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素材

2024-12-29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素材(共7篇)

1.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素材 篇一

***集团外派财务人员

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南京市***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整体利益,加强集团对委派财务人员的管理,明确其责权与工作关系,根据集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原则

(一)独立性原则。委派财务人员在人事关系、经济关系方面独立。

1、人事关系独立。

(1)公司对财务实行垂直统一管理,委派财务人员由集团任命或委派,其中全资子公司由集团直接任命,控股子公司由集团委派,按企业的相关制度聘任。

(2)未经集团批准,下属企业不得聘任或解聘委派财务人员。(3)下属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亲属不得担任所属企业财务人员。

2、经济关系独立。

(1)委派财务人员的薪酬及补贴、社保等福利由集团决定,并由集团财务部及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被派驻企业负责发放。

(3)解聘、撤换委派财务人员。

2、集团财务部

(1)拟定委派财务人员人选建议;(2)负责委派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3)指导、监督委派财务人员履行财务管理职责;(4)负责委派财务人员的业务管理考核;(5)提出解聘、撤换委派财务人员的建议。

3、集团人力资源部

(1)委派财务人员人选建议;(2)拟定委派财务人员薪酬;

(3)协助计财部对委派财务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管理;(4)负责委派财务人员的人事管理考核。

4、集团监察室

(1)对委派财务人员职责履行进行监督。(2)对委派财务人员离职、轮岗进行监督。

五、内容

(一)委派财务人员定义。本制度所称委派财务人员是指受集团委派,负责对所服务企业资金收付进行反映、监督和管理的总账会计及出纳会计。

(二)委派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

1、基本条件

a、及时办理银行收款付款手续,办理支票、汇款、转账等方式的结算业务

b、收取银行结算凭证,每月清查银行存款,定期进行银行账户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提存保管现金

a、根据经营需要,按集团有关规定提取、送存和保管现金 b、准确、及时完成清查现金工作,保证现金安全完整(3)凭证、印鉴管理

a、按时收集原始凭证,复核报销凭证

b、按照要求整理财务核算原始凭证,及时移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c、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等各项票据等

d、按照规定程序使用票据和印鉴,并设登记账簿负责登记,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4)完成集团财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工作关系

(1)与派驻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关系

a、行政上接受派驻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领导;

b、行使业务监督与管理职能时独立于派驻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c、财务管理工作为派驻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提供服务。

人员能更有效地开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

(2)随着集团公司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担任委派财务人员工作,人力资源部应做好委派财务人员的中长期职业规划工作;同时,还应制定有关委派财务人员的定期轮岗和轮换制度。

9、离职管理

(1)委派财务人员辞职或辞退需经集团批准,委派财务人员辞职需提前两个月申请。

(2)委派财务人员离职需经过控股公司监察室审计。审计结束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1、本制度经控股公司总裁审核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时亦同。

2、本制度由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并不断修订完善。

2.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篇二

(初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外派人员行为,使外派人员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完成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赋予外派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外派人员是指由股份公司统一派遣,在外地公司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管理规定内容包括:激励措施、人事管理、考勤管理、租房管理、探亲假管理等规定。

第二章 外派人员的激励措施

第四条

一、外派人员(不含股份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派驻地工作期间,薪酬标准上调一档(具体参考该员工在股份公司《任职资格管理体系》中的实际档位),如外派职务发生变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外派人员外派工作结束返回原公司上岗时,薪酬调整回原档位;

二、公司在职务晋升、薪资调整、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具有外派

经历的员工,并根据外派员工的轮岗经历和工作表现,在晋升考核、内部竞聘时给予加分评价;

三、公司员工晋升上一级行政管理职务,优先考虑具有外派工作经历的员工。

第三章 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

第五条

股份公司派驻的副部长以上人员一律由股份公司统一派遣,派驻地公司进行任命。

第六条

对于不服从股份公司调配的人员,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辞退等处理。

第七条

外派人员离职,应于二个月前提出申请逐级审批,由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

外派人员工作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原则上不高于3年。(确因工作需要,可酌情延长)

第九条

对股份公司派出的派驻人员,所属公司如果认为不胜任,应向股份公司行政办公室提交报告详细说明不胜任的理由,经核实后由股份公司根据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

第十条

公司为外派人员每月发放伙食补助。标准如下:

副部长以下员工35元/每天,副部长及以上员工45元/每天,外派员工的伙食补助由派驻地公司每月发放。第四章 外派员工劳资关系管理

第十一条

从股份公司派出的外派员工的劳动合同、社保关系由股份公司统一管理。派驻地公司承担外派员工的工资、奖金及其他费用补贴等,各子公司每月向股份公司行政办公室提供外派员工的应付工资明细,由股份公司行政办公室为其缴纳社保。

第五章 外派人员考勤管理

第十二条

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驻地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如有特殊情况外派总经理需返回武汉或离开所在驻地,一律报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离开。第六章 租房管理

第十四条

各外派人员办公用房(筹建期)、员工宿舍的承租、费用支付均由派驻公司办公室本着就近就地的原则直接办理。

第七章 办公费、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外派人员所有办公设备、用品、车辆管理、通讯费用管理规定根

据驻地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休假管理

第十六条

外派人员的休假管理按派驻地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休假人员必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休假时间的安排必须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并得到派驻地总经理的批准(外派总经理由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第十八条

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除了不予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外,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休期间不发放差伙食补贴。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权归属股份公司行政办公室。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外派人员宿舍管理办法 篇三

版本/修订:1/0

外籍干部宿舍管理办法 目的

为了使公司宿舍得到合理管控,充分保障员工宿舍拥有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生活环境,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高管、外籍干部外租使用的宿舍。3 工作职责

3.1 总务部负责每月宿舍租赁款项报销(含公司代交的房屋租金和水电气宽带费)并于每月15日前提报财务部。

3.2 财务部负责每月相关费用的付款。3.3 总务负责宿舍内各项用品的维修与保养。4 宿舍入住资格、分配与进出时间:

4.1 需入住高管宿舍的人员由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入住;

4.2 入住人员资格:长期外派经理级以上干部/公司高管/台湾干部/及其它由公司特批人 员,入住户型由总经理批示;

4.3 公司如有需要增加现有宿舍租用数量的,需由总务核实实际情况,再以签呈形式请 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5 宿舍入住办理

5.1有新人员入住前,须经由台湾人资部提前一天告知总务部,并履行相关申请手续。5.2 办理入住手续时,住宿人员需填写《住宿登记表》中各项资料,然后由总务专员向其 宣导宿舍管理规定,住宿人员需在《住宿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由总务专员对入住人员发 放宿舍钥匙。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以该员工尚在本公司服务为前提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离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则其对宿舍的使用权自离职之日起即时终止。7 宿舍只有在登记情况下使用,宿舍人员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带非本公司人员入住留宿。(家眷、亲属除外)。凡住宿宿舍员工(含出差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则:

8.1 公司宿舍为员工提供家具、电视、冰箱、洗衣机、电吹风、燃气灶等基本生活所需的配套设施。其它诸如电饭锅等厨房用具由员工个人承担,安排人员入住前,将由总务进行统一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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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宿舍管理办法

版本/修订:1/0

修,并列明资产移交清单由入住人员确认签字。

8.2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乱画或张贴字画、钉物品,如果确有需要,只能用白色基 调。

8.3入住前后总务保洁需对宿舍进行打扫,其它时间均由入住员工自行负责宿舍内的清洁卫生,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破坏、改造或变更。

8.4宿舍所有设施全员均有维护、监管责任;对于损坏、丢失必须予以赔偿。宿舍内设施、物品损坏,由损坏人承担赔偿。各宿舍设施、物品使用在半年以上非人为损坏的,由公司负 责维修处理;若使用时间未满半年,所损坏的设施、物品,由损坏者或是宿舍内住宿人员共 同分担赔偿。(各设施、物品价格按照采购部提供的各物品价格计算)。

8.5员工不得将宿舍之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停止其居住权利,并追 究其相关责任。公司总务部需对宿舍进行以下管理:

9.1管理部有权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处罚和提出限期整改,员工必须予以配合、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并听从指示。

9.2 总务部需建立完善的宿舍人员信息资料记录表,并且每月更新一次。

9.3 总务部每月对所有宿舍进行资产盘点与使用状况的检查。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床铺、桌子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作为导致损坏、丢失,将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9.4总务部负责公用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所有入住人员均对公用设施有监管、维护义务。如果发生损坏、丢失由相关住宿人员承担损失。10 宿舍退住办理

10.1离职员工必须于离职之日起两天内迁离宿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继续逗留。如果 逾期仍未搬离者,公司有权将宿舍直接收回使用,宿舍内留存财物将保留三日,逾期将进 行处理。

10.2员工在迁出时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并按移交清单归还宿舍钥匙等 其它物品。在办理退住手续时,总务人员应和离职人员一起检查后方在离职单上签字确 认; 宿舍费用管控

11.1住宿人员每月的电费、水费、煤气费、网络费由公司承担。

11.2 每月15日前总务专员将根据每间宿舍进行电费、水费、煤气费、网络费和房租费的共 3 页 第 2 页

外派人员宿舍管理办法

版本/修订:1/0

分摊,并汇总成表格形式交部门主管审核,审核完后交财务部处理。12 物资配备标准

12.1入住人员入住房间内配备房间清洁用具一套(拖把、扫帚、垃圾桶各1个); 12.2入住人员每人配置床上用品一套、衣架10个;

12.3 根据指示添置一次性洗漱用品:毛巾、牙膏、牙刷、漱口杯、水杯、洗头膏、沐浴露、拖鞋等个人物品,尔后则由员工个人承担; 13其它

总务部根据高管宿舍地理位置,制作相应周边环境路线图,并可简单介绍上海风情、驾车乘车、附近景点,医院等等,并附有总务应急服务及物业联系电话。14 入住宿舍员工享受住宿福利的具体范围按照公司具体的福利规定执行。

核准/日期: 审核/日期: 编制/日期:

4.公司外派异地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派往企业异地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其外派期间的相关权益,强化其服务和责任意识,规范劳动关系、薪酬、福利、考核及相关事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外派人员范围界定

1、外派人员指由集团公司推荐任职或因工作需要派往本部以外所设立的项目工程经理部、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均股公司、参股公司等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管理技术人员、生产骨干以及其它岗位工。

2、外派高级管管理有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推荐,派驻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任免;其它管理技术人员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派。

二、外派人员的管理

1、外派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阶段性人才需求计划,短缺人员需求数量应提前30天以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2、为方便管理,外派人员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统一管理。

3、外派人员外派期间的职级由集团公司按照中高层管理人员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外派人员被集团公司召回或控股、参股子公司撤销,外派人员岗位由集团公司另行安排。

4、外派专职人员外派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集团公司召回并按规定统一办理退休手续。

5、外派企业应协助集团公司做好外派人员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其中包括考核与奖惩记录、职务任免文件等。

三、外派人员的薪酬与福利

1、外派企业参照当地行业工资水平,结合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制定本企业薪酬分配方法,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外派专职人员薪酬实行“两地同支”的办法。

(1)外派企业根据本单位分配政策支付正常薪酬之外,集团公司对外派员工实行异地艰苦岗位补贴。

(2)补贴标准:120元/天/人由集团公司依据外派人数每半年据实拨付给所属公司,由各公司考核兑现。其它各类津贴由外派企业自行发放。

(3)外派员工除享受上述补贴外,同时享受集团公司发放的“两节”过节费等各种福利待遇,但不得重复享受。

(4)、外派人员不在派驻地参加各种保险、住房公积金,其各项社保关系由集团公司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向有关机构缴纳。

(5)“四险一金”个人支付部分,由公司本部按派出前一个月工资表的缴纳基数执行,单位部分由集团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每年核定一次。

3、住宿由派往单位安排,公司本部不付担费用。

四、外派人员的考核

1、外派人员每半年向集团公司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2、公司每年度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为:

(1)、外派人员年度履职情况,(2)、外派人员遵守执行公司党、政纪律和管理条例的情况。(3)、派驻单位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3、对外派人员的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获得“优秀”评价的外派人员,可以进行适当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评价的外派人员,撤销委派。

4、《集团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及其它劳动管理相关规定、办法同样适用于所有外派人员。

五、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劳动合同法》《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劳动管理条例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2、凡公司确定外派人员一律与公司签订竟业禁止协议书。

3、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素材 篇五

编号:Q/MN-JT/GL6.1-14-2013-0

《蒙牛集团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十条

规定》实施细则

起草人: 杨立群 审核人: 范树勋 审批人: 郭文举 郭文举 文件实施日期:2013-05-08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系统/纪检监察办公室/

发布

目 录

2222222222222 1 目的 ………………………………………………………2 2 适用范围 …………………………………………………2 3 实施细则 …………………………………………………2 3.1 正确行使权力 …………………………………………2 3.2 保护公司资产 …………………………………………2 3.3 遵守财经纪律 …………………………………………2 3.4 坚守诚信原则 …………………………………………2 3.5 回避利益冲突 …………………………………………2 3.6 重视客户利益 …………………………………………2 3.7 公平对待下级 …………………………………………2 3.8 恪守职业道德 …………………………………………2 3.9 尊重员工人格……………………………………………2 3.10 维护公司形象…………………………………………2 4 考核标准 …………………………………………………2

《蒙牛集团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实施细则 目的

使管理人员做到廉洁自律,对廉洁自律规定有具体把握,促进纪检部门更好把握十条“高压线”的处罚尺度,为公司创造更好的廉洁氛围,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内所有管理人员 3 实施细则 3.1 正确行使权力

不准在经济活动中,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中介费、好处费等。

指接收下级、合作单位或个人、潜在合作单位或个人给予现金、物品或同等价值的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价值超过1000元的。3.2 保护公司资产

不准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资产,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由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使公司资产、利益遭受重大损失。(1)职务侵占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

(2)有下列失职、渎职情形之一的,对管理人员实行问责: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因工作失误,致使本系统、本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职能部门管理不力,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件、事故、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对群体性、突发性重大事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恶劣,造成恶劣影响的;

——违反人力资源选人用人相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因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内部控制执行不力等情形造成资产损失的;

——其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3.3 遵守财经纪律

不准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违规使用公司资金。具体如下:

(1)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单位收入和应上缴收入,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2)挪用公司财物一般指超过三个月的;

(3)用公款或者让下属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4)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单位来人,提倡吃工作餐,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出入高档娱乐场所,使用奢侈品。如确需公款宴请,宴请标准不明显超过常规消费水平。3.4 坚守诚信原则

不准为达个人目的,隐匿、销毁,或以其他方式篡改公司的数字、数据、指标或文件等。具体如下:

(1)在未取得批准的情况下,在指定日期前转移或销毁记录;

(2)各类评估报告、评比资料、或其他商务资料弄虚作假的。在各类文件、报表等资料的档案保存期内,将其隐匿、销毁、篡改或伪造公司数据的;

(3)私自修改生产、销售、质量、研发等原始数据;(4)编制虚假会计凭证。3.5 回避利益冲突

不准利用职权为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安排近亲属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任职。具体如下:

(1)公司规定不准任用亲属,是指公司内部坚决杜绝亲属之间产生管理与被管理、业务对接、考核与被考核关系。亲属关系的范围,原则上是指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近姻亲;

(2)管理人员不准违反规定经营与本单位有关的业务;不准违反规定在合作单位入股、分红、任职、索酬;不得以暗示、授意或推荐等方式介绍业务或合作单位。3.6 重视客户利益

不准在合作伙伴及业务管辖单位入股,不准让合作伙伴支付有关费用,不准收受合作伙伴的贵重礼品及礼金。具体如下:

(1)指管理人员直接管理或间接影响的业务合作单位,支付有关费用、贵重礼品和礼金指超过价值1000元(含)的;

(2)接收下级、合作单位或个人、潜在合作单位或个人宴请或者其它消费标准明显超过常规消费水平的;

(3)利用婚、丧、嫁、娶、生日聚会、生小孩、乔迁新居等活动收受业务单位、下属人员的财物、礼金明显超过当地常规水平的。3.7 公平对待下级 不准在选拔招聘、评比先进、工资评定上搞不正之风,带“病”或强行提拔管理人员,引起员工强烈反感。具体如下:

(1)在公平问题上,引起周围大多数员工、群众“强烈反感”,即认定为违反此项规定;

(2)在员工录用、晋升、考核、或在组织结构优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未按规定流程执行的;

(3)明知被经纪检监察系统查办过的有重大违纪问题但仍然录用或提拔的;

(4)违规用人或不经过考察私自用人的;

(5)在“管理人员作风指数”考评中,分值低于60分的将给予岗位调整;

(6)管理人员拉帮结派引起员工强烈反感的;(7)在处理员工反馈问题时要公平、公开、公正进行,部门内无法处理的反馈要及时上报上级及职能部门,不准违反制度私自处理。3.8 恪守职业道德

遵守保密、竞业限制制度,不准泄露公司机密,不准在竞争性关系公司兼职。具体如下:

(1)是指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竞争性公司为同行业(乳业、快消品、乳饮料等)内部企业;

(2)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3.9 尊重员工人格

维护员工尊严及隐私权,不准体罚及辱骂员工。具体如下:

(1)未获得授权或没有正当业务理由的情况下获得员工资料;

(2)对涉及员工工作、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没有及时合理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给公司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3.10 维护公司形象

不准恶意诋毁公司形象、捏造事实,损害公司名誉。具体如下:

(1)宣泄对公司的不满和抱怨,损害公司声誉和形象,以煽动其他人的思想情绪和工作热情,造成恶劣影响的;

(2)公共场所发表消极言论、捕风捉影、造谣生事的。4 考核标准

6.外派服务人员承诺书 篇六

外派服务人员承诺书

我本人同意由公司派遣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12个月。在派往外地服务期间,如因个人的原因需要提前离开所服务的家庭,其回程交通费由我本人承担。如本人要求辞工,则按与公司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办理。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深圳市和民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外派服务人员承诺书

我本人同意由公司派遣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12个月。在派往外地服务期间,如因个人的原因需要提前离开所服务的家庭,其回程交通费由我本人承担。如本人要求辞工,则按与公司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办理。

承诺人(签名):

7.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实施方案素材 篇七

国际石油化工行业都非常重视外派员工人身意外保险的管理,各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统一的保险管理标准和要求,如shell、BP等公司都制定了统一的`保险管理程序和标准,对在国外工作的员工进行投保.

作 者:施红勋 杨春笋 王秀香 张亚丽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山东青岛,266071 刊 名:安全、健康和环境 英文刊名:SAFETY HEALTH & ENVIRONMENT 年,卷(期): 8(12) 分类号:X9 关键词:外派人员   意外保险   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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