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和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5篇)
1.风险控制和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一
2018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在2016年以来探索实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94号)、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标准体系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包括通则、细则、实施指南),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推动公司安全文化落地生根。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作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治本之策,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基于双重预防、贯穿双重预防、围绕双重预防”的总体要求,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安全生产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
2况,在月度安全生产会议上对双重预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布置下月重点及改进目标。
五、实施步骤及任务分工
(一)建章立制,全员培训(1月份)
公司成立双重预防组织机构,由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定》和《2018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各单位组织全员学习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标准体系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体系(包括通则、细则和实施指南)、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双重预防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安全科统一命题,各单位分别组织全员学习效果考试。
(二)排查风险点,辨识危险源,开展风险评价(2月28日前)双重预防工作小组牵头,各单位配合,采用头脑风暴法,发动全体员工参与排查风险点、辨识危险源,然后逐级汇总,形成公司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职业病危害清单。
工作小组采用LEC法,对风险点内的每一项危险源(潜在事件)逐一进行评价与分级。按风险点内各危险源评价出的最高风险级别作为该风险点的级别。
(三)编制风险控制措施,明确管控层级,列出管控清单并进行风险告知(3月15日前)
双重预防工作小组负责对所有风险点内的每项危险源编制风险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五个方面。
双重预防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确定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控制措施与实际相符,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够有效落实。
工作小组针对不同风险等级,明确管控层级(公司、部门、班组、岗位),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具体管控措施。编制公司作业活动、设备设施、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风险点统计表。通过有效方式告知企业主要风险相关内容。
安全科牵头,各单位配合,组织全员开展风险评价结果告知培训。
(四)编制隐患排查清单,确定排查计划,实施隐患排查治理(3月31日前)
工作小组负责编制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含职业病隐患排查清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含职业卫生基础管理排查清单),将风险辨识、评估活动中确定的危险源和风险点作为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清单应以列表的方式体现,确保分类清晰、内容详实、系统全面。列表中至少应包括:排查范围(区域、部位、场所等)或内容、排查标准或要求、排查方法、排查周期、责任分工等信息。
安全科负责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明确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公司按照排查计划,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由各组织级别分别按要求组织隐患排查,并及时、准确填写相关排查记录。隐患排查类型、周期、实施主体应符合通则、细则等地方标准的要求。
隐患排查结束后,对于当场不能立即整改的,由隐患排查组织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填写隐患描述、隐患等级、建议整改措施、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治理期限等内容,以适当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信息。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
6的源头。
(五)加强督导跟进。工作小组成员要结合实施步骤,对各单位完善实施双重预防机制情况进行动态督导,跟进指导,及时纠偏,确保推进过程方向正确,精准发力。
(六)严格检查考核。公司将完善实施双重预防机制纳入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凡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未按计划开展工作,或达不到效果要求的,依据《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实施安全责任考核。
XXX
2017年12月20日
2.风险控制和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二
日前,国务院安委办下发《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摆上重要议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意见》强调,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并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
《意见》要求,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按照通用标准规范,分行业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进一步完善内部安全防控体系,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对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督促检查,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3.风险控制和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三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一日常检查
1、副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副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机岗位持证上岗,主司机、副司机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操作司机班长,副班长岗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司机班长,副班长必须由责任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人员、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检查
副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三、专项检查
副站和搅拌机司机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开机前的检查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副站长组织技术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司机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量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特别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
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4.风险控制和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四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公司各类事故,妥善处理各类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各职能部门进行各类事故的监督管理、报送、档案管理、调查和处理工作。3职责
3.1 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各类事故的管理,重大事故由总经理主持。
3.2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3.3安质环部负责对公司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给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对隐患整改实施项目进行监督、检查。4控制程序
4.1 事故分类
4.1.1 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
4.1.2 生产装臵、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臵、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的,为设备事故。
4.1.3 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公司规定的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料或产品因保管不当、包装不良而变质等,为质量事故。
4.1.4 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运输事故。
4.1.5 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火灾事故。4.1.6 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4.1.7 公司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受到损伤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者,为伤亡事故。
4.1.8 因“三废”超标准排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为环保事故。
4.1.9 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构成发生事故的条件,幸被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4.2 事故等级的划分
4.2.1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死亡10人以上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
4.2.2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29人的事故。4.2.3较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4.2.4一般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4.2.5重伤事故:只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4.2.6轻伤事故: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4.2.7非伤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财产损失或设备损坏或生产中断的事故。
4.3 管理分工
4.3.1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救援程序,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2 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管理,生产事故由生产部负责管理,爆炸及伤亡事故由安质环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安质环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4.3.3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事故分管领导,安质环部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发生事故的部门组织同时应将事故报告抄送安质环部,以便汇总和存档,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七天。
4.4 事故报告
4.4.1事故报告内容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或个人; b.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事故报告部门。
4.4.2内部报告程序
a.一般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由现场相关人员立即报告大班长和部门领导,同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上报公司安质环部、公司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等组成。
b.重伤事故发生,由现场相关人员或部门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副经理、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通知安质环部,安质环部7天之内写出安全事故报告书,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报集团安全环保部。
c.轻伤事故的发生,由现场相关人员立即报告班组长和部门领导,同时报安质环部,安质环部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根据事故报告书内容作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d.非伤亡事故由现场相关人员立即报告大班长、同时报告生产部,生产部在24小时内根据事故分类(4.1)写出安全事故报告书上报事故管理部门(4.3.2),同时抄送公司安质环部。事故管理部门根据事故报告书内容作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4.4.3 外部报告程序
a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简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等部门;公司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程序逐级上报。
b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公司主管部门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c未遂事故的发生按照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按公司内部报告程序进行上报。
4.5事故调查与处理
4.5.1 事故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4.5.2 对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由班组单位组织安全等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4.5.3 对伤亡事故,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4 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报告书等,应交档案室妥善保管。
4.5.5 各类事故登记表,应写明事故单位名称、部位、原因、伤亡情况、作业概要、事故概况及事故分析图等内容。4.5.6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由于渎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主管负责人,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5.7 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5.8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天,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4.5.9 对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4.6 事故隐患报告登记管理
4.6.1 安质环部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给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整改实施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6.2公司各职能部门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单位。在实施整改的工作中,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4.6.3 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隐患所在单位,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送达隐患所在部门。
5.风险控制和风险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五
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实现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的要求,我单位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施工标段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政处成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靳春燕
副组长:李
涛 郑胜伟 孙兆乐 张
群 王一勋 王锋元
成员:杜淑珍 郭云飞 张晓军 陈
杰 刘利军 姜 涛
徐清宾
温海舟 许良国 陈国红 康 一 孟召刚 靳春健
王友山
雷
强
三、隐患排查治理管辖范围、内容和方式及分工
(一)排查治理范围:
1、施工现场 排查施工各标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施工工艺、作业环境、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和消防安全等内容;
2、养护工地巡查 巡查人员进行明确的分工,并责任到人。每天对市区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以往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项目部经理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各施工队伍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各项目部建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未发生事故按照零报告制度报告,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人在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
(1)建立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2)现场施工人员是否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3)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论证和审批;是否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程序;
(4)各类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5)消防设备是否按规定配置;(6)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管理和技术进一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 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四)排查治理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安全管理基础。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五)排查治理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特别要全面落实监理组组长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监理组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理责任。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在施工现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安全管 理基础薄弱的重点环节; 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加强检查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监理组进行检查。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将予以批评和经济处罚及清场。
(四)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监理组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负责,严格奖惩,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单位做好隐患自查自改的同时及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聊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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