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所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2024-08-17

卫生所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共10篇)

1.卫生所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篇一

琼中县卫生系统2011年

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县卫生局与县政府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责任,进一步抓好我县卫生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合理控制人口出生率,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县卫生局特与 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原则。单位主要领导(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

二、医疗单位严格按照《琼中县综合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问题管理方案》、《琼中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的通知》和《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的管理规定》、《B型超声诊断仪管理规定》、《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孕妇入院分娩和出生人口性别统计报告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定》5项管理制度规定抓好本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三、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凭证引产等制度。除县人民医院、阳江农场医院可以实施引产手术外,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不能为怀孕14周以上的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以上2家定点单位在为怀孕14周以上的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时要严格执行受术者凭证引产、查验、登记制度。

四、对怀孕14周以上的孕妇终止妊娠手术实行属地管理。非医学需要的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对象,不得跨县实施手术。县人民医院和阳江农场医院只能为持有本县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引产许可证明的孕妇施行终止手术。

五、为外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为本地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放环、取环服务时,要凭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方可提供放环、取环服务,同时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

六、严格落实妊娠14周以上孕妇的B超机产科检查定点服务管理工作。除了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和阳江农场医院外,其它医疗卫生单位不能开展妊娠14周以上孕妇的B超机产科检查。以上定点单位开展B超机产科检查时要同时有三名医务人员在场,并签名做好记录。

七、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出生医学实名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发放、管理工作。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制管理,明确责任、专人专管。产妇入院时,要核对、登记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对不提供真实情况者或发现提供假身份证明和相关信息的,应及时通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由其进行核实。特殊情况入院未登记的,要在出院时做好核对、登记工作。要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产妇出院时,助产机构要认真核对出生婴儿性别、出生时间、出生状况,核对其父母身份证明后,方可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确保《出生医学证明》和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特殊情况在院外分娩的,按有 关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八、做好相关工作报送工作。每月2日前(遇到节假日顺延),各助产服务机构要将上月出生实名登记表以及相关出生登记信息报所在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汇报总上报县人口计生部门。

九、加强孕前和孕情管理。要把查环查孕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本单位辖区内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要做好全程跟踪踪管理和服务,防止选择性别检查和引产。

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举报。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按《琼中县综合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问题管理方案》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琼中县卫生局(盖章)医疗单位(盖章)

签名: 签名:

2.创建卫生县城目标责任书 篇二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实现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全面提升县城文明水平,根据余庆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余庆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党办发【2014】4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院结合实际特制订此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医院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领导组织机构。

二、根据我院实际制订相关“创卫”实施方案,并有具体任务分解表及具体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

三、“创卫”期间有检查、有措施、有整改,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四、各分解任务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要严格按照我院“创卫办”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创卫工作”及临时安排任务。

五、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县创卫办”的相关要求做好医院卫生、文明服务、就医环境、健康教育、医院感染、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除四害”、食品卫生、“创卫”宣传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紧密联系《多彩贵州-和谐余庆》、《创建模范城市》、《创建平安医院》、《三好一满意》等文件精神及要求做好“创卫”工作。

六、此“创卫”工作将纳入年终考核,凡创建不力的科室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科室和科室负责人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负责人及当事人员责任。

七、本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院方及科室各执一份。

余庆县人民医院

法人签字(盖章)

责任科室: 科室负责人:

3.综合卫生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 篇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 2011政府的工作部署,推进卫生改革,保障2010年各项卫生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现根据铜卫发[2010]29号文件精神,分解2010年综合卫生工作任务,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卫生院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使用规范合理,药品零差率销售,完成考核细则规定的各项指标。综合考核水平不低于88分。

(二)、行风廉政建设 行风廉政建设制度完善,措施落实,群众满意度提高,完成考核细则的各项指标。综合考评应保持或超过上年水平,并不低于90分。

(三)、工会工作 按工会工作考核细则内容考核。

(四)、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验收。

二、考核办法 采取日常考核、阶段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以县卫生局各项奖励排名为准。奖励办法:医院拿出县单项奖励相等的奖金奖励给分管院长个人。如有晋级,奖金增加30%,每晋升一级,奖金增加30%。主管院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1年02月01日

年综合卫生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 2011府的工作部署,推进卫生改革,保障2010年各项卫生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现根据铜卫发[2010]29号文件精神,分解2010年综合卫生工作任务,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医政管理 加强医院科学管理,确保医院基础设施、人才培养、医疗设备、医疗质量、医院信息和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落实以岗位为中心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核心制度制度落实。完成考核细则规定的各项指标,综合考评保持或超过上年水平,平安医院综合考核分不低于95分,综合考核不低于90分。

(二)、行政管理 全面完成经济管理指标,领导班子测评指标、行政管理与综合治理指标。各项硬性指标达到考核意见规定的要求。

(三)、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验收。

二、考核办法 采取日常考核、阶段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以县卫生局各项奖励排名为准。奖励办法:医院拿出县单项奖励相等的奖金奖励给分管院长个人。如有晋级,奖金增加30%,每晋升一级,奖金增加30%。

主管院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1年02月01日

年综合卫生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 2011府的工作部署,推进卫生改革,保障2010年各项卫生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现根据铜卫发[2010]29号文件精神,分解2010年综合卫生工作任务,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妇幼保健 全面完成考核细则规定的各项指标,综合考评保持或超过上年水平,各项考核指标不低于88分。硬性指标:孕产妇保健管理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0%,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率90%以上。

(二)、基层卫生 全面完成考核细则规定的各项指标,综合考评保持或超过上年水平,各项考核指标不低于88分。硬性指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完成率100%,农民健康工程先进镇创建合格率达80%以上。

(三)、疾病控制 完成考核细则规定的各项指标,综合考评保持或超过上年水平,各项考核指标不低于90分,硬性指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100%,60岁以上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慢性病人系统管理率达80%,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达市级三星标准以上,公共卫生经费下拨到村不低于30%。

(四)、卫生监督 完成考核细则规定的各项指标,综合考评保持或超过上年水平,各项考核指标不低于90分,硬性指标:各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

达60%以上,各类工业、企业监督覆盖率达100%,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率达100%,全镇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单位建档率、办证率达100%,医用射线使用持证率达100%,学校、餐饮业实施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达90%以上。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完成考核细则所规定的各项指标,综合考评保持或超过上年水平,各项考核指标不低于90分,硬性指标:新农合覆盖率98%以上并不低于上年水平,基金使用率达到90%,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实际补偿比例达60%以上,村级计算机网络管理覆盖率达100%。

(六)、计划生育工作 按计划生育考核细则内容考核。

(七)、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验收。

二、考核办法 采取日常考核、阶段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生活指导教师安全卫生目标责任书 篇四

为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有序,学校与生活指导教师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生活指导教师按学校作息时间开关寝室门,开关水电。

二、生活指导教师要管理好住宿生纪律。

1、住宿生休息和就寝期间,生活指导教师要随时关注住宿学生活动情况,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在此期间,因管理不善,如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生活指导老师应负完全责任。

2、晚觉前,生活指导教师必须到各寝室清点、核对住宿生人数。如发现有外出未归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做出处理,迅速向学校领导、班主任联系。

3、住宿生睡觉后,生活指导教师巡逻检查,管理好住宿生的睡觉纪律。处理好住宿生的睡觉违纪情况。夜间应不定时进行巡逻,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4、处理突发事件。如发现有其他人员干扰住校学生休息、住宿生生病、住宿生违纪、住宿设施不安全等异常情况,生活指导教师应及时做出恰当处理或向学校领导报告。发现学生之间的摩擦和矛盾,及时化解;发现学生物品、钱财丢失及时查明原因。

三、生活指导教师要管理寝室清洁卫生和住宿生内务整理。

1、安排好寝室每天三次扫除、一周一次大扫除,并对各寝室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将情况及时与舍间办和政教处负责人汇报。

2、要求住宿生每天起床后整理好内务:摆放好寝室物品,整理好床上用品,叠好被盖。生活指导教师加强督促、指导,帮助住宿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双休日除确保学生安全外,要指导督促住校生清洗衣服鞋袜、床单被套等。

4、关注学生个人卫生,组织安排学生利用午休和晚饭后时间洗漱。

5、指导学生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寝室文化。

四、生活指导教师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1、生活指导教师应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师德,遵守并执行好学校的各项规章和决议,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待人和气,时时处处团结同事、关心爱护学生。

2、维持好校生三餐秩序,按学生就餐的桌号座次逐一检查,督促学生吃饱吃好。

3、随时关注宿舍内公共财产安全状况,如有损坏,查明原因,照价赔偿。不明原因由生活指导老师负责。

4、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严禁学生拉接电线和用电器。特别重视防触电、防火、防盗。

5.对学生,特别是女生进行青春期知识教育。

6.关心学生身体健康,为生病的学生就诊、服药提供方便。督促学生添衣、减衣,要让学生冬天不受冻,夏天不中暑。

该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作为生活指导老师工作绩效的考核依据。若责任人违返安全规定,而导致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发生,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分管责任人和本人各存一份。

责 任人 :

贾峪镇槐林小学

5.乡镇与卫生院目标责任书 篇五

一、思想政治建设

1、学习教育、政治法制、业务学习制度、计划健全、集体学习记录每周一次;以上三项个人学习笔记内容充实,不少于一万字,单位开展1次政治理论、法制、业务考试。

2、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考核制度,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和思想教育、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使职工团结协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加强廉政建设,严禁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医务人员接受“吃请”,索要“红包”、“搭车取药”现象。

二、接受监督

1、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档案,每半年考核1次,不考核无档案扣0.5分,年内开展病人问卷调查2次,每次问卷100份,满意率达90%以上,少一次扣0.5分,满意率每低5%扣0.5分。

2、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并有严格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无制度、无检查、无专用处方和印卡扣1分。

3、卫生技术人员执证„执业医师(助理)、护士证‟上岗率达65%,每低5%扣1分。

4、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严防计划生育事故发生,杜绝假手术和开具假证明,发现1例扣2分,并按《计划生育条例》处理。

三、重点项目

1、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10%,完成下达的盈余指标,住院人员和门诊人次比上年有所增加,每低1%扣0.1分。

2、资源利用病床使用率55%,每低于5%者扣1分,对科室、设备、人员、技术、管理到位,要加强房屋设备的保养维护,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

3、医疗安全管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严防医疗纠纷及事故发生,重点要加强对医疗器械设备的检查,减少医疗器械不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进货渠道正规、索取“三证”建立销毁记录 ,出现医疗事故要及时处理,要有查处记录及处理意见。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1分。

4、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基础资料的登记及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等,如发现基础登记不全、数据不准、弄虚作假者,发现一项扣2分。

5、建立健全医院管理与项目管理制度,并上墙,并加强督促落实,如制度不全,落实不好,效果不佳,每发现一次扣2分。

6、医疗质量及预防保健指标公开上墙,接受监督,未上墙扣2分。

四、卫生项目工作

1、加强村医业务的短期培训,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督导与管理。

2、加强医疗质量的规范性管理,制定管理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规范诊疗行为,做好合理用药、切实减轻病人负担。无考核制度和标准扣3分,考核少一次扣0.5分。

3、加强医护质量管理,积极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工作。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科室建设:设置合作医疗管理科室,确保专(兼)职人员有办公室、办公设施,设备配套。达不到要求者酌情扣分。

2、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各项制度,并对参合病人就诊程序、报销程序等进行公示,制定合作医疗管理科室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并上墙。达不到要求者酌情扣分。

3、合作医疗基本药物使用率≧95%,处方划价准确率≧98%,医疗收费价格符合区合管办制定的医疗收费标准,如实填写合作医疗证,以上指标每超5%扣1分,未按相关规定执行者酌情扣分。

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妇幼保健

1、“四苗”单苗合格接种率达98%;基础免疫自查率98%;基础免疫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5%;住院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卫生院100%,家庭40%;以上指标每低5%扣1分。

2、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提高保健水平,重点加强孕产妇及儿童系统管理,使婴儿死亡率降至35‰以下,新生儿死亡率降至2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40‰以下,以上指标每低5%扣1分。

3、传染病、高血压防治:传染病登记,报告符合率达98%,35岁以上门诊病人免费测血压率达90%,并加强高血压筛查管理工作,以上指标每低5%者扣1分。

责任人:xuexila

6.卫生保洁员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六

一、道德面貌

1、服从卫生教师管理,工作态度积极、主动。

2、言行举止文明,精神面貌好。

3、勤有较强的服务质量意识。岗位服务满意率达80%以上。

4、清洁用品和工具节约使用,保管负责。

5、爱护公物,经常检查,发现走廊、楼梯、厕所、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门窗、设施、灯具等损坏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6、休息间、工具间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

二、日常工作

7、每周至少一次拖扫阶梯教室、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等会议场所;每次会议后及时打扫清理。平时每天检查保洁,保持各室的整洁卫生。

8、每周一次检查擦洗宣传栏、宣传橱窗、画框,做到玻璃洁净,边框、橱内无灰尘,及时进行清理。

9、每周一次检查擦洗走廊、楼梯、厕所公共场所的门窗、玻璃、护栏等,做到窗明几净。

10、每天一次检查拖扫每层楼走廊、楼梯,保持楼道无脏物、无积灰。每天一次检查擦洗每层楼楼梯扶手,无灰尘。

11、每天一次打扫校长室卫生;每天一次清理校长室、副校长室的垃圾。

12、按照卫生室要求协助做好杀虫除虫灭鼠等工作。

13、随时巡视校园,发现垃圾及时拣拾,发现学生有不保洁、不爱护公物等行为,要及时教育。

三、其他

14、节假日、寒暑假等按规定时间休息外,要认真完成卫生室布置的假期保洁工作。

15、积极主动认真完成教导处、总务处布置的其他临时任务。

7.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目标责任书 篇七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平定县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签订如下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时间

本责任书期限为一年,自201* 年9月1日至201*年8月31日止。

二、职责要求

(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的双重管理下,村卫生室从事以下工作:

1、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

2、协助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3、开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按期做好健康宣传栏,及时更新内容。

4、做好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传染病的随访与记录。

5、协助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老年人保健、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村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

6、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规范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协助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及资金筹措工作。

7、正确掌握并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

8、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9、积极参加卫生院举办的培训和例会,并做好培训记录。

10、对卫生院、村委会安排的其它卫生相关辅助工作,积极参加。

(二)村卫生室服从卫生院的工作安排和村委会的日常管理,按照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按时接受考核。

(三)在工作目标责任期内,卫生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村委会协商后,对村卫生室人员在本乡镇内互相调剂使用。

三、考核及补助发放

(一)卫生院、村委会双方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村卫生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卫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卫生院、村委会的领导和管理。

(三)村卫生室人员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卫生院和村委会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责任期内,卫生院、村委会双方对村卫生室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管理机制,结合《平定县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每分3月份和8月份2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补助兑现。

四、卫生院和村委会全权负责本区域的考核工作,要公开透明,不得弄虚作假,县卫生局将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和抽查。

五、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对于连续2次考核不达60分的或连续2次考核在本乡镇范围处于末位的,将予以解聘处理,村民满意率不达60%连续两次,卫生院、村委会可对其予以解聘。

六、本责任书一式五份,卫生院、村委会、村卫生室、责任人各执一份,报县卫生局农卫科备案一份。

考核方:平定县 乡(镇)卫生院(签章)

院长(签字):

平定县 乡(镇)村委会(签章)、主任(签字):

被考核方:平定县 乡(镇)村卫生室(签章)

责任人(签字):

8.卫生院药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篇八

二〇一七药剂安全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二〇一七年一月

安丘市卫生院

二〇一七药剂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药剂科科室负责人并涵盖所有药剂人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各级党委、政府、市卫生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搞好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排查整改本科室安全生产隐患做到未雨绸缪。

为加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有序的运行,确保障个人自身与病员生命安全与财产不受损失。药剂科要求药剂人员必须做到安全生产禁止违规操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和医疗安全工作。药剂科与药剂人员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药剂人员必须履职尽责以下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职责,医疗执业生产在忙、安全不忘条款如下:

1、全体药剂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履行安全生产目标责

任制,熟练掌握消防灭火器的操作和使用。牢记消防四个能力,一是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火灾安全隐患自查、消除火灾隐患自除”。二是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三是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四是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发生火灾应当第一时间拨打119说明发生火灾地点发生火灾原因,利用现有的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2、科室人员必须加强值班值宿,做到恪尽职守、不得漏岗脱岗,做到执业医疗安全、安全生产操作严格规范,力求不发生责任事故。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科室药剂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科室内使用一切私有电器,(包括电褥子、电饭锅等)否则一经发现依据医院有关规定严肃纠追处理。

4、科室值班在岗药剂人员,必须做到人员离岗关闭切断电源,采取有效防火措施,防止发生电力火灾。务求强化自身管理责任到人,一旦发生火灾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5、每位药剂人员有义务,不能推卸责任,对本科室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包括电源插座,开关、线路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尽早消除事故隐患,牢记安全生产切确保障自身与病员人身安全。

6、禁止在科室内吸烟。

7、认真学习消防安全逃逸自救知识,提高自身防灾减灾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构建和谐平安医院。

(科室)

签字人:

责任人签字人:

9.卫生所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篇九

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为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1‟75号)、《湖南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湘卫农卫发„2012‟3号)、《湖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湘卫医发„2011‟109号)、《湖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湘卫妇社发[2011]13号)和《汝城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汝政办函„2012‟54号)等精神,制定本责任书。

一、乡镇卫生院职责

1.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在向村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

2.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文件),加强财务及资产管理。对上级财政拨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专项经费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制定专项经费分配方案,经费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并予以公示。

3.乡镇卫生院要加强行政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 1

疗服务工作的统一监管。合理划分行政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指导行政村卫生室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处方书写、转诊记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消毒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药品使用、新农合报销等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规范,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

4.乡镇卫生院要对加强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管理,要建立并落实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要求,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宣传、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确保用药安全。同时要指导和规范行政村卫生室加强基本药物的购销管理,设立药品进销台账,定期盘点,月报月结。要积极引导行政村卫生室使用中药饮片和草药,开展针灸、推拿、理疗、康复服务等中医中药服务。

5.乡镇卫生院要制定行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视频教学模式培训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行政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水平。

6.乡镇卫生院对各级财政配置的行政村卫生室器械设备拥有所有权,并建立管理台账、统一调配。

7.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对行政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实行统一聘用制,聘用有效期为3年,签订责任书,并根据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规定,做好乡村医生从事基本公

2共卫生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及基本医疗工作等工作的考核(实施卫生信息化后,将借助信息技术对乡村医生服务行为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继续聘用和下拨经费的主要依据。

二、村卫生室的职责

1.各行政村设置一所由村委会举办的行政村卫生室,行政村卫生室法人代表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纳入一体化管理范畴。

2.行政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主要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开展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

3.行政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4.行政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因年事已高、身体健康状况及基本技能不能胜任公共卫生服务和信息化管理工作需求的,不再继续聘用。在政府尚未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的前提下,可保留其

村卫生室设置,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如暂无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接替,由乡镇卫生院统筹调配。

5.行政村卫生室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规定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统称为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原则上每月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从网上代购,并到乡镇卫生院领取代购药品、交纳货款,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不得违反规定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和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乡镇卫生院为行政村卫生室代购药品不得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6.行政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销售报表要每月上报乡镇卫生院进行统筹核算和管理,并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监督检查。

7.行政村卫生室对各级财政配置的器械设备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但要负责器械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确保各设备设施均能有效使用。

8.实施卫生信息化后,行政村卫生室全面推广应用涵盖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及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及收费、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补偿、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卫生信息软件系统,并使用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

三、考核评估和处罚措施

1.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和标准,每半年对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医疗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情况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分配和核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主要依

4据。对未能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评优评先资格;对以任何形式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除取消单位评优评先资格外,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对行政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评估。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扣减项目经费或经济处罚;责令暂停执业;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①不服从安排,拒绝执行卫生院、村民委员会交给的工作任务和不承担社会卫生工作任务者。

②未能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者;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③不遵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相关规定,从其它渠道私自购药;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外的药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弄虚作假套取农合资金者。

④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未按照规定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未严格按照临床诊疗和护理常规、规范进行诊疗活动,发生医疗事故者。

⑤未按规定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或逾期不校验《医

5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者;或暂缓校验期仍从事诊疗活动者。

⑥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的及违反其他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者。

⑦未建立门诊日志、开药处方、收费发票、出诊记录、传染病报告等工作台帐者。

卫生院(盖章)院长(签名):

村卫生室(盖章)乡村医生(签名):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10.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十

为搞好后勤服务工作,确保学生健康,保障教学秩序的正常,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1、所购疏菜、肉类、调料新鲜、质优、卫生、无毒无害。有购买物品按日期按类别的详细记录。

2、菜蔬、肉类按要求洗涤清漂,必须使用农药残留检测仪进行检验。蒸、煮、炒必须熟透。不制作出售凉拌菜。

3、销售食品组织有序,定时、定点。不得销售未经学校允许的食品和饮料,禁止学生进入厨房,购买饭菜或就餐。

4、购进的疏菜、粮食、调料专柜存放,存放有序,能防鼠防蝇、防菌。生熟食品分开分类存放,冷藏冷冻,保鲜。

5、坚持每天食物试尝留样,并按要求分类存放。

6、厨房炊具定期消毒、灭菌、灭蝇、灭鼠,随时保持整洁卫生。

7、按常规关好门窗,保存好物品,防火防盗。

8、爱护公物及设备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9、遵守用电法规,爱护用电设施,确保用电安全。

10、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定期到指定医院检查身体,并将检查结果交学校存档。

11、以上要求,请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遵照执行,若有违规,所引起的经济、民事、刑事责任,概由承包者负责,并接受学校相关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校 长(签字、章):

伙房、小卖部承包者(签字、章):

石道乡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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