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正式租赁合同

2024-09-15

房屋出租正式租赁合同(精选12篇)

1.房屋出租正式租赁合同 篇一

1,合同能多详细就多详细!

2,想省事嫌麻烦就签长期合同,并且合同中写明租金每年上涨多少,免得看着周围房租在涨而后悔。如果不嫌麻烦就可以短租,好好租APP支持涨租功能,房东也可以使用好好租对租金随时调整。

3,押金当然越多越好,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约束租客的行为。当然不能高的离谱,把租客吓跑了就得不偿失啦~

4,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房屋居住的最多人数,防止自己的房子变成群租房!

5,关于转租一定要写明必须经过房东同意,这样自己对房子有最大的控制权。

2.房屋出租正式租赁合同 篇二

根据房屋的所有人的不同, 我们将房屋租赁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租赁”, 一类是“市场租赁”。由历史体制原因形成的福利分房, 一般称法定租赁;根据市场双方协商形成的房屋租赁关系, 一般称市场租赁。两类租赁关系表面上看起来是一样, 但实际内容并不一样, 并且两类租赁房屋的拆迁处理实际操作也各不同。下面我主要就法定租赁房拆迁和市场租赁房拆迁两种不同情况, 分别论述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引起的租赁问题及解决方式。

一、法定租赁房拆迁所引起的利益分配纠纷的法律探讨

我国早些年在城市实行的是公房租赁实房分配政策。公产房屋所有权人是国家或者集体, 但公产房屋主要是提供给市民、职工的福利。因此, 我们所谓的“法定租赁”, 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房居住人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居住公房的行为。在实际生活中这种法定租赁房非常普遍,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直管产房屋 (公房) ;单位分配的房屋;历史原因形成的长期事实租赁房屋;双方协商同意, 有租赁行为但没有租赁协议的租赁房屋等。

(一) 确定公房承租人

确定公房承租人的目的就是找寻公有房拆迁补偿的利益分配人。依照不同情况, 需要进行公房承租人资格确定的有这样一些情况:原承租人仍然健在的一般不发生承租人变更, 补偿对象当然还是原承租人;承租人依法变更, 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 在拆迁中取得补偿获益权;原承租人去世后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 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一直没有办理变更。

公房承租人资格认定标准:一要根据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情况和缴纳房租的状况来决定。二是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该房屋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租的, 是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 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但由于没有变更公房租赁登记, 其公房承租人身份不明确, 容易受到其他当事人的质疑,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申请确认或变更。根据规定, 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

(二) 法定租赁房拆迁补偿利益分配

确定了公房承租人, 那么, 公房拆迁补偿利益分配人就很好确定了。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只有居住和有限处分权。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权利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 只能通过变更的方式转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如果公房承租人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上处分, 该处分属无权处分, 在有权限的公房管理单位给予认可之前, 该处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由于目前我国各个省份的实际情况不同, 所以, 具体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大不相同, 对此, 各省市都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条例。本文选择了一种认为较为合理的补偿方式介绍, 希望能够对实际生活中的应用给予借鉴: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货币补偿安置的, 房屋所有人取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20%, 房屋承租人取得房屋补偿款的80%, 按照25平方米、30平方米保底计算, 超出原面积部分的货币补偿款, 由房屋承租人全部取得。实施产权调换安置的, 偿还房屋与原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 由房屋所有人按规定支付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 由房屋承租人按规定支付差价, 并取得该部分房屋产权。

对于公有房屋租赁问题应当注意的法律建议:租赁公有房屋, 承租人发生变更的, 应当及时办理承租人变更。公有租赁房屋由于原承租人去世等原因, 承租人未及时变更的, 共同居住人应积极主张权利, 早日完成承租人的变更, 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公有租赁房屋拆迁时, 共同居住人内部就补偿等无法达成协议的, 可先行搬迁, 以便获得拆迁补偿费用和拆迁奖励。该补偿费用也可以由拆迁人或第三方暂存, 待共同居住人达成协议后再行分配。以此方式可维护共同居住人的最大利益。

二、市场租赁房拆迁所引起的利益分配纠纷的法律探讨

在这里所谓的“市场租赁”, 实际上就是根据《合同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房屋租赁”, 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的租赁关系是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性质上属民事法律关系, 它的调整应当依据相关的民事法律, 在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进行调整。房屋租赁关系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是从属的法律关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下面针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涉及到房屋承租人权益的条款进行介绍和法律分析。

(一)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有关拆迁租赁房屋进行补偿安置的具体规定

1.《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拆迁租赁房屋的,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这一规定对拆迁租赁房屋如何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了特别规定, 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这首先就是对引发争议的租赁问题作了很好的限定, 也是对日后的纠纷起了很好的预防作用。在具体操作中,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订立补偿安置协议时, 应包括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或安置用房面积和地点, 房屋承租人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此种情况下, 被拆迁人有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

2.《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 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不作产权调换, 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 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 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这三条的内容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实践中, 对拆迁补偿前已经解除了租赁协议或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了安置的, 也可以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这实质上相当于非租赁房屋的补偿安置, 只要不发生矛盾和纠纷能够顺利拆迁即可;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之间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 被拆迁人对补偿方式没有选择权,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协议,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 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本条款充分体现了民事活动中主体平等的原则。

3.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 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 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有关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发放, 应根据上述具体的情况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发放。根据本条规定, 当房屋是由被拆迁人自己使用时, 上述费用发放给被拆迁人;当房屋是由承租人使用时, 上述费用发放给承租人。

(二) 对于市场租赁问题的法律建议

为了避免房屋拆迁发生纠纷, 市规划部门建议单位或个人租赁房屋应注意以下几方面:房屋租赁必须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协议中应明确约定遇到房屋拆迁时的解决方式和责任;租赁期限约定要明确。

结语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在实际操作中还有许多复杂的问题, 本文仅是从现有的法条出发, 对相关内容进行简单的法律分析。由于各省市的情况不同, 具体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做法还在不断地变化, 力求能够更好更全面地解决现实中的问题。这也是法学研究工作者需要不断深化的工作。

摘要:城市房屋的拆迁引起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出现。这类案件所引发的租赁合同解除、解除后附属设施及经营损失的补偿等问题, 成为目前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论和调解的焦点问题。随着该类案件双方当事人对簿公堂的情况越来越多, 在法学研究领域, 我们有必要对该类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和提出法律观点, 以此能够为当事人提供解决纠纷的法律意见、保障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抑或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提前预防这种纠纷的发生, 这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3.房屋出租正式租赁合同 篇三

您好!我是一位退休在家的老人,1998年5月我把自家一处120平米的门头房出租给了一个远方亲戚做经营使用,租赁期限30年,租金每5年一涨,按市场价格确定,每半年交纳一次。开始几年我这位亲戚还不错,每次都按时把租金给我送来。但是近五六年来,他总是无故拖延,每次收租金都成了我和老伴的心病,往往电话打了几十个,跑上十几趟才能把他堵在家门口,把租金收上来。我们年纪大了,实在没有这份精力了。我听说,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不能超过20年,否则是无效的,如果是这样,我是不是可以不再继续履行这份租赁合同了呢?

青岛 赵华闻

赵华闻:

您好!我国现行的《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起实行的,其中第214条规定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在该法实施前签订的租赁合同超过20年的部分,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间是1998年5月,是在现行《合同法》施行之前,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而当时的法律对租赁合同的期限并无限制性规定,因此您这份租期30年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对于您所说的,承租人不按时交纳房租的情况,您可以在每次到期之日发出书面的催缴通知,给他一段合理期限交纳房租,通知可以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以便保留证据。如果他在合理期限内没有合法理由仍未交租金,您就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了。

现实生活中,存在各种租赁关系,租金的及时交付总是出租人最关心的事情,建议您先把您的立场和难处向承租人阐述清楚,如果承租人并非恶意拖延,只是因为繁忙疏忽,您可以采用银行汇款等比较便捷的收取租金的方法,以便解决双方的不便,更好地履行合同。

商品房逾期交付 开发商可以免责吗

律师:

您好!我2009年6月购买了一套95平米的商品房,合同约定2010年6月30日之前交房,如不能按时交房,则按日支付总购房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还写上了,如果因为政府原因、不可抗力、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逾期交房的,开发商免除责任。因为购房合同都是房地产公司提前打印好的,也不允许我们购房人改动,我只能一字不改地签订了合同。不想,买房后快3年了,开发商才于最近开始交房。而且,开发商提出不能按时交房是因为这两年夏天气候不正常,雨天过多无法施工造成的,加之小区修改规划无法报批才导致不能交房,责任并不在他们,属于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况,所以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只能象征性地补偿业主3个月的物业费。我觉得这样的结果很不公平,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呢?

济南 吕婷婷

吕婷婷:

您好!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属于一方提前统一印刷的格式合同文本。对此,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逾期交房的,开发商免除责任”这一条款无疑是免除了开发商自己应负的责任,该条款是无效的。

开发商提出的雨天过多,这一理由属于正常的气候现象,不是自然灾害,不能成为免责的事由。至于小区修改规划未能获批,更是其自己的不当行为造成的。逾期交房的事实,并不能因为购房合同中不平等的格式条款而免除责任,您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婚内夫妻间借款 离婚后还需要偿还吗

律师:

您好!我和妻子结婚12年,妻子娘家弟妹较多,日子比较困难,多年来我也一直帮助妻子的娘家。可是,什么事情都是有限度的,这些年来,妻子包揽了她弟妹上大学、找工作、买房等相当多的花销,我觉得难以接受。为此,我们两人经常发生矛盾。后来,我要求妻子的弟弟为我给他的10万元买房款写张借条时,妻子表示借条由她来写,算是她借我个人的钱,我们在借条中约定这10万元由妻子在5年内偿还给我个人。其实,当时我们夫妻间财产是一起管理使用的,我同意妻子来写借条,也是想给她一些约束,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情。可是,现在我和妻子感情破裂办理了离婚手续。我想请问,我可以凭这张借条找她要求还款吗?

烟台 刘刚

刘刚: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夫妻间通过借款的方式使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用于借款一方个人经营活动或其他个人事务,既可以避免或缓解因双方对财产的处分不一致而对夫妻关系产生不利的影响,又可以使一方通过选择借款的方式来满足其个人的追求和其他需要,也是对夫妻之间的和睦、家庭关系的和谐有益的,因而也是为法律所允许的。您与妻子离婚后,可以凭当时两人达成的借款字据,向她要求在约定期限内还款,您的借条是合法有效并受到法律保护的。

以父母的名义购买房改房

离婚时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律师:

您好!我于1999年10月结婚,婚后住在婆婆单位分配的公有住房里。2001年,婆婆单位推行住房改革,我和丈夫拿出8万元钱购买了我们居住的房子,不过因为是婆婆单位的房改房,房产证上仍然是婆婆的名字,但房子确是由我们夫妻出资并一直居住的。如今,我和丈夫的婚姻出现了裂痕,我想请问,如果我们离婚的话,这套房产是否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平阴 张伟

张伟:

您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离婚时另一方是不能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该处房产只能按照房产证的登记,归您婆婆所有。至于您当时出资的钱,可以按照债权处理,由您婆婆来偿还给您夫妻二人。如果出资时,您没有约定这笔钱的利息,而您这些年又一直居住这套房子的话,您婆婆是无需支付利息的。(案例由山东李晓明律师事务所 刘洪涛律师提供)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 篇四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鸡冠区南山福地洞天小区9号楼3单元402室。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62.52 m²: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厨房有橱柜及排烟罩,一卧室有双人床。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用途。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3、租金起算日为:年月日。双方一致同意,所租房屋租金按年计租,签署租赁合同时乙方须支付给甲方年租金元。

4、押金

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前须交纳租赁押金,押金数额为元,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凭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费、煤气费相关清单复印件,双方结清后由甲方一次性将租赁押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交房

甲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于乙方使用,交房条件为交房时房屋现状,以交房时双方现场验房签字确认为准。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缴纳

由乙方负担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起收日期为年月日。截止日期年月日。

1、物业管理费:

物业服务收费 0.8 元/ m²,共计元,由乙方缴纳(甲方已经预交)。

2、水费每年130元及污水费80元,共计210元由乙方缴纳(甲方已经预交)。

3、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已经预交320元其中包括了20元的公共电费)。

4、煤气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标准由乙方自行缴纳。

5、有线电视收视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标准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出售转移至第三方,应在正式销售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没有甲方的许可,禁止转租。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干涉乙方的自主权。

2、甲方在租赁期内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维修。

3、甲方须按时将房屋交与乙方使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自主使用权。

2、乙方在签订租赁协议的同时,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房屋内设备和其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

4、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等行为,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物业公司和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如跑水等)造成租赁房屋或邻里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甲方有权扣除押金,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6、乙方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其他任何更改时,需经物业公司及甲方同意。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甲方交房时的设备、设施在无损坏、清洁并适宜租用的良好状况下交给甲方。

8、乙方在日常使用时注意做好水 电 火 的安全使用,防止跑水,电气故障,火灾安全等。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七 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注意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

(7)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乙方如需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由甲方持有二份,乙方执一份。

2010年6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 区______ 路(街)______ 号,为_____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 拾___ 万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

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 ___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5.房屋出租正式租赁合同 篇五

房 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 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共计租金 元,乙方租用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涨价(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以市场变化租金来定价)。

三、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如需转让,须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转让,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所付租金不予退还。不管货币涨跌,不能抬高转让费。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房屋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将由乙方承担,退场时不得破坏现有装修。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经营,否则,由甲方赔偿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租赁期间的水、电费、卫生费及经营方面的税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对接处。

七、合同到期后,甲方如继续对外出租,乙方拥有对该房屋的优先租赁权。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6.房屋租赁合同(拍租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其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及现状

1.乙方通过甲方组织的公开招租活动获得标的房屋使用权。房屋位臵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结构,租赁房屋用途为经营。乙方必须按照房屋设计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否则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按房屋现状交付乙方,乙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

对租赁房屋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 年,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支付

1.出租房屋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2.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租金全部交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单位:,账号:)。款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收款凭证。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 币 元(大写: 元)。本合同终止且无乙方责任后,该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 租赁房屋交付和收回

1.甲方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乙方,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 3日内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搬离属于乙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相关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房屋的

装修装饰无偿归甲方所有。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装潢的最终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

租赁期间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房屋主体结构由甲方负责维修,其他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属于乙方维修范围的,乙方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阻拦甲方维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甲方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乙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

担维修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甲方决定;乙方拒绝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房屋的转租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3.因自然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若因前款第1、2项解除合同,根据政策规定如对该房屋装修、装饰给予甲方拆迁补偿的由乙方享有。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经乙方催告后20日内仍未交付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达20日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装修、装饰、拆改变动房屋或改变其主体结构的; 4.转租、分租、出借、转让该房屋或以其他方式将该房屋让与他人使用的;

5.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6.逾期20日未支付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其承担的费用的; 因上述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在租赁房屋内添臵的装修装饰资产无偿归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立即终止。

第十条 合同期满

合同到期前,乙方若愿意继续承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新一轮房屋拍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未能中标,应按约定及时清场搬离,归还甲方房屋。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2、3、4、5项约定情形之一的,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外,还应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对方遭受的损失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还应赔偿该超过部分。

3.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6项约定情形的,除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外,乙方还应补交齐所有的费用、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否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退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且应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5.乙方未在第五条第2款约定期限内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约定期限届满次日起,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年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齐。

7.本条约定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履行的义务与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依法向金寨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以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为准,装修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方案及图纸,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2.租赁期内及乙方逾期返还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

等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4.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省产权交易中心金寨分中心备案壹份,均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7.房屋委托租赁合同 篇七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自有房产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产位置、面积和用途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于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59号森海豪庭幢,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给乙方出租。

二、乙方如需改变该房产的内部结构、使用空间时,须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 委托期限

首度委托限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首度委托期限期满后,双方应协商续签租赁协议。

第三条 房屋的租赁排序

一、乙方所接受委托出租房屋的租赁使用排序严格按照签定本协议的先后次序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循环排序。该程序的修改密码

由将来的业主委员会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甲乙双方只能输入或查询,在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进

行任何修改。

二、如遇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己使用该房屋时,则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排序放在最后,进行重新排序。甲乙双方签定的本

协议将继续有效。

三、甲方若要自行使用该房屋,工作日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遇法定节假日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视为

该房屋出租一次,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甲方未能按约使用该房屋,计算机程序亦自动将该房屋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在甲方通知乙方之前,该房屋已出租或被预定,则乙方有权将甲方安排在其它房间。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行寻找的客户,不按电脑排序安排房间,可直接租赁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间,同时计算机程序亦自

动将甲方房间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

第四条 经营利润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协议期间可将该房屋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第三者使用。

二、该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在扣除以下各项费用后即为该房屋的经营利润:

1、乙方的经营管理费。如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员工福利、奖励佣金、酒店经营营业税等;

2、酒店消耗品。如酒店消耗品(包括卫生纸、小香皂、牙膏牙刷、洗发水、浴液、一次性拖鞋、一次性纸杯、信封信纸、鞋擦、卫生袋、垃圾袋、保洁用品、消毒用品等);

3、冷热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

甲方在协议期间将以上1至3条所示费用的总和控制在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的30 %以内。

三、经营利润的支付时间、方式:

1.乙方需在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经营利润。

2.乙方可以用现金、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经营利润。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在委托租赁期间开始时向乙方提供该房屋。

二、在协议期内,甲方需保证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的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所有配套设施、设备,完全按照甲方自本项目开发商处

接受该房屋时的全套配置,一并交与乙方,甲方不得私自搬走或更换,并按照第四条第二款中的规定承担实际发生的经营费用。

三、协议期间,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缴纳因租赁房屋所放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代扣代缴)。

四、甲方在将房屋委托给乙方时,必须交清房屋的维修基金、本物业管理费、冬季采暖费、房屋内财产保险费等费用。否则在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在协议期间,甲方可随时查询房屋出租情况,甲方可采用以下办理查询:

律师3651、乙方设立网站,随时反映酒店的房屋出租情况,供业主查询;

2、酒店大堂设有自动查询机,机内记录当月的房屋出租记录;

3、乙方每天将房屋经营情况打单记录供甲方随时查询,记录期为一年,同时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对该房屋作自由转租经营,但不得将其用于非法活动,且不得在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

二、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规定向甲方收取该房屋的各项管理费用。

三、保证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内部的清洁卫生。

a)保证该房屋及内部配套设施等在租赁期间的良好使用状态。

b)协议期满时应及时向甲方交付该房产,该房屋内原有家具、电器等应完好如数返还甲方,并保证房屋完好,如有损害、丢失的,应负责照价赔偿(房屋、家具、电器、床上用品、装修等自然损耗折扣除外)。

c)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按月租金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 经营利润分配

委托出租房屋的经营利润以天为分配单位,并按照同类型房屋分别平均分配。计算方式如下:

委托房屋的日经营利润=当日同类型房屋的经营利润总和÷当日委托出租同类型房屋的数量

第八条 设施、设备损坏责任及费用的承担

一、本协议期内,凡因乙方人为或乙方出租给第三者所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在本协议期内,如因甲方使用所造成的设施、设备的损坏应由甲方负责更换承担相应费用。

三、在本协议期内,该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电器、床上用品等的自然折旧费用由甲方承担。(详见第十条)

第九条 甲方自用房屋有关事宜

一、甲方若自用房屋,则不参加使用当日的酒店经营利润分配。

二、甲方临时自用房屋,若未按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预先通知乙方,则乙方可视当时房屋出租情况予以安排,若确实无法安排时后

果甲方自负。

三、甲方若自用房屋,不必交付租金,但应当自行承担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费、酒店消耗品等费用。

第十条 固定资产重置费(折旧费)

自甲方委托乙方经营之日起,第一固定资产重置费为零;第二起,每年从甲方应得的经营利润中提取4%作为固定资产

重置费。该项费用专款专用,由乙方单独设立银行帐户予以保管,专用于房间装修维护、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卫生洁具的修理

与更新。该费用一旦动用须事先报请业主委员会审定,在业主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一、甲方须交清房屋维修基金、本的物业管理费、冬季取暖费后,本协议方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政策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两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8.房屋租赁合同 篇八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辖属坐落于 的房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 用房。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或出租他人,确需改变用途或转租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转租无效。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 年。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支付一次,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合同签订后 日付清第一年租金,以后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租金从第 年起,每年以 递增。屋,位于第 层,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

乙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 日内向元整。以后每年到期后 支付全年租金。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在无租赁权纠纷的情况下,如延期交付,则按实际交付日期开始履行合同约定。

第七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甲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甲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对于不可分割的装修、装饰部分所有权无偿归属甲方,乙方不得破坏,对于可分割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第八条 租赁责任以及赔偿

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乙方不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须先征得甲方同意。所租房屋内的一切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损失。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理,并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理;(水表度数为 度,电表读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卫生费由乙方自理。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元(人民币大写)

4、收取合同履行保证金 元。第十条 出租房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人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终止,届时乙方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十二条 终止合同的约定

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拖欠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4、无正当理由闲置达六个月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6、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出租房内住人的。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并退还相应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6%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问题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9.房屋门面租赁合同 篇九

甲方现回龙食品站有门面两弄对外出租,乙方根据业务需要,愿意租用,双方就门而租用事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范围:一楼整层(过道除外)。

二、租用时间:经双方共同协商,租用时间三年,从2014年10月8日至2017年10月8日止(如房子拆迁,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没有干涉权,请搬出,不属违约)。

三、租金价格:每年为壹万壹仟陆佰元整(不含税金),其它税金由乙方自负,一年内价格不调整,第二年随市价调整而调整,合同期满后,在同等价格的基础上优先租给乙方。

四、付款方式:自签订合同起,每年租金一次付清,(不含水电、卫生费、所有税收)。

五、如甲方有红白喜事,甲方必颏从门面上经过,乙方不得干预。

六、其他事项,乙方在租用期间,必须爱护甲方所有财产,保持内外干净,做好防火、防水、防盗措施,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装修时,不得破坏甲方房屋主体结构,合同到期时,所有装修好的东西不能搬动。

八、合同到期,乙方无权转让。

九、在租用三年期内,乙方一次性付押金壹仟伍佰元整,做房屋损坏费(如地板、墙裙、腻子灰、门等一切),如没损坏,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十、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后,必须按合同条款执行,如一方违约,罚违约金伍仟元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10.房屋租赁合同 篇十

出租人(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及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于榕江县城北新区兴隆路的房屋二、三、四层(前楼梯除外)和一层中间的壹个门面、壹个房间及贰个卫生间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出租期限为壹拾年,即2009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但甲方给乙方一定的房屋装修时间,上述约定时间可以相对顺延。

三、房屋出租金额:前五年(2009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租金为每年陆万捌千元整(68000.00元),后五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租金为每年柒万捌千元整(78000.00元).四、付款方式:前三年的租金每年一付,即甲、乙双方签字后付一次、2010年10月1日前付一次、2011年10月1日前付一次,第四年、第五年的租金在2012年10月1日前付一次,第六年、第七年的租金在2014年10月1日前付一次,第八年、第九年、第十年的租金在2016年10月1日前 付一次,至此,租金全部付完,甲方需向乙方开收据。

五、在承租期限内,乙方有权自由转租该房产,但必须按照上述约定按时交纳租金,如乙方转租租金高于上述约定租金,多余部分归乙方。

六、乙方在承租期限内(2009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享有甲方房屋的使用权,由乙方承担房屋的装修,但乙方不得损坏和改变房屋的结构。

七、在承租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废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八、在承租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废除该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九、在承租期限内,因乙方管理不善,人为造成该房屋损坏,由乙方在承租范围内自行维修。

十、承租期限届满,乙方不得损坏已装修的固定设施,但已装修的非固定设施可以自由搬走。

十一、承租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二、在承租期限内,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一切税费。

十三、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乙方管理不善,人为造成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四、甲方必须依法办理有关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有关凭证,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如因此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 营或不能经营,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十五、在承租期限内,因甲方房屋断裂、房屋结构不好等硬件设施造成乙方停业或无法再继续经营,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十六、进户线、总闸由甲方整改。

11.房屋转让租赁合同 篇十一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土地使用权限取得方式为_____。

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

4.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作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_______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元,总金额_____元,大写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计币____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依法成立。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公司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甲方共有权人意见(签章):______

(或承租人或上级主管部门)

代理中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12.房屋租赁合同 篇十二

甲方(出租房):东尚绿园住宅赵强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公正、平等、自愿原则,达成以下房屋租赁事项,并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意将东尚绿园住宅 号楼 单元 室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租的房屋有充分的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房屋租赁费用为 元,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房租,乙方如果中途情况有变,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退款。

四、租赁期间房屋所产生的水、暖、电、气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取暖费等,如未按时交纳,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且不退还本年的租金。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钥匙 把,乙方要爱护房内外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在租赁期满,乙方如不在续约,在结清各种费用后,保证甲方所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将房屋使用权无条件交还甲方。

六、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不得改变和破坏原建筑结构,如须改变则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乙方所增加的装修部分不得拆除,无偿留给甲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乙方则负责赔偿或给与修复。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承租进行非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否则后果自负。不得喧哗吵闹影响周围住户,如有违反以上内容甲方则有权将房屋收回并没收押金。

八、甲方在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扰施工。

九、乙方租赁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或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合同期满后,继续出租该房屋时乙方则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起诉于锦界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搬走为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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