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2024-10-17

云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精选4篇)

1.云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篇一

山西省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2013-03-26 08:57 史克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有力推进我省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落实,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精神,山西省决定2013年选聘700名大学生村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3年,全省共选聘700名大学生村官,其中专项选聘“985”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55名。各市、县(市、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1、“985”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

2、我省18所本科院校(名单见附件3)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届毕业生,山西农业大学涉农类专业、太原理工大学报名条件可放宽到学生干部;

3、省外国家“211”工程院校中山西省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4、2012年1月1日以后在国(境)外正规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山西省籍留学生。

以上院校中的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23周岁以下(1990年4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26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后出生)。

四、任职及相关待遇

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续聘时间为3年;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的,原则上不再续聘。服务时间不满1年解聘的不能享受有关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的任职和待遇按照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组发〔2012〕11号)规定执行。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的保障待遇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并随之同步提高。

五、选聘方法及程序

此次选聘,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体

检、研究确定、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实施。

1、推荐报名和资格初审。4月2日至4月16日,各市委组织部、各高校接受考生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其中:

(1)省内18所本科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到各高校报名;

(2)“985”工程院校、省外国家“211”工程院校报考人员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身份证在所报考市报名,由各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

(3)国(境)外院校报考人员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身份证在所报考市报名,由各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

(4)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市的2个不同县(市、区)。

2、资格复审。4月23日前,各市委组织部和各有关高校将初审合格的推荐报名人选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协调省教育厅就推荐报名人选的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名单交所报考市组织部门进行面试。

3、面试和考察。面试工作由各市组织,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原则上在5月份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所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各市组织部门负责考察工作。在考察过程中,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符合选聘条件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人选。“985”工程院校毕业生实行专项选聘,以市为单位单独计分、单独排序。人选确定后再次出现空缺,从考察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公示之日起,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如个别县(市、区)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各市可根据“第二志愿”、“是否服从分配”,进行合理调配。“985”工程院校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可控制在2:1。经调剂,仍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取消相应职位。

5、公示和体检。考察结束后,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各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

6、研究确定。公示和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的实际需求,按照回原籍任职优先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暂不往社区安排。“985”工程院校毕业生,由各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负责分配到县(市、区)。

7、培训上岗。选聘人员确定后,对新选聘大学生村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后统一上岗。

六、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政策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种表格从附件中下载。政策咨询电话:

山西省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处 0351—4045906

各市委组织部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太原市委组织部 曹剑 0351—4225780

大同市委组织部 赵昱清 0352—6021634

阳泉市委组织部 刘玉斌 0353—2293837

长治市委组织部 李刚 0355—2192517

晋城市委组织部 王灵午 0356—2198322

朔州市委组织部 姜伟 0349—2165472

忻州市委组织部 杨牡江 0350—3039055

吕梁市委组织部 金刚 0358—8224929晋中市委组织部 苗社荣 0354—2021914临汾市委组织部 王攀峰 0357—2090145运城市委组织部 刘侃 0359—2666559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2013年3月26日

2.云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篇二

(第1号)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1‟61号)和•吉林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吉组通字„2012‟30号)精神,经研究,吉林省2012年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2年,全省计划选聘1416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二、选聘对象

2010年、2011年、2012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志愿到德惠市辖村服务的,须为德惠市户籍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名资格条件

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是经学校党委推荐的中共党员(含 预备党员),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培养潜质;

2.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3.学习成绩好,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和文字表述能力;

4.纪律观念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踏实,肯于吃苦,严于自律;

5.协调能力强,有一定处理问题的能力,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6.年龄30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2010年、2011选聘为吉林省大学生村官的人员不能报名。

四、选聘任职

2012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转正后可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原则上同时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管理员。聘期考核基本称职以上的,颁发•吉林省大学生村官证书‣。

五、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 务员身份,享受以下政策待遇(选聘期间如遇中组部相关政策调整,执行最新规定):

1.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900元。选聘到延边地区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生活补贴5000元。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臵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每人每年1700元的标准发放考核奖金。

3.在村任职期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每年进行1次体检。

4.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任职、聘期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毕业于省市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服务地财政代为偿还;毕业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中央财政代偿,具体代偿程序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规定执行。

5.服务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无试用期。

6.服务期满继续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 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报酬待遇。留任超过6年,不再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

7.聘期考核称职,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乡镇党委初审,市、县党委组织部复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可签订续聘合同继续留村工作,享受大学生村官待遇。续聘的大学生村官纳入当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续聘期一般不超过4年。

8.采取单独列计划、单独确定开考比例、单独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全省每年拿出公务员及选调生考录计划的10%—15%和一定比例的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招聘)。公务员和选调生录用计划原则上安排县及以下公务员职位。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况下,不限制参考次数。

9.户籍不在任职村,在任职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大学生村官,可列入参加选举名单。

10.符合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提名人选条件要求的大学生村官,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选举当选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在国家行政编制 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11.县级团委、妇联非领导职务岗位出现空缺时,面向大学生村官进行定向考录。

12.定期、不定期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县域工作人员。

13.确定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SIYB创业培训对象和共青团开展的“村村青年致富星火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服务期满选择自主创业,享受•吉林省人民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地关于“项目支书”和农村党员“创业带富”的扶持政策,适用于大学生村官。

14.聘期考核基本称职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惠政策。

15.聘期考核基本称职以上的大专学历大学生村官,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成人本科学历教育。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规定执行。

志愿到德惠市辖村服务的高校毕业生,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省里规定的工作生活补贴基础之上,市财政为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补贴300元;增发一次性安臵费2000元。视个人具体情况办理相关保险,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2.服务期满后,经市委组织部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直接列为乡镇后备干部。

3.服务期满后可以借调到乡镇机关工作。4.支持大学生村官任期内竞选村“两委”成员,鼓励服务期满大学生继续留任村干部,并执行协议期内规定工资标准和补贴标准。

5.在事业单位编制出现空缺时,采取单独考试的办法,定向招录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6.服务期满留在德惠市工作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考取硕士研究生学费由市财政支付50%(须签订继续服务协议)。

7.德惠市人才中心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8.可将户籍迁至任职乡村或在德惠市城镇落户。

六、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吉林日报‣等新闻媒体和吉林组织工作网站(http:///)发布选聘公告。各高校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 到农村基层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2.网上报名。2012年5月2日8:30—5月18日16:30,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登陆吉林组织工作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错报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志愿等信息,责任自负。

3.高校审查。2012年5月2日—5月18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吉林省内高校毕业生将在网上打印的•吉林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吉林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均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送院系党组织和校党委审查公示,并提供1份应聘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公示无异议后,由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分别签署审查推荐意见盖公章,并于2012年5月20日前以高校为单位统一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吉林省外高校毕业生和2009年毕业的吉林省德惠市户籍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将在网上打印的•吉林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及 •吉林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均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送院系党组织和校党委审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分别签署审查推荐意见盖公章,并于2012年5月20日前由应聘人员直接送吉林省委组织部组织三处(不受理邮寄)。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2009年毕业的吉林省德惠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和户口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考试资格确认。2012年5月24日8:30—5月27日16:30,经高校党组织审查通过的应聘学生须登陆吉林组织工作网站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考试资格确认。

5.打印准考证。2012年5月28日8:30至6月2日9:30,考生登陆吉林组织工作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使用同一•准考证‣,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妥善保管。

6.考试考察。2012年6月2日(星期六)9:00—11:00,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吉林组织工作网站。按照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并委托各高校进行考察。

7.体检公示。7月中旬,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人选资格。体检结束后,拟聘人选在吉林组织工作网站公示5天。对反映的问题由考生所在毕业高校和省委组织部调查核实,对查实不适合作为拟聘人选的,及时进行调整。

8.决定聘用。7月下旬,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编制吉林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名册。

9.岗前培训。7月下旬,统一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10.签约上岗。8月上旬,参考应聘人员填报的志愿,明确任职村,发放•吉林省大学生村官报到通知书‣。组织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大学生村官到服务地报到。

七、信息发布

吉林组织工作网站(http:///)为本次选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公告、通知、表格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902362 联 系 人:赵永志

联系部门:吉林省委组织部组织三处 地

址:长春市新发路577号

吉林省委1号楼二楼256房间

编:130051 附件:

1.吉林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应聘志愿填报参考表 2.“211”工程学校名单 3.“985”工程学校名单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云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篇三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优秀后备人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根据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精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我省《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0〕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3〕1号),现就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200名左右。其中,面向国家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择优选聘200名左右;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00名(见附件,其中,各市选聘计划数按男、女性别各占50%分配)。县(市、区)选聘计划自下而上申报,由各市根据实际统一分配。

二、选聘方式

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驻村见习、考核、体检等程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1.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有理想抱负、热爱基层,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心健康;2.27周岁以下(1987年5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为24周岁以下(1990年5月5日以后出生);3.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国家“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党员毕业生;4.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历届毕业生和安徽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大学生村官任职、聘期和相关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

新聘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或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个聘期为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待遇见相关网站公告附件。

五、选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择优选聘报名时间:5月5日9:00至5月9日16:00;公开选聘报名时间:5月5日9:00至5月13日16:00)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人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如填写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择优选聘资格初审时间:5月5日至5月11日;公开选聘资格初审时间:5月5日至5月15日)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团省委、在皖高校分别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择优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1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公开选聘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15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公开选聘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16日16:00前按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符合择优选聘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毕业生不需网上缴费;未通过择优选聘资格初审、改报公开选聘的,则需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缴费后于5月27日至29日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5月29日至5月31日,由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参照“公务员考试减免笔试费用”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分类遴选

1.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毕业生

(1)资格复审和确认(5月15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根据所报考市有关规定,携带《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并提供给市选聘办)、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资格复审和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驻村见习资格。

(2)驻村见习(5月16日至6月16日)。驻村见习期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见习村,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和食宿条件。

(3)见习考核(6月20日前)。见习期满后,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对见习村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他们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实际能力、个性特点及岗位适应性等。对考核合格、志愿到村工作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考生签订意向协议书,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毕业生

(1)笔试(5月30日上午8:30—11:00)。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按性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资格复审和确认(面试前2天)。

面试前两天,各省辖市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历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学生干部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受表彰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安徽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资格复审和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

(3)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各市分别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能力,按性别分组分别进行。面试后, 按1: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按性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7月上旬)。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以上的,以及通过公开选聘面试的毕业生。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各市有关规定缴纳体检费,待正式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协议后,由市选聘办统一退还。未正式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协议的,不退还体检费。

体检合格后,由各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并根据县(市、区)需求情况,考生个人志愿、考试成绩及籍贯等统筹安排。

(五)公示(7月下旬)。择优选聘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以上、体检合格的毕业生;公开选聘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按照各市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上报本市拟聘用人员名单,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天。

(六)培训上岗(8月上中旬)。

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举办新聘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通知。培训结束后,各市统一将大学生村官派送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正式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省、市选聘办和相关网站的具体通知为准。各省辖市及在皖高校选聘办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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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云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篇四

一、选聘名额

全省选聘4000名大学生村官。各县(市、区)选聘名额详见附表。

二、选聘对象

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中管高校、“211工程”院校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毕业生以及自愿回原籍的毕业生优先选聘。

参加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且服务期满、本人自愿的高校毕业生,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志到农村基层工作。

(二)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具有在基层一线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良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适应农村基层工作。

(四)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四、选聘步骤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聘步骤为:

(一)发布公告

2012年6月6日,在云南网络党建平台、云南网、云南人事考试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教育网、云南大学生村官在线平台及云南日报、春城晚报等发布选聘公告信息。报考人员通过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及其论坛查询考试相关问题。

(二)网络报名

1.时间要求。报名时间为6月8日8:00至6月22日24:00;此次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云南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按报名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各县(市、区)提供的选聘职位计划选择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照片要求为: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JPG格式电子头像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详细要求及照片制作流程请详阅上述网站中的有关说明。

2.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络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于6月9日至6月24日进行网络缴费。本次考试费用为每人40元。6月27日,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每个职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计划选聘数比例应不小于3:1,报名缴费人数与计划选聘数未达到3:1的职位,视情况对该县(市、区)职位计划数进行适当裁减。

4.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7月2日8:00至8日10:00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考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打印。考试时,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一、二代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笔试加分规定。以下人员在本次选聘考试的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3分;

(2)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笔试成绩加3分。

以上2项加分可以累加,加分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一周后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加分证明材料由各县(市、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市区选聘办)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审核。

考生应对填报的各项信息承担责任,凡未真实反映自身情况的信息,视为虚假信息。

(三)统一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8日,笔试由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选聘办)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测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地点在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考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于7月16日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省选聘办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每个县(市、区)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同时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7月20日至30日,由各县(市、区)选聘办组建考察组开展组织考察工作。

1.资格复审。由各县(市、区)选聘办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对进入组织考察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簿等村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者,取消考察资格。

2.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数比例一般为2:1,当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计划数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选聘办组织。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组织面谈、量化打分、查阅档案、考察了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基本素质。特别要了解他们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认知水平、心理预期、思想准备以及将来出路打算等情况。

3.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4.提出初步人选。8月5日前,由各县(市、区)选聘办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报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体检

拟聘人选审核合格后,于8月5日至10日,由县(市、区)选聘办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或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报各县(市、区)选聘办认定后,免除体检费用。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于8月12日至16日,由省选聘办在发布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各州市、县(市、区)同时在辖区范围公示。

因体检、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该选聘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递补人员

在本州市、县(市、区)范围公示。

(七)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由省选聘办审核确定选聘人员。

(八)签订合同。8月30日前,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培训上岗。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由州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9月1日前,大学生村官全部到村上岗。各地按照有地方吃饭、有房间住宿、有电视可看、有桌椅办公、有电脑使用、有生活必需品的“六有”标准,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基本工作生活条件。

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7天内未到岗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本县(市、区)选聘职位面试人员不足的,可在本州市进入面试的人员中调剂递补,本州市面试人员不足递补的,不再进行全省递补工作。各地不得向未进入组织考察和未进行面试的人员延伸递补。各地选聘递补工作在2012年9月20日前完成。

五、任职、管理和聘期

(一)任职。各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结合实际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社区)主任助理、村级群团组织相关职务等。

(二)管理。大学生村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聘用合同及《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云厅字〔2009〕1号)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三)聘期。选聘人员聘用期为3年。期满后,聘期考核合格的,经双向选择,可继续聘任,连续聘用不超过2个聘期;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自主择业。

六、政策待遇

(一)大学生村官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由财政统一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外,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二)在村任职满2年、在职在岗且考核合格的,享受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定向考录等相关政策。

(三)在村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四)3年聘用期满未续聘,未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2年内继续享受第(二)条相关政策。

(五)在聘期内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社区)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当地同级村“两委”负责人相关待遇。

(六)在村任职期间,大学生村官户口原则上转至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愿原则,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聘用期满后,根据流向,可在省内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户迁移落户,也可转回大学毕业前的户籍所在地。

(七)根据《云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云财教〔2010〕239号)有关规定,受聘到我省边境25个县和迪庆藏区3个县的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后,可向毕业的学校提交助学贷款代偿申请书,三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按申请情况由国家代偿助学贷款。

2008年聘期满续聘,2009年、2010年、2011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适用以上

(一)至

(六)条政策待遇。

七、工作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聘过程中反映的问题。

省委组织部举报受理电话:0871-12380

附:云南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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