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农机监理所2012年工作思路

2024-09-23

通辽市农机监理所2012年工作思路(精选3篇)

1.通辽市农机监理所2012年工作思路 篇一

农机安全监理所一季度工作小结及下阶段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全市农机监理机构根据国家、省、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标本兼冶,注重源头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在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强化监管责任,提高农机检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为保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市、县各级层层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局文件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全年工作重点,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要求,奖惩措施,为做好全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基础。县与乡镇、乡镇与机手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通过层层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实现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

二、积极做好拖拉机集中送检工作。

农机检审是从源头上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也是集中体现为机手服务的重要载体,为保证检审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挂牌和年检率,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农机检审工作做到早发动,早部署,早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年检实施方案。各地均下发了检审通知,通过召开各类会议,给机手一封信,上门逐台逐人送达检审通知书等方式,告知驾驶人年检时间及要求,为方便小型拖拉机年检,各地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下乡检审队伍,采取分片集中检审的方法,把检审现场放在乡镇,将检车、保险、签证实行一条龙式的便民利民服务。同时,坚持阳光操作,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工作程序及检审要求。严格安全技术检验,确保送检车辆灯光装置齐全有效,制动、转向机构等安全部件安全可靠,状况良好,并严格按照监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到“人、机、证”现场三见面,对变拖的检验实行定期上线检测,对私自改装和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责令其调整维修,做到“不见车、不检验、不签章,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检测质量。全市小拖集中检验工作从3月5日开始起至4月18日结束,截止目前,全市共检验拖拉机6100台,联合收割机1225台。

三、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委党组的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廉政勤政意识。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农委的纪律制度,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素质。二是明确责任。开展风险排查,按照委纪检组的要求,全所有员结合各自工作,开展了风险点排查,所与委党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责任书。

四、下一步监理工作打算

(一)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责任,确保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内,减少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继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宣传教育,落实责任、奖惩措施、隐患排查治理“四个到位”。

(三)完善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沟通,健全和完善农机道路信息互通、联合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的作用,开展农机道路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查纠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四)紧紧围绕全年监理工作目标,在认真调查研究和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抓住薄弱环节,发挥各地优势,整合中方面资源,积极推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检验及驾驶人持证水平的提高,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2.通辽市农机监理所2012年工作思路 篇二

2012年全市农机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安全发展的新要求,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增强农机安全监管能力,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法为主线,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为重点,创建“平安农机”为载体,完善制度、加强体系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思,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方式的转变,加强事故防控,促进农机安全监理发展。目标是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以安全生产为中心,通过源头管理,依靠政府的支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运行机制,确保2012年农机监理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根据2010年、2011年的工作经验,结合全市的具体情况,抓住机遇灵活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阳光工程”等一系例惠农政策,通过“无牌无证”的专项治理,全面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三率”,力争使全市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2012年更上一层楼。

一、继续做好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争取地方财政补贴。2012年把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继续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积极向市政府的分管领导进行工作汇报,反 映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通过汇报,使政府领导认识到农机安全是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了解农机监理部门的具体职能及全市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从而争取得到市政府对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下发政府文件,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得到地方财政经费补贴,从根本上解决农机监理工作经费紧张的困境,为圆满完成全市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三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为了切实搞好全市的农机监理工作,克服由于农机监理自身的不足,2012年我们继续把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公安、农机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借助公安交警的力量,“砍旗杆,拨钉子”,做到惩治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实现对拖拉机的有效管理。通过与公安交警联合开展农机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拖拉机的违法载人、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参加年度检验、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无警告标志牌、占道停车(行驶)、无喷印放大号、灯光信号不全等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三率”,确保2012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三、深入推进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丰镇市9.12特大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再次告诫我们,进一步促进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2012年我们将积极推进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农业部《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及《拖拉机驾驶证业务规范》、《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抓源头管理,严把注册登记、技术检验、培训考试、网络审批和牌证发放“五关”,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各级签订农机安全监管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具体做法:一是规范牌证核发业务。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工作和农业机械安全年度检验工作。二是加强牌证制发管理。适时举办农机牌证管理与技术标准培训班,不定期地开展拖拉机号牌抽查送检活动。三是规范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全面推进考试工作的规范化。四是规范档案工作。推动考试、检验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四、继续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 2012年继续扎实做好农机安全检验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强力促进工作:严把检验关,全部实行双检验员检验签名制度,确保年检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限期修复,重新检验。检验过程对照档案,核查档案材料手续是否齐全,身份证(复印件)、购机发票及出厂合格证、发动机和机身(底盘)或车架号码的拓印膜以及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缺一不 可,同时查看拖拉机使用性质申报书,是否需要上拖拉机第三者强制保险,核对发动机、机架号码及拓印,发现不符的及时整改,保证做到“车辆、档案、网上信息”三相符,严把检测关。提前印发年检通知,提供有机户名单,逐村逐户将年检通知送达到机手家中,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求各旗县市区农机监理站派专人深入田间地头,送检验服务到基层,方便机手参加年检,工作中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实行人、机、证“三见面”,对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人员分工实行“四公开”。

五、大力开展拖拉机旧牌证的换发工作

为规范拖拉机和驾驶员的牌证管理,强化管理措施,2012年我们将对全市以往由农机监理机关核发的旧牌照的拖拉机进行牌证换发工作,这次换发农业机械新牌证工作也是我们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广大机手的切身利益。各旗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好,把通知及时下发到每个车主和驾驶员的手中,使他们及时掌握换发牌证的时间、地点、技术要求和办事程序,坚决杜绝通知发不到本人的现象发生。并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为换发新牌证工作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同时,要严格执行农业部、自治区、市局有关牌证换发规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 行。禁止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机手负担。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实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树立农机监理的良好形象,要利用各种形式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工作。换发牌证工作结束后,要对照台帐查出未换牌的拖拉机,督促车主到市所农机监理服务大厅参加换牌。

五、继续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开展农机监理员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整体素质和监理工作水平,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12年我们将对全市农机监理员进行培训学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农机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部《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工作规范手册》等法律法规,加深农机监理人员对有关法律条款的理解和掌握,加强农机监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学习,学员培训结束后,将参加考试,通过对农机监理人员培训考试和核发证件工作,进一步树立和提高队伍整体依法行政理念,对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六、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2012年我们将按照农业部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要求,在全市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建设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1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100户。10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每旗县市一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和“平安农机”示范户从以上示范乡镇中选定(达到示范标准也可从非示范乡镇中选)。通过开展此项创建活动,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农机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得到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等到进一步提高。

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全市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以强化农民、养机户的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水平,改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强化源头安全教育为目的,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车、标语、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提高乡村宣传覆盖面和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受教育率,乡村宣传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农机驾驶员、养机户、中、小学生宣传受教育率达100%。

同时,围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向《中国农机化导报》、《中国农机监理》、等相关报刊、信息网站及其他媒体投送稿件,宣传农 机监理工作经验,报导先进人物和事迹,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宣传,树立良好的农机监理形象。

七、全面落实内蒙农机监理目标任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有效调动全市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的工作积极性,使全市各级农机监理工作落在实处,全市各旗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认真总结2011年工作的成功经验,根据自己当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机遇,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全面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制定出完善的农机安全考核体系,将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量化,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全市各农机监理站明确任务、明确方向,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为保证工作目标任务按期完成,要求各监理站每月末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报市所,市所再进行全市汇总通报,实行末尾通报批评,起到督查作用,从而推动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稳步进行。

新的一年里,市农机监理所在市农机局的正确领导下,农机监理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基本得到实现,全体农机监理人员将进一步努力,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再立新功。

3.通辽市农机监理所2012年工作思路 篇三

一、农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设立农机安全生产办公室,全面负责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主任:邓静

副主任:覃广松陈海斌钟振林

成员:罗江郑洪健陈洪政。陈元龙廉元赵天黄达珍李蒙生罗斌

二、主要职责.

(一)协调全市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玉州、福绵两区农机

安全生产情况向市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对策和建议。

(二)组织玉林市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活动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

宣传教育活动。

(三)督查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追究制。

组织协调农机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四)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特大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事宜。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定期召开农机安全生产会议,组织机手开好安全日学习例会。

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

(一)每季度把我科的年检审、田检路查、专项整治等农机安全生产

工作进行一次通报。

(二)每季后5日内向市农机监理所书面报送当季辖区内安全监理工

作、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及下季度工作安排等。

(三)积极向《玉林市农机监理简报》报导农机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

农机安全生产《简报》分别发送有关部门。

(四)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辖区的重大农机安全生产活动、会议、重

大、特大农机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情况。

五、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制度

(一)伤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下列事故,必须

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市农机监理所领导、市农机安委会和区农机安全监理总

站、区农机安委会,并及时续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1、特大农机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l l人

以上,或者死

1、T l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

失6万元以上的农机安全事故;,2、重大农机事故:一次死亡l至2人,或者重伤3人,轻伤l 0人以

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农机安全事故;

3、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农机事故。事故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事故发生原因、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组织抢救情况等。

(二)自治区农机事故报告值班电话:0 7 7 1—5 6 2 4 7 1 7(白天)、5 6 4 5 6 9 0

(夜晚)。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及时报告市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电

话:2 8 3 6 0 6 8。特大农机事故在报市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同时报市安委

会。

(三)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的,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

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农机事故现场抢救和调查组织制度

(一)农机事故现场抢救和调查处理遵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

事故现场抢救和调查组织制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安全工作制度》

执行。

(二)我科负责处理玉州、福绵辖区内发生的农机事故。1(三)辖区内发生特大农机事故,要主动做好现场抢救的具体组织工

.作并开展调查处理。

七、农机重大、特大事故追究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除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严肃

处理责任人外,对人员和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事故,符合以下条

件之一者,由市农机安委会提出建议,对事故发生(或事故主要责任单位)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报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自治

区农机监理机关备案。

1、发生特大农机事故(一次死亡3 0人以上)的;

2、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酿成二次死亡1 0人以上(含1 0

人)或直接

经济损失2 0 0万元以上的农机事故;

3、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同类重大农机事

故的;

4、发生一次死伤1 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l 5 0万元以上的农机事故,地市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关主要领导未到现场指挥抢救,造成严重

后果的。

玉林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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