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园分房摇号活动致辞

2024-08-02

阳光家园分房摇号活动致辞

1.阳光家园分房摇号活动致辞 篇一

摇号规则及注意事项

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区回迁安置房采取电脑摇号方式产生选房顺序。电脑摇出参加摇号选房人员身份证序列号,所摇出的号码从小到大顺序排列。

 本次摇号邀请廊坊市正大公证处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 摇号现场由公证人员、监督组(监督组由管道局监督组和业主监督组组成。管道局监督组由局纪委监察处1人、矿区事业部纪委2人共3人组成;业主监督组由9人组成)共同组成,对摇号全过程进行监督。

 本次摇号聘请济南百思为科软件公司专门设计的电脑摇号程序进行摇号。

 所有参加摇号人员的信息录入摇号软件内,与已安装摇号程序的摇号电脑,在廊坊市公证处及监督组于摇号前一天进行模拟演示无误后,粘贴封条并加盖廊坊市公证处公章后封存,摇号当天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验封并启封。

 在摇号现场通过公开抽取入场券方式选出一名摇号嘉宾,并进行两次摇号,(由主持人主持抽取摇号嘉宾的工作)。为体现摇号公正性,第一次摇号为演示,第二次摇号结果为最终结果。

 最终的摇号结果将显示摇号人选房序列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结果一经摇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摇号结果现场打印一份,由公证人员、监督组成员、软件设计人员等分别在每一页名单上签字。签字后的摇号结果现场复印两份,连同原件共3份,局纪委监察部、公证处、房地产公司各留一份。

 摇号仪式结束后,房地产公司将签字后的摇号结果张榜公示(为维护个人隐私,身份证号码不对外公示),公示地点在管道局影剧院东二楼及管道局离退处第二管理服务站,公示时间为3天。之后,按照《选房通知》规定,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顺序选房。

 摇号现场由公证人员及监督组,监督摇号的每一步操作。现场设置摄像机两部,摄像机镜头从不同角度分别对准摇号计算机和摇号嘉宾的操作,留存影像资料。摇号结果由廊坊市公证处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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