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共17篇)
1.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一
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促进“三农”经济发展
--中国ⅩⅩ银行和ⅩⅩ支行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农村经济飞跃发展的重要基石,它的建立和完善是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规避农村信贷风险、打造诚信农村的重要举措。近几年和ⅩⅩ支行党组注重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列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最终目标:
通过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意识,以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为平台,进一步支持“三农”和辖区经济发展。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容:
(一)更新观念,创新“三农”信贷产品,使信用信息产品成为信贷支持“三农”事业的主要依据。有效解决“三农”主体由于抵押品不足导致的贷款难、难贷款问题。
(二)规避金融风险,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培养农村诚信意识,夯实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实现涉农商业银行间“三农”主体信用信息的共享。
(三)实现高效的银农对接,有效解决涉农商业银行信贷政策、信贷商品与“三农”主体信贷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和ⅩⅩ支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作法
村信用社是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和ⅩⅩ农业贷款中农村信用联社占到90%以上,对“三农”发展贡献很大。近几年,每到农民备春耕时节,和龙支行都提前摸清农村信用社备春耕资金情况,一旦出现资金短缺,和龙支行就及时为农联社争取支农再贷款。农村信用社以信用、联保等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信用高的农民逐年提高授信额度,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守信意识。
2、建立“农村金融信息网络”,多渠道进行诚信宣传。ⅩⅩ年初和龙支行组织建立了“和ⅩⅩ农村金融信息网络”。网络系统包括: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基层乡镇政府、辖区涉农金融机构、农户及“三农”经济主体。建立“信息网络”之后,和龙支行充分利用村党组织的力量,由村支书、村长担任义务宣传员和“大啦叭”,并与他们建立联系制度,使和龙支行的信息采集及时真实。同时注重发挥“农村金融信息网络”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推进作用,通过调研座谈、宣传守信典型等形式培养广大农民诚实、守信意识。
3、组织各方力量,共建农村信用体系
推动农业担保机构的建设。针对“三农”主体因担保不足而贷款难的问题,支行党组经过集体研究认为,可以通过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三农”担保公司,打造“信贷+三农担保+商业保险”的“三农”放款模式,分散农业信贷风险,有效解决“三农”主体贷款难题。这个构思正逐渐完善,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认可和高度重视。
业”的信用意识,形成“要发展讲诚信,讲诚信才能发展”的良好的社会信用循环机制。
2.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二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本状况
一是将农户电子信用档案的建立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搭建了农村信用信息平台。1996年蚌埠市农村信用社试点小额信贷贷款业务, 农户信用信息档案作为小额信用贷款评定的基础逐步建立起来。截止2009年末, 全市共建立农户信用档案333331户, 占全辖634736户农户的53%。
二是将完善农户信用评价体系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 开发了农户信用档案及评分系统。结合实际, 在对农信社系统的网络、人员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 注重做好征信标准化落实, 开发了“农户信用档案及评分系统”。目前, 该程序已经在试点社进行试运行, 系统初次评分测试工作已基本完成, 并根据基层评分及使用情况, 对评分权重进行了试算。
三是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环节, 营造了农村信用环境氛围。如辖内五河县推出争创“百村千户”信用工程建设活动, 把信用评审机制向农业辐射, 向农村推广, 向农户拓展。通过搭平台, 建机制, 创新了信用培育载体, 缓解了县域融资难矛盾, 增强了农民的信用意识, 促进县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截至2009年末, 3个试点信用村已建立农户信用档案1200多个, 审核认可信用农户557户, 优秀信用农户110户。试点工作开展以来, 信用社共计为3个信用村的信用户发放贷款223笔、累计997万元, 占其贷款投放总量的25%。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难点及障碍
1、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保障不够充分。
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相关政策和地方法规也存在空白, 农村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估、管理和运用等的法律依据不足。如个人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 企业征信系统仍在沿用1999年出台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 没有相关法规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给予政策支持, 同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和国家秘密的保护, 对企业信息的公开和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公开和个人隐私等, 也都没有明晰的界定, 影响了信息的采集和披露, 信息的完整性和征集面受到影响。
2、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平台不够完善。
农户信用信息档案信息采集难度较大, 使得农村信用体系难以获得全面的信用信息, 农户信用评级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受到影响。一方面, 由于宣传没有完全到位, 许多农户对信用意识认知度较低, 部分农户与涉农金融机构没有发生借贷关系, 信用知识淡薄, 对信用意识的重视程度不够, 不愿参与信用信息征集、评级等征信业务, 也有的农户觉得银行采集的一些信息是其隐私, 在信息提供上不全面或不准确, 农村入库信息只有农户基本识别信息和借还款信息, 信息采集范围相对狭窄。另一方面, 对涉农金融机构而言, 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人员偏少, 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管理成本相对大客户较高, 对信用档案难以进行及时更新、实时监测,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此外,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贷前调查很大程度上依赖乡村党政组织的推荐、介绍和信贷员的主观判断, 对农户信用状况的评估更多是建立在定性而非定量分析的基础上, 信用评级的准确率大打折扣。
3、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运作机制不够科学。
地方政府的主导和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金融生态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政府工程, 创建中的很多问题和矛盾需要政府协调解决, 其工作机制是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部门配合、金融机构参与。目前, 各级政府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都有一定的认识和行动, 但在建立健全地方信用制度体系、规范约束各主体的行为, 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参与征信体系建设、扩大信用信息征集面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4、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协作机制不够健全。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面广, 需要财政、司法、工商、税务、国土、房管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各类会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的积极配合和良好的外部环境。目前一方面, 信息不够对称。各管理部门、中介机构、司法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之间信息交流和共享不充分。另一方面, 责、权、利不够明确。对农村信用体系创建工作中各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各金融机构的责任、义务等都没有明确规定。人民银行虽然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 但缺乏手段和权力, 不利于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
5、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金融服务不够配套。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让“三农”得到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而目前, 在农村地区依然有金融机构盲点, 使农村企业和农户在存贷、开户、结算、信用评级、信贷扶持和金融政策引导等方面的金融服务严重缺乏, 不利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对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组织, 形成高效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机制。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单靠政府或涉农金融机构任何一方都很难将工作顺利推进下去, 要在政府主导和推动下, 整合各方优势和资源, 进行科学的机构设置和角色定位, 才能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在统筹上, 政府要牵头制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 加大推动力度。在实施上, 要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之中, 由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为深入开展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注重宣传, 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宣传是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要针对农村特点, 以金融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为主要内容, 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利用“征信知识宣传周”、联手“金融知识进乡村”等, 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和普及, 大力培育农村企业和农民的良好信用意识, 使广大农民提高对信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的氛围。
3、突出重点, 建立完善农村信用服务体系。
一是要落实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征信法律法规, 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 明确规定企业和个人资信数据资料采集、等级评定、征信提供的合法程序, 将分散在各部门的信用资源归集整合, 完善信用数据归集、共享、使用等制度, 将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服务覆盖到所有机构和广大农村。二是要搭建平台。要突出重点, 以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为突破, 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 疏通渠道, 全面采集农户和农村企业信息, 形成准确、全面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 并在此基础上, 完善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和农村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守信得益、失信受惩”的正向激励机制和反向惩戒机制。三是要创新服务。注意发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 加强主动收集农村企业的“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信息, 提升企业信用价值, 为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征信服务, 提高信贷资金投放效率。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支持, 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 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金融服务支撑。
参考文献
[1]如何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落到实处[J].当代金融家, 2010, (01) .
3.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二则 篇三
杜金富指出,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减少农产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农户贷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仅有助于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扩大对农村的信贷投入,支持农民扩大再生产,改善农民生活,而且有助于提高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他指出,要高度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各方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民银行要发挥好牵头作用,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据统计,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31个省(区、市)所辖的2657个县(市、区)中已有2426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工作,2122个县(市、区)已建立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全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共为1.1亿多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并对其中7653万农户进行了信用评定。已建立信用档案的农户中,获得信贷支持的农户达7029万户,贷款发生额超过2.6万亿元,贷款余额为1.16万亿元。
房产税改革被推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24日说,我国计划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包括优化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统筹企业税费负担,实施资源税改革;推进房产税改革;继续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
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将调整
徐林是在发改委、商务部、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联合主办的“中澳政府管理项目总结大会暨项目成果国际交流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为了改善产业结构,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我国将进一步优化营业税和增值税体制。
他说,目前,我国的增值税只对工业部门征收,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由于工业增值税具有不同环节抵扣的机制,而营业税不存在抵扣,服务业承担的税负比工业要高,不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不过,他认为营业税和增值税体制改革比较复杂,改革将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增值税比例的调整。营业税收人是完全由地方政府享有的。
或开征环境税和社会保障税
在淡到房产税改革时,徐林说,我国将推进房产税改革。“这个税种我们一直在进行研究,它的开征也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
徐林说,“我国还可能要开征环境税和社会保障税”。中国环境保护的压力非常大。如果排污企业,包括排污的个人,不缴纳环境税,对保护环境是不利的。
他说,我国社会保障的压力也非常大,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养老体制改革还不到位。“我们正在研究要将目前的社会保障费改为社会保障税。”这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个税征收体制“缺陷很多”
在谈到个人所得税改革时,徐林说,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体制有很多缺陷。征收机制是通过工作单位在工资发放单位代缴的,并没有考虑每个人实际负担的人口,一部分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偏高。“我们还有些征管的漏洞,可能有一部分人并没有缴足个人所得税。这是我们下一步个税改革的主要方面。”
4.农村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篇四
摘 要:信用是金融的核心,也是运用金融手段缓解“三农”问题的前提条件,建立有效农户信用评估体系有利于拓展农民融资渠道,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本文提炼出有益于平罗县农村个人信用试验区建设的经验和启示,深入剖析平罗县农村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并结合国外先进经验和平罗县农村个人信用体系现状,提出了农村个人信用体系的改进构想。一方面,设计适用于平罗县农户的信用评估指标体系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具;另一方面,提出完善信息采集机制、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健全担保体系、建立征信数据库、注重农民信用意识培养等建议措施,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关键词:个人信用;信用评估;农村个人信用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8)-0062-04
“三农”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而我国农村特有的圈层文化,使得农户信用模式呈现出小范围的守信和大范围的失信的双重特征,信用体系的缺失成为约束农村资金来源的重要原因,迫切需要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能够适应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和信用现状的信用制度,以发挥金融对于农村三农产业的促进作用。
一、平罗县农村个人信用体系现状
(一)信用体系模式。采用“政府领导、市场参与、人行推动、各方支持”的工作模式,以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银发〔2014〕37号)精神为指引,成立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方职责并逐级签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书,建设全县“农户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努力构建县、乡、村全方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网络。
(二)制度建设。依托农村地区政府、金融、农村经济组织为农户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如社保、土地权、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等),制定并完善《平罗县城乡居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暂行管理办法》、《平罗县农村信用体系实施方案》、《平罗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办法》、《平罗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
(三)“平罗县城乡居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建设。2009年,当地人民银行自主研发了石嘴山市“农户信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与平罗县委社工部,政府?r改办、社保局、医保中心、劳动就业局、工商以及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并顺利采集城乡居民信用信息,初步建成“平罗县城乡居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系统,基本完成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搭建工作。自2015年7月末平罗县城乡居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试点上线运行以来,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量达1.4万笔,其中达成信贷交易及中间业务占查询量的50%以上。
(四)信用评价机制建设。在全县143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征信宣传网络工作站”,推出了“诚信之星”、“先锋之星”、“致富之星”、“成长之星”等先进的农户信用评价称号,2010-2015年间共评定4个信用示范乡(镇),42个信用示范村、2620个信用示范户、104名“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对示范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双优”政策,优化贷款流程,提高审贷效率,针对示范户的信用评级结果和资金需求,采取“一次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信贷模式,加大支持力度。
二、平罗县农村个人信用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采集机制不完善。一是现有信息采集机制不具有可持续性。信息采集仍处于原始阶段,更新数据完全靠政府牵头,部分单位不愿意将信息免费共享,缺乏数据更新意愿,严重影响了信用报告的数据质量。二是现有信息采集机制可操作性不强。目前,信息采集时需经历5个步骤,每次均需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采集流程多,可操作性不强。
(二)信用评级机制不健全。尚未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信用评级机制,仅仅开展了“信用村、信用乡、信用户”的评定,并且在“三信”评定时,评定主体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评定大多是银行工作人员自行拟定相关调查资料,下发给农户填写,完成后由农商行进行整理评估,农户所填资料的真实性不能保障,评定基础范围窄,评定结果不能有效反映真实信用状况。
(三)失信奖惩机制不完善。目前,《商业银行法》中对规定银行等商业机构在与储户产生业务来往后,有义务和责任为储户保密。在保障储户信息安全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影响贷款主体维护信用信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个人信用信息受到法律保护,加之农户个人信用意识淡薄,对失信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认识有限,违约现象经常出现,但现行体系欠缺对失信的有效管理。
(四)信用数据应用范围狭窄。在当前体系中,农户信用记录远远没有实现其该有的价值,仅仅应用在信贷方面,与人们生活没有产生较大的关联性,还不能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制约,特别是农村信用数据,公信力、知名度、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用数据的应用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平罗县农村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构想
(一)征信系统指标设计。信用报告的核心服务对象是授信方,因此,信用报告的设计应紧紧围绕服务授信方,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农户的信用状况,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信息的精简、汇总、整理等,形成信用报告。选择指标时应遵循重要性、可持续性原则,便于采集更新,容易测算。本文拟采用“5C”因素进行全面分析,选择适合的指标。
“5C”因素主要包括:农户的环境(Condition):主要包含了农户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受教育程度、家庭所住地、身份证号、家庭成员等;农户的思想道德和品质(Character):即能够直接或间接体现农户的还款意愿的指标,如不良贷款记录、是否为信用户、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处罚信息等;农户拥有的资产(Capital):农户当前所拥有的财产情况,比如住房情况、土地、外债等等;农户所具备的能力(Capacity):即指农户赚钱的能力,具体可以分为收入、工作性质、所处行业的稳定性等等;农户可选择的担保方式(Collateral):对于农户来说,可以用作担保的东西可以是汽车和住房等等,也可以是农户所拥有的其他资产,但是必须保证这些资产具有比较明晰的产权,还可以是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担保,或是由承担连带责任的第三方人提供担保。
(二)构建农户信用评估体系。农户信用评价体系需选取最能体现农户资信情况的指标,要考虑该农户愿不愿意、能不能够偿还债务,还要充分考虑其担保能力。个人财产状况,包括个人债务、收入来源等指标作为影响个人信用等级的“强需求信息”,与个人信用关联度最高,个人信用记录和个人工作信息是“中级需求信息”,与之对应的个人基本信息则为“弱需求信息”。按照需求等级,对选择指标进行量化评价,拟采用百分制的计分方法,对指标进行细化。具体指标及赋分情况如表(表1):
将等级设置成五级(A、B、C、D、E),评分大于等于80分时为A级,评分大于等于65且小于80分为B级,评分大于等于50且小于65分为C级,评分大于等于30且小于50分为D级,评分小于30分为E级。
对农户信用评级采用惩罚式信用调整,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在原评定信用等级基础上下调一级:一是在金融机构出现一年以上贷款本息逾期;二是在金融机构出现为他人保证担保不良记录;三是涉及重大诉讼事项,且诉讼金额超?^家庭净资产的50%;四是经认定的其他下调的情形。
依据上述的评分标准,对农户信用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按照得分情况对应评定为五级信用,A级为优秀,B级为一般,C级为合格,D级为较差,E级为极差,金融机构可以将信用评级作为考核借款人资格的重要参考,为不同等级的农户给予相对应的授信额度。一般来说,将综合信用评级时分数超过的60分的农户认为有诚心意识的农户,具有相当程度的偿债能力和意愿,金融机构可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考虑满足农户的正常贷款需求。
(三)评估体系验证分析。为验证对于平罗县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构想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指标评价和信用评级能否如实体现出农户的真实信用水平,对涉农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是否具有指导和参考价值,本文从26万平罗城乡居民中随机抽取了300户农户,并从中筛选出50户农户,将相关指标带入构建的农户信用评估体系,对其结果进行验证分析。其中,农业户口12人,非农业户口38人;男31人,女19人;30岁以下8人,30岁至40岁13人,40岁至60岁22人,60岁以上7人。考虑到测算验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首先选择信贷和家庭信息完整的农户,从整体采集样本来看,家庭财产和家庭年收入较高,2016年石嘴山市农民年收入人均1.2万元,采集样本略高于石嘴山市农民年均收入,家庭财产也较为富足。抽样农户分布情况见图1。
将上述农户各类信息带入“农户信用评价指标表”中进行测算,结果为:最高农户得分83分,最低56分,50户农户平均信用得分65.9分,按照上节界定的级别标准,不存在信用调整情况,50户农户的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1人、B级33人、C级16人,较为符合抽样农户信用情况。考虑到信息变化及生命周期,应每年对各指标和指标的赋分情况进行调整。因为评估标准的统一,可以依据此评估对农户的信用情况进行比较,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借鉴依据。在接下来的实践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打分情况,对各指标进行调整。
四、完善平罗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配套措施
(一)完善信息采集机制。可以借鉴英国和日本的做法,通过与有关部门签署协议的方式采集更新信息如在英国,征信机构与公司注册署、登记委托公司、破产管理署以及英国皇家邮政等部门合作,实现了公司登记注册信息、法院记录、破产信息、邮政地址及地址更新信息的批量获取和按月更新。在日本,政府与征信业层次了合作关系,政府利用征信机构的相关服务同时免费对外公布信息。建议由政府牵头,人民银行与各信息源单位签订信息采集合同,约定数据更新的范围、频率和质量,当地人民银行作为信息汇总平台,为信息使用单位提供分析和预警。
(二)建立失信奖惩机制。应继续改进信用户的评定标准和流程,将“三信”评定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综合考核范围。根据信用评价等级对农户实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政策。对信用评价为优秀、良好的农户提供优惠、便捷的金融服务政策,简化审批程序,给予利率优惠,适当放宽贷款期限,并按农户家庭年收入和资产状况予以授信处理,通过授信模式限定授信额度,对于额度内的申请施行提供“随用随贷,周转使用、余额控制和一次核定”的一站式信贷。同时,借鉴国外信用体系建设成功经验,建立一套关于信用信息保护和失信行为公开互相制约的有效机制。
参考文献
[1]卜旭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D].陕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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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叶维武.金融深化与中国农村经济发展[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
5.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调查报告 篇五
关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调查报告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扩大农村信贷投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做好农村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县联社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大力推广小额农户贷款,开展信用农户评定、信用村镇创建活动,有力的推动了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笔者现就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做简要的调查和分析。
一、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地处冀、辽、蒙三省交界处,素有“鸡鸣三省”之说。全境总面积3296平方公里,南北最长77.4公里,东西最宽74公里,海拔高度500米,是个“七山二水一分田”的山区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河北省少数民族县、河北省粮食大县,耕地62万亩,辖10镇9乡1个街道办事处、291个行政村11个社区,总人口47.49万。以来,县启动了以“三信”(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为基础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着力打造农村信用工程,优化城乡信用环境,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经过努力,目前采集农户信用档案10.9万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99%以上;已对7.1万户进行信用评定,评为“信用户”3.4万户;建设完成6个信用镇(乡)、50个信用村;12月14日“承德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现场推广会议”在农信联社隆重召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果。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要作法
1.确定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建设农村信用体系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征信系统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加大政府组织推动和农村信用宣传力度,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支农惠农”原则,为全县农户和乡镇企业普遍创建信用档案,积极推进信用户、信用村建设,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扩大农村信贷支持的有效方式,以此促进海南省农村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总体目标是: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信用宣传、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贷支农的农村信用体系框架。总体思路和目标的确立为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建立了政府主导、央行推动、农信落实、社会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由联社主任为组长,各信用社主任、信贷人员为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和具体实施。创新信贷产品,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制定具体配套支持政策,主动运用评价结果,出台激励惩戒措施;依据农户基本状况、自有资产、诚信记录、经营能力及项目等情况逐户建档,并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定期更新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创新农户信贷管理体制,主动打造新型信贷业务管理流程。
3.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项系统工程,对广大群众来说也是一项新事物。因而工作上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为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民众信用意识,打造“诚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报纸等公共舆论工具加大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力度,突出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评定标准、程序步骤等有关内容。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到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自觉采集信息的积极性。并采取以农村包围城市的宣传策略,先后举办了三期征信知识>培训,对全县180个农村村委会的村支书、村长进行全员培训。
二是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根据对农户的评价结果,信用社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服务种类、适用利率、抵质押物、推荐评优等方面实行差别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农户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不良予以限制。根据对信用乡(镇)、信用村的评价结果,与乡镇政府制定行政性惩戒和奖励措施。信用乡(镇)、信用村可在农业项目开发、优惠利率、农村配套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将各地信用评价状况与支农再贷款限额分配挂钩,支农再贷款重点向信用状况较好的地区倾斜。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是提高了农村信用社加大资金大投入的积极性,农民增收明显。截止6月末,全县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20.62亿元,本年累放14.22亿元,农业贷款的显着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通过对食用菌产业的支持,全县19个乡镇,252个行政村,5万农户参与食用菌生产,占全县总农户的45%。初县被中国食用菌协会评为“全国食用菌行业十大主产基地”,食用菌生产规模超过了1.9亿盘(袋),产量达10万吨。滑子菇产量占世界产量的25%、全国产量的50%,成为全国最大的滑子菇生产基地。食用菌产值10余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4.1%。增加农民收入4亿元,户均增收8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500多元,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4%,成为真正的富民产业。
二是资金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我县农信社不良贷款下降,资产质量逐步优化。截止6月末,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8835.26万元,比年初下降2039.92万元,不良率为4.29%,比年初下降1.49个百分点,收回表外核销及票据置换不良贷款41万元。不良贷款比年初大幅下降。信用体系建设使新增贷款质量明显好转,存量不良贷款在不断的活化中,贷款人的信用观念不断提高。
三是推动了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转变。依据农户信用评价系统评价结果,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授信农户进行贷前审查。在农户信用评价过程中,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提高了对农民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度,促进了农村信用社探索适合农户特点的信贷新产品。据调查,自以来农村信用社先后开办了林权、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新业务,对建立了信用档案并有贷款需求农户,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率达到76%。
四是全县农户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几年来,在政府和人行的主导下、农信的积极推动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新形势下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培育信用环境、加强诚信宣传为手段,立足实际,有力地推动了经济与金融的“双活双赢”。政府信用形象和行政公信力明显改善,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信用素质进一步提高,银企关系进一步改善。县被中国金融研究院、中国金融网、中国金融记者俱乐部联合举办的中国第四届金融市长年会评为“中国金融生态县(市)”称号,12月被承德市金融系统评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广标兵,这标志着县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已转入了常规建设的新阶段。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建议
1.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度不够。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虽然以政府为主导,但是开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从一定角度来讲,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关乎民生和县域经济发展,所以,政府引导、社会重视、全员参与是势在必行,也是解决信贷资金供需矛盾的根本所在。
二是信用体系的社会化程度不够。从信用本身来说,信用体系不仅仅是信贷的诚信程度,还包括信用人各方面的信用状况,所以,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包括社会各方面的信用程度,这也就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中不但要维护金融信用环境,还要维护公众认知的诚信。也就是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从社会全方面入手抓信用建设。
三是信用缺失的惩戒力度不够。对失信行为一直以来是以道德范畴的指责为主旨,但是相应的惩戒没有到位,失信人没有根本的利益损失,所以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力不足,形成“人人喊打却没有动手”的局面,也就对失信行为形不成威摄力。
四是信用观念的培养力度不够。中华古国“以信为本”,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外来人生观、价值观及人际>公共关系的影响,对固有信用观念形成巨大的冲击,这就要求从社会公众的根本意识入手,培养诚信理念,树立诚信价值和践行诚信行为。
2.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议见
以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为突破点,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效性。
一是要以信用文化建设为基点,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以增强农民的诚信观念为基础,强化征信宣传教育,实现征信宣传常规化、扩大化。在征信宣传教育过程中应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征信宣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二是征信宣传与信用户、信用村建设相结合;三是征信宣传与推广征信产品相结合,不断强化农民的信用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新型的农村信用文明。
二是要以法制建设为重点,改善农村信用建设的法律环境。一是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尽快建立失信约束机制,形成银行、司法、>税务联手制裁和打击不守信行为的合力;三是以“行政引导”为切入点,政府带头建设“信用政府”,有效传导信用建设的措施及实施效应,为农村地区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要以基础建设为落脚点,扩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覆盖面。一是加快农村信用社并网步伐,普遍建立健全农户信贷档案,大力推进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二是规范农户信用等级评审和《信用证》制度,加大对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财政支持,不断完善农村地区投融资的激励保障体系;三是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逐步扩大《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把《信用报告》打造成农民的“第二身份证”。
6.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六
杜金富介绍,通过以下4项措施推进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提高地方政府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十二五”的前两年,争取每个省至少选择一个县开展试验区建设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制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纳入地方经济金融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考核目标。
三是,进一步完善地方农户信用档案系统,根据需求不断改善系统功能,扩大入库信息主体的范围和种类,逐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进一步完善农户档案。
7.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七
一、河南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河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 全省总面积16.7万平方公里, 耕地面积达11889万亩, 全省人口过亿, 其中农村人口占六千多万。近年来, 为贯彻中央农村工作方针政策, 河南省高度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已经成为河南省基层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工具, 在受理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过程中, 被广泛应用于审核、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
作为农业大省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多次开展了信用宣传、金融知识下乡、信用产品推广等活动, 不断推进信用户、信用村 (社区) 、信用乡 (镇) 的评定工作。农村信用社对农户的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是由包村信贷员 (农信社的信贷员较少, 一个信贷员负责一个或几个村的农业信贷工作, 称为包村) 填写《农村信用社农户经济档案》, 对有贷款需求的农户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回到信用社后根据登记情况与信用社领导协商确定是否评为信用户和信用户等级。
在信用评定的基础上,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开展了联合增信模式的创新, 进一步解决了担保能力差的农民和企业资金需求问题。此外, 在信用工程的平台上还开展了循环贷款模式的创新。通过信用评级, 对农户或企业一次核定授信额度, 在总额控制的前提下, 随用随贷、周转使用、到期归还、动态管理、信用升级。这种循环贷款模式, 手续简便, 客户凭“一章一证一卡” (印章、身份证、电子守信卡) 即可在当地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窗口办理贷款, 不仅方便了农户和企业贷款, 还有效杜绝了贷款中的腐败。
经过这几年的实践, 河南省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在广大农村营造形成了“诚信守信光荣”的良好信用环境, 一定程度上切实解决了农户和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促进了当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脱贫致富、增产增收局面的形成。但调查情况表明, 河南省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农户信用意识淡薄、农信社缺乏有效手段控制信贷风险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整体金融服务水平尚不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二、河南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问题分析
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 需要完备的信用体系作支撑。目前, 河南省各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已取得一定成果, 但整体而言尚处于起步阶段, 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信用体系建设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 信用体系建设部门不少, 但各自为政, 信息共享困难
当前, 河南省对企业、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进行信用评定的单位有很多。例如, 农村信用社对农户进行信用户的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信用档案, 税务部门对企业依法纳税情况建立信用档案, 移动通信对移动电话守信用户年末给予话费奖励等。但是, 这些涉信单位在信用评定工作中并不相互沟通, 各系统只搞自己行业范围内的, 这样社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资源处于割裂状态, 信用信息未得到有效整合, 阻碍了基层人民银行和农信社征信工作的开展。
(二) 农村信用建设滞后, 缺乏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
河南省信贷支农的主力军是农村信用社, 农户档案采集录入工作主要是依托农村信用社, 使用的是信用社在农村积累多年的人脉及硬件资源, 其他金融机构基本没有参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具有“额小面大”的特点, 但只能依靠信贷员逐户调查、逐笔审核, 这样做成本高、效率低, 以致农户贷款满足率不高及信用潜在风险上升。而且, 目前基层央行在主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过程中尚未建立有效的农户信用评分系统, 没有规定任何版本的信息项目, 河南省农信社主要依靠信贷员个人理解和长期信贷工作经验, 对农户信用状况评价打分、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缺乏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
(三) 信用担保方式缺失
目前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和农户之间的信贷多采用“多户联保”的担保方式, 这一方式约占农村信用社各类担保贷款的90%以上。所谓多户联保, 是指由农户、个体经营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一个联保小组 (一般由4-6户无直系亲属关系的借款人组成) , 成员联合担保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其中的某一农户发生的信贷风险可通过其他成员担保来化解。多户联保的担保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起到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的作用, 但是随着广大农户经营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 他们对信贷产生了多样化的需求, 且资金需求规模扩大, 这一担保方式显然满足不了农户信贷以及信用社防范风险的需求。
(四) 征信法律体系不健全
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农村信用体系不能仅仅建立在人们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之上, 更重要的是应建立起一整套法律、准则和制度, 用于管理和约束农村经济主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用关系。但由于种种原因, 国家目前尚未正式出台社会征信体系方面的法律法规, 河南省地区也尚未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 这也是导致我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难的一个重要原因。信用立法滞后, 缺乏严格的失信惩戒机制, 使得贷款风险大、收益低, 大大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发放支农贷款的积极性。
(五) 农村诚信教育体系不完善
现阶段, 河南省广大农村地区已形成的信用观念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由淳朴民风形成的诚实守信传统;二是人行在农村开展的征信知识宣传和农信社开展的部分宣传。农村金融机构的宣传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户的信用意识, 但大部分工作不够深入、系统, 农户主动参与征信的意识不强, 部分农民甚至认为自己不贷款, 征信与己无关。
三、完善河南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 应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涉及部门多、工作内容复杂, 仅靠央行和农村金融机构是难以完成的, 需要政府和社会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政府应出面把涉信单位组织起来, 制定一套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和各项具体评定标准, 统一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然后将综合评定结果传到互联网上, 使各涉信单位能够实现信息共享, 条件适宜时, 可考虑将这一结果纳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系统。通过这个平台, 一方面可防止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 另一方面又能降低农信社的贷款风险。
(二) 建立农户信用档案, 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工程中, 建立农户信用档案是最基础性的工作。因此, 应鼓励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借助现有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 建立健全农户和农村企业的电子信用档案, 加快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和更新。同时, 应以基层央行为主导, 设计科学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 建立农户信用评分系统,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对农户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客观的评价, 更好地为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放款依据, 扩大信用信息系统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应用。
(三) 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保障体系
农业具有先天弱质性, 致使农户贷款具有风险高、收益低、成本高、资金周转慢的特点, 这决定了农村需要特殊的金融制度安排。政府部门应该积极推动农村信用中介组织建设, 建立各种为农村服务的贷款信用担保机构, 鼓励现有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 顾及到农村地区的小企业、农村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担保。同时, 农村金融机构也应继续完善贷款担保方式的创新, 进一步发掘符合农户和农村经济特点的抵押物, 解决“三农”发展中抵押物不足的问题。此外, 政府还应增加对农业保险的投入, 以增加和稳定农民的收入。
(四) 加快征信立法建设, 建立有效的征信体系
2009年10月中旬, 国务院公布了《征信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 意味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将告别无法可依的时代, 我国征信立法迈入实质阶段。建立有效的征信体系是一个巨大的工程, 需要在现有的征信管理法律框架下做更多的拓展和补充。例如, 寻求信息公开和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平衡, 规范信用信息采集范围、使用范围和目的等, 都是未来应该努力的方向。同时, 在国家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地推出地方性的征信管理条例或规章制度, 用于规范当地各种征信机构的征信活动, 在较短时期内优化当地的金融生态环境。
(五) 加强农村征信宣传力度和深度, 提高农户的征信认知水平
应充分利用报纸、农村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知识, 倡导“守信光荣, 失信可耻”的理念, 提高农户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让农户了解开展信用户及村镇建设的程序、操作办法和评定标准, 宣传信用户及村镇所能享受的便利和贷款优惠政策。同时, 要建立对守信者的奖励措施, 例如, 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手续简化”的信用激励政策;对失信者要有惩戒措施, 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和农户要利用各种媒体、多种形式公开曝光, 增大其违约的社会惩罚力度, 使广大农户切身体验到“诚信”二字所蕴含的价值, 从而促进农村形成更好的诚信氛围。
摘要:通过近几年的实践, 河南省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但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 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如涉信单位信息不共享、缺乏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担保方式缺失、征信法律体系不健全、诚信教育体系不完善等, 加快完善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信用体系, 已成为当前改善河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
关键词:农村信用体系,信用评价体系,农户信用档案,征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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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八
关键词: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要性;可行性
一、江苏省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一)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6月,国务院颁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明确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具体任务。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国家《纲要》中没有专门章节,但在商务信用、社会信用等部分中有所涉及。例如,在“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这一目中,明确要求“以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信用管理,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共享制度。”在“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中,也有不少相关内容。国家《纲要》中,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了“实施专项工程”(一共3个专项工程,其他是“政务信息公开工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的具体内容是:为农户、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农村社会成员建立信用档案,夯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示范户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农民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实惠,在实践中提高信用意识。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休闲农业等涉农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农民信用联保制度,推进和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二)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部署。2015年2月,江苏省出台《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在“深化县级地区试点”部分中专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了部署。即:开展地区和行业联合试点工作,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成员信用记录及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推进青年信用示范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改善农村地区信用环境。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形成县级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与发展路径。
(三)加快江苏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江苏社会经济发展
的必然要求。农村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础和构成要件。农村信用的普遍缺失,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当前中国和谐社会建设步伐和现代化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阶段迫切需要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我省位于长三角地区,农村地区区域广大、苏南苏北地区差异较大、农户数量众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农户家庭、农村经济组织等社会方方面面,如何把这方方面面的经济体有效整合起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信用共同体,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也急需破解的重大课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更好的发挥信用信息作用,发展金融普惠,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建立规范有序的信用秩序,解决“三农”发展融资难,对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江苏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可行性
(一)组织推进机制不断强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2004年起,先后成立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2007年,省委、省政府召开诚信江苏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江苏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在省级层面,除10个省级部门继续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和信用产品示范工程外,省司法、民政、科技、农委、统计和物价等部门先后成立领导小组;省粮食、统计、农委、广电等部门出台了行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和信用管理制度。在省辖市层面,十三个省辖市全部设立了信用管理机构,其中已有9个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二)信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江苏省注重总体设计,加强规划引导,先后出台了两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省、市两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模式。自2007年起,省政府陆续出台了企业和个人征信管理办法,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和信用审查等信用管理办法。省、市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信息归集、系统管理、信用监管等规章制度100多项,有力支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出台的《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2016年行动计划》,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指明了航向。
(三)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发展。江苏省委、省政府早在2007年就明确提出了构建 “一网三库一平台”(诚信江苏网、省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省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顶层构架。近年来,始终把建设高水平的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信息化基础和重要工作载体,注重提高数据库建设水平和数据归集质量。至2015年底,江苏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已经归集40家省级部门和13个省辖市340类2851个信息项,约 1.95亿条信息。江苏省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于2015年12月份通过竣工验收,完成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应用系统开发及部署。省辖市和县级试点地区加紧建设企业或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13个省辖市中,已有11个市建成企业库或个人库。为全面开展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支撑。
(四)信用信息应用不断扩大。信用审查、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在区域和行业逐步得到应用,信用信息共享领域逐步拓宽、社会化应用稳步推进。信用信息在社会综合治税、证照联动、绿色信贷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等方面应用效果良好。省级平台不断扩大信用信息审查范围,2015年先后为11家省级部门(单位)和10个省辖市提供近2万家企业信用审查服务,主要用于专项资金分配、评优评先、企业信用管理贯标、招投标领域等应用。13个省辖市不同程度地在财政扶持资金安排、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方面推行了信用审查制度、信用报告制度。同时,各地部门积极推进红黑名单应用,探索建立信用联动奖惩机制。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镇江等市分别在绿色信贷、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建筑施工等领域出台了联合惩戒办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初步建立。为全面开展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全面的基础支撑。
9.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各ⅩⅩ县农村信用社对信用工程建设工作认识,全面深入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创建农村信用工程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经验交流会的要求,制定本评价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指在各基层农村信用社正确执行ⅩⅩ县农村信用联社(以下简称ⅩⅩ县联社)服务“三农”为根本经营管理的理念,通过考核评价,切实做好“信用工程”建设工作的各项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贷款农户建档、信用等级评定的覆盖率,把农户小额贷款这一违约率低、收益高的品牌业务做实、做精,使之真正成为ⅩⅩ第三条
考核评价对象为辖内各基层农村信用社;考核评价指标分为信用工程基础工作指标和信用工程经营工作指标;根据ⅩⅩ县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考核评价结果将纳入ⅩⅩ县农村信用社绩效考核办法。
第二章
考评机制及标准
第四条
ⅩⅩ县农村信用联社成立信用工程建设工作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各基层信用社的考评工作。联社主任为组长,联社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联社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联社信贷管理部,负责各基层信用社考评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考核指标 县农村信用社的拳头产品。
(一)基础工作考核指标为:
1、是否有信用工程工作目标;是否落实专人负责;
2、是否成立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3、是否有联社信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4、是否建立三级档案;
5、是否定期召开信用工程工作会议、有无会议记录;
6、推行“村支书信贷协管员”制度落实情况。
(二)信用工程经营工作指标为:
1、农户建档率;
2、农户评定覆盖率;
3、农户贷款覆盖率;
4、贷款农户评定增长率;
5、农户贷款增长率;
6、贷款农户增长率;
7、农户当年贷款到期还贷归还率;
8、信用村、乡(镇)覆盖率;
9、农户不良贷款清收率。
第六条 本考核办法为百分制,基础工作占20分,经营工作占80分。考核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60分至85分的为合格,85分以上为优秀。
第七条 信用工程建设工作采取按季度报送相关指标到联社信贷管理部,进行考评。考评优秀者联社通报表扬,并作为年终先进集体评比条件之一;考评不合格者将纳入绩效考核评定扣分,通报批评,取消先进评比资格。
第八条 信用工程建设工作中的农户贷款(含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及其它农户贷款)发放额、收回额、沉欠贷款清收额、村支书信贷协管员报酬兑现等数据必须与会计部门、资产风险部门数据一致,考评工作相关指标列入次年真实性审计检查内容。
第九条 第十条
第三章
附
则
10.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篇十
根据《x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及反馈奖惩成效的通知》及联合惩戒备忘等文件精神,我城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信用体系建设文件精神,并于__年x月印发了《x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我城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我城区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推进落实国家及自治区、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根据上级部署和工作需要,__年__月城区发改局起草了《关于成立x市__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已上报城区政府审定。
(二)信用信息数据报送情况
根据市发改委工作要求,我城区高度重视信用信息报送工作,城区发改局按时将“双公示”目录、“双公示”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账、《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月报表》、《x市__区城市信用指标数据反馈表及案例》上报市发改委。截止__月__日共归集上传行政许可__条、行政处罚__条,双公示率__%。__年x-__月汇总各部门信用信息上报__条信息,被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采纳__条,被信用中国(x)采纳__条,在县(区)、开发区及市直成员单位中排名第一。
(三)增设信用体系建设专栏
根据市发改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城区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于__年x月底在__政务首页增设“信用体系建设专栏”,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维护工作,并按照要求每两周至少报送x条信息,目前已公示约__条信息,内容涵盖信用制度、双公示、联合奖惩、信息采集情况、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
(四)积极参与并组织相关信用会议及培训
组织城区有关部门积极参加x市信用检测信用修复视频培训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业务培训会等会议,加大对城区各相关部门信用宣传及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城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农村信用体系录入情况
根据市级考评要求,今年农村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入库率要达__%以上,城区必须完成__户农户的`信息录入,截止__月__日,从信息系统中显示,我城区共录入农户数为__户,录入率为__.__%.其中,__镇录入__户,那马镇录入__户,大塘镇完成__户,那陈镇录入x户南晓镇录入x户。
(六)加强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
11.中国农村金融信用担保体系构建 篇十一
【关键词】农村金融 信用担保 担保体系
一、前言
农村的信用担保是解决当中农村金融市场供求问题的关键内容。目前农村面临着“贷款难”的问题,由于农民有效担保物匮乏、担保范围窄、方式落后等,使得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面临重要的挑战。主要表现在:随着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农业银行越来越注重效益,而由于农业经济发展滞后,支持农村经济无利可图,还可能带来金融风险,因此其对农业支持严重不足,出现了农业银行非农化的现象;在农村的金融机构中,邮政储蓄只吸收农村资金而不发放贷款,吸收的资金统统上划到地市级以上机构,然后转存人民银行获得利息收入,使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如何能够扩大有效担保物以及改善担保方式,如何能够建立长期有效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成为了服务农村信贷需求、环节农村融资困难、解决“贷款难”问题的关键环节。
二、中国农村金融信用担保体系的划分
目前农村信用担保产品存在着动产与不动产交互、隐形与有形并存的特点,丰富多样的基本格局使得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呈现了多元化。为此必须对信用担保体系有着清晰的划分标准和依据,才能服务和构建全面、完善、合理的信用担保体系。当前影响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构建的因素主要是农村金融市场特点及发展情况、农村金融机构的信用偏好以及信贷需求者的特征等等。这些成为了信用担保体系划分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当前信用担保体系的划分主要从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农民三个角度出发,同时也可以考虑到契约机构、产权特点、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存在形式等综合因素[1]。
三、正式制度下的担保体系
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信贷业务的重要先决条件就是将担保贷款作为债权保障的重要环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运行的主要担保方式包括了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由于是通过合约缔约的书面契约形式,因此是一种正式的制度,具备了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性。
(一)保证
保证人和金融机构约定,农户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即是保证。这是一种外部激励措施,是约束借款人履行信贷约定的机制,也是防止道德风险的方式。保证是农村金融市场中发展时间较长的担保方式,在漫长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中,经过了一系列的变化。目前已经形成了农户联保、担保基金、互助担保、担保公司等诸多保证形式。
(二)抵押
农户通过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的方式,从而获得信贷支持的金融行为即是抵押。在国际范围上,抵押是最为常见的形式。在农村金融市场中,抵押往往是以“物”的形式存在。我国抵押担保是从1995年开始的,不过由于法律的约束,使得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比较滞后。不过在近年来,国内不断尝试扩大抵押物的范围,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对大型农用生产设备、“四荒地”使用权以及林权等抵押贷款。随着发展需要,又开始尝试了不动产抵押,并且出台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三权”抵押和财政直补抵押是当前国内探索农村信贷担保体系的重要方式[2]。
(三)质押
农户将动产移交给金融机构从而获得信贷支持的金融行为即是质押。由于质押自身的特点,使得其在获得信贷支持方面要高于前面的保证和抵押两种担保行为。不过从实际的效果来看,由于农村抵押物的限制,使得质押行为发生概率较低。并且在抵押物的类型以及实现途径上还没有明确的内容。不过从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质押将会是未来信贷模式的重要途径和方式。近年来国家较为重视质押担保信贷模式,并且通过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应收账款、商标专用权等开展质押金融行为。当前农村主要是存单质押、保单质押以及养老保险证质押等方式。
四、非正式制度下的信用体系
从发展角度分析,非正式制度的信用体系早于正式制度下的信用担保体系,直到今天依然是重要的抵押品替代机制。这是由农村农户抵押品缺乏以及农村社会网络机构所决定和影响的。因为在缔约形式上是采用了口头形式,是没有具体体现担保条款的方式,所以属于一种非正式制度的行为。不过乡土网络的社会资本具有着很好的监督、约束和保障功能,因此保证了信用体系的发展。目前非正式制度下的信用体系主要包括了小额贷款、关系信贷、口头信贷、借条信贷等四种。
五、农村金融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中国农村金融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着类群机构的特点,主要表现是“二元机构、四种层次”。其影响和规定了信用担保体系的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向,具有着统筹功能。而其他类型形式的存在,则是发挥着具体的实质要素,也是目前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核心内容。对于目前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创新来说,主要是担保形式的创新。特别是在对农村不动产权利担保的限制,使其客观上促进了质押、保证等有关衍生品的发展,这样也给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划分和构建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为此,今后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创新方面应当是从信用体系建设和抵押担保角度出发,解除不动产的担保限制以及产权的法律约束,从而全面的激活整个农村信用体系[3]。
(一)保证农村金融二元机构与信用担保体系的相辅相成
农村金融二元机构事实上与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之间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两者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对担保体系的偏好、农村非正式金融部门对信用体系的偏好整体上的路径相吻合。不过在路径方面并不是绝对的,由于国家政策的影响,也会存在着交叉性。在正规金融机构方面,由于其更多的是强调金融制度的运行机制以及理念的契约精神,因此在担保物偏好方面选择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性“经济人”。在非正式金融部门方面,由于其受到的是农村人文环境以及非契约精神影响的,因此在信用偏好方面具有着现实必然性和理论可能性。但是从整体的农村金融发展格局方面看,农村金融的二元机构跟农村金融信用担保体系在机构上的对等性、操作上的科学性以及业务上的可执行性,都是符合当前金融市场发展规律的。
(二)农村金融担保体系需要创新和发展
作为最佳的金融支持制度,担保体系是降低农户信贷约束、减少信贷缺口、缓解信贷风险的重要途径。在现实生活中,农村的正规金融机构存在着契约性质担保贷款的偏好。而担保体系可以说是现代金融契约精神的最好体现,也是其最重要的内容。担保体系是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信贷约束、信贷缺口、信贷供给等问题的核心因素。在今天,随着农村金融市场不断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使得农村金融担保体系必须进行创新和发展,从而适应农村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面对农村土地的“三权抵押”更是存在着现实的必然性和紧迫性。在农村金融担保体系构建方面,必须要通过试点、调研和反复论证,从而真正的全面推进农村抵押担保制度的创新和发展[4]。
(三)激活和培育农村金融信用体系
非正式制度下的农村信用体系无疑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和意义。通常而言,理想的担保品存在着损失感、可销售性、可处置性、交易成本、耐用性等特点。但是在农村中,农户所拥有的担保品存在着难以评估、耐用性差、法律盲区、成本较高、市场短缺等特点,因此其并不在理想的担保品之内。同时,在农村当中大量的信用资源并没有被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所成功的激活和开发出来。加上相关的管理机制以及识别方式并没有形成。因此给予了农村非正式金融部门发展空间。在农村非正式金融部门中,往往“人保”要大于“物保”,这使得信用贷款占据了农户贷款的主流。所以,当前激活和培育农村金融信用体系是农村金融信用担保体系构建的重要突破口。
(四)建立农户信用激励机制,推进农户信用评价的应用
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充分运用对农户信用评价结果,及时发现优质农户,对其生产和经营进行信贷扶持,以更好地支持“三农”,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积极利用农户信用信息和评价信息,完善“公司+农户”、“协会+农户”、“农户联保”、“大联保体”等贷款模式,提供伞方位、立体式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农户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的成效。
(五)构建失信惩戒与信用风险补偿机制
建立农户信用体系的目的足减少乃至杜绝失信行为,但仅靠农户信用评价系统还不能完全担负这一重任,必须建立多种信用协同机制。一是司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峰决打击赖账户,维护金融债权。二是涉农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户真实、完整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对信者采取联合惩剀行动。三是探索建立农村信用联保组织,实施民问惩戒,如在农村成立信用担保协会,变个体信用为集体信用,对农户的信用行为引入更多的信用约束。四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如地方政府出资没市信用风险补偿基金,
六、结语
农村金融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是一项涉及农村各个利益主体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制定总体改革方案,才能构建一个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信用担保体系。同时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信用担保体系,一方面要构建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另一方面要通过从多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解决“三农”融资难的问题,这样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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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苗民培.山西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动会议暨山西信用与担保协会2009年年会在太原召开[J].山西财税.2014(12).
[3]马文良.创年代的“普世教育”和“普惠金融”——凤凰岭观山论坛第二期“金融沙龙”素描[J].中关村.2015(12).
[4]朱喜,马晓青,史清华.信誉、财富与农村信贷配给——欠发达地区不同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行为研究[J].财经研究.2013(08).
12.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十二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现状
为改变农村融资难这一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2001年底,人民银行总行下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我州为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扩大信贷支农力度,降低信贷风险,改善农村信用环境,2002年,在人民银行的组织、领导下,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研究制定了农户信用评级体系,持续开展了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州共为116472农户建立了经济档案,占农户总数的72.49%,并对104969户农户发放了贷款证,有79348户农户获得贷款支持,占农户总数的49.39%,农户贷款余额达282155万元,较2000年增长23.76倍。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原有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难以适应现实需要,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加之,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也难以支撑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金融服务水平低等问题频发。为此,2011年,人民银行总行下发了《关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云南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州结合实践,按照“政府领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总体要求,稳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州共选取18个试点乡镇,占全州58.1%;选取139个试点村委会,占全州村委会总数的62.1%;选取95561户农户,占全州农户总数的65.8%。已采集农户经济档案71066户,完成试点任务的97.93%。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西双版纳州作为云南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州市之一,在地方党政的高度重视、社会的普遍关注、人民银行的统筹协调、涉农金融机构的协同配合、农户的积极拥护和参与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认识统一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从起步到目前虽然已经开展了十多年,但由于没有明确统一的建设标准,农户信用信息资源没有形成共享,各金融机构均各自为政,资源独享,因此,对统一标准从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存在较大分歧。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由于长期垄断农村金融市场,对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共享农户信用信息,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心存顾虑。
(二)任务分解难
俗话说: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按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政府领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这一总体要求,不可避免存在任务分解落实问题,各部门为实现部门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对任务分解各执一词,任务分解落实难。
(三)资金落实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量大,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资金由各级政府和涉农金融机构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但是由于我州县市财力薄弱,财政资金入不敷出,各级政府难以承担高额费用。涉农金融机构也因农村市场份额不同,预期收益不同而难以分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费用。
(四)标准统一难
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信用评定工作需要建立统一的信用评定指标和标准,但是由于各县市、乡镇、村寨经济发育程度不一,区位优势不同,土地使用价格和农作物产量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制定全州统一的、客观的、农户乐于接受的信用评定标准难度较大。
三、主要的做法和措施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打基础、谋长远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稳步推进全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效解决和克服因设计、制度、操作等层面给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造成的诸多困难和问题,我州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和办法: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了州、县(市)、乡(镇)三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级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二是制定并明确了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以调动各部门主动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三是建立了农户信用、农户资产、授信额度“三联评”,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资产抵押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三联动”,政府、银行、农户“三联手”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四是建立了定期考核通报制度,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辖内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考核范围,形成了上下、内外联动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格局。
(二)细化目标,多措并举,确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序开展
一是明确目标,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在深入县、乡、村以及涉农金融机构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二是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合理划分涉农金融机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任务。组织召开涉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综合考虑涉农金融机构市场份额以及今后的发展目标,明确了各涉农金融机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任务。三是明确农户信息采集主体,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鉴于农村信用社拥有大量的农村金融网点、与老百姓熟悉、农村基础扎实等优势,经协商同意由农村信用社一家承担信息采集主体任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进行采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费用由各级政府和涉农金融机构按比例承担。四是统一采集标准,完善工作程序,筑牢采集根基。根据县、乡经济发育程度,区位优势,合理确定全州统一规范的资产收入计价标准。严格规范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流程,正确处理好工作进度与工作质量的关系,在工作程序上抓好四个统一:即统一制定全州农户信息采集流程;统一明确全州信息采集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统一农户家庭资产信息采集指标;统一分县、乡农户资产计价标准,确保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规范、准确、真实。五是建立全州统一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息系统平台,收集、评价农户信用信息,实现农户信息共享。六是加强征信宣传,着力提高农户诚信意识。组织开展征信知识进村寨、《百姓征信知识问答》活动,增强农户“守信得益、失信受制”的意识。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户信用信息真实准确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农户提供贷款便利、解决农户资金需求问题。为实现此目的,需要通过全面采集、掌握农户的信用信息,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评价,为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在此过程中,保证数据质量是整个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核心,也是保障工作具有可持续性的关键。如果采集的农户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就会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评分不准确或无法完成评分的情况,从而导致不能通过征集信息真实地反映农户的信用状况,涉农金融机构也无法使用这些信息进行授信贷款,“解决农户资金需求”的最终目的也就无法实现。为此,一方面要求农村信用社加大对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的审核力度,另一方面人民银行按季组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信用社采集的农户信用信息进行复查,以确保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
四、有序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部分,应尽可能通过经济手段、法制手段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减少行政手段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一)加快和完善征信立法,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要抓紧制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农村信息征集主体,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规范信息征集和使用的方式、方法,建立并完善农村信息系统监督管理制度,使农村征信工作及征信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引入市场机制,委托中介机构负责对农村信息的征集和农户信用评级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按照“政府领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模式、借助行政手段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虽然能够快速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但长此以往各建设主体将会在投入与产出方面持不同意见,导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整合资源、分担建设费用、享受信息资源方面发生分歧,阻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因此,建议由第三方中介机构负责农村、农户信用信息的征集和评定,信息使用着按信息使用量支付信息使用费。
(三)加强农村征信宣传,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1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三
一、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以党员先锋车队为载体, 通过党员示范岗等示范引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大力加强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强化行业服务质量监督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我局对全区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驾培学校和出租车司机和驾培教练员服务质量情况开展了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经考核,由区级考核的客运企业中6家评定为AAA级,1家评定为AA级;2家出租车企业评定为AA级;驾培机构中1家评定为AAA级,4家等级评定为AA级;1家评定A级。
三、加强驾培维修行业诚信考核工作
14.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十四
关于下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办„2015‟3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促进水费回收,结合工作实际,公司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9月7日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31号)文件精神,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办„2015‟3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城市供用水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健全我市城市用水信用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用水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提高用水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目的,进一步推进用水诚信建设,促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深厚氛围,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按时完成全市用水信用信息的征集、上报任务,建立完善用户用水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诚信供用水,为城市供水服务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贡献。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信建办),全面负责公司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企划部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公司财务部、客户服务中心、户表项目部、档案信息中心、营业处等部门(单位)有关领导组成。
四、主要措施
(一)按时完成用水信用信息的征集、上报工作
1、企业拖欠水费信息(由营业处负责):注册水表户号、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或水表地址)、欠费时间、欠费金额。
2、自备井用户拖欠污水处理费信息(由营业处负责):自备井户号、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或水表地址)、欠费时间、欠费金额。
3、企业偷盗水信息(由客服中心负责):注册水表户号、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或水表地址)、偷盗水时间、偷盗水水费金额。
上述部门(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于每季度末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公司信建办,并应建立信用信息的复核、确认、审批机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审核后,公司信建办于每年一、四、七、十月的前10日内上报郑州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做好用水量确认和欠费催缴工作,促进水费回收 营业处应以推进信用建设工作为契机,结合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分级复核、欠费催收、信用信息征集等工作流程和方法,提高水费回收率、提升服务水平。
(三)搞好用水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1、完善用户基础信息
单位用户基础信息包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个人用户基础信息包括居民个人身份证号码。
职责分工及要求:客服中心负责新报装用户(包括单位、个人)基础信息的征集工作,确保新报装用户信息完整;户表项目部负责户表改造中用户(包括单位、个人)基础信息的征集工作,确保改造后新用户信息完整;营业处负责现有用户基础信息征集、完善工作,按公司信建办要求逐步完成用户基础信息收集阶段性任务。上述用户基础信息分别由责任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及时登录至用户报装系统或营业收费系统,促进信息共享。
2、建立用水信用信息数据库
建立完善用水信用信息数据库,详细记录公司向郑州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上报的用水信用不良信息,其欠费补缴信息,以及信用修复等情况。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规范标准,保证数据库中的信息更新及时、真实、有效和安全,方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查询、共享。
职责分工:营业处负责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内容更新;档案信息中心负责对用水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客服中心负责向营业处提供查处的偷盗水信息。
(四)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对守信用用户,公司通过定期开展“白师傅便民服务”、提供免费水费短信服务、奖励偷盗水举报人员等方式进行守信激励。对长期拖欠水费、损坏供水设施、偷盗水等不守信用用户,及时上报市社会信用行政部门、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其按照《郑州市企业失信惩戒联动实施办法》和《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施行惩戒。
(五)加强企业自身信用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文件精神,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加强自身信用建设:
1、加强自身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内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信用自律。
2、坚持依法经营。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做假帐,及时缴纳应缴税款和规费。
3、搞好诚信经营。自觉在合同履行、产品质量、借款偿还、水电气暖费用交纳等方面,保持诚实守信形象。
五、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应进一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机构, 明确信用体系建设的主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员,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动员部署,广泛宣传。
三是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沟通机制,及时解决信用信息征集、数据库信息完善、欠费催缴等工作中的问题。
15.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十五
一、成效显著、示范突出
2011年,该县被确定为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该县选择信用基础好、经济较发达的4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历时两年,实现了以下目标:全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价与建档面达到50%;信用农户达到已评级农户的40%,信用村创建面达到30%,信用乡(镇)创建达到20%;农村信用社对信用农户的贷款授信面达到65%,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对信用农户的贷款授信面达到50%。充分优化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以简讯等形式通报该县取得的成效,引起辖内8县一区的高度关注。
二、措施得力、值得借鉴
(一)当地政府重视,相关部门推进
经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多方争取,市政府安排了试点经费,专项用于该县试点工作。镇沅县委、政府将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投资环境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按照“政府领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原则,印发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恩乐、古城、勐大、者东四乡(镇)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立了由联系金融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银行行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林业、农业、国税、地税及各涉农金融机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在人民银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县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政府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从信用社抽调基层社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农村信用社充分利用点多面广、服务基层的优势,全程参与了培训、采集、复核工作,加强对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环节工作的把关与指导。
(二)逐步试点推进,有效采集信息
该县首先在恩乐镇团结村、勤劳村进行了两种不同的信息采集方式进行试点,在团结村由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负责采集,在勤劳村由农村信用社信贷员进行采集。对两种方式的采集效果进行对比,确定采取村组参与度高、速度较快、信息较准确的团结模式在全县推开。
(三)按照采集标准,征集农户信息
根据昆明中心支行采集评价标准,制定了《镇沅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价操作规范》,统一信用评价标准。统筹兼顾涉农金融机构信贷管理的实用性、农户数据采集的可操作性以及与人民银行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信数据的互补性和兼容性,印制了农户信用信息档案,统一制定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指标,把农户基本信息、家庭收入状况、信贷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内容均纳入本次农户信息的采集范围。同时,成立农户信息采集小组并确定应建档农户数,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由村两委干部、村会计及大学生村官等人员组成的农户信息采集小组,负责采集本村农户的信用信息。
(四)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农户参创
该县人民银行加强信息录入人员业务培训,确保信息录入质量和进度。动员全行干部职工,参与到支行重点工作中来,对报名参与信息录入工作的干部职工进行了录入各环节的培训。在中支大力支持下,配备了电脑,专门用于向社会聘请录入人员用于信息录入。指定专人,做好录入信息的检查和复核工作,力保信息质量达到标准,录入进度达到要求。县人行负责按月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各县(县、区)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督查各乡镇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县人民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联手,经常深入各乡镇、部分村组进行广泛的试点宣传,对信息采集人员讲解指标采集工作流程,宣传、介绍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评条件及享有的优惠政策、农村金融服务与信贷产品创新等情况,充分调动了农户参创积极性,形成了“争当信用户、争创信用村”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激励机制,提供融资便利
一是各涉农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对信用户、信用村(镇)制定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实行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等措施,使守信用的农户得到更多的融资便利与实惠;二是对信用乡(镇)、信用村优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林下经济、扶贫等项目贷款,并给予利率优惠。对贷款需求超过其小额信用贷款限额的农户,涉农金融机构可采取农户担保、联保、资产抵押等方式予以支持。政府和涉农部门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优先安排政府贴息资金,支持和鼓励其加快发展。
(六)汲取试点经验,工作全面推开
为进一步统一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和进度,争取在上级安排的试点经费中一次性完成全县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争创“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的良好氛围,在保证试点乡镇信息采集基础上,对其余5个乡镇同时开展采集,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县已有109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户信息采集工作,全县45717户农户,已采集信息43847户,采集率为96%。四个试点乡镇共采集并向人民银行移交农户信息22886户,占试点乡镇农户(23286户)的98%,其中恩乐镇采集4761户,古城采集2986户,者东采集6458户,勐大采集8681户。共导入《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13627户,系统导入完成60%。现进入边导入信息,边评价授信阶段。
三、总结经验、有效推进
(一)政府支持是关键,农户得实惠是根本
该县组织开展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之所以进展顺利并取得实效,既得益于上级行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也得益于地方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农户是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重要参与主体,如果不能让农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户就没有参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该县在制定实施意见时就明确,农户信用采集本着农户自愿的原则,从采集过程来看,农户积极性非常高,积极配合采集人员填写采集内容。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等是实实在在的实惠,激发了农户参与信用等级评定的积极性。
(二)人行推进是保障,金融机构参与是基础
人民银行充分引导各涉农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地区的信贷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有效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民银行在制定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时,把各涉农金融机构统一确定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主体,并做到管理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奠定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四、正视问题、寻找对策
镇沅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是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循序渐进的系统工程,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深化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一)提高信息质量,用好评价成果
通过总结经验,建立信息审核和修正机制,加强对信息采集和评定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落实采集、评定人员责任,不断提高信息采集质量,进而确保评价结果更加客观、真实、准确;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充分运用林权抵押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贷款模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不断拓宽支农服务范围,做好农户信用评价结果的推广使用工作,真正为守信用的农户服务,让守信用的农户得到实惠。同时,要及时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动态管理机制,采取实时更新和定期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户的信用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全面地反映农户资信状况的变化。
(二)完善保障体系,用活激励机制
16.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十六
宁津模式:信用量化加减分
在山东,早有相关市县开展了信用体系建设。德州市宁津县的“诚信宁津”即是一个可供参考的样板。
据了解,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宁津县研究制定了操作性比较强的细则作为对诚信主体行为的加减分标准,全县共制定了50条加分标准和830条减分标准。这些标准基本涵盖了个人和企业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道德建设等方面的行为准则。
通过标准的量化,使原本模糊的道德指标变成了可查、可看、可用的实际分值,而这些量化标准必须有一套系统才能实现智能化管理,因此,宁津县投资26万元,聘请专业公司研发了一套诚信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山东滨州无棣“双榜齐上” 构建诚信道德高地
滨州市无棣县有“两榜”:欠钱赖账,上“老赖榜”;诚实守信,上“四德榜”。去年5月以来,754人上了“老赖榜”,810人上了“四德榜”。县委书记丁海堂说:“无棣在滨州市率先出台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惩戒联动机制,实行社会联动制裁,有效破解了执行难题,实现了诚信与法制建设的良性循环。”
山东荣成建立“征信管理系统” 试水“量化”个人诚信
据了解,目前,荣成市142个部门实行了信息互通共享,把全市近60万公民和企业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违法违纪、荣誉奖励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全部汇集到了征集信息库。
荣成市征信办工作人员王燕锋介绍,每个社会成员都设定了1000分的基础分,根据社会成员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设定了150多个扣分细则。根据所获荣誉的级别,和对社会贡献的大小,设定了20多个加分项。
在寿光,“老赖”日子很难过
2015年8月27日,寿光的刘珊珊想飞往贵州,购买机票时发现自己被限乘。原来,她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依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刘珊珊已被限制消费,包括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交通方式。
寿光市人民法院在执行韩朴智与刘珊珊两者之间纠纷时,判决刘珊珊支付韩朴智赔偿款8万元。多次执行,刘珊珊拒不履行判决,寿光法院依法将刘珊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日前,刘珊珊主动到法院,先交1万元,余款由其提供保人保证在2015年10月底还清。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寿光法院在依法加大曝光力度的同时,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对其予以法律规制和信用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中,已有47人次乘坐民航、高铁被拒绝售票,396人次申请银行贷款被限制,5人次出国出境被边控。”寿光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维春说。
近年来,寿光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部署,全面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认定、录入、披露和推送制度。截至目前,已在“中国法院执行网”上传各类执行案件信息24700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826个,其中失信自然人名单信息2638个,失信单位信息188个。
17.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十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精神,推进《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交政研发〔2015〕75号)实施,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以重点工作的率先突破为信用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提供示范,以重点工作的建设成效营造全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深入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1月至12月,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按照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原则,把加强基础工作作为当前信用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在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法规制度、信用标准规范、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第三方评估六项工作中取得积极进展,引导企业与从业人员信用自律,树立行业诚信风尚,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加快构建面向社会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促进行业现有各类信用信息系统的升级完善与对接融合,平台建设与维护纳入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做好信用信息平台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与国家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的准备工作,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机制,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数据接口实现由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向国家共享交换平台推送信用信息,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信用信息网上公示渠道。推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络建设,先期实现部级平台与10个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络建设,先期实现部级平台与8个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和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中国籍船舶综合质量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船舶、船公司的分类分级信息,为货主、代理、船公司、港航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查询服务。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 1 系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的相关工作。
(二)加强信用法规制度建设。
根据国家信用立法的安排部署,密切跟踪国家《信用法》立法进程,在交通运输法规立改废时体现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组织起草《公路建设管理单位信用评价办法》。在《国际海运条例》修订研究过程中体现建立国际海运业信用制度的思路。研究制定道路运输诚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建立统一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统一的海事行政执法信用体系。推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实施信用规章制度。
(三)加快完善信用标准规范。
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编制交通运输部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信息共享需求目录。启动行业信用标准体系的研究工作,将信用信息相关标准纳入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数据标准。制定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数据标准。制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标准。研究制定《船员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要求》《船员职业健康和安全保护及事故预防》等行业标准。对照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交通运输关键职业,开展道路客货运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公路养护工、船舶引航员、轨道交通列车司机等职业标准编制工作。
(四)加强信用评价工作。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社会评价机制,不断拓展信用评价对象范围,将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纳入信用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公路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推进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建立船舶、船员、船公司、船检机构的综合质量评价机 2 制,实现分类分级管理,研究建立海事行政执法信用体系部分事项评价指标,实现科学评价。
(五)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工作,研究探索守信激励政策措施。根据公路信用评价结果,集中通报一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企业,加强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环节的应用。加强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加大不良行为曝光力度。制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黑名单”制度,建立“黑名单”的具体判定条件和监管措施。继续严格落实安全诚信船舶和诚信船公司制度,同时加大对失信船舶安全的跟踪检查力度。
(六)加强第三方评估工作。
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并逐步拓宽评估范围,重点对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涉及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文件及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组织第三方评估。充分运用国办组织的政府网站普查及第三方评估成果,督促普查评估中反馈问题的整改,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5年12月)。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及相关进度安排,部署推进重点工作。
(二)重点推进(2016年1月-12月)。交通运输部机关相关单位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切实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全面推进六项重点任务,确保取得积极成效。
(三)督查落实(2016年6月-10月)。交通运输部根据各地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建立相应的督查和考核机制,进行督查指导和抽查通报。各地交 3 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业务和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交通运输企业与从业人员守法诚信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和惩戒各类违法失信行为。
(四)总结巩固(2016年11月-12月)。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部政策研究室。交通运输部全面总结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评估工作成效,根据各地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协调小组统一领导,部政策研究室负责组织推进,部机关相关单位依职责分头负责,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该项工作有效落实。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处室,细化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执行。
(二)强化示范带动。围绕六项重点任务,率先探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务求实效,不断总结经验,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方向发展,努力实现重点工作重点突破,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经验借鉴和示范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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