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拒绝“三乱”承诺书 文档

2024-11-24

学校拒绝“三乱”承诺书 文档(精选3篇)

1.学校拒绝“三乱”承诺书 文档 篇一

伊村学校教师“三乱”治理承诺书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伊村学校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办课后班或为社会托管和个人介绍学生。

4、不擅自外出兼课,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签字:

伊村学校2013、2

2.治理“教育三乱”承诺书 篇二

为切实治理“教育三乱”,坚决扼制我校“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及教师严重违反师德现象的发生,确保我校师德师风及教育环境的良性好转,本人特做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治理“教育三乱”的规定。

二、严格贯彻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六条严禁”的规定。

三、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教师体罚、变相体罚、侮辱、歧视学生、向家长索要财物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

四、坚决杜绝学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复习资料现象发生。

以上承诺,若出现问题,自愿接受上级党组织处理。

承诺人:

杉松岗镇中心小学

3.学校拒绝“三乱”承诺书 文档 篇三

(2011——2012学年度下学期)

为了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现特向上级组织、学校以及社会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补课班。

3、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举办各类培训班提供场地、组织生源,不参与有组织的校外补课。

4、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名册、成绩单、班主任联系方式、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档案资料。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以外的学习资料。

6、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讽刺学生。

7、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所要或变相所要财物。

承诺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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