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报建详细流程

2024-07-20

房地产报建详细流程(10篇)

1.房地产报建详细流程 篇一

四、工程项目报建

(一)工作目的:

工程项目报建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的要件,是办理前期手续的必备文件。

(二)主管部门:

建交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三)工作内容:

到中心领取《天津市工程项目报建表》;按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工程规模、工程筹建情况、计划开竣工日期等如实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工程规模及投资规模应按当年下达的计划填写。

(四)要件:

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或投资计划;

2、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五)时限:

呈报文件齐备当日即批。

2.房地产报建详细流程 篇二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2、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

(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

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

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地铁管理部门意见;

7、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文化部门意见;

8、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应征求市国土部门意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2、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3、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4、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

4、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的意见;

5、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的意见;

6、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的意见。

7、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要求。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

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一、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

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

4、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应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在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

(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

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方案审查应注意哪些事项?

1、总平面图必需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

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

(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

8、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9、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国土权属文件:

(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

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四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

3、要求建设单位制作现场公示牌的书面通知书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3.房地产报建详细流程 篇三

(一)工作目的:

投资计划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的法律文件,是项目前期工作的要件之一。

(二)主管部门:

区建委投资计划科(总投资3000万以下);市建委投资计划处窗口(总投资3000万以上)

(三)工作内容:

提出年度投资计划书面报告;

填写《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申请表》。

(四)要件:

1、《国有土地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2、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和规划成果通知书;

3、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总规模5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存款额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总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存款额不得低于年度建设面积投资的35%;

4、现状地形图;

5、项目所在地属城乡结合部的,需提供配套管理部门出具的配套论证意见。

(五)时限:

4.报建员流程 篇四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原则上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称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详细查看下面: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1.选址意见书(审查用地性质、范围、面积是否符合城市整体规划)(30个工作日)程序:

(1)企业提供申请报告、规划申请表、总平面图、土地转让协议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报规划局用地处(2)用地处转总工室审查(3)报局业务会批准(4)领取选址意见书

2.规划院实地测量,并处定位图,收取测量费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0个工作日)

(1)企业持定位图、选址意见书、用地申请到用地处审查(2)主管局长、主管局市长批准(3)打交费单,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60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持用地申请、航测图、平面布置图、土地转让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转让双方的有关证件、委托书到土地局土地利用处(2)土地评估

(3)土地局测量对现场测量,出定界图

(4)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 市消防支队盖章(15个工作日)

(1)持消防审批表、全套施工图到市消防支队建审科进行审批(2)核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盖章 2.人防证明市人防办六十个工作日办理自建手续 3.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3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持单位申请、总平面图、资金证明到市房管局规划发展处办理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持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消防盖章)、土地征、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四套航测图到市规划局建管处

(2)以上资料由总工室、局业务会审定后报处长、局长签字(3)打交费单交费,领取建设规划许可证、放验线通知单 5.放线报告(15个工作日)

持放线通知和施工图、红线图到规划院测量队放线。

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委)1. 报建(1个工作日)

提供资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报建申请表4份、红线图、施工图、规划总平面图

2. 现场勘察(3个工作日)3. 组织招标 4. 抗震审查 5. 施工合同审查

6. 交费,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施工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报建申请表、工程预算书、中标通知书、交费发票

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5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征、开发建设规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销控表、标准层平面图、物业管理内容、到市房管局预售科,十五日内核发

五、配套工程

5.报建流程(新) 篇五

1、确定中标后,立即组织项目施工备案申请。首先去招投标单位取得中标通知书和项目造价一览表。然后在招投标系统里面的合同备案网站进行合同备案,上传完整的合同之后即可提交。待甲方和招投标单位均盖章审签完毕后,打印一份合同到招投标单位领取合同备案表,合同备案结束。

2、报建程序: 施工单位网上申报 → 受理 → 审批 → 发证 网址:→建工管理(或市政管理)→施工许可申报系统(或市政企业综合管理系统)

申报材料:

(一)建设单位(业主)提供:

1.立项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2.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4.施工图审查报告,抗震设防审查证书(原件、复印件);

5.货币资本金存入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

6.消防设计网上申报受理单(必验项目须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备案表,非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

8.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

9.建设资金审查:政府投资项目提供财政部门建设资金财政预算安排证明材料、非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建设工期不足一年,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合同价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合同价30%)

10、非工业类项目在办理施工证前必须完成排水施工图备案

11、该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应知承诺书),详见“昆住建通(2015)47号”(每月2次,每月的第2、4周的周四下午1:30开始。报名时间为培训前2日完成。)

(二)施工单位(承包商)提供:

1.工程施工许可申报表(施工单位网上申报自动生成);

2.单项进市的外地施工单位提供《外地进昆建筑业企业资质核验证书》;

3.项目经理业绩考核手册,信用管理手册,有分包单位的需提供分包合同,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业绩考核手册,如分包单位是单项进市外地施工单位需提供 《外地进昆建筑业企业资质核验证书》;

4.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委托书(施工单位网上申报自动生成);

5.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施工单位网上申报自动生成); 6.单位工程情况表(施工单位网上申报自动生成)

7.企业关于农民工工资和工程分包的承诺书(施工单位网上申报自动生成);

8.总包单位提交《运输车辆使用交通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网上申报自动生成);

9.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工程驻地保险公司)。

10、文明施工承诺书一份(商务城706室签定)

11、施工总承包合同一份,直接发包的提供二维码合同(招标项目)

12、工程渣土运输合同或无土方运输承诺书

13、建筑工程承包人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二份

14、农民工保证金证明(昆山总工会206室)

15、五方责任(甲方、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网上下载填写盖章后到行政审批中心3楼吴工处审核。

16、.建筑工程开工现场勘察情况表(施工单位网上申报自动生成—安监资料1-3表格(5份),需工程所在地建管所现场踏勘并网上初审);

17、垃圾清运协议(环卫所)

(三)监理单位提供:

1.监理合同(招标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备案表)(原件);

2.监理人员的业绩考核记录卡;

3.总监任命书;

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填报表;

5.外地监理企业还需提供《外地监理单位进市备案通知》;

(四)符合自行监理条件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自行监理承诺书。自行监理条件:工业用地项目单体不超过5000平方米,整体不超过10000平方米。

四、办理期限:即办件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见昆山市住建局建设工程项目收费表

六、办理窗口: 住建局窗口,电话:0512-57379037,57379033

七、其他: 领取施工许可证时须办妥:

(一)施工单位付清人工工资担保;

(二)建设单位办妥履约担保手续;

(三)办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检测合同(检测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

(四)交清各项规费。

(五)办理好LBS业务 另:

1、质监备案

①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表二)③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委托书

2、安全监督备案

①申报表 ②1-3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复查表

③1-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④1-7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⑤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勤申报表

6.报建流程及需要资料 篇六

一初步设计审查(5个工作日)

二、建筑节能审查备案(5个工作日)

三、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3个工作日)

四、招投标监督备案

五、新墙体材料审查意见(即办)

六、报建费的核定(即办)

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备案(即办)

八、安监备案(5个工作日)

九、核发施工许可证(5个工作日)

主要收费标准:

一、初步设计审查(5个工作日)

1、申请书:

2、计委备案通知或立项批复(复印件);

3、规划批准方案总平面图(查验原件,复印件须盖建设单位公章);

4、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

5、初步设计文件:立面效果图小样两份、初设说明书一份、初步设计图一套(含总平面图1份、建初图1份、结初图1份、水初图1份、强电初设图1份、弱电初设图1份、暖通初设图1份等),另单备地下室平面图1份、给排水总初图1份、住宅项目电视广播系统初设图1份(无专门电视广播初设图,可用弱电初设图代替)、防雷图1份(建筑高度80m以上项目)、转输水箱(水池)所在楼层给水平面图、地勘报告1份。

6、初步设计文件电子文档一张,内容包括全套初设图纸、设计说明、效果图等;

7.住宅项目应报户型统计表

二、建筑节能审查备案(5个工作日)

1、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

2、建筑节能设计图

3、建筑热工设计计算书

三、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3个工作日)

(一)、行政审查

1、立项通知(复印件一份)

2、消防、规划、环保、广电等部门出具的行政审查意见(复印件各一份)。

3、设计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4、勘察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二)技术审查

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原件3份

2、《审查合格书》原件一份、《施工图审查报告》原件1份

3、审查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4、《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一份

5、建筑施工总平图一份(加盖审查机构章)(复印件一份)

四、招投标监督备案

(一)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比选监督备案(即办)

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3、比选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比选的提供)

4、工程量清单及参选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5、比选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参选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6、资格预审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7、资格预审暨参选邀请书或邀请参选书(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8、比选文件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9、比选文件备案情况通知书(复印件)

10、评选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11、中选候选人告示材料证明

12、中选通知书(另册)原件

13、施工合同(另册)原件

14、中先人的参选文件完整一套(另册)副本

(二)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监督备案资料(即办)

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3、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招标的提供)(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4、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5、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6、资格预审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7、资格预审暨投标邀请书或投标邀请书(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8、招标文件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9、招标文件备案情况通知书(复印件)

10、评标报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11、中标候选人告示材料证明(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12、中标通知书(另册)原件

13、施工合同(另册)原件

1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完整一套(另册)副本

(三)非国家投资项目中标备案资料(即办)

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3、招标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招标的提供)(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4、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5、招标委托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6、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原件或加盖招标人鲜章)

7、中标人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招标人鲜章)

8、中标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招标人鲜章)

9、中标通知书(另册)原件

10、施工合同(另册)原件

(四)免予招标备案资料(即办)

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3、承包人的资质(复印件)

4、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复印件)

5、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免予招标报告(另册)原件

7、施工承包合同(另册)原件

五、新墙体材料审查意见(即办)

1、施工图审查通知书

六、报建费的核定(即办)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2、申请报建费减免的,建设单位还应提供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书面材料

3、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

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备案(即办)

1、规划批准总平面图一份

2、立项批文

3、中标通知书:(1)国家(政府)投资工程;招标备案通知书、中标通知书(2)非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报告收讫回函、中标通知书(3)免予招标工程;免予招标备案通知书

4、施工合同

5、建筑材料检测委托合同

6、消防审查意见

7、监理合同

8、设计合同

9、勘察合同

1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及审查报告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12、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费通知单”或“关于新建项目手续办理统一收费”的函(开发区)

八、安监备案(5个工作日)

1、文明施工责任书1式2份(每栋)注:签订责任书日期由安监站填写

2、安全监督备案表1式3份(每栋)注:登记日期由安监站填写

3、施工安全条件审核表1式2份(每栋)

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证(复印件)

5、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措施增加费协议1份

6、安监备案工程信息表1份(每栋)

7、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监督备案须知要求装备现场

九、核发施工许可证(5个工作日)

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项目业主单位盖章、2、中标通知书(原件)招标(备案)资料收讫回函通知书(原件)

3、建设用地手续(复印件)

4、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附件包括许可证副本和规划总平面图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6、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施工合同(副本原件)

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会签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原件)

8、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

9、银行出具的建设工程资金到位证明(原件)

10、建设单位预付工程备料款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注:预付工程备料款为工程用

款的25%,为365天计)

11、计划生育责任书(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1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施工押证;(1)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必须与中标及合同确定的项目经理一致。

(2)施工员岗位证书按一个施工员负责3000㎡的规模计算押证数。

(3)安全员岗位证书超过10000㎡的工程规模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主要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财政部、物价局的规定以及县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确定,城市市政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为投资额的3%~5%计收;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按省建设厅、财政厅琼建定[2001]77号文规定,按投资额的1.6‰计收。建筑面积达7000m2或层高九层以上的项目,如没有条件建设防空地下室的,经业主申请批准后须向县人防部门按总建筑面积缴纳每平方米1300元作为地下防空统建费。

一、建设项目报建费:118元/平米(分以下项目)

1特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2文物勘探发掘费、3工程定额测定费、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5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二、新型建筑材料专项基金(5元/平米)

三、散装水泥专项基金(1元/平米)

四、异地绿化建设费(3元/平米)

五、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5元/平米)

7.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篇七

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

2、填报表格,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规划初审、加具意见上报市规划局;

3、市规划局科审核,通过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提交资料:

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二份

2、规划用地申请表 一份

3、用地可行性报告 二份

4、选址规划图 三份

5、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三份

6、单位设计方案 二份电子文件

7、收费项目:规划测量:测量费为0、1元/亩 规划设计费为15000元/公顷; 计算机制图费2000-3000元/份

8、联系人:区规划办(区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镇区规划办 市规划局规划科: 地址:

二、购买土地

1、买卖双方确认价格,实地测量,卖方提供用地红线图。

2、公司提供规划方案图。(平面图)卖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用水、用电、锅炉、电梯、电视、电话申请

1、用电申请(供电局):报手续及报装费均由建设单位承担

2、用水申申请(自来水公司):联系电话: 联系人:

3、电话申请(电信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装费:2000元/对 工料费:300元/对

4、有线电视申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费用:

5、锅炉报装、电梯报装均(质量监督局)由施工方负责,此项可与公司外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地质勘探

1、委托地质勘探院进行地质勘探作地质报告,费用:55元/-已降至45元/至45元/。触探检测费用:300元/点(点地面

积1000M2以内不少于6个点,以上部分每增加300M2增加一个点)

2、勘探院 联系人:

五、新增建设用地预审 审批程序:区国土局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 领取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填写:

2、建设单位备齐材料交国土分局初审;

3、国土局将有关预审材料送市发展中国家窗办文;

4、窗口收齐资料移交资源规划科审核;

5、国土局按照要求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加具初审意见

6、资源规划科根据审核情况,5 个工作日向国土局和建设单位出具预审批复。如需报省审批项目,由市国土局审核后,报审国土资源厅审批

提交 资料:

1、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一份

2、可行性报告(内应附场地选择和土地使用章节,包括项目用地选址情况、用地规模、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情况,拟占用土地类型、占用耕地概况及补偿措施等内容)

3、选址意见或规划许可证(影本)

4、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证件(影本)

5、土地转让合同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土地变更调查表》

8、《地类面积统计表》驱测绘队联系人:

9、收费项目:地籍测量费:0、4元/

10、联系人:镇区国土分局 联系人: 市国土局资源规划科:联系人:市国土局测绘队

六、外经贸局立项

1、企业确定拟投资项目规模、面积等资料,报市外经贸局审批,并出批复文件。

2、如项目投资规模超市省批权限,则上报省外经贸厅或商务部审批。

七、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证)审批程序:

1、填报表格、资料区规划办初审、加意见上报市规划局;

2、市规划局规划科审核通过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提交资料:

1、《规划用地申请表》1份

2、立项批复(影本)

3、选址红线图(影本)4、1:500或者1:1000现状界线地形图(交界用地权属人共同盖章确认)1份

5、拟建方案总平面图(电子文件)1 份

6、联系人:区规划办联系人: 市规划局规划科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八、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国土分局邻取表格填写、准备资料申报;

2、国土分局对项目资料初审,并加具意见;

3、资料报市国土地局窗口收文,后送资源规划科、土地利用科审核、审核同意的报局办公 会议集体讨论;

4、经国土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和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审核同意的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省国土资源厅视市政府审核,市政府审核同意的报省国土资源部审批; 提交资料:

1、新建设用地申请表面化、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影本)

3、立项批复

4、数字化地形图象(一式五份,建设单位及村委盖章,附电子文件)

5、地质勘测界技术报告书(一式三份)(4、5项由市测绘队办理)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标红线)

7、前一年《土地 变更调查图书》

8、《建设用项目呈报说明书》(6、7、8由国土分局提供)

9、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涉占用地耕地的)、征地方案(涉及重用集体土地的)联系人: 区国土局:

九、工程设计

1、工程设计院设计

2、收取设计:5元/M2(建筑面积)厂房7元/M2(仓库),10元/M2(办公楼)现在厂房已升值6、5

3、平面设计图

4、图纸由 设计院设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办理规划设计方案通知书 1.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申请表;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分证复印件、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数极办件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土地款交纳证明;

5.按建安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附件要求设计2个以上的方案,A3图册、总平面图、A0总体鸟瞰图、效果图;

6.建筑和环境设计方案图A4规格阔初步设计深度,含设计说明、建筑和环境总平面图、建筑瓶里坡面图A1建筑效果图;

7.1:500或1:1000定线地形图三份由设计院用铅笔楼花初拟建工程位置。联系人:联系部门

1.1、工程式勘察成果报告(地质报告一份)1。

2、完整的施工图纸两份

1。

3、结构计算书、结算数据磁盘、计算软件名称及授权号各一份 1。

4、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书一份

1,5、勘察设计合同副本及已付勘察、设计费用的证明(发票或银行转账回执)1,6、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去建设局取

1,7、批准的立项文件,其中按市面上建设局规定应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工作项目,应提供 初步设计文件和初步审查意见书及批准文件。1,8、费用:A、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15% B、图纸审查费 设计评审=建筑面积*高速系数 勘察评审费=总进尺*(65*15%)

1。

9、大业公司出审查意见:{合格由建设局发批准证书,不合格有设计院或勘察院重新修改,大爷公司再审直到合格

联系部门:市建设局大爷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工局总工 室 谁有交情?

十二、建筑规划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程序:

1、填报资料交区规划办初审,加具意见后上报市规划局

2、市规划局报建科审核图纸,计算配套设施数;

3、建设单位缴纳市政配套设施费后,规划局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提交资料: 报建表面及附1份

2、规划证、红线图、土地证、3、消防、环保、立项资料

4、建筑施工图2 份结构1份

5、建筑施工图、平面立面图

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

7、提供总平面图,首层平面建筑队施工图

8、收费:按建筑面积总造价收取4%的费用

9、联系人;区规划办 联系人:

十三、环保局立项

办事流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到环保局,环保局皮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审批复,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管理建设许可证并招投标,施工厂商备案施工图纸到环保局或检测站,检测站检测费水、噪声、废气检测报告,施工厂商再项环保局申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报表,环保局皮肤建设环保竣工验收合格书,建设单位三个月内向环保局申办排污等及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1、扩建申请一份,加盖同工业办

2、设计单位完成后,送环保局 审批

3、环保局批复后做好污水

4、联系人 提供资料:

1、建设项目环保申请一式四份

十四、工程招标

1、选择投标单位=审资历、实力、了解现场施工管理

2、工程发标、开标,议标,确定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施工合同。

十五、项目监理;对外保健合同按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内部合同按工程总造价的2%0收取

十六、报区建设工程劳资协调组 提交资料:

1、<<建筑工地施工合同>>复印件 2<<劳务用工合同>>或购买证明.3、购买打卡机凭证明。

4、施工单位提供履约保证担保及有关部门证明复印件。

5、购买统一工号

6、施工单位提供履约保证担保及有关部门复印件

7、提交建设韵法人、建设单位工地负责人和建设单位劳资协调人的资料状况以及联系电话。

8、提交施工单位法人、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和施工单位劳资协调人的资料新诗况以及联系电话。

9、提交建设工和保证担保函,担保费按建设工程总价的10%委托银行或担保公司

10、联系人:

十七、报区建设工程质监小组 提交资料:

1、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计划批文(立项批文)

2、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红线图或承诺书(家方签名,盖章)

3、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注册建筑师章和注册结构师章的全套施工图一套;包括 总平面图布置、定们图。

4、勘察、设计承包合同;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份

6、施工合同原件一份及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8、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文件或议标批复复印件;议标工程须预算书一份;

9、施工图审查报告(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0、监理合同原件及总监在该公司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资历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1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须提供本单位在地的注册证明

12、建设局工艺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及安装记表

13、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14、办理安全监督手续证明及安监登记

15、建设工程见证人员授权书(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各一人,注明手机号)、见证人彩色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16、质监收费单 镇区质监组组长,副组长联系电话

十八、报区建设工程安监组 提交资料:

1、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十六分)

2、施工图及平面图(设计图纸)

3、施工单位工地现场平面布置图

4、工程中标(议标)书复印件

5、施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6、监理备案证和监理合同

7、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书原件以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 复印件(注:工程申报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放到规划建设办保存,待工程完工后退还)

8、施工单位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单(最低保额意外伤害10万元,意外医疗1万元)

9、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一式四份)

10、施工图审查证明fuyingjian

11、高支模计计算书及编制施工方案、深基坑计算书及编制施工方案、外脚手架计算书及编制施工

方案和大跨度支撑安全结构计算书及编制施工方案

12、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措施费及交付银行的收据证明

十九、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区城建办、市建设局 提交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或业主司长);需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如属完全私人、外商投资的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甲盖建设单位公章);

(2)相关公司章程复印机(加盖本单位公章),递交原件核对后退回;(3)其他证件材料。

4、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复印件(甲盖建设单位公章); 另附;(1)专业分包合同复印件(2)劳务争包合同复印件

(3)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劳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5、<<施工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设备>>

6、审查机构出具签署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附审查 机构资质证书副 本复印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

7、施工图一式两份,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8、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附;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勘察单位公章)

9、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附: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明(市建设局统一印制);

10、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附:镇区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证明(市建设局统一印制);

11、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12、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安全生产责任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3)安全技术措施;(4)施工现场用电方案;

(5)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一下分项工程还需提交专向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庄工程,脚手架工程,按有关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7)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支模工程及有关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见; 专项施工设计方案的专家审查意

(8)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和特种组噢业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

13、施工单位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附:建设单位已列明费用的工程概算复印件、合同支付条款复印件;

14、改变原有房屋结构的扩建、改建项目还需提交以下资料:(1)《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结构部位登记表》

(2)原有工程结构安全咨询报告及咨询单位资质政府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咨询三位公章);

(3)原有房屋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1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见该监督和单位公章)附:监理单位资质阿衡是副本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16、缴纳费用单据: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8元/平方米

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专项基金3元/吨.平方米,建设工程定额测定费总造价*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50%支付给施工队,50%支付给规划办,500万元以下5%,500-2000万元4%,2000-3000万元3% 施工报建费(区城建办收取)

总造价*6%押金总造价5%标语口号费800元/套 区城建办电话 : 联系人:

二十、消防报建 地点:市公安局消防局第一大队

1、提交资料:报建申请报告及图纸,写明建筑物名称、层数、高度、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

2、费用:3元/平方米

3、防火科出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4、各局审核意见来组织招标和施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5、施工结束消防验收合格,防火科出具消防验收合格书;

6、此项工程须协同施工单位共同办理。二

十一、卫生防疫备案

了解项目属新建或扩建,新建需填申报表,扩建项目及补充原有资料: 提交厂房、车间的平面布置图、生产流程图

包防疫站审批,此项工作由攻关和外事办理 二

十二、工程施工

1、新功的供水、供电、排污等管网三通工程的规划预设

2、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二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

1、交工程验收资料,有施工打挪威将资料(监理、勘察、设计、施工)交区质监组,通过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

2、现场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区质监组一起实测检查,区质监组出具竣工报告,全部资料,规划意见书、环保、消防意见书等递交到市城建档案馆备案 市建设局建档,使质监站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 审批手续:

1、填报资料区规划办,上报规划局将按察科;

1、立项报批(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

2、土地文件(国土证);

3、选址意见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建筑设计要点;

5、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7、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8、勘察设计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协议、监理委托合同;

9、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0、现状实测图1份;

11、竣工图纸,含目录,建筑图,结构图,给排水工程图(消防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注备:

1、凡需提供复印件、需持原件来核对后,方能提交;

2、建设工程办理规划验收后应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

3、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完毕后应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公司); 勘察质量将按察报告(勘察单位); 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二

十四、办理房产证

审批程序:申报--受理--核发 审批单位:区房管所、市房管局 提交资料;

1、土地使用证正本;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3、施工许可证正本;

4、竣工验收合格证正本

5、营业执照影本

6、法人身份证影本;

8.规划项目报建流程材料(最终版) 篇八

一、项目规划报建

(一)、项目选址意见书

1、肥西县《选址意见书》申报表1份;

2、立项批文复印件;

3、用地协议复印件;

4、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5、工业项目县工业办证明复印件; 6、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并加盖出图章;

7、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

8、地形图电子文档(由测绘单位提供)。

(二)、规划设计条件要点通知书

1、肥西县《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立项批文、投资协议书、经营性项目控规批复、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 2、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并加盖出图章;加盖园区及土地部门预审和盖章。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肥西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立项批文 ;

2、土地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各1份复印件; 3、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并加盖出图章(当地政府或园区章)已批准的总平面方案(经营性项目不需要)

(四)、规划方安报审

1、肥西县《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1份;

2、已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各1份(复印件)、经营项目提供日照分析;

3、总平面布置图2份,并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签署的意见盖章、工业办证明、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

4、总平面布置图、鸟瞰图、单体立面等,包括电子档(经营性用地必备);(经营性地下车库布置图、日照分析报告)

5、规划方案电子档。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每单体一套材料)

1、肥西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每单体申请表1份;

2、土地证及附图1份复印件;

3、立项批文复印件、消防部门对单体的审核意见;

4、规划批准备的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审批通知书、规划设计要点复印1份; 5、1:500或1:1000总平面定位图每单体2份、单体施工图一套、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

6、预测报告(房产局);

7、文本(原件),立面效果图一份;

8、缴纳相关费用(人防、抗震、配套费、墙改资金、规划技术咨询费)

(六)、竣工核实(换发正本)

1、肥西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报表每单体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件、附图(定位图)(原件);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设计图及方案审定通知书各1份;

4、由肥西县规划测量队测绘的《竣工测量成果图》(每单体2份);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附图各1份(复印件);

6、消防、环保部门竣工意见(文字材料通知书);

7、竣工图纸并加盖竣工图章(由施工单位提供);

8、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立项批文)

二、审图报建

1、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勘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地设计院(勘察院)来皖备案证明及申请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勘察报告原件;

4、全套施工图(至少2套);

5、结构计算书(三级签名,日期,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或技术专用章,注册结构师章)

6、节能计算书(三级签名,日期,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或技术专用章,工程主持人加盖注册建筑师章)

7、节能光盘(必须含有审查文件)、节能备案登记表(需提供三份并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节能设计一览表;

8、暖通负荷计算书(大型公建)(三级签名,日期,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或技术专用章);

9、电气负荷计算书(大型公建)(三级签名,日期,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或技术专用章)

10、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城市规划部门意见及批复(室外排水、人防)

11、勘察现场情况作业表(合肥市)

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需备案)

13、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要求在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将设计院信息及图纸上签字的设计人员资料录入,录入的设计人员还应进行实名制认证

14、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三、项目消防报审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申报表1份;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资质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出具的消防设计文件加盖齐缝章;

5、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审图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审图资质复印件;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立项批文;

7、由消防、环保、规划部门签字盖章的总平面图(附室外消火栓平面布置图);

8、授权委托书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9、全套图纸并用光盘刻录电子图纸;

10、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分别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加盖公章并提供填写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资质。(建设单位可不提供人员资质)

四、项目室外排水报建

1、规划审批文件:指对排水系统、排水制度、排水设施等的确定(接建委通知可以不提供);

2、环评审批文件;

3、排水制度(分流或合流)的确定;

4、污水、雨水流量的确定(附计算书);

5、接入市政管网设计条件(检查井位置、管径、高程);

6、盖有设计单位资质章的排水总平面图,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的第4.6.4,4.6.5条相关内容的规定。

五、项目施工许可报建

(一)、施工许可基础资料

1、建设五方主体的质量授权及承诺书(建设、施工项目经理、临理、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报建

1、《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1份);

2、所有施工合同原件(GF-2013-0201)(至少3份)(招标工程的提供中标通知书,核原件);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4、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造师复印件(盖注册章)、外地企业提供来肥信息备案证书复印件(各1份,核原件);

5、所有监理合同原件(GF-2012-0202)(至少3份)(招标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证书复印件(盖注册章)、外地监理单位来肥信息备案证书复印件(各1份核原件);

6、建设工程农民工资专用账户开户证明、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原件)。

(三)、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建

1、安全监督报监表一式四份;

2、施工单位(总、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造师复印件(盖注册章)、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复印件(B证)、安全员考核证复印件(C证);(各1份,核原件);

3、工伤保险凭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建

1、质量监督报监表一式四份;

2、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合格书复印件各1份,核原件;

3、施工单位(总、分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建造师证书复印件(盖注册章)(各1份,核原件);

4、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证书复印件(盖注册章)(各1份,核原件);

(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报建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1份;

2、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核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4、已备案的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监理合同;

5、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6、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同时办理整个项目的室外排水 质量安全报监手续);

7、缴纳费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综合技术服务费);

8、由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

9、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审查情况表(3份)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措施一套、工伤保险凭证复印件;

10、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2份;

11、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或证明);

12、工业项目的,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通知书(县安监局);

13、项目的大配套费缴纳凭证(规划局出具的基础信息表原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预防工程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减免或缓片凭证));

14、建设单位在安徽省建设工程作息网--施工许可证管理系统中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

9.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流程要点 篇九

1.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2.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事指南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备案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6.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办理指南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8.夜间施工许可审批

9.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部分)10.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及变更

1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申请注册办事指南 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

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办理指南 1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升级及变更

15.省内市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业务备案办事指南 1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

17.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办理指南 18.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及变更

1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机构资质初审 20.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2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22.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管理(注册、年检、变更)

2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聘用备案 24.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职能部门审查办事指南

25.燃气经营企业年检 26.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27.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28.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作业审批

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草市街2号5楼)

4、承诺时限:资料齐备后8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 86917534、86917535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

二、法定依据

1、《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的通知(成府发[2001]118号)。

三、审查范围

1、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2、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含8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3、地面12层以上(含12层)的高层建筑;

4、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项目。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第二步:承办处室审核资料,发放初步设计会审会通知;

第三步:组织有关管理部门及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

第四步:对通过审查的工程发出初步设计审查批复。

五、申请材料

1、申请表(格式可按以下步骤从网上下载:成都市公众信息网()下载);

2、工商营业执照;

3、检测机构组织框图;

4、行政、技术、质量、检测人员从业资格和聘用关系证明材料;

5、检测机构各项管理制度;

6、检测设备清单;

7、申请开展检测项目的能力材料。

说明:

1、申请材料附封面、目录和页码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

2、以上资料需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前置条件

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

六、备注

区(市)、县企业申办资质应由所在地的资质管理部门呈报;

七、资质标准

详见《四川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试行办法》,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附:

四川省民用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保证检测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规定》(川建质安[2002]11号文)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包括以下项目:

1、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包括氡、游离甲醛、氨、苯、TVOC五项指标检测)。

2、进场材料检测(包括放射性、游离甲醛、氨、苯、TVOC五项指标检测)。

3、土壤氡浓度检测。

第三条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的检测机构,必须通过四川省建设厅的专家评审和资质审批,取得检测资质证书。并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合格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测工作。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受四川省建设厅委托负责资质审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检测机构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规定》(川建质安[2002]11号文)及本办法第二条所列项目,选择申报。

第五条 申请四川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机构

凡申请四川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的检测机构,应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一般应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需经法人授权,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固定的检测设施和办公场地,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有独立的帐目和财务核算。

2、人员(1)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材料、化学分析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筑材料检测或化学分析等相关工作八年以上;经全省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2)检测人员:必须具有建筑材料、化学分析及相关专业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经全省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且人数不得少于3人。

3、仪器设备 检测机构必须配备与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参见附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项目仪器设备配置要求),并且按规定进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配备率不得低于95%(主要仪器设备、与检测数据有关的设备必须自备)。

第六条 建设单位不得委托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在检测工作中,不得超越许可范围进行检测,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况的严重程度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七条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四年。每年由省建设厅组织资质年检审查。年检分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检测单位应向四川省建设厅申请复查,经复查合格后,核发新的检测资质证书。

第八条 检测单位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报省质监总站备案。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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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草市街2号5楼)

4、承诺时限:资料齐备后8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联系电话:86917534、86917535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1、《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的通知(成府发[2001]118号)。

三、办理范围

1、国家及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2、政府出资的重点建设项目;

3、有特殊规定的建设项目。

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列入国家、省、市()单项重点建设计划的项目。对于列入()重点建设计划的打捆项目,是指其中规划宽度在30米以上(含30米)的城市道路,10米以上(含10米)的河道,单孔跨径在20米以上(含20米)、多孔跨径在3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隧道等市政工程项目。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承办处室审核资料,资料合格的,发放初步设计会审会通知;

第三步:组织有关管理部门及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

第四步:对通过审查的工程发出初步设计审查批复。

五、申请材料

1、初步设计申请(格式可从成都市政务大厅);

c.中介机构间的单位变更提交《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出示有效人事档案证明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d.非中介机构变更到中介机构者,出示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存档合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及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的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五、前置条件

1、造价师在原注册单位执业满一年以后方可变更注册单位;

2、造价师按规定已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才能年检;

3、造价师转入、转出需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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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聘用备案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聘用备案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草市街2号5楼)

4、承诺时限:资料齐备后1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86917534、86917535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建筑法》第十四条

《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

《关于做好过渡期内小型工程项目经理考核聘用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04]101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审查核实备案资料;

第三步:符合要求10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备案证书。

四、申请材料

1、《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聘用项目经理备案表》、《建筑业企业聘用项目经理备案汇总表》(各1份),在成都建信网h下载;

2、《成都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3、项目经理的项目管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项目经理任命书(复印件);

5、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照片一张(2寸)。

五、备注

培训合格证、业绩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其他资料收取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附封面、目录、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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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职能部门审查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职能部门审查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图纸审查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

4、承诺时限:对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项目,在出具审查材料签收凭据后9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5、收费标准:无

6、联系电话:86647715

7、投诉电话:86691520

二、法定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三、办理程序

市建委按项目分类组织市规划、消防、人防、公用市政、卫生防疫、文保部门进行专业会审,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经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市建委统一发出通知书。

第一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包括表格、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图审查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凡资料齐全并符合政策性审查规定的,当场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政策性审查规定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之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补充齐全或修改材料后受理);

第二步:审查。由规划、消防、防疫、人防、市政、文保等部门进行审查;

第三步:发出审查结论。对未通过审查的项目,在承诺时限内发出《整改通知书》,申请人将修改后的申请材料重新送至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按第二步所述程序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项目,在承诺时限内发出《施工图审查通知书》;

四、申报材料

1、需提供资料目录、数量(见成都建信网/网上办事/施工图审查);

2、相关表格格式(见成都建信网/,网上办事/施工图审查)下载。

五、前置条件

1、设计方案获得市规划局批准。

2、下列项目的初步设计获得市建委批准:

(1)地面12层以上(含12层)的高层建筑;

(2)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3)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含8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

(4)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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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企业年检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燃气经营企业年检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4、承诺时限:资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6917534、86917535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第15条第1款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不同意年检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第三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5个工作日内换发《成都市燃气经营许可证》。

四、申请资料

1、燃气企业年检登记表原件四份(可从成都建设信息网http://下载或窗口领取,燃气企业的分支机构由企业统一申报);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本企业运行及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原件);

4、近两年消防部门对企业消防设施及消防工作的监管意见(复印件);

5、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有关压力容器定期检测报告、《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

6、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

7、供气合同复印件(审验原件);

8、企业层层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及落实情况(复印件);

9、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原件,修订版);

10、原发《成都市燃气经营许可证》原件;

11、《成都市燃气行业统计表》(窗口领取,原件);

12、编制的燃气利用规划(修订版原件,天然气企业提供);

13、城镇供气管网平面图(修订版原件,天然气企业提供);

14、液化气企业提供危险化学品准运证(复印件)。

五、备注

1、年检时限为1年,每年的12月20日至次年的1月15日为年检时间;

2、只受理五城区(含高新区)的企业申请;

3、其他区(市)县内的企业到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返回页首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4、承诺时限:资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窗口电话:86917534、86917535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国务院412号令(104)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不同意审批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第三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核准。

四、申请资料

1、燃气设施改动申请表四份(可从成都建设信息网http://下载或窗口领取);

2、燃气设施改动的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10.项目报建流程(精选) 篇十

附录1: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所需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选址说明报告1份

(3)1/500或1/500至1/2000地形图三份

(4)工业项目附环境评价报告一份

附录2:办理立项审批所需材料

(1)项目备案申请(一式2份),简要载明:项目情况说明、产品情况及年产量、项目建筑面积、项目计划总投资、项目年耗能(每年耗电、油、气、水等)

(2)项目备案申请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提供预审意见书;非新增用地项目提供土地证复印件;

(5)总平面图(蓝图)

附录3: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所需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书或其它计划批准文件一份

(3)红线图10份

(4)规划设计批准文件(含图)一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5)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附录4:办理土地审批(国土证)所需材料

(1)发改、环保、规划意见

(2)项目批文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红线图

(5)总平面布置图

(6)营业执照

(7)环保意见

(8)竞价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

(9)发证材料,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

附录5: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所需材料

一、设计方案审定

(1)拍卖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2)设计方案

二、施工图及抗震审图申报程序

办事程序:申报、审图、出具审图意见

提交材料:

(1)三套图纸(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按A4纸大小折叠成册

(2)电子光盘

(3)结构计算书

(4)节能报审表、节能计算书

(5)施工图情况表(由窗口领取)

(6)地质勘察报告

(7)备过案的设计、勘察合同复印件(原件各二份)

(8)设计、勘察资证复印件

收费标准:工业建筑:0.55元/平方米;工业内的综合楼、办公楼、宿舍等建筑:0.75元/平方米;多层居住房:0.75元/平方米;别墅:1.25元/平方米;小高层以上居住房(包含小高层):0.8元/平方米(抗震扩初审图费)+ 0.75元/平方米

许可依据:《建设工程勘察案设计管理条例》

三、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设计审定

办事程序:受理、图纸审查、审批、签发

提交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一式三份)

(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

(3)总规划平面图

(4)防雷设计说明;专业防雷设计方案

(5)防雷设计图纸一套(包括电施、建施、结构等)

(6)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意见(审查意见书)

(7)专业防雷工程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复印件)、设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8)电子设计图采用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

收费标准:0.10元/平方米。

一、二类建(构)筑物加10%。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

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放线)、出证

提交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各一份

(3)土地证复印件或土地权属证明一份

(4)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a.项目立项依据

b.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

c.水务排污审批意见

d.需人防审核的应提供人防审核意见

(5)建设项目总平面定位图3份、建筑施工图(含土建工程说明、平、立、剖图)、结构基础图各2份(包括电子光盘文件2份),图纸需按A4大小要求折叠

(6)《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复印件一份(办公住宅商业类建筑需附效果图,并附建筑明细明细表,停车位表、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表)

(7)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8)工业厂房不足三层需提交申请

(9)外省市设计单位需提供资质和入境许可(复印件)

(10)违章建筑补办提供处罚决定书

收费标准:营业用房或设施1.0元/平方米;住宅及其它建筑0.8元/平方米;工业厂房0.9元/平方米

备注:总图设计中角点坐标应在墙体外包线上。领工程证需在相关测绘单位放线后,凭放线成果单来领取。

五、房管局(白蚁)

(1)白蚁预防申请表2份及合同3份

(2)立项批文

(3)总平面图1份

六、经贸局

(1)项目批文

(2)总平面图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土地证

附录6: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所需材料

一、公开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合同备案表原件;直接发包项目:《直接发包申请及审批表》、《批准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备案表》原件。(建设单位)

二、完成合同备案管理系统中施工、监理、商品混凝土合同的网上申报。

三、完成质监、安监、施工许可网上申报,并在网上打印二份,均需盖章、签字;质监:

提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安监:苏州建筑工程安全受监登记表、安全施工措施申报表、苏州市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施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四、提供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规划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

六、已盖章的《基本建设项目办理手续联系单》原件。(空表在区规划局领取)(建设单位)

七、提供施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省

外施工企业应提前办理进省资质核验和《信用手册》手续,材料领取需提供原件)。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员考核证书、C类安全员考核证书、质检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施工单位)

八、监理单位应提前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市以外监理企业还需提前办理非驻苏监理

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登记手续,材料领取)。(监理单位)

九、提供抗震审图初、复审意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

十、项目立项批文、消防审核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

十一、提供民工工资担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施工单位)

十二、现场踏勘证明原件。如有分包,必须办理分包手续。(提前至6号楼3楼建管处办理,电话0512-85182390)。(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十三、其它材料。(提供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及设计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需盖章)十四、一千万以上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需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证明,担保期限开竣工日期,担保金额为合同造价的10%。

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材料齐全后,至建设局窗口报送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咨询电话:67591830

附录7:消防

一、消防手续实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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