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大中专毕业生如何落户资料

2024-11-27

乌鲁木齐大中专毕业生如何落户资料(精选3篇)

1.乌鲁木齐大中专毕业生如何落户资料 篇一

2008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在12月底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

根据宁波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报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才[2008]14号)及宁波市公安局针对应届毕业生落户有关文件精神,对2008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宁波市人才开发中心报到和落户作如下规定:

一、办理对象

(一)报到对象:就业协议书主管部门栏目由市人才中心盖章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二)落户对象:就业协议书主管部门栏目由市人才中心盖章的,就业单位无集体户口、在宁波无投亲靠友落户条件的全日制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关系挂靠在市人才中心,且按规定必须在当年底前办理完毕。

二、提供材料

(一)报到所需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已鉴证的就业协议书

(二)落户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就业协议书原件一份;

3、报到证复印件一份;

4、单位已报到证明原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7、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一份(由社保部门出具);

8、用人单位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毕业生拿到学校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后,先登陆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查询档案是否已到市人才中心,档案到后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已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需要落户的毕业生,持上述八件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四、注意事项

办理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挂靠手续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先办理好报到手续。

(二)落户手续办理需要本人在场,因为办理第二代身份证需要本人现场拍照。

(三)市人才开发中心应届毕业生落户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 87118983

2.乌鲁木齐大中专毕业生如何落户资料 篇二

所需材料:

1、毕业生办理就业申报手续:(1)《福建省接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一式两份;(2)学校签发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2、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1)《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2)毕业证书原件。

3、毕业生办理调整就业申报手续:(1)《福建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调整就业申报表》一式两份;(2)《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生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手续:(1)毕业证书原件;(2)个人申请补发报告(待就业的毕业生须持生源所在县市人事局出具的意见;已就业的毕业生持《福建省接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或《福建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调整就业申报表》原件,及由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3)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办理程序:

1、毕业生办理就业申报手续:(1)到市属机关就业的,填写《福建省接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以下简称《就业申报表》),附学校签发的推荐表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录用国家公务员通知书》复印件,到市人事局直接办理有关就业手续;到县(市)区属机关就业的,持上述材料到县(市)区人事局办理有关就业手续。(2)到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填写《就业申报表》,附学校签发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由接收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市人事局进行就业登记;到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接收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县(市)区人事局进行就业登记。(3)到非国有企业单位就业且人事关系放在人才市场的,填写《就业申报表》,附学校签发的推荐表原件由人才市场报市人事局进行就业登记;人事关系放在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的,由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县(市)区人事局进行就业登记。

2、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手续:(1)待就业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人事局进行待就业登记并盖章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2)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持《就业报到证》、毕生证书、《就业申报表》原件到接收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市属的到市人事局,县(市)区属的到县(市)区人事局〕盖章,并到主管部门、就业单位报到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3、毕业生办理调整就业手续:毕业生就业后一年内因特殊原因,申请调整就业单位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市属或县(市)区属单位调整到省外、省属和中央在闽单位,由市人事局审核后,上报省人事厅。(2)省属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以及外地区单位调整到市属或县(市区)属单位的,由市或县(市区)人事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4、毕业生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手续:毕业生在《就业报到证》遗失一个月内持有关材料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发证机关核验后在遗失声明刊登7日后予以办理。(江建斌)

3.乌鲁木齐大中专毕业生如何落户资料 篇三

一、报到流程

(一)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1、报到时间:每年7月15日——10月15日。

2、程序:

(1)省内院校菏泽生源毕业生直接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使用“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直接到生源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等手续。

(2)省外院校菏泽生源毕业生需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后,持本人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到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菏泽市府东街155号,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大厅)办理激活手续,比对激活后,登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到,然后,到生源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3)父母工作单位在市直或开发区的菏泽生源毕业生须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报到后,持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到市毕业生就业科办理落户手续。

(二)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到单位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到接收单位报到。

二、二次派遣

1、范围:离校时报到证签发到生源地人社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又落实单位的毕业生。

2、办理程序:毕业生持接收单位和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协议书或接收函、报到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办理二次派遣。出省就业的需持以上材料和生源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退函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办理。

三、调整改派

1、范围: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因特殊情况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需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2、办理程序:

(1)毕业生持报到证、原单位解约函和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加盖接收单位所在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到生源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办理调整改派;

(2)出省就业的持以上材料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办理改派手续。

四、档案管理

学生毕业离校后,菏泽生源毕业生和到菏泽就业的非菏泽生源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通过邮局发机要邮寄或由学校工作人员集中送交到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通讯地址附后),并办理转交手续。

10月份之后毕业生可拨打所在生源地县区联系电话查询档案。附:

1、山东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 联系电话:0531-885978962、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联系电话:0530-5310559

地址:菏泽市府东街155号

3、各县区毕业生就业办(科)联系电话:

牡丹区:0530-3966059、曹县:0530-32264

53定陶:0530-2223693、成武:0530-8988378

单县:***、巨野:0530-8227819

郓城:0530-6530584、鄄城:0530-2400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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