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11篇)
1.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篇一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苏安办〔2017〕177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 执法“百日会战”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苏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执法“百日会战”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
苏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执法 “百日会战”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百日会战”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2017〕53号)、《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2017〕59号)要求,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执法“百日会战”行动期间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现制定以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大全方位、立体式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构建安监部门和宣传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执法“百日会战”行动和宣传报道同部署、同推进。全市重点加大对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患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和单位的媒体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同时宣传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使安全发展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提升全社会安全文明水平,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宣传重点
3持证上岗等情况。
5.工矿商贸领域。重点曝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突出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危化品企业关闭过程中装置停止运行、设备设施拆除和废弃(或库存)危险化学品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做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是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二是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煤气、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等行业(领域)的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三是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情况;四是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企业。
6.城市燃气领域。重点曝光用气企业违法建设燃气设施非法违法用气的行为,燃气设施附近施工现场监护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安全使用燃气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推动燃气企业和用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城镇燃气供应设施包括燃气管线、天然气、液化气储存场站等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二是用气企业未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非法违法建设燃气设施和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三是餐饮场所安全用气和高层建筑及公寓有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情况;四是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情况,包括非法充装燃气站(点)、瓶装燃气流动供应站(点、人),无无危化品运输证、无燃气配送单或不按配送地点送气的燃气运输车辆。
三、主要举措
1.在电视台新闻频道开设专栏。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包括政府领导带队检查以及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跟拍,通过在电视台进行高频次的新闻报道,对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严格检查、规范执法等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同时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在日报等报纸开设专栏。加强舆论引导,发挥社会监督和警示教育作用,在日报等报纸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报道执法工作的成效、宣传示范企业先进的安全理念和经验,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和责任追究情况。
3.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传播力。联合看苏州、引力播、无线苏州等新媒体开展执法直播,直击暗查暗访执法一线,第一时间曝光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和作业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通过“苏州发布”、“苏州安监”等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执法“百日会战”行动的通讯报道,同时策划系列活动增加公众的参与度,引导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以高压态势震慑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企业和经营-67
2.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篇二
一、电子文件及其特点
电子文件是一种通过数字电脑进行操作、传输和处理, 按一定格式存贮在磁盘、磁带和光盘等介质上, 并可在计算机网络上传送的数字代码序列。它包括数字的、图形的及文本的信息, 如电子公文、电子图书、电子图形图像、电子文献资料等, 它可以被记录在计算机能够阅读的任何介质上。
电子文件给人类的工作、生活、学习和管理带来便捷, 具有灵活、存贮量大、易于传输、便于修改等优点。由于电子文件问世较短, 具有一些不同于纸质文件的特点: (1) 信息与载体可分离, 电子文件的信息与其格式或载体不是牢固不可分割的, 即电子信息与其形式具有可分离性, 可通过网络在不同的计算机之间相互传递, 也可以在不同载体之间相互传递复制, 而内容却不发生任何变化, 信号形态也无任何变化。 (2) 信息易更改、易丢失且不留痕迹, 电子文件在处理过程中增删、修改方便, 可以直接由计算机进行处理和更改, 并能做到更改后不留下任何痕迹。既信息处理高效、便捷, 也造成电子文件信息易被更改、盗窃甚至销毁, 其安全性受到直接影响。 (3) 对设备技术的强依赖性。电子文件的形成和各种处理均是在计算机等设备和技术的支持下完成的, 其对设备技术的依赖性主要体现在数字编码、硬件、软件、加密、技术和设备更新。
二、办公自动化过程中电子文件安全保密困境分析
1. 电子文件软件系统安全保密困境。
(1) 操作系统安全隐患。主要包括结构体制本身的缺陷, 程序动态连接的副作用;支持通过网络传输文件;可以创建进程, 甚至可以在网络的节点上进行远程创建和激活;装有一些和其他核心层软件同等权限的守护进程;提供远程过程调用服务时, 相应的安全验证功能有限;网络文件系统服务漏洞;具有隐蔽的信道等。
(2) 数据库系统安全隐患。当前, 大量电子文件存储在各种各样的数据库中, 然而数据库系统的安全受到的关注却很少。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安全必须与操作系统的安全相配套。对数据库的危害主要来自:未经授权的非法访问, 不正确的共享, 随意访问操作, 各类终端或传输线路的电磁泄密等。
(3) 防火墙局限。防火墙无实时入侵检测能力且无法防止防火墙内侧攻击, 其长于保护设备而弱于保护数据。防火墙对外可屏蔽内部网的拓扑结构, 封锁外部网上的用户连接内部网上的重要的站点或某些端口, 对内可屏蔽外部危险站点, 但是很难解决控制来自内部网上人员的安全问题。许多人忽略了来自局域网内部的攻击, 由于工作需要要共享文件夹, 却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 他人可以很轻易地从计算机上获取某些秘密电子文件。
2. 电子文件网络传输安全保密困境。
(1) 计算机联网后, 传输线路大多由载波线路和微波线路组成, 这就使计算机泄密的渠道和范围大大增加。网络越大, 线路通道分支就越多, 输送信息的区域也越广, 截取所送信号的条件就越便利。窃密者只要在网络中任意一条分支信道上或某一个节点、终端进行截取, 就可以获得整个网络输送的信息。
(2) 黑客利用安全漏洞进行攻击, 进入联网系统窃取电子文件。网络黑客攻击的方法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试探、扫描、窃取用户账户、窃取超级用户权限、数据包窃听、阻拦服务、恶意利用信任关系、代码以及攻击Intemet基础设施。攻击手段包括:通过网络监听获取账号和密码;监听密钥分配过程, 攻击密钥管理服务器, 得到密钥或认证码;利用操作系统提供的守护, 进程的缺省账户进行攻击;收集信息, 提高攻击能力;突破防火墙等。
(3) Intemet造成的泄密。在Internet上发布信息把关不严;Internet用户在BBS、网络新闻组、论坛、博客和即时通讯工具上谈论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手段传输秘密电子文件;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系统没有与Internet进行物理隔离, 受到黑客的攻击等。这种泄密方式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危害程度大且损失程度难以控制的特点。
3. 电子文件存储载体安全保密困境。
存储在媒体中的秘密信息在联网交换时被泄露或被窃取, 在进行人工交换时被泄密。格式化的文件数据采用一些工具软件仍可恢复其内容。大量使用U盘、光盘和移动硬盘等外存储器, 很容易不留痕迹的被非法篡改或复制。
计算机出故障时, 存有秘密信息的硬盘不经处理或无人监督就带出去修理, 或修理时没有懂技术的人员在场监督而造成泄密。不加区分地随意使用载体存储秘密信息和非密信息, 秘密信息和非秘密信息放在同一媒体上, 载体不标识密级, 不按规定严格执行关于秘密电子载体的各项操作, 容易造成泄密。同时不少领导干部和科研人员因工作外出活动, 携带笔记本电脑、U盘、光盘和移动硬盘, 这种涉密电脑和涉密存储载体的失控状况, 给保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办公自动化过程中电子文件安全保密问题的策略探讨
1. 电子文件软件系统的安全保密策略。
(1) 做好系统软件的选型。软件系统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网络系统等, 是应用软件正常运行的基础平台。对系统软件来说, 主要把握的是系统选型问题, 是选用Windows NT、XP、VISTA还是Unix, 是选用Oracle还是Sybase。从安全保密的角度来看, 仅考虑系统软件运行的稳定性是不够的, 同时还要考虑其所能提供的用于数据安全保密控制的手段及其破解难度。
(2) 提高应用软件的安全保密管理能力。应用软件是建立在系统软件之上, 用于实现应用功能的软件。稳定性同样是应用软件的必备条件。从安全保密的角度看, 应用软件更应注重数据的分类、存储、操作管理、对外界侵入的防御及其故障恢复能力等。
(3) 提高系统对数据的监视功能。系统必须能实时监视及记录数据的所有操作活动, 包括操作员登录、退出时间, 数据文件被生成、查看、修改、删除的时间及尽可能详细的操作源信息等, 对非法访问应禁止并同时发出报警信息, 以便及早防范。软件系统还必须得对系统硬件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测, 当发现运行异常时应及时报警, 并自动作适应的防范处理, 之后等待系统管理员进一步处理。一些系统监视软件所具有的局域网防护功能可以很好地记录计算机使用者的情况, 可以有选择地让使用者进入计算机并监视使用者的活动, 还可以保护一些重要的程序或文件, 一旦他人使用了这个文件, 程序则会自动切断所有用户的连接来保障系统安全。
(4) 系统软件要及时更新升级。操作系统作为信息系统的核心, 其安全性是整个信息系统安全的关键所在。Windows系统的官方网站一直在不停地对系统的要害进行完善, 可以充分利用微软提供的升级功能, 非常迅速、准确地为系统填补漏洞、增加新的功能, 使计算机有相对健康、安全的系统。
(5) 杀毒软件的实时监控和查杀。杀毒软件的实时监控功能可以对E-mail附件、压缩文件、U盘及正在打印的文件进行检测, 使机器在正常状态及高速运行时都能受到连续的保护。为系统选择一款优秀的杀毒软件, 可以充分利用它的各个功能。
2. 电子文件网络传输安全保密策略。
(1) 身份验证。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系统对电子文件进行访问, 需要对利用者的身份进行验证。经管理人员或计算机系统验明其为合法用户后, 利用者才能在网上阅读或下载电子文件信息;否则, 将会被拒之门外, 防止电脑黑客窃取电子文件信息。用户口令必须经过加密。最常见的口令加密有基于单向函数、测试模式、公钥加密方案、平方剩余、多项式共享、数字签名方案等。
(2) 防火墙控制。防火墙是近期发展起来的一种保护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 它是一个用以阻止网络中的黑客访问某个机构网络的屏障, 也可称之为控制进、出两个方向通信的门槛。在网络边界上, 通过建立起来的相应网络通信监控系统来隔离内部和外部网络, 以阻挡外部网络的侵入。目前的防火墙主要包括:过滤防火墙、代理防火墙、双穴主机防火墙。
(3) 电子文件加密。电子文件加密的目的是保护网内的数据、文件、口令和控制信息, 保护网上传输的数据。信息加密过程是由形形色色的加密算法来具体实施, 它以很小的代价提供很大的安全保护。在实际应用中, 人们通常将常规密码和公钥密码结合在一起, 密码技术是网络安全最有效的技术之一。一个加密网络, 不但可以防止非授权用户的搭线窃听和入网, 而且也是对付恶意软件的有效方法之一。
(4) 禁止涉密电脑安装无线联网功能。使用无线联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处理涉密电子文件, 容易被其它笔记本电脑或无线交换机无线联通, 导致涉密电子文件被窃取, 并且不易察觉;如果作为涉密终端接入网络, 在工作时被其它笔记本电脑无线联通, 将使整个网络的涉密电子文件面临被窃取的危险。因此严禁涉密单位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拆除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严禁涉密计算机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及其他无线互联的外围设备;严禁涉密信息系统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网络交换机等网络设备。
3. 电子文件存储载体安全保密策略。
(1) 优先选择具有防写功能的载体。购买前要经本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审批;购买时要选择经过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心认证、并具有一定加密强度的产品;购买后要将所购产品报保密工作部门备案, 确保从源头严格把关。优先选购只读光盘和一次写入式光盘, 这种不可逆记录介质可以有效地防止用户更改电子文件内容, 保持电子文件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保证电子文件在存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保密。
(2) 载体定密、保管。涉密存储载体, 应按照“一次涉密, 终身涉密”的要求进行保密管理。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存储载体, 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 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凡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载体, 无论是否对其作格式化处理, 都应当按涉密存储载体进行严格管理。涉密存储载体应与非涉密存储载体严格区分保管。涉密存储载体应存放在办公场所的保险柜中, 绝密级存储载体应专柜专放。
(3) 载体使用。保密工作部门建立本单位移动磁盘信息数据库并用软件方法予以授权, 分配其使用权限, 确保使用的合法性。本单位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对移动磁盘管理软件的授权管理, 定期检查核对磁盘的数量种类。使用者需签订磁盘使用保密责任书, 做到专盘专用, 严格公私分用。个人不得擅自携带涉密存储载体外出或参加涉外活动, 携带绝密级存储载体外出应有二人以上同行。对涉密存储载体的安全检测, 原则上由本单位的技术部门负责。当本单位无法承担安全检测时, 可送交上级检察机关或当地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安全检测。
(4) 载体维修、销毁。存储过秘密信息的存储载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对于涉密存储载体的维修, 应由本单位技术人员承担。确需请生产厂家或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定点单位派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时, 使用部门的分管领导应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存储秘密信息的存储载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 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销毁已损坏或报废的涉密存储载体, 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审批表, 经技术部门鉴定, 由采购部门负责审批和回收, 在保密机构的监督下, 由采购部门集中进行。销毁涉密存储载体时, 应采取砸烂或粉碎的方法, 确保涉密信息或数据无法还原。
摘要:办公自动化提高了办公效率, 同时也给电子文件的安全保密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困难。本文通过探讨办公自动化过程中的电子文件的特点和泄密渠道, 提出办公自动化过程中的电子文件的安全保密策略。
关键词:办公自动化,电子文件,信息安全,保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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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寒凝.谈电子文件信息的安全防护策略[J].江淮论坛, 2007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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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济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篇三
济安办字〔2017〕20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乡镇、行业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办法》的通 知
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济宁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市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济宁市乡镇、行业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关注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行业监管部门”是指县级人民政府对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六条 纳入重点关注的乡镇、行业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统称为“重点关注对象”。
第七条 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重点关注对象的提出、督导等事项。
第八条 重点关注期限一般为6个月。
第二章 重点关注条件
第九条 乡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重点关注:
(一)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其他行业领域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6个月内工矿商贸领域发生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辖区6个月内发现2起及以上涉及安全生产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且没有采取措施的;
(二)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发生涉险事故虽没有发生伤亡但引起重大影响的;
(四)被市级及以上监管部门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
(五)瞒报、谎报或者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经查证属实的;
(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落实五到位”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
(七)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其他严重问题,认为有必要纳入重点关注的。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第十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三)项所称“重大社会影响”是指被市级及以上媒体负面报道、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或者严重干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等情况。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发现符合重点关注条件的,应当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重点关注建议,经市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第十四条 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确定后,市安委会办公室应书面通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并抄送其所在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有关行业企业隐患整改情况。督导检查情况通过市安委会《安全生产简报》予以通报,有关新闻媒体及时报道重点关注对象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十一条 督导检查发现存在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发现有关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因问题整改不及时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督促相关县(市、区)政府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重点关注期间,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收到涉及重点关注生产经营单位举报的,应立即委托重点关注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跟踪督导,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可以直接查处。
第二十三条 承担对重点关注对象实施具体督导检查任务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督导检查情况。
第四章 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 重点关注对象应当按照专题约谈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领导、内容、责任、措施和时限,并经所在县政府安委会同意后,在专题约
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终止建议,经市安委会办公室批准后终止重点关注。
第二十九条 市安委会办公室作出终止重点关注决定后,应书面通知相关重点关注对象,抄送其所在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同时在相关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撤销相关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第三十条 对整改任务没有完成、问题仍然突出的重点关注对象,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应继续进行重点关注,强化督导措施,直到完成确定的任务目标。
第三十一条 在重点关注期间,再次出现需要纳入重点关注的情形,且涉及的问题在相同行业领域的,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应制定强化监督检查的措施,重点关注期限延长3个月。涉及的问题在不同行业领域的,应当重新启动重点关注程序,对相关重点关注对象叠加实施重点关注。
第六章 重点关注结果使用
第三十二条
列入重点关注的乡镇人民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取消安全生产评先树优资格。
4.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篇四
泸纳安办„2008‟17号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
工
作
总
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文化水平,在市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我区扎实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区成立了以副区长刘光明为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文体广电局、区总工会、团区委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并以泸纳安委„2008‟6号文件下发,明确了活动内容和目标,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各镇政府、街道办、区
6月18-19日,区安办组织全区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安监干部进行了义务和更新知识培训,市安监局副局长陈伟辉亲自对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授课。此外,区安监局还与纳溪电视台联合制作了一期安全生产法制节目,节目于6月12日播出,群众反响较好。
三、狠抓汛期安全
在汛期到来之前,区政府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对汛期安全作了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到早准备、早预防、早安排、早落实。一是进一步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交通、海事部门在汛期到来前,与全区所有客渡轮船主、各镇、街道的乡镇船舶管理站签定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二是全面落实“救生衣行动”。各渡口、码头严格执行“签单发航制度“和“驾乘人员100%穿救生衣”行动。三是认真贯彻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08防汛工作的通知》(泸纳府办发„2008‟3号)文件精神,落实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到渡口码头一线监管责任制,严防死守渡口安全。四是加强对乡镇船舶的管理力度,深入到各镇渡口码头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五是水利部门加强对水库、渔船的监管,确保安全渡汛工作落到实处。
四、开展专项检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针对目前全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各镇、街
矿点进行了查看。三是对全区危化品企业进行了专项排查和整治,重点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加油站和气体充装站以及液化气贮存站进行了检查。四是加强了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和对烟花爆竹委托配送点仓储的规范化建设。6月初,区安监局组织全区烟花爆竹委托配送点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并对其仓库的规范化建设进行督促指导。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基础工作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有个别镇的“四落实”方面存在不足,目前还有的镇安办主任仍未确定,极大的影响工作的开展。二是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一些宣传活动较为形式化,忽视活动内容,导致活动不能深入人心,安全理念的宣传不够彻底。三是道路安全形势严峻。今年上半年,道路交通的事故起数有大幅度的上升。四是“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的势头有所抬头。五是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有不到位之处。六是消防安全隐患多,整改难度大。七是安全生产规划化建设开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
5.天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篇五
天津市推进农林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实现我市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45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57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创新我市农业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农业和林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介农林PPP项目),提升投资整体效率与效益。选择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先行试点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合作模式。
第三条 农林PPP项目是在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前提下,以
第六条 明确规程。有农业的区政府主导推动开展工作,建立农林PPP项目建设的部门协调推动机制,做好PPP项目的筹划、组建、实施、监督、验收、总结等各项工作。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七条 筹划PPP项目。各区发展改革、农业和林业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天津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各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农林PPP项目重点领域,结合本地实际,委托相关单位作为PPP项目实施机构,负责PPP项目的前期筹划。鼓励区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农林PPP项目,并明确出资人代表,参与项目筹划工作。
第八条 编制方案。政府投资类项目,需编制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企业投资类项目,需备案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运作方式、社会资本方遴选方案、投融资和财务方案、建设运营和移交方案、合同结构与主要内容、保障与监管措施、风险分配框架、交易结构等内容。
第九条 审批流程。第一步,市级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市级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第二步,PPP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相关材料,并申报发起PPP项目论证。第三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行业主管部门组成项目联合推动小组,开展项目推动
代表的,项目公司由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PPP项目合同主要内容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
第十一条 项目储备。市级管理的项目,由市农委和市林业局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ndrc.gov.cn)”建立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库,并及时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区级管理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农业和林业部门,对农林PPP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建立区级农林PPP项目储备库,并及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行业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全市农林PPP项目库;市财政局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将相关PPP项目列入PPP项目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入库的项目作为安排政府投资、确定与调整价格、发行企业债券及享受专项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加强项目监管。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应根据PPP项目合同及有关规定,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招标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建设、项目财政资金预算管理、验收和运营等方面的全程监督,监督内容包括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履行PPP项目建设责任等,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切实做好项目分类管理、动态监测、及时更新等各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对农林PPP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三条 开展绩效评价。鼓励引进第三方评价机构,制定
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第十七条 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对已建成的重大农业基础设施开展确权试点,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社会资本投资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农村土地、集体资产及农业设施等产权规范流转交易。
第十八条 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改革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放活对集体人工商品林的采伐管理,实行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务。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鼓励流转和经营方式创新,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支持公开市场交易,保障林权有序流转。
第十九条 创新金融服务与支持方式。着力提高农林PPP项目投融资效率,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林PPP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开展投贷联动、投贷保贴一体化等投融资模式试点;探索以项目预期收益或整体资产用作贷款抵(质)押担保。
第二十条 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积极探索优化准公益性与公益性农业项目的多种付费模式。采取资本金注入、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实现社会资本的合理投资回报。
第二十四条 优化政策环境。各区要细化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切实为社会资本进入农林领域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保障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切实加大对农林投入力度,加快涉农投资整合,强化农林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探索创设适合区域特点的具体政策,进一步提高社会资本进入农林领域的积极性。
6.汕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篇六
关于开展2011市直事业单位
法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市将开展2011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经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领取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12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编制方案批文已明确撤销、合并(整合)、转制等的事业单位,不再办理2011年检,并应及时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二、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报送报告的,应当于2012年3月31日前向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局)报送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延期年检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至4月30日,逾期将不再补办年检手续。
三、年检申报方式
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申办网上年检,同时,将申办年检的纸质材料送达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局)。
四、年检申报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报告书》一式两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提交经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2011《事业资产负债表》(决算后)和《事业收入支出表》;非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已年检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如:医疗、幼儿园、演出、广告等单位应提交相应的执业许可证;鉴定、检测、计量、质量检验、勘探设计、工程施工等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五)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未超过任职期限的除外);
(六)住所产权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未超过有效期限的除外);
(七)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八)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的公章,并写明“与原件相符”。
五、年检结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提交的报告和有关情况审查复核后,分别作出年检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对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粘贴“年检合格”标记,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13年3月31日。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免税资格认定并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对年检不合格的事业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成效明显的,可核准年检合格;整改期满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按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不予通过年检,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暂扣公章等处罚。
逾期未申报年检的事业单位,其法人证书自动废止。
-3-年检结束后,登记机关将根据检验工作中反映的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对于检验中提交虚假材料和瞒报、漏报相关情况的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六、年检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是登记管理机关对上一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和运行情况全面检验,确认事业单位能否继续存在的一项法定制度。各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及时将本《通知》发到下属事业单位,督促本部门事业单位法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申办年检,并认真做好所属事业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的审核,把好质量关。
2011检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对事业单位法人“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和“开办资金情况” 进行重点审查,各事业单位法人必须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
七、注意事项
(一)报告书可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事业单位在线(http://sy.china.cn)下载,按A4格式双面打印。封面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举办单位意见” 应由举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名,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报”并加盖公章(不得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办公室等内设部门公章)。
(二)《事业单位法人报告书》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是登记管理机关核查事业单位是否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履行公益职能和遵守执行登记管理法规情况的重要依据,必须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可分四部分内容:
1、对应证书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逐条阐述主要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做法、成效、量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接受捐赠情况和奖惩情况;
2、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3、涉及诉讼和社会投诉情况;
4、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应填写在报告书内页,不要另附纸张)
(三)凡存在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举办单位、开办资金等登记事项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应在年检时一并办理变更登记。
(四)“开办资金”应按年末《事业资产负债表》“净资产数-专用基金数”的差值填报。凡年末“净资产数-专用基金数” 的差值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核定的“开办资金”上下浮动超过20%,应进行验资,在年检时一并办理变更登记。
(五)事业单位提交网上年检申请后,应及时将申报的纸质材料报送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局),并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查阅年检回复信息。收到登记机关“退回修改”通知
-5-后,事业单位应及时按修改要求再次提交网上年检申请并补齐申报材料。
(六)事业单位专用光盘使用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解答请参阅事业单位在线(http://sy.china.cn)网站的相关内容。
各单位在组织、申报年检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联系。
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局)联系人:刘振锋、陈白妮;联系电话:88179803;传真:88362770;邮编:515041。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机构 事业单位 年检 通知
7.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篇七
深宝松工委办„2010‟7号
关于调整街道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直属各单位、驻街道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街道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吴汉明 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
处全面工作。
黄景秀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协助办事处主任负责办事处工作。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分管“两规”处理办、2010年消防隐患重点整治地区达标工作。
徐建社 党工委副书记,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群
团、宣传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总工会、团工委、妇联。
张贵林 党工委副书记,负责政法、维稳综治、武装、应急
救援指挥、信访工作、依法治街工作,分管维稳及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房屋租赁所),联系公
张晓洲
副调研员,协助陈兴源同志负责2010年消防隐患重
点整治地区达标工作。
龚贵祥 副调研员,协助蓝洪春同志负责历史遗留违法建筑
处理、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为保证街道有关领导出差或休假不在岗位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利于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方便联系和开展工作,决定设置领导班子成员A、B角制度,互为补台。具体如下:徐建社与陈出新互为AB角,张贵林与李协元互为AB角,柯明与周海峰互为AB角,郭志光与蓝洪春互为AB角,曾子坤与邹合全互为AB角,彭奕文与陈兴源互为AB角,陈贺党与张战平互为AB角。
中共宝安区松岗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工作分工
调整
通知
抄报:建柱、锦笑、耀庭同志 区委区府办、区委组织部
抄送: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执法队队长,调研员、副调研员 松岗街道党工委办公室 2010年4月8日印发
8.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篇八
发改办环资[2011〕1524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
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 垦总局发展改革委,部分省(区、市)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 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701号)要求,为加快前
期工作,确保中央投资计划草案落实到具体项目,现就组织申报资
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 污染防治五个方面。
(一)节能方面。主要包括: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
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等
重点节能改造项目,重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 产业化项目,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等单位节能硬件能力建设项
目,建筑节能(节能建材、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二)节水方面。主要包括: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示范项目,矿井水、苦咸水利用项目,海水淡化及示范工程、海水淡化产业基
地、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工业园区、海岛)建设项目。
(三)循环经济方面。主要包括: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减量
化、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再 制造产业化项目,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城市 矿产”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农业循环经济项目,生产过程协同资源
化处理废弃物示范工程。
(四)资源综合利用方面。主要包括:共伴生矿产(稀贵金属、战略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粉煤灰、煤歼石、脱硫石膏、磷石膏、尾矿、冶炼和化工废渣、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建筑和 道路废物、废旧服装、包装废弃物、废旧轮胎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 合利用示范项目,其他典型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五)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包括:淮河流域、松花江流域、丹江
口库区及其上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 内的重点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列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 施方案》内的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农 业、服务业、能源、工业等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环保重大技术装备和
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
有关选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选项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申报项目主体属《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严格限制“两高一 资”行业借机扩大生产能力。
(二)节能减排效果明显。项目内容以节能、资源循环利用、污染治理改造为主,实施后能够迅速形成显著的节能、节水、节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
(三)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以推广潜力大的关键技术和推
动试点工作为主,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对节 能减排工作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凡明确安排示范项目的,不安排 一般性、已经推广应用的项目。
(四)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适度的经济
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A以上,资产负
债率60%以下,项目资本金落实,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所承担项目
总投资。对于产业化示范项目,承担项目企业应在所属领域中具
有较高知名度,生产规模、技术研发、经营业绩处于领先地位。
(五)具有一定的投资规模。除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外,节
能项目总投资原则上3侧刃万元以上,其他项目的总投资原则上应 在5以X)万元以上(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
(六)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
实,能够保证2012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及中央管理
企业,按照选项范围和选项原则,认真组织遴选有关项目,严格审 核把关,切实提高上报项目质量。
已经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
报,已经申报我委其他司局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上报。如果企业以前曾获得我委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已获支持的项目 竣工验收后方可上报新项目,并随文上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中 央管理企业的项目不得由地方申报。非本省(区、市)注册企业的 项目,不得通过本地区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除外)。在近几年 扩大内需项目执行中,对中央检查组发现问题或调整项目较多的 地市,应采取限制申报的措施。
(二)请各地发展改革委切实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加强
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地方备选项目原则上由各地发展改革 委上报;按照职责分工,主管部门在经贸委(经委、经信委)的地 方,备选项目由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联合上报,单
独上报不予受理。
(三)项目材料要求
1.各地发展改革委(或联合经贸委)及中央企业上报的备选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式文件(一式七份)。
2.备选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样表见附件二,一式七份)。请
严格按照选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分为节能(其中:绿色照明、建 筑节能项目单列)、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五个 方面进行汇总,每个方面的项目按优先顺序排列。
3.有关项目材料单行本(要求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
份)。
(1)由甲级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或项目申请报告及其论证意见。
(2)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3)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
(4)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表。
(5)用地证明(仅对需新征土地的项目)。
(6)自筹资金证明。包括:银行近期存款证明,经法定机构评
估的项目前期资金投入证明和企业用款说明等。
(7)需要贷款的项目,需提供相应级别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
函,或贷款合同、授信协议。对出具贷款承诺函银行的要求是:全 国性银行需分行及以上级别,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需最高 级别。对贷款合同、授信协议的要求是: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贷款 或授信额度,用途应明确为固定资产投资或项目资金。
(8)申请补助500万元及以上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需填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其中,不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事项,务必在 表格下方说明理由。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度可参照2011年资 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项目的补助比例。
(9)项目实施单位对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ro)企业基本情况表。
(11)项目基本情况表(务必填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经济效益包括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和创汇;社会效益包括节能t、节水量、资源循环利用t、污染物减排t等)。
4、“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软件及使用说明在我委互
联网httP://t25.ndre.gov.c盯xmrjxz下载最新版本)导出的项目库 文件电子版,与项目汇总表一并刻录成光盘(优盘无法受理)上 报。请认真核对编报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版中,相关项目信息必
须完整并与项目单行材料内容一致。
(四)请于2011年8月巧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
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综合处)。我 委将按照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对备选项目进行评审和 审核,并根据投资规模,对符合要求的备选项目分期分批办理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复函。
特此通知。
附件:
一、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2年备选项目汇总表(样
表)
三、企业基本情况表
主题词:申报项目通知
四、项目基本情况表
9.滕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篇九
关于印发《滕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家、省和枣庄市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会制定了《滕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务求活动实效。
滕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
滕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 5月24日
三、全市重点活动安排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市开展如下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1、活动内容: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有关企业负责人要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走进重点企业,深入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
式,对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2、组织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三)举办全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及咨询日活动。
1、活动内容:
(1)6月3日在龙泉广场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举办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事故预防、应急处置、逃生自救、事故案例图片展览、安全生产书画作品展览;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
(2)各镇街、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于5月31日前设置好安全生产宣传一条街,在市区主要路段、镇街驻地,各社区、学校、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内容的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和宣传图画,设置宣传栏、宣传橱窗、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书写安全生产墙体标语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3)6月16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在6月16日咨询日当天自行设置咨询点。北辛、荆河、龙泉、善南4个街道分别于6月16日当天在汽车总站、政务中心广场、伦达商贸城、火车站广场、九州清宴、翔宇儿童城、龙泉广场、美铭广场、善国商贸城、善国苑、王开医院等城区主要路段和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置咨询点,其他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
面向政府部门、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开展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逃生自救”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通过自下而上的层层竞赛和选拔,推进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这次学习竞赛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贯彻力度,在全社会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切实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2、组织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滕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具体组织本辖区及所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六)举办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活动内容: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光盘、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要注意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广大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创作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警示教育片、安全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和宣传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还可以利用警示展览、举报热线、现场直播、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丰富警示教育活动内容,扩大活动影响,确保效果。燃热、供电、质监、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在各大广场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各
依托滕州电视台、滕州人民广播电台、滕州日报、滕州政务网、滕州安全等媒体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在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邀请专家、主流媒体记者定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深入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报道动态、推广经验、找出差距、曝光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安全监管部门要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镇街、部门、各单位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举办“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即时拍、即时传,分类梳理后上传在“山东安监”政务微博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对公布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发挥安全生产群策群治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开展试点镇街专题行。采访调研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镇街及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宣传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
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采访调研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总结梳理可推广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
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
群众和学生,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自拍照、安全寄语等作品分享到朋友圈,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我的安全我做主”等微信接力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设施和手段,加大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内容的公益宣传,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成为每个人的潜意识。
2、组织单位: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滕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滕州日报社,滕州电台、滕州电视台配合宣传。
(十)开展安全文化书法绘画摄影征集活动。
1、活动内容:
面向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全市安监系统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书画摄影爱好者,围绕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等主题,开展作品征集活动。其中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篆刻等,征文体裁和题材不限,包括散文、诗歌、小说、报告文学、小品文、诗词等。请各安监中队及时报送,作品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考核。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评选,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将在“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中展览,还将择优向枣庄市安监局推荐。
2、组织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各镇街、部门安监中队组织。
关法律法规知识,广泛开展知识竞赛活动。5月份在滕州日报和滕州安全网站刊登竞赛试题,6月中旬进行公开抽奖,并将获奖名单在滕州日报和滕州安全网上向社会公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动员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加竞赛活动。
2、组织单位: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十四)开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三个一”活动。
1、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镇街、部门要组织所属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上一堂安全公开课。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谈认识、讲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严承诺,向全体员工做出表率。二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采取下谈一级方式,企业负责人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长,班组长对一线员工,层层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充分交流观点看法,认真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全工作落实。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承诺宣誓。依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体人员通过职工大会、部门会、班组会,或张贴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向大家做出安全生产庄严承诺,落实“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小手拉大手”的力量,向家人传递“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理念,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检查活动和校舍安全排查整治活动;要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疏散演练等。
住建系统:要开展燃气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燃气使用安全常识进家入户宣传活动、城市防汛综合应急演练。
煤炭系统:要组织开展各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开展全市所有煤矿停产撤人演练等。
安监系统:开展“百名基层安监干部进企业送安全”服务活动,走进企业上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继续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以及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举办全市安全监管干部培训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总工会系统:要继续组织“安康杯”竞赛和安全文化普及教育活动等。
建筑施工领域:要严格建筑施工领域的资质许可审批,强化现场管理,严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事故发生。
质监领域:要广泛开展液化气钢瓶、瓶组液化气站、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特种设
将向省、市主流媒体、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推荐,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宣传文化氛围。
4、各企事业单位除参加全市统一部署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安全警示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
六、村居(社区)
在辖区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以及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利用辖区广播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制作安全知识巡回警示展板,广泛深入地宣传防燃气泄漏、防火、防触电、防雷击和防电梯事故等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加大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的广度和深度。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紧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提早谋划,科学合理制定活动方案,并加强部署安排,将“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0.武汉武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篇十
武昌安字〔2010〕2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紧急通知》(武安办〔2010〕2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春节、省市“两会”和烟花爆竹“禁改限”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的时间
2010年1月20日至2月10日。
三、检查的范围
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水务、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和地下空间、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歌舞厅、旅游景点、车站、商场、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
四、主要内容
(一)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情况。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查“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情况;春节和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1、危险化学品。排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的情况。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情况。
2、烟花爆竹。针对烟花爆竹“禁改限”工作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打击、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情况。
3、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及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禁“病车”上路的情况。查处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闯红灯、超载、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违法超车、无证驾驶、驾驶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防范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等方面的情况。
4、人员密集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停产停业整改,特别是加强对商居混杂的建筑物,老城区的老旧住宅,小作坊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为一体的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情况。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的情况。
5、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拆迁工地、高层建筑的深基坑施工、边施工边使用的市政工程等方面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的情况;加强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
工机械安全管理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停工整顿的情况。
6、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证管理、检测检验的情况;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7、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的情况。
8、落实冬季及其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的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五、检查的步骤
1月20日至1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组织本辖区或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
2月1日至2月10日,区安委会组织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做好迎接市安委会检查的准备工作。
六、检查的方式
(一)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区安委会将组织力量不定时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三)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部署检查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效果。
(二)加强执法,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边检查边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被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有关部门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三)加强值守,强化防范。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值班,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快速、有效、科学处置,确保应急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如实上报事故情况。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于2010年1月3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礼周,电话(传真):88855553。
武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送:市安委会。
区政府办公室。
武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月19日印发
11.南华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篇十一
南志通〔2018〕7号
南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股室:
《南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已经2018年5月2日支委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严格执行。
南华县志办党支部 2018年5月2日
(五)不准参与带有赌博、敛财性质及高消费的任何活动。(六)不准对服务对象故意刁难或吃拿卡要。
违反以上规定,将给子内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上报县纪委、县监察局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南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的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的法规、规章及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修志工作方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工作条例》开展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编纂、出版、印刷和发行县志书刊,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每20年左右编修出版《南华县志》。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拟定全县地方志工作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提出开展全县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搜集、保存和整理开发地方志资料和历史文献资料,加强地方史志研究和地情信息研究,承办中央、省、州地方志办公室下达的业务工作。
(四)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组织对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建设和维护方志地情资料信息库和信息网;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乡镇做好地方志资料的征集研究工作,指导部门开展部门志的编修工作,加强方志信息库资料管理,指导乡镇志、部门志、村志等的编修,完善地方志书体系。
(五)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方志地情资料书
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遵纪守法,坚决同各种犯罪分子和犯罪活动作斗争。
第七条 党支部书记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向支部委员、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委会的学习,定期召开支委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八条
党支部委员职责
(一)宣传委员职责:l.了解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订和提出学习计划或建议。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工作。4.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协助行政、工会
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照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十条
县志办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主任职责:履行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抓好全县地方志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地方志工作发展规划,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地方志工作任务。执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组织、指导、督促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县志办全面工作。工作中大的问题,由主任主持召开主任会或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事项提交职工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定期向党政分管领导汇报县地方志办公室工作;协调沟通与外部的联系,为开展好县地方志办公室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管办公室、县志股,完成
本单位(包括个人)的各种费用,并及时催收。(7)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单位承办的大型活动、会议的服务工作;完成办领导及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3.出纳岗位职责:(1)负责单位各种现金支付、银行存取、水电费的收支等工作。(2)负责职工工资的发放,各种费用的报销、把关工作。(3)及时向领导汇报单位各种经费的现金收支情况。(4)负责及时清理本单位拖欠外单位的费用,提出付款计划,为领导决策付款提供参考依据;协助会计催收外单位(包括个人)拖欠本单位的费用;协助会计做好相关业务工作。(5)负责单位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及发放。(6)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单位承办或召开的大型活动、会议的服务工作。(8)完成领导和办公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文秘岗位职责:(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做好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及文秘工作。(2)负责各种文件的起草、保送工作;及时做好上级文件的签收、传递、催办工作;做好文件的回收、清退、销毁工作;做好文秘档案收集管理及保密工作。(3)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及各种会议的记录及会务工作。(4)具体办理本单位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教育、绩效考核、晋级晋职、薪资福利、各类保险、统计报表等事项的事宜。(5)做好单位印章管理,按规定开具介绍信。(6)做好档案资料及图书出入库管理工作,做好对外宣传工作。(7)做好联网微机管理工作,每天定时开机接收文件;做好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和各种应急事务的处理工作。
5.资料员、编校员、统稿员、副主编、主编及编务员职责:(1)
1.股长职责:(1)负责股室的日常管理工作。(2)草拟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完成地方志资料的征稿工作,拟定出版发行工作计划,督促全县各乡镇及部门做好部门志、行业志规划并协助组织实施,指导和帮助全县各级各部门编写部门志、乡镇志、村志等,建立健全相关档案。(3)管理维护好图书资料、设备。(4)组织撰写上报“省、州年鉴”和“云南小康年鉴”等南华县稿件;完成地方志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完成省州志办下达的资料上报等相关工作任务。(5)完成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2.编辑职责:(1)完成县志、年鉴资料的组稿、编辑、校对、编务工作;完成书刊发行工作;完成股室档案资料归档工作;指导部门乡镇工作。(2)对照单位及股室职责创造性开展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年鉴编辑部职责:草拟《南华年鉴》编写及征稿提纲,安排编写任务;完成《南华年鉴》的征稿、编辑、送审和出版发行工作;指导各部门编写年鉴资料;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年鉴编辑部主任职责:(1)负责股室的日常管理工作。(2)草拟《南华年鉴》编写及征稿提纲,安排编写任务,指导各部门编写年鉴资料,完成《南华年鉴》的征稿、编辑、送审和出版发行工作。(3)管理维护好图书资料、设备。(4)完成省州志办下达的资料上报等相关工作任务。(5)完成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2.编辑职责:(1)完成县志、年鉴资料的组稿、编辑、校对、1 第十六条 坚持回避、保密原则。班子讨论的问题,如涉及班子成员及其子女、亲属,班子成员应当回避。班子会议的内容,除经会议决定可传达或公开发表的以外,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第四章 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谈心交心制度
第十七条 大力提倡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每位班子成员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联系一线,了解和掌握群众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全面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为职工解除后顾之忧,使每位同志能以饱满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地方志事业的建设与发展中。
第十八条 班子成员实行挂点带面的办法,分工负责,抓好重点带动全局,力争把各项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第十九条 班子成员应经常到各股室了解情况,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班子成员要经常和干部谈心交心,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情况。
第二十一条 在工作调研中,对难点、热点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报研究,给予答复或解决。
第二十二条 班子成员工作不深入,作风漂浮,不解决问题的,要在主任的监督下进行深刻的对照检查,同时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二十三条 深入基层调研,提倡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踏实作风,起好表率作用。全体职工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方志工作政策、方针及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和掌
共同提高。每年不定期组织考试,根据学习的内容,有侧重地进行考试,以检验学习效果。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次考试,具体考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作为年终评优人选。
(四)学习要求。实行学习点名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学习。学习中要做好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因病因事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需向领导请假。参加学习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树立良好的学风。
第二十五条 会议制度
(一)实行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主任会、主任办公会、职工会制度。
1.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参加会议。会议内容:研究决定党支部工作及单位重大事项。
2.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
3.主任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主任、副主任参加会议,办公室主任作会议记录。会议内容:研究决定单位股级及以下干部任免、人事调动、内部人事调整;讨论决定重要事项;讨论决定大额经费预算开支。
4.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由涉及的人员参加,主任办公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会议内容: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征编方案,安排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听取股(室)负责人工作汇报和工作计划,研究有关工作;讨论决定重要事项。落实县委政府和州志办交办的工作任务;研究县志办自身建设,5 要领导负责。
(二)股室之间、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理解,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各股室负责人应协调、组织好各股室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运转情况,每月向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工作。
(四)各股室负责人应掌握本室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和业务指导;负责协调衔接好上下有关工作,半年及年终必须有书面工作总结报办公室。
(五)为了理顺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分级管理制。职工工作中遇到困难、问题、先找室主任解决;室主任遇到问题、困难,请分管领导帮助解决;分管领导视问题轻重缓急酌情办理,属重大问题个人难以解决的,再向主任汇报后研究解决。
(六)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要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文化生活,提高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增强工作活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十八条 文件处理制度
(一)公文行文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及《云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一般性公文起草由各股室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材料由办公室负责。
(二)为方便领导传阅文件,及时交换意见,安排部署工作,传阅文件时实行直传,要求批注意见和签名,并争取在较短时间内阅完返回办公室,办公室要根据领导批示做好公文的催办、审
不得随意截留占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单位的重要档案、史志古籍资料不得转借他人,更不能随身携带外出。
第三十一条
地方志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制度
努力做好地方志资料的征集工作。加强地情资料的搜集、整理、加工、保存和利用。通过购买、交换、赠送、索要等形式,重点采集各级各类地方志、年鉴和具有史料收藏价值、学术价值的图书及报刊等。征集保存地方志书:历代旧地方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现行行政区划内历代编纂的各级各类志书,包括各种刻本、活字本、抄本、稿本;各种版本志书的复制品,包括油印本、影抄本、复印本、影印本、古籍点校本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修和续修的地方志书及其志稿(含资料长编、初稿、送审稿、终审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修和续修的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学校、军队、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编修的部门志、行业志、乡镇志、街道志、村志、军事志、工矿企业志、山水志、园林寺庙志等。征集保存地情文献: 各级各类综合年鉴、部门年鉴、大事记、地名录、党史资料、文史资料。历代地方名人的传记、著述及相关史料等。当代地方人士著作(含抄本、手稿资料等)。各地家谱。记述各地政治经济、自然地理、历史沿革、文化源流、民族民俗、风土人情、土特物产的纸质资料或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具有历史研究价值的实物。有关地方志文化的实物,包括雕版、文具、证书、文件、书画、信札等。接收送交、交换、复制、捐赠的资料,要进行登记并出示凭据,采用恰当形式给予一定报酬。对征集到的地方志书和地情文献集中统一管理,妥善保存;任何个人不得将征集到的资料
根据《全国地方年鉴评奖方案》有关规定,凡由我办承担的志书、年鉴和其他出版物的校对工作,均纳入质量管理范围,实行工作质量考核。校对工作总的质量要求是:消灭校样上与原稿不符的差错;发现和纠正原稿中的疏漏;正确地应用校对符号。根据单位人员情况,按个人自愿申报和单位安排相结合的办法,分配校对任务。本单位人员不能按要求完成校对工作的,可视情况聘请外单位人员协助校对。参与校对工作的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校对职责,按质量和时间要求完成校对任务,不得敷衍了事,也不得脱离原稿擅自校改。为保证校对工作质量,实行校对工作量、校对质量与劳动报酬挂钩,多劳多得,优质多得。坚持“三校一读”制度、交叉复校制度和奖惩制度,确保错误率在国家新闻出版局规定的允许标准之内。校对工作量,根据参与校对工作人员的多少,采取领导分配任务与个人认领或协商的方式,大体平衡分配。校对人员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多认领或少认领。按校对人员 “三校一读”(4个校次)所校文字符号的总量和错误量,分别作为计算个人劳动报酬的依据,不包括其他相关工作。
考核办法:第一校次,实行单向校对;第二校次,实行交叉校对;第三校次实行再交叉校对。前三校次均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按所校文字总数的10%计算错误文字符号的总量。第一、二校次除采取随机抽样、按比例计算出校对人员所校错误文字符号总量外,还将根据所校错误率的高低,按比例扣减第一、二校次校对人员的报酬。凡
一、(二)三校次错误率低于所有校对人员平均错误率3%以上的,即从该校对人员第一、(二)三校次中各扣减错误文字总量报酬的10%。第四校次(即通读全稿),根据
印刷质量、违约责任及处罚等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订立合同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方可生效。印刷合同签订后,业务股室须指定专人与承印厂家进行业务沟通,并对印刷中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监控。因当事人选择厂家或洽谈价格出现失误,应由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和行政责任,因质量控制出现的失误应由业务股室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行政责任。承印厂家违反印刷合同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应追究其相应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志书审查验收出版暂行规定
志书管理范围包括:县志,县级部门志、乡(镇)志、村志、校志、厂志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出版工作,必须实行统一管理。
管理权限:县级志书由南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修改定稿后再由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复审,最后报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终审验收;县级乡(镇)志、部门志、村志、校志、厂志等由承编部门组织评审,修改定稿后报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复审,最后报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终审验收。未经终审验收的志稿,一律不准出版发行。
审稿程序:各级志书一律实行“三审定稿”制度。初审:由承修部门负责。初稿完成后,由承修部门分管领导主持,召集撰稿人员及有关专家对志稿进行认真讨论评审。主要任务是:对志稿资料进行查漏补缺,考证辨疑,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志书逻辑结构的合理性。复审:经初审形成送审稿后,按照审稿程序管理权限,由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分别聘请有关专家、3 第三十六条
退休干部走访慰问和情况通报制度
按时组织老同志阅读有关文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做到至少每季度集中学习1次。切实加强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思想动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积极健康有益的活动,为老同志“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创造有利条件。要尽可能创造条件,让离退休党员参加党支部活动,过好支部组织生活。坚持定期向老同志通报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广泛征求老同志对方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每年老年节和春节期间,由单位领导带队,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按国家文件规定享受的各种待遇,做到及时兑现不拖欠。对老同志反映的问题,凡属合理要求,单位要在职权范围内积极主动地给予解决;不能解决或超出政策范围的要做好解释工作。离退休同志生病或住院期间,单位领导(或安排本办其他人员)负责到医院或家里看望,力所能及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第七章 后勤管理和保障制度
第三十七条 财经制度
(一)资金使用本着量入为出,量财办事的原则。
(二)支出须提前报告,经主任同意后方可支出。
(三)实行主任一支笔审签报销制度。
(四)报账必须票据合法,据实报销。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开支不予报销。无特殊情况,己经审签的报销单据须在下月5日以前报销完毕;每周一、四下午为出纳办理报账手续时间。
(五)禁止借用、占用公款;出差需借款者,需本人写出借条,经主任签字后财务人员方能借支,并在一个月内结清。
原则上,单位不提倡安排干部职工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由主任审批。加班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安排相应补休。
(二)法定节假日带、值班
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及应对突出事件,法定节假日由领导轮流带班,由股室负责人及干部职工值班,无特殊情况值班人员实行坐班制,带班领导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安排相应补休。
第四十一条
看望慰问制度
春节、重阳节,由单位组织到退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退休职工购买慰问品;七个传统节日、职工因病住院,由单位工会负责组织看望慰问,在工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职工购买慰问品。
第四十二条
水电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水、电使用和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提倡节约用纸、用水、用电。
(二)非经办公室和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改变公用设施的结构和用途。
(三)固定资产和公用物资统一由财务室(会计)造册登记,建帐管理,做到情况明、家底清、帐物相符。
(四)个人借用公物,必须先开据借条,有借有还,如有损坏和遗失,照价赔偿,公物不得占为己用。
第八章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第四十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六)党支部书记对抓党风工作目标责任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要把抓党员廉政建设工作的好坏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按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查摆和解决存在问题。
第四十四条
政务公开制度
(一)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法律法规,以电子邮件、公开栏、印发材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人事任免,以发文的方式向本系统和相关部门公开。
(三)经费收支情况每月及年底在职工会上公开。
(四)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和必须知晓的重大事项,召开职工会公开。
第四十五条
公开承诺制度
(一)公开内容。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方式,办事地点,办事时间,办事人员,收费价格。
(二)承诺事项。对服务方式、服务宗旨、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进行公开承诺。
(三)一次性告知制度
各股室在接待群众办事时,具体承办人要一次性书面或口头告知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不符合条件,手续不齐全的,应书面或口头告知当事人;对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或口头告知当事人补充所缺的材料。在受理申办手续时,要开具回执,在回执中告知办结时限和注明违诺责任。
(四)首问首办责任制
第一个被询问的人员,如所问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的,要认真
第四十七条
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
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则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本单位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3.党支部要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
4.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5.统筹协调县志办各项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6.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上级党委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
7.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第四十八条
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文化艺术、社会舆论、思想道德、网上舆论等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第五十条
意识形态报告制度
1.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并向上级党委进行专题汇报。
2.支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3.党支部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五十一条
意识形态督查制度
1.每年有县志办办公室牵头,对单位开展一次专题督查。2.督查工作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对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结果存在突出问题的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4.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支部党建工作实绩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第五十二条
阵地建设管理制度
1.党支部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4.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第五十三条
意识形态责任追查制度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上级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地,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同时使用。
4断增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形势与政策教育的目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是县志办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渠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坚持这形势政策教育制度,有利于帮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国情、省情、民情,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利于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发奋学习,健康成才,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形势政策报告的主要内容。要根据新世纪新阶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针对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宣传教育;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的宣传教育;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宣传教育;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的宣传教育;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的宣传教育。
(三)建立和完善形势与政策教育保障机制。要把形势与政策教育作为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所需各项经费落到实处。办公室要为形势与政策教育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要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微博等手段及时宣传报道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新闻事件等,加强正面引导。要把形势与政策课纳入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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