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整改措施

2024-07-29

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整改措施(共11篇)(共11篇)

1.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整改措施 篇一

XX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改方案

对XX乡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挂牌督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深入剖析市政法委指出的我乡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为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使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乡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全面自查,特制定整改举措,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经研究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全面建设综治中心为抓手,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整治治安乱点,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提升我乡的综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压实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为我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整改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综治中心的日常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化解矛盾,消除治安隐患,实现治安秩序的根本好转,确保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决心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深入开展整改活动,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着力改变现有状况。

(一)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提高乡综治工作软硬件水平。

1、为确保本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XX    乡长

副  组  长:XX    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XX    乡副乡长

XX    卫生院院长

XX    民政所所长

XX    劳保所所长

XX    派出所所长

XX    残联理事长

XX    党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由XX担任办公室主任,XX为成员。

2、加强综治队伍建设,规范日常工作制度。一是按照标准配齐配乡综治办、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全面落实综治中心工作制度。二是强化综治中心(站)的值班接待等各项管理制度,对服务窗口的标示牌重新制作,明确要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到中心带班,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矛盾纠纷。三是规范综治办和综治中心(站)的运作,使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工作人员做好基础工作,保持中心环境秩序良好,同时认真规范的做好排查、调解、维稳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日常资料管理、收集、归档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二)加强平安建设,改变社会治安状况。

要充分认识当前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坚定不移地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要通过召开全体乡村干部大会,动员各单位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切实增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的意识。

1、加强平安建设宣传。首先,主动开辟综治(平安)宣传工作阵地开展日常宣传,利用乡村两级宣传栏进行长期平安建设工作宣传,要求每个村至少两幅宣传标语及相关内容。其次,乡综治中心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利用季会、综治宣传月、宪法宣传日、国家安全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认知度。再次,全乡各村利用“大喇叭工程”加强对平安建设的宣传。

2、加强治安巡逻防范的力度。提高扎实开展巡逻防范等工作切实解决可防性案件高发的问题,建立以村为核心的群防群治体系,坚持开展村级联防,加强平安志愿者巡逻,乡综治办组织人员将不定期抽查各村平安志愿者巡逻情况,并将巡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3、加强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对于街道、学校周边地区重点布控,对周边居民进行重点宣传,做好日常防范工作。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发现问题及时整治,改变治安案件尤其是可防性案件的高发态势。

四、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这次整改行动,是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大举措。严格按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实施,确保不走过场。

(二)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

对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责任到人,整改小组领导要深入第一线,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严格督查落实。

整改过程中,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重新进行整改,对整改工作不负责、敷衍塞责,将严肃追究责任。

2.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整改措施 篇二

关键词:路线教育;整改措施

中图分类号: D63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4.19.004

公主岭市种子管理站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中,围绕单位承担的职责、农资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召开了班子会、党员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进行广泛交流。会上,班子成员带头发言,参会人员踊跃发言,大家从工作角度提出了建设性的想法和意见,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认真总结和查摆,梳理出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四个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科学的整改方案。

1执法工作中查摆出来的问题

农资市场管理难度日益加大。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有四个:一是公主岭市农业生产资的料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多,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经营主体资格门槛降低,种子、农药、肥料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主体迅速增加。全市有种子生产企业39家,经营门店320个。农药生产企业2家,经营门店243个。肥料生产企业20家,经营门店218个;二是农资产品品种数量大,2014年在全市农资市场上出现的玉米品种100多个、肥料300多个品种、农药800多个品种;三是农资购销渠道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受利益驱使,在农资产品经营上,出现了农民由过去自己到商店或公司购买,逐渐发展到农资经营单位进村送货上门、或签订单直销、或通过经纪人,也有的打着合作社旗号销售农资,还有个别小卖店、日杂店等营业场所也销售农资产品,导致农资市场管理难度加大;四是一些企业和个人追求短期效益,假冒、套牌、侵权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明显上升,未审先推品种以村屯经纪人、签订单、送货上门等销售方式,使经营未审先推品种行为更加隐蔽,虚假宣传屡禁不止。

农资市场监管还有死角。存在生产主体和经营门店多、农资市场多、入户直销多3个特点。另外我市辖区面积大,最远乡(镇)距市区90多公里,导致单位执法人员现有数量满足不了市场监管的需要。

执法经费不足。公主岭市财政状况不是很好,农资监管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致使执法经费不足,影响了农资监管工作。

执法工作中有畏难情绪。由于农业执法工作要求高,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管工作中怕担责,在人情风上还存在放不下“面子”的问题,在困难面前还缺乏敢于担当的勇气。

2整改措施

市农业局王春生局长先后3次参加了管理站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学习活动,并对农资监管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和具体措施。按照局领导的要求和部署,王江站长同班子成员针对农业执法工作中梳理出的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和磋商,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细化农资监管工作包保责任和追究制度。将全市农资市场划成四片,将执法人员分成四组,每组负责一片,任务和责任都落实到了人头。

第一组:王江、姜国良、李国忠、滕展易、张军红、黄海武、牟向彬负责辖区内种子生产企业、农药生产企业和肥料生产企业的监管。王江为分管责任人,姜国良、李国忠、滕展易、张军红、黄海武、牟向彬为直接负责人。

第二组:姜国良、黄海武、张军红、周晓东负责市区、二十家子镇、龙山乡、刘房子街道、果树农场、陶家屯镇、范家屯镇、响水镇、大岭镇、永发10个农资市场的种子、农药、肥料经营门店的监管工作,姜国良为分管责任人,黄海武、张军红、周晓东为直接负责人,黄海武为第一直接负责人。

第三组:李国忠、牟向彬、陈东亮、孙丹负责双龙镇、杨大城子镇、毛城子镇、宝泉、莲花山、玻璃城子镇、八屋镇、十屋镇、十屋农场、桑树台镇10个农资市场的种子、农药、肥料经营门店的监管,李国忠为分管责任人,牟向彬、孙丹、陈东亮为直接负责人,牟向彬为第一直接负责人。

第四组:徐庆辉、滕展易、朱学谦、邵文明、汪蔓负责朝阳城镇、大榆树镇、秦家屯镇、黑林子镇、柳杨、双榆树、怀德镇、育林、和气、双城堡10个农资市场的种子、农药、肥料经营门店的监管,徐庆辉为分管责任人,滕展易、朱学谦、邵文明、汪蔓为直接负责人,滕展易为第一直接负责人。

实现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加大对非正常渠道销售农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加大对非法包装种子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抓好品种普查登记;四是把质量检验报告备案纳入种子质量监管重要内容;五是清理整顿不合格企业;六是在农药销售的不同时期,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尤其是对高毒农药和国家禁限用农药及鼠药坚持常年性监管;七是对肥料生产经营业户逐一检查登记情况,对一证多用、假冒假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打重罚;八是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和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改;九是对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的案件和线索,及时做好通报、移送工作,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公主岭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局。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公安局提前介入。

监管工作下移,加强农资入户倒查。努力克服农资市场面大、执法人员少、执法经费不足等问题,加大农资入户倒查工作力度。每个乡(镇)至少入户倒查100户,重点检查来源、包装、发票等,对疑似有问题的种子、农药和肥料进行追踪溯源、抽样送检,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加强沟通和协调,争取队伍稳定和经费保障。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完成两项工作。一是争取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单独成立,定编定岗,并在执法人员配备上可以满足市场监管需要;二是积极争取农业综合执法经费纳入当地的财政预算,保障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

3.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整改措施 篇三

市纪委: 曲靖市扶贫办2009严格按照《曲靖市市级部门(单位)2009社会评价办法(试行)》(曲委〔2009〕1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测评,扶贫办综合满意率为98.07%,综合满意率排名第七。结合测评情况,扶贫办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满意度测评基本情况

扶贫办满意度测评各项内容中服务态度和质量满意票238票,基本满意票86票,不满意票3票,满意率为99.08%;办事效率满意票211票,基本满意票107票,不满意票5票,满意率为98.45%;工作绩效满意票199票;基本满意票117;不满意票7票;满意率为97.83%;廉政建设满意票196票,基本满意票117票,不满意票10票,满意率为96.90%;综合评价满意率98.07%,不满意率1.93%。

二、结合实际制定有效措施

扶贫办党组针对测评中存在的工作绩效和廉政建设不满意票较多等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扶贫办当前工作现状,查缺补漏,制定了切合扶贫工作实际的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一是对学习持之以恒,始终坚持好每周一学习制度,确保机关干部、职工职工学习的系统性、连续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在提升办事效率,强化服务态度和质量,廉政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为2010年社会评价测评取得更大成绩筑牢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对基层扶贫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增加每年集中培训次数和培训课时,把增强勤政廉政意识,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辐射到扶贫系统每一个干部、职工。

2、勤调查,多研究。结合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进度,积极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积极找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密切联系今年面临的百年不遇特大旱灾的复杂形势,紧密结合全市仅至3月底就有45万人因灾返贫的巨大难题,提出实事求是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做出切实可行的决策,在完成抗旱救灾任务的同时力争解决易地搬迁8000人,安居工程5000户,发放小额信贷5亿元,落实扶贫贴息贷款2亿元,确保到年底30万人脱贫。

3、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勤政廉政形象。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做到有规可依、行为规范,进一步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办文办事限时制。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项目、资金安排及扶贫办日常工作动态及时通过网页、电视、报刊、工作信息、96128等多渠道进行公开,增加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4.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整改措施 篇四

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刮板机制造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保证综合治理各项防范措施的顺利实施。

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调动广大职工积极主动搞好治安防范的自觉性,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事件的发生。

三、坚定不移地把维护稳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承担起本单位稳定的政治责任,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辅相承,及时了解掌握和化解可能影响稳定的事件和苗头,及时反馈各类信息,做到下情上达。

四、做好习练法轮功人员的思想和帮教工作,按照既定部署继续做好工作,巩固“三零一少”的成果,警惕和防止职工中出现非法组织,一旦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

五、安排好夜间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对辖区负责,严禁脱岗、睡岗,值班人员要对所辖区域进行认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加强民事调解工作,及时疏导和正确处理职工中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要注意发现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的调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做到小纠纷不出本单位,大纠纷不出本公司,避免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而激化成恶性案事件。

刮板机制造部

5.超限治理整改措施(精选) 篇五

自2004年全国开展集中治理超限超载运输以来,我局根据“国家八部委通知”的要求,也相应地加大了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打击力度。从2005年至今,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万台次,使车辆超限运输率下降了60%左右,有效的遏制了超限运输车辆的增长态势。

当然,在执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些问题,对于县优化办在《新化县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整改交办表》中指出的“对外地车辆不是重教育轻处罚,动辄扣车罚款”的问题,我局进行了深入调查,根据县优化办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局经集体研究,决定对执法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整改,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加深执法人员对问题的认识。对于县优化办指出的问题,我局于2006年12月30日召开了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对县优化办指出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讨论,使全体执法人员认识到,如果在执法过程中不能公正执法,区别对待本地车辆与外地车辆,对待外地司乘人员态度粗鲁、蛮横,动辄扣车罚款,这会严重影响我们新化的形象,阻碍新化经济的发展。在这次会议上,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加强全体执法人员对整改问题的认识。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县优化办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路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要求执法人员,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明确要求治超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规定”执法,对于超限运输车辆,绝不能区别对待本地车辆和外地车辆,一定要按同样的标准处理,一视同仁。在治超执法过程中,对外地车辆要以教育为主,在没有发生对抗执法行为的情况下不予扣车,在按规定处罚的同时尽量给予帮助。

三、成立稽查组,加强执法中的内部监督。为了杜绝在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我局专门成立了以李庆丰同志为首的稽查组,将不定期对路面治超执法情况进行稽查。如果在稽查中发现治超执法人员有随意扣外地车辆或加重处罚的行为,将依纪予以严惩,甚至清除出执法队伍。并且每月会对稽查情况进行一次内部通报,以警醒执法人员务必秉公执法,公平公正执法。

四、加强法律知识与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在治超执法中所产生的问题,最根本的措施就是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为此我局路政法制股把与路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整理汇编,装订成册,让全体路政执法人员人手一册,以利执法人员平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并且规定,全体路政执法人员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法律知识与业务知识的集中学习,以提高和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整改措施 篇六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整改措施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整改措施 通过认真学习教育活动,总结经验教训,结合本人工作实际,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整改:

1、树立法治理念,把法治的理念深深扎根于审判工作的实际。树立依法治国理念,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深入学习总结,满腔热情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在执行工作中,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树立公平正义理念,确立合法合理、及时高效、公开公正的观念,坚持依法办事,杜绝“关系案”和”人情案”,认真严格执法,但同时能自觉开展说服教育,帮助群众认

识问题,从而和谐干群关系,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2.坚持党的领导和法律至上在审判工作中的有机统一,树立党的领导理念,自觉接受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上级提出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同时也要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在审判工作中不断体现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职能,努力发挥作用;以法治的理念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从而真正做到党的领导和法治理念在执行工作中间的有机统一。

3.坚持执法为民。

要把自己的工作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执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认真落实各种执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实行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促进执法公正,真正做到“公正执法,一心为民”。

4.坚持文明执法。对待群众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办事热情、服务周到,考虑细致,多为其提供便利,在办理案件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文明、安全办案,不以权谋私,廉洁自律,注意自身的形象,规范规范言行,真正做到文明执法。

5.要坚持廉洁执法,杜绝官僚主义作风。

要从自我做起,自觉保持清正廉洁,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养成艰苦奋斗的精神和良好的生活作风,杜绝官僚主义,享受主义。正确处理私情

与法律的关系,铁面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不枉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让人民满意,群众信任,绝不做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事。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

7.桥山小学治理教育三乱的整改措施 篇七

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弘扬正气,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校风和师德建设,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黄陵县教育局《关于深入开治理教育“乱办班、乱带生、乱收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制止“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治理教育 “三乱”活动,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将治理教育“三乱”纳入治校体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教育良性竞争,树立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风师德建设,推进教育行风建设,提升治教治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大对教育 “三乱”的宣传、教育、惩处力度,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教育“三乱”氛围,遏制教育不正之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使学校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确保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提出要求,确保所有工作落到实处。

桥山小学治理教育 “三乱”工作领导小组

长:段璐(布置工作、开展活动)

副组长:刘永忠(行风宣传、督导检查、政治学习、督导检查、行风学习、督导检查)

员:

段惠娥

梁延琴

寇 勇

付立龙

邵英俊

田志强

兰志莉

党田刚(师德活动、督导检查)

“三乱”包保作领导小组

长:段璐(工作部署、师德宣讲)副组长:刘永忠(督导检查)段惠娥(包保一年组)梁延琴(包保二年组)惠

剑(包保三年级)寇

勇(包保四年组)高

泉(包保五年组)田

军(包保六年组)兰志莉(包保科学品德教师)付立龙(工会、师德考查、宣讲)

2、治理乱收费。重点治理在职教师各类因乱办班(乱辅导)、乱带生行为产生的乱收费。从重处理在职教师自行收费和在职教师介绍学生收取回扣及学校以无偿辅导为幌、行乱收费之实的行为。坚决禁止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推销、推荐各种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3、治理乱办班。重点治理学校或在职教师利用学生午休、下午放学后或者节假日时间,在校或者租用校外场地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辅导,在职教师擅自外出兼课。

4、治理乱带生。重点治理在职教师利用教育教学工作便利在家或租用场所乱带生(全托或半托),与社会托管机构或他人合作带生,向社会托管机构或他人介绍带生,及以家长或家长委员会名义组织带生。提倡教师义务为学困生补课,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5、开“三评”活动。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社会评教育。

6、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在教师中开展“教育形象工程”活动,树教师教学正气,树教育新风,真正把纠风治乱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老师与校长签订责任状,教师与学生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状。

7、加强监督,加大对治理“三乱”工作的督查力度。对群众举报、家长来信、来访等进行接待处理,对违反 “三乱”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常规管理工作:

(1)各种会议上进行宣讲教育:学校周工作会议集中宣讲教育;校务会上宣讲教育;年组民主管理会上相互教育。

(2)召开座谈会进行教育落实调查等工作。

(3)家长大会上进行宣传教育,传达学校的要求与措施。

(4)成立行风监督委员会,聘请社会上的有关人士为学校行风监督员,共同治理“三乱”现象构建和谐社会。

(5)加强个别教师谈话,对重点人物加强管理。

(6)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到教师家里进行实地抽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拓宽沟通渠道,设立治理“三乱”举报信箱公开,公开举报电话:0911——5212163(党务办公室)

四、责任追究:

对存在问题的个人,进行如下处理:

1、凡出现带生现象禁而不止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上报中心校等处理。

2、凡教师办班或带生3人以上的,给撤销班主任职务,建议中心校调离处理。

3、凡任课老师或其他校内人员委托相关人员或社会机构实施教育“三乱”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视为本人行为处理。学校考核按师德不合格处理,并追究责任。注:

1、此方案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此方案从本学期开始执行。

桥山小学

8.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整改措施 篇八

巴乡小学在本民主考评工作中,利用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走访等形式,积极倾听、收集学校教师和社会人事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加以整理归纳,在此基础上,学校通过行政会议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针对“学校只有一个厕所,师生上厕所困难;目前学校还没有运动场,正常的体育课难以开展”问题,学校已经向水东镇党委政府、宣州区教体局递交报告予以解决。

二、针对“校内留存住家户,并且校园不封闭,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学校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同时,加强安全教育,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师生在校安全。

三、针对“学校西大门摊点对学校污染严重;周边锅炉废烟扰校”问题,学校正积极配合水东镇工商所予以监督,限期整改。

四、针对“冬季学生应饮用热水、教室装配电扇”问题,学校出于对学生的安全考虑,饮水机不得用电加热,学生可以到教师办公室饮用热水;教室电扇暂不装配。

五、针对“校园缺少生机,校园文化氛围不浓”问题,目前学校已经在筹建学生鼓号队,并已训练;要求教导处、少先队、体艺组积极开展校际交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师生校园生活。

六、针对“校园环境美化不够,学生带零食进校园”问题,学校已要求少先大队在东西大门设立文明监督岗,培养学生不在校园内吃零食习惯;召开班主任主题班会,加强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七、针对“教学积极性不高,教学器材不足”问题,学校在今后将着力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培养教师服务意识;同时在校综合楼完工后,添置教学器材,确保教学正常需要。

9.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整改措施 篇九

省委巡视组在对我县工作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全面巡视后,在肯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同时,中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3个方面9类问题的意见建议。县委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在整改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将整改工作贯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一、着力于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努力营造共谋发展、齐心干事的良好氛围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我县干部思想不够解放,干部队伍的管理教育力度还不够,我们主要抓了三项工作。

一是理清思路,锁定目标,形成了加快发展的强大共识。

紧扣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委常委会从有利于玉山“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发力,审时度势,深刻反思,全面分析玉山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加清晰地看到了玉山的后发优势和潜在发展后劲,继承和发扬历届县委好的工作思路上,一届接着一届干,在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上鲜明地提出了“奋力跻身全省发展第一方阵,早日把

玉山建成全省经济强县和全国旅游名城”的奋斗目标和“强化创新创造、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三种工作理念;突出工业园区、旅游城市、农业农村三大发展重点;强化项目带动、科教兴县、统筹发展三大战略支撑”的发展思路。这一奋斗目标和发展思路,符合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精神,符合玉山县情,得到了全县上下的广泛认同,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认识,激发了60万干群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

二是凝聚人心,真抓实干,形成了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为了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县委、县政府开展了重点工作“百日大会战”活动,把全县广大干部的思想迅速从换届工作氛中带出,投入到紧张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来。大会战期间,全县上下同心同德、和衷共济,真正做到了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步调上合拍,做到了分工不分家,互相帮助、互相配合、互相补台,使城市建设、园区建设、计划生育、信访维稳、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创造了许多令人振奋的业绩,进一步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干劲,转变了作风,促进了发展。可以说,一个政通人和、风清气正,千帆竞发、百舸争流,人心思进、人心思干的和谐新玉山已呈现在世人面前。

三是整治懈怠,转变作风,形成了加快发展的务实作风。

大力整治干部队伍精神懈怠现象,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电视台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赴乡镇“走

读”督查等系列作风督查活动,先后查出1名科级领导干部和12名财政、供电等单位股级干部、村组干部上班期间打麻将、上下班迟到早退等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违纪人员做出了严肃处理,共免职副科级干部1人,其他干部免职11人,警醒了全县党员干部,大大扭转了“庸、懒、散”等懈怠作风,干部作风明显改观,干部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思干、思进、思发展、思跨越蔚然成风,全县上下已经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发展、勇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于园区大发展,城乡大建设,快速推进“三化”进程

在整改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点,大力实施工业化核心战略和大开放主战略,坚持以项目为依托,以招商引资为手段,以改善环境为支撑,加大对外开放步伐,推进全县三大支柱产业协调发展。2011年,实现生产总值82亿元,增长13.5%;财政总收入完成10.1亿元,增长29.9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22亿元,增长37.8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5亿元,增长35.2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64亿元,增长17.9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6亿元,增长19.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02元,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6912元,增长15.02%;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145亿,增长43.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2.6亿,增长14%;获得了省政府工业崛起奖、省产业经济“十百千亿工程突出贡献”奖、省利用外资先进单位及全市工业巡查第三名。

把工业园区建设作为工业发展的主平台,举全县之力强攻工业。不断创新园区发展体制,把园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由县委副书记任园区党工委书记、副县长任管委会主任,通过授权、委托和设置派驻机构等形式推进各职能管理部门向园区集中,高位推动园区发展。抢抓机遇对园区进行修编扩容,园区规划总面积由11.8平方公里扩展到30平方公里。大力度推进园区建设,全年拓园1.23平方公里,新征土地1850亩;园区土地清理收回土地700多亩,追缴相关费用7000多万。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对所有入园项目实行严格的联审制度,规定新入园企业必须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亩均固投达80万元、亩年均纳税达8万元以上。创新招商方式,选派了16名乡镇正职到温州挂职招商,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升温。共签约5000万元以上项目31个,其中亿元项目7个,合同利用县外资金30亿元。其中浙江致远集团投资12.8亿元兴建的年产10万吨电解铜项目和浙江聚美高分子材料公司投资8亿元兴建的年产5万吨压克力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达标后年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多亿元,上交税收6亿元以上。这些项目的建成,可为明年我县的经济发展积蓄强有力的后劲。培育壮大三大支柱产业。换届以来,我们在新型建材、有色金属、机电汽配支柱产业上下苦功。大力调整新型建材产业结构,成功引进大型国企—中国建材南方水泥、江西省碳酸钙行业龙头—炜达轻钙厂和水泥深加工企业跃达新型建材等10多家大型建材企业,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积极鼓励做大做强机电汽配产业,成功引进了投资达20亿元年产1000万只汽车轮毂和2000万只摩托车轮毂的昂大项目。同时,传统轴承产业也焕发青春。

2011年,全县轴承产业产量、税利总额分别占全省总量的92%以上。着力打造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有色金属加工产业,采取上台阶奖励、增长幅度奖励、技改贴息、创新补助、规费减免等手段,重点培育富旺铜业、华瑞铜业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支持其关联配套企业发展,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群。2011年,我县新型建材、机电汽配、有色金属三大支柱产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全年有色金属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49亿元,增长81.96%;新型建材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64亿元,增长42.8%;机电汽配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7亿元,增长43.05%。强化项目服务保障,通过落实“一对一”帮扶机制、“一条龙”服务机制、“一站式”办结机制、“一单清”收费机制,破除门户之见,冲破利益束缚,大大优化了发展环境。以推进昂大项目落户为突破,建立了重大项目建设督查调度制度,掀起了园区项目大建设的热潮。目前,园区杜马机械、万佳豪鞋材、建华实业、天美华等一批企业已建成投入试生产,昂大公司、岩端铜业、蓝宝新材料、新光源节能、上安机电、正大机电、华建橡胶、瑞祥织带等一大批企业正在加快建设。2011年开工建设31家企业中有9家是“当年建设,当年完工,当年投产”,园区投资环境美誉度明显上升。

把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有机融合,加快了打造旅游名城步伐。以整改为契机,在县十二次党代会上,我们提出了要把玉山打造成“全国旅游名城”的目标,努力建成三清山重要的依托城市。按照这个工作思路,针对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我们以超

前的思路、超常的举措、超凡的速度,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玉山。一是科学合理布局,彰显城市特色。明确城市发展定位,邀请了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对各片区和各乡镇规划进行了完善,实现了城乡规划全覆盖。重点完成了七里街冰溪河“一河两岸”旅游综合体的修建性详规。二是注重完善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以最快速度推进了玉清大道、怀玉二路、博士大道东拓、玉京北路、玉虹路等项目建设进程,实现了全面通车,拓展了城东、城北新的发展空间。实施了湖塘沿改造工程、城东水厂改造建设等一系列工程;完成了人民大道、金山大道、黄家驷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对县城进行了绿化、亮化、美化。推进了中医院搬迁、博物馆、东门市场等功能性项目建设,带动了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是破解拆迁难题,加速城区改造。完成了城建项目涉及的土地征用和农民房屋搬迁任务;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了玉清大道、博士大道东拓、玉虹路等88户原拆迁遗留房屋的拆除工作;拆除了解放中路区块86户危房;完成了七里街棚户区424户搬迁工作。一年来,共征用城市建设用地623亩,搬迁房屋13.88万平方米,创造了征地、搬迁房屋的佳话。四是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启动了“三城”同创活动,开展了卫生死角、车辆停放、占道经营、“牛皮癣”、学校周边环境等专项大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园林“三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县城主次干道和里弄小巷卫生环境明显好转,车辆通行、停放规范有序,城市占道经营、店外店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容环境和城市秩序明显好转,县城面貌大为改观。

把农业农村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促进了城乡共同繁荣。在举全县之力强攻工业的同时,我们始终没有降低对“三农”工作的重视程度、支持力度和投资强度。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金1.6亿元,推进了全县164个水利项目建设。投资911万元实施了下塘乡土地治理项目,改造中低产田项目3个,治理面积0.77万亩,其中园田化0.1万亩。投资4651万元对总长27.37公里的新东线、新仙线和飞青线三条农村道路进行了改造。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完成“一大四小”工程造林3.75万亩,建成“一村一品”示范村14个。全县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家达130余家,从事产业化经营的个体工商户410余家,被认定为农业龙头企业的有43家,年实现产值18.2亿元,销售收入16.7亿元。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投资3200万元,完成了通村主干道62公里,村内主干道93公里,村内其它道路98公里;投资860万元,完成了5950户村(居)民饮水改造;投资485万元,完成了5520户村(居)民改厕工程;投资590万元,完成了农村旧房改造6010平方米。同时,推进了重点示范镇建设,打造了一批新农村示范点。进一步培育乡镇经济。大力核减乡镇财政水份,鼓励乡镇经济做实做优做强。目前,全县乡镇财政收入完成5.5亿元,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54.5%,其中过5000万元的乡镇达到2个,乡镇财政平均增幅达23.9%。

三、民生大改善,社会大和谐,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民生投入,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是把教育当作最大的民生来抓。

出台了教育“1+3”文件,从制度上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投入3500万元用于校安工程建设,启动了37个危房改造项目,拆除危房近5.6万平方米,维修危房10000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达15000平方米。首次在玉山二中推行“三制”改革,设立了全县“高考贡献奖”和玉山一中“教育发展基金”,进一步激发了教育活力。大力开展了在编不在岗教师的清理工作,实施了千名教师招聘计划,保障了教师队伍健康发展。针对县城学校大班额问题,在城东和城北分别规划建设初级中学和端明小学。逸夫、瑾山、冰溪、明德等县城小学扩容提升工程有序推进。

二是把民生当作最大的事业来抓。

坚持百姓为天,事业为重。全面落实了8个方面82项民生工程,各项考核指标均提前或超额完成全年任务,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狠抓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非诉案件、党员干部职工和名人富人违反生育政策清理等工作重点,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案件40余件,查处名人富人违法生育案件22件。顺利接受了“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考评验收,通过了省计生委对县级计生工作的考核。

三是把和谐稳定当作“一号工程”来抓。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不足,找问题,解矛盾,保稳定”主题活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578件,着力解决了一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健全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结合“百日大会战”活动梳理确定了100个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县领导包案负责,目前化解率达90%,其中市联席办交给我县的24件重点案件,已经妥处23起,有效避免了信访积案的产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社会治安保持稳定。去年,我县公众安全感位列全市排名第一,在全省排名位列第16名。

四、着力于用人大改革,执行大提高,全面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

抓好整改,推进工作,关键在各级带头人。整改过程中,我们紧紧抓住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线,顺利完成县、乡、村三级换届选举工作,不断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县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政府抓落实的执行力、操作力、破解难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人大依法监督、政协参政议政的成效更加明显,形成了“一个声音决策、几套班子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发挥出了班子应有合力,也为推进玉山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选人用人“重德才”的导向,公开选拔了8名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遴选”了16名乡镇党政副职和1名县工业园区副主任,变“伯乐相马”为“疆场赛马”。树立选人用人“重实绩”的导向,始终把实绩作为干部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数十名在“百日大会战”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干部考核中公认优秀的先进个人都得到了提拔重用。树立选人用人“重基层”的导向,关心爱护基层一线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向基层一线倾斜。调整使用了一大批乡镇换届待安排的干部,在服务园区发展、化解社会矛盾、加快城市征迁等方面都取得很好成绩,社会反响良好。

进一步创新“创先争优”活动载体。开展了“千名干部下基层、联户帮困促和谐”、全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升了服务群众的水平。创新社区党建工作新机制,社区工作活力进一步提高。采取“三个一”措施,实行县领导挂点帮扶19个后进村,促进了后进村转化提高。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并大力向基层推广延伸。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预办事公开,基层党务公开有序推进,使权力运行更加科学规范、更加公开透明。加大腐败查处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8件(次)、立案43起,党纪政纪处分21人。

10.后勤工作整改措施 篇十

关于开展学习“中国梦”主题教育及作风整顿的 整改方案 赵 伟

在这次学习“中国梦”主题教育中,本人本着对学校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经过认真分析,针对本人后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正,并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

一、加强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习总书记的“中国梦”讲话精神的学习,认真再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并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教师的职责和义务。结合学校的实际,义不容辞为民中的发展即“民中梦”的实现刻苦勤奋干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加强营养午餐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保持营养午餐秩序井然。改变目前临时食堂的不方便,抓紧督促把新食堂装修完闭,保证下期开校正常投入使用,让全校师生有一个全新安全舒适的就餐环境。

三、加强技装工作的管理,使理化生实验开足开齐,保质保量,全面提高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和水平。严格实验室的危化物品的保管,严格按实验室制度管理。继续保持图书对学生定期开放和借阅的制度,并不断添加新书目和增加学生借阅的次数,加强实验室和图书室的消防安全措施并责任到人。

四、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严格计生政策和法规,结合我校教师实际情况,严把 “三查”关,做好查环查孕登记工作。督促学校属查环查孕对象的女教职工、男教职工的配偶,严格按照当地计生部门的要求进行查环查孕,确保计生工作不出问题。

五、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包括围墙、教室、课桌、门窗、水电路等的维修。进一步加强学校在建工程的监管。对学校的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修建工程进行不定时的组织专项检查管理工作,包括材料的使用、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求必须先整改再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六、加强账务结算和审核工作。不管是学生营养餐支出还是一般开支和接待,都要加强账务审核,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和浪费,为学校节约资金便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进行创新和改进,力争做得更好。篇二:后勤工作整改措施 后勤工作整改措施

抚宁县驻操营学区驻操营小学 刘国良

我校现有在职教职工33人,在校学生448人。学校设后勤主任一名,主管学校后勤工作。结合我校后勤管理工作实际,我校对后勤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自查,深感不足,现将整改方案汇报如下:

1、建立健全后勤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和落实制度。加强对教学楼、厕所、校园环境卫生等的管理,进一步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做到净化、美化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2、建立健全寝室管理、后勤财务管理、校园校舍管理制度;

3、加强对典型事例和特色工作的宣传报告;

4、建立后勤工作管理日志。

5、校园环境。我校整体布局合理,校园整洁,但校园环境亮点不突出,绿化无特色,为打造具有特色的“绿色校园”,优化育人环境,还需不断提升校园环境的品味,以促进学校可良性持续发展。

6、各功能室管理人员要保持达标检查时的精神状态,管理好仪器设备,及时检查、维修、购置、报损、记帐,使我们的仪器设备时刻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7、在财产管理上,还存在不足的地方,下发的各类教学设备及用具不能及时如数上缴,设备保管、使用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下学期要加强管理。

8、由于总务处事务繁杂,人手少,因此工作中还有许多地方没能做得令人满意,有待于我们今后的努力。

我坚信,只要本着一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心,廉洁奉公、任劳任怨、虚心学习、苦干实干,依靠全体总务后勤人员的不懈努力,广大教师的全力支持,我校总务后勤工作定会再上新台阶篇三:学校后勤工作整改报告 学校后勤工作整改报告

12月3日,督导室刘主任一行,到我校进行检查指导,给学校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之后,学校立即召开学校中层干部会议,商议学校整改方案,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对学校伙房问题,又召开了全体后勤人员会议,讲清了出现的问题,并指明了具体工作方法。对伙房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 规定了进货渠道,并对每天的货源都进行了签字,并做好了记录;保证食堂人员工作时的服装干净整洁;另外加大了对食堂的监管力度,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

2、对男女生宿舍,政教人员给各班寝室长召开了会议,强调了宿舍必须做好通风换气,保证宿舍内没有任何异味。

3、对于学校的卫生死角,政教人员进行了精心的安排布置,彻底清理了学校的卫生死角。4,对于学生巩固工作,召开了全体教师会,明确责任,各班班主任及跟班教师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尽一切努力,保证学生在校接受教育。

11.如何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篇十一

商业贿赂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为此,党和国家在反腐败的统一框架下,把开展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大领域作为2006年专项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也自然就在情理之中。准确把握现阶段商业贿赂的特点,积极探索反商业贿赂对策,不仅是维持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而且也是将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了配合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使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在法治的轨道内顺利进行,推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在已有研究队伍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研究中心。赵秉志教授任研究中心主任,卢建平教授、李希慧教授任研究中心副主任。6月6日上午,研究中心在北师大主楼举办第一期治理商业贿赂专题论坛。高铭暄教授、赵秉志教授、卢建平教授出席论坛并作了主题发言。

左坚卫副教授: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一对一”的行为特点以及行贿受贿双方结成利益共同体的现实,决定了查处商业贿赂的难度较大,犯罪黑数较高。因此,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不宜放在惩办已经发生的违反犯罪活动上,而应当防范于未然,从源头上减少商业贿赂发生的机会。因此,完善监管体系,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对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

在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最重要的是确立严格而明确的市场准入条件和作为这种条件的体现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只有取得了经营资格的主体,才能够在某一核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市场退出制度方面,主要是要做到将那些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极差,以及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市场主体强制性清退出市场。

第二,建立与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体系

(一)加快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管理立法步伐

(二)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

在建立与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体系后,就可以通过对存在行贿记录等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严格监管,甚至将一些信用极差的市场主体强制性清退出市场,减少商业贿赂产生的源头,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发生。

第三,建立健全商业贿赂高发领域的行政监管体系

从已经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来看,相关领域行政监管的缺失,是商业贿赂得以肆虐的重要原因。建立健全商业贿赂高发领域的行政监管体系,已经成为治理商业贿赂的当务之急。

1、完善商业贿赂高发领域的行政监管法律法规;

2、健全监管机构;

3、将监管职责落到实处。

吴宗宪教授:治理商业贿赂的对策

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严重影响中国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正常运行的重大问题,需要从多方面采取对策加以治理。目前,特别应当重视下列方面的工作:

一、构建反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

商业贿赂不仅涉及面广,而且存在着极其复杂的情况,仅仅依靠某一种或者某一类法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因此,需要建立反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

1.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在目前涉及到商业贿赂的立法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内容比较笼统,而一些部门规章,法律层级太低,法律效力较弱。这些都限制了立法在遏制商业贿赂方面的作用。所以,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整合现有立法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

2.完善刑事惩罚法律。要在刑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商业贿赂罪的刑事责任,增大这类行为的成本,遏制犯罪者从中牟利的现象。

3.制定行政法规。在颁布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之后,要通过国务院行政法规,细化《反商业贿赂法》中的有关内容,解决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反商业贿赂问题。

4.制定部门规章。有可能发生商业贿赂行为的政府主管部门,都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情况,进一步明确本领域中商业贿赂的具体表现形式,确定相应的处置措施、行政责任和预防对策。

二、完善举报制度

针对商业贿赂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的特点,要完善举报制度,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

1.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

2.严惩侵害举报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改进举报人奖励制度

三、改进政府管理体制

四、完善监管制度

赵秉志教授:商业行贿犯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商业行贿犯罪所

涉及的刑法典第164条规定的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389条第1款规定的行贿罪,第391条规定的对单位行贿罪,以及第393条规定的第一种单位行贿罪,都以行为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成立要件。司法实践中,对于如何认定谋取不正当利益存在分歧,同时,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设置使惩治行贿犯罪陷入了某些困境。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作为行贿犯罪构成要

件的“谋取不正当利益”。

正确认定行为人是否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关键,在于准确界定“不正当利益”。在界定不正当利益时,应当明确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不正当利益”不限于“非法利益”,二者之间是一种包容关系,非法利益为不正当利益所包含,不正当利益中除了法律禁止取得的利益即非法利益外,还包括根据国家政策、国务院各部门规章不应当取得的利益。第二,“不正当利益”不同于“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首先,从逻辑上看,这两个概念无法等同;其次,从《通知》的规定来看,“不正当利益”也不能理解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最后,如果将不正当利益等同于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那么规定行贿犯罪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构成要件就是多此一举,因为通过行贿获得的利益都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应当是对这一要件进行修改。笔者主张,将刑法典规定的作为某些行贿犯罪构成要件的“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修改为:“为了促使有关人员滥用职权或者违背职责,进而谋取利益;或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进而谋取利益”。这样,既可以将那些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行为纳入刑法的打击范围,又可以对那些虽然谋取的不是不正当利益,但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谋取利益,并且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造成破坏的行贿行为,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内予以刑罚制裁。同时,还避免了将那些只是为了加快官员例行职权的行使而被迫行贿的无辜者纳入打击范围。

刘广三教授:商业贿赂犯罪的证据问题

商业贿赂犯罪的证据与其他犯罪证据一样,也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特征。但除此以外,商业贿赂犯罪的证据还具有以下特点:

(1)案件证据的单一性;(2)案件证据的互证性;(3)案件证据不稳定;(4)直接证据缺乏。由于商业贿赂犯罪证据的上述特性,我们用传统的证据规则来惩治这类犯罪显得无力,为能达到预防、惩治和消灭犯罪的作用,应重新确立有关的证据规则。

第一,关于证明责任的推定规则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在控方,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但亦有例外,如我国1988年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就针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规定了证明责任的倒置。结合具体司法实践,我国也可以确立贿赂推定规则,就是当出现行贿人与受贿人单独联系的一对一情形下,行贿人或受贿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受贿或行贿后,被指控受贿或行贿的一方应当提供相反证据以示清白,如不能提出反证,则推定受贿或行贿罪成立。当然,贿赂推定原则适用的范围应有所限制,根据我国司法实践,贿赂推定只宜在“一对一”证据情形下适用。

第二,关于商业惯例不得作为证据的规则

在审判实践中,常常会碰到被告人以商业惯例收受费用为由进行辩护,法官在没有明确的法律根据的情况下不得不考虑被告人的抗辩理由,甚至宣告被告人无罪,因此在立法上确立商业惯例不得作为证据规则有着积极的意义。

高铭暄教授:中国反商业贿赂的历史进程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50年代之初,我们曾经开展过三反五反运动,从这个运动揭示出来的关于资本家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现象,如果用今天的眼光看就是商业贿赂,反行贿作为五反的目标之一。当时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但当时不用这个名字,受贿包含在贪污罪里。

1979年刑法第八章规定的渎职罪包含9个罪名,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但是没有规定公司企业人员贿赂罪,但是由于国有公司企业人员也是国家干部,有关罪名也可适用公职贿赂罪名,所以就没有商业贿赂。

198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制止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风的通知》,《通知》制止企事业单位、经济单位在经济活动中私通买卖、禁止从中牟利、禁止回扣,1984年关于严惩贿赂犯罪的规定提高公职人员贿赂犯罪的法定刑,科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198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严禁在经济活动中牟取非法利益的通知》。

1988年,对受贿人的构成要件和法定刑的主体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

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规定了经营者贿赂的民事责任形式责任。

1995年2月28日《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第9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职工受贿罪,作为商业贿赂内容之一,单行刑事法律首次予以规定。

《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构成商业受贿罪。从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个决定开始,这种行为为商业受贿罪。商业贿赂一般是从95年开始叫的。

1995年12月18日正式在司法领域定的商业贿赂罪。

1997年新的刑法颁布,把主体严格的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后来的第三节,既规定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也规定了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前者规定在第163条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并处没收财产。

2003年底,包括我国在内120多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加强与商业贿赂作斗争。

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在2005年12月和2006年4月,先后两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商业贿赂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之外的其他单位人员,并加大对商业贿赂的处罚力度。

卢建平教授: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及其启示

“朗迅”、“得普”和“张恩照”案件是我国治理商业贿赂行动中比较引人瞩目的亮点,而这些案件无一不和一部外国法律有关:这就是美国1977年的《反海外腐败法》。好范文版权所有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简称FCPA)于1977年制定,期间经过1988年、1994年和1998年三次修改,其宗旨在于限制美国公司和个人贿赂国外政府官员的行为,是目前规制美国企业对外行贿的最主要的法律。

《反海外腐败法》的立法背景是由于“水门事件”的影响,美国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发现不少美国公司为了获取有利于自己的待遇,曾经对某些外国政府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的官员大量行贿。

由于《反海外腐败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本国公司和个人,给美国公司的海外扩张带来了一定的制度成本,因此,自该法颁布之时,就受到众多大公司的激烈反对。为此国会通过了1988年《全面贸易与竞争法》(OTCA),对《反海外腐败法》进行了修订,如将向国外政府官员的支付分成两类:一种称为腐败性支付,其目的在于诱导该官员滥用或偏离其职责,从而获得或者保留某些合同、特权等;另一种支付称为加速费,其目的仅在于完成或加快政府例行职权的行使。

1988年后,美国继续致力于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范围扩大,增强了其国际影响力。1988年之后的修正案继续体现了这个意图。虽然1994修正案只调整了法律的个别词语,但1998年修正案却将《反海外腐败法》的管辖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外国企业或自然人在美国境内实施的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行为也纳入该法的管辖范围。

《反海外腐败法》包括了禁止条款、第三方支付、抗辩和处罚条款。

王秀梅教授:《反腐败公约》对我国惩治商业贿赂立法的借鉴价值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不仅超出以往类似的法律文件中将基本的腐败方式,诸如行贿、挪用公共基金等行为予以犯罪化,而且还将影响力交易和第16条规定了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我主要讲我国刑法执行《公约》,将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纳入我国刑法典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准确界定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内涵和外延

关于外国公职人员的理解,《公约》第2条第2款规定,“外国公职人员”,系指外国无论是经任命还是经选举而担任立法、行政、行政管理或者司法职务的任何人员;以及外国,包括为公共机构或者公营企业行使公共职能的任何人员。这里容易出现理解偏差的是“公共机构或者公营企业行使职能的任何人员”。

第二,明确行贿、收受贿赂的主体和索取贿赂的主体范围

《公约》第16条第1款主要是关于商业活动中行贿罪的规定,在该规定中,并未对行贿罪的主体加以任何限制,即任何个人或者实体均可构成《公约》规定的行贿罪。应当说,无论所企盼的国际商务有关的商业是否成功,或者是否获得其他不正当好处,均不影响该罪的构成。

《公约》第16条第2款则明确规定了索贿和受贿罪的主体为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一方面应明确组织的概念,另一方面该款也为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构成贿赂罪做了非常严格的限制性的规定,即必须是执行公务时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第三,正确理解“不正当好处”的含义

第四,厘清向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及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索贿和受贿的前提条件

第五,《公约》规定犯罪行为国内化过程中,还应考虑“腐败行为的后果”

张远煌教授:商业贿赂的对策思考

1、完善制度建设,形成反商业贿赂的合力

我国已有包括行政、民事和刑事制度在内的反商业贿赂的基本法律框架,但现行规定存在协调程度和完备性较差、执法主体混乱、制裁力度不够、执法尺度不一等问题,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使分散的力量得以有效整合。

2、切实提高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率,遏制大要案的发生

目前应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问题:首先,应在一些重点行业和部门大力推行《公益举报制度》,鼓励员工揭发、透露公司、企业主管或分管人员的违法舞弊行为,并对举报人予以切实保护,使商业贿赂行为能及时被发现;其次,加大对商业贿赂双方的经济制裁力度,使行为人在经济无法占便宜,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获利动机。

3、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关键部门实权人员的预防、监督机制建设好范文版权所有

要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发生和蔓延,必须结合行业和部门的不同性质和特点,以垄断行业和关键部门的实权人员为重点,切实加强内部预防和监督商业贿赂行为的机制建设,有效抑制权力对市场经济的不当介入,最大限度地减少商业贿赂赖以产生的土壤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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