并用水泥砂浆将染毒一侧的墙面抹光。应当按照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设定人防工程的室内净高,同时指挥工程房间净高应当大于2.8米,其内通道净高应当大于2.4米。普通人防中有人长期停留的房间净高要大于2.4米,梁和管底净高要大于两米。主干道和次干道的净高要大于2.6米,连接通道净高要大于2.4米。拱教净高要大于1.6米。车辆掩蔽部地梁和管底净高应当大于2.2米。
2.2 人防工程口部
如果防护单元面积不小于一千平米,应当将两个出入口设置于防护单元,一个出入口用于战时直通室外地面,设置的另外一个出入口应当在距离此口地15米以外,并对其朝向进行区分。对于面积小于一千平米的防护单元,应当将通向相邻防护单元的联通口和战时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设计于该防护单元内。应当设置两个以上的出入口于指挥工程内,并控制它的入口通道净宽大于两米,净高大于2.6米。应当在地面建筑倒塌范围意外设置直通室外地面的战时出入口,当无法设置时,可设置防止倒塌堵塞的措施与口部。应当设置密闭通道和防毒通道与人员掩蔽工程出入口,人防工程在战时的主要出入口为防毒通道,该通道与室外相连,应当对其各设置一道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并将洗消间或简易洗消间设置于通道一侧,并设置相应的管道将污水排除洗消间,防止洗消间因此而受到污染。
与此同时应当将相应的通风设备设置于防毒通道内部,为防毒通道的通风提供保障。应当安全呼叫按钮与防护密闭门外,实现战时的警报。分别设置一道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与密闭通道中,并将独立的进风机房和滤毒室设置于每个防护单元中。将进风房设置于滤毒室旁边,实现滤毒室的通风。设置清洁区与进风机房,在污毒区设置滤毒室,并設置一道密闭门于密闭通道和滤毒室之间,从而避免人防地下室中进入滤毒室产生毒气。此外,设计人防工程口部时,需将扩散室和防爆波活门等装置设置于排风口和进风口处,避免受到爆炸产生的冲击波的破坏。与此同时还应将防爆波地漏分别设置于密闭通道、滤毒室、洗消间、防毒通道内,不同于普通地漏,防爆波地漏能够防爆破波,人防工程中的污水在其开启状态下排入排水管道,隔绝人防工程时将地漏关闭即可。
2.3 柴油发电站
应当设置柴油发电机房于建筑面积大于五千平米的各类人防工程、一等和二等医疗救护工程、指挥工程,并且设置地点应当同人员休息房、通信房、指挥室保持一定距离。应当对将风机房、水泵间、储油间等的机房的配套结构和机房本身的防火区进行独立划分。还应设置变配电控制室与固定电站,设置防毒通道、密闭观察窗、比隔墙与控制室和机房之间,应当设置水盆、简易洗消设施与防毒通道内。密闭观察窗应当在防火性能和密闭性能方面符合要求。
2.4 平战功能转换
平战功能转换是人防工程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在对人防地下室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应当对地下室的战时功能和平时功能予以充分的考虑,并对实现平站转换设置相应的措施。排水出户管、给水引入管、防爆波清扫口、防爆波地漏、混凝土建筑的结构、钢筋混凝土构建等不可设置平站功能转换。可采用临战封堵的办法在平站转换中处理平时使用的出入口。应当预埋钢板于抗爆隔墙、米比隔墙、战时封堵的空洞等周边结构混凝土。在设计中应预留位置为战时而设置的设施和房间,并完成于临战前。
3 结语
通过以上内容可知,人防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相关单位对人防工程进行建设的过程中,应当从人防工程建设的原则出发,结语工程作用实际,对工程结构、设施进行科学的设计。
参考文献:
[1]陈美丽.当代建筑设计中的人防工程设计探讨[J].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13(09):104+106.
[2]徐立成,张晓莉,郑东华.强化人防工程质量管理之我见[J].辽宁建材,2011(09):58-60.
12.人防工程设计分析 篇十二
冷战结束后,随着科技飞速发展,战争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颁发了现行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凸显其重要性。人防即人民防空,人民防空的任务是根据国防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除采取人员疏散的措施之外,也是战时防空的最重要的措施之一。人防工程建设已经越来越引起全国各级领导部门的重视。2008年7月1日起实施的《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规定,地面10层以上或基础埋深3.0 m以上的民用建筑按不少于地面建筑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其他除居民住宅以外的民用建筑按总面积的2%~5%修建防空地下室。这一政策的出台,大大加强了人防地下室的建设力度。笔者作为从事人防工程建筑设计工作多年的设计人员,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人防地下室设计的经验,结合对《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理解,就人防地下室建筑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阐述。
1 正确定义人防工程的类别
人防工程按防护类别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防核武器、常规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的袭击;乙类为:防常规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的袭击。防护类别的规划原则是对城市所受威胁环境的不同,所处战略地位的差异,采取分类设防的原则。
按防护等级分为两种等级,即核武器作用下的防护等级和常规武器作用下的防护等级。如甲类6级防空地下室应为核6级、常6级;甲类6B级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等级应为核6B级及常6级。
按防化等级分为丙级和丁级。丙级用于二等人员掩蔽工程,通风方式有清洁式、滤毒式及隔绝式三种。丁级用于人防物资库工程,通风方式有清洁式、隔绝式两种。
2 合理设计人防工程的口部
目前防空地下室的建设仍以二等人员掩蔽工程为主,尤其是人口密集的地区,人员掩蔽工程的分布密度应与城市居民的分布密度相协调。本文以常见的几种人防工程做简要分析。
二等人员掩蔽所是指室内以掩蔽人员为主,但人员处于休息状态(即战时留城的普通居民);主体为清洁区;进风系统设滤毒通风;战时出入口(总宽度)能够使地面人员迅速进入防空地下室;主要出入口在染毒条件下人员能够进出,染毒人员回来时能够局部洗消。
其设计要点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主要口部:a.采用简易洗消与防毒通道合并设置。人行道净宽不小于1.30 m;简易洗消区的面积不小于2.0 m2,其可用宽度不小于0.6 m。b.防护密闭门外有防护顶盖段通道长度不小于5.0 m;设扩散室及洗消污水集水坑。c.出地面段在建筑倒塌范围以内时设置防倒塌棚架与雨篷。
2)次要口部:需要设置密闭通道,与主要口部的直线距离要大于15 m。
3)备用口部:一般采用竖井式,而且通常与通风竖井相结合来设置。
人防物资库:室内有人员,但人员不多,以掩蔽物资为主;主体为清洁区;空间大,人员少,采用隔绝防护,不设滤毒通风;空袭时可暂停通风;主要出入口为物资进出口,染毒时不能进出物资。
其设计要点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主要口部:a.防护密闭门外有防护顶盖段通道长度不小于5.0 m;设密闭通道及洗消污水集水坑。b.当建筑面积不大于2 000 m2时,门洞宽度不小于1.5 m;建筑面积不小于2 000 m2时,门洞宽度不小于1.5 m。c.出地面段在建筑倒塌范围以内时设置防倒塌棚架与雨篷。
2)次要口部:设置密闭通道及洗消污水集水坑。
3)备用口部:一般采用竖井式,而且通常与通风竖井相结合设置。在密闭通道外可利用电梯、升降机或电葫芦等辅助垂直运输设备。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室内无人员,车辆处于停泊状态;主体允许轻微染毒;空袭时可暂停通风;主要出入口为车辆进出口。与其他人防地下室相比,通风量较大,各出入口和通风口可仅设一道防护密闭门,不设密闭通道和密闭门。
其设计要点包含以下几点:
1)主要口部:a.设防护密闭门,门洞尺寸依车型而定;设洗消污水集水坑。b.出地面段在建筑倒塌范围以内时设置防倒塌棚架。室外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有防护顶盖段通道中心线的水平投影折线长度不小于5.0 m;如室外出入口防护密闭门设置在直通式坡道中时,应采取使防护密闭门不被常规武器爆炸破片直接命中的措施。
2)次要口部:设防护密闭门一道,当与有防化要求的人防工程连通时,可采用简易洗消与防毒通道合并设置。
3 正确划分人防工程的防护单元与抗爆单元
1)当上部建筑为9层及其以下时,人员掩蔽工程每个防护单元面积不大于2 000 m2,抗爆单元面积不大于500 m2;物资库每个防护单元面积不大于4 000 m2,抗爆单元面积不大于2 000 m2;专业队掩蔽部、医疗救护工程每个防护单元面积不大于1 000 m2,抗爆单元面积不大于500 m2。
2)当上部建筑为10层及其以上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抗爆单元;当上下相邻楼层划为不同防护单元时,位于下层的防空地下室,可不划分防护单元、抗爆单元。
3)每个防护单元都是独立的防护空间。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应该自成系统。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设置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墙。相邻防护单元应设置至少一个连通口,在连通口的防护单元隔墙两侧各设一道防护密闭门,其门框墙厚不小于500。当两个防护单元为上、下楼层时,相邻防护单元之间的楼板应为防护密闭楼板;当连通口设在上面楼层时,应在防护单元隔墙的两侧各设一道防护密闭门;当连通口设在下面楼层时,应在上层单元一侧加防护密闭门。
正确划分人防工程的防护单元与抗爆单元利于减少常规武器作用下的破坏范围,提高生存概率。
4 结语
人防工程建设已成为城市建设的组成部分,是战时防空袭、平时防灾,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人防工程建设必须能应对以“短时间内精确打击摧毁对方重要目标”为目的的军事变革;又能在确保战备效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平战结合的功能。因此,需要设计师能够合理的认识人防工程,精确把握人防工程的每个要点;还需要与各方通力合作,才能使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规范的要求,才能做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GB50038-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