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2024-09-15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共10篇)

1.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篇一

源头治超重“源头”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成效,切实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标本兼治、重在预防。连日来,小庙交管站在抓好路面巡查的同时,选派业务精干人员,深入辖区经营业户站点,着力在“宣教、服务”上做文章。

首先,该站将辖区所有经营业户登记造册,执法人员在登门过程中,主要将上级有关车辆超限超载的文件精神、车辆超限超载对公路设施的严重损坏以及对车辆自身的损害等耐心作了讲解,并例举一些因车辆超限超载而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使经营者深切领会车辆超限超载的重大危害,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其次,该站执法人员在登门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重点督察进出站点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和安徽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上岗证等是否有效、完备。对个别从业人员的相关证件因超过时间暂时疏于年审和换发,该站人员及时督促,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小庙站郭本田)

2.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 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05‟ 3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 „ 2006‟ 47号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持续稳定地推进 全省治超工作,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 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 „ 2007‟ 596号 的要求, 结合我省治超工作的实际,现就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如 下实施意见,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组织 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 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 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 按照 “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 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和 深化全省治超工作,在强化治理中不断完善,在不断完善中深 化治理,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一手抓加快交通发展,一手抓深化治超,两手抓两 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从 2008年起,再用三年时间,着力构 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 济手段和各种技术措施,确保治超工作持续长效开展。进一步 巩固和扩大治超治超成果,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 真正建立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车辆 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 通安全。

(一健全超限超载运输管理法规机制

按照省政府 2008立法计划, 《陕西省公路超限超载运 输管理办法》列为重点立法项目,力争年内颁布实施,进一步 完善公路管理法律体系。并立足于长效治理建立和完善各项管 理制度,形成全省统一的治超站点管理、治超队伍建设、治超 工作监督、治超考核评价等一系列科学管理制度体系。

(二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机制

按照省治超领导小组印发的《陕西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 作考核办法(暂行 》(陕治超发„ 2006‟ 7号 ,省政府将治超 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省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范围,签 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治超 工作问责制。各市政府对所辖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层层 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以上考核办法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加

强对所辖县(区政府及辖区内治超各项工作的考核,并根据 考核结果进行相应奖惩。

按照省治超办印发的《陕西省进一步强化治超工作实施方 案》(陕治办发„ 2006‟ 20号 ,对治超工作成绩突出、完成任 务好的给予嘉奖,并在公路建设投资、养护资金、项目安排等 给予倾斜;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 核减相关养建投资、追究相关责任。

(三健全路面治超站点优化布控机制

在全省固定治超检测网络基本成型的基础上,利用流动检 测车加大稽查力度,制定盲区盲点、农村公路、省界劝返点、计重收费联动点的布控规划,形成全省多策并举的治超网络布 局。按照“规范Ⅰ类,完善Ⅱ类,维护Ⅲ类”的原则,完善、规范治超站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交通部计划安排,完成在全省 建设一批标识统一、设施完备、管理规范、信息共享的规范化 治超站;按照固定检测与流动稽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源头治 理、打击分合载及绕行全路段的治超检测网络体系。

(四建立健全强化源头监管长效机制

在地方政府负责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车辆生产企业、车辆登记上牌、车辆“大吨小标”更正、车辆改拼装企业、货 物装载源头、分合载装载源头、鲜活农产品装运源头以及货运 驾驶员等各个源头环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坚持各方联合联动治超运行机制

坚持交通、公安部门路面治超的执法协作、联合治理机制, 坚持相关部门对货物装载企业、货运车辆、货运驾驶员源头专 项治理机制,坚持路面和源头、干线和农村公路、相邻区域地 市、计重收费与治超的联动治超机制。

(六建立健全治超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治超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采取“下游查上游, 路面查源头,出口查入口”的倒查办法,即下游治超站查上游 治超站和收费站、路面治超站点查货物装载源头、高速公路出 口查入口放行的超限超载车辆。同时对超过一定车次的超限运 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 以及强行闯站、逃逸和暴力抗法行为, 实行“黑名单”列管和处罚制度。

(七建立全省治超信息联网管理机制

在全省建立治超信息管理系统,搭建集监控、音频和检测 数据三位一体的治超信息平台,逐步完成治超站、市、省三级 联网,实现全省治超信息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统一管理、集 中控制的管理机制,提高治超工作科学管理水平,促进长效管 理机制的建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在治超信息平台的信息传递 和反馈,形成综合信息管理机制。

(八建立健全治超工作舆论监督机制

推进治超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建设,达 到治超政策及时公布、群众投诉及时处理、违法车辆及时曝光、治超进展及时通报,治理成效及时报道,并吸引公众自觉参与

并监督治超工作。

(九建立健全治超经费预算保障机制

制定治超经费管理制度,将治超工作经费、站点建设费、部门协作经费和考核奖励纳入正常的部门预算和公路养路 费的支出范围,保证治超工作的有序开展。

(十建立健全治超规范执法管理机制

坚持长效治超和队伍建设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加强治超 队伍管理与制度建设, 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

三、职责分工

全省治超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目标责 任制、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治超工作问责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分 别履行以下职责:(一交通部门

1、负责路面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 辆;

2、负责货物集散地源头派驻、巡查监管,防止车辆超限超 载;

3、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 理;

4、负责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 进行源头监管、处罚;

5、协同工商、公安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和拆 解工作;

6、负责整顿运输市场秩序、规范运输行为,调整和优化运 力结构;

7、协同发展改革部门、公安部门继续对“大吨小标”车辆 的更正;

8、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明确治超机构及人员编 制。

(二公安部门

1、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管理, 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2、配合维护治超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 , 保护治超人员和 设施安全;

3、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 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依法查处强行闯站、聚众闹事、堵塞交通等阻碍治超执 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5、负责继续恢复在用的“大吨小标”车辆吨位工作。(三发展改革部门(经贸部门、物价部门

1、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监督、检查汽车生 产企业及产品,查处违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2、指导和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 , 制定超 限超载车辆装卸、货物保管、停车管理、公路赔(补偿费等 收费标准。

3、督促“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检查《更正表》 更正情况。(四工商部门

1、负责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 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

2、负责对非法改装车辆严重或反弹地区联合公安、交通部 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3、协同煤炭、公安、交通、国土资源、质监部门整顿煤炭、沙石料、等物资装载经营场所,取缔非法经营。

(五质监部门

1、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2、定期公布经整治验收合格的承压类汽车罐车充装站单位 名单;

3、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 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

4、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 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六安监部门

1、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 严禁超载、混装;

2、选择并公布主要公路沿线的大中型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 学品的超载车辆卸载基地;

3、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 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七法制部门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相关规范性 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八宣传部门

1、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全面参与部署全省治超宣传工作,协同治超办制定 治超宣传方案,营造治超工作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协同治超办等有关部门对治超工作虚假报道、假冒记者 进行严严肃查处。

(九监察机关(纠风部门

1、对相关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 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2、负责查处干扰破坏治超工作的行业不正之风,及时处理 公路“三乱”案件。

(十煤炭部门

1、会同工商、公安、交通、国土资源、质监部门,清理整 顿公路沿线煤炭经营企业、储煤场(点;

2、会同交通部门对煤炭生产企业装载运输进行监管。(十一财政部门 会同交通部门制定治超经费管理制度,理顺治超经费资金 渠道,保障长效治理。

四、工作措施(一路面治理

路面治理按照“严防重管高速路,全面控制干线路,稳定 保护农村路”的指导方针,坚持“既卸载,又罚款”的严管重 罚政策,采取“堵、疏、卸、拆、罚”的措施,在不断完善中 深化治理,稳定控制超限超载率在 3%以内,严防反弹。

1、坚持交通公安联合治超

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继续保持路 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要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根据各 自职责分工和法律规定,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路面治超成果,坚 持路面治超执法力度不减,始终保持严管态势。

严格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 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 „ 2004‟ 455号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道路 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 ,规定的标准 认定超限超载行为。

2、完善流动稽查治超体系

以固定治超检测站为依托,以流动稽查为延伸,采取固定 检测与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全路网的治超监控网 络。加大对盲区盲点、省界入口、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超限 运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实现全路网的布控。

3、深化农村公路治超工作

按照省交通厅印发的《关于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指导意见》(陕交发„ 2008‟ 108号 ,遵循“稳定保护农村路”的指导方 针,明确县(区政府是农村管理治超的责任主体,坚持“以 堵为主,群防群治”的总体要求,在主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 设置科学合理的限行设施,防止超重、超限超载车辆驶入。本 着农村公路治超责任主体要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主体相统一的 原则,采取“堵住入口,把住源头,打击绕行,取缔驳载”多 管齐下的措施,依靠当地政府全面落实农村公路治超工作,使 等级较低、承载较弱的农村公路得到有效保护,促进农村公路 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各市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 治超政策。

4、完善桥梁治超管理办法

根据交通部规定和要求,省交通厅印发了《关于桥梁治超 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陕交函 [2007]460号 , 为保护桥梁和防 止跨塌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针对我省桥梁排查和加固工程 的不断推进,以及汶川大地震带来的桥梁新隐患,需要重新鉴 定每座桥梁的承载重量。相应研究制定桥梁限重监管方式,落 实监护责任,严防超重超限车辆非法通行的防范措施。

5、制定大件运输管理办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交通部《超限运输行驶管理管理规定》等管规定,按照《管理

工程技术标准》、《公路桥梁设计通用规范》等技术规定,建立 我省各条公路通行承载标准数据库,制定不可解体大件货物运 输管理办法。在保证国省主要干线公路桥梁安全和畅通的条件 下,研究不可解体大件货物运输的途径,在技术勘查、验算、加固的论证的前提下,提供大件运输通行线路,做好保护公路 桥梁安全和促进经济建设的交通服务。

6、改进高速公路治超模式

按照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强化超限载货类车 辆计重收费工作的通告》 ,我省全面启动强化超限超载计重收费, 对超限运输车辆加倍收取通行费,运用经济杠杆消除超限车辆 非法利润,欲通行高速公路的超限车辆急剧下降;通过安装车 辆牌照自动识别系统后,车辆检测也达到了无需人工操作的程 度。根据省界主线站、匝道站车流量的不同和各路段主要运输 货物等特性,遵照注重实效、降低成本的思路,要认真研究高 速公路治超站点的设置模式,建立高速公路精简高效、长效治 理的管理体制。

7、继续打击假冒军警车辆

按照《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盗用、仿造军车号牌专项斗 争的通知》(政保发„ 2007‟ 2号 ,交通部门协助军区、武警、公安部门对假冒军队、武警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进行长效治理。特别对 10吨以上悬挂军车号牌、运输非军事装备的载货类假冒 军车,一律先暂扣车辆,追缴其逃缴规费,依法从重处罚。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运用科技提高检测效率

全面推行车辆牌照自动识别系统,实现使用动态磅达不停 车预检、疑似超限车辆使用静态磅复检,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 高超限检测效率。在车流量大的治超站试行不停车高速预检, 保障交通畅通,做到治超与保畅两兼顾。对有处罚职能的治超 站,实行静态磅复检,作为超限处罚的认定依据,提升执罚的 准确度,避免与车主争执。

9、实行计重收费联动治超

干线及农村公路计重收费站作为治超站的延伸和治超检测 网络的组成部分,借助收费站的称重设备、场地、人力资源, 实施联动治超。根据各个收费站路段货物运输、超限车辆的不 同流量情况,可采取派驻治超人员、设置卸货点、收费站监管 等联动治超方式,制定具体的联动治超规划,纳入治超网络布 局,建立长期、长效的联动治超机制。高速公路出口要与就近普通公路治超站或流动检测点建立联动治超制度,对检测出的 超限车辆实行移交制。

10、开展相邻区域联合治超

针对超限车辆跨地区分合载、绕行,逃避治超检测的具体 情况,适时地组织相邻地区治超站、流动检测车,采取统一部 署、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的方法,集中开展联合治理活动。(二 源头监管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内非法超限超载

源头环节的全过程监管,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1、车辆生产源头监管

发展改革(经贸、工商、质监部门加强对车辆生产制造、销售企业的检查,避过使检查工作制度化。发现车辆不符合国 家标准强制性规定或虚假标定车辆技术参数的,由发展改革(经 贸 部门逐级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取消该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 品公告》资格;违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召回 处理;拒不召回的,由质监部门责令限期召回;对生产、销售 上述违规车辆产品的企业,工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给予处罚。

2、车辆登记源头监管

车辆注册登记和发放运输证坚持“谁许可,谁负责,谁发证, 谁把关”的责任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严格《道路交通安 全法》、》 《机动车登记规定》 等有关法规, 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 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车辆生产企 业及产

品公告》的车辆不予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并将相关信 息抄告当地经贸和质监部门。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交通运政 管理部门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证。

3、“大吨小标”车辆监管

公安、交通部门对新出现的“大吨小标”车辆不予办理登 记手续。对尚未更正的在用“大吨小标”车辆,要继续做好“大

吨小标”车辆参数更正、行驶证换发工作,在年检时必须强制 性更正。对未更正的“大吨小标”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 年检时不予审验行驶证,交通运政部门在年监时撤销其道路运 输证,交通征稽部门要按照实际技术参数核定征费吨位。

4、驾驶人员违章监管

对现场查处的超限超载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 给予违法记分处理。对累计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应按 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交通运政部门要 按照超限运输“黑名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5、车辆非法改装监管

工商、质监、发展改革(经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 当加强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检查,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的车主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对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 业给予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上述违法 活动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

按照省公安厅、交通厅、工商局印发的《陕西省治理非法 改装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陕公通字„ 2006‟ 160号 , 一旦出现新的非法改装, 特别是一些地区出现安装千斤顶、轮轴液压装置的变相悬浮轴,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予以强制拆 解。

6、车辆装载源头监管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部门会同工商、煤炭等部

门, 对货物装载源头进行综合治理, 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 上路。交通运政部门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实行派驻监管和巡查 监管制度, 防止车辆超限装载。对一类年装载量 100万吨以上、二类年装载量 40万吨的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实行运政人员派驻 制度、核发装载合格通行证制度,进行货物装载源头环节的全 过程监管;对年装载量 40万吨一下的三类货物源头,实行运政 人员巡查监管。

7、车辆分合载源头监管

按照省煤炭厅、工商局、公安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质监局等六厅局印发的《陕西省清理整顿公路沿线煤炭经营企 业储煤场(站 合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分(合 载行为实施方案》 , 将公路沿线为车辆分合载提供倒运货物储存场(站建立日常 化综合管理制度,各地市对公路沿线出现新的煤炭、沙石储存 倒运场站定期进行清理整顿,特别是非封闭式公路实行计重收 费后新出现的分合载的治理。

8、鲜活农产品装运监管

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公安、交通部门要深入主要农产品 的主产地、集散地,切实较强装载源头管控,努力从源头解决 超限超载问题。对整车装载并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享 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凡超限超载运输的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并 按 治 理 超 限 超 载 的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9、实行责任倒查源头监管 按照路面查源头的原则,依据治超站点提供的超限超载车 辆信息,交通、工商、煤炭等部门联合查处货物装载源头企业、运输企业;对治超站点提供的非法改装车辆信息,查处非法改 装企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超限车辆信息传递和责任追究处 理结果的信息反馈工作,切实把超限装载源头责任追究、经济 处罚落实到位。

10、实行“黑名单”列管 通过进一步完善《陕西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黑名单制 度》(陕治超办发 „2007‟ 号)加大对源头企业和超限车辆 4,“黑 名单”列管和处罚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企业、非法改装企业、超限超载车辆(吨位超限、尺寸超限、非法改装、闯逃抗法、分合载、假冒军警车辆)、超限超载驾驶人等违法行为建立“黑 名单”,进行社会曝光。交通运政部门、工商部门对列入“黑名 单”的企业,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并将其从业

资质等级、经营许可证作相应的处理;交通运政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的 车辆撤销其道路运输证;对列入“黑名”的驾驶人,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给予记分处理,交通运政部门撤销其 从业资格证。交通运政管理部门要将超限超载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 的记录,纳入运政质量信誉考核管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 施不松”的原则,继续强化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治超工 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治超 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目标责任的落实,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2、完善工作机构 各地市要继续保持地方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治超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治超工作形势,针对出现的 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工作措施。各级交通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 应明确或设立专门的超限运输管理机构,明确人员编制,落实 治超管理工作人员和职责。

3、落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部门应将治超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一并布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确保治超各项公落实到位。各级交通主 管部门要把治超工作作为公路保护和路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治超工作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 重点,上级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各执法部门的职责落实到位。

4、强化宣传工作 各级治超办和各相关部门应建立治超宣传保障机制,加大 治超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把宣传教育始终贯穿到治超工作的 全过程。各级宣传部门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当地新闻媒 体积极报道治超工作的开展情况,把握治超工作利国利民的舆

论导向,查处为牟取利益歪曲事实的虚假报道,维护治超工作良 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规范治超行为 进一步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禁发生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等 问题的发生。加强治超执法的监督检查,接收广大群众的社会 监督,树立治超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6、加强安全保障 交通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治超站的安全设施,保证检测标志、检测车道、灯光照明、监控录像等设施的完好,保证治超人员 人生安全。公安部门对聚众闹事、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 设施、威胁治超人员等暴力抗法

者,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篇三

关于落实省公路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顿活动》

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省局路政处:

接到省局关于转发省交通输厅《关于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顿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2012年3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次专项整顿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强化措施等方式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修订管理制度。我们在原有各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查漏补缺,细化量化,重新修订完善了《**市干线公路治超人员管理行为规范及奖惩办法》、《**市干线公路治超工作稽查办法》、《**市干线公路治超站(队)考勤制度》、制定了《**市干线公路治超站(队)2012年度月考核评比办法》,使各项工作有章可遁、有据可查,队伍管理的链条更趋完备。

二、更新监控平台。今年3、4月份,我们利用网通宽视界平台更新安装了远程监控平台,建立了路政处远程实时监控中心,对各治超站(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督检查,有效地遏制了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推进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明确责任主体。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正在会同有关治超成员单位制定方案,将固定治超站移交到所在县(市、区)管理,进一步理顺治超管理体制、明确治超责任主体,四、确保活动成效。在全市各治超站(队)开展规范执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整顿内容从业务知识培训、军事化队列训练、环境卫生整理等方面着手,重点解决执法人员业务不熟练、执法程序不完善、执法形象差、站区环境差等问题,并开展了自查自纠座谈会与沟通交流会。活动开展期间,局路政处成立督导小组并驻站履行指导与监督职责,严格考勤、严格管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干线公路治超工作实现了“三个下降”、“两个提高”、“一个减少”:即车辆超限率持续下降,超限车辆闯岗率不断下降,超限车辆漏查率明显下降;执法“窗口”形象和准军事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治超执法人员素质和廉洁执法、规范执法意识进一步提高;车货总重55吨以上大型超限车辆明显减少,尤其是2010年年底以来,九轴大型超限车辆在我市干线公路行驶的情况已经绝迹,五、六轴运输砂石的大型超限车辆减少80%。

4.XX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篇四

为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完善治超长效机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以及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经济发展办,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对全镇货运车辆进行摸底造册、建立台账、跟踪监管,统筹、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超限超载工作。

2.对全镇源头企业造册登记,规范管理,组织对源头企业货运超限超载巡查。

3.进行超限超载相关知识宣传。

4.对全镇所有公路进行超限超载治理,发现超限超载现象迅速与区治超办、治超站联系,进行处罚。

5.对镇辖区内车辆维修场所进行监督,发现对车辆进行改拼装场所,迅速联系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

6.加强与区治超办、区交通局、区公路局的工作联系,积极参加区联合治超行动。

7.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服务

充分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将治超工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予以统筹部署,共同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运输业主、货主和驾驶人员的合法权益,树立积极服务意识。

(二)合理布点,严密监控

加强治超布点,建立健全路面治超监控网络。结合我镇路网结构和交通流量分布与变化等情况,采取流动巡查的方式,加大货运车辆运行监控与治超执法力度;加大力度打击超限超载车辆绕道行驶行为,确保实现全路网严密监控。

(三)突出重点,健全机制

健全治超保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治理超限超载专项经费,保证治超专用装备和车辆到位;建立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和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四)落实经费,保障实施

1.治超工作经费由财政按实统一支付,实报实销;

2.治超工作中用车费用按机关用车制度执行。

(五)奖惩办法

5.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篇五

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XXX工作会议精神,保障群众安全出行,降低春季冻融期车辆荷载对公路使用质量的影响。按照省厅、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处决定自2015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本辖区开展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省局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坚持严格治超与规范执法相结合,继续坚持综合治理与服务发展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完好、安全、畅通、有序,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治理重点

坚持全面治超、全年治超、全方位治超,治超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厅直管二级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8%以内。

重点部位:重点治理辖区内各市(县、区)沙场、石场驶出的恶意超限超载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建材、煤、油等违法车辆;以及大宗货物集散地、外地区驶入等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跨区行驶较为突出的路段。

重点路段:为顺利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统筹划分三个路 段及辖区内大型桥梁和危桥险涵。XXX、XXX、XXX三个所以XX公路和XXX公路部分路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XX、XX两个所以XXX公路过境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XXX、XXX、XXX三个所以XXX公路过境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

重点治超站点:XXX治超站,XXX、XXX、XXX、XXX、XXX、XXX流动治超点。为全面加强XXX治超站的执法力量,处直各单位在做好本辖区治超工作的同时,按处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由班子成员亲自带队随时充实XXX治超执法力量。在春融期治超期间处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XXX治超工作做统筹安排。XXX所负责兰西治超站后勤保障、部门协调等工作。

三、治理措施

在XXX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全处自上而下分级负责,依法行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治超专项行动。

(一)加强路面管控。继续加大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恶意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打击力度。各路段沿线各单位可采取独立治理和联合行动等方式严厉打击恶意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一是治理到位。各单位要集中力量,以路面治理为主,依托固定治超检测站,开展24小时不间断执法。以流动治超为手段,采取弹性工作方式,强化路面管控。要研究掌握超限超载车辆运行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辖区公路以外的超载运输车辆进入本辖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稳 定辖区治超形势,确保取得较大成果,发挥震慑作用。治超检测站及各流动治超检测点要实施科学检测,推行自行卸载、自行保管和自行转运。对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和不具备自行卸载条件或拒不卸载的实行强制卸载,必须消除违法行为,坚持不卸载一律不得放行,不得以罚代卸、以罚代管,必须确保超限超载率在1.8%以下。

二是监管到位。各单位要强化对本辖区治超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要坚持监管为主,执罚为辅,以检查、巡查、督查“三查”方式加强对地方治超工作开展督导。严格履行省厅赋予的治超督导职责,全面对辖区各公路部门、运输管理部门的治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运管部门货物源头企业巡查、派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辖区治超检测站的运行、执法执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围绕建材、沙石、煤炭等辖区整治重点,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任务目标落实到责任人,必须确保治理到位、监管到位。

三是联动到位。处直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加强配合、各司其责、通力合作、联合治理、相互借鉴、相互交流。要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交通部门沟通,争取相互支持协作。要强化与地方公安、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加强合作、联合执法,联合执法行动每月不少于一次,形成源头监管点、治超检测站、流动检测车“三位一体”的互联互动、相互补充、全方位、无盲区的治超网络体系。并将联合行动方案和成果报送处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四是服务到位。要牢固树立服务地方、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治超工作理念。对整车运输蔬菜、水产、畜禽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要坚持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但要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违法信息抄告制度》有关要求,保存好违法证据,通报车辆注册地有关部门,由车辆注册地公安、交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单位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治超工作“五个不准”、“十条禁令”,做到文明执法,秉公执法。严格按照“超限车辆治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执法处罚,做到标准统一、尺度一致,任何人不得不卸载放行超限超载车辆,擅自降低处罚标准。

(三)落实责任追究。继续实行卸载、处罚、倒查、问责“四位一体” 全过程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大追责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人员坚决予以问责,对违规违法的严肃处理,切实做到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放行、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以所为单位,按所辖区域的路段、治超站点划分责任区,实行逐路、逐段、逐站点全范围监督推进。将推进和监督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保障局、处、所“三位一体”的监督保障体系良性运转。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处直各单位、相关科室要将宣传工作贯穿到专项行动各个环节,要加大宣传工作的资金投入,特别是随着工作的深入,要调整宣传方向和重点,保持舆论声势。要在我处辖区形成一个 铺天盖地治超宣传形势,在各大主流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发布专项治理的政策、目的、意义,以及超限运输的风险和危害。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图板、传单、条幅等宣传手段,依托收费站、治超站、宣传点、宣传车等对治超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地毯式宣传效应,在法理地位、舆论地位、心理地位上占领制高点,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协调好地方交通运输局、交警、路政、运政等部门开展联合宣传行动,加大对超限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切实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暗访实录、热点追踪等形式,集中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强化对治超工作的舆论监督,消除车辆超限运输惯性心里。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市处决定成立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治超办。办公室主任:XXX(兼)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处直各单位治超工作的指导工作;协调处理处直各单位在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在春融期治超期间对全处执法力量和执法车辆进行统一调配;对处直各单位治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被监管单位开展督导检查;收集、汇总、上报治超执法工作各项数据。协调新闻 媒体对治超工作进行宣传、加强对重大行动、重大事件宣传报道力度。办公室下设督导推进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

督导推进一组:XXX XXX XXX

包片区域:XXX治超站、XXX所、XXX所、XXX所

督导推进二组:XXX XXX XXX 包片区域:XXX XXX 督导推进三组:XXX XXX 包片区域:XXX XXX 督导推进四组:XXX XXX 包片区域:XXX所XXX所XXX所

督导推进组职责:协助包片区域各单位共同开展好此次春融期治超工作,对包片区域宣传工作、执法人员工作作风、治超工作进行督导推进,协助各单位对地方被监管单位源头治理、路面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宣传报道组:XXX XXX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协调相关媒体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各单位在专项行动中的好的经验与做法,统一思想,振奋精神,鼓舞士气,为全面完成专项行动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后勤保障组:XXX XXX

职责:负责春融期专项行动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专项行动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对专项行动提供装备保障,对安全维 稳、装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对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专项行动方案,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工作重点,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细化治理方案,制定配套保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规范行为,按章执法。处直各单位、相关科室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五个不准”、“十条禁令”规定,杜绝重责轻罚、轻则重罚、以罚代管、重罚轻管以及“人情车”、“关系车”等现象。坚持先卸载、后处罚的原则,依归卸载到位、处罚到位,要依法管理,杜绝重复处罚。执法过程中必须证件齐全、文明执法,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佩带安全标志,夜间上路执法必须佩带安全闪光肩灯,穿制式反光背心,处罚卷宗及时归档。对在治超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严格按照绥化路政处“五项约束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建立应急机制,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处直各单位、相关科室在专项行动开展中要与当地公安、交警建立联勤协作关系,重点在治超工作中维护治安秩序,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在执法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建立应急机制,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针对可能发生的交通堵塞、运输紧张、聚众闹事、挟持威胁等 突发性事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妥善处理,避免矛盾升级。

(四)及时上报数据信息。处直各单位、相关科室要要实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共享信息资源,准确填制数据报表等治超信息,及时上报治超工作动态。在专项行动期间实行信息周报制,每周三10时前报送治超动态信息,重大信息“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信息报道、报送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每周不少于两篇治超简报,并分别报处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处直各单位要于5月25日前,将春融期治超工作总结报送处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XX@126.com)

6.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篇六

应城党校网 2010-12-26

自2004年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以来,我市多措并举,合力出击,狠抓落实,有效遏制了车辆超限超载,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二级公路以下路段取消收费站,我市公路车流量猛增30%以上,并有大量超载车辆运行,治超工作面临艰巨任务。

一、2004年以来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情况

在治超工作中,我市严格按照《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抓源头,布网点,先后成立了张杨超限检测站和北十一级超限检测站,组建了36人的治超执法队伍,通过采取三班两倒,24小时昼夜执勤的管理模式,做到了超限必查,违法必究,文明执法,规范管理,科学检测,卸载放行。截至今年十月份,共检测运输车辆26万余辆,其中超限超载车辆16万余辆,卸载(或分载)货物20余万吨,整改非法改装车辆150余台,超限超载车辆已控制在6%以内,先后接受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省交通厅厅长林志慧等领导视察,受到了好评。

1.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治超合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市高度重视治超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治超工作,市“四大家”领导也多次亲临张杨、城北超限检测站检查指导治超工作。2007年8月,市政府印发了《应城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敬喜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交通、公安等19个部门和乡镇组成,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具体责任,有效形成了治超工作合力。

2.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治超氛围。我们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治超工作的正面宣传力度。先后在公路沿线刷制宣传标语90余条,向过往司机送发宣传单21600余份,深入厂矿、货运集散地向货主散发路政治超法规手册4300余份,利用路政宣传车巡回播放“九部委”的治超方案。同时,在市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开办专栏、播放专题片等,对全市治超工作形势和路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公开报道,引起了社会各届对治超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3.强化路面执法,解决治超难点。强化路面执法,是解决治超难点、确保治超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的关键环节。根据我市省干线分布状况,采取了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执法检查。同时,投入执法人员千余人次,开展了“百日治超”集中整治活动,有效遏制了我市超限超载车辆的进一步扩大。针对超限超载治理中部分假冒军车和本籍车辆难以治理的情况,主动与军车管理单位联系,对假冒军车超限超载、高速冲卡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针对本籍车辆采取区域联动,异地管理的方法,与邻近的云梦县、安陆市取得联系,请他们协助治理,对所谓的“特权车”、“关系车”打招呼的现象进行了坚决抵制。

4.强化源头治理,健全治超网络。行驶在我市公路上的超限超载车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从应城本地外运的膏车、盐车、肥车和碱车,这主要来源于我市的几家重点制盐厂、膏矿企业和化工厂;另一类是从京山、安陆、云梦拖运沙石料的过往车,包括主要运往武荆高速公路建设工地的沙石运输车辆。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多次到这些厂矿企业、沙石出产地和高速公路指挥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签订限载目标责任书,从源头上加强治超管理。同时,还在全市建立起治超“三个网络”:即以政府牵头、交通公路、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行政管理网络;以全市公路为辐射,在沿线各乡镇、村聘请年度治超协管员,形成治超协管网络;在公路部门内部建立起路政大队巡查治超,超限站定点治超,养护工人发现举报的公路路政治超管理网络。三大治超网络的各单位、站点和联络员之间相互配合,互通有无,使治超工作收到应有的效果。

5.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治超行为。我们坚持把执法队伍的建设和执法行为的管理作为治超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方面,狠抓人员素质的培养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通过经常组织学习,每年开展军事集中整训和法规学习考核,对治超人员实行末位淘汰机制和准军事化管理。另一方面,制定了严格的票据、现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要求每班都要做到票据、磅单、电脑存储和登记本“四个一致”,严格落实“科学检测,卸载放行”的治超精神和治超人员“十不准”行为规则,有效规范了治超执法行为。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一)面临的形势

1.上级决心大,要求高。今年7月以来,全国、全省、孝感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就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群众意见大,呼声高。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加强治超工作的呼声日益强烈,特别是公路沿线乡镇、村的人民群众和短途客运司机们,针对武荆高速公路建设期间超限运输车辆将应天线、老白线、雷新线等通乡公路和部分通村公路损坏的情况,频频来电、来信、来访,要求交通、公路等部门加强治超,解决公路损坏问题。今年8月12日,汉宜公路应城二桥出现局部坍塌险情,其重要原因就是超限运输车辆所致,社会反响强烈。3.暴力对抗治超危害大,程度高。近年来,屡次发生因治超危及交通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暴力抗法事件。如2008年10月28日下午5时,一辆荆州籍超限超载车辆在我市张杨检测站强行冲岗,在被依法拦截后司机出言谩骂,还持刀行凶,造成路政治超人员李志应同志当场重伤。

(二)存在的问题

1.治超认识有待提高。少数部门、乡镇将治超工作与部门工作、乡镇工作割离开,认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就是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的职责,对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不闻不问,熟视无睹。

2.治超合力有待加强。当前,纳入联合治超部门的工作合力尚未真正形成,或者说有待加强。集中表现在应参与联合治超的部门,有的几乎没有参与;参与治超的部门中,有的职责没有完全到位。这就致使治超执法过程中某些工作存在缺位,从而在整体上削弱了治超的工作力度和舆论声势。

3.治超环境急需改善。针对部分冲关闯卡、拒不服从管理、粗暴谩骂或殴打执法人员的现象,我们还缺乏必要的强制处理手段,路政治超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完全保障。

4.治超形势更加严峻。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二级公路收费站撤销后,由于油价起浮波动,影响运输成本,大量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到普通公路上。据交通量观测,今年5月1日以后,我市普通公路24小时车流量比以前平均增加30%以上,致使我市治超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

5.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以罚代法、态度粗暴等问题,影响了执法效果和执法形象。

三、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对策建议

1.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建立治超责任制。要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部门的全力支持,进一步落实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交通部门要把治超工作作为构建先进交通、和谐交通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路面执法职责,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深入货场码头等货源集散地进行源头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改装拼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力争治超行动取得实效。

2.坚持路面治超与源头治超相结合,建立治超长效机制。在治超对象上,要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联防联控,严禁此类违法车辆上路过桥。在治理范围上,要以取消收费后的二级公路和普通公路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要充实普通公路的治超执法管理人员,增设必须的检测站点,全面加强停止收费后普通公路的养护管理和保护工作。要合理摆布治超力量和资源,按照“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思路,在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限行设施,避免农村公路成为超限超载车辆的绕行路段。

在工作模式上,要大力推广区域联动治超。凡地域相邻、经济社会联系密切、超限超载车辆跨区行驶较为集中的地区,可根据路网结构、地域特征以及车流分布特点,积极采取区域联动治理模式,有针对性组织开展联合治理专项行动。

在治超标准上,国家新的治超认定标准正式出台前,要继续执行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原来确定的超限认定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同时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细化处罚标准,规范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

在源头治超上,市运管部门要配合工商、质监部门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依法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对货站、码头及大型厂矿、重点工程等货物集散地,要力争在2010年前实施运政派驻和巡检制度。要加强源头运输装载的监管和检查,交通运管部门要积极办好试点,积累经验;路政部门使用流动检测车在源头企业集中路段加大巡查频率,加强路面检测,防止车辆在源头超限超载。

3.坚持科技治超与保障桥梁安全相结合,建立安全监管机制。要按照交通部规划的国家级Ⅰ类规范化的治超示范检测站的要求,完善检测站设施,提高治超科技含量,配备网络信息监控系统,实现对检测站的远程监控;配置高速预检系统,提前识别超限超载车辆,减轻检测站的工作量,减少治超工作对正常行驶车辆的影响。

要做好桥梁技术检测和评定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分类采取治理措施,其中对技术状况为四类的桥梁,要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设置明显的限行标志;对技术状况为五类的桥梁,要封闭交通,制定加固改造方案,尽快消除隐患。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确定的三年危桥集中整治的工作目标,争取各方支持,加快改造进度,完成计划任务。

4.坚持依法治超与提升队伍形象相结合,建立执法追究制。要始终把加强治超队伍建设作为强化治超的生命线来抓,确保治超的“五不准”禁令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即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认定超限超载;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7.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篇七

全省道路货运经营业户和机动车维修业户:

近年来,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屡治屡禁不止且日趋严重,导致车辆技术安全性能下降,交通事故频发;超限超载车辆压坏路面,造成桥梁严重损坏。与此同时,货运市场存在垄断货源、居间盘剥、恶性竞争和相互压价行为以及货运业户规模弱小、分散,缺乏竞争力,致使广大守法经营者经营举步艰难。这些问题已成为道路货运业低水平徘徊和发展的首要障碍。长此下去,势必严重损害道路运输行业的根本利益,也直接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因此,全面整治超限超载已成为当务之急。

今年5月11日,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并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采取统一标准、综合治理和标本兼治的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整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省政府也已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开展整治。

为积极配合整治超限超载工作,加快建立我省公平、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引导道路运输业户和全体道路运输协会会员积极投身于“治超”活动中,充分履行应尽义务,共同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我们22家道路(交通)运输同行业协会联合向全省39 万多道路货物运输和机动车维修业户及113万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治超”政策及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自觉守法经营。在企业内部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职工和经营车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在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与“治超”工作保持一致,使宣传工作做到运输业户户户皆知、从业人员人人皆晓。

二、积极配合政府部署的整治超限超载行动,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对现有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清查,主动做好“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合法吨位工作;坚决不购买违规标注载货质量车辆、不违规改装拼装车辆。各货运交易市场、货运配载点和货运代理(代办)业户对装载货物要严格把关,杜绝违规装载货物和违规车辆出站场。

三、弘扬道路运输行业服务国家、奉献社会的行业精神,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承担重要生产资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任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四、适应市场需求和形势发展,加快企业结构调整步伐,把企业做大做强。通过联合、重组、兼并等方式,形成跨地区、跨行业的运输企业集团,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严格执行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规定,全面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在市场竞争中做到以质量取胜、以信誉致胜。清理取消企业内部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减轻经营者负担。坚决杜绝采取不正当手段欺行霸市、垄断货源,相互压价及恶性竞争,以实际行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推动道路货运业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方法,全体道路运输业户和从业人员应做到“六不”,即:“大吨小标”车辆不购买,营运车辆不私改,非法营运车辆不配载,超限超重货物不装载,超限超载车辆不上路,企业内部不乱收费。

省道路运输协会及各地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组织作为道路运输行业群体利益的代表,将积极配合政府搞好这次整治行动,向全行业宣传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以及这次活动的动态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和行业、会员呼声。并通过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和诚信机制建设等手段,逐步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营造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平竞争、共同进步的良好市场环境。

倡 议 单 位

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 惠州市交通运输协会 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 东莞市交通运输协会 广州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

中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 增城市交通运输协会

中山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 深圳市道路运输协会 江门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 珠海交通协会

湛江市交通运输协会

汕头市交通运输协会

湛江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 佛山市交通运输协会 信宜市道路运输协会 顺德交通运输协会

顺德机动车维修协会 河源市道路运输协会

8.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篇八

第十二条 货运经营者不得从事超限超载运输,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驾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货运经营者载运不可解体物品在公路上超限运输的,应当依法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和运输的物品应当与通行证记载的内容相一致。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驾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 经流动检查检测显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拒绝称重检测。

车货总重超过称重设备标定限值等无法用称重设备检测的,可以采用量方测算的方法检测认定。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拒绝称重检测的,处三万元罚款。

第三十条 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记六分,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9.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篇九

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郭剑彪

(2011年9月8日)

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在这里召开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对我省的治超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王建满副省长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高度重视。借此机会,我就交通运输部门如何进一步开展治超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肯定成绩树信心

2008年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构建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的统一部署,按照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预案到位、保障到位的“十个到位”的要求,当好主力军,打好主动仗,扎实深入开展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多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万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6万辆,对11万辆超限超载车实施就地卸载,卸载吨位100万余吨。至2010年底,全省公路平均超限率下降到4.5%以下,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路好路率、公路通行能力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回顾三年多来的工作,我们有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值得总结和坚持,特别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营造了“领导重视、公众支持、部门共识、行业认可”的良好氛围。三年多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累计悬挂宣传横幅数万条,喷刷宣传标语数千余块,在浙江日报、交通旅游导报、浙江交通之声等新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节目230多个,播发治超消息1.2万余条,形成了强大的政策威慑和宣传攻势,使治超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和支持。

二是形成了“政府领导、各方联动、集中整治、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坚持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在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24小时不间断打击,形成“卡上查、点上测,路上巡、面上堵”的治超高压态势。并且加强与周边兄弟省(市)的协调合作,制订出台《华东片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动机制》,有效打击跨省超限超载车辆暴力冲卡、恶意堵塞公路等违法事件。全面实行高速公路计重收费,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超限超载行为,全省高速公路超限率由原来的11.32%下降到7%以下,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大幅提高。

三是建立了完善的治超站(点)网络和监控体系,实现了从人工执法向智能监控的全新转变。全省已建成31个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和16个治超联合检查点,在建超限运输检测站16个。全省超限运输车辆查询系统、治超执法视频监控系统全面推广应用,车辆电子扫描与识别系统、数码拍照监控系统、自动化动态称重系统和智能数据库系统也已逐步得到应用。

四是培养并锻炼了一支有经验、打硬仗的治超执法队伍。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性命。4名治超执法人员因公殉职,200多名一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受伤。湖州高速路政大队被团中央交通运输部评为“青年文明号”,杭州的高速路政大队也同样取得了这个荣誉称号,丽水高速路政大队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江山市公路管理段朱小华还光荣当选了浙江交通十大感动人物。

简要地回顾这些工作和成绩,想说明的是,全省治超工作有良好的环境和基础,也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全省治超执法队伍是一个非常有战斗力的队伍,能够克服种种困难取得不平凡的成绩,因此,我们要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做出更大的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向所有关心支持治超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战在治超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二、要认清形势下决心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事关行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一项艰巨、复杂和长期的系统工程。经过多年努力,我们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分析当前的形势,展望今后的任务,我们还面临着很多的困难和挑战,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第一,车辆超限超载的深层次根源仍然存在。从社会来看,社会就业压力大,运输行业准入门槛低,大量低技能劳动人口进入运输行业,导致恶性竞争激烈,“多拉快跑”成为不少从业者的首要选择。有的驾驶人员守法意识淡薄,甚至暴力抗法,严重威胁到一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自2004年集中治超以来,全省共发生冲卡510起,2010年开展的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金华、衢州、绍兴等地都发生了较大规模集体暴力冲卡事件。甚至一些地方黑恶势力渗入其中。从行业来看,长期以来我国道路运输行业发展方式粗放,企业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发展水平不高,行业总体呈现“低小散弱”的局面,在整个经济运行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运输价格长期偏低。以我省为例,全省33万家道路运输企业共计才有50万辆营运车辆,户均不到2辆车,最大规模企业拥有车辆也仅400多辆,所以规模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效益。这些是车辆超限超载顽疾的病根所在,难以一下子从根本上消除。

第二,公路事业迅速发展与治超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至2010年底,全省公路总里程达到11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383公里,国省道干线公路1万公里、县乡公路4.6万公里。这在客观上拉长了治超战线、加大了治超难度,使我省治超力量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尤其是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后,大量超限超载车辆避开高速公路和国省道超限运输检测站,绕行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呈上升的趋势,群众意见很大,社会反响强烈,公路路政、公安交警治超执法力量亟需加强。特别是年初以来,北京、福建及本省连续发生多起因车辆超限超载等原因导致公路桥梁垮塌的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为公路安全运行敲响了警钟。我省是桥梁大省,全省公路桥梁总数已达44778座,居全国第三。运营超过10年以上的桥梁数量较多,桥梁结构形式多样,尤其是近年来我们先后建成了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跨海大桥等一大批特大型桥梁,全省桥梁安全面临着超限超载顽疾的严峻考验。

第三,治超工作本身还有不少措施有待加强,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源头监管措施没有完全到位。矿山、车站、码头、货场、车辆市场等源头管理亟待加强;对违法超载驾驶员扣分、取消驾驶资格和车主营运资格等处罚措施,落实力度不够,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非法改装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安全责任倒查制度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一些地区路面执法力度减弱。由于执法合力和威慑力下降,加之违法成本低,导致一些货运经营者和车主受经济利益驱动,有意违法超限超载。同时,还存在个别执法人员乱收费、乱罚款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受土地、资金和人员编制等制约,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和监控网络建设进展不快,治超经费难以有效保障,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力量跟不上治超形势的发展。

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全省交通系统尤其是奋战在治超工作一线的干部职工,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有敢于碰硬、敢打硬仗的决心,使超限超载者有路难行、有车难开,使合法合规运营者在公路上行驶得更加安全、更加便捷。

三、要振奋精神强措施

治超工作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运管行业管理部门对此都应有清醒的认识,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85号)精神,认真履行好职责,在治超工作中始终保持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斗志。

一是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责任。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市、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超限运输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层层签订治超责任状,确保治超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不留死角。进一步严格责任倒查机制,对路面查获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要倒查途经站点、途经入口,从货物装载源头出发,追究上述各个环节责任人、主管领导和上级分管领导治超不力责任。对于治超不力和治超成绩突出的市、县,我们将借鉴山西、陕西等省的经验,分别给予惩罚和奖励。

二是要勇于创新,狠抓源头治理工作。要扎实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明确并公开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落实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行业管理,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立和完善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制度,通过驻点、巡查等有效方式,对政府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施监管,制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要建立路面执法与源头治超联动机制。公路管理机构对查处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关信息要及时抄告给同级运管机构,运管机构要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大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驾驶人和企业的跟踪处罚力度。要建立健全货运源头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科学、准确、完整的信息报送体系。加快治超信息系统和货运车辆管理系统部省站联网管理工作,实现路面执法信息、营运车辆管理信息和货运源头监管信息交换和共享。

三是要加强协调,完善综合治理机制。继续完善与公安、工商、质监、经贸、安监等部门的联合治理机制,细化责任,各司其职,切实落实好源头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治超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共享治超信息,交流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开展好联合执法工作。要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切实贯彻落实《浙江省严打超限超载一号行动方案》,以重点车辆、重点县(市、区)、重要省际入口、重要桥梁为突破口,重点查处车货总重55吨以上和超限100%的货运车辆,通过40天共同协作,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行为。

四是要规范执法,提升治超队伍素质。要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加强治理超限超载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责。要加强对治超执法人员的组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强化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内部监督、考核、奖励制度,着力打造一支执法能力强、人员素质高、工作作风硬,能打胜仗的治超队伍。要加强监督检查,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着重加强对省界超限运输检测站、重特大桥梁超限运输检测站、流动检测点进行监督,通过随机抽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全程督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

五是要加强保护,强化重特大桥梁治超。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以桥梁为重点的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保持交通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加快重特大桥梁超限运输检测站建设,加快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跨海大桥主线设臵超限运输检测站,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同时,结合路网情况变化,开展流动治超工作。

同志们,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任务艰巨,意义深远。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治超工作的胜利,为深化“平安浙江”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上的讲

话 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 郑兴军

(2011年9月8日)

同志们:

下面,我就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和王建满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治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车辆超限超载是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30起,死亡110人,其中涉及货车超载的有8起,死亡28人,分别占26.7%和25.4%。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措施。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一件大事来抓,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识要再提高,要紧紧围绕确保实现省政府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零增长”目标,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道路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

二、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和省公安厅“五条常态严管措施”,严格路面行车秩序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路面管理与源头管理互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货运车辆的源头监管力度,严格货运车辆上牌登记和安全检验,对违法改装、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加强普通公路与高速公路连接线的巡查,充分依托省、市际卡点,加强辖区道路进口、出口的管控,不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

三、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各地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同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共同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以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点)为依托,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治超工作常态化。要加强维护固定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交通、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黄牛”和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交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预案,处理好治超与安全畅通的关系。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开展治理超限超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10.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篇十

县政府副县长李淑艳

同志们: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开展源头治超是省里的统一部署,也是“三车”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车辆超限超载,对道路、桥梁的破坏性很大,同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构成很大威胁。为提高全县道路的完好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抓好“三车”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力推进源头治超工作。县政府业已成立**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县交通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治超措施,研究工作方法,及时掌握情况,当好政府参谋。县公安、安监、监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有序推进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治超工作。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牵头抓好“三车”整治工作,加大对县城路面的管控力度,决不允许超载车辆从城区道路穿越,对“三车”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法规上限规定进行处罚。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本次源头治超采取向石料生产企业派驻安全监督员的办法,即向每家石料生产企业派驻3名安全监督员,其中县牵头部门安排2人、所在乡镇安排1人。县牵头部门为主要责任单位,所在乡镇为协同责任单位,由县牵头部门包片或包乡镇负责,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全县现有石料生产企业42家,其中店埠镇15家、桥头集镇12家、长**镇4家、石塘镇5家、包公镇3家、古城镇3家。具体分工是:县公安局负责店埠镇,县交通局负责桥头集镇、长**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石塘镇、包公镇,县农机局负责古城镇(见附表)。县安监局要迅速召开各砂石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砂石企业必须配备称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登记等有关规定。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法,发言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县牵头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正确处理好本地本单位工作与源头治超的关系,保证所抽调的安全监督员能全身心地投入源头治超工作,对参与源头治超的人员要给予必要的车辆和经费保障。2010年6月18日起,县牵头部门和所在乡镇所有安全监督员必须进驻到砂石开采企业,进驻时间暂定两个月。安全监督员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轮流驻守,要重点把好两个时段,即每日11:30——14:30和18:30-次日6:30。所在乡镇要组织村居干部参与监督、协助看守,并为县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安全监督员不仅要在岗在位,而且要履职尽责。要督促石料企业配备计重设备,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督促石料企业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的货运企业或黑头车装载货物;负责将企业超装、车辆超载等违法违规情况在第一时间向机动处置组报告。机动处置组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见附表),接到安全监督员的情况报告后,机动处置组要迅速赶往现场,对违规企业进行教育、处罚,视情做出停业整顿、公安部门停供炸药等处理决定,同时县环保、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一并介入调查。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督查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县监察局(纠风办)、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派员参加,成立3个督查小组(见附表),()分片包干对安全监督员进驻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小组要**度、不定时地进行督查,每天要将督查情况报送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在源头治超专项行动期间,县牵头部门、所在乡镇负责人、安全监督员、机动处置组、督查巡视组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在全县通报批评,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县监察局要制订安全监督员的考核奖惩办法。对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较好、治超成效显着的单位,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出现源头治超失控的单位,县政府将视情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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