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年龄新规定

2024-07-23

事业单位退休年龄新规定(精选11篇)

1.事业单位退休年龄新规定 篇一

退休年龄新规定

日前,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出席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第32届全球大会世界社会保障峰会时介绍中国的社保制度时再次明确提到:将适时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人社部也透露消息,目前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已经拟定,正在按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内方案将向社会公布,或将分群体先后实施。

延迟退休方案已有雏形

人社部主要负责人表示,“延迟退休”将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群体的情况,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分步走”。

首先小步慢走,渐进到位。每年推迟几个月时间,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再达到法定退休的目标年龄。例如原本60岁退休的某职工,在政策实施后可能60岁零3个月退休;再过一年,“到点”职工则可能是60岁零6个月退休。

其次,将区分不同群体的情况分步实施。未来延迟退休政策的执行将按照人群进行划分,其中55岁退休的女干部、女白领有可能是第一批执行延迟退休的人群。

此前人社部专家介绍:“多年前全国妇联等部门,就女干部包括女知识分子比男同胞早退休5年,提出过建议,以往的政策实际上也明确了县处级是可以到60岁退休的。”不过,人社部也有官员明确表示,方案出台后将充分征求意见并经过5年过渡期,到2022年正式实施。

哪些人受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影响最大?

如果2022年落地实施,那么以下三个群体将会受到退休新政的影响。

1、小于等于50岁女性工人(197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

2、小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和男性工人,主要是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1967年以及以后出生的人);

3、小于等于60岁男性干部(196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

由此看出,延迟退休方案影响较大是70后和80后,根据人社部方案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直到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新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对于90后出生的人来说,到退休时估计已经完全赶上了新政。

相关内容

延迟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一、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四、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五、提前退休年龄

工种:《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退休年龄新规定20]

2.事业单位退休年龄新规定 篇二

《环球时报》2009年9月22日刊登王磊的文章, 对读者关心的美国的退休年龄如何规定作了解答。

在美国, 法定退休年龄也称为正常退休年龄, 它的设计是按人口出生时间动态设定的, 而且男女退休年龄统一。根据美国法定退休年龄标准的设计, 1924~1937年的14年间出生的人口, 统一执行65岁 (整数) 的退休年龄。1938~1942年的5年间出生的人口, 则执行每年等距延长2个月的递增退休年龄。即1938年出生人口的退休年龄为65岁零2个月。1939年的为65岁零4个月, 以此类推, 直至1943年的达到整数66岁。并直接与下一段相接。1943~1954年出生的人口, 统一执行66岁 (整数) 的退休年龄。1955~1959年的5年间出生的人口, 同样执行每年等距延长2个月的递增退休年龄。即1955年出生人口的退休年龄为66岁零2个月;1956年的为66岁零4个月, 以此类推, 直至1960年的达到整数68岁, 并直接与下一段相接。1960年及以后出生的人口, 则统一执行67岁 (整数) 退休年龄;根据这项退休年龄规定, 2009年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6周岁, 刚好为1943~1954年出生人口的退休阶段。

同时, 为了鼓励人们推迟实际退休年龄, 并阻止提前退休。在社会保障福利的领取水平上, 制定了严格的规则:若以正常退休年龄领取的福利水平为100%, 提前退休者则只能获得低于100%的福利, 但在特殊情况下, 最早退休年龄不得低于62岁;相反, 推延退休者则可获得高于100%的福利, 但有补偿奖励的最迟退休年龄不得高于70岁。这就是所谓的“弹性退休制度”。■

3.2018年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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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

【导读】我国职工退休年龄调整有什么最新政策?无疑就是延迟退休政策了,根据报道我国将实行每年延迟3个月的渐进式退休年龄方案,新政策实施后,男女职工与女职工的退休年龄都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2018年职工退休年龄调整

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最新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建议延迟退休分“两步走”:

第一步,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

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专注社保代理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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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这意味着:2018年前还没退休的人都会受到影响,而且,1990年(含1990年)以后出生的女性、以及1985年(含1985年)以后出生的男性都将在65岁退休,分别比原来延长了10年和5年。

二、人事部实行渐进式退休方式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经中央批准后,专注社保代理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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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

三、退休年龄将影响养老金调整幅度

4.辽宁退休年龄规定 篇四

今后除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 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外

不得以任何形式办理提前退休

1月13日,记者从辽宁省人社厅获悉,为严格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坚决制止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辽宁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年龄办理企业职工退休。

通知要求,今后除按照另有规定的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办理提前退休。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年龄办理退休,各地要对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首次参保时间进行清理和核实,对国家和省规定在本地实施后首次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退休年龄必须按照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执行。

5.干部离休退休的年龄规定 篇五

关于退休年龄,我国实行男女退休年龄不同的政策:男职工60岁,女职员55岁,女工人50岁。这一规定从1958年起定型,一直沿用至今。建国初期,我国男性工人职员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工人和职员退休年龄都是50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3日政务院第73次政务会议通过)]。1956年起,“女职员”与“女工人”的退休年龄开始有差别。1955年底,国家机关女性工作人员退休年龄提高到55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务院1955年12月29日)],1958年,全体“女职员”的退休年龄从50岁提高到55岁[《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1958年2月9日公布)]。“女工人”退休年龄还是50岁。从此,我国男女退休年龄一直为男60岁,女55/50岁,至今没有改变。1993年10月1日起实行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8月14日 国务院令125号)在退休年龄上依然维持1955年机关工作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规定。

国务院国发〔1978〕104 文件规定(至今仍使用该文件):凡是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全民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和工人(含1971年11月30日以前的国家计划内长期临时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干部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工人连续工龄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4、因公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5、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修养的职工和患一期矽肺合并活动性肺结核符合上述第(3)项规定年龄的职工,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

6、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常年在高山高原地区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此条的执行,不需要管年龄多大,只需要符合下列条件即可),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一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二是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九年的(从事高温工作是指经常在摄氏三十八度和热辐射强度三卡以上场所工作);

三是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指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的实际年限。但是,在连续计算工作年限时,凡在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另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和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干部的离休退休年龄为: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副省长,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正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副职一般不超过60周岁;担任厅局长一级的干部,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他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批准可提前离休退休。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又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适当推迟离休退休。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经选举任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委员,政协正副主席、常委,在任届末满时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可待任届期满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离休退休手续。高级专家的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

定执行。对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副教授、副研究员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最长不超过65周岁;教授、研究员及相当这一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最长不超过70周岁;曾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以及各民主党派领导职务的高级专家和学术上造诣很深、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有特殊贡献的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和著述工作。

组通字〔2015〕14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 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经研究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

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下同)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通知如下。

一、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二、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三、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通知,不予追溯。

五、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政策,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涉及干部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实。

六、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5年2月16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5年2月16日印发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翻印

正副处级女干部高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将延至60周岁

2015-02-28 03:08:27 来源: 兰州晨报(兰州)分享到: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中要求,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满60周岁退休。该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执行。

不过《通知》中也称,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该《通知》,不予追溯。

正副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延至60周岁 2015年02月27日17:27 新京报 8,418 新京报快讯(记者马力)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通知,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满六十周岁退休。该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执行。

中组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中要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不过《通知》中也称,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该《通知》,不予追溯。编辑:李雪莹 王健

组通字〔2015〕14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 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经研究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下同)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通知如下。

一、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二、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三、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

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通知,不予追溯。

五、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政策,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涉及干部人才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实。

六、本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5年2月16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5年2月16日印发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6.国家规定提前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篇六

提前退休年龄到底是多少岁呢?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网友提问:

提前退休的年龄是多少?退休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一、提前退休的年龄是多少?

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企业违反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曾从事过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工作的人员,其从事某一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达不到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可以将从事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相加,并按从事提前退休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年限执行。

对于国家规定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和条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并追回已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这部分人的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健全审批制度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明确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统一审批标准,认真做好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批工作。

(一)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批工作,按照养老保险费的缴拨渠道实行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制度。

未实行养老保险费缴拨属地管理的企业和中央在京11个行业、16个系统的企业,职工退休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已实行养老保险费按区、县属地缴拨的企业,职工退休由其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二)对于职工出生的时间难以确定的,以居民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认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三)企业在申报职工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退职时,须持有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出据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职工劳动鉴定表》),否则不得批准其办理退休、退职。

(四)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要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文件规定的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执行要求进行认定。经批准的行业提前退休工种和适用范围,只适用于本行业所属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得参照,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

7.事业单位退休年龄新规定 篇七

根据沈阳市《关于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沈劳社发

[2008]43号)及《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沈劳社发[2008]4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政策宣传如下:

一、有视同缴费年限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一)人员范围

符合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范围,在2008年9月30日前因各种原因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或未解除劳动关系,但实行个人缴费制度(1992年10月1日)前的工作时间,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确认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的,现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仍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人员。

(二)办理时限

2008年12月31日前。

(三)办理程序

1、工龄认定:持本人档案、户口簿、身份证,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龄认定;

2、参保缴费:(1)持户口簿、身份证、《工龄确定表》(以上三项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档案到养老保险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2)从1992年10月,按对应期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补缴养老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按企业缴费政策缴纳,到企业参保区养老保险分中心进行补缴核定;已解除劳动关系的按个体缴费政策缴纳,到户口所在区养老保险分中心办理;(3)按政策规定缴纳滞纳金;(4)持一寸照片、社区居住证明到养老保险分中心退管科按政策规定缴纳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800元。

(四)养老金计发

补缴后由劳动保障部门按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不足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50%的按50%计发。从2009年起参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月人均912元。

(五)其它待遇

按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执行。

※特别提醒

为保证参保缴费人员资金安全,请持银联卡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无视同缴费年限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一)人员范围

是指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我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在2008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没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自由职业者,且没有享受相关法律和各级政府规定的养老待遇的人员。

注: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省直、行业企业离退休(职)人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等已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均不在此参保范围。

(二)办理时限

2008年12月31日前。

(三)办理程序

1、参保登记:符合条件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以上二项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填写《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申请书》(见表格下载),经社区核实后,持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区养老保险分中心个体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已参保人员还需填写《退费申请书》(见表格下载);

2、缴费核定:(1)以2007年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和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费15年,缴费金额为49,266元(计算方法:

27,371×60%×20%×15年);(2)个人账户规模为8%;(3)持一寸照片、社区居住证明到养老保险分中心退管科按政策规定缴纳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800元。

(四)养老金计发

参照城镇个体从业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在计发基础养老金时,历年缴费指数均为0.6。

在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计发月数按参保缴费时实际年龄的计发月数计算,超过70周岁的按70周岁计算。

不足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50%的按50%计发。其退休时间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时间,从缴费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金,从2009年起参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月人均912元。

(五)其它待遇

按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执行。

(六)已参保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指在沈劳社发[2008]43号文件下发前已参加我市城镇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08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现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5年,若本人自愿,可将此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政策进行退付,同时按沈劳社发[2008]43号文件规定全额缴费,并享受养老待遇。一经选择不允许更改。

※特别提醒

1、为保证参保缴费人员资金安全,请持银联卡缴纳养老保险费。

2、不符合条件人员隐瞒事实,参加养老保险的,一经发现,不做退费处理,账户予以封存,追回已领取的养老金。

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领取养老金一览表(见表格下载)。

沈阳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16日

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结合,关于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沈劳社发[2008]43号)第八条规定,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人员范围。凡我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在2008年12月31日前因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而没有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自由职业者,是指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我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且没有享受相关法律和各级政府规定的养老待遇的人员。

二、缴费标准。以我市200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和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费15年,其中个人账户规模为8%。

三、养老金计发。参照城镇个体从业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即: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发基础养老金时,历年缴费指数均为0.6。

在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时,计发月数按参保缴费时实际年龄的计发月数计算,超过70周岁的按70周岁计算。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为月人均912元。

四、在沈劳豪雨发[2008]43号文件印发前已按相关政策参加我市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在2008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现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5年,若本人自愿,可将此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政策规定进行退付,同时按沈劳社发[2008]43号文件规定全额缴费,并按该文件规定享受养老待遇。

五、超过退休年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后,其社会化管理服务、养老基金管理、养老金列支渠道、享受待遇期间死亡退付等按照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执行。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养老金并轨 延迟退休年龄新规 篇八

“因为企业之间本身的差距也非常大,有的企业经营非常好,有的企业很差,所以不同企业为职工交的年金不可能一样,补充的一块是不是有上限和下限?这样是不是可以控制退休收入差距?”杨震说,希望国家出台新政策,能使得社会矛盾得到缓解,不要产生新的社会矛盾甚至扩大社会矛盾。

对于养老金改革,黄细花代表说,决策部门一定要将政策尽快落地,人社部作为政策制定者,不能只从自己角度,或者从少数部门的角度考虑问题,应该更多地考虑到老百姓、弱势群体的利益。

延迟退休 建议实行弹性退休制度

马凯23日作报告时说,将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改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

昨日,苏晓云委员审议时说,目前企业员工退休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旦发不出退休工资,影响会很大。他说,这一问题应立足于体制内解决,尽快实施企业员工推迟退休,“现在工人男的55岁退休,女的是50岁退休。企业的干部,男的是60岁退休,女的是55岁退休。从身体状况和平均寿命来看,60多岁、70岁看起来就像50多岁的人,身体还很好。”

苏晓云建议,把企业员工的退休年龄男性提高到65岁,女性提高到60岁。“这样多收五年(养老保险),少发五年(养老金),从身体状况来讲,没有多大影响。这个办法也是世界上很多国家解决问题的办法。”

吕祖善委员说,现在提出渐进式地延迟退休,应该是一个不得不采取的办法,也是必须采取的办法。延迟退休年龄可能增加新就业的压力,要合理安排两者之间的平衡。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实行弹性退休制度,“规定一个法定最早退休年龄、一个正常退休年龄和一个最迟退休年龄,让自己选择,如果选择延迟退休,退休金可以增加。如果只规定延迟退休,我相信100%的人都会反对的。”

9.社保退休新规定 篇九

女性(工人):到2045年全部达到65岁退休,1965年及之前出生的退休年龄为50岁,1980年及之后出生的退休年龄为65岁,1965至1980年之间出生的退休年龄为出生年份减去1915。计算公式:2045-(1980-出生年份)×2-出生年份=出生年份-1915。

女性(干部):到2035年全部达到65岁退休,1960年及之前出生的退休年龄为55岁,1970年及之后出生的退休年龄为65岁,1960至1970年之间出生的退休年龄为出生年份减去1905。计算公式:2035-(1970-出生年份)×2-出生年份=出生年份-1905。

10.特种作业人员退休有新规定 篇十

据日前召开的本市部分大中型企业第126次劳资例会透露,本市特种作业人员退休有新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就此发出通知。

通知明确,特殊工种是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本市目前对特殊工种暂按以下原则确认:市属单位(含中央在沪单位)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1992年底前已确定,并经原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确认。

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办理退休的条件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满15年;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累计满8年。办理特殊工种人员退休手续须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11.公务员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4 篇十一

公务员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4 核心提示: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公务员符合相应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公务员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一、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二、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所以由此可知,我国公务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符合上述情况的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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