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会章程精(10篇)
1.公司工会章程精 篇一
公司工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建立武汉东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是武汉东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工会会员自愿结合的一级工会组织,实行代表制,是本会成员单位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第三条本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和履行工会义务。
第四条本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局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利益,团结和动员职工自强不息、艰苦创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而奋斗。
第五条本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六条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第七条本会支持企业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八条本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密切联系,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增强工会的活力,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第九条本会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本会的法人代表。
第二章会员
第十条凡企业职工,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十一条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本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第十二条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批准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第十三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制度
第十四条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十五条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第十六条工会委员会要经常向各工会小组通报情况,听取各工会小组和会员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见,选举工作按《选举办法》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本会实行替补制。
第十八条本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使用,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指导。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本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幕期间,向本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本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本级工会委员会提出,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本级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章组织设置
第二十条联合工会基层委员会设工会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主持工会工作。
第二十一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
2、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第二十二条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中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五章基本任务
第二十三条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本级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会员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按照企业会员人数或区域建立分工会或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分工会负责人或工会小组长,积极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章工会干部
第二十四条工会干部应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受到职工的信赖。
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2、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做到与时俱进。
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4、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5、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第七章工会经费
第二十五条经费来源:
1、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按每月每人工资的0.5%交纳(交通费、通讯费、误餐费除外);
2、本会所辖企业按每月职工工资总额1%向工会拨交的经费;
3、其它收入。
第二十六条经费开支范围主要是开展活动的费用,办公费用和其他需要开支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工会的经费设立专户,其预决算方案由联合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2009年 元 月 1 日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武汉东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武汉东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公司工会章程精 篇二
×××同志作为 ×××单位的 工会委员, 在工会组织中 担任劳 动委员工作,他工作踏实,爱岗敬业,以身作则,积极工作,协 助鲁地拉施工局工会主席认真负责开展基层工会工作, 加强了职 工思想政治教育, 组织职工参加文化体育活动, 提高了工会会员
整体素质,使鲁地拉施工局工会充分发挥了基层工会的职能作 用,为鲁地拉施工局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活动,凝聚人心,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该同志忠于工会组织,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协助工会主席组 织并策划好工会的的各项活动。2009年 9月,在 ×××单位 工会 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成功筹划举办了 ×××单位 “迎国庆”首届 拔河比赛;10月,举行了“庆国庆,歌唱祖国,放歌金沙江” 歌舞晚会活动。这些活动既活跃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培育了 团队精神, 又增强了企业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提升了职工的 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活动中他积极参与并积极组织活动, 在 生产任务繁忙的时候,他也要在下班时带领全体工人练习大合 唱,排练节目。“庆国庆,歌唱祖国,放歌金沙江”歌舞晚会活 动的成功是与他分不开的。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
作为 ×××单位 工会的委员,他积极维护职工合法利益、为 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实施送温暖活动。他关心职工身心健康。职 工家中的红白喜事、职工生病等,他都会积极主动去探望。
三、以身作则,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努力提高员工队伍 素质。
作为一名队长主管兼工会委员 , ×××始终把学习放在首 要位置, 并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 通过各种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综 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同时,他狠抓工会职工学习,认真完善了工 会学习制度, 充分调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提高了职工
3.公司工会章程精 篇三
第一条 本联盟全称为共乐街道爱心志愿者联盟。
第二条 我们的目的:面向社会, 凝聚爱心, 救助弱势群体。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提高文明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团结和凝聚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在自愿前提下提供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力所能及的爱心援助。
第三条 本联盟宗旨:发扬奉献、友爱、互助精神,承担公民社会责任,呼吁社会各界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用爱心凝聚全社会的力量,采取各种方法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扰,抚平心灵上的创伤,无偿地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开展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用爱心和奉献携手社会弱势群体走向健康生活。
第四条 本联盟的性质是无偿服务、无偿奉献,用行动承担国家信任和社会责任。本联盟是由一些社会热心人士共同参与,以自愿、平等的方式,不为物质经济报酬,只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独立的、民间的、非政治性的、非宗教性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自发性、非营利性社会爱心团体。
第五条联盟开展助学,助贫,救助患儿,关爱孤儿老人和社区弱势群体,为灾区募捐和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护等工作。
第六条 本联盟隶属于中共哈尔滨市道里区共乐街道工作委员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七条 活动原则:
1、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联盟章程开展活动;
2、所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和其他单位的利益;
3、不以联盟名义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4、开展活动时,遵循民主、自主的原则,做到人员自聘、经费自筹、工作自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联盟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
1、执行联盟的决议。
2、审议、处理联盟事务工作。
3、组织各项服务活动,讲究实效,做好分配工作。
4、负责处理联盟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联盟设立的部门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1、策划宣传部:对联盟的发展进行谋划,对联盟开展的活动提前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找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负责整体活动的宣传,以及配合各部门的活动宣传,并负责联盟各项活动的报道及每次活动总结。
2、统计部:统计贫困生、资助者、会员等详细数据资料,建立和完善每个人的资料档案以及每一次开展活动所有的数据资料,并做好保存工作。
第三条 本联盟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联盟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策划案的执行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一条 志愿者联盟是一个奉献爱心,宏扬爱心的组织。本联盟由个人会员组成,人人平等,不区分身份地位和社会背景。
第二条 凡承认本联盟章程支持参与本联盟各项活动的,可由推荐人推荐自愿申请入会。经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联盟会员。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经负责人审核通过。
3、颁发会员证。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联盟的活动。
3、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向本联盟推荐会员。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接受会员互助的资格。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联盟的章程,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2、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
4、对联盟内其他需要帮助的成员给与帮助。
5、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需要爱心援助有关资料。
6、会员在参与爱心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联盟调配,有组织、有纪律、有计划、有步骤完成爱心任务。
第四章 活动和内容
1、本联盟活动是公益性质的志愿者活动。
联盟活动分为联盟统一活动和单个群体自发活动,以联盟的名义开展活动须报联盟秘书处同意并备案。
2、条联盟的活动内容分为:
(一)希望工程;
(二)节假日、特殊日期志愿者活动;
(三)突发事件应急志愿者活动;
(四)扶老助残;
(五)扶贫扶弱;
(六)社区建设;
(七)环境保护;
(八)大型赛会;
(九)科教文卫。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4.中国工会章程 篇四
(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8年10月21日
总则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中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中国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促进经济、政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队伍。
中国工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贡献。
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依法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中国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按照促进企事业发展、维护职工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行政方面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坚持民主集中
中国工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推进工运事业服务。
中国工会努力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坚持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包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统一、繁荣和富强。
中国工会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加针,在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基础上,广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同全世界工人和工会一起,为世界的和平会进步而共同努力。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二条
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
(五)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第五条
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工作)关系变动,凭会员证接转。
第六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回会员证。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当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八条
会员离休、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九条
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民主
(三)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
(四)工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督。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
(五)工会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
(六)工会各级领导机关,经常向下级组织通报情况,听取下级组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第十条
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第十一条
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同一企业、事会组织中的会员,组织在一个工会基层组织中;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组织。除少数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垂工会实行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双重领导,以产业工会领导为主外,其方工会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产业工会领导的体制。各产业工会的领总工会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工会。地方总工会是当地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级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实行会委员会委员和地方产业工会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第十二条
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出代表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委员会,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认为有必要时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总工会决定。
全国产业工会、各级地方产业工会、乡镇工会和城市街道工会的制、代表制原则,由下一级工会组织民主选举的主要负责人和适当比例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用人单位的职工组建工会。
第十三条
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独立管理经审查委员会,应当设常务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同级工会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指导。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对下一级工会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情况进行审查。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和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第十四条
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或者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与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企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或者县通过县以上地方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第十五条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可以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为保护职工和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
成立或者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工会基层组织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组织相应撤销,并报上级工会备案。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第三章全国组织 第十七条
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殊情况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提议,经执行委员会前或者延期举行。代表名额和代表选举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第十八条
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作报告。
(三)修改《中国工会章程》。
(四)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十九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决议,领导全国工会工作。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团委员
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二十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执团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
主席团闭会期间,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的主席会议行使主席团职国总工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主席团下设书记处,由主席团在主席团成员中推选第一书记一人记处在主席团领导下,主持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设置,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需要确定。
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建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按照成,也可以由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举行。
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组成的产业工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业工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选举经费审会全国代表大会或者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常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
第四章地方组织 第二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会,由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召集,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同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
(一)审议和批准同级总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同级总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
(三)选举同级总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工会的会的决议,领导本地区的工会工作,定期向上级总工会委员会报告工
根据工作需要,省、自治区总工会可在地区设派出代表机关。直可在区建立区一级工会组织或者设派出代表机关。
县和城市的区可在乡镇和街道建立乡镇工会和街道工会组织。
第二十三条
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会批准。
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工会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第二十四条
各级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设置,由同级地方总工会根据本地区的第五章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应当依法建政村可以建立工会组织。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者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职工二百人以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基层工会具备法人条件,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法第二十六条
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百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
(三)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五)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具体任代表大会决定。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第二十七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举产生。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设立常务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第二十八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故的调查处理。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第二十九条
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从脑力出发开展工作,积极了解和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推动党的实。组织职工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发挥职工的聪明才第三十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分厂、车间(科室)建立分员会。分厂、车间(科室)工会委员会由分厂、车间(科室)会员大会或生,任期和工会基层委员会相同。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分厂、车间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若干专门
按照生产(行政)班组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积极第六章工会干部 第三十一条
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第三十二条
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习科学发展观,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四)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
(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依法维护职工
(六)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各级工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工会干部。重视培养和选拔青年民族干部。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同意。
第三十四条
各级工会组织建立与健全干部培训制度。办好工会干部院校和各第三十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关心工会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督促落实相应作,坚决同打击报复工会干部的行为作斗争。
县和县以上工会设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保障工会干部依法履
县和县以上工会可以为基层工会选派、聘用工作人员。
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资产 第三十六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第三十七条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照规应当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第三十八条
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的资产拥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资产监管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的财务体制、“统一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资产监管体制和“分级负责”的经费审查监督体制。工会经费、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制度,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
各级工会委员会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大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接受上级和同级工监督。
第四十条
工会经费、资产和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等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和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不经批准,不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资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销由上级工会处置。
第八章会徽 第四十一条
中国工会会徽,选用汉字“中”、“工”两字,经艺术造型呈圆字外加一圆线,象征中国工会和中国工人阶级的团结统一。会徽的制工会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中国工会会徽,可在工会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品上的工会标志,也可以作为徽章佩戴。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
5.企业工会章程 篇五
第一条:本公司工会是公司全体员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公司劳资双方的桥梁和纽带,是公司全体员工利益的代表。
第二条:本公司工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三条:本公司工会是独立承担责任的社会团体法人,工会主席为工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本公司工会的主要职能是:
第五条:
第一章、工会会员
第六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工种、职务、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只要承认工会章程,均可以加入工会成为本公司工会会员。
第七条: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第十条:会员有加入工会和退出工会的自由。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本公司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第十三条:本公司工会设工会委员会,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本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主席任期均为 (三或五)年,期满由工会全体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上款人员在任职期间被罢免、开除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相同。
第三章工会经费和财产
第十九条:本公司为工会工作、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其他支持。
第二十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第二十一条: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及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按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工会经费、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不得改变工会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成立或撤销本公司工会组织,必须经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形成书面议案,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方可实施,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也不得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公司全体会员员工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公司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总人数半数以上投票通过。
6.06-工会章程修改问答 篇六
中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 林红梅、樊曦)
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就此次工会章程修改的内容、意义和必要性,记者专访了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修改《中国工会章程》?
答: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产业结构和职工队伍构成都发生了新变化,工会工作的对象日益扩大,对工会工作和工会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描绘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宏伟蓝图,赋予了中国工会新的历史使命和光荣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为使工会工作顺应时代要求、适应社会变化,有必要对现行的《中国工会章程》进行修改。
此次提交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共有31处修改。其中:增改25处,删改1处,文字改动5处。
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是如何完善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
4的?
答:《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了工会组织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职能。
一是从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方面。近年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充分证明在新形势下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根据《劳动法》第八十八条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中相关规定,在《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十五条中增加一款“各级工会组织应当组织和代表职工开展劳动法律监督。”
二是提出了工会法律服务机构建设的新要求。工会通过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形式维护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工会参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华全国总工会2012-2014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确定了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三年目标,即到2012年底,地市级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100%;到2013年底,县区级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100%。《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十五条,将原来的“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可以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修改为“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建立法律服务机构”,是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会工作实际需要的。
三是强化工会基层组织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职责。在《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二十八条“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条的规定,将第三项中“帮助和指导职工与
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修改为“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
四是体现了工会组织和工人阶级的团结友爱精神。在《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二十八条“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中,第六项增写了“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的内容。
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中如何加强基层组织领导体制建设的?
答: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乡镇(街道)企业和职工大量增加。根据《中国工会统计年报》,到2012年9月,全国40466家乡镇(街道)中,已建立总工会达到13489家,占乡镇(街道)数的33.33%。
近年来,各级地方工会坚持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促进了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水平的提高,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因此,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在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县和城市的区可在乡镇和街道建立乡镇工会和街道工会组织”后,增写了“具备条件的,建立总工会”。
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中如何强化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的?
答:《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三十八条规定:“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保护工会资产不受损害,促进工会资产保值增值。”
工会资产是社会团体资产。它是工会组织的宝贵财富,是工会服务职工、服务工运事业的重要载体和物质基础,在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施送温暖工程,帮扶困难职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7.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篇七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湖北美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三、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公司工会依法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保护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的主人翁作用。
第二章
公司工会的组织建设
一、公司工会组织依法建立。
二、公司工会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
三、公司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年富力强,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会员担任。
四、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五、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公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六、公司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由上级工会依法确认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 公司工会的工作职责
一、公司工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
(二)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四)协助公司党政组织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行政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
(六)组织和参与员工董事、监事的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公司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九)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二、公司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本公司工会的全面工作; 2.代表员工进入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参与公司各层次决策和监督;
3.督促公司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4.在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建立工会组织,对其工会负责人的人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实行领导和管理。
(二)组织、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2.审查发展新会员,建立会员档案,负责会员建卡工作,及时、准确转移会员关系。
3.做好工会各种会议记录和工会统计工作。4.宣传国家法规和有关劳动政策。
5.组织开展为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标兵,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6.协同有关部门。教育员工树立“用户第一”思想,开展群众性的优质服务创最佳活动。
7.组织开展业务技术交流、业务技术协作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业务技术讲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8.开展企业业余文化、体育、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三)工会生活、女工委员职责
1.搞好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和送温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活动和结对帮困工作。
2.围绕党和工会的中心工作,依照女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活动。3.组织女工业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4.经常了解女工的思想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尽力为女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除她们的后顾之忧。
(四)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职责
1.对劳动争议有关的政策精神和工作情况,做到及时上呈下达。2.认真接待有关劳动争议的来信、来访工作,做好记录,整理存档。
3.凡有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进行认真仔细的调查了解,按照党的政策和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规定,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五)工会小组职责
1.通过建立工会小组正常开展小组活动。小组活动采取学习、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其他活动等多种形式。
2.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提高小组成员民主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坚持“五必访”,“五必谈”和“四互助”活动制度。
“五必访”:是指工会小组对本组员工有困难比访、有伤病必访,有生育必访、有婚丧嫁娶必访、有家庭纠纷必访;
“五必谈”:即对旷工、缺勤的员工必谈、对工作效率下降和发生工作事故的员工必谈、对有思想波动的员工必谈、对闹不团结的员工必谈、对刚入会的员工必谈;
8.街道工会服务职工总结(精) 篇八
按照“履行职能、服务职工”的总体思路,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总结: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我们经常了解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赢得了职工群众的信任。
二、以加强培训为重点,提升工会干部素质。今年以来,街道十分重视工会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工会干部参加市、区两级工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3月份邀请了全国总工会陕西医科大学教授为女职工进行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女性生理、心理健康与合理膳食的红丝带讲座,提高了广大干部的素养。
三、以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工会组织活力和凝聚力。在党工委、办事处的关心下,与党政办、共青团、妇联共同配合举办了“新春联欢会”、迎春拔河、跳绳比赛、机关干部子女庆“六一”,观看《5.12汶川不相信眼泪》《建国大业》影片等各类活动,提高了职工队伍的凝聚力,进一步增进了干部与职工之间的感情,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3月份我们积极选送辖区精华学校等单位参加区总工会组织的“激情五月风 展靓秀风采”职工岗位技能表演,并获得了优秀组织奖的荣誉。
四、履行工会职责,关心职工生活。工会关注职工身心健康,今年为非参公会员安排了体检;对患病住院职工进行慰问,送去关怀;为社区困难职工子女争取到壹仟元的助学金,帮助其渡过难关。同时将街道有意愿加入工会组织的临聘人员吸纳为工会会员。
五、关爱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援助。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就业援助服务实施“221”行动》的通知,积极帮助下岗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本领,做好社区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人员免费转岗技能培训摸底报名工作,并成功为30多人免费提供电脑、物业、电工、保育员等证书培训。还与街道劳动保障所联系,推荐就业,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就业援助活动。
六、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我们组建了闽都社区“职工之家”,在创新机制活动评比中,闽都社区工会获得了社区工会创新工作银星奖的荣誉,同时街道工会联合会也通过了福州市先进职工之家的复查。
一年来,街道工会按照《工会法》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在上级领导、有关部门的帮助和职工会员的支持配合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工作任然停留在老地方,老套路上。二是工会工作缺乏活力不够创新。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认真贯彻《工会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在以建成闽都社区职工之家的基础上再创1—2家社区“职工之家”。
2、根据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适时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活泼的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要,增进职工的身心健康,使广大职工以健康的体魄、饱满的热情和充沛的精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
4、积极开展“春风行动”、“结对帮扶”、“金秋助学”等活动,为困难职工、单亲女工进行帮扶。
5、继续做好非公企业工会组织组建工作,完成好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9.关于转发市总工会(精) 篇九
全市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工会:
现将北海市总工会《关于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北工发„2008‟33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调查摸底,确定本单位困难职工子女需助学对象,并按规定公示后于2008年8月6日前填表,送到市旅游工会工作委员会签意见后统一上报市总工会。
联系电话:3032315 联系人:林小玲
北海市旅游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北工发„2008‟33 号
关于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市辖县、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工委会,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问
题,根据自治区总工会的部署,市总工会定于2008年7月至9月在全市工会系统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走进校园,继续学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金秋助学”活动事关职工群众和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把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工会实施送温暖工程和工会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为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提供帮助。
二、摸清考生底数,健全助学档案
各基层工会要尽快摸清本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和困难农
民工子女参加高考的底数,做到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清、困难状况清,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子女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待助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工会要加强跟踪帮扶,落实好本县(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助学活动。
三、突出帮扶重点,丰富助学内容
今年帮扶的重点:一是因灾害,特别是今年“5.12”特大地震灾害、冰雪冻雨灾害或洪涝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二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200元)的特困职工子女;三是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助学对象包括2008年新入学的和在读的大专以上学生、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一般不再资助小学
和初中生。资助的新考入大学的贫困生须附录取通知书(在读的历届生须附学生证或院校证明)的复印件,本人提出资助申请,家庭确实贫困。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助学活动。除集中进行助学活动外,还要广泛开展“一帮一”助学活动,积极动员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采用结对帮扶、对口资助以及为贫困学生捐赠书籍和学习用具等形式进行助学帮扶。
四、整合助学资源,积极筹措资金
各级工会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方面的联系沟通,把国家教育救助与工会助学有机结合起来;注意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助学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助学活动,积极争取财政对助学活动的支持,并从本级工会经费中拿出部分资金,多渠道筹集助学资金,形成共同帮扶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的合力和工
作格局。努力做到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因为家庭生活困难而上不起学。
五、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助学品牌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果。及时宣传报道帮扶力度大、效果明显的人员和单位,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的生动局面,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知名品牌。
六、严把审核关口,明确工作要求
基层工会主要负责人要对申请助学对象家庭困难情况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做到既不漏报、错报,也不虚报、瞒报。市总工会将对部分申请助学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进
行抽查,发现虚报困难、瞒报收入等情况的,不予助学,并对基层工会通报批评。欢迎广大职工对助学情况进行监督。市总工会拟于2008年8月中下旬举行捐助仪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基层工会要逐项如实填写《北海市工会金秋助学金申报审批表》和《北海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情况登记表》(该登记表要求报电子版,可从邮箱bhsybb12351@163.com下载,密码:ybb12351),并要求将申报助学对象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上报。市直基层工会于2008年8月8日前报送到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其它基层工会报主管工会审核后,由主管工会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联系电话:2030211、2022067;职工热线:12351 联 系 人:张春燕 黄丽萍
附件:1.《北海市工会金秋助学金申报审批表》; 2.《北海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情况登记表》
北 海 市
总 工 会
2008年7月28日
主题词:工会 保障 金秋助学 通知 北海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印发(共印230份)
北海市工会金秋助学金申报审批表
单位名称: 工会主席: 工会电话:
户职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口
类型
是 否 党 员
身份
工作
劳模
残
证号 联系
电话
配偶
姓名
家庭住址
受助 子女 姓 名情况
时间 类型 疾 类型
本人住房
月
建筑面积
类型
均收入
所在
配偶月
单位
均收入
家庭月
总收入
录取或就读院
校 高本
考 性别 出生毕业学校科
年月 及班级(附录取通知分批
书或学数 次 生证复印件)
家庭其他姓 名
性别 称谓
均
身 份
工 作
月
成员
困 难 原 因
基层市总工会工会意见主管工会意保障
(盖见(盖章)工作章)
部意见
年月 月 日
月
日
分管 主要
领导
领导 意见 审批
证 号 单 位 收
入
助学金额(元)
日
要求附能反映困难状况的有关材料,如:低保证、下岗证、失业证、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医药费支出凭证的复印件或受灾证明原件等;生育二胎及以上的须附计生证明原件。
北海市总工会2008年金秋助学情况登记表
2008年 月 日
入
职
序
学 联工性工作家庭困生性分 学 录取家庭系号 姓 别 单位 难情况 姓 别 数 时 院校 地址 电名
名
间
10.工会章程 篇十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杭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工会是源牌集团员工自愿结合的法人群众组织,是会员利益的代表。杭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杭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会是集团工会会员的合法代表,工会的基本职能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其任务是围绕集团的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发挥工会的参与、维护、支持、建设职能,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凝聚力、竞争力不断提高。建立会员和企业经营者的良好信任和沟通体系,使会员安心稳定工作,使企业平稳持续发展,使集团和会员双方达到双赢。
第二章 会 员
第一条 凡是源牌集团的员工,员工范围包括源牌集团正式员工、外籍员工、直接雇用合同员工,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本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正式工会会员。
第二条 员工加入工会,必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确认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监督。
(三)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向工会要求提供帮助。
(四)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体育、旅游、娱乐等活动,享受工会提供的各种福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工会基本知识,如《工会法》。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三)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四)维护公司内部的团结,发扬互助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五)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工会组织
第五条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四)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单位工会委员相同。
第六条 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及工会主席,应在会员代表中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
第七条 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监督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工会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四)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公司行政方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会员切身利益的问题。代表员工与公司签订集体
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五)鼓励支持会员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协助公司开展各种活动。
(六)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体育、员工福利等,维护女性会员的特殊权益。
(七)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做好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
(八)管理好工会事业、工会财产和工会经费。
第八条 杭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工会设工会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和宣传委员、女工委员、、经费审查委员各一名。工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杭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工会下设工会小组及分工会,工会小组会根据组织架构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具体变化将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每个工会小组有工会小组长及工会代表各一名,由该工会小组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和工会委员相同。
第四章 工会经费和财产
第十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会费按普通员工人民币每月每人5元交纳,主管级别按每月每人10元交纳,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一次。
(二)公司按全部国内会员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税前划拨。
(三)工会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
(四)捐赠以及其他收入。
第十一条 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及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制,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规定建立制度并执行。
第十二条 工会委员会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批预算、决算,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监督。
第十三条 工会经费、财产和国家及企业、事业单位拨给工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除非经工会委员会同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如涉及其他条款,未在本章程中描述的,参照《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委员会具体工作,请参考《经审小组工作细则》、《开心坊俱乐部管理细则》、《工会会员福利管理细则》、《工会积极分子奖励细则》等。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州国电能源环境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和更新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同时交由工会代表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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