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期)(10篇)
1.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期) 篇一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6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6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6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6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952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4日起同时在安徽先锋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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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65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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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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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8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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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6年5月21日至5月23日期间,由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中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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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统一考试
2016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
(一)或公共基础知识
(二),“X”为文秘类等10个专业科目(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
(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
(二)》。凡报考岗位表备注栏中标注“1+X”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对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
(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
(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笔试考试大纲于4月14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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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4:00-16:00。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70分;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7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成绩合格线可放宽到6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体检考察)。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 5月21 日14:30-17:30和5月 23日8:0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长江中路333号,西楼810房间,联系电话:0551-62676130)申报加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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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若笔试采取“1+X”模式,则依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合成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5: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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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报考定向招聘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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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一般集中在6月至9月进行。省直各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先锋网、本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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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试题由省直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按规定自行组织命制,也可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或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命制。
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专家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等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外聘考官人选原则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考官库中统一抽调,不能满足需要的,由省直主管部门负责抽调合适人选。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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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其中,1.不进行1+X考试且专业测试采取一种考试方式的岗位。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2.不进行1+X考试且专业测试采取两种以上考试方式的岗位。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0.65)。专业测试成绩合成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
3.进行1+X考试且另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公共科目成绩占35%,专业科目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30%(计算公式:公共科目÷1.2×0.35+专业科目÷1.2×0.35+专业测试成绩×0.3)。
4.进行1+X考试但不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计算公式:公共科目÷1.2×0.4+专业科目÷1.2×0.6)。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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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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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一周。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需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体检表、考察材料、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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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省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及有关厅局或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76130、62663783(省人社厅事业处)
0551-62609436(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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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551-62663184(省人社厅监察室)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公开招聘岗位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省直各招聘主管厅局纪检监察部门电话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特此公告。
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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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秘类(包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四个专业)
2.财会类(包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三个专业)3.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三个专业)
4.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四个专业)
5.机械类(包含机械工程、机械设计与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三个专业)
6.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三个专业)
7.建筑类(包含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
8.地质类(包含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三个专业)
9.水利类(包含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两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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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临床医学类(包含临床医学一个专业)
注:“专业”依据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包含”仅指如下专业。
2.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期) 篇二
根据《济源市卫生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确定139名同志为聘用对象。现将具体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人员名单(139人)1、2001岗位:市人民医院 肝胆外科(研究生)1人
卢宾宾 2、2003岗位:市人民医院 中医骨伤科学(研究生)1人
苗江科 3、2005岗位:市人民医院 医学影像(研究生)1人
牛田力 4、2006岗位:市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18人
常丽丽 段明涛 李小霞 高 阳 李佳茜 李丹丹
李二晓 杨志芳 齐昭娟 董海花 李 冉 潘昭锦
朱佳佳 谢家圳 张耕源 浮玉双 王佳丽 邹丽涛5、2007岗位:市人民医院 口腔医学 2人
刘迎飞 张曼曼 6、2008岗位:市人民医院 中西医结合 1人
李丹丹 7、2009岗位:市人民医院 医学影像 1人
邓松源 8、2010岗位:市人民医院 医学检验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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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超众 9、2011岗位:市人民医院 公共事业管理 2人
王 红 李晨露 10、2012岗位:市人民医院 护理学 38人
成 冲 李小换 杨 悦 陈 静 刘新贤 高培燕
赵盼盼 刘梦林 邓玉民 杨 蕾 梁妍妍 张巧巧
李蕾蕾 刘苗苗 许小雨 刘 霞 吕平平李 晓
田明莉 王飞飞 张 真 黄 丽 杨菊平梁 艳
杨 焕 牛彩云 谭苗苗 杨金艳 梁 艳 杨平
李玮玮 杨娟娟 范元元 邓耀杰 赵 辉 杨 茜
杨金芳 李丹丹 11、2013岗位:市人民医院 定向岗位 2人
王 科 郝迎龙 12、2014岗位:市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2人
翟科伟 张亚娟 13、2015岗位:市第二人民医院 护理学 8人
王 敏 杜佳佳 杨迎迎 孔换换 王园园 李燕娜
田 密 刘彩霞 14、2016岗位:市第二人民医院 定向岗位 1人
靳昕昕 15、2017岗位:市第三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2人
赵良博 程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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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hejsks 16、2018岗位: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学影像技术 1人
乔泳波 17、2019岗位:市中医院 中医学(研究生)2人
周启明 李焕枝 18、2020岗位:市中医院 中医学 5人
李银良 刘 伟 牛净净 晋海波 王娇娇19、2021岗位:市中医院 临床医学 1人
冯兰洁 20、2022岗位:市中医院 中西医结合 2人
孙志勇 吴立鹏 21、2024岗位:市中医院 中药学 1人
刘大庆 22、2025岗位:市中医院 针灸推拿 1人
刘楠楠 23、2028岗位:市中医院 医学检验 1人
刘立雪 24、2029岗位:市中医院 耳鼻咽喉科学 1人
郭 杰 25、2030岗位:市中医院 定向岗位 1人
段二伟 26、2031岗位:市妇幼保健院 临床医学 1人
席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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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hejsks 27、2032岗位:市妇幼保健院 中西医结合 1人
徐胜东 28、2033岗位:市妇幼保健院 预防医学 1人
赵 佳 29、2034岗位:市妇幼保健院 心理学 1人
孙丽洋 30、2035岗位:市妇幼保健院 医学影像技术 1人
刘会会 31、2036岗位:市妇幼保健院 护理学 1人
宋晶晶 32、2037岗位:市妇幼保健院 助产士 1人
苗丽霞 33、2038岗位:市妇幼保健院 定向岗位 1人
杨芳芳 34、2039岗位:市肿瘤医院 临床医学 1人
刘焦焦 35、2041岗位:市肿瘤医院 护理学 1人
李沙沙 36、2043岗位:市卫生学校 中西医结合 1人
郝鹏涛 37、2045岗位:市卫生学校 临床医学 1人
周 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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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hejsks 38、2047岗位:市卫生学校 医学影像技术 1人
郑小磊 39、2048岗位:市卫生学校 助产士 1人
闫利娜 40、2049岗位:市卫生学校 定向岗位 1人
王成宁 41、2050岗位:轵城卫生院 临床医学 3人
石克乐 王涛涛 郑 伟 42、2052岗位:五龙口卫生院 临床医学 1人
付 岩 43、2053岗位:五龙口卫生院 护理学 1人
郭田田 44、2054岗位:梨林卫生院 临床医学 2人
李 倩 卢保乐 45、2055岗位:梨林卫生院 护理学 1人
孙 倩 46、2056岗位:承留卫生院 预防医学 1人
王浩舟 47、2057岗位:承留卫生院 护理学 1人
卢红利 48、2059岗位:思礼卫生院 定向岗位 1人
成凤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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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hejsks 49、2061岗位:克井卫生院 临床医学 1人
王小慧 50、2062岗位:玉泉卫生院 护理学 1人
谢鹏飞 51、2063岗位:坡头卫生院 医学检验技术 1人
王丽丽 52、2064岗位:邵原卫生院 临床医学 2人
李凯歌 范江花 53、2065岗位:邵原卫生院 医学检验技术 1人
张海波 54、2066岗位:邵原卫生院 护理学 1人
田娟娟 55、2067岗位:下冶卫生院 临床医学 2人
赵欣欣 张萌萌 56、2068岗位:下冶卫生院 医学影像技术 1人
卢铁军 57、2069岗位:下冶卫生院 定向岗位 1人
侯士超 58、2070岗位:大峪卫生院 临床医学 1人
吴金燕 59、2071岗位:大峪卫生院 中医学 1人
周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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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hejsks 60、2072岗位:大峪卫生院 医学检验技术 1人
尚方剑 61、2073岗位:王屋卫生院 临床医学 1人
侯冰心 62、2074岗位:王屋卫生院 护理学 1人
杨艳平
二、其他事项
因应聘市人民医院中医内科学专业(2004岗位)、报名序号为:132007的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无人递补,该岗位核减1个。
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24日
监督电话:0391-6633906(济源市纠风办)
0391-6620351(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1-6633820(济源市卫生局人事政工科)
特此公告!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 源 市 卫 生 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河南教师资格网 http://he.zgjsks.com/
河南教师考试网:http://he.zgjsks.com/
微博:@河南教师考试网
3.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期) 篇三
亳州中公教育地址:亳州市药都电子大厦710室
电话:0558-5533789***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1、教育类计划招聘城乡幼儿园教师100人,其中城区幼儿园20人、乡镇幼儿园80人;
2、卫生类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94人。其中:一院招聘50人,二院招聘58人,中医院招聘71人,乡镇卫生院招聘(招募)15人;
四、招聘条件与要求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 8月26日至8月30日。
2、报名地点:蒙城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宝塔路92号)咨询电话:0558—76645163、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下述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加分条件所需材料和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三张。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费笔试每人90元、面试每人70元。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8月31日18时前改报其他岗位。
6、属在编或编制内管理的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财政供给的教育系统人员不准报考)。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七、考试和考察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 9月7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4日至9月5日
4、领取准考证地点:蒙城县人才交流中心
5、主要内容:教育类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例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各报考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6、考生加分事宜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察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察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政策规定予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于报名同时,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 9月3日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7、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成绩的,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3天后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所报岗位相关的知识(例如教育类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三)成绩合成卫生类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70%+面试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教育类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再相同的同时参加体检。
(四)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已婚人员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证明有无违反计生政策行为并盖章。未婚人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或民政部门证明未婚并盖章。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教育类招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职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在编在岗人员统一发放。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卫生类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新进专业技术岗位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待遇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文件执行。
乡镇卫生院招聘(招募)人员还应执行省卫生厅、人社厅、财政厅卫科秘[2013]429号文件有关政策, 具体如下:
1、医药卫生类专业本科生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临床医学类专业专科生按照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聘用人员须与县卫生局签署协议书,承诺到指定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6年(含试用期)以上,纳入乡镇卫生院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于违约的招聘人员,要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经费、培训经费并缴纳违约金。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 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李红华(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彭 静(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何 峰(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黄 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蔡洪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智(县公安局局长)
王旭东(县财政局局长)
张旭东(县教育局局长)
王 柱(县卫生局局长)
侯汉国(县监察局副局长)
丁 涛(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丁涛兼任办公室主任。侯汉国、张旭东、王柱为副主任。办公地点:蒙城县人社局。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⑴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⑵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⑶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监督电话:0558—7623671(县监察局)
0558—7692075(县人社局)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9日
附表1:蒙城县城乡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表2:蒙城县卫生类招聘(招募)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4.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期) 篇四
宁事招公告核〔2018〕15号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0名(编内832名,编外6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各区相关部门、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至2000年3月31日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并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6年和2017年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6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要求:本市聘期已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江苏省、南京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同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3月28日9:00-4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3月28日9:00-4月2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3月28日-4月3日09: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3月28日-4月4日09:00-16:00,4月8日09:00-16: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栏内获取。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3月28日9:00至4月9日16: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4月10日10∶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8年4月18日至4月 20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
(1)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笔试内容各不相同。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笔试类别”。
管理岗位的笔试类别为管理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类别分为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及其他)、英语类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中的“其他类”与管理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工勤技能岗位的笔试类别为工勤类。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8年4月21日。
管理岗位笔试时间为9:00-11:30;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时间为9:00-11:30;
工勤技能岗位笔试时间为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其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须提供大学生村官证明(经街道乡镇和区组织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网上报名表)。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2)面试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组织,也可委托市及以上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对合格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如招聘单位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要求,且在《岗位信息表》中明确成绩所占比例的,其合格分数线与上述要求一致。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各区相关部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咨询
招聘单位咨询:详见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人社局招聘政策咨询: 025-68788259
南京市人社局招聘考务咨询:025-83151200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25-68788135 附件: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期) 篇五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要求,2011年,松桃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继续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2011年全县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11名。其中:教育系统(校医)35名,卫生系统74名,农牧科技局55名,人社局3名,林业局15名,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15名,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38名,水务局21名,人口与计生局18名,工业经济贸易局15名,环境保护局6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6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县生源(应届毕业生)或本县户籍(往届毕业生2011年6月30日前在松桃登记入户。本省、本地区户籍下同)符合报考条件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外县籍具有符合报考条件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各招考职位具体要求见附件《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在我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户籍不限。外县服务具有符合报考条件仍在服务期的,须出具服务单位及所在地引导办(共青团)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限于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乡镇卫生院集体所有制人员报考医学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其它条件见《松桃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
3、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发布招考聘用公告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2011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方案,在松桃电视台、《松桃政府网》及全县范围内张贴公告的形式发布招聘公告,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松桃政府网》网址为: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3日—— 8月7日
(二)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
1、报考所需材料: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仍在服务期内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还须出具服务单位及县引导办(共青团)同意报考证明。已婚考生还须出具户籍所在地乡镇或县计生部门关于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说明。报名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缴纳考务费100元;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4、各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拟规定比例的,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进行公示。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有加分条件的同时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申请表》
6、报考医学类职位的乡镇卫生院集体所有制人员必须提供县卫生主管部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考生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及电话,在每个程序通知时,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换号、停机、不接、关机等)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程序。
8、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参加考试时所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与考生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一致。
9、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照顾政策
1、“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凭证书可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在我县服务人员可凭县引导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满服务期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2、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卫生、计生系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加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加3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财务专业的取得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资格的加5分;取得助理会计师、助理经济师、助理审计师资格的加3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加3分。笔报名时持《独生子女光荣证》、《二女结扎证》、户口簿及县级计生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属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7、有两项以上加分的考生,以最高一项加分计入笔试成绩,不得累计加分。
8、加分确认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查,报名时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申请表》,当面确认加分,经审查人签名,加分情况(人员名
单、加分依据、分值)在《松桃政府网》公示。
六、笔试、面试相关事项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笔试实行百分制。
“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研究生在报考相关职位时,该职位仍有编制情况下免笔试、面试,经考核、体检合格后直接聘用,根据铜党发〔2008〕5号文件规定,聘任后不占聘任岗位计划数,如该职位无空缺编制则需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8月16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不另行通知):2011年8月14日—— 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准考证发放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人员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面试方案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共计100分;
考生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考试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作为拟聘对象参加体检。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合格)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在校表现,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生活作风问题;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4、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5、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6、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和学习纪律;
7、在考核中发现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
8、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9、考核政审时,未能交验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10、其它经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九、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公示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时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实行聘用制度,首次聘任期为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辞职。新聘用人员须与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县直(含蓼皋镇)事业单位试用期一年,乡镇6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给予转正定级。
十、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规定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856—283268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招聘监督电话:0856—2832123(县监察局)
附件:/Files/松桃苗族自治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期) 篇六
招考人数:132人
考试科目: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 等 招聘职位:文员 记者等
报名时间:
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报名时间2013年6月10日~6月30日 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5日 详细信息:http://v.huatu.com/heilongjiang/gwy/
2013年笔试精讲课程
公共基础知识
讲课导师:罗红军、王飞、段瑞群
课程数量:62节
学习费用:1180元
学习连接:http://v.huatu.com/Cla/classDetailnew.php?id=27998 2013年面试精讲课程
事业单位无领导小组讨论高分速成班
讲课导师李:李媛媛、赵而、高欢欢
课程数量:22节
学习费用:1190元
学习连接:http://v.huatu.com/cla/classdetailnew.php?id=17762 详细课程请登录
7.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期) 篇七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市检察院、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局、档案局、财政局、公安局、环保局、碛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水利局、经委、体育局、农业局、农机局、煤炭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7个部门所属的29个事业单位,涉及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共招聘39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吕梁市户籍(生源)、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时间截止到2010年底。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招聘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站()。具体步骤为:(1)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9日8:00—2010年12月15日24:00期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11日至2010年12月17日在提交报名信息两个工作日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4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0年12月19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进入专业知识笔试的人员,考试通知发布后三日内按上述办法每人再缴考务费40元。
招聘岗位要求硕士学位资格的报考人员,只缴报名费,不缴考务费。符合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采取先缴后返的办法。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及面试人员,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在指定的时间内分别自行下载打印《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准考证。
2、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岗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②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③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直接到吕梁市人事考试中心下载打印准考证。
④如所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资格条件要求硕士学位研究生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特殊专业岗位的除外)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岗位后,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通知该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后两天内另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⑤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返还考务费手续。
⑥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⑦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时进行;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分别负责党群和政府序列的审查事宜,确认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笔试 笔试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进行基础知识笔试。一般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教学、医疗、演职、工勤等岗位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分别为《教育学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艺术基础知识》和《工人职业道德规范知识》。基础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拟于2011年元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名额1:5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专业知识笔试对象)。第二步进行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原则上为与岗位联系紧密的专业门类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资格的应聘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三)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基础知识成绩×60%+专业知识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讲课、答辩、现场实际操作、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协警岗位还须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成绩。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协警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他人员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
(六)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组织工作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人事代理或已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聘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直接确定岗位及薪级工资。
咨询电话:8223396(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8220639(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监督电话:8223624(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8.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期) 篇八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怀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京怀人社〔201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2013年怀柔区住建委、怀柔镇等34家事业单位,共计88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计算方法:“25周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怀柔区2013年5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非本人前来一律视为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三)有关政策咨询,请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考生咨询电话”。
附件1:《怀柔区2013年5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期) 篇九
加入湖北中公教育微信(微信号:huoffcn),及时了解招考动态
【事业单位考试提分秘籍】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市传染病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工作人员1名。岗位条件详情见《2013襄阳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9月6日
湖北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洪山科技创业大厦9楼
电话:027-87596637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襄阳市传染病医院人事科。
(三)报名办法
1、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名手续。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考试对象。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或参加笔试的研究生缴纳笔试(含报名)费50元。
4、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截止9月6日仍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5、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相同岗位既有本科学历报名人员又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应达到1:3。
湖北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洪山科技创业大厦9楼
电话:027-87596637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1、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市传染病医院负责通知考生,考生领取《襄阳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50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阳市卫生局网站:http://
五、拟聘人员确定、聘用和待遇
(一)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湖北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洪山科技创业大厦9楼
电话:027-87596637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传染病医院对拟聘用人员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上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咨询电话:0710-3709523,监督电话:0710-3607160 附: 1、2013襄阳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襄阳市传染病医院 2013年8月26日
·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汇总
湖北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洪山科技创业大厦9楼
10.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期) 篇十
为了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优化人员素质,根据耒阳市委、耒阳市人民政府耒办通(2007)83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职数
农林水牧、交通设计、建设规划、文化、广播电视、物价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0名;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卫生系统医生和护士118名;教育系统高中和小学教师120名。(详见资格条件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部分职位面向耒阳);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资格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耒阳电视台、耒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耒阳党建网、耒阳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和耒阳市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0日至7月27日
2、报名地点
教师类:耒阳市教育局 医疗卫生类:耒阳市卫生局 综合事业单位类:耒阳市人事局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收费标准按湘价费[2002]281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120元。
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聘用计划数。公开报考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市招聘办会同有关单位商定后,报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报名时,由市招聘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准予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生凭《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整个考试分三类进行,即: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和综合事业单位类(农林水牧类、建设规划类、物价广电类)。
1、笔试时间:
教师类:2009年8月8日
卫生类及综合事业单位类:2009年8月9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三大类职位笔试均考两科(一套试卷)。①教师类,高中职位的分专业考本学科专业知识,小学职位的考小学语数综合知识,加上教育学、心理学知识;高中职位的专业知识占90%,高中教育学、心理学占10%,小学职位的语数综合知识占90%,小学教育学、心理学占10%。②医疗卫生类,考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医(技)师、护士的公共医学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以各职位类别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占60%。③综合事业单位类(农林水牧类、建设规划类、物价广电类),考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占4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15%,申论占25%);专业知识以各职位类别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占60%。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工作的组考:分职位类别,按专业学科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评分。
4、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耒阳人事人才信息网、耒阳党建网、耒阳市政府公众网和耒阳市教育信息网等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到市招聘办申请办理查分手续。查分范围限于有无漏评、漏登,计分、登分是否准确等。查分收费标准按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人选:报考综合事业单位类(农林水牧类、建设规划类、物价广电类)的考生由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报考医疗卫生类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报考教师类的考生由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
2、面试方法分类进行:
1)、教师类主要采用现场片段式教学的方法进行,报考音、体、美等职位的要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片段式教学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2)、医疗卫生类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报考护士职位的要加试实际技能操作,占面试成绩的60%。结构化面谈的时间为10分钟,实际技能操作时间为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3)、综合事业单位类全部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实施。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若出现不合格的,则以报考同一职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审批
公示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呈报并填写有关审批表格,连同拟聘对象的人事档案、考察材料报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到市编办办理列编手续,到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回原单位安置或自主择业。
四、组织实施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耒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部招聘工作由市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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