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精选2篇)
1.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篇一
成都构建无缝覆盖应保尽保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城乡居民住有所居!”2010年2月,成都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市委主要领导描绘了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蓝图,强调把住房保障作为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样态度鲜明:“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帮助困难家庭提高居住质量、提升生活水平,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由中国社科院主持编写的“住房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09—2010)》中,成都市住房市场监管指数为0.595,名列全国34个大中城市第三位。这个专业性很强的指数,主要反映了一座城市的住房市场有序程度。“成都市名列前茅,说明住房市场发展平稳健康,各类住房需求得到了有效满足。”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负责人解读数据:“一个地方的住房市场能否有序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住房保障成效。”
成都,一座长期秉持宜居信念的城市,早在上世纪90年代府南河综合整治工程中,就将住房保障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抒写了10万棚户居民根本改善居住条件的动人篇章。“可以说,在成都市的发展脉搏中,在市委、市政府的思考中,成都始终以建设宜居城市为使命。一座宜居的城市,就是要让所有市民,无论贫穷还是富裕,都过上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说。
正是在这样的信念引领下,从1998年全国城市住房制度开始向主要由市场供应转变起,成都在推动住房市场大发展的同时,就从未放松过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推进——1998年开建第一栋经济适用房;1999年全面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2002年启动大规模危旧房及棚户区改造;2004年开始大规模建设并首次公开发售经济适用房;2006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对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房应保尽保;2008年启动公租房建设;2010年大幅度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可以说,成都住房保障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据统计,2000年至今的10年时间里,成都市通过各种形式的住房保障工程,共解决101.3万户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总修建住房面积达到7222.1万平方米,政府和社会投入资金超过1500亿元!
十年艰辛探索,百万家庭安居。今天,大规模城市改造的历史阶段已经过去,连片棚户区基本消失于成都的主城区,成都市将更多精力投入到
“无缝覆盖、应保尽保”的更高层面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一张由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共同组成的住房保障网在全域成都铺展开来,为城乡居民提供长久稳定的安居保障。
降低门槛 应保尽保
逐层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吱吱的打钻声,嘣嘣的敲击声,不断从皇经嘉苑小区里传出。这嘈杂的声响在业主张成云听来却“很舒服”。在35.89亩土地上,皇经嘉苑建有200套廉租房和1376套经济适用房。
“我今年48岁,等了几十年才盼来自己的房子。这是房子装修的声音,你说能不高兴吗?”张先生是一名电力工人,和妻子住了多年单间公寓,“单位没分房,我那点工资根本买不起商品房,还好遇到了好政策,才能买一套这样的房子。”单价仅2950元的经济适用房让他梦想成真。
像张成云这样买不起商品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住房困难家庭,在成都市越织越密的住房保障网中找到了自己的家。
“要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住房保障,关键在政策全覆盖。”成都市城乡房管局负责人告诉笔者,成都的经验就在于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有效办法,逐层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过去10年,成都从各个角度入手,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等,直接解决了80.9万户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积累了丰富的住房保障经验。
在此基础上,2010年初,成都市政府出台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对住房保障扩面、升级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力度之强、覆盖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意见》将成都市多年积累的住房保障办法系统化、精确化:中心城区年收入2.2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家庭由廉租房保障;年收入5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由经济适用房保障;家庭年收入低于7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低于3.5万元),不属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且无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由限价商品房保障。
为了更好覆盖农民工、毕业大学生等新的“夹心层”,今年以来,成都市全力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将保障对象一举扩大到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无房家庭和5万元以下的单身无房职工,同时将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市户籍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一并纳入,实现了保障体系“合龙”。
“家庭年收入10万元,在很多地方已被视作商品房购买群体,成都住房保障体系得以将其覆盖,说明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保障水平。”一位长期从事住房保障研究的专家评价道。
成都并未满足于此。在逐层覆盖确保住房保障“纵向到底”的同时,建立统筹城乡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住房保障“横向到边”被提上日程。今年,成都市把住房保障范围由国家要求的县城所在镇扩大到所有乡镇,“目标是让城乡居民享受到同等的住房保障服务。”
在严密的保障体系支撑下,成都响亮喊出了“按需建设,应保尽保”的住房保障奋斗目标。这一目标正在变为现实——廉租房将于年底实现从政策覆盖“应保尽保”向实际保障“应保尽保”的根本性转变,公共租赁房按照“应保尽保”要求加大建设力度,经济适用房已基本达到按需供应要求。
逐户摸底 务实推进
准确把握保障性住房真实需求
11月15日,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李薇点开成都住房保障统计分析系统,调出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项目。电脑上的彩色饼状图一目了然:截至9月25日,成都市填写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表共计3113户,其中单身无房职工为560户,农村进城务工人员118户。
正是以这一数据为依据,成都市作出了今年在中心城区开工建设4200套公租房,明年还将建设3000套公租房的决定。拿着摸底数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负责人有了底气:“最迟到明年底,成都市中心城区的公租房将实现以房等人。”
确保系统准确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保障对象需求进行预登记。这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它建立在成都各区(市)县房管局、街道办工作人员入户调查、逐户摸底的基础上。2009年底,成都完成了对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普查摸底,仅对廉租房保障对象,就收集了多达45466户家庭的详细信息。
“城市居民对住房需求有着复杂多样的个性化考虑。以廉租房为例,在摸底调查中我们发现,相当部分符合条件的居民因各种原因不愿申报廉租房,例如不少青年夫妇为节约生活成本愿意借住父母家。在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领域都存在类似情况。”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说。
这样的情况让成都市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简单依靠统计数据对保障住房需求进行匡算,难免与实际需求相去甚远,盲目布局不仅难以充分满足群众需求,还容易造成公共资源浪费。“我们转而投入到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数据搜集中,力求找准真实需求,务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成都市入户调查、逐户摸底搜集信息的做法在全国也不多见。”不久前,长期从事住房市场研究的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倪鹏飞来到成都,对成都的做法高度肯定,认为正是这一举措确保了成都“逐层逐户”解决住房保障问题取得实效。在准确把握保障性住房真实需求基础上,成都不惜投入,对各类保障性住房“敞开供应”。仅在今年,全市就将发售27.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近4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推出和建设159万平方米公租房。
在成都,无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还是限价房,许多保障性住房项目都紧靠中心城区,拥有成熟的商贸生活配套设施。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解释道,正是因为摸准了真实需求,把握住了建设规模,成都保障性住房才得以从容布局,布置于城市各个方向的成熟社区,“这样更好地满足了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需求,让他们能够共享成都市建设发展成果
动态管理 跟踪服务
最大限度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权益
10月26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举行首个以 “阳光行政
透明房产”为主题的社会开放日活动。在房地产监测中心,好奇的市民刘代云将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输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人”一栏,界面立即显示出预警信息。“这表示您不符合保障住房申请条件。”工作人员解释说,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了成都房屋权属登记系统及商品房备案信息系统,可在中心城区及郊区(市)县的数据库中对申请对象及其家庭成员进行住房档案和商品房备案信息的实时比对。高效的技术手段,使成都住房保障监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以覆盖全域成都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成都市建立起一套全面覆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了保障性住房严格准入、及时退出,最大限度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权益。
与此同时,将住房保障对象分解到社区进行区域管理,逐户跟踪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未保障对象主动上门提供保障方案,切实满足保障对象实际需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简化审批手续,提高住房保障资源配置效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房管部门与民政部门的并联审核、街道与区民政局两级审核、两榜公示以及民主评议等制度设计,进一步健全了住房保障资格审查机制。同时实行二次公示制度,提升保障性住房分配透明度。采取自下而上的申请程序,确保房源公开、政策公开,杜绝违规享受保障住房行为。
2010年,成都市出台《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办法》,进一步把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服务落到实处,开创性地建立起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与物业服务企业联合实施管理的保障性住房专业化管理模式,在确保保障性住房得到有效维护的同时,明确要求相关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对保障性住房的居住情况进行上门登记和动态跟踪管理,建立保障性住房及保障对象清册,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以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极大强化了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督和服务。
日益完善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和服务体系,使有关部门对全市保障性住房运行情况了如指掌,为逐层逐户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年底前,成都将把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实现廉租住房从政策覆盖 “应保尽保”向
实际保障“应保尽保”的根本性转变。
提高标准 扩大范围
紧跟发展步伐提升保障水平
“成都保障性住房建设走到今天,绝大多数存量住房困难家庭安居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目前,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的力度和范围,做好增量住房困难家庭安居工作,成为当下政府工作的着力点。”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负责人说。
2010年,成都市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收入线由家庭年收入4万元调整为5万元,将无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标准,低保家庭补贴标准达到每平方米14元,低收入家庭根据承租住房情况分别提高到每平方米9元、10元、11元,低保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与市场租金持平,实现全额补贴;针对低收入家庭出于租赁住房将增加生活成本等因素考虑、放弃申请租赁补贴的情况,对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均发放租赁补贴至个人账户,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用于改善住房条件;将廉租住房建设覆盖到乡镇,并实现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房建设,提高覆盖面和灵活性,成为住房保障工作重要的努力方向。
早在两年前,成都市即针对住房和收入符合一定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推出公共租赁住房。高新区首先试点,首批启动6000余套员工及农民工公寓建设,三个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30.7万平方米,目前已经竣工,即将交付使用。高大明亮的电梯楼房,宽敞舒适的运动场,每个房间里都有电视机、热水器。这就是高新区公租房试点工程——青年公寓。“比原来租的房子好很多,以前家具、电视都没有,相当于清水房,搬过来之后环境好了,工作生活也更有劲了。”谈到新宿舍,10月份刚搬过来的京东方员工蔡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
今年,富士康、仁宝等大企业相继落户四川,随着产业梯度转移加速,成都又挑起了加大工业园区公租房建设力度的重担。9月,新开工建设员工公寓25000余套、12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0亿元,将于明年7月底前建成交付使用,可解决约10万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与此同时,城区公租房建设也同步推进,10月底锦江区、青羊区开建4200套、27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成都市城乡居民住房困难。
“成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仍在深入推进。”市城乡房管局负责人透露,成都市正在研究进一步简化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个人征信系统、加大住房保障投入。“成都承担着全省很大比重的住房保障任务和公租房建设任务,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确保中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2.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篇二
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是制度健康运行的生命, 而扩面征缴是医疗保险生命之源, 任何时候都不可懈怠, 不论多难都要确保应保尽保和应收尽收。广元市所辖7 县区中有3 个国家级贫困县, 4 个省级贫困县区, 地方每花10 元钱有9 元源自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这种状况增加了扩面征缴难度。但改善民生的重大责任成为战胜困难的动力, 并转化为扩面征缴的实际效果。职工医保从2001 年实施到2013 年末, 参保人数由10万增加到32万, 增长3倍多, 基金征收由7366 万元增加到69000万元, 增长9 倍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由2007 年制度建立时的20 万人增加到目前37.4 万人, 增长87%。全市城乡各类人群医保扩面征缴率达98% 以上, 基本做到参保对象应保尽保, 医保基金“颗粒归仓”, 市委、政府授予“突出贡献奖”。
2 扩面征缴主要做法
2.1 建立上下贯通的目标责任制。首先, 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管理。每年初, 市长与县区长签订目标责任书, 把医保参保人数、基金征收率和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补助及经办经费落实情况, 作为市政府对县区政府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重点。未完成基金征缴任务的差额部分, 由县区财政补足。其次, 纳入各级人社部门目标管理。市人社局把医保扩面征缴作为重点工作, 纳入县区人社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对扩面征缴达不到要求的县区, 年度考核时一票否决。再次, 纳入各级经办机构目标管理。市医保局把扩面征缴工作纳入全市各县区医保局经办工作目标管理的核心内容进行考核。
2.2 搞好部门衔接。创新参保资源管理, 形成工作合力。一是人社系统内部搞好衔接。对少报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又不能主动整改的单位, 移送劳动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借助劳动保障信息平台, 实现从业人员就业登记信息与缴费信息对接;为避免高风险行业的企业出现只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 实行工伤保险与医保费捆绑征收。二是与当地相关部门搞好衔接。学生儿童占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的近70%, 为确保这类人群应保尽保, 积极争取教育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每年抓住新学期开学的有利时机, 做好在校学生及儿童的参保、续保工作;与财政部门搞好衔接, 从2012 年起, 各县区对财政供养人员的医保费, 由财政列入部门预算, 按期拨至各机关事业单位, 解决了过去财政供养人员参加医保资金预算不到位的问题;与法院搞好衔接, 把企业欠缴的医保费和退休人员预期寿命需清偿的医保费, 参照《企业破产法》规定, 视同欠职工工资列为第一顺序清偿, 截至目前, 通过法院催缴破产企业医保费35957 万元;与工商、税务和住房公积金登记对接, 形成财政、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公积金信息一体化管理, 以“借力发力”来推动医保扩面征缴工作。
2.3 用好经济手段。以经济杠杆调节为手段, 欠费补缴加收利息、滞纳金, 增强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费的责任意识。一是对单位参保人员重点防范少报漏缴:医保局严格稽核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是否真实, 依据稽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催收工作, 攻克每一个死角和盲区。近5 年来, 通过稽核, 查出参保单位少报缴费基数4300 万元, 查出历年应保未保人员3153 人, 在补收欠费的基础上, 依法加收滞纳金157.6 万元。二是对个体参保人员重点防范逆向选择。城镇居民和自由职业人员是扩面征缴管理难度最大的群体, 对不按规定及时参保和参保后随意中断3 个月以上的人员, 需在初次参保或重新参保缴费满12 个月后, 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纳入报销范围。
2.4 加强舆论力度。一是政策内容和经办流程让参保民众全知道。以国家、省、市城镇医保主要政策为核心, 以医保分担个人及家庭经济风险的具体案例为引导, 以参保登记、费用报销经办流程为基础, 凡涉及参保人员应当知晓的内容, 都进行反复宣传, 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多种途径为参保单位和民众送政策。为用人单位印发医保政策汇编、信息期刊, 给参保人员印发宣传单, 运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医保信息;通过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公众媒体和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宣传;深入企业、乡镇、学校、社区讲解医保政策, 与参保人员面对面交流;到定点医院向医务人员宣传, 组织定点药店员工培训, 让医务人员和定点药店营业员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员。
2.5 提升经办能力。强化“三个保障”提升经办能力, 促进扩面征缴。一是组织保障。建成县区、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居民小组社会保障协理员等四级服务网络, 目前已拥有246 个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14 个社区和2273 个社会保障服务站;为强化劳动监察督促扩面征缴的作用, 市劳动监察支队于2013 年增设4 个内部机构。二是物质保障。投入3000 万元于2012 年建成连接用人单位、街道和社区的信息系统, 用人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缴费, 个体参保人员由金融机构扣缴。三是经费保障。财政按城镇居民参保人数每人每年6.5元的标准向医保局提供征缴经费, 职工医保征缴经费由财政按基金征缴额的1% 左右预算。
3 扩面征缴的几点思考
3.1 靠长效机制促进应保尽保。通过创新机制来强化医保扩面征缴工作。一是建立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制度和确保制度执行的机制。对参保登记、保费征收、年度结算等, 建立细致而严格的工作制度、严密而具体的经办流程。如建立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法、程序、征缴结果、持续到位率进行评价的制度, 以及对评价结果进行运用的机制。二是建立鼓励参保缴费和不间断缴费的机制。对职工医保符合参保条件而不参保的人员, 退休时不足规定缴费年限需补足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为鼓励不间断参保, 对中断缴费超3 个月的人员, 中断前的缴费年限归零, 若要接续以前的缴费年限, 需补缴中断期间的本金、利息和提出愿意承担滞纳金的申请并补缴费用。
3.2 靠政策效应与服务水平吸引参保。不断完善与优化医保政策, 近七年连续6 次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2006 年基础上提高了18 个百分点, 超过81%, 恶性肿瘤、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患者, 报销率不足90% 的补到90%;新生儿一落地就随其母享受医保待遇;2007 年建立了城镇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险制度, 患者可享受20 万元保障待遇;用人单位可对职工家属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给予缴费补助。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后, 全市参保人员在市内就医、购药都能及时结算, 并与市外居住相对集中的地区直接联网结算, 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享受与当地就医人员同等的医保报销政策。市医保局建立了重特大疾病患者帮扶制度, 每一名工作人员帮扶一名重症患者, 了解参保人员所需所盼, 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
3.3 把扩面征缴作为医保管理质量来抓。建设“质量医保”, 必须首先建设质量扩面、质量征缴。医保的精细化、精确化管理, 首先要在扩面上求精, 在征缴上求细。为此, 市医保局每年初把扩面征缴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分解, 事中不断查找和纠正问题, 年末全面总结, 提出下年工作措施。市、县区人社局及医保局将扩面征缴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医保质量”的核心指标来评价, 激发了各县区医保局及责任人的动力。医疗保险是经验科学, 数据统计与分析奠定管理基础。医保局把扩面征缴的数据统计与指标分析作为提升医保管理质量的重要工具加以运用, 通过分析, 及时发现问题和完善措施, 增强了做好扩面征缴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参考文献
[1]]胡晓义.社会保障扩面的中国实践[J].中国社会保障, 2013 (10) :11-13.
[2]池州市人民政府.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 (池政办[2013]26号) [Z].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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