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2025-01-03

公益性岗位申报表(精选7篇)

1.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篇一

公益性岗位申报程序指南

(一)向县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二)根据县人社部门批示用人指标,新增或换岗人员需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使用人员招聘简章,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发布招聘信息,面向全县招录;

(三)所有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名、面试人员本人需带《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身份证、户口本、及社区(村)等证明原件(本单位可以推荐人员报名面试,但仍需提供以上证件);

(四)报名人员经培训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被录用人员一经上岗,用人单位准备公岗完备资料报送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且每月5日前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送《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台账》、《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台账》。

(注:请注意各程序申报时间。以上程序根据房人社发【2013】2号文件解释,所有公益性岗位申报程序请以该文件为准。)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资料指南

1、用人单位申请(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2、公益性岗位审核认定表;

3、用人单位诚信承诺书;

4、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花名册(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学历、身份证号、家庭详细地址、人员类别、提供岗位、联系电话。);

5、工资表(每个月)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身份证复印件;

7、户口本复印件;

8、劳动合同复印件;

9、《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10、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11、人员类别证明。

(1)4050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女性40-50岁,男性50-60岁)。

(2)、大学生:大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社区(村)、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及户口本(反映户口性质页)复印件3份。

(4)、残疾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复印照片、反映该人员基本信息页)

(5)、城镇低保人员: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6)、成年孤儿:福利院证明或当地组、社区(村)和乡镇出具的证明原件3份。

(以上资料准备3套,其中送县劳动就业局1套,县财政1套〔原件〕,用人单位存档1套。)

2.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篇二

公益性就业就业岗位一般是由政府出资开发, 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类岗位, 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部门和社区安置的劳动保障、治安协管、后勤保障、公共设施服务等岗位。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 并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拨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到用人单位, 补贴期限为3年, 除对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除外。对在公益性就业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 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从户籍地进行认定, 下列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一) “4050”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 女40周岁以上, 男50周岁以上, 在各类企业和单位就业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 失业后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 享受城镇低保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家庭中的一名成员。 (三) 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家庭中未就业成员。指因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统一征地后, 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家庭成员, 由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其中一人。 (四) 零就业家庭。城镇居民家庭中,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连续6个月以上处于失业状态, 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一名家庭成员。 (五) 农村低保家庭中有转移就业要求, 并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一名成员。 (六) 毕业两年以上且登记失业两年以上, 未实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毕业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家庭只认定一名成员。

二、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现状

(一) 管理体制不健全

缺乏绩效考核体制, 没有将公益性就业岗位的管理纳入用人单位的绩效考核范围, 造成用人单位疏于对公益性就业岗位人员的管理, 人社部门无法落实奖优罚劣措施。

(二) 工作积极性不高

首先缺乏奖励机制, 公益性就业岗位人员滋生“混日子”的思想, 干多干少都一样, 干好干坏都一样, 到期就得走人;其次公益性就业岗位工资按省最低工资指导线进行补贴, 减去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发到手的工资就剩一千多点;再次到年底就业专项资金吃紧, 工资发放出现不及时的现象。以上导致他们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 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对公益性岗位缺乏了解

现在大学生就业难, 尤其在本地就业的更少, 都去大城市寻找就业机会, 他们对公益性就业岗位没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没能更多的投入到公益性就业岗位上来。再加上用人单位不太了解国家相关的就业政策, 不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没有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 公益岗位开发没有考虑我区财政承受能力

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中央及省下拨的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列支, 各市、县 (区) 要按一定比例进行资金配套, 现在我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超出了我区财政承受能力。

三、个人建议

(一) 理顺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体制

第一, 确立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管理领导小组, 明确职责, 每年定期召开会议, 及时解决问题, 总结布置工作;

第二, 明确公益性就业岗位招录条件和审批程序, 严格把关, 本着属地就近录用的原则, 由区就业服务局和用人单位联合招考, 通过“本人申请、如实公示、公开招聘、严格把关”的原则, 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并备案。

第三, 加强上岗培训。在上岗前, 由就业服务部门对即将走上公益性就业岗位的人员进行职业修养、法律法规、文明用语、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培训;由各职能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操作, 岗位职责等上岗培训, 使他们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工作技能, 较快的进入工作角色, 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第四,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首先按照“谁用人, 谁管理”的原则, 用人单位要建立公益性就业岗位人员履职情况档案和台账, 就业服务部门要对用人单位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将考核结果纳入用人单位的年终考核结果中;其次用人单位要对公益性就业岗位人员进行年终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再次地方应该重视公益性就业岗位, 在各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时, 应该对公益性就业岗位就业人员给予政策上适当倾斜或考试加分。

(二) 做好公益性就业岗位相关宣传引导

首先要加强公益性就业岗位的开发和管理意识, 要从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 把促进就业作为重要任务, 由政府号召各个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区多提供就业岗位;其次要进一步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公益性就业岗位不是福利待遇, 而是政府促进就业开发的工作岗位, 是服务社会大众的一种公益岗位, 只有通过工作付出才能获取工作报酬;再次要正面宣传公益性就业岗位的工作情况和成绩, 使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对公益性就业岗位有充分的了解和认可, 为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做好基础。

(三) 做好资金需求预算, 加大就业专项资金争取力度, 同时做到专款专用

根据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实际困难, 做好资金需求预算, 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支持, 增加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 使公益性就业岗位人员及时拿到工资, 并享受到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 带动更多的人投入到公益性岗位上来。同时, 严守就业专项资金开支范围, 严把公益性就业岗位补贴审批关, 要求区人社部门对现有公益性岗位要加大审核力度,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终止就业协议;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 必须以联合审批的形式经财政部门审核, 考虑区级财政可承受能力, 并对上岗人员实时监管, 及时将监督结果报告财政部门;加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的审核力度, 确保真正符合政策的人群走上公益性就业岗位。杜绝违规资金支出, 最大程度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3.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篇三

一、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内涵理解

要理清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内涵,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理解。

(一)对象的特殊性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适用对象是高校毕业生。与“4050”失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且技能单一、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就业机会非常有限、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不同,高校毕业生具有年纪轻、可塑性强,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文化程度,接受过完整的专业训练,掌握较为先进的技术与方法,思想观念活跃,充满激情活力,有较强法制民主意识等相对优势和一定市场竞争力。

(二)目的的公益性

较私人利益而言,公共利益首先是一种公众利益,受益主体具有普遍性或不特定性的显著特点,如同登哈特在《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中指出的那样,要致力于建立集体的共同的公共利益观念,这个目标不是要在个人选择的驱动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而是要创造共享利益和共同责任。同时这种利益的实现主要依赖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选择机制,一般难以通过市场等私人选择机制来实现。从这一视角来看,面向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服务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服务内容是满足基层农村或城市社区公众的公共需要,政府必须承担公益性岗位的提供职责,公益性岗位资金来源由公共财政或社会筹集,对公益性岗位的的管理主要依据政府的调配,而一般难以遵循市场机制来加以配置。

(三)就业范围的基层性

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是城乡基层的工作,属于基层就业范畴,其共同特点有:一是直接面对基层人民群众;二是工作内容繁杂、千头万绪;三是生活条件与工作环境相对大城市、大企业、大机关要艰苦。

(四)工作范围的综合性

从服务对象来看,涉及社区内的个人、家庭和用工单位;从管理方面来看,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公安、工商、税务、民政等多个部门,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和支持;从服务内容来看,既可对应政权建设、公共管理在基层的需求(如大学生村官),也可承担基层公共服务的工作(支教、支农、支医等),还能承担一定居(村)民自治组织中的具有公共性、服务性的工作。

(五)工作类型的专业性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主要是为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人民群众提供技术服务或管理服务的专业性岗位,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农业、医疗卫生、文化科技服务、法律、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市政管理、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等岗位,需要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具备一定的专业训练的人才。尤其是在新一轮农村改革和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领域,既要求注重效率、也要求注重公平,改革发展的难度加大,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来胜任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岗位的辅助性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具有辅助性的特点。在农村,协助农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辅助性工作,重在协助、配合农村“两委会”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城市社区,辅助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开展服务和管理。

(七)服务的时限性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具有一定的时限性,一般为2-3年,主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从学校到工作的中间过渡空间和时间,也为其今后就业发展提供空间。

基于此,笔者认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指的是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以满足基层农村或城市社区公共利益为目的,由高校毕业生承担的具有一定服务期限的基层社会管理或公共服务岗位。广义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既包括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同时也涵盖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岗位,属于基层就业范畴。从狭义的角度来理解,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主要是指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岗位。

二、开发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重要意义

(一)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高等教育精英化向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从“皇帝女儿不愁嫁”的供不应求转向了“总体不够用、局部有富余”。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益向纵深发展,城市社区与基层农村对各类人才需求不断提升。在上述“推力”和“拉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将从少数具有加强资源配置能力的东部沿海城市或者部门向外扩散。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的扩散具有多维度的特征,其中,向城市社区或基层农村拓展是重要方面。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可以在镇村、社区和高校之间直接架起一座桥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帮助那些有志于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找到更多、更对口的实践机会,从而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在大城市过度淤积的就业矛盾和压力,促进毕业生自身的人力资本保值增值。

(二)搭建高校毕业生成长与发展的平台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政府培养的宝贵人才资源,但缺乏处理实际事务、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缺乏对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环境的了解,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找不到着手点和着力点等因素,都阻碍了高校毕业生成长与成才。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接受各种挑战和磨练,有利于高校毕业生熟悉当代中国社会、了解中国基本国情,增强扎根基层、服务人民、报效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高校毕业生经风雨、见世面、丰富阅历、磨炼意志,为他们今后的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高校毕业生把所学专业知识有效转化为实践能力,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熟知社情民意,善于与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的有用、有为人才。

(三)促进城乡基层建设与发展

当前,加快基层建设、促进农村社区社会事业发展,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当前,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人才匮乏,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实施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能有效推动人才资源城乡互动、促进人才区域间的合理流动,优化人才配置,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有效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

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但从现实来看,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干部队伍普遍存在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的问题。通过公益性岗位给基层组织注入新的血液和活力,有利于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加强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组织建设,使基层组织更加具有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同时,通过基层锻炼,有利于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深切了解执政来源、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发展夯实基础。

三、开发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对策思考

(一)找准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发展定位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发展的进程中,必须在正确把握几对关系中找准发展定位。

1、正确把握促进基层发展与解决毕业生就业的关系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最现实、最直接的意义在于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但从更深层来理解,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是具有长期性、根本性、战略性的工作。因此,在对待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问题上,不能本末倒置,不能把对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认识停留在现实层面,更不能简单地把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等同于一般的就业援助、等同于面向“4050”的公益性岗位。这要求我们:一要把着眼当前和立足长远有效结合起来。要着眼当前的实际,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契机和突破口,更重要的是立足促进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经济增长、基层政权建设、社会发展。二要把安排困难毕业生和吸引优秀毕业生结合起来。要优先安排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并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但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安排,吸引更多具有一定竞争能力、专业知识的优秀毕业生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2、正确把握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关系

发展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正确把握有效发挥政府调控功能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关系。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首先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不能因为突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由政府“乱作为”、挤占市场配置的空间。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属于公共产品,以满足公共需求、追求公共利益为目的,大多是市场机制不能或者不愿发挥作用的领域。面对公众共同的需求,政府要积极承担起回应公众需求、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的责任。因此,在对待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问题上,政府既不能“缺位”、也不能“错位”、更不能“越位”。

3、正确把握统筹协调与分类管理的关系

发展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必须正确把握统筹协调与分类管理的关系。一是加大统筹力度。要把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统起来、管起来。把各类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就业项目有效整合在“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这一范畴下,要建立统筹管理机构和联系机制,根据基层农村、城市社区需要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情况,对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进行整体规划,要集中物力、财力、人力,在整合的基础上共同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统一招录、统一选派,避免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缺乏效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二是加大协调力度。一方面要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组织、教育、卫生、共青团等部门机构之间的协调,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另一方面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与其他面向基层就业岗位、面向“4050”公益性岗位的协调力度,加强与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企业市场招聘以及大学生自主创业等方面的政策协调,做到有效衔接,相互促进。三是加强分类管理。一方面要强化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这一范畴的内部分类管理,按照不同性质,明确不同招考标准,设计不同的发展通道,进行分类管理;另一方面,在管理上,要结合东中西部、基层农村与城市社区的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特点,各有侧重、各有特色。

(二)大力开发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

2009年,有关部门在原有四个面向基层就业的项目基础上,公布了第一批面向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随着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多样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根据基层特点,拓展开发领域,建立开发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1、拓展开发领域

一是协助政策执行类。这类岗位主要协助政府在基层农村、城市社区开展政策执行,促进有关政策更好地在区域内落实,如计划生育、征兵、拥军优属、社会治安、民政、老龄工作、优抚救济、社会救助、统计、合作医疗、工会、妇女就业、青少年权益保护、社会保障、税费收缴等。二是基层社会管理。这类岗位主要是基于村委会、居委会的职责,开展区域内的社会管理。在基层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岗位主要涉及农村经济,包括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农田水利、交通道路、广播供电、文化教育、卫生防疫、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精神文明建设、村委会日常事务等。在城市居民委员会,包括党务、行政、安全生产、外来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流动人口管理、民兵、综治、治保、民事调解、住房保障、业主委员会管理等方面。三是提供公共服务。这类岗位主要满足本地居民公共服务需求,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科学普及、红十字、计生服务、就业援助、农技推广、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社区矫正等有一定专业技术要求的公共服务等方面。四是提供公益服务。如市(村)民学习、图书室、健身活动、文化活动、老年护理等岗位。

2、完善开发机制

一是明确政府在开发公益性岗位进程中的主导作用,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发展,紧密结合本地特点,紧密结合高校毕业生特点,在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增设公益性岗位,拓展公益性岗位的范围。二是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合理购买岗位,支持、引导多渠道出资,大力开发社会公共事业所需要的各类公益性岗位。三是鼓励社会广泛参与积极发展公益性劳动组织,利用优势大力开发岗位。四是建立公益性岗位储备机制,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变动,动态投放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作为调节市场供需的补充。

(三)加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管理

建立管理主体明确、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有效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帮助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在农村、在社区成才发展,在公益性岗位上建功立业,成为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生力军和重要力量。

1、明确管理主体

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要把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突出的位置,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加强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管理机制的建设,建立综合协调机构,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2、完善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选任机制。要结合当地资源条件,明确选拔招录目的与标准,严格选拔程序,明确选拔重点,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拔那些专业对口、能力强、作风正的高校毕业生承担公益性岗位。二是完善培养机制。要注意“关口前移”,要在在校期间进行辅导,帮助毕业生了解基层农村、城市社区,做好心理、知识和能力上的准备,另一方面要依托各级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团校等加强岗前培训,传授开展基层工作经验的方法和服务技能,使其尽快熟悉工作业务。此外,还要建立传帮带机制和自我培训机制,不断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三是完善使用机制。要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工作职责,避免“放羊”现象;要搭建实践平台,通过重点工作和重点岗位锻炼和培养高校毕业生;要建立流动平台,加大岗位调配力度,使公益性岗位真正发挥出应有作用。四是完善考核机制。要制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考核办法,加大岗位绩效考核力度;要注重过程考核,明确考核方式,通过综合评价,不断增强在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工作业绩,提升其服务意识和能力。五是完善激励机制。在物质激励方面,要落实各项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在事业激励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其他们搭建发挥才干的舞台和空间,帮助和鼓励他们在农村、社区干事业、出成果、作贡献;在精神激励方面,对在基层农村、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成绩卓越、贡献突出的高校毕业生,要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在职业发展激励方面,积极疏通职业发展渠道。六是后续管理机制。要加大跟踪力度,将优秀的苗子纳入后备干部培养;要完善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的后续管理,通过办理正式聘用、自主择业、延续锻炼等方式,及时安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

3、完善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身份。在政策上,对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的身份给予准确定位,例如应及时调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给予经过党委政府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和愿意回村干事创业的大学生本村合法的选民资格,使其能够参与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或支书兼主任的竞争,并在待遇和工作条件上予以保证。二是确保待遇。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再次就业后,要按照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不同,分别给予计算工龄、社会保障缴费年限等保障。三是加大投入。要建立专项资金,编列财政年度预算,加大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要继续完善转移支付体制,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规范转移支付的程序,同时也需要完善各级政府按比例承担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工资福利的有关政策。要加大政府财政金融对基层农村、城市社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程,为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上施展才华创造条件。

(四)加大舆论宣传

一是帮助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使他们从思想上安心基层,扎根基层。二是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认识,积极鼓励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就业。三是要拓宽宣传渠道,及时总结、挖掘、宣传先进典型,唱响到基层去、到艰苦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让更多有知识、有干劲、有能力的青年学生到农村、社区建功立业。

4.公益奖项申报材料 篇四

一、团队介绍

“春晖”项目工作组是一个在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团委的密切关注下,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的大力支持下成立的直属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团委的一个公益团队。

“春晖”项目工作组以公益活动为主要任务,本着以爱为宗旨,服务社会为原则,增强同学社会责任感以及公益心为目的,积极开展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德育建设、在校学生道德感责任感的活动。主要以下三点为重点:

1.“大手牵小手,爱心促成长”关爱农民工子弟活动 2.“孝老爱亲”福利院服务活动

3.湖南省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及湖南大学学雷锋常态化立项工作

其中“大手牵小手,爱心促成长” 关爱农民工子弟活动立足于目前农名工子弟教育问题刻不容缓的社会现实: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群体进城规模不断扩大,速度不断提高。同时,义务教育段适龄的农民工子女大量随父母进城求学。然而,绝大多数的农民工在为了养家糊口而整天忙于工作时并不能够很好照顾到他们的子女,这样极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更好的关心农民工子女的身心健康,能够真正快快乐乐地学习、生活,健健康康地成长;同时也为了增强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使同学们能够真真正正地担起一个当代大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策划起“大手牵小手,爱心促成长”活动。

“大手牵小手,爱心促成长” 关爱农民工子弟活动组织人员由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副书记凌光奕担任组长,具有公益团队组织经验的副组长三人,及组员五人。志愿者逾百人。

二、项目介绍

该项目以我院志愿者与东风小学的学生达成一对一帮扶小组,在周末以进行义务课程辅导的形式进行开展。其具体过程如下 实施过程: 1.志愿者的选拔

在已招募的120名志愿者和7个班级中挑选出多名志愿者参加本次志愿者活动。2.活动开幕式

在东风二小举办小型开幕式,宣布活动正式开展。

3.志愿者培训

在正式进行周末课程辅导之前,我们为志愿者提供相关年级的教材并与学校老师和家长进行了沟通,确定了辅导的内容、形式与方向。并督促志愿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准备工作。4.调查与总结 我们在每次志愿者进行课程辅导后,对相关家庭进行电话咨询,获得家长们的反馈。并每过一段时间与学校老师进行沟通,收集孩子们的学习现状信息,并针对学生学习进度进行调整。

通过我们的志愿服务,我们期望孩子们的教育状况有明显的改善,学习态度改善、学习成绩有一定的提高。农民工子弟的课余生活变得丰富,能够多接触一些体育,艺术活动,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并通过建立起志愿者与辅导家庭的长期关系,一方面改善孩子们的社会交往状况,扩大农民工子弟的交往范围。另一方面培养起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密切大学生与社会之间的交往,使志愿者们走进基层,走进社会,融入社会。

三、项目进行

自去年起,我们春晖项目工作组在我院党组织和团组织的领导下,确立了“大手牵小手,爱心助成长”的主题,组织和带领我院志愿者开展了“大手牵小手,爱心助成长”关爱农民工子弟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1.进行方式

将我院志愿者与东风二小的学生组成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帮扶小组,在周末进行义务课程辅导。在已招募的120名志愿者和7个班级中挑选出多名志愿者参加志愿者活动。在正式进行周末课程辅导之前,对志愿者提供相关年级的教材,并督促志愿者进行一定程度的准备工作。我们在每次志愿者进行课程辅导后,对相关家庭进行电话咨询,收集家长们的反馈,改进我们的工作。2.所处阶段

自此项目提出以来,我们已开展近半年活动,目前正处于项目的成熟阶段。在项目的开始阶段,我们发现了计划里没有想到的种种困难,但我们已设法解决,这也为今后项目的扩大取得了宝贵的经验。而在此阶段,志愿者的来源已趋于成熟,我们已经可以合理安排志愿者的分组和轮换,并扩大了参与辅导的农民工子弟人数。对于农民工子弟方面,我们也已经与校方和家长达成了一份稳固而且可持续进行的协议,能够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磨合,目前,我们已达到可以每个周末定时安排志愿者为农民工子弟进行辅导,整个项目已经完备并可以顺利推进。3.项目规模

目前我们已经可以安排志愿者在15个地方对孩子进行辅导,辅导对象涵括了东风二小多个年级多个班级。辅导内容不仅局限于单一的书本知识,还有逐渐增加课外一些励志小故事,科普小知识等,带给他们不一样的学习氛围。而志愿者方面湖南大学包括土木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在内的多个院系不同专业、年级的学生均参与到本项目中。

四、项目成果

1、我们在东风二小开展的项目已进行一个学期,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校方、家长和学生们的一致认可;通过两周一次的学习辅导,我们和服务对象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对于农民工家庭,此项目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的平台,加强了农民工子女与外界社会的接触,同时呼吁社会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的关注。

2、小学是打下学习基础,定下正确奋斗目标的黄金时期,我们的“大手牵小手”帮扶活动让小学生不仅巩固了课内知识,更学到了很多很多课外知识,拓宽了他们的视野,增加他们对学习的兴趣,使小朋友确立正确的成长方向。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大学生的言行与鼓励为小学生带来积极影响,为小朋友树立正确的学习榜样。志愿者不但成为他们学习上的小导师,也成为了他们生活上的好朋友,为他们解决烦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人生目标,鼓励他们大胆想象,使他们的知识在课堂之外得到更大的外延,从而养成爱学习、会学习的好习惯。志愿服务工作效果良好,活动富有成效,深受学校的领导、老师、家长和孩子的喜爱。

3、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结对,进行一对一服务,不仅促进了农民工子女的健康成长,也增进了志愿者自身的发展。

加强志愿者们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新时期大学生的服务意识和适应能力,促进大学生们的成长成才,引导他们走出校园,观察社会、关爱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在一对一的服务中锻炼了大学生志愿者的个人素质和沟通技巧,也通过义教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体验面对各种困难,提高团队合作精神。一个人的力量是微弱的,但是集体的力量却是巨大的、无穷的,通过一名名志愿者的无私奉献、一支支服务团队的热情参与、一个个共青团的不断努力,一定可以开展好“关爱农民工子弟”,并通过该行动影响一名农民工子女、一个家庭、一所学校、一个地区乃至整个社会。

五、未来展望

经过上一学期的工作,我们现阶段已稳定了二对一的辅导模式,但是项目推进主要受到以下几点因素阻碍: 1)场地限制:一个较安静宽敞的场地是受到孩子家长及志愿者强烈欢迎的多对多模式的基本要求,但是合作学校附近符合条件的场地大多在周六周末(即活动开展时间)处于关闭状态不予外借; 2)教学过程单一:教学地点长期拘束固定,既降低了志愿者的教学兴趣,减少了孩子的接触面,也无法结合我院的特色; 3)志愿者与孩子的平时交流较少:志愿者与孩子都有着强烈进一步交流增进彼此感情的欲望,但仅靠每两周一次的教学辅导大大减少了他们的交流时间,致使双方在教与学过程中较为拘束。

本学期我们将会与本校生物院、信科院合作进一步做大项目,并稳步进入二对一辅导与多对多辅导相结合阶段。多次商讨下,综合合作方的条件及项目现状,我们对以上几点的解决方案是:

1)场地:与合作校方再次商讨以征得教学教室的批准或与当地的社会组织提供场地;

2)丰富教学过程:利用各自学院特色,开展一些科学普及类活动(如土木院展示新颖建筑,机械院展示新奇的工业产品或机器人作品,信科院开设小型网络知识交流班);

5.新乡公益性岗位 篇五

新政办[2006]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8月28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七日

新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06〕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公益性岗位,是指政府投资、政府给予优惠或政府特许经营的生产、经营、服务性岗位。主要包括:

(一)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如厨房厨工、餐厅(机关)服务员、司机、门卫等后勤保障、保洁绿化以及从事水、电、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维护岗位。

(二)财政拨款的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清洁、绿化及社会治安、城市交通、车辆保管等公益性岗位。

(三)政府投资的促进(再)就业基地、有关部门及行业投资兴建的再就业市场等摊位、商铺及基地的管理服务性岗位。

(四)政府投资占投资总额70%以上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可提供就业岗位项目的辅助性岗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基建项目、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辅助性岗位。

(五)政府资助的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老养老、社区卫生、保健、体育、文化、治安、绿化保洁等社区服务岗位。

(六)政府投资兴建或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摊位。

(七)政府特许经营的公共服务项目,如书报亭、电话亭、福利体育彩票销售点、飞机车船票销售点等岗位。

第三条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再就业优惠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以下称安置对象),均可申请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一)国有、厂办大集体企业、市属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及国有、厂办大集体企业、市属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的“4050”人员;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三)夫妻均为下岗失业人员的一方;

(四)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五)现役军人配偶、县级及县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复转军人;

(六)其它符合条件的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新乡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新乡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就业办公室)负责协调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资源的统筹管理、综合开发和调剂配置等项工作。

第五条 市、县(市)就业办公室负责本地公益性岗位调剂使用和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组织实施工作,按提出公益性就业岗位数量,下达安置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区就业办公室协助市就业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的有关工作。人事、财政、建设、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对象的安置工作。

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落实本辖区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建立安置对象就业基础台帐,指定专门人员,组织落实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等有关具体事务。

第三章 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

第六条 各级政府应加强公益性岗位的统筹规划、综合开发、调控管理,调整、开发、掌握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本地下岗失业人员。

劳动保障、人事、财政等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调整在岗人员结构,腾出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

第七条 凡市政府已明确安置任务的公益性岗位,由市就业办公室进行综合管理,并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市政府今后每年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第八条 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安排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市、县(市)就业办公室分别负责市(包括区)、县(市)财政拨款和投资单位及本级政府特许经营项目的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安排;省级财政拨款、投资单位及特许经营项目的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安排,按属地化原则,由市就业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 在公益性岗位招录工作中,凡第二条前三项所涉及的公益性岗位,应全部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第(四)、(五)项范围内的公益性岗位,应按不低于80%的比例招用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第(六)项所涉及的公益性岗位,应按不低于60%的比例招用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第(七)项范围内的公益性岗位,应按不低于50%的比例招用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

第十条 凡政府投资项目或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对外招标、发包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录用安置对象的比例,并作为竞标的重要条件。

其它公益性岗位的招录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安置比例进行。

第四章 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和评估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就业办公室在每年元月份将《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发给有关部门、单位填报。有关部门、单位应将本系统(含下属单位)公益性岗位的用人需求情况汇总后,于每年3月份前将《公益性岗位申报表》汇总上报;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在立项后30天内向同级就业办公室填报《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各县(市)、区就业办公室于每年3月10日前,将《公益性岗位申报表》汇总后向市就业办公室备案。市就业办公室应对申报的公益性岗位情况核实后建立台帐。

第十二条 市、县(市)就业办公室接到《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岗位申报评估,对申报数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将申报表退回申报单位重新填报,并要求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经审验核准后,由市、县(市)就业办公室对有关单位、部门下达安置任务,以此作为考核各有关单位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主要依据。第五章 公益性岗位的调剂使用与管理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的从业人员时,在就业办公室的指导下,到当地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其他职业介绍机构公开招聘。市就业办公室应明确,各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原则上应用于安置各区的安置对象。有节余时再调剂使用。用人单位招用安置对象后,应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人数,未达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招聘比例的,需有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当地安置对象暂缺适当人选的证明,经市、县(市)就业办公室核准后,方可招用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对安置人员变化情况及空岗情况应及时反馈当地就业办公室和推荐单位,以便调整分配安置人员。

第六章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待遇

第十七条 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安置对象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补贴以当地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确定。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其本人负担。

第十八条 各类公益性岗位招用安置对象,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可按我市有关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

第七章 公益性岗位申报和岗位补贴申领程序

第十九条 安置对象申请公益性就业岗位应填报“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由所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编报“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报送所在地就业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和“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由各县(市)、区就业办公室汇总,报送市就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市、县(市)就业办公室应及时将“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送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备用人单位、部门公开招聘使用。就业办公室与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应保持经常性联系和沟通。

第二十一条 安置单位申领岗位补贴,应按月填报《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携带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居民身份证》及《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复印件及申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报市、县(市、区)就业办公室审核。经就业办公室审查并提出拨付意见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对拨款意见进行复核,并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安置单位专用账户。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按时足额支付。

享受对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停拨岗位补贴。

第八章 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把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任务指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第二十三条 承担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应及时督促并调整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结构,确保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政府人事部门要定期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责令改正。建设、工商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可提供就业岗位项目的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情况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或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和单位,应通报批评。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7日起执行。

附件:1.公益性岗位申报表(略)

2.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略)

6.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篇六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使我镇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通知》(镇人社通【20xx】17号)文件精神,我镇于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25日深入社区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和纪律情况

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上、下班一律进行签到、签退,各社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制度,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岗位和人员上报情况

各社区公益性岗位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三、坚持专款专用,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城关镇严格按照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实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骗取社保补贴的社区和个人。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五、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城关镇与社区双重管理制度各社区对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城关镇劳动保障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

各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没有发生其他违反《城关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的情况。

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城关镇各社区的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使我乡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井人社字[20xx]35号文件精神,我乡于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全乡所有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乡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6名,其中民政政公益性岗位1名。计划生育公益性岗位1名。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1名。保洁员2名。我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乡劳动保障所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并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乡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各村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五、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乡与各村双重管理制度。

各村对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乡劳动保障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3

进一步做好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使我乡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我乡对全乡所有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乡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乡现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名,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4名。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发现无不到岗情况。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乡劳动保障所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我乡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每季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原则发放,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乡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我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工作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四、我乡的自查情况:

我乡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岗位使用方面严格遵守县就业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今年5月对3年期满人员就业困难大学生姜游及时予以清退;与就业困难人员李琼芳继续签订用工协议。

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骗取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4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大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配合省人社厅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大检查工作,我院自8月24日至9月3日对学院现有公益性岗位用工情况从各方面进行了细致彻底的摸底调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公益性岗位 人,其中后勤管理处 人,学生公寓 人,各岗位工作内容为:

电工、管道工岗位要保证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做好后勤保障及时维修故障,平常做好维护设备、设施的工作;

校园环境卫生岗位要保证学院环境卫生,校园道路干净整洁无垃圾,垃圾桶每日清理无堆积。

公寓保洁员要保持公寓、教学楼内部整洁,要求楼道无杂物,厕所无异味,窗台、玻璃干净。

公寓门卫要保证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禁止非本楼人员入内;严格监管学生执行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禁止学生旷课、晚归。

维持学生公寓楼内的安全、秩序。

各公益性岗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均比照同岗位正式人员,节假日加班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有公益性岗位用工情况

1、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按工作性质、岗位职责,我院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各用工部门专人负责,实行日考勤制度,不能到岗的须办理请假手续。根据各用工部门提供的出勤表,及负责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表现的汇报,我院目前用工情况良好,大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能按规定上岗出勤,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2、我院按照政策规定,及时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续)订劳动合同,对学院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按时报批,因病住院治疗情况及时备案,同时提供学院劳动保护,并依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情况,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对表现优秀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加强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落实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补贴政策,调动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是我院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首要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请相关领导给予监督、指导。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5

区就业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xxx市x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自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名,公益性岗位设置合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权限明确,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制定了管理制度;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因岗设人、一岗一人”原则:

通过自查,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的工作在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范畴之内,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我局按规定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给安置人员不低于我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按时为安置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局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及时向区就业局如实上报。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局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xxx市xxx区体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6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市公益性岗位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中心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宜阳县行政服务中心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4名,其中文印室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保安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保洁员2名。我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中心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并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中心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各村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通过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中心公益性岗位情况基本良好,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7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规范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确保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真正得以落实,使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县劳动服务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劳服发〔xx〕11号)文件精神,我校于xx年4月3日至xx年4月15日对校公益性岗位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公益性人员的管理工作。

依据上级管理要求,我们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规范建立了台账,熟悉人员基本信息,并与从业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制定了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过程管理,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我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共计20名,我们注重过程管理,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没有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现象,并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合同期内,无任何人脱岗。

三、按时划拨工资,坚持专款专用。

我校按时划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依据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数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的问题,坚持做到专款专用。

按照县劳动服务局相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勤表,并制作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公示牌在行政楼大厅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从业人员能够按时上岗,且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8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资金的管理,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就业援助政策和资金真正得以落实,根据《xxx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就发[20xx]17号)文件精神,我镇于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6日组织专人对公益性岗位的申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情况

xxx镇现有公益性岗位2岗,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其中劳动保障协理员16人,巡逻队员4人。公益性岗位人员都严格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无履职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二、严格考勤制度

xxx镇严格按照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坚持每日签到考勤制度,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通过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出勤等情况的自查,xxx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xxx镇就业和社会报账服务中心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岗位设置和考核。通过本次自查,xxx镇未发现任何冒名顶替、补贴对象不再岗位等弄虚作假骗取公益性岗位专项补贴的现象。

三、坚持专款专用,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

xxx镇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标准将补贴资金如实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切实保障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利益,维护了公益性岗位专项补贴资金的安全。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xxx镇公益性岗位上岗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公益性岗位专项补贴资金使用正常,今后,xxx镇将不断努力探索,扎实工作,切实将这项惠及民生,造福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xxx镇人民政府

二〇xx年xx月xx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9

关于对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报告xxx为了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管理、有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以及《平坝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我镇按照县制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xxx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镇劳动保障协管员共有22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均为非农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有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县就业办认定并持有相关证件的人员。

目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每年按时签订《平坝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签订的《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公室备案。

二、xxx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镇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考核依据,对工作情况实行周报制,工作人员有事实行请假手续制度。

由于劳动保障工作任务重,针对劳动协管员,每年年初镇劳

保所根据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与各村劳动协管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工作情况如下:我镇劳动力转移4350人,新增劳动力转移725人,新增城镇就业人数585人,农村养老保险参加人数为8858人,领取待遇人数为2420人,参保率为96.68﹪,缴费率为98.5﹪;居民养老保险108人,居民医疗保险参加人数为2215人.

通过自查,目前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按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岗、出勤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三、xxx自查中的情况:

个别协管员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嫌工资待遇偏低,有部分协管员从事其他职业。

四、xxx建议:

针对劳动协管员来说,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报酬较低,加之工资有时不能按时拨款到位,导致个别人员思想不稳定,对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如果解聘了该岗位人员,但乡镇劳保所又不能另聘,必然造成岗位空缺从而影响整个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基于这种情况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能否让聘用单位自行择优录用,以利于乡镇劳保所各项目标任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0

关于对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报告为了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精神以及《xx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我镇按照县制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镇劳动保障协管员共有xx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均为非农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有xx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县就业办认定并持有相关证件的人员。

目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每年按时签订《xx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签订的《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公室备案。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镇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考核依据,对工作情况实行周报制,工作人员有事实行请假手续制度。

由于劳动保障工作任务重,针对劳动协管员,每年年初镇劳保所根据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与各村劳动协管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通过自查,目前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按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岗、出勤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三、自查中的情况:

个别协管员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嫌工资待遇偏低,有部分协管员从事其他职业。

四、建议:

针对劳动协管员来说,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报酬较低,加之工资有时不能按时拨款到位,导致个别人员思想不稳定,对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如果解聘了该岗位人员,但乡镇劳保所又不能另聘,必然造成岗位空缺从而影响整个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基于这种情况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能否让聘用单位自行择优录用,以利于乡镇劳保所各项目标任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1

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近2万人,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

一、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总体情况

沧州市自20xx年以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截止20xx年底,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万人,主要集中于园林绿化、交通协管、劳动保障协管、计生协管以及各单位保安、保洁等工作岗位上。截至20xx年一季度,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人5385 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549人,社区其他工作协管员639人,交通协管员314人,保安、保洁、保绿岗位20xx人,其他公益岗位956人,企业吸纳人员614人。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多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长期失业者。“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公益性岗位既避免了直接资金援助形成的依赖性,也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了他们的就业能力。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用自己的辛勤工作,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为沧州的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条件:

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全部为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有关规定》(沧劳社字〔20xx〕52号),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城镇户籍的五类人员:一是大龄就业转失业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二是扶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三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四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五是零就业家庭中的一名女35岁以上、男40岁以上的人员。20xx年,根据我市实际,又进一步扩大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即:“4050人员取消就业转失业的限定,单亲扶养未成年子女,放宽到扶养已成年但仍在读大学生的家庭。就业困难人员是公益性岗位上岗的必备条件。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目前沧州市规定的岗位补贴为三种:一是社区协管岗位,岗位补贴每人每月800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500元;三是一般用人单位(企业)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100元。社保补贴按全省社平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县级岗位补贴为100-500元,社保补贴缴纳一项或四项,根据就业资金情况确定)。除社区协管人员外,岗位补贴均用于补贴用人单位,不属于个人工资,用人单位对所安排公益岗人员发放的工资,需不低于上最低工资水平。20xx年至20xx年,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支出分别占全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的58.9%、64.5% 、55.3%。

(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

沧州市自20xx年以来,制定下发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开发与管理、协议期限以及两项补贴的拨付程序等内容。凡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需经就业行政部门审批,所有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由就业服务部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工作,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拨付公益性岗位的两项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的建立情况:

虽然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规定,公益性岗位除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到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在20xx年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没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只进不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已在岗6年时间,仅市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就已达4787人,全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达到550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已无力承担,更无法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新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岗人员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符合条件但无法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也非常不满。在这样的情况下,沧州市人社局通过反复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就业困难人员意见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意见,研究起草了《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协议期满人员的分流方案》,对三年协议期满人员分三种类型制定了享受十种不同扶持政策,《分流方案》经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通过后,市人社局又立即研究制定了更加具体的《分流人员失业保险救济金领取办法》、《分流人员养老保险接续办法》、分流人员的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就业援助政策明白卡》,同时动员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准备了充足的就业岗位,只要分流人员有上岗要求,即可及时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分流工作从20xx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经过沧州人社部门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充足的岗位安排,妥善处理了部分在岗人员不理解政策、前往市委、市政府上访的事件,沧州市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正式建立。20xx年,全市共有2800多人离开公益性岗位,节省就业资金3000万元,保障性支出的减少,使我们有充足的资金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小额贷款贴息等促进性的就业工作。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益性岗位是所有就业扶持政策中优惠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大量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重新就业,不但保障了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全市社会稳定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与此同时,公益性岗位又是就业资金支出量最大的一项政策,由于资金限制,在大批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同时,又因为资金总量有限,无法深入落实其他促进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而在沧州市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三年协议期满的退出政策后,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公益性岗位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和一般用人单位列入公益性岗位后,可为各单位节省大量资金,因此深受各单位的欢迎。目前沧州市的各单位都积极申请公益性岗位,但由于资金的限制,人社部门不能全部承担,因此不能满足各单位的用人需求。

(二)对公益性岗位难以管理。目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实行的是“谁用人、谁管理”的管理模式,由就业服务部门定期抽查。但由于就业部门承担的就业任务繁多,人员编制有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联合骗取就业资金,将难以查出。而且由于目前公益性岗位统一规定,无论工作成绩优劣,三年到期分流,且用人单位对招用人员存在管理不严现象,而上岗人员也大多年龄偏大,工作能力偏弱,且存有倦怠投机心理,上岗后不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质量不高。

(三)社区劳动保障协管人员三年期限,影响了社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建立公益性岗位能上能下的“退出机制”,在20xx年制定公益性岗位分流方案时,为保证公平起见,采用了“一刀切”的办法,所有公益性岗位全部三年到期。但是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需要熟悉劳动、保障政策,还需要熟悉社区居民家庭情况,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影响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工伤保险有一定困难。沧州市的公益性岗位是由派遣公司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所以工伤保险认定的责任部门是“公益性岗位派遣公司”,因此,虽然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专门协议,注明出现工伤由人社部门协助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一旦出现需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时,用人单位如以“非工伤保险缴费方”为由拒绝承担费用,人社部门也缺乏强制执行措施。而人社部门的就业专项资金中没有此项资金支出的出处,因而无法保证工伤人员的补偿要求。

从整体上看,公益性岗位的确是深受广大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拥护的一项就业扶持政策,也是就业部门进行托底安置困难人员的主要抓手,今后还应大力开展,针对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沧州市总结出如下四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范围,明确:只有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才为公益性岗位。对其他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只给予社保补贴,不再给予岗位补贴。

(二)将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岗位定为特殊公益性岗位,招聘高素质人员,不受三年协议的限制,这样可保障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连续性,提高服务质量。不能全部按三年的规定一刀切。

(三)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成检查小组,对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管理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检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组织不定期检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工作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考勤考核、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不上班吃空饷等违规情况给予撤销岗位、追回补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用人单位警告或撤销开发资格等处罚。

(四)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中加列工伤保险补偿费用,用于承担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对工伤人员的伤残、就业补助费用,以维护就业困难人员的切身利益。

(五)对于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由于就业资金保障性支出减少,便造成了就业资金支出总量上的减少,因此,建议加大对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其就业促进性资金支出的扶持力度。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2

关于对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报告为了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管理、有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以及《平坝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我镇按照县制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镇劳动保障协管员共有22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均为非农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有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县就业办认定并持有相关证件的人员。

目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每年按时签订《平坝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签订的《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公室备案。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镇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考核依据,对工作情况实行周报制,工作人员有事实行请假手续制度。

由于劳动保障工作任务重,针对劳动协管员,每年年初镇劳

保所根据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与各村劳动协管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工作情况如下:我镇劳动力转移4350人,新增劳动力转移725人,新增城镇就业人数585人,农村养老保险参加人数为8858人,领取待遇人数为2420人,参保率为96.68﹪,缴费率为98.5﹪;居民养老保险108人,居民医疗保险参加人数为2215人.

通过自查,目前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按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岗、出勤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三、自查中的情况:

个别协管员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嫌工资待遇偏低,有部分协管员从事其他职业。

四、建议:

针对劳动协管员来说,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报酬较低,加之工资有时不能按时拨款到位,导致个别人员思想不稳定,对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如果解聘了该岗位人员,但乡镇劳保所又不能另聘,必然造成岗位空缺从而影响整个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基于这种情况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能否让聘用单位自行择优录用,以利于乡镇劳保所各项目标任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州公益性岗位人员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我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使用、生活补贴发放、劳动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査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校严格按照州上关于公益性岗位规范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在工作中积极吸纳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对就困难对象实行再就业援助,做到人员,经费,岗位三到位。目前,我单位共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8名,且38名工作人员全部在岗,不存在冒名顶岗、互相借用的问题。其中男性人,女性 人,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下,38名公益性岗位工人员各项条件均符合岗位要求,岗位使用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二)岗位设置及所做重点工作

我校严格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满负荷工作”原则设置岗位,不存在暗箱操作、优情厚友等问题。行政人员某某等8名,分别在校办公室、团委、财务科、招生办等部门从事跟各自专业相关的工作,教务教学人员某某等12人,分别在外语系、会计系、计算机系等各系部从事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后勤保洁人员某某等18人,分别在教学楼及住宿楼从事保洁工作,以上人员均在各自岗位较为圆满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日常管理和工作情况

(一)人员管理情况。我校与每位聘用的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签订了劳动用工协议,一式三份,一份由协议人自己保留,一份留单位综合办公室,一份上交州人社局。协议明确每个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公益性岗位考勤考核、请休假等管理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情况实行一月一汇总,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我校公益性岗位坚持做到一人一岗,人岗相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到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二)工资发放情况。我校严格按照州上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将州财政每季度发放的元补贴资金如实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另外,通过单位运转经费,每月给每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各自岗位职责发放了最低元,最高 元的生活补助,使其工资总额达到了全州最低工资标准。我校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贴发放中,不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的情况。

(三)日常工作情况。在日常的工作中,我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这份工作,勤奋学习,主动作为,尽快熟练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向单位同事求教。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凡是单位的要求,都主动做到最好。工作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待人诚恳,态度端正完全做到州上和单位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我校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査、考核、建档。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及时向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如实上报。此次自查情兄来看,我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今后,将严格遵守省州有关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定,严把聘用关和管理关,努力使每一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主动作为,发光发热。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单位所能,提供系统的学习培训机会,提高工资待遇,努力使每一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为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4

为认真贯彻落实《赫章县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及调整补贴的通知》(赫人社联字【20xx】29号)的安排与要求,赫章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以下称单位)公益性岗位及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1、单位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本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其中:男8名,女2名,聘为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2、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单位办公室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办公室负责岗位设置、考勤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然后统一报财务股。通过近期单位检查,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3.单位建立“一人一档”,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即: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聘用或解聘文件等建立相应的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

4.单位办公室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认真考核,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坚持每日工作检查并作出准确的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

5.经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核查,确保本单位不存在公益性岗位挂名吃空饷、随意换人、顶岗替岗、一人多岗(村干部、其他从业人员等兼任)等现象。

6.经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核查,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已按月足额发放,养老保险是已每半年交一次。

单位:

20xx年7月14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15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吉林市开展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吉市人社联字【20xx】25号),我社区对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及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新星社区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新星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17名,其中950元岗位18人,640元岗位31人,320元岗位68人,分别安排至社区日常工作、岗亭执法、楼道清扫等工作岗位,按工作性质、区域不同,我社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对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采用每日社区考勤每月街道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及措施:

(一)、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街道办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社区负责岗位设臵、工作绩效考核,然后统一报街道办事处,同时由街道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认证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近期我社区检查,社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二)、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我社区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三)、加强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社区各个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每日工作检查,社区工作的公益岗位人员每日上岗为居民服务,许多岗位人员,如医保协理员,社区调解员等,都兢兢业业,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岗亭执法岗位每日抽查出勤情况,岗位人员都能按时按班上岗,保证了社区的保卫安全工作;楼道清扫岗位每天检查,现场办公,发现清扫不及时不彻底的现场通知及时清扫,做到人尽其用,保证公益岗位人员不空岗,并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四)、加强培训,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上岗初期,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同的特点,我们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责任、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并针对所从事的岗位进行中长期业务知识与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得到上级部门及社区居民很好的评价,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为经开区建设添彩助力,4月份,为美化社区居住环境,在社区的牵头和领导下,组织公益岗位人员连续3天对小区的卫生展开集中清理,各个公益岗位人员都积极参与,辛勤劳动,使社区环境焕然一新,社区居民生活环境在他们的手中发生着变化。

三、公益性岗位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几年来在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个别人岗分离、发工资不上岗,对这些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法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总之,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努力,我社区在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摸索出了一些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基础。

7.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篇七

一、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概述

我国事业单位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是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统计,目前我国有各类事业单位130多万个,从业人员规模近3000万,汇集了中国超过三分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

目前,事业单位具有多种分类方法。根据财政拨款方式分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差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责、任务等情况,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管理类、社会公益类、生产经营类三种类型。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是转轨时期政府职能的延伸,从本质意义上讲,是准机关性质的“事业单位”。从改革取向和长远发展来看,这类事业单位的职能要逐步回归机关,或逐步弱化,单位也将随之逐步减少;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从本质意义上讲是进行了事业单位登记的“企业”。从改革取向和长远发展上看,这类事业单位要改制转企、走向市场,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是为社会提供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是事业单位的主体,也是本质意义上的事业单位,占现有事业单位70%以上的比例。从改革取向和长远发展上看,这类事业单位要按照“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提高效能”的要求,实施分类改革。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由于其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是事业单位改革中难度系数最高的一类。

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在绩效考核工作中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但是,不可否认,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考核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考核认识存在误区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受传统体制的制约,在考核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目前多数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尚未树立科学管理理念,明确考核管理目的,通常认为考核只是例行公事的任务,或者认为考核就是为了评选优秀,或者仅仅把考核作为发放年终奖金的依据。考核过程往往也是搞形式、走过场,考核总结通常报喜不报忧,民主投票测评重表面、凭印象,敷衍了事,甚至存在“平均主义”分配现象,部门内部避免出现考核中的矛盾,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推优。上述种种不合理的现象,致使绩效考核流于形式。根据现代管理思想,考核的目的并不是就考核而考核,而是通过了解和测评工作人员绩效,利用考核结果的反馈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改善并提升工作人员绩效,进而提高单位整体工作水平。

2. 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考核指标体系尚不完善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过分重视定性指标,忽略定量评价。定性指标的评价,主观随意性大,易于受上级或个人主观意见、印象、感觉的左右,有时甚至强调官本位的服从意识,缺乏数据支持和科学的分析测评,从而致使考核结果的信度和效度大打折扣。

二是指标设置脱离客观实际。多数单位在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时,背离了指标的正确导向性、客观实在性和整体统一性。存在指标设置千篇一律、过于笼统、不能凸显本单位客观实际特点以及指标设置主观随意性大、实时更新速度慢等问题,有些指标甚至滞后于时代发展趋势和单位实际发展情况。

三是指标权重设置不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权重是构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关键环节。目前多数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设置考核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大都依据主观判断,拍脑袋决定指标权重,想当然地认为重要的指标就设置较高的比重,反之就低。

3. 考核机制不够健全

考核是一个系统,是由考核目标、考核对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程序和方法组成的。目前,多数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更多地关注的是考核结果,而与此相关的其他环节则容易忽视。事实上,没有与考核结果相衔接的其他环节,考核的作用就无法发挥,考核的意义就无从体现。首先,考核前单位及各部门要设立考核目标,综合考虑工作目标达成度,使目标能对工作人员起到约束和激励的作用。目标考核管理方法为绩效考核提供了客观依据,即根据被考核者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而不是仅仅凭借主观印象、感觉进行评价;其次,考核中要灵活掌握考核程序,充分重视民主测评工作,坚持领导测评和群众测评相结合,避免以偏盖全、主观主义倾向,避免考核过程中的两级分化现象,即要么领导“一言堂”,要么群众出现“老好人”的不作为现象;再次,考核后要注重考核结果的反馈、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完毕,并非万事大吉,要善于通过谈话等方式从考核结果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找出问题,从而改善并提高个人绩效水平;同时考核结果的应用要同奖惩、薪酬、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发展等联系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1. 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原则

本文设计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针对性原则。本文的研究对象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研究范畴明确。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区别于其他岗位考核指标体系,指标要素的选择、指标权重的确定,符合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特有的科学规律。

二是客观性原则。设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使每一个指标都具有实际意义。指标过高或过低,过繁或过简都会脱离实际,达不到预期目标。同时,在确定考核指标时,坚持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2. 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本文依据管理岗位的特点,建立了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如表所示)。

指标说明:

(1)政治思想: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

(2)道德品质:指思想道德观念、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3)政策水平:指制定政策、制度以及贯彻执行政策、制度的能力。

(4)工作思路和方法:指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学识水平:指胜任岗位的素质、知识和技能。

(6)组织协调:指组织管理、人际协调、宏观调控等方面的能力。

(7)业务能力:指本职业务的熟练程度和胜任能力。

(8)创新能力: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意识和精神。

(9)工作态度:指工作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性。

(10)出勤情况:指工作日的考勤情况、病事假情况。

(11)工作效率:指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量的情况。

(12)工作质量:指完成工作任务的满意度。

(13)工作量:指完成工作的数量。

(14)贡献与失误:指工作结果对于组织绩效的贡献或不良影响。

(15)奉公守法:指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办事的情况。

四、结束语

本文建立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于该指标体系权重设置的定量实证研究,以及分别从管理岗位角度、专业技术岗位角度、工勤技能岗位角度构建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是笔者新的研究方向。

摘要:本文在对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进行概述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据此建立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关键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1]盛明科:中国事业单位组织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分析[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8(5)

[2]巩丽娟: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公共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人才资源开发,2007(11)

[3]田伯韬:城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人才资源开发,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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