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证明(12篇)
1.生源地证明 篇一
现行的高校资助主要包括“奖、助、勤、困、减”等五个方面, 其中, 助学贷款的金额相对较大, 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意义也较为重大, 2007年8月, 国家出台了“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学生正常在校期间, 助学贷款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这对于因贫困而不能安心地读书的学生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但是, 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起步时间较晚, 发展的时间也不长, 相对于日益扩大的贫困生的需求而言, 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
1. 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问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申请条件是家庭经济困难, 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 高校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认定机制。一般学校的做法是先由学生提出个人申请, 出具贫困证明, 然后再结合他们的家庭经济现状以及班级同学对他们平时的表现来确定贫困生, 而对于他们真实的家庭生活情况, 一般很难了解透彻。
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不健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 最短不低于6年, 最长不超过14年。对于刚刚踏上社会的大学生来说, 这个期限有些偏短, 很多发达国家的助学贷款还款期都比较长。在生活中, 住房、生活支出占了很大比重, 而刚毕业的学生工资不会太高, 可能出现不能按时还款的现象, 从而增加了违约率的上升。另外, 在贷款额度上, 当前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是每学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而一些艺术类院校的学生光学费就要6800, 再加上住宿费和平时生活费等, 助学贷款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所需。第三, 贷款比例问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高校的贷款人数和贷款金额都有着限制。学校在审核申请人条件时, 如果申请人数超过所占比例, 那学校就不得不从申请人中进行筛选, 这可能使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无法获得贷款。
3.学生心理贫困, 缺乏诚信和还贷意识。如今的贫困生, 有些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 从而影响他们的学习生活。同时, 在我国社会信用意识不强, 个人信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 助学贷款无疑给银行带来了很高的违约风险。对学生来说, 他们对法律条例认识比较模糊, 有的学生甚至有反正毕业之后找不到我, 从而逃避还贷的思想。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贫困生得以顺利完成学业的最重要、最可靠的保障。面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除了依靠政府和银行之外, 学校能做的也有很多。
1.完善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实际的贷款认定工作中, 应该严格审批学生的申请材料, 以家庭经济状况能否申请贷款为主要条件, 确保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恶意骗贷的情况, 及早加以制止并加强教育, 必要时可以纳入其信用记录, 从而让真正需要的学生有款可贷。建立并且及时更新经济困难学生的档案, 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2. 配合国家、银行, 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
由于银行开办助学贷款业务的时间较短, 缺乏经验, 存在着种种顾虑, 例如怕学生不能及时还贷, 从而产生死账坏账等。为此, 学校应积极协调配合, 化解银行的顾虑:严格审查贷款学生的相关情况和信息, 确保出现问题能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针对学生和家长对贷款政策理解不透的问题, 学校也要做好解释工作, 把繁杂的手续和条文以简便易行的方法告诉学生、家长, 耐心解答他们所遇到的问题, 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履行对贷款学生监督和督促的职能, 加强学生的还贷教育, 降低银行风险, 确保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 很多贷款的信息都通过网络进行建档, 高校也及时告知学生做好网上的更新工作, 敦促他们遵守与银行和学校签署相关协议, 认真工作, 按时还贷。
3. 加强心理引导和诚信教育。
高校要加强对贷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有些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有一定的自卑倾向, 不愿与人交流, 老师应当观察发现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所在, 及时进行教育, 把一些不良倾向扼杀在摇篮中。其次, 高校应开设专门的心理辅导课程, 为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团体心理辅导, 解决他们的心理困惑和矛盾, 进而端正他们的思想, 引导贫困生乐观豁达的面对生活, 勇敢自信地面对人生, 真正从心理上脱贫。同时在校园文化教育上加强诚信教育。学校可以通过多种不同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让他们了解到诚信的重要性和由此产生的影响。对于即将毕业的贷款学生更应提醒他们及时还贷, 通知他们通过网络做好毕业生贷款的确认工作, 并发放还贷指南, 让他们清楚地了解到何时还贷及如何还贷的问题, 把贷款违约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意义也越来越大。我国助学贷款发展的时间不长, 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我们应该借鉴其他国家一些先进的经验,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继续完善助学贷款的制度, 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让助学贷款这一政策能够帮助更多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参考文献
[1]罗小林.新形势下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研究.华中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06
[2]突破助学贷款发展瓶颈.经济导刊.2006
2.生源地证明 篇二
变化一:资助逐年扩大
笔者所在的凤县不足11万人口,面积却达3187平万公里的,山大沟,人口散居,曾是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负责办理高校生助学贷款的一个职能机构。调研中,中心的同志向我们介绍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展过程。事实上国家助学贷款业务2000年前便开始探路助学贷款,从2002年开始,引导普通高校和对口银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2004年,初步构建了国家助学贷款运营机制,但至2005年底,凤县金融机构中,县农业银行5年累计发放助学贷款余额10万元,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90万元,工行和建行未办理过一笔助学贷款业务。从贷款用途上看,都用于贫困大学生支付学费、生活费而被归并在助学贷款科目中,实质上并不属于政策性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由此可见,当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坎坷和艰难。2007年5月,国家再次调整了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了以“应贷尽贷”为原则的教育资助体系。可以说从这年起,这项业务才在凤县真正推开并得到逐年发展。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笔者提供的一组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数字,即可证明这一结论:2007年,凤县共发放11人6.4万元;2008年共发放177人95.97万元;2009年,共发放326人190.09万元;2010年,共发放380人222万元;2011年,共发放497人293万元;2012年,共发放453人268.55万元。
变化二:更多利县惠民
主动和提前还贷,是近年来凤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出现的一个喜人现象。一位子弟正在上大三的学生家长老李告诉笔者,他计划在孩子大四时就提前还清贷款。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笔者生源地助学贷款还贷主动性提高的主要原因,一是各方不断加强宣传,如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仅将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面对面的宣传贯穿该项业务始终,还与县人行等金融机构联手,同时利用政府网等多种形式进行信用宣传:二是县域经济发展的结果。近年来,凤县扬长避短,依托当地地处我国南北相交、嘉陵江源头等优势,积极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工业强县、椒畜富民”战略,“大红袍”花椒等特色及各业长足发展,凤县不仅甩掉省定贫困县的帽子,并连续四年跻身陕西年度十强县等行列,农民人均收入和城镇人均收入连年递增,促进还贷能力增强:三是政策不断优化。调研发现,鉴于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体现社会责任和政策目标的一种小额贷款品种,存在迥异于传统商业信贷的特殊性,国家在贷款、还款期限等诸多方面均不断进行调整,如最初该项贷款贴息由各级财政分担,由于当地财政困难,政府对助学贷款贴息心有余而力不足,使50%的县级财政利息补贴在不少欠发达县落空:加之助学贷款笔数多、金额小、操作流程繁琐,收贷成本大,加大了银行贷款风险,影响到银行的积极性。2010年,陕西省实行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贴息。规定,考入中央高校和外省地方高校的学生,其贷款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陕西省属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就读的,其贷款利息由省财政负担;考入省内市属普通高校就读的,其贷款利息由所隶属市财政负担。在还款期限上也做了较大调整,由最初的学生毕业后四年内还清,到2004年延长至6年,现在又延长至10年:由于学生上学期间实行政府贴息,学生毕业后则由贷款者负担利息,所以一些经济贫困状况好转的家庭便尽可能地选择尽早还款。截至今年5月末,凤县共计有321人还贷275万元。
变化三:日趋方便科学
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笔者介绍,中心刚成立时,这项贷款业务由县农信社代理,学生和家长办理该项贷款需反复往来于中心和农信社,省开发行又根据申请贷款学生的信息,将款拨到所属县区农信社,再由县区农信社汇往学生所在的高校,既繁琐又很难使贷款及时到位。现在,随着信息共享和电子支付平台的建立,尤其是201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更为方便和科学。从2012年开始,陕西省申请贷款的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学生只需在自己的电脑上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方式登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借款学生成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后,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便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打印借款合同的同时,通过基层系统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并加盖县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和验证码赴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受理证明,在基层系统中录入欠缴金额并确认验证码;县(区)资助中心通过基层系统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即可生效。归还贷款同样不出家门即可用支付宝办理。考虑到一些学生家长未掌握电子操作,县资助管理中心特意通知让学生本人前来咨询网上申请或还款的操作方法。
变化四:风险防预有效
在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各地普遍注重风险防预机制的建立健全。调研中笔者还了解到,自2007年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以来,凤县贷款者均能按期结息,无一例违规。这主要得益于管理的不断深化、细化,使该项贷款防预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如陕西建立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补偿金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由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实行专户管理,作为专项风险拨备,主要用于防范和弥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考入中央高校和外省地方高校的学生,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陕西省属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就读的,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各分担50%;在省内市属普通高校就读的,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各分担50%。同时进一步细化了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格条件,明确规定,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购买奢侈品,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或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建立了风险补偿金激励约束机制,以促进县区的风险补偿金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
3.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证明 篇三
学部(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人:xxx
4.生源地证明 篇四
__________县(市、区)学生资助办公室(中心):
兹有我校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_级___________专业学生___________,学制____年,学号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生目前欠费元,2013—2014学学费元,住宿费元,本学年(学费、住宿费)合计元。经核查,该生本学年在学校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特此证明
学院桂林理工大学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年月日年月日 附:
收款单位名称:桂林理工大学
账号:6132 5748 8744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建干路支行
5.生源地证明 篇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贫困学生认定工作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前提, 是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分配资助资源的关键。为了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落到实处, 工作不出毗漏, 真正体现助学贷款的性质, 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信度, 使贷款管理模式科学合理, 有必要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研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1. 贫困认定可信度不高。 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 贫困学生认定工作由个人申请、学校评议、资助中心集中于乡镇、社区了解核实后认定。但是由于生源地贷款不牵扯到他人利益, 审核机构一般对申请贷款的学生都予以通过, 而县级资助中心由于条件所限, 难以对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一一核实, 致使认定的可信度仍不高, 影响到贷款的质量。
2. 个人信用体系不够完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需担保和质押, 也不考虑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的贷款信用度。因此, 从现实情况来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是经济贫困家庭学生, 部分家长本身就因贫困长期依赖政府救助, 不具备担保能力, 而贷款学生信用体系又尚未建立, 这就无形之中增加了贷款风险。
3. 思想和观念方面存在误区。 一是贷款学生思想认识不清, 缺乏主人翁意识, 对贷款产生的责任仍然依赖父母, 把第一责任主体当做父母。二是对贷款存有依赖心理, 还款方面表现不够积极。三是就业压力大给学生带来困惑。使本来责任意识不强的他们还款更加不积极。四是部分家长认识不清, 认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政府对贫困家庭的一种资助, 期盼政府减免。
4. 约束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学校与生源地资助中心相脱节, 学校只负责提供必要的账号信息, 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去向信息不再向生源地资助中心提供, 这就给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掌握毕业学生信息带来了不便。二是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生工作单位未建立起相应的联系机制, 学生毕业后生源地资助中心不能得到详细信息, 也得不到工作单位的有效支持。三是在贷款学生中确实存在一些特困家庭, 无力偿还贷款, 对这些特殊情况未能制定出具体的对应政策。
5. 贷款对象信息体系不够健全。 由于农村土地流转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得人口流动性加大, 贷款学生家庭外迁或父母外出打工, 学生和家长的联系方式都发生了变化, 致使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无法和贷款人及家长取得联系, 给贷款催收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解决生源地贷款问题的对策
1. 健全和完善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机制。 充分发挥高中学校评议小组的作用。高中学校贫困学生评议小组每年要对贷款人数和贷款额度进行预测, 对提出申请贷款的在校学生进行家庭情况和个人情况的摸底调查, 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学习实际对贫困学生进行认定和贫困等级划分,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在每年正式办理助学贷款时根据预申请学生名单和所划分的贫困等级确定先后贷款对象。为了使贷款工作在压力大的情况下顺利进行, 在贷款过程中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进行公示, 进一步提高贫困家庭认定的可信度。
2. 做好贷后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助学贷款台帐管理制度。以信贷台帐作为贷款管理的基础, 建立助学贷款学生手工台帐与电子台帐相结合, 及时掌握和了解贷款学生贷款的各种信息, 为催收贷款、还息、清息提供快捷准确的信息。二是及时做好贷款催收、提前还款、合同变更和信贷台帐信息维护工作。在贷款催收工作中对借贷学生和家长进行动态跟踪, 并对到期的需还款和还息的学生提前预发通知, 敦促学生和家长按时还款、清息。三是为了使档案管理规范完整, 每年在贷款工作中严格按档案管理要求对贷款所有信息认真核查, 对上报开发银行的档案材料做到及时、真实和完整。
3. 加强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 降低助学贷款风险。 一是在贷款前高中学校通过讲座、家长会、咨询会等方式增强学生及家长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了解。二是银行部门根据贷款的要求、国家政策、贷款政策、还款要求、办理程序等进行系统的宣传。三是高校要不断加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和学生诚信教育工作, 要把信贷知识教育、诚信教育纳入大学生思想道德中。四是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同乡镇、社区、协调配合, 做好政策宣传及督促工作, 对预到期贷款学生提前通知和跟踪催缴相结合。五是建立乡镇、社区、村联系卡, 充分发挥乡镇、社区、村联系人的作用, 协助县资助管理中心督促做好贷款催收任务。
6.生源地证明 篇六
【摘 要】本文是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专项课题研究成果,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了解和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状况,加以理论和实际分析,提出对策方案,以期达到防范信贷风险和提高贷后管理效果的目的。
【关键词】生源地 助学贷款 信用状况 分析对策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2008年11月,广西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在南宁市武鸣县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2009年秋季,广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原有的以大学校园地为主的助学贷款比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三点明显优势:1.贷款范围更广,受益学生更多;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贷后催还款等工作因地域优势而变得便捷;3.贷款到账时间大大提前。
伴随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欢迎的同时,发放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还贷数额也随着逐年大幅增长,国家开发银行和各级教育部门倍感压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一种信用贷款,贷款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之所以获得没有任何抵押物和不通过第三方担保的银行贷款,主要原因之一是银行认可学生的信用,更主要的原因是各级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参与其中,它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质,其公共产品属性远大于市场产品属性。但是,助学贷款不是政府无偿资助,它的市场产品属性决定贷款人和放贷人双方必须遵守市场契约,贷款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需要及时还本付息,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有代偿和连带经济责任。
南宁市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中发现,贷后管理的难点主要是贷款学生毕业后去向不明、个人资料信息失真失信、恶意违约、贷款人不了解还款操作流程等引发的违约信贷风险,影响到这一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违约信贷风险,各级学生资助机构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实施主体,应该联合高校,加强对贷款大学生的诚信守信教育、法律契约意识教育、贷款还款操作流程告知教育等相关知识的指导,建立贷后管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贷款违约问题。
本课题立足于实际, 深入基层,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形式,了解和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状况,加以分析,提出对策,希望对防范贷款风险和贷后管理起到理论指导和实践借鉴作用。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本次调查问卷是《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用控制模式调查问卷(工作人员部分)》《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用控制模式调查问卷(学生部分)》,调查对象是六县六区学生资助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和南宁市武鸣县、宾阳县部分贷款学生。调查显示,目前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贷款学生信用意识偏低。从调查来看,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一定的信用意识,但亟待提高。主要表现为:贷款学生认同还款契约,对违约后果也有认识,但是认识不够深刻,存在侥幸和不以为然心理;有相当一部分贷款学生诚信意识缺失,毕业后变更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却不通知县(区)学生资助机构,还有少数贷款学生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如固定电话为虚假号码;贷款学生毕业就业后,工作流动性大,学生资助机构难以追踪;贷款学生档案中留有家庭住址和电话,但其父母外出务工,增加联系难度。
(二)高校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不足。高校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受益方,却没有承担相应义务。学生在家庭所在地成功申请到助学贷款后,就进入大学校园学习、生活,高校理应是这些贷款学生养成良好诚信意识的责任主体。但是,高校并没有针对贷款学生的现状开展调查研究,没有足够重视学生的诚信教育问题。从了解来看,很多高校没有将“诚信教育”纳入课堂,更没有将其作为学分列入课程。高校诚信教育的薄弱,导致贷款学生对诚信道德范畴、地位、后果的认识比较模糊与感性,缺乏严肃性与科学性。
(三)信用体制建设职责不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贷信用控制主要还是依靠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来进行,具有很大强制性,而一旦贷款人的个人资料发生了变更,未能及时更新,便无可奈何。因此,银行会通过高校和学生资助机构联系学生催缴还款。对于高校来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像以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那样支付高额风险违约金,因此,高校不太愿意承担催缴任务。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控制体系是由银行、高校、地方学生资助机构、贷款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相关人共同构成,任何一个环节职责不清或不履责,整个控制体系就有可能出现瘫痪状态,造成贷款违约风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用控制体系建设职责不清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学生资助机构管“审”不管“教”。学生资助机构每年要受理本县(区)大量的贷款申请业务,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在工作职责上偏重于对贷款申请材料的审核,上报国家开发银行,以及贷后催款工作。对于贷款学生的信用教育往往只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手段单一,无法形成系统性。二是银行管“贷”不管“还”。在收到学生资助机构上报的贷款申请材料后,银行在一定工作日内审核并给予放款。银行放款后,一般就把催缴还贷的任务交给学生资助机构。三是高校管“教”不管“催”。贷款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学校根据德育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但是,对于毕业后,贷款学生失信不还助学贷款的违约行为,高校没有责任予以催缴,往往也无能为力。
三、提出对策
针对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状况,提出如下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挖掘贷款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挖掘贷款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能够使贷款学生激发内在道德感,自觉主动寻求增强自己诚信还款意识的方法和教育措施。因此,学生资助机构必须让贷款学生保持主动教育和激发自我的动机,深入了解学生对贷款的心理逾期、办理流程和还款方法所提出的合理建议,激发学生发挥主体自觉作用。一是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如召开专家还款讲座、贷款学生诚信交流会、感恩励志征文、演讲、一对一贫困学生就业心理辅导等形式,拓宽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引发贷款学生思考,形成强大自我教育和学习诚信知识驱动力,自觉养成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二是营造良好的全员育人氛围。在各教育阶段都可以举办关于诚信感恩教育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解读会,让学生初步了解政策内容和获取有关信息;在社区活动、农村圩日等群众比较集中的日子,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形式主动宣传还款知识、违约知识,以及通过群众口耳相传表扬诚信还款学生的事例,进一步激发学生感恩自强精神。三是重点分析和梳理贷款学生还款难的问题。如进行问卷调查,它的优点在于用很短的时间就同一类型的问题在较大的范围内收集到大量的信息和解决建议,同时也可以解除学生在座谈会当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直接表达真实想法的心理顾虑。endprint
(二)发挥高校诚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高校作为大学生教育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重视学生贷后的信息管理。加强对个人征信系统的推广和宣传,使学生了解到个人信用的重要性,更好地发挥其约束功能。学生资助机构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动态,学生毕业时要和毕业高校做好沟通,准备把握学生的去向,及时通知贷款学生还款的相关事宜,严格控制违约率。高校将诚信教育与学生工作有机结合,以引起全体大学生的重视。具体的方式可以有以诚信为主题的各种集体活动、诚信教育讲座、将案例教学和丰富的学生社团活动结合起来。所有的教育形式要体现诚信在大学生学习以及将来踏入社会中的重要意义,使大学生特别是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意识到不讲诚信的危害,从自身的行为规范中将诚信摆在首要位置。这些教育不仅要影响贷款的学生,还要使其周围的同学受到感染,产生积极的良性连带效应,只有这样我们的贷后管理才能由被动变主动,促使贷款学生积极配合学生资助机构的还贷管理工作,促进贷款的顺利回收。
(三)建立职责清晰的贷款信用控制体系。建立信用控制体系,各部门主体必须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调合作。学生资助机构加强对政策的宣讲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同银行、高校和贷款学生的联系。国家开发银行完善贷款审批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还贷知识宣传,使每一个贷款学生了解还贷操作规程,及时反馈还贷信息。高校则要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予以关注,对学籍变动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及时向地方学生资助机构反馈,更新档案,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
(四)实行贷后工作网格化管理模式。在“四级工作联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将贷后工作逐渐导入网格化管理模式。目前,县(区)学生资助机构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催还工作的实施主体,面对的是广大农村地区的贷款学生和家长,借鉴时下社会治理通行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将会对提高贷后管理效率和防范违约信贷风险起到促进作用。一要建立动态的贷款人信息管理系统。县(区)学生资助机构在接收学生贷款申请材料时,一般就已经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关键是这一信息管理系统在日后要维护、更新,对分管网格内对应居(村)委会的贷款学生和家长实行动态的跟踪,及时更新贷款人信息管理系统。二要准确对贷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县(区)学生资助机构、银行在接受助学贷款人申请材料时,应当会同当地民政部门,通过有效的途径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实际评估,测评其还贷能力以及过往贷款信用度,掌握真实的情况,从源头防范信贷风险。三要加强贷后监控的刚性手段。刚柔并济是贷后监控的重要手段,刚性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能保护国家利益,而不受某些不法的和不合理的行为所侵占。在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控制中,县(区)学生资助机构在银行的督导下负责贷后管理及本息催收工作,跟踪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贷款管理,并且保持与高校、学生和就业单位的联系,督促学生及时还款。在各种柔性手段不能取得成效,出现违约情况时,由银行对其采取相应措施。例如在媒体上公布违约者名单,县(区)学生资助机构建立起信用档案,向银行申请采取取消其继续申请贷款的资格,提请提前回收贷款,通过行政或法律的手段强制回收等措施,来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常军胜,全斌,陈闻.从零到十四亿[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7.生源地证明 篇七
生源地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在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属于信用贷款, 学生和家长作为共同借款人, 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作为国家的一项民生工程, 生源地贷款政策近几年在全国的普遍实施, 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广大寒门学子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帮助了许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圆了自己的大学梦。但是, 在实施过程中, 全国许多地方都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本文针对生源地贷款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当前需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二、生源地贷款的现状与问题
与国家助学贷款相比, 生源地贷款虽有借款人为“生源地”的优势, 但覆盖面广、贷款对象多、期限较长, 从近几年政策执行的情况来看, 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五个方面。
1. 许多地方的经办银行缺乏动力, 积极性不高。
生源地贷款不同于传统的商业贷款, 政策上只能执行基准利率, 贷款对象大多是低收入或贫困家庭, 收益比较低, 潜在风险大, 一旦借款人毕业后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或收入不稳定, 就不能按时还款, 甚至会形成呆帐或坏帐。虽然政府引入了风险补偿金制度, 但相关金融机构认为此项业务不划算, 因而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曾出现惜贷、恐贷现象, 而许多地方的经办银行迫于政策压力, 人为限制名额, 最终无法保证符合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都能获得贷款。
2. 伪贫困生挤占公共资源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获得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不支付利息, 因此部分学生及家长存在“不贷白不贷”的心理, 哪怕本来负担得起学费, 也会想方设法找关系、钻空子申请贷款, 甚至有的家长为了从事其他经营而伪造各种贫困证明骗取贷款。在贫困认定较难深入开展和贷款名额有限的现实背景下, 导致一些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好的学生 (即伪贫困生) 挤占了公共资源, 而很多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未能真正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3. 部分学生及家长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这些误区主要表现在:部分学生及家长受传统观念影响, 怕丢面子, 宁可变卖家产或向亲朋好友借钱也不愿意申请贷款;部分学生家庭对自己未来的还款能力没有信心, 不敢去申请贷款;有的家长对政府抱有较强的依赖心理, 宁愿拖欠学费也不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一些贫困学生只想得到助学金, 而不选择申请助学贷款;部分贫困学生及家长对生源地贷款政策不了解, 错失了贷款机会。这些认识上的误区和对政策的不了解导致部分真正需要的学生最终未能获得贷款。
4. 贷前调查困难。
实施生源地贷款政策, 从贫困生认定到贷后管理大都由县级资助中心负责。因申请贷款的学生多、分布广、工作量大, 在人员编制少、经费紧缺的情况下, 县级资助中心在贫困生认定方面很难做到入户调查、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根据学生提供的家庭贫困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同时, 一些地方的县 (区) 、乡镇 (街道办事处) 、村 (社区) 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 没有做好细致的调查工作, 出具的困难证明可信度低, 导致县级资助中心因无法证实而把名额给了一些“伪贫困生”。
5. 贷后管理难度大。
县级资助中心除了要开展生源地贷款宣传和贷款资格审查外, 还承担着催还贷款的任务;还需要建立各类台账, 经常进行数据维护等, 贷后管理任务繁重。同时, 由于大部分高校、学生就业单位与县级资助中心和经办银行沟通不便, 信息不对称, 致使对学生学籍异动、就业单位变动、联系电话变更等涉及信贷风险的信息难以及时掌握。这些情况导致县级资助中心和经办银行开展贷后管理的难度加大。
三、完善生源地贷款工作的措施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生源地贷款的宣传力度。
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等要积极配合县级资助中心及经办银行做好应届毕业生生源地贷款的宣传工作, 向学生讲清政策, 帮助学生及家长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同时, 相关学校也要做好学生预报名、初步审查和数据上报等工作, 更好地帮助县级资助中心做好需求调研。
每年暑假前夕, 各高校要通过宣讲会等方式开展生源地贷款宣传和诚信教育, 主动配合经办银行做好毕业生信息确认, 完善贷款学生个人信息, 要及时提醒获贷学生按时还款, 共同推进生源地贷款工作的顺利实施。
2. 政府要确保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及时到位。
根据相关规定, 获贷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部门全额补贴, 只是在毕业后才需按年度向银行归还本金和利息。同时, 国家设立的生源地贷款风险补偿金主要用于因各种原因无法追回贷款而造成的损失;对确实难以收回的呆账、坏账, 经办银行可按有关政策自主核销。如果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不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必会增加经办银行的业务风险, 挫伤其办理生源地贷款的积极性。只有确保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及时拨付到位, 才能确保生源地贷款政策的有效落实。
3. 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方面, 政府和银监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制度, 落实相关金融部门的社会责任, 加强对经办银行和县级资助中心的监督考核, 从根本上杜绝限制名额、故意设置门槛等现象发生, 使真正贫困的学生“应贷尽贷”。另一方面, 经办银行要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家庭、高校和就业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对获贷学生的动态跟踪。同时, 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起举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一旦发现有循私舞弊、违规审核的情况, 经核实后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或处理;对于通过各种手段骗取到贷款的, 经调查核实, 除及时追回贷款外, 可通过相关媒体进行暴光。只有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才能保障生源地贷款工作的健康发展。
4. 要认真做好贷款需求调研和资格预审工作。
为做好生源地贷款工作, 县级资助中心必须做好贷款需求调研。每年上半年, 可通过相关学校掌握应届高中 (职高) 、中专、技校毕业生的贷款需求。同时, 通过多种途径掌握已获货款在校大学生的复贷需求。在此基础上完成每年的贷款需求统计,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信息数据库。
县级资助中心对当年预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预审时, 可以灵活采用入户调查或电话采访的形式, 摸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条件的县 (区) , 可在乡镇 (街道办事处) 民政部门设立联络员, 可通过他们深入乡村开展实地调查, 听取村民的反映。
只有在做好贷款需求调研的基础上, 县级资助中心编制上报的年度贷款需求计划才能保证“应贷尽贷、满足需求”政策的落实;只有通过资格预审, 才能在办理生源地贷款时对学生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甄别, 有效地避免“伪贫困生”挤占公共资源的现象发生, 以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
5. 加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设。
目前许多地方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机构不全、人员编制少、经费投入不足等已经成为制约生源地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问题。因此, 各级政府要深入研究, 加强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建设。一方面要加大人员配备, 加强对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增强服务意识,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信息搜集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大办公设备和工作经费的投入,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进一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提高工作效率。
6. 进一步完善个人征信系统, 加强相关法制建设。
提高学生还贷率最有力的手段还是要将生源地贷款信息纳入学生个人征信系统。只要出现恶意拖欠、不按时归还等违约现象, 就会影响到其今后在全国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办理信用卡、车贷、房贷等授信业务。尽管国家开发银行已于2011年开始将生源地贷款数据分批次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但我国个人征信系统仍需进一步完善。如果国家相关部门能够建立起生源地贷款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定能从法律层面更好地制约获贷学生的违约现象, 减轻贷后管理压力, 有效降低生源地贷款的风险。
四、小结
开展生源地贷款, 是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重要举措, 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民生工程。各地只有在具体实施中认真总结经验, 分析和发现问题,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上学难的问题, 才能使生源地贷款这一惠民政策发挥应有的社会效应。
参考文献
[1]高翔, 邓小红.我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状分析[J].南昌航空大学学报, 2010, (2) .
[2]李泽华.生源地助学贷款存在问题及其对策[J].云南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3, (3) .
[3]夏瑞瑞, 张冰.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状及发展的分析[J].青年文学家, 2013, (19) .
[4]刘本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村金融, 2010, (2) .
8.生源地证明 篇八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证明
系班普通全日制学生(通过普通高考统一录取),通过认定已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本学年学校学费和住宿费元,没有获得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院系(公章)学生工作处(公章)
年月日
武昌工学院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张婷婷
武昌工学院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27-88151979
学 生 承 诺
1、本人确系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本年学费,如发现所述情况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本人已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责任和义务,如果贷款获得审批,将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款。
3、本人已理解《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内容。
学生签字:
(此证明仅供湖北省高校学生到湖北省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使用,申请时交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同学(学号)系我院
附件2—2: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
(要了解更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请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哪个银行经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生源地教育部门协助办理的一种贷款形式,由贷款学生及父母或监护人与国家开发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国家财政帮助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支付利息。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
贷款学生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偿还第一年利息,毕业后2年的12月20日偿还本金。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偿还方式是怎么样的?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支付宝”的方式还款,贷款毕业学生必须在每年11月21日——12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网站查询应还金额,并将所查到的应还本息金额提前存入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将自动扣划。
四、如果没有按时归还贷款有些什么后果?
1、如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利率的130%。
2、只要毕业后的第一年12月20日没有还款,违约信息将载入人民银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导致贷款人无法申请到其他贷款(车贷、房贷)。
3、经办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曝光违约学生信息,并可以采用法律诉讼的方式追缴贷款。
4、如果贷款毕业学生不还款、违约率过高,不仅会影响学生个人、学校声誉,还将导致以后的学生无法申请到贷款。
五、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如何做好日常管理?
1、要妥善保管贷款合同,牢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登录、支付宝登陆用户名及密码,如果遗失或遗忘,将给续贷和还款带来麻烦,甚至无法续贷。
2、如出现退学、休学、转学等中途离开学校情况,要及时告知高校老师和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
9.生源地证明 篇九
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将开展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填写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年6月14日——2012年6月30日
二、对象:在本年度拟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方式:
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认真填写有关表格。
2.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3.各学院统一收齐表格后到学生工作处资助和贷款管理科盖章。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
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该生已通过本校组织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具体信息如下:
特此证明。
高校名称(盖章):内蒙古财经大学
年月日
10.生源地证明 篇十
一生源地贷款存在的问题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依旧存在
“谁有资格获得贷款?”是生源地助学贷款中首要解决的问题。各学校执行标准不一, 在高职院校一般是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的学生可以申请。但由于在生源地开具贫困证明较容易, 只要村里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乡里、县里都会盖章, 因此开具贫困证明普遍比较容易, 随意性较大, 使证明的真实性大打折扣。面对这样的情况, 资助工作人员很难甄别, 导致一些学生家里并不贫困, 却通过开具贫困证明申请到助学贷款。
2. 部分学生及家长认识上存在误区, 错失贷款机会
部分学生及家长不愿让人知道家庭困难, 宁可向亲朋好友借钱, 也不愿意申请贷款;部分学生家庭认为没有还款能力, 不敢去申请贷款;有的学生和家长有较强的依赖心理, 只想得到助学金, 不积极寻求其他解决办法;部分学生及家长对生源地贷款政策不了解, 错失了贷款机会。这些认识上的误区和对政策的不了解导致部分真正需要的学生最终未能获得贷款。
3. 贷后还款率不高, 催款不力
部分贷款学生贷款时不了解政策, 糊涂贷款, 不知何时还款、怎样还款;还有的学生信用观念淡薄, 执行贷款合同自觉性不够;毕业学生刚工作普遍收入不高, 想还款有心无力;还有一些恶意欠款。银行催款时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和学生家人, 也缺乏有效的强制手段。
确保贷款学生到期本息能按时回收, 是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长期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 高职院校贷款还款率的高低会影响本校的助学贷款工作。贷款违约率是衡量高职院校资助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更关系到下一阶段高职院校所获资助的比例。为解决高职院校生源地贷款面临的困境, 应加强贷前教育和贷后管理工作。
二加强学生诚信还款教育和信贷知识教育、“三体联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1. 重视生源地贷款学生的思想教育
从学生入校, 尤其是确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开始, 要不断对其进行诚信、励志、感恩教育, 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使他们把外在的诚信内化为自身所遵循的基本理念和准则, 并通过自我评价、自我监控、自我激励等来塑造自己的诚信形象。从班主任、辅导员、各级领导, 从课堂到各项活动, 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地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尤其在毕业生离校前, 通过组织观看宣传片、开展讲座、座谈会等形式, 准确掌握学生最新思想动态和个人信息, 强化学生诚信意识和主动还款意识, 为可能的后续还款工作做好准备。
2. 金融、信贷知识教育
通过发放宣传册、开展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 让贷款的学生及时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及相关知识, 同时介绍银行金融卡、支付宝的正确使用方法。加强学生对金融、信贷政策的了解, 让其意识到助学贷款不同于助学金。高职院校协助银行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各项宣传, 为贷款学生提供了解助学贷款具体规定的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服务, 了解还款渠道。
3. 高职院校、各地资助中心、银行“三体联动”
高职院校是生源地贷款第一经办人, 要认真核实学生申请资格, 确保真正有需要的同学能获得贷款。动态收集学生个人和家庭信息, 及时更新, 加强诚信教育, 动态监督。如遇拖欠, 协助银行及时联系学生和家长催收。各地资助中心、银行也要简化贷款流程, 及时更新学生信息, 加强监管, 与高职院校保持互动, 加强联系。只有三方携手, 才能更好地完成贷款和还款的全过程。
4. 健全相关惩戒法律法规
贷款拖欠现行的政策, 只对学生银行信用度和其他个人贷款有影响。要具有更强的威慑力, 还应健全法律法规, 对拖欠者实行严厉处罚。如对在政府等公职部门工作的拖欠者予以解聘;强制扣除拖欠者工资或存款的一部分用于还款;拖欠者不能享受一些税务优惠政策等。只有明确法律法规, 对拖欠者才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 让他们不敢也不能拖欠。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关系众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 在推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进程中, 高职院校、各地资助中心、银行要明确各自责任, 加强互动联系, 动态监督管理学生。学生和家长应提高诚信还款意识, 熟悉贷款相关政策, 及时还款, 实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良性发展。
摘要:生源地助学贷款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部分学生及家长认识上存在误区, 错失贷款机会;贷后还款率不高, 催款不力等问题。为解决高职院校生源地贷款面临的困境, 应加强学生诚信还款教育和信贷知识教育、“三体联动”、健全相关惩戒法律法规。
关键词:高职院校,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
参考文献
[1]王凤军.高校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的现实问题与对策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 2014 (28)
[2]嵇绍岭.我国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必然性分析和对策研究[J].当代教育论坛, 2005 (15)
11.生源地贷款流程 篇十一
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及办理流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综述
2007年8月,国家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目前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户籍在本市、县(市、区)。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二)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三)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四)本金和利息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分期偿还贷款本金。提前还款时除应付本息外不加收其他费用。
四、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流程: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街道办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审查、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并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4、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要 求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字),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 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 学贷款资格。
5、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 执),共同借款人保留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 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 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二)学生在高校办理流程:
1、借款学生入学后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 校报到,并交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帐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并出具学生在校无贷款证明,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及学校出具的无贷款 证明一并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3、借款学生贷款资金由生源地承办银行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 定账户。借款学生须及时关注学校网页上公布的到款学生信息,贷款 资金到达学校帐户后,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领款等各项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准备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与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的一切相关事宜。
(二)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三)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四)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五)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12.百色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篇十二
同学为我校系专业级(入学年份)学生;学号,学制年.由于我校目前尚无国家高校助学贷款项目,故该生本学年在我校尚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该生在我校每学年学费为元,住宿费为元。
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百色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联系电话: 0776-2820070。
特此证明。
百色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年月日
百色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同学为我校系专业级(入学年份)学生;学号,学制年。由于我校目前尚无国家高校助学贷款项目,故该生本学年在我校尚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该生在我校每学年学费为元,住宿费为元。
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百色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联系电话: 0776-2820070。
特此证明。
百色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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