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
1.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病理科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有毒化学物品
1、主要试剂:二甲苯、乙醇、乙醚、丙酮等。
2、减少可燃物品在实验室的存储量,防止发生火灾的危险
3、以上试剂应存放在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的地方
4、易燃物品不得与强氧化剂一同保存
5、易燃物品不得放入冰箱保存
6、应急措施:一旦发生可燃、易燃物品的瓶子打碎事件,立即用清水稀释液体,开窗通风,并通知保卫部门协助做好消防工作。
腐蚀、刺激化学品
1、主要试剂:氢氧化钠、盐酸、硫酸、甲醛、冰醋酸等
2、工作人员在搬运、分装或使用试剂时,做到轻拿轻放,做好防护措施,带防护镜及乳胶手套
3、处理以上试剂时,实验室加强通风,工作人员传防酸裙,胶鞋,接近水源。
4、试剂存放地应贴有警示标识。
5、应急措施:上述试剂一旦误与皮肤接触,应立即除去遮挡的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请有关医生救治。
病理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二)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1.科室应当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或交接地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
2.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医疗废物运出后,及时对暂存地点及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三)医疗废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
1.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2.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3.对交接医疗废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病理科生物病理样本管理制度
1.实验室负责人应依照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或医院主管部门的要求保存或运送病理样本,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实验室普通病理标本实行责任人保管制,即病理标本在送达病理科至取材前由病理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取材后至病理标本销毁前由病理报告医师管理,存放在指定的位置。特殊病理标本(教学、科研等)由专人保存。做好病理样本 进出和储存记录,建立档案。
3.保管人妥善保存病理标本,防止病理标本丢失及腐烂。
4.对于病理生物标本应密封分类保存,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的要求。
5.病理样本运送、销毁时,必须有专人护送,护送人员应接受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病理科实验室操作安全规程
1.实验室工作人员接触病人组织或体液等标本时均应戴手套进行操作,但离开实验室或到污染区以外的地方活动必须脱掉手套。
2.微生物实验室操作要戴口罩、工作帽,要在生物安全柜或在通风柜内操作。
3.实验中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放医疗垃圾桶中。
4.注意保持实验室内空气的流通。
5.实验完毕后工作场所要消毒,工作人员应及时洗手。
6.实验中若发生个人身体损伤,应立即妥善处理。
7.严格按垃圾分类要求分装垃圾。
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1、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着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实验室工作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污染材料的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但离开实验室或到污染区以外的地方活动必须脱掉手套。手套不能随便放置和丢弃,只能放置在污染区和丢弃在医疗垃圾桶中。
2、在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应加戴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
3、当发生SARS、禽流感疫情时,应戴N95口罩,穿隔离衣,戴护目镜、工作帽和双层手套。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在使用生物安全柜或通风柜时,应在操作前5分钟打开。
6、实验室进行体液细胞学检验或操作均应在生物安全柜中或通风柜进行,进行离心操作时应盖好离心机机盖,待停机5分钟后才能打开机盖取出离心物品,应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离心管。
7、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在医疗垃圾袋上粘贴专用标识。
8、技术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9、每天对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10、当各作人员身体表面被感染性材料污染时,应紧急沐浴,去除污染。所穿着工作服应进行消毒处理。
11、当发生皮肤被污染、刺伤时,应当立即脱离污染环境,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如有伤口,应当从伤口近心端向伤口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立即向所在科室领导及感染(管理)科进行报告,追踪可能污染源的流行病学资料,认真填写《利器损伤报告卡》,接受指导和治疗。
12、当眼部被污染性材料或液体污染时,应即用冲眼器冲洗之后到眼科就诊。
病理科实验室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1.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病理科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
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9.在压力容器、大功率用电设备、高速旋转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看守,并有处理事故的相应措施及设备。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1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14.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病理科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1、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周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输出。
7、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8、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病原微生物的分类和实验室的分级
1.1 病原微生物的分类
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 将病原微生物分为4类 :第1类, 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 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第2类, 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 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第3类, 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 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 传播风险有限, 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 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第4类, 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第1类、第2类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1.2 实验室的分级
国家根据实验室对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防护措施, 将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为4级:BSL-1实验室适用于操作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BSL-2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 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 传播风险有限, 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 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BSL-3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 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BSL-4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 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1]。根据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要求, 拟从事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与对应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
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2.1 成立组织机构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负责;制订生物安全管理和培训计划, 并对相关微生物危害性作出评估。
2.2 编写生物安全手册
内容包括:①评估实验中接触的微生物的危害级别;②标准或特殊安全操作规程;③个人防护要求;④意外发生时紧急处理程序;⑤生物废物处置方法;⑥实验设备安全消毒程序;⑦内务管理制度;⑧员工培训方法与记录。编制的生物安全手册应方便员工获取、阅读并遵照执行。
2.3 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病原微生物采集制度;包装、运输制度;病原微生物接收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使用制度 (含内部流转制度) ;实验室准入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防护制度;菌 (毒) 种运输、保存、使用与销毁制度;尖锐器具的安全操作制度;消毒与实验废弃物处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等。
2.4 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 方可上岗。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 清楚地了解工作中存在潜在微生物的种类与危害级别, 自愿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 遵守生物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5 建立病原微生物标本采集制度
从事病原微生物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培训, 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在标本采集过程中, 采样人员应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相适应的防护措施;有效防止病原微生物标本扩散和感染的措施;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2.6 病原微生物菌 (毒) 种或样本运输
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 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卫生部第45号令) 要求, 跨省运输, 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 报卫生部审批后持准运证实施运输;省行政区域内运输, 由运输单位提出申请, 接收单位同意, 报卫生厅审批后持准运证实施运输。病原微生物菌 (毒) 种或样本运输一般采用航空或陆路运输, 须专用包装、由经过相关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的2人以上专人护送运输, 并在护送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7 病原微生物菌 (毒) 种或样本的管理
严格按照《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 (毒) 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 (卫生部第68号令)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 (毒) 种保藏管理办法》执行。制定病原微生物菌 (毒) 种的复苏、鉴定、保存标准操作程序和个人防护标准操作程序。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 种有专库、专柜单独保藏;保藏场所有监控系统、有防盗设备;固定保藏地点, 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严格审批程序。
2.8 操作人员健康监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定期对实验室操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 从而确定有无实验感染的疾病发生。具体如下: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检, 对接触相关危害微生物的人员进行临床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必要时采集其血清备存;提供有效的主动或被动免疫;对孕妇等易感者免于接触或从事高度生物危险性操作作出规定;实验室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 对实验室获得性感染的个人作早期检查。需要时应向每个人提供医学评价、疾病监测和治疗, 有关记录存档。
2.9 事故处理和报告
制定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 明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事故发生的报告程序, 并以文件形式保存, 对事故原因、经过、处理及预防作详细说明。
2.10 内务管理
实验室合理规划布局, 分区清楚, 不同生物安全级别的实验室具有相应的危险标识;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入口处张贴生物危险标志, 并填写生物安全级别及相关信息;非实验有关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外来参观、进修或合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得到负责人允许;实验室内禁止吸烟、摄食、饮水或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实验设备维护或运出修理前进行消毒。
总之, 建立生物安全实验室,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是保护工作人员不受伤害, 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平台, 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需要[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关注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首先应对实验室的实验活动进行风险评估, 保证提供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尤其对风险级别较高的、接触高危标本几率较大的区域予以高度重视, 切实保护好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从事病原微生物工作者应在工作中规范各种行为,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尽最大努力减少实验人员感染和环境被污染的可能。
参考文献
(1) GB 19489-2008,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S) .
3.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研究 篇三
关键词:医院检验科 生物安全 存在问题 管理措施
【中圖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879(2012)09-0239-01
医院检验科在医院日常运行中地位特殊,作用也比较重要,但同时其危险性也是最大的,尤其是条件较差的医院,其检验科生物安全防护现状令人担忧。检验科要负责医院日常病原体标本的检查、诊断,是医院病原体的集散地和传播源,尤其是对于检验科工作人员来说,其危害性则更大。因此,医院检验科的生物安全就成为了科室管理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检验科室的标本管理、废弃物处理、人员安全操作管理及重大生物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度管理等是我们广大医务工作者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
1 生物安全与管理的概念
1.1 生物安全。检验科生物安全是指医院检验科从事病毒微生物研究实验的工作人员要保护实验标本及材料免受污染,泄漏等,同时要避免病原体微生物对人员自身以及环境和人民大众造成生物伤害。
1.2 生物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是指管理者使用一定的安全防护设备对实验标本进行安全操作和日常维护,以防止其泄漏和交叉感染、出现不可控的局面。生物安全管理一般包括安全制度、应急预案两个方面。
2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医院检验科在生物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的问题,集中体现在科室人员防护意识和知识水平上面,同时也由于我国对于生物安全的制度管理研究起步较晚,从而也导致了医院对于生物安全管理经验的缺乏。
2.1 检验人员的安全意识较差,对日常防护的准备不够充分。一些医院检验科的检验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对于日常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意识认识不足,同时对发生生物灾害时的处理意识不够,尤其是基层医院,其工作人员对实验室的标本以及样本等防护力度较弱,并且对个人防护和生物污染的意识不强,管理者往往并非专业人员,从而使得我国中下级医院在检验科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2.2 对生物检疫、防护的安全设备投入较少,不能形成完整的安全防护体系。一些医院对于检验科的生物安全防护投入十分少,其安全设备、实验设备以及检验设备等都非常陈旧,对于新式生物病菌并没有多少防护能力,从而导致检验人员极易受到生物病菌的侵袭。
2.3 医院检验人员对生物安全防护知识了解较少,未系统学习生物安全知识。在检验科室工作的人员大多偏向于专业的检疫、检查专业,他们并未真正、系统地研习过生物安全防护,对具体的防护措施操作缺乏经验。
3 加强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的措施
医院检验科的生物安全关乎整个医院乃至区域的安全,其安全管理必须得到最严格的执行,针对现阶段我国检验科室存在的生物安全问题,我们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3.1 加强资金投入,更新检验科室的安全设备、材料及检验设施。医院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视检验科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管理人员要积极听取检验人员的建议,对科室进行设备更新和采购。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要求物化标准,同时根据地方医院实际情况配比安全防护设备,安装符合生物安全的设备。并且要根据最新疫情来配比相应的防疫设备和检验设备,以便能够及时检测和防护最新生物疾病。
3.2 合理布局医院检验科的地理位置,与其他科室有机统一起来,方便生物防护。医院检验科的布局应该结合医院的实际科室配比,将最有利于生物防疫的科室进行就近安排,发挥现有资源和其他检测设备的潜在助力,同时要便于进行疫情的防疫、疏散、管理及日常诊断等。检验科要配置相应的消毒装置、排风装置、应急药品、标本接受安全窗口、可感应水系统以及安全柜、醒目生物安全提醒标志等等。
3.3 检验科要做好生物标本的管理和安全防护。检验科室在进行日常检验时要做好标本的管理和防护,在生化实验室、生物病菌检测实验室等敏感地区张贴醒目标志,并对进出进行严格管制。对体液、血清、尿液等标本在实验后需消毒再冷冻保存,日常标本要进行安全的检测,并准确贴上相应的检测目录及其他信息,妥善放置保存于安全标本架、生物容器、冷冻室等之中,对有重大传染或其他生物病毒感染病史病人的标本要实行全面安全防护,避免检验科实验室的其他标本和建验人员受到感染。
3.4 加强检验人员的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其防护意识。医院定期对检验科室人员进行最新生物病毒知识培训,系统地加强其生物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对日常安全操作进行记录和评估,加强其对生化泄漏的应急处理能力,规范其日常安全操作行为。
3.5 严格执行检验科室的废弃物处理规范。医院检验科室的日常废弃物必须按照特殊的处理程序给与处理,对检验本在收集时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消毒和稀释、灭菌处理,最后进行医疗废弃物密封,由专业人员负责监督、执行、运输,并在远离人群地区进行焚烧、深埋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物病菌的扩散和再次污染泄漏。
总结:医院检验科是医院的核心科室之一,其重要性对于医院的日常运行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医院检验科的生物安全是医院面临的重要课题,生物病菌的泄漏将会导致不可估量的灾难,必须引起医学界乃至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医院的作用,降低生化病毒的侵袭,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参考文献
[1] 邓云清,罗碧茹,李艳华.医院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问题和措施.现代预防医学,2005,6
4.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篇四
3.1.13.1仪器用电: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一次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各专业组委派专人与电工共同完成。
3.1.13.2高压设备:为保证高压设备的安全,应由专业电工维护。
3.1.13.3地线: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3.1.14化学危险物品安全
3.1.14.1临床化学实验室存在有许多腐蚀性、毒性、易燃和不稳定试剂,属化学危险物品。实验室工作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向有关机构备案,并遵守相应管理规定。所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都应有清晰标记。存放地点应通风透气,保管应双人、双锁、出入登记。
3.2临床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3.2.1为了增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必须经过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每半年一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新近人员要进行单独培训。
3.2.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进入。
3.2.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工作服和手套等,要离开实验室,必须脱掉工作服和手套等,洗净双手,才能离开。
3.2.4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3.2.5移液器禁止口吸标本。
3.2.6严格遵守锐器使用管理办法,防止锐器刺伤,如受锐器刺伤,按“医学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3.2.7试管离心前,观察试管有无破裂,离心管套底有无缓冲垫,以避免离心时试管破裂,造成实验室污染。
3.2.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污染物质溅出后要及时消毒,具体方法参照“实验室消毒、灭菌措施”。
3.2.9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实验室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具体方法参照“实验室消毒、灭菌措施”。
3.2.10工作人员应每年接受一次健康检查,尤其是HBV、HCV、HIV、TB等血源性和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对无免疫能力者,给与预防接种,并每人建立体检档案。
3.2.11要充分认识气溶胶对实验室的污染和对工作人员健康的危害,在标本离心、剧烈震荡、混匀、开启、放置过程中均可产生气溶胶,所有标本分离、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对强传染性的标本处理,工作人员需采取面部防护措施,如:目镜、口罩、面罩或其它防溅装置。
3.2.12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试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带手套。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也不宜到实验室外。
3.2.1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手应远离口、鼻、眼及其他粘膜,减少实验室感染的危险。
3.2.14人员暴露于病毒或其它感染性微生物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同时参照“医学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应急程序”进行处理。
5.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检验科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检验科人
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3、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置、手套。
4、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对病人进行采集前消毒。
6、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
不得超过24小时。
7、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8、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9、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
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10、对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下
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2、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
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3、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14、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感染,防止泄密。
15、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应
急处理方法处理,不得延误。
6.1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内容涉及生物安全、化学
物质、剧毒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内容。为了预防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感染和防止他人感染及环境污染,将致病微生物对人员、环境危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2.范围:适用于实验室中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所在岗位职责涉及病原
微生物操作和管理的一切人员。
3.职责:科主任有责任保证每个工作人员在上岗前熟悉本程序内容,并保证本程序措施的落实。
4.工作流程:新进工作人员、进修生、实习生上岗前均应进行安全教
育及培训。禁止非本科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除非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4.1 人身安全:在工作中如与患者发生矛盾,耐心向患者解释化解矛
盾,如与患者发生争执,情况严重,请保卫科出面调解,避免与患者发生打斗,保护自身人身安全。
4.2 用火用电安全
4.2.1 检验科实行安全检查制度,工作人员要熟悉电路总开关、消火
栓、和灭火器存放的位臵和使用方法。
4.2.2 工作中或实验中用到电炉时,应注意防火,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加热物品应特别注意,防止沸腾溅出;取下加热物时要用湿布包裹防止烫伤。
4.2.3 检验科每年派消防人员参加医院的消防培训。
4.3 生化室生物安全防护
4.3.1 严格执行检验科工作制度,生化室进行湿式打扫两次,桌面、工
作台面及地面用消毒液湿抹。
4.3.2 定期更换吸管并用清洁液浸泡。检验完报废的血液标本及试管
集中放在污染区台面上由洗涤室统一消毒处理。
4.3.3 加强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操作前后及下班前,用消毒液泡手
或用液体肥皂流水冲洗,操作中如手被污染必须及时消毒处理。
4.3.4 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
4.3.5实验室内不吃零食,工作人员私人物品一律放入衣柜,工作服不
得穿入食堂、宿舍、家庭。•
4.4 免疫室生物安全防护•••
4.4.1 严格执行免疫室工作制度,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4.2 每天进行湿式打扫两次,桌面工作台用消毒液湿抹,工作完毕
及时用消毒液消毒处理,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
4.4.3酶标板一次使用,用后焚烧。
4.4.4血液标本试管由洗涤室统一消毒处理。
4.4.5 加强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操作前后及下班前,用消毒液泡手
或用液体肥皂流水冲洗,操作中如手被污染必须及时消毒处理。
4.5 细菌室生物安全防护
4.5.1 严格执行细菌检验室工作制度,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进
室必须穿戴整齐,换工作鞋、穿工作服,不允许串岗,操作时应
戴帽子、口罩。
4.5.2 细菌室每天进行湿式打扫两次,桌面、工作台面用消毒液湿抹,工作完毕及时用消毒液消毒处理,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
4.5.3 操作室内用紫外灯进行空气消毒,每日消毒一次,并认真做好
记录,紫外灯管定期用酒精纱布擦抹,保持灯管表面清洁(每周两次)。
4.5.4•加强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操作前后及下班前,用消毒液泡手
或用液体肥皂流水冲洗。操作中如手被污染必须及时消毒处理。
4.5.5 按规范做好各种培养基、培养皿、培养管的准备供应工作,按
规范使用生物安全柜,并及时、经常保持其整洁。
4.5.6 被污染的试管、平皿和其它器皿等,应及时放入有盖污物桶内,由专人负责每天收集经高压灭菌后再洗涤。
4.5.7 菌种、毒种由专人负责保管。
4.5.8 各病区、科室取送培养基、培养皿、无菌管,要求用专用运输
箱。
4.6 洗涤室生物安全防护
4.6.1 严格执行洗涤室工作制度,清洗时应戴手套。
4.6.2 凡接触细菌的标本、试管、平皿和其它器皿等,应经高压灭菌
(30分钟)后再清洗使用。
4.6.3 生化、血库、免疫等检验标本及试管,均用消毒液浸泡1小时
后方可洗涤,并烘烤2小时(120度)。•
4.6.4 每天进行湿式打扫两次,桌面、地面及水池消毒液湿抹,保持其
清洁,坚持每周卫生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
4.6.5 加强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洗涤后及下班前,用消毒液泡手或
用液体肥皂流水冲洗。
4.6.6 清洗过程中要小心细致,防止被玻璃等刺伤。
4.7 放免室生物安全防护
4.7.1 认真做好传染标本消毒处理,做好自身防护,污血标本由工人
统一处理。
4.7.2 放射性试剂到货后,要注明收到日期,统一放臵安全区,由专
人管理。
4.7.3 放射性试剂使用前,要检查有效期,做好试剂溶解。复溶后应
存放4℃冰箱。
4.7.4吸放射性试剂加样头统一放臵低活性区处理。
4.7.5 做完的放免管堆放于塑料袋内,过期剩余试剂、放射性试剂也
要送仓库统一处理。
4.7.6 每位工作人员完成操作后应尽快到休息室,严禁久留工作区,工作区门上要有明显放射性标志,让病员做好自身防护。
4.8 临床检验、急诊组生物防护程序
4.8.1 严格执行检验科相关的制度,不定期抽查制度执行情况并记
录。
4.8.2 每日下班前进行湿式打扫一次,桌面、工作台面及地面用相应
浓度的消毒液湿抹。
4.8.3 抽血采用一人一针一带一垫,使用后的止血带及时送到消毒盆
中浸泡。所有污染的物品按检验科医疗废弃物处理规定执行。
4.8.4 抽血人员必须口罩、帽子、胸牌佩带整齐,与病人直接接触的人员必须佩带帽子、胸牌,其余人员须佩带胸牌。
4.8.5 坚持科室的卫生日制度,负责各自卫生包干区的环境整洁。
4.8.6 实验室内禁止吃零食、吸烟,禁止本组人员穿工作衣上街、进
食堂。
4.8.7加强自我防护,下班前用消毒液或用肥皂流水冲洗。
本制度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相关文件,由本科室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制定,希望全体检验人员遵照严格执行。
7.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的探讨 篇七
1 引起病理科安全隐患的因素
引起病理科安全隐患的因素主要有3类: (1) 送检病变组织标本、胸腹水、宫颈涂片、痰液标本等可能带有传染性疾病病原, 引起传染性疾病的生物因素; (2) 病理切片、涂片制作过程中使用的二甲苯、甲醛、DAB显色剂等有毒化学试剂, 可引起身体伤害的化学因素; (3) 在维护、维修病理设备时可造成化学性身体伤害的因素。
2 防范措施
2.1 根据国家相关实验室安全规定, 制定科室安全制度
根据2009年卫生部颁布的《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中关于病理科安全管理规定, 病理科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 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病理科应根据上述规定制定适合科室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 从而从制度上防范安全隐患的发生。
2.2 合理划分工作区域, 加强实验室的环境安全
实验室的工作区域主要分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非污染区, 这些区域应明确分开, 做到既相互联系又互不干扰和污染[1]。配备实验室所必须的通风、消毒等设施以保证实验室的环境安全。
2.3 加强病理科医疗废物的管理, 维护环境和公共安全
病理科产生的化学废液、医疗垃圾等的排放若处置不当, 如将医疗垃圾和有害化学物品直接混进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将实验室产生的有毒废液直接排放到普通生活污水, 将会对环境带来较大的污染, 也会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垃圾、医疗废水进行分类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4 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管理, 防止安全隐患发生
对病理科常用的二甲苯、乙醇、硫酸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加强管理, 应有专门试剂柜和仓库存放, 剧毒品应专人负责保管, 并做好使用登记工作。在使用中应注意自我保护。同时尽可能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试剂, 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试剂, 降低危险品对工作人员的损害。
2.5 严格消毒隔离措施, 防止感染发生
病理科日常工作面对的来自于患者的送检组织标本、液体标本, 可能对病理科医技人员造成交叉感染[2]。因此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关消毒隔离制度, 在工作时应强化防护意识, 注意个人防护 (如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 更衣、换鞋戴帽、戴口罩、戴手套、洗手消毒等) ;对取材室、切片室应进行定期消毒;对标本应进行密封保存[3]。通过以上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2.6 加强医务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科室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 加强安全意识, 工作中注意个人防护, 避免伤害事故发生。
2.7 制定应急预案, 及时处置安全事故
在做好安全防范的同时, 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 以利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总之, 病理科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通过对安全隐患进行分析, 对防范措施进行探讨, 认识到, 只要加强安全管理, 措施得当, 便可有效防止隐患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李林丰, 董丹丹, 李科, 等.基层医院病理实验室安全防护体会[J].实用医院临床杂志, 2008, 2:77.
[2] 杨月红, 袁静萍, 刘杰.病理科生物安全问题的思考与对策[J].临床与实验病理学杂志, 2009, 25 (5) :554-555.
8.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转基因生物;生物安全;环境安全
[中图分类号]D9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372(2008)03-0066-05
21世纪是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世纪,人类大规模地开发利用生物资源和各种生物技术,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转基因生物技术在给人类社会带来福利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对其涉及的经济、政治、法律、环境、健康和伦理道德等问题的广泛关注和争议。国际科学界和各国决策层已经认识到,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失控和滥用,可能会给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本文主要从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的基本理论、国外监管模式、国内监管法制现状以及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对策四个方面对学术界的主要成果进行综述,希冀为构建我国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探索和思考。
一、关于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的基本理论研究
由于转基因生物技术是一个新兴的技术,目前国内外文献中对转基因生物技术作系统研究的甚少,大多数学者都是从不同的领域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生物学家主要分析转基因生物技术在各领域的具体运用情况,经济学家侧重分析转基因生物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学家则重点分析转基因生物技术带来的负面效应,而法学家则集中讨论如何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运用提供法律制度支撑保障生物技术的理性发展。因此,将法学理论与生物学理论相结合,重点从法律角度探讨转基因生物技术的运用,促进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健康发展,使转基因生物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为人类创造出更多的财富,这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人类活动是威胁生物安全的首要因素,人类是生物多样性的主宰,也是生物安全的主宰,人类的选择决定了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的未来,在某种程度上也决定了人类自身的未来。安全问题关涉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方方面面,它的重要性和广泛性在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即“把安全视为人在满足生存需要后的第一需要”。
在各国立法以及国际性生物安全法律文件中,尚未形成一个公认的生物安全概念。生物安全国内法的研究在我国尚未起步。学者们基于对生物安全概念的不同理解,相应地在对生物安全法的认识上存在分歧。广义的生物安全论者认为:“生物安全是指让一切生物处于不受损害的状态。”结合较为突出的现实问题,一般认为生物安全主要包括转基因技术安全、外来物种入侵、濒危物种保护等等;狭义的生物安全论者认为:“生物安全仅仅指的是转基因技术的安全问题。”通过对生物安全国际法与国外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有学者认为:首先“生物安全中的生物是有所指的,一般情况下它仅指两种生物。一种是微生物,另一种是生物技术,生物安全的研究范围一般限定在生物技术与微生物领域。”其次,生物安全的“安全”并非是指生物处于安全的也就是不受损害的状态。这里的安全是指防止生物危害,也就是让自然环境、人类健康或是其他生物免受生物危险物质的损害,而不是保护该生物危险物质的安全。有学者认为,生物安全是指对自然生物和人工生物及其产品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的防范和现实危害的控制,涉及的内容主要有重大传染病、生物恐怖、转基因生物和有害外来物种入侵。转基因生物体引发的生物安全问题,指由于转基因生物体的生产、处置、使用不当,而对人类健康或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转基因生物体的生物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转基因生物体对人类健康的安全性问题;二是转基因生物体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安全性问题,由于转基因生物体是经过生物技术产生的新物种,转基因生物体释放到环境中,可能破坏经过自然演化形成的原有物种,造成自然生态系统的失衡。基于转基因生物所引起风险的广泛性、潜在性、不确定性、不可逆转性的特点,如何正确评估、安全使用转基因生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也成了世界上许多国家环境和健康的中心议题。
转基因生物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1)基因漂移。导入到转基因农作物中的基因可能由于植物花粉飞扬转移到杂草和其他作物中可能产生“超级杂草”,基因漂移将使正常、非目标植物发生基因改变,这个过程很难人为控制,其后果也很难预测。(2)对非目标生物产生危害。1999年发表在《自然》杂志的一项研究表明转苏云金杆菌晶体蛋白基因的玉米花粉被蝴蝶幼虫采食后,会产生幼虫致死,而这种幼虫并不是玉米的害虫。(3)产生有害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可能形成“怪物”或优势生物,基因改造的生物体释放到环境中,可能通过竞争消除群落中原有的野生种,并通过食物链间接影响群落结构。生物安全属于学术界目前广泛讨论的与传统的军事安全、政治安全及经济安全相区别的非传统安全中环境安全的一种。生物安全问题虽然与传统安全问题有着普遍联系,但更有自身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为跨国性、滞后性、协同性、连带性。因此,有学者指出,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生物安全体现了冷战后时代重要性突显的非传统安全的非传统特点。
二、关于国外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管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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