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雨季防汛应急预案精选版(精选5篇)
1.2022雨季防汛应急预案精选版 篇一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防治水管理工作,吸取其他煤矿透水事故惨痛教训,做好煤矿防汛工作,提高对雨季到来引发的重大灾害事故的快速抢险救灾反应能力,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保护集体财产、职工的人身安全及矿井的安全生产,本矿结合实际,立足于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洪意识,为杜绝水害事故,确保安全度汛,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国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矿井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渍涝、塌陷区积水、雷电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4、工作原则
本《预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思路,坚持项目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全力抢险、确保矿区安全的原则。
5、重点防护对象
煤矿工业广场、井下工程、井下各生产系统设备、地面的矿区公路、地面的矿区高压供电线路、地面及井下的通信系统;矿区物流园区的堆场、服务区等功能设施;煤矿各储配煤场、煤矿各营业单位的地面设施等。
二、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省、市、区关于安全方面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团结带领全体职工认真做好本矿雨季“三防”和本矿防治水工作,促进本矿安全生产。
三、主要工作计划及措施
(一)、地面防雷计划措施:
1、高压输电线路和监控系统的避雷器必须使用合格产品,每年三月必须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不合格应立即更换为合格产品。
2、地面其他机电设备接地装置齐全可靠,且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在主平硐进口5米左右和20米左右的轨道上各设置一组绝缘夹板,切断井上、下轨道通电回路。
4、井口的所有设备设施必须在井口避雷针的保护范围之内。
(二)、地面防洪计划措施:
1、防治方案:以疏为主,以堵为辅,二者结合,防止地表洪水通过老窑、采空落陷区流入井下对井下生产来灾害。
(1)清理疏通矿内所有防水沟,将沟内淤泥、杂物清理干净,沟坎有垮塌或破损处必须立即修复,保证水沟畅通。
(2)定期对矿区范围内的坡沟进行检查观测(雨季经常检查),发现漏水地段要修地面水沟引导流水,面积大的要修筑人工河床;容易滑坡地段修筑挡沙坍塌,发现其他险情要及时排除。
(3)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洪抢险物资,如水泥(4t)、砂袋(100只)、草袋(100只)、料石(10t)、圆木(5m3)等以备防洪抢险使用。
(4)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排入主排水沟,避免再次渗入井下,形成循环水。
(5)对防洪抢险小组成员进行思想作风教育和防洪抢险技能培训,使其成为一支思想过硬、作风顽强、不怕苦、脏、累、险。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
(三)、井下防治水、防排水措施计划:
1、井巷掘进中如发现出水点必须将其位置积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标绘在采掘式程平面图上。
2、坚持每旬观测一次矿井治水量(雨季则加密观测),并做好记录,观测井下水位变化情况。为全矿防洪抢险提供科学的依据。
3、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煤壁(或巷壁)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地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煤层发潮发暗、有害气体增加(有臭鸡蛋味)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通知其他作业地点,撤出所有受水害威
4、经常对水沟进行清理,保证水沟畅通;
5、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水灾预防自救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每个职工应熟悉自己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一旦出现突水预兆或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报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水势很猛,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首先应当尽量了解判断事故的地点和灾害程度,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迅速组织抢救,尽可能的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2)如果无法抢救,则应当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有组织的沉着、冷静、迅速的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避开压力水头撤退到涌水地点上部水平的安全地点或地面,而不能进入出水地点附近的独头巷道。
(3)如果独头上山的下部唯一出口已被淹没,或井下人员来不及撤退到安全地点而被堵在其他巷道时,应保持镇静,避免体力过度消耗,要相应照顾静等救援。
6、作好我矿的水情水害分析预报,根据调查了解的邻近小宽窑的开采情况和我矿井下实际采空区等情况,采掘工作面在遇到上述情况和过导水断层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而且严格按照放水设计措施操作,同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
7、安装探水钻机前,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支柱和挡板;将巷道清理干净,挖好排水沟,并在打钻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根据探放水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及钻孔数目。
8、雨季,除正常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外,矿应加派防洪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轮流进行防洪值日,有关人员要各司其职,调度员要做到心中有数,机电矿长必须做好雷雨天的安全供电工作,防洪期间,有关人员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
(四)、工作要求
1、根据要求,组织强有力的抢险队伍、抢险应急分队,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办公和措施,给本矿的雨季“三防”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展开自检自查,对主要设施、供电线路、防雷装置、井下排水系统、地面防洪沟作全面检查,加强对地表塌陷区的观测,发现陷坑、裂缝及时回填,保证各项工作能正常运行。
3、井下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
4、备足抢险物资、器材,做到专库专管,保证汛期抢险物资的及时供应。
5、汛期每天通过电话、网络与有关单位联系,随时收集水情和气象信息,并随时向市防洪办了解汛情,发现有特殊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把工作在洪水来临前做好,避免水灾事故发生。
6、组建一支20余人以上的防洪抢险队伍,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在雨季“三防”期间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7、井下忽然发生突水事故,在班组长的指挥和带领下,按避灾路线撤退,一旦迷失方向,必须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8、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依靠现场环境条件,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
9、各工种管理人员在雨季“三防”工作中,必须各司其责,勤奋工作,在工作中不得出现不负责任等消极思想,否则一律从严处理。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按照文件要求,煤矿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部门的运作,统筹安排各个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快速准确地制定出救灾实施方案。
1、组织机构
煤矿成立雨季“三防”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总指挥:黄照益
副总指挥:张勇、黄庆、黄照欢、王勇。
主任:何全懂(调度室主任)
成员:杨永立、陈利萍、郭惠明、苟成、黄跃、刘胜发、孙鹏、张朝礼、张怀兴、彭明金、王仕文、胡国伟、刘石海、朱家文、屠定雄、陈明将等采掘队长以上全体人员。
成员单位:总工办、行政办公室、调度室、安监科、机电科、通防科、采掘队、监控室、工会、纪检办、安保部、后勤部、医务室。
2、职责
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部门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快速准确地制定出救灾实施方案。
总指挥:全面负责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搞好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救援工作。
成员单位:服从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为:
(1)调度室:负责汇总天气预报,传递汛期信息,安排汛期值班,组织协调和检查雨季“三防”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及有关雨季“三防”工作的汇报。负责按抢险方案,组织现场的救急抢险和救援行动,听从指挥部命令,负责向邻近矿山救护队的求救联络。
(2)总工办:负责井上、下水文观测,对地表河流、采煤塌陷地积水、裂缝等进行定期观测,安排防水工程,组织雨季“三防”检查,做好汛期防治水工作。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防排水预测工作。负责提供各煤矿相关的突水点地质参数等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指导。
(3)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煤矿的雨季“三防”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做好雨季“三防”以及地面排水沟的清挖、漏雨房屋的维修、防水工程的施工工作。负责井口及井下通风巷道积水检查工作。负责监督事故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4)机电科: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雨季“三防”工作。设置和测试各种避雷设施,井下机电设备、排水设备要进行效率测定并保证排水系统能满负荷运行,将各种测试结果及时上报公司雨季“三防”办公室。
(5)通防科:负责煤矿通风工作,为事故抢救地点提供通风保障。
(6)煤矿采掘队:负责组织井下水仓及排水沟的清挖和矸石山系统的防排水工作。
(7)行政办公室:负责上级雨季“三防”文件的及时传递和抢险车辆的安排工作。
(8)监控室:负责通讯设施的雨季“三防”工作,保证汛期通讯线路畅通。
(9)工会: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救援工作。
(10)纪检办: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
(11)安保部:负责成立雨季“三防”抢险队伍并进行训练和演习。负责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畅通和事故发生地治安。
(12)后勤部:负责危房维修拆迁及所辖范围内建筑物雨季“三防”以及发生险灾后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组织雨季“三防””抢险物资的储备及库房的雨季“三防”工作。要求抢险物资能满足抢险需要,做到专库专放。
(13)医务室: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的急救工作。
(14)现场指挥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常务副经理负责组织制定抢救方案和现场抢救工作。
五、预防与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
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必须每天收集气象台发布的信息;地测科对防洪排涝工程每次下大雨后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向指挥部进行汇报;生产技术科负责向调度室报送相关信息,办公室负责向雨季“三防”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2、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矿区气象信息(降雨量)情况划分为以下预警级别:第Ⅰ级:当出现较小的险情时,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各单位要将情况汇报矿调度室及矿地测科。第Ⅱ级:当出现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的险情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处于应急状态,根据险情听从应急机构指挥机构的指令做好各自的工作。
3、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
每年4月底,煤矿成立雨季“三防”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上报雨季“三防”工程计划,落实工程资金,落实责任人,制定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在雨季到来前各项工作准备就绪。为了扎实而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在每次下雨后要对全矿的雨季“三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对检查情况采用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2)防洪预警行动
总工办编制的雨季“三防”应急预案要求矿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学习;启动Ⅰ级预案由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实施,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由矿调度室负责,需经雨季“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字确认;启动Ⅱ级预案由雨季“三防”办公室指挥部总指挥负责,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通报由调度室负责,需经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签字确认。
4、主要防御方案
当险情发生后,各单位要及时汇报办公室,办公室要做好记录,并根据险情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按下列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1)一般险情,调度室通知雨季“三防”办公室,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察看,并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2)较大险情,影响局部生产系统正常运行时,办公室要通知值班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及雨季“三防”办公室,根据安全负责人指令调集队伍进行抢险和救灾。
(3)重大险情,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时,办公室要按重大事故通知各单位及按人员名单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到值班室待命,并迅速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地点设在矿调度会议室。
六、汇报程序和制度:
1、汇报程序:
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调度室→值班领导→矿领导、安全负责人→应急抢险指挥部
2、制度:
(1)主动报告灾情原则。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保证畅通。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时,发灾地点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简要说明灾害的位置、性质、范围、严重程度等情况。
(2)快速反应原则。接到事故通知后,有关部门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3)迅速抢险原则。三防指挥部要根据事故情况,快速准确制定救灾方案,抢险小分队等有关部门要争分夺秒的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时间。
(4)突出重点原则。首先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同时,要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和扩大。
(5)主动配合原则。各部门不仅要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而且要主动配合、密切合作,提高抢险救灾工作的整体效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有全局观念,局部必须服从整体。
(6)项目行政领导负责原则。为避免各自为政,延误时间,事故发生后三防指挥部要立即进入救灾状态。所有人力、物力、财力都要绝对服从三防指挥部的命令,对执行命令不力的,三防指挥部有权作出处理。事后,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查办。
七、应急保障系统
1、人力资源保障
应急由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救护、医务、保安等有关部门人员,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
2、通讯(信息)保障
预案中涉及到的单位、部门、人员应保证相互间通讯、信息的通畅,保证预案的及时启动。
3、抢险救援物资的保障
后勤部应储备有三防事故抢险物资,并保证出现事故时,在第一时间投入抗灾抢险工作,达到控制灾情的目的.。储备物资必须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应急抢险指挥部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必备设备(见附录——抢险物资储备表)。
4、资金保障
矿备有专用应急救援费用,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保证抢险所需资金的畅通。
八、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1、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确认灾区内伤亡和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原则。抢险救援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诱发其他事故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监控仪表的连续监测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2、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抢险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指挥部认真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批准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宣布救援工作结束,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救援指挥部汇报。
3、后期处置
(1)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员,清点装备、器材;核算救援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内写出救援报告。
(2)本矿组织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救援过程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九、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通风科负责该预案的管理工作,并根据模拟演习中存在的问题,对预案进行修改补充。预案更新工作于每年5月1日前完成。当矿区有水灾事故发生时,由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总工办、办公室、通风科等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各相关单位实施。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预案的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恪尽职守,工作做的扎实到位未发生任何事故,则相关单位进行奖励;若在预案实施期间,由于某些相关单位工作疏忽、监督不力,导致人为因素造成水灾损失,则对相关单位处于相应罚款。
3、预案备案
雨季“三防”应急预案资料室进行备案。
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5月1日起实施至10月1日结束。
2.2022雨季防汛应急预案精选版 篇二
汛期将到,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指导意见》,集团公司(郑煤集团工农办【2013】2号)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全力抢险,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三防安全工作方针,确保各项目部雨季安全进行,编制雨季“三防”采空区危房防汛应急救援预案,以便在发生灾害时能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达到减少事故发生和控制事故扩大及恶化之目的。
根据全矿各施工点历年最大降水量、最高洪水水位、最高气温、最高风力级别等资料分析,我矿把雨季“三防”重点放在工业广场和生活区。
二、组织机构:
1、成立雨季“三防”采空区危房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杨保群
副组长 :王西奇
梁方倩
朱玉杰
李相甫
成员: 姜怀亮、王新民、马冠雷、周华民、谢福令、贾德重、雷遂伟、彭志刚、鲁
奎、马永超、赵三杰、救援指挥电话
公司调度室:
69786221
市煤炭局:69869005
市矿山救护队: 69822619
矿调度室:63102693
内线:8001、8000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办公室主任:姜怀亮,值班电话:0371-63102693。
2、成立抢险突击队 队 长:朱玉杰
梁方倩
成 员:周华民、王新民、马冠雷、赵三杰、马永超、雷遂伟、鲁 奎、贾德重、彭志刚、要求抢险队员身体素质良好,来者能战,精干有力,随叫随到,要有一定数量的共产党员。
三、应急措施
(一)防洪防汛(1)组织机构的职责
l、领导、指挥、协调、调度全处雨季防汛和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2、密切关注汛期天气动态,随时做出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渡汛。
3、与地方政府、兄弟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群策群力,防患于未然。
4、分管领导要经常检查指导防汛措施、资金及物资储备的落实
情况。
5、要随时做好抢大险、抢难险、抢决口性险情的准备,抢险时要根据险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抢险方案,遇到大汛,各有关责任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
(2)防汛值班制度
1、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白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晚上由调度值班人员负责。防汛领导成员及基层单位防汛负责人的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待机状态,保证随叫随到。
2、防汛值班期定于5月2日一9月30日。
3、汛期交通工具、抢险物资等由矿办公室和调度室统一调度使用。
(3)防汛物资储备
1、器材科必须为项目部配备足够的雨衣、雨靴、矿灯、铁锹等工具,并存放在指定地点保管,专人负责保管。
2、项目部在正常所需防汛物资储备外,要不定期储备一定数量的备用防汛物资,要求按指定地点存放整齐,由“三防”领导小组统一调拨使用。
3、对存放防汛物资的仓库要用醒目的大字标明“防汛物资”。
4、防汛物资仓库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24小时保持联系。
5、潜水泵排水管、电缆、操作开关必须连接完好齐全,随时备用。
6、各项目部及处基地具体防汛物资储备明细:
防洪沙袋:500个(水泥袋)
雨 衣:20套
胶 靴:20双
矿灯(或手电筒):10盏 铁 锹:20把
铁丝:30公斤 镐头:4把
铲车:1台 皮筐:2个
小推车:1辆(4)汛期车辆管理
在雨季“三防”采空区防汛期间,为了保证防汛物资和人员快速到位,车辆将由办公室统一调拨使用,在接到汛情通报后应将车辆统一停放,并将司机值班地点、联系电话报调度室。驾驶员应随时保持车况良好,备足油料,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
(5)重点部位防汛工作
对重点部位防汛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日常抓,要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层层落实。针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做到全面布置,突出重点。防汛的重点部位有:
矿办公大楼及工业厂区重点场所的防雷电设施。生活小区的防洪、防汛、防雷电设施。各井口及各变电所的防洪、防汛准备工作。各排洪泻水渠及桥涵的疏通准备工作。
工业广场所有消防水道及消防水管的完好。
以上没有列入重点项目的部位,各单位、部门再进行自查并做好防范措施。
(6)防洪防汛重点预防措施
5月份开始,矿采空区防汛领导小组要组织一次全面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于5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具体如下:
1、我矿的给、排水系统、污水排放系统、防洪沟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堵塞或不畅通部位要及时处理。
2、各井口和绞车房、变电所、空压机房附近配备足够数量的沙袋。
3、各个地方的电缆沟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封堵不严的部位,落实专人负责处理。
4、对工业广场和生活住宅区房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有漏雨的部位及时补修完毕。
5、对场区和住宅区所有窨井井盖检查一遍,如有短缺要及时上齐。
6、生活水源井周围要用沙袋做一封堵墙,防止洪水灌入井内。
7、注意排查各项目部矿井周围河道疏通情况,防治附近河水倒灌进入工广,要积极和地方政府联系,及时协调清理河道,保证畅通无阻。
(7)雨季“三防”采空区防汛抢险组织
1、当工业广场遇到一般性洪灾时,首先要确保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如遇到特大洪灾时,立即向处“三防”采空区防汛领导小组报告,由处统一指挥抢险。
2、工业广场在领导小组没到达时,由工业广场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所有突击队员接到防汛命令后,20分钟必须赶到现场集合,听从领导的指挥调度。
2、接到汛情后,所有领导小组成员、抢险值班员、驾驶员都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待命,听到号令后迅速集合。
(8)其他要求
1、矿调度室要经常收听收看气象局发布的汛期天气情况,并及时向雨季“三防”采空区防汛领导小组汇报。
2、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汛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全力抢险,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全面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做到防洪防汛工作的万无一失。
3、在防汛期间,因玩忽职守、推倭、懈怠的干部职工要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后果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防雷电
(1)重点部位及预防措施
1、要安排专人定期对井架、变电所、绞车房、炸药库、库房等避雷设施进行接地检查。矿办公室要经常组织人员对办公楼、居民楼、基地厂房,尤其是要将变压器、办公楼作为检查的重点。2、5月底前由机电科负责对各个避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打压试验,对不合格的装置立即更换,对未设避雷装置的建筑物等设施要重新装设。
3、通讯线路必须在入口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其接地极电
阻不得大于1欧姆。
4、雷雨时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5、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针和避雷器。
(2)汇报程序:
当发生事故后,由现场负责人向矿雨季“三防”采空区防汛领导小组和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的严重程度等。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向领导和调度主任进行汇报,调度室向郑新公司调度室汇报。
(3)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1、现场负责人在指挥现场就地抢救的同时,尽快向有关医疗单位求援。根据具体情况,急送附近医院救治。
2、现场负责人待天气正常时重新处理接地极直至正常。
四、救灾人员要求
项目部雨季“三防”采空区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并立即开展抢险工作。
处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在15分钟内到达处办公楼或在指定地点待命,处抢险突击队成员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到达办公楼门前,进行抢险救灾。
五、培训:
1、分级负责,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规范课程、分类施教、保证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六、演练实施
1、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抢险突击队员应小雨当大洪随时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七、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技术科牵头制定,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发布,由调度室负责管理。预案应根据现场工程变化情况及基地防洪设施等变动予以适时的更新,并向各项目部发布更新后的预案。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雨季“三防”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
十、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郑新兴源(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3.2022年镇防汛减灾应急预案 篇三
根据我镇地形地貌和当前防洪防汛工作的实际需要,围绕县委、县zf和县防汛指挥部有关防洪防汛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确应对自然灾害,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经镇党wzf研究,制定*镇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有效防御水旱灾害,加强对防汛减灾工作的领导,明确各单位职责,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减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决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团结抗洪抢险。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市人民zf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人民zf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暴雨灾害、干旱灾害。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防汛减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立通讯联络组、医疗救助组、后勤物资保障组、医疗救助组。
(二)职责
1、镇防汛减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防汛工作的法规、政策和镇党wzf、镇防汛减灾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及党wzf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指令,发布启动预案命令,指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应对。
(2)统一指挥全镇的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组织镇属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救灾。
(3)当行政区域内有重特大洪水灾害发生时,组织召开防洪防汛工作应急会议,听取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单位的雨情、水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防洪救灾工作。
(4)向镇人民zf和镇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灾害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情况。
2、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镇防洪防汛指挥部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调度指令。
(2)负责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内各级和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
(3)掌握汛情、灾情,必要时发布洪水预报警报和汛情公报,编写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
4)协助组织防汛抢险队伍,组织防汛信息系统建设。督促、检查和落实有关防汛物资的储备。
5)检查、督促各项防汛抗洪和救灾措施的落实工作。
(6)完成镇防洪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各抢险应急小组职责
(1)通讯联络组: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灾害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医疗救助组:负责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后勤物资保障组:按照镇防洪减灾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做好物资储备、管理和供应工作。
(4)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公共秩序、交通、道路管制和灾区社会治安。出现紧急情况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国家、居民财产和防汛救灾物资,破坏防洪工程、防汛通信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洪救灾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三)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防汛减灾指挥机构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汛减灾指挥机构,将防汛减灾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必须在镇党wzf和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本辖区、本单位防汛抢险工作。
(四)汛期值班制度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安排汛期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
三、洪水预报预警及物资准备
(一)预报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台发布的降雨预报进行预警:一旦发生较大及以上险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做好人员、财产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灾情及抢险工作。
(二)物资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
(三)灾情上报
灾情信息主要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组织核实后,应立即上报(包括灾情图片),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四)运输车辆安排
由后勤物资保障组统一抽调。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行动
洪涝灾害发生时,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各抢险应急队伍分赴发生灾情地点,迅速投入救援。通讯联络组要确保信息畅通,后勤物资保障组要确保物资供应,医疗救助组要做好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安全保卫组要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严厉打击破坏、盗窃分子。
(二)应急结束
4.夏季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精选 篇四
二、参演部门与单位:
公司输电线路运行班全体成员
三、演练时间:
4月12日
四、演练地点:
110kv线22塔
五、演练内容:
输电线路杆塔受洪水影响杆塔发生倾斜
1、事故发生预案的启动;
2、演练预案的具体步骤;
六、演练方式:
输电线路杆塔受洪水影响杆塔发生倾斜,要求参加演练的小组,一切从实战出发,严格按照既定的《防汛应急预案》工作程序展开。演练按照以下八个步骤依序进行:
(一)事件报告:报告要素为: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原因、处置等。
(二)信息处理接受报告人的处置原则为:快速、简便、果断、有效、周密。
(三)应急响应要求参加演练的人员手机必须保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届时,采用先发短信,后电话落实的方式通知),接到通知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应急值班、专家组手机及电话见附件,请各单位核对无误)。
(四)预案启动
1、通报情况;
2、由预案演练指挥下达应对预案启动命令;
3、演练指挥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五)演练的程序
1、演练负责人接到输电线路杆塔受洪水影响杆塔发生倾斜,演练负责人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通知全体班组成员必须在15分钟之内赶往输电线路班办公室。
2、全体班员到达办公室后,演练负责人向大家简短传达演练的内容,大家整装、工器具带齐,准备出发。
3、库房管理员为演练人员清点好防汛用的材料和备品备件。
4、输电线路班所有车辆检查完毕、待命。
5、各应急抢险小组应指定工作负责人,由工作负责人负责抢险任务的分配、指挥、汇报。
6、每个小组应至少带一部对讲机,以便移动网络无法接通时作备用通信使用。
7、抢险人员到达输电线路杆塔险情现场,发现该杆塔ab、bc面基础保坎被洪水冲毁。b腿立柱基础已被洪水冲裸露,且基础被水浸泡出现沉降,杆塔向b腿方向倾斜7度左右,若不采取措施杆塔倾斜将可能继续加大,造成倒塔的危险。
8、抢险负责人分析现场情况后,立即制定抢险方案,首先用编织袋装泥土将该基杆塔被洪水冲垮的部位堆填起来,做成临时保坎,以避免河水对杆塔基础冲刷。
9、在杆塔倾斜的反方向另一边横担上装设临时拉线,保持杆塔不继续向一边倾斜。
10、抢险人员要听从工作负责人的安排,禁止强令冒险作业。
(六)信息反馈
1、演练负责人王帅要及时将现场抢险的.情况、进度向公司汇报;
2、对于抢险时发生的突发性事件要群策群力,拿不定、出不准的不要进行违章、冒险作业,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七)应急抢险的终止
1、在经过抢险队员的全力抢修下,出现险情的杆塔基础临时保坎修筑完成,杆塔基础不再被河水浸泡,并在另一侧加装了临时拉线,使杆塔不再倾斜。
5.2022雨季防汛应急预案精选版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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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
公室 年 月
防 洪
1
一、总则
1.1 定义
防洪抗旱预案是指防御江河洪水灾害、城市(镇)洪水及内涝、水库洪水、山洪灾害以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方案的统称,是在现在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和旱灾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防洪抗旱预案是各级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是抗洪抢险重要的非工程措施。
1.2 编制指导思想
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抗旱应急体系,全面提升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能力和综合实力。
1.3 编制目的
确保本地区的防洪安全,做好各类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提高对暴雨洪水、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以减轻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本地区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最大程度的减少旱灾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我市旱灾发生规律及特点,结合我市抗旱能力,制定本预案,以便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抗旱工作的主动性,在干旱发生时有计
2 划,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抗旱措施,实现科学抗灾、减灾,减轻旱灾的影响和损失,争取最大程度的抗旱胜利。
1.4 编制原则
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防汛抗旱工作方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
1.5 编制依据
为防御都江堰市境内可能出现的各种量级洪水和突发性洪涝灾害,努力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确保江河堤防、水库、城镇、交通干线、电站、山地灾害易发区等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实现防汛抗旱保平安。针对我市旱灾发生规律及特点,结合我市抗旱能力,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水库大坝安全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成都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防汛抗旱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意见》以及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文件;都江堰市防洪规划,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江河上游水文站控制资料;城镇、工矿企业、交通、重要设施等国颁防洪标准,3 制定本预案。
1.6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全市范围、沿山及山地区的旱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等次生衍生灾害。
1.7 工作原则
1.7.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抗旱现代化水平。
1.7.2 防汛抗旱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7.3 坚持以确保城乡安全度汛,为经济建设持续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提供防汛抗旱除涝安全保证为首要目标,保证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7.4 防汛抗旱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
1.7.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旱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7.6 坚持防汛抗旱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分阶段、分地域,有针对性地采取抗旱措施。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8 防汛抗旱抗旱突发事件的分类
● 水库与江河洪灾。主要包括管涌、裂缝、崩塌、漫溢、决口、溃堤、垮坝、倒闸以及重要防洪设施发生重大险情等。
● 城区暴雨洪灾。主要包括河道漫溢、大范围积水、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以及断电、断水等生命线工程破坏引发的灾害。
● 城镇洪灾。主要包括城区、乡镇场镇的内涝以及与此有关的次生灾害。
● 山洪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大面积塌陷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防汛抗旱抗旱组织机构
根据《防洪法》有关规定,成立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为全市防汛
5 抗旱抢险最高指挥机构,由市人武部、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农发局、市教育局、市电办、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广播电视局、都江堰管理局、市电信公司、成都电力局都江堰供电局、人保都江堰支公司等22个单位组成。
2.2 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职责
(1)执行国家防总、省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的决定,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开展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研究确定应对全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重要决策和指导意见;
(3)负责全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预防、指挥和处置工作;(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处置;
(5)负责在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进行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6)督促检查全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启动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
(7)当防汛抗旱突发事件超出本指挥部处置能力时,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报告;
(8)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应急演练和培训,制定应对全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宣传教育计划;
(9)负责全市防汛抗旱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
6(10)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11)组织召开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听取民政、水务、农业、气象等部门的旱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12)制定各项抗旱措施,落实抗旱物资和经费;(13)统一指挥我市的抗旱工作,组织相关部门、驻市部队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旱救灾。
(14)承担上一级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应急任务。
2.3 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职责
2.3.1 指挥长职责: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由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市长任都江堰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统一指挥调度全市的防汛抗旱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并对全市防汛抗旱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负总责。
2.3.2 副指挥长职责:负责对全市防汛抗旱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对本行政区域内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以及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2.4 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成员职责
森
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全市防汛抗旱总责任人。
赵浩宇(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协助全市的防汛抗旱抗旱指挥调度工作。
廖小平(市政府副市长):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7 负责全市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工作。
黄学甫(市人武部部长):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驻军部队防汛抗旱协调及金马河东岸防汛抗旱指挥所工作。
曾
健(市水务局局长):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全市防洪排洪工作、防洪抢险物资准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负责城市防汛抗旱指挥所的防汛抗旱工作。(以下为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成员)
黄尉洪(市政府副秘书长):协助指挥长开展防洪指挥部的各项协调工作。
谭小春(市财政局局长):负责财政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及全市防汛抗旱物资和资金的调配工作。
闵云万(市建设局局长):负责城建系统的防洪工作及城区抗洪排涝工作。
邓元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负责国土系统的防洪工作以及全市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胡建奎(市经济局局长):负责经贸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徐
勇(市发展计划局局长):负责计划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及防汛抗旱物资的调拨工作。
赵登强(市民政局局长):负责民政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及灾民的救济安置工作。
高成军(市交通局局长):负责交通系统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及交通、运输车辆的组织、指挥调度工作。
肖
红(市卫生局局长):负责卫生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及抗
8 洪抢险救灾中的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刘林军(安监局局长):负责汛期防汛抗旱安全的检查、督查工作。
闵永太(市气象局局长):负责及时、准确地向防汛抗旱部门提供汛期所需的气象信息。
宋庆国(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负责汛期全市防汛抗旱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罗
凌(市农发局局长):负责农业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张
庆(市教育局局长):负责教育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李良全(市房管局局长):负责城区公房、低洼地带危房的防汛安全工作。
曾宪平(成都电力局都江堰供电局局长):负责供电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保证汛期照明电路畅通。
王
纲(市电办主任):负责电力系统及各电站的防汛抗旱工作。
杨仕勇(中国电信都江堰分公司经理):负责电信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保证汛期防汛抗旱通讯畅通。
青
俊(市公安局副局长):负责公安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及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治安保卫工作。
李义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都江堰支公司经理):负责保险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及洪涝灾害的保险理赔工作。
刘开胜(市水务局副局长):负责水务系统及金马河防汛工作。
张开勇(都江堰管理局工程处处长):负责实施都江堰灌区洪
9 水调度方案,保证都江堰水利工程及其主要干渠的度汛安全。
欧阳莉(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水库调度中心副主任):负责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及洪水调度工作。
2.5 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2.5.1 办公室设置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副局长刘开胜同志兼任,负责全市防洪排涝工作。汤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主持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
2.5.2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承担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大江大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调度。
(2)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信息联络网,负责防汛抗旱抗旱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和传递;
(3)组织制定和修订全市防洪抗旱预案,督促各乡镇、各部门防汛抗旱抗旱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4)承接本地区重大、特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报告;协调、处理防洪、水事案件。
(5)制定防汛抗旱抗旱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及相关应急资金的计划;
(6)完成指挥部领导及上级下达的有关任务。
2.6 防汛抗旱指挥所设置及职责
10 根据我市防汛抗旱实际,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下设四个指挥所,由指挥部成员任所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市内金马河、城市防洪、电站干渠、山洪地质灾害等辖区的防洪抢险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建立本地区、本单位的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负责各自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2.7 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
(1)市人武部:负责编制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的预案;负责组织和协调部队、民兵参加防洪抗旱抢险工作;落实抗洪抢险突击队的组建方案,做到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及时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参与抢险活动。同时组建、掌握一支人员精干、装备到位、训练有素、反映迅速的机动抢险救援分队,参加抗旱救灾工作;根据需要组织部队担负临时应急水源抢修、抢建及运水工作。
(2)市水务局: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江河、水库塘堰、农灌沟渠的检查、维护和防洪抢险;负责城市防洪工作;负责城镇防汛抗旱设施的规划建设;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水系防洪调度方案并与上级水行政部门的洪水调度方案相衔接,尽量减少洪水对我市的威胁;负责大河岁修、堤防建设、汛前加固及河道清障工作,规范河道采砂作业,汛期所有河道停止采砂活动;协调抗旱防旱工作,负责水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及时调处水事纠纷;承担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市建设局:负责城建系统的防洪抢险工作;负责天然气、11 城镇道路、交通桥梁、建筑工地、行道树、广告牌等部位的汛前安全检查、除险加固、清除隐患和抢险抢修工作,特别是做好新建工程的防洪论证和在建工程建设的防洪排涝专项检查和隐患排除。检查、督促各建设项目业主加强对项目施工建设的管理,严防因建设、施工堵塞排水泄洪沟渠管网或改变原有水系网,造成定,全力保证天然气的正常供给;组织天然气、绿化、市政工程等专业抢险队,及时抢险,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城镇建设解决抗旱问题;在城镇建设中严格执行抗旱相关规定确保城镇防洪安全。
(4)都江堰管理局:负责实施都江堰灌区洪水调度方案,为我市市区、城镇及重要目标的安全度汛创造条件,保证都江堰水利工程及其主要干渠的度汛安全,编制实施都江堰灌区抗旱预案,向都江堰灌区调配水源。
(5)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防洪工程建设、抢险救灾、汛前加固等项目的立项、可研等工作;负责从计划安排上为城市防洪规划和江河整治规划的实施创造条件。负责协调抗旱工程、水源建设以及所需项目立项工作。
(6)市经济局:负责经贸系统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准备工作。特别要做好大、中型企业、有危险物品的企业和仓库等的安全度汛工作;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防汛抗旱工作,协调工业企业抓好抗旱救灾工作,负责抗旱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确保所属部门能按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完成自身职责所确定的社会抢险救灾任务。
12(7)市公安局:负责抗洪救灾的社会治安、交通指挥和重要设施、关键部门的保卫工作。维持社会稳定和交通畅通;组建抗洪抢险突击队,并配备车辆、工具,一旦出现灾情、险情,服从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指挥,随时准备参加重要的抗洪抢险工作;会同河道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非法采砂和滥挖乱采砂石及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
(8)市财政局:负责各类防汛抗旱资金的及时到位;负责中等以上洪涝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应急资金的组织和筹集;做好防汛抗旱抗旱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配套管理工作。
(9)市交通局:负责公路、桥涵的防洪安全和抢险抢修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畅通,并按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对渡船、渡口、码头等进行防洪安全检查,同时组织落实好全市抢险运输车辆,并保证在接到指令半小时之内能投入足够的车辆参加防洪抗旱抢险工作。
(10)市容局:认真开展行道树、广告牌等的安全检查,防止因大风暴雨造成倒树倒牌等次灾害的发生。组织好专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器材,及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11)市粮食局:负责粮食系统的防洪抢险及救灾工作,确保重要物资仓库、粮食仓库度汛安全。作好洪涝灾害发生后市民生活必须品的供应工作。组织落实防洪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并按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提供抢险物资。
(12)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抗洪抢险时的救护工作及灾后的卫
13 生防疫工作,防止流行疾病发生。组织医疗救护队,配备好人员、救护车辆及现场救护药品器材,一有命令,能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救护。市区主要医院应做好接收伤病员的准备,组织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饮用水质的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
(13)市农发局:负责农业生产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农村开展防洪工作和灾后农村的生产自救工作,组织好农村抗洪物资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协调农口各部门做好本行业的抗旱防旱工作,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
(14)市气象局:负责洪水预报技术方案的制定,准确、及时地向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提供重要天气预报和雨情实测信息,旱情监测和预报,按时向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提供短期、中期、长期气象预报、降雨实况和土壤墒情等相关资料,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工作,并提供抗旱建议和意见,预报准确率达到80%以上。
(15)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洪涝灾害后的救济救助工作,做好各种灾害救济所需的物资、器材、资金准备,灾民的生活安排、救济,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发放,及时有效地开展灾害救济和灾情统计工作。
(1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的预测预防工作和地质灾害防御方案的制定、实施。加强山地灾害地段的公告公示和
14 群众工作,做好山地灾害的汛前安全检查,制定落实山地灾害抢险预案,组织好抢险队伍和物资,确保山地灾害因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与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干旱期应急找水打井等工作。
(17)市安监局:负责全市汛期的生产安全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抗旱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防汛抗旱隐患,确保汛期生产安全。
(18)电信都江堰分公司:负责防汛抗旱通讯工作,确保通讯畅通。组织精干的抢修队伍及时抢修故障线路,优先保证防汛抗旱抗旱信息的传递和抢险救灾的通讯需要。
(19)市电气化办公室:制定度汛预案;负责电力系统各
电站、干渠等防汛抗旱预案的落实、检查和防汛抗旱抢险工作,搞好电站协调,保证抗旱期间“电调服从水调”。
(20)成都电力局都江堰供电分局:制定本系统防汛抗旱预案;负责做好汛期供电设备设施的汛前安全检查及除险加固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电力专业抢险队,及时抢修线路,确保城镇生产生活用电,特别是要确保防汛抗旱抗旱指挥和抢险救灾
(21)市教育局:负责做好汛期全市中小学校的安全检查和除
(22)市广播电视局: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新闻报道工作,按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工作。按照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广
15 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发生的旱情灾情,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
(23)市应急办:负责汛期全市防汛抗旱抗旱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24)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及洪水调度工作。
(25)市天然气公司:负责做好汛期供气的汛前安全检查、除险加固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组织供气专业抢险队,确保生产、生活用气安全、可靠。
(26)市人保公司:负责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保险、赔付工作。
(27)房管局:负责城区公房、低洼地带危房进行清查备案并制定应急预案。
(28)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各项防汛抗旱抗旱工作。按照《都江堰市防汛抗旱抗旱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好防汛抗旱抗旱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及重点防汛抗旱部位的预警预报方案和人员物资转移方案,特别要做到每一户人员物资转移安置目标地点、花名册一一对应和公告公示;组织进行汛前安全大检查,并限期除险加固、整改隐患;加强本辖区内河道管理,撤除河道上违章建筑,加大河道清障力度。发生灾情和险情时,要及时组织群众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生产自救及除险加固,尽力减轻洪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每一位公民要按照行政首长负
16 责制和属地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及业务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抗旱抗旱工作,一是落实好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二是组织进行防汛抗旱安全大检查,并限期整改隐患;三是落实好重点防洪部位的预警预报方案和人员物资转移方案;四是要树立防洪是全民义务的意识,服从防洪统一调动和指挥,积极参加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尽力减少洪涝灾害损失。
三、预报、预警
3.1 汛情信息收集
都江堰市气象局逐日向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当日的天气预报及大风、暴雨等实时预报。
紫坪铺水库逐日向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当天的入库、出库流量等水情情况。
都江堰管理局逐日向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金马河及六大干渠汛期水情情况。
3.2预警
预警分为暴雨预警与汛情预警。
3.2.1暴雨预警
市气象局负责降水预报及灾害性天气预警的对外发布,力争预报准确,并在第一时间报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
3.2.2暴雨级别标准
暴雨:24小时内降雨达50—150mm;大暴雨:24小时内降雨达100—200mm;
特大暴雨:24小时内降雨大于200mm即200mm以上。
17 3.2.3 汛情预警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负责汛情预警的发布,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
3.3汛情预警级别划分标准
3.3.1蓝色汛情预警(Ⅳ级):市气象局、成都市气象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未来36小时内,全市将普降大雨,部分地 方雨量将达暴雨,或雨量已达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境内主要江河水位超过正常水位,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并呈上涨趋势;城区部分道路和低洼易涝地区可能产生短时积水,积水深度可能在30厘米以下。沿山部分乡镇发生泥石流、滑坡。
3.3.2黄色汛情预警(Ⅲ级):市气象局、成都市气象台发布灾害预警预报,未来36小时内,全市将普降大到暴雨,部分地方雨量已达暴雨到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城区降雨量将达50至100毫米,或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境内主要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或接近保证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城区部分道路和低洼易涝地区可能产生较长时间积水,积水深度可能达到50厘米。沿山部分乡镇发生泥石流、滑坡危及住房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公路堵塞,影响交通。
3.3.3橙色汛情预警(Ⅱ级):市气象局、成都市气象台发布灾害预警预报,未来36小时内,全市将普降暴雨,部分地方雨量
18 将达大暴雨到特大暴雨,或大部分地方(10个以上乡镇)雨量已达特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到15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境内主要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或金马河超过保证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沿河低洼地区进水,部分房屋进水或受淹垮塌;城区大部分道路和低洼易涝地区积水,水深达80厘米以上,部分房屋进水。沿山部分乡镇发生泥石流、滑坡造成3人以下人员死亡。
3.3.4红色汛情预警(Ⅰ级):市气象局、成都市气象台发布灾害预警预报,未来36小时内,全市普降大暴雨,部分地方(5个以上乡镇)雨量将达特大暴雨,或大部分地方(10个以上乡镇)雨量已达大暴雨到特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金马河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堤防溃缺,沿河低洼地区进水,部分房屋进水或受淹垮塌;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20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沿山大部分乡镇发生泥石流、滑坡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人员死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1)金马河水位超过保证水位或接近历史最高水位(50年或100年一遇洪水);市内其它江河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江河水位呈上涨趋势或持续稳定。沿河低洼地区城镇进水,大部分房屋进水,多数房屋受淹垮塌;
(2)城区道路、低洼易涝地区积水,积水深达100厘米以上,大部分房屋进水。
19(3)大部分山洪灾害易发区发生山洪灾害;
(4)主要江河堤防工程多数受损或部分河堤溃堤,发生河流改道,形成区域性洪水灾害;
(5)市内电站、水库[小
(二)型水库以上发生超设计洪水并发生险情。
3.4暴雨预警与汛情预警的关系
3.3.1一般情况下暴雨预警级别与汛情预警级别相对应。3.3.2汛情预警是根据降水预报和实时的雨情、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等情况会商后发布。
3.5汛情预警信息发布流程
蓝色汛情预警(Ⅳ级)信息发布: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和市气象局带班领导会签后发布;
黄色汛情预警(Ⅲ级)信息发布: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和市气象局局长会签后发布;
橙色汛情预警(Ⅱ级)信息发布: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市政府发布;
红色汛情预警(Ⅰ级)信息发布: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市政府发布。
3.6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分级
一般防汛抗旱突发事件(IV级)
指事态比较简单,影响范围较小,河道遇10年一遇以下洪水,堤防局部发生滑坡、管涌;水库在汛限水位以下时大坝局部发生
20 滑坡;因突降大雨山区发生局部山体滑坡,影响交通安全;城区危旧房屋漏雨,低洼地区积水,局部道路积水深度在20厘米以下,不造成明显交通拥堵等一般险情;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只需要调度直接相关业务部门或有关乡镇的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较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III级)
指事态较为复杂,影响程度较大,重点河道遇20年一遇以下洪水,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管涌;重要水库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发生较大范围滑坡,威胁水库安全;因突降暴雨山区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造成交通中断,局部发生泥石流;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局部地下设施进水,道路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40厘米以下,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已经或可能造成3至10人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和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市级主管业务部门、相关单位及乡镇力量和资源共同进行处置的事件。
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II级)
指事态复杂,发生大范围的暴雨洪灾,重点河道遇50年一遇以下洪水,堤防局部地段可能发生溃堤决口;重要水库在汛限水位以上大坝发生大面积滑坡、管涌或局部垮塌,泄水建筑物及设施发生故障,危及大坝安全;因强降雨山区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城区因强降雨
21 造成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威胁居民生命安全,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城市道路造成大范围积水,部分地区交通中断等重大险情;已经或可能造成10至30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和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市级多个部门、乡镇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特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I级)
指出现全局性的暴雨洪水,事态非常复杂,如果下列情况之一出现:
●金马河等重点防洪河道遇特大暴雨、超标准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已经或可能造成决口、溃堤等;● 当紫坪铺等重要水库发生超过设计洪水、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龙池等小
(一)、(二)型水库发生或可能发生漫溢、溃坝等重大险情,威胁大坝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 因特强降雨(一小时降雨50毫米以上)造成城区大面积积水,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秩序,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及多处地下设施严重进水,影响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时;
● 因连续大量降水,或强降水(雨强达一小时50毫米以上)或特大暴雨(日降雨200毫米以上)可能出现大范围山洪、泥石流灾害区大面积严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
● 因发生连续性大暴雨,金马河同时发生特大洪水,造成多处重大险情和重大人员伤亡,城区河道漫溢,造成大范围积水,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这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
22 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对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协调,调度全市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3.7 预警的实施
3.7.1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防汛抗旱事件的预防、监督、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应根据各自职责,并按照突发防汛抗旱事件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3.7.2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可能发生的较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情况,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给有关领导、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3.8 预警级别的变更
预警升降:如果汛情预警信息发生变化(即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影响与原预警影响有较大变化时),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时会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预警级别,并发出新的预警信息。
预警结束:按照 “谁发布、谁取消”的原则执行。一般或较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预警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宣布结束;重大或特别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预警由市政府宣布结束。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步骤
23 4.1 预案启动
4.1.1 一般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IV
级)的启动
发出蓝色汛情预警后: ● 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启动IV级应急预案响应。
● 根据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IV级应急预案的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各自相应的IV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作好抗洪抢险准备,同时报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4.1.2 较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III
级)的启动
发出黄色汛情预警后: ● 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启动III级应急预案响应。
● 根据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III级应急预案的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必须立即启动各自相应的III级应急预案,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启动III级以上的应急预案,同时报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4.1.3 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II
级)的启动
发出橙色汛情预警后: 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响应。
● 根据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II级应急预案的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必须立即启动各自相应的II级应急预案,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启动II级以上的应急预案,同时报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
24 室。
4.1.4 特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I
级)的启动
发出红色汛情预警后: 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Ⅰ级应急预案响应。● 根据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I级应急预案的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启动各自相应的I级应急预案。
4.2 应急响应
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等级: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共四级响应。
应急响应内容:
指挥到位、会商、报批、进驻现场、发命令、执行等(详见第五章)。
4.3 应急响应的扩大
等)。
● 突发事件的本身发展、强化(如降雨加大,伴随地质灾害● 突发事件的事态扩大、升级(如从III级→II级,发生重大次生灾害等)。
● 突发事件因事态发展,需要有关乡镇和多个部门参与处置。● 突发事件超出本地控制能力,将波及周边地区,需请求市政府统筹安排。
4.4 应急预案终止
4.4.1 洪水退却后,所发生的重大险情已得到妥善处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没有大的灾害性天气,这时,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领导批准同意后,解除紧急防汛抗旱期,终止
25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4.4.2 一般和较大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宣布应急预案终止;重大和特大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请指挥部主要领导批准后宣布应急预案终止;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预案终止的消息。
4.4.3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终止后,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上报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4.5 善后处理
4.5.1 善后处置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4.5.2 政府民政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4.5.3 水毁工程修复、重建和灾区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由下列单位负责:
● 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公路、铁路、供电、通讯、供油、供气、供水、房屋、跨河管线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负责修复、重建。
● 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26 ● 灾后重建和灾后生产自救指导由民政局负责。
4.6 预案终止后的调查和总结
现场指挥部在预案终止后,适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事件后果并收集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灾后评估,报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处置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应起草总结报告报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据此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报送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和当地党委政府。
五、应急响应
5.1 一般防汛抗旱突发事件(IV级)的响应
发出蓝色汛情预警后:
▲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响应
(1)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带班领导在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值班室负责指挥;
(2)由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启动IV级应急预案响应,并下发通知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
(3)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密切注视各流域、各区域的汛情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4)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领导报告应急响应动态;
(5)出现各类防汛抗旱突发事件,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告市政府及成都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5.2 较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III级)的响应
27 发出黄色汛情预警后: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原则上在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副指挥长及成员在各部门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按照《都江堰市防洪总体预案》(2007)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立即召开会商会:
a.由市气象局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b.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乡镇和有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和险情情况。
c.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3)启动预案
根据会商结果,经市政府批准,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响应。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向可能发生险情的乡镇和有关部门下达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命令,并通知相关媒体部门,必要时实时播报。
(4)查岗
根据强降雨发生区域、防汛抗旱重点部位及降雨趋势,检查和询问有乡镇和部门领导上岗到位的情况及实时汛情、险情、灾
28 情。
(5)巡查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视情况组织对防洪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6)进驻现场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派有关领导进驻现场,与有关乡镇和有关部门组成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7)下达命令
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请求,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向有关单位发布下列命令:
a.治安维护命令:由市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可能发生较大险情的地区的交通疏导和维护治安秩序。
b.抢险队伍调动命令:市武装部按照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命令,调集驻军部队或民兵在规定时间内如数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抗洪抢险。各乡镇也要按照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好抢险队伍,随时准备参加防洪抢险。
c.抢险物资调度命令:市物资主管部门按照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将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d.转移命令:有关乡镇和有关单位对已经或可能发生较大险情所危及到的群众,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群众安全转移,并做好群众安置工作。
e.相关部门根据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命令做好通讯、供电、29 医疗防疫、运输等后勤保障。
(8)汛情上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所辖区域的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汛情情况,每2小时向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收集到的汛情汇总后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及市委、市政府和成都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报告。
5.3 特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II级)的响应
发出橙色汛情预警后: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原则上在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副指挥长及成员在各部门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按照《都江堰市防洪总体预案》(2007)分组赴现场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立即召开会商会:
a.由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b.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乡镇和有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和险情。
c.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3)启动预案
30 根据会商结果,经市政府批准,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启动II级应急预案响应。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向可能发生险情的乡镇和有关部门下达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命令,并通知相关媒体部门,必要时实时播报。
(4)执行
各乡镇、有关部门的抢险队及防汛抗旱物资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人要上岗到位。
根据情况,各乡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提前在重点部位上岗到位,确保通讯畅通。
重点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抗旱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掌握实时情况。
相关物资储备单位要保证物资随时调出。
负责所辖范围汛情预警、避险预警及抢险救灾等情况的实时上报。
(5)查岗
根据强降雨发生区、防汛抗旱重点部位及降雨趋势,检查和询问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领导上岗到位的情况及实时汛情、险情、灾情。
(6)巡查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视情况组织巡查组对防洪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7)进驻现场
31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现场,与有关乡镇和有关部门组成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8)下达命令
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请求,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向有关乡镇和有关单位发布下列命令:
a.治安维护命令:市公安、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可能发生较大险情的地区的交通疏导和维护治安秩序。
b.抢险队伍调动命令:市武装部按照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命令,调集驻军部队或民兵在规定时间内如数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抗洪抢险。
各乡镇根据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好抢险队伍,在规定时间内如数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抗洪抢险。
c.抢险物资调度命令:市物资主管部门按照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将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d.转移命令:有关乡镇和部门对已经或可能发生较大险情所危及到的群众,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群众安全转移,并做好群众安置工作。
(9)汛情上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所辖区域的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汛情情况,每1小时向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收集到的汛情汇总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成都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报
32 告,同时报告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动态。
出现各类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5.4 特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I级)的响应
发出红色汛情预警后: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第一指挥长原则上在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副指挥长及成员在各部门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按照《都江堰市防洪总体预案》(2007)分组赴现场组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立即召开会商会:
a.由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b.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乡镇和有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和险情。
c.提出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3)启动预案
根据会商结果,经市政府批准,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预案响应。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向可能发生险情的乡镇和有关部门下
33 达启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命令,并通知相关媒体部门,必要时实时播报。
(4)执行
各乡镇、有关部门的抢险队及防汛抗旱物资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人上岗到位。
根据情况,各乡镇、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提前在重点部位上岗到位,确保通讯畅通。
重点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抗旱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掌握实时情况。
相关物资储备单位要保证物资随时调出。
负责所辖范围汛情预警、避险预警及抢险救灾等情况的实时上报。
(5)查岗
根据强降雨发生区、防汛抗旱重点部位及降雨趋势,检查和询问各乡镇和部门领导上岗到位的情况及实时汛情、险情、灾情。
(6)巡查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视情况组织巡查组对防洪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7)进驻现场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现场,与有关乡镇和有关部门组成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指挥;
(8)下达命令
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请求,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向有关乡镇
34 和单位发布下列命令:
a.治安维护命令:市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可能发生较大险情的地区的交通疏导和维护治安秩序。
b.抢险队伍调动命令:市武装部按照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命令,调集驻军部队或民兵在规定时间内如数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抗洪抢险。
各乡镇根据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好抢险队伍,在规定时间内如数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抗洪抢险。
c.抢险物资调度命令:市物资主管部门按照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将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d.转移命令:有关乡镇和单位对已经或可能发生较大险情所危及到的群众,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群众安全转移,并做好群众安置工作。
(9)汛情上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所辖区域的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汛情情况,每1小时向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收集到的汛情汇总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成都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报告,同时报告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动态。
六、信息管理
6.1 信息监测与报告
6.1.1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本
35 辖区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并及时进行汇总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防汛抗旱部门。
6.1.2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对辖区内确定的有关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种类和地区进行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数据和资料,做到有效监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防汛抗旱指挥所也要针对本区域内确定的防汛抗旱重点进行适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6.1.3 对于各类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6.2 信息共享和处理
6.2.1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
6.2.2 在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包括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国际组织进行通报时,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应向市委市政府及成都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上报,由市启动相关处置预案。
6.2.3 在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中,需要援助时,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应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并报成都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
36 6.2.4 发生III级以上(含III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政府上报,同时应向市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及时发布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6.3 信息发布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全市防汛抗旱预警信息、汛情、工情、险情及洪涝灾情等信息的实时综合集成和分析处理,一般防汛抗旱信息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重大防汛抗旱情报信息需经市政府统一发布。
6.4 新闻发布
6.4.1 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和成都市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对发布工作进行管理与协调。
6.4.2 全市性防汛抗旱特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6.4.3 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对外报道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各新闻媒体要严格遵守防汛抗旱应急事件新闻报道的规定。
七、保障措施
7.1 信息保障
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37 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洪涝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成都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送。
逐步建立有效的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处置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指挥要求。主要包括:有线通信系统、无线指挥调度系统、图象监控系统、信息报送系统、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移动指挥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等。
7.2 通讯保障
完善应急指挥通讯网络系统,以成都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成都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为载体,及时传送、报告相关防汛抗旱信息。同时,建立市、乡镇、社区及相关部门防汛抗旱通讯联系体系,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保证汛期防汛抗旱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准确。
电信部门部门要做好汛期通讯线路、设备检修维护,及时排除故障,确保通讯畅通。
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成员、各乡镇及各部门主要领导汛期24小时开通手机,各乡镇及各部门防汛抗旱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
7.3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乡镇、有关部门要建立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和器材的储备,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
38 部办公室组织、调用,或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保障服务协议,以政府资助、合同、委托等方式,每年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设备维护、保养补助费用,以保障各种相关洪涝灾害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7.4 后勤保障
重大和特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市发展计划局、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卫生局负责药品的储存供应和救治防疫;市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等部门掌握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总需求及储备库存、经营库存、生产能力和销售、价格的变化情况,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需要;市财政局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7.5 应急抢险队伍保障
应急抢险队伍是指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防汛抗旱抗洪抢险组织的民兵预备役部队、机关单位(含省、部驻我市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抢险队伍;由军事机关组织的武警部队、驻我市部队和省以上军事机关调集的部队支援地方抗洪抢险的队伍。
(1)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在汛前必须落实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的组织工作。各负有防汛抗旱抢险任务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组建防汛抗旱抢险队伍。
(2)乡镇防汛抗旱抢险队伍以民兵预备役为主,由乡镇武装部长带队,以村为单位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汛抗旱抢险队伍以干部、职工为主,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全部抢险队伍要建立人员编组名册,确定责任人、召集方式和联
39 系手段,报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和市人武部备案。
(3)紧急防汛抗旱期间,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视具体情况依法调用管辖范围内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参与抗洪抢险。所有参与防汛抗旱抢险的队伍必须服从大局,服从调度,服从指挥。
(4)非紧急情况下原则上不调动部队抢险。确需部队参与抗洪抢险时,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商请军事机关按规定组织实施。
(5)重大和特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决定请求当地武警、消防及驻军部队支援,并由武警、消防及驻军部队组成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
7.6 抢险物资保障
(1)各乡镇、各单位,特别是物资储备部门应建立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要根据本地实际,按照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储备计划,备齐储足抢险物资,并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保证抢险时调得出、用得上。同时,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2)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储备要做到品种、数量、库房、保管人员、联系电话、调用制度、运输方式“七落实”。防洪重点地段要根据补救情况尽量做到现场储备或就近储备。
(3)江河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用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防汛抗旱抢险物资。
40(4)当金马河发生洪水或堤防出现险情时,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下令及时调用防汛抗旱抢险物资。所有物资必须在调令下达后1小时内运达指定地点。
(5)紧急防汛抗旱期间,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依法调用管辖范围内一切有利于防汛抗旱抗洪抢险的物资、设备和运输工具、人力。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它必要的紧急措施。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要登记造册,在洪水过境或汛期结束后及时归还;造成损坏和无法归还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它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汛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7.7 交通运输保障
由市交通局负责、市公安交警配合,为应急防汛抗旱救援工作组织、提供快速顺畅的通道、运输工具、专业应急预案和交通秩序等交通保障条件。
重大、特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局要组建专业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交通干线及有关设施,保障交通路线的畅通。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备。
7.8 法制保障
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本预案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
41 责任。
●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防洪抢险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 拒不执行都江堰市防洪抗旱预案、防汛抗旱抢险命令;拒不执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
● 违反本预案,导致或者加重毗邻地区和其他单位洪灾损失的。
● 防汛抗旱主要责任人在防汛抗旱抢险的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 未经批准非法扒口决堤或者开闸泄洪,造成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八、教育、培训和演习
8.1 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防汛抗旱、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防洪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8.2 培训和演习
开展面向各乡镇、各部门相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在培训教材中,增加突发防汛抗旱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内容,增强应对突发防汛抗旱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对突发防汛抗旱事件的专项演练,在群众中普及应对突发防汛抗旱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2
九、洪水防御方案
各类洪水防御方案和防次生灾害预案。包括江河洪水、城镇洪水、河心洲坝、水库防洪、电站、山洪、突发性洪水和雨洪利用等方案。
9.1 江河洪水防御方案
洪水量级:岷江干流都江堰市段(金马河)洪水防御方案中洪水量级划分采用四川省防汛抗旱办新编警戒、保证水位标准,以金马河青城大桥下500米为观测断面,警戒水位为714.55m(黄海高程),相应流量3000m3/s,洪水重现期为10年一遇;保证水位为715.55m(黄海高程),相应流量3850m3/s,洪水重现期为20年一遇。
当岷江洪水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降雨达到或超过各种量级的雨量时,由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发布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防洪抢险预案。
9.1.1 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蓝色Ⅳ级、黄色Ⅲ级)
(1)当岷江干流青城大桥断面水位低于714.55m警戒水位、流量低于3000m3/s或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实施Ⅳ级、Ⅲ级防汛抗旱预案,由市政府副市长、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廖小平签发并统一指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同市防汛抗旱办保持联系,密切注视雨情、水情的变化趋势。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责任人和带班领导进入防汛抗旱
43(2)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分工的要求,做好物资、人员、通信、运输等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准备,加强易出险部位的监测、保护,发现险情,及时抢险。
(3)防汛抗旱重点:金马河险工险段、各山溪河流、山地易滑坡地带、龙池水库、月城湖水库、城镇低洼地区、城区玉带桥电站、教学电站、环山渠、导江堰、灵岩沟等。
(4)
防洪调度:当岷江干流青城大桥断面水位低于警戒水位时,都江堰渠首处执行正常洪水调度方案,全开外江闸、工业引水拦水闸,内外江自然分流。沙黑总河分洪不超过120m3/s。城区玉带桥电站、江安教学电站全开闸门泄洪。各防汛抗旱指挥所及沿河乡镇及时组织安排抢险加固,同时,市防汛抗旱办增加对水情、雨情的收集频率,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并将最新情况随时逐级汇报有关领导。市水务局做好金马河洪水调度工作,随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汛情。做好龙池水库安全调度,并指导监管青城山管理局月城湖水库的运行调度,加强出险部位的监测、维护和抢险工作,对冲毁水利工程设施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市建设局要确保城区排水、排洪管网畅通,对在建工地、市政主要设施落实专人专管,对堵塞排水、排污的管网及时疏通;市经贸局要做好企业的排涝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做好重点山地灾害易发地区的监测、保护及农户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和抢险准备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立即组织好交通车辆及人员待命,随时做好抢险准备。各乡镇召集以基干民兵为
44 主的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听候命令,随时投入抢险。驻军、武警随时准备按指挥部请求应付紧急情况。电信通讯部门要保障防汛抗旱通讯畅通,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抗旱信息和水情电文。广播电视局按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要求准确播发汛情汛令通告。卫生防疫部门组织医疗救护队集结待命,并做好应急抢险物品、器械的准备工作。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管理,防止交通不畅,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安危。各乡镇政府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迅速做好抢险准备,组织好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抢险人员要迅速按属地管理、职能职责划分的要求集合待命,进入临战状态,抢险物资要准备充足,确保及时调得出、用得上。
9.1.2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防御方案(橙色Ⅱ级)
(1)当金马河青城大桥水位超警戒水位714.55米但低于保证水位714.42米时或降雨达到150毫米时,实施Ⅱ级防汛抗旱预案,由市政府副市长、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廖小平签发并统一指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加强防汛抗旱值班,随时同市防汛抗旱办保持联系,密切注意雨情、水情的变化趋势。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按照职责分工到岗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进入防汛抗旱指挥应急状态,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和江河堤防出险情况,随时准备指挥防汛抗旱
(2)防汛抗旱重点:金马河右岸巴家渡、黄家渡、周家埂、下张家湾等险段,城区工农兵街、康复路、老血站,山地易滑坡
45 地带、白沙河、味江河、石孟江、螃蟹河、环山渠、导江堰、灵岩沟,龙池水库、月城湖水库、团结水库、国道213线、玉带桥电站、教学电站等。
(3)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抢险队伍要按属地管理及职能职责划分就地组织分片区抢险,采取应急措施,疏散、转移人员和物资,要配备足够的抢险队员和抢险物资,防止险情灾情扩大。驻军、武警按指挥部请求参加抢险救灾战斗。
(4)
各险段和重点部位落实专人监视,二十四小时巡查,一旦有险情发生,迅速上报市防汛抗旱办公室,通知相应指挥所与乡镇,立即组织抢险,及时控制险情的发展。抢险队应在1小时内到达出险地点集结待命,投入抢险。
(5)
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及时准确地将水情、雨情、灾情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成都市防汛抗旱办公室。若预计出险后要影响下游相邻县、市、区的要立即通知下游相邻县、市防汛抗旱办公室。
(6)
市防汛抗旱办要作好人力、车辆、物资的调配、储运。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当班领导、防办主任、水务局局长到岗,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作好重点防洪部位的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调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投入抗洪抢险。
(7)当金马河青城大桥水位将超保证水位715.55米时,市政府副市长、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廖小平到位,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和重点防洪部位出险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长报告。一旦出现险情,防汛抗旱物资和抢险队伍必
46 须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抢险。根据预报洪峰流量,由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通知有关乡镇、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所组织河心洲坝和低洼地带群众转移和救生准备,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应疏散而未疏散的人员实行强制疏散。
(8)
全市各有关部门职责:市水务局做好金马河洪水抢险调度工作和龙池水库安全调度,并指导监管青城山月城湖、蒲阳团结水库的运行调度,加强出险部位的监测、维护和抢险工作,对冲毁水利工程设施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市建设局要做好城区低洼内涝地区人员转移,确保城区工业企业、学校、医院和市级主要部门防洪安全,对出现险情的部位及时排除;市交通局要做好出险公路、桥梁的加固、守护及抢险工作,清除因道路修建形成的洪涝隐患,同时组织好抢险车辆,按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随时投入抢险;市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山地灾害易发区的监测、保护及人员转移工作;粮食局、商业局组织人员再次对本系统物资转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民政部门等对陆续撤出淹没区及危险地带的群众作好避难安置,并做好低洼地区的居民安置工作(乡镇政府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对淹没区实行特别管理,组织人员再次对低洼地区供电线路巡查,避免出现伤亡事故。自来水公司加强抢险力量,确保自来水供给。电信部门保障防汛抗旱电话、电传畅通,组织人员对通讯线路进行专门巡查,作好通讯应急措施的准备。广播电视局在接到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通知15分钟内准备播发防汛抗旱抢险通告,并摄录抢险、救灾资料。卫生防疫部门对撤离中发生的伤病员进行救
47 护,作好灾后全面消毒及巡回医疗的准备。公安部门加强巡逻,确保交通畅通,对低洼地区、危险区段执行巡逻任务,布置人员守护交通要道、桥梁及重要设施,维护治安秩序。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坚守指挥岗位,组织的抢险队伍进入预定的抢险位置。对责任区域组织救灾抢险工作,迅速转移、疏散危险区内的群众、物资。
9.1.3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红色Ⅰ级)
(1)
当金马河青城桥水位超保证水位715.55米或降雨达到200毫米时,实施Ⅰ级防汛抗旱抢险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森林签发并统一指挥,市防汛抗旱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抢险状态,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和易出险部位、出险受灾部位的监测、保护和抢险组织,同时密切观注雨情、水情、灾情、险情的变化趋势并随时报告市防汛抗旱办,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
(2)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能职责分工,有步骤、按程序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采取一切办法,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重特大事故发生。
(3)
防汛抗旱重点:金马河及各主要山溪河、灌溉渠系及所有水利工程防洪设施,水库、公路、重要桥梁,主要交通干线、(4)
为确保青城大桥安全及城区安全,执行由省、成都市规划和批准的金马河黄家河心分洪方案,突击扒开黄家河心分洪
48 口,让部分洪水从青城大桥三号桥通过,再经鹅项颈头子引回金马河。为确保河东及成都市安全,在河西选择适当的位置扒口分洪,分洪流量1000—2000 m3/s,估计受淹面积60平方公里,受灾人口3.9万人以上。
(5)
金马河东岸出现堤防溃决后,以灌温路为二道防洪线,千方百计将洪水从晏家河心头子、王家船头子、中湃缺尾段湃水口等预留湃口引回金马河。防止洪水进入江安河,危及下游及成都市的安全。
(6)
右岸以玉沿路、老羊马口旧堤等作为二道防洪线,限制洪水淹没范围,尽力避免洪灾泛滥。
(7)
分洪区人员转移路线:东岸沿灌温路向上转移至幸福大道水文化广场,西岸过青城桥到幸福大道水文化广场,也可就近转移到沿山高地避险。由民政局负责组织集中安置,交通部门组织运输车辆。
(8)相关部门职责: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全部领导要坐镇指挥,各指挥所和单位负责人要按划定的职责范围和地段奔赴责任岗位,立即做好各自范围内的救灾工作和应急抢险工作,及时报告灾情和应急抢险情况。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做好防汛抗旱抢险调度,同时坚守岗位,继续做好雨情、水情、气象、汛情趋势情报的收集和分析,及时传递上级防汛抗旱部门的指示和指挥部领导签发的命令和通告,密切监视水文、气象动态,重要情况向领导报告。市水务局做好金马河洪水抢险调度工作和水库安全调度,加强出险部位的监测、维护和抢险工作,对冲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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