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资料表

2024-10-14

人事档案资料表(精选7篇)

1.人事档案资料表 篇一

人员调动通知单

XXX部: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 XXXX 年 XX 月 XX 日起将贵处XX同志调入以下部门:

XX同志调入XX部门,任XX职位;

请通知该同志交清手续,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和物品移交,并务于 XXXX 年 XX 月 XX日准时报到,综合管理部

XXXX年 XX月 XX日

工作交接清单

填表日期:

注:若交接情况较多,可另附页进行说明

工作调动人员薪资调整表

填表日期:

职工调动通知单

综合管理部年月日

职工调动通知单

综合管理部年月日

2.人事档案资料表 篇二

人事档案是员工职业生涯的证明, 是企事业单位任用人才的重要依据, 对于职工和用人单位来说, 人事档案是双方缔结劳动关系的重要资料, 因此, 其价值不可忽视。然而, 在现实中, 出于各种原因所存在的人事档案纠纷层出不穷, 给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者的职业发展造成了重大的负面影响。具体来说, 以下四种典型的人事档案纠纷出现频率最高, 影响最大。

1. 扣档。

扣档是指主要由企业实施的, 针对辞职、离职等中断劳动协议的员工, 以其不缴纳违约金、培训费为由, 扣留员工档案, 以阻碍人才的自由流动的行为。目前, “扣档”是许多企业用以防止人才流失而实施的杀手锏, 其威力不可小觑, 且影响恶劣, 严重阻碍了人力资源的市场配置[1]33。我国法律明文规定, 企业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 其原所在单位应在一个月之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 没有找到新用人单位的, 档案转交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用人单位不仅无权扣留职工的人事档案, 还应积极履行为劳动者开具相关证明文件, 调动个人档案的照顾义务。若因企业的“扣档”行为, 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 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弃档、遗档和死档。

弃档是指劳动者抛弃自己档案的行为;还有部分劳动者, 为了找工作或到异地工作, 其档案也随着一直变动, 由于未及时办理档案管理变动手续, 等超过截止期限后造成许多档案不知下落;还有许多劳动者将档案和户口寄放在人才市场, 久而久之因未定时缴费而变成“死档”。“弃档”、“遗档”和“死档”现象在一些非户口所在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群体中表现最为突出。

3. 重建档案。

原始性与唯一性是人事档案价值的体现, 然而, 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双重价值标准影响下, 不少人因利益驱动和管理漏洞进行“重新建档”等擅自建档的违法活动。“重新建档”绝大多数是“扣档”的衍生行为, 是地方和个别单位在个人档案不能随人才流动而流动的情况下, 为了吸引人才而宣称招聘人才可以不要人事档案, 并可通过当事人口述的方式为引进人才重建档案而规避档案给人才流动所造成的阻碍[2]79。乍看之下, “重建档案”似乎有利于人才的自由流动。然而, 认真分析之下便可发现, 用人单位打着“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的旗号擅自重新建档不仅破坏了档案的原真性和唯一性, 且会造成“一人多档”以及“人档管理混乱”局面。

4. 假档。

假档是指当事人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而非法捏造、篡改信息而形成的偏离事实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是员工职业生涯的证明, 是企事业单位任用人才的重要依据, 对于职工和用人单位来说, 人事档案是双方缔结劳动关系的重要资料, 因此, 档案所包含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原始性是其质量的首要保障。而丧失了原真性的假档会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同时严重影响招聘过程中企业对员工诚信度的评价, 为企业后续的人才管理埋下隐患[3]51。

5. 失档。

失档现象多数由于档案管理人员的疏漏, 在档案转递时不按照规定渠道和方式转档所造成的。在现实中, 失档给当事人所造成的影响是各种档案纠纷中最严重的, 档案一旦丢失便难以找回, 也就意味着当事人的所有个人信息将不复存在, 其必将给当事人的求职以及办理各种社会事务造成极大不便。

二、引发人事档案纠纷的管理制度问题和管理制度改革

针对上述存在的档案纠纷, 除了由于当事人对人事档案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之外, 还与当前我国人事档案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紧密相关:首先, 档随人走, 档案转移手续复杂, 且管理费收取过高, 致使不少人选择“弃档”、“遗档”, 甚至造成“死档”。随着大量劳动者档案被纳入市场化管理模式, “人才管理———存放档案———当事人付费”成为当前我国人才市场管理人事档案的固定模式[4]63。我国现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循法制化管理。根据我国《档案法》, 目前我国企事业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精神, 由国家按照人事隶属关系, 授权有关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室、街道劳动部门以及有资格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按照我国人事档案的管理政策, 隶属于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在管理人事档案的过程中要收取高昂的管理费, 标准大约在每人每月15—20元之间, 而调档则需要一次性交纳400—600元不等的费用, 这给正处于待业中的流动人员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为此, 其中的多数流动人员选择“弃档”。其次, 当前我国档案管理实施封闭式管理, 透明度低, 重藏轻用, 当事人的知情权在档案管理领域没有得到充分维护, 导致“假档”等违法行为不断。当前, 我国档案管理严禁个人查阅档案信息, 因此, 许多有违事实的信息资料充斥其中, 得不到当事人的甄别而真假难辨, 大大削弱了档案的真实性和利用价值。严重者甚至给当事人的社会生活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5]77。再次, 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管理设备落后, 缺乏监管。当前我国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管理方式落后, 仍停留在手工整理的阶段, 大量档案在记录和整理过程中遗失的现象频发, 且由于缺乏监管, 管理人员的工作得不到有效激励, 消极怠工的情况十分普遍。针对目前传统管理体制上的“档随人走”、“重藏轻用”、封闭式管理, 缺乏必要的监管机制、档案保管条件落后, 仍以手工操作等问题必须进行革新, 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对企事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1. 加大档案信息化和数字化改革力度。

针对目前我国社会上广泛存在的“弃档”、“死档”现象, 我们的档案管理单位应继续加大档案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力度, 摆脱资源耗费大、查阅效率慢的“卷宗”模式, 建立人事档案管理信息数据库, 将呈分散形态的不同单位、不同载体的人事档案资源以数字化的形态储存起来, 并借助网络, 实现有效流通, 帮助人事档案以资源的形态进入信息领域, 实现非保密形态的人事档案全社会有条件共享。如此便可提高信息的筛选与利用效率, 规避“扣档”、“重建档案”等乱象以及“失档”给当事人带来的不可逆影响, 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 最大程度发挥其为人才和企事业单位服务的价值[6]35。

2. 改革人事档案收费制度, 逐步实现“零收费”。

目前, “以档养档”的人事档案寄存服务的价格与成本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利益空间, 由于隶属于政府部门的人才流动中心属于非营利机构, 而人事档案又是国家出于管理需要而建立的, 其所有权属于国家, 当事人甚至不能随便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因此, 让当事人单方面承担人事档案的管理费用显然有失公平。针对这一暴利行为, 笔者认为应由政府财政来支付人事档案管理费用, 逐步实现“零收费”。只有从提高对人事档案重要性的认识以及档案管理费用降低甚至最终的取消, 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弃档”现象[7]57。

3. 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 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透明度, 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人事档案作为完整记录个人信息的文件, 其具有政治性、服务性、机密性和科学性。然而, 随着社会的发展, 个人对档案知情权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虽然个人不能查询、利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但是在现代社会个人有权了解其档案材料的内容, 如此才能更为有效地保障人事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因此, 笔者认为, 我国人事档案管理应该适度公开化, 至少应该赋予当事人对个人档案信息进行核实的权利, 如此才能有效避免“假档”的产生。

4. 扩大档案信息收集范围, 加强鉴定审查力度, 对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企业在人事档案信息收集过程中应打破阶级制, 对于普通职工和领导干部一视同仁。此外, 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档案信息的鉴定审查力度, 确保档案信息的原真性。由于当事人随时随刻都在谱写自己的历史, 因此, 人事档案具有强动态性, 这就要求人事档案必须不断增加新内容, 补充新材料, 要做到这一点, 也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 需要单位在人事管理工作中详尽记录员工的“过去时”和“现在时”。只有“三管齐下”才能保障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确保其在缔结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参照性[8]17。

5. 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的保管和移交制度, 加强个

人监督, 定期对人事档案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有效防止“失档”现象的发生。档案是历史的记录, 我们据此回顾过去, 展望未来。档案的价值根植于其中存在的历史资料之间, 体现在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之上, 存在于合理利用之中。当前, 由于传统管理体制的落后造成大批档案的遗失和滥用, 给经济、社会等领域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我国是人口大国, 巨大的人力资源能否充分利用关乎人才战略的实现和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尤其是在当前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 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人事档案管理体制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王英玮.信息时代的人事档案管理[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4.

[2]冯惠玲、张辑哲.档案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3]傅荣校.档案管理现代化[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2.

[4]张世林.档案信息利用法律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4.

[5]陈潭.单位身份的松动——中国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6]冯湘君.信用经济建设视角下我国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研究[J].档案学研究, 2009 (6) .

[7]谭必勇.从“弃档”现象看我国人事档案制度改革[J].北京档案, .2003 (3) .

3.人事档案资料表 篇三

什么是人事干部素质

(一)率先垂范,给人以榜样。做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在各个方面都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坚决不做;

(二)关心同志,给人以亲切感。一是在政治上关心同志;二是在工作上支持同志;三是在生活上照顾同志,做到以诚相待,平易近人;四是在困难上帮助同志;

(三)业务熟练,给人以精灵感。组织人事工作部门工作杂、矛盾多、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要求高、政策性强,要求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要刻苦学习,做到熟悉业务,了解情况,掌握政策;

(四)办事公道,给人以正义感。组织人事工作涉及到人们的切身利益,要求人事干部无论大事、小事,都应该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五)善于创新,给人以进取感。随着时代发展变化的,总会有与现时不相适应的东西,这就要求组织人事干部要以时俱进,研究分析新情况、新矛盾、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适应新时代的发展;

(六)踏实工作,给人以敬业感。要树立安心本职工作、热爱本职工作的思想,不为名利所困惑,愿做“无名英雄”,树立人事干部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力争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

提高人事干部素质的必要性

从事本职工作多年来,经过长期与同行的交流和观察到的现象,人事干部素质的提高是必要的,从上级的重视程度到人事干部本身的工作水平和质量、选用人事干部等方面都是不规范的,比如:

(一)各级人事干部管理机构重视的程度还不够。除了一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上等级的单位以外,其它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大多都是兼职人员,有的还是出于工作照顾对象,有的甚至还不是党员;责任性、知识性、专业性都存在着不少问题;

(二)岗位专业知识技术培训还不到位。有的没有经专门业务培训就上岗,业务不熟悉,尤其新参加工作的人事干部, 不但不是该专业毕业,也没有经专门的业务培训,只好跟着边做边学;

(三)有的单位没有严格按章办事,出现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档案下落不明;随意办理传递干部人事档案,甚至造成有的毕业生档案自己存放现象;

(四)没有规范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查纠错机制,有的干部人事档案没经严格检查核对就发出去。不但纸张不规范,填写表格随便用纸、用笔、语言不当。就材料不全也没有及时追补续整,造成不必要的后续追补工作等等;

(五)各职能部门工作配合也不够好。在干部人事档案的利用过程中,各职能部门配合不密切,有的部门工作人员办事教条主义,各有自己的做法,部门整理档案的口径和标准不一致,给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频设障碍。

提高人事干部素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就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前普遍存在的各式各样的问题,提高人事干部素质是十分必要的手段。人事干部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管理水平。相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管理水平也恰恰体现人事干部的素质,两者是有着密切联系的,也是相互作用的。人事干部素质的提高,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好坏的决定因素,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质量保证,因此,在具备组织人事干部素质的同时,还要注意以下要素: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各级领导应把人事干部素质提高作为政绩的量化条件之一。也就是要求人事干部达到怎么样层次的政治教育和文化学习,必须具备怎么样的文化程度和政治水准,真正使人事干部组织是一个让干部群众放心的可依赖的部门;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工作就是服务”的信念,明确服务方向,端正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这是每个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三)加强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不但要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文化水平,还要注重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人事干部素质是多方面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和知识水平,必须真正熟悉、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

(四)强化对新技术的应用程度,充分利用电子技术实行从“纸质管理”转变为“电子信息”的升级,实现计算机数据库软件更准确更快捷的方式,不断挖掘档案中丰富的资源为干部队伍建设服务,为单位管理和发展提供科学数据;

结束语

综上所述,人事干部素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两者是有着密切联系的,也是相互作用的,人事干部素质决定人事干部管理水平,所以要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这两者都是不可缺少的,两者都要重视和提高,只有这样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才能跟着时代发展的步伐。只有各级领导机构齐抓共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将会迎来新的春天。

(作者单位:广西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4.人事档案资料表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

银行(以下简称“

银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促进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企业改革发展及管理工作服务,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邮储银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邮储银行及各分支机构合同制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劳务派遣、离退休返聘等人事档案管理均不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邮储银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不再沿用原先按照身份管理档案的做法,人事档案不再区分干部档案和工人档案,统称员工人事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员工的原有身份仅做为一种历史的记载,在调出系统或调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时,以原有身份介绍。

第二章 档案管理体制和机构

第四条

邮储银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原则上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同时接受上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五条 人事档案管理是总行全辖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的信息支撑和保障。信息采集录入人力资源系统前必须要与人事档案进行核对。

第六条

各级分行应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按要求配齐配好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综合信息的采集录入、核对与维护。总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一级分行,一级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二级分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 人事档案内容和分类

第七条

各级分行人力资源部对所管理的员工都要建立人事档案。总行及各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建立正、副本两套档案,其他员工只建立原始档案。

第八条

人事档案正本的材料应历史地、全面地、客观真实地反映员工情况。其内容及分类如下:

第一类

履历材料。包括:干部履历表、职工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职工、学生、职员、教师、医务人员、军人登记表,军队干部履历登记表,更改姓名的材料及批件,履历变化情况等,以履历为主的综合性材料不要拆开,归到本类。

第二类

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入党、入团形成的自传材料等,入党、入团申请书和自传连

在一起的可归入第六类。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包括:民主评议员工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综合材料,员工鉴定,自我鉴定(有组织意见的),学生鉴定和毕业生鉴定表,学员鉴定表,职工鉴定表,党、团员鉴定表,出国人员鉴定表,挂职交流鉴定表,实习和见习生鉴定表(有转正定级内容的可放在第九类),转业干部鉴定,以鉴定为主的各类人员登记表和其它鉴定性材料,员工考核、考察登记表,作为员工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审计考核发现问题而受处分的,连同处分材料一起归入第八类)。

第四类

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材料。包括:初中、高中、中专、高等院校毕业生登记表,招生报考登记表,推荐、选拔学生登记表,员工进修登记表,学习成绩表,论文成绩及评语,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岗位职务培训登记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享受专家待遇津贴登记表,考试录用和聘用管理报考登记表及考试成绩,职业技能鉴定证明材料。

第五类

政审材料。包括:入党、入团、参军、出国、招工、招生的政审材料;审查员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甄别、复查结论,上级批复及有

关依据、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材料,主要证明材料;家庭出身、个人成份,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调查证明材料;“文革”中冤假错案的平反材料(包括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平反材料),“文革”中的表现证明材料,爱人情况登记表及调查证明材料;更改民族、年龄、国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批意见及作为依据的证明材料;军人入伍时间的审批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间计算及工龄审批表,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第六类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民主党派的材料。包括:入团申请书、志愿书,团员登记表及离、退团材料;入党申请书(1-2份全面系统的)、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表或登记表,缓期登记、不予登记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对不合格党员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材料;延长预备期的有关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县、处级及以上的)。包括: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先进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第八类

处分材料。包括: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处理意见、通报批评材料、违犯党纪、政纪、财经纪律和工作过失材料,甄别复查报告、结论,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4 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历次运动中所犯错误受处分材料;刑事犯罪、法院判决书、劳动教养审批材料。

第九类

工资、任免材料。包括:工资变动登记表,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员工任免通知、任免审批表,军警衔评定、晋升审批表,调资通知和审批表,定职定级审批表,解决待遇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套改、续聘、解聘通知、命令,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通知,录用和聘用员工审批表及通知,解聘、辞退材料,劳动合同及其变更、解除、终止材料,延长试用期及暂不解聘材料,招工、调动工作材料,保险福利待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以工代干登记表、应征入伍、退伍军人登记表、预备役登记表、国家公务员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离休、退休、退职通知、命令,离、退休后提高工资待遇审批材料,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表、备案表、在国外表现情况材料或鉴定材料,停薪留职审批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青工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登记表,民主党派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等。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包括:新录用员工和毕业分配工作体检表,报到通知书,随军家属审批表,处理工伤事故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有严重慢性病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及确定致残等级材料,医疗期审核材料,干部逝世后讣告、悼词(生平)及有关材料,非正常死

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有保存价值无法归入前九类的材料等。

第九条

员工业绩考核和岗位变动等相关材料对于充实人事档案内容,提高人事档案的使用价值,准确反映员工工作情况十分重要。除第七条中相关内容外,在第三类中要将考核表,在第九类中要将《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附件1)作为重要内容重点收集。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做好员工职务、工资变动登记的同时,要做好岗位变动的记录,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维护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条

人事档案副本。副本的内容由人事档案正本主要材料的复制件(或重复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

第一类的近期履历材料;

第三类的主要鉴定、员工考核材料;

第四类的学历、学位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第五类的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结论材料; 第七类的奖励材料; 第八类的处分决定材料;

第九类的工资、任免、待遇、通知、出国审批材料。其他类别有重复的材料也可归入副本。

第四章 管理范围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管理人事档案的范围,原则上与其人事管理权限相一致,其分工如下:

(一)总行人力资源部保管:

1、一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正本;

2、总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副本(正本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3、总行本部全体员工人事档案正本。

(二)一级分行人力资源部保管:

1、二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正本;

2、一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副本;

3、一级分行本部员工人事档案正本,其中: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管理所辖 一、二级支行全部员工档案正本。

(三)二级分行人力资源部门保管:

1、二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总审计师、行长助理人事档案副本;

2、二级分行本部员工档案正本;

3、所辖一、二级支行全部员工档案正本。

第十二条一、二级支行不保留员工人事档案。根据自身管理需要省(区)分行可以保管所辖各分支机构全部员工人事档案正本。

第五章 各类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人员及其管辖范围内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四条

员工退职、退(离)休后,其档案仍由原保管单位人力资源部保管。

第十五条

员工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原保管单位人力资源部保存五年后,移交本单位的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第十六条

员工辞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等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就业的,其档案转交本地人才交流中心或者当地劳动部门保管。

第十七条 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过程中,应由接收单位以公函的形式发到其档案所在的原单位,原单位接到对方的公函后,依照调动的程序办理调转或档案转移手续;除此以外,原单位不得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三年以上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原单位不能为其出具任何证明材料或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查阅(国家安全、公安、监察等部门因工作需要可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进行查阅)。

第十八条

员工在受刑事处分和劳动教养期间,员工出国(境)不归或失踪、逃亡以后,其档案仍由原管理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对“无头档案”要进行清理,编写出名册,并查找下落,查到线索的,经核对无误后,将档案材料转出。经多方查找仍无下落的,须在2个月之内,与查找的综合情

况书面材料一并移交本单位综合档案部门保存。

第六章 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与归档 第二十条

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必须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认真执行。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要与形成人事档案材料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做到定时、定向、定内容收集档案材料。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档案中缺少材料的情况,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员工履历表和自传等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制度,应在形成正式档案材料的一个月内,及时地将形成的档案材料送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第二十二条

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鉴别。属于归档的正式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属于组织形成的材料要有组织盖章,属于个人形成的材料要有本人签字。凡组织鉴定、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考核等形成的综合材料,须经本人见面签字(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由组织注明);任免通知、呈报表、考察材料、录用、聘用审批表必须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时间和文号,出国(境)审批表,要注明出去和返回时间及出去的目的,然后方能归入档案。要认真做好归档材料登记,由归档人与接收人双方签字,明确界定归档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归档范围之外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

鉴别不应归档的材料,应按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自行销毁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得归入档案。对伪造档案材料,涂改档案内容的,一经发现,要予以清除,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档案材料一律使用16开办公纸,使用碳素、蓝黑墨水,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七章 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

第二十五条

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应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特别是对新分配来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和新录用、聘用人员的档案,要做到随时立卷、整理、装订成册。收集归档的档案材料要在一个月内装入散装材料袋(夹),散装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归档一次。

第二十六条

各类人事档案材料都要根据材料内容的内在联系和材料之间的衔接或材料的形成时间排列顺序,并在每份材料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在其右下角编上页码。

第二十七条

档案材料排序的基本方式:

(一)按档案材料形成时间排序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七类、第十类材料。

(二)按档案材料内容的主次关系进行排序的:第五类、10 第六类、第八类。其中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其证明材料应根据每份材料所证明的主要问题相应集中排列。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三)第九类材料可根据不同层次员工的档案材料情况,采用按时间顺序或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按材料性质相对集中排序的方法是:

1、工资情况材料;

2、任免材料;

3、出国(境)材料;

4、招录、聘用、调动、解聘、辞退、退(离)休,劳动合同、岗位协议,入伍、退伍、转业等其他材料。每种材料再根据形成材料的时间顺序排序。

(四)凡外系统新调入(包括录用、聘用)人员均应填写《职工履历表》(附件2,《职工履历表》填表说明2-1)。

(五)不应归入第十类的材料有: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党员发展计划登记表,谈话记录,党小组意见、党员重新登记申请、学习心得体会,思想、工作汇报等材料,在详细登记后退回员工所在党支部保存,工会会员登记表,入会申请书,独生子女证,结婚、离婚证书,学习总结、实习总结、思想汇报等材料,以前已存入的,应清理出来,进行登记销毁或移交有关部门和个人。

第二十八条

每卷人事档案,必须有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编写具体要求是:

(一)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逐份逐项地进行填写。

(二)根据材料题目填写“材料名称”。无题目的材料,应拟定题目。材料的题目过长,可适当简化。拟定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凡原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须另行拟定题目或在目录上加以注明。

(三)“材料形成时间”,一般采用材料落款标明的最后时间。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用原材料形成时间。

(四)填写“材料份数”,以每份完整的材料为一份(包括附件);材料页数的计算,采用图书编页法,每面为一页,印有页码的材料、表格,应如数填写。

(五)书写目录要工整、正确、清楚、美观,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书写。填写目录后,要检查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可以使用打印目录。

(六)书写或打印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

(七)聘请外单位协助整理人事档案时必须聘请当地组织部许可的档案整理单位。

第八章 人事档案安全、保护、保密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为保证人事档案的安全,档案管理部门必

须做到:

(一)档案库房、阅档室、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凡保存500卷以上人事档案的单位,要设立独立库房,面积为每千卷档案20平方米左右。

(二)档案库房必须达到六防要求: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要配置铁质档案柜、防盗门窗及空调、去湿(或加湿)机、灭火器、温湿度计等设备,并经常检查,保持库房内的清洁卫生和适宜温、湿度(要求:温度为14℃-24℃,相对湿度为45%-65%)。

第三十条

保管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人档相符,目录与档案一致。

第三十一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档案工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不得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严禁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娱乐场所。对违反档案工作法律和纪律,丢失档案、泄漏秘密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九章 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

第三十二条

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事由:

(一)在办理人事任免、考察、调动、工资、福利、社

会保险待遇,政治历史、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年龄的审查,入党、入团、出国、组织处理、退(离)休、治丧等事项时,可以查阅、借阅档案。

(二)国家安全、公安、监察等部门因工作需要了解情况,可提供档案查阅,并只能查阅有关部分。

(三)编写党史、撰写人物传记、地方志,需要了解员工的有关情况时,一般不得查阅人事档案。

第三十三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邮储银行内部因工作需要,查阅人事档案,要提前预约,并在约定的时间内,由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2名工作人员持《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附件3)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查阅事宜。“审批表”由查阅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本单位各部门查阅其本部门员工档案,由是中共党员的管理人员持《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办理。审批表应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印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查阅。人力资源部内部亦按查阅档案的规定办理查阅事宜,原则上只能查阅所管范围内的人事档案。

(三)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人事档案,必须持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县、团以上)出具的查阅档案介绍信,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其一周内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归还时,由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借档人方可离开。

(五)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未经批准,不得查阅同级和上级干部的档案。不能因私事要求查阅或让他人代查档案。

(六)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要爱护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拆散、损坏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七)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经人事档案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八)不得凭借外调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档案,外调人员不能查阅档案,所需了解的情况由员工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提供。

(九)查阅档案人员应在档案管理人员指定地点查阅档案。不得将档案带出查阅办公地点,一旦出现问题,由查阅者承担一切后果。

(十)查阅离退休人员档案有关规定,如:办理离退休人员其子女的政审;其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后出具的离退休人员与死者的供养关系证明;办理退休时需将其档案借送到省

15(市、区)社保中心审核等事宜,均由单位社保管理人员与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联系办理,一律不对个人。

第十章 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三十四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人力资源部相关岗位人员应及时将员工调动通知、职务任免通知抄送人事档案管理人员。

(二)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接到调动通知、职务任免通知后,经主管领导同意,应在30天内办理转递手续,将调出员工的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

(三)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和本人自带。对个人自带档案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拒绝接收。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材料等问题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责任。

(四)转出的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地检查核对、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五)转递档案必须详细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附件4),与档案一道密封,加贴密封条并盖密封章。

(六)收到档案的单位,要认真审核档案材料和装订质量,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转出单位应催问,以防丢失。

(七)接受档案的单位,经检查没有按总行规定整理的或缺材料较多的档案,有权将其退回原寄出单位,要求其116 天内收集齐全、整理装订合格后再接收。

(八)建立人事档案台账,对转出、转入时间、单位等做详细登记,以便备查。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转递制度,避免产生“无头档案”。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连续性和保密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进行检查监督,保证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费。要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选调政治素质好,讲原则、责任心强,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共产党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在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要注意保持档案管理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和档案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十七条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人事档案建设和管理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责任,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必须做到以下点: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二)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保证人事档案安

全。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法规和制度办事。

(三)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努力学习业务及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热心为部门和基层服务。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每年定期检查统计核对人事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对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广应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五)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等的交接工作。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篇五

一、党组、支部、工会 党组会议记录 2 支部、工会会议记录、学习记录 303 党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和工会的文件 4 换届选举的请示、结果、批复 5 工作计划、总结

5.1 及以上的 5.1.1党组的 5.1.2支部、工会的 305.2 以下的 105.3 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5.4 一般活动的报告、总结等 106 党员、工会会员表彰文件

6.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6.2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6.3 内部表彰的 307 对党员的处分材料

7.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7.2 受到警告处分的 308 党组织关系接转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年 永久永久永久 年年 永久年 永久年 年 永久年 永久

26.4职工调动工作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6.5表彰、奖励的文件材料

6.5.1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6.5.2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6.5.3机关内部表彰 30年 6.6对本局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6.6.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永久 6.6.2受到警告处分的 30年 6.7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 30年 6.8人事任免文件 永久 7 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7.1本局和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永久 7.2本局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 10年 7.3办公室工作计划、总结 30年 7.4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 永久 7.5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8 本局工作人员出国出境审批手续、考察报告 30年 9 本局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9.1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 永久 9.2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 9.2.1重要的 永久 9.2.2一般的 10年 9.3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 10年

9.4机关财务预决算文件 30年 9.5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 30年 9.6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9.6.1重要的 永久 9.6.2一般的 10年 10 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 30年 11 本局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11.1 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11.2 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12 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12.1重要的 永久 12.2一般的 30年 13 本局的行政工作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

13.1重要问题 永久 13.2一般问题、无批复(批示)的重要问题 30年 13.3无批复(批示)的一般问题 10年 14 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5 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10年 16人大、政协提议案的答复 永久

68颁发退休证审核材料 30年 9举办各种老年活动材料 10年 10本科室工作总结 30年

五、专业技术科

1职称工作有关文件、会议材料 永久 2职称考试评审文件

2.1市下发的核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聘任指标的相关文件

永久

2.2县下发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文件

2.2.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报名、考试等的通知 30年 2.2.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结果的通知 永久 3事改相关文件

3.1国家、市局关于事改的办法、方案等 30年 3.2县里关于事改的相关文件 永久 4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相关文件及资料 30年 5专家管理工作

6.人事档案资料表 篇六

1. 加大宣传, 提高对高校人事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人事档案管理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事档案中所记录的教师年龄结构、职称结构、专业方向等信息是制定全员聘任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因此, 高校档案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 一要提高高校领导对人事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使其充分重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并将人事档案工作纳入高校整体工作计划中, 给予足够的支持, 扩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二要加大对高校教职员工的宣传力度, 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档案意识, 使教职员工能积极主动向档案部门交送归档材料, 保证人事档案的完整性。

2. 注重收集, 丰富高校人事档案内涵

人事档案收集的内容要根据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 体现出人才个性, 为高校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提供依据, 达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可根据高校发展的需要, 改变人事档案千人一面的状况, 针对不同岗位职责确立收集的重点, 应着重收集反映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材料;着重收集反映教学人员教学成果等方面的材料;着重收集反映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材料。在档案的收集上要及时、完整, 在档案的鉴别上必须遵循“取之有据, 舍之有理”的原则, 注意及时补充收集新材料。此外, 人事档案的内容不能仅仅局限于对个人简历的记录, 还要注重充实考核、奖惩、学历、职称聘任、工作实绩、创造发明等方面的内容, 全面反映每个教职员工承担岗位、工作类别、等级情况, 反映对应岗位的基本条件、履行职责情况及绩效考核情况, 任职过程中的工作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反映科研成果、获得业绩的情况。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程序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要经过若干阶段或步骤, 人事档案要系统地记载和反映这些阶段的不同特点、不同内容, 以全面直观地反映本单位教职员工在聘用过程中的全貌, 作为继续聘用或晋升的依据。

3. 建立人事档案数据库, 实现高校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

高校实施全员聘任制需要利用人事档案信息对教师综合素质、人才结构等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 为人才预测提供各种数据, 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由传统手工方式向信息化、现代化转变, 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 以适应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高校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利用电子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 建立人事档案数据库, 信息库中不仅要有姓名、年龄、部门、毕业学校、工作时间、所学专业、政治面貌、家庭成员等相对静态的信息, 还要有工作简历、职务变动、职称变动、讲授课程、研究生导师、科研论文、考核及奖励等个人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动态信息, 以及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学术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通过实行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 不仅能使档案管理人员从重复、繁琐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 而且能对人事工作中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存贮、加工、检索、更新、传输, 为人事工作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 充分满足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对人员信息的高效利用需求, 达到为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服务的目的。

4. 提高高校人事档案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首先, 提高信息管理能力。高校人事档案工作者应具备对档案信息进行科学归纳、总结、鉴别、筛选与分类的能力, 能运用计算机、通讯设备和现代化办公设备完成档案信息的收集、加工、传送处理, 进而为制定人事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为领导科学决策创造条件。其次, 提高语言文字修养。高校人事档案工作者应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正确理解有关政策和规定, 综合分析问题, 总结工作经验, 撰写书面材料。再次, 具有丰富的历史知识。档案是历史记录, 反映历史, 记载历史, 与社会历史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只有懂得历史, 才能了解人事档案产生的历史条件和历史作用, 才便于正确理解人事档案内容, 鉴别档案真伪, 准确判定人事档案价值, 管好和用好人事档案。

参考文献

[1].丁健.高等学校全员聘任制浅析[J].黑龙江教育, 2008.8

7.建好管好企业人事档案 篇七

1 企业人事档案的重要性

1.1 为企业选人用人提供服务。企业人事档案工作是对企业内部员工的个人经历、思想品德、工作能力以及奖罚情况进行记录和如实反映的重要管理活动。企业要想真正做到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挖掘每个员工的潜力,发挥他们在各个岗位上的最大效力,就必须首先掌握有关每个员工的一些最真实最全面的个人信息。特别是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企业用人更加谨慎,严把人才进口关成为企业降低劳动成本、减少劳动风险的首选防范措施,从而为企业的选人、用人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1.2 为企业科学决策提供服务。通过人事档案,企业可以对员工的任免、调资、晋升、奖惩等情况的档案材料汇总,对员工的业绩、素质、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做出相应的决策,为企业制定用人计划和发展战略提供支持,为领导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从而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

1.3 直接为个人的切身利益服务。企业的人事档案就是每位员工的历史实践证明,并通过职业生涯进行不断的补充,是伴随每位企业员工一生的重要材料。对于员工个人来说,无论是就业、考研、调动、出境政审还是职称评审、社会保险、入党入团、退休手续办理以及各项证明的出具等手续,都将以档案材料的审核为重要依据,直接为个人切身利益服务。

2 企业人事档案存在的问题

2.1 人事档案重视不够。有些企业领导对人事档案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不是企业的主要工作,只要不丢失、不泄密就行了。企业追求经济效益,使人事档案工作在企业的各项工作中提不上重要议事日程。

2.2 归档材料存在虚假现象。评价员工在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业务实绩等方面的材料存在千篇一律现象,缺乏针对性,不能突出个人工作特点和实绩。甚至有些人丧失基本的职业道德,伪造假材料,如假学历、假出生年月、假工作简历等,严重影响了档案材料的真实性,为档案利用带来了麻烦。

2.3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缺乏。有些企业忽视人事档案工作业务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的特点,在人事档案管理上还没有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人事档案工作的人

员通常兼任其他工作,造成了人事档案管理的混乱,严重影响了企业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2.4 存在人为因素。有些企业员工对自己的人事档案重视不够,如部分员工工作调动后将人事档案自己存放,未及时办理归档手续,从而影响了今后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问题。

2.5 管理手段落后。目前仍有一些企业人事档案室融办公、仓库、阅档为一间,防火、防潮、防盗手段只停留在较低水平,也没有单独的计算机和档案管理软件,查阅人事档案仍采用手工查找,从而严重制约了人事档案信息的开发和利用。

3 加强企业人事档案管理的措施

3.1 强化责任意识。各级企业领导要提高认识,真正把人事档案工作作为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高度重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建立与完善适合本部门质量考核体系,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发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加大投入,切实帮助解决人事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按标准、要求建设好规范化的专门人事档案馆(室),建好配套保护措施,配备必要的电脑、扫描仪、监视器等设备,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3.2 健全管理机制。企业要首先做好人事档案管理的收集、整理和鉴别工作,完善其管理体制。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较强的保密意识,制定严格的接收、鉴别、整理、保管、提供、传递和销毁档案材料制度,以确保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

3.3 树立服务意识。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事工作服务的思想,端正服务态度,时时处处为利用者着想,认真负责地做好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坚持主动、保密、及时、准确的原则,为组织人事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在服务中实现自我人生价值。

3.4 加强队伍建设。企业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具有过硬的业务技能和合理的知识结构体系,应该不断学习和了解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及时掌握党的方针政策。熟悉相关的人事管理工作业务,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现代化的管理技术,不断提高人事档案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企业组织人事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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