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常用铸铁材料

2024-08-16

第五章常用铸铁材料(5篇)

1.第五章常用铸铁材料 篇一

第五章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前面介绍的合成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和无机非金属材料各有其长处和短处,如果将这三类不同的材料通过复合工艺组合成为新的复合材料,它既能保持原来材料的长处,又能弥补短处。例如金属材料易腐蚀,合成高分子材料易老化、不耐高温,陶瓷材料易碎裂等缺点,都可以通过复合的方法予以改善和克服。因此复合材料是在三大材料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材料。

定义: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物理、化学性质不同的物质组合而成的不一种多相固体材料,具有单一材料无法具备的优越的综合性能。如玻璃钢

复合材料的性能特点

1、比强度和比模量高

2、耐疲劳性好

3、减磨耐磨和自润滑性能好

4、减震性好

5、高温性能好

6、断裂安全性高

复合材料分类

若按增强体的形状分类,复合材料可分为: 颗粒增强复合材料 夹层增强复合材料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若按基体分类,也可分为三类: 树脂基复合材料 金属基复合材料 陶瓷基复合材料

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

玻璃钢

它是由玻璃纤维与聚酯类树脂复合而成的材料。

将玻璃熔化并以极快的速度拉成细丝,这种玻璃纤维异常柔软,可以纺织。玻璃纤维的强度很高,比天然纤维或化学纤维高出5~30倍

在制造玻璃钢时,可将直径为5~10μm的玻璃纤维制成纱、带材或织物加到树脂中,第五章 复合材料

也可以把玻璃纤维切成短纤维加入基体。玻璃钢具有优良的性能,它的强度高、质量轻、耐腐蚀、抗冲击、绝缘性好。

 碳纤维增强塑料

制备碳纤维的方法是将聚丙烯腈合成纤维在200~300℃的空气中加热使其氧化,然后在1000~1500℃的惰性气体中碳化,即可得到强度很高的碳纤维。

这类热固性树脂的碳纤维复合材料较多应用于制造航天飞行器外壳或火箭喷管的耐烧蚀材料中。

 新一代的运动器材如羽毛球拍、网球拍、高尔夫球杆、滑雪杖、滑雪板、撑杆、弓箭等都采用碳纤维增强塑料来做,为运动员创造世界记录做出了贡献。

除了玻璃纤维、碳纤维外,作为纤维增强材料还有硼纤维、碳化硅纤维、氧化铝纤维和芳纶纤维等。

纤维增强金属基复合材料

树脂基复合材料的耐热性低,一般不超过300℃,且不导电,导热性也较差,这就限制了它们在某些条件下的使用。而金属基复合材料恰好在这些方面具有优势,成为各国竞相发展的新材料。

在纤维增强金属中不能选用耐热性低的玻璃纤维和有机纤维,而主要使用硼纤维、碳纤维、碳化硅纤维和氧化铝纤维

基体金属用得较多的是铝、镁、钛及某些合金。

纤维增强陶瓷基复合材料

纤维增强陶瓷可以增加陶瓷的韧性,这是解决陶瓷脆性的途径之一。由纤维增强陶瓷做成的陶瓷瓦片,用粘接剂贴在航天飞机机身上,使航天飞机能安全地穿越大气层回到地球上。

复合材料实例

滑套(图片讲解)刀标尺杆(图片讲解)复合材料接头(图片讲解)雪地鞋(图片讲解)碳纤维电热线(图片讲解)

由碳纤维长丝包覆阻燃橡塑护套的碳纤维电热线具有柔软、强度高、电阻温度系数小、自恒温、远红外辐射保健等特点,以其生产电热毯、保健垫,可以减少甚至屏蔽低频电磁场强度对人体的健康干扰。WCF自行车(图片讲解)

WCF自行车架是用WCF管采用独特的工艺焊接而成,WCF自行车达到世界最高档次.而使用高档碳纤维却是最节省最有效的,因此WCF自行车达到了最高性能价格比.WCF自行车作为山地旅行车已完成了从西伯利亚的霍次克海岸到孟加拉湾海岸10000公里的行程考验,途中穿越了世界屋脊青蔵高原,此举可谓独步世界. 复合材料部分采用了国际上最先进的工艺技术:编织结构+树脂传递模塑(RTM)工艺,所制成的碳纤维复合材料产品不仅具备重量轻、比强度、比模量高的特点

第五章 复合材料

香烟拉线——核孔膜与 镭射膜复合材料的拉线,技术含量高且具有防伪作用

8F直升机

8F直升机是直8A的改进改型。使之最大起飞功率从1 190千瓦提高到了1 448千瓦,升限提高1600米,并能在4500米高原启动,并用有防冰除统,采用抗坠毁设计,坠毁时机上人员生存概率﹥85%,结构件复合材料逐步达到80%,覆盖面基本为复合材料,将填补我国6吨级直升机空白。

防冰除冰能力的复合材料桨叶替换原先的金属桨叶

超轻型喷枪(图片讲解)

高强度复合材料枪体

所有磨损部件均为金属件

玻璃钢板材(图片讲解)平板、彩条板、汽车墙板、麻面板、太阳能板及透明采光板等各种规格、形状的玻璃钢板材。广泛地应用于化工防腐的内衬,管道包扎,墙体内外装饰,大型厂房的遮阳、采光,太阳能收集器及温室、暖房等。

天然纤维复合新材料技术 高分子玻纤绷带(图片讲解)

为聚氨酯树脂浸渍玻璃纤维针织带产品,主要用于支撑和保护患者的骨骼和软组织,减轻疼痛、肿胀和肌肉痉挛。

2.第五章 决策概述 篇二

5.1 决策的概念

关于什么是决策的问题,众说纷纭,各有各的道理。我们可将决策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类。

广义地说,把决策看作一个管理过程,是人们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运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系统地分析主客观条件,提出各种预选方案,从中选出最佳方案,并对最佳方案进行实施、监控的过程。这一过程包括从设定目标,理解问题,确定备选方案,评估备选方案,到选择、实施的全过程。

狭义地说,决策就是为解决某种问题,从多种替代方案中选择一种行动方案的过程。

然而,无论我们如何表述决策的定义,在进行决策的过程中都必须遵守五项基本原则,即最优化原则、系统原则、信息准全原则、可行性原则和集团决策原则。

1.最优化原则

决策作为一个管理过程的重要意义在于,在资源稀缺的约束条件下,任何做出的决策都应该有利于企业实现最大化的效益,有利于最大化地实现企业的价值。也就是说,决策的制定应该以追求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

2.系统原则

任何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实现都存在于某一个决策环境中。对于国民经济中的各种组织、实体来讲,他们的决策环境就是整个国民经济和整个世界经济;对于一个个体来讲,他的决策环境就是他所处的组织或实体。不论是什么样的决策环境,都有作为一个系统的特性,也就是系统中的各种因素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特性,同时系统中的各种因素都应协调地、平衡地变化发展。因此,决策的制定必然要遵守系统的原则。换一种说法,决策的制定应该以追求和实现最大化的系统的价值为目标。

3.信息准全原则

各种先进、完备的决策技术的作用对象都是信息。决策信息的准确和全面是取得高质量决策的前提条件。在决策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有些决策理论所需要的决策信息由于很难收集到,使得这些决策理论的发展和实践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然而,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给决策理论的发展注入了活力。通过信息技术我们可以获得大量的我们所需要的以前没有办法获得的决策信息。这一变化的出现,使得一些原来受制于决策信息收集困难的决策理论获得了新的发展的机会。由此可见信息准全的重要意义。当然,决策问题所需要的信息实际上很难被完全收集,但毫无疑问,信息的准全对决策质量的提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可行性原则

由于决策者和决策实施者受到了他们所掌握的资源的影响,使得他们必须考虑决策在技术上、经济上和社会效益上的可行性。进一步地讲,只有在准确地把握好以 上三个方面的可行性之后,决策者和决策的实施者才能运用最优化原则进行决策。

5.集团决策原则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已使得社会、经济、科技等许多问题的复杂程度与日俱增,不少问题的决策已非决策者个人和少数几个人所能胜任。因此,集团决策是决策科学化的重要组织保证。

所谓集团决策,不是靠少数领导“拍脑袋”,也不是找某几个专家简单讨论一下,或靠少数服从多数进行决策,而是依靠和充分利用智囊团,对要决策的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弄清历史、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然后通过方案论证和综合评估,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供决策者参考。

5.2 决策过程与决策分析

5.2.1 决策过程

决策作为一门学科术语,是从英文术语Decision Making翻译过来的。其研究内容虽然也涉及到社会系统中的个人、群体以及政府所面临的决策问题,但主要的则是经济系统中的管理和控制问题。由于经济问题在本质上应当是可计量的,因此,对经济系统(无论它是宏观的还是微观的)进行有效的决策,本质上也应当是可定量计算的决策。这就是说,任何成功的决策,都应当具有一套对社会系统和经济系统不仅能进行定性分析而且还可进行定量分析的方法和技术。实际上,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决策已经越来越依赖于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如运筹学、计算机模拟等等。

作为西方决策理论学派的创始人,西蒙(H.A.Simon)对决策科学有着深刻的理解和研究。

他借助于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对决策过程进行了科学的分析,概括出了决策过程理论。根据西蒙的观点,决策过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情报活动、设计活动、抉择活动和实施活动(如图9.1所示)。

1.情报活动

情报活动包括决策环境的识别、所需信息的获取及分析。情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识别问题、理解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设定决策的目标。即要判定在什么情况下做什么样的决策。这是一个决策时机的选择问题。选择什么决策主题则与决策者的偏好、信念有关。有些企业领导者着重于长期发展实力,而有些则强调短期的效益。决策科学的研究不可能改变决策者的信念或价值观,但可以促使所选择的决策主题能够确切地反映决策者的价值观。

2.设计活动

设计活动是寻求多种途径解决问题的过程,即确定备选方案。在此过程中,决策者或其咨询人员发掘、构想和分析多种可行的可供选择的行动方案。设计活动强调多方案,如果面临的仅仅是一种方案,非采用不可,那就无所谓决策了。

3.抉择活动

抉择活动是指预估各种可供选择方案的后果,并作出结论性的评价,从而选出最满意的方案。选择什么样的方案为好?什么为差?这是个复杂的问题,并不是弄清各种备选方案的后果以后就能马上作出回答的。

因为: ① 方案后果的多样性和后果评价准则的多样性,很难找到一个对所有准则来说都是满意的方案;② 后果往往是风险事件,决策人对风险的态度不同,导致对同一组方案有不同的选择结果;③ 抉择最终取决于决策者的习惯、传统、经验和信念等。这就造成理性评价方案的困难,符合理性准则的方案不一定能使决策者满意。然而,恰恰是上述这些困难提供了广阔的引人入胜的决策研究领域。

4.实施活动

实施活动是指实施选定的方案并在此过程中对原有决策进行检查或修正。

一旦选择出满意的方案,并不仅仅是下达一些命令、指示,还须制订出执行计划和资源预算,以满足实施方案的各种可能的需要和有效措施。决策的实施过程需要跟踪、监督,原计划是否已执行?有哪些偏离?执行决策结果导致了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哪些变化?各下属部门是否按要求完成了任务?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跟踪、检查、反馈,使选定方案的实施能够完成预定的目标,并能及时调整、改善原有方案。

决策是个动态的过程,一般可按上述情报、设计、抉择和实施四个阶段划分并按顺序进行,但前面的阶段不断从后面的阶段得到反馈信息,设计阶段分析研究的结果可能修正情报阶段提出的决策主题,抉择阶段也可能对各种备选方案提出补充和修改。实施阶段中的信息就更为重要,实践结果可能对整个决策作出评价和修正。

5.2.2 决策分析

决策分析是整个决策过程中的关键一环,它是由分析人员会同决策者共同完成的,是对已经描述出来的决策问题的求解。其主要工作应属于决策全过程的第三阶段(抉择活动阶段),即对备选方案进行评价与选优。

这是指在决策目标及环境条件基本明确或被弄清,各种可能的行动方案已被找到或已制定的情况下,由分析者采用合理的评价准则和模型,运用特有的数学方法或优化技术,选出一个或一组最满意的行动方案,供决策者最后抉择。因此,决策分析的主要任务,应归结为求解决策问题。

所谓决策问题,是专指决策过程中已通过某种方式描述出来的可提交给分析者运用数学模型进行优化分析的问题。一个完整的决策问题,应由下述四个要素构成:

要素1: 决策主体

决策主体即做出决策的个体或个体的集合。很少有决策是在个体完全不考虑其他人的观点下作出的,即使一个组织的正式规程表明个人具有制定决策的权力,他通常也要搜集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也要得到其他个人和团体的同意或默许。当考虑其他管理者的观点时,他们就成为决策主体的一部分。很明显,这意味着决策主体的成员对某项决策的影响力是不一样的。

 决策主体是决策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它能够控制决策的整个过程。

要素2: 决策备选方案

存在可供选择的备选方案(或称行动方案、决策、措施等)的集合A,它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备选方案。解决某个问题,如果只有一个办法或一个方案,那就不需要进行决策分析,而只需照办就是了。故凡能构成决策问题的,总是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备选方案,记这些方案构成的集合为A={A1,…,Am}。

要素3: 不可控因素

存在着不依决策者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环境条件,即自然状态(系统状态)集S。例如,开发新产品有两种可能,或成功或失败,这就是两个自然状态;新产品的销路好、较好或不好等多种市场状态都是我们所指的自然状态。每一种自然状态的出现与否是不依决策者或分析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就是说,它在求解问题的过程中是客观存在的。决策分析人员在对备选方案进行评价和选优的过程中,不涉及改变自然状态的问题,只涉及如何对它们进行数学表述或预测、估计它们的出现概率的大小、量值问题。

要素4: 后果

每一个备选方案(行动方案、措施等)与每一个可能出现的自然状态对应于一个后果值(或偏好值、损益值等),这种后果值有时候并不是用数量值来表示的,需要将它表示成数量值(如确定的数、效用值、模糊值等)。在决策分析中,这种数量值一般是效用值。关于效用值及其确定方法我们将在下一章给予讨论。用模糊值来表示后果的讨论属于模糊决策分析的范畴。于是,后果值是一个二元函数: A×S→R,其中R=(-∞,+∞)是实数集。每种备选方案和自然状态的每一个组合都对应着一种结果。如果有n个可供选择的备选方案和m个互相独立的自然状态,就会产生m×n种可能的结果。

例5.1 关于建新厂与扩建旧厂的决策问题。

方案集A由建新厂和扩建旧厂两个方案组成,它们分别需要投资300万元与80万元。在两个方案下可能出现的状态均为: 今后产品销路好或者销路差,它们的出现与否是不确定的。后果是年度利润,其估计值如表9.1所示,后果值的集合是J={200,-60,100,20}。设两个方案所建厂的使用期均为5年,问哪个方案为优?决策目标是5年总的期望利润。

分别计算如下: 

建新厂的期望利润为

0.7×200万/年×5年+0.3×(-60万/年)×5年-300万=310万

扩建旧厂的期望利润为

0.7×100万/年×5年+0.3×20万/年×5年-80万=300万

若按期望利润最大的原则(如果后果是费用,则按期望费用最小的原则),其最优方案是建新厂。

5.3 决策的基本类型

1.按决策目标的多少分类

按决策目标的多少,决策问题/决策分析可分为单目标决策和多目标决策两类。

1)单目标决策

决策目标只有一个的决策称为单目标决策。如上节的例9.1中只考虑期望利润最大。

2)多目标决策

决策问题同时考虑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目标,它的解必须同时满足这些目标的要求,这类决策称为多目标决策。例如,现代城市交通路线的规划问题,就要同时考虑诸如运输效率、方便市民、安全可靠、经济效益、美化市容等多种因素。任何一个方案,只有当它能够使得与这些因素相联系的目标准则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满足时,才算是令人满意的。

实际上,对于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单目标决策往往是对问题的某种程度上的简化,重点在于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忽略其对企业没有明显影响的次要因素,集中力量落实企业核心战略。当环境发生变化或企业战略进行调整,或当我们以不同的角度研究问题时,决策目标有可能发生变化。

2.按自然状态的种类分类

按自然状态的种类来划分,传统上可将决策问题分为确定型决策、风险型决策和非确定型决策三种。

1)确定型决策

自然状态是完全确定的,即只有一种,从而可以不考虑自然状态而按既定目标及评价准则选择行动方案,这样的决策就叫做确定型决策。确定型决策问题相对来说较简单一些,其求解可直接利用现有的一些数学方法,例如,微积分中的函数极值法,运筹学(线性规划、非线性规划、动态规划、图论等),等等,并能得到确定的最优解。

2)风险型决策

若出现的自然状态不是一种而是两种或两种以上,各种自然状态出现的可能性(概率)已知(即可以通过某种方法确定下来),则称这种条件下的决策为风险型决策,也称为统计型决策或随机型决策。上节中的例9.1就是此类决策。

3)非确定型决策

若决策者面临的可能出现的自然状态有多种,但各种自然状态出现的概率不能确定,则这种情况下的决策称为非确定型决策。非确定型决策与风险型决策相比较,两者都面临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自然状态,所不同的是,前者对即将出现的自然状

态概率一无所知,后者则掌握了它们的出现概率。

由于非确定型决策所掌握的信息比确定型决策所掌握的信息要少,因而分析非确定型决策要比分析确定型决策困难得多。从现有的决策分析方法来说,非确定型决策分析方法比确定型决策分析方法要少得多。

三种决策环境的区别可用“是否带雨具”的问题来说明。某人早上离家去市郊联系工作,如当时已经下雨,且四周乌云密布,显然并非阵雨,出门时决定要带雨具,这属确定型决策。如果根据早上的天气预报,有0.7的概率下小雨,0.3的概率是阴天;或者气象台报告有雨,但从历史统计数据来看有错报的记录,这两种情况便属风险型决策。再设想,如此人住在一个窗户紧闭、隔光隔音的房间,又无电话、电视或收音机等通讯手段,出门带雨具的问题就变成不确定型决策。

将上述决策问题按决策目标和自然状态两种分类加以综合,则可将决策问题分为六种类型: 

① 单目标确定型; ② 单目标风险型; ③ 单目标非确定型; ④ 多目标确定型; ⑤ 多目标风险型; ⑥ 多目标非确定型。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要讨论的所有决策问题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就是所有决策对象都是某种客观存在的实体或由许多实体组成的系统,且这种实体或系统不受其它任何理性行为的支配(例如另一决策者的支配),因此不存在任何与该问题决策主体发生利益上的竞争问题。

从这种意义上讲,决策主体实际上只有一个。当决策的主体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体组成,且成员之间互有影响时,这样的决策称为“群决策”(读者可以参考相关的文献)。

对于六种类型中的第一种——单目标确定型决策,它的求解可直接利用现有的一些数学方法。

对于第④~⑥种决策,即多目标决策,则可考虑合并处理。对多目标决策问题,一般地,我们总是按一定的规则将多个目标准则下的结果指标合并成一个总的目标准则结果指标值,或者说通过某种适当的逻辑过程,将备选方案对于每一准则而言给决策主体提供的用处或价值合并成一个总的用处或价值,便有可能将确定型、风险型或者非确定型的多目标决策化为类似的可由单目标决策方法处理的问题。于是,决策分析方法在各种类型的多目标决策中,主要用于解决各目标准则下多个结果指标值的并合问题。

这样,对上述六种类型的决策问题的研究就转化为对三种类型问题的研究: 单目标风险型、单目标不确定型、多目标中多个目标的合并问题。这也就是本教材所说的含有随机因素、不确定因素以及多因素等三个方面问题的决策分析。

与任何分类方法一样,这里根据目标多少及自然状态的种类对决策问题的分类也不是绝对的。例如,在第12章中将要讨论的“概率排序型决策”就是介于风险型和不确定型之间的一种决策分析方法,它所研究的决策问题中,假定各自然状态的出现概率并非完全已知,也并非完全未知,而是部分可知的,例如,已知各自然状态出现概率的大小排序等。

一般说来,求解任何类型的决策问题,最后都归结为对各备选方案进行选择。因此,决策分析的关键就在于按什么样的模型和如何按这样的模型来衡量或评价备选方案的优劣。在单目标确定型决策的情况下,这个问题比较简单。因为每一备选方案只有一个确定而又简单的结果,这一预知的结果本身就可作为评价备选方案的模型,只要按结果值的大小选择即可。

这也是这类决策问题可用纯数学方法求解的原因。然而在风险型、不确定型、多目标决策问题中就完全不一样了。

因为这时每个备选方案或者因为自然状态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或者因为需要考虑的因素太多,从而不再对应着一个确定的结果,而是包括了若干个可能的结果,或是一种由若干个值构成的多值结果(在多目标情形下)。这时选用其中哪一个结果或其中哪一个值来衡量方案的优劣都不是完全合理的,而直接用多个结果或单个多值结果的“整体”来衡量方案也不可能。读者可考虑9.2节中的例9.1。因此,对于这样一些作为主要类型的决策问题,由于它们自身特点造成评价、比较备选方案的困难,必须要有一套专门的理论和方法来进行处理。决策分析就是这样的一套理论和方法,它能提供一组概念和系统的步骤,对于含有随机因素、不确定因素和多种因素的决策问题进行合理分析,从而帮助决策者和分析者在复杂的局面中和难于比较的诸方案中作出理性的选择。

例5.2 某企业决定拿出500万元建立投资部,现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投入国债,每年稳收入25万元(假定年利率为5%)

方案二,投入股市。若为牛市,获利100万;若为熊市,无获利。

方案三,入股投资项目。若市场状况好,可收益80万;市场状况一般,可收益40万;市场状况差,收益10万。三种不同的自然状态发生的概率分别是0.40,0.50,0.10。 方案一假定年利率为5%不变,则其自然状态是完全确定的,从而其后果值(收益)为25万元,没有任何风险,为确定型决策问题。方案二有两种可能遇到的情况: 牛市、熊市,且由于股票市场变幻莫测,两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是完全无法预测的,所以为不确定型决策。

第三种方案,也有两种不同的市场状态,但其发生的概率已知,而其收益的期望值为80×0.40+40×0.50+10×0.10=53(万元),为风险型决策问题。

从本例可看出,对于不同类型的决策问题,我们应采取不同的决策分析方法,区别对待。

 另外, 人们对自然状态的信息或知识的不完全的掌握,也决定了决策一定是有风险的。如方案三,虽然市场状况差的概率较小,但并不代表不可能发生,若我们选择方案三,有可能收益只有10万,若减去机会成本(方案一的收益25万),则我们的决策是失败的。这是决策问题的难题所在,也体现了信息和知识的价值。实际上,最好的方案或许是将资金以不同的比例投入三个市场,不过如何确定分配的比例,则是投资组合的优化问题,并非我们研究的重点。

例5.3 四种可开发的新产品的选择。

假定一公司正在评估四种可开发的产品,它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公司决定用5项指标来考察每一种产品: 到生产阶段前产品开发的总费用;公司得到的每单位产品的毛利;产品每年的潜在销售量;营销上与现有的其它产品的配套程度;与公司现有的产品在生产技术上的相似程度。如表9.2所示。

每一项标准的最低要求: 

· 开发费用: 不超过250万元(公司所能筹到的最大款项);

· 单位产品可能的毛利: 至少2000元(公司一直坚持经营高盈利产品的政策);

· 每年的销售潜力: 至少100台(生产经理坚持);

· 营销策略的适应程度: 至少是一般水平(营销部经理坚持);

· 与其它产品的生产技术相近程度: 至少保持“一般”水平(制造部门经理坚持)。

四种产品的每一项指标都是确定的,所以,该问题属于确定型决策问题。若只考虑单一因素,则决策者的选择是显而易见的。但我们的目的是将五个指标综合考虑,选出在各个方面都能满意(但可能不是每个方面都是最优)的方案,所以,该问题为多目标确定型决策问题。如何将五种因素综合为一种评价的指标,是我们研究的关键。例如,前三种因素可用货币单位综合为利润,但利润如何与营销配套、技术相似这样的“软”指标综合,则需要一套专门的理论和方法来进行处理。

5.4 决策分析的内容、特点及历史

5.4.1 决策分析的内容

决策分析的内容可初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

(1)对单目标风险型和不确定型决策问题的研究。按照人的合理行为,用一套科学概念和系统分析步骤,对风险型和不确定型决策问题进行定量分析,从而排出备选方案的优劣顺序,以供决策者在作决策时选用。这一部分内容是决策分析方法的基础。

(2)提出不同的备选方案与自然状态所对应的后果(价值)对人们利益所起的作用的大小,即后果的转换形式“效用”的概念,运用与问题相符的组合规则(依一定的逻辑过程实现的合并),建立分价值(或效用)合成总价值(或总效用)的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构,从而对包含多种目标因素的复杂问题——多目标决策问题进行合理分析,排出备选方案的优劣顺序,供决策者选用。

5.4.2 决策分析的特点

决策分析的整个内容,都是采用了一定的数学方法进行的定量方法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方法为主的一种方法。然而它与半个世纪以来所发展起来的一些应用数学方法却是大不相同的。

前面已经指出,决策分析所要研究的决策问题不同于一般的确定性问题,其中不可能得出完全确定的结论。实际上,在风险型、不确定型和多目标的决策问题中,很难说哪个备选方案绝对的“优”或者绝对的“劣”。

其次,在评价或比较备选方案的过程中,决策者主观上对于利益或损失的独特兴趣、感觉或反应往往起着很大的作用。所以说,按常规的数学分析方法是解决不了这类问题的。采用一组独特的概念和步骤对各种类型的决策问题进行合理的分析,便是决策分析方法的第一个特点。这里所说的概念和步骤就是反映决策者主观意志的效用、主观概率以及确定效用和主观概率的一整套步骤。当然,我们应该把反映人的主观判断的方法与主观随意的方法区别开来,因此,决策分析方法中既包含有科学性,又包含有艺术性。

决策分析方法的第二个特点是它的实践性。实践性是指,决策分析方法只是对于那些始终坚持使用它的人在不断制定决策的实践过程中, 才被认为是确实可靠和有效的。也就是说, 它并不能保证每一个具体的决策都会得到满意的结果,但长期坚持使用必然会因此而取得成就。只有经过长期实践,才有可能掌握决策分析中所包含的艺术性部分。决策分析方法的第三个特点是它的实用化趋势。现代决策分析虽然开发了一些大型的分析方法,但是这些方法会牵涉到很多变量和约束条件,需要复杂的计算工作,而且问题本身又的确非常复杂,因而这种系统化的大量分析工作的确是需要的。但我们很难要求许多决策问题不分轻重缓急都这么做,因为时间不允许,有些也无此必要。

更因为一种方法要想推广开来,必须为一般的管理决策人员所能理解和掌握,从而这种方法也必须是比较简单和实用的。所以在开发大型分析工具的同时,也要开发一些更加简便的实用方法。这些简便实用的方法(如统计决策、模糊决策、层次分析法等),往往更加符合现实状况,简便易学,而且数字计算与个人判断相结合,使决策分析增加了更大的灵活性。

思考与练习

1.什么是决策?决策有哪些特点?

2.科学决策应该遵从哪些原则?

3.决策在管理中的作用如何?你能否通过实例来说明决策的重要性?

4. 试叙述决策分析的内容及其在决策中的地位。

5.决策分析与运筹学的区别何在?

6.决策有哪些类型?它们有何特点?

3.第五章 利用 篇三

草原载畜量标准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四条 牧区的草原承包经营者应当实行划区轮牧,合理配置畜群,均衡利用草原。

第三十五条 国家提倡在农区、半农半牧区和有条件的牧区实行牲畜圈养。草原承包经营者应当按照饲养牲畜的种类和数量,调剂、储备饲草饲料,采用青贮和饲草饲料加工等新技术,逐步改变依赖天然草地放牧的生产方式。

在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区,国家对实行舍饲圈养的给予粮食和资金补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规定。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割草场和野生草种基地应当规定合理的割草期、采种期以及留茬高度和采割强度,实行轮割轮采。

第三十七条 遇到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剂使用草原的,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跨县临时调剂使用草原的,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组织协商解决。

第三十八条 进行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三十九条 因建设征收、征用集体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补偿;因建设使用国家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草原承包经营者给予补偿。

因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用于恢复草原植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 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第四十一条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使用草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修筑其他工程,需要将草原转为非畜牧业生产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前款所称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是指:

(一)生产、贮存草种和饲草饲料的设施;

(二)牲畜圈舍、配种点、剪毛点、药浴池、人畜饮水设施;

(三)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4.第五章 录取说明 篇四

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开设英语零起点课程。

第十二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三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我校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课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文化课满分750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专业课满分300分。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1、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70%(含70%):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演艺策划/戏曲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65%(含65%):

音乐学(含音乐教育)、美术学(含视觉艺术策划/美术教育)、戏剧影视导演、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专业

3、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60%(含6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

4、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55%(含55%):

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专业

5、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50%(含50%):

舞蹈学(舞蹈教育)、表演(京剧伴奏)专业

6、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45%(含45%):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国标舞表演)、表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专业

7、学校在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的确定,参照生源省份高考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办法。

8、在我校录取期间,如有些省份尚未公布普通二本线,则依据相当于普通二本线(如基准分=上年普本线/上年重点线*当年重点线等,浙江省依据普通类第二段线),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9、我校属于国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确定后,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如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我校执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标准。

二、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演艺策划/戏曲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文化分占70%和专业分占3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演艺策划/戏曲编导)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按总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文化分占50%和专业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3、美术学(含视觉艺术策划)和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以文化分占60%和专业分占4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和美术学(视觉艺术策划)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按总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绘画和雕塑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文化分择优录取,4/5以专业分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另一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专业统称为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录取时,设计类招生计划之和的1/5以文化分择优录取,4/5以专业分择优录取。录取时,按分数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设计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戏剧影视导演、音乐学(含音乐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京剧伴奏)、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国标舞表演)专业,以专业分择优录取。

7、录取时,艺术类专业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8、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绘画和雕塑、设计类、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含视觉艺术策划)专业,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生源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9、按专业分和总分录取的专业,若考生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如文化分也相同,优先录取语文分高的考生。按文化分录取的专业,若考生分数相同,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如专业分也相同,优先录取语文分高的考生。

各分值计算公式:总分=文化分*300/普通二本线*权重+专业分*权重

文化排序分=高考文化分/普通二本线

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招收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排序,在第二批A段录取。考生投档后,以文化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ar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联系电话:0431-85641085

联系人:刘玉锋

5.第五章 审计报告 篇五

第一百一十九条 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专项审计调查后出具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第一百二十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后,应当向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后,应当出具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遇有特殊情况,审计机关可以不向被调查单位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审计报告应当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

第一百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标题;

(二)文号(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不含此项);

(三)被审计单位名称;

(四)审计项目名称;

(五)内容;

(六)审计机关名称(审计组名称及审计组组长签名);

(七)签发日期(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报告的日期)。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还包括被审计人员姓名及所担任职务。

第一百二十三条 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实施的起止时间;

(三)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四)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为基础发表的评价意见;

(五)以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六)审计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其他重要问题的事实、定性、处理处罚意见以及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七)审计发现的移送处理事项的事实和移送处理意见,但是涉嫌犯罪等不宜让被审计单位知悉的事项除外;

(八)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需要提出的改进建议。

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的,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有关整改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被审计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基本情况,以及被审计人员对审计发现问题承担的责任。

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应当在审计报告中一并反映。

第一百二十四条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审计的,审计组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名义及时向被审计单位通报,并要求其整改。

跟踪审计实施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当以审计机关的名义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反映审计发现但尚未整改的问题,以及已经整改的重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除符合审计报告的要素和内容要求外,还应当根据专项审计调查目标重点分析宏观性、普遍性、政策性或者体制、机制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一百二十六条 对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由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出具审计决定书。

第一百二十七条 审计决定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的依据、内容和时间;

(二)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定性、处理处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三)处理处罚决定执行的期限和被审计单位书面报告审计决定执行结果等要求;

(四)依法提请政府裁决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第一百二十八条 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依法需要移送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单位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事项,审计机关应当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

第一百二十九条 审计移送处理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的时间和内容;

(二)依法需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单位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事项的事实、定性及其依据和审计机关的意见;

(三)移送的依据和移送处理说明,包括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说明;

(四)所附的审计证据材料。

第一百三十条 出具对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其机构援助、贷款项目的审计报告,按照审计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审计报告的编审

第一百三十一条 审计组在起草审计报告前,应当讨论确定下列事项:

(一)评价审计目标的实现情况;

(二)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完成情况;

(三)评价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

(四)提出审计评价意见;

(五)评估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性;

(六)提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

(七)其他有关事项。

审计组应当对讨论前款事项的情况及其结果作出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 审计组组长应当确认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已经审核,并从总体上评价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

第一百三十三条 审计组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认定的事实为基础,在防范审计风险的情况下,按照重要性原则,从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方面提出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组应当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适当或者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得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数额及其发生的原因和审计报告的使用对象,评估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性,如实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审计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时,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职权范围: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直接提出处理处罚意见,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提出移送处理意见;

(三)问题的性质、金额、情节、原因和后果;

(四)对同类问题处理处罚的一致性;

(五)需要关注的其他因素。

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存在重大漏洞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应当责成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第一百三十六条 审计组应当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被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界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一百三十七条 审计组实施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后,应当提出审计报告,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程序审批后,以审计机关的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和拟处罚的有关责任人员的意见。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还应当征求被审计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征求有关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

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重大经济案件调查等特殊事项,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不征求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的意见。

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被审计人员或者有关责任人员对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对审计报告作出必要的修改。

审计组应当对采纳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被审计人员、有关责任人员意见的情况和原因,或者上述单位或人员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被审计单位或者被调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处理处罚的,审计组应当起草审计决定书。

对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的事项,审计组应当起草审计移送处理书。

第一百四十条 审计组应当将下列材料报送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复核: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决定书;

(三)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被审计人员或者有关责任人员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及审计组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

(四)审计实施方案;

(五)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证据材料;

(六)其他有关材料。

第一百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复核,并提出书面复核意见:

(一)审计目标是否实现;

(二)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

(三)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四)事实是否清楚、数据是否正确;

(五)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

(六)审计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意见是否恰当,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

(七)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被审计人员或者有关责任人员提出的合理意见是否采纳;

(八)需要复核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四十二条 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应当将复核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项目材料连同书面复核意见,报送审理机构审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 审理机构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主要审理下列内容:

(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

(二)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三)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

(五)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

(六)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 审理机构审理时,应当就有关事项与审计组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

必要时,审理机构可以参加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的会议,或者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审理机构审理后,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审计组补充重要审计证据;

(二)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进行修改。

审理过程中遇有复杂问题的,经审计机关负责人同意后,审理机构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审理机构审理后,应当出具审理意见书。

第一百四十六条 审理机构将审理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连同审理意见书报送审计机关负责人。

第一百四十七条 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原则上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特殊情况下,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授权,可以由审计机关其他负责人审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审计决定书经审定,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决定与审计组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不一致并且加重处罚的,审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于拟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条件的,审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听证程序。

第一百五十条 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经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后,按照下列要求办理:

(一)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

(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

(三)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被处罚的有关责任人员。

第三节 专题报告与综合报告

第一百五十一条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的下列事项,可以采用专题报告、审计信息等方式向本级政府、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

(一)涉嫌重大违法犯罪的问题;

(二)与国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政策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关系国家信息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影响人民群众经济利益的重大问题;

(六)其他重大事项。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专题报告应当主题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建议适当。

审计信息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内容精炼、格式规范、反映及时。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的,可以根据需要汇总审计情况和结果,编制审计综合报告。必要时,审计综合报告应当征求有关主管机关的意见。

审计综合报告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程序审定后,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送,或者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有关干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第一百五十五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汇总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形成审计结果报告,报送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

第一百五十六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本级政府起草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稿),经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受本级政府委托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四节 审计结果公布

第一百五十七条 审计机关依法实行公告制度。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审计调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一百五十八条 审计机关公布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主要包括下列信息:

(一)被审计(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调查)建议;

(五)被审计(调查)单位的整改情况。

第一百五十九条 在公布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时,审计机关不得公布下列信息: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

(二)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事项;

(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或者审计机关认为不公布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布。

审计机关公布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应当客观公正。

第一百六十条 审计机关公布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应当指定专门机构统一办理,履行规定的保密审查和审核手续,报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审计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向社会公布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计机关统一组织不同级次审计机关参加的审计项目,其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原则上由负责该项目组织工作的审计机关统一对外公布。

第一百六十二条 审计机关公布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报批的,未经批准不得公布。

第五节 审计整改检查

第一百六十三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

第一百六十四条 审计机关主要检查或者了解下列事项:

(一)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情况;

(二)对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三)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建议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第一百六十五条 审计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当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审计机关在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或者了解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

第一百六十六条 审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检查或者了解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

(一)实地检查或者了解;

(二)取得并审阅相关书面材料;

(三)其他方式。

对于定期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可以结合下一次审计,检查或者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检查或者了解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应当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百六十七条 审计机关指定的部门负责检查或者了解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整改情况,并向审计机关提出检查报告。

第一百六十八条 检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检查时间、范围、对象、和方式等;

(二)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

(三)没有整改或者没有完全整改事项的原因和建议。

第一百六十九条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没有整改或者没有完全整改的事项,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第一百七十条 审计机关对审计决定书中存在的重要错误事项,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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